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技论文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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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技论文

安全科技论文篇1

在关于水安全战略的讲话中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这是新时期治水兴水的科学指南。节水优先,就是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水情,充分认识节水的极端重要性,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这是水安全战略的根本方针。空间均衡,就是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始终坚持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均衡的原则,加强需求管理,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努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水的和谐相处,这是水安全战略的重大原则。系统治理,就是要统筹自然生态的各个要素,统筹考虑山水田林湖治理,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和保障水安全,这是实施水安全战略的重要方法。两手发力,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的作用,水治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但政府主导不是政府包办,要充分利用水权、水价水市场优化配置水资源,让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是实施水安全战略的基本要求。在新时期的治水实践中,须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治水的战略定位,切实增强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集中力量有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后盾。一是推进重大农业节水工程,突出抓好重点灌区节水改造,大力实施东北节水增粮、华北节水压采、西北节水增效、南方节水减排等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二是加快实施南水北调、陕西引汉济渭、甘肃引洮、云南滇中引水、安徽引江济淮、吉林西部供水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实施引调水工程,必须强化节水优先、环保治污、提效控需,统筹做好调出调入区域、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用水保障。三是建设包括拉洛、浙江朱溪、福建霍口、山东庄里、重庆金佛山等重点水源工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强化水源战略储备,构建布局水源可靠、水质优良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四是继续推进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建设包括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等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防洪,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黄河下游堤防建设和上中游河道治理等工程,不断提高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五是建设包括嫩江尼尔基水库配套灌区、吉林松原灌区、四川向家坝灌区、湖南涔天河灌区、江西廖坊灌区等节水型、生态型大型灌区,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3)切实强化水安全管理

一是着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把水资源条件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审批的重要前提,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严格限制一些地方无序调水与取用水,从严控制高耗水项目。牢固树立节水和洁水观念,切实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不断推进农业、工业、城市的节水,加大雨洪资源利用力度,加快海水、中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二是加强河湖及地下水管理。强化河湖水域保护,合理划分河湖岸线功能,实行河湖分级管理,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地下水保护,实行开采量与地下水水位双控制,划定地下水禁采区与限采区,加强华北等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三是推进洪水和干旱风险管理。编制完成洪水风险图,开展洪水风险评估,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健全防汛组织体系,有效规避洪水风险。落实好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健全洪涝灾害救助机制,探索建立洪水保险制度。开展干旱风险区划,制定不同风险级别下的干旱应急措施,建立水资源战略储备。

2科技创新支撑水安全

保障水安全,必须坚持科技引领,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安全管理中的关键作用。要依靠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把有关水安全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治水兴水的实践,提高水利现代化水平,为国家水安全提供坚强支撑。

1)知识创新

须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维度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战略研究。宏观上,要重点研究气候变化情境下的空间水循环机理,把水资源及其相关的生境系统统筹考虑,构建水基系统,准确把握水资源的宏观态势。同时,要完善水资源常态与应急管理科学认知,突出水灾害风险管理,不断完善水资源常态与应急统合管理模式。中观上,既要以地域和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湖统筹协调,又要从泛区域、泛流域等更广范围、更宽视角,开发利用和管理水资源,形成互联互通、丰枯调剂、空间均衡的基础水系统。微观上,要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等为先导,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形成科学预测、有效防控和高效应急的技术支持系统,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2)技术创新

要在继续巩固和发扬我国传统水利技术优势的基础上,紧跟世界科技前沿,综合运用空间遥感、情景分析、云科技等技术手段,在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带动和引领下,针对国家水安全战略需求,对节水关键技术、重大水利装备、新型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基础水信息系统建设、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研发。

3)机制创新

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更多利用市场机制,着力构建水利科学发展的机制。要稳定并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落实金融支持水利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和管理。要加快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要推进国家水权制度建设,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鼓励形式多样的水权流转,构建水权交易平台,加强水市场监管,落实好水资源用途管制。要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与市场监管,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尽快建立新形势下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机制。

安全科技论文篇2

(一)隔板式沉降室

有色冶金炉窑烟气收尘系统通常是受粗收尘与布袋收尘的共同作用,而粗收尘是对烟气中粗颗粒进行收集,但因为存在阻力损失大等问题,致使其不能全部将烟气拉过来,导致炉口冒烟严重,所以只起到一定的辅助收尘作用。而隔板式沉降室有独特的几何尺寸,能显著降低气流速度,促使粉尘受重力作用影响而沉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尘毒危害。此外,水平隔板在沉降室的运用,还能对粉尘沉降高度进行减缩,极大提升除尘效率;也可辅以垂直挡板,促使沉降室内的气流出现折转流动,间接增加室内长度,从而发挥惯性除尘作用。且沉降装置有较小阻力,结构简单,容易进行维护。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隔板式沉降室只能用于粗收尘,其优越性在面对粒径较粗的尘粒时才能得到最大发挥。

(二)烟气导向式双室熔炼炉

烟气导向式双室熔炼炉能有效解决传统反射炉排烟温度高、反射炉热效率低等问题,有着高效的节能保护、减少尘毒的作用。其结构包括:在熔炼炉中利用隔墙分隔成两个室,并留下适当的炉内烟气通道,在两个室内各设置一个加料口、烧嘴口、放渣口、液态金属放出口。其中放渣口和液态金属放出口能够根据不同的熔炼物料及工艺需求而设置成从一个口放出或分别放出。比如在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熔炼时,可从同一个口放出,渣铅分离在炉外的渣包内进行。炉顶两端分别设置烟道,将水冷闸板水平设置在烟道上,炉顶则是隔墙处最高向炉子两头倾斜的弧形拱顶。与传统反射炉相比,烟气导向式双室熔炼炉能最大限度将燃料产生的热量用到物料的熔炼中,还能有效减少排烟温度和烟气含尘量,降低烟气危害性,实现节能减排环保的要求。

(三)以太网

有色冶金工作中工序较为复杂,需使用腐蚀性较强的化学产品,因此有较大危害性。所以为实现有色冶金安全工程,就必须采用自动化技术来完成这些危害性高的工序。而以太网是全自动化的控制网络,能将各种类型网络化仪器仪表连接到工业计算机上,控制所有网络系统。以太网的应用,还能降低人工分析原材料铜矿石成分的步骤,而通过网络化实现这些分析,并能直接将检测结果传递到相关部门,还可以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便于企业成员及客户随时查询。此外,以太网还能智能管理有色冶金质量、实时监测、故障诊断等,有着较高的应用价值,能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另外,还能极大降低生产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减少工作人员实际操作的危险,降低安全风险。因此我国有色冶金企业应该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培养力度及资金投入,积极开发自动化技术,全面提升我国有色冶金工业自动化水平,实现安全工程,推动有色冶金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低温碱性熔炼

低温碱性熔炼是有色冶金工业中一种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有着金属直收率高、节能、环保、安全性高等特点。主要是混合含金属物料与碱性介质,在低于900℃的温度下熔炼,从而利用两性金属与碱的反应来分离金属。低温碱性熔炼既能处理二次资源,还能有效实施原生矿的冶炼,不管是从资源有限性,还是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工程上,都充分符合现代低碳环保安全发展的需要,在有色冶金安全生产中有着重大的意义。

安全科技论文篇3

计算机网络论文参考文献:

[1]李磊.基于计算机网络病毒的主要特性及功能的分析与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016,(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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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海燕,黄睿,黄轩.基于主题爬虫的漏洞库维护系统[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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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未来教育.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模拟考场二级C[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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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许江兰.浅谈网络型病毒与计算机网络安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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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技论文篇4

据张超介绍,协会科学技术奖是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经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备案的,是我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社会力量科技奖项。奖励范围是:为我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奖项设置为一二三等奖,涉及安全生产科技领域项目的完成单位、组织或个人均可申报。

“这一奖项的设立,对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技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安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促进科技进步、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水平,有着重要作用。”张超介绍说,协会将科学技术奖作为我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的重要支撑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做。

同时,依据《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协会还组织成立了由32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委员由有关科研、教育、生产第一线的专家学者组成。

在组织评奖工作过程中,协会严格遵守评奖办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协会人才荟萃的优势,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科学、权威和独立的原则。内行把关,专家负责,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严把评审质量。为了规范评奖工作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工作,协会还于2009年出台了《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目前,协会已连续开展了2009年、2011年、2013年度三届评奖工作,报奖和获奖项目数量逐届增加,有近500个项目参评,其中获一等奖项目32项、二等奖项目68项、三等奖项目127项。据张超介绍,这些获奖项目都是一些实用性、关键性的技术和方法,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的肯定,并受到了广大企业、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广大安全科技工作者的欢迎。

2009年一等奖获奖项目“大型储罐群安全检验技术体系研究和工程示范”,是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等单位完成的,在协会的推荐下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本项目以大型储罐安全保障为中心,以大型储罐群安全检验技术体系的建立为最终目标,项目包括检测与评价方法,还包括风险分析软件到检测仪器,配套性强,在我国全面建立了大型储罐群的安全检验技术体系,提出了安全状况综合评价方法和声发射检测技术方法,填补了国内空白,有些技术还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目前已在12家石油、石化和冶金企业中,对1000多台大型常压储罐进行了工程应用、风险评估和检测应用,为企业减少停产检验时间带来了2.3亿元的经济效益。

2011年一等奖获奖项目《露天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研究》,是神华集团等单位完成的。项目运用系统管理思想进行顶层设计,将独创技术和集成技术进行有机整合,引入了能量控管的原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进行了实用创新,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国务院安委会已印发通知对神华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经验,包括本获奖项目在内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

2013年一等奖获奖项目《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事故控制及应急救援关键技术》,是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完成的。项目围绕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问题,重点研究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风险辨识、安全规划、风险预警、风险控制、事故仿真及应急救援的理论、方法、关键技术、标准和系统平台。提供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事故控制和应急救援的支撑技术、理论和新方法,目前已在我国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溪洛渡电站、向家坝电站(世界第三、第四大电站),以及其他69项在建水电工程进行了推广应用。

学术交流年会

“学术交流旨在倡导自由探究,鼓励学术争鸣,活跃学术思想。为此,我们定期组织协会的委员、理事及会员单位,召开学术交流年会,为学术思想、理论观点及学术灵感,提供宽松、自由、平等的交流平台。”

2004年7月,协会在重庆召开首届学术年会暨职业安全健康论坛。截至2013年,年会已连续举办了10届。“每届年会的参会人员均在300人以上,一般是一个主会场,4个不同内容的分会场。每届学术年会我们还都出版《论文集》,产生了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张超介绍说。

通过举办年会,协会搭建起一个高水平、国际化、不同形式和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广泛集成学术资源,把学术交流与推动安全发展和职业安全健康发展结合起来,使得年会学术交流的质量和实效显著增强,年会的影响力和认知度也不断增强。

科技助力发展

除了进行科技评奖和召开学术交流年会,协会还肩负着安全行业优秀人才的评选推荐、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专家库的管理、《中国安全科学学报》的编辑出版等职责,为会员单位搭建起一个科技交流的平台,用科技助力安全发展。

安全科技论文篇5

[关键词]安全科学体系建构高等教育

ProbeintoSomeProblemsintheEstablishmentOfSafetyDisciplineSystem

QUFang,Assoc.Prof.ZhangYingjun,Prof.LinBoquan,Prof.

(1ChinaUniversityofMining&Technology2ChinalnstituteofMetrology) Abstract:Thehistoryofsafetyscienceisbrieflyreviewed.Afteranalyzingthecharacteristicsandresearchfieldsofsafetyscience,thechallengesfacedbysafetyscience,higheducationundermarketeconomyandtalenttrainingareprobeinto.Anelementalframeworkofsafetydisciplineisputforwardbasedontheanalysisofrelevantproblemsintheestablishmentofsafetydisciplinesystem.

Keywords:SafetyscienceSystemEstablishmentHigheducation

1.引言

安全科学是研究人类在生产过程和生活活动中技术事故和危害的科学,它是研究事故或危害的产生、发展规律以及预防的现代科学技术。在我国,安全科学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崛起、90年代初期的徘徊后,在新世纪已进入稳步发展的阶段,安全科学的地位和作用在学术界和整个社会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和提高。这说明科技界已从更深的层次认识到了安全科学的重要性,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安全的渴望以及社会文明的进步。但在肯定已有成就的同时,也不能不清楚地看到安全科学面临的诸多挑战和更多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面对21世纪的新技术革命,安全科学如何完善和发展自己的学科体系,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已成为安全科学建设中一个亟待研讨的重要课题。笔者在前人研究成就的基础上,试图对安全科学及其学科体系等相关问题进行粗浅探讨,其目的是为了引起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并能展开深入研究,以促进安全科学健康发展。

2.安全科学的形成

安全这一概念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在远古时代,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本能地学会了利用大自然并尽可能地避免各种灾难,形成了原始的安全观和防灾方法。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类对自然界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特别是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逐渐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生存质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人们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生活条件,发明和使用了大量的机械设备,修建了大量的人们需要的人造工程项目;而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这些机械设备的大量使用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各种自然灾害和伤亡事故在数量和规模上也急聚上升。为了消除各种危害,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或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可能出现,人们从长期的生产实践和事故教训中总结出了各种预防措施,以保证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这就形成了传统的安全工作方法和安全理念。

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近50年,科学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物质财富空前丰富。人们在享受现代科技所带来的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环境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与此极不适应的是全球范围内的安全状况并未随着物质文明的提高而发生根本的好转,重大灾难性事故时有发生,出现了安全工作状况和现代化生产极不协调的严重局面,从而迫使人们对安全问题重新认识,对安全的本质、安全本身的内在规律、事故或灾害产生的机理、发展过程、传递方式以及控制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深入的研究。

这种探索和研究已突破了传统行业安全的框架和安全技术的范畴,它是以传统的安全工作方法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从新的角度、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来研究安全问题,是对安全问题理性的思考,这种研究和思考为安全科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990年6月在德国召开的“第一届世界安全科学大会”(1stWorldCongressonSafetyScience)标志着人类第一次将自己所面临的安全问题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这一方面反映了安全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生产过程以及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

因此,安全问题是与生俱来的,而安全科学的产生却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它与现代科学技术带给人们正负两方面影响密切相关,它的出现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人类文明提出的必然要求。

3.安全科学的特点及研究对象

虽然人们已经将安全问题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加以研究,但毕竟这门科学的兴起只有20多年的历史,由于安全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交叉性和潜隐性,要给这门新兴的学科下一个准确、全面和能被大家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困难的,况且安全科学的研究范畴、它的内涵和外延还正处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中。但总的来说可以认为:安全科学是研究安全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它以现代科学技术(包括安全技术本身)为基础,研究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技术事故和危害的消除及控制的理论和方法,以保证人员的身心健康、财产和设备免受损失,环境不受危害。具体地讲安全科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科学的研究领域包括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全部范围,生产活动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也就是传统的行业安全;生活活动则是指日常生活活动中的安全,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避灾等内容。

(2)安全科学研究的目的首先是确保人员的身心安全和健康,即以人为中心的原则,这是安全的核心;其次要保证设备、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3)安全科学的研究应该是围绕着其研究目的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它不仅要研究由于技术的使用所带来的各种事故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以及防范措施,而且还涉及如何减少和避免由于技术的使用而造成的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如由于矿井开采而造成的地表沉降问题)。它不包括类似火山爆发、地震、普通疾病等纯自然因素所产生的危害。

(4)安全科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安全科学的哲学思想(包括安全观、安全认识论和方法论);安全科学的基础理论,即应用现有基础科学和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研究安全问题自身的规律以及灾害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从而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安全工程技术,即将安全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具体的工程技术相结合,来解决工程领域中独特的安全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安全科学和管理科学、环境科学类似,具有跨门类、多学科、综合性、横断性和交叉性的特点。

4.安全科学体系及其相关问题

4.1安全科学体系建构中的几个问题

如上所述,安全科学是研究事物安全本质、事故发生的普遍规律以及有效防治灾害的理论和方法的科学,它既不是传统的劳动保护,更不是散布于各行业中安全技术的简单拼凑,而是集科学、技术及工程应用于一体的完整体系。具有特定的目的性、整体的综合性和复杂的系统性,是一门横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统科学、人体科学以及行为科学等学科门类的交叉科学。安全科学体系不仅应反映该学科的上述特点,而且要反映现实的需要。

4.1.1安全科学体系的建构必须强调安全科学基础理论的重要地位

科学基础理论是一门科学独立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其整个科学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科学发展的历史证明,基础理论的突破往往能带来工程技术革命性的变革。任何科学基础理论的形成无外乎有两种途径。其一是从实践到理论,即人们在反复的实践中,获取了对某一事物大量的经验,通过对这些经验的归纳和总结,找出反映该事物本质的规律,并应用已有的科学知识加以提炼和升华,得到本门科学的基础理论。其二是从理论到实践,即首先根据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分析,根据人们对事物已有的认识,提出某些最基本的假设或者公理作为该门科学的基本理论,并将其应用于生产实践,从而形成其科学体系。但是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基础理论的最终形成都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该门科学的基石。

近20年来,安全技术的研究蓬勃发展,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而安全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却没有大的突破。这种现象似乎说明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不需要安全基础理论的支持,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情况正好相反。安全科学技术之所以能够迅速的发展,正是由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专业人员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应用了安全基础理论的结果,只不过是目前这些理论有很大一部分仍游离于各个纵向运用领域之中,表现为分散状态,而一旦将其归纳总结,上升为基础理论,它对于安全科学的发展就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最典型的例子末过于系统工程在安全领域内的应用。系统工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安全领域开始应用,受到了研究机构、大中型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视,迅速在机械、化工、航空航天、能源等领域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将这些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成果进行科学的归纳、总结和升华就逐渐地形成了安全系统工程。虽然今天的安全系统工程还不成熟,但是安全系统工程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已在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中普遍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安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但是纵观安全科学的科学体系,目前为数不多的一些基本理论主要是通过对实践的总结而得到的,并且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而安全科学自身的假设(假说)或者公理则更少。因此,在安全科学体系建构中必须强调其基础理论的重要地位,以使有更多的学者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4.1.2安全科学体系的建构既要注意安全科学的特点和完整性,又不能完全脱离目前其发展的现状,并且要注意学科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根据科学学的研究成果,现代科学技术在横向上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系统科学、思维科学、人体科学、行为科学、军事科学和文艺理论九个门类。每个学科在纵向上有哲学、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4个层次。将上述思想应用于安全科学体系的纵向分层:

①哲学层次是安全哲学,即安全观,是对安全问题总的看法和方法论;

②基础科学层次是安全学,它研究安全的基础理论、揭示安全普遍规律;

③技术科学层次是安全工程学,它为工程技术层次提供理论基础,并将工程技术升华为理论认识;

④工程技术层次是安全工程,即直接实现或服务于安全的工程技术方法。这4个层次互为基础,下一层为上一层的形成提供素材,是土一层的基础;而上一层是下一层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又反过来作为下一层的指导思想。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型的结构。

从安全科学目前的情况看,它在工程领域内的应用已非常普遍,相应地在工程技术层次上的内容也十分丰富。但在基础理论和技术科学层次上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在基础理论层次上成形的东西还很少。此外,在很多方面,安全技术科学和安全工程技术相互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因此,笔者认为任何科学体系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是其发展的过程,安全科学也不例外,它必将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和提高,逐渐得到发展和充实。所以,笔者认为,根据目前的情况,不能也没有必要特别强调安全科学体系的完美,重要的是所建构的框架要有利于丰富安全科学的内容,对安全科学体系的完善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从而有利于推动安全科学的健康发展。

4.1.3安全科学体系的建构既要注重安全科学自身的独立性,又要注意与其他科学的渗透和交融

任何一门科学之所以能够独立存在是因为该科学的研究对象有别于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笔者认为,在建构安全科学体系时,有必要对其研究范围有一个大体的限定。安全和灾害是相对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安全问题都是安全科学研究的对象。如前所述,安全科学是研究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技术事故和危害的科学,其目的是保证人员的身心健康、财产及设备免受损失、环境不受危害。也就是说,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安全和防灾减灾。例如,对于火灾的研究,安全科学主要研究城市火灾、工业火灾等由于技术使用引起的火灾,而对于由于自然因素(如雷电)引起的树林火灾就不是安全科学研究的范围。又如,职业病属于安全科学的研究内容,而一般的疾病却超出了安全科学研究的范畴。对安全科学的研究范围之所以限定在技术危害(事故)的范围内,是由于安全科学自身的发展历史决定的,同时,也有利于使其区别于其他科学。

在强调安全科学独立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当今科学发展的大趋势,即相互交叉和渗透。安全科学应充分吸收和借鉴其他科学的成就,以便加速其自身的发展。

4.1.4安全科学体系的建构要有利于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并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安全专业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是培养安全专业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安全科学发展的基础和安全工作的有力保证。目前我国已有近50多所高等院校设立了与安全有关的专业,从专业的知识结构和培养方向上看大体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以安全科学知识体系为主,结合某种生产行业的科学知识为客体组织教学内容,形成以安全科学技术为主,行业技术知识为辅的知识结构体系;

另一种则是以行业科学知识为主,安全科学技术为辅的知识结构体系。

虽然人们早就认识到前一种知识体系对于培养安全技术专业人才更为有利,是安全类专业的发展方向,后一种体系应逐步向前一种体系过渡,即从行业安全转向大安全,但如何实现这种安全专业教学内容的平稳过渡,以及如何完善以安全知识为主体的知识体系结构却一直困扰着许多从事安全教育的工作者。

一些以行业安全为主的院校,将原来本专业有关课程删掉,新开了许多从其他行业领域拼凑起来的有关安全的课程,形成所谓“拼盘式”的教学计划,按此培养的学生既没有掌握原行业的专业技术知识,又对安全科学的基本理论似懂非懂,很难满足社会对安全人才的要求。

虽然学科的出现并不完全取决于市场,但是社会需求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因此。必须坚持以符合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为学科发展的根本目标。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安全科学的发展不能脱离社会大环境,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从我国目前安全类专业的设置来看主要集中在安全工程、安全管理以及职业卫生保健等领域,显然,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市场全面开放对安全人才提出的新要求。以保险业为例,随着国外保险金融业进入中国市场,以前不在保险范围内的建筑(如大型商场、娱乐中心)以及多事故行业(如矿山开采)等将成为新的承保对象。要对它们承保,首先要对其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以确定保险费;而在理赔时,必须对事故及其损失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以此作为赔付金的依据。上述这些工作的完成都离不开安全科技人员的直接参与。除此之外,在市场规范化的过程中,交通、消防、建筑等安全事故多发领域,对安全人才的需求也会大量增加。

因此,要适应21世纪经济发展对安全人才的需求,必须要放宽视野,在安全类专业的内涵和外延上进行充实和拓宽,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安全人才的培养在质量和数量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4.2安全科学体系框架

综上所述,并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对安全科学进行纵向科学分类和横向理论分层,笔者提出了如下图所示的基本框架。该框架将安全科学在纵向上分成8个学科,在横向上分成4个理论层次。在基础科学层次上并列地给出了自然科学等7个学科门类,主要反映了安全科学是以基础科学为基础,综合应用了其他学科的部分研究成果,同时也反映了安全科学的交叉性、综合性和横断性的特点。

在此还应该指出,在安全科学体系中,各分支学科以及各层次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学科发展较早,日趋成熟,其内容也比较具体。而有的则正处于发展阶段,其内涵、外延及研究内容尚待明确。此外,还应该强调安全科学体系是一个开放型的体系,随着人们对安全问题的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升华,还一定会有更多学科出现,笔者列出的仅是作者的认识和体会,希望引起安全科技界有关人士的兴趣,促进此方面的研究工作,以进一步丰富安全科学的内容,促进整个安全科学体系建设的完善。

5结语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安全科学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安全科学体系的作用是为人们自觉地进行安全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提供宏观上的指导,它在安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就目前而言,安全科学本身的基础理论研究还很薄弱。出现这种情况的其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科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相对还比较年轻;其次是从事此方面研究的人员不多,特别缺乏对安全科学基础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所以,安全科学要有大的发展和突破,不仅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财力上的支持,更有赖于安全科学领域内的广大科技人员作出不懈的努力,特别是知名专家和学者的参与。笔者旨在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对安全科学基础理论、学科体系以及人才培养等问题的重视,推动安全科学的健康发展,以适应21世纪我国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对安全科学提出的新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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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德蜀,金磊,罗云,关于安全科学技术学科建设的研究.劳动安全与健康,1998(12):30-32

安全科技论文篇6

1.1从劳动保护科学到安全科学

从劳动保护科学到安全科学在1982年于(青岛)和1985年于(北京香山)召开的两次“全国劳动保护科学体系学术讨论会”上,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探讨了劳动保护科学体系的框架结构、层次及学科、专业教育等问题。集众家之长,以刘潜为代表的学者群,1984年9月较系统地提出了安全科学技术体系结构设想。

经过近10年的充实和提炼,由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联系和组织的一批专家、学者,在原国家劳动总局及劳动人事领导的支持和授权下,默默地进行着艰苦的工作,千方百计与国家科委、教委、国家技术监督局沟通了并建立正式对话的渠道;申报并论证了建立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的必要性可能性;使不少专家和主管领导理解了安全科学,建议大专院校开设安全工程专业;又使安全科学(即劳动保护学科)在国家图书分类法中取得了合法地位,与环境科学合占X类;国家的主题词表和叙词库正式收入了安全学类的内容;1991年创办了“中国安全科学学报”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劳动部2000年发展纲要将发展安全科学技术列入规划;安全工程专业的学历教育及三级学位教育的建立,为学科建设的人才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安全科学的学科建设理论得到政府领导人和教育界、科技界专家、学者的认同和支持等一系列有成效活动并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绩,就在1992年11月1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92《科学分类与代码》中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科学)终于获得了一级学科的地位,并在1993年7月1日正式实行,此学科包括有5个二级学科和27个三级学科,成为58个一级学科的一员,又以综合性学科著称;其“学科分类与代码”详见表1.

见表

1.2老教授遗训与安全科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黄元平教授,生前就有较深刻地思考。在1994年8月7日,向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建议。他认为,应在学会全国代表大会修改章程时,应该对学会从事学术活动的学科领域即安全科学的内涵及范围交代清楚,他亲笔写出:安全科学应包含以下的内容:

1)安全自然科学——安全物理,安全化学,安全数学。

2)安全社会科学——安全哲学,安全法学,安全经济学,安全心理学。

3)灾害防治学——自然灾害防治(指地震、洪水、台风、山崩、火山喷发、泥石流),各行业灾害防治(指火灾、爆炸、水灾、塌陷)。

4)安全技术工程——通风工程,高温高压防治工程,防尘工程,防毒工程,航空事故防治工程,航天事故防治工程,航海事故防治工程,交通事故防治工程,噪音、震动、照明事故防治工程,救护工程,个体防护工程,安全机电设备防护工程,安全检测与自动监控技术。

5)安全卫生工程——各种职业病防治,辐射防治。

6)安全管理——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系统分析,事故逻辑分析,安全状况评估与预测。

7)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与普及,职工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人员专业继续教育。

黄元平教授生前书面遗训值得后人认真思考,为拓展思路,改变观念,科学、系统地完善安全科学而提出较为完整的学科构想,特别是以下三个方面,值得安全科技学科建设者深思。

1)安全自然科学类:应增设安全物理、安全文化学、安全数学

2)安全社会科学类:应增设安全哲学、安全心理学。

3)灾害防治学类:应增设自然灾害防治即减灾科学,其中包含了自然灾害,也包含了各行业灾害的防治(火灾、爆炸、水灾、塌陷等)。

二、安全科学学科建设树立全新的观点

安全科学技术虽然取得一级学科的地位,但在学科建设中,必须坚持以符合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的需求为最高目标。因此,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的充实和完善,必须与各时期的社会经济基础,人民对安全的需求程度及其安全文化背景紧密结合,必须树立安全文化观、科学的大安全观、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和综合安全减灾论的全新观点,才能不狭义,才有希望保障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

2.1安全文化与安全科学

学科的诞生标志着学科自身发展的理论知识体系的基本成熟。而学科建设则标志着学科的完善、发展和拓变的过程。安全科学的完善和拓展除自身发展内动力外,更需要得到社会、全民和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拥戴和支持。通过安全文化知识和哲理的宣传和教育,改变固有的观念,建立科学的思维方法,形成自我约束安全习俗和规范,让大众懂得安全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对安全知识及安全的意识提高新的水平,当人民对安全科学的知识和需要显示出无比渴望和热衷追求的积极性时安全才能有保障。万万不可忽视对全民、全社会安全知识的传播和安全逃生的教育,从中、小学,从下一代抓起,用安全文化影响未来的接班是重大举措。灾害的意外性,随机性,可能给每个人带来灾难,但都能在临场的几秒钟或几分钟内妥善处理意外灾害就能转危为安。可见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对全民安全,对推动安全科学发展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1993年以来,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吴邦国以及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大力支持和倡导的安全文化建设,在短短的五年间,在国人的心目中,已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从劳动部举办的安全周,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七部开展的“中小学生安全日”活动,到公安部推行“交通安全周”、“11.9消防周”以及“7.28震灾日”、“10月减灾日”等等都渗透着安全文化的知识和应急、自救、互救、逃生的技能,同时也发挥了安全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懂得安全文化是安全科学技术的母体,只有全民安全文化素质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才能使安全科学技术被公众普遍接受并采用,安全科学技术才能在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应用领域中得到发展。学科的产生是自身发展和社会、公众需要的产物,有怎样的安全文化背景,自然也有相应水平的安全科学。安全文化是安全科学创建和发展的基础,而安全科学是安全文化的特殊形式,是安全文化在某种程度上的结晶,安全科学学科的建设正是安全文化丰富和繁荣的一种文化过程。安全文化与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相互关系见框图。

2.2树立科学的大安全观点

要力行安全、力创安全,首先要树立以下国民安全新观点:

1)护展对安全认识领域

要把以生产领域的安全,不断扩展到生活安全、生存安全领域,这是基于国内外意外伤亡事故和灾害的现状分析及惨痛的经验和血的教训而提出的:1993年,欧共体在奥地利召开“国际共同安全”大会上,代表们强调要重视非职业性伤害事故并公布了以下的数字:职业事故仅占7%,交通事故占37%,其它事故总和占56%;美国1993年的事故数据(AccidentFacts)公布:生产事故为10.1%,交通事故为46%,其它(家庭和公共场所)事故之和为43.9%;我国“八。五‘期间伤亡事故统计表明:生产性事故占13.8%-~20.3%;交通事故占61.5%~76.2%;其它事故之和为5%~11%.

可以看出:生产性的意外伤害和灾祸,比非生产性的要少得多。专家们认为:正常情况下,生产性的意外伤害和灾祸有可能出现缓慢下降趋势,而交通事故、家庭及公共场所事故之和,约为生产性事故的5—12倍。必须充分重视非生产领域的安全问题。

2)保护从事活动的人的安全

从劳动安全的观点,要把保护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扩展到保护从事一切活动的人的身心安全即公共安全、家庭安全、产品安全、保健、休闲与娱乐领域安全,甚至高新科技探索和开发中心,要特别重视对人的保护及其风险问题的研究。

3)普及安全教育极大影响公众,重点培养和造就下一代

利用一切宣传和教育的手段影响公众和社会,树立跨世纪的大安全观。当务之急是培养和造就幼儿和中小学生,树立起科学的大安全观,使他们具有安全文化知识,职业伦理道德,安全行为规范,自救互救应急逃生的技能。

4)坚持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尤其要影响国家决策层

用安全文化知识启迪人、教育人、造就人、形成全国安全文化氛围的大气候,呈现安全、卫生、舒适的文明环境,成为当代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国家领导人和决策层有责任力行安全、有义务对社会、对人民的安全、健康负责,也应该成为他们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5)培养和树立科学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思维

应用安全科技高新技术,对灾害和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评估预测、预报、减灾、依靠科学方法和全民参与的行动来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文化”的宗旨,保护大众的身心安全与健康,要有远虑,更要注意力排近忧,对灾害的预防,时刻不容放松和怠慢。

6)宣传城市综合减灾意识和风险观

21世纪初,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集居城市,都市和社区的安全、减灾和环保问题成为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重大难题,国民必须树立综合协调的安全减灾风险观。做到工业、建筑、交通、用电、供水、防火、环境等在工程及学科领导领域的交叉、联合与协调,最大限度地发动公民和全社会,以家庭、社区安全为基础,推动城市综合安全减灾行动计划,时刻应急各种灾难和风险。

2.3安全减灾论与安全科学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及减灾的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环境灾害、宇宙灾害已有系统的研究成果,有关这些灾源的产生、预测和减灾的理论及灾情记录,均出版了有关灾害科学的系统编著。由于自然灾害给人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的安全稳定造就难以估量的损失,夺取了生命(生产力),破坏了生产,毁坏了家园,也恶化了环境生态,以致诱发出新的灾害,因此,减灾是自然科学问题,也是社会科学问题,是关系到人民身心与健康、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及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大问题。灾害科学及其科学体系较为完整,本世纪中期,我国的灾害科学界的专家、学者开始综合研究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及其减灾工程技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的灾害科学结合灾害社会科学,形成了综合减灾科技体系,更加丰富了安全减灾的科学理论,成为中国安全减灾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灾害论的理论及其实践得以发展。减灾科学,从地质、气象、农林灾害的研究,转向了局部的、区域性预测和减灾,进而深入到人口密集,灾源众多的城市,并采取了全球的统一行动,联合国支持的“国际减灾十年”活动已取得巨大成就如《减灾风险学》、《城市灾害学》、《减灾科学管理指南》等专著出版。更为可喜的是我国减灾科学与安全科学界的专家携手合作的《中国安全减灾战略论》新著即将于1998年末问世。

值得注意,使安全科学与灾害、科学、环境科学有关部分产生渗透与交叉,基于提出更符合科技发展和时代需要的安全减灾科学构架,如下几点原因:

1)力求减少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突出生产(劳动)安全的色彩;

2)力求加强和拓展安全科学的基础学科内容;

3)把灾害学(自然的、人为的、两者兼有的)及减灾科学的新概念引入安全科学;

4)把环境科学中保护人民安全与健康的相关技术引入安全科学;

5)把全民安全文化建设引入安全科学学科建设之中;

安全科技论文篇7

1特色方向课程群结构

湖南农业大学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课程群的设置是基于安全工程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在保证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设体现学科优势和行业背景的特色课程群。该课程群的建设从理论到实践、从书本到科学前沿,比较完整地提供了一条特有的深入学习和掌握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技能的平台[4-6]。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课程群依次由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实习课程和业余科研四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课程包含专业必修课“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和专业选修课“农业安全生产与管理”,作为农业大国,在掌握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的同时,学生获得我国农业安全生产现状及生产管理手段的知识信息是十分必要的,而“农产品安全生产与管理”正是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现状为学生开设的一门辅助课程;实验课程为专业必修课“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综合实验”;实习课程由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综合实验、生产实习、毕业综合实习组成;业余科研包含学生独立自主申请科创实验项目和学生依托教师科研项目两大部分。

2实践技术

从由浅入深、理论到实践的技术角度分析,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课程群以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理论为基础设置不同深度的实践课程,针对不同层次,采用不同的实验技术方法教学。实践课程分为实验课程、实习课程和业余科研3个层次。1)实验课程为60学时的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综合实验,第5学期开课,实验内容分成基本实验操作训练、农产品仪器分析检测技术、微生物检测基础技术3个单元,设置了滴定法操作、样品前处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气相/液相色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凯氏定氮法、微生物菌落测定在内的13个实验内容[7],训练学生针对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8-9]。2)实习课程是1周的教学实习、3周的生产实习和12周的毕业实习,依次为第5、7、8学期开课。教学实习围绕农业与农产品安全检测的相关教学内容,实地参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输送基地、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等机构,让学生熟悉生产实践流程。生产实习是安排学生到相关部门的工作岗位实习3周,进一步学习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毕业实习则是要求学生进入到实习机构,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围绕选题和开展12周的实验,通过实践完成毕业论文。3)业余科研分为自主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和依托性教师科研项目。与其他实践课程不同,业余科研主要以希望进一步提升自身科研能力的学生为对象,不单独设置课程时间,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主选择指导老师和课题方向。自主性创新实验项目要求学生从课题选择、项目申请书撰写、申报立项、中期答辩、项目结题全程独立完成,极大地锻炼了学生的科研思维和科研能力。依托性教师科研项目,则是学生与指导老师双向选择,择优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中,并承担一定量的科研任务。通过3个层次的锻炼,学生从常规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基础和经典检测技术实验,到生产实践单位参观、实习,再到独立自主或参与性的完成相关项目,在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方面的知识、技能、见解和实践等方面都能得到极大的提升,有利于学生在毕业后更好、更快地融入工作和后期科研深造中。

3教学手段

为了实现农产品安全与检测技术课程群的教学效果,建设“理论课—实验课—企事业单位参观、考察—科研项目”的完整过程和有深度的课程群,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会针对不同过程采取不同的教学手段[10-12]。理论课以教师主讲和学生单元讨论的形式教学,闭卷考核。实验课内容丰富,以计量认证标准教学,针对农产品样品前处理、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固有有害成分等方面开设对应的检测方法、手段和技术,以12个小组实验+1个独立考核实验的形式教学,小组实验要求将学生分成2人一组的固定小组,协作完成前12个内容的实验,独立实验要求学生在规定的课程时间内单独完成1个实验,在此过程中考核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实验课总成绩由小组实验占60%和独立实验占40%组成。企事业单位参观、考察,是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之后,进入农产品生产基地、运输基地、省/市级地方农产品检测部门机构进行短期的实地作业参观和考察的教学手段,将理论课堂融入社会生产中,赋予学生对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更深层次的理解。这种教学模式以现场答疑和撰写实习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查。科研项目包含学生自主立项和参与教师团队项目,分别由立项部门和指导教师单独对参与学生进行开题、中期汇报、结题等形式的考核及反馈。

4农产品安全动态

安全科技论文篇8

ProspectsofSafetyManagementScienceinthe21stCentury

LuoYun

(ChinaUniversityofGeosciences,Beijing)

Abstract:Prospectsofsafetymanagementscienceinthe21stCenturywerediscussedinvolvingsafetyprinciples,safetylegislation,andmethodandmodeofsafetymanagement.

Keywords:SafetyprinciplesSafetylegislationMethodofsafetymanagementModeofsafetymanagement

1引言

21世纪将是一个充满希望与光明的时代,同时也是经济与文化矛盾、环境与技术冲突、人类与自然牵制的时代。由此,不仅人类文明史要揭开一个新的百年,更应引起人类关注的是,如果不引起高度的警惕,21世纪将会是灾害、事故、环境公害更为恶化的时期。其实,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中,笔者已深切地体验到这一点:人炸、资源枯竭、环境危害、重大事故与灾害频发……。还清楚地认识到,现实生活中那些不科学、欠文明的落后文化习俗,形成了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背景:人类的科学素养不尽人意;地区或国家间的技术、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不顾代价而高速发展经济在很长一段时期将仍是不少人的主导追求;企业经营人员的短视与只顾眼前利益的行为盛行;……。因此,可持续发展战略仍是21世纪人类社会活动的主旋律。显然,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生存,平安、健康、少灾都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十分重要的目标。另一方面,21世纪将是高技术不断涌现,信息化、数字化生产与生存的方式将会得以普及的时代。新技术、高技术首先将给人们带来发展与进步、效率与效益、舒适与文明,与此同时,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技术的失控也会给人类带来危害与灾难。

面对上述的现实与背景,正视未来的挑战和忧患,为了21世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需要更加努力地去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世界,需要创建安全的生产方式和康乐幸福的生活方式。为此,人类唯一的出路就是重视发展安全科学技术,有效地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和灾难的发生。

安全管理作为预防事故三大对策之一,将为21世纪人类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和安全生存发挥其重大的作用。

2安全原理-安全管理实践的基石

安全管理方法与对策的绩效,需要安全理论作为基础,需要有战略和方向的指导。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研究安全的科学理论,揭示安全科学的规律,搞清安全管理的科学原理。

安全原理是人类安全活动的基本理论和策略,是安全科学以及安全管理科学发展的基石,是人类预防事故的重要理论核心。21世纪,人们将会不断探求如下的安全科学原理。

1)安全哲学原理。即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角度,总结安全的哲学理论和原则。人类历史进程证明:古代人的安全哲学是宿命论的安全认识论,被动承受型的安全方法论;近代人有了经验论的安全认识论,事后型的安全方法论;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现代人类进入了系统论的安全认识论阶段,从而在方法论上能够推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生活的综合型对策。21世纪,未来的人类安全哲学必然朝着本质论和超前预防型的安全哲学进发。有了正确的安全哲学思想的指导,未来人类的生产与生活的安全才能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2)安全系统论原理。深入研究和探索安全系统论原理、安全控制论原理、安全信息论原理、安全协同学、事故突变论等安全系统结构、机制、规律和优化。不仅应研究清楚事故系统的规律,更要探讨各种技术安全系统的规律、特点和控制。认识事故系统,对指导人们从控制事故来保障人类的安全具有实际的意义,但这种认识带有事后型的色彩,是被动、滞后的。而从安全系统的角度出发,则具有超前和预防的意义。因此,从建设安全系统的角度来认识安全原理更为理性,更符合科学性原则。

3)安全经济学原理。阐述清楚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事故损失的规律与评价技术,安全的效益理论和投入产出规律;研究与事故相关的非价值因素的价值化技术。研究不同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时期,事故保险(伤亡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等)的运行机制及其与事故预防,实现本质安全的关系和动作机制等。

4)安全管理学原理。研究从法理出发的安全法学原理、安全监察与监督的原理;论证清楚安全组织学原理、人员优化的原理;阐明合理的安全投资保障机制;揭示出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体系等基本的理论。

5)安全工程技术与卫生工程技术原理。针对不同的行业和生产工艺与技术,研究相适应的安全工程技术原理,如防火原理、防爆原理、机电安全原理等,以及卫生工程技术原理,如防尘原理、防毒原理、辐射防护原理等。

同时,在20世纪尚未完善的风险控制理论、安全自组织理论、大安全科学理论、安全文化理论等将在21世纪得到高度重视和发展。

有了丰富而充实的安全理论,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人类实现了真正安全原理的掌握,才能改变自身对事故的认识和态度,才能使今天人们安全生产和生活的必然王国走向未来人类安全生存与发展的自由王国。

3安全立法-安全管理永恒的利器

从中世纪起,人类生产从畜牧农耕业向使用机械工具的矿业转移,从此开始发生人为事故。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技术规模和速度不断扩大,矿山塌陷、瓦斯爆炸、锅炉爆炸、机械伤害等工业事故不断发生。在早先安全技术比较落后的状况下,人们想到的是从立法的角度来控制日益严重的工业事故。

人类最早的劳动安全立法,可追溯到13世纪德国政府颁布的《矿工保护法》,1802年英国政府制订的最初工厂法——“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这些法规都是为劳动保护而设,制定了学徒的劳动时间,矿工的劳动保护,工厂的室温、照明、通风换气等工业卫生标准。针对世界范围的安全立法,人类进入20世纪才迈出了步伐,这就是1919年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制定的有关工时、妇女、儿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中国最早的劳动安全相关法规,要数1922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劳动大会提出的《劳动法大纲》,其主要内容是要求资本家合理地规定工时、工资及劳动保护等。英国、德国、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是劳动安全立法最早和较为完善的国度。除此,很多国家的安全立法一般起步于20世纪,包括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到1915年才正式实施《工厂法》,比英国晚了近百年。

未来的21世纪,人类的安全立法必将体现出如下趋势和特点:

1)安全法规从孤立走向整体,从分散发展为体系。

2)安全立法的任务突出预防,体现出超前性和预防性。

3)安全立法的目标体系更趋明确。立法的目标不但包含防止生产过程的人员死伤,还包括避免劳动过程的危害(职业病)以及财产损失、信誉的毁坏。

4)安全立法的层次体系更为全面。国际通用安全法规(ISO标准、ILO法规等)、各国的国家安全法规、世界范围及本国的行业安全法规(石油、核工业等)、地区安全法规(欧盟、亚太等)等,得到全面的发展。

5)安全立法的功能体系更为合理。建议性法规,如ISO国际标准;强制性法规,一般各国制定的国内安全法规都属此类;承担不同法律功能的法规,如法律、技术标准、行政法规、管理规章等,各尽其责,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在21世纪,我国的《职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大工业事故控制法》、《减灾法》、《公共场所意外事故预防法》、《家庭事故预防法》等安全法规和条例,将会陆续颁布和实施。

4管理方法-事故预防对策之技巧

管理也是一种技术。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

从管理对象的角度:安全管理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显然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是有限的。只有强化了隐患的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高效。因此,60年展起来的安全系统工程强调了系统的危险控制,揭示了隐患管理的机理。21世纪,隐患管理将得到推行和普及。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早期是事故后管理,进展到60年代强化超前和预防型管理(以安全系统工程为标志)。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环诸因素,管理不仅是技术的一种补充,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控制与协调。21世纪,要进一步理解和落实这种认识和过程。

从管理理论的角度看:从建立在事故致因理论基础上的管理,发展到现代的科学管理。30年代美国著名的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了1∶29∶300安全管理法则,事故致因理论的研究为近代工业安全作出了杰出贡献。到了世纪后期,现代的安全管理理论有了全面的发展,如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安全行为科学、安全法学、安全经济学、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等。21世纪,安全管理科学园地将会更加百花争妍。

从管理方法的角度: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21世纪,安全管理系统工程、安全评价、风险管理、预期型管理、目标管理、无隐患管理、行为抽样技术、重大危险源评估与监控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将会大显身手,安全文化的手段将成为主要的安全管理技术。

5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不断探索的命题

我国的安全管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出不同的管理模式。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建立了劳动保护管理体系;70年代在劳动保护管理体系下,强调了事故管理系统;80年代出现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进入90年代,现代安全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体系逐步发展和完善。显然,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生产技术、经济体制和安全理论指导下,表现出不同的安全管理特色。

21世纪将是安全科学管理不断深化,安全管理的作用和效果不断加强的时代。现代安全管理将逐步实现:变传统的纵向单因素安全管理为现代的横向综合安全管理;变事故管理为现代的事件分析与隐患管理(变事后型为预防型);变被动的安全管理对象为现代的安全管理动力;变静态安全管理为现代的安全动态管理;变只顾生产效益的安全辅助管理为现代的效益、环境、安全与卫生的综合效果的管理;变被动、辅助、滞后的安全管理程式为现代的主动、本质、超前的安全管理模式;变外迫型安全指标管理为内激型的安全目标管理(变次要因素为核心事业)。

21世纪,如下安全管理模式将得到发展和完善:

1)企业HSE管理模式。建立企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三结合的管理体系,其目标是强化企业管理者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意识,激励企业员工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工作热情,最终改进企业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效能,实现人类社会和企业的综合效益。

2)企业ISO18000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统一规范下,企业要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这是国际标准一体化的重要体现,也是随着ISO9000和ISO14000在各国逐步得到认可和取得成功的背景下,国际工业社会重视和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目标。这一体系的推行,将促进和改善人类社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水平。

3)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在企业,无论是人身伤亡事故,还是财产损失事故;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生产事故,甚至是火灾或治安案件,都对人类造成危害和损害。这些为人们所不期望的现象,无论从根源、过程和后果,都有共同的特点和规律,人类对其进行防范和控制,也都有共同的对策和手段。因此,把企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环保等专业,进行综合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在21世纪,企业建立“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是大势所趋。

4)国家安全管理模式。一是建立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构建国家监察-行业协调-企业自律-工会监督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二是从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人身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等目标出发,建立国家的大安全管理模式(机构、组织、立法、管理体系等)。

通过这些努力,将实现全面防范来自于技术因素和人为因素的意外事故与灾难,减轻来自于自然因素造成的灾害和危害,防止和减少来自于社会因素的公共事故与危害、治安案件及“黄、赌、毒”等消除或控制其对人类身心和生命的危害与毒害。■

作者简介:罗云教授“”版权所有

作者单位:罗云(中国地质大学)

作者地址:北京市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邮编:10008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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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爱民、唐紫荣等.事故管理.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1.

[3]董立斋、巩长春等.工业安全评价理论与方法.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8.

安全科技论文篇9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6.162

[中图分类号]TP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6-0-03

0 引 言

信息安全是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Tanenbaum认为网络仅局限于研究人员相互发邮件时自然不会凸显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但是一旦渗透到包括银行转账和网上购物等日常行为,或者过渡到云计算时代,信息安全问题就无法再回避。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ISMS)被认为是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实践集之一,从工程哲学的视野来看,这是由某一(或某些)专业技术为主体和与之配套通用的相关技术,按照一定规则、规律所组成的,为实现某一(或某些)工程目标的组织、集成活动。这其中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并由此构筑了新的存在物。目前绝大部分的研究都集中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应用,而缺乏从整体角度出发,以工程创新为主线,从工程哲学的角度进行审视、思考和分析的研究,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1 以“三元论”的视角审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1.1 科学、技术和工程“三元论”

Mitcham提出工程哲学(Engineering Philosophy)词汇,并阐述哲学对工程的重要性,但是他认为工程处于技术之下,是技术的一部分,而李伯聪教授则认为科学、技术和工程是彼此独立的个体,彼此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科学、技术和工程“三元论”是工程哲学得以成立的基础。

科学活动是以探索发现为核心的活动,技术活动是以发明革新为核心的活动,工程活动是以集成建构为核心的活动。人们既不应把科学与技术混为一谈,也不应把技术与工程混为一谈。工程并不是单纯的科学应用或技术应用,也不是相关技术的简单堆砌和剪贴拼凑,而是科学要素、技术要素、经济要素、管理要素、社会要素、文化要素、制度要素以及环境要素等多要素的集成、选择和优化。“三元论”明确承认科学、技术与工程存在密切的联系,而且突出强调它们之间的转化关系,强调“工程化”环节对于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关键作用、价值和意义,强调应努力实现工程科学、工程技术和工程实践的有机互动与统一。

1.2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工程本质及特点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基于业务风险方法,来建立、实施、运行、监视、评审、保持和改进信息安全的,包括组织结构、方针策略、规划活动、职责、实践、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支撑标准为ISO/IEC 27000标准族。在ISO/IEC 27000标准族中,不但给出了“建立、实施、运行、监视、评审、保持和改进信息安全的”“基于业务风险(的)方法”,而且还给出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实用规则、审核指南以及相关安全域的具体指南等。例如,仅GB/T 22081-2008/ISO/IEC 27002:2005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就包括了11个控制域,39个控制目标,133项控制措施。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可在不同的学科中找到其渊源,在实施框架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用了质量管理中的Plan-Do-Check-Act的戴明环,在具体的控制措施上,则包括了密码学、人员安全以及各类信息安全技术,其研究的特点是将科学思维、工程思维和社会思维相结合,但更强调工程思维的“设计”理论。工程研究活动不同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基本特征就是“设计”。工程设计活动包括对象设计和过程设计。例如,建造水坝的坝体设计是对象设计,如何实施就是过程设计,在信息安全中,设计组织自己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对象设计,设计如何部署是过程设计。

按照“三元论”理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在其中的位置如图1所示。

2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演化过程与规律

2.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起源和发展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体系(System)化基础上的“最佳实践集”,到国际标准的正式公布,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过度关注技术,忽略人的作用的“技术浪潮”阶段,在这个阶段涌现出了大量的信息安全技术产品,例如,防火墙、防病毒和入侵检测系统(IDS)等。

第二阶段为强调人的作用的“管理浪潮”阶段,在这个阶段大部分企业开始设置专职的信息安全管理岗位,以加强对个人行为的控制。

第三阶段即“体系阶段”,在体系阶段信息安全以目标为导向,不再局限于手段的应用,而是技术、制度和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有机结合。这个阶段是信息安全的工程化阶段,体现了工程的实践性、经验性、继承性、创造性和系统性等特点。

2.2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动力和机制分析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是一个“需求驱动”的过程。Alvin Toffler在其经典著作《第三次浪潮》中,将人类发展史划分为第一次浪潮的“农业文明”,第二次浪潮的“工业文明”以及第三次浪潮的“信息社会”。在信息社会时代,“信息”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价值非凡,因此面临诸多风险,为保护信息,安全需求的出现是必然的。

科学与技术的进步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推动力。新密码算法的产生,各类以“信息技术解决信息安全”的思路涌现,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信息安全产生的本质原因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反过来,解决信息安全问题又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例如,速度更快,与防火墙形成联动的入侵检测系统。

国家政策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用的导向力。任何工程活动都是在社会大系统中开展的,都要接受国家(政府)的引导和调控。对工程创新的应用,企业的认识往往是滞后的,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引导性政策。例如:商务部印发的商资发[2006]556号及商资函[2006]110号,以及各地方政府的鼓励引导政策。

2.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工程演化特点、方式和规律

对比国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在国内发展体现出了明显的跳跃性,这种跳跃性不但体现在信息工程领域,也表现在其他诸多领域。国内一般不会沿袭其循序渐进的路线,而是直接引用国外的先进经验或者在国外已有的原型上进行模仿开发。

在科学、技术和工程3个领域内,与文化、制度、历史等环境因素联系最紧密的就是工程。在信息安全领域内,作为基础科学的密码学,其算法“放之四海而皆准”,不会因东西方文化的不同而显现不同的特征,绝大部分技术亦如此。但在工程层次,不同的文化制度有时会产生大相径庭的结果,例如,腾讯QQ本来是模仿国际聊天软件ICQ,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后,ICQ,MSN等点对点国外聊天软件均濒临破产,但QQ在线用户却在2010年突破1亿。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虽然修改自国际标准,但也显现出鲜明的文化特征。例如更强调保密性,和国外用户相比,更多的认证取向等。

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工程思维与工程方法论

3.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工程思维

科学思维是“反映性思维”“发现性思维”,体现理论理性的认识,工程思维是“构建性思维”“设计性思维”和“实践性思维”,体现实践理性的认识。科学家通过科学思维发现外部世界中已经存在的事物和自然规律,工程师在工程活动中创造出自然界中从来没有的工程构建物,工程设计是以价值当事人的特定需要为出发点,以构建某种与主体需要相符合的实体为归宿的筹划。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族的GB/T 22080-2008/ISO/IEC 27001:2005原文别强调:“采用ISMS应当是一个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ISMS的设计和实施受其需求和目标、安全要求、所采用的过程以及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且上述因素及其支持系统会不断发生变化。按照组织的需求实施ISMS是本标准所期望的,例如,简单的情况可采用简单的ISMS解决方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部署过程也专门设有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目的就是找到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然后“对症下药”。

3.2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工程方法论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用了PDCA戴明环,与A.D.Hall的系统工程方法略有差别,但在本质上是遵循这个基本框架的,如图2所示。

参照图2所示的基本工作过程并结合专门指导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的《ISO/IEC 27003:201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用指南》,提取其中的关键过程,并与工程设计的一般过程进行对比,如图3所示,其中左侧为设计方法,右侧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设计。

4 结 语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既包括数论、密码学和近世代数等科学元素,也包括软件开发技术、单片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技术元素,在工程哲学的视野下,是建立在一系列科学与技术基础上的集成创新。在工程创新成为创新活动主战场的今天,对其进行哲学分析,显得尤为重要。这其中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要辩证地对待便利性与安全性的问题。正确利用信息系统,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哲学命题。坚持用“两点论”的观点看待便利性和安全性,在信息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正确分析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信息化发展初期,信息系统尚未大规模使用,主要矛盾是便利性,提高效率,但到现在,信息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美国甚至成立了网络战争司令部,信息战成为攻击手段之一,安全性就成了主要矛盾,“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要在看到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同时,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演化规律中发现集成创新的一般规律。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功能一般都要通过工程这一环节,因此,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工程创新是一个关键性的环节。只有从大量的工程中发现工程创新的一般规律,从工程哲学的角度加以分析、归纳和引导,才能创新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发挥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后发优势。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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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技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DF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i.issn.1001-2397.2009.06.07

引子:《食品安全法》的“天之问”

在现代汉语中,“天”具“位置的顶部”、“自然的”、“主宰者”等10多种含义。由于天具有位置顶部、自然的、主宰者等属性,所以,在中国,往往把那些具有重大的、基础性的、生死攸关的人或事视为“天”。如,司马迁在《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中写道:“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那么,什么是食之天?它经历了从量的要求到质的要求的阶段;而在对食品的质的阶段,在《食品安全法》之前,它又经历了从“无病”的标准到“卫生”的标准两个阶段。

基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说明“安全”取代“卫生”成为“食”之“天”,这是当代中国人对天人关系的一个新认识。但是,对于《食品安全法》而言,当它确立“安全”为“食之天”后,它必须说明:《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之“天”又是什么?或者说,《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安全”的含义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99条作为对“食品安全”含义进行界定的条款,它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从表面上看,《食品安全法》已解决了“食品安全”之“天”的问题,即《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之天是“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但实际上,《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含义并不符合形式逻辑对概念进行定义的一般要求。因为,在形式逻辑中,对概念进行定义一方面要求采用“属加种差”的方式,另一方面不能用否定判断来进行定义。而在《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规定中,作为肯定判断的部分,“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并不符合“属加种差”的形式,而“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则采用了否定判断的形式。

可以看出:一方面,对于《食品安全法》而言。“食品安全”是该法之天,“食品安全”的含义又是“食品安全”这一概念之天;但另一方面,对食品安全的定义与形式逻辑有关概念定义的基本规则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不相符合。

对此,也许有人会解释说:从立法过程看,《食品安全法》是食品营养、食品卫生、食品安全、食品标准等方面的技术专家的经验与智慧的结晶,对这些领域的专家们来说,他们的思维方式是“问题中心主义”,因此《食品安全法》的出发点和评价标准是“问题中心主义”,根本不能以逻辑为标准来评价《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但是,以“问题中心主义”来解释《食品安全法》在两个方面与逻辑规则不符合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第一,虽然技术专家的思维原点是“问题”,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违反逻辑规则;恰恰相反,技术专家所提出的方案或建议之所以能有效解决现实问题,是因为他们在思维过程中遵循了逻辑的规则;第二,预防是法律的功能之一,法律之所以具有预防功能,它的必要条件是该法律能够遵循逻辑规则,从而对消极后果具有预见性。虽然参与《食品安全法》立法的技术专家的思维方式的原点是“问题”,但他们思维的终点是制定出一部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法律,这就要求参与《食品安全法》的技术专家源于问题中心主义,却又要超越问题中心主义,并接受逻辑规则的拷问。

依据逻辑规则,《食品安全法》必须接受的拷问是:既然《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规定不符合概念定义的逻辑规则,那么,这是因为该法存在常识性的逻辑错误(以下简称“解释方案一”)还是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以下简称“解释方案二”)?

一、基于立法技术是解释《食品安全法》“天之问”的最优选择

对于《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含义不符合形式逻辑规则这一事实,解释方案一和解释方案二是两种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解释方式。从理论上说,这两个方案都是可能的。但是,由于“食品安全”对于《食品安全法》而言具有“天”的地位,因此,如果以解释方案一来解释《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规定不符合概念定义的逻辑规则,那么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法》的“天”塌陷下来。既然《食品安全法》之天都已塌陷,《食品安全法》岂有不塌陷之理?既然《食品安全法》已塌陷,那么且不说如何实施此法,该法的存在都将不太可能。对于经历“苏丹红事件”、“阜阳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却又无《食品安全法》可依的中国来说,虽然有《食品安全法》并不一定就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毕竟没有失去法律保护的工具;相比之下,缺乏《食品安全法》也就意味着“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失去了法律保障的手段。所以,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目的而言,以“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这一方案来解释《食品安全法》的“天之问”是最优选择。

二、《食品安全法》出于立法技术考虑的可能形式

既然“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是《食品安全法》“天之问”所遇逻辑困境的的最合理解释,那么,《食品安全法》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立法技术考虑呢?要回答这一点,必须首先把握立法技术是如何考虑的?它可能有哪些形式?

(一)科学化是立法技术的根本考量

立法技术的方式和类型总是通过人们有关立法技术的那些观点得以挑明。对于立法技术,我国立法学家周旺生教授认为,作为“制定和变动规范法文件活动中所遵循的方法和操作技巧的总称”,立法技术的意义和作用在于“使立法臻于较高水平,使立法更科学,使立法能正确地调整社会关系和准确、有效、科学地反映执政阶级的意志”。在这些意义与作用中,科学化是“使立法臻于较高水平”和“使立法能正确地调整社会关系和准确、有效、科学地反映执政阶级的意志”得以实现的保障;所以科学化是立法技术的根本作用。

虽然科学化是立法技术的根本作用,但是,“在中国立法的发展成为法治链条中一个最好环节的同时,立法技术却一直不能受到重视,……大量法律……不能实施,执法、司法、守法存在的一系列弊

端直接同立法技术落后、所立法先天不足、难以实行或无法实行相联系。”

无疑,周旺生教授对于我国立法技术的定义、作用和现状的评价是客观和中肯的,并且被我国从事立法技术研究的学者普遍接受和应用。但是,与周旺生教授对《立法法》“未能就立法技术设定哪怕稍微系统一些的制度”表示失望不同,我们认为,这是值得庆幸的。庆幸的原因不在于立法技术不重要,也不在于《立法法》不应以系统的方式对立法技术进行规定,而在于:既然立法技术的作用之一是科学化,那么,在中国现有的法学研究的成果对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化”缺乏反思的情况下,与其要求《立法法》有关立法技术的制度设定得“稍微系统一些”,不如首先要求法学界对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化展开反思,并把这些反思成果应用到立法技术当中。

(二)基于理性主义与有限理性论是立法技术科学化的两种形式

虽然立法技术的科学化同样也是周旺生教授的主张,但是在立法技术的科学化与立法技术的系统化的关系上,他并没有对“科学化”与“系统化”之间的区别给予足够的重视。实际上,这两个概念区别很大。科学化的核心是科学,科学服从于真理标准,系统服从于整体性标准。而系统为了达到整体的协调,当小系统、子系统或要素的最优的危害大于系统的最优时,它宁可牺牲小系统、子系统和要素的最优。也就是说,对于系统来说,当科学有助于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时,追求科学的真理性是被鼓励的,当科学的真理性危害了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时,科学的真理性标准就会被牺牲。具体到中国的立法系统来说,立法技术作为立法系统的构成小系统,只有在立法技术的科学化有助于立法系统乃至法律体系整体的协调时,立法技术的科学化才会被重视。

那么,立法技术科学化在何种条件下才能有助于立法体系和法律体系的整体性协调呢?从上述对于科学化与系统化区别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于系统来说,虽然科学作为要素的最优(即符合真理标准)并非系统的最优(即整体的协调)的充分条件,但它却是必要条件,即:如果立法技术本身是不科学的,那么立法体系乃至法律体系就无法实现整体的协调。

如果说立法技术科学化是立法体系乃至法律体系整体协调性的必要条件,那么掌握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则是立法技术科学化的必要条件。因为,立法技术的科学化就是使科学的方法成为立法技术的基础。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是科学哲学的重要内容,所以要掌握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诉诸科学哲学无疑是合适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是近性主义启蒙运动的产物,因此,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的科学哲学是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的第一阶段,莱布尼兹、培根、笛卡尔都是这一时期著名的科学哲学家。但是,以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为“纯粹理性”划定界限为标志,后经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对理性主义进行本体论反思,再经弗洛伊德的心理学、西蒙的管理科学以及行为金融学、会计学、政治学、史学、数学、经济学等对理性主义进行方法论的反思,以“完全理性”为基础的理性主义哲学被“有限理性论”所修正。当基于完全理性的理性主义走向有限理性论时,科学哲学也完成了从基于理性主义的第一阶段走向基于有限理性论的阶段,波普尔、库恩是此阶段的著名科学哲学家。对于科学哲学基于理性主义与基于有限理性论的区别,波普尔认为,有限理性论既不反对理性主义基础上的科学主义,也不反对科学实证主义原则,而是反对把“证实”作为科学实证主义的原则和方法。他认为,衡量一种理论科学地位的标准不是“可证实”,而是“可证伪性”或“可反驳性”。

既然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经历了从理性主义走向有限理性论、科学实证主义从证实主义走向证伪主义,那么,它对法律、制度的建构将产生何种影响?波普尔和哈耶克的观点无疑具有启发性。针对边沁的“增加共同体的幸福”的功利主义立法原则及乌托邦式的理想社会,波普尔认为,一个开放的社会,它的制度合理性不在于给公众提供多少好的、善的、幸福的东西,而在于禁止那些恶行。作为波普尔的同事,哈耶克对制度构建中的“理性主义设计论”与“进化理论”的比较与波普尔具有一致性,他认为“进化理论则说明制度必定可以促使个人最有效地使用其智慧,以及应当怎样建构制度以及减轻坏人为害的程度。后者更接近于认定‘人容易出错并且有罪’的基督教传统,而前者的完美主义思想则与基督教传统水火不容”。这两人的观点表明:法律、制度的建构方法存在着以理性主义、证实主义为基础的以增加善或幸福为目标的立法方法和以有限理性论、以证伪主义为基础的“以减少恶”行为目标的立法方法之分;而他们两人皆主张后者。

虽然波普尔的理论在科学哲学中有重要影响,但是他基于有限理性论、证伪主义的恶行减少型制度建构的理论并未被法学界所普遍重视。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倒不是他的理论和观点不重要,而是由于作为法学研究的两个基本流派,自然法学派与实证法学派之争其实质仍然是理性主义的内部之争,实证主义学派不过是以技术理性主义来取代自然法学派的价值理性主义而已。正因为法学研究游离于有限理性的研究之外,加上虽然波普尔从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观点出发,说明了法律、制度的构建方法有基于理性主义、证实主义的福利增加型与基于有限理性论、证伪主义的恶行减少型之分,但他并没有进一步从立法技术上对这些方法论加以说明,所以,迄今为止,国内外都缺乏与有限理性论相关的法学成果。正是由于缺乏对理性主义的反思,所以,当实证法学派主张法律的科学化时却对波普尔的科学哲学尤其是他的以有限理性为基础的以禁止恶行为目标的法律构建方法充耳不闻;当新自然法学派在面对实证法学派对古典自然法“缺乏确定性”的指责、从而在富勒那里提出判断法律是否具有道德性的8项标准时,这8项标准仍然是为了增进法律的道德性,而不是为了减少法律的不道德性。

因此,当我们以“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来解释《食品安全法》的“天之问”时,不仅必须注意到“立法技术的考虑”有基于有限理性论与基于理性主义两种形式,而且还需说明这种立法技术的考虑是基于有限理性论还是基于理性主义。

三、基于有限理性论与基于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特征之比较

如上所述,虽然波普尔从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观点出发,说明了法律、制度的构建方法有基于理性主义、证实主义的福利增加型与基于有限理性论、证伪主义的恶行减少型之分,但他并没有进一步从立法技术上对这些方法论加以说明。所以,当人们要说明《食品安全法》立法技术究竟是基于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考虑还是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考虑时,得首先掌握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与基于理性主义立法技术的区别,然后才能评价这两种立法技术对解释和完善《食品安全法》的效果,从而为《食品安全法》解释和完善选择最合适的立法技术类型。

(一)基于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的特征

“立法技术”只存在于“立法”的语境当中。在

“立法”的语境中,人类是“立法”的主体,在西方,人类获得“立法”主体的地位始于理性主义启蒙运动之后。在理性主义的基础上,立法技术经历了自然法时期“价值化”与实证法的“去价值化”两个不同的阶段。在自然法的价值化阶段,立法技术的要领是:法并不仅仅表现为成文法,还可以表现为不成文法;成文法也不仅仅表现为制定法,还可以表现为非制定法(即判例法);人类依理性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保障人的权利,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或自由与平等。立法技术在实证法那里的“去价值化”并不是“去一切价值”,而仅仅是去价值中的道德价值,它强调的是实用价值,因此实证法“去价值化”的立法技术的要领是:立法的目的或者是增加共同体的幸福,或者是者的命令,或者是“作为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的组合”,初级规则科以义务,次级规则授予权利,而法律的科学化和技术化是实现这些实用目的的工具。

虽然实证法自认为是自然法的替代者,而且新自然法学家也认为实证法导致了“法哲学的安乐死”,它说明实证法的立法技术与自然法的立法技术存在巨大差异,但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以理性主义为基础。那么,基于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具有哪些特征?在“立法技术”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的条件下,基于狭义被广义包含的考虑,这里仅讨论狭义立法技术的特征,而狭义的立法技术包括语言与逻辑结构两方面的立法技术。

1.立法目的的语言具乐观主义特征――“增加善”理性主义的根本特征就是对人类自身所拥有的理性认识能力持乐观主义态度。由于乐观主义是一种对一切事物采取正面看法、看不到风险的观念,因此,在法律领域,乐观主义就表现为:把“增进善”(包括道德与功利的善)而不是“减少恶”作为法律的直接目的。例如,受理性主义的乐观主义影响,霍布斯、黑格尔、马克思是西方讨论过“恶”的历史作用的主要思想家,其中,霍布斯是专门而且直接从法的角度来讨论法律源起和目的与恶的关系的人,他认为法律是恶人之间达成的契约。但是,即使是霍布斯,也没有把“减少恶”作为法律存在的目的。把法律与善结合是西方法律思想的一贯传统,无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还是洛克、边沁,都把善视为法律的目的和作用。受乐观主义的法学理论的指导,1960年代前西方各国的制定法,除非制定法中没有明示立法目的,只要明示立法目的,基本上都以增进善为立法目的,这些立法目的往往是以“为了保护……”、“为了促进……”、“为了提高……”等方式来表示的。所以,即使是美国这种判例法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作为其为数不多的制定法,它的立法目的也被明确规定为:“为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增进一般福利……”。

2.法律的实质逻辑结构的特征法律的逻辑结构虽然包括实质与形式两方面,但是由于实质决定形式,所以以“增善”为立法目的的立法技术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法律的实质逻辑结构方面。又由于法律的实质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结果等3个方面,因此,以“增善”为目的的法律实质逻辑结构的特征又进一步表现为:

(1)假定条件要具确定性和全面性“确定性”要求法律的规定是“明确而肯定”;“全面性”要求法律对“正面与反面”进行规定。“增善”的目的之所以要求假定条件的立法技术具有全面性和确定性,是因为理性主义、乐观主义使然。

(2)应为、可为和勿为是行为模式基本可选方式假定条件的全面性必然要求对行为模式假定是全面的。

(3)法律结果包括肯定与否定两方面这种特征既是假定条件全面性的要求,也是行为模式可选性的必然结果。

(二)基于有限理陛论的立法技术特征

与基于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的特征可以有现成的成果加以借鉴不同,除了波普尔和哈耶克提出以“减少恶行”为立法目的的法律制度构建方法外,我们并无更进一步的基于有限理性、以减少恶行为目标的法律制度构建方法是如何操作的研究成果,所以,基于有限理性论对立法技术的特征进行研究具有开拓性。

1.立法目的的语言具谨慎乐观主义特征――“减少恶”

与理性主义认为人能完全认识一切对象不同,有限理性论则认为人只能依据经验、以试错的形式来确切知道什么是恶的,所以,如果说“增善”是乐观主义在立法目的上的语言表现,那么,虽然谨慎的乐观主义同样认为立法是有意义和目的的,但立法的目的并不一定会“增善”,但却可以“减少恶”。

2.法律实质逻辑结构的特征

虽然无法从经典中直接得出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对于法律的实质逻辑结构的系统表述,但是,一些人的观点无疑有助于把握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对法律的实质逻辑结构的要求。例如:

(1)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对有限理性论下法律假定条件确定性方式有一定启示作用

对于有限理性下有关概念的逻辑问题,有必要提及黑格尔的逻辑学。虽然黑格尔高度评价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认为,“从亚里士多德以来,逻辑学未有过任何进展”、“是值得惊叹的”,但是,黑格尔认为,由于人的思维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因此,有必要把亚里士多德忽视内容的形式逻辑进行改造,这种改造“不是把它改造成为一个分类正确、没有一部分被遗忘,并且依正确秩序表达出来的一个系统的整体,而是要使它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正是黑格尔的这一改造,使得在形式逻辑中“肯定=肯定”的同一律被改造为否定之否定规律,即“否定之否定=肯定”。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辩证逻辑规则使人们对于概念的把握并不仅仅通过肯定的形式进行,也可通过否定方式对概念进行把握。由于黑格尔认为他所改造的辩证逻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其中每个部分被视为部分,而只有整体作为整体才具有真理”,所以,黑格尔辩证逻辑揭示了在经验世界中,逻辑的基础是有限理性而不是完全理性。在黑格尔的辩证逻辑的基础上,否定之否定表示肯定。因此,对一个概念的确定式表达可以通过否定之否定的形式来实现。它说明,在有限理性条件下,对于法律实质逻辑结构中假定条件的“确定性”要求而言,确定并不是直接通过肯定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方式来实现的。青年黑格尔派的费希特在《自然法基础》中的“自我设定非我”原则就是黑格尔辩证逻辑的应用。

(2)波普尔科学哲学中的证伪论对有限理性论下有关假定条件全面性的方式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对于有限理性条件下人们进行人类知识增长的方式,科学哲学家波普尔有着非常重要的说明。他认为,由于人的理性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所以,一方面,人并不能肯定和全面知道什么东西是好、真的;另一方面,人却可以借助有限的理性能力,通过试错、证伪的方式,知道什么是恶的或错误的。

波普尔的证伪论的意义在于,对于法律实质逻辑结构中假定条件的全面性要求而言,它并不要求法律的假定条件必须对“善的”与“恶的”方面全部规定,但必须对那些通过试错法明确知道为“恶的”方面进行全面规定。

(3)波普尔、哈耶克以减少恶行为目的的法律制度建构方法对法律实质逻辑结构中的行为模式和法律结果两方面具有启示作用

如上所述,波普尔和哈耶克提出了有限理性条件下以减少恶行为立法目的的法律制度建构方法。对法律实质逻辑结构的立法技术而言,这种法律制度的建构方法对行为模式的立法技术的启示作用在于:既然减少恶行是使用这一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那么,对于那些已经通过试错法被确定为恶的行为就必须以“勿为”的模式进行禁止。合乎逻辑地,这种法律制度的建构方法对法律结果的立法技术的启示在于: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既然减少恶行是立法所要达到的目标,而且“勿为”是必须的行为模式,那么,行为者的的行为如果触犯了法律中有关“勿为”的规定,当然地,它的法律结果就是否定性的,受处罚是行为者所必须承受的法律结果。这种法律结果的立法技术不仅符合基于有限理性论的法律制度建构的方法,而且与法律的威慑功能具有一致性。

四、基于有限理性论是《食品安全法》立法技术的最佳选择

既然《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含义的规定违反形式逻辑是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并且上述的分析已经说明:一方面,立法技术有理性主义与有限理性论两种不同的考量方式;另一方面,基于理性主义与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在特征上有区别。那么,哪一个基础上的立法技术才能有效地解释为何《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含义的规定违反形式逻辑的规则呢?

从立法技术的角度而言,作为《食品安全法》“天之问”的最佳解释方案,需要满足的3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它能说明《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含义的规定的合理性;第二,它能有助于发现《食品安全法》所存在的缺点;第三,为有效克服《食品安全法》的缺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方法。以下围绕这3个条件来讨论理性主义立法技术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的解释效果。

(一)理性主义立法技术作为解释方案的效果

1.不能解释《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含义所遇到的“天之问”

要求假定条件的确定性是理性主义立法技术的特征之一,是由于理性主义立法技术的基础――“理性主义”决定的。所谓理性主义,就是主张世界有一个同一的本原,且这个本原就是理性。这一主张以形式逻辑同一律为其哲学基础。所以,当立法技术以理性主义为基础时,它必然要求遵循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它必然要求法律中的概念只能以肯定而不能以否定的形式来规定。显然,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不仅不能说明《食品安全法》以否定判断的形式来界定“食品安全”含义的正当性,相反却证明它不具正当性。

2.无助于发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缺点

除了依据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可以轻易发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界定违反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是一个缺陷外,我们很难找出《食品安全法》还存在什么缺点。因为经过对比,《食品安全法》无论是在立法目的语言表述,还是在法律的形式与实质的逻辑结构方面,都与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的特征一致。更为重要的是,在经历了“三鹿奶粉事件”后,针对这一事件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食品安全法草案》作了8个方面的修改,按照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想发现《食品安全法》的缺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3.难以有效克服《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含义界定所遇到的缺陷《食品安全法》不能以确定(即明确而肯定)的方式来定义“食品安全”,当《食品安全法》自始至终贯彻理性主义立法技术中的确定性要求时,由于理性主义条件下确定化的路径自身的缺陷,使它不仅不能“保证食品安全”,反而会背离《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以下的分析将说明这一点。

在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下,确定性的路径是如何实现的呢?这需要提到自然法与实证法学派之争。实证法之所以要以实证法取代自然法,原因就在于实证法认为自然法因它的形而上学性而不确定。为了克服自然法的不确定性,实证法一方面主张法律的去价值化,另一方面主张法律的科学化和技术化。即以法律的科学化和技术化来实现法律的确定化。我们看到,《食品安全法》中确实存在着法律问题科学化和技术化的倾向。例如,“三鹿奶粉事件”后,“食品安全”的含义从1个方面修改成3个方面。在这3个方面的规定中,相对于《草案》中“食品按其预期用途使用、食用时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危害的保证”的规定,正式文本中“无毒”、“无害”、“急性”、“亚急性”和“慢性”的规定是确定的,这种确定性给这些规定带来明显的技术色彩。《食品安全法》以确定化来实现全面化、以技术化来实现确定化的特性随处可见,如,当《食品安全法》基于食品安全事故的预前考虑、在实体法方面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时,它清楚地体现了《食品安全法》为实现对食品安全假定的全面性和确定性这一目的而采用的方法技术:把《食品安全法》从单纯的法律问题转化为科学和技术问题。

不可否认,相对于法律的价值化和形而上学化,法律的科学化和技术化本身较具确定性;但是,法律的科学化和技术化本身同样存在着风险,即:《食品安全法》的科学化和技术化有可能导致这种确定性的立法技术与《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背离。“三鹿奶粉事件”最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缺陷的危害:“三鹿奶粉事件”之所以发生,根本的原因是奶农、奶站在牛奶中加人有毒的三聚氰胺;之所以加入三聚氰胺,是因为奶农和奶站钻了质量免检制度和食品营养标准的空子。在这两个空子中,最根本的空子是食品营养标准的技术性规定。因为,即使没有免检制度,从技术上说,对三鹿奶粉检验的结果也仍然符合当时的食品营养标准。之所以导致牛奶中加入有毒害物质在技术检验上仍然符合标准,是因为食品的营养标准技术化过程中必然存在片面性:依《食品安全法》,专供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的主辅食,必须符合食品的营养标准;而依我国的食品营养标准,判定食品是否符合营养标准,有4个核心指标,其中蛋白质含量是一个最重要的指标;判断食品中蛋白质含量是否达标的依据是蛋白质中氮元素的含量,而在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可以大幅度提高它的氮元素含量。“三鹿奶粉事件”呈现了以技术来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可能导致的逻辑困境: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故制定《食品安全法》――为了使《食品安全法》具有确定性,故使《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具有科学化和技术化――科学化和技术化导致片面化:“食品安全”的含义之一是“应当符合营养标准”――在现有的食品营养标准中,蛋白质含量是4大核心指标之一――蛋白质含量的指标是氮含量――三聚氰胺有助于增加氮含量――牛奶中加入三聚氰胺――牛奶不安全。

在制定法的历史中,立法技术与立法目的背离的情形已屡见不鲜,比如,希特勒政权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制定法律,却成为发动法西斯战争的借口;会计法立法技术实现了科学化和技术化,但会计失真事件越加严重;金融法的立法技术

越科学化和技术化,但金融危机的程度越重。“三鹿奶粉事件”为立法技术与《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背离的危害提供了注脚。

立法技术在《食品安全法》中所呈现逻辑困境的根源不在于立法技术的确定性要求,而在于这种确定性要求以理性主义为基础。在理性主义的基础上,当科学化和技术化作为使法律规定确定化的途径,在增加法律确定化的同时,也会使法律片面化。对于理性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和技术确定性所导致的片面化趋势,批判主义哲学家马尔库塞有着经典的表述:“法律的科学化和技术化作为提高法律确定性的途经,它与法律的全面性是矛盾的。”

正是由于这种矛盾,导致了在理性主义条件下,当立法技术以科学化和技术化来实现法律的确定性时,这种立法技术虽然可以克服《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含义方面出现的缺陷,但会引来更大的缺陷:第一,立法技术的确定性与全面性相矛盾;第二,立法技术与立法目的相背离。

(二)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作为解释方案的效果

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特征决定了它作为《食品安全法》立法技术的解释方案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能有效解释《食品安全法》“天之问”中所遇到的逻辑困境如上所述,违反形式逻辑中有关概念定义的逻辑规则是《食品安全法》的“天之问”遇到的逻辑困境。由于形式逻辑是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的,所以它实质上是违反形式逻辑规则背后的理性主义的。但是,当《食品安全法》立法技术的基础建立在有限理性论之上时,《食品安全法》“天之问”所遇到的逻辑困境也就不复存在了。因为依据有限理性条件下立法技术的要领,逻辑并不惟一表现为形式逻辑,还有辩证逻辑。在辩证逻辑中,否定之否定同样是肯定。所以以否定的形式对概念的含义加以界定符合辩证逻辑的要求。即: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能有效解释《食品安全法》的“天之问”。

2.有助于使有限理性论立法技术下的“食品安全”概念直接成为《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虽然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可以有效说明《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含义界定的合理性,但是,由于“食品安全”与“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属+种差”关系,所以,这些要素并不是“食品安全”的充分必要条件,而仅仅是必要条件。即具备这些要素之后并不必然“保证食品安全”,同样,“食品安全”也不必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它说明:当《食品安全法》以“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来定义“食品安全”时,即使《食品安全法》得到有效实施,也不一定能实现《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立法目的。从这个角度说,虽然“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符合理性主义的立法技术对于立法目的的要求,但由于仅具有必要条件而没有充分必要条件,所以这一立法目的与《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定义并不一致,并因这种差异使得这一立法目的仅仅是善良而美好的愿望而已。

那么,在“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条件下,《食品安全法》可以实现的立法目的是什么?在此,美国1906《联邦食品和药品法》的立法目的有着借鉴意义,它明确规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是“旨在防止掺假、错误标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药剂、内服药品及溶液的生产、销售或运输,规范交易行为,并用于其他目的”。由此可以看出,美国1906《联邦食品和药品法》的立法目的采用了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即不是以“增加善”而是以“减少恶”作为直接的立法目的,并通过直接“减少恶”以达到“增加善”的间接目的。

可见,在“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是“食品安全”含义的条件下,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应是“防止有毒、有害,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标准要求,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

3.不仅有助于发现《食品安全法》在实质逻辑结构方面的缺陷,而且为克服这些缺陷提供完善的方法

如果说,按照有限理性论条件下立法技术的要领可以有效回答《食品安全法》的“天之问”的话,那么,按照此要领,不仅可以发现《食品安全法》在实质的逻辑结构方面存在的缺陷,而且为这些缺陷提供了完善的方法。

(1)为克服《食品安全法》在假定条件方面的缺陷提供方法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的要领,首先可以通过试错法确定恶的或错误的情形,然后把这些恶的或错误的情形在法律中明确而全面地加以规定。按照这一技术要领操作,可以发现:针对“三鹿奶粉事件”暴露的危害食品安全的8个方面的问题,虽然《食品安全法》有些方面的修改使假定条件的确定性改善,但有些方面的确定性水平还有待改进。具体表现为:食品安全含义、食品免检制度的假定条件确定性得到改善。如,通过“三鹿奶粉事件”,人们发现,以“食品按其预期用途使用、食用时”并不能保证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危害”,因为“三鹿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所受的毒害就是按预期用途使用和食用的情形下产生的,针对这一点,《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的含义之一必须是“无毒、无害”,相比之下,“无毒、无害”的规定比“食品按其预期用途使用、食用时不对消费者产生危害”的规定确定得多。针对“三鹿奶粉事件”中食品免检制度导致奶制品被加入有毒三聚氰胺却长时间未被质检部门检测到的情形,《食品安全法》直接废除了食品免检制度,它明白无误地告诉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的检验上,没有谁可以例外。没有例外意味着确定性。

但是,假定条件确定性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两方面存在缺陷。例如:

第一,对食品添加剂假定条件的确定性缺陷三鹿奶粉之所以有毒,是因为它被加入有毒的三聚氰胺。针对这一情况,《食品安全法》一方面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另一方面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就确定程度而言,“必须”要高于“应当”。更为重要的是,依据有限理性论,人们对“安全可靠”的认识并不确定,而对于“不安全”有更多的确定性。所以,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的规定应改为:“食品添加剂必须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不会导致不安全,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第二,对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假定条件的确定性缺陷通过“三鹿奶粉事件”,让人们明白了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为此,《食品安全法》第19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并且在第21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

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无疑,对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为强制性和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对确定性的要求。但问题在于:就“三鹿奶粉事件”来说,即使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强制标准,并按统一的食品安全强制标准来进行检验,但是,含有三聚氰胺的牛奶不但不能被检出有毒害,反而还被证明是有营养的。这说明:如果食品安全标准的不科学,那么,这样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不仅不会保障食品安全,而且还会导致更大的不安全。所以《食品安全法》第18条对此加以明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但是,如何才能做到“科学合理”呢?换言之,是基于完全理性论还是基于有限理性论更有助于科学合理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呢?迄今为止,在标准化的问题上,研究的重点只集中在标准化的目标与原理、标准化理论的初步构建、标准化的经验介绍等方面,尚无讨论标准化的方法论研究成果,更不用说有人关注到标准化存在基于有限理性论与还是理性主义之别。标准的作用无非是为人的行为提供确定性的指导,因此,从确定性而言,依据波普尔的科学哲学理论,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否定性的标准将比肯定性的标准具有更强的确定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整合现行食品安全强制标准时,有必要强调基于有限理性论,尽可能地以否定性的形式制定食品安全的标准。例如,可规定为:食品(如牛奶)中不得检出三聚氰胺等一切有毒、有害物质。

(2)为克服《食品安全法》在行为模式规定方面的缺陷提供方法按照有限理性论的试错法能够清楚认定恶的观点,对《食品安全法》行为模式的立法技术来说,既然已能确知导致食品不安全的情形之所在,那么就必然以“勿为”的方式来禁止这些恶的情形的发生。例如,通过“苏丹红事件”、“三鹿奶粉事件”这些有毒食品的事件带来的血的教训,人们虽然尚无法知道现有的这些措施能确切带来食品的安全,但可以确切地知道:不法分子正是钻了食品添加剂相关规定的空子,才导致这些事件的发生。因此,按基于有限理性论的行为模式的立法技术,必然要求《食品安全法》以“勿为”的方式规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因此,《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修改的内容为:

第43条,以“不经过许可不得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取代“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第44条,改为:“不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并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45条,改为:“食品添加剂在技术上无必要,或虽有必要但不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不得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3)为克服《食品安全法》法律结果规定方面的缺陷提供方法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要求法律明确、全面禁止那些确认为恶的情形,一旦法律关系中的主体的行为违反了这些禁止性的规定,那么,这些行为的法律结果必然是否定性,并将受到处罚。

因此,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要求:第一,“处罚皆明文规定”成为《食品安全法》法律结果根本的立法技术,而“法无明文禁止皆自由”则是“处罚皆明文规定”的立法技术补充。这一点与现有的立法技术理论有区别,因为在已有的立法技术理论中,有关法律结果的立法技术有“处罚皆明文规定”和“法无明文禁止皆自由”两种形式的立法技术,这两种形式是并行的,而不是根本与补充的关系。第二,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不仅要求“处罚皆明文规定”成为食品安全法对法律结果进行规定的根本形式,而且要求《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的处罚要以《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而全面的禁止性规定为根据。

《食品安全法》对法律结果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九章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它说明《食品安全法》有关法律结果的立法技术基本符合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对法律结果的要求――“符合处罚皆明文规定”是法律结果的根本性立法技术。

但是,《食品安全法》有关处罚的各种规定中,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它的这些处罚并没完全以《食品安全法》的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中明确、全面的禁止性规定为根据。主要表现在:

第一,《食品安全法》许多“明文规定的处罚”的根据并非出于《食品安全法》的“禁止”而是“应当”。例如,第44条只是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应当”经过安全性评估,但第85条却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必受处罚,这些处罚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3方面。像第85条这种处罚与行为方式不一致的情形还很多,第87条受处罚的许多情形在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方面都是以“应当”而不是禁止性规定。因此,建议在《食品安全法》的修改时把这些“应当”改为“禁止”。

第二,有些《食品安全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并未规定处罚措施。例如,第38、39、67条中有关“不得少于二年”的禁止性规定,却没有处罚。因此,建议修改时补充这方面的处罚。

(三)小结

在理性主义条件下,立法技术的确定性与全面性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冲突,这种冲突最终导致立法技术与立法目的背离。立法技术的确定性与全面性之间的内在矛盾源于理性主义的局限性。在有限理性论取性主义的情况下,无论是从立法技术的效果看还是从避免立法技术与《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相脱离上看,应基于有限理性论的立法技术来解释《食品安全法》。

安全科技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0-0042-05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安全领域对于保障我国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家基础设施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全局性影响的极端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军事领域,战争的重心已明显向信息领域转移,作战的重心也转移到了制信息权的争夺上。现代战场空间被立体分布、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所笼罩,各种作战要素被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网络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适应我国社会信息化建设在新时代面临的新要求,尽快建设并形成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刻不容缓,教育部设立了信息安全专业。由于起步晚、信息基础薄弱,我国信息安全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信息安全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其根本原因是信息安全人才教育与培养制度的不完善。信息安全是信息工作稳定可靠的重要保障,涉及计算机、通信、数学、物理、法律、管理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需要进行专门人才的教育与培训。目前我国主要采用高等院校设置专业课程的方式来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并且信息安全专业教育教学与其他学科信息安全教学严重脱节,形成了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对所学知识“无用武之地”和其他理工类专业学生对信息安全知识“无所谓”的尴尬局面。

本文在分析我国信息安全专业与通信工程专业现状的基础上,首先探讨了我国信息安全专业课程体系,分析了信息安全“跨学科”教学在各理工类专业中的重要性。然后以卫星通信课程为例,研究了为卫星通信课程中实现跨学科信息安全教学的方法和手段。最后对跨学科信息安全教学提出了一些建议,探讨信息安全专业教育与其他理工专业教育“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的教育教学新方法。

一、我国理工类高等院校信息安全专业建设

(一) 信息安全专业建设

我国信息安全本科专业设置始于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我国信息安全专业建设,教育部为此下发了教育部教高[2005年]7号文件, 对加强信息安全学科专业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目前,我国高校、科研机构的信息安全专业建设发展迅速。截至 2011 年底,全国在已有的 70 余所高校所建立的信息安全及相关类本科专业的基础上,在 25 所高校和研究所中设立了信息安全二级学科博士点,在各大学和研究所建立了部级和省部级的信息安全相关的重点实验室与工程中心。不少信息安全研究单位和企业与高校开展了多层次的合作,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中来。另外,为促进高校形成自己的特色与品牌,面向社会需求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十一五”期间,全国已有包括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等在内的 16 所高校获得教育部批准建设的部级信息安全特色专业或方向。近几年,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都增设了信息安全本科专业;有些院校和科研机构也已开设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这类教育与培训较为系统和体系化,主要针对在校学生和专业进修人员进行。

另外,许多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分别将信息安全设置在不同的一级学科中。实际上,信息安全专业所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尤其是理工类高等院校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传统优势学科发展相应的信息安全研究方向, 自主设立相应的学科点,并且通过学科建设带动本科专业的建设,使其对学科发展形成支撑作用。例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根据本校的特色,在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了信息安全二级学科,从通信与密码学外延培养通信保密和信息安全的专业人才,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防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等军事高等院校依托其理工特色,也根据现有的各类专业(数学、物理、计算机、通信、电子对抗等)外延,培养不同特色的信息安全领域的人才。

(二)信息安全课程体系建设

由于信息安全具有多学科交叉、理论与实践结合和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性,它是计算机、通信、微电子、数学、物理、法律、管理、教育等多学科交叉的产物。而信息安全专业有着系统的知识体系,同时包含密码理论与技术、安全协议理论与技术、信息对抗理论与技术、网络与系统安全等诸多研究方向,每个方向都有配套的培养方案,侧重点不同。信息安全专业学生既要系统地学习信息安全专业知识,又要与自己的专业方向相结合。由于国内的信息安全专业作为二级学科开设在不同的一级学科之间,因此课程设置差别很大。在全国数百所理工类高等院校中,各高校依据其办学思路和本校特点,其信息安全专业的定位不同,这决定了其课程体系设计差别很大。如“数字信号处理”、“编码理论基础”、“随机信号分析”、“通信原理”、“信息网络基础”等课程使得信息安全专业培养更倾向于密码学和通信安全;而“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等课程则将信息安全专业培养定位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之上。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信息安全专业置于数学系,以密码学作为教学重点。

2.信息安全专业置于通信系,以通信安全作为教学重点。

3.信息安全专业置于计算机系,以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系统安全为教学重点。

4.信息安全专业置于商学系,以电子商务安全作为教学重点。

课程体系基本上包含理论与技术两个方面。在理论课程方面,一般包括初等数论、计算数论、密码学、信息论、计算机体系结构、计算机网络、协议形式化分析等内容;在技术课程方面,一般包括网络安全与对抗、计算机恶意程序防范、计算机与通信网络设计等内容。现代信息安全行业的深远发展已经奠定了信息安全及其管理在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中的地位,但目前还存在信息安全管理欠缺、信息安全专业“封闭性”较强、其他理工类专业信息安全教学意识淡薄等问题,其核心问题是没有充分理解与利用信息安全的“跨学科”内涵,这一点在理工类研究生教育中体现得尤其突出。因此,我国教育科研机构尤其是理工类高等院校必须深入开展信息安全学科内涵的研究,从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上下真功夫,不断整合已有的理工类教学科研资源,从而推动我国信息安全教育不断向前发展。

二、卫星通信中的跨学科信息安全教学

本节将在分析目前卫星通信课程内容的基础上,以卫星通信中的信息安全教学为例,探讨进行跨学科信息安全教学的方法与手段。

(一)卫星通信课程体系

卫星通信结合了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等多种通信手段,是大部分理工类高等院校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的必修课程,是通信、电子、信息类专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交叉学科。 因此,卫星通信课程涵盖的知识面相当广泛,从物理学科的开普勒三定律到数学的几何运算,从卫星的发射控制技术到卫星与地球站之间的无线通信技术,涉及的内容非常多。而卫星通信课程属于专业课程,课时量一般为32-50学时。目前,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的卫星通信教学课程大致分为七个部分:卫星通信概述,通信卫星技术,卫星通信地球站,多址方式与分配制度,卫星通信链路分析,卫星通信系统与卫星通信网络。教学目标与大纲一般设定为:使学生掌握现代卫星通信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主要技术,洞悉卫星通信技术的最新动态及发展前景,加深对卫星通信系统的认识,从而使学生有较好的素质适应无线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以课程讲授阶段划分,课程组成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卫星通信概论、卫星通信系统、信号传输技术、典型的卫星通信网介绍等。

可以看出,目前的卫星通信课程体系存在内容多、系统性强,结合实际应用较多的特点,但并未涉及信息安全内容,而卫星通信的协议及数据安全始终是卫星测控系统与通信系统设计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卫星测控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电子侦察和电子对抗手段的发展对依靠机要手段保障空间数据系统安全的传统方法形成了严重的威胁。信息安全知识讲授的匮乏造成了通信工程专业学生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缺失。另一方面,信息安全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多以地面有线和无线网络为背景,对于卫星通信中的信息安全教学并未涉及,而地面网络与卫星通信网络环境的极大差异又造成其已掌握的信息安全知识无法直接运用到某些具体工程实践问题上,这对于军队理工类高等院校等涉及国家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任务的高等院校来说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并且该问题在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教育上体现得更加突出。

实际上,在单纯的课堂理论讲授之外,应花大力气研究如何提高卫星通信课程的教学质量,使学生在理解掌握卫星通信基本原理的同时,能够学以致用地解决工程实践问题。

(二)加强意识教育,使学生了解卫星通信中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首先要让通信工程专业的学生了解信息安全在卫星通信中的重要性。卫星通信的安全性是任何空间任务都不能忽视的问题,特别是目前分包系统和交互支持应用广泛的现代空间信息体系,由于空间链路的开放性,航天任务期间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对空间数据系统安全的威胁。第三方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截获所发送的通信信号,窃取并解译信息内容,并通过伪造信息对正常工作的卫星进行攻击破坏,从而达到破坏信息、数据或资源,泄露秘密信息,中断系统的正常业务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卫星通信乃至空间数据系统的安全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需求;面对高技术手段形成的电子侦察和对抗环境,对数据保护技术的要求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空间信息传输的安全主要由通信节点和通信链路的安全来保障,而通信链路的安全主要由通信协议的安全来保障。

如上,通过分析卫星通信系统在目前高技术条件下所面临的安全威胁,使学生充分掌握课程讲授的目的。可以通过引入信息安全理论中的安全威胁建模与卫星通信系统遭受信息攻击案例等多种形式增强教学的趣味性,以提高学生的兴趣。

(三)结合卫星通信环境,使学生掌握卫星通信中信息安全的知识点

在具体教学实践过程中,要掌握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信息安全专业与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授课内容重点有所不同,重点结合卫星通信环境,使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掌握需要学习的信息安全知识点,使信息安全专业学生掌握其所学的信息安全知识在具体卫星通信工程实践中应用的方式方法。其根本在于,空间信息链路的特点决定了其安全增强方式与传统的地面网络安全机制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传输距离远而引起的长传播时延以及上下行链路的高度不对称,导致了卫星链路遭受攻击的反应时间增加。

2.信息传输误码率高,信息传输过程几乎全部需要利用卫星链路,恶劣的空间辐射环境以及敌方的电磁干扰、电磁攻击,会导致信息误码率升高,而高误码率会对加密数据的正确性产生更大的影响,密码学算法的错误扩散影响范围急剧扩大,增加数据重传的概率。

3.卫星通信资源异常宝贵,传统的认证、加密及访问控制机制会大大消耗有限的卫星链路资源,应在实现安全控制的同时要避免浪费通信资源。

4.卫星的计算资源、存储容量及处理能力受限,使得采用的安全机制必须高效,以处理效率和安全为双重目标;并且,由于空间环境的电磁辐射引起的单事件翻转(SEU)会导致安全模块计算错误,同样加剧了错误扩散的程度。

5.卫星信道状态的不可预测性决定了在空间链路上实施入侵检测的难度较高、较为复杂。

通过如上分析,让不同专业学生了解到自己目前所掌握知识的差距,从而提升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掌握信息安全与对抗知识的兴趣,也能够培养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学有所用”的自信。

(四) 跟踪科研发展成果,设计卫星通信信息安全教学内容

针对卫星通信协议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基于卫星链路复杂性、异构性、高动态性、长延迟等特点,可从物理层的信息理论安全和链路层/网络层的计算安全两个方面研究空间通信协议的安全增强和数据保护技术,主要包含基于计算安全理论的数据安全保护和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物理层安全两大教学内容。由于卫星通信技术发展速度快,因此要紧跟最新科研成果,动态调整设计卫星通信信息安全教学内容。

1.基于计算理论安全的CCSDS链路协议数据保护。依据最新的CCSDS国际标准,重点讲授CCSDS空间数据链路协议保护的加密与认证技术。在讲授过程中,根据信息安全专业学生的密码学知识储备与通信工程专业学生的通信原理知识储备,减少理论授课内容,因材施教。结合卫星信道的高误码率等链路特点,讲授信息安全技术对链路协议的吞吐量效率、等待延迟等传输性能造成的影响。要让信息安全专业学生理解,安全机制实施的位置、采用的密码学算法和协议的执行过程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联系。在原有卫星通信系统上添加安全机制,从可靠性角度来看无疑是增加了一个可能给系统可靠性带来不利影响的额外环节。可让学生在教学环节展开深入讨论,让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和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深入交流,从不同专业背景出发,讨论卫星通信系统中需要的数据保护技术具有哪些特点,受到哪些限制,与传统地面网络存在何种不同。

由于涉及的密码学知识较多,基于计算理论安全的卫星通信数据保护技术适宜在信息安全专业进行课程教学。

2.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物理层安全机制。首先,要让学生了解课程教学目的。由于空间链路中存在被动窃听的可能性,如果通信双方完全通过在经典信道上传输信息,则在双方之间建立保密的密钥是不可能的。其次,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的计算速度呈级数增长,量子计算机的即将出现更是威胁着计算密码的安全性,要满足空间链路的信息机密性需求就必须构建更科学更完善的密码体制。然后,引入信息理论安全的概念。信息理论安全结合了信息论与密码技术,其基本原理是利用信道传输的随机性,保证无线网络中恶意窃听的第三方不能对信息进行正确译码。在卫星通信链路的物理层采用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安全机制,星地通信双方不需要共享加密密钥,不需要复杂的加密解密算法,利用信道特性、编码、调制等一系列通信机制建立来建立安全的通信模型。

在具体教学实践过程中,要以Shannon信息论意义上的安全通信系统模型为基础,结合卫星通信信道存在着多径效应、阴影效应、多普勒频移和电离层闪烁等特征,重点讲授多径衰落等自然因素对信道安全容量和安全通信速率的影响,使学生掌握多径衰落环境下的信息理论安全模型。让学生了解通过多径衰落的阴影效应和多普勒效应的影响来加大窃听方对信息不确定性的方法,并学习利用多径衰落的相关系数之间的内在关系掌握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密钥生成算法等。由于涉及的信息论与通信原理知识较多,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物理层安全机制适宜在通信工程专业进行课程教学。

三、加强理工类高等院校跨学科信息安全教育的几点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就如何加强理工类高等院校跨学科信息安全教育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因材施教,进行信息安全学科内部跨学科“二次教育”

信息安全专业研究生大多来自计算机、通信与数学等各个专业,其在本科阶段的知识背景、知识结构都较为不同。针对这种情况,应充分利用学生知识结构,找准切入点,选择适合来自不同专业学生的研究方向,使他们既能获得全面系统的信息安全专业知识又能发挥他们所长,因材施教进行“二次教育”。具体来说,针对来自计算机、通信等工程类专业的学生,利用其在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以及计算机软硬件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优势,重点加强其在信息安全理论知识方面的教育培养,指导学生阅读学习密码学与安全协议相关理论知识的经典教材或经典论文,培养其信息安全理论学习兴趣 。相应地,针对来自数学等理论性较强专业的学生,由于其已经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理论学习方法,故应提高计算机、通信网和程序开发等方面的工程实践能力,弥补相应知识与能力的欠缺。

(二)与时俱进,有机结合系统工程知识与理论基础知识

对于信息对抗与网络系统安全等侧重于工程技术的研究方向,在打牢信息安全理论知识基础的同时,应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使教学工作融合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过程中,让学生能够更加生动具体地理解专业知识并加以掌握。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不断变化的本学科发展情况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改进培养方案,根据最新的科研成果改进系统教材,做到研究生教育与项目科研与时俱进、研究方案与教学教材紧密结合、工程研发培训与信息安全理论教学跨学科并进,从而促使研究生培养水平不断提高。

(三)融会贯通,加强其他理工类专业信息安全“跨学科”教育

对于其他理工类专业,如自动控制类专业、物理类专业、化工类专业、航空航天类专业等涉及国家基础设施安全的专业学生来说,首先要加强其对信息理论知识重要性及理解程度,要求其重视本专业学科中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其次是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适当增加信息安全在本专业应用方面的课程。例如在飞行器设计专业方面,要加强学生对行器通信安全重要性的理解,掌握飞行器通信安全在飞行器设计中的方法与要求;在电力系统专业方面,要求学生在设计电力网络的同时,要能够充分考虑电力网的安全性。总而言之,要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扎实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具备一种包含信息安全在内的“大局观”,融会贯通地掌握体系知识与体系设计能力,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四)丰富形式,利用多种手段加强信息安全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跨学科”交流

除正规课程之外,信息安全教育还可以通过其它形式多样的跨学科教育活动来进行。许多高校都开设有“计算机文化节”之类的课外教学活动,信息安全可以作为这些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举行信息安全知识竞赛,计算机渗透技术大比拼等。另外,小型报告会、问卷调查、技术讲座等都可以作为信息安全教育的方式。总之,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充分了解所学知识与技术的“用武之地”与“用武之法”;使其他理工类专业学生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信息安全技术,增强其专业知识体系的全面性及其大局观,为实现信息安全管理、解决信息安全问题奠定坚实的教学基础。

[ 参 考 文 献 ]

[1] 唐成华,钟艳如,王鑫,王勇,张瑞霞.信息安全专业发展现状及促进对策[J].计算机教育,2013,(7):66-73.

[2] 融燕,侯思齐等.中美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比较研究[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学报,2009,(1):27-31.

[3] 李晖,马建峰. 结合学校特色加强信息安全专业建设的几点体会[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2006,(1):3-4.

[4] 王丽娜等.卫星通信系统[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6.

[5] 吕海寰等.卫星通信系统(修订本)第二版[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

[6] 张晖.“卫星通信”课程本科教学的实践与探索[J].科技信息,2009,(31):169.

[7] 魏东兴,徐红,邢慧玲.自动化专业开设通信技术课程的尝试[J].电气电子教学学报,2004,(4):46-48.

安全科技论文篇12

一、引言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GIS)是一种特定的十分重要的空间信息系统,它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结合了地理学与地图学以及遥感和计算机科学。GIS利用计算机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和空间分析功能进行数据的处理、存贮和管理、查询和显示,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城市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测与应急救援、安全的辅助设计与评价预测等方面。GIS的运用对安全工程行业和人才的培养提出相应的要求。然而,由于所依托的学科不同,GIS在安全工程中的课程设置和师资力量存在明显不足。为了使高校非GIS类学生获得必备的GIS理论和方法,以及在将来能将GIS应用于安全管理和科学研究中,需要在课程设置方面采取一定的策略,突出GIS、安全工程和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多元关系。

二、GIS和安全工程专业定位与特色

GIS专业是近20年来新兴的一门综合性的边缘学科。本文根据高校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GIS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及其适应安全工程专业培养创新性人才的需求,提出“为安全培养高素质复合人才”的办学宗旨。

高校安全工程专业是以面向煤矿、建筑、交通、石化、消防、电力等行业为主,培养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科学与研究、安全管理、安全健康环境检测、安全设计与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面复合型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是一门涉及面极广的综合交叉学科。安全工程专业的特色在于培养学生的安全管理设计、开发和安全科学技术知识,以安全管理、安全健康、安全监控、安全评价等为主要应用方向。高校学生应学习GIS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构建基于GIS的应急救援、城市救灾、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安全信息技术平台,并将其应用于安全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三、安全工程专业GIS立体人才培养模式

1.安全专业GIS人才培养目标。传统的高等院校安全工程培养目标具有单一性,这往往有悖于社供需状况,不能顺应多元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格局。具有安全工程专业特色的GIS人才培养目标是:要求学生掌握GIS、安全系统工程、安全评价技术、计算机科学等综合理论知识;掌握GIS和地图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实验技能以及GIS信息的获取和利用;熟悉基础GIS平台软件的使用,运用GIS、安全工程理论和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进行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安全专业GIS人才培养特色表现如下:

(1)依托安全专业进行GIS研究。突出GIS的特点,将计算机理论、空间科学、安全系统工程、测绘遥感、监测监控等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利用GIS理论建立面向企业和社会的安全管理决策系统,为企业和社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决策支持。

(2)依托GIS进行安全知识研究。突出企业安全知识的获取、数据处理等优势,利用GPS、RS、GIS等地理信息技术,建立多维GIS空间数据库、集成空间数据,进行安全产品开发,进行“4D”“3S”等安全集成产品的应用开发,重点进行安全工程专业的GIS应用能力的培养开发。

(3)依托“互联网+”进行GIS开发研究。以“互联网+”为基础,集成和融合GIS技术,实现全国安全行业远距离空间数据传输、交换及共享,为公共安全提供GIS服务,建立大规模的GIS平台,为安全管理提供基础信息资料。

2.立体人才培养模式。安全工程专业培养应针对现行教育存在的问题,抓住“应用型人才”这个解决问题的关键进行研究和实践,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基础特点,划分不同的层次,制订不同层次的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

安全工程专业GIS人才培养模式第二层次开发人才第一层次技术人才第三层次研究人才第四层次创新人才

图1立体人才培养模式

安全工程专业GIS人才培养模式分为GIS技术人才、开发人才、研究人才、创新人才四个层次培养模式,如图1所示。第一层次培养能熟练应用GIS基础理论和技术,面向安全行业服务的GIS应用类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在计算机、图论、安全等方面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面向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单位的GIS开发类人才;第三层次培养在前沿领域具有很深的理论基础,具备成为科研、教学行业条件的GIS研究类人才;第四层次培养具有从事独立研究、具备应用开发能力,在行业领域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创新类人才。

四、具有安全工程特色GIS课程体系设置的基本构想

根据立体培养模式,建立理论―技术―应用的教学体系,并根据安全工程专业背景、学生特点和GIS市场的人才需求,确立面向安全工程专业应用型GIS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并且将逐步完善相应的课程体系建设。

课程设置应体现安全特色,加强开发能力培养,强化实验开发环节,培养GIS创新意识,强调安全和GIS课程之间的衔接,体现学科交叉的特征,体现分类培养的理念。安全工程、GIS与计算机的关系如图2所示。根据课程设置的特征,设置安全工程专业GIS课程体系如下:

安全、GIS与计算机关系安全工程理论软件知识硬件知识图2安全工程、计算机课程和GIS知识的关系

主要基础课:以拓宽学生基本理论为核心,以工科院校基础课程为基础,面向各行业的发展需要。主要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数理统计等在内的数学课程,包括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空间图形学等在内的图论课程,包括数据结构、VB/VC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等在内的计算机基础课程。

主要安全工程专业课:以就业为导向,以拓宽学生安全技术和理论知识为基础,面向企业和社会高危行业的需要。主要包括:安全仿真学、事故灾害分析、安全系统工程、公共安全图像技术、安全监测监控技术、安全在GIS中的应用等。

主要GIS课程:以延伸知识,培养学生具备在GIS软件平台上的综合应用能力。主要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GIS软件及应用、MapGIS二次开发、数据采集技术等。

其他选修课: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综合应用,并衔接研究生教育课程。主要包括网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多媒体技术、人工智能、JAVA等的高等计算机课程,包括数值分析、数学建模理论等的高等数学课程,包括GIS系统集成基础、WebGIS、三维GIS技术等在内的高等GIS课程,包括安全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安全评估技术、重大危险源控制理论等的高等安全工程课程。

五、安全专业GIS教学模式

安全工程专业GIS课程教学模式应确立以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形式改革、教学环节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教改模式,并以此构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教学方法体系,充分体现了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安全专业GIS人才培养方式是以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和科研训练为主的培养方式。

1.课程教学。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使学生掌握安全和GIS基本理论知识,使学生了解GIS与安全工程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将GIS应用于安全工程专业的目的。教学过程主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进行主导,常常采用讲授式、展现式、讨论式、任务驱动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

2.实践教学。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主要通过GIS实验室MAPGIS7.0系列软件、设计性实验及综合性实习的合理安排,培养学生对MAPGIS7.0软件的综合应用与二次开发能力。

3.毕业设计。通过毕业设计,训练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使学生对某一课题做专门、深入、系统的研究,巩固、加深已有知识,培养综合运用已有知识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科研训练。通过给学生提供参与科技研究的机会,使学生得到科研工作的基本训练,促进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团队精神、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科研训练的方法主要是教师下达多个科研任务,每个任务选取4~6名本科生参与课题,学生参与科研训练项目后,指导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训练情况给出一定的评估。另外,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GIS创新设计大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总之,通过定期举办研讨会、设置名师讲堂、进行科研训练,教师定期指导学生参加GIS设计大赛、科技创新大赛,把学生在科技大赛、社会实践、发明创造等活动中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论文等计入学生综合测评学分;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

六、结论

安全工程专业GIS课程建设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将安全工程和GIS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安全工程学生的GIS应用能力,拓宽安全工程W生的知识面,改变安全工程学生的知识结构,从整体上提高教学质量。本文基于“为安全培养高素质复合人才”的办学理念,提出应用安全工程专业GIS立体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具有安全工程专业特色的GIS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为安全专业的GIS人才培养提出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郑贵洲.GIS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J].测绘科学,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