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05-23 00:26:50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1

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专员这个岗位,在办公室中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前进。面对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迎来送往等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我把握好工作节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平衡、准确,避免疏漏和差错。

(一)文书工作上,由于原职工作偏向新闻宣传,公文写作能力欠缺,前期要花大部分时间在阅览XX过往文书资料上,结合实操写作,在各位领导的指导下,不断摸索和改进,公文写作能力有了些许提升。目前,可独立完成相关文字工作,能够及时传达贯彻公司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等。

(二)活动接待上,短短三个月内参与了XX公司的日常客户参观接待、二期车间投产仪式以及工作年会等活动,我积极和有关人员交流、沟通,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与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领导交办的事项办妥、办好。

(三)临时工作上,一开始面对临时跨专业的工作会感到焦虑,例如突然起草一份文件、整理一些数据、沟通一件事宜,认知上把问题想得过于复杂,质疑自身是否能独立完成。随着工作的历练,目前面对问题会优先考虑任务完成时间的长短,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尽可能把工作效率提高,也能促使自己形成做事不逃避,勇于承担责任的工作作风。

二、自身学习和能力提升

新的岗位要求要有新的工作方式和能力去应对,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特别行政办公上涉及多部门的信息处理,必须对整个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有所了解,除了跟进日常的行政办公工作,也要加强对公司人力体系、生产销售以及供应物流等工作的学习。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2

XX年,县人事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事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全面促进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各项工作成效显着。

一、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一是在市外专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举办了“引进国外智力,助推巾帼创业”草莓栽培技术培训班,聘请日本草莓专家齐藤明彦先生对全县130名草莓种植户、技术人员进行了草莓栽培技术方面的培训指导。二是组织常林集团、金正大、金沂蒙等大型企业参加“中国山东第五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 等省、市举办的大型招聘会6场次,在“山东省海外人才项目网”上项目信息86条,聘请外国专家2名、招聘本科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20余名。三是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为载体,实行企业网上招聘信息和协议管理。今年新增在信息网登记开户企业2家,招聘信息30条,提供就业岗位129个。(二)广开渠道,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一是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临沂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月份组织XX—XX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进行了公开招考。通过选拔,招聘了9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单位的活力。二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为XX年招募的2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了相关手续和XX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积极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促进毕业生进企业就业。针对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少,多数毕业生不能在事业单位实现就业的实际,为最大限度的促进毕业生就业,主动对100多家单位进行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掌握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积极为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探索出了毕业生在企业实现就业的路子。一年来,为推荐进入企业的59名毕业生办理了就业手续,并出具人才流动商调函67份。四是采取举办春、秋季人才交流会与小型人才交流会相结合的形式,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选拔人才的舞台。一年来,共组织120家(次)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200余个,各类参会求职人才226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790人。五是开展视频求职业务。利用视频设备将每位求职人员口述的个人资料、求职意向、专业特长等采集到电脑进行保存,方便用人单位直观的了解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有效提高了求职应聘的成功率。(三)拓宽服务范围,完善人事服务。在加大对民办学校、中介机构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人事工作力度。新增人事150人,其中个人49人,事业单位101人;办理户口32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8人,办理党员转正手续6人;办理转正定级手续26人,确定职称176人,为82人进行工资审核;为164人次代收代缴企业养老保险金、机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共计72万元。完善的人事为流动人员提供了便捷的人事服务,解除了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四)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通过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和实名制范围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以推动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二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及时公布了XX年度经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通过的1003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其中正高3人,副高167人,中级360人,初级472人,并按规定办理了资格证书。认真组织了各系列本年度符合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通过严格审核,共呈报高级材料327份,中级材料631份,初级材料386份。三是认真做好了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为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省、市相关规定,通过调查摸底,严格认真地选拔了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推荐人选,经市级评审,1名专业技术人员获“临沂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四是认真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针对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密度大、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的特点,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实行了签定责任书等制度,逐步理顺、规范了办事程序,全年共为786人办理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手续,并为去年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办理合格证书52 份,审核备案继续教育学分1089人次。(五)积极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和服务工作。为推动“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人事部关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帮助有关企业出主意、想办法,选择符合条件的支柱企业或重点单位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县金正大公司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于11月份正式挂牌。目前,已有3名博士后进站工作。二、积极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一)贯彻竞争择优机制,做好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了XX年度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具体工作中,通过严格程序,强化措施,有力保障了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顺利进行。今年我县共招录国家公务员32名,其中乡镇机关24名,县直机关6名,法院1名,公安机关1名。全县共有1970余人参加公务员报考,有81人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经过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环节后,32名新录用公务员走上了工作岗位。(二)慎重对待,稳妥推进,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申报及人员登记工作。根据全市县区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基本条件,对各有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梳理、上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我县21个事业单位被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范围确定后,根据部门“三定”方案,通过人员调查摸底,核实确定了各参照管理单位的编制、人数,工作人员岗位、性质及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情况。及时组织各相关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按要求进行人员登记工作。经市人事局审核,组织了拟参照管理的222人参加了登记资格考试。(三)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按计划选调学员,本着“学有所用,专培结合”的原则,积极协调,认真组织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全年共组织71名公务员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3期。其中:XX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31名,XX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31名,公务员任职培训9名。二是举办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政工)干部培训班,对86名人事政工干部对人事业务知识进行了为期2周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人事干部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工作能力,举办了XX年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班,96名学员参加了培训。三是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条例》要求,对全县8377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对全县262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知识更新培训考试。(四)严格优秀等次比例,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惩工作。按照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考核规定,对全县1356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了XX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务升降、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2051人,占15%;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的11251人, 占83%;未定等次的243人,占2%;不合格的7人,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的49人。同时,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示制度,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国家有关奖惩规定,严格审核受表彰单位(个人)的呈报材料,审报省级先进集体6个,市级先进集体13个,县级先进集体125个;全国机械劳动模范1人,省级先进个人6人,市级先进个人100人,县级先进个人170人。考核奖惩工作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奖优罚劣的目的,有效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三、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为配合《公务员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巩固机构改革取得的成果,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人事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会同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及编制纪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意见》。对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过快增长,杜绝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混岗使用人员起到了积极作用。(二)进一步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编制管理规定,及时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的编制进行了调整,为新进人员办理了增人计划卡,实现编制台账的动态管理,保证编制台账的准确性。根据市里关于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党政群机关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将全县党政群机关单位的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名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有效地接受社会监督。(三)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网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自3月份开始,启动了网上事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实时汇总工作。通过明确工作人员责任,严格操作流程,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严格把关,顺利完成了全县137个事业法人单位XX年度网上年检工作,为22个单位办理了变更手续,年检率达100%。(四)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对龙潭水库管理所、龙窝灌区管理所、抗旱灌溉总站、凌山头水库管理等四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编制、职责进行了摸底调查。对照市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水管单位分类标准,将龙潭水库管理所、龙窝灌区管理所、凌山头水库管理所整建制划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重新核定了三个单位的事业编制。将抗旱灌溉总站予以撤销,将其职责及现有人员进行了划入龙窝灌区管理所。(五)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的审批工作。对各单位的申请报告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根据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拟定出办理意见,并提交编委会进行研究。对经编委会研究确定的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行文进行了公布。根据市局要求,下发了XX年县直事业单位补充职工计划申请表,对县直各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为下一步人员配备奠定了基础。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人事服务工作水平(一)认真做好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一是做好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工作。全年共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按年度考核晋升的工资业务13000余份,因职务、岗位变动产生的工资业务1200余份。审批套改原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1600余份,XX年工资改革以来军队转业干部工资82份,审批和调整遗属困难补助156份。二是做好津贴补贴规范工作。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沭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沭县规范县直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执行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各种津贴补贴项目进行了清理归并,合理确定了津贴补贴标准,并按照规定标准及时对相关人员津贴补贴进行了审批。三是组织开展了病退人员查体工作。根据市人事局的要求,组织了15名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坚持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体检。对初审合格的5名人员进行了公示并上报市局审批。五是根据市局的要求组织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全县共有198人报名,其中高级工45人、中级工95人、初级工58人。四是按照干部退休审批政策的要求,对全县将到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及时为148名到龄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二)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一是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安置工作实际,采取“双考”、“三公”、“一监督”的安置模式,对今年转业来我县的8名军官进行了妥善安置,达到了用人单位、部队和转业军官三方面满意的良好效果。同时,对随迁来我县安置的4名转业军官家属,根据其原单位的性质和意愿,按照对等安置的原则进行了安置。二是搞好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组织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向和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他们生活、就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再就业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发放工作,今年共申请发放住房补贴4.2万元、医疗保险1.9万元。三是继续推行“三个一”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军转干部反映的遗留问题,建立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在以往帮教稳控工作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五包”措施,明确帮教责任,突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按照市里的规定,提高了企业军转干部待遇,将企业军转干部的退休金由每月1050元提高到1218元,将在职人员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319元提高到1680元,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组织了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健康查体,建立起健康档案。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确保了企业军转干部无一人到省进京上访,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三)严格工作程序,做好人员调配交流工作。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流动,积极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创立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新机制。先后为县医院、经济开发区、统计局、计生局等15个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28人。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塑造人事部门新形象一是以建设“效能机关”为契机,加强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打造“效能机关”为重心,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和制约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和廉政环境。积极推动构建“法制、务实、服务、廉洁”为目标的管理体制,教育职工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40件次,当场解决问题108件次,通过调查核实解决32件次。二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人事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强调重申了周五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互学互助、边议边学,建立长效学习机制。既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又学习人事业务知识,特别注重对新技术、新知识领域的学习,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善于寻找新视角,提出新创见,谋求新举措,实现新发展,提高自己履行职责的能力,为“解放思想创新业,跨越发展建强县”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完善了党组议事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勤政意识,着力打造“阳光人事”,在9月份“人防杯”反腐倡廉知识竞赛中,人事局代表队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一年来,县人事局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认真做好人事人才工作的同时,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旧城改造、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等其他任务。顺利通过了全市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复核验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XX年度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工业经济发展优质服务单位,并获得第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十佳单位荣誉称号。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内部人员混岗情况比较突出;二是毕业生就业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XX年,县人事局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狠抓落实,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以更富活力的姿态,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人事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 临沭县人事局年度工作总结的延伸内容:工作总结的结构形式是什么?它的内容又包括哪些? 年终总结(含综合性总结)或专题总结,其标题通常采用两种写法,一种是发文单位名称+时间+文种,如《铜仁地区烟草专卖局XX年工作总结》;另一种是采用新闻标题的形式,如松桃县大兴访送部的卷烟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专题总结:《客户争等级,诚信稳销量》。 正文一般分为如下三部分表述:1、情况回顾 这是总结的开头部分,叫前言或小引,用来交代总结的缘由,或对总结的内容、范围、目的作限定,对所做的工作或过程作扼要的概述、评估。这部分文字篇幅不宜过长,只作概括说明,不展开分析、评议。2、经验体会 这部分是总结的主体,在第一部分概述情况之后展开分述。有的用小标题分别阐明成绩与问题、做法与体会或者成绩与缺点。如果不是这样,就无法让人抓住要领。专题性的总结,也可以提炼出几条经验,以起到醒目、明了。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各部分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使之形成合力,共同说明基本经验。3、今后打算 这是总结的结尾部分。它是在上一部分总结出经验教训之后,根据已经取得的成绩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出今后的设法、打算,成为新一年制订计划的依据。内容包括应如何发扬成绩,克服存在问题及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也可以展望未来,得出新的奋斗目标。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3

从工作性质角度来看,林业行业人力资源大致分布于三个岗位,即林业行政管理岗位、林业专业技术岗位和林业工人岗位。截至2006年12月底,河北省林业行业共有在岗职工22125人,其中林业行政管理人员2977人,占总数的13.46%;专业技术人员(含政工类管理人员)7389人,占总数的33.4%;林业工人11759人,占总数的53.14%。

在全省林业行政管理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为31人,仅占行政管理人员总数的1.04%;具有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为2292人。占总数的76.99%;中专以下学历的人数为654人,占总数的21.97%。从专业结构来看,河北省林业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主要由林学、经济林等组成。其中,林业专业所占比例最高为51.3%,其次为经济林专业,所占比例为30%。其余为经济、管理、森林保护等专业人员,只占19.7%。

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只有36人,占总数的0.49%;大专和本科学历为4872人,占总数的65.94%;中专及以下学历为2481人,占总数的33.57%。从专业结构来看,林学专业为4482人。占总数的60.66%;农艺(果树)专业2047人,占总数的27.7%;其它专业(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产品利用、园林等)为860人,占总数的11.64%。从职称结构来看,正高级为99人,占总数的1.34%,副高级为714人,占总数的9.66%;中级2506人,占总数的33.92%;初级为3317人,占总数的44.89%;未定职称753人,占总数的10.19%。

河北省林业产业工人11759人,占林业系统职工总数的53.14%。从学历结构来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614人,占工人总数的5.22%,具有中专学历的1493人,占工人总数的12.7%;中专以下学历的工人有9652人,占工人总数的82.08%。学历层次明显低于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河北省林业行业人力资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力资源总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尤为匮乏。经过多年的努力,河北省的林业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已基本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6512万亩。但与之相应的是,人力资源总量仅为22125人,平均每万亩有林地拥有从业人员不足4人。在从业人员构成上,专业技术人员7389人,占职工总数33.4%。据此测算,平均每万亩有林地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人。而在发达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多数在40%以上,有的发达国家甚至超过50%。专业人员数量的不足,将严重影响林业科研领域新技术的研发、关键技术的突破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进而制约河北省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人力资源的分布和结构不合理。人力资源的分布和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东部、中部平原区和经济发达区人才多,西部太行山区、北部燕山山区、坝上地区人才少;省直行政和事业单位人才多,基层一线单位人才少;一般性人才多,高技能实用人才、尤其是专家型拔尖人才少。在每万亩林地拥有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方面,山区明显低于平原地区,尤其像承德、张家口这样的河北省重点林区,每万亩林地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其人力资源数量与承担的林业任务量很不适应。此外,河北省林业系统目前仅有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等各类专家27人,且全部分布在省直单位;全省66个林业重点县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仅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仅有166人。基层林业单位在推进科技创新、发挥专家优势、提升部门自身影响力等方面,高层次人才数量捉襟见肘。

3.学历与知识层次偏低,且专业构成有待改变。河北省林业行业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构成中,中专以下学历人数仍占到30.24%,而研究生以上学历只占0.65%。林业工人队伍中,中专学历以下人员占到了82.08%。这一学历结构表明,河北省林业系统人力资源学历层次偏低。随着林业生态与产业体系的逐步完善。林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对新知识、新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与国内外的交流越来越频繁。这些都在客观上要求林业队伍特别是林业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受教育的水平。而我国林业职能的战略转变,迫切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资源保护、林政执法、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工作,由此必然带来新的:专业与知识结构的调整。但就河北省目前林业职工的专业构成来看,无论是管理岗位还是专业技术岗位,绝大部分是林学专业,所占比例均超过50%,而法律、经济、管理、动植物保护等专业人员只占19.7%,尚不能适应林业生产任务和职能多样化的需要。

4.人才流失现象较严重。与其他行业相比,林业行业条件简陋、工作艰苦、收入微薄,对人才既无吸引力又没有激励作用,特别是受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影响,不仅造成现有人才的部分流失,同时也难以引进科技创新型和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从近5年的统计数据看,全省市级以上林业单位共调出人员112人,其中大部分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而同期进入林业行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学历人才仅7人。特别是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后,林业基层一线几乎失去了人才输入。此外,县、乡两级林业干部调整较为频繁,导致不熟悉业务的“新面孔”多,业务骨干频频转岗。

5.培训教育相对滞后。近年来,河北省林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关键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等蓬勃开展。但总体看,培训教育工作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相比,规模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全省林业系统年均培训率为55%,每年仍有将近一半的林业职工未能参加培训教育。从调研情况看,一方面广大林业职工有着迫切的培训需求,另一方面受培训机构、经费等诸多因素影响,培训规模不适应需求,特别是县以下林业单位职工的培训率年均不足30%,大部分职工没有培训机会,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河北省林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建议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确立林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地位。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人才观念,强化人才意识,树立“以人为本”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把人才开发视为一项战略任

务,打破以“管”为主的传统的人事管理思维模式,主动确立适应形势任务、不断创新和服务林业中心工作、服务人才的新思维;要深刻认识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本的重要性;要明确人力资源是推进河北现代林业建设的决定因素,实现这一目标,最终必须依靠林业从业者素质的全面提高及潜能的充分发挥。各级林业部门一方面要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林业人才政策,稳定现有人才,用好本地、本单位人才,吸引外地人才,为当地林业建设服务;另一方面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制定人力资源开发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林业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做好林业人力资源开发的规划、实施和检查工作,推进林业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

2.建立健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成长机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人才成长从根本上取决于用人体制和机制。实施林业人才战略,要根据林业行业本身的特点和林业活动本身的特点,从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核心内容的人才评价标准入手,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从确定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价值导向入手,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贤任用机制;从完善教育体系入手,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从建立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入手,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从尊重业绩入手,建立健全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从改革和完善人才保险制度和福利制度入手,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3.制定、完善基本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稳定基层林业从业人员队伍。通过对工资、福利、艰苦地区林业从业人员的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住房待遇、工作条件、进修学习、职务职称晋升等政策调节措施,通过制定医疗保险、落实子女就业、配偶安置和退休待遇等政策,解除基层和林区职工的后顾之忧,稳定基层林业队伍。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4

同志们: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今天在全县召开以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动员大会,目的是组织和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开展以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干部职工中扎实开展学转促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促进全县干部作风深刻转变,以铁的信仰、铁的信念、铁的作风、铁的纪律、铁的制度推动总目标在托克逊落地生根。下面,就如何开展好学转促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学转促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

学转促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自治区、市相继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出台了相关文件。我们一定要向自治区、市基准看齐,充分认识开展学转促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学转促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三个深刻认识。

(一)深刻认识学转促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是贯彻党中央部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实践,是贯彻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平台,是顺应各族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疆各项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疆的内在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深刻认识学转促活动是问题倒逼的现实需求。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继开展,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党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党建这一生产力的推动发展作用明显加大。然而,在一些党员身上,依然存在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既讨好组织、又讨好极端势力的两面人问题;对党不忠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到位,在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方面存在的明显差距;维稳措施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盲区、缝隙、空白点的问题;维稳工作中存在的盲目乐观、麻痹松懈、骄傲自满情绪和消极厌战思想的问题;工作中存在的棚架作风和浮在面上,只说不干、说多干少,不深入、不落实的官僚习气;党的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服务不到位,截留惠民政策的问题;县乡两级干部入户走访不深不实不细,调查研究蜻蜓点水,解决问题虎头蛇尾,两学一做浅尝辄止的肤浅作风问题;弄虚作假、造假数字,谎报、瞒报工作实情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口号落实口号的形式主义问题;党员干部队伍中怕苦、怕累、怕脏,沉不下去,不愿和群众打成一片的骄娇之气;饱食终日、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混日子的不作为风气;喜欢做表面文章,华而不实、左右逢源、层层应付的官油子习气;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吃拿卡要贪、以权谋私、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工作中存在的无组织、无纪律,迟到早退,不务工作、不在状态,工作时间干私活,出工不出力的自由散漫问题;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批评人满口脏话,听不进不同意见,压制群众的霸道作风等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作风建设依然是当前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因此,我们要集中火力解决四风四气方面存在的15个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作风问题贯穿活动全过程,查找地方病,综合施策,以更加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有力的措施,坚决向四风四气问题宣战开刀,要通过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着力解决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好转。

(三)深刻认识学转促活动是推动发展的重要保证。面对自治区、市对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现状,要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关键看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能否得到有效转变,关键在于全县上下是否能形成一种克难攻坚强信心、求真务实谋发展、雷厉风行抓落实的作风。我们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市、县学转促活动精神上来,切实转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振奋精神,奋力拼搏,在推动工作中转变作风,在转变作风中抓好落实,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实要求,扎实有序推动学转促活动。

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活动,基础在学、关键在转、目的在促。这次的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安排,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具体讲,要做到三个坚持、三个落实。

(一) 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原原本本学。以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专家辅导、个人自学、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报告会等方式,原原本本、认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谈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4]5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陈全国书记91 71229107125207讲话精神,以及市第一次党代会、市委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刻理解精髓实质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科学思想和工作方法;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要坚持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最大的问题,找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的思维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目标,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基层实际、了解群众期盼、洞察矛盾问题,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选择分管领域的1-2个重大问题,拟定调研提纲,带着问题、带着课题深入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总结基层经验、推动问题解决。要结合调研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使工作思路、工作路径、工作方案符合基层实际、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三要坚持大宣讲、大走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争取和凝聚人心为目标,扎实开展访惠聚活动,要以入户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大宣讲大培训大走访活动,做到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大宣讲,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管理对象的宣传宣讲,切实把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行动统一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上来,让总目标入心入脑,凝聚起落实总目标的强大合力,打牢实现一年稳住、两年巩固、三年常态工作目标的思想、群众和作风基础。深入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宗教工作措施的落实,保护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清真寺及宗教人士、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培训、保护和关爱,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确保群众百分之百受教育。

(二)要做到三个落实。

第一,要把学转促活动落实到政治信仰上,引导党员干部必须对党忠诚。一要对党忠诚,主动向党中央基准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要始终践行党的宗旨,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人民的公仆,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做群众的贴心人。三要心系发展,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多谋发展、多干实事,勇于争先不懈怠,敢于攻坚不畏难,争做发展的开路人。

第二,要把学转促活动落实到严明纪律上,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为全面从严治党、立德立规,树起了道德标准,划清了纪律底线。要把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活动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任、维稳补贴、民族团结、综合治理、文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特别是维护稳定方面出现问题的,严肃问责、从严追责,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推动活动取得实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严厉查处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斗争中的两面派两面人。

第三,要把学转促活动落实到推动发展上,引导党员干部能担当善作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担当和作为最终体现在促发展上,做到六个结合。一要把学习教育与产业发展、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性供给侧改革上多下功夫;二要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起来,在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差距、实现民生共享上多下功夫;三要与重点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发挥引擎作用、打造发展平台上多下功夫;四要与六清工作结合起来,以过硬的作风和六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赖和拥护;五要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着力纠正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朝觐人员审批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督;六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在打造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廉洁从政、勤恳服务党员干部队伍上多下功夫。全体党员一定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搞本职工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多做贡献、再立新功。

三、加强领导,把学转促活动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组织领导到位,学习教育才有成效。责任落实到位,学习教育成效才有保障。全县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作为本单位、本系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即召开动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与年度各项工作特别是维稳工作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活动开展亲自动员、对工作方案亲自审定,对重要任务亲自安排,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年专顶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搞棚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加强督导。县委将成立专门的督导组,全面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督导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督查,切实把从严要求贯穿于督查督导的全过程,抓好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确保把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覆盖到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转变作风全覆盖、促进维稳措施落实全覆盖,做到无盲区、无死角、无空白点。要通过灵活多样、定期不定期的督查督导,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既注重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抽查、联合检查、年度考核,又随机暗访,坚决防止为应付检查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等问题,全面掌握学转促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高效推进学转促专项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加强宣传。全县各级各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主阵地作用,紧紧围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主题,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要用好风城零距离等新媒体平台,开辟专题专栏,统筹安排时段、版面和节目,广泛运用评论、综述、通讯、纪实、图片、消息等各种体裁,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活动的部署要求,及时报道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全面反映活动成效和各族群众的反响,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四要加强统筹。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好学转促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绝不能把开展专项活动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要处理好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找准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发展水平上下功夫,真正实现专项活动与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学转促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发言稿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我厅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以下简称学、转、促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学、转、促活动的重大意义

陈全国书记强调,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实践,是贯彻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保障,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是顺应各族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疆各项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疆的内在要求。厅属各级党组织、各处室、单位、全厅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支持、不打折扣的贯彻执行好自治区学、转、促活动各项要求,提高全厅活动开展水平。厅党组已研究制定了我厅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大家要严格按照方案部署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只争朝夕的责任感,迅速行动,全身心投入到专项活动中来,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推进。

二、精准把握关键环节,有效开展专项活动

陈全国书记强调,开展学、转、促活动,基础在学、关键在转、目的在促。我们要紧紧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保证环环相扣,取得实效。

(一)要在深入学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打牢学的基础。把学习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厅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把深入学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厅属各级党组织、各处室、单位要集中组织学习,通过三会一课系统学习、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广大党员干部要在集中学习研讨的基础上,认真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要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学以致用、融会贯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要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推动转的关键。严厉整顿四风、坚决破除四气(四风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气就是官油子之气、不作为之气、漂浮之气、两面人之气)。一要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呼声。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访惠聚驻村工作,广纳良言、闻过则喜,虚心听取各级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二要深刻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照目标任务、岗位职责,深挖四风四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危害和根源,真正把问题找准、找足、找到位,真正认清问题的本质。三要坚持对症下药、认真抓好整改。站位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的觉悟,以坦荡无私的胸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高举党纪戒尺,向四风四气果断开刀,对照查找的问题,逐条列出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立知立行、立知立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要树立正反典型、大力弘扬正气。全厅党员干部要从正面典型中学习经验、比学赶超,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对镜自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以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厅大力弘扬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务求实效的好风气。

(三)要在促进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实现促的目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盯住总目标、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以总目标为纲,作为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准确把握稳定和发展两个关键点,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维稳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深化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千方百计抓好落实,努力完成我们承担的各项任务,勇创佳绩。一要促进反恐维稳措施落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在反恐维稳问题上要牢固树立没有局外单位、没有局外之人的认识,行动上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一级响应常态化,服从所在地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安排,自觉落实好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应急处突部门沟通联系,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二要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措施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一条主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自治区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稳定在18个月左右,基本完成非住宅去库存任务;把握一个机遇,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水平,力争想办法完成政府分配给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62亿元的任务。要大力推进安居惠民工程。2017年,我区安居惠民工程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农村安居工程计划建设30万户,任务量继续在全国领跑,其中4类重点对象占55%,工作难度增加;城市棚户区改造规模达到28.43万套,任务量较去年增加一倍。今年我们身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必须坚持民生优先,继续把农村安居工程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协调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类补助资金,积极争取援疆资金支持,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程建设人员培训,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要促进民族团结措施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巩固好与伽师县266户亲戚的友情基础。继续开展好厅内部民族团结联谊活动,47对结对子干部要加强交流、增进友谊,生活上互帮互助、工作上互学互进,交往交流交融。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要继续开展好 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陈全国书记强调,三股势力是新疆各族群众的共同敌人,干部作风不实是我们更大的敌人。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必须以优良作风作保障。近年来,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等活动,全厅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去年底,自治区党委《关于解决当前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指出,新疆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着理想信念不坚定、党的意识弱化,敷衍塞责、照本宣科,精神懈怠、安于现状,高高在上、脱离实际等问题。这些问题,以及四风四气的表象,在我厅党员干部身上或多或少、或轻或重都能找到影子。同时,我们自身作风建设上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来讲可以归纳为庸、懒、散、浮、乱五个方面:

庸: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满足于一般化,迟迟打不开局面、见不到成效,奉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处世哲学。具体表现为:有的对待工作得过且过,缺乏工匠精神和精品意识,工作质量长期徘徊在低水平;有的工作上缺乏原则性,圆滑世故,没有底线思维,不敢较真碰硬,不敢发声亮剑,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依然存在。

懒:懒政、怠政,对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思进取。具体表现为: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疲于应付、被动对付,工作状态就像挤牙膏,推一推就动一动,不推不动;有的工作上缺乏韧劲,遇到问题习惯绕弯走、找捷径,缺乏攻山头、涉险滩的勇气和魄力,不敢啃硬骨头;在遇到涉及多处室、或难以分工需要合作完成的工作时,存在相互推诿、左顾右盼、裹足不前的现象。

散: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疏于律己。具体表现为:有的工作纪律性不强,迟到早退,频繁请假,开会时瞌睡打盹、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上班时间带孩子嗑瓜子、聊家长倒是非、上网炒股打游戏、干私活;有的管不住嘴,牢骚满腹,怪话连篇,妄议时政。

浮:思想漂浮,做功务虚,工作上片面追求成绩的短平快,夯基垒台、铺路架桥的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具体表现为:有的不愿静下心来研究政策,对上级印发的文件不求甚解,不深究政策出台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不结合新疆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囫囵吞枣、一转了之,或从其他省份移花接木、生搬硬套,政策的预期效应难以实现;有的热衷于文山会海,忽视调查研究,调研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浮光掠影,对待问题蜻蜓点水、缺乏思考,总结积累不够,拿不出像样的调查研究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大而无当,打不到痛处、挠不到痒处

乱:不作为、乱作为,做事逾越章法套路,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具体表现为:有的处室、单位放管服改革不彻底,违规设置门槛,增设准入条件,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不高,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不力,造成服务对象来回跑路,增加了办事成本;有的处室、事业单位履职不到位,将行政职能、收支转移到协会,收费行为不规范。

上述问题林林总总,花样翻新,如放任其滋生蔓延,势必影响到我们实现总目标的底气,实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士气,影响到我们与基层同志、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基,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警醒,通过扎实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猛药祛疴、刮骨疗毒,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转、促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厅学、转、促活动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厅属各级党组织、各处室、单位要围绕落实总目标,把开展好学、转、促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全厅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各项活动时间,保证活动质量。

(二)突出工作重点。突出总目标,要聚焦总目标,服务、服从于总目标,坚持用总目标统揽专项活动。突出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做到人人都有责、人人都担责、人人都尽责。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当标杆,以身作则,模范带头,示范引领。突出严整严治,要把开展查处四风四气,对照标准和要求,过筛子、梳篦子,不留死角,压茬实施,逐项整改。突出转变作风,转变作风是专项活动的关键点,要用转变作风的成果来检验学习的成效,用工作落实的质量来检验作风建设的水平。突出全员参与,牢固树立没有与专项活动无关的人、无关的事,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动起来,把规定的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扎实。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5

全地区各级党政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深化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认识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全地区各级党政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把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以优良作风促进喀什社会大局稳定。

要以自我开刀的勇气,解决作风突出问题。要切实解决落实总目标不作为问题,全地区广大党员干部唯有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上落实好总目标,把落实总目标作为旗帜方向、行动准则、使命担当和根本政绩,才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乱作为问题,各族党员干部要紧绷纪律这根弦,自觉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知所畏、知所止、知所守,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切实解决方法简单胡作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各族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多做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多做密切干群关系的事情,最大限度地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最大限度地把人心凝聚到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来;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清瞎作为问题,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最大功劳的政绩观,凡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事先办快办,凡是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事一律不办,坚决不搞一切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解决监督不力缺作为问题,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有根本性转变。

开展好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要牢牢把握三个关键环节,一是要在学上下功夫,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在转上求突破。要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向四风四气开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在促上见实效。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的目的在促,就是要促进总目标落地生根,促进两手抓工作机制落实,促进反恐维稳措施落实,促进改革发展措施落实,促进民生改善措施落实,促进民族团结措施落实,促进宗教工作措施落实,促进生态保护措施落实,促进党的建设措施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见到实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全面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各级党组织要把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目标要求,始终聚焦总目标、紧盯总目标,针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严格督导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学转促交流发言材料篇【二】

我区启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后,各地州、各县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纷纷召开动员大会,围绕活动目标任务和关键环节,紧贴当地实际,制定研究部署活动方案,把学转促专项活动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2月9日,阿克苏地区召开学转促专项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学转促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面启动学转促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阿克苏地委书记窦万贵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要在深入学习自治区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在转变工作作风上求突破,在促进工作落实上见实效,确保总目标在新疆落地生根。

窦万贵说,学转促专项活动,基础在学、关键在转、目的在促,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要压紧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学转促专项活动。

2月7日下午,自治区学转促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吐鲁番市立即召开市、县、乡、村四级电视电话会议,聚焦15个方面的地方病,全面启动实施学转促专项活动。

吐鲁番市委书记张文全表示,学转促活动意义重大,目前,吐鲁番市已经将2017年确定为吐鲁番市作风建设年,吐鲁番市将以此为契机,集中火力解决四风四气方面存在的15个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作风问题贯穿活动全过程,查找地方病,综合施策,以更加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有力的措施,坚决向四风四气问题宣战开刀,以作风转变实际成效,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6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2009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7

(一)部门预算与功能预算之间缺乏协调。

预算编制改革以前,财政资金分配沿用的是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强调的是预算资金的政策性功能,尽管存在着弊端,但在体现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政策方向上有长处。预算编制改革以后实行部门预算,是将各类不同性质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部门,预算从基层单位编起,财政也将预算直接批复到部门,这样做减少了中间环节,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过份强调部门作用,有些部门职能交叉,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部门预算与功能预算的合理协调关系。使用专项资金安排各类项目时,存在着项目数量过多而单个项目资金相对较少的“撒胡椒面”现象,很多重要项目资金安排不足,从而弱化了财政对社会经济和事业的宏观调控职能。

(二)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

目前人员经费的标准究竟如何确定才科学准确,还缺乏稳定的政策依据和方法;正常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的分类分档、定额管理的类档划分仍然不够科学合理,现行支出标准定额的测算方法,在某种程度上不能准确测定经费需求量,不能真实反映出各单位的实际支出情况,还存在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财力分布失衡和苦乐不均问题。另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划分与配置缺乏规范。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由于存在着职责不清、各项经费划分不明确的现象,使得一些不合理且名目繁多的支出,由于其客观存在而变得似乎合理了。

(三)项目预算管理程序不规范,一次性预算资金安排过多。

目前有不少专项资金项目并未经过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程序,如有些专项资金的分配,在年初采取打捆分配的办法编制预算,为部门在年度执行预算过程中留有很大的机动灵活性,某些专款预算的编制还不能真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另外,一次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过多,所占比例偏高,一些项目不断追加。其弊端是年度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尤其是与经济周期联系不紧密,进而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预测性,不利于改善和加强财政宏观调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数量较少,而且项目要求过于具体,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本级承担的财政支出责任事项进行调节的空间过小。

(四)预算编制仍然部分延续基数加增长的旧模式。

目前项目预算管理程序尚不规范。由于受多年支出基数的影响,各部门的支出预算基本上是在基数基础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旧的支出项目不减少,新的支出项目却不断增加,形成刚性支出的项目越来越多,难以在预算编制全局上使财政资金配置的整体效率得到提高。

二、完善编制地方财政预算的基本思路

在编审方法上,必须改变原来基数加增减因素后按支出分类切块办法,要突出支出重点和支出项目;在编审程序上,必须改变先切块再落实具体项目的办法,要先确定支出重点和重点支出项目,再根据项目切块并调整细化。

(一)横向上要整合资金,优化政府资源结构。

在横向上,编制部门预算要实现同类事项资金集中管理,强化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发挥财政部门的宏观管理作用,由多部门管理的同一类事项要尽量减少主管部门个数,压缩专项数量,增加专项资金的相对规模,把有限的财力用于关键的公共项目,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标;整合地方政府资源主要是为了实现所有形态资源的结构优化,这里的结构优化包涵不同类型地方政府资源的结构优化与同一类型资源内部结构优化两层内容。地方政府资源的结构优化将提高地方政府的综合调控能力,以便全方位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整合地方政府资源还体现在地方政府财力资源的数量集中上,这里的数量集中也包含不同类型资源的合理转化与同一类型资源内部集中两层内容。这里的不同类型资源的合理转化主要是流动性差的财力资源向流动性好的方向转化,提高地方政府资源的可利用性。

(二)纵向上要完善转移支付,优化政府间资源结构。

在纵向上,编制部门预算要按照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与辖区居民受益紧密衔接的原则,与基层密切的公共经济责任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要以规范的方式下放到县乡财政管理,以提高公共产品的配置效率。

应适当加大一般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力度,减少对下级财政支出的政策干预和直接领导,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给基层政府更大的自主权,用于解决其他项目的缺口问题,更好地在财政体制中体现民主。同时增强一般转移支付的测算和分配的科学性,以提高财政体制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专项转移支付,实际上是上级为了补偿某些公共产品的正效益外溢性成本直接相关的事项,按照应付事项的性质可分为突发性专项转移支付和经常性转移支付两类。对于突发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主要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掌握,以保证应对全省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需要;而对于经常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类别和规模,并将其补助范围相对集中到义务教育、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主要项目上,并建立规范的专项转移支付方案,按照不同用途对专项转移支付方案进行分类设计,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效益,并从制度上减少不规范争取专项资金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地方政府还可以制定五年以上专项转移支付规则,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进行长期指导和适当调整。

(三)规范划分与配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

进一步规范划分与配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一是对机关办公设施的建设、维修、改造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对目前办公楼内有电梯、空调的部门要适当提高公用经费的支出标准,以保障现有办公条件的正常经费;二是根据部门的职责,结合地方财力情况,应将公安换装支出、枪支弹药购置配备及管理、遣送支出、监控阵地工作支出、护城河工作支出、宣教中心宣传支出等内容逐步纳入年初预算。

对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要在界定各类事业单位性质的基础上,实行完整意义的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一是使“吃饭”和“办事”经费彻底分开;二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将资金用于急需的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解决各单位苦乐不均问题。

(四)进一步理顺部门预算与功能预算的关系。

协调部门预算与功能预算的关系,真正解决目前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使用分散等问题,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对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按用途进行整合。支持经济发展资金的整合,要实现省级资金的相对集中管理,通过减少同类事项的主管部门个数与压缩项目数量增加专项资金的平均规模,或通过现行各主管部门同类专项资金的整合,把有限的财力用于经济发展的关键项目,以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标。

(五)规范项目预算管理程序,硬化预算约束。

一是彻底抛弃基数加增长的旧管理模式,按照公平性、公开性、差别性、科学性、动态性原则,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零基预算”,建立标准化的定员、定额和项目预算;二是要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视财力可能,对部门必办事项尽量编入年初预算,防止执行过程中大量的一次性项目" ;三是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的严肃性。除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必不可少的开支,预算一经确定批复后,严禁随意调整和零星追加。

三、完善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对策

财政预算编制改革以后,在编审方面较以前精细。但目前编制的仍然是年度预算,在反映收支变动、控制支出增长、调整支出结构、协调收支关系及贯彻财政经济政策等方面存在功能缺陷,年度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尤其是与经济周期联系不密切,进而影响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为了弥补年度预算的功能缺陷,促进财政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制定财政发展中长期计划,编制财政三年滚动预算非常必要。即将近三年的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上,使财政收支计划成为一个多年度密切关联、相互连续滚动的过程,以增强预算管理的预见性和连续性,使各部门对未来几年财政收支总量心中有数,根据财力安排支出,避免出现各部门争支出指标的问题,也可以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提高支出效益,防范财政风险,有助于财政稳固和可持续发展。编制财政三年滚动预算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政收入滚动预算。

1.财政收入总量滚动预算。首先,根据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性,建立财政收入预测模型,预测出下一年度的财政收入规模,并通过专家咨询估计出突发事件对财政收入总量的影响程度,从而对模型预测结果进行修正。其次,将第一预测年度的财政收入规模预测值假设为该年度的实际值代入预测模型,并经专家修正后预测出第二预测年度的财政收入规模,依此类推,再预测出第三预算年度的财政收入规模。最后,当完成一个新预算年度时,用该年度的财政收入规模实际值,替换原第一预测年度预测值代入预测模型,对原第二和原第三年度预测值进行调整,并预测出原第四预测年度预测值,得出新的财政三年滚动预算的财政收入总量的预测值。每完成一个新预算年度,滚动预测一次,从而建立财政收入总量的滚动预算。

2.财政收入结构滚动预算。首先,构建包含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税种、地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地方财政收入指标体系。其次,根据财政收入指标体系的内部结构及其与经济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建立财政收入结构预测模型,预测出下一年度的财政收入指标体系的各指标值,并通过专家咨询估计出突发事件对财政收入各指标的影响程度,从而对各指标预测值进行修正。最后,参照财政收入总量滚动预算,建立起财政收入结构滚动预算。

(二)财政支出滚动预算。

1.财政支出总量滚动预算。根据预算年度财政支出总体运行状况、财政收入总量滚动预算和财政支出变化情况,建立独立的财政支出预算限额,规定财政预算三年滚动期各年支出相对于上年或预算年度的变动幅度,并限定财政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不得超出预测比例。

2.财政支出结构滚动预算。根据预算年度财政各类支出运行状况、财政收入结构滚动预算、财政支出总量滚动预算和各类财政支出变化情况,分别建立财政支出结构滚动预算。

一是人员支出滚动预算。人员支出滚动预算主要受人员支出变动系数的影响,如正常升级、工资补贴政策、奖励政策等工资政策及其变动,职工福利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与人员支出相关政策的变动,机构改革对人员的调整、每年新招录公务员等财政供给人员总量的变动。通过人员支出变动系数分析,测算出财政预算三年滚动期各年人员支出相对于上年或预算年度的变动幅度。

二是正常公用支出滚动预算。滚动因素主要有公用支出科目中变量因素,如机构编制变动、公用支出标准、调整、财政支出政策调整和物价水平变动等。通过正常公用支出滚动因素分析,测算出财政预算三年滚动期各年正常公用支出相对于上年或预算年度的变动幅度。

三是公用专项支出滚动预算。滚动因素主要有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发展计划、公共专项进度等。通过公用专项支出滚动因素分析,测算出财政预算三年滚动期各年公用专项支出相对于上年或预算年度的变动幅度。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8

(一)这次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各级地方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研究员一级岗位的人员,经人事部批准,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研究员二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研究员三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研究员四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研究员一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研究员二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研究员三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研究员一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研究员二级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研究员三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研究实习员一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研究实习员二级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在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部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四至六)。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保持荣誉的人员,以及由人事部选拔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薪级工资。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国家对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人事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调控本地区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岗位设置和经费来源等因素,下达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自主分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1.对不同类型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单位绩效考核情况,绩效工资总量可适当高出一定幅度;经费自理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单位绩效考核情况,绩效工资总量可再适当高些。目前,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现行工资管理办法核定。首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要保持合理的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以后按照综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单位主管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核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2.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要健全内部绩效评价机制,绩效工资的发放,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差距;同时,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部门、各类人员之间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根据其科学研究工作质量、成果水平以及实际贡献等因素,结合岗位目标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确定。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绩效工资,根据其工作量、管理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结合岗位目标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确定。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特殊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

艰苦边远地区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现行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继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l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四、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在人事部、财政部选择试点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中,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结合对单位及个人的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主要领导的收入水平,使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单位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加强对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入轨后,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各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和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按管理权限和职能,加强对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加大对违反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政出多门、资金渠道混乱的现象,维护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进行核算管理,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收入一律纳入专门账簿核算,不得账外列支;同时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工资支付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

六、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长学制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其见习期工资可适当高定。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

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

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以及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其他新聘用人员,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

七、相关政策

(一)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继续按《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74号)的规定执行。

(二)从事野外科学考察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野外作业期间,可执行地质、测绘野外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从事海洋科学考察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水上作业期间,可执行交通、海洋部门水上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不在野外或水上作业时,不再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现聘岗位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四)这次套改增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五)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中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

八、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以及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0号)的规定执行。转制科学研究机构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执行。原享受的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在离退休时按100%发给。

九、经费来源

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事业单位现行预算管理办法及资金来源渠道解决。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9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公司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总结。我做为党支部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问题、作风问题。分公司支委会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会议和学习会每次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8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三转”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线图”。我深刻认识“三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把支持和推动“三转”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根据“三转”要求,经支委会研究,对分公司纪检工作进行调整,从分管职能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收缩战线、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开展执纪监督。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预防

一是制定方案,构建惩防体系。根据总公司党委要求,结合供热工作特点,对构建惩防体系中有关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并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更加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等内容。扎实推进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以热用户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八项规定。分公司党支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项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从严落实、贯彻执行各项纪律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常规教育,提高思想意识。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分类施教,根据工作实际,对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根据部署,在分公司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当好表率、率先垂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加;突出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主题,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思想自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结合书记讲党课制度,

三是开展党性锻炼,划定思想红线。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开展各类党性锻炼活动,干部们触动很大,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明底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将队伍打造成一支敢打硬战、作风优良、绝对忠诚的强大队伍。

四、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10

1、建立组织理顺关系。市直机关共有流动党员342名,流动支部32个。其中,市人才交流中心党总支有流动党员105名,流动党支部9个;市个私协会党委有流动党员134个,流动支部14个3市劳动就业局流动人员党总支有流动党员103名,流动支部9个。现有专职党务工作者6人,其中,市个私协会党委1名专职副书记,工商分局个协党支部4名专职副书记,市劳动就业局流动人员党总支1名专职书记,其余均为兼职。

2、多种形式抓好教育管理。在学习方面对于外地流动党员采取打电话、发慰问信、邮寄学习资料、在网上开辟党员之家栏目等形式布置学习任务,把流动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在组织生活上,不死搬原来固定模式,委托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采取先放在直属支部转正后再将关系转到流动支部的做法。

3、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对流动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上,不光讲大道理,而是着手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开展一帮一活动、联谊活动、送温暖活动等温暖系统工程,机关党员和流动党员结对,帮助培训找工作,一起参加活动,每年定期慰问流动党员中的困难户,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二、存在问题

1、党员流动性大,关系接转难。有的党员不愿让原单位知道自己在个私企业工作,有的外地党员认为在个私企业临时打工,没有必要回原籍转关系,部分党员既未转组织关系,又未持党员证明信,“口袋”党员现象普遍。

2、党员分散,教育管理难。由于分布地域广阔,务工经商繁忙,给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目前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3、党组织覆盖难。目前全市城区有私企2000多家,建立党组织的20多家,只占企业总数的1%,许多流动党员找不到党组织,也就自然影响到流动党员的管理质量。

4、专职党务人员缺,活动经费落实难。市人才交流中心党总支管理流动党员105名,没有一名专职党务干部,市劳动就业局流动人员党总支每年的节日要组织慰问困难党员,平时还要帮助特困党员解决问题,经费很难得到落实。

5、做流动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难。部分流动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开始淡化。有些流动党员关系在口袋里,故意不寻找组织,有的下岗党员工作无着落、生活困难,逐渐疏远党组织。

三、思考与建议

1、集中力量,帮助个私企业成立党组织。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私营企业还有20多家,针对这种情况,要组织力量成立指导组,集中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成立党支部,对哲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按区域成立临时党支部,待条件成熟时(即党员人数达到3名),可考虑独立成立党组织。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11

一、为什么要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

2000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等系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提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006年,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发展。国家人事部制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根据国家政策,省、市、县分别印发了鄂办发[2008]1号、十办发[2009]14号和溪办发〔2010〕50号文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了部署。

目前,在教育事业单位推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有利于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入岗位竞争转换用人机制),有利于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行开招聘的选人用人制度)。

二、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与职称评聘分开、工资改革绩效工资改革有什么联系?

2002年以后,教育事业单位依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精神,推行了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职称制度改革(职称改革),目的是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进一步打破论资排辈、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营造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择优聘任、鼓励创新的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006年实施的工资改革、2009年实施岗位绩效工资改革等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待遇随人走)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待遇随岗定),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进行了配套,并明确规定在没有按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只能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

目前,推行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组织引导教育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包含其中,是2006年岗位工资改革和2009年的绩效工资改革的深化和完善。

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内容、目的、原则、范围是什么?

1、基本内容。推行“两项制度”即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现“两个转变”,即管理上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用人上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

2、基本目标。以建立岗位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3、基本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原则;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原则。

4、实施范围。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校)和局属二级单位)。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办教育事业在职在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岗位如何设置?

1、岗位类别设置。教育系统岗位类别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管理岗位指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2、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设七级至十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9个等级,其中,高级设置五级、六级、七级3个等级;中级设置八级、九级、十级3个等级;初级设置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3、岗位控制。依据全县教育事业单位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在册正式人员数量等因素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超岗单位按编制数核定,不超岗单位按现有人数核定),其中,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高中、中职、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

全县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总量控制在0.5:4:5.5以内,其中,县一中、县二中、县应用科技学校、县实验中学、教育局属二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2:4.5:3.5;其它初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1:4:5;小学及幼儿园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5:5。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4、岗位条件设置。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其中,基本条件是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在下一级岗位聘任三年以上),具体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

五、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是什么?

1、职责划分。政策规定: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县教育局是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单位(学校)是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按需设岗,严格程序,自主组织岗位聘任。

2、工作程序。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①单位(学校)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含岗位设置控制数及工作实施办法);②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③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修订单位(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含考评细则);④广泛听取职工对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提请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⑤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集体讨论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县教育局审核,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如何处理好岗位设置管理中的岗位聘任问题?

1、聘期与管理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原则上以单位(学校)自主组织聘任。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学校(或教学点),乡镇中心学校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统一定为三年。按照核准的结构比例,岗位有空缺的,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在岗位控制数内),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逐步到位。

实行岗位设置后的单位必须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聘任缺岗人员,没有空岗不得聘任和调入人员。聘任期内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待本届聘期结束后参加下一届竞聘上岗,不得直接聘任。

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对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解聘、竞聘和岗位调整等决定。

岗位聘用原则上采取逐级晋升的方式,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并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首次岗位聘任问题。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使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通过竞聘,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能竞聘到高等级岗位的人员,过渡到相应职级最低等级);在单位未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超编超岗没有空岗),不得新聘人员;以后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过渡,使人员结构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过渡期内,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定的岗位总量20%的单位,一般不开展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3、关于岗位设置待遇落实问题。对符合政策规定,按照工作程序,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和县人社局认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的新聘岗位等级,从认定的次月起对调整、晋升岗位等级的聘用人员按程序审批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按新聘任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待遇;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学校,人事、教育、财政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4、关于岗位聘任“一票否决”问题。对基本条件不合格、聘期内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有一年及以上不合格者,聘期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或事假超过45天者,实行岗位职务聘任“一票否决”,只能在同职级最低等次,或者低于原职务岗位聘任。对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如何抓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制度创新,既要坚持改革的方向,又要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减少与现行制度的矛盾和冲突,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平稳过渡、顺利实施。

要准确把握政策,广泛动员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要按照“先入轨、再完善”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首先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度先建立起来,先入轨运行起来,保持队伍稳定;

要科学制定设置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阳光操作,民主决策,公平竞争上岗;

行政专员转正工作总结篇12

一、为什么要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

2000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等系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提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006年,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发展。国家人事部制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根据国家政策,省、市、县分别印发了鄂办发[2008]1号、十办发[2009]14号和溪办发〔2010〕50号文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了部署。

目前,在教育事业单位推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有利于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入岗位竞争转换用人机制),有利于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行开招聘的选人用人制度)。

二、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与职称评聘分开、工资改革绩效工资改革有什么联系?

2002年以后,教育事业单位依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精神,推行了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职称制度改革(职称改革),目的是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进一步打破论资排辈、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营造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择优聘任、鼓励创新的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006年实施的工资改革、2009年实施岗位绩效工资改革等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待遇随人走)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待遇随岗定),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进行了配套,并明确规定在没有按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只能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

目前,推行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组织引导教育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包含其中,是2006年岗位工资改革和2009年的绩效工资改革的深化和完善。

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内容、目的、原则、范围是什么?

1、基本内容。推行“两项制度”即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现“两个转变”,即管理上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用人上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

2、基本目标。以建立岗位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3、基本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原则;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原则。

4、实施范围。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校)和局属二级单位)。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办教育事业在职在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岗位如何设置?

1、岗位类别设置。教育系统岗位类别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管理岗位指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2、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设七级至十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9个等级,其中,高级设置五级、六级、七级3个等级;中级设置八级、九级、十级3个等级;初级设置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3、岗位控制。依据全县教育事业单位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在册正式人员数量等因素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超岗单位按编制数核定,不超岗单位按现有人数核定),其中,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高中、中职、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

全县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总量控制在0.5:4:5.5以内,其中,县一中、县二中、县应用科技学校、县实验中学、教育局属二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2:4.5:3.5;其它初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1:4:5;小学及幼儿园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5:5。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4、岗位条件设置。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其中,基本条件是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在下一级岗位聘任三年以上),具体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

五、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是什么?

1、职责划分。政策规定: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县教育局是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单位(学校)是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按需设岗,严格程序,自主组织岗位聘任。

2、工作程序。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①单位(学校)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含岗位设置控制数及工作实施办法);②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③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修订单位(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含考评细则);④广泛听取职工对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提请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⑤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集体讨论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县教育局审核,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如何处理好岗位设置管理中的岗位聘任问题?

1、聘期与管理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原则上以单位(学校)自主组织聘任。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学校(或教学点),乡镇中心学校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统一定为三年。按照核准的结构比例,岗位有空缺的,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在岗位控制数内),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逐步到位。

实行岗位设置后的单位必须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聘任缺岗人员,没有空岗不得聘任和调入人员。聘任期内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待本届聘期结束后参加下一届竞聘上岗,不得直接聘任。

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对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解聘、竞聘和岗位调整等决定。

岗位聘用原则上采取逐级晋升的方式,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并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首次岗位聘任问题。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使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通过竞聘,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能竞聘到高等级岗位的人员,过渡到相应职级最低等级);在单位未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超编超岗没有空岗),不得新聘人员;以后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过渡,使人员结构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过渡期内,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定的岗位总量20%的单位,一般不开展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3、关于岗位设置待遇落实问题。对符合政策规定,按照工作程序,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和县人社局认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的新聘岗位等级,从认定的次月起对调整、晋升岗位等级的聘用人员按程序审批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按新聘任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待遇;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学校,人事、教育、财政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4、关于岗位聘任“一票否决”问题。对基本条件不合格、聘期内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有一年及以上不合格者,聘期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或事假超过45天者,实行岗位职务聘任“一票否决”,只能在同职级最低等次,或者低于原职务岗位聘任。对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如何抓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制度创新,既要坚持改革的方向,又要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减少与现行制度的矛盾和冲突,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平稳过渡、顺利实施。

要准确把握政策,广泛动员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要按照“先入轨、再完善”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首先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度先建立起来,先入轨运行起来,保持队伍稳定;

要科学制定设置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阳光操作,民主决策,公平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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