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日报(汉)》

省级期刊

《呼和浩特日报(汉)》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1958年,发行周期是周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主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主管。主要栏目有要闻、经济、党建、乡村振兴、教育、特别报道、北疆文化、法治、美丽青城 交明花尹、城事、文件、深度、民情、编者视窗、正青春、综合等等。

  • 主管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委

  • 主办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委

  • CN:15-0073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1958

  • 全年订价:¥ 580.00

  • 发行周期:周刊

杂志简介

《呼和浩特日报(汉)》作为当地具有深远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它不仅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更是记录城市变迁、见证时代发展的忠实记录者。该报始终坚持党报的政治站位与舆论导向,以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首要任务,深入报道社情民意,积极发挥舆论引领作用。在办报宗旨上,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致力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通过高质量的新闻宣传报道,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不仅做好了对外宣传工作,更在推动地区文化繁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全媒体传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积极适应新时代媒体发展格局,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

在业务范畴方面,该报早已超越了单一的纸质出版模式,构建起集报纸、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等于一体的多元化传播矩阵。它致力于打造全媒体文化产品,涵盖了从生产、制作、传播到翻译、审读的全产业链条。通过打造媒体云平台,实现了内容的数字化编辑制作与多渠道分发,极大地提升了新闻传播的时效性与覆盖面。此外,其业务范围还延伸至会议会展活动、广告刊登以及各类印刷品的承揽,展现了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

期刊须知

[1]稿件内容需紧扣时代发展脉搏,聚焦呼和浩特及内蒙古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体现地域特色与时代特征,展现北疆大地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实践成果与经验。

[2]坚持真实性原则,所有事实、数据、人物信息需准确无误,涉及政策、事件、人物评价等内容须有权威来源支撑,杜绝虚构、夸大或误导性表述。

[3]鼓励深入基层调研,反映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关注民生热点与基层实践,通过真实案例和生动细节展现社会发展脉络与人文关怀。

[4]稿件需符合新闻伦理规范,尊重个人隐私与合法权益,涉及纠纷、事故等敏感话题时,须以官方发布或权威渠道信息为准,避免片面报道引发不良影响。

[5]提倡文风朴实,语言简洁流畅,避免空泛议论和套话连篇,注重用事实说话,通过具体事例和数据分析增强报道的说服力和可读性。

[6]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需保持内容连贯性,前后稿件在事实表述、数据引用、事件定性等方面需统一口径,避免矛盾或重复。

[7]涉及专业领域(如医疗、教育、产业等)的稿件,需确保内容科学严谨,引用权威资料或专家观点,避免传播不实信息或片面观点。

[8]通讯员供稿或企业投稿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事实证明材料,外部稿件若无单位佐证材料将不予采用,确保内容真实可查。

[9]稿件引语需严格审核,受访者原话不得断章取义或随意篡改,采访记录与稿件内容需逐句比对,改动须征得当事人书面同意并留存凭证。

[10]鼓励创新报道形式,结合多媒体传播特点,探索图文、视频、数据可视化等融合呈现方式,提升内容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期刊收录

呼和浩特日报(汉)

全年订价:¥580.00周刊

主办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委 支持单期或过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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