《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于1999年创刊,主要刊登有关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部门文件等,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周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国家立法法》规定的刊登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刊登的规章、政策具有“红头文件”同等效力,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1]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图表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以上数字以“万”“亿”作单位;根据需要,小数位不超过三位(含)。
[2]对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以注释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注释内容按编号顺序标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谢。
[3]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4]每篇文章需附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职称、学历、职务、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等],如有通讯作者也需提供其简介。
[5]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图表清晰。作者切忌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6]文章题目应准确表达文章内容、简短明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尽量不用副标题,缩略语和标点符号。
[7]内容顺序为:标题、400字左右的摘要、5~8个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英文标题及摘要、关键词等附于中文关键词后。文件可采用Word格式或PDF格式。
[8]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参考文献格式请参照《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
[9]参考文献的引用应遵循合理、正确、充分的原则,切忌漏引和盲目多引,并应把握参考文献引用的相关性,把好量和度,鼓励优先引用近5年内公开发表文献。
[10]引言应简单介绍论文的背景和目的,相关领域前人所做工作,存在的问题,引出本研究的主题及特色,注意:引言部分不能有公式、图表。
立即指数:表征期刊即时反应速率的指标,即该期刊在评价当年刊载的论文,每篇被引用的平均次数。
期刊他引率:期刊被他刊引用的次数占该刊总被 引次数的比例用以测度某期刊学术交流的广度、专业面的宽窄以及学科的交叉程度。
影响因子:指该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证该刊前两年发表论文的次数,与该刊前两年所发表的全部源论文数之比。
|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1722 | 政府;人民;民政;人民政府;办公厅 |
| 北京市财政局 | 551 | 印发;人力资源;保险;住房;财政 |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527 | 住房;城乡;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筑 |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79 | 人力资源;保险;印发;社会保障;工伤 |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386 | 教育;印发;人力资源;高校;教师 |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19 | 印发;住房;城乡;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 237 | 税务;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纳税 |
| 北京市民政局 | 207 | 印发;养老;人力资源;民社;救助 |
| 北京市公安局 | 168 | 印发;公安交通;住房;行政;城乡 |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41 | 北京市地方标准;质量技术监督;起草;推荐性;公告 |
主管单位:山西出版集团
主管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主管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主管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邮编:10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