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合集12篇

时间:2023-02-13 08:29:42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1

我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平凡的女孩,成长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中,即使是这样,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还是很开心,不管遇到什么样子的困难我们都能挺得过去,不过好景不长,灾难不断地降临在我们家的头上,我们一次次的经受着考验。

爷爷常年生病,奶奶也不幸去世,妈妈从车子上摔下,爸爸开刀,一件件痛苦的不幸的事情降临到我们家的头上,因此,家里欠下了许多的债务,这样一来,家里的经济开销也变得非常困难了。

爸爸开刀后,就不能做重活了,只能做一些轻活,而妈妈摔后就经常头晕,身体也没有以前那么好了,虽然这样,但家里的重担仍旧落到了***肩上,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特别的辛苦。

由于以上的种种原因,我又想过辍学,这样一来,就可以帮家里减轻许多的负担了,而且还可以让父母不用那么的辛苦,我又跟父母提过这样的想法,他们刚听后就很犹豫,没有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我见父母在思考,就没有继续再问下去了。之后,父母把我叫到他们面前,对我说:“你有这种想法的确很好,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而且还可以锻炼你的能力,不过,你现在年龄还小,知识水平也不高,而且也没有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过,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让你继续读书,将来能够有一番作为。”我说:“我可以应付的……”不管我怎么说都没有用,他们已经下定决心了。

到了开学的时候,父母外出向朋友们借钱让我上学,我觉得很过意不去,就这样我就上了这所学校,就读了营销专业。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宣传各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无阻的情况,并对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三、宣传目的

我校学生众多,层次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我们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助学金标准、审批与发放流程等规定,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宣传的方式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橱窗宣传栏、专题工作会、主题班会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具体举措,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有关科室主任、老师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六、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为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我校具体做了以下的工作:

1.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我校在学校主干道悬挂了"梧州高中贫困资助政策宣传月"横幅,在体育馆、教学楼和综合楼的橱窗张贴了三份海报,其中自治区统一下发的两份,自制一份。

2.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发宣传资料2700多份,做到全校师生人手一份。以更方便的形式让老师、同学了解、掌握各项资助政策的内容,并让学生和家长在资料回条上签字备案。

& nbsp; 3.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4. 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讨论、谈感受等方式,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意识,激发了同学们刻苦勤奋学习的决心。

5. 在4月 1日晚高一高三年级家长会上,向家长播放资助政策视频,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6.在梧州高中网站开辟"扶贫专栏",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种信息、动态及时传到网上,并组织教师通过校园网学校相关文件。

7. 校学生会广播台中午和傍晚"校园新闻"栏目做了多次主题新闻报道,播发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和评论及贫困学生的受助感言。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3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1-0045-02

1 专利资助的基本状况

从我国实际运行效果来看,专利资助直接导致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长,派生出诸多问题专利,造成公共财政资源的浪费。因此,如何对专利资助政策进行合理设计与科学管理,特别是各级政府专利资助政策如何有效衔接从而发挥政策运行的协同效应,是本文试图分析和解决的问题。就我国专利申请资助政策而言,从整体上看,其主要包括政策导向、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程序以及资助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目前,我国各地的专利资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助对象的范围规定过宽和政策引导作用比较模糊。只有明确专利费用的重点资助对象,地方政府专利费用资助政策才能有效地弥补市场缺陷和发挥调控效应,从而提高我国居民利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优化专利结构。目前从我国专利制度运行的绩效来看,专利产出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专利申请的质量难以保证。我国专利申请和授权主要集中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所占比例不高,整体专利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比较少,专利多集中在传统技术领域。主要表现在中药领域,占98%;第二是非酒饮料领域,占96%;第三是食品领域,占90%。而国外在我国申请的发明专利则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领域,比例最高的是无线电传输领域,占93%;第二是移动通信领域,占91%;随后的半导体领域也占到了85%。①据我国经济观察网报道,2009年我国的专利申请中有一半是实用新型专利——这种形式的专利对创新的要求不高。②虽然中国的专利资助有利于中国专利申请呈现数量增长,但是这种实用新型的专利在世界其他国家并未受到认可,还未在世界范围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我国的高校和科研机构仍需提高专利质量,缩短与世界先进地区的差距。安徽省2011年发明专利仅占专利申请量的22.6%,远远低于山西省的36%。③对占领未来全球竞争地位最重要的高新技术领域专利产出少,而传统技术领域专利产出偏高,我国在高新技术行业仍然处于产业链条最低端的代工阶段。

(2)对申请专利的资助力度不足。《安徽省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国外获得授权的专利才能得到资助,且专利资助为1万元。实际上,相对于庞大的专利发明费用而言,相当的企业或个人会为难以负荷申请前期的高成本和高风险,放弃了向国外申请专利。不利于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对于未获的授权的专利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我们客服考虑给予更大的资金支持和政策资助。为了提高安徽省的综合竞争力,对于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导向性,对于一些迫切需要资助的中小企业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忽略,造成不公平的待遇。我省的专利资助政策应关注有创新潜力的中小企业和个人,不应仅仅关注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对安徽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现状的分析,结合其实际运行情况,发现正是由于现行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存在的不足,出现专利资助过程中的资金使用率低下、非正常申请、重复资助、恶意骗取资助资金等现象,极大地影响了专利资助资金的利用率。

(3)专利分布领域不合理。2010年安徽专利权人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企业和个人,占专利申请总量的95%,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机关团体共占专利申请量的5%。

(4)我们在制定专利资助政策时,要注重政策的导向功能和前瞻性效应,加大对机关和大专院校的引导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专利分布领域的不合理现状。明确专利资助的范围,提高居民的专利申请意识,注重专利数量增长的同时,也要注重专利的分布领域和专利质量的提高。专利资助政策的导向作用,除了明确专利申请的数量以外,还要重视专利申请的质量和分布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专利资助政策的价值取向。鼓励专利申请,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我们要结合安徽省的具体情况,对于企业和大专院校进行资助,特别是发明专利。如,安徽奇瑞汽车的发明专利,不仅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更为其增强了汽车行业的竞争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科技和经济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而知识产权的竞争主要是企业创造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4

第一部曲:我是资助政策的受益者

我出生在河南农村,幼时父亲去世,母亲从此一个人扛起养家的重担,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语说来就是“妈妈把养家的责任高高举过头顶”,养育三个姐姐和我,妈妈非常的不容易,其中的酸甜苦辣一言难尽。小学时,因为学校老师都是本村或者邻村的,对我家的情况比较了解,我一直享受学费减免政策。上初中时,每年春秋两个学期开学前,因为自己不会写公文性质的材料,我都会在母亲的劝说下到同村的小学老师家里请他帮我写学费减免申请,所以现在提起这位老师来,我都一直非常感激他、敬重他。高中时因为没有学费减免的相关规定,按时交纳各种学费和杂费成为义务。不过我记得我在高中获得第一笔30元的奖励后还是非常积极地找校团委书记说要捐出去给希望工程,后来由于捐资渠道不畅没有完成意愿。

1998年,我考进中国政法大学。刚进大学,辅导员老师估计是提前查阅了我的学生档案了解了我的家庭情况,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主动给我申请了校内免息贷款,每月发放200元,一年发10个月共2000元,这在当时对于解决我的生活费非常有帮助,刚开始对每月都能领到这200元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才弄明白来龙去脉。

大四本科毕业前还这笔校内无息贷款时,因为我成绩优秀并获得了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一等奖学金等符合学校还校内无息贷款减半还贷政策,只还了1000元。还的这1000元还是我从一个既是老师又是老乡的人那里借来的,工作后挣到了工资,我第一时间到母校找这个老师还了借他的钱。

我大学第一年的学费,是我在表兄的指点下,找时任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镇长、县民政局局长等多个部门的领导,从政府筹集了1700元,再加上亲戚给的钱才勉强交上去的。大一进校申请勤工助学,因为错过了申请时限,没有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

其实主要原因是心理比较自卑,自己迟迟没有上交申请勤工助学的申请书。我记得当时我也不敢在宿舍里写,趁同学们午休时,到图书馆后面的凉亭下没人的地方,写了一份申请勤工助学的申请书,交到了校团委,满怀希望的我得到的回复是申请书交得晚了,超过了截至时间,所以我大一没有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

大一暑假,我参加了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和留校的一些同学在学校家属区割草。大二,我有幸申请到了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是在电影院放电影时维持秩序还戴着袖章,比较“威风”。经常报复性的“袭击”在电影院里“不老实”的学生情侣,现在想来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大二由于勤工助学的收入从120元逐步提高到150元,最高时是200元,生活逐渐有了保障。当时,辅导员老师给我申请了一个香港工商界的资助2000元,加上姐姐和母亲的努力,缴纳了第二年的学费。

从大学第三年开始我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后两年学费就有着落了。毕业后我在有了收入后提前两年还清了国家助学贷款,还在母校学生诚信教育大会上发了言。大三、大四,我有幸被安排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学生处办公室勤工助学,直接和老师打交道,学到了不少社会经验。我本科毕业的工作是在我做学生处的勤工助学时认识的老师推荐的。所以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岗位上,我解决了就业问题,这就是资助工作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

在找工作还是考研的

问题上,我也犹豫过,后来想着还是先工作努力赚钱养家吧。上大学以后母亲不再在矿区扫煤灰卖钱了,她在家里养羊,我大学春节放假是要到坡上放羊的。在大学里通过勤工助学、暑假里帮忙给学院打工,我挣钱买了BP机、手机,都是班里第一批。个人成长中的这些经历,我一直都有写出来的冲动,这些也印证了一句话“谁的青春不奋斗、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第二部曲:我是资助政策的实施者

2002年我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当辅导员以及在学生处工作期间,非常重视和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我在担任学生处副处长分工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期间,我非常尽心尽力,真心从自身成长的经历很投入感情地去做这份工作,因此做得非常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还获得“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也基本做到“应助尽助”,努力实现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在学校强有力的资助和支持下顺利完成学业。

我对学生资助工作有着天然的情感和敬畏,原因有二:一是我自己上大学时本身也是贫困生,靠着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兼职等各种途径获得支持顺利大学毕业并走上工作岗位,我既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获益者,更是坚定的支持者,今后会成为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者、传承者。二是我一直认为在高校里,学生资助工作是最具有人情味、最人性化、最能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关注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能否安心生活学习并适时给予他们宝贵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在人生成长的非常关键的大学阶段,给予一个有希望成才、成大器的人以帮助是雪中送炭的善事,这比锦上添花更重要。这就是我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浅显而又有切身体会的认识。

我后来认为能考进像我毕业和工作的地处北京等大城市的国家重点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特别幸运的。地处北京等大城市的全国重点大学的学生资助工作的财源比较广、学校重视程度非常好,所以需要帮助的学生比较容易得到资助。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5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救助政策主要采用扶贫范式,这一政策范式在实践中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其针对性较差,已越来越不适应我国进一步关注民生的社会要求。全面实现农村小康需要对每一个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都实施有针对性的社会救助,唯有如此,农村救助工作才能更贴近现实。因此,加快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由扶贫范式向低保范式的转换与创新,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社会基础性工作。借鉴发达国家在低保制度建设进程中的政府行为,把握住扶贫范式向低保范式转换中的困难,探讨政府在政策范式转换中的职责,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实现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城乡社会救助供给极不均衡。从城乡统筹及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出发,实现我国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的时机总体上已经成熟,转换的实际条件已基本具备。

1、农村贫困的性质已发生变化。

当前我国农村贫困的性质与20世纪相比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现阶段农村贫困总体上属于长期贫困,其根源在于农村政治、经济、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长期遭受多维的政策排斥,因此,仅以“不救不能活”的绝对贫困人口为目标的扶贫政策范式已经不适用于社会边缘化的农村贫困人口,贫困边缘人群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和支持;与此同时,现阶段我国农村贫困分布已由区域性、整体性贫困过渡到个体性贫困,区域性扶贫开发政策效果正日益减弱,据计算,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扶贫投入的减贫效果已不到20世纪80年代的三分之一。因此,针对目前个体性贫困为主要特征的农村贫困人口。我国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政策范式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由以前的瞄准区域转变到瞄准个体,去救助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贫困人口。

2、农村救助的理念已得到提升。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思想观念一直存在着误区,如有人认为,农民以前在没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也能生存,政府不必急于去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也有人认为,实施低保政策范式是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科学发展观不仅包括物质生产的发展,而且包括人力资源的科学发展,人们相比较于以往,能更多地站在社会公平、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看待农村社会救助问题,认识到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家的责任,救助理念更趋理性和人道,这种日益现代化的救助理念为农村救助范式转换创造了良好的思想条件。

3、救助范式转换的经济承受力已基本形成。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目前政府已基本具备转换救助政策范式的财力支撑。据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和公共政策研究所测算,我国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后所需救助资金约为8100——10500亿元左右,而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已突破6万亿元,救助资金与财政收入的占比并不太高,我国政府对于农村救助范式转换后的经济承受力已基本形成。

4、救助范式转换的方法已基本掌握。

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尤其自2007年以来,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建立,实践中形成了国家救助、集体补助和生产自救相结合的农村救助体制,注重整合多元化社会资源和能力扶助,等等,这些实践中摸索出的有益做法为整个救助政策范式的转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5、技术支持的能力已得到保障。

农村救助范式转换及转换后的档案管理、基金管理等都是非常棘手的事情,当代科技发展尤其是计算机的普遍应用为之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诸如:根据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方法,可以对救助信息、数据的复杂性及分布结构进行分析、计算和模拟,采用分级管理的方法,可以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网络,运用计算机建立个人社会救助号码,人号对应,可以方便贫困者随时查询和监督等。

二、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中的政府职责

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可以发挥主导性作用,成为制度供给的主体。只有当政府确立主体地位、承担其应有责任后,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才能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才会由经济社会发展的阻力变为动力。

1、政府的有效组织是加快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的前提和基础。

农村救助范式的转换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因此,政府的组织对农村救助范式的转换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政府的组织主要是进行相关政策设计和组织引导。

(1)政策设计责任。

政府的政策设计责任首先是体现在政策的定位责任。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科学设定应不断满足发展中的动态需求,适应再分配手段和最低生活保障双重功能,考虑到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救助需求,能逐渐扩大救助项目的支出保障范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才是政府对农村救助政策的准确定位。其次,政府的政策设计责任体现在政策提供方式的选择责任。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救助政策范式的选择应由分配型走向发展型,必须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可持续生计以谋求未来的长远发展。最后,政府的政策设计责任还体现在政策体系的安排责任。一个有效的农村救助政策范式必须建立在对农村社会不同分类和对农村社会中不同生活风险分类的基础之上,不同类型的农村贫困具有不同的特征,拥有不同的资源,贫困人口面对不同的生活风险,政府政策设计可根据其各自需求和资源条件选择不同的社会救助类型,实施不同的优先事项。

为保证政策的科学性,政府在设计低保政策范式时,还应倾听和吸纳农民的政策要求和建议,不闭门造车,而是以讨论、协商的方式进行政策制定,增强政策的规范性、程序性,以制定出具有民主性质的政策,并开辟出农民政策监督的多种途径以有利于农民监督。

(2)组织引导责任。

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要求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领导。

一是要组建一个权威性的组织管理机构,根据适应、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农村社会救助改革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农村社会救助政策范式的转换。同时,以“政事分离”为指导思想,建立一家或多家独立的农村新型救助事业机构,雇佣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从事农村救助工作,政府则转而充当政策的制定者、出资者和监督、管理者的角色。

二是各级政府要根据人口分布、经济和自然条件、工业化程度、人群流动等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农村社会救助事业总体规划及相关项目的具体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使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救助项目有据可依,并为考核其工作绩效提供依据。

2、政府的强力支持是实现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成功的关键。

目前,政府对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进行政策支持的核心是资源的配置要向农村倾斜。当前我国城乡之间收入水平的巨大差距是相关政策长期以来向城市倾斜的结果。因此,要缩小城乡之间收入水平的巨大差距,就必须通过惠农强农政策来逐步实现。

(1)财政支付责任。

在社会转型期,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为此,政府应建立稳定的农村救助财政保障机制,以保证其财政责任得以充分履行。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是指包含稳定的财政来源,确定的支出比例,明确的供款项目等的体制制度。政府在农村救助范式转换中承担着较多的财政责任,主要是转换过程中的运行经费和困难群体的救助经费。

(2)管理监督责任。

政府在农村社会救助范式转换中的监管责任应该不断得到强化,一是因为目前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救助监管不足,二是因为政府监管对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承担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只有监管到位,才能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才能保证监管的效力。

(3)具体操作责任。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6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政策,努力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免除农村学生杂费。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工作的意见,*年全省共发放“两免一补”资金4.4亿元,资助学生314万人次。今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9.6亿元,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生的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课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二是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奖学金。结合中央补助,*年我省共安排7200万元,奖励和补助中职学校的家庭贫困学生6.7万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尽快走上就业岗位。三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为9.7万名学生审批国家助学贷款9.2亿元,为9.2万名学生实际发放贷款5.5亿元,省级财政安排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1.23亿元。各高校认真实施救助措施,*年通过发放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7180万元,使4万多名贫困大学生直接得到资助;为14万名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他们获得补助资金5500万元;为3.4万名大学生发放特困补助3860万元,为7000多名学生减免学费2037万元。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达11800多人。总的看,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还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作出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5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5月16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和全国会议精神,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我们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政策的重大意义。

(一)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教育公平是整个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着力发展社会事业,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6月24日,省委书记李建国同志在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上所做的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并把促进教育公平,重点帮助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享受应有的教育,决不让他们因贫困而失学、辍学,作为新一届省委关注民生重点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基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既是实现个人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困难家庭摆脱贫困的希望所在。通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真正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力促公平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作用,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更多的学生,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是政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重大举措。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还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在教育领域的导向作用,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和普通、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新山东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将进一步从加快发展转到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上来,努力做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要实现省委提出的奋斗目标,率先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是关键。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必须加快由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经济强省的跨越,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就是要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而建立健全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读得起书,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创新型山东、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贡献。

总之,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精神上来,作为当前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二、明确目标,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项任务

国务院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尽快建立完善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这一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不断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一是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我省设立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为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等专业的学生倾斜。三是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为在校生的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档1000元、2档2000元、3档30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实施意见》对以上三个方面所需资金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省属学校(含新建国办普通本科学校)由省财政负担。市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由省、市按比例分担,其中,济南、烟台、威海、东营、淄博5市,省与市的分担比例为4:6;*、济宁、泰安、日照、莱芜5市,省与市分担比例为6:4;德州、滨州、聊城、菏泽、枣庄、临沂6市,省与市的分担比例为8:2;市与县(市、区)的分担比例由各市确定。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此次助学政策的覆盖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里严格按政策实施口径,一是将民办、企业办学校全部纳入算帐范围。二是将成人高校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也全部纳入算帐范围。各市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严格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把驻地的民办和企业办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切实承担起来,确保省政府的资助政策覆盖到应当享受政策的每所学校、每个学生。

(二)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农村信用社承担了全省高校助学贷款的主要任务,有效地解决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问题,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今后,省教育厅、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继续开展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保证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开展。省政府鼓励、支持其他金融机构开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给予同等优惠政策。目前,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正在研究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合作,多种形式解决我省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落实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积极推动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好这项工作。相关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体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调动各级经办机构的积极性,确保应贷尽贷。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我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达5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

(三)建立健全多渠道筹资助学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特别是各地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他们严格执行国家的这一规定。各高校要继续健全勤工助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组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一定的资助报酬,并优先安排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通过各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政策措施,广泛发动企业、社会团体通过建立奖学金和社会救助等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奖励和救助机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一个长期、规范、系统的制度设计,是治本之策、长远之计。与以往的政策相比较,具有这样几个突出特点:一是覆盖面广。它覆盖了全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共涉及130多所高校和800多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二是资助比例高。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将奖励资助约4万名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国家助学金比例为14%,每年将资助约17万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4倍多。新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近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90%,相当于过去的12倍。三是财政投入力度大。各级财政安排的支出将由上年1亿多元增加到8.5亿元以上,明年将增加到17亿元。经测算,各项政策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总额将达到30亿元。四是政策导向作用强。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将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投身国家最需要的专业领域。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促进全省人才资源分布的合理性。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新的资助政策自*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实施。现在新学年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离新生入学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把好事做好,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好资助政策的实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而复杂,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精心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尽快制定和相关配套文件,完善工作办法。教育部门要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省政府已同意将“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适当充实人员,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各市也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承担起繁重的管理工作任务。学校是落实资助政策的最基层单位,学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这项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各学校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选拔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使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二)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政府投入是保障。新的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强度明显加大,资助范围明显扩大。今年下半年全省(不含青岛)各级财政就需安排8.5亿元,明年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7亿元以上。这给我省各级财政增加了很大压力。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取了中央与省、市、县(市、区)共同设立、经费合理分担的办法,在资金投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等方面,统筹兼顾地区差别,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体现了政策体系的整体设计。新的资助政策能否得到顺利落实,资金能否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关键。我省采取的资金分担办法,借鉴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了地方财力的困难,应当说是科学合理的。各市政府要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规定的经费分担办法,下大力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足额安排应当负担的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7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政策,努力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免除农村学生杂费。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工作的意见,*年全省共发放“两免一补”资金4.4亿元,资助学生314万人次。今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9.6亿元,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生的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课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二是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奖学金。结合中央补助,*年我省共安排7200万元,奖励和补助中职学校的家庭贫困学生6.7万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尽快走上就业岗位。三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为9.7万名学生审批国家助学贷款9.2亿元,为9.2万名学生实际发放贷款5.5亿元,省级财政安排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1.23亿元。各高校认真实施救助措施,*年通过发放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7180万元,使4万多名贫困大学生直接得到资助;为14万名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他们获得补助资金5500万元;为3.4万名大学生发放特困补助3860万元,为7000多名学生减免学费2037万元。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达11800多人。总的看,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还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作出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5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5月16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和全国会议精神,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我们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政策的重大意义。

(一)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教育公平是整个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着力发展社会事业,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6月24日,省委书记李建国同志在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上所做的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并把促进教育公平,重点帮助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享受应有的教育,决不让他们因贫困而失学、辍学,作为新一届省委关注民生重点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基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既是实现个人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困难家庭摆脱贫困的希望所在。通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真正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力促公平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作用,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更多的学生,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是政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重大举措。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还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在教育领域的导向作用,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和普通、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新山东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将进一步从加快发展转到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上来,努力做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要实现省委提出的奋斗目标,率先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是关键。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必须加快由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经济强省的跨越,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就是要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而建立健全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读得起书,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创新型山东、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贡献。

总之,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精神上来,作为当前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二、明确目标,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项任务

国务院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尽快建立完善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这一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不断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一是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我省设立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为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等专业的学生倾斜。三是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为在校生的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档1000元、2档2000元、3档30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实施意见》对以上三个方面所需资金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省属学校(含新建国办普通本科学校)由省财政负担。市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由省、市按比例分担,其中,济南、烟台、威海、东营、淄博5市,省与市的分担比例为4:6;*、济宁、泰安、日照、莱芜5市,省与市分担比例为6:4;德州、滨州、聊城、菏泽、枣庄、临沂6市,省与市的分担比例为8:2;市与县(市、区)的分担比例由各市确定。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此次助学政策的覆盖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里严格按政策实施口径,一是将民办、企业办学校全部纳入算帐范围。二是将成人高校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也全部纳入算帐范围。各市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严格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把驻地的民办和企业办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切实承担起来,确保省政府的资助政策覆盖到应当享受政策的每所学校、每个学生。

(二)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农村信用社承担了全省高校助学贷款的主要任务,有效地解决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问题,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今后,省教育厅、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继续开展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保证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开展。省政府鼓励、支持其他金融机构开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给予同等优惠政策。目前,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正在研究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合作,多种形式解决我省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落实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积极推动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好这项工作。相关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体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调动各级经办机构的积极性,确保应贷尽贷。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我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达5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

(三)建立健全多渠道筹资助学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特别是各地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他们严格执行国家的这一规定。各高校要继续健全勤工助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组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一定的资助报酬,并优先安排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通过各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政策措施,广泛发动企业、社会团体通过建立奖学金和社会救助等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奖励和救助机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一个长期、规范、系统的制度设计,是治本之策、长远之计。与以往的政策相比较,具有这样几个突出特点:一是覆盖面广。它覆盖了全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共涉及130多所高校和800多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二是资助比例高。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将奖励资助约4万名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国家助学金比例为14%,每年将资助约17万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4倍多。新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近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90%,相当于过去的12倍。三是财政投入力度大。各级财政安排的支出将由上年1亿多元增加到8.5亿元以上,明年将增加到17亿元。经测算,各项政策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总额将达到30亿元。四是政策导向作用强。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将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投身国家最需要的专业领域。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促进全省人才资源分布的合理性。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新的资助政策自*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实施。现在新学年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离新生入学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把好事做好,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好资助政策的实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而复杂,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精心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尽快制定和相关配套文件,完善工作办法。教育部门要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省政府已同意将“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适当充实人员,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各市也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承担起繁重的管理工作任务。学校是落实资助政策的最基层单位,学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这项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各学校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选拔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使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二)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政府投入是保障。新的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强度明显加大,资助范围明显扩大。今年下半年全省(不含青岛)各级财政就需安排8.5亿元,明年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7亿元以上。这给我省各级财政增加了很大压力。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取了中央与省、市、县(市、区)共同设立、经费合理分担的办法,在资金投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等方面,统筹兼顾地区差别,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体现了政策体系的整体设计。新的资助政策能否得到顺利落实,资金能否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关键。我省采取的资金分担办法,借鉴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了地方财力的困难,应当说是科学合理的。各市政府要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规定的经费分担办法,下大力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足额安排应当负担的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8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087-02

一、研究述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央有关部门连续出台多项政策和举措,使越来越多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了实惠,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我国高等教育逐步形成了包括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类型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具体资助项目看,2008年各类奖学金发放金额为68.59亿元,占当年资助总金额的23.36%,奖励573.16万人;助学金资助金额92.02亿元,占当年资助总金额的31.33%,资助627.56万人。这两项占总资助金额的50%以上。可见,奖、助学金已成为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类型。

随着政府和社会对高校学生资助问题的日益重视,各高校和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地进行探讨,为我国高校的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理论参考和实践经验。目前,对于大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两类基本理念。一类是从社会公平角度阐述资助政策旨在让受助者个人获益的理念;另一类,是从培养人才角度,通过资助更多大学生完成学业,提高全民素质最终使国家受益。有研究者指出目前贫困生资助制度存着资助力度不够、资助方法不当、资助体系尚不完善等方面的缺陷,尤其在具体实施中助困与育人存在脱节。对此,提出应坚持经济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加强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从心理学、社会学角度去研究怎样对贫困大学生的思想、心理进行援助,不仅要经济资助还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使其摆脱由贫困因素带来的思想、心理问题。

总体而言,从国内研究现状来看,有关高校学生资助问题的研究,侧重于资助政策的国际比较,资助理论和资助体系的分析。对国家已经出台的资助政策的诠释多,而对资助理论创新、体系创新的研究较少;从经济学角度进行经济资助的政策分析较多,从德育角度对大学生资助管理问题分析较少。研究内容存在着理论研究多,实证分析少;政策体系微观描述多,宏观深入系统研究少。

二、高校奖、助学金德育机制现状分析

我国高校奖、助学金制度由人民助学金制度发展而来,应该对大学生起到激励、导向和资助的作用。然而,当下我国部分高校仍未意识到贫困生资助制度是高校人才培养制度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在资助的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忽略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自强不息精神的塑造、社会责任感的熏陶,使资助制度无形间变成了单纯的“扶贫”性质,只单方面为学生提供经济利益,忽略了“育人”的功能,其主要原因有:

其一,高校资助工作理念落后。目前,在我国部分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者的意识中,资助工作仍然滞留于经济层面,尚未认识到资助工作不仅关系到贫困学生的个人发展,也关系到教育公平,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他们只触及到资助工作的资助功能,没有认识到资助工作的育人属性,更未将其落实贯穿到资助工作的过程中去。

其二,高校资助工作落实不够。诚然,我国高校实施的资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多数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是,我们也须客观冷静地看到,我们在落实资助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贫困学生的认定模糊、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的不完善、资助的后续工作缺失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资助工作的实效,影响了资助工作育人机制的构建与运作,迫切需要我们去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三、高校奖、助学金德育机制的内涵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9

一、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变迁

(一)政治本位旨趣:1978-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高校仍然实行1952年制定的“免费加人民助学金”的大学生资助政策,这一政策随着1987年全面实行的大学生“奖学金制度”而宣告终结。新中国的高等教育是在国家高度集中管理的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建国30年来人们对高等教育政策的讨论和话语方式主要是“在阐述各自的观点时,政治论的因素占据着主导地位”[4]。这样的历史渊源以及教育研究的惯性作用,决定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旨趣,它显然不可能迅速且完全跳出简单地引证马列经典著作或政治领导人的观点,并对此加以诠释和发挥的政策话语窠臼,突出表现为教育政策研究的鲜明政治本位旨趣。

一是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目的是服务于政治需要。囿于对教育本质的生产力和上层建筑说的狭隘认识,人们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认识“被置于这样一个完整的逻辑之中:青年学生是国家的财富,青年学生为国家上大学,国家为学生提供资助”[5]。因此,研究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目的显然是要解决“这一制度暴露出的一些不利于人才培养,不利于国家建设的弊病”[6],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目的仍具有“政治性”色彩,是一种政治型的政策研究。

二是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经验总结式和主观探讨式的。由于“政策科学作为一门正式学科在国内创立,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7],因此,在缺乏教育政策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运用的前提下,经验总结式和主观探讨式的研究方法与“免费加人民奖学金”政策本身所带有的政治色彩产生了共振效应,进一步凸显了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旨趣的政治宣讲和政策描述特征。

三是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内容上,主张大学生资助政策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探讨了当时大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执行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诸如“没有考虑各校学生的来源和家庭经济一般状况的差异性”[8]、“助学金的享受没有同学生在校的表现联系起来”[9]、“在助学金使用方面也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平均主义”[10]等,人们还对大学生资助政策中的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革策略。

・理论探讨・论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变迁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政治本位旨趣受到我国教育理论界“社会本位”思想传统的影响,虽然教育政策研究的问题解决意识非常强烈,但“一元化的政治文化格局钳制了人们的研究活动”[11],教育政策研究成为对具体的政策法规条文的解释与附和,以及是对普遍意义上政策实践经验的总结,政治本位的政策解读成为该时期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主要旨趣。

然而,经历十年改革开放浪潮的激荡,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也日益更新,服务于政治需要的“人民助学金政策”的变革已经迫在眉睫。一些学者开展了中外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比较研究和大学生奖学金、贷款制度设计的研究,如李丹的《英美奖学金制度的比较研究》(1985)、陈吟辉的《试论实施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的优越性》(1987)、陈浩的《改革助学金制度给高校注入活力――部分高校实行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述评》(1987)等。这些研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经验描述性特征,虽然没有给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一般理论知识和研究框架的形成作出重大的贡献,但所提出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变革策略,包括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要采取试点的方式开展、要同教育体制改革有机联系改进资助政策、改革要有助于扩大地方政府和高校的管理权限与责任等,为推动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旨趣从“政治本位”到“政府决策”的转变提供了背景和思路。

(二)政府决策旨趣:1988-2007年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经历了双轨制、并轨改革和全面收费的制度变迁过程。这一时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理论的关注,人们希望以政策科学的理论来解决大学生资助政策实践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然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仍然留有上一阶段“政治本位”的痕迹,但是已经开始逐渐过渡到政府决策取向的政策研究。这种教育政策研究的旨趣转向突出表现在“为政策”(study for policy)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应用性研究上,并借用教育的政策研究(study of policy)作为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

“为政策”的应用性研究是一种“对因素、策略等方法的研究,是对怎样才能制定出一项好政策的研究”[12]。伴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推进,大学生资助政策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这就为“为政策”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提供了重要动力,也决定了政策研究的目的是服务于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并为公共决策提供政策建议。

为了解决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难题,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这标志着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这一政策文本中有很多内容都可以从20世纪90年代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文献中找到理论依据,是政策研究影响政策实践的一个较为典型的实例。

20世纪90年代人们发表了许多关于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建构性的研究成果②。这些研究不仅分析了高等教育全面收费制度背景下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现状与困境,而且把大学生资助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结构化和理论化,并根据所掌握的数据和事实,运用一定的政策科学方法,寻求解决之策。

这一阶段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另一个特征是比较研究的风生水起,以张民选、赵中建等先生为代表的诸多学者“就世界各国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及对资助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的资助理念、资助方法及其操作技术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13],为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提供了国际的经验和全球的视野。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教育政策研究发展迅速,教育政策研究形成了学科化和制度化的态势,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开始尝试借用教育政策研究(study of policy)的相关理论成果开展基础性研究,研究视野和范畴不断扩大,理论认识和研究结论更加深刻。这可以从以“政策分析”、“目标分析”、“政策发展分析与行动建议”、“政策实施的阻滞与创新”、“政策演进路向的动力系统分析”、“政策评估”、“政策功能”等为主题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文献中得以确证。研究方法上则更加强调政策科学研究中的系统分析研究方法③,试图从病理而非处方的视角为大学生资助政策改进提供决策参考。

总体而言,1988年以来,尤其是21世纪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逐渐告别了“政治本位”的一元研究取向,开始呈现出新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理论图景。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开始强调以“政府决策”为旨趣,重视政策理论导向下的经验研究。明显,这种经验研究体现在重视对大学生资助政策实然现象的实证研究方面;而政策理论的导向则体现在重视运用和检验教育政策学的理论成果来分析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旨趣方面。

应该说,教育政策研究中强调政府的主导性作用,是我国教育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传统和显著特征。“循序渐进”和“以点带面”的方法既是我国教育改革实践的重要策略,也是教育政策研究的方法论传统。选择致力于提供政策建议的应用性政策研究,可以发现解决大学生资助政策问题的突破口,有助于突出短期的优先政策重点,显然有助于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全面、可持续推进和落实,而且“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性研究来增强社会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之间的交流和对话,这本来就是当初拉斯维尔推动政策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政策研究的最初形态”[14]。需要指出的是,将教育政策研究的目的定位于“政府决策”的短期政策应用旨趣,存在着对大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低水平和功利性研究的潜在风险。因此,如何平衡教育政策的学术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之间的张力,将成为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持续发展的一个重点议题。

(三)学生发展旨趣:2008-2013年

政治本位和政府决策取向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都把教育政策研究的过程与教育改革实践紧密结合,有效地通过政策科学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基于这两种旨趣的教育政策研究虽然把握住了教育改革所必须依归的政治和政府的意图,体现了“政策、政治、政府”的密切联系,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忽略了教育是培养人的特殊社会实践活动这一本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

2007年,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进一步扩大大学生资助比例、推进奖优与助困的有效结合。新政策出台后,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开始出现了新的动向,人们“更加注重学生这一主体,进一步着眼于‘教育促进人的发展’问题的研究”[15]。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旨趣不仅正在放弃对促进教育制度变革和政治功能的过度推崇,而且弱化了对大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科学、价值中立的政府决策型的政策研究倾向,转而关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伦理价值和育人属性,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资助的理念饱含着伦理的思想,从慈善和宗教到公平和利益到公正和效率,资助的理念在转变,而资助的伦理价值追求始终没有变”[16]、大学生资助政策具有“物质资助与精神激励的双重性、个别资助与普遍教育的统一性、阶段资助与持续教育的发展性”[17]的育人特质等。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一些从事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高校职员、公务员通过实地调查、个案研究等方法开展行动研究和政策执行研究④。这些研究试图消解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中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对立,努力推进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复归促进大学生发展的教育属性。可以说,促进学生发展取向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促使教育政策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走向更加关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旨趣选择。

二、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未来旨趣及其实现路径如果我们错误地理解生活世界,狭隘地把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或文化生活等同于生活世界,那么科学世界中的政策研究只能成为政治的渲染、经济的附庸和文化的奴隶。在政治本位旨趣时期,人们认为政治生活是生活世界的全部,从而导致了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全部意义就是强化政治渲染、服务政治需要,而一旦经济资助被当成政治恩惠,那么受资助者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也就是理所当然的。在这里资助政策研究发生了深刻的价值危机:它以解释政策为旨趣,违背了教育政策以解决教育问题为旨趣的原则。另一方面,“如果遗忘了生活世界,把科学世界作为独立存在的、唯一的世界,就会导致科学的危机”[18]。政府决策取向时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人们崇尚逻辑实证主义方法论,试图悬置价值问题、用实证数据来说话,政策及其研究设计也越来越精致,但是受资助者及其生长于其中的生活世界仍然处于边缘地带。当人的主体地位受到压抑的时候,人们便会举起人本主义的大旗,主张政策研究要回归人的生活世界,把人的发展作为政策研究的最终价值和意义。也正是在这一时候,学生发展旨趣的资助政策研究开始逐渐兴起。因此,回归生活世界,关注政策研究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既是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旨趣变迁的历史经验,也代表着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的未来旨趣。那么,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如何才能回归生活世界,或者说如何进一步推进以学生发展为旨趣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活动呢?

首先,研究视角下移。政策通过“影响、制约、塑造着人们的活动、规范着人们的社会关系、构建着人们的交往、决定着人们的思想观念”[19]等途径影响着人的发展。因此,创制科学、公平、合理的资助政策仍然是未来研究的主要议题。从这个角度而言,未来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绝非要抛弃“为政策”与“对政策”的研究旨趣,而是在空间与时间两个维度将研究视角向“下”转移。空间维度的视角下移,是指将政策网络的基层主体――高校和受资助群体纳入研究范畴,将人的发展作为研究变量,将促进人的发展作为政策研究的旨趣;时间维度的视角下移,意指通过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评估、监督、终结等环节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其次,研究内容拓展。研究的内容与研究的视角紧密相关,视角的下移也意味着内容的拓展。未来的研究在将大学生资助政策作为“问题、文本和工具”加以探讨的同时,更需尝试理解大学生资助政策作为动态过程、伦理道德、制度与文化价值的解放意义,在人与政策的互动关系中研究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评估等问题。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如何执行政策,高校如何落实政策以及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和不同层次高校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呈现不同的特征,资助政策通过何种途径、以何种方式对受助群体产生了何种影响,资助政策对不同个性特征和经济困难程度的受资助者是否产生不同的影响,受资助者与其他大学生的思想特征与成长过程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等。

最后,研究方法混合和多元。“从教育研究方法的产生过程来看,一般可分为四种:首先是哲学思辨方法;其次是量化方法;再次是质性方法;最后发展到混合研究方法。”[20]人的发展过程是极其复杂的,企图运用单一方法来解决复杂问题,既不现实也不科学。混合方法被看作是“是一种带有哲学假设、兼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的研究设计”[21],是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方法的发展方向。未来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首先要对研究问题和内容进行逻辑思辨,以确定研究设计是否是逻辑自洽的,然后通过量化和质性的方法收集和分析数据、案例,“调查者需要在统计分析和主题分析之间进行熟练地切换”[22],最后用叙事、数据来回答问题,揭示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实质和真正价值。

注释:

①国内学者一般将哈贝马斯所著《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一书中的“interest”译作“兴趣”或“旨趣”。鉴于“兴趣”一词在中文语境下可能会引起“主观意图”、“个体情绪反应”等误解,而掩盖哈贝马斯所坚持的“interest”的客观性特征,本文采用“旨趣”的译法。

②这些研究成果包括《论建立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和贷学金制度》(顾清扬,1993)、《何不贷款上大学――建立高等教育学生贷学金制度的探索》(赵中建,1995)、《收费、货学金与困难学生资助》(戚业国,1996)、《对完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思考》(陈国维、詹克波,1997)、《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改革与思考》(张霞,1999)、《国外学生资助政策及借鉴意义》(柳国辉、堪启标,1999)等。

③系统分析研究方法论有行为研究、价值研究、规范研究这三个相互关联的基本范畴,同时要研究经济、技术以及政治这三个方面的可行性。详见R.M.克朗《系统分析和政策科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47-59页。

④具体研究成果包括《挖掘育人内涵促进高校资助体系成熟化――以清华大学学生资助工作为例》(向辉、曲莎莎,2011)、《谈发展性资助在高等教育资助中的意义与实践――以浙江省发展性资助实践为例》(张立英,2012)、《从受助意愿谈大学生的资助新体系》(戴宏,2012)、《资助制度与政策对育人文化的影响探究》(陈永俊,20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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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10

面对入世挑战,我国近年来采取种种措施吸引人才,尤其是海外尖子人才。记者日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地调研时发现,优惠政策固然能在一定时间内起到一定作用,但在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国民待遇呼声渐高的背景下,我们已经不能再过分依靠提供优惠政策,也就是开“小灶”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当务之急,是建立遵循国际惯例的创业环境,确立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正确关系。 留学生园区“热”遭质疑 继1994年南京在全国率先创办“金陵海外学子科技工业园”后,全国陆续诞生了一批专门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的“特区”——留学生创业园。统计表明,目前全国各地这样的“特区”已达60多个,仅山东、江苏等地就各建了9个,个别县级城市也建起了留学生创业园。 作为专门孵化机构,提供了良好小气候的留学生创业园已成为国家吸引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有效形式。许多学有所长的留学人员带着知识、技术和资金在园区里兴办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和孵化后,投身社会大环境中,搏击在市场经济的峰顶浪尖,涌现出一批杰出的留学生企业和机构,如亚信、UT斯达康、华大基因等。 然而记者在调研时发现,包括留学生在内,不少人对目前的“特区”和“小灶”政策提出了质疑。常年做留学生工作的中国科学院赵汐潮处长就深有感触,“国内什么东西都喜欢炒作,前几年炒院士,去年起又开始炒园区,每个省都建留学生创业园区,难逃形式主义之嫌。” 人事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季家萍介绍,某地发过一纸文,要求下面区县在一个期限之内都必须建园。人事部俞家栋副处长说,“这么多园区,留学生就那么多,创业的更少。这块蛋糕就看你怎么抢。” “像独生子女一样呵护留学生” “有时候,我们像独生子女一样呵护留学生。”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夏颖奇说。 一些城市和创业园纷纷擎起优惠政策的大旗。首先是启动经费上。深圳每年拿出3000万支持留学生创业,资助分8万、10万、12万三个档次,截至去年11月已资助37家,还有20家在申报。“我们对留学生也有特殊政策,只要创业,就给启动经费10万元,已给了三、四十家企业。”分管留学生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林元和说。 其次是提供一定的创业场地,一定时间内免受租金或者少收租金。在北京国际孵化园,入园企业免除60平方米的租金;在广州,一旦入园,提供免租金的办公和研发场地两年。 最大的优惠政策是税收。据广州市高新区负责人刘悦伦博士介绍,创业园基本上将17%增值税(地方留成占25%)、公司所得税(地方留成占40%)的地方留成部分在3至5年要返回给留学生企业。 “这实际上是开小灶。对政府来说,‘成本’也不大,几万、几十万。”这位留洋博士诚恳地说,“短期内,为了让留学生走得更好,实施一些优惠政策可以,但从长远来说,优惠政策肯定要取消,因为WTO规则不允许。留学生企业如果只是靠开小灶,就经不起风雨。” “不能引进了女婿,气走了儿子” 给留学生优惠待遇,甚至不惜大幅度拉开与国内人才的距离,也可能引发负面效应。 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夏颖奇说,“政府安置留学人员,一些政策和资金缺乏在市场经济下的公平、公正原则。现在社会要讲公平,我在国内熬了这么多年,他花了国家不少钱,出去了,现在回来你又高看一眼,又是免费办公室,又是钱。我在国内创业为什么不给钱?” 一些研究人员反映,中科院实施的“百人计划”每3年资助经费200万元,资助强度较大,吸引力也不小,但是因为只针对海外留学生,使一些国内科技人员不得不走“曲线救国”之路,先想办法出国呆上一年多,再回国应聘。 中关村硅谷联络处主任范瀛说,“不管是哪种资源,政策、房屋、资金、孵化器,都应该择优扶持,而不是根据是否留学这个‘出身’。过分强调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会出现人才的‘双轨制’现象。同是高技术企业,为什么不一样?”据了解,新加坡等地在人才大战中吸引人才时,只是针对高科技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中科院人事局副局长杨星科说:“人才光靠引进解决不了问题,不能引进了女婿,气走了儿子。随着留学人员回国高峰的逐渐到来,一些优惠和倾斜政策要逐步进行调整。否则将来会出现新的问题,出现国内人才如何稳定的问题。” 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还要以环境留人。这位副局长说,适当提高待遇可以,但仅靠待遇是留不住人的,必须靠事业和良好的环境氛围留人。为此,中科院正在大力建设创新文化,抓园区、实验室建设,倡导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尽量使人际关系简单化。“我们更需要雪中送炭” 记者在调研时有一种强烈感觉,修公路容易,建立规范市场难,在各地“小灶”大同小异的情况下,“小灶”的吸引力会逐渐弱化,大多数留学生更加看重市场、文化、融资等环境问题。WTO本质上强调公平竞争,发展中国家依靠“小灶”吸引人才本身固然无可厚非,但是关键在于创建一个良好的法制、政策以及管理环境,建立一个高效、透明、公平的政府。 深圳律师陈建讲的故事让人深思:一位留学生到工商局注册“生物工程公司”时,工作人员让他先去找建设局批,因为是“工程公司”。政府公务员的素质正面临挑战。 工商、海关等权力部门更需要直面挑战。深圳一家生物公司的总经理讲述了亲身经历:2001年初公司进口的一套设备在海关被卡几个月,跑了几十趟,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最后给人的感觉就是故意找麻烦。广州李强远博士则对国内市场秩序表示担忧,“假冒伪劣横行的秩序既给违规者孕育了机会,更会给规范化的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深圳市甚至是国家,都应成立一个专门的留学生领导机构或协调小组。”深圳留学生创业园总经理张滨龙博士认为,体制的篱笆不破除,行政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婆婆”太多,很多问题即使是地方长官有时也无可奈何,“对我们留学生来说,不仅需要锦上添花,更需要雪中送炭!” 陈建指出,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经济,应该减少政府干预,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在留学生资源的开发上,应该更多的运用市场这支无形之手。 筑得梧桐树,不愁凤凰来。人事部人才研究所所长王通讯认为,政府要抓紧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完善,尽快建立健全更加符合国情、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新闻背景:人事部15年拨款2亿元资助留学人员为国服务 “祖国的召唤、良好的服务,使我感到了家的温暖……”一位归国赤子表达出许多海外留学人员回到故土创业的感受。为吸引人才为国服务,我国政府努力完善留学回国工作服务体系,帮助留学生回国后真正能够实现抱负。 记者从人事部获悉,仅在科研经费上,15年来人事部就拨款2亿元,择优资助4000多名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工作,资助3000多位在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在服务机构上,人事部设立了留学人员与回国专家处为留学人员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还专门成立了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在各级人事部门设置了20多个留学人员工作站,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也成立了许多留学人员服务咨询机构。 为发挥出留学人员的最大人才价值,人事部开通了“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在全国20多个省市人事部门成立了留学人员联谊会等组织。同时,还遵循学用一致、人尽其才的宗旨,运用行政和市场两个手段,积极帮助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专家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多年来,人事部门帮助分配、调整工作的留学人员近万人次。 新闻背景:深圳靠哪些政策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 在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的大潮中,深圳颇具代表性。深圳留学生创业园实行六项优惠政策: (一)每年从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市留学生创业园,对留学回国人员在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予以适当资金支持,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二)驻创业园的企业,可一次性获得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三)进驻创业园从事科研开发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可一次性获得科研启动经费10万-15万元的无偿资助。 (四)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除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外,还提供一系列资金扶持,对进驻创业园龙岗孵化中心并在龙岗区注册的企业,由区政府无偿资助10万元;区政府设立了经济发展基金2.1亿元;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区科技三项经费逐年增长,到2000年已达2500万元;区政府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 (五)进驻创业园龙岗孵化中心的企业,除按市场价的一半收取房租外,第一年还免收100平方米的房租。 (六)创业园的企业享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与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新闻背景:国家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归国政策概览 为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近年来,我国制定了有关吸引留学生归国创业的一些优惠政策和鼓励办法,各有关部门设立了一些针对留学人员的资助项目或招聘计划,吸引了一大批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 国家留学政策的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1992年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留学工作中许多重大政策问题。 关于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2000年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事部印发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中的高层次人才,在任职条件、工资津贴水平、科研经费资助以及住房、保险、探亲、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较过去有较大的突破。引人注目的是,用人单位可聘任或委任其担任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领导职务及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导职务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以担任司局级职务。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经一定时间任职并放弃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 2001年5月,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等共同拟定下发了《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规定海外留学人员可以兼职、合作研究、委托研究、创办企业、人才培养、从事中介服务等多种适当方式,为国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服务,为祖国发展服务。 在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方面,我国有关部门设立了若干资助项目,包括由教育部设立的“春晖计划”,主要资助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留学人员。中科院设立了高级访问学者计划,主要资助来自中科院以外的高级访问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B类资助的主要资助对象为海外优秀青年学者。人事部短期回国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优秀留学人员到非教育系统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开发交流。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11

一、对财政援助方式的评析

向落后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必要的援助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当今世界上,援助制度通常被视为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完全由政府运作的最基本的再分配或转移支付制度。因为,只有中央政府才可能按照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要求以及兼顾局部利益、当前利益的需要,使国家财力在各地区间统筹分配,因此,国家应该承担起对落后地区和贫困人口援助的主导责任。国家的责任不仅体现在推动援助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与监管运行等方面,尤其直接、具体地体现在国家承担的财政责任上。

这种援助方式的效果不仅取决于中央的援助意愿,而且取决于中央的财政能力。我国作为一个人均GDP还很低的发展中国家,每年能够用于援助西部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资金注定不会太多,而需要援助的贫困地区覆盖面又比较大,能够实际投入到每个地方的资金肯定是很有限的。虽然这些年来随着整个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央财政收入比以前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总的来看,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仍然比较低,而中央开支预算增长比财政收入增长的更快,中央财政赤字也同时出现了快速增长(中央财政赤字由1998年的960亿、1999年的1797亿,逐年上升到2000年的2299亿、2001年的2598亿、2002年预算达到3098亿[1]),能够用于向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财政能力仍然有限,与援助需求的差距依然会是巨大的。另一方面,就是国家依靠政策手段和中央的行政权威能够具备相当强的财政吸取能力,国家对西部地区的财政援助也还是有限度的,否则又会出现新的区域矛盾,那就是过多地牺牲东部发达地区的利益,不仅会拖东部发展的后退,而且会引起东部地区的不满。因为,以转移支付为基础的国家援助更主要和直接地表现为一种减高补低、取多予寡,或者说是一种杀富济贫的援助方式,是用东部发达地区纳税人的钱对西部落后地区的捐助。转移支付的过快增长,容易使东部人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甚至会激化地区间的矛盾,尽管这转移支付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东部享受了西部没有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同时,对于西部地区而言,长期依靠国家援助,又容易产生吃嗟来之食的感觉和等靠要的矛盾心理,援助增加了就是国家应该,援助减少了就心理不平衡甚至产生抱怨情绪。结果,在国家援助政策的实施上,如果援助方式使用不当,援助力度把握不好,中央政府往往会扮演两面都不讨好的难堪角色,即东部和西部都不满意,都会抱怨。

这种援助方式的效果不仅取决于中央的财政能力,并且还取决于援助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分配方式、成本和损耗控制及使用效率。首先,援助政策的实施本身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的。因为在援助对象的选择与确定上,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以确定这些援助资金给予谁和给予多少,如果不充分获取和掌握这信息,就很容易出现真正贫困的未得到援助,而不该援助的反倒受援助等决策失误。在确定了援助对象之后,要把这些援助发放到受援对象手中,也需要人去作,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尤其是在援助资源由多个部门分散掌握、分散使用的情况下,援助成本不仅必不可少,而且是比较大的。其次是援助损耗,就像水在渠道里流淌,只要是渠道长了,就必然会出现水的损耗,不管我们如何花精力疏通和加固渠道,这种损耗也难以避免一样,援助西部地区的财政资金在经过众多部门、众多环节的支配之后也同样存在着损耗。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援助资金和物资都能最终到达援助对象手中,有不少援助资金和物资在援助过程中被挪用或被截留甚至被贪污,援助资金和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呈现明显的缩水效应。通过强化监管可能减少一些这类损耗,但要根除却非常困难。

小结:正是鉴于政府掌握的资源尤其是财政资源的有限性,鉴于援助过程中存在着成本和损耗以及援助政策不适当可能产生的负面后果,因此,研究援助西部地区的财政策略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怎样尽可能地降低援助成本,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援助损耗,使西部那些应该受到援助的对象能够充分地享受到国家援助带给他们的好处,提高国家有限的援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对财政援助的建议

1、在援助对象的确定上应进一步细分和明确

援助对象范围宽泛和瞄准性不强,会导致援助资金的稀释和遗漏效应。比如,扶贫资金主要运用在592个国定贫困县,然而,目前国定贫困县的大约2亿人口中,只有2000-3000万贫困人口,因而绝大部分扶贫资金可能稀释到非贫困人口头上。以前贫困县中贫困人口比例高一些,但是上述稀释作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反过来,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现有贫困人口大约一半位于非贫困县,在现行扶贫资金分配体制下,这些贫困人口能够获得的帮助微乎其微。由于瞄准对象与地区和县级行政区划直接联系,难以排除地方政府出于利益动机挪用资金,或者把资金利用到对财政能力增加最为敏感的领域,这些领域与扶贫目标并非总是吻合。由于存在申请方和审批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上职能部门人员寻租动机和行为的影响,导致扶贫资金瞄准错位,甚至发生所谓“穷人带帽子,富人拿票子”、“扶假贫,假扶贫”之类现象。虽然仍有必要沿用贫困县概念,但是与10多年前相比,贫困人口在县一级的集中度显然已经大为下降。为了提高扶贫政策目标瞄准的准确性和资金利用效率,需要把扶贫资金拨款单位从县为单位改变为以乡为单位,保证所有贫困村都能获得扶贫资金。另外,还应当总结以往扶贫资金使用的成功经验,在更好发挥农户和自治组织对扶贫资金的监督作用基础上,加大扶贫资源直接分配到农户的比例。还应当加强对贫困分布及其变动的独立的监测。近年国家统计局农调查队已经进行了这一工作,并形成和出版了专题报告。应当在总结经验基础上,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并不断完善。

2、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稳定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一直采用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调控地区差距,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原有的转移支付方式很不规范,而且没有制度化,分配方法极不科学。以税收返还这种主要的转移支付方式为例,其分配方法主要采用以1993年为基数,每年维持1:0.3的增量返还,即各省的增值税、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对该地区的税收返还增长0.3%,返还的数额大小与地方财力的增长成正比,其结果是经济越发达、税收收入增长越快的东部地区,其返还的数额也越大,返还数额越大地方投入也越多,地方经济增长就越快,相比之下,西部地区经济落后,财政收入基数低,增长缓慢,返还的数额小,这种恶性循环极不利于对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调整。财政转移支付的另外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转移支付结构问题,目前中央对西部的转移支付拨款结构还存在一些缺陷:一是中央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实际上多达六种形式,即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单是中央的专项补助拨款就多达几十种,数额达几百亿元,且分散掌握在不同的部门,其类型过于复杂;二是对于一些地方的特殊情况和特殊需要主要通过专项补助方式加以调节,而专项补助的确定有很大的随意性,从国内外的经验教训看,专项拨款虽然较无条件拨款更能体现中央宏观调控意图,提高补助效果,但其分配程序不易规范,易引起腐败现象。

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形势来看,近期内中央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必须根据当前的形势加以规范,重新调整返还数,并逐步创造条件,在稍长的时期内,尽快建立规范的按因素法支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时,还应加强对国家对“老、少、边、穷”地区的专项拨款补助,中央对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援助如财政补贴、扶贫救济、文教卫生补助、边疆地区补助、基本建设补助,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以及“专项补助费”等各种专项补助分配和使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尽可能降低这些援助资金的使用成本,减少援助损耗,提高援助效率,在今后可考虑将其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与实施的统一考虑因素之中。

此外,应在总结过去省区之间对口支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对口支援的力度,并对我国实施横向转移支付的方式和制度进行探索,逐步提高横向转移支付在整个转移支付中的比重。对口支援和横向转移支付的重点应放在西部的民族地区,这既有利于西部发展,又有利于民族团结,通过发达省、市按照“支援为主,互补互济,积极合作,共同繁荣”的原则,在资金和物资投入、科技进步和人才培训上给予西部民族地区有力的帮助,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

3、改革中央财政援助资金的使用方式及使用领域

(1)在中央财政援助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有条件的专项援助,要求地方必须对援助项目进行配套投入,结果那些的确贫困的地方往往因为拿不出配套资金而得不到中央的援助。因此,必须改革现行“一刀切”的中央与地方公共投资分配制度,有区别地规定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原则上人均GDP相对于全国人均GDP水平愈低的地区,地方配套资金比率越低,反之亦然。只有这样,才能使西部那些确实贫困,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得到更多的中央援助。不然,就会出现越是贫穷落后,越是没有办法拿出规定比例的配套资金的地方,就越是难以得到中央投资援助的现象。

(2)调整政府财政援助资金的使用重点,西部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和农村义务教育应当成为政府援助资金的优先领域。在过去援助资金的使用上,包含从生产加工项目投资,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到改善生态环境,修建基础设施,信息咨询,产品销售与储藏服务,发展教育和卫生事业,直至救济和建立社会安全网的极为广泛内容。虽然上述方面都有涉及,但是实施重点主要集中在帮助农民和农村企业投资生产性项目(如农产品和工业加工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相对来说,在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却没有多少进展,农村义务教育也依然非常困难。通过帮助农民进行项目投资和发展生产来摆脱贫困,政策动机是好的。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投资什么项目都存在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在西部贫困地区进行的生产性投资,还受到交通、信息、市场销售和技术、人才、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条件制约,加之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在项目选择上的“越俎代庖”,即便贫困人口能够获得贴息贷款,项目的成功机会及效益也是难以保证。因此,有的地方出现了给贴息贷款贷农民也不敢贷的现象,因为他们害怕投资失败后会使他们的生活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甚至负债累累。对于那些连温饱都还没有解决的贫困人口来说,虽然生存和发展都很重要,但首先需要解决的还是生存问题,然后才是发展问题。我们必须要像重视城市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一样地重视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与救济,而不应该等到这个问题已经开始危及农村和整个社会稳定的时候才去考虑。国家必须承担起解决贫困人口最低生活需求的责任,贫困人口的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应当成为政府财政援助资金使用的一个优先领域。

西部地区贫困落后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知识上的贫困。发展经济学和教育经济学的大量研究成果说明,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和质量水平,是决定经济发展水平和长期贫困减少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从不同角度观察和分析,西部农村基础义务教育都应当成为我国政府转移支付的又一个优先领域。义务教育是强迫教育也是国民教育,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义务教育也是国家行为,即政府有责任担负起提供有利于儿童入学的各种条件及机会,人民也同时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我国现行的教育财政政策,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下放到地方政府,在经济上落后特别是在贫困现象比较集中的西部农村地区,基层政府税费征收基础较小,加上家庭支付能力也较低,难以支撑义务教育的发展,许多农村学校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甚至连正常的办公经费都不能保证,发生的极端情况就是电影“一个都不能少”所展现的画面:孩子们或者失学,或者即便能够上学,也没有得到最起码的知识训练和教育。因此,国家必须主动负担及统筹起全民义务教育的责任,特别是中央一级的教育投入与财政转移支付应该向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农村基础义务教育应该成为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优先领域。“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为了增强西部地区的长期发展能力,增加财政援助资金用于西部农村教育的比重,是一项利在当代和功在千秋的大事。

4、国家财政援助与农业税收政策的协调

相对于城市老百姓800元的税收起征点而言,农民(包括那些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农民)从来就没有一个税收起征点,即使他们的收入水平远低于城市居民,甚至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还需要国家给他们提供援助。国家每年都要拿出数量额巨大的财政资金去进行农村扶贫,却又不肯改变向所有农民(包括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民)征税的税收政策,这种政策上的矛盾不仅使农业税收与农村扶贫援助的效果互相抵消,而且在事实上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农民——贫困地区的农民,他们既是纳税主体,同时又是扶贫对象,这种角色上的尴尬,说明了我们在农业税收政策和扶贫援助政策上的矛盾与尴尬。我们在农业税收政策与扶贫政策上的矛盾,把农民放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地位:既是纳税主体,同时又是扶贫对象,他们一手向国家纳税,一手接受国家的扶贫资助!就算是城乡有别的政策不能改变,每月800元收入的税收起点只适用市民而不适用于农民,但至少,我们在核定贫困对象、贫困县时所使用的贫困线收入标准,应该很自然地成为农民是否纳税的起点。在贫困线之上的农民才能成为纳税主体,应该排除在扶贫对象之外;在贫困线之下的农民作为扶贫对象,应该排除在纳税主体之外。也就是说,同一主体不应该同时成为税务部门和扶贫办的瞄准对象。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农民既是扶贫对象,同时又是纳税主体的双重角色的尴尬,也才能避免农业税收与扶贫援助相互矛盾、相互抵消的政策尴尬。我国的农业基础薄弱,尤其是在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低下且增收难度较大,农民负担问题也比较突出,国家应该考虑对农业税至少是对西部地区的农业税收实行减免政策。减免农业税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样也就是扶贫援助,而且是成本最低、效率更高和更直接的扶贫援助!因为减税政策直接以贫困对象定目标,所以,与目前的政策相比,它既可以更直接地帮助穷人,又可以大大地减少征税和扶贫的成本及耗费,减少为征收数额并不大的农业税而设置的农村税务机构和为实施扶贫计划而设置的那些累赘的、代价高昂的扶贫机构,使目前供职于这些机构的有为之土,可以将他们的才智贡献到更有用途的事业中去。

5、国家援助与农业补贴方式改革

“目前,我国现行的农业补贴的范围主要有:一是食物安全储备补贴;二是国内粮食补贴;三是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四是环保补贴;五是贫困地区补贴;六是价格支持措施即粮棉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七是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年补贴及支出额在1800亿元左右。在农业补贴的方式上,主要采取的是‘暗补’的方式,许多农业补贴并没有补给农业生产者(WTO规定应补给农业生产者),而是补给了中间环节”[2].除了农村开荒补助费、草场改良保护补助费、造林补助费、林木病虫害防治补助费以及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外,其他各项补贴都属于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很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都是隐含在价格之内的价内补贴,具有隐蔽性特征,这种“暗补”方式并不为大多数生产者所知晓,农民得到的很少,对生产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以粮食补贴为例,政府出了钱,有相当一部分补贴流失在粮食流通领域,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和弥补经营亏损上去了,而粮食企业亏损持续发生,财政补贴负担日益沉重。就改革农业补贴方式而言,建议在以下方面作些尝试:一是取消对粮食流通领域的价格补贴,按农民销售农业产品的收入,将农业补贴直接补贴到农民个人;二是突出补贴重点,主要是对粮食主产区和棉花主产区的农民进行农业补贴;三是根据粮棉产区农民上年度成本调查结果,加上合理利润的情况确定合理的补贴标准,也可实行比例办法或固定数额法;四是补贴资金来源,可以利用现有粮食风险基金来源,不足部分主要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五是公开透明,对农业补贴实施公示制度,发挥农民的监督作用,还要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总之,过去实行的以“暗补”为主的农业补贴比例过高,农民既得不到也感觉不到,援助资金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应考虑将农业补贴由暗补转变为明补,将间接补贴转变为直接补贴,使受援助者充分了解国家的补贴政策,充分感受到国家给予的帮助和温暖,减少贫困地区农民对国家援助的抱怨情绪,避免因援助方式使用不当而产生的负面作用。

6、加强援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援助资金使用效率

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篇12

一、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党和国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实现教育优先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国家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成为一个对世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国,教育在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在中国从大国走向强国的历史进程中,教育仍将发挥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因此,中央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作为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方针。

教育公平是教育优先发展的前提。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鲜明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没有教育公平,就没有教育的科学发展,就没有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始终把坚持教育公益性和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全面免除了城乡所有学生的学杂费,为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每年惠及1.6亿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中职助学金每年资助近1200万人,总资助面达在校生的90%。在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每年资助约450万人,总体资助面超过20%。这是维护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环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殷切期望,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各类优秀人才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每年受资助的学生总人数接近1.8亿人,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难问题。可以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资助范围最广、财政投入最多的制度安排,是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制度安排。

当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实现教育公平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任务。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逐步显现的情况下,这项任务更加繁重,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但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不会改变,扶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不会改变。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会改变。随着国家的发展,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使之惠及更多的学生。今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政策的落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落实好高校各项资助政策,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级政府、各高校一定要充分认识落实好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青年学生要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大家共同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不懈努力。

二、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开创高校资助工作新局面

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新世纪以来最困难时期,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压力加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作为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在当前形势下保障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措施,以百倍的信心和扎实的工作,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资助同学的心坎上。这里,我强调四件事。

第一,确保资助经费落实到位。各级财政要创造条件,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资助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各高校必须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资助经费。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要加强对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审计监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把国家有限的财力用好。

第二,扎实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经验,完善政策,理顺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区市,要保证覆盖所辖全部县市;没有开展的省区市,要尽快启动工作。各地政府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县级资助机构和经办银行要履行职责,确保这项重大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抓住重点多办实事。今年的资助工作要在全面推进现有资助政策落实中,力争在重点工作上有较大突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政策,通过政策导向,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边远基层工作和应征入伍服兵役等,以缓解就业压力。要关心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伙食补贴工作。要继续密切关注汶川地震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落实好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使同学们能够安心学习。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在当前经济困难形势下,国家千方百计确保资助政策的实施,是很不容易的。要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贯彻落实资助政策中,要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奖助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培养他们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精神,树立为国分忧、回报社会的意识。

三、大学生要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

在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奖学金是荣誉最高、奖金额最大的部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制度实施两年来,每年奖励5万名左右特别优秀的高校学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勇攀高峰的热情,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刚才,听了获奖学生代表的发言,我感到非常高兴和欣慰。获奖学生是青年学生的杰出代表,是引领大学生前进的青春榜样,在你们身上体现了青年学生刻苦钻研、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和勇于拼搏、奋发向上的蓬勃朝气。联想到去年抗震救灾那些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中,广大青年学生表现出的坚强不屈、友爱互助、勇于奉献的崇高精神;联想到北京奥运会广大青年学子积极参与火炬传递和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的微笑成为北京的名片,所展示的精神风貌令世界瞩目。这一切都充分表明,当代大学生不愧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一代,是充满理想、大有希望、值得信赖的一代!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讲,党中央对青年一代充满期待、寄予厚望,青年学生一定要时刻牢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打牢知识基础,参加社会实践,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的实际行动报效祖国。广大青年学生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借此机会,我向同学们提几点希望:

第一,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奉献才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希望大家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确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考验都能够坚定不移、矢志不渝。要深入了解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伟大成就,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要时刻心系民族复兴、心系国家发展、心系人民福祉,把个人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紧密结合起来,把实现个人价值与为国家作贡献紧密结合起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身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去。这样,青春将因奋斗而闪光,人生将因奉献而辉煌。

第二,勤奋刻苦学习,掌握扎实本领,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勇挑重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关键,也是我国应对激烈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青年学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生力军。大学为青年学生提供了学习知识、锻炼能力、提高素质的舞台,大学时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希望大家珍惜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学生时代,就要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崇尚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培养探索兴趣,激发创新热情,为未来攀登科技高峰励志图强。

第三,塑造人文情怀,培育宽广胸襟,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贡献力量。五千年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薪火相传。中华文化在新的时代进一步发扬光大,需要当代青年学生承担起传承和弘扬的重任。希望大家无论现在学习什么专业、将来从事何种工作,都要了解和热爱祖国悠久灿烂的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要开拓视野,培养开放兼容的气度和胸怀,积极学习世界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当代大学生作为走在时代前列、最有创造活力的群体,只有提升人文素养、丰富精神世界,才能为创造伟大时代的精神财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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