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于1999年创刊,主要刊登有关国务院文件、地方性法规、国务院令等,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半月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1]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5个关键词,用全称。关键词为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的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以“;”隔开。
[2]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事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将立即退稿。
[3]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
[4]图、表应随文给出,先见文字后见图、表,图要用计算机绘制,坐标轴和曲线粗细要合适,曲线要比坐标轴稍粗,坐标图标目中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文稿中表格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
[5]需注明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出版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献起止页码。
[6]作者姓名、单位和E-mail为必填项目,第一作者和(或)通信作者还需填写电话、通信地址、手机号码、邮政编码、职称和身份证号。
[7]基金项目: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本刊对基金资助项目,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项目和开放实验室研究项目等优秀论文优先发表。
[8]引征应能体现所援用文献、资料等的信息特点,能(1)与其他文献、资料等相区别;(2)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等的相关来源,方便读者查找。
[9]一般情况下,稿件的一级标题为论文标题;二级标题以一、二、三、……表示,占两行居左排;三级标题以(一)、(二)、(三)、……表示。
[10]来稿被刊用后,如发现有抄袭、冒名等违反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现象,其责任由作者自负,本刊保留以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作者责任的权利。
立即指数:表征期刊即时反应速率的指标,即该期刊在评价当年刊载的论文,每篇被引用的平均次数。
期刊他引率:期刊被他刊引用的次数占该刊总被 引次数的比例用以测度某期刊学术交流的广度、专业面的宽窄以及学科的交叉程度。
影响因子:指该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证该刊前两年发表论文的次数,与该刊前两年所发表的全部源论文数之比。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636 | 政府;人民;民政;人民政府;办公厅 |
海南省财政厅 | 157 | 财政;财政厅;印发;科学技术厅;信息化 |
国务院办公厅 | 156 | 直辖市;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 | 122 | 国务院;直辖市;政府;直属机构;人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09 | 财政;金管;资金管理;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87 | 公告;条例;自由贸易;自由贸易港;管理条例 |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 86 | 科学技术厅;印发;财政;管理部;管理部门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81 | 住房;城乡;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规 |
海南省教育厅 | 77 | 教育;印发;教师;教规;财政 |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76 | 印发;财政;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主管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主管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院
本站合法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仅销售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合法期刊,不是任何杂志官网,不涉及出版事务。本站仅提供有限咨询服务,需要用户自己向出版商投稿且没有绿色通道,是否录用一切以出版商通知为准。提及的第三方名称或商标,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相应的出版商或期刊,本站与上述机构无从属关系,所有引用均出于解释服务内容的考量,符合商标法规范。本页信息均由法务团队进行把关,若期刊信息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我们会认真核实处理。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213室,邮编:5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