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日报》

省级期刊

《绥化日报》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1988年,发行周期是周刊。中共绥华市委主办,中共绥华市委主管。主要栏目有要闻、社会、关注、法治、民生、综合、教育、公告、专刊、文件、文化等。

  • 主管单位:中共绥华市委

  • 主办单位:中共绥华市委

  • CN:23-0068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1988

  • 全年订价:¥ 488.00

  • 发行周期:周刊

杂志简介

《绥化日报》是中共绥化市委机关报,作为绥化市发行量最大、覆盖城乡最广的权威主流媒体,该报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极高的公信力与影响力,是传递党委政府声音、服务地方发展、贴近百姓生活的重要舆论阵地。全面承担绥化市城乡投递任务,有效提升了投递时效与覆盖面,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区域新闻传播中的主导地位。在办报理念上,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群众、引导舆论”的方针,注重新闻的权威性、指导性与可读性相统一。报纸内容涵盖时政要闻、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民生、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设有“就事论理”“凡人星座”“新闻观察录”“经济语丝”“平原短波”“公路路政”等特色栏目,既聚焦重大政策落地,也关注基层群众关切,形成了兼具深度与温度的报道风格。

作为市委机关报,《绥化日报》在重大主题宣传、政策解读和典型报道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围绕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推出了一系列有深度、有影响的专题报道,有效引导了社会舆论,凝聚了发展共识。此外,积极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在巩固纸质媒体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构建起报、网、微、端一体化的现代传播体系,不断提升主流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期刊须知

[1]投稿作品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宪法原则或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

[2]新闻类稿件务必确保事实准确无误,数据来源可靠,严禁虚构、夸大或歪曲事实;文学类作品虽可艺术加工,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误导公众认知。

[3]作者应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及低俗炒作,保持客观公正立场,自觉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与严肃性,传递社会正能量。

[4]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引用他人观点或资料需注明出处,确保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5]稿件文字应通顺流畅,逻辑严密,用词准确。避免使用生造词语、网络黑话或歧义表述,标点符号使用需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阅读体验良好。

[6]随文图片要求画质清晰、主题突出,且必须拥有合法版权或拍摄权。严禁使用经过恶意篡改、移花接木的图片,图片说明需与画面内容完全相符。

[7]投稿即视为授予本报独家首发权或使用权,请勿将同一作品同时投递给其他媒体。若作品涉及版权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在涉及案件、灾难或未成年人报道时,应严格遵守法律关于隐私保护的规定,对当事人敏感信息进行技术处理,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或法律风险。

[9]内容应积极向上,反映绥化及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与风土人情。拒绝刊登宣扬封建迷信、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及违背社会公德的低俗内容。

[10]作者需配合编辑部门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删减或核实。对于不符合刊发标准的稿件,编辑部有权退稿,作者应尊重编辑的专业判断与处理。

期刊收录

绥化日报

全年订价:¥488.00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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