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论丛》于1985年创刊,主要刊登有关法学理论、专题研究、法史研究、域外法学等,杂志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保持优势,敢于争先,是一本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双月刊。
《政法论丛》办刊理念及风格发生了深刻变化,学术影响愈加广泛和深远,所刊发论文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大型文献资料上一直维持较高的转摘、复印、索引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列为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其学术观点被国内外众多学术期刊、著作广泛援引和评述。
[1]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
[2]主题范围:征稿要求通常会明确指明所关注的主题范围,如商法、公司法、金融法、国际商务等,以确保投稿内容与期刊的定位相符。
[3]每篇文稿必须包括中英文题名、作者名、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及作者简介。研究生论文须注明导师为通讯作者,并提供通讯作者简介。
[4]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5]题名要科学、精练、准确、具体,一般不是一个完整的语句,基本由关键词串联组成,是具有名词性特点的一段文字。
[6]结论之后,应有致谢部分,对国家科学基金、资助者或支持者、提供指导和帮助者、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表示感谢。
[7]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获多项基金资助的应依次列出。
[8]表格请在左上方给出编号和表题,插图请在下方居中位置给出编号和图题,如“表1”“图3”。不易随文排出的图表,请附在文末,如“附表1”“附图3”。
[9]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著作的注释内容依次为:作者、书名、卷册、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期刊的注释内容依次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数。
[10]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立即指数:表征期刊即时反应速率的指标,即该期刊在评价当年刊载的论文,每篇被引用的平均次数。
期刊他引率:期刊被他刊引用的次数占该刊总被 引次数的比例用以测度某期刊学术交流的广度、专业面的宽窄以及学科的交叉程度。
影响因子:指该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证该刊前两年发表论文的次数,与该刊前两年所发表的全部源论文数之比。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462 | 法律;教育;主义;社会主义;司法 |
山东政法学院 | 168 | 法律;司法;诉讼;权利;刑事 |
中国人民大学 | 144 | 法律;犯罪;司法;诉讼;刑事 |
山东大学 | 136 | 法律;行政;刑法;司法;民法 |
中国政法大学 | 114 | 法律;司法;诉讼;正当;法院 |
武汉大学 | 99 | 法律;诉讼;法治;行政;犯罪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89 | 法律;司法;刑法;语用学;正当 |
西南政法大学 | 72 | 法律;司法;诉讼;规制;犯罪 |
北京大学 | 57 | 法律;法治;法学;刑法;知识产权 |
华东政法大学 | 53 | 法律;司法;犯罪;商标;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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