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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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监督工作总结

篇1

【正文】

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全区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我局赓即排查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排查,明确问题

一是在周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羊子岭(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我局无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自然保护地问题;二是按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对照问题清单,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全面排查“周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羊子岭(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交通建设活动;三是建立“拉条挂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环保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区分轻重缓急,督促加快解决重点问题。不断更新完善自然保护区(地)问题台账。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办理

篇2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整改措施描述

举报内容:**市宛水街道办事处新文社区村主任王国勇不作为、乱作为。1、在龙口山大桥旁私自挖沙采石。2、在老铁路(举报信中的地址为老铁路面积,可能为笔误)强行私自建盖餐厅,办理红白喜事每桌收费 90 元。3、儿子结婚办 200 多桌酒席,请各级领导来参加;儿子小孩满月酒办 100 多桌酒席。4、在征收土地的手续、三通补助钱款等方面欺上瞒下,不向村民公开。5、超生了 2 个小孩,但仍违规参与村主任选举且当选。

整改措施:

要求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对采石场采矿区编制生态恢复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开展采区生态恢复工作。

二、调查情况

**市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28号)后,立即成立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宣政办发〔2018〕60 号),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经核实,1.**市宛水街道办事处新文社区村主任王国勇在龙口山大桥旁私自挖沙采石,该采石厂为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采石场,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齐全且合法有效。2.宛水街道新文居委会大部分村民为回族村民,为方便村民办理红白喜事,2005年,王国勇以私人名义出资在该位置建盖伊斯兰餐厅,每桌收费80元用于水、电、气等管理费用支出。该地权被确定为集体所有,餐厅所有权也被确定为新文居委会集体所有。3.“王国勇儿子小孩满月酒办100多桌酒席”问题,属于王国勇儿子以自己名义操办,且王国勇儿子不属于公职人员,不在监督管理范围内,王国勇没有宴请他人的行为。4.2013年3月,王国勇不再担任新文居委会主任。2013年3月至2015年,新文居委会进行三通补助钱款发放、公开等工作,因王国勇自2013年3月未在居委会任职,没有参与此事。5.王国勇的三子王超和长女王楠属于超生范围,王国勇在1991年和2000年分别缴纳6000元和8000元社会抚养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已经处理完结。根据《**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环节选举工作方案》关于候选人资格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不具有候选人资格”,经宛水街道办事处确认,王国勇两次参与选举均具有候选人资格。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三、整改情况

1、**市纪委市监委已对举报件反应王国勇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反应不属实。

3、针对宣峰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厂和曲靖市宇恒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厂两个石厂的生态环境修复问题:我局及时督促企业编制方案并实施治理,于2020年10月12日完成恢复治理并通过验收。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五、下步工作打算

篇3

1.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出台了《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财政局执法权限》,明确了区财政局执法责任和执法权限、局领导执法责任、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2.规范监督管理。一是将财政监管检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专职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财政监管职责,监察科负责制定财政年度检查计划,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计划落实。业务科室结合职能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负责按计划实施年度检查和上级财政部门对口处(室)布置的专项检查,形成了财政监督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专职监督。监察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监督的范围涵盖财政收支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密切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系工作,沟通信息,拓宽监督渠道。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区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18人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9个区本级、4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对预算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是否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遵守财政、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扩大内需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银行账户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三是对年教师绩效工资、社区用房建设、办案补助经费、小流域治理经费、家电下乡以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管理改革经费等等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

2.贯彻落实“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按照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了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治理办上报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自查阶段总结报告。二是委托中介机构抽调注册会计师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区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四是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好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3.配合相关科室开展我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基金等专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重点检查报告。

(三)夯实监督基础工作,促进规范化服务

篇4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饭馆[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就餐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卫生许可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饭馆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要求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许可率达到100%。

2.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1)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

(2)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3)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情况;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有醒目的禁烟警语及标志等。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

4-6月,市及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照属地和发证管理的原则开展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现场填写《市公共场所(饭馆)卫生监督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督查阶段

7月由市卫生局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稽查考核组对各县区饭馆的卫生监督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稽查和评估,查阅各县区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资料,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卫生监管监测档案建立情况。并对辖区内饭馆抽查20户以上进行督查。稽查考核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作为本年度对各县区卫生执法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饭馆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制定本辖区专项检查方案,按照《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办理饭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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