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硕复习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01-28 01:20:34

专硕复习计划

专硕复习计划篇1

《求学·考研》:根据相关报道,2013年的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可能超过180万,报录比大概3.3∶1,比前两年竞争要激烈一些。请问2014年会是怎样一种形势呢,考研的竞争激烈状况会不会有所缓解?

张爱志:近几年研究生的报考录取情况基本比较稳定,没有大幅度的变化。报考人数每年基本保持在5%~10%的增幅,招生人数也保持这样的比例增长。总的来说竞争激烈程度是稳定的。但是,名校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尤其是北大、清华的一些专业,保送名额越来越多,外招名额相对减少,而报考名校的考生越来越多,因此竞争异常激烈,当然名校研究生的含金量会越来越高。

《求学·考研》:近年专硕越来越火,很多学校都加大了专业硕士的招生力度,比如清华某系2012年专硕和学硕的招生比是3∶2,专硕的报名人数也在不断上升,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张爱志:接下来三年内专硕比例会越来越大,2015年,全国专硕比例会占到50%,而这50%的专硕则代表考研报名人数的80%的比例,因为学硕,尤其是名校学硕大部分采取保送方式招收,整个研究生教育机制中学硕招研究生人才,专硕招应用型人才,面对就业进行培养。

《求学·考研》:很多考生在选择专业的时候都会迷茫,报学硕呢,还是专硕?请您为广大考生指点迷津,哪类考生适合选择学硕,哪类适合专硕,考生应如何做出自己的判断?

张爱志:这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做选择,衡量的核心是将来想干什么。如果你的兴趣是做研究,理想是将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那么就应该选择学硕;如果目标是就业,不再读博士,硕士学历就是为就业服务,那么应该选择专硕。另外,不同的学科特点也不同,比如历史学就是研究型学科,偏学术;工科就偏应用,像现在最火的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等都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选择专硕更合适。

《求学·考研》:一直以来人们好像对专硕有偏见,更重视学硕,近几年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这种现象是不是有所转变呢?

张爱志:专业硕士起步晚,之前国家也不是很重视。早期只有MBA、法律硕士才得到较广的应用,其他都是面向职业类的,只有学位证,没有学历证,是单一学位,社会普遍不太认可。2009年开始,高校加强了全日制的专业硕士的培养,专业硕士拿双证,和现有的学术硕士培养模式相近,而且应用性更强,比如专硕配两个导师,校内校外各一个,像会计、金融、税务、审计、翻译硕士、新闻传播硕士等,都是就业热门专业。会计硕士2009年招收的第一批全日制学生毕业后就业情况非常好,给了后面专硕考生极大的信心。

《求学·考研》:不少同学说,从寒假到下一个寒假来临之前,这么长的复习时间,复习到中途可能就疲惫不堪了,您觉得应该如何解决这种困境呢?

张爱志: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两个方面。首先要注意劳逸结合,考研是个体力活,不是短跑,而是一场马拉松比赛。经过大学3年比较自由的生活,面对考研这样竞争激烈的长时间复习,需要进行调整。因为考研持续时间长,竞争异常激烈,所以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有节奏地复习。保持节奏比突击更重要,生活规律是基础。

另一方面,必须要有长远而合理的规划,比如跨考的精英计划,根据学生的特点为其制定全年的规划。第一步是根据考生的基础和报考院校制定一个全年的甚至包括复试的学习规划。对每个考生都会先进行英语、数学的测试,然后根据学生各方面的综合情况量身打造适合他自己的复习规划。有规划后考生的心理状态就不会那么焦虑。同学们不一定都能参加精英计划体系化的课程,但是自己复习的时候一定要有全年的战略规划,阶段性的复习规划,每天的复习安排,以背单词为例,很多人就没做好,一直背A或B开头的字母,这就是因为缺乏规划性。

《求学·考研》:考生在制定复习计划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哪些因素,才能使计划具有可执行性?

张爱志:总体来说,要考虑到目标院校的报考难度、竞争激烈程度等,还有自己的水平,包括政治、英语、专业课的水平,如果报考的是考数学的专业,还要考虑数学水平。具体可以从两方面着手:1.查找目标院校信息,确定报考范围,尽早把学校和专业确定下来。很多考生会一直纠结,迟迟定不下目标,不要纠结、犹豫太长时间,每年6月份之前定一个大概的专业和院校,尽早启动英语、数学等公共科目的复习。2.要选好教材。政治、英语、数学等科目要选择和大纲联系最紧密的教材,不指定书目的专业课要尽可能地搜集内部资料,通过朋友熟人去找,比如目标院校的一些内部复习资料,所考科目本校老师的讲义,期中、期末试卷,历年考研真题等。3.平均每天给自己定6~8小时的复习量,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以适当增加10%的复习时间,目标太低难以达到复习效果,目标太高实现不了容易打击自信心。整个过程要保持“松—紧—松”的节奏,暑期之前可以适当松一点,每天保持大概4~6个小时的复习时间;暑期则要紧张起来,每天坚持10个小时左右。暑期的复习讲究深度,要全面深入地突破几乎所有的知识点。秋季开始,可以“松”一点,但这个“松”并不是真正的松,不是指时间上放松,而是指在暑期完成了对教材的系统复习后进行模考,把精力从教材中剥离出来做真题查漏补缺,做模拟试题提升整体水平。如果感觉迷茫,可以找专业机构咨询或向辅导老师求助。

《求学·考研》:有了科学合理的复习规划,还需要落到实处才行,您认为能够支持一个人自始至终坚持下来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专硕复习计划篇2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2018年,我校以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270人(含国家专项计划和我校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等约3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导师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做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定向就业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二)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条件是:

1.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其他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以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相关文件。

(三)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条件是:

1.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相关单位发布的《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三、学习年限

直接攻博生学习年限为5至7年,其他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至6年。

四、报名及手续办理

(一)网上报名及时间

所有参加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222.187.120.13:9000/)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寄送书面准考证)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12月13日。

(二)报考材料提交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考生网报成功后2018年1月13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家推荐书2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5)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

考生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2017年12月15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专家推荐书2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详见招生单位的《申请审核》相关文件。

3.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请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报考材料。

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工作另行公布。

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材料可于2017年12月15日前的工作时间直接送至我校文昌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我办。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018年3月12日—15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上述所有需要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2)提交本人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后,我校盖章确认考试资格,未盖章准考证无效。

2.以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亲自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考试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准考证下载日期:2018年3月12日-15日。

(2)初试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8年3月17日。3月17日上午英语;3月17日下午业务课一。

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业务课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3)初试科目: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另定。

2.复试(综合考核)

普通招考复试拟安排在初试后3日内进行。

(二)以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申请-审核制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等。

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复试(综合考核)拟安排在2018年1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和申请-审核制“技术创新型”除外)。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技术创新型”除外)。

(四)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18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万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提高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八、 专项招生计划

(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招生名额2人,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初试前将加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的精神,我校在2018年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三)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

2018年我校继续安排专项指标约20名,支持地球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创建ESI一流学科。以ESI专项指标录取的博士生,可参照优秀创新博士标准给予奖学金,并根据ESI论文引用情况另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招生条件和要求另行公布。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数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国家专项计划和“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等我校专项计划名额。

(五)申请-审核制考生,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考试。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专硕复习计划篇3

湖南大学2014年拟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450名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公布的计划为准),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三种。

一、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系统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3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同时进行。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⑧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自我评价书。

(4)复试费:12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推荐选拔办法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费:350元/人。

(三)复试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四)录取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不低于3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

(2)网上报名(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本科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

报名费:170元/人。

5、寄(送)报考登记表

在 11 月 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6、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7、学制

学制不低于5年。

四、学费与奖助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专硕复习计划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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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一级学科有物理学、化学,二级学科有数学物理(自主设置)、动物学、环境科学。全校预计招生总数为39人,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开发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学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学科和学院同意,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要求选拔办法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河南师范大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限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博士研究生2017年度招生一次。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到2017年1月20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考试时间: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通过网报系统产生打印)。

2. 两名教授级专家推荐书,但不能是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3.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 身份证复印件。

5. 考生必须通过网报提交相关信息,网址:yz.chsi.com.cn/bsbm/

六、考试与评价

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与评价,按《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执行。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

(一)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在初试前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等两种。

专硕复习计划篇5

复试内容

学科教学(思政)

1.提交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2.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物理)

学科教学(数学)

1.提交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2.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学科教学(化学) 

1.提交自己的一节课录像资料,并提交说课的课件;

2.工作以来的教学心得。

3.一份研究生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课题的初步设想。

4.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学科教学(生物) 

1.提交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2.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学科教学(英语)

学科教学(历史) 

学科教学(地理)

学科教学(体育)

现代教育技术

本专业考生:

1.提交任教工作期间的总结。字数1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内容与收获。

2.提交研究生期间的研读方向和计划。字数2000字,说明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跨专业考生:

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一份所在学科的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案。

学前教育

1.提交一份任教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说明任教一学期的主要收获、存在的主要问题。

2.提交一份研究计划报告,3000字左右。说明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

心理健康教育

专硕复习计划篇6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掌握牢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领域取得独创性成果的公安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报考非定向、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1、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一般不接收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考生);

3、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截至2013年7月1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近;

(2)提交补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至少3篇;

(4)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5)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阶段主干业务课程。

4、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报告书。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理科类专业考生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将按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四、报考类别说明

1、计划内非定向: 不交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可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计划外自筹经费: 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可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3、计划内定向: 不交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4、计划外委托培养: 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在职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计划外委托培养。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和提交材料确认三个程序,三个程序缺少其一,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网上报名网址: yzb.cppsu.edu.cn;

1、考生登录网站,注册用户;

2、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3、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到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费;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受汇款方式。

4、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三)确认报名时间:考生应在2013年2月25日-3月1日期间向我校寄(送)下列材料:

1、《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5、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6、政治审查表;

7、身份证件复印件;

8、报考定向或委培的在职考生必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三年的书面证明。

同等学力的考生无须提交3、4、5项材料,但须提交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3年3月23日、24日;

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教学楼,考生须在考前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笔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

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包括综合面试(含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体检在内的复试。

复试日期:2012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2年5月登录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

2、专业面试(150分)。

七、录取

在初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八、有关费用

(一)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考生须统一交纳学费(12,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军训伙食费、生活用品费、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以上事项如有变化,依据新规定执行。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我校2013年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十、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网站:yzb.cppsu.edu.cn;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3903086;

专硕复习计划篇7

二、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专业

福州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

四、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14 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3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并且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应具备条件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六、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

3.报名要求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报名费。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网址: yjsy.fzu.edu.cn。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

4.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2013年11月29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定向培养;学习方式:脱产学习或不脱产学习)。

(2)《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上的彩照同底,用于制作准考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7)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这两项材料可推迟至复试时交,并由本人于复试前一天直接交报考学院)。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此外,考生还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博士报名信息库,并及时传送研招办。

5.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3年11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16)(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

6.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登记表》上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为2014年3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福州大学。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招生规定等情况,单独划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十、学费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暂定为10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体系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生开展科研工作:

1.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除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外,省和学校还另增加专项生活补贴,使每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各类生活津贴达到1300元/月。

2.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遴选优秀的博士生列入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对象,每月给予2000元的奖励和生活津贴。

3.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生专项助研(教)奖学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生500元/月的奖学金。

4.学校专门设立博士助教岗位,由符合要求的博士生承担助教工作,给予1000元/月的助教岗位津贴。

5.学校从2014级博士研究生起,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我校正在研究制定中,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十二、其他

专硕复习计划篇8

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14年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学习年限可延长至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博士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在读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①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②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③必须有修读过四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④外语要求六级通过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⑤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专业主干课程;⑥同等学力考生当年不得同时报考我校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的研究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2014年我校在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同时招收具备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背景的硕士学位获得者攻读医学博士科学学位,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的高级研究人员。详见专业目录。

五、2014年我校博士招生报名考试只招一次,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详细情况请关注2013年12月研究生院主页、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发布的《四川大学2014年博士生报考网上报名须知》。

六、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2月24至25日,2014年3月29日至30日考试。

七、报考人员需在现场确认时送交下列材料(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校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将相关材料在2014年2月24日前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报名时由网上下载);(博士报考登记表中单位意见栏以下人员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①应届硕士生;②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③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④我校在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学生,必须经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并签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在入学前补提供;复试时查验学位证、学生证原件);

3、专家推荐书(报名时由网上下载,需两名专家推荐);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出具外语六级或在职人员申请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发表的论文原件、交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八、考试地点:四川大学(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网上打印)。

九、考试课程: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试)。2、外国语(初试不考听力)。3、业务课两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复试与体检:初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学校各招生单位组织符合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各单位不得提前组织复试。复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相关招生单位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另加试(笔试)两门相关硕士学位专业主干课程。复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十一、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分成绩,参考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十二、学习期间的生活待遇:学校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就业: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就业。定向培养博士生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四、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与相关院系(室、所)联系。

专硕复习计划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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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号),学校制订了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给予适当倾斜。录取人员中在职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1.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54人。

2.博士研究生招收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不招收汉族考生。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发放《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考生;

3.符合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报考要求。

六、报名考试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2.考生根据《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进行初试,报名时将考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招办。

3.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进行复试。

七、录取

1.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学校录取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学校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2.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八、教育管理

1.责任主体。学校是骨干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涉及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管理。学校坚持“严、爱、细”原则,对骨干计划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考试标准。

3.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我校或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九、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3.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4.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js.btbu.edu.cn/zsgz/)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专硕复习计划篇10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的专业学位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⑵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或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国家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博士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4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11月30日,届时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 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4.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13年12月5日至20日期间,将如下材料及报名费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EMS):

⑴打印并签字的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⑵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⑷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⑸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⑹身份证复印件;

⑺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⑶—⑸,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⑻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报名费200元,直接到我校研招办或通过邮局汇款交纳。

5.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6. 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

1. 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听力在复试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 复试为综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研究生不再划分计划内和计划外名额,转而分为:

1. 全日制研究生:无工作单位,非在职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按照国家政策参加就业派遣。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工作单位,在职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入学时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

七、其它

1. 博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

2.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 考生可登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201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博士生招生有关信息将在本网页实时发布。考生咨询导师及参考书目的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4. 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80798475,传真(010)80795820。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jsy.ncepu.edu.cn:8080/zhaoshengxinxiwang/。2014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专硕复习计划篇11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实际是法学毕业生对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的实际运作方式缺乏了解,缺乏对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缺少必要的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教学实践不到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2011 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强调要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指出,“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将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宽口径、厚基础、提能力、多样化、强协同’,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增强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1]

一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教学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职业性的本质属性,是一种高层次的职业教育。[2]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之一。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实务多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专业型硕士相对于学术硕士培养最大的特色是培养现在市场紧缺的应用型人才,职业实践技能培养是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3]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法硕设定的培养目标分别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全日制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实践的基本功能天然地吻合。法律硕士教育在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具有显著的职业教育特点,实践教学的内容要求高,时间长,而专业实践产生的原因之一,正是出于对传统学院式教育难以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而创新的结果,它是职业性法律教育的典型。专业实习的实践性,吻合了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在法学教学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法学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4]其次,法律硕士生源背景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生在学习法律前已经获得了法学或法学之外的本科学位,而且在本科阶段已经进行过专业实习和见习,具备了一定的实践基础,积累了实习经验,他们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和社会常识都大大提高,能动性和活动能力要比本科生更强。相比较于法学本科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生在开展专业实习方面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第三,具有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的高校一般都有较强的法学实力,普遍建立了专业实习和实践基地,为开展法律硕士专业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专业实践平台建设与专业实践价值

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和要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且两者都强调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结合,法律硕士教育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和要求的主要载体。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密切联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的重要途径,是第一课堂的有效延伸,建设好校内外实践基地,完善实践教学平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实践素养、提高他们实践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5]首先,校内实践平台是实践教学的基础。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学援助中心可以确保案例研习、法律谈判、模拟法庭演练、法律援助开展具有模拟化场景和现实空间。其次,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基地能够使学生的法律实践具有一个真实的环境状态,使得学生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去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培养初步的具有运用法律和知识的技能。第三,落实双师互聘举措,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对接,形成合力协同培养机制。“卓越培养计划”提出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培养单位与法律实务工作部门之间应紧密合作,密切配合,着力增强实践能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努力在提高法律硕士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使用效益方面迈上新台阶。体现在实践教学中就是要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实践教学队伍,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承担实践教学课程,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学校定期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务部门定期选派有经验的业务骨干来学校指导,使学生在真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学习。

实践基地能够为法律硕士提供获取直接的、第一手经验,演练解决社会问题所必要的技能的实战机会;为学生如何从经验中学习和如何获得技巧提供了理想平台。专业实习涵盖的实践性、技能性以及真实的办案环境十分符合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律硕士教育的目标和特点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决定了开展专业实践具有先天的优势条件,因此,专业实践具有课堂学习不可替代的作用。弥合法学院理论教育与实践间的差距,弥补课堂教学偏重理论讲授的不足。对学生所学的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融会贯通,较好地体现理论教学与职业训练相结合,弥补法学教育存在的职业训练不足的缺陷。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产生促进作用。

三法律硕士专业实践的目标、规划与方案

(一)专业实践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实践旨在按照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要求,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任务,把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贯穿于法律人才分类培养、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等全过程进行规划、设计和管理,并在实践过程中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学生职业意识、职业伦理教育,增强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业实践,使学生在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达到法律职业从业技能的要求,确保法律硕士在实践过程中切实增强实务能力:面对社会现象和案件,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二)实践规划、方案与具体内容

1 实践教学与专业实习实务融通,校内校外相结合。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为1 年,远远长于本科生,有利于机动灵活地安排实践教学。由于实践教学内容的复合性,可考虑不严格划分法律文书、法律谈判训练与专业实习的过程,而是将不同阶段有机融入到整个实践过程中。同时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加强校内实践环节,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尝试引入“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即教师精选案例,分阶段将个案的相关材料全部发给学生。学生根据这些案件材料,去了解研究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类似案件的处理,确定案件的诉讼策略,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小组和课堂讨论甚至模拟法庭的辩论、教师的点评等活动的授课方式。其目的是让学生以职业律师的思维方式,对案件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综合性的分析与思考,从而加深学生对整个部门法理论和法律问题的理解与运用。[6]

2 实习地点的选择与轮换。实习地点不固定,安排学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或司法等实务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定期轮岗,帮助学生自觉实现角色转换,熟悉不同司法部门和不同法律工作部门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任职要求,提高法律硕士的职业素养。

3 校内外导师的具体安排。在实践教学中,不断加强与深化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校内的学业导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以法明案,以案释法,促进实践能力与理论水平共同提高。在实践过程中有的放矢,指导和帮助学生发现和提炼学位论文素材。法律硕士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提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与提炼问题,采用案例深度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完成毕业论文。

4 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我们在安排法律硕士实践的具体内容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⑴顶岗上班。安排实践的法律硕士生必须按照各实践单位的要求准时上班下班,并遵守各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各单位指导教师的要求。主要让学生了解实务部门的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⑵担任书记员或律师助理的部分工作。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工作,如整理案卷,归纳案件的争议点,归纳证据疑点,参加提审或者会见被告等。主要让学生亲力亲为,亲身体会办理案件的过程,而不再是办理案件的旁观者。⑶观摩开庭、旁听或参加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律师的案件讨论。在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多轮次观摩、旁听开庭,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随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或者随律师会见被告、会见当事人。实习过程中学生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接触和交流。让学生了解案件办理的真实过程,体会将学过的法律综合运用于实践的法律操作技能,并获得指导教师的宝贵经验。⑷记实习日记和交流。要求学生记实习日记,将实习的所见所闻所想写成书面日记。实习日记与最终的实习报告一起,作为评判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

鼓励同学间对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发表意见,畅谈实习的感受。在实习、交流、畅谈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实践活动的感受得到提升。⑸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时,各实习单位要给每位实习的学生出具实习鉴定,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包括态度、责任心、专业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作出评价。实习结束回校后,每个学生要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 字的实习报告,对自己的实习进行总结。⑹实习成绩评判。由学校指派的带队教师,根据实习日记、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报告的综合评定,给出每位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⑺模拟法庭。在校内,以法律硕士为主体,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吸收广大本科生参与,由法律硕士加以具体安排和指导。⑻诊所教育和法律援助。具体由兼职从事律师的指导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围绕相关案件,采取提问、讨论、模拟、反馈等方式,在互动交流中,让学生自己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和判断。课堂外,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自主完成案件的代理任务,对案件代理的全过程负责。⑼法制宣传。组织法律硕士,在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 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解答广大同学和社会群众的法律问题,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常识,弘扬法治精神,同时也培养法律硕士热心公益、服务社会、以所学所知所能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律硕士全面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需求的素质能力。

参考文献

[1]袁贵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R].人民日报,2014-12-12.

[2]高鸿.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

[3]李祥,何月顺.基于校企结合的专业硕士职业实践技能评估体系与平台构建研究[J].职教论坛,2014(29).

专硕复习计划篇1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学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学科和学院同意,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要求选拔办法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河南师范大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限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博士研究生2014年度招生一次。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到2014年1月31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考试时间:201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通过网报系统产生打印)。

2. 两名教授级专家推荐书。

3.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 身份证复印件。

5. 考生必须通过网报提交相关信息,网址:yjs.htu.edu.cn/zsgl/bswb/

六、考试与评价

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与评价,按《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执行。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

(一)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在初试前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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