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01-01 03:17:14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1

(二)重点工作

一是明确重点领域。大力推进节能家电、绿色照明以及节能建材的使用和生产,重点发展高效变压器、智能电网、节能电机、清洁煤等技术和装备制造,着力推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打造我省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潜力巨大的节能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三废”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继续引进和推广应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制造技术,着力提高环保设备高新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加强城镇污水、工业、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环保材料、仪器设备及绿色产品的生产和应用。

二是建设产业基地。在杭州、宁波等市重点发展余热余压锅炉、高效节能电梯、高效注塑机等大型节能装备,形成一个国内先进的产业集聚区。在嘉兴、杭州、温州、绍兴、台州、宁波等地大力发展电机及相关产业与泵、阀门和风机等相关产业,形成1-2个国内先进的产业基地。在杭州、温州、绍兴、嘉兴等地大力发展节能灯、LED与陶瓷金卤灯照明产品,形成1-2个国内先进的产业集聚。以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为中心,围绕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废旧金属拆解再利用等领域,建设2-3个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发挥诸暨、海宁、金华等地大气脱硫除尘装备制造业的技术优势,培育大气污染治理控制设备制造龙头骨干企业20家。发挥湖州、天台和玉环等地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和产品优势,形成湖州水处理膜产业特色基地、台州工业滤布生产基地和污水处理填料、曝气设备等生产基地。大力培育温州、杭州等地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制造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杭州市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相对密集的优势,形成集环保装备与产品生产、环保服务业以及环保高新技术孵化推广于一体的复合型环保产业集聚区。

三是培育骨干企业。以杭州锅炉集团、杭州汽轮机集团、杭发发电设备为依托,重点发展余热、余压回收发电装备;以万里扬、杭州机床集团为依托,重点打造再制造示范试点,并将其产品覆盖面逐步扩大;以西子奥的斯为依托,打造节能电梯与节能装备领军企业。依托卧龙电机、金龙电机、联谊电机,强化高效节能电机优势;发挥富生、京马等企业在家用电器电机制造领域优势,发挥海利普在变频器制造领域的优势,依托慎江、利欧、新界、上风等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国内一流的泵、阀门和风机研发与生产基地。充分发挥阳光、宇中高虹等核心企业先发优势,促进节能灯产业整体提升;发挥士兰明芯、远方光电、亚威朗光电、通领光电、英飞特等核心企业的技术优势,提升发展LED产业。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2

1、政治思想好,有较高群众威信;

2、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二)严格聘用流程

1、各村将聘用人员材料上报至镇党委,并加盖两委会公章;

2、由镇计生办经考察后提议;

3、镇党委对提议名单进行组织考察;

4、正式聘用。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者,由镇党委颁发聘书,聘用期为一年。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增强村级计生专干干事意识

在镇计生办的指导下,村级计生专干要积极协助村委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国家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以“婚育新婚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和法律法规,做好各类宣传品的发放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针对不同育龄人群,分类开展宣传服务,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配合镇计生办充分利用村人口分校开展“五期”教育和农业科技知识宣传等,提高群众知识普及率和满意度。做好各类资料的建档、保管和更新工作。

2、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已婚育龄妇女随访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及时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摸底登记,根据镇计生办安排,组织好随访服务工作,确保本村应参加随访的妇女一个不漏。根据已婚育龄妇女不同情况,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积极引导已婚育龄夫妇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督促和指导已婚育龄夫妇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负责领取、保管和发放避孕药具并做好随访工作。经常深入已婚育龄妇女家中,了解群众对生产、生活、生育、生殖、节育等方面的需求信息,并及时向村委和镇计生办反馈,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节育补救措施和生殖健康检查陪护落实率达90%以上。

3、做好基础信息的保障工作。负责本村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的摸底、上报和调整工作。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家庭办理申报手续,对符合再生育的申请对象,要严格按规定把关后上报。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村人口出生、死亡、结婚、怀孕、节育、流动等信息,并做好登记备案。完整、准确地填报常住人口登记表、育龄妇女信息卡、信息报告单、生育意愿和服务需求调查表等“四个一”统计台帐。做好户不漏人,人不漏顶、变更及时,确保各种逻辑关系准确无误。每月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工作例会并上报信息报告单。

4、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本村符合照顾再生育、病残儿鉴定、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及困难计生家庭等对象,要及时摸底掌握,实事求是上报,确保计划生育各项照顾政策得到准确执行。对本村独生子女家庭,要积极协调村委会在土地、扶贫救助、帮扶项目等各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主动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5、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镇计生办指导下,积极配合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对住地育龄妇女群众及流动人口实行合同管理,明确权利义务,落实责任要求。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双述双质双评”活动,提高民主管理程度。积极组织开展“五新家庭”创建工作,推动“六进农家”系列服务,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6、认真做好上下沟通联接工作。参加村两委、村计生协会研究解决计划生育问题的会议,积极建言献策并认真记录,及时向镇计生办汇报村计划生育工作。收集、整理好计划生育各种证明文件及材料,并做到规范建档,保存完好。按时参加镇计生工作会议,及时向村两委传达会议精神,分析计划生育形势,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7、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征收行为,严格征收程序。向超生户反复宣讲计生政策,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前期调查、取证等工作,合理确定当事人的实际收入,计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中,做到文明执法,遏制政策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三、管理考核、落实待遇,增强村级计生专干责任意识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3

第二条各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把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不但要带头模范实行计划生育,还要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人口计生工作,对群众要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全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本村积极开展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协调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分配集体福利和宅基地等相结合,与保护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相结合,为本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五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村人口计生工作。村人口计生委设主任1名,享受村委会副主任或村委委员待遇;村人口计生委应按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计生专职干部,享受与村委委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育龄妇女小组,并选配组长1名。组长配合村“两委”和村人口计生委做好组内育龄妇女的人口计生工作,组长的报酬可实行误工补贴,也可享受村民小组长同等待遇。

第七条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包组、包户制度。按照镇(乡)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民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口计生专门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

第九条依法制定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

(一)村委会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

(二)村委会应在群众聚集的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开栏,公开栏可根据需要公布以下内容:

l、当年生育的夫妇名单、所生孩子孩次、性别;

2、当年按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名单;

3、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夫妇名单及节育措施种类;

4、当月应查环查孕而未查的对象名单;

5、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情况;

6、县、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等;

7、本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金人员名单;

(三)公开内容每月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一)协助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妇怀孕3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证进行登记;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未孕前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镇(乡)人口计生办审批;

(四)协助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有关奖励。

第十二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的调查摸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向镇(乡)人口计生办申报,协助当事人填写《申请表》;

(二)对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初审;

(三)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奖励对象及其变动的调查核实、张榜公布等有关事宜,奖励对象迁出、迁入、新增、死亡等变动的,应在当月填写《*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变更情况登记表》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十三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节育奖”制度的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帮助符合“节育奖”政策的夫妇进行登记和申请,并在“三栏”中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的程序做好工作。

第十五条协助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六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并定期上报;

第十七条协助镇(乡)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监测和节育措施,动员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利用有线广播、有线电视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公益宣传以及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

第二十条在村委会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读报栏和公开栏,并指定专人管理。宣传栏、公开栏内容应每月更新,读报栏内容每周更新。在本村范围内道路两旁设立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简洁、实用、有针对性。

第二十一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一)村应建立婚育分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二)婚育分校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孕产期和更年期保健等培训班;

(三)组织本村新婚夫妇参加镇(乡)婚育学校新婚培训班;

(四)婚育分校应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教学,强化教学效果,通过上课与座谈、评比等形式的结合,将传授婚育知识与传授生产、生活技能结合,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五)协助本村中小学校开展人口国情教育。

五、技术服务

第二十二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三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一)查环查孕对象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使用避孕药具者;应落实而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二)农村和流动人口应查对象每年查环查孕不少于3次,采用皮下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三)各村进行查环查孕的具体时间应相对固定,并让群众普遍知晓;

(四)结合孕情检查为本村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协助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应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村卫生室合建)。服务室应有妇检床、避孕药具专柜。有足量、品种齐全的避孕药具,及药具发放登记本。

第二十五条村人口计生专干要了解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对象的随访工作。

六、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人口计生委要配备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已应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村委会配备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户籍变动等情况。

设立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术后随访、药具发放、奖励对象等登记册。

第二十八条每年9月底前核实镇(乡)提供的由《信息系统》生成的一孩登记、二孩审批名单,并将核实情况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10月份,根据镇(乡)人口计生办的批复,对符合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十九条建立人口计生统计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村人口计生统计例会;

(二)镇(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计生专干参加例会,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四)汇总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婚嫁、怀孕、生育、节育和人口及户籍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月变更报告单或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次月2日前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三十条建立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统》的村委会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

(二)统计报表、各种登记册、《育龄妇女信息卡》要长期保管,信息变更报告单、已退出育龄期和迁出的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应保管两年以上;

(三)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四)村委会应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一条配合上级做好各种统计质量调查、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协会

第三十二条村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村计生协会是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4

我区目前正面临产业转型和集体土地低效利用的双重压力。相关部门应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部门管理,开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区内各用地单位应切实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积极落实相应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务求实效,强化政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应积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增强土地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强化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手段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提高土地综合效益。凡属于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入市交易,积极引导科研等项目有偿使用土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加大土地储备范围,土地储备项目的一级开发,除可由区政府直接授权区属国有企业外,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其他企业作为一级开发实施单位。

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引导与管控

(一)科学合理编制各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全区涉地类规划、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包括发改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规划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部门编制城市设施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税务部门编制我区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投促、商务等部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等,并在各项规划、计划中包含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措施。

(二)科学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加快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地下空间的开发战略、开发内容、规模、布局和时序。国土、发改、规划、建设、商务、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区地下空间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地下空间权属,包括使用权的获得程序、获得方式、出让金、出让范围、出让期限、房产登记等环节的具体内容。

(三)统筹区内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用地管理

统筹协调区内各项规划、计划所涉及的土地利用安排,认真做好我区上述规划、计划的审查工作。对于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规划和计划,区政府予以批准实施。

(四)加强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的实施管理

完善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变被动执行为主动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规划、计划实施部门须监督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落实,评价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完成情况,并与年度计划实施情况一同上报区政府。

三、积极试点,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工作机制

(一)通过土地储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不断完善由政府主导的土地储备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平衡资金、分块包装上市"的原则,将空闲土地、闲置用地、低效集体建设用地、边角地以及与全区产业发展定位不相符的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积极促进城市建设和产业升级调整。由国土和集体经济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区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实施方案,逐步解决我区农转居后续问题。

(二)试点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全程管理机制

按照建设项目的土地开发利用时序,形成建设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制度,分为用地审批、批后监管、年度审查和落实奖惩四个阶段。

1.试点开展建设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核准工作

主动开展建设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由发改部门牵头,联合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统计、经信委等部门明确我区鼓励、支持、限制和禁止的建设项目类型,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进行评价的审批环节,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评价指标。对于试点范围内没有达到国家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用地标准或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前期手续。

2.试点开展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与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根据我区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的客观需要,在试点范围内,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同时,发改、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商务、园区、经信委根据本部门业务特点,构建各自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机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批后监管。

3.试点开展产业项目及重点产业区集约用地年度审查工作

(1)产业项目集约用地审查制度

在试点范围内,发改、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经信委等部门须在产业项目竣工投产一年后,审查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数据,并提出用地评价结果。重点审查用地单位实际从事的行业、实际占地面积、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地均总产值、地均纳税总额、地均就业人口、地均能耗等。

(2)重点产业区集约用地审查制度

由国土联合发改、规划、建设、地税、国税、商务、园区、统计、经信委、长安街沿线我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定期对"一轴、一核、一园、一带、多支点"范围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所涉具体空间范围由规划部门确定。重点审查上述范围内的产业结构优化情况、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地均总产值、地均纳税总额、地均就业人口等的变化情况。

4.试点建立产业项目退出机制

各产业主管部门将产业项目用地评价结果与所属行业应达到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并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制订相应的奖惩办法。其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远未达到相应标准的,由产业主管部门提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建议,发予用地单位并督促其整改,对低效利用的土地和空闲、闲置土地,要明确利用方向,采取措施促进土地提高利用的效率,整改无效可联合土地储备机构与用地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由土地储备机构实行土地收购。

四、完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为统筹解决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区长任副组长,发改、国土、规划、住建委、集经办、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统计、公安、经信委、金融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5

一、建设原则

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检验检测实现合理分工、集中配置、资源共享、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争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高抽检效率;建立统

一、规范、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运行体系和信息平台。

三、检测体系

根据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以确保重点,兼顾各环节为原则。政府出资重点加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使其基本达到具有定量检测农药残留、药物残留、重金属残留、激素类药物、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项目检测的手段和能力。市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主要添置各环节日常监管中以定性为主的快速检测设备、设施,以保证日常监管的需要。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分段检测与品种检测相结合。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检验;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接受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食品质量检验的组织协调。

四、职责分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运行机制,制定全市年度检测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统一对外食品检测结果。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的食品安全监测;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农产品种植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负责乡镇农残检测指导和管理,做好农产品上市前抽样检测,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受理畜禽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负责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及其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受理水产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检体系建设;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全市食品安全定量检测目标任务;负责受理生产加工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经贸局:抓好生猪屠宰场检测室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肉品质量检测。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农贸市场、商场、批发市场检测室(或快检设备)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流通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卫生局:负责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技术鉴定;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各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农产品检测工作;制订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年度计划;根据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布置的检测任务目标,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站的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完成农业部门下达的检测目标任务。

五、运行机制

(一)统一制订抽检计划

为提高检测效率,节约检测经费,避免重复抽检。抽检计划分监督执法性抽检计划和综合评估性抽检计划,各职能部门根据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季节、环境、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特色行业等特点,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分配计划,每年确定抽检品种、数量、批次(频次)、检测项目,报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

(二)统一检测检验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快检、现场检测以及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项目以外的食品安全检测需统一由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其中列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度计划的监督或评价性项目检测,依据文件直接送检测中心检测,新增加的临时性检测项目,必须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送检测中心检测,相关检测经费按市政府办公室118号抄告单执行。

(三)统一检测项目标准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指定检验标准依据,各食品检测机构的食品检测项目均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四)统一汇总检测结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把“条”(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布置的所有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品安全。

(五)统一信息报告和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综合各有关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并视情向社会,及时提醒市民注意。对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要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将检验检测信息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中监测预警专版上,有效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实现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对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检验检测信息,指导监管工作,作出安全预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效的食品抽样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6

1、领导重视。历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计生工作的统一部署,一贯坚持将计生工作会议作为全区第一个重要会议召开,党政主要领导都参加会议并讲话,亲自安排部署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实行党委、政府定期办公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专题研究。至,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了12次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重点研究解决了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表彰奖励、一票否决、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等12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坚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定人、定责、定期、定项进行督办,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定期下发督办通报,目标任务工作半年一督办,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督办,阶段性工作一周一督办。、、,连续三年,区委、区政府组织工作专班,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带队,对全区13乡镇(街办)、夷陵开发区及16个区直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和督查。所有乡镇(街道)坚持每季度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办公,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全区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直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单位真抓实干、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浓厚氛围。

2、责任落实。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多年来,区政府区长坚持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全社会齐抓共管。区、乡(镇)、村层层建立领导联系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全体区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联系村(居委会),村干部联系组,区直部门干部联系所属二级单位,实行分管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一岗双责”、综合评价、捆绑考核。三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我们严把三个关口,推行领导干部计划生育任期考核、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把年终考核关,区委区政府年终对乡镇(街办)、区直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时,计生部门必须参加,并提供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凡是没有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一律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严把评先表模关,区委区政府在评选本级表彰或推荐上级表彰单位和人选时,计生部门必须参加审定,对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义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以来,共对5个单位、人人实行“一票否决”;严把干部提拔任用关,区委区政府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义务的不予提拔使用。如全区村支书公务员招考录用时,就有二个村的书记因计划生育被“一票否决”,对一名提名政协委员进行否决。

3、投入到位。为确保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我区以保障投入、监管问效为重点,建立了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投入标准。全区财政在人均3.09元的基础上,每年按人平0.75元的

标准递增,全区本级财政投入372.1万元,人均达到6.84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人平1.8元标准落实70.92万元。,区级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照“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区财政预算内实际拨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51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投入442.83万元,转移支付73.17万元),比增长16.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1.6%,人平达到9.48元。我区财政预算内预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59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517.83万元,转移支付73.17万元),比增长14.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预算增长的1.5%,人平达到10.86元。无论财政多么紧张、多么困难,区委区政府对计划生育事业费优先保障,对区直部门经费预算普遍压缩20%,唯独对计划生育事业费不减反增,目前,全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已到位302万元。二是突出投入重点。在经费投入上,我们突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救助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四个重点”。已投入237.92万元用于免费服务。连续三年,区人口计生局都按人平0.6元的标准给乡镇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按每村每月50元的标准落实村(居)委会月例会经费,给每个乡镇计生服务站补助5000元工作经费。同时,每年另外按工作项目给乡镇拨付一定的项目经费。,给每个乡镇补助规范化建设试点经费1万元。,另外按人平0.5元的标准给乡镇补助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经费30万元。各乡镇按人平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了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三是实行项目管理。每年由计生部门制定当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由计生部门负责实施,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管问效,确保投入足额用于计生事业发展上。(二)推进文明执法,步入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新阶段。

1、加大法制宣传,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强化法制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出台后,组织区委中心学习小组认真进行了学习,并将“一法三规一例”纳入“四五”普法范围;区委党校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计生委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对计生专干也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将“一法三规一例”和《决定》知识套印在《农历》上赠送给千家万户。通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开办宣传专栏、刷写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全区广泛开展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信息、教育和技术服务知情权。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依法规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育审批制度改革,改一孩生育审批制为登记制,由村(居)代办《生育服务证》;改二孩生育层层报批制为村(居)民代表大会公开审批、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制;并于10月将二孩及以上(再)生育证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在全区统一规范了生育证办理程序、新生婴儿入户程序、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服务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纳入各乡镇(街办)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三是严格执法监督。通过推行区乡村三级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等方式,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研究制定了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实施办法,10月,我区接受了全国人口计生有奖举报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的参观考察,,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佳县市区”。

2、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行“双向”约束。我区坚持把深化管理机制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放到推进村(居)民自治上,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和调动群众积极参与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措施。区计生局和区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和计生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领导管理服务体系;实行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落实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使广大村民积极参与计划生育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监督实施和落实;制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做到村村有章法,户户有准则,人人有规范;落实合同管理,规范村(居)委会与村民的行为,建立双向约束机制;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已达100%,其中村民自治合格村比例已达85%以上,完成了从村配合到村为主再到村民自治的三级跳跃,实现了由“治民”向“民治”的跨越。

(三)推行亲民服务,步入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新阶段。

1、丰富服务方式。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把方便群众、保证质量放在首位,变坐等群众上门为主动进村为群众服务。具体实践中做到“四服务”。一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区、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积极下乡为育龄群众提供一年2-3次的“三查一治”(查病、查孕、查环;治病)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二是开展先进文化传播服务。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送卫生、科技、文化到偏远山区,丰富山区人民的文化生活,增强群众“少生快富、优生优育”等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同时,组织开展了“关爱妇女、关爱女孩”、青春期性健康教育、防治艾滋病知识等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避孕节育知情服务。在全区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发挥了育龄群众在避孕节育方面的自主性。四是开展跟踪随访服务。计生部门组织区乡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常年对孕期、产后、术后及妇科病患者开展上门慰问、随访。以来,全区区乡两级共印制各种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近50万份,为育龄群众开展查孕、查环、查病服务近50万人次,开展随访服务近6万人次,群众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落实服务投入。把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作为计生资金投入的第一需要,使全区

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一是落实工资待遇。以来,区、乡科技服务人员工资、各种保险金等共计120多万元,均由财政全额负担。二是保障工作经费。我们对区、乡计生服务站开展孕环情监测和生殖保健服务等所需经费,严格按照7元/例标准给予落实。并另给乡镇计生办、村委会各按1元/例标准配套工作经费。还针对基层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等工作无经费来源的实际,积极探索“以钱养事”新机制,全区预算工作经费60000元,年底根据职能履行情况,严格考核后下拨。三是加大建设投入。大力开展区乡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先后投资500多万元对区计生服务站进行改扩建,为区、乡服务站配备b超设备。为各乡镇计生服务站补助规范化建设资金50多万元,并积极争取将4个乡镇服务站纳入国债项目。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房屋、设备、人员、管理”配套发展,面貌明显改观,基本达到了“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要求,整体提升了服务阵地的服务能力。四是整合相关资源。在强化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与管理过程中,我们充分整合乡镇计生服务站、卫生院的人力、设备和技术资源等,科学规范科室布局,将计划生育服务科、卫生院保健组、妇产科统筹安排到一个服务平台,花最少的投入干更多的事,既节约了相关资源,又确保了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近三年来,全区每年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经费都超过300万元。(四)推进生育文明,打造科学文明新观念

1、宣传营造文明环境。每年印制计划生育知识农历发放给各家各户,与宣传、文化、卫生、科技等部门联合开展“三下乡”活动,与文化部门联合开展“送戏进村100场、送电影进村1000场”活动,利用 “5.29”、“7.11”等重要节日、纪念日,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婚育新风、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让群众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印制新《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000多册,发送给区、乡、村各级干部职工。录制了13盒录音带发给乡镇,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宣传车的形式巡回在农村播放。制作《国策之声》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知识宣传光碟300余套发给每个乡镇、村(居)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经常性组织群众学习观看。大力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区建设生育文化墙80多个,制作大型宣传标牌50多块,规范宣传标语1000多条,开办宣传栏300多个,建设生育文化大院48个。乡、村各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了“乡乡有宣传活动、村村有文化大院、组组有宣传标语、户户有宣传资料”。全区累计评选表彰9个生育文明建设先进乡镇、128个生育文明建设先进村、3万多个“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

2、政策引导生育观念。坚持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予以落实,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一是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累计达到2373人,落实奖励扶助经费170.86万元。二是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我区制定并实行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按800和1000元的标准,对33个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了救助。,我区认真执行湖北省特别扶助政策,共对363名特扶对象落实特别扶助经费40.54万元。特扶对象累计达到405人,落实特扶经费45.34万元。三是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区政府出台方案,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凡年满14周岁应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对象全面兑现。、共对12037个家庭兑现373.77万元。四是落实湖北省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3500元的奖励政策。区政府出台方案,、两年共安排资金40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160名企业退休职工进行了奖励。五是认真做好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奖励工作。、两年共申报符合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奖励政策条件对象800人,其中今年446人。六是制定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从起,我区即对主动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给予20—100元的奖励,三年来,共对8800多名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经费22万多元。七是开展计划生育关爱行动。对并发症患者治疗经费全额报销,并每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困难家庭给予500—元的资金帮扶。投入10万元救助200个困难女孩家庭、“三难”“四缺”家庭和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家庭。今年,我们制定“牵手行动”计划,组织全体区、乡计生干部与全区61个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特困家庭“一对一”牵手结对,开展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发展家庭经济、提高身体素质、改善生活质量。年终,将为每名帮扶对象送去不低于800元的帮扶资金。各乡镇以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力度也不断加大。樟村坪镇将所有惠农政策与计划生育挂钩,在落实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困难救助、建房补助等政策时,先过“计生审核关”,如该镇桃坪河村对违法生育家庭取消镇、村两级建房补助6万元,砦沟村为所有计划生育家庭购买了养老保险,真正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优先。全区累计有近3万个家庭享受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对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今年,我们将更加注重宣传教育,更加注重利益导向。

3、依法规范生育行为。一是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虽然省市均已不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内容,但我区坚持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督促基层对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生育秩序。全区近三个年度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象338人,应征收社会抚养费312万元,已征收164.6万元,征收率52.71%。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我们与区法院联合进行强制执行。、分别强制执行24例、17例。二是开展违法生育党员清理查处工作。对极少数党员违法生育问题,组织专班进行立案调查,按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给予了严肃处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策教育。在今年全区工作会上全文印发了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并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区所有党员及私营企业主共发送计生政策信息27000多条。三是坚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在全区卫生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面落实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11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对b超、终止妊娠药品、人流引产的管理,在所有医疗机构都设立了警示牌。每年与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组织专班,对各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等进行2次以上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对一例群众举报私立医疗单位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案件正在进行调查。四是全面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全区100%的村(居)制定了村规民约,落实了生育合同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将发放5万册会员证,强化会员身份和职责,更进一步发挥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

(五)合力实施综合治理,推动形成统筹格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工作中,我们积极寻求各部门支持,合力加强综合治理,推动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格局的形成。各部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不断加大,措施不断完善。多年来,与卫生部门共同加强“院站合一”模式下的乡镇服务站建设,使各项服务项目有序开展

。与卫生、药监等部门坚持开展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了免费婚检的宣传落实工作。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在各中小学开展了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与财政、劳动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了各项奖扶政策的落实工作。与法院等部门坚持配合,加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公安、工商、劳动、城建、房管、经贸、卫生、民政等部门按照要求,实行了计划生育信息“月报送”。与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常年配合,使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二是强化“一盘棋”观念,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夷陵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方案》,对流入人口落实了“以房管人”制度,落实了信息查验和免费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结合国家、省、市各级要求和部署,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全国一盘棋”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大了部门协作、双边协作的工作力度对于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区计生局每季度举办一次信息交流会;对于跨县流动人口,每两月参加市举办的信息交流会;对于跨市流动人口,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与流出地进行信息交流。-,共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交换重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9000多条,提交率达到90%,反馈率达到100%。三是强化“同等服务”观念,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平台。各级各单位按照“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原则,全面落实了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免费服务工作。流入重点对象参加本地“三查”比例达到96.4%。四是强化维权监督,建立群众监督平台。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的十条纪律,在“夷陵人口”网站上颂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事项,公布了便民维权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六)健全“三大网络”,步入干部队伍建设新阶段。

一是抓好行政管理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工作主力军。近年来,我们致力于培养一支优秀的计生队伍,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区、乡镇(街道)两级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将一批年纪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员充实到计生干部队伍,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办法,对他们的工作方法、服务水平、工作能力、创新意识进行评比表彰。为有效提高计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每年区、乡层层举办计生业务知识、技术服务、计算机操作等培训,仅全区举行大型培训班6期2200多人次,各乡镇(街道)都对村计生信息员进行了2次轮训。全区区、乡两级专职计生干部(公务员)85人,40岁以下的占7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0%。村计生工作人员、任务、报酬做到“三落实”。目前全区配备村(居委会)女计生委员220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5%,40岁以下的占57%,计生委员的报酬、分别按不低于村(居委会)主职干部报酬80%、90%的标准予以落实,并与工作业绩挂钩。全区配备组级信息员4000余人,人员工资每人每年300元,并纳入财政预算。精良的计生队伍和日益提高的人员素质,营造了“我为计生事业作贡献”的良好氛围,涌现了一大批责任心强、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基层计生委员和信息员。仅,组织区、乡全体计生干部举行了争创国优的集体宣誓仪式。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了学习《致加西亚的信》读书评比活动,每人都写了读后感。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勤政廉政”格言警句创作,将奋斗目标、服务宗旨、工作精神、公务员规范等制成醒目的标牌,悬挂于机关走廊,时刻提醒机关干部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争先创优。为确保工作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统一制作《下乡工作日志》,每名干部职工均详细填写工作内容和工作效果,不定期进行检查。局组织工作专班每月深入乡、村指导。二是抓技术服务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工作服务队。全区建立了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网点的技术服务网络。,投资300多万元对区计生服务站按“八统一”要求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在“计卫联手”、“站院合一”的模式下设置计生服务科,配备专人,独立核算,专项考核。对区计划生育服务站22名技术服务人员,33名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均实行了人头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专户专帐管理,确保区、乡两级计生服务站较好地履行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培训、药具管理发放等职能。所有村(居)卫生室均配备一名女乡村医生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和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三是抓群众自治网络,建好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生力军。我区在加强计划生育部门行政管理的同时,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充分发挥村、组计生基层网络和协会组织的主体作用,构建计划生育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几年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居)协会组织建设,在大型市场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发展了一批群众基础好、有影响力、有号召力、文化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协会会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所有村(居委会)都实行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在生育证办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充分发挥群众民主讨论、民主监督功能,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准确。目前,全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居委会)达到了100%。

(七) 创新管理手段,步入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新阶段。

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坚持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实现五级联网。先后投资100多万元,按省定标准加强区人口计生信息中心机房建设,搭建了人口计生专用网络和人口计生公众信息网。先后4次投入70多万元为区计生局机关和所有乡镇配备、更新电脑。近两年,将信息化建设从区、乡延伸到村(居), 为部分村(居)配备了电脑,在80多个村(居)开通人口计生电子政务专网,初步实现了省、市、区、乡、村政务互通、信息共享。二是实现全员管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部署,克服人员不足、经费投入大的困难,举全区之力扎实开展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鸦鹊岭镇、分乡镇、小溪塔街办成功完成了省全员管理试点任务。区乡村三级共投入280万元、组织3000余人参与,按照宣传动员、组建专班、操作培训、入户核查、微机录入、质量审核等步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7

市委工作会议之后,我委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火书记的重要讲话,并对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委党委专门下发了《中共市工信委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对学习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造林绿化工作和树立“八种”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建立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进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抓项目;二是聚精会神建园区;三是千方百计育龙头;四是持之以恒促节能;五是上下联动保运行。为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奠定了基础。

市委《关于在市县(区)机关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县(区)机关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委党委召开会议,又专题研究了在委机关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有关事宜。一是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质增效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监察室,同时抽调四名机关干部为专兼职工作人员,并确定1名同志为活动联络员。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工业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市工信委机关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工作、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确保“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了宣传动员。4月15日,组织召开了工信委“提质增效年”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全面安排部署“提质增效年”活动,要求全体职工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深入推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质量,加大工作执行力,着力推进“提质增效年”活动。在市工信委网站设立“提质增效年”活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我委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进一步激发职工抓工作落实、促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充分利用市级新闻媒体,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科室和个人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工信机关工作人员的崭新风貌,进一步树立市工信委求真务实的一流机关新形象。

二、建立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的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与我委签订的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和市委实绩考核办下达我委的考核指标,结合工业强市目标责任书和我委的职能职责,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把重点工作任务梳理为工业项目建设、委内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经济运行保障、节能降耗、规划编制、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等七项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任务,形成了《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提质增效进度表》,上报市提质增效办备案;在此基础上,我们以“四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为抓手,将七项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了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工作人员四级目标工作考核责任书,实行全员工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职工身上,实行量化考核、逐月评比、绩效奖罚。同时,制定《市工信委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量化考核的责任主体和具体事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确保“提质增效年”活动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三、1-3月份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工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委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定不移地抓好项目建设,增强工业发展后劲,着力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力争完成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新开工投资1000-5000万元项目19项,同比增长171.43%,新开工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2项,增长260%,建成1000-5000万元项目3项,同比增长300%。1、健全完善项目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业强市”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坚持月报告、季核查通报、半年评估、全年综合考评制度,在4月中旬组织对“工业强市”目标责任书一季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将在市属新闻媒体进行公告,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抓工业的紧迫感和责任心。2、制定项目管理办法。从去年开始,我委就着手编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初稿,已经征求了委内各领导和各科室的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3、调整充实项目库。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2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市委常委会提出的“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力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摒弃条条框框的束缚,不按部就班,不固步自封,高起点、高标准谋划项目”的要求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若干意见》的发展要求,我委精心谋划了707项总投资达3490亿元包括工业发展项目、信息化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已上报省工信委,请求通过多个渠道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有关部门推介,以便更好地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目前,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继续谋划项目,进一步调整充实项目库。

二是委内招商引资进展情况。今年一季度,我委始终把招商引资做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意向项目抓洽谈、洽谈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开工的要求,加大对招商项目的跟踪督办力度,已签约的合同项目,抓紧落实;对没有落实的项目,主动搞好与签约客商的沟通联络,盯紧不放,一抓到底;对意向性项目,采取定点、定人、定责等措施,力争变成合同项目,切实提高招商项目的履约率和成功率。“提质增效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委把招商引资做为提质增效的重点工作。1、完成了委内招商引资任务的分解工作。市政府给我委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是0.5亿元,我委主动加大任务,把招商引资任务提高到2.3亿元。目前,已经把任务分解到各领导,分解到科室,分解到科室人员,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具体项目有专人负责,力求招商引资项目落到实处。2、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武考察对接。在省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介绍和宣传,使更多的企业了解了,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截止3月底,已有西班牙北方电力集团、山东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新建广汇集团、酒钢集团、金川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电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武考察对接项目,已有部分企业与我市签约。3、抓好委内招商引资工作。一季度,我委共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50万元,其中天祝旦马稀土资源的勘探开发到位资金50万元,天祝文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绿碳化硅及10万吨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00万元。

三是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市县(区)政府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园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政府投入、招商引资、争取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尽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入园发展的基本条件。市县(区)政府主要通过几种途径加快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二是积极引进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大资本运营,支持园区建设。2011年一季度,全市“两园七区”共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12亿元。下大力气完成园区绿化任务。根据市上主要领导的安排,今年各工业园区春季绿化工作由我委牵头联系协调,做好服务指导工作,为了确保把市上领导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圆满完成2011年各工业园区春季绿化工作任务,我委安排各工业园区制定今年园区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绿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园区绿化工作,同时对各园区绿化工作进行帮扶责任制,委领导分别联系协调各工业园区的造林绿化工作。

四是经济运行、要素保障进展情况。一季度,在经济运行方面:我委进一步完善了工业强市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10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工率达88.79%,产销率达到99.48%,95户开工企业报表正常,20户重点监测企业运行正常。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11.4亿元,占任务80亿元的14.25%,同比增长28.4%;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6.61亿元,占任务60.2亿元的10.98%,同比增长31.6%;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38.86%,同比提高2.5%;工业上缴税金1.53亿元,占任务6.05亿元的25.19%;园区工业增加值完成4.54亿元,占任务48.1亿元的9.43%;园区工业上缴税金完成0.91亿元,占任务4.1亿元的22.2%,同比增长40.41%。在生产要素保障方面:我委将煤炭、电力、运输等问题作为生产要素保障的重点,加快煤炭生产和调运,积极稳定煤炭市场价格,千方百计保障企业生产用电,强化铁路运力协调,合理调度,工业企业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基本保障,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五是节能降耗进展情况。一季度主要从六个方面推动了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第一,突出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监管。进一步强化工业节能目标责任管理,修订提出了工业节能降耗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分解下达各县区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年度计划,重新核定了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完善重点企业能源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夯实了工业节能工作基础。突出加强对工业节能的动态监控,抓好碳化硅、铁合金、电石、水泥等重点行业的节能监管,督促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和能源审计,天祝玉通碳化硅公司、古浪西泰电冶公司等7户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即将通过省级审查。第二,全力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指导、黄羊、红沙岗等8个循环经济试点或示范园区及2户试点企业完成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自查自评;积极协调省工信委对《民勤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发展规划》进行论证审查。全力抓好循环经济项目的谋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遴选申报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五个方面的项目47项,经积极汇报衔接和跟踪争取,有一批项目将获得省工信委重点支持。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市新野麦芽公司已通过省环保厅和省工信委清洁生产审核,古浪惠思洁纸业公司已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第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督促各县区依法关停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铁合金、钢铁等“两高”行业的落后产能。提出了201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小企业关闭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和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促进关停淘汰企业遗留问题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第四,切实加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能评工作。认真执行《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严格、规范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效率,积极协调省节能监察中心、省节能总公司对赫原公司、全圣明胶公司等11个企业的项目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第五,切实加强工业节水工作。制定了《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加快青岛啤酒公司工业节水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实施方案,完成了第一次水平衡测试。会同市水务局积极争取“十二五”工业用水空间,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现状开展全面调查,指导企业全面加强用水管理,推广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提高水重复利用率,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责任。第六,大力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热、余压、余气等回收利用和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松树新型建材公司和民勤县威瑞环保公司通过了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

六是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委的规划编制工作是从2009年12月份开始的。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委承担了市“十二五”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市“十二五”化学工业发展规划、市“十二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市“十二五”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市非公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我委自行安排编制的“十二五”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七个专项规划。截止2010年10月底,各规划都已起草完毕,在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初稿。《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经2010年6月18日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聘请中国食品工业集团进行编制。截止2011年1月底,已完成规划初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我委会同市发改委共同编制《能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经2010年6月18日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和2010年6月19日市发展能源化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将能源和化工产业规划分开修编。据此我委对《市“十二五”化学工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做了修改完善,并征求了省工信委、省石化协会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后并上报市政府。《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分成《“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两个规划编制,也已完成初稿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七是工业和信息化融合进展情况。正着手提出“两化”融合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的认定标准,并组织各县区工信局按照认定标准推荐一批园区和企业,对示范区中示范作用强、效益明显的两化融合重大项目,市工信委在相关省级专项资金和其它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8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体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扎实开展示范化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发挥全区资源优势,进一步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在年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职责明确化、管理工作制度化和维权服务政策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区人口计生委。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发改统计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民政局、教文体局、人劳社保局、工商分局、房管局等职能部门组成。每季度首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和办法。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区人口计生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做好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与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建立经常性联系,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

区财政局:按照户籍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并组织、协调保障落实。

各镇办: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立卡,将资料录入微机数据库,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社区(行政村):开展经常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依托社区卫生资源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织辖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协助镇办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

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人劳社保局:在审批或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居住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用工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或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定期通报给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拒不履行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义务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的提请,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区教文体局:在办理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区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流动人口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应核查其《生育证》,对无《生育证》的,应及时登记并于三日内通报医疗单位所在的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协助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区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与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

房屋租赁户和业主:要与社区(行政村)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租赁房屋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到社区(行政村)办理或查验《婚育证明》,每周向社区(行政村)计生部门提供租赁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口的婚育信息变动情况,并积极协助落实补救措施。

(三)完善制度,规范工作

1.流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1)实行四项管理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现代化采集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及时采集、整理本地区、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流入、新婚、生育、节育等信息,及时录入微机数据库,建立规范的管理服务档案。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报告单制度。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房屋租赁户要坚持每月向社区(行政村)报告在本户居住、经营流动人口的基本婚育信息。三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月核查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各社区、都市村庄、商(市)场和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要坚持每月核查一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婚育信息。四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访视制度。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要每月对辖区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进行一次家访,核实其基本婚育信息。

(2)开展九项免费服务

一是在社区居委会、大型工厂、企事业单位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行流动人口的自我服务;二是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工地”活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三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四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定期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五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每一年开展二次妇科病普查,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服务;七是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空房、空岗信息服务;八是依法开展服务项目,开通维权热线,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九是制定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在政治上、生活上、经济上得到实惠。

2.流出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实行八项工作制度,即:宣传教育制度、“六个一”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核查制度、《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审验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维权服务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制度。重点要落实好“六个一”管理制度: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指定一个联系人、每3个月寄回1份流入地全国统一样式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认真落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审验制度;行政村要审验《报告单》上的照片是不是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镇办要审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报告单》是否合格。同时,行政村还要做好《婚育证明》的催办和《报告单》催要工作。

3.针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1)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

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要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建立镇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房屋出租户四级管理和服务网络。采取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方法配备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投入,保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保证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房屋租赁户家庭法人代表责任制,并依托公安部门治安防范机制,实现计生和公安部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在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庄每季度开展一次“好房东”评选活动。

(2)社区居委会

建立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社区计生管理员楼院计生宣传服务员户代表四级管理与服务网络。社区居委会配备1名专职计生管理员,各居民楼院招聘1名计生宣传服务员,管理服务经费和人员待遇由区、办二级按比例负担。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经常性工作,努力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

(3)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建立和完善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和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单位内部及租赁本单位房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类经济组织单位法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纳入其中,帮助和引导员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招用成年流动人口务工,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持《婚育证明》未经查验的,应当帮助做好查验工作;对无《婚育证明》的,应当督促其补办。

(4)各类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

在各类市场实行主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责制,具体负责市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并接受所在地镇办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依据各类市场所在地镇办出具的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场,区人口计生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在各类市场每季度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好商户”评选活动。

四、考核办法

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每年进行2次。考核内容为:核查《婚育证明》情况、通报流动人口信息情况。

区人口计生委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每季度进行1次。对流出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情况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情况。对流入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登记建档情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情况。

五、奖惩办法

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好、工作有成效的部门、镇办,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尽职尽责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镇办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一)被选为部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50000元,党政正职、主管副职和计生办主任各奖励15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20分。

(二)被选为省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30000元,党政正职、主管副职和计生办主任各奖励10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15分。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9

内部审计是指导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其目的是通过系统、科学的方法对风险和经营活动进行改善,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必须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医院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个子集,它一般是指扎根在医院内部的审计机制,从管理机制的层面看,它是医院法人治理自我调控机制,它通过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经营活动进行审检,独立、客观的评价它们,以改善医院法人治理,使得医院的管理更为科学,从而促进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一、培育现代医院内审模式

医院新的内部的审计模式是要确立医院监事会(即医院所有者代表)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其主要内容是在医院监事会内设置内部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监事会成员组成,医院内部审计实施机构在其领导下进行工作。内部审计委员负责拟定医院内部审计章程、安排医院内部审计业务实施的工作经费,选定医院内部审计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讨论并确定医院内部审计短期工作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医院内部审计实施机构要将审计业务实施的结果向其报告。

在法人治理中之所以这样设置内部审计是因为:其一,这样的设置医院内部审计能够获得最强的独立性,医院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强弱与内部审计领导机构层次高低息息相关,监事会是医院主要领导机构,所以在其领导下医院内部审计能够获得最强的独立性。其二,这种单一领导模式可以克服两层领导下领导意志不相统一的弊端,有利于医院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其三,这是一种最高领导层对内部审计的领导模式,内部审计施行机构与最高领导之间直接进行信息传递,没有通过中间环节传导,可以降低信息传导失真的可能和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从而提高医院内审施行机构的工作效率。

二、完善内部审计承载平台

医院法人治理要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状态、内部权力制衡等方面完善医院内部审计承载平台。

1、明确所有者代表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从所有权来看,医院系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而持有。从初始委托人和医院之间在所有权上形成了多环节的委托链条,第一环,全体人民委托中央政府。第二环,地方政府委托下属的各级部门持有医院。第三环,各政府部门同医院代表之间也存在委托关系。多层的委托链条致使信息失真,产生了谁来代表所有者的问题。特别是第二个环节,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一部分权力但权力都很有限,如:财政部门管理货币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服务项目、药品的定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建设部门负责不动产的建设管理等等,哪个部门都能代表但哪个部门都不能全部代表,事实上造成了的所有权代表者的缺失。因此,应在政府与医院之间,设置医院监督委员会,代表政府持有医院,成为所有权的代表者。它的成员由政府各部门人员代表(财政、物价、国资、建设部门等)、群众代表、医院管理专家等组成。监管委员会不具体参与经营,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医院董事会、赋予医院董事会独立经营的权力,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以实现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建立以所有者代表为中心的权力制衡机制。法人治理机制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法人治理机制是按照不同的管理过程由不同的人来实行,从而形成权力间的制衡来保证管理的科学有效,即计划、执行由经理层来实行,决策由所有者代表来实行,并在他们之间加入监督机制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经理的执行力。建立以所有者代表为中心的治理机制就是将法人治理机制引入医院的管理,以改进医院管理。以所有者代表为中心的权力制衡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决策权的设置,医院监管委员会负责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决策,医院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的决策和经理层人选的决策、这种决策需要符合医院监管委员会对医院的要求。二是执行权的设置,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的执行。三是监督权的设置,在董事会这一层面平行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组建内部审计等监督机构,对所有者代表医院监管委员会负责,负责监督董事会决策和经理层的执行行为。

3、将经营者的委托责任通过合同的形式明确。医院监管委员会需要通过合同的方式进一步与经营者明确委托责任。是因为,其一政府对医院经营者的委托责任的表述是通过部门规章达到的,部门规章是纲领式的要求,它是对委托责任的高度概括,并不具体,需要医院监管委员会针对某医院的实际情况量化经营指标;二是委托责任需要委托人和人的一致认同,并通一定方式固定下来。这些都能通过合同修订和签署得以实现。经营者的委托责任通过合同的形式得以明确,一方面为委托人和人提供了法律文书,另一方面也为医院内部审计提供了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实行全过程控制

医院的内部审计业务的开展是按照计划、实施、报告成果的程序来进行的,审计质量的控制也就按照内部审计工作链条展开,通过对每个环节实施控制来实现内部审计整体质量的控制。

1、审计计划控制质量是整个控制的第一个环节,它关系着审计的深度与广度,也关系到内部审计的风险与责任。做好内部审计计划的质量控制可以对内部审计业务的开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要对其关键点控制。

(1)在审计计划确定上建立集体决策的制度,群众、员工根据自身关心的问题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审计项目的建议;审计部门对群众提议的项目进行业务判断,根据审计能力选取力所能及的着力点,向医院最高权力机构提出审计计划;组织专家对审计计划进行评估,最高权力机构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审计计划。(2)在审计计划的变更上建立有序灵活的调整制度,审计计划一经确定便相对固定,而现实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审计部门要根据变化情况,适时适当地对审计计划拟定调整方案,并将调整方案报送最高权力机构,在征得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后,方能对计划进行调整。(3)在审计计划的落实方面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医院的内部审计部门在执行审计计划时,要定期向最高权力机构和群众报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广泛接受监督,以保证审计计划的落实。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以保证审计计划的时效性、可行性,并充分满足各方的需求。

2、内部审计实施环节是内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实质性审查,取得审计证据的环节。在这个环节,审计人员不但要注意证据的逻辑性,更要注重风险的防范和审计工作成本效益。

(1)要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在查取证据前要做充分地审计调查,熟悉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情况,查找其薄弱环节,评估该项审计的风险。(2)要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会签制度,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记录审计情况的凭证。它是内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给出审计建议的依据。审计工作人员在编制完审计工作底稿后,需与被审计单位代表进行有效的沟通,消除双方在查出问题上的分岐,并由被审计单位代表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字认可;同时,由审计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上所记述的内容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3)要注重成本效益,只有在审计实施的成本投入小于审计成果带来的经济收入,才能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因此要充分考虑审计实施的成本。对于一些需要很高的经济代价才能直接取得但其产生的公立医院总体成本节省或收入增加较少的审计证据,应转变工作思路,采用间接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3、内部审计报告环节是内部审计部门向公立医院最高权力机构和群众报告审计成果,向被审计单位传达审计结论,给予审计建议的环节。它是审计质量的综合展示环节,应在该环节对审计报告实施多方面多层次复核制度。多方面是指复核审计报告采用的证据是否准确可靠;复核审计报告中的评价是否适当;复核审计报告建议是否有助于公立医院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改善;复核其是否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能否使用人的使用。多层次是指审计报告先要经审计项目工作组成员核查,审计组成员核查后再由审计项目工作组组长进行复核,最后由公立医院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第三次审核,各审核人在审核的过程中给出修改意见,做好复核标识。

参考文献: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10

上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已经对《区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和节点目标分解表》做了研究讨论,也下发到各部门了。这个分解表是落实杨市长关于加强政府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区委2016年工作要点对政府工作方面的要求,结合《区政府工作报告》,结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结合以前的一些尚在执行的工作计划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结合一些重点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结合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来分解的。既是对市政府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也能使区政府各项工作能够抓住重点、全面统筹地进行安排。今年分解得比往年更细一些,初步有7大类220条,但220条只是一个基数,后面还可能会增加,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再进一步调整。目前的分解表仅列出了条目,需要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镇根据这些条目,把具体项目分解出来、把工作目标量化出来、把计划节点细排出来、把责任人员明确出来,这样便于督促检查。其中,也可以提出在任务实施过程中,需要区委、区政府给予的保障需求,需要配合部门落实的保障要求。希望大家抓紧时间分解,不要拖延,抓紧把规范的工作流程制定出来,有些需要调整的抓紧时间调整。要按照责任分工一项项抓跟踪、抓协调、抓落实,坚决防止拖拉的作风,确保这些工作到年底都能有效落实,圆满交代。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11

(一)总体经济平稳增长。1-6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3位,比去年同期上升2位,在全省8个丘陵市中位居第1位。规上工业实现总产值605.99亿元,同比增长16.2%,今年以来一直稳定在16%以上。

(二)项目建设进展顺利。1-6月,全市在建工业项目280个,完成工业投资137.96亿元,同比增长26.0%,增速比去年同期高2.9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7%。全市工业技改项目151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8个,完成技改投资71.87亿元,同比增长22.1%,增速比去年同期高8.7个百分点,技改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的53%。

(三)重点产业发展平稳。1-6月,全市七大优势产业实现总产值468.43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机械制造业实现总产值52.71亿元,同比增长23.7%,增速居七大优势产业首位;电子信息产业实现总产值43.87亿元,同比增长21.2%,比全市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化工、食品两大产业总产值已突破百亿元,分别为134亿元、125亿元。

(四)区域经济平稳增长。各县(区)、园区工业经济运行平稳,未出现大起大落现象。除河东新区外,其他县(区)、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均保持在14.5%以上。射洪县、蓬溪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分别同比增长15.6%、15.5%。

(五)要素保障有所加强。工业用电量、货运周转量等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指标增长较快,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1-6月,全社会用电量17.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其中工业用电量8.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5%,增速比去年同期高30.6个百分点。全市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5.6%,增速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1-5月,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含外地分支机构)为16家(不含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7.56亿元。其中备案担保机构11家,注册资本4.92亿元,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共6.46亿元,累计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9.8亿元。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目标推进

1.抓好目标细化和分解。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13年工业工作的通知》(遂工业小组〔2013〕2号),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按区县、园区分解落实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及时编制《产业壮大计划(2010-2020年)》、《2013年产业壮大实施方案》等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产业壮大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实现路径和重点实施项目。出台《关于做好“六大兴市计划”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重点抓好产业壮大计划、枢纽拓展计划、城镇优化计划、环境提升计划中涉及经信系统的77个项目,建立以主要领导为总牵头人,各分管领导为具体牵头人,相关业务科室为具体负责人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为项目建设营造宽松环境。

2.抓好运行监测和分析。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监测分析和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协调指导,及时组织召开了一季度和上半年全市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研究工业经济发展态势和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对策,指导各区县、园区和重点企业主动采取措施,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抓好项目建设

1.抓好工业项目建设。制定全市工业投资发展目标及具体投资任务,分解细化和落实,建立考核机制,建立经信系统一把手责任制、项目定期汇报制、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省市级重点项目月报制等系列制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业投资目标任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包装筛选66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作为市级重大工业项目,加强引导督促,月报月查,及时通报项目进度情况,努力推进海特汽车、沱牌舍得等一批企业重点技改项目加紧实施,为工业经济提速增效培植新的增长点。1-6月,全市66个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共完成工业项目投资48.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9.6%。

2.抓好资金政策支持。整理汇总全委2013年申报国、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业务科室认真研究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产业振兴规划和资金支持政策,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根据申报项目汇总表平衡申报项目,精心指导企业做深、做实、做细项目策划、论证、储备和包装,加大与省经信委的联系协调力度和项目对接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3.抓好招强引资工作。积极做好正威集团铜加工项目、聚酰亚胺项目、华润集团来遂投资项目、台泥国际集团收购巨龙水泥等一系列引进项目的研究评审工作,有针对性提出建议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参与制定《关于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流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遂府办函〔2013〕76号)。配合发改委、投促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重大产业引进项目投资评审工作。成立制造业项目评审实施小组,印发《制造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评审实施办法》,做好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评审日常工作,总投资达72亿元的磨溪区块龙王庙组气藏开发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三)服务企业发展

1.培育企业发展壮大。深入调查研究,编制《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情况及发展计划的报告》、《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中型工业企业调研报告》和《中小企业年度发展报告》,供市委市府领导参阅。大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确定44户企业作为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对象,制定十二五期间梯度培育目标。代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印发〈2013年大企业培育发展服务计划〉的通知》(遂委办〔2013〕36号),集中资源和力量培育扶持11户重点企业发展,1-6月,11户重点培育企业实际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4.39亿元。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今年,我市共有17户企业被省经信委确认为“小巨人”计划企业,27户企业被省经信委确认为“成长型”中小企业。

2.加强企业协调服务。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进行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和产业政策确认,完善项目的立项、可研、节能评估、环评等前期手续。深入企业调研企业发展情况和存在困难,努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电、气、油、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切实做好海特电动汽车上牌、川矿磨溪脱硫厂项目核准、华润纺织集团和创维集团做好华润锦华资产重组、华润锦华贷转补、华润啤酒用水增量指标协调、恩比贝克新上项目金需求等协调工作,努力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3.扶持推广地方产品。草拟《关于扶持地方名优产品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针对地方产品促进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确保促进工作落到实处。审核、筛选173家企业405个品种进入《2013年地方产品推荐目录》,加大地方产品市场占有率。开展大型超市对接,组织全市优质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经合组织与北京华联对接,把地方特色土特产品的配售引入北京华联集团所在的全国138家连锁超市销售,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已有13户企业签订了正式合作协议。扩展营销方式,组织企业参加“天府网交会”、“名优产品网购节”、阿里巴巴电商平台网络营销体验,签订了1.5亿元的销售协议。

(四)夯实园区平台

1.修订完善园区规划。按照“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的要求,坚持“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配套、集聚优势”的原则,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四大优势型产业和四类主导产业发展的新定位,及时对全市产业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进行修订完善,明确未来五年产业园区发展的目标、发展重点、产业定位。

2.狠抓园区招大引强。充分利用我市在交通、区位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突出抓好招商引资,优化招商队伍,拓展招商渠道,完善产业体系,拓展延伸产业链,促进同类关联产业集聚,不断增强园区经济整体实力。积极推行企业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小分队招商等有效招商形式。围绕园区重点发展产业,突出招大引强,充分利用各类投资贸易活动,建立与国际国内500强“点对点”的联系引进机制,抓好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大项目引进。

3.促进园区上档升级。积极组织创建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被省政府纳入了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中1000亿园区培育目录,大英工业集中区、射洪经济开发区和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等三个园区纳入500亿培育园区目录。积极支持射洪县经济开发区和大英工业集中区创建遂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4.探索合作共建园区。先后赴成资工业园、成眉工业园、成阿工业园考察学习成都市与市(州)共建共享产业园区的有关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及我市产业发展发展需求和成都市产业发展方向,提出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区与成都天府软件园合作建园等五种共建模式,拟通过园区共建共享方式,实现两地产业转移对接,优势互补,集群集聚发展。

5.整合提升产业园区。针对全市部分园区地域空间不完整、功能定位不明、建设档次不高、集聚效应不强等问题,坚持以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为导向,以加快规模集聚和促进产业升级为重点,对已建成的14个产业园区进行了整合,将原市创新工业园整体并入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射洪县的美丰工业园、银华工业园、洪城新区三个园区合并组建射洪县经济开发区,蓬溪县的上游工业园和金桥工业港合并组建蓬溪县经济开发区,新建射洪锂电产业园和安居磨溪化工产业园。积极争取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目前,已获得省上产业园区资金1481万元。

(五)促进创新驱动

1.加大创新投入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制定实施创新发展规划,步入投产一批、研制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轨道,1-6月,全市完成技术创新投入3.05亿元,同比增长6%。

2.加强创新项目建设。跟踪对接2013年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工业设计项目,争取获得更多资金支持。组织推荐柏狮光电、回春堂药业、广天电子等企业申报省工业经济“开门红”重点技术创新产品产业化奖励,其中柏狮光电成功入选全省前25排位,获得30万重点新产品奖励。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中期绩效评估,指导企业做好中期评估资料及现场考核,已顺利通过省经信委中期考核和资金继续支持。推荐柏狮光电申报201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射洪锂业股份公司、美丰股份公司申报部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组织安东油气、深北电路、雪莱特光电、海英电子、华能机械、隆鑫科技、晶源电气、喜亚动物药业等8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201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着手准备201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目前已经开始组织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4.加强知识产权及品牌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运用能力。配合省经信委、市工商局完成2013年省著名商标申报及2012年省著名商标复审工作,联合市统计局对申报企业和复审企业进行了行业排位,为申报和复审工作提供重要依据。组织所属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积极填报2013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进一步完善工业地方标准体系。

(六)狠抓节能降耗

1.明确工业节能降耗目标。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将2013年度工业节能、工业节水、淘汰落后产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县(园区),对工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指导监督重点用能企业做好能耗数据报送工作,提升能源消耗数据实时监测和分析预警能力。积极指导和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制定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全市35户重点用能企业已编制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对全市113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第一批42户企业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节能监察并提出整改要求。积极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污染,实现节能降耗,全市34户企业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发《关于做好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将48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园区和企业。强化监督检查,对纳入全市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20户关闭企业和22户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已有38户企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支持,共推荐上报中省关闭小企业和淘汰落后奖励补助资金项目47个。

4.推进企业节水工作。制定《关于加强重点用水企业节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将2011年全年净取水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纳入全市重点用水企业进行管理,分解下达重点用水企业“十二五”节水目标。指导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鼓励企业新上节水技改项目,实现污水“零排放”和生产过程中“中水回用”,高金食品、金湾电子等8户企业已被授予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

5.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先进节能技术和工艺的应用,加快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大中省政策资金争取力度。认真做好项目推进实施、验收等工作,加强工业节能项目实施的跟踪监控,督促企业按计划实施节能项目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尽早投产达效。上半年,我市向省上推荐的9个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产品产业化工业节能供水、电机系统节能和高效节能节水环保技术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

(七)实施“两化”融合

1.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智慧城市工作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每月报送智慧城市工作进展情况,供市委市府领导参阅。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牵头完成《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智慧2013年-2016年规划纲要》、《智慧建设实施方案》,会同市住建局、文广局完成申报资料,试点申报已通过了省专家组现场评审和申报资料评审,将作为省第二名推荐给国家住建部评审。深入进行考察研究,先后向市政府呈报《关于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智慧基本框架的建议》、《关于考察成都市软件服务外包产业情况的报告》等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2.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收集各部门、各通信公司的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拟编我市信息枢纽拓展计划及重点项目,紧密跟踪和参与招引日商“移动智能城市”项目工作,组织参与数字城管、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电视台高清数字化改造、安全生产监控综合信息平台等项目的论证研究和评审。组织船山区、安居区和三园区的工业企业申报省经信委“两化融合”项目和“物联网”项目,目前有南大公司等5户企业项目入围省经信委2013年第一批“两化融合”拟支持盘子,预计将有两户企业将获得资金支持。

3.加强无线电监督管理。完善常规监测专人值班制度,规范监测、检测工作方法和程序,上半年共进行常规监听240小时以上,常规监测3140小时以上。加大不明信号干扰分析排查力度,对重要地域、重要频段的电磁环境进行有效监测和监控,严防各种无线电干扰,上半年受理各类干扰5起,排除干扰5件,受理率和排除率均达到100%。加大无线电设备检测力度,与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洽谈商定了基站测试、干扰查找、电磁辐射测试技术服务协议,对三家运营商按在用设备的3%进行抽检,上半年累计为用户检测对讲机12台。

4.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做好省经信委专网运行维护和网上文件传送工作,上半年共接收并转送委办公室文件220份次。做好机关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上半年为我委互联网站更新信息201条。做好单位的办公网络清理及维护工作,与电信公司衔接,对并入经信委机关单位的原网络系统进行清理,提升了网络稳定性。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收集、整理信息,上半年年共向省经信委上报信息75条,其中被采用56条,采用数量列全省第七位。

(八)搞好保障服务

1.加强能源保障服务。大力实施“坚强电网”工程,抓好蓬溪220kv输变电工程、蓬溪220千伏变电站配套110千伏线路工程、金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仁里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市政府民生工程农村电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协调省电力公司、明星电力公司做好安岳气田磨溪区块龙王庙组气藏项目外供电工作,适时启动安居110千伏乌木厅变电站建设,破解安居区电力瓶颈制约;加快推进物流港电网、水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物流港电水供应。多次与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对接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及天然气化工项目;及时协调川中矿区在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2.加强融资担保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渠道,与人民银行、市金融办等部门共同抓好平安银行成都分行对我市京石工程、鼎吉光电等企业的融资融券工作。抢抓国家扩大债券融资的机遇,加强与银行合作,积极引导盛马化工、中胜轴瓦、美宁食品等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截至6月底,我委与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办及各业务银行研究实施重点培育中小微企业222户,其中跨境融资担保重点培育企业16户。加强与省经信委、省地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国家工信部拟对我市金汇、丰华的信用担保补助项目安排170万元补助资金。省经信委对我市三家融资担保企业进行了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确认,我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在今后五年内免交主营业务所得税3000万元以上。

3.加强治乱减负服务。制定《关于报送2013年涉企检查计划的通知》,全面梳理、审查市级各有关部门年度涉企检查计划。督促规范各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要求执收执罚部门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公示的收费目录,依法收费。通过各种形式将有关惠企政策措施传达、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大对惠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简化、公开审批标准、内容和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行为,预防和减少政府及部门越权越位执法和不作为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构建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切实畅通企业投诉渠道。

4.加强应急保障服务。积极开展能源应急工作,制定《市企业能源应急保障预案》,切实保障企业能源供应需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工作,1-6月共派出检查组6组,参加检查人员20余人次,共排查隐患30余起。及时启动抗洪抢险预案,积极开展抗洪救灾工作,“6.30”特大洪灾发生后,协调组织三家电信通讯公司出动抢险应急车120余台次,全力抢通通信基站,指导中石油分公司开展抢险自救。

(九)抓好队伍建设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定委机关干部职工培训和企业人才培养重点,将培训内容列入全委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考核,每月组织一次机关集中培训,适时传达中省市主要会议精神,每季度组织一次委务会,讲授新的产业发展政策。参与指导企业开展自主培训,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学校根据企业需要合理设置课程,实施工学交替,输送中职学校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就业。组织对全市规上企业高级人才流失和需求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认真抓好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为切入点,鼓励企业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提升的投入,强化素质提升培训,提供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的平台。

2.加强党建党务工作。加强机关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完善健全党委督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修改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员积分管理示范党支部,落实好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以制度建设促进组织建设,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党员开拓创新能力。纵深推进部门“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结合联系点射洪县洋溪镇武显岩村实际情况,出台《联系帮助基层工作三年规划方案》,拟定帮扶原则、帮扶目标和帮扶重点,促进帮扶基层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已为农村联系点协调争取帮扶资金20万元。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2013年市经信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各负其责,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纪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细化和分解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员,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在组织会议、调查研究、工作协调、机关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强力推进工业项目攻坚。全力推进66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六大兴市计划”项目的实施,确保可士可饮料有限公司4万吨柑橘加工项目、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90万吨/年盐、热、电联产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尽快竣工投产。发挥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与国土、财政、建设、规划、环保、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务实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努力为项目建设营造宽松环境。全力抓好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加强对已经向上申报的各类项目密切跟踪,及时掌握有关动态,加强沟通衔接,全力争取得到国家和省上更多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用好市上工业发展资金,引导、催生企业快上项目、大上项目。认真落实目督办关于全市项目的督查考核工作通知精神,对全市66个市级重点项目、11个重点培育企业坚持每月收集汇总,定期通报。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限期治理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专项监察,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实现节能减排效益。

(二)强力推进主导产业发展。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大力实施“产业壮大兴市计划”,突出发展区位优势型、传统优势型、环境优势型和资源优势型等四类优势产业,着力抓好锂电、天然气化工、机电和电子信息四大主导产业培育。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服务、龙头引领、集群发展”的思路,依托天齐锂业,着力建设高端电池级锂材料生产基地和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生产中心,形成锂电池下游产业集群。按照“低碳、绿色、循环”的思路,主要发展高端建筑玻璃、lng、天然气精细化工产业链。按照“总量提升、结构优化、产品创新、特色突出”的思路,重点发展汽摩零部件、整机装备,打造成渝经济区内重要的机电产业基地。按照“集约化发展、链条式引进、专业型园区”的思路,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新光源、电路板和电子终端产品等电子信息产业,建成成渝经济区内重要的高端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基地。

经信委节能工作计划篇12

二、项目服务科

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负责落实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招商引资、争取资金和利用外资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扶优扶强等工作;推进政产学研结合及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拟定都市工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对应的市工信委处室:规划发展处、技术创新处、招商处、装备与军工产业处、轻工产业处、工业信息化推进处、有色冶金建材处、化工处。对应的区上单位:区发改局、科技局、统计局、经合局)

三、经济运行科

负责制定落实地区工业经济指标的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信息产业及非公经济运行势态,按月编制工信及非公经济运行动态信息,统计并上报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区信息产业的发展工作,IT产业的生产及发展状况并进行分析,促进“两化”融合的快速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协助安全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的督导工作,负责民爆生产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监管和煤炭市场的整顿。(对应的市工信委处室:经济运行处、信息产业处、服务体系处、装备与军工产业处、轻工产业处、工业信息化推进处、有色冶金建材处、化工处、煤炭处)

四、循环经济发展科

负责制定全区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拟定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负责协调落实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开发、清洁生产;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改项目的审核、报批及备案工作;负责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协助市上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的岗位认证工作、负责节能降耗监测和考核评价,履行节能监察中心职责。(对应的市工信委处室:循环经济处、环境资源处、节能监察中心、装备与军工产业处、轻工产业处、工业信息化推进处、有色冶金建材处、化工处。对应的区上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科技局、技术监督局、统计局)

五、财务监管科

负责监管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的使用;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系统企业财务工作;管理所属房产工作、负责应收账款的追缴工作;负责机关的政府采购和审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医疗保险等工作。(对应的区上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审计局)

六、担保服务科

完善担保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项目考察、项目评价、保后监管等制度;建立健全中心评审会议制度、完善职能、强化抗风险能力;优化内部管理,降低担保风险;负责完成区上下达的担保目标任务;加强与协议银行的合作与沟通、扩大合作面,完善银行与企业间的融资平台;定期组织银企联谊会,交流并及时掌握企业和银行的信息,帮助企业开发项目,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拓展担保业务、探索中小企业贷款的运行模式并成立中小企业贷款中心。

七、企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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