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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对公共关系的表述是: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寻求良好合作与和谐发展,通过形象塑造、传播管理、利益协调等方式,同相关公众结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企业公共关系就是研究企业和公众如何构建良好合作与和谐发展关系的。企业从如何吸引公众注意力入手,到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美誉度,最终达成企业与公共关系的和谐。但对企业来说,“和谐度”指标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只有企业与公共关系和谐了,才能完成企业在整个是系统中的角色体现,才能完成企业美誉度的建立和知名度的扩展。纵观许多资金雄厚、名声响亮的海外品牌在进入我国市场,实施本土化战略的进程中,不急不躁,重在追求“和谐度”的公关操作。如可口可乐在20世纪80年代重返我国大陆市场,其既不炒作,也不以广告来赢得知名度,却是以赠送生产流水线、免费让消费者品尝等公共关系方式来取得与合作商、消费者的和谐,这就是对公共关系追求“和谐度”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示范。
2.公共关系协调对象——公众关系
公众要素在企业管理中占据及其重要的地位,要协调好公众关系首先要了解企业面对的公众类型及公众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企业的公众可以分为企业内部公众和外部公众两大类。在日常工作管理中涉及到的企业内部公众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领导层公众。这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层,在内部公众关系中起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中间管理层公众。他们往往是部门的权威和带头人,又是企业内部信息渠道的必经环节。三是普通员工公众。这些人是内部公众的大多数,同时处在企业活动和日常工作的第一线,或者直接与消费者公众接触,因此,他们的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和形象,是企业发展的基本队伍和基本层次。由内部公众的分类决定了内部公共关系包括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纵向关系,各个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横向关系。内部公共关系的协调不仅是企业有效开展全方位公共关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更是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根本所在。企业的外部公众主要有:消费者公众、供应商公众、政府公众、媒介公众和社区公众等,这些公众都与企业有着紧密或松散的关系。外部公共关系的强化,有利于企业与公众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融洽关系,使企业创建有利的市场环境。
3.公共关系的利益观——互惠互利
效益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成功的最显著的标志,一个企业的利益的得失也是最敏感的问题。公共关系以互惠互利原则来处理这一问题,公共关系不再把追求片面的自身利益最大化当作目标,而是把互利共生、协调发展作为目标,企业的工作都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社会效益完依据,互相合作、服务,共同分享利益,企业公关管理应立足于企业和公众之间的相互依赖,让利益相关公众的利益进入管理视野,做到“双赢”。甚至在追求企业长远利益的实现中可以放弃一定的短期利益。这种先与人利,我才得利,互惠互利的观念,就是融入了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思想的利益观和发展观。
二、运用公共关系相关理论来构建和谐企业
1.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前提
发展,是企业生存的根本问题。和谐企业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在创建和谐企业的过程中,经济基础是和谐企业建设的基本前提,所以企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在经济发展中,要把公共关系的原理以技巧运用到企业的营销中去,如开展市场调研,研究市场需要什么?自身优势和特长何在?这样可以权衡利弊,决定生产、经营的发展方向。通过传播沟通以营销攻关,了解公众的喜好,然后进行市场定位,向目标市场,向公众显示本企业的品牌和产品。这样可以建立起企业与相关公众之间的和谐并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2.先进的企业文化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元素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它既是一种新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方式,又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文化资源。要把众多的职工团结起来,只靠金钱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必须具备共同的价值观、目标、信念。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决定着全体职工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并能够激发职工的士气,充分发挥企业的潜能。对共同价值的认可,会使职工产生稳定的归属感,从而吸引和打造一支优秀的职工队伍。要建立起现代企业文化应该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以人为本。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帮助人,一切为了一切人的全面发展。在自然资源、物资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并把人才培养目标设计从满足传统工业化需求向满足建设和谐企业转变,成功的企业将是学习型的企业,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学习已成为企业生命力的源泉,要引导职工从“学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有效地提高员工日常生活工作中运用科技、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要建立一套合理的薪酬制度,合理调整员工的利益关系,要关注员工对收入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满意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个人成长环境。
(2)团结合作。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团队精神就是精诚团结的文化表征。在现实的竞争中,任何企业都很难凭个人的力量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团队是企业赢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团队也在现代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成功地创造一种团队文化的企业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向心力,能够吸引和挽留一些优秀的员工,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如“丰田”在其内部员工的小孩的幼儿园阶段就开始了“我是丰田人”的教育,所有丰田人都为做丰田人而骄傲。
(3)开拓创新。科技进步和创新经济是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自主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一个倡导创新意识、运用创新思维、敢于组织创新竞争、鼓励尝试风险的企业文化,就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助于创新思想的产生,并能使这些新思想迅速而有效地变成实际运用。如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制定了一个建议制度,丰田工厂到处都挂着“好产品、好生意”的大标语牌,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从1968年到1980年的13年间,丰田公司征集到的建议有430万条之多,仅1975年7月至1976年6月间,就为公司节省了40亿日元,其中建议每月就可为公司节省200万~300万日元。
3.加强企业公共关系管理是构建和谐企业的保证
(1)树立企业信誉,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按照公共关系学的观点,商品信誉是较低层次的,只是部分公众或消费者在多次的商品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信赖程度,它只是企业技术经营素质的综合反映。而树企业信誉、创名牌企业,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对企业日益强烈的要求。因为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单元,既可能给社会带来新的物质文明,也可能给社会带来公害和威胁。因此,公众对企业社会价值的评估标准发生了变化,评价范围由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扩大到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这使公众舆论对企业产生更大影响力。争取舆论支持,争取公众信任,成为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是无形的宝贵财富。公共关系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深入细致、持之以恒的具体工作如媒体报道、大型庆典、公益活动树立组织的良好形象和信誉,以取得公众理解、支持、信任。从而有利于企业产品推介,有利于创造“消费信心”,有利于企业筹集资金,有利于吸引、稳定人才,有利于寻找协作者,有利于协调和社区的关系,有利于政府和管理部门对企业产生信任感,发展双方良性、互动、和谐的关系。
(2)全员公关,推进和谐企业的构建
要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就需要对全体员工实行公共关系管理。这是一种让全体员工高等重视企业形象,自觉创建和维护企业形象的公共关系管理方法,做到人人公关、时时公关、处处公关达到人和境界。一个企业要创造人和的公关环境,从内部来讲是促进企业内部的合作与团结,使每一个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工作,人人关心企业的发展,人人重视企业的利益,人人珍惜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地位,从而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从外部来讲是促进企业与社会、以及各种社会公众间的相互了解,协调彼此之间的利害关系,消除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从而在公众心目中建立良好的声望和形象。
(3)以“和”为中心,转变竞争方式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它可以促使企业快速地发展
根据曲线图,可以看出这样几个特点:
1、公共管理与男性性别高度相关。图表中的蓝线表示30个概念与男性的相关性,红线表示与女性的相关性,可以看出选择30个概念与男性相关的要远远超过女性,两者相对集中的区间之间存在较大距离。观察填答时的情况,还可以发现,同样的选择,至少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公共管理的权力“应该是男性的”,另一种认为公共管理“实际上是由男性主导的”。
2、与传统政治权力相关的概念也与男性性别高度相关。图表中的蓝线有两个峰值,一个是1-3,相对应的概念分别是:国家、政治制度、政府。第二个是13-14,相对应的概念分别是:领导、决策。这些概念中显示的权力含义,被认为当然地属于男性,一位女孩自言自语说“国家、政府是有权力的,当然应该是男性的”,有人说,“这又不用说的,肯定属于男性”。也有少数人选择了女性,理由是“祖国,母亲”、“人民政府爱人民”等,这些话语中的情感成分,使他们觉得更接近女性。
3、与现代政府职能相关的概念与女性性别相关程度加大。图表中蓝线有两个低谷,一是8-10,相对应的概念分别是:社会公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第二个低谷是28,相对应的概念是:服务承诺。与男性相关性的低谷相反,女性相关性在这几个概念上形成峰值。这些概念所对应的是现代民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基本职能,传统男性特征的权力和威严似乎与此不相宜,因而出现了以女性取代男性的倾向。当然这并不表明是一种实际已经发生的过程,可能更多只说明这些职能与传统政府的权力统治发生了认知上的不相容。
4、转型的公共管理逐渐减少男性相关性。观察蓝线的走势,有一个逐渐下降的趋势,所涉及的概念大多是与公共管理的专业化、法治化、现代化相关的概念,这说明随着政府的现代化转型,公共管理的男性性别倾向逐渐减弱,对女性在管理中的作用的认同缓慢上升,同时,选择性别不清楚的人也多了。公共管理的转型是一个从集权向分权、从统治向治理、从管制向服务的转变,其中不断发展的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既不是男权的,也不是女权的,“不清楚”是恰当的。
上述调查虽然规模不大,但能够说明问题,因为被调查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这些干部平时从事管理工作,具有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同时正在进行管理理论的学习,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他们没有接受过社会性别知识方面的培训,也不清楚调查者的目的和用心,不知道如何配合调查者。在接到问卷时,很多人感到奇怪,无论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学习的理论中,几乎都没有过把公共管理事务与性别相联系的考虑,所以在选择时没有可以凭借的经验和理论。这正是调查者的目的所在,因为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能使他们会选择比较“正确”的,而不是实际存在的。当没有“正确”标准的时候,只能根据自己的感觉来选择了,而这种感觉的背后,往往隐含着实际存在于公共管理中的性别结构与文化,以及一种较为普遍的认识。
二、公共管理的性别倾向对两性的不同影响
公共管理一般被认为是政府对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如果说政府管理具有性别倾向,可能是一个不被承认的问题,因为中国政府历来提倡男女平等,所有政策对待两性都是一视同仁,至少在管理者的思想上没有明显的性别歧视。由于政府管理的普适性和工具性特征,很多管理者特别是男性管理者往往认为,“我们对女性已经很平等”。
但公共管理的性别倾向又是显而易见的,上述调查反映的决不是个别地区的局部现象。中国党政干部负责人中女性比例从上到下都不超过10%,反映的是公共管理“实际是由男性主导”的性别结构倾向,而支持这一结构的是公共权力“应该是男性的”这一文化倾向。公共管理的性别倾向对两性的社会平等会产生深刻影响。
第一、誰可以代表“公共的”?政府管理是为了满足公共需求。形成公共需求至少需要三个条件:实际问题、表达渠道、政府认可。男性的经验和愿望往往被当成全体社会成员的经验和愿望,更容易成为全体的、公共的,而女性的经验和需求则被“妇女化”。当社会生活中出现了问题,首先会表现为女性问题,尽管女性也会提出要求,但不会被认为是公共需求,只不过是“妇女问题”,不是“公共的”问题。只有当男性社会成员也遭遇权利损失时,需求表达才会变得强势起来,政府因此作出反映。比如下岗,首先是女性下岗,但被认为是“优胜劣汰”的结果,90年代男性大量下岗,政府看到了问题的严重,迅速启动再就业工程。当再就业形势相对缓解,尽管下岗女工再就业率远低于男性,且多为非正规就业,但政府的视线已经转移。也就是说,“妇女问题”不能成为“公共的”问题,只有男性的才是“公共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引起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二十年后将有几千万男孩无法婚配”。农村出嫁女的土地权益问题难解决,因为这个问题在男性中几乎不存在,政府不会把它当成公共需求来对待。
第二、誰可以成为“重要的”?当出现了显而易见的“妇女问题”,与其他问题放在一起时,政府如何安排优先次序?公共管理中的性别倾向不能保证女性获得强势表达,话语弱势造成了女性的表达不能有效传递给政府决策者。政府决策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倾向于强势表达的意见。这些强势话语就会因为强势而成为“重要的”,被优先考虑和安排。特别是当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越来越是一个博弈过程,强势表达是达到利益目标的重要手段,女性因为缺少这样的手段而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能不边缘化。“妇女问题”的次要性还在于它经常被视为妇女自身的问题,“提高素质”经常成为政府应对妇女问题的主要措施:妇女参政不足,女干部被要求“提高素质,增强竞争能力”;下岗女工再就业困难,被要求“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扫黄打非形势严峻,要求教育女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道德素质”。如果妇女问题是因为素质不高造成的,当然不需要政府作为“重要的”问题进行政策调整。其实社会问题的重要与否,有时并不是由问题本身决定的,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建构过程,而建构是需要话语权的。男性拥有话语权,有能力建构“重要问题”。“妇女问题”如何建构,很大程度上不取决妇女的态度,而取决于男性如何看待女性以及女性问题。政府的性别倾向不能保证它能充分考虑女性的意见,而政府强大的社会问题建构能力,又使这种“偏听偏信”忽略或扭曲了妇女问题的社会意义。
第三、誰可以作出“决定的”?女性在公共管理中的结构性缺席,不能不由实际主导公共管理的男性来考虑性别平等问题。虽然不少男性是主张性别平等的,但文化规则造成的社会性别差异已经深刻地内化,在理论工具缺乏,理性认识不足的前提下,光有对性别平等的一般愿望是无法识别性别不平等的,所建立的平等规则,很难保证不是对女性的另一种不平等。所谓“男女都一样”为什么对女性是不平等的,就是这个道理。而从“照顾”女性出发的规则考虑,也很难避免不是对女性权利的歧视性对待,比如女性提前退休的规定。一旦权利实现的条件资源紧张,女性首先被考虑权利缩水,这种考虑有可能在是“关爱”的名义下展开的,比如阶段性就业的政策建议。也就说,决定平等规则和事务的,恰恰是在不平等中享有好处的人。当主要由男性来代替女性发言,安置女性权利,决定女性事务,尽管他们的平等愿望可能是真诚的,但很难保证所达到的平等是真正的,可能更多是一种男性想象。同时,当平等主要是一种由男性给定的权利时,女性成了自己权利的客体,只能接受被给定的相关利益,无法自主地决定自身权利,无法实现赋权。这样一种权利关系,仍然是父权的,只不过在形式上从家庭父权转变为公共父权了。
三、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与性别公正
一直以来政府被认为是具有公平精神的公共机构,代表着公共利益。这种假设使我们想当然地认为政府会平等地对待所有人。但是公共选择理论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该理论从人的经济理性出发,认为在公共领域也和私人领域一样,人们受利益驱动而选择自利,这种行为选择会导致政府偏离公共立场,“政府失效”就是这种偏离的表现。公共选择理论在研究方法上有三个突破的地方:一是把对政府的研究从整体的研究还原到具体的研究,即个人主义的方法,强调个人动机与选择对整体行为的影响;二是从人的自利本性而不是从利他主义原则出发研究政治行为,指出利他行为的出现,只是因为体制和政策是好的,而不是因为领导者道德高尚;三是用交易原则研究政治领域的行为,主张用改变交易规则的方法进行政策的公共选择。公共选择理论最大的启发在于,让我们明白了政府并不具有天然的公共性,政府行为也是受利益关系支配的。
1.1良好的雇员关系是实现组织目标的前提。雇员关系在组织公共关系中的重要性是由雇员在组织中的地位决定的。组织的公共关系工作是从雇员关系开始的,因为雇员是组织的主体,是组织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组织的一切计划、行动、决策乃至目标的实现,需依靠全体雇员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
1.2稳固的雇员关系是塑造组织形象的基础。雇员处在组织与外部公众接触的第一线,其言行代表着组织,其态度和做法也决定了组织在公众的形象。当组织存在稳固的雇员关系时,该组织也能在民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1.3和谐的雇员关系有利于组织信息的传递。在多数情况下,外界公众是通过接触组织的雇员来了解组织的,雇员的一举一动都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着组织的信息。和谐的雇员关系也能增加组织宣传的可信度,使之更容易为外界所接受。
2.协调雇员关系的方法。
2.1了解雇员心理,掌握雇员的需求。雇员的需求包括雇员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每个人在社会中生活,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类最基本也是最持久的动力,只有基本物质需求得到适度的满足,雇员才能形成以厂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当然,雇员精神需求的满足能有效的调动雇员工作积极性。比如2004年的普华永道事件,伴随着员工工作量的大幅增加,公司没有体恤到员工的辛苦,没有加班费,使得员工集体罢工,这也给普华永道的中国业务蒙上一层阴影。
2.2建立基本价值观念,达成雇员奋斗目标与组织目标的一致性。人们总是希望自己在从事的工作岗位上建立个人与组织及社会的认同关系,获得归属感和荣誉感,并且希望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以自己的才干、实绩赢得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和尊敬。因此,协调组织与雇员的关系应该充分发挥每个雇员的自身价值,将它们的日常工作与价值目标联系起来。
2.3采取合理化建议制度。全体雇员参与的管理才是卓越的管理。换句话说,培养雇员的参政、议政意识是决定管理水平高低及组织绩效的关键,而雇员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提出合理化建议。这种合理化建议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增强了雇员参政的意识,大大地激发了雇员热爱组织的积极性,也形成了强有力的内聚力。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的迅速崛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日本的组织管理者们重视激发雇员的潜能,鼓励他们积极地参与组织管理。
二、沟通
1.沟通的重要性。人际关系的紧张往往产生于误会,而多数误会又是由于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雇员作为组织的一份子,如果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知之甚少,便会产生猜疑、烦恼、对抗的心理和行为,从而造成雇员与组织之间、雇员与雇员之间的隔阂。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就是源于管理者与员工缺乏沟通。与雇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实行信息共享,既是为了形成组织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为了求得组织与雇员的关系稳固与和谐。
2.沟通的方法。
2.1雇员沟通的原则。雇员不仅希望知道自己的优点,也非常想了解自己的弱点,明确自己在组织中的定位,因此我们应坦诚相待;双向沟通,沟通应该是双向的,而不是沿袭的传统单项、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过程,这种双向的沟通越多且越到位,雇员就信任管理层;诚实与公平,没有这种信念与作风,就不可能取得雇员的信任与爱戴,更谈不上与雇员真诚合作和良好雇员关系的建立与维护;及时、全面地沟通与雇员利益相关的信息,及时地向雇员通报直接关系到其利益的工资、福利、奖惩、等,避免在雇员不知晓的情况下盲目推出,而招致雇员的议论和抵制,给政策的实施造成压力。
2.2雇员沟通的内容和形式。一般来讲,雇员沟通的内容必须是他们需要了解并感兴趣的组织情况,以及组织有必要让雇员了解到的有关信息,包括组织经营管理的状况,市场状况,新产品、新技术,组织名人的工作业绩,雇员新闻,雇员生活和福利情况等。之后就要选择雇员沟通的形式。雇员沟通的方式很多,包括采用内部刊物、会议、公告牌、给雇员写信、性娱乐活动和业余活动。当然,沟通的方式应根据组织的特点、雇员的文化素质及有关条件许可灵活地运用。
1.知识产权法的权力客体不断扩张
知识产权法在最开始的权力客体只是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法为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法的权力客体也不断的扩张。比如商标法最开始保护的是具体货物的商标,但是到了现在服务商标、地理标志、证明标志等都被划分到了商标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最初的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文学艺术作品,到了现在其保护范围已经扩展到了各种设计图、模型作品和相关的图形作品等等与文学艺术作品无关的作品。除此之外,随着生物技术、教育的不断发展,一些以前不被专利法所保护的医疗方法、教育方法等等也逐渐被纳入到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的发展
在知识产权法建立之初,其主要目的就是鼓励人们进行创新,所以在知识产权就直接归属于创造者。比如在1791年法国专利法的前言中写道:任何想法或发明只要是对社会有利的,那么这个想法或发明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创造者,如果所有权不属于创造者就是违反了人权。法国和德国甚至一度坚持作品是作者的私人财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品的商业化运作不断完善、知识产品的商业价值越来越高,知识产权的归属也渐渐由创造者转向投资者或创造者的雇主。比如在1897年的奥匈帝国的专利法中规定:专利权可以归属发明人,如果在合同或其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照合同或章程中的规定进行划分归属。随后类似的法规慢慢普及到其他国家,我国《专利法》中也规定,雇员在受雇进行研究、发明的时候,除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所属人是雇员外,研究和发明成果都属于雇主所有。我国《著作法》中第16条第2款中规定: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属于作者的雇佣单位所有,作者只能从雇主或投资者那里获取报酬。
3.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随着科技、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法在权力内容上也不断的扩充着。对商标权、著作权的保护方式从板块保护模式发展到网络保护模式,因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比如一幅画可以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那么在这种侵权发生权利人全不相同的情况的时候,就需要知识产权法秉承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进行协调和处理。所以这幅图画的作者有权利禁止他人使用这幅图画作为商标,如果作者同样使用这个图画为商标的时候,可以制止他人在类似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或与这幅图画类似的商标。可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简单用一个模块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已经不足以应对所面对的问题,网络模块保护势在必行。
4.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期限的延长
知识产权法在私人利益上的倾斜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期限的不断延长上,我们可以从美国的著作权法上窥得一斑。在1790年的著作法中规定,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14年,在这基础上可以再延续14年。在1909年中著作法规定在之前基础上可以再续一次。1976年,著作法规定将保护期限延长到作者终身以及其死后50年,法人团体的保护期为75年。到了1998年则将这一保护期延长到作者死后70年,对法人团体的作品的保护期更是延长到了95年,这种期限在很多时候已经超过了作品的使用寿命。
二、知识产权法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影响
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是符合科技发展和信息发展需求的,如果不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的话,长此以往将打消人们对创作的热情,但是知识产权法过于偏向私人利益,就不利于大众获取信息,更影响了人们对信息的获取与使用,最终后果依然是阻碍新信息的创造。
1.知识产权法扩张使公共信息资源空间被压缩
信息资源是由公共信息资源和私人信息资源组成的,当私人信息资源比例扩大的时候,公共信息资源就会相应的减少,知识产权法内容的不断扩张使更多的信息成为了私人信息资源,这就使公共信息资源比例在不断的减少。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的增加使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所拥有的客体减少。一般一个新的作品会首先出现在公共信息资源中,被大家所认知。在知识产权还没有将它划分为保护的客体的时候,是属于公共信息资源范畴,但随着知识产权对新客体保护的速度越来越块,使很多新型信息刚刚露出端倪就被知识产权笼到保护之下,使公共信息资源客体几乎无法增加。不断延长的保护期使公共信息资源所拥有的内容增加缓慢。当一个信息的保护期结束的时候,这个信息便自动归入公共信息资源范围,但是随着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越来越多,保护期限越拉越长,使公共信息资源无法得到及时的补充,而且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每延长一年,信息所具有的的价值就会减少一部分,有时候信息即使已经归入公共信息资源却已经没有其应有的价值。
2.阻碍创新信息的创造
在信息社会的当今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悖论:如果不对知识产权人进行保护,那么人们就不会积极的创造出新的信息,但是对信息保护过多,就使人们无法很好的利用各种信息,这样又阻碍了新信息的创造。首先,过于严厉的知识产权法会阻碍人们自由使用信息。当今知识产权法在很多方面对各种信息进行了保护,使人们无法正常的使用这些信息,很多的学者和研究者都对此非常头疼,现在的文化界和科学界都无不生活在“知识产权“的高压网下,随便抬手便会触碰到这道高压网,限制了很多人的创作和研究,不利于社会科学文化的发展。美国的录音协会利用知识产权法曾成功的阻碍了某著名大学计算机系的两个研究者的论文的发表,而这个论文主要内容则是分析了录音协会用于保护数字音乐商业销售的一种数字水印技术的缺陷,录音协还要求这两个学者不能将这个发现告诉别人,因为其他人可能会利用这个缺陷来逃避购买数字音乐。这个行为保护了录音协会的暂时的利益,但延长了解决这个缺陷的时间,阻碍了数字水印技术的更新换代。其次,过于严厉的知识产权法影响了知识创新。任何创新是基于大量已有知识的累积上的一种质变,如果没有大量的前辈的积累,就没有现在新的创新,知识产权法对这些已有的知识保护越完善,人们获取这些知识就越困难,创作的成本和周期就越长,那么新知识出现的频率就越低,而且当这种成本和周期超出创作人所能承受程度的时候,这些创作人甚至会放弃对新知识的研究,导致创新的夭折。另一方面,当这些创作人经过各种困难创出成品的时候,会因为大量的成本使这些创作人更加维护自身利益,为后人的创作设置了新的障碍,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3.不利于信息的传播
知识产权法使知识产权人有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知识产权法过于保护私人利益,在这种保护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形成一种知识垄断,这种被法律所保护的垄断会被有心人所利用,从大众手中谋取高额的利润。同时现在的知识产权法自然赋予知识产权人一定的保护期限,而有的知识产权人并不需要这种保护,希望自己的知识能够汇入公共信息资源,得到广泛的传播,但现在的知识产权法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法律条文,使这些本来可以进入公共信息资源的信息被迫限制了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