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习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01-17 09:13:54

法学学习计划

法学学习计划篇1

计划是大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学习计划的设计方法正是学习掌握计划制定技能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提高学习、生活的效率,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成就未来事业的根本保证。

学习计划的设计包括价值意义的认定、基本的设计方法和计划时间的安排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价值意义这属于意识形态上的问题,即:为什么要制定学习计划?有无学习计划对大学生的人生发展会有什么影响?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具有广泛意义的人生理想目标。无论古今中外,对于人生有一个共同的度量标准:时间!任何人的人生都是可以用分分秒秒的时间来计算的,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绝对公平的,而且具有不可回溯的特性。所以有人讲,人生最大的资本是时间,人生最短缺的资源也是时间。在智力正常的前提下,每个人的人生成就的大小,人生价值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时间观念,以及对于时间的支配能力。所以,古往今来许多仁人志士往往感叹人生苦短,终生勤勉有加,才成就了记载青史的人生伟业。正是由于时间对于人生如此重要的价值意义,所以人们对于时间的哲理性思考才从未有停止过。如:“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人生哲学的命题;“时间就是金钱”,这是经营哲学的命题;“时间决定着成败”,这是成功学和失败学的共同命题。有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则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涵盖于其中了。有无学习计划,能否严格地执行即定的学习计划,对于未来的人生发展显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可以认为,确立正确的时间观念,掌握计划时间的基本方法,科学的利用和支配宝贵的时间,是我们必修的第一课!有一门新兴学科就叫做“时间学”,这必须认真地学习研读才是。

二、学习计划的设计要点就是要解决好计划项与时间分配的问题。计划项是指我们需要时间耗费的学习、生活的内容确定与划分,,可以概括为课业学习、课外阅读、课外活动和生活杂务等四项内容。课业是支撑未来人生职业发展最基本的基础性知识、技能体系,由一系列的课程所组成。课业学习是国家对大学生硬性规定的学习任务,有专业课与公共课之分,必修课与选修课之别。尽管课程的性质不同,对大学生的学习要求也有所不同,但课业学习是有规律可循的,即各门课程的学习均包括预习、听课、复习、练习和考试五个环节,学习计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根据学习的进度,对每门课程的每个学习环节做出适合于自己的具体的时间分配,不得有遗漏。否则,就必然会出现一系列影响课业学习成效的问题,如偏科、学习效率低下、学习成绩不理想甚至不及格等等课外阅读是现代高等院校重要的教育手段与途径,是知识经济时代基本的学习形式之一,在我们的素质养成过程中与课业学习具有同等重要的积极作用,对于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而言,其意义更大。课外阅读的计划项范围包括:专业核心读物、专业相关读物、新兴学科读物、兴趣爱好读物及完善知识、技能结构的其他学科读物等。阅读有一个“量”的问题,即读多少为好?理论上讲是开卷有益、多多益善。但受时间的限制,所以不可能是无限量的。我觉得每学期至少要精读40本书,即平均每周要读两本书,寒暑假要按一个学期的阅读量安排阅读计划,其中不包括报刊杂志的阅读量。如此算来,四年本科相当于16个学期,可阅读640本书,加上教材和其他读物,相当于1000本左右的读书量。这就是大学学习期间必须完成的最基本的知识积累。 当代大学生课外活动的形式是丰富多彩的,如各种社团活动,班级、系、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还有自行安排的各种社会实践、兼职活动等,可以使我们学到许多从书本上和传统观念的课堂上学不到的丰富的知识技能,对于完善我们的知识结构和素质技能结构,积累职业生涯的宝贵经验,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教育界、学术界把课外活动称之为“第二课堂”,是很有见地的。所以,参加课外活动也应该列入学习的计划之中。如有有时间应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参加一两个影响较大或者自己非常感兴趣的社团组织,认真地参入其各项活动,努力争取对其决策产生某种影响,努力进入其决策层 ,这样就可以通过社团活动比较全面地锻炼自己的才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抱负。此外,从二年级开始,从事些社会兼职活动,如做家教,这样可以通过自己的实际职业性劳动体会劳动者的酸甜苦乐,领悟父母兄妹师长等劳动者的艰辛,培育劳动者的情感和敬业精神;还可以通过社会兼职增加一些收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课外活动可以为我们脱掉“学生装”成为“社会人”提供先期的磨练机会。进年来高等院校为大学生提供的此类相关服务越来越全面,但基本的生活技能是任何他人所不可替代的,是必须由个人学习掌握的。所以,学习必要的生活技能,处理好自己的生活事务,应在学习计划之中,认真对待,不可敷衍草率。否则,或影响个人的美好形象,或有害于个人的身体健康,都是父母师长乃至个人非常不愿意发生的结果。

三、计划时间的安排 第一、按计划项的重要程度分配时间的原则。重要的计划项多分配些时间,反之则相对少分配些时间。第二、计划可支配的时间,忽略不可支配的时间。第三、连续累计满30分钟的时间,最好把它纳入计划之中。第四、不要忽视零碎的短小时间,可将某些学习内容安排在这些零碎时间中解决,如背咏外语单词,思考问题等。我国古代先哲们在时间的利用上总结的“三上”即鞍上、枕上和厕上的著名经验,值得借鉴。第五、留有余地的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时间都计划的丝丝相扣,每天都应有适当的机动时间,每周留有一段机动的时间,以处理预想不到的某些事务,才能更有益于保证计划的实施,更多学习计划请查看。

法学学习计划篇2

二、内容安排

第一专题: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全面认识和理解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观点,从理论上搞清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搞好依法治校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推进我校的依法治教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二专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中要了解每一部法律的制定目的、范围、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第三专题: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实践。

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自觉服从大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做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学习方法

以个人自学为主,适当组织小组讨论。在学习中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法律法规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教育教学的实际相结合;增强法制观念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四、学习要求

法学学习计划篇3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法制学习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使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全面系统的、经常性的法制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学习培训内容

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审批规范以及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依法行政知识等。

三、学习培训安排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四次,各科(室)、所负责人集体学习年度不少于六次。

(二)加强公务员的学习。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重点是学习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岗位法律知识。公务员除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外,各科(室)所学习年度不少于十二次。集中学习以科(室)、所为单位,由科(室)、所自行组织、自行安排。

(三)加强职工和专职社工的学习。单位职工和专职社工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提高其法律素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加强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培训班两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辅导。

四、学习培训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工及专职社工。

五、学习培训方式及责任分解

采取行政主要领导主持,集中学习培训方式。

第一专题:基础法律知识(每季度1-2次)

学习要点:以“法律讲堂”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侧重点,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能力。

承办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律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全体人员。

第二专题:社会矛盾化解(7月)

学习要点:学习《人民调解法》,开展典型矛盾纠纷调解经验交流,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防止重大发生。

承办科室:调处中心办公室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

第三专题:法律援助服务(8月)

学习要点:学习《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承办科室:法律援助工作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公证处全体人员。

第四专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9月)

学习要点: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以人为本,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承办科室:社区矫正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全体人员、司法所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第五专题:法律服务监管(10月)

学习要点:学习《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上级机关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的规定,讨论研究法律服务监管问题,加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力度,打造群众满意、信任的法律服务品牌。

承办科室:律管科、基层科、公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全体人员。

第六专题:行业投诉督查管理(11月)

学习要点:学习法律服务投诉问题的处理,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力度,提升服务质量。

承办科室:公鉴科、基层科、律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公证处全体人员。

第七专题:“法律讲堂”(每季度1次)

“法律讲堂”由资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群众身边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先组织授课人在“机关讲堂”开展“试讲”,再好中选优,选送优秀课程到电视台录制、播放。

承办科室:政工科负责“法律讲堂”的协调工作;

法宣科:负责与电视台的对接工作;

律管科、基层科:负责讲课人选、内容的推荐、筛选和讲稿的审核;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全体人员。

法学学习计划篇4

1、开好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学习*司法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目的意义,表明县局抓好这项活动的态度和决心,使全体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自觉地投入到学习*司法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活动中去。

2、认真组织讨论。动员大会后,要认真组织讨论。通过讨论,使全体人员了解掌握学习*司法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明确开展学习*司法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二、精心组织

1、保证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同时,还要利用假日和晚上的时间,认真开展自学,确保学习时间和内容的落实。

2、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年初在福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给八一村农民朱光木、刘茂千的回信精神,《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公务员法》,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学习*司法所先进事迹的通知精神,县委和市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等。

3、活跃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上党课、电化教育和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培训。

4、严格学习纪律。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学习体会和发言提纲,积极参加学习心得交流,力求使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考勤、有记录、有读书笔记、有主题发言。严格学习纪律,学习期间一般不安排其它活动,因事请假外出的要主动补课,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和质量的落实。

三、明确具体要求

1、在学习内容上要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核心,要在入脑入心、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克服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

2、在学习方法上要紧密联系我县正在开展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平安明溪”和“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以及学习郑忠华、张仁和、林建权、李木盛等先进事迹相结合,与参加主题实践和为民办实事相结合。

法学学习计划篇5

(一)理论学习

一是学习党的十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要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思想实际,学习贯彻好党的十精神,着重把握好党中央作出关于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判断、新部署和新要求。深入学习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二是深入学习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学习在“两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领会和把握,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学习中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抓好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司法干部队伍。

四是学习把握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发展形势,清醒认识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从经济形势的正确判断中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结合工作实际,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实际工作成效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

五是局党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基层党组织条例》,学习贯彻中央、省、州“两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组织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学雷锋、学焦裕禄精神等主题活动,激励他们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二)业务学习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全体干警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水平,重点学习《宪法》、《公务员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条例》、《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支持、鼓励干部职工进行本科学习,积极参加司法考试。

二是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除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外,并加强对全县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学习。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帮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与法制化建设。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学习。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创建省级法治县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宣传法律法规。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对法律援助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度,努力为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学习形式与要求

(一)学习时间

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党员干部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学时(局党组学习与支部学习一并进行)。

(二)学习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学以致用相结合、向书本学习与向社会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学中干、干中学,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学习会、交流会、专题讲座、中心组(支部)集体学习会、观看影像资料与学习考察等形式进行。

(三)学习要求

法学学习计划篇6

中图分类号:G62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5)17-0092-01

就中小学学生的知识教育来说,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在教学观念和教学目标上有着质的不同,传统的教学重视学生“学会”知识,培养的是“再现型”人才;而现代教育不仅重视学生“学会”知识,而且更重视学生“会学”知识,培养的是“创造型”人才。学生会学表现在会制订学习计划、会预习、会分析问题、会解决问题等多个方面,其中首要的是会制订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是指学生为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对学习的科学安排。办任何事情,事先有个计划才能达到目的。并不是每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计划指导下的行为,一个人只有学会制订计划才能按计划办事。学生的学习也是这样,要想提高学习质量,就要指导学生制订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使学生的学习行为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使学习井然有序,从而大幅度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一、要使学生明白学习计划的种类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依据目的和完成时间来划分,学习计划主要分为这样几种类型:一是长期计划,它是指一个学期、一个学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学习计划,它给学习者定出了一个大的方向,确定了一个奋斗的目标;二是中期计划,它是实现长期计划的分计划,它的实现期限通常是一个季度,或者半个学期;三是短期计划,它是一种为实现中长期计划而制订的具体计划,一般指一个月、一周或更短时间的计划,这种计划要求明确、具体、周密;四是专题计划,它是为学习某种专门知识和技能或解决某种专门问题而制订的学习计划。要让学生明确这些计划的联系和区别,明确它们各有不同的作用,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只有长远计划而没有具体计划,那么长远计划就成了空中楼阁,成了无源之水,无论计划制订得多么宏伟都不会实现;如果只有具体计划而没有长远打算,学习就会失去目标和方向,就会失去动力,成为一种短视行为。要让学生对每一种计划的内容、目标、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不能混作一团,更不能忘掉。

二、要使学生掌握制订学习计划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学习计划制订以后,就成为学生学习的准则,它直接影响着学习的质量。如果制订的计划大而空,就会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如果制订的计划繁而杂,面面俱到,就会使学生在学习中抓不住主要矛盾,认不清方向。因此,要使学习计划科学、规范,就必须让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计划要有明确的目的。某一阶段或某一课题的学是要完成一定的任务、达到一定的目的的,在学生制订计划前,老师必须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提醒学生本阶段或本课题的训练重点和学习目的,使学生了如指掌。如果计划没有明确的目的,那么计划便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在实施中还会出现与课程标准相背离的情况,影响正常的教学。

第二,计划要从实际出发,符合学生的特点。我班有位同学,是个比较内向的学生,学习成绩突出。去年的春节开学后,我发现他的成绩急剧下降,上课时没有精神,注意力不集中,作业也没有从前认真了。什么原因呢?通过了解我才知道,他妈妈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参加课外学习班,也帮他制订了一个学习计划,每周六上午让他去参加美术班,下午去参加音乐班,周日上午去参加乒乓球班,下午完成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家长并且在计划中给他定下了什么时间达到什么目标。我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爱好等分析了这个计划,感觉到不适合这个学生,这样做的结果会与家长的愿望相反。与他妈妈沟通后,及时修改了这个课外学习计划,只保留了美术班这个项目,使学生如释重负,从重压下解放出来后,学习成绩不断提高。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时,既要考虑到学校总的教学计划、课内外活动的安排,又要从学生个人身心发展和学习基础、爱好等实际情况出发,使计划既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

第三,计划要从全局出发,合理分配时间。指导学生制订计划必须考虑全面,把学习、锻炼、娱乐、休息统一起来,使之关系协调、分配合理。如果是日计划,就要把一天的全部活动纳入其中,同时还要处理好常规学习时间和自由学习时间的关系,常规学习是指学校和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自由学习是指归学生自己支配的学习,重点应考虑自由学习时间的安排,利用这个时间可以补短和拓宽,使学生掌握更大的主动权。

第四,计划要有检查措施,确保计划的完成。检查是计划的重要部分,没有检查计划,往往会使计划成为一纸空文,落不到实处。检查不仅是检查学习结果,还应包括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检查计划制订得是否可行等,使计划统帅着实施和检查,使检查监督着实施和计划。只有这样,计划的作用才能得到发挥。

有人说,在学校听老师的,在家听父母的,用不着什么计划。诚然,没有计划学生也能学习,有些学生学习成绩也可能不差,但这种没有计划指导的学习是消极的、被动的学习。在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应该以更高的要求、更崭新的姿态来培养学生,让他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学习,向着既定的目标去奋斗。

法学学习计划篇7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大学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各部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学什么,精什么;补什么,专什么”为目标,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努力找出在“大学法”活动中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找准当前在执法思想、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上的薄弱环节,结合近期开展的“一问卷”活动的调查反馈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部门“大学法”活动学习计划。

法学学习计划篇8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制度精髓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人类历史上关于法治的基本精神,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5个方面。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务必做到,端正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巩固和深化“双执”专项整改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好职能。

一是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态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学习教育的深化,进一步深刻剖析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和纠正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宪法法律,不讲诚信、不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入学习,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服务问题上面,使执法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过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要进一步端正责任意识。要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确保把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要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行执法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要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深入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提升服务平安、和谐丰顺能力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干警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充分发挥好各项职能。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大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努力为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紧紧围绕市委、市直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努力为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建设创新型社会以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法律保障能力。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特色和优势,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方法和途径,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积极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是积极探索,大力提升法制宣传能力。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结合实际,突出抓好宪法的宣传,抓好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大力开展“一学三讲”和“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探索建设法治文化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法治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深入学习,进一步促进干警思想作风建设

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同志强调:“要始终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司法行政干警要认真领会精神,认识重大意义,不断深化学习,大力促进作风建设。

一是大力促进工作作风。要坚持党员标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要做到认真实践,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市委工作会议要求,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岗位能力,提升岗位文明,立足岗位多做贡献。

二是大力促进民主作风。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切实维护党员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党员先进性承诺制为契机,全力服务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三是大力促进纪律作风。要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确保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大力促进为民作风。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再提认识、再强措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工作中“吃、拿、卡、要”等恶劣现象,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风尚

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达到四个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通过深入学习,使人人深刻认识同志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熟练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增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性修养。

二是进一步提高自律行为。要坚持领导带头,人人参与,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把学习变为动力,把行动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逐步转化为自觉行为。

三是进一步提高道德修养。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要结合各种教育活动,加强道德修养,切实做到奉公守法、依法行政、忠于职守、严于律己、乐于奉献,用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全社会做出表率;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结合贯彻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和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规范服务、诚信为民”主题竞赛活动,切实做到坚持党的领导,树立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正确的服务观、执业观,发扬“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诚信执业,服务为民。

四是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要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系列践行活动,从小处入手,从8小时内外抓起,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五、深入学习《文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文选》汇集了同志具有代表性和独创性的重要著作,深入学习《文选》,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必须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认真学习实践,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深化认识。要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深刻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突出能力建设。要深刻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活的灵魂,进一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思想路线,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司法行政工作中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是坚持服务创新。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要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革创新,发挥服务优势,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法学学习计划篇9

学习目标一般可分为长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相应地,学习计划也应分为学期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及每天学习计划。学期计划于学期目标相对应,订出一个学期学习的重点及各自的计划要点;月计划要与单元目标相对应,订出一周的学习重点及每天的计划要点。

2、学习计划要与教师的教学计划相配合

在制定每天具体的学习计划时,要与老师的教学计划紧密配合。具体说就是要与每天课程表上计划要上的课相配合,与每门课老师讲授进度相一致。例如,早晚自习时间学习计划的安排,不但要于当天课堂上老师讲课的内容相配合,而且还要与前一天和第二天老师的教学内容挂钩,不要抛开教师的教学进度计划,另搞一套。

3、学习计划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法学学习计划篇10

当然对于这些已存在多年的传统节目,活动的各个细节已经清晰明了,在此我就不再赘言,今年需要着重考虑的是如何创造更有创意的工作方法与活动形式丰富学习部的内容。从总体的指导思想上来说可以大体总结为两点,一是紧紧围绕学习,一是扩大学习部的知名度。

法学学习计划篇11

二、学习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制定学习计划,统筹策划,精心组织,努力是该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有效。

2、结合实际,学以致用坚决杜绝应付现象,追求实实在在的效果。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边学习边反思,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3、针对工作需要,确定学习重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学习

四、学习内容安排及要求、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笔记摘抄、学习心得、集体学习时间:

1、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人写出心得体会。

法学学习计划篇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和依法治国方略,要求,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建设,拓展学习领域,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形成以良好作风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通过学习领会,切实用党的十精神武装头脑,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断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二)深入学习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实质

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努力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行风。

(三)深入学习司法行政业务知识

加强大政方针的学习领会,加强具体司法行政业务的学习掌握,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上新台阶。

(四)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

学习党的十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要论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

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采取原文学习、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坚持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固定学习日,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二)个人自学

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通过自学,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学懂弄通所学内容,并结合实际思考问题,全年自学不少于40个学时。

(三)中心发言

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研讨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每次集中学习安排讨论一个主题,围绕主题安排中心发言。

(四)调查研究

从工作实际出发,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分管的具体工作,紧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学习与调研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结合,及时撰写报告。

四、学习要求

(一)努力改进学风

要切实加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学习计划的落实。要坚持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努力形成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在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促进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创新学习方式

在抓好专题学习的同时,要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综合运用学习会、读书会、报告会、研讨交流、专题讲座、网络学习、观看录像、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有关规定,始终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全年完成2篇以上调研报告,其他干部职工完成八篇以上调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