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公室科员合集12篇

时间:2022-11-30 06:49:00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1

个人感悟:

我认为:作为一名检察干部,必须要有一种无私无欲、维护正义的职业操守,有一种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一种乐于助人、谦恭和谐的道德情操,有一种忠厚淳朴、俭朴温良的高尚情怀。只有达到这样的境界,我觉得人生才有意义。

在平凡的岗位上一直勤勤恳恳,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因工作突出多次受到表彰。—连续六年被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三年被区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四年被区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同志始终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胆进取,无私奉献,作为塑造完善自我的目标和动力,他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虚心谦恭的做人态度,争先创优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一、抓学习,提升素质练内功

讲学习,强素质,练内功,树形象是进入检察院以来一直追循的从检之路,他把学习当作立身之本,做人之道的一件大事来抓,放在首位。在思想政治方面,他能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做到慎独自律,确保了政治合格。近年来,随着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检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使自己不落伍,以适应新的形势需求,同志先后订购了一千多元的法律书籍,及时为自己“充电”、“加油”,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增强。

二、讲奉献,爱岗敬业创佳绩

同志是单位办公室的内勤,主要负责水电维修、后勤保障、参观接待、库室保管、车辆管理,兼所有日常事务,他成了单位“最忙”的一个人。对他来说,从没有礼拜天、节假日。多年来,他始终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克服家庭重重困难,一直默默无闻的工作。老母亲远在农村,体弱多病,但他却很少回家。特别是今年七月,母亲突发心梗病危住进了医院,在老人住院期间,他没陪过一天床,而是叫回在做生意的妹妹照顾老人家,自己只是在周末时间匆匆赶到医院尽点孝心。在母亲住院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从没有耽误过一天工作。的儿子连续两年参加高考,心理压力非常大,他本想多同儿子谈谈心,给儿子解解压,但直到儿子高考完了也没能同儿子谈一次心,为此,家属意见非常大,连他自己都觉得愧对儿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对孩子“不负责”的人,却一门心思扑在单位的工作上,心里不存活,手里不压活,力求把每件事都做得尽善尽美。特别是在接待工作中,为了使客人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他绞尽脑汁,想尽办法,有时为了办免票,他磨破了嘴、跑断了腿,陪笑脸,看冷脸,个中委屈只有他知道。几年来,每年接待来客都在一千多人次,仅办免票一项就为单位节省接待费用数十万元。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2

三确定:即确定检察委员会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遇有特殊情况顺延;确定讨论议题的送发时间,即在检察委员会召开五日前(每月20日前),由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将所要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材料从内网发给全体委员;确定科室提交议题时间,各科室应当在检委会办公室向委员送发讨论材料前3日前(每月17日前),将需要提交讨论的议题报检委会办公室审查。

三细化:即细化提交检委会讨论议题的文书(审议稿)制作;细化检委会委员的表决方式,采取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实行一事(案)一票制;细化决定的执行,检委会办公室根据会议的决定,向提交检委会讨论议题的部门送发执行通知书和执行情况反馈表,在执行完毕后,将反馈表和相关法律文书(文件)送检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加强调研,改进工作方法。为了增强检察委员会决策机构的作用,贯彻落实好《“十二五”检察发展规划纲要》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2011年10月份,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贯彻落实<“十二五”检察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拟定了《检委会议事时间安排表》,决定从12月份开始,每月讨论一个科室提交的专门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各项检察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三,专家咨询,提供决策依据。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检院理论研究所等人才资源,针对拿不准,看不清的复杂疑难案件,事先将相关材料发给专家,请他们为案件“把脉”,提出咨询意见,为案件定性、处理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如,该院在办理一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时,专门向几位专家进行咨询,为案件最终处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

二、几点思考

第一,设立机构配备人员,推进检委会工作开展。目前,多数基层院因人员不足等因素,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由院办公室代做,严重制约了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对此,有条件的基层院应当设立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并配备人员;设立研究室的,由于同时要承担调研、检委会及检察官协会等诸多工作任务,一定要配好人员,配足人员;没有条件成立检委会办事机构的基层院,也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检察委员会工作顺利推进。

第二,规范议题审查程序,提高检委办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下,检委会办公室对议题审查后,认为需要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报检察长决定。如果检委会办公室审查后,认为没有必要提交检委会讨论,该如何办?检察长认为不需要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检委会办公室应该向提请讨论的科室发一个什么文书?这些都没有明确规定。对此,上级院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更加细化的操作性较强的办法,建立统一规范运行机制。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3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9-0066-02

1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定位

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直接影响着全院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明确其职能定位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前提。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是:协助为院领导决策服务,为检察院各部门和全院工作人员服务;为全院的工作进展和发展作策略谋划;负责各类秘书事务,组织安排各项会议和各项活动;监督、督察全院办文、办事等各项事务,负责管理院内文件的收发和档案的管理与保密工作;负责全院的财政收支、后勤接待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做领导合格的参谋助手、发挥好院内、检察院与对外单位的桥梁纽带、综合协调作用,做好全院管理指导以及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是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主要价值体现。下面详细探讨如何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对于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几点思考

2.1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首先应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琐碎繁杂,一个细节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全院工作的进展,所以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爱岗敬业。①工作认真负责。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不敷衍了事,不马马虎虎,不推卸责任,大事不忘、小事不漏,事事有着落,积极主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完成每项工作。②工作有效率。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需讲究时效性,以全力有效配合全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建立高效率工作的观念,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遗漏、不延误。③工作高标准。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决定全院其他工作的完成质量,应力争每项工作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都能做出成效来,事无巨细,每项工作都应做得准确、周全、周密,工作中应严谨、细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办事,确保工作质量。④工作有方法。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事多且无绪,在工作中,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理清头绪,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从容应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在工作中正确认识自己的位置,服务为准,凡事多考虑、早筹谋、早准备,善于思考、善于总结,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优质服务。

2.2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应提高办公室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

新形势下,对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应切实加强办公室工作队伍的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满足全院对办公室工作的新要求。①注重人才选拔。办公室工作的特点之一是综合性,选拔人员时应着重选配知识面广、阅历丰富,热爱办公室工作的人员,有助于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办公室是全院的“神经中枢”,工作人员应具备顾全大局和统筹意识,注重选拔有敬业精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办公室队伍中。②注重培养和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时代不断进步、人们的观念不断改变、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创新,应注重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紧跟时代的步伐,满足工作要求。例如定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提高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技能掌握和运用能力。

2.3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应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服务是办公室工作的根本职能,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关键之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服务对象是检察院领导、检察院各个部门、全院工作人员。①为院领导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是检察院领导的“智囊团”,应当急领导所急,想领导所想,领导工作到哪里,服务就要延伸至哪里,对领导关注的问题提前了解、提前准备资料、提前筹划,积极、主动工作,充分发挥助手和参谋的作用。②为检察院各部门服务。检察院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办公室机构的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做好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办文、办事、协调督办等工作,时时关注新动向、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新变化,如各部门遇到问题或困难主动帮助其协调解决,保证全院各部门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③为全院工作人员服务。办公室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全院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都在工作服务范围之内。对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满意,为全体干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大家全身心地投入检察业务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服务工作中要求办公人员既要一丝不苟、事事考虑周全,又要处事果断、雷厉风行,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做好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可激发全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活力,增强凝聚力,工作起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全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4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需勤政廉政

办公室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办公室职能的发挥和办公室队伍的建设,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影响全院工作的进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坚持勤政廉政的工作原则,牢记服务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①勤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到“五勤”,即脑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②廉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于律己、奉公职守,不擅自越权、不、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在工作中自警、自律、自励,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2.5履行好检察院办公室职能,离不开改革创新

办公室工作应当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注重创新,适应时展潮流,为全院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只有不断改革创新、及时学习新技术、新方法、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运用新思维才能给工作注入新的动力,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工作。①解放思想。办公室工作有一定的固有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因循守旧使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在工作中应当解放思想,落后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大胆摒弃,根据社会的新变化、新动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设新措施、新思维,善于从经验、材料等素材中历练自己的思想和能力。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改革创新的前提和保障,目标细化、责任细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在办公室内部营造争先创优,争强进取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促进工作的开展。③创新服务方式。办公室工作需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积极主动为全院服务,凡事想在前面,及早准备,思虑周全,提高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④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是能够使工作长远规范性的进行的措施,办公室工作的顺利实施也离不开完善的工作机制。如,根据当前的工作质量考核要求,建立提前筹划机制,体现工作的预见性,确保工作成绩的稳定性;根据当前维稳形势,对突况和敏感案件建立健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从容应对、处置得当;根据当前检察院办公室工作范围日益扩张,工作要求日益提高的现状,建立健全精细运作机制,实现办公室干警处理事务的严密性。

办公室工作应不断改革创新,推陈出新,将各项工作在继承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2.6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需加强团结协作的意识

团结合作、相互配合是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基础。①内部团结。创造和谐的办公室工作氛围,内部工作人员团结互助、相互配合、精诚合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工作是一个整体,每项工作都需要团队相互配合才能完成,在工作中,各人员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关心、相互谅解,做到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只有办公室工作人员内部和谐相处、团结协作才能为全院工作提高优质高效的服务。②全院团结协作,共同进步。办公室工作是全院工作的“黏合剂”、“剂”。协调各个部门,同事之间的关系,创造“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共同进步”的工作气氛,是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要做好此项工作,首先需从全局出发、树立全局意识,其次应发扬团队精神,协调各部门同事同心同德、和衷共济,最后应在工作中作表率作用,工作不挑拣、不推诿、不,吃苦耐劳、克己奉公、乐于奉献。

本文论述了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定位,从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公室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办公室工作应勤政廉政、注重改革创新、团结协作等方面分析了如何做好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只有做好以上几个方面,才能真正做好办公室工作,发挥检察院办公室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学军.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服务水平――浅谈检察院办公室工作内容与方法[J].现代交际,2012(1).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4

检察信息是反映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工作运作及其规律,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一切情况的数据资料。检察信息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检察业务信息与检察非业务信息;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工作动态与综合信息等多种类型。笔者对市院信息刊物所选登的信息种类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列表说明:

表1 信息类型判别分析参考表

基层院办公室是检察信息的唯一采编部门, 主要职责是将院内各科室报送信息进行汇总和采编,再从中选出题材好、价值高、在全市有推广意义的信息报送给市院的信息采编部门――市院办公室信息科。要做好信息的采编报工作,基层院必须要以办公室信息员为中心,健全检察信息工作制度,加强检察信息网络化建设。具体是:1、建立信息必报制度,规定信息报送是各部门的重大责任之一。建立信息快报制度,当日信息当日报。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各部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应报送的最低信息量。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完成情况进行评比通报。具体由办公室在年初将信息工作计划(包括主题参考、各部门信息数量和质量定额等)发送到各科室,并在以后日常工作中督促各科室内勤及时报送信息,半年一通报,年终作考评,兑现奖惩;2、建立信息采编报网络。以办公室信息员为中心,建立起本院内部信息工作人员的中心状网络,将各科室的内勤视为兼职信息员或通讯员,纳入信息工作人员网络中来,形成大内勤格局。建立起信息报送层级责任制度。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动态信息、情况反映、检察简报应由各部门内勤报科室长或分管检察长签批后再报办公室),各部门的内勤是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对信息报送工作不重视,对信息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情况,产生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利用规范化管理软件建立起建立起电脑化的信息处理传输网络,加强对局域网-检察动态信息网的利用,提高工作效率;3、细化信息采编报标准。办公室应对信息采编报工作细化工作规则,要求信息数量和质量并重,各部门自采自编自报信息应占院内信息量的70%,办公室信息员则占30%;各部门应开阔工作思路,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的同时,加强对类案和工作经验的归纳总结,多报送综合类信息,多撰写《情况反映》和《检察简报》;各部门采编报信息应自加标题,且标题必须要反映主题和中心思想;要改变各部门间信息报送失衡的现象,督促信息量少的科室要广泛捕捉信息,实现各科室之间报送信息数量和质量的均衡;提高各科室捕捉信息点的能力,办公室信息员也要多下科室,对各部门亮点、特色工作多加挖掘;同时提高报送时效性,要关注文件精神(如检察文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项重点工作,十维稳,12.4普法等等),对贯彻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目标与可操作的措施等)、两院学习交流等类型的信息要实时报送;坚决制止各部门为凑数拆分信息的现象发生;对各部门难以发红头的信息,可以让其加上图片,发送图片新闻。总之,各部门的信息采编报工作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数据质量(前期和后期报送的数据不能矛盾,如后期的数据反而小于前提的数据就明显数据缺乏必要的稳健性)提炼信息的价值。

二、准确把握信源,贴近信息工作要求

要写出信息,就要对发生的事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同样,加强检察信息的编写工作就要扩大专兼职信息员的知情权,使他们最先了解发生的事情。对于不涉及秘密、重大案件、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的会议,应考虑安排他们列席。专兼职信息员精心选题,细心采集,列表说明:

表2 信息采集点一览表

专兼职信息员要把“做到说到”作为对信息工作的目标要求,把“说到做到”作为对检察实践的检验标准,贴近检察信息工作要求,在信息反馈和检察实践的交互作用中,实现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检验和完善。具体要做到:1、专兼结合,上下交流。办公室专职信息员在信息工作中做到上下结合,要经常深入科室,到干警队伍当中去,多与科室长、内勤与其他干警沟通,广泛收集资料,倾听干警意见,丰富写作思路,在把握上情与下情的基础上,使信息工作真正做到来源于实践,作用于实践,为领导决策提供切合实际的参考依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兼职信息的积极性,要加压力的同时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如对部门信息的后期加工,正式发表时给予兼职信息员的第一作者署名等,年终的奖励分成等;2、扩大选题范围。学会从本单位召开的会议的文件中选题,因为会议文件一般都有三个部分:总结工作、找出问题、提出下步打算,那么总结工作部分显然可以作为经验性信息的素材,问题部分显然可以作为问题性信息的素材,部署部分可以作为工作新思路、新措施上报,落实得好又可成为经验性信息;从上级机关采用情况通报中、上级机关刊物内容中揣摩,引导以后的信息采集报工作;对统计资料和储存信息进行深加式,提炼综合性信息。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5

基层院应独立或在上级院的支持下向辖区编委争取科级编制,成立独立的案件管理办公室。理由如下:一是由基层院在检察事业中的基础地位决定的。截止2011年10月,全国共有基层检察院3205个,基层检察人员176600余人,分别占总数的88%和74%,基层院承担着全国70%以上的检察业务工作,是案件管理工作机制改革的基石,不能忽视;二是由上下级领导关系所决定的。地级以上检察机关对基层院是一种业务领导关系,在案件管理上也应贯彻领导原则,实现上下对口,统一领导;三是解决基层院干警职级职务待遇现实考虑。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基层院领导职数少,干警职级低。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后可以为基层院争取相应的科级职级职数,能有效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目前,大多数基层院的案件管理办公室都没有经过地方编委的审批,都属于非编制的内设机构,有的还下设在控申部门或由法律政策研究室来负责这项工作,受理工作部分由控申部门负责。这样的做法都无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案件管理,无法做到纵向的整体监督。笔者认为,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案件质量的监督机构,应当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应该是独立机构,与其他科室地位平行或略高高于业务科室,受检察长领导并对其负责。在人员上应保证7-8人的编制,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同时将各业务科室内勤收编转岗为专职案管员。在内设机构上参照上级院规格设立副科(股)编制的流程管理、质量管理、综合机构和统计分析(将案件部门从办公室转移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四大机构。其他制度设计包括要与法警大队联系专职法警负责送达工作。适用全国统一的案件管理系统软件,在一楼设立独立的办事大厅等。

二、实现案件集中管理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2003年-2011年,高检院陆续在全国53个基层院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工作,该机制是检察机关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按照《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指导性标准》,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质量管理等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以过程控制为主要方法,以预防和持续改进为管理宗旨,通过计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基本管理环节,进一步减少传统行政化管理中的人为因素,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业务、队伍、事务和检务保障进行标准化管理的科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立了规范化管理体系,培训了一批检察管理专家,积累了检察业务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新经验。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后,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面临着如何与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衔接的问题:规范化建设涉及检察业务、队伍、保障等各个方面的管理,而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是对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其外延小于高检院政治部基层建设处的规范化管理办公室,不可能全面接收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在此情况下,花费大量资源和精力并已见到初步成果的规范化试点工作应由何部门来管,是否继续下去,这是必须要回答的问题。笔者建议,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可以将规范化试点工作中的执法规范化部分全部接收下来,毕竟执法规范化建设是高检院始终强调的重点工作,而且规范化建设在此方面积累了不少成熟的经验。建议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基础,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主持修改《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标准》,借鉴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内审、外审和管理评审等管理技术,通过设置业务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为案件集中管理提供统一的平台,定期组织全国执法规范化体系文件的审核工作来实现对流程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

三、实现案件管理办公室对业务工作的综合考评

传统的检察机关绩效考评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控制,容易在实践中基层院为实现争先进位的功利目的而进行数字造假的乱象,难以实现考评促进业务工作持续改进的目的。而且多是由上级院各业务处室对下级院对口部门进行条线考评,存在部门利益冲淡全局主题,指标之间互不协调,数出多门,缺乏《案件管理系统》统计数据的科学证据支持等突出问题。在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后,建议由上级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下级院业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案件管理办公室可以改变条线考核的分散模式,实现对执法办案绩效的的统一考核。建议省、市两级院各业务部门不再单独对下级院对口业务部门制定各自的检察绩效考评指标,不再组织对口的案件评查,将职责归位于单纯的业务指导,而转由省、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办公室制定统一规范的检察绩效考评评价体系,把办理案件的数量与质量标准明确化,便于量化评定,同时通过《案件管理系统》中汇集的检察业务统计数据开展统计核查和监督,有针对性地统一对下级院执法办案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基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院业务人员进行执法办案绩效考评,将考评数据交由本院政治部,为业务人员评先晋级提供数据证据。

四、案件管理办公室应重视执法业绩档案工作

执法业绩档案是政法机关对所属执法干警的执法数量、质量和效率等业绩的真实记载,是执法干警从事执法活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的客观纪实,基本特点是一人一档,一案一录,全程记录,实时跟踪。基层院执法业绩档案工作要在建、管、用上下功夫。建议执法业绩档案工作由政治部转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以实现对执法规范化的实时监控。建议在省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特别要统一建档标准:1、应统一建立电子执法业绩档案软件标准。建立集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业绩管理监督系统,实现执法管理监督的全程化、精细化、实时化、公开化,使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活动从最初环节起就进入信息化管理,促进执法工作与队伍管理的有机融合;2、建立执法档案建档程序的统一标准。从建档须知、档案目录、收集资料等基本工作入手,统一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的基本标准、原则、方法和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促使档案逐步转向规范化、有序化的轨道;3、充实档案填录内容。特别要及时记录干警的执法情况、执法岗位变动情况以及执法变动中出现的问题等,真实反映干警的执法、学习、培训等各方面情况。案件管理办公室也可以考虑将执法业绩档案软件内容充实到改版的《案件管理系统》集成管理系统中来,但执法业绩档案的程序数据和过程控制等管理特色应予以充分保留,并对执法办案结果数据形成有效的补充。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6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质高效地做好“三办”工作

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该院克服人少事多的实际困难,坚持抓重点带一般,把办重点文、办重点会、办重点事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办好重点文,做到办文优质。充分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增强参谋意识、精品意识,力争既准确表达领导意图,又充分反映基层实际,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共起草撰写了检察工作报告、全区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全区派驻乡镇检察室经验交流会经验发言材料等重要综合文稿150多份,并牵头制作了3部专题宣传片,分别在2012年全区检察长会议等全区性检察工作会议上播放,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的肯定。坚持以检察信息为龙头,加大统筹策划、综合编发力度,全年共编发报送各类检察信息149篇(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厅、自治区检察党委办公厅采用各2篇,被自治区院采用75篇,被市委办采用8篇。积极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发表检察宣传文章189篇,较好地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和良好形象。

二是办好重点会,做到办会细致。精心筹备、认真细致做好会务工作,力求会前部署周密细致,会中服务无明显过失,会后工作注重落实。对党组学习会、检察长办公会、全市检察长会议等各类会议,从议题确定、材料准备、会议纪律和督查落实等重要环节都制定有详细的方案。全年共组织筹办大小会议80多次,特别是成功组织或协办了全区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两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以及2011年“检察文化周”、第八届“玉博会”接待工作等重大活动,均高标准完成任务,得到了领导和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同时,实行会议活动报批制度,大幅度精简会议,让领导腾出时间和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谋全局。

三是办好重点事,做到办事高效。重点围绕院党组决策的贯彻执行,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围绕日常事务管理,督重点、查大事,协调好机关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了机关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在今年元旦期间加班按时完成“廉政文化长廓”建设;注重发挥绩效办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的作用,针对统计报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编发《绩效工作简报》和组织开展绩效检查的方式,积极对全市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向基层院、市院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或建议45次,有效确保了该院在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市分院绩效考评中均取得全区第一名。

二、完善机制、严明职责,有效提升办公室规范化管理水平

突出制度管理,坚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条不紊,以精心的工作方法,实施精细的工作程序,取得精品的工作效果。

(一)定事定规,确保有章可循

该院借鉴了工业化大生产“流水线”理论,将办公室工作按照工作流程链条式推进。一是办会流程清晰化。从会议方案准备到会议精神落实全过程的每个环节,该院都编制流程图,每个环节都明确专人负责,分清责任。二是办文流程制度化。严格公文运转程序,明确办文的各个环节、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流水作业,确保公文运行规范有序、高效无误。三是办事流程规范化。对领导交办事项、值班、机要保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复印机使用等日常工作,都建立了规章制度,使每一项工作不脱节、无死角、无盲区。四是加大人大代表联络和检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建立固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廉政执法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增进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度。

(二)定人定责,强化岗位责任

一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等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创建双线责任制。对重要接待、大型会议或活动,建立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牵头负责人、办公室领导为指导负责人的双线责任制,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人做、有人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是实行错情追究制。对工作线上出现的差错和失误,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谁出了问题谁就承担相应的责任。[论文网]

(三)定奖定惩,强化督办效果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7

近年来,看守所事故频频发生,“躲猫猫”“喝水死”“感冒死”等事件无一不在极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的公众关注,对相关驻所检察室的问责声也随之而来,作为监所检察部门的干警,理应稍停追逐公平正义的脚步,梳理下工作难点,斟酌研究一些解决之道。

一、目前驻看守所检察室实际工作中的难点

(一)监督难

监所部门的职责就是履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驻看守所检察室而言,对各诉讼阶段对应羁押期限的监督预警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但无论是对于公安侦查或本院自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延长侦查期限,还是本院公诉部门对其延长审查期限、各级法院对其延长审限(包括一审,二审)的行为,驻检室干警基本只能根据与公安部门的联网进行数据核查,监督方式较为单一,被动。这一问题在工作中具化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一桩案件变更诉讼阶段时相关办案单位会到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但目前实际工作中这种换押手续的办理只是办案单位对看守所,是其二者之间单对单的关系,驻检室在案件换押环节如要体现其法律监督职能就要不断的去找看守所值班民警索要相关换押文书,工作起来被动、不方便;长此以往,如遇到一些重大疑难疑难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时,驻检室难免无法第一时间监督到位。

2、个别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未能严格遵守刑诉法中关于羁押期限的规定。

我国刑诉法以侦查阶段为坐标原点对犯罪嫌疑人处于各诉讼阶段的羁押时限作出一系列规定,刑诉法第69,124,126,127,134,138,168,178,196条均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办案中,个别干警有不分情况一律将羁押期限最大化的倾向,无形中侵犯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二审法院的审限监督权责不明。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长,一审后上诉的在押人员逐年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愈来愈多的审限监督问题。当一桩案件经由被告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时,这时审限的监督主体是否发生变化?如仍采用羁押地监督原则,那是否能直接由基层检察院驻检室直接对二审法院进行审限预警提示?如预警提示函要经由与二审法院同级检察院发送,那基层院应在审限到期几天前向上级检察院送函,上级检察院又应在几天内向二审法院转送该提示函?这都是基层院目前对二审审限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办案难

1、对涉及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在发现上较为困难,许多当事人惧怕打击报复,即使存在监管场所民警,侵犯人权之事,一般被监管人员也不愿意甚至不敢反映。

2、一些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或侵犯公民人身、民利的案件,受害人往往是所内在押人员,监所部门如参与案件办理理应可对案件侦办作出一定贡献,但法律法规上并没有赋予监所部门相应的侦查权限,监所干警“有劲使不上”,往往会耽误案件侦办。

(三)审查难

留所服刑人员的减刑及保外就医,以及之前各阶段在押人员根据有关法律需要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时,驻所检察室的审查或有缺位现象。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与被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的交流沟通,以及与派出院在具体事务的协调配合上,都存在一定问题。

二、驻看守所检察室实际工作中的难点成因

(一)制度上

1、相关法律法规对诉讼各流程涉及到的公检法部门的工作衔接之规定不足,缺乏硬性明确规定;极少数办案人员办案时还是“重实体,轻程序”,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羁押期限等程序性事项规定的意识有待加强。

2、相关法律法律对监所检察科及驻所检察室的定位模糊,对可、应办案件范围之授权有待突破。

3、未明确驻所检察室在审查各阶段在押人员“减假保”时的权责。

(二)认识上

个别被监管场所干警对驻所检察室工作有抵触甚至防范心理。

(三)人员上

个别驻检室干警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上应付、被动,往往存在这样的认识:监所检察科是很不起眼的科室,甚至可有有无,是“养老科室”;监所科乃至驻所检察室的工作更是不好干,干不出成绩,但一旦出问题就是大问题,甚至有随被监管场所一并被网络曝光的危险。抱着这种心态和成见工作,势必滋长“出工不出力”的应付心理,进而养成被动,消极的工作习惯。

(四)设备上

驻检室目前虽已完成与公安联网及监控设备的全面铺设,但在使用上较依赖公安部门的数据库及其监控设备,独立性不强。

三、驻看守所检察室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应对之道

(一)积极撰写司法建议稿,建议相关法律法规对监所检察部门及驻所检察室的定位与职权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在较高层级的法律——《刑事诉讼法》内作相关规定。笔者认为,相关法律应对以下事项应加以细化:

1、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案件及其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民利的案件,在必要情况下,可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内反渎职侵权部门办理,同时监所部门协办;或者规定由反渎职侵权部门与监所部门共同办理。

2、明确规定各阶段在押人员换押时看守所转达各种文书的义务,建议表达如下:“各办案单位在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的同时,看守所值班民警应将相关换押文书复印并交本所驻所检察室干警。”如此一来不仅可扭转驻检室被动监督的局面,也使驻检室可对一审、二审,各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达成有效及时的监督。

3、对二审案件的审限监督,建议应细化相关预警提示的期限规定,并完善二审法院的回复制度。由于二审法院和基层检察院存在法检层级差异,在实际工作中基层院驻所检察室如要对二审案件进行审限监督提示,往往要通过与二审法院级别对应的上级检察院转达相关文书。笔者认为,对于二审案件,在审限到期前几天基层院应向上级检察院上报预警提示函,上级院接到提示函后又应在几天内转送二审法院,这些日期都应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出来,这样监所部门才能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职能落到实处。同时法律还应规定,二审法院应在合理期限内对其级别上对应的检察院转交的提示函作出明确回复。

(二)驻检室干警在工作中应加强与所内的联席会议及与被监管场所干警的沟通教育。

网络舆情汹涌发展,各地看守所内一些事件频繁曝光,“喝水死”、“躲猫猫”等无不引发热议与质疑。我们应首先以此类事件为戒,在工作中加大对被监管场所、干警的执法、监管的监督力度,以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工作目的;其次应积极合理引导此舆情,通过日常联席会议,各种节日、重大会议前夕的办公会议等手段、时机,加强法制及文明执法宣传,加强与被监管场所干警的沟通教育。

(三)建议以高检院考评数据为切入点,辅以本市监所考评工作实施细则之规定,建立良性的内部考察考评机制,将监所检察“四个办法”中规定的工作内容落实到位、厘清量化,同时也要注意科室内各干警之间,与本院其他科室,与其他兄弟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

(四)在日常谈话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

与在押人员进行日常谈话,是高检院《监所检察“四个办法”》中规定的驻所检察室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不应讳言的是,实际工作中个别干警却没有赋予这项工作足够的重视,工作中存在每月集中找几个在押人员谈话;单对单谈话;谈话内容流于应付、一成不变;随机抽取在押人员进行谈话等问题。

笔者认为,与在押人员谈话不仅是工作任务与需要,更是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绝好时机。针对日常谈话工作,笔者建议如下:

1、首先要找好谈话时间。在工作中,应挑选新入所与即将出所的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新入所人员往往之前经历过相关办案机关的初次讯问,实际工作中大量的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行为大都出于此时;而当所内在押人员要出所时,我们更应把握其出所前渴望倾诉,敢于说真话、说实话的心理,主动找其谈话。

2、在与新入所人员谈话时,应努力创置一个良好的谈话环境。

如前所述,犯罪嫌疑人因被采取强制措施入所羁押时是可能发现违法办案情形的初次、重要时机。但在实际情况中,除被羁押人体表有明显伤痕的情况外,驻检室干警一般难以发现违法办案的线索。要注重场所的封闭性及谈话的技巧性。在选择、创置谈话环境时,我们的工作目的应是能让被谈话人信赖,敢于开口、敢于倾诉。

3、检察举报信箱的设置。

与新入所、要出所的在押人员谈话,只是针对羁押期内两个关键时间点的工作。单纯通过谈话发现职务犯罪线索这一手段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在出所谈话时,有些在押人员固然会开口揭发其或同监室人员在关押期间经受的不法遭遇,但从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及时性上来看已为时晚。如果基层驻检室和看守所努力协调沟通,能够在每个监室放置检察信箱,并保证定时定人开启,则是对日常谈话的合理有效补充。

(五)建议加大技术设备更新配套力度,其重点放在独立办案、监控的设施配备上。

1、建议各驻所检察室应定期检查所使用的与公安系统联网的在押人员录入管理软件,检点放在该软件能否确保人员数据及时同步更新,并能随时查询所有在押人员罪名、所处诉讼阶段、羁押时限等关键信息,并能查询历史人员等功能上,如发现问题应联系软件开发或供应方积极解决并及时向市院报告。

2、建议更新并统一各基层驻所检察室使用的视频监控软件,使之都能实现实时监控并保存一段时期的监控录像这一功能。这对预防在押人员又犯罪,并在其犯罪后留存证据具有重要作用,这也能使基层监所部门更好的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8

感谢上级院领导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这充分说明了上级院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我院工作的鼓舞和鞭策。根据楚州检发[200]38号文件和枪支弹药、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现将我院信息化建设、枪支弹药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核定编制61人,现有在职干警52人,平均年龄35.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50名,占总数的96.1%,有党员37名,占总数的71.2%,是一支党员多、学历高,富有朝气的年轻化、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近年来,我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基层院建设,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维护禄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省检察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五好”达标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纠防超期羁押”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接待室”。控告申诉检察科、驻省第二劳教所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分别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三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州检察院表彰为“全州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严打工作先进集体”,院党组连续两年被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等科室先后被州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批干警在各级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中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照高检、省州检察院关于“科技强检”战略的安排部署,我院自200年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使我院的信息技术装备从无到有,办公、办案装备不断得到改善,“科技强检”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省院的要求,我院于200年8月28日成立了检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杜程担任,两位副检察长王立忠、李林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检察技术科科长杨洪清、行政装备科科长张翔会、检察技术科系统管理员罗永森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技术科,罗永森负责具体工作。后由于人员变动,院党组决定由新进的检察技术科网络管理员杨亚丽接替原网络管理员罗永森的工作,负责我院的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于200年4月l8日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杜程担任,分管副检察长王德云、副检察长王立忠、李智远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检察技术科科长杨洪清、办公室主任张翔会、检察技术科网络管理员杨亚丽、办公室机要管理员彭正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技术科,由杨洪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资金投入情况。200年以来,我院信息化建设总共投入资金59.19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补助14万元,省级财政17万元,州级财政8万元,县级财政11.34万元,本院投入8.85万元。

3、现有装备情况。我院计算机局域网最初建于l999年,2000年3月底局域网正式开通试运行。整个局域网配置集线器4台,用1台计算机作为服务器,计算机21台,网络结构采用星型结构,办公楼分布的44个信息点,中心机房(主控室)设在五楼,小范围开展数据流转与信息资源共享。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加之省、州检察院对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原有计算机局域网已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我院按照省院建设百兆网及建成集语音、数据、视频多媒体信息传输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网的要求,于2001年12月重新对计算机局域网进行综合布线,采用美国3m公司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明敷方式,共92个计算机信息点、46个电话语音点、视频点8个。中心机房改建到办公楼三楼中部。2004年12月对新建的技侦综合楼进行了综合布线,共45个计算机信息点、26个电话语音点、11个视频点。

目前,中心机房设备有戴尔服务器1台、华为网络交换机1台、爱乐电话交换机1台、思科路由器1台、ups电源及电池1组、铁塔稳压电源1组和金长城世恒维护用计算机1台。网络终端设备有计算机37台,其中:厦华三宝计算机16台、ibm计算机1台、联想计算机6台、惠普计算机13台、戴尔计算机1台。有笔记本电脑1台,投影仪1部、激光打印机4台、爱普生针式打印机和彩色喷墨打印机各1台、惠普扫描仪2台、刻录机2台。

4、信息技术用房情况。我院现有信息技术用房2间,面积约37平方米,中心机房和机房操作室各一间,中心机房2001年铺设了加厚型全钢抗静电地板,设铝合金玻璃隔断,并建设接地地线和供电专线各一条,安装了防盗门。

(二)、网络管理工作

1、“五统一”执行情况。根据省院通知要求,2001年我院列入全省检察系统第二期信息网络工程建设的基层检察院之一,统一列入规划,并由省院统一了监理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设备、系统软件和部份应用软件统一纳入省政府采购并组织实施,在实际工作中统一了运用。

2、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根据信息网络实际运用的情况,我院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规定加以落实,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3、安全管理情况。我院38台计算机和l台服务器,没有一台与因特网或其他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联接。我院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对本院全体干警进行了保密宣传教育,成立了安全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管理中做出了相关规定;(1)凡属计算机用户,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相联接或与其他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联接。(2)任何科、室、局不得擅自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任何人在网上建立主页或信息,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3)绝密信息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4)禁止在其它网络上处理内容。(5)内部使用的相关业务软件由技术科统一管理,禁止在网络上安装。(6)信息需经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全院干警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4、网络日常维护情况。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系统管理员按照规定认真对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保证了中心机房服务器的正常运转、与上级院的计算机广域网保持畅通,各办公室的专网电话通信畅通。州院通知试线和召开会议时,按时开关机,保证了音频电话会议系统的畅通。

(三)、网络运用情况

1、oa办公自动化运用情况。根据楚州检发[200]32号文件要求,致力推广办公应用软件工作,我院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自安装后运行正常,日常工作将文件、信息、简报通过办公自动化软件上传和下发;接收的文件按规定及时进行传阅、贯彻和办理,初步实现了信息网络上的资源共享,基本满足了办公服务的需求,最终实现检察系统内部公文、信息无纸化处理、传送。

2、综合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我院于200年5月建立了本院的综合信息系统,在工作中不断对综合信息系统的内容更新,为我院干警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台。

3、电子邮件系统应用情况。电子邮件系统投入使用后,邮件发送、接收均属正常,通过电子邮件的应用,保证了上报材料、信息、稿件传送的实际需要。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9

南明区院地处省会城市中心城区,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繁重,刑事案件发案率持续上升、居高不下。每位检察官平均每1.5天办理1个案件,人员紧缺、案多人少的困局亟待解决。2014年该院投入260万元建成了全省首家,全国一流的多功能执法工作区。工作区集刑事不诉庭、复议庭;民事行政申诉庭;远程审讯、宣告室;证人、受害人询问室;控告申诉答询、宣告室;预防警示约谈室;刑事、民事、自侦听证室;

2 夯实科技基础,推进电子卷宗工作

该院自2012年开始探索电子卷宗的扫描及应用,投入60余万元购置了电脑、订卷机、高速扫描仪、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阅卷专用触摸屏一体机等设备,配备了两名专职人员进行扫描工作,并设置独立的电子卷宗制作室,安装了全方位24小时监控探头。先后制定了《电子卷宗制作暂行规定》、《电子卷宗制作室管理制度》、《电子卷宗制作室保密规定》等制度,结合电子卷宗工作完善了《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人接待暂行规定》等,对电子卷宗的制作、使用和保密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确保电子卷宗制作有章可循。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贵州省电子卷宗管理子系统正式上线后,该院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卷宗系统的应用。截至2015年6月25日,共计扫描电子卷宗2846件,安排律师阅卷422人(次)。实践证明,通过加强人员配备、设备保障、制度完善、技术保障,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检委会案件讨论、律师阅卷、出庭公诉、案件评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简明方便、高效实用”的特点,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与案件质量、保障律师阅卷权、提升司法协同水平。8月11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管理子系统试点部署会在该院召开,高检院、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等七省市及贵州省检察信息化专家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机构,在全面了解该院电子卷宗制作、使用流程及运用情况后,均给予较高评价。

3 技术保障到位,坚实执法办案后盾

2011―2014年,该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1件105人,其中要案为19件19人。在自侦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电子数据的取证能有效扩大证据的获取范围,让平面式的证据链向多层次立体证据链演变,增加取证的效率和隐蔽性,使电子数据在讯问中起到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提供侦查线索、固定案件证据的作用。技术部门除了按照新刑诉法规定确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还利用便携式设备,电脑恢复等技术进行电子取证,为固定证据、侦破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如该院立案某贪污案中,技术人员利用电脑恢复技术将嫌疑人电脑中QQ对话等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定罪主要证据。该案的成功突破,得益于侦查策略与电子取证的综合运用。查办某介绍贿赂案中,技术人员会同公安人员利用移动式手机定位车,将犯罪嫌疑人所处位置准确定位,并连夜赶至几百公里外的铜仁市一工地将嫌疑人抓获。通过建立集指挥与基础信息收集于一体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系统,在职务犯罪侦查案件中,运用技术手段收集、固定、鉴别证据的案件数量达到立案总数的70%以上。

4 运用科技手段,拓宽检务公开渠道

推行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是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的重要保障。为了便民利民,主动接受监督,该院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通过二楼大厅设置的触屏查询系统,可以清楚了解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楼层分布、控申指南、法律法规、交通指南等内容;全彩LED信息系统滚动播放正在办理的案件工作进程;控告申诉接待区设置双色LED信息系统相关控告申诉信息。该院还在开通电话、网络举报系统的基础上,投入资金近30万元,建成面积为30平方米的三级联网视频接访室,在全省基层检察院率先实现视频接访,为群众提供了一条更方便快捷的渠道。该院还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建设互联网门户网站,适时更新内容,全方位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打造南检形象,塑造贵州检察品牌。

5 加强科技装备,提升楼宇智能水平

2012年初,该院修建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竣工时,已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480余万元,建成比较完善的科技信息智能化系统,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设置电视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梯控系统、摄像警戒系统、入侵检测报警系统及金属探测门、X光行李安检机,通过数控中心、监控中心,构建立体安全保障系统。在自侦案件办案工作区设置监控、审讯指挥、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信号屏蔽系统,为办案提供科技后盾。办公大楼内还设置了标准化机房、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建成电子图书馆,将网络化教学运用于检察教育培训中。2012年该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该院又投入近100万元完成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2012―2014年,该院科技经费的预算和支出达617万元。

6 凭借科技手段,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2013年1月,该院驻新华片区社区矫正检察室作为全省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室挂牌成立,辖区内另外14个社区(乡)也陆续挂牌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通过与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室建立起社区矫正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围绕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监管、变更、解矫”四个环节,实现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程跟踪监督。该院在贵阳市第十八中学建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暨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多功能执法办案区中的未成年人润语工作室,以近端远程多媒体开展法制教育,实现了该院与法制教育基地的网络传输互联,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该院还开通了南检未检QQ、微信,畅通与未成年人沟通渠道。未检部门被共青团贵州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7 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技术人才建设

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再先进的科技装备也不过是摆设。只有利用科技人员的特长,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才能让先进的科技装备充分发挥最大效益。该院技术部门共有八名干警,其中鉴定人员四名,一名为省管专家、副主任法医师,一名文检鉴定人员,一名司法会计鉴定人员,一名法医,信息化人员四名,还配备了一名行政辅助人员。技术部门除了为全院工作提供全方位技术协助,还承担了本院及市院指派协助其他区县院完成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文检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等工作。该院注重检察干警科技知识的普及,确保技术培训常态化,使技术培训工作能跟上形势的发展,工作的需求。并以打造复合型人才为目标,让专业技术人员有更多学习培训的机会,而教育培训不仅仅局限于一般性的知识学习,更侧重于操作性、实用性。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10

(一)检委会的权利范围不明确

目前,基层检察机关的很多重大事项并不是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按程序上报检委会办事机构,报检察长决定后上报检委会讨论决定。如人事变动,基本上是由院党组研究决定;日常工作部署,大多是由党组会议或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很少或基本上没有报检委会决定的情况。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上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如院党组、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等机构的存在。而它们的职权范围也存在一定的交叉,又因为要遵照党的领导的原则,以致于多数重大事项都交由党组研究,忽略了检委会的议事职能。

(二)讨论案件成为主要工作

当前,多数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委会的主要职责就是讨论案件。即针对自侦案件是否立案、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决定或批准逮捕、是否提起公诉等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在检察机关内部包括院领导在内,对检委会的职能和职责了解不够,形成多数人认为检委会就是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的。而重大事项要交党组研究的误解。

(三)组成人员行政化现象严重

作为检察机关最高决策机构的检委会,其组成应当体现司法机关的特点。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数检委会的组成为检察长、副检察长、主要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另外,还规定专职检委会委员要相当于同级副职级别,这样,导致检委会的组成呈现出行政化现象。而进入检委会也成为个别人晋升行政级别的渠道。而且,检委会委员的任期还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工作在本院。基本上是“终身制”。

(四)检委会办公室职能无从发挥

由于检委会基本上以讨论案件为主业。而目前基层院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基本上又以审查逮捕的案件居多,由于审查逮捕的案件时限只有7天、公安机关上报案卷材料质量参差不齐,很多证据需要补正,扣除周末休息时间,检察机关审查材料的有效时间只有5天。所以在科务会形成处理意见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时,基本上都是案件到期前1天或当天,此时检委会办公室的职责只剩2个:通知开会和会议记录。检办提前对案件进行审查的职能根本没有机会发挥。

二、加强检委会建设的几点意见

(一)明确检委会的职责,严把检委会成员入口关,不断完善检委会的管理

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界定检委会的职责,要扩大检委会的议事范围,因为根据检委会在法律上的定位不仅仅局限于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还包括对与业务工作有关的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从而发现问题并对全院的整体业务工作做出研究和指导。因此,应当在每年的年初根据院内各业务部门在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实际确定相应的议事事项计划。并提交检委会进行讨论和通过。在配置检委会委员时,要摒弃行政色彩的影响,杜绝将进入检委会作为晋升行政级别的渠道。要根据自身实际,选配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精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规定。能够正确分析形势、判断重大疑难案件的专业人员,在讨论决定重大案件或重大问题时,能够独立阐述自己的观点的人进人检委会。保证检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正确性。

同时,要强化对检委会委员的管理,建立相关制度规范检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为。如建立定期述职、优胜劣汰制度,让每名检委会委员定期向全院干警述职。让全院干警根据实际情况对检委会委员进行评价。对确实不能严格履行职责、不符合标准的委员提请人大予以免职,选配合格的人才进人检委会。

(二)切实发挥检委会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不断规范检委会议事程序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11

档案室正处级纪律检查员

郑志佩(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档案科科长

孔宪霞(女,满族)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办公室档案室馆员

李秀文(女)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档案中心主任

王志强 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档案室科员

王丽萍(女)中共山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档案室主任

史润堂 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档案处处长

王海秀(女)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档案馆馆长

贺丽华(女)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工作部文档处处长

邓春友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档案科科长

樊艳娥(女,满族) 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员

于胜连(满族)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馆馆长

张桂芳(女)吉林省公安厅公安档案室主任

胡 博(女)吉林省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档案室主任科员

刘顺和 吉林省通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

王桂芝(女)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档案室副研究馆员

赵凯华(女)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综合档案室主任

童 萍(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

副主任科员

李慧萍(女)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市中心支行综合档案室

副研究馆员

齐 玲(女)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档案科科长

孙翠萍(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档案室副调研员

马厚生(女,回族)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档案室主任

庞银仙(女)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档案科副调研员

马皓洁(女)江苏省南京市地下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总

师室综合科档案室科长

丁建新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档案馆馆长

陈 迪 江苏省电力公司无锡供电公司档案中心

副主任

沈颖珍(女)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明忠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人民政府主

任科员

程东生 安徽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档案处处长

丁毅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档案馆馆长

徐礼祥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档案部主任

张碧星(女)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办公室档案科调研员

柯秀娥(女)福建省永安市教育局档案室主任

甘 璐(女)南昌大学档案馆科教档案科科长

锁晓霞(女,回族)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档案馆馆长

牟春平 山东省公安厅档案馆馆长

殷昭伟 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管理处

档案室助理馆员

耿鲁峰(女)山东省济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

宋田庆 河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文档处处长

王 莉(女,回族)河南省开封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室馆员

刘红冰 河南省洛阳市中心血站档案室主任

戚 媛(女,满族) 湖北省交通厅档案室主任科员

刘 骏 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档案馆馆长

段秋玲(女)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档案室副科长

徐小平(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科科长

唐丽华(女)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综合档案室

副研究馆员

程本初(女)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科科长

余炜茜(女)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档案室

主任科员

胡棣仪(女)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档案室

副主任科员

潘小萍(女)广东省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主任

朱彤兵(女)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综合档案室

副调研员

马卫军(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综合档案室主任

王显华(女)三亚大隆水库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

副部长

胡立琴(女)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档案室

主任科员

肖 燕(女)重庆市云阳县移民局办公室档案员

黄致荣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调研员

李淑琴(女)四川省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室

助理馆员

姚丽屏(女,纳西族)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

理部工程师

王金兰(女)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文书处调研员

万丽娟(女)贵州电网公司办公室档案室馆员

王琪峰(女)云南省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档案科科长

周琼凤(女)云南电网公司档案室副研究馆员

多守鸾(女,傣族) 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副主任科员

白玛德吉(女,藏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档案室调研员

崔世华(女)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档案室副调研员

李文艳(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馆馆长

裴月娥(女)甘肃省交通厅综合档案室调研员

吴 静(女)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档案科科长、

副调研员

郭淑梅(女)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档案室工程师

赵爱民(女)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档案室

副调研员

崔彦平(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档案科科长

何丽君(女)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心

支行档案室副主任科员

甘玉芬(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三师档案局局长

贾茂兰(女)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信息管理中心文书

档案处处长

段玲玲(女)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办公厅机要档案处处长

高小京(女)国家保密局办公室档案室调研员

赵迎新(女)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办公室档案科调研员

干高潮(女)国家局办公室秘书二处处长

程志明(女)审计署办公厅档案处处长

路敬梅(女)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文电处调研员张京颖(女)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机要文档处档案员

刘 娜(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档处主任科员

徐小力(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档案室副调研员

张海祥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档案处处长

张杰民 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档案处处长

付云茹(女)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文秘处档案室调研员

张连秋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档案处副调研员

陈晓明(女)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屠跃明中国科学院档案馆馆长

李永强水利部办公厅档案处处长

黄淼晶 卫生部办公厅文书档案处调研员

杨家锴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华曙群(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档案室副调研员

刘 晖(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档案室副调研员

何春红(女)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办公室副调研员

敖光锦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办公室档案室副调研员

富 红(女,满族)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档案科副科长

朱晓荣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办公室档案科科长

姜修萍(女)南京海关办公室综合档案室副调研员

林小华(女)暨南大学综合档案室主任科员

赵 芳(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档案科

副调研员

郭 林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办公室档案

科科长

朱 慧(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档案

管理团队主管

张智萍(女)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办公室综合

档案科主任科员

李经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办

公室档案管理中心主任

张 明(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办公室档案科科长

郁金兰(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公室

档案室馆员

王 伟(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公室

档案室馆员

魏铁桥(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办公室档案

室主任科员

柯英姿(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

公司办公室档案科业务主管

刘育青 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办公室主任科员

周坚鹰(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档案室馆员

桂 菁(女)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档案室科长

李新武(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科技信息中心馆员

蔡士云 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保密局参谋

宫露雯(女)中国人民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

宫 岩 中国人民空军档案馆副馆长

杨 东 中国人民第二炮兵司令部办公室保

密档案处工程师

张 红(女)中国人民国防大学训练部办公室机

要保密档案处馆员

董文君 中国人民司令部办公室保

密档案处档案助理员

杨柳青 中国人民司令部办公室

保密档案处处长

张 平(女)中国人民司令部办公室保

密档案处助理员

程可军(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档案馆馆员

陈云良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司令部

办公室秘书

刘世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司令部

办公室保密档案员

倪 玲(女)中国兵器工业档案馆馆长助理

王洪年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综合部文档处处长

李燕杰(女)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秘书处

档案室主任

张为月(女)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档案室档案主管

赵建华(女)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部档案室档案主管

周秀阁(女)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综合处

副处长

毛永芳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办公室档

案室高级文员

付 郁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秘书部档案

室档案员

沈 伟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办公室档案馆副研究馆员

杜 克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办公室档案馆馆长

安华云(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厅文档处

副研究馆员

马 健(女)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研

究馆员

李京萍(女)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院务部档案室

副研究馆员

郭鸿琳(女)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图书档案处

副研究馆员

王 红(女)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档案馆主任

吕 剑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第六一一研究

所档案馆馆长

杜素凤(女)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处处长

戴志军(满族)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

公司档案馆馆长

葛庆海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档案馆调研员

李南生 秦山核电公司信息文档部档案科科长

薜小进(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综合部副

研究馆员

吴 红(女)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

事档案管理员

金 静(女)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室科长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篇12

以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共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16各科室,另外还有3个驻镇检察室。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丰县检察院这个组织,推动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这些内设机构中: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四个科室。这些科室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用之不当增会给当事人造成重要的损失,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胁。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科室承担者自侦案件的查办,享有侦查权,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可能会侵犯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高危岗位。侦查监督科承担者对嫌疑人的批捕职能,稍有疏忽则有可能错捕、滥捕,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造成不良的影响。公诉科承担着审查职能,享有不权,若审查不当则会严重损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二、 如何合理配置检察权,加强监督制约

(一) 合并现有主要部门,合理划分综合部门

一是成立职务犯罪监查局。将现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申四个部门整合成统一的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机构。受理公民控告(举报) ,是反腐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是反腐执法的直接体现,预防则是通过反腐执法的适度延伸,铲除诱发犯罪的病灶,实现反腐败执法功能、效果的最大化。 “四位一体”的反腐败机构设置模式,正是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

二是成立公诉局。将现行侦查监督、公诉两个机构整合为一个具有追诉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机构,行使目前由公诉、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履行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不仅应当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诉权,而且也应当享有代表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诉权与行政公诉权。公诉局的机构设置,为民事、行政公诉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探索空间。反映了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样,更能从整体上凸显公诉职能的"客观性义务"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性质。

三是设置诉讼监督局。将现行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职权予以整合,除继续履行上述机构的职能外,应增加从公诉局分离出来的诉讼监督职能和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成对外(公安、法院)对内(检察执法)同时并举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具体职权是:负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事项;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对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国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民事抗诉程序中的当事人和解等方式实施民事行政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机关自身的办案活动和办案质量实行监督。

四是设置行政部门机构。根据现有的机构具体可整合为三个部,即人力资源部、业务调研部、行政事务部。(1)人力资源部是政治部门的改称,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业务调研部是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结合体,具体职责包括按照《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责范围工作并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调研;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察。(3)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是办公室和行政装备部门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规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要进一步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对内部监督。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三是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着力构建自身执法监督机制。为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内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从调动部门负责人积极性入手,不断规范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

三、 如何建立将检察人员晋升、奖惩与其公正司法的业绩考评相挂钩的制度

(一) 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在奖励制度方面:1实行积极奖励制度。对工作表现优良、取得单项或综合成绩的,注重予以奖励;在年度总结表彰、公务员评优,向上推荐先进立功等过程中,对表现优秀的青年干警予以倾斜;注重选拔和培养青年干警群体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效应。2推行中层助理制度。在各部门设置中层助理职位,对工作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干警大胆提拔任用;新提拔的中层助理设置考核期,期间进行定期考察;对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能力提高较快、综合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层助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予以提拔重用。3建立破格提拔制度。本着“不看资历,注重素能”的原则,针对在部门工作业务中表现突出,争先进位中贡献较大者,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干警,在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大胆破格提拔使用。4引入竞争机制。对检察干警的使用提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细化竞争机制,量化具体标准,形成敬业履职、全面提升和创新创优的良好导向。

在惩罚机制方面:对在检察工作中表现较差的干警,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讨,向院党组和纪检部门认真反省;第二次则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留岗查看;第三次则进行调离检察岗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检察干警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将调查结果向院党组汇报。出台《执法办案风险源点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