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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1.引言
据统计,江苏省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万亿,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必将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带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工程造价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结合我公司在质量管理的一些经验和体会,讨论在当前的形式下如何加强工程造价企业的质量管理。
2.问题的提出
我省截止2010年共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34家,竞争越来越激烈,而近年来国有投资项目对工程咨询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现有很多国有投资项目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咨询的复审误差率都在2%以内,有的部门甚至要求在1%以内,否则就要给予扣审计费甚至停止提供业务的处罚。这些新要求的出现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原有的咨询质量审核程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式下的工程咨询质量要求,必须要调整和完善咨询质量审核程序以满足需要。
3.现有工程造价质量审核程序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规定,我省现有的质量控制流程为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在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工程相对简单的时期,这种质量控制程序对造价咨询质量的控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有效的控制了造价咨询质量事故的发生。但随着近年来工程规模的越来越大,工程类型的越来越多,专业种类越来越多,三级质量控制程序的弊端已经逐步显示出来,主要存在的问题如:(1)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专业不能完全把握。现在一个咨询项目会同时有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而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往往是在某一个专业有专长,而对不擅长的专业在复核时就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对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检验,对双方分歧意见的处理上存在着专业方面的不足,造成有的咨询质量问题不能发现。(2)技术负责人的审核流于形式。由于现在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数量越来越大,很多大的公司一年的报告数多达上千份。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咨询成果进行重点审核会很难,留给技术负责人的时间只能是翻翻报告和签字,然后处理一下项目负责人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了。但是这样也存在两种问题,一是和项目负责人同样存在专业不全面的问题,二是存在由于项目负责人由于专业不全面造成其不擅长的专业问题不能被发现而漏掉造成质量隐患。
4.提高工程造价审核质量管理的思路与方法
根据我们在工程咨询质量审核工作的出现的问题,我们现有的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已经不太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的项目审核流程和质量要求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
4.1推举技术全面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至少要精通一个专业,并且对其他相关专业也要有一定程度的熟悉,对专业划分上、土建、市政、安装等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要对项目的主要专业精通。在对项目的分配时要求按照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进行任务分配。
4.2设置专业副总工程师
由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能精通每个专业,这样在咨询质量过程中容易出现漏洞。根据这种情况公司设立四级审核流程,即在项目负责人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中间增设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核流程,并要求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核要前移到项目进行过程中。
岗位设置:专业副总工程师根据专业划分为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也可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增加古建等专业,或把安装专业继续细化为分专业。
岗位职责:专业副总工程师的职责主要一是要负责所负责项目的人员安排审批;二是要对所负责的咨询项目工作进度进行控制;三是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工程咨询项目的二审,四是负责本专业咨询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其中二审作为专业副总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对重大项目要求专业副总工程师必须提前介入,对咨询工作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工作流程:(1)首先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咨询项目所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及本专业的咨询员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一项目组人员的资格能否满足项目的需要,二是项目组成员是否手上积压项目过多而在项目进度上存在风险。如果发现有咨询人员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要进行调整。(2)其次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控制,要求项目组根据合同要求制定项目的进度计划表,专业副总工程师根据计划随时跟踪项目的进度情况,如发生进度拖延需要求项目组分析原因,如果是内部原因要及时督促,如果是外部原因要根据影响进度的原因及时向业主进行汇报,以获得进度索赔,以避免造成应进度延误造成的受罚。专业副总工程师的最主要的工作是质量控制,主要的程序是在专业咨询员进行项目的过程中对于疑难问题要随时与相关专业的副总工程师沟通汇报,由专业副总根据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在完成初稿自校后提交专业副总初审,初审的主要内容就是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复核,对经过初审后的项目初稿提交施工单位对数。对当事人分歧较大的事项进行分析判断,提出解决意见。
4.3设置专业副总工程师的好处
通过设置专业副总工程师一段时间后后,该岗位对工程造价质量的提高有明显的作用。(1)由于专业副总工程师都是在一个专业上面的专家,因此对咨询活动中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更具专业性,提出的解决方案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也更加合理。(2)可以把项目负责人从咨询质量复核中解放出来,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放到所承担咨询项目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工作,以及动态掌握咨询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咨询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上来。(3)由于有专业副总工程师的把关,可以使技术负责人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放到建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控制制度,以及组织对咨询活动中出现的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上面。(4)由于公司每个专业都有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这样对于本专业中的咨询质量便于统一,避免出现在原来的三级复核制度下出现相同的专业问题由于把握不一致会出现不同的咨询意见的情况。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国发〔2010〕23号及各级有关要求,深化“双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与执法检查,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积极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建设“安全矿业、绿色矿业、和谐矿业”。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煤炭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形成目标明确、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
2、进一步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指导意见的通知》(〔2005〕53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下井带班制度,明确每月下井带班的次数、在井下工作时间、下井带班的任务和职责权限、考核奖惩办法等。(1)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3次,总工程师和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分公司经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8次,总工程师和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2)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矿井必须保证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级领导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
三、建设科学先进的技术保障体系,夯实安全生产根基
1、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要严格执行《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省煤矿安全生产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和调度质量管理水平。
2、加大安全投入。各煤炭企业必须按照各级规定,制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足额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维简费用、折旧和科研费用,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隐患治理、装备改造和科技攻关等资金投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3、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重点和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两个薄弱环节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从严、从深、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坚持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ABC三级管理,挂牌督办,确保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六落实”。
4、严格执行煤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完善矿井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淘汰国家明令禁用和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坚决把好设备进入关和维修关,保证按标准要求使用和维修设备,坚决杜绝伪劣煤矿机电产品、无煤安标志产品、非防爆产品进入井下。
5、强力推进煤矿机械化。按照国家四部委全面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开采的总体要求,以采煤、掘进、运输机械化为重点,逐矿研究制定机械化改造方案,全面推进煤矿机械化进程。采煤工作面能上综采的必须上综采、不能上综采的可实行上普采;掘进工作面实现机械化装载,煤巷、半煤岩巷实现机械化掘进;运输长度超过10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50米的斜巷采用架空乘人装置、平巷人行车运送人员,运煤必须使用带式(或刮板)输运机,最大限度减少串车运输。
6、不断提升信息智能化管理水平。坚持科技管矿,加强横向交流,加速采煤、掘进、支护、运输、通防、防治水等实用新技术现场转化,不断推进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井下采掘自动监控系统和物探、长距离掘进通风、变频节能、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新技术;推广锚网喷一体化、光面爆破等新工艺;推广应用新型防灭火材料,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活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逐步提高矿井科技保安的基本能力和信息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1、扎实抓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方案,落实分管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按规定期限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并定期对现有各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2、健全预报预警预防机制。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签订预报、预警协议,健全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处置机制,严格执行逢大雨、暴雨、暴风、强雷电等易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规定。
3、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各煤矿要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要重点加强相邻矿井的区域联防,定期交换作业图纸,及时互通生产情况,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递和共享机制。
4、建立煤矿矿情及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库。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煤矿基本矿情、应急管理、矿井图纸等档案库,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为紧急情况下应急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加强对灾害威胁严重矿井的重点监控,切实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水平。
五、严格资格准入,强化企业管理队伍建设
1、严格管理人员资格准入。矿井必须设立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机电、通防和防治水等副总工程师及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任命的煤矿矿长、总工程师、从事生产安全管理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各级规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的学历和井下工作经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经依法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担任。新提拔任用矿长、总工程师等重要岗位人员,严格实行任职资格“一票否决”。
2、强化对煤炭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煤炭企业集团、分公司和各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副总工程师(以下简称煤炭企业管理人员)实行上岗证制度、约谈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1)资格认证和上岗证制度。企业集团总经理及分管煤矿生产安全的负责人、各分公司及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总工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副总工程师的任命必须事先征求煤炭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由煤炭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认证,具备任职资格的,由集团公司行文公布并上报备案。
探索实行上岗证制度。具备任职资格的分公司经理及以下煤炭企业管理人员要逐步取得由煤炭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未取得上岗证的不得上岗。现有相关人员要按规定限期取得上岗证,否则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矿井不得组织生产。煤炭主管部门要研究出台“市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管理细则”,规范上岗证管理。
(2)约谈制度。对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大局意识差,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相关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进行个别约谈,或由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约谈小组进行约谈,并纪要备案。
(3)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煤炭企业管理人员年终须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向矿、公司或集团报告个人的思想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各煤矿、公司、集团要向煤炭主管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煤炭主管部门要对煤炭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掌握管理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实绩,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煤矿“三位一体”考核管理,进行考核奖惩。
六、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煤炭企业职工队伍素质
1、加强安全培训和人才培养。要继续抓好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着力抓好新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下井人员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实习期不得少于4个月,并签订师徒合同,实习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必须依法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充分发挥我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作用,不断加大煤炭企业急需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与煤炭院校合作、分层培训、以师带徒等途径和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解决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完善人才表彰激励机制,严格按有关规定提取人才专项资金,制定培养、吸引、留住人才的规定,积极推行技术津贴、专家津贴等措施,调动专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2、提高职工劳动保障水平。煤炭企业要关心煤矿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落实职工入井津贴、劳保津贴及福利待遇。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步提高职工收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向相关部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研究采取防治井下粉尘、有害气体、高温、噪声等危害的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
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板报等,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推广企业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广泛推行精细化管理、手指口述操作法等先进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安全诚信企业建设活动,把安全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每个企业、职工和岗位,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纵深发展。
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1、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驻矿督查员制度,加大安全执法检查的频度、广度和力度,特别是在春节、“五一”、“十一”及汛期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制定大检查方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矿井的拉网式检查和“回头看”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安全创优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6-0349-01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而房屋建设质量又恰恰保障民生工作的基础,因此就更要强调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安全的重要性。
关注民生,就是要切实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衣食住行问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则是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显现出来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绝不容忽视,要认真探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害性,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行之有效地治理,从根本上消除质量问题。施工的工程多为造型复杂、功能齐全、体积庞大的建筑,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也为了实现对业主的承诺,在施工中应把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
1 完善健全制度,加强质量意识
1.1 制度上健全机制
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完善各专业、各工序的各种规程和条例,加强对上岗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质量意识的培训教育,使人人责任分明,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1.2 管理组织机构的保证
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设工程技术科、安全质检科、中心试验室,质检科由专职工程师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施工班组设兼职质检员。
1.3 建立一整套奖罚制度
制订一套完整的奖罚制度,坚持以工程施工质量优劣,作为考核各级人员最基本的主要指标,“优质优价”奖罚分明。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清出本工地。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等形式作为依据。
1.4 加强质量意识的教育,搞好技术交底
每道工序开工和各专业人员进场上岗前,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达到人人懂技术、会管理,形成一个重视质量,会管会抓施工质量的施工集体。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施工方案,科学地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以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严格执行图纸会审制和技术交底制中,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关键分部工程和施工要点。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管分项目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2 从根本上确保安全创优
2.1 为了保证质量,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检测、实验设备
具体做法是:在项目经理部设实验室,负责整个标段的材料检测和一些关键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通过试验的工作来提高工程质量的检测手段。
2.2 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合同管理的范畴,并应尽量促进业主树立优质优价的意识。如业主委托监理参与招标文件的起草、施工招标,则可从下列方面明确工程创优基本目标。
(1)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应作为构成合同标的物的重要条款,纳入合同管理,并应有明确的奖罚措施,使其具有合同约束性;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是工程质量预控的关键,应把握好工作程序及工作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