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01-27 12:53:48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1

一、工作目标

1.为全旗所有城乡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一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旗疾控中心要定期对防保人员进行考核指导。

二、主要任务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农村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所在地的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旗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2)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4)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5)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要及时对每名受种儿童填写《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必须填写每个栏目。接种完成后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门诊每日疫苗接种与乡镇疫苗管理情况汇总表》。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三联单)》。

(6)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及时录入和上传疫苗、注射器使用和接种等数据。

未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按月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7)做好疫苗管理,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

(8)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

【2017年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参照上级20XX年考核目标责任书的分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以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动员全社会参与是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的主要措施,为认真做好我区20XX年免疫规划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对20XX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搜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

2.加大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20XX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乡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麻腮、白破、乙脑、流脑无细胞百白破等疫苗。

3.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即: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建证(卡)确保儿童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卡介苗、乙肝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0%以上;糖丸达、麻风腮、百白破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5%以上,各类疫苗达90%以上。

4.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运转。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温度,损坏了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的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的有效手段,我区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安排好未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

7.加大力度,按质按量认真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建设。

8.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开展了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2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第六条各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指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预防接种单位,并根据人口分布状况科学、合理划分责任区域。在流动儿童聚集场所应当设立预防接种单位,方便流动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第七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向社会宣传计划免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普及计划免疫的有关知识。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接种方案,认真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的组织、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宣传、教育,并对流动儿童进行登记汇总,告知监护人应当带领流动儿童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补证。

第十条本市实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单位应当为本责任区域的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

第十一条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应当自觉到所在区域的预防接种单位,为流动儿童办理建立预防接种证手续。

第十二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定期到本责任区域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收集流动儿童登记汇总资料,并及时通知监护人带领流动儿童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第十三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主动向流动儿童的监护人索取流动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对无预防接种证或无接种证明的,应当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接种疫苗。

第十四条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有接受计划免疫服务的同等权利,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流动儿童提供计划免疫服务。

第十五条有关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一)公安机关在为暂住人口办理暂住登记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通知其应当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暂住人口办理营业执照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通知其应当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三)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暂住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办理登记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通知其应当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四)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有未受种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流动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预防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五)新闻单位应当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有关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知识的宣传。

第十六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实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预防接种经费,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接种者收取费用。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3

我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开始于1978年,20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通过广大卫生人员的努力,先后于1988年以省为单位、1990年以县为单位、1995年以乡为单位相继实现儿童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率达到85%目标。

由于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过去严重危害儿童健康和生存的白喉、百日咳、麻疹等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经世界卫生组织确认我国已达到无脊髓灰质炎区的要求,2002年进一步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我国目前已经将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联合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部分省还将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纳入了免疫规划。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所有儿童都必须全程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所有疫苗。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4

计划免疫工作,旨在通过接种疫苗,预防相应的传染病,它是一种最有效、最方便、最经济的手段。儿童是计划免疫接种的主要对象和受益者,但决定权却在家长手中。在现实情况下,由于人们的经济条件、卫生风俗习惯、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数量的家长对计划免疫的重要性和免疫预防知识认识不足,因此,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近年来,我们在预防接种工作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有效地增强了家长的免疫预防知识水平,提高了儿童预防接种率,并降低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发生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总结论述如下:

1、在孕妇来我院住院分娩期间,由产科医护人员告知产妇及其家人新生儿疫苗接种知识,并为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将新生儿基本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发放预防接种证,告知其它疫苗接种的时间、机构和相关手续。计免人员及时对新生儿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健康宣教,发放《家长需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等宣传资料,宣教新生儿易得传染病的危害、预防知识,需要接种的疫苗和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注意事项,使家长认识儿童接种疫苗的作用和重要性,从而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在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助下,我院所辖社区常住儿童的建卡、建证率达到了100%。

2、新生儿满月后家长带孩子来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第一次预防接种,我们对家长热情接待,营造轻松愉悦的氛围,在进一步完善孩子预防接种相关信息的同时及时把健康教育融入到工作中。告知家长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预防接种受法律的保护,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的有效手段等内容。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预约时间,在孩子健康的情况下带孩子接种疫苗,接种前要给孩子洗澡更衣,以保证接种部位的清洁卫生,应让孩子吃饱,不宜在饥饿的状态下接种疫苗,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等。并主动告知我们的联系方式,邀请家长加入我们专门为家长建立的“预防接种QQ群”以便随时进行交流指导,提醒家长要妥善保管儿童预防接种证,今后将凭证接种。

3、每次接种前后我们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健康教育内容,对家长履行告知职责,也是一种有效的沟通途径。主要内容包括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体检、有无过敏史、此次接种的疫苗名称、预防的疾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禁忌证、接种后的注意事项、并让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通过开展预防接种前儿童健康状况询问和有关情况告知工作,让家长了解《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卡介苗、乙肝疫苗、百白破、乙脑、流脑、甲肝、麻风腮等一类疫苗纳入规划免疫之内,儿童应按免疫程序免费接种;而水痘、流感、肺炎等二类疫苗自愿、自费接种。让家长了解到疫苗都有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但绝大多数只是一般反应,这是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如果出现以上情况,也不必紧张,可让孩子多喝水、多休息,避免剧烈活动,1~2 天即可恢复。如发热体温在38.5℃以上,伴有全身不适,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建议家长带孩子就医并做好解释工作,可以打消家长的顾虑,并放心地让孩子接种疫苗。

4、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1)接种现场除了接种流程、免疫规划程序、接种注意事项、预防接种宣传画、接种后的留观提示等上墙公示资料外,给家长分发我们印制的各种健康处方:如介绍各种传染病、小儿常见疾病防治与护理知识的;介绍疫苗作用、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接种后的观察与护理知识的,让家长了解可能出现的症状及原因、禁忌症的范围、疫苗的偶合反应、预防接种正常反应有哪些表现、出现不良反应应如何处理等等。设立咨询电话随时处理家长提出的问题,并进行上门跟踪调查和电话回访,以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2)定期下社区发传单,上门宣传,争取居委会工作人员、幼儿园老师协助配合工作,使社区所有居民获得预防接种的信息和教育。做到宣传通俗易懂,阐述问题注意分寸,消除家长怕接种反应的心理。在居民中树立“预防接种有益一生”的价值观念,让家长主动参与疫苗的接种,提高接种率。(3)与教育部门合作,每学期开学实行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对未按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的儿童及时给予建卡、建证及补种工作,对无接种证的儿童要强制在1年内完成基础免疫。并形成与教育部门互相配合长期督导的制度,创造良好的预防接种工作环境。(4)利用我院开展的一周一次的“健康大讲堂”、重大节日、每年的“4.25”预防接种日等活动,广泛的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资料,解答疑难,调查研究,对群众进行培训。(5)加强对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和健康教育工作,我们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家长及监护人作为特别关注对象,进行着重宣教、反复宣教,使家长充分认识预防接种的重要意义,主动配合预防接种工作,使预防接种不留死角,消除免疫空白。

健康教育是一项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有评价的教育活动。健康教育通过传播保健知识和技术,影响了个体和群体的行为,消除了危险因素,预防了疾病,促进了健康。正是由于我院长期在预防接种工作中开展了健康教育,使家长懂得了预防接种知识,主动带小孩接种,从而提高了儿童接种率,保证了疫苗接种效果。使我院辖区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流动儿童接种率达90%。同时,健康教育在降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随着医学模式向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健康教育作为一种有效的干预手段已被卫生工作人员认识。现在,医院逐步成为社区健康教育的中心,医院接种门诊的预防接种工作也越来越离不开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在保障和加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飞飞.唐广心健康教育入社区提高儿童计划免疫质量探究[J].中国卫生产业,2012:1.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5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收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的持续高水平。在安全注射的基础上确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乙肝等五种疫苗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乙脑、流脑接种率达到90%以上。对加强免疫中的塘湾、麻腮风、百白破、甲肝和白破疫苗的接种,要保证接种率达90%以上。

2、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区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白破、乙脑、流脑,麻腮风、等疫苗。

3、规范计划免疫建证(簿)工作

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建证(卡),确保儿童的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完整。

4、完成我区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

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是为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20__年内的预防接种门诊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远转

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远转情况,每天上、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的温度,损坏的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性的有效手段。我院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的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安排好未接儿童的补正、补种工作。

7、启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到20__年底80%以上的完成儿童复方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行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儿童出生1个月内、在我科室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并上传至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全国统一。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建设。

8、开展免疫规划宣传工作

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完善相关资料的整理

要及时完成计划免疫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每次接种后要及时上报儿童计划免疫常规接种率报表,全年不得少于12次。接种完成后5日被上报接种数据。afp、麻疹,无迟报、漏报。计划免疫工作资料保存好,有利于年中、年末的查验。

10、加强接种人员素质开展培训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6

下面,我就全省免疫预防工作的形势以及即将在全省实施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对我省免疫规划工作的基本估计

(一)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确立了卫生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发展迅速,为保障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了巨大作用。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实行突击预防接种时期(*-*年)。主要是利用每年冬春季节,采用突击性预防接种的方式,开展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全省免疫预防工作进入了发展的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是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时期(*-*年)。全省从*年开始按全国统一的儿童免疫程序开展计划免疫工作。这一时期,相继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纳入全省儿童计划免疫程序。通过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计划免疫服务体系,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基本的疫苗冷藏冷运系统,基本满足了每年为目标人群提供6次以上的预防接种服务。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是全省计划免疫工作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全省不断加强计划免疫专业队伍建设,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中心,狠抓预防接种副反应防范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了预防接种质量,相继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规定的以省、县、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降至历史较低水平。

第三阶段是实施免疫规划时期(*年至今)。主要是在巩固计划免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努力控制与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通过创建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和乡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工作,全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免疫规划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全省城乡形成了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预防接种点上门查漏补种为辅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预防接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高,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呈现新的发展面貌。

(二)全省免疫规划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从*年算起,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历经三十多年,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体现在:

1、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接种服务体系,完善了疫苗冷链系统和疾病监测网络。

多年来,全省各地始终将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疫苗冷链系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体系、afp病例及麻疹等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系统及实验室网络系统。

目前,全省预防接种机构共约有7399个,其中乡镇接种门诊1649个、产科接种点541个、村级接种点5209个,全省预防接种人员约有13488人,预防接种机构的广泛覆盖、接种队伍的壮大,方便了广大群众,提高了接种的可及性,极大地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全省的冷链系统从*年的冷链匮乏、只能满足部分地区实施冬春季节的免疫接种状态,发展到*年全省4条冷链线,*年3月开始,全省各地实现冷链运转,每两月运转一次。目前,全省冷链系统不断更新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2、实施免疫接种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了一系列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各地按照《湖北省免疫接种工作管理规定》,依据“区域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全省免疫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人员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实行资格认证。为保证免疫规划得到科学、规范、有序的实施,各地还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规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为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提供了管理和技术保障。全省各地还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前告知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免疫规划管理模式。

全省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覆盖全省城乡的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工作体系,既重免疫覆盖,又注重服务质量,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目标人群的需要。

3、实现区域无脊髓灰质炎证实目标。

湖北曾经是脊髓灰质炎严重流行省份之一,*年始有疫情记载,历史上于*年出现了5次流行高峰,历史最高流行年份为1972年,报告发病2135例。为了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在保持口服脊灰糖丸常规免疫高接种率的基础上,一方面建立了由省、市、县三级网络组成的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系统;另一方面,坚持有计划地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20*年20年间,全省组织开展了38轮全省或局部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共计强化接种脊灰疫苗约9千万人次。全省自*年9月发现最后1例本土脊灰野病毒病例以来,连续14年无本土脊灰野病毒传播的证据,*年实现了区域无脊灰证实目标。

4、将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努力提高新生儿及时接种率。

20*年4月25日,根据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启动了新生儿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20*至20*年,在25个贫困地区实施“湖北省提高非住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项目”(gavi项目)。通过实施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和gavi项目工作,设立产科接种点并加强管理,全省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有了较大的提高。20*年8月gavi项目终期评估结果显示,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6.75%,全程接种率97%。

5、实施加速控制麻疹策略,努力预防和控制麻疹发病。

在常规免疫提供两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实施加速控制麻疹策略,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麻疹发病和流行。1998年建立了全省麻疹监测系统,通过麻疹监测信息网络快速报告接种率、发病率、疑似暴发疫情等监测数据,对所有麻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2002年建立了全省市级麻疹实验室网络,指导麻疹疫情控制工作。根据麻疹发病特点,*年修订和完善了全省麻疹疫苗免疫程序,在国家免疫程序的基础上,增加1.5岁儿童麻疹疫苗复种一剂,有计划地开展全省4-7岁儿童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取得了较好效果。

6、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

免疫预防是我国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60年代初期,全国通过接种牛痘疫苗消灭了天花,通过坚持和推广预防接种工作,其他疫苗可预防疾病都得到有效控制。全省麻疹发病最高年份为*年,发病693142例,病死4850例,发病率达2002.57/10万;百日咳发病最高年份均为1961年,发病为158229例,病死466例,发病率达1499.41/10万;白喉发病最高年份也为1960年,发病5910例,发病率18.3/10万。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多年未发生实验室证实白喉病例,百日咳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左右,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万左右。其它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如流脑、乙脑、新生儿破伤风、风疹、甲肝、腮腺炎发病率均显著下降。

7、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卫生部建立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统一安排,20*年初,作为国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地区,黄石、鄂州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同时,黄冈和荆门作为省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试点,也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年5月,全省启动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计划在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系统建设任务。截至20*年5月15日,全省1420个计划开通信息系统的接种机构已有1162个接种机构通过了国家终审,937个单位已经实现向国家平台上报接种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后,不仅可以为适龄儿童提供更为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而且可以为公众提供实时预防接种信息查询,增强了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1、财政保障政策在有些地方落实不够好。

从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地方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是目前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部分市、县疾病预防工作人员工资不能足额到位,乡、村免疫预防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调查数据,不少地方未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有的地方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市、县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包括乡、村级预防接种工作)的经费,主要来自二类疫苗创收。这种过分依靠创收开展免疫预防工作的弊端是,区域性的免疫规划工作落实不好、发展不平衡,免疫预防服务的公平性和免疫预防服务的质量受到影响,致使一些地区免疫规划工作出现滑坡现象。

2、免疫预防专业人员亟待补充,队伍需要稳定。

部分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预防专业人员数量本来就不足,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工作量将将成倍增加,对免疫预防工作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免疫规划队伍急需得到调整、充实。

3、人口的流动等因素使免疫规划管理工作难度增加。

人口的流动性为免疫规划管理增加了难度。目前全省局部地区麻疹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还时有发生,暴露出我省局部地区的疫苗接种、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接种管理存在问题;省内还存在脊灰野病毒输入和发生疫苗变异株病例的可能,afp监测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全省乙肝感染率仍然很高,相关疾病的负担依然很重;全省甲肝发病率虽然呈持续下降趋势,但每年都不乏甲肝疫情的暴发,尤其在农村中、小学;在部分农村和城市,流脑、乙脑、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尚需引起高度重视。

4、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对全省免疫预防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随着疫苗种类增加、针次增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频率增加,疫苗的管理和监测工作难度增大,现有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和服务方式,能否充分满足城乡群众享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服务的需求,都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对待。

二、关于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准备情况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是全省今年重点卫生工作之一,为保证我省顺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省围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一)在20*年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列入我省今年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对各地提出了总体要求;在20*年3月10-12日全省免疫预防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进一步对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进行具体部署;20*年7月4日上午,省卫生厅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的准备情况的汇报,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全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9月1日,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二)对20*年中央专项经费的分配、省级经费进行了测算与分解,省财政厅正在审批之中;协调5个厅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五部委关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文件。组织了对全省各地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使用和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需求以及冷链设备情况等方面基础资料的摸底调查,制定了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技术规程,制订了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培训技术方案和全省免疫预防县级骨干培训班教材等相关技术方案,6月15日至7月27日,完成了对全省425名免疫预防技术骨干和13513名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完成了全省现行常规疫苗疫苗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招标、采购,全省新增疫苗也即将按照重新核定的分配计划分发到位,根据各地冷链装备情况和更新需求,有步骤地对全省的冷链进行了更新、扩容。

(四)在潜江、鄂州开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

为了顺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省卫生厅在潜江、鄂州两地开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虽然试点工作时间不长,但两市在试点过程中解决的问题,总结的经验,已为全省各地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潜江市以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契机,对预防接种机构进行了重新规划,对免疫服务人员重新进行了核定,对接种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分,使预防接种服务能够满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鄂州市年初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纳入今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范畴,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将预防接种人员的工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的补助,有利于稳定全市预防接种队伍。两地的试点工作各具特色,慨括起来基本有3点: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落实免疫规划的财政保障,二是要建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的儿童免疫规划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三是要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制定严格、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项管理和技术规范落到实处。

三、深入扎实地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全省要学习和借鉴潜江和鄂州市的经验,针对免疫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证全省各地今年9月1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各级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国家免疫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在全省各地按期顺利实施。对于不能按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区,省卫生厅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在本地区按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作为今年疾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建立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各专业机构的免疫规划工作职能,量化任务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辖区范围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及时得到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

(二)履行职责,完善保障,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发〔20*〕82号)和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5部委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要求的通知》(鄂卫发〔20*〕45号)有关各级财政经费保障的规定,落实本地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相关政策和专项经费保障,把基层预防接种服务机构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补助经费和各级免疫规划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免疫规划经费的管理,及时将免疫预防项目经费下达到项目执行单位,按时支付基层预防接种的补助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同时,要建立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当地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和配合,建立有效的政府部门之间免疫规划的协调管理机制,促进国家免疫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三)科学规划,规范服务,提高质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免疫规划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预防接种服务机构,调整和完善预防接种服务,增加预防接种服务的频次,保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及时性和可及性。要合理调整和充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对预防接种服务机构(门诊、接种点)和预防接种人员资格的认证,巩固和提高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建设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成果,按期完成儿童预防接种报告信息管理和疫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接种、有效接种意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7

下面,我就全省免疫预防工作的形势以及即将在全省实施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对我省免疫规划工作的基本估计

(一)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确立了卫生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发展迅速,为保障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了巨大作用。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实行突击预防接种时期(1950-1977年)。主要是利用每年冬春季节,采用突击性预防接种的方式,开展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全省免疫预防工作进入了发展的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是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时期(1978-1999年)。全省从1978年开始按全国统一的儿童免疫程序开展计划免疫工作。这一时期,相继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纳入全省儿童计划免疫程序。通过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计划免疫服务体系,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基本的疫苗冷藏冷运系统,基本满足了每年为目标人群提供6次以上的预防接种服务。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是全省计划免疫工作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全省不断加强计划免疫专业队伍建设,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中心,狠抓预防接种副反应防范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了预防接种质量,相继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规定的以省、县、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降至历史较低水平。

第三阶段是实施免疫规划时期(2000年至今)。主要是在巩固计划免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努力控制与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通过创建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和乡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工作,全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免疫规划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全省城乡形成了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预防接种点上门查漏补种为辅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预防接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高,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呈现新的发展面貌。

(二)全省免疫规划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从1978年算起,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历经三十多年,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体现在:

1、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接种服务体系,完善了疫苗冷链系统和疾病监测网络。

多年来,全省各地始终将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疫苗冷链系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体系、afp病例及麻疹等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系统及实验室网络系统。

目前,全省预防接种机构共约有7399个,其中乡镇接种门诊1649个、产科接种点541个、村级接种点5209个,全省预防接种人员约有13488人,预防接种机构的广泛覆盖、接种队伍的壮大,方便了广大群众,提高了接种的可及性,极大地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全省的冷链系统从1978年的冷链匮乏、只能满足部分地区实施冬春季节的免疫接种状态,发展到1983年全省4条冷链线,1987年3月开始,全省各地实现冷链运转,每两月运转一次。目前,全省冷链系统不断更新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2、实施免疫接种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了一系列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各地按照《湖北省免疫接种工作管理规定》,依据“区域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全省免疫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人员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实行资格认证。为保证免疫规划得到科学、规范、有序的实施,各地还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规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为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提供了管理和技术保障。全省各地还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前告知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免疫规划管理模式。

全省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覆盖全省城乡的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工作体系,既重免疫覆盖,又注重服务质量,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目标人群的需要。

3、实现区域无脊髓灰质炎证实目标。

湖北曾经是脊髓灰质炎严重流行省份之一,1954年始有疫情记载,历史上于1957年、1963-1965年、1971-1973年、1982-1983年、1990年出现了5次流行高峰,历史最高流行年份为1972年,报告发病2135例。为了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在保持口服脊灰糖丸常规免疫高接种率的基础上,一方面建立了由省、市、县三级网络组成的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系统;另一方面,坚持有计划地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1989-2008年20年间,全省组织开展了38轮全省或局部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共计强化接种脊灰疫苗约9千万人次。全省自1994年9月发现最后1例本土脊灰野病毒病例以来,连续14年无本土脊灰野病毒传播的证据,2000年实现了区域无脊灰证实目标。

4、将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努力提高新生儿及时接种率。

2003年4月25日,根据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启动了新生儿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2005至2007年,在25个贫困地区实施“湖北省提高非住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项目”(gavi项目)。通过实施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和gavi项目工作,设立产科接种点并加强管理,全省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有了较大的提高。2007年8月gavi项目终期评估结果显示,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6.75%,全程接种率97%。

5、实施加速控制麻疹策略,努力预防和控制麻疹发病。

在常规免疫提供两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实施加速控制麻疹策略,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麻疹发病和流行。1998年建立了全省麻疹监测系统,通过麻疹监测信息网络快速报告接种率、发病率、疑似暴发疫情等监测数据,对所有麻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2002年建立了全省市级麻疹实验室网络,指导麻疹疫情控制工作。根据麻疹发病特点,2000年修订和完善了全省麻疹疫苗免疫程序,在国家免疫程序的基础上,增加1.5岁儿童麻疹疫苗复种一剂,有计划地开展全省4-7岁儿童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取得了较好效果。

6、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

免疫预防是我国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60年代初期,全国通过接种牛痘疫苗消灭了天花,通过坚持和推广预防接种工作,其他疫苗可预防疾病都得到有效控制。全省麻疹发病最高年份为1965年,发病693142例,病死4850例,发病率达2002.57/10万;百日咳发病最高年份均为1961年,发病为158229例,病死466例,发病率达1499.41/10万;白喉发病最高年份也为1960年,发病5910例,发病率18.3/10万。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多年未发生实验室证实白喉病例,百日咳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左右,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万左右。其它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如流脑、乙脑、新生儿破伤风、风疹、甲肝、腮腺炎发病率均显著下降。

7、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卫生部建立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统一安排,2006年初,作为国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地区,黄石、鄂州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同时,黄冈和荆门作为省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试点,也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07年5月,全省启动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计划在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系统建设任务。截至2008年5月15日,全省1420个计划开通信息系统的接种机构已有1162个接种机构通过了国家终审,937个单位已经实现向国家平台上报接种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后,不仅可以为适龄儿童提供更为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而且可以为公众提供实时预防接种信息查询,增强了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1、财政保障政策在有些地方落实不够好。

从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地方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是目前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部分市、县疾病预防工作人员工资不能足额到位,乡、村免疫预防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调查数据,不少地方未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有的地方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市、县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包括乡、村级预防接种工作)的经费,主要来自二类疫苗创收。这种过分依靠创收开展免疫预防工作的弊端是,区域性的免疫规划工作落实不好、发展不平衡,免疫预防服务的公平性和免疫预防服务的质量受到影响,致使一些地区免疫规划工作出现滑坡现象。

2、免疫预防专业人员亟待补充,队伍需要稳定。

部分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预防专业人员数量本来就不足,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工作量将将成倍增加,对免疫预防工作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免疫规划队伍急需得到调整、充实。

3、人口的流动等因素使免疫规划管理工作难度增加。

人口的流动性为免疫规划管理增加了难度。目前全省局部地区麻疹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还时有发生,暴露出我省局部地区的疫苗接种、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接种管理存在问题;省内还存在脊灰野病毒输入和发生疫苗变异株病例的可能,afp监测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全省乙肝感染率仍然很高,相关疾病的负担依然很重;全省甲肝发病率虽然呈持续下降趋势,但每年都不乏甲肝疫情的暴发,尤其在农村中、小学;在部分农村和城市,流脑、乙脑、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尚需引起高度重视。

4、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对全省免疫预防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随着疫苗种类增加、针次增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频率增加,疫苗的管理和监测工作难度增大,现有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和服务方式,能否充分满足城乡群众享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服务的需求,都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对待。

二、关于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准备情况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是全省今年重点卫生工作之一,为保证我省顺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省围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一)在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列入我省今年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对各地提出了总体要求;在2008年3月10-12日全省免疫预防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进一步对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进行具体部署;2008年7月4日上午,省卫生厅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的准备情况的汇报,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全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9月1日,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二)对2007年中央专项经费的分配、省级经费进行了测算与分解,省财政厅正在审批之中;协调5个厅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五部委关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文件。组织了对全省各地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使用和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需求以及冷链设备情况等方面基础资料的摸底调查,制定了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技术规程,制订了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培训技术方案和全省免疫预防县级骨干培训班教材等相关技术方案,6月15日至7月27日,完成了对全省425名免疫预防技术骨干和13513名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完成了全省现行常规疫苗疫苗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招标、采购,全省新增疫苗也即将按照重新核定的分配计划分发到位,根据各地冷链装备情况和更新需求,有步骤地对全省的冷链进行了更新、扩容。

(四)在潜江、鄂州开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

为了顺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省卫生厅在潜江、鄂州两地开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虽然试点工作时间不长,但两市在试点过程中解决的问题,总结的经验,已为全省各地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潜江市以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契机,对预防接种机构进行了重新规划,对免疫服务人员重新进行了核定,对接种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分,使预防接种服务能够满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鄂州市年初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纳入今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范畴,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将预防接种人员的工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的补助,有利于稳定全市预防接种队伍。两地的试点工作各具特色,慨括起来基本有3点: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落实免疫规划的财政保障,二是要建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的儿童免疫规划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三是要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制定严格、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项管理和技术规范落到实处。

三、深入扎实地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全省要学习和借鉴潜江和鄂州市的经验,针对免疫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证全省各地今年9月1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各级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国家免疫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在全省各地按期顺利实施。对于不能按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区,省卫生厅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在本地区按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作为今年疾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建立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各专业机构的免疫规划工作职能,量化任务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辖区范围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及时得到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

(二)履行职责,完善保障,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发〔2007〕82号)和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5部委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要求的通知》(鄂卫发〔2008〕45号)有关各级财政经费保障的规定,落实本地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相关政策和专项经费保障,把基层预防接种服务机构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补助经费和各级免疫规划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免疫规划经费的管理,及时将免疫预防项目经费下达到项目执行单位,按时支付基层预防接种的补助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同时,要建立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当地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和配合,建立有效的政府部门之间免疫规划的协调管理机制,促进国家免疫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三)科学规划,规范服务,提高质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免疫规划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预防接种服务机构,调整和完善预防接种服务,增加预防接种服务的频次,保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及时性和可及性。要合理调整和充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对预防接种服务机构(门诊、接种点)和预防接种人员资格的认证,巩固和提高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建设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成果,按期完成儿童预防接种报告信息管理和疫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接种、有效接种意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8

一、疫苗接种单位具备的基本要求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疫苗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接种人员具备资格的前提下,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区卫生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疫苗接种机构执业许可证”,接种人员经过培训取得“接种人员上岗证”的,方可从事疫苗接种活动。凡任何单位在未取得“疫苗接种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前,一律不得进行疫苗接种活动。

二、申报范围

省市属医院、厂矿医院、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辖区各大中专院校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2、具有经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职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注明预防接种点的面积、内部设置及本单位责任区域等,并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接种人员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申请和有关证件后,申请填写《区疫苗接种机构登记表》。

3、区卫生局审阅相关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审批发证。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9

[中图分类号] R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4(a)-011-01

儿童计划免疫是预防和控制并最终消灭传染病最经济、最简便、最有效的手段[1]。近年来,我国农村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情况存在严重滑坡现象,成为影响免疫规划工作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2]。本文从免疫预防的“提供方”、“接受方”两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儿童计划免疫的影响因素进行综述。

1 计划免疫“提供方”的影响因素

1.1 对计划免疫重视不够,缺乏监督管理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防疫事业经费的划拨呈逐年下降趋势,防疫工作经费短缺情况日益严重,使预防接种工作难以持续有效地开展。许多乡镇卫生院“重治轻防”,缺乏卫生技术人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计划免疫等工作漠不关心。

1.2 经费、环境、工作人员条件有限

地方政府不重视计划免疫,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使计划免疫工作无保障。由于受一些不安全预防事件的影响,部分地区教育部门对预防接种工作不予配合。另外,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本属社会公益性工作,但仍按广告价收费,使本就经费不足的计划免疫工作只好望洋兴叹。农村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年龄老化,文化素质低,流动性大,组织管理松散,部分地区基层计划免疫人员外流严重[3]。村卫生室卫生条件差,医疗设备差,村医生业务素质低,疫苗接种不良反应较多;接种记录不准确,甚至有“纸上接种”情况;有免疫空白的现象[4]。

1.3 生物制品供应管理混乱

疫苗浪费大,预防接种效果难以保证。目前部分地区用于计划免疫生物制品管理混乱,营销失调,有章不循,监督执法力度得不到加强,生物制品越级向下推销的价格较低,疫苗价格差异导致非法定渠道购苗,经济利益驱使造成私自接种,这样一来,疫苗存放不符合冷链运转的要求,常温下保存疫苗、接种疫苗、超期(>3 d)接种疫苗现象时有发生,其质量难以保证,有效接种率降低[5]。

1.4 健康教育工作滞后

缺乏计划免疫的宣传和群众知识普及活动。工作人员普遍忽视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群众难以了解计划免疫相关知识,防疫保护意识浅薄,对儿童接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出现个别家长拒绝给儿童预防接种的现象。

2 计划免疫“接受方”的影响因素

2.1 家长计划免疫知识的认知情况

调查显示,儿童看护人文化程度、不同经济收入地区、不同儿童出生地点等都是影响计划免疫知识的掌握和儿童预防接种的因素。思想观念落后,对免疫接种缺乏主动性,导致部分家长因儿童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而不愿意带孩子去接种的现象。

2.2 家庭经济收入及家长文化程度情况

国内外报道表明,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影响儿童计划免疫的因素主要是经济和文化素质的问题。在偏远农村地区大多数居民经济收入少,文化程度低;儿童看护人文化程度、不同经济收入地区、儿童出生地点等都是影响计划免疫知识的掌握和儿童接种的因素;而母亲的文化程度是影响儿童计划免疫的重要因素[6]。

2.3 农村超生现象也是影响儿童计划免疫的因素

由于农村受经济和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制约,部分群众为躲避计划生育异地超生;超生儿童为了躲避罚款,拒绝建卡、建证及预防接种;部分地区有时为保计划生育达标,行政干预不让上报计划外生育儿童,同样给计划免疫工作增加了难度[7]。

2.4 宣传预防接种力度

由于对农村计划免疫知识的普及与宣传不够,家长不知道要为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可导致人群免疫覆盖率下降。我国计划免疫第3个85%目标审评时发现在未接种原因中,主要是不知道要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8]。

综上所述,知识匮乏、观念和意识差、经济收入低等是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预防接种的家长或监护人方面的因素。要改善我国目前农村儿童计划免疫现状,应加大偏远农村地区的人群大规模计划免疫宣传力度,加强农村计划免疫的宣传资料开发和健康教育模式的探讨[9]。

[参考文献]

[1]茅亚达,尹桂成,羌校君.通州市计划免疫保偿制运行分析及管理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1999,15(1):45.

[2]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手册[S].2006:9.

[3]陈映莲,郑爱英.计划免疫工作中潜在性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J].护理研究,2004,18(4):651-652.

[4]陈孔范.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开展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的体会[J].中华医学研究杂志,2005,5(6):582.

[5]迮文远.计划免疫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7:489-490.

[6]王旭雯.无锡市2004年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和监测系统的评价[J].职业与健康,2006,22(23):2112-2114.

[7]王稳,韩一楠,林茜,等.2005年大连市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与监测评价[J].预防医学论坛,2008,14(1):49-53.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10

2、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区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白破、乙脑、流脑,麻腮风、等疫苗。

3、规范计划免疫建证(簿)工作

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建证(卡),确保儿童的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完整。

4、完成我区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

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是为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XX年内的预防接种门诊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远转

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远转情况,每天上、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的温度,损坏的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性的有效手段。我院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的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安排好未接儿童的补正、补种工作。

7、启动儿童预防接种建设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到XX年底80%以上的完成儿童复方接种建设,实行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儿童出生1个月内、在我科室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并上传至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全国统一。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建设。

8、开展免疫规划宣传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11

自1983年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以来,由于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红岩镇于1986年成立了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承担计划免疫工作,形成了以乡防保组为纽带,县疾控为中心,村卫生所为网底的三级防疫保健网,从而保障了计划免疫的冷链运转、管理考核、定时定点预防接种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2~2006年红岩镇卫生院每月基础免疫接种情况汇总统计,2002~2006年弥渡县疾控中心每年度对红岩镇计划免疫接种率调查考核结果。

调查方法:查看红岩镇卫生院2002~2006年计划免疫工作资料。2002~2006年,每年度县疾控中心对红岩镇计划免疫接种率调查考核时,按照WHO推荐的“按容量比例概率抽样”调查方法,在红岩镇所辖12个行政村中抽查4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调查7名适龄儿童,共调查28人,了解计划免疫状况及未接种或未及时接种疫苗的原因,询问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及态度。

调查对象:在被抽到的行政村中,随机调查7名12个月龄内的儿童。

调查内容:计划免疫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实施情况,儿童未接种或未及时接种疫苗的原因,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及态度。

结 果

红岩镇2002~2006年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的接种率变化比较平稳,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5年的平均接种率分别为98.53%、97.52%、97.31%、97.17%、96.70%,其中除卡介苗外的其他四苗接种率在2005~2006年有下降趋势。抽样调查中,12个月龄内儿童的合格接种率2002年为97.47%、2003年为99.31%、2004年为97.28 %、2005年为98.65 %、2006年为97.89%,有下降的趋势。

讨 论

实施计划免疫是控制、消除乃至消灭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常规免疫又是计划免疫工作的基础。对红岩镇进行计划免疫现状调查和分析,有利于指导乡村医师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有利于提高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接种质量,有利于建立儿童有效的免疫保障,预防发生相关疫病暴发流行的潜在危险,防止疾病的发生。

从统计的结果可以看出,红岩镇2002~2006年计划免疫工作较好,五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达到国家计划免疫目标要求,但也存在下滑的趋势,原因有以下几点。

近几年以来,部分领导和卫生人员的思想麻痹,认为计划免疫工作不再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首要任务,可以歇一歇,松一松,对计划免疫工作重视程度有所放松,监督和检查力度不够。

乡村计划免疫工作人员不稳定,人员缺乏,文化素质层次不齐,参加专业培训的机会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规范操作。

乡村医生报酬低,强度大,工作繁重,同时,由于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给防疫工作带来了一定冲击,部分乡村医生产生抵触情绪,得过且过,应付了事,预防接种工作质量下降。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篇12

【中图分类号】R18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5-0039-01

随着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当前免疫规划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国家经济体制转轨的新形势下,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颁布、贯彻、实施后,制约基层免疫规划工作实施的诸多因素也凸显出来,基层预防接种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因此做好基层免疫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1]。

1 基层免疫工作发展的影响因素

1.1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免疫规划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我国很多市县对免疫规划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县、市对一类疫苗补贴经费不到位,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造成不少乡镇仍以有偿收费服务为主,造成群众误会,影响接种积极性,影响计免工作均衡发展[2]。

1.2 基层从事卫生防保人员学历、专业技术结构偏低,基层防保队伍人员不稳定,岗位职责不分明,是影响当前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因素。国家在政策上对公共卫生事业都有了明显的倾斜,一些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疫情的网络直报、主动监测等工作,这就要求必须有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而当前基层卫生防保队伍学历结构普遍偏低,难以应对当前公共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1.3 计免疫苗、防病知识宣传投入力度不足,影响免疫规划的实施。家长获取计划免疫知识的渠道过于单一,在免疫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有许多家长由于流动性大,获得相关信息的途径少,导致未能及时让孩子接种相关疫苗。此外,由于年轻一代父母对疫苗接种、预防针、传染病有不少误区,加上一些价格较高的二类疫苗有偿接种的开展,造成负面影响,脱种、迟免疫常有发生。

1.4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免疫规划工作的难点。由于流动人口来源广泛,流动性强,流动人口的免疫预防工作显得困难重重,免疫空白在各地至今均无法杜绝。

1.5 基层免疫规划工作面临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基层免疫规划工作走向法制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了资金与技术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基层免疫规划工作步入了信息化时代;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拓展了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市场[3]。

2 加强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对策

2.1 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免疫规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制订本地区免疫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财政、发展改革、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

2.2 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搞好计划免疫,提高疫苗接种合格率和及时率,要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民文化素质,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参与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免疫规划的氛围。应加强对农民、工人以及文化程度较低的重点人群的宣教工作,以提高各层次群众积极参与计划免疫的主动性。

2.3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免疫规划的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相关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和基层接种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基层接种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出基层卫生防保人员工作职责,对从事卫生防保工作的人员一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乡镇卫生院不得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并不得安排与卫生防疫无关的其他任何工作。

2.4 完善免疫服务形式,加强流动儿童免疫管理,提高免疫服务质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次数,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管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和新的免疫程序开展预防接种。强化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努力提高接种率。积极争取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漏种者及时补种,努力消除免疫空白人群。积极探索对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的有效管理推广办法,针对各区域实情,采取措施,克服实际困难。

2.5 加强冷链建设,保障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

2.6 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各级部门沟通,争取社会、政府对儿童计免工作经费支持,落实儿童计划免疫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力求全市范围落实一类疫苗补贴经费,实现市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并严格按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保证专款专用。

3 讨论

免疫规划在国家防病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地位,其发展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国家应加快落实部分地区免疫预防工作经费,落实接种人员地位,建立合理评价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免疫规划薄弱环节,让人人享有免疫预防服务。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接种单位也要发挥自身的能动性,改善工作方式,以完善各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为硬件,加大从业冷链人员的技术培训,以信息化管理为中心,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提供高水平的免疫服务。综上所述,全面、科学、规范化开展基层免疫规划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