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指南实际应用与问题探讨

时间:2022-11-09 10:09:56

摘要:生物准则层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鱼类保有指数、水鸟状况等生物指标的调查,均有季节性和周期性。

河湖健康评价指南实际应用与问题探讨

河湖健康是指河湖的自然结构状况、生态功能、环境功能以及社会服务功能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河湖的健康状态对水资源、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可以判断河湖目前的健康状态、存在的健康问题、问题发生的原因,从而提出保护河湖健康的相关对策及建议,对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显示意义。水利部河湖管理司的《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基于河湖健康概念,从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生态系统抗扰的动弹性、社会服务功能的可持续性3个方面建立河湖健康评价的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主要从“盆”“水”、生物和社会服务功能4个准则层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价,以判定目前河湖的健康状态以及存在的问题,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参考。广州市某河流位于珠江出海口,属于跨区市河流,处于广州市A、B两个区及C市之间,是东江、西江、北江3江的重要出海通道。本文以广州市某河流的B区段(以下简称“评价河段”)为例,参照《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评价方法,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4个准则层对评价河段进行健康评价,分析《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在河湖健康实际评价过程中的应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1评价指标体系

《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中河流的评价指标共有19项,其中必选指标有7项,备选指标有12项。《广东省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引》从广东省河流特色出发,新增“碧道建设综合效益”“流域水土保持率”2项备选指标。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在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河段的实际状况,从“盆”“水”、生物和社会服务功能4个准则层选择了7项必选指标和8项备选指标,共15项评价指标(见表1)对评价河段进行健康评价。

2河流健康评价

2.1“盆”准则层

2.1.1河流纵向连通指数经现场查勘以及资料查阅,评价河段上下游均无拦河闸坝存在,河段水系无阻隔,水系连通性良好,评价河段的河流纵向连通指数赋分值为100分。2.1.2岸线自然状况从河岸稳定性和岸线植被覆盖率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河岸稳定性是评价河岸坡的侵蚀情况,岸线植被覆盖率是评估河岸带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河湖岸带面积比例[5,11-14]。评价河段河岸带已建设人工堤防,现状堤防迎水侧有2种型式,型式一为碧道超级堤的滨海景观砌石直立式挡墙,河段当前水位已与直立挡墙堤身交接,属于无岸坡河岸。《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中关于“河岸稳定性”的评价方法主要是针对有岸坡的河段,关于无岸坡河段的河岸稳定性评价情况无相关释义。《广东省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引》根据广东省河湖特征,增加了无岸坡河段的河岸稳定性评价方法,即无岸坡河段的河岸稳定性可按照出现渗漏、沉降、开裂等堤身损坏堤段总长度占堤段总长度比例对河湖岸稳定性指标进行赋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河段不同的堤型采用不同的赋分方法对河岸稳定性进行评价,以保证评价结果更贴合河段实际情况。对于评价河段有岸坡段,岸坡倾角为20°,赋分75分;岸坡植被覆盖度为80%,赋分90分;岸坡高度为1m,赋分90分;基质类型为黏土,赋分25分;河岸无冲刷迹象,赋分90分;综合赋分为74分。对于评价河段无岸坡段,经现场调查及堤防安全评估报告,河岸未发现堤身损坏堤段,赋分90分。综合有岸坡段和无岸坡段的河段长度比例,评价河段的河岸稳定性综合赋分值为88.78分。根据现场调查及遥感影像图分析,评价河岸带植被覆盖度为22.3%,则评价河段的岸线植被覆盖率赋分值为25分。按照2个亚指标层所占比例综合评分,评价河段的岸线自然状况综合赋分值为50.51分。2.1.3违规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率、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和河湖“四乱”状况3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河段存在11个入河排污口,其中规范化建设的入河排污口有3个,评价河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率为27.27%,赋分为27.27分。现状入河排污口位于评价河流的开发利用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评价河段的入河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赋分50分。评价河岸线管理范围内存在6处疑似河湖“四乱”一般问题,赋分70分。按照3个亚指标层所占比例综合评分,评价河段的违规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综合赋分值为57.45分。

2.2“水”准则层

2.2.1生态水位满足程度评价河段上游分布着国家基本水文-水位站,采用该水位站水文资料评估评价河段的生态水位满足程度。根据该水位站近30年水位数据,该水位站评价期2019年日均水位均高于其生态水位(近30年90%保证率的年最低水位),则评价河段的生态水位满足程度赋分值为100分。2.2.2水质优劣程度评价河段现有1处常规水质监测断面,根据评价河段所在区生态环境局提供的常规水质监测数据,该常规水质监测断面近1年水质均值中,最差水质监测项目为溶解氧和总磷,对应水质类别均为Ⅲ类,达到其水质保护目标,则评价河段的水质优劣程度赋分值为75分。2.2.3底泥污染状况在评价河段布设1处底泥监测断面,根据现场采样监测数据分析,监测断面各底泥检测指标均未超过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中“其他”类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底泥污染指数均小于1,则评价河段底泥污染指数的赋分值为100分。2.2.4水体自净能力该项指标采用数据来源与水质优劣程度一致,评价河段常规水质监测断面近一年溶解氧指标均值为5.21mg/L,则评价河段的水体自净能力赋分值为66.83分。

2.3生物准则层

2.3.1鱼类保有指数评估现状鱼类种数与历史参考点鱼类种数的差异状况。评价河段鱼类调查资料匮乏。评价河段位于珠江三角洲河网发达地区,地处珠江出海口,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集之处。珠江三角洲河网水系,鱼类随着水系相互流通,因此评价河段的鱼类资源参考珠江三角洲调查的鱼类资源。历史调查数据:根据《广东淡水鱼类志》(1991年广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珠江鱼类志》(1989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等历史资料记载,珠江三角洲、珠江口共发现淡水及河口鱼类约有179种,其中鲤形目鱼类最多。现有数据:根据《广东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调查时间2015年冬季至2016年春季)中珠江三角洲片区的鱼类资料,同时结合《广东淡水鱼类资源调查与研究》(2013年出版,调查时间为2005—2009年)中珠江三角洲淡水及河口鱼类、《广州市水生动植物本底资源》(2010年出版,调查时间为2007—2009年)中珠江口鱼类等资料统计分析,珠江三角洲、珠江口现有淡水及河口鱼类约有130种,主要有鲈形目、鲇形目、鲤形目、鳗鲡目等。计算赋分:以现有调查数据与历史调查数据计算鱼类保有指数为72.63%,则评价河段的鱼类保有指数赋分值为56.20分。2.3.2水鸟状况评价河段沿线红树林、滩涂地分布较少,水鸟栖息地状况分级较差,现场沿岸调查过程中比较少观测到水鸟,水鸟数量少。采用直接评估法,评价河段的水鸟状况赋分值为50分。2.3.3水生植物群落状况在评价河段设置2个调查断面,每个断面采用直接评估法。根据现场调查,评价河段的2个调查断面均难以观测到水生植物,水生植物群落状况分级为无,则评价河段水生植物群落状况赋分值为20分。

2.4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

2.4.1防洪达标率评价河段堤防达标率为100%,沿河口门堤防交叉建筑物达标率为100%,则评价河段防洪达标率赋分值100分。2.4.2岸线利用管理指数根据现场调查,结合遥感影像图分析,评价河岸线总长约17.13km,已开发利用岸线长约17.13km,已利用岸线经保护完好的长度约16.83km,岸线管理利用指数为0.9825,则岸线管理利用指数赋分值为98.25分。2.4.3碧道建设综合效益评价河段碧道建设标准为都市型基本标准碧道,已完成5.5km碧道建设,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印发<广东万里碧道建设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河长办〔2020〕64号),评价河段碧道建设评分值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则评价河段对应的碧道建设综合效益赋分值为100分。2.4.4流域水土保持率评价河段所在地区河网交错,各河流难以准确划分流域面积,因此以区为单元调查水土流失情况。根据2020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评价河段所在的B区流域水土保持率为99.93%,则评价河段的流域水土保持率赋分值为100分。2.4.5公众满意度公众满意度评价通过对评价河段沿岸村镇居民进行线上问卷调查分析,调查期间共收集到评价河段沿岸3个自然村(或社区)128份居民信息填写完整的有效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公众打分总分10657分,平均分83.26分,则评价河段的公众满意度赋分值为84.34分。

2.5综合评价

评价河段共选择15个评价指标,按照各评价指标的赋分值及权重,最终计算出评价河段综合赋分76.32分,属于二类河湖(健康状态)。各评价指标赋分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河流纵向连通指数、生态水位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底泥污染状况、防洪达标率、岸线利用管理指数、碧道建设综合效益、流域水土保持率、公众满意度等9个指标超过了75分,处于健康状态;水体自净能力介于60~75分,为亚健康状态;岸线自然状况、违规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鱼类保有指数、水鸟状况、水生植物群落状况等5个指标低于60分,处于不健康状态。

2.6主要健康问题分析

2.6.1存在未规范化建设的入河排污口评价河段存在未规范化建设的入河排污口,可能会导致其水域的水质和底泥受到污染的风险。建议对评价河段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摸查与整改,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排污口限期进行整改。2.6.2存在占用河岸带情况。评价河段位于建成区,人类活动出现早,河岸两侧堤防、水闸、泵站等防洪(潮)设施建设及河岸线管理范围划定在后,河岸线管理范围内存在鱼塘、居民区、码头等历史遗留问题,河湖管理困难。建议加快推进河岸线管理范围内疑似河湖“四乱”问题的核查工作,并对核实后的河湖“四乱”问题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减少人工干扰。2.6.3水生态环境退化评价河段岸线硬质化比例高,硬质堤岸无法发挥河道两侧缓冲带功能,易形成河流生态系统断裂带,生态环境多样性下降,不利于水生动植物生存,从而影响鱼类繁衍和栖息。建议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结合需求开展评价河段岸线生态化改造,采取生态护岸等生态型技术进行生态修复,并定期进行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价。

3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3.1明确跨界河流评价主体

评价河流属于跨区、市河流,若各个区单独对各自区段进行评价,各区段采取的评价指标、指标所用的数据来源及数据时段、评价标准等可能会有所不同,会造成河流健康评价的结果差异较大,无法客观、准确、整体、全面的评价河流实际健康状况。部分指标如通航保障率,应按照整条河流进行评价,若单独对区段进行评价,不仅资料难以收集,且评价无法客观全面。建议跨区(市或省)河流健康评价主体由市级(省级或流域)主管部门承担,以整条河流作为对象统一评价,以便河流后期健康维护和统筹管理。

3.2优化评价方法

评价河段已建设人工堤防,堤防主要型式为迎水侧直立式挡墙,堤顶混凝土路面,背水侧为企业岸线,因此沿线植被覆盖度相对较低,导致岸线自然状况赋分较低。但评价河段堤防防洪效果良好,并定期对堤防等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其岸线自然状况应属于良好状态。《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中关于“岸线自然状况”的赋分评价情况,主要是针对天然岸坡河道,可能不适用于已建设堤防的河道,建议优化对城镇化河道的岸线自然状况评价方法。

3.3细化评价指标说明

评价河段位于城区,人类活动出现早,河道上堤防、水闸、泵站等防洪(潮)体系建设和河岸线管理范围划定在后,河岸线管理范围内存在鱼塘、居民区、企业、码头等历史遗留情况。河岸线管理范围内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属于河湖“四乱”,这种情况下的河岸线是否属于对河流系统起保护屏障的河岸线,指南未明确相关指标的适用情况说明,在评价过程中主观性会相对较强。建议优化对城镇化河道的河岸线管理范围界定说明以及河岸带宽度指数、河湖“四乱”评价指标适用说明。

3.4留足评价时间

生物准则层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指数、鱼类保有指数、水鸟状况等生物指标的调查,均有季节性和周期性。若要对评价河段的生物指标进行准确评价,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至少应提前一年部署,留出足够时间对评价河段丰、平、枯3种水期进行调查评价,于调查的下一年进行评价工作,对河流水生态的调查评价更具有代表性和可靠性。

4结语

基于《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评价河段河流健康综合评价得分76.32分,处于健康状态。在实际评价过程中,跨界河流不同主体评价的差异、城镇化河道评价指标和方法的不确定性以及评价时间的周期性不足,可能导致河段健康评价结果存在一定主观性和偏差,建议通过明确跨界河流评价主体、优化城镇化河道评价指标及方法、留足评价时间等方法完善河湖健康评价指南,更好地为今后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未来针对河湖健康评价的研究,应进一步对评价主体、评价体系、评价时间的客观化进行探索,以准确量化河湖健康情况。

作者:陈莺燕 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