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2-06-13 01:19:04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顺畅、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稳定为目标,以创建“平安铁路”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沿线群众知路、爱路、护路的安全和法律意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化解涉路矛盾纠纷,整治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行动,实现铁路沿线治安“总体稳定、有序可控、确保安全”的基本目标,使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护路防伤安全意识明显提升;铁路护路联防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以及路地协作等各项治安防控措施得到落实;涉路矛盾纠纷大幅下降,铁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坚决杜绝拦车断道等和因治安问题引起的重大行车事故发生。

三、方法步骤

集中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发文之日至8月11日)。由街道制订出台集中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措施,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宣传阶段(8月12日至8月底)。要多途径、多形式地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交通事故、路外伤亡多发区段等地和居民、职工、外来流动人口、中小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从业人员等对象的宣传教育。在重点社区(居)、企事业单位开展好“四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即:播放一场安全教育的电影;展览一次安全教育的图片;上一次安全教育课;发一本《安全宣传手册》。

(三)排查调处和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由各单位组织人员集中时间重点对矛盾纠纷和治安复杂地段开展走访调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落实人员限期解决。对于一些跨单位、跨地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上报,请求支持协调,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拦车断道等。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2

深入贯彻对东北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教训,按照“全覆盖、重实效、零容忍”的总体要求,以“压责任、强监管、补短板、防风险、保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任务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协调联动,依法打击、务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年,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安全整治,突出“七查七治”。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突出全面性、季节性、针对性。突出全面性,对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盲点,严禁留白;突出季节性,结合降雪冰冻异常天气多发、人流车流物流剧增、用水用煤用电增加、“两节”“两会”等时段多等实际情况,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集中区)、各行业领域研判冬春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三、整治范围

对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商场、宾馆、饭店内使用的电梯等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等行为。

除上述重点行业领域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科室,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全面推进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热力管道、城市水厂、电力设施、燃气管道、液化气站等与群众生活息相关的行业领城监管执法,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措施

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安全问题排查整改的持续延伸,是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载体,切忌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要创新招法,实化措施,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坚持综合施策。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严、从实、从深、从细推进安全整治。落实责任告知机制,分行业领域制作企业安全责任告知书,逐项列明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一发至各企业,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开承诺,内部公示。落实隐患“清零”机制,建立隐患清单,强化隐患从排查、整改到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限期未销号的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落实暗查暗访机制,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重点对事故多发地、行业和高风险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3

为深刻吸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的教训,彻底扭转我市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根据自治区相关领导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涉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二、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分别成立应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海事、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自然资源、商务、卫生健康、国资、城管、水利、林业和园林、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消防、供电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市安委办副主任或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带队,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分管涉安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

三、排查整治重点

这次大排查大整治为“全覆盖”式,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旅游、民航、校园安全、消防安全、燃气、电力、油气管道、水库、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及老旧城区改造、悬挂大型广告牌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同时结合行业和汛期季节特点,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小学生溺水、电动车充电起火、森林火灾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企事业层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和各类台账资料建立存档等五个方面情况。

(二)政府层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等四个方面情况。

(三)各重点行业领域层面。

1.道路交通:重点对铁路下穿通道和公路桥梁限高架设置的必要性、规范性、安全性进行评估,明确审批单位、设置单位、维护管养单位和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并建立台账;排查限高标志是否规范设置、齐全有效、利于视认,标志和限高架逆反射材料等级和夜间反光效果是否达标;排查下穿通道和限高架周边环境是否存在遮挡、影响安全视距和照明设施照度的情况;排查下穿通道和限高架所在位置道路照明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照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满足安全通行安全要求。深入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排查“两客一危”、货物运输企业及农村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重点车辆,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深入排查治理公路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安全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异物、改善道路通行状况。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水上交通:重点针对“两江四湖”、遇龙河等水域和“四客一危”等重点船舶(游船)及营运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桂林海事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铁路交通:重点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高铁安全环境治理,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依法打击高铁桥下违规办市场、开工厂、停放高危汽车等行为,整治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违法弃土、堆放垃圾等安全隐患。由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非煤矿山:重点吸取近期新疆“4.10”丰源煤矿透水事故和贵州毕节“4.9”东风煤矿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排查冒顶片帮、坍塌、透水、火灾、跑车坠罐、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治采石场“一面墙”违规开采行为;检查尾矿库综合整治情况。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5.危险化学品:深刻吸取河北赤城县“4.7”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进行全面风险摸排,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和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两重点一重大”自动控制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烟花爆竹:强化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企业转包分包,“三超一改”等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影院剧场、宾馆饭店、地下营业场所、文博单位、少数民族村寨和老旧城区、校园、养老院等消防隐患专项治理,畅通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小企业、小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安全执法检查。由市消防支队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8.建筑施工: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9.特种设备: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旅游客运索道以及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0.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抓好钢铁企业煤气专项治理和前期对金属冶炼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持续深化工贸行业企业粉尘防爆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整改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遗留问题和隐患。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1.民爆物品:重点排查民爆物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2.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开展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定期开展管道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以及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台账,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地方政府及基层组织完善辖区住户、燃气用户等基础信息管理,燃气企业建立健全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钢瓶溯源系统,排查及整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切实减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委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3.食品药品加工:重点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利、电力、民航和校园安全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安排

此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与正在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合并进行,从2021年4月20日开始、6月底结束,历时2个半月,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地方政府综合督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大排查大整治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或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暂扣或吊销证照的坚决暂扣或吊销证照,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地方政府综合督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督导辖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至少开展二次综合督查,并每月至少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在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工作基础上,市安委会将对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综合巡查,并把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纪念建党一百周年教育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签要求,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各类事故高发频发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和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工商贸等事故易发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持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于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大排查大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分别于2021年4月25日单位将检查实施方案、6月30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班将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督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市安委办联系人:蒋建国,联系电话:0773-5625076,邮箱地址:glyjjxtk@guilin.gov.cn。

 

 

附件2

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隐患排查情况

实施处罚情况

组织检查组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排查出事故隐患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公开

曝光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处罚罚款

其中:暗查、暗访组

其中:交叉检查组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

(个)

(个)

(个)

(人次)

(家)

(处)

(处)

(起)

(家)

(家)

(个)

(家)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 计

 

 

 

 

 

 

 

 

 

 

 

 

 

1.道路交通

 

 

 

 

 

 

 

 

 

 

 

 

 

2.水上交通

 

 

 

 

 

 

 

 

 

 

 

 

 

3.铁路交通

 

 

 

 

 

 

 

 

 

 

 

 

 

4.非煤矿山

 

 

 

 

 

 

 

 

 

 

 

 

 

5.危险化学品

 

 

 

 

 

 

 

 

 

 

 

 

 

6.烟花爆竹

 

 

 

 

 

 

 

 

 

 

 

 

 

7.消防安全

 

 

 

 

 

 

 

 

 

 

 

 

 

8.建筑施工

 

 

 

 

 

 

 

 

 

 

 

 

 

9.特种设备

 

 

 

 

 

 

 

 

 

 

 

 

 

10.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

 

 

 

 

 

 

 

 

 

 

 

 

 

11.民爆物品

 

 

 

 

 

 

 

 

 

 

 

 

 

12.石油天然气管理和城镇燃气

 

 

 

 

 

 

 

 

 

 

 

 

 

13.食品药品加工

 

 

 

 

 

 

 

 

 

 

 

 

 

14.其他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金属非金属矿山”包含非煤矿山、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2.“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以及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教育、旅游等行业领域。

3.其他:包括未涉及以上13项内容的行业领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安委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主任、各副主任。

抄送: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局各有关科室。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印发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4

二、整治范围

加油站、液化气换瓶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

三、治理重点

(一)企业、场所是否办理合法审批手续。

(二)重点检查场所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灭火设施、报警装置、防爆、泄压、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及隔离操作等设置是否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检验,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企业、场所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是否掌握消防知识和操作规程;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伍。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五)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安办主任贺家君、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安办、安监站、住建所、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实施步骤和任务

(一)宣传贯彻及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8月8日至8月15日)

各易燃易爆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以及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目的意义进行广为宣传,做到全员知晓,人人参与。在宣传贯彻的同时,各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对短时间内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责任、资金、时间、措施进行治理,并确保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8月16日至9月20日)

领导小组将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未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新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场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吊销执照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由整治组上报镇党委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并进行社会曝光和,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消除一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

各职能部门要对易燃易爆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或监管职责内的易燃易爆场所逐一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并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四)复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对前期发现并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开展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建设,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检查时间

2021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公司所属所有加油站。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完善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落实情况;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及完成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情况。

(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包括距离加油站最近的消防栓);在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加油站内施工作业票开具执行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告知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操作流程是否存在“三违”行为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本部新入职员工、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开站点人员的入职“三级”培训和转岗培训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五、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6

二、排查对象

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管道除外)。

三、排查内容

(一)在建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建设是否符合规范。

2.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应对台风、暴雨、高温、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急小组建设情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4.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培训的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危险生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贮、管理和使用情况。

7.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施工设计、简化工序流程、随意压缩工期“抢进度”情况。

8.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安全情况。

(二)运行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县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管道保护职责情况,是否有专门部门主管,并建设有一支专门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检查小组。

2.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记录及相关台账建设情况。

3.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商是否建成一支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4.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运行管道附近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明文禁止的威胁管道运行安全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实施步骤及安排

(一)企业自查(7月1日至7月10日)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管道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企业自查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即县能源办公室。

(二)部门检查(7月11日至7月31日)

县发改局、县能源办协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的管道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乡镇、街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三)迎接督查(8月1日至31日)

管道相关企业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工作台账,认真准备接受省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管道安全情况开展督查。

(四)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底)

认真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成果,结合省联合督查组督查意见,按照既定目标,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安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7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各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主题责任,在教育系统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提高教育系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州教育局成立以副局长王树全同志为组长,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各县教育局局长、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扎西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开展和情况统计上报。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8月10日)

各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本县、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本县、校的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

各县、校要督促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排查时要填写《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县、校要对本地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教育系统涉及的消防安全,包括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点

1.使用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各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问题。

3.各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各县、校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开展消防技能训练,同时备好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救援。

7.在排查中发现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或影响公安安全的重大隐患,自身无法排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消防部门,并配合好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各学校的事迹情况,制定可行的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

要深入个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火灾猛于虎”的理念,逐一检查、整改,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出。

(三)突出重点,联合监管

各县、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与同级消防部门联系,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管合力,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出的消防隐患进行统计、研判,并督促切实整改。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8

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的绿色发展新理念,围绕《2021年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以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全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重点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以行促改、以改促效,进一步强化全州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大排查大整治对象及方式

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的绿色发展新理念,围绕《2021年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对标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全州交通建设项目和2021年全州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现场挂牌整改,并实时跟踪督办确保相关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三、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对全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对配套建设的商混站、砂石骨料系统、弃渣场、生活营地和施工作业点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项目用地、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林草地(涉及林草地的)、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二是施工弃渣倾倒至指定渣场情况,渣场落实先挡后弃措施情况。施工营地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和处置情况。三是生产生活废水规范处置情况。四是施工创面落实扬尘覆盖措施,运输车辆落实防扬洒措施等情况。施工工地落实洒水降尘措施情况。

四、任务分工及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5月13日至5月31日)。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对照《2021年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强化先进典型案例发掘,充分带动各项目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自查情况、任务清单及典型案例(2000字内,图文并茂)于5月31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二)排查整治(5月13日至6月15日)。州交通运输局各包县(市)、包项目督导组根据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反馈的自查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全州交通建设项目生态保护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提供的典型案例进行核实核查,提出建议意见。各包县(市)、包项目督导组排查情况、任务清单于6月15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三)总结提升(6月16日至6月18日)。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汇总各包县(市)、包项目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形成工作总结(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清单),于6月18日前报送州环境生态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不少于2000字的正面典型案例(图文并茂)。

五、工作要求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9

1.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2.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全场各村(居)队,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校园及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

二、排查内容

(一)垦殖场层面

1.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前期发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

1.排查共性内容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备。

(4)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全员培训等方面。

(5)事故应急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装备设施、应急演练等方面。

(6)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7)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建立。

(8)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等“三违”纪律行为。

(9)《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落实情况。

(10)长时间停产停工后的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是否到位。

(11)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整治内容

(一)煤矿。重点排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失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达到最低等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实施探放水作业;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

(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三)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五)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八)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九)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十)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三)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四)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五)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计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前):结合我场实际情况,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25日):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为主线,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各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20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加强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10

通过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和安全隐患状况,集中整治和打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街道安全生产发展环境,进一步减少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今年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乡镇(街道)搞排查、专家帮整改、企业抓落实、部门强联动、政府重督查”总的工作机制,街道各相关部门、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重点与分工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突出对城郊结合部、出租厂房、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区、违章建筑物、非法采矿点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打击整治取缔规范小作坊、小电镀、小加工等“三无”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场所,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行为,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活动、高空和有限空间违章作业、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等。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8月25日前)。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作周密部署,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

2、隐患排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16日)。街道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通过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将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安全隐患实行一周一报,在每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表送至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

3、整治规范阶段(9月17日至9月30日)。采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配合、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有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限期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又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取缔,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三无”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加以规范。

五、工作要求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11

集团各企业:

现将集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篇12

1、工作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提高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认识,加强工作领导,由镇安监站牵头,组织力量加强管理,各社区、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结合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工作,督促个体工商户、企业做好自查自纠,落实回头看和再检查,将检查整治工作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

2、工作重点

以加油站、油漆店、涂料店、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企业为重点,深入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配量及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标识情况;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和演练开展情况等,对不符合的场所责令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镇安监站,汇总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协调整治解决,对无证经营的场所要督促办证经营,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序经营。

各经合社、镇属企业要在本单位、自有产权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工商户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发现隐患的,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镇安监站协调上级部门解决。

3、加强宣传引导

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各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督促企业及时将隐患整治情况、自查情况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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