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12-31 00:10:09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基本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先划转、后理顺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强化监督,提高效率。

二、改革内容

(一)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

1、内设机构:设8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纪检监察执法室、规划计划科、财务科、房地产权籍市场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地质环境矿产资源科、房改拆迁物业科。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颁发的有关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乡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3)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土地、矿产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负责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报批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和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4)统一管理全县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划拨的审查、报批和全县土地整治开发的管理工作;

(5)统一管理全县土地资产,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等有偿使用和管理,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外资企业用地管理;

(6)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察行业管理,初审并上报审定地质勘察单位资格,负责管理地勘成果,初审并上报审定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的评估结果;

(7)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依法实施地热水、矿泉水的管理,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8)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定级估价及地价评估确认,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管理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等房地产市场管理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

(9)负责全县住房解危解困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全县物业管理,报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10)承办全县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交及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负责房管资金的核收、征收、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11)依照《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全县地籍、房产测绘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籍、房籍测绘规划,管理地籍、房籍测绘机构资质、测绘成果档案;

(12)组织开展对全县用地、地质矿产、房屋执法情况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裁决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3)负责全县土地、地质矿产、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及外事、宣传及职工培训的组织指导;

(14)领导街、镇、乡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机关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后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实有25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1名),局级领导职数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和县委规定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9名。

(二)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和编制(设7个直属事业单位,编制72名,负责人11名)

1、大足县房地产监理交易所。为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5名,负责人2名。其主要职责:承办全县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预售、房地产交易、抵押、租赁监证、房地产管理,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土地权属变更调查。

2、大足县地质环境土地整理中心。为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2名,负责人2名。其主要职责:承办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治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全县耕地开发、整理工作;承办全县土地测绘、房屋勘测、土地开发整理设计工作。

3、大足县住房资金中心。为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6名,负责人1名。其主要职责:承办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发放、公积金贷款;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及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4、大足县征地储备中心。为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5名,负责人2名。其主要职责:承办全县土地征用、土地储备整治、农民拆迁还房、安置补偿实施工作;承办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5、大足县城镇房屋管理中心。为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2名,负责人2名。其主要职责:承办全县城镇房屋拆迁、公房经营、物业大修基金管理使用等工作;承办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屋维修工作。

6、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大队。为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6名,负责人1名。其主要职责:承办涉及全县土地、房屋、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来信来访处理,参与行政强制执行,配合做好司法强制执行工作。

7、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信息中心。为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6名,负责人1名。其主要职责:承办全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归集和利用管理工作;受局委托,承担全局国土资源和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有关工作规范、技术标准、管理规定的制定以及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内网的建设和维护,为局机关电子政务的建设提供服务。

事业单位人员从现从事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中调配。

(三)街镇乡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机构

1、职能划转

按照**府发〔**〕5号、**编办〔**〕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街镇乡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职能上划到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街镇乡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机构设置

街镇乡国土房管所职能上划后,按街镇乡行政区划设置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街镇乡管理所,其性质为县国土房管局派出机构,按局机关内设二级机构级别对待。另设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业园区管理所。

3、管理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

(2)负责管理辖区内城乡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执行用途管制,保护基本农田;

(4)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征收、征用和出让、划拨的现场踏勘;

(5)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权籍管理的登记发证;

(6)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环境,协助防治地质灾害;

(7)负责辖区内房屋拆迁、住房安全、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

(8)协助征收辖区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的相关规费;

(9)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的动态巡查,处理征地、拆迁、房地产权属纠纷;

(10)负责辖区内公房经营管理;

(11)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编制配备和人员调配

核定编制:新设置的25个管理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5名,负责人40名。人员配置从县国土房管部门在编在职人员中进行调配。

三、干部人事财务管理

(一)局属事业单位、管理所人员经费及财务管理

1、经费来源:县财政全额拨款。实行一级预算分级管理办法,即县财政局对县国土房管局下达全县国土房管系统的财政预算,由县国土房管局再分别下达局属各单位和各管理所的经费预算。

2、各街镇乡管理所所需办公场所和设施由各街镇乡提供(原办公场所、办公用具不变),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原街镇乡管理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等资料整体移交给新设置的管理所。

(二)干部人事管理

1、县国土房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含管理所)干部职工管理按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内设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免,由县国土房管局商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形成一致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由县国土房管局行文任免。

2、县国土房管系统内干部职工调动,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县各街镇乡、县级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国土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政治、顾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配合,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进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足县街镇乡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房管局。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2

给合理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健康循环,同时能够加强土地利用程度和开发效果,对现代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发展、公共设施完善、能源开发利用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落实和完善。近几年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大数据产业迅速崛起,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也不断引入新的方法和科技,在数据信息的支撑辅助下,经济结构与空间利用效果明显上升,有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落实与推进,同时能够增强社会的繁荣稳定程度。

1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概述

1.1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实质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影响推动下,大数据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大数据科技凭借其信息储量大、传播效率快等优势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关注和好评。大数据与传统处理方法存在很多差异,属于时展和社会进步的潮流及趋向,大数据的发展能够广泛渗透到经济和文化等领域。不仅如此,大数据融合吸收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优势,同时把数据分析推向更高水平,为人们生产生活创造出更多优势和便利条件,能够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指明思路。运用大数据科技手段能够实现风险预防和控制应对目标,帮助工作人员更好的制定决策与执行方案。

1.2大数据类型

大数据的形式和内容并不单一,它包含各类先进媒体与科学技术,在组成结构和形式内容上比较丰富多样化,“大数据”能够分成“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三种类型。结构化数据是指数据信息按照一定规律运行发挥作用,数据结构和组成形式相对简便,通常具有明显的固定关系和影响条件,对数据进行精确分析能够了解数据变动情况和影响因素。半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明显不同,依靠数据信息无法对事物的变化情况进行预测和防范,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要借助综合优势多次进行测量和试验,增强信息技术的连续性和持续性,确保数据信息能够得到准确开发与利用,为经济决策和社会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应用现状

2.1推动企业和社会共同发展

现阶段,很多企业与社会机构纷纷引进大数据科学技术,运用大数据先进科技进行数据信息的分析和预测,了解事物发展运行的客观规律,从科学角度进行风险预防和隐患消除操作,增强事物发展运行的持续性和健康程度。近几年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成熟,其结构组成和功能用途得到彻底完善,大数据信息技术涵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和行业,政府与企业经济决策的制定离不开大数据的保障和支持,在大数据科学技术的强有力推动下,数据信息收集分析效果十分显著,信息传递和交流过程被明显缩短,组织与个人能够及时获取更多有用的讯息,增强决策管理方案的严谨性与科学性,为社会治理与经济繁荣创造有利条件。不仅如此,大数据科学技术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等起到推动指导作用,能够增强企业发展运行和投资回报水平。

2.2促进政府部门职能提升

大数据科学技术在政府职能和办公领域的扩充应用十分频繁,政府有关部门在学习信息技术、使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深化,增强政府部门决策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为政府部门的发展和运行提供科学指导。就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而言,在大数据科学技术的辅助支撑下,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更加科学完整,能够增强我国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成效,为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繁荣和稳定作出重大贡献,确保经济与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增强我国社会事业的灵活性和稳定性。随着大数据科学技术的深入推广,其数据分析和指导水平也越来越高,能够帮助政府与企业更好更快地完成经济决策,在传统基础上进行职能效用的扩充和延伸。因此,大数据的应用和探索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并关注,针对大数据发展应用阶段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广大工作人员进行分析和解决。

3大数据背景下的国土空间规划特征

3.1数据保密性更高

国土空间规划涉及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开发问题,在大数据的影响推动下,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要求数据保密性更高,做好核心内容的保护和建设工作,在广泛听取社会群众意见与反映的基础上,做好数据的编排与管理工作,避免由于数据信息不安全给国土空间规划造成危害与损伤,针对一些核心机密和重要信息要加强治理和保护,做到信息谨慎处理并且认真对待。

3.2数据共享程度越来越明显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深入影响下,政府有关部门从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等层面进行了完善和创新,在大数据科学技术的推动下,数据信息交流传播方式也出现明显变化。大数据背景下的国土空间规划和设计必将迎来新的转折点。现阶段,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更加紧密,信息传递与交流也面临着多种选择和途径,无论是社会公众的参与度还是知情权都获得明显提升,数据信息共享和交互程度越来越明显。

3.3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更高

依靠大数据科学技术,国土空间规划对信息数据的收集与获取更加及时和准确,能够实时掌握不同维度的数据信息,并就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提出科学验证,方便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工作有序进行,利用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国土资源开发与管理保驾护航。

3.4数据信息完整度更高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国土资源规划与设计面临的抉择与机会也越来越多,国土空间规划需要收集并分析大量的数据信息,数据真实性和完整度需要得到彻底保障。随着国土空间规划内容的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的需求量也呈现出明显上升的态势,在这种条件下大数据科学技术需要发挥自身功能和优势,实现数据信息的准确获取和有效完善,推动我国土地资源规划与利用水平的上升,增强社会经济的繁荣稳定程度。

3.5数据联系更加紧密

国土空间规划运用大数据科学技术能够增强数据信息的连贯性和紧密程度,实现数据信息功能价值的有效呈现,通过对数据信息进行收集与整理实现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程度最大化目标。

4现阶段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存在的问题

4.1规划设计管理制度不完善

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过程中存在明显阻碍和困惑,其中包括设计与规划制度不完善、管理体系不健全等现象,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与稳定造成严重干扰。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包含众多环节和步骤,要求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优化,不仅如此,由于社会群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了解和参与程度都比较低,因此民众对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的认同感普遍较低。随着社会民众的广泛参与和知情权有效行使,有关部门更要加大管理制度的出台和建设力度。

4.2缺乏完整的生态规划意识

现阶段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的侧重点仍停留在经济层面,简而言之,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是以经济建设为参考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得不到有效重视,久而久之会造成生态规划意识的薄弱或者匮乏,不利于国土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同时会造成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严重失衡,不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生活和生产居住。

4.3缺乏健全的协调规划体系

现阶段我国国土空间规划面临不同部门与组织机构联系沟通不紧密的情形,这也造成国土空间规划在整体上表现出协调联动性不够强的特点,不同组织机构在参与国土空间规划时存在独立的方法和执行标准,不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完善和统一,最终造成国土空间规划整体不协调、不均衡,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给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严重危害。

5大数据信息技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合理应用

5.1应用大数据科学技术提高民众参与度

社会群体对国土空间规划的了解和参与程度能够间接影响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普通民众的参与度越高,对国土空间规划的了解和认同感也越高,现阶段,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缺乏有效管理和必要监督,因此通过大数据科学技术的合理融入,民众参与度和知情权能够得到彻底保障,同时确保普通民众能够行使监督权,增强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5.2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我国国土空间规划设计过程中存在完整度不够高、管理体系不健全等不利情形,由于国土空间规范设计缺乏统一标准和有效规定,因此其分散性和灵活性比较强,不同环节与步骤的国土空间规划存在明显差异,运用大数据科学技术能够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形势的预测和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降低措施,不仅如此,运用大数据科学技术能够实现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的内容补充和完善目标,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增强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的连续性与协调性,为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和开发程度的加深奠定扎实基础。

5.3提高国土空间规划人员的专业能力

大数据科学技术的引进和融入,使得国土空间规划人员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工作人员需要学习并掌握信息技术的优势,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数据获取和分析操作,了解数据信息运行规律,为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提供有力参考,增强决策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适应性,为经济建设及社会稳定作出重大贡献,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和综合实力的提升,确保对大数据科学技术的了解与应用能够达到巅峰状态,推动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1]。

5.4运用大数据科技手段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力监管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能够得到有效重视和科学监管,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因此有关部门要从辩证审视的角度看待这项工作,增强国土规划与设计的准确性和健康程度,既要利用规划也要做好规划,保障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水平都能达到健康状态,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基于此,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数据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在大数据科学技术的支撑和保障下实现对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方案的监管和检验,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规划设计质量,推动我国经济事业的繁荣与稳定[2]。

5.5及时提供参考信息

国土空间规划需要收集并分析大量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度会给国土空间规划造成严重影响。依靠大数据科学手段能够建立专门的信息获取和存储平台。了解信息数据的分布情况和产生来源。做好数据信息的讨论和研究工作,依靠强大的数据信息获取系统和储存平台能够对信息内容进行准确分析与评估,了解事物最新变动情况和科学进展,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或者行为进行预测和防范。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需要依靠强大的数据系统做支撑。数据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度应当彻底保障,数据信息能够为土地资源的利用与规划提供科学参考和有力指导,帮助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达到基础要求。增强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准确性,方便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治理的综合目标,是未来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导向与核心。

5.6提供更加精确的数据信息

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包含一定的空间范围,信息数据的来源需要得到验证和保障,空间区域的详细信息能够为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提供有效参考。简而言之,精确的数据信息涉及不同环节和步骤的操作内容,同时与各行业领域密切相关。大数据科学手段能够把传统分散性较强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与整合,增强数据信息的精确性和完整度。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是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和开发效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参考和依据。实现自然资源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均衡化发展。大数据科技手段使得传统信息数据更加真实和饱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赋予信息数据灵活性和机动性。以机动车辆运行数据为例,它能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动态可视化信息,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都能落到实处,增强土地资源利用与开发的灵活性和健康性[3]。

5.7提供科学规划与健康监管措施

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需要注重方法和原则。有关部门在进行土地面积规划与利用过程中要增强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果达到健康水平。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是一种创新和发展,同时也是有效维护和管理手段,国土空间规划要注重对未开发区域的设计和利用,同时要加强对现有设施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因此国土空间规划是一项综合性任务,数据信息的获取和分析要科学规范,同时避免规划设计方案不科学或者不准确现象的发生。庞大的数据信息为国土空间规划增加了难度,与此同时土地资源利用和开发也得到有力维护与准确参考,因此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能够得到有效监管和彻底保障。

6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工作也面临更大机遇和挑战,在大数据科学技术的深入影响下,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的信息获取途径越来越多,信息准确度和及时性得到有效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也明显提升,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城市的繁荣与稳定作出重大贡献,能够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注入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王战刚.大数据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策略探究[J].科技经济导刊,2020(16):38.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3

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城建投、审计局、检察局、建设局、监察局、物价局、开发区、上梅镇、上渡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对国有土地储备和使用权出让转让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二、将城市规划区储备土地归集到城建投,作为城建投的资产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主管部门,负责依法依程序办理土地经营的相关手续,并做好土地市场管理工作。

三、加强国有土地储备工作

(一)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城建投、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土地供需状况,编制好全县年度国有土地储备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储备计划包括储备土地位置、用途、规模和储备方式,储备资金来源等主要内容。根据县城建设发展的需要,每年要计划新增储备土地500亩以上。

(二)下列土地列入土地储备范围

1、依法无偿收回、补偿收回或置换的国有建设用地;

2、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的国有建设用地;

3、以市场方式收购的国有建设用地;

4、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建设用地;

5、规划做为建设用地的水域、水利设施用地及依法办理了转用手续的国有未利用地;

6、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而依法征收的土地;

7、其他依法可以纳入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

(三)建立土地储备工作机制

国土资源局、城建投共同组织土地储备计划的实施,各有关部门和上梅镇、上渡办事处予以配合。采取收回、收购及征收等方式开展土地储备所需的资金,由城建投出资投入。对新征收的土地,由国土资源局组织上报审批并依法履行征地程序,上梅镇和上渡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在补偿安置完成后,由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纳入建设用地储备。

四、对下列情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公开进行。

(一)新增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二)行政划拨地改变用地性质或者转让的;

(三)出让地经批准允许改变用地性质或调整用地规划指标的(如容积率)。

五、土地出让工作依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年度用地出让计划

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发改、财政、城建投、规划等部门,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及土地市场状况,在每年第四季度要编制好下年度的建设用地出让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提出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部门在征求国土资源局、城建投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出让地块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规,提出出让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并附图),报领导小组审查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比例及其它特别要求。附图包括地块区位和现状、地块坐标和标高、道路红线坐标和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三)确定土地价格

1、及时调整土地基准地价。根据城市发展变化,由国土资源局会同城建投、规划等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城市基准地价,定期向社会公布。

2、合理确定土地交易价格。根据评估机构的估价报告,由国土、规划、城建投、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公告地价。成交底价由领导小组组长在土地正式交易前一小时内确定。

(四)土地供应信息

1、除年度供地计划外,对各批出让地块的面积、具置、容积率、建筑密度、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和相邻已出让地块的有关信息,要在固定场所提前公布。

2、实行预申请制度。单位和个人对列入年度出让计划的地块有用地意向的,可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所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款,领导小组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即由国土资源局适时组织招拍挂,并通知该宗地预申请人参加,预申请人应参与竞标,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价。

(五)组织交易

1、由县国土资源土地交易中心依法依程序对拟出让土地组织上市交易。

2、参与竞买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公告地价的80%,由国土部门负责把关。

3、做好参与土地交易当事人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泄漏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信息。

4、加强交易现场管理。采取限制进场人数、合理划分会场功能区(竞买席、观摩席分开)、屏蔽手机信号、设置摄像设备等多种办法,防止竞买人受到干扰,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所占土地的转让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六、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一)下列土地收入入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1、通过招拍挂等方式产生的土地出让总价款;

2、补缴的土地价款,包括转让划拨地或用划拨地经营应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地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地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补缴的土地价款等;

3、划拨的土地收入。

(二)土地出让收入支出土地出让收入上交财政后,剔除有关税费、国土和规划工作经费及市财政体制分成款等费用,余下的县级财政实得部分,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4

1.1土地资源管理缺乏高效规划和控制从目前情况看,随谈我国已经出台了土地资源管理的专项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其他国家相比较晚,从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来看,仍有较多不完善之处,法规条目中的某些规范要求不够具体且模糊,这些法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给执法造成一定困难,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往往难以按照实际法规操作。比如《土地资源管理法》中的第二条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该条文中对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没有做清晰解释,也没有具体界定何为公共利益,该词的模糊定义使得在进行土地资源征收时产生一系列问题。再者,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有一定滞后性,且大多适用于城市土地,相比城市,农村的土地资源管理较为落后,而恰恰农村土地的问题也较多,面对诸多新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法律法规并没有及时作出修改和补充,在应对新情况时无法及时解决,使土地资源管理处于被动局面。

1.2土地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的关系混乱土地资源的规划是一种比较系统化的工作,这其中牵涉到多个领域、多个部门,例如,城市总体建设布局、水利问题、农业问题等,需要统筹兼顾,分析多方利益,考虑成熟才能做出科学决策,为此需要积极协调各部门、各领域的规划。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各部门之间仍然缺乏有效规划,在利益共赢上难以达成共识,由于缺乏明确的协调方案,使得土地资源规划常与其他城市规划产生冲突,出现矛盾。除此之外,从事土地资源规划的从业人员素质的不高,或缺乏专业土地规划训练,则会在土地规划阶段不能将土地进行进行集中分配,科学合理规划,甚至将不同类型的土地混合规划,不仅增加了规划成本,并且使土地资源的利用具有不可持续性,在未来或将给城市发展带来瓶颈,同时破坏环境,使土地规划缺乏权威性。

1.3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不足土地的相关管理信息数据庞大而复杂,而且不同的土地信息其更新的周期也有所不同,这费土地管理工作带来很多挑战。因此关于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也成为了一项庞大负责的系统工作。根据实践证明,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有很大的投资力度,并且需要较长的周期性,才能确保信息化建设成功。并且信息化建设所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周期性也很长,必须是信息化系统运行了若干年以后,才能看到产生的利润和投资回报,投入和产出的比较很大。而在我国的很多地区,政府对于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不够重视,投资力度较弱还有待提高,或者是注重于软件硬件方面的投资,而忽视了对于专业人员培训的投资,在对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和输入几方面都缺乏对人员的资本投入,缺乏人力资本投入的重视。同时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进行信息化建设管理,实行规划化、标准化、统一化的管理办法。而在我国,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对于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非常不利。另外关于土地管理的计算机软件开发方面,没有专业的开发部门来承担,以至于软件水平较低,与系统的整体一致性不符合,并且相关软件的技术服务、定期升级和技能培训等方面也水平较低,严重影响着我国土地资源信息化的建设。

2.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措施分析

2.1加强土地资源相关管理法规体系的建设对于现阶段的土地资源管理中法制不健全的现状,必须在已有《土地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切实根据实际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使实际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法规制定要落实到土地利用、整治、保护以及管理的各环节,切法条明晰,用词准确,可参考西方先进国家的土地整改策略,结合我国实际予以借鉴。另外,加强土地资源法制建设,还需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一旦发现有滥用耕地,破坏土地的事件发生,要依照法规,严惩不贷,建立起问责制,使得相关责任人能够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追究领导责任,避免消极事件发生。

2.2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监管力度,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土地资源利用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任何一个城市在大力发展经济时,都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土地规划和管理问题,只有对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才能有效缓解城乡扩建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必须重视土地资源管理,依据各地实际情况设立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土地监管力度,集中利用土地,对有限的土地进行合理审批,拒绝任何非法审批项目,对违规违法的土地使用项目进行严惩。土地利用和整体规划必须以法律为坚实保障,在制定土地规划时,要事先做好实证调查研究,在专家的鉴定和科学论证下进行,做到实事求是、高瞻远瞩、切实可行,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土地的事件发生。

2.3加快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首先,在统筹规划方面要实现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一种系统性的工作,必须有很强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因此在信息建设的过程中要注意统筹安排、统一领导,要实行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在各部门之间要能协调配合。另外,土地管理部门在计算机软件的配置、信息资料的传递和共享方面也要有统一的标准规划,在对外服务时要有统一的要求标准。其次,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比较大,利润回报周期长,要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步骤有计划的进行,不要急于求成,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实事求是的做好规划并稳定发展。最后还要注重人才的培养,专业化的信息技术人才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在建设土地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要合理的进行人才培养计划,要培养土地管理相关的高水平人才,还要培养现代化信息管理人才,不仅熟悉土地管理也能熟练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另外还可以加强现有业务人员的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实现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数字化,培养良好的信息处理习惯。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5

一、专业分析

1.行业背景分析。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所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面向国土、测绘、地勘的基层单位及土地规划咨询公司等,在生产第一线从事国土资源权籍调查与测绘、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设计、土地复垦设计、土地管理等技术工作。同时也面向地质勘测部门、林业管理部门、工程勘察与设计、铁道勘察规划部门等,从事工程测量、土地评估等工作。

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发生巨大变化,各项管理工作对土地数据提出新的需求,现有的土地详查成果、土地信息已难以满足当前新形势下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管理及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这些工作的进行,依赖于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者。尤其是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后,自2010年起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土地更新调查,这些都需要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人员。现在国土部正在谋划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调查更接近于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016年全面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执行落实职能也归并至国土资源部,因此,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就业前景良好。

2.岗位需求分析。

本专业是涉及学科较多的边缘交叉专业,就业面非常广。从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看,绝大部分是服务于国土局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规划局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土地规划设计公司、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房地产评估公司、测绘公司等相关单位,从事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村庄综合整治、土地利用规划、地籍测量、地籍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及房地a开发经营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近年来,“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土地资源是农村的最大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的财产价值,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尤其是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农村居民宅基地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等,都需要大量的从事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的外业和内业工作者。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行业刚性需求大,尤其是需要大量能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技术人员,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在城市土地开发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领域具有广阔的前景。

二、目标体系

1.培养理念。

围绕“德技共举、知行合一”的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籍调查与测绘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线,以人为本,注重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满足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以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籍调查与测绘等知识为载体,以土地利用与综合整治、土地权籍调查与测绘能力为核心,培养学生的文化知识、科学精神、思维方式,满足文化传承的需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面向技术,面向应用,培养综合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国土资源、土地、测绘、房产、建设等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土地调查与管理、土地整理与规划设计、土地权籍调查与测绘、专题制图、工程测量等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精神和健全的体魄,能从事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不动产测绘、土地整理与复垦、土地管理、工程测量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3.职业面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是面向国土资源、土地、测绘、房产、建设行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土地调查与发证、不动产估价、数字化地形地籍测量、专题制图及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技术与管理岗位的工作。

可从事的工作岗位:

4.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三、教学体系

1.课程体系。

(1)课程体系开发思路

①充分调研,使教改和教学与市场接轨,更有的放矢。

国土部门是一个由地矿部门、测绘部门及以前的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组建的大国土资源部门,因此在进行专业设置时不仅要立足于我们的实际(隶属于国土部门),更要考虑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特别是岗位的需求。在专业设置,特别是在课程设置的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了解各行业对人才的职业需要,同时密切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多向专业办得好、就业率高、教学有特色的学校学习,加强与其合作与交流,使教学改革尽快适应市场,满足职业技能和岗位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多调研,加强学习,能提高专业教学,了解市场动态,对于进一步明确教学改革,培养更适应市场需要的职业型人才更有指导意义。

②深入行业、企业调研,跟踪行业、企业对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要首先摸清行业、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定准目标。

一是针对市场的需求,走进企业,深入生产一线,弄清楚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的工作岗位对毕业生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是什么。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组成专业调查小组,多次深入用人单位进行专业调查,并聘请多家生产一线的技术专家作为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成立专业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生产一线专家的意见,采纳他们的建议,收集有关信息。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职业能力分析,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二是要针对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进一步分析学生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结构。通过广泛的调查和科学的归类分析,明确高职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在此基础上,围绕如何达到所要求的职业能力,构建以“分层培养,层层递进,逐步提高”为突出特点的理论、实践教学体系。

(2)专业主干课程体系分析

2.教学学时学分比例表。

3.教学组织与运行。

(1)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山水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山水育人”的实质为校企合作共同育人,“山水”是本专业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实践场所。培养模式以职业能力体系和国土资源文化体系作为两条主链。职业能力体系从基本素质能力递进到专项能力(土地管理与规划设计能力),进一步形成综合拓展能力;土地管理与规划设计能力的体系从土地的构成基本要素初步认识(如野外性、艰苦性),土地规划行业基本认识(团队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客观求是的工作作风等),形成“敬业、爱业、创业、乐业”的职业文化素养。横向上,职业能力和国土资源文化相互交融;纵向上,彼此连贯,螺旋递进。每一阶段其过程都是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再实践,彼此之间相互渗透,不断发展。

(2)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业课教学推行“项目引领,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发挥教师指导的针对性。以项目引领教学进程,以工作任务为单元组织教学。

积极开展多种教学方法革新,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做法,因材施教,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采取情境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教学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3)课程评价与考核要求

基于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多样性,进行相应考核方式的改革。注重过程考核,积极推行P试、机试、作品、课程设计、调查报告、实结、企业评价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色与优化

1.优化了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山水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山水育人”的实质即为校企合作共同育人,“山水”是本专业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实践场所。培养模式以职业能力体系和国土资源文化体系作为两条主链。职业能力体系从基本素质能力递进到专项能力(土地管理与规划设计能力),进一步形成综合拓展能力;土地管理与规划设计能力的体系从土地的构成基本要素初步认识(如野外性、艰苦性),土地规划行业基本认识(团队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客观求是的工作作风等),形成“敬业、爱业、创业、乐业”的职业文化素养。横向上,职业能力和国土资源文化相互交融;纵向上,彼此连贯,螺旋递进。每一阶段其过程都是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再实践,彼此之间相互渗透,不断发展。

2.革新了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业课教学推行“项目引领,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发挥教师指导的针对性。以项目引领教学进程,以工作任务为单元组织教学。

积极开展多种教学方法革新,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做法,因材施教,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采取情景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教学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3.新建并完善了教学条件,重视实践教学。

本专业新建了多个专业学训室和综合(专项)实训基地,与多家单位签订了校外实训基地协议,可满足专业教学需求。引进了新的教学软件,如K9,ARCGIS等新的GIS软件;风雨实训场是进行“课堂工地化”教学改革,以情境教学区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

新增普通地质实训和地理信息数据分析综合实训,加大不动产测绘实训、GIS技术应用技术和土地规划设计综合实训课时,从而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4.完善了课程评价与考核要求。

课程评价与考核采取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标准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包括:社会评价和学校考核评价两部分。

社会评价由学生顶岗实习单位评价、市场调研、毕业生自我评价。

学校考核主体有:教师、学、学生;考核标准有:平时成绩、课内实践成绩、理论考试成绩。

参考文献:

[1]周伟,袁春.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特点[J].中国地质教育,2004(4):78-80.

[2]赵中秋.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与特点[J].科教文汇,2013(10):37-38.

[3]卢新海,张继道.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考[J].中国地质教育,2007(2):30-33.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6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了规划修编省下达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耕地保有量为27.51万公顷(412.65万亩),高于规划修编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26.57万公顷(398.5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1.23万公顷(318.45万亩),高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04万公顷(315.6万亩)。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控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多管齐下,保护耕地。为保护耕地,从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上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2009年我市上报的每一宗建设用地均做到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积极与其它市(州、地)联系购置新增耕地指标,2009年共从铜仁地区流转新增耕地指标9100余亩,黔东南州流转新增耕地指标3500余亩,并与铜仁、黔东南州和毕节等地达成长期流转耕地指标的合作意向。做好耕地指标报部备案和新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及时报部备案工作。截至2009年底,共完成新增耕地指标报部备案52宗,涉及面积593.676公顷。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两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二是加大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保护投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将2008年省分配的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费和市、县两级2008年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2009年,省分配给我市的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000万元已全部投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工作。市、区(市、县)两级财政2009年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资金达4441万元,占2008年土地出让纯收益的35.61%。截至2009年底,全市累计新实施土地整理开发项目33个,共计65232.49亩,完成目标任务(58000亩)的112.46%;累计验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27个,共计35295.84亩(其中:土地整理项目16个,面积33037.66亩;土地开发项目11个,面积2258.18亩),完成目标任务(35000亩)的100.85%。

三是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据统计,到目前全市累计新实施土地整理项目33个,共计65232.49亩,完成目标任务(58000亩)的112.47%;累计验收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28个,共计40995.64亩,完成目标任务(35000亩)的117.13%。按要求督促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做好了生产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复垦工作。

(二)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等过程中,严格执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认真执行建设用地预审规定,截至目前共受理建设用地预审、规划调整论证项目101宗,办结101宗。按要求及时完成了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在省厅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严把建设用地报件质量关,全年未出现建设用地申报退件情况。加强建设用地批后核查,重点对2007、2008年、2009年批后用地进行了核查,对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进行整改。

2009年前三季度,我市共计上报用地2029.6302公顷,使用市级指标1590.5187公顷,占省级下达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1748公顷)的90.99%,超额完成了“三季度前完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80%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2009年底,我市共计上报用地3773.8107公顷,其中,使用市级指标3239.0475公顷,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185.30%。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

指导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实施*环城高速公路、贵广快速铁路、贵都高速公路、贵清高速公路、花溪国宾大道、花溪二道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工作,做好了相关协调工作,保障这些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征地,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因征地补偿矛盾引发的群体性阻工和集体性上访事件。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编制完成后,于2009年2月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验收。我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贵州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验收意见的函》以及*市经济建设战略变化,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完善后,于同年10月上报省政府。我市各区(市、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全部编制完成,其中白云、乌当、云岩、开阳、修文完成了文本编制工作。积极督促指导修文县、开阳县、清镇市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修编工作,目前开阳县、清镇市已完成该项工作并上报省厅批复。

(三)按时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工作,加强地籍管理。

目前,我市二调成果(农村部分)已经省二调办核查通过,并于2009年9月17日前全部上报国家二调办核查。其中,内业核查已全部通过,外业被抽查的南明区、白云区也已顺利通过。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各区、市、县已于2009年10月23日前提交资料),城镇地籍调查正在强力推进,居全省首位,二调成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数据转换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其它专项工作正按国家、省二调办要求有序进行。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并按要求完成了全市城区及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工作。由于今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中不再包含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故没有开展此项工作。指导息烽县全面完成了地籍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并通过省厅验收。按上级要求完成了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严格按照采矿权审批授权和有关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确保了所有采矿许可证均严格按照采矿权审批授权和有关规定办理。按要求开展采矿许可证全国统一配号工作,经努力,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室内数据资料整理工作。加强矿业权二市场管理,推进本级审批权限内矿业权招拍出让工作,全年共挂牌出让采矿权6宗(其中水泥用灰岩2宗,玄武岩4宗),收取出让金3204万元。

加强对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领导,召开了全市矿产督察员工作会并对全年的矿产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矿产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矿山企业及时整改,做到了督察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工作有记录有建议有总结。开展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构建和谐矿区的调研工作并撰写了调研报告,在清镇市选择贵铝二矿开展我市构建和谐矿区的试点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加强对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综合利用评价的指导,组织开展了《*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和《*市砂石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强探矿权批后监管,于年初和年末各开展了一次探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专项检查。建立了辖区内地勘单位联系制度。

按省厅要求及时开展了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核查(目前我市由部、省发证的矿业权野外实测收集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工作。积极支持辖区内地下水勘查工作,支持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和矿产勘查项目的实施,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的项目有3个(煤矿项目1个,铝土矿项目2个)。

按属地化原则,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均按省厅规定的统一格式向矿山企业下达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通知”,并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以县为单位,按省厅统一规定的台账格式建立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台账,并将各级征收台账按要求汇总后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省厅备案。按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截至目前我市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236余万元。

(五)认真执行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制定、公布并经市政府下发执行《2009年度*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筑府发[2009]27号)。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按程序规范办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为,与市纪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共同举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规范化培训班。深入贯彻落实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认真执行相关工作程度和操作标准。据统计,2009年全市(不含高新、小河、白云开发区,金阳新区)共收取土地出让价款19.3684亿元,其中市本级17.69亿元。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2号)精神,在工业用地项目的手续办理上,严格审查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和生活设施、绿化率等用地控制指标,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坚决按规定核减用地规模。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实施土地储备13宗,供应8宗,实际出让面积101.6025公顷,储备成本44420.0441万元,成交金额56503.5万元,土地净收入12083.4559万元,未发现开发企业圈地囤地行为。为加强我市土地储备统一管理,认真做好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关筹备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已于2009年10月30日挂牌。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精神和省厅要求,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已全部开通并启动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将2009年的供地情况全部按要求录入,2007年至2008年数据也全部录入完毕,顺利通过省厅网上核查。

(六)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制定并由市政府批准了《*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筑府办发[2009]63号),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预警、疏散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督促各级部门切实落实好群测群防的工作措施,对已经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求落实好防灾预案。按照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已完成开阳县、息烽县的“十有县”创建试点工作并通过省厅检查验收。在汛期前组织人员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层组织及受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今年全市共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一万多份。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为强化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在重要地质灾害点安装了滑坡报警仪等设备100余套。切实落实地质灾害巡排查、速报、值班等各项制度,及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地质灾害。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报告发生地质灾害6次,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9个,均及时进行了处置,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为检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在云岩区、南明区、开阳县、息烽县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督促矿山企业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截至年底全市已有425家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督促矿山企业足额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并切实用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在开阳县组织开展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退还使用的试点工作,2009年度全市共退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560万元。截至年底,全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余额为21518.955万元。完成了《*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的编制并已上报省厅评审。完成了我市重点县息烽、开阳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并已提交市级评审。

积极配合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房搬迁工作。启动了我市6个被省厅列为全省第二批最具现实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房搬迁工作,计划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住户716户,获得项目补助资金1432万元。抓紧实施已经批准的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完成了开阳熊家田沟滑坡治理工程的市级验收;南明区蟠桃宫省皮防所后山滑坡治理工程、朝阳古寺滑坡治理工程、乌当区新创路小田坝滑坡治理工程等已经实施完毕。此外,今年全市还累计完成地质灾害搬迁项目26个,累计搬迁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862户。需要说明的是,“积极配合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搬迁或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已于2006年前完成。

(七)认真开展测绘管理工作。

积极配合省厅组织实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认真开展*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市财政已安排前期启动资金50万元。完成了*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等工作。完成了测量标志调查复核,并对GPS点,一、二等测量标志点实行重点保护。

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顿,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市政府下发执行《*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筑府办发(2009)155号)。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教育,云岩区实验一小不规范地球仪制作不完整、缺南海诸岛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按要求做好我市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检查清理工作。严肃查处辖区内的测绘违法案件,全年未发现测绘违法案件。

(八)继续抓好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规划》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编制了《*市国土资源系统2009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国土资源系统200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计划》和《*市国土资源系统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依法抓好本级和指导县级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代本级政府裁决职责。据统计,全年共受理并审结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案件4件,受理并审结行政诉案件17件,依职权组织听证18次,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6次。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制度,做到凡应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上报备案。

运用多种方式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通过在网站上国土资源管理有关制度、办事程序及政务公开电子查询系统,编制《服务承诺手册》和《办事指南》,改版对外网站等措施,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同时,在内外网上及时登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并向市政府网站传输各类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人民群众关注涉及国计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为做到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全年共开展动态巡查4210余次,发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715宗,制止627宗,立案查处了88宗,做到了巡查次数达到要求,巡查记录规范,重大违法行为发现及时、制止有力。按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权限,严肃查处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6件,已全部结案;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87件,已结案85件,做到了应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没有查处权限的及时向上级报告。

为贯彻落实15号令,拟定了《关于建立*市国土资源共同管理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现市政府已以筑府发[2009]92号文批准执行。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职责,落实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问责制。按规定向司法机关或纪律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做到了应向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按规定移送。全面运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软件,按时按要求报送了相关数据。

(十)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强化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和技术人员培训。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成立有信息化机构(信息中心),或有相应的专职人员。积极参加了省厅组织的各类信息化建设技术人员培训班。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也多次集中组织对本局人员和乡镇所人员进行了电子政务应用培训。全面建成了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安全稳定、覆盖全市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全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全部实现专线联网和电子政务办公,全面实时地运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的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市局和县级局没有发生因电子政务系统运行未达到要求或运行不正常造成的办件延误而受到上级部门监察室督办的现象。

全面完成了所辖区内乡镇电子政务建设,有90%以上的乡镇所实现了电子政务办公。实现了建设用地远程报批联网,2009年共报送建设用地远程报件87件;矿权多级审批系统实现了矿权业务审批制度所要求的系统应用,共参与了226件矿权的审查。市级和所有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均已全面实施窗口收办文,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运行,非行政审批的网上办文总量达到了总办文量的80%以上,实现了地籍管理系统的网上运行(收文、办文、打证)。市级和所有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网站,做到了有网站(网页)管理和信息审核制度且信息更新及时。确保了网络及系统安全、通畅,市级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发生因网络系统运行不畅受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通报或缺乏备份造成数据丢失的现象。

(十一)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宣传和文化体育活动。

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的主题宣传活动,做到事前有计划,活动有内容,事后有总结,并按时上报了活动总结。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制定并按时上报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9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计划》,做到有具体活动内容,并按时上报了年度工作总结。

按省厅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参加了贵州省国土资源系统首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在活动中荣获了文艺晚会合唱三等奖、书画比赛一、二、三等奖和摄影比赛优秀奖;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迎国庆六十周年“国土资源杯”羽毛球邀请赛;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组织开展了职工篮球运动会和拨河比赛;积极组织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金阳之秋”迎国庆歌咏比赛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十二)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乡(镇)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

做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从2009年9月起,组织全市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376人;与贵州大学联合举办了一期国土资源专业知识培训班,共计培训45人。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共轮岗交流干部19人,其中息烽县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于2006年底全面完成了我市乡(镇)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并通过验收,重建的5个国土资源所于2008年底全部竣工。全市乡(镇)国土资源所均确保有2名以上正式职工,没有“一人所”现象。认真抓好各党支部建设,及时督促、检查各支部党建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和培训工作,组织4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由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考察接收4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并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拟定和印发了《中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确保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目标,与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及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分局(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党政齐抓共管、全局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按时报送了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等文字材料。并坚持按季度开展了廉政教育。

将中纪委《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省委的《实施意见》列入市局2008至2012年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进行学习。建立和完善了与国土资源管理相适应的惩防制度,根据《中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制订了《中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对12类、62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责任和任务分解,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市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09年市局没有发现违规收送礼金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指导完成了2个以上区(市、县)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活动。2009年,市局将领导班子成员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正式列入局党组2009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由试点工作转为常规工作正式启动,先后组织在乌当区国土资源分局、息烽县国土资源局、*市土地登记处开展了领导班子成员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省厅交办任务并按季度上报了廉政信息,2009年共报送廉政信息10条。

以多种形式开展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2009年8月至12月,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市局机关、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分局(局)及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了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实地暗访及走访农户、市民及与当地纪委座谈等方式了解的情况来看,未发现有“吃、拿、卡、要”情况,“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态度差等现象有好转。

(十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创新思路,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审核及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和设置不当的事项,减少协办环节和程序,最大限度地压缩办事时限。据统计,仅2009年,我局就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和设置不当的事项8项,减少协办环节事项9项,压缩办事时限事项12项。二是建立了局领导分片包项目督办扩大内需、省市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扩大内需、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台账制度,为扩大内需和省市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绿色通道”操作规程》,并结合实际对新组建的市十一个投(融)资公司、扩大内需项目和重大项目设置开通了“绿色通道”。四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科研和科学技术应用工作。我局土地开发中心利用新购的TrimbelR8GNSS仪器和市测绘院建立的VRS参考站网络技术进行征地丈量工作,大大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保障贵广铁路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五是将我局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接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使我局网上办理事项全天候接受市委、市政府的监督。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开展“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专项活动。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服务态度、超时限办件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制定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对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优化了服务环境,软环境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为契机,制定、印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工作方案》,在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确定“废、改、立”具体项目和内容共12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属市级自行设置的《建设用地定址通知书》和《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废止执行;对不适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需要的《*市土地储备暂行规定》和《测绘资质申请表附件材料》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制定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市国土资源公务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手册》、《*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手册》等。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效能,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市国土资源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暂行规定》、《*市2009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评分标准》、《*市2009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评分标准》,对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目标提出了量化考核的具体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并对国土保护政府目标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实行分开考核,分开评分。在《评分标准》中,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市、县)之间国土资源工作任务侧重点不同的实际情况,对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的区和没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的区(市、县)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考核和评分标准,增强了考评标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为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科研和科学技术应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局土地开发中心利用新购的TrimbelR8GNSS仪器和和市测绘院建立的VRS参考站网络技术进行征地丈量工作,大大节约了工作时间和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征地丈量工作做到了“快速、准确”,为保障贵广铁路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市局信息中心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利用MAPGIS的应用开发接口开发出了对GIS数据库访问的平台,使有关部门在办理土地、矿权审批等业务时准确的了解土地使用情况,并使现有的GIS数据库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为下一步整合各类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资源创造了条件。市局信息中心采用IP存储技术,可以轻松使用远程数据的备份、恢复,而且操作简单明了,提高了维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市局信息中心采用ORACLE公司的RAC技术,实现了数据库服务器的负载均衡和热备份,所有对数据库的访问由两台服务器同时分担,充分地利用了服务器资源,提高了数据库服务器的可靠性和处理能力。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对我局对外服务网站进行了重大改版,完善了各项服务功能,建立了市局公开信息制度,增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做到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准确、有效。在市政府组织的有61个部门参与的网站评测中,我局获得了第五名的优异成绩。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我局在完成“金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还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工作需要,自筹资金开发了相关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如:为加强我市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数据的准确、及时,会同市财政局建立了*市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建立完成了*市矿产资源勘察与地质灾害系统,实现了矿权,地质灾害信息的快速查询统计;组织开发土地供应信息系统,实现对土地供应和批后监管的全过程管理,该工作目前已经进入项目招投标阶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2009年的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总结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报国务院的批次用地批后实施不够理想。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7

第二条为深入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52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01〕2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中心村镇建设、村庄整治及下山脱贫工作相结合,切实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发展粮食生产能力。

第四条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因地制宜,适当超前,科学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和乡镇、村庄建设规划,以规划统揽全局,指导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村社区发展。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局是建设用地复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复垦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安排和项目立项报批、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筹措与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水利、农业、林业、财政、规划建设、统计、审计、监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能,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提供优质服务。有关部门具体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室另行发文确定。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实施建设用地复垦的主体,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复垦资源调查,项目所涉及的拆迁补偿与安置、土地调整、政策处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现场管理与监督、调处。

第二章项目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必须在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禁止开垦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区以外的建设用地区实施。

第七条项目立项及实施程序

(一)书面申请。符合复垦项目立项条件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立项申请。

(二)实地踏勘。市国土资源局受理项目立项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踏勘,并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可否立项意见。

(三)申报立项。经实地踏勘认定可以立项的复垦项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反映项目区内地类、土地权属界线、界址的1:500~1000实测地形图、规划设计图,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及项目区现状照片。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浙江省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呈报表(单位面积统一使用公顷,要求准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4)项目区内土地使用权单位或农户同意的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书面决议,农户户主签字同意率原则上要达到100%。

(5)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方案。

(四)立项报批。在前期工作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上报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认。

(五)工程招投标。经批准立项的复垦项目、集中安置点土地平整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必须进入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公开对外招标发包,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项目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六)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由市国土资源局与项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复垦的地点、范围、面积、工程建设内容、项目竣工时间等。

第八条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严格组织工程施工,加强管理。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做好技术指导服务,严把质量关。各有关部门应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

项目区内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清除,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

第九条项目建设标准

(一)新增耕地图斑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项目区内碎石必须清除。

(二)土地、水利等条件符合垦造水田的不得垦造旱地。

(三)同一田块内田面应保持平整;与农田相邻的地块,如复垦成水田,高差应与周边农田相一致,路、沟、渠与周边农田相连。土壤耕作层不得少于30厘米,适合农作物耕种要求。

(四)坡度大于15度的,必须设置成水平梯田,不同水平梯田间高差在1米以上必须设置石砌田坎,并用砼压顶。

(五)7亩以下的可以用田埂分割土地,7—15亩的要有生产道,15亩以上的应设置田间道,道路布局合理畅通,斜坡路及4米以上道路外侧应当砌石,路面夯实。

(六)水利设施配套,7亩以上的应布置排水沟,复垦为水田的应有沟渠配套。无水源保证的地方,按需建造灌溉用的蓄水池。

(七)复垦后的耕地必须种上农作物。

第十条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经初验合格,由市国土资源局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省国土资源厅复验认定。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表(面积单位统一使用公顷,要求准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二)分村面积认定表(需加盖测量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公章)。

(三)复垦前后地类统计表(测绘单位公章)。

(四)农业部门认定(涉及新增耕地划为标准农田的,需加盖公章)。

(五)复垦前后土地权属认定(需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公章)。

(六)新增耕地图斑表(需加盖测量单位公章,合计面积需与竣工验收表中实际新增耕地面积一致)。

(七)如规划设计有调整,需立项批准单位出具项目调整说明。

(八)涉及河域滩涂的,需水利部门出具意见;涉及林地的,需林业部门出具意见。

(九)复垦后的耕地耕种承包合同或分户耕种清册。

第十一条复垦耕地种植管理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市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复垦耕地承包经营责任书,督促村队及时将复垦后的耕地对外发包,鼓励集中承包、规模经营,严禁抛荒。市国土资源局暂留30%的乡镇、街道复垦奖金作为新增耕地种植保证金。一年后通过种植复查合格的,保证金退还;种植复查不合格的,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二条实施拆迁补偿与安置,必须充分维护土地、房屋等财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使拆迁户迁得出、安得住。

第十三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项目立项后,应认真做好项目区内人口、户数和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的调查摸底,查清需拆迁安置的人数、户数,需拆迁建筑物、构筑物的类型、面积,以及需迁移、采伐、损毁的林木、青苗等的种类、数量,为补偿、安置提供准确的数据。

第十四条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拆迁补偿范围:

(一)住宅:按结构分为砖混、砖木、泥木,按权属合法性分为村民合法住宅、应拆未拆住宅,未批先建住宅。

(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厕所(除生态性公共厕所按砖混结构住宅标准补偿外)、猪舍、牛舍、围墙、水泥晒场、水井、坟墓等。

(三)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前屋后的经济林、青苗等。

(四)通讯、广播电视、电力杆线明显影响工程施工和复垦后土地耕种的,应当迁移。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费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户造册,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国土资源局核准。补偿费用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下拨到乡镇、街道财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核准后的补偿额发放到户。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

第十六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妥善做好复垦项目区拆迁户的安置,负责建房用地的调整、落实,鼓励拆迁户利用中心村、集镇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建房落户;新建的集中安置点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广泛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安置拆迁户,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十七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负责做好拆迁户安置宅基地用地报批手续的办理。分散安置的每户建筑用地面积按市政府统一规定大户125m2、中户110m2、小户90m2的标准申报;集中安置的每户建筑用地面积原则上统一按110m2标准设计户型,报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审批。

第十八条坚持一户一宅。凡拆少建多的拆迁户,其差额部分宅基地,应缴纳100元/m2安置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配套成本;凡拆多建少的拆迁户,其差额部分宅基地(不含应拆未拆、未批先建的房屋),给予80元/㎡的标准补偿。世居非农业户口拆迁户,凡其房屋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农业户口拆迁户标准安排宅基地。房屋拆除后不申请安排宅基地的,按原土地使用权证的建筑占地面积80元/m2的标准补偿。

第十九条实行集中安置的新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负责无偿提供安置土地,平整和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成本。

第四章项目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资金来源:

(一)复耕指标使用收回的成本。

(二)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土地整理复垦部分。

(三)造地改田资金专项用于耕地复垦部分。

(四)省补宅基地整理资金。

(五)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家、省返还部分。

(六)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条项目资金支出范围:

(一)勘察测绘费。

(二)规划设计费。

(三)拆迁评估费、拆迁安置补偿费。

(四)林木、青苗补偿费。

(五)林木采伐报批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绿化费、水土保持费、地力培植费。

(六)复垦工程建设资金。

(七)集中安置土地报批费用及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资金。

(八)复垦工作业务费,乡镇、街道工作经费。

(九)项目会审、验收、奖励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项目投资控制标准: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宅基地整理项目,必须垦造水田,项目投资按经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投资预算控制,并按获取复垦指标给予乡镇、街道和村3000元/亩的奖励(含工作费);建设20户(含)以上集中安置点的,给予5000元/亩的奖励(含工作费)。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宅基地整理项目,垦造水田、旱地的分别按获取复耕指标2万元/亩、1.4万元/亩包干控制投资预算,其中奖励1400元/亩(含工作费)。

(三)废弃工矿企业等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垦造水田、旱地的分别按获取复耕指标1万元/亩、0.4万元/亩包干控制投资预算,其中奖励1400元/亩(含工作费)。

第二十三条复垦项目投资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在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备案后,根据审核的规划设计方案、投资预算方案下达。

第二十四条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分期拨付。

第二十五条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独立核算、自求平衡。

第二十六条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对确需调整规划设计方案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论证,作出设计变更和投资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审后方可准许。

第二十七条项目竣工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编制项目投资决算,自觉接受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的项目审计。

第二十八条复垦工作业务费按复耕指标收取投资成本总额的4%提取,其中0.5%—1%用于奖励相关有功人员。

第二十九条复垦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另行制订细则。

第五章土地权属管理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8

第二条标准化是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科学技术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

第三条国土资源标准是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海洋、测绘等领域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自然资源、地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适用于本办法。海洋、测绘技术标准由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测绘局分别制定。

国土资源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土资源部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审批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对国土资源领域的地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

第四条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二)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和依法行政;促进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

(三)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四)规范、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科技主管司局归口管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标准体系;

(二)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编号和,负责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三)统一组织协调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各业务主管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组织开展相关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设立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专门从事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技术工作,其成员由国土资源领域内从事生产、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提供咨询,开展国土资源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审查和技术复审等工作。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负责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承担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标准化审查,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基础研究,协助开展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复审及信息咨询等工作。

第八条技术委员会按专业领域划分并设立若干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术委员会),分别承担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直属单位作为专业技术归口单位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业技术归口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承担本专业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技术指导和审查工作;为技术委员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标准范围和类别

第九条对国土资源领域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

(一)国土资源术语、分类、代码、符号、图式、图例及制图方法;

(二)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要求;

(三)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监测、整治、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要求,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相关技术要求;

(四)区域地质调查与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包括主要目标、对象内容、技术工作程序、技术工艺、方法及装备、成果质量管理要求等;

(五)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评价、规划、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其中包括标准化设计、技术工艺、方法、装备及技术指标要求;矿业权管理(其中包括矿山设计、开发利用方案、选矿厂设计、技术工艺、方法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资源回收率等技术指标要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技术要求;

(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技术要求;

(七)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技术要求;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规划、监测、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要求;

(八)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方法和地质矿产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标准物质;

(九)地质资料管理技术要求;

(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第十条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包括全文强制或部分条文强制。

下列国土资源领域的技术要求应制定强制性标准: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二)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作依据的技术标准;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四)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

(五)地下水资源管护技术要求;

(六)土地整治工程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七)国土资源调查涉及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八)其他需要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领域其他技术要求应制定推荐性标准。

第十一条国土资源领域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需要在国土资源相关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标准;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企业生产在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四、标准预研究

第十二条实行标准预研究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应设立相关重要技术标准预研究项目,在立项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

第十三条预研究项目成果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将项目成果和后续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方案报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五、标准规划与计划

第十四条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战略研究,并编制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应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实行标准计划管理。制定和修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十六条部有关业务司局、有关单位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提出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项目建议。

第十七条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并组织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及有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建议,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审查。

第十八条属于国家标准的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属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并对反馈意见处理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九条经批准的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项目一般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第二十条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专项工作经费及其它渠道筹集的经费。

国土资源部安排基础性、公益性及行政管理类标准的制、修订经费。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按任务内容落实标准计划项目经费,经费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标准制定与修订

第二十一条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起草单位可向部科技主管司局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销。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的单位,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第二十二条部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组织拟订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应广泛听取和吸纳有关的生产、科研、教学、管理部门等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报分技术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文档进行审查后报部业务主管司局。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征求意见,提出标准送审稿及有关文档报技术委员会。如需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由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

第二十四条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会议审查或函审,提出《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属强制性标准须经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采用会议审查时,组织者应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及有关附件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会议审查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3/4同意为通过;标准起草人不能作为审查人员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1/4。

采用函审时,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及上述文件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用函审时,必须有3/4的回函同意为通过。

会议代表出席率或函审回函率不足2/3时,应重新组织审查。

第二十五条承担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的要求,对标准送审稿认真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报送部科技主管司局。

七、标准审批与

第二十六条标准报批时,文档必须齐全,应有“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第二十七条部科技主管司局对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进行审查后,属国家标准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行业标准的,由国土资源部批准、编号、,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公告,对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强制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

推荐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T;

强制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

推荐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T。

第二十八条国土资源地方标准的依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规定,应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地方标准批文、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各一份。

第二十九条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组织管理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技术归口单位承办日常工作,出版经费纳入国土资源标准编制经费。

第三十条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解释。国土资源标准的著作权由批准机构享有。制定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八、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标准后,部业务主管司局应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指导工作。标准宣贯工作应列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机构的工作计划。

第三十二条标准后,属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法规要求强制执行的推荐性标准,自动变更为强制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三十三条从事国土资源工作的组织和机构应积极贯彻、实施标准。实施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有关业务主管司局或技术归口单位报告。

第三十四条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对有关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部科技主管司局定期。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作为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部投诉、举报违反国土资源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九、标准复审

第三十五条国土资源标准实施后,应当适时地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三十六条部科技主管司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司局组织或委托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标准进行复审。

第三十七条标准的复审可分别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的形式。需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

标准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二)标准的实施效果,以及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反映当前的技术水平;

(三)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对规范国土资源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四)是否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五)是否符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复审结果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标准重版时,在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栏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二)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标准修订程序与标准制定程序相同。修订后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重新时的年号。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9

一、行政执法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条例

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政执法主要职责:

1、负责国土资源规则、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土地、矿产资源的具体措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矿产利用年度计划和测绘计划;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的社会化服务。4、监督检查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建设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其本农田保护;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报市、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的审查、报批;检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和全市基准土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等工作。

7、加强土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的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蓄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管理。对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都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年检;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土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1、组织协调并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2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批发证、年检和申报乙、丙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基础和专业测绘;负责需出版或展示地图的审核报批,审查发用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测绘市场,保护测量标志;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直接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1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1、态度热情。对来本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不怕难,不嫌烦,工作人员使用文明语言、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防止"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发生。

2、工作认真。单位和个人报批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等申请登记发证行为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对符合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一次讲清需补办的手续,待材料补齐后即行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解释,说明原因,让申办者理解和满意。

3、方便群众。廉洁、高效地办理各种申办事项。明示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各科室的岗位职责须上墙公布,办公台上置放《服务卡》,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并贴上照片和岗位职责。

4、执法规范。坚持办案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四、行政执法内容期限

1、凡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报批材料齐全、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规定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凡需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在受理上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受理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材料、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的一般在受理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审核、批复。

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案件。本局直接办理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能按期办结的,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报告办理进度;对转办的案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结果。

4、依法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在30日内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在执行处罚或处理决定后15日内结案。

五、行政执法监督内容

1、单位或个人至本局办理报批手续、其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办理条件而不予受理、办理的;

2、未按本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许可事宜的;

3、不按法定程序或不认真审核有关材料,错办审批事项和错发证件的;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10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经济工作的主线是项目年,计划开工建设交通、能源、旅游、城镇提质扩容、农村基础设施、矿业精深加工等一大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项目。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单位的工作职能,全力做好资源保障服务。一是设法保障用地需求。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扩大内需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确需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预先作出调整安排。加强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努力将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州计划笼子,力争使用上级计划指标。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把年内确需实施且符合产业政策发展的项目优先纳入供地计划,设法保障用地需求;二是转变服务方式。由被动申请改为主动上门,全力做好张花高速、永龙高等级公路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坚持提前介入,主动跟进,抓紧抓好县内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报批的前期工作。把握“先行用地”的政策标准,对急需建设暂时又不能完成用地报批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确保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到位的前提下,及时报请上级批准先行用地。继续实行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减少县级审批环节,做精做细报批资料,优质高效搞好报批服务;三是发挥土地、矿产收储功能。多方筹措资金,将存量建设用地纳入统一收购储备范围。深入调查研究,探索矿产地储备制度,控制土地、矿产供需总量,优化供需结构,促进集约节约;四是加强国土资源规费管理。加大国土资源有偿供应力度,足额征缴土地出让收益和矿业权出让收益,促进财政增资增收;五是做好维权维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认真执行工作各项制度,妥善解决处理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的案件,积极化解各类国土资源矛盾纠纷,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促进和维护好社会稳定。

二、严格依法监管,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一是打牢耕地保护基础。县政府已把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使耕地保护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我们要多方筹措耕地保护工作经费,建立完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地块档案,扎实做好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准确掌握耕地动态变化信息,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打牢基础;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今年,国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制度,对耕地保护落实不力,违法用地现象严重的县市压缩用地计划,对土地违法特别严重的县市将暂停用地审批。对此,我们要积极应对,超前开展后备耕地资源调查,督促用地单位积极筹措耕地“先补后占”周转金,做好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工作。三是抓好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严格按照“四化”标准,完成省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任务。四是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加强全民参与监督保护的机制建设,向社会公开聘请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员,请求人大、政协对乡镇耕地保护开展视查察,形成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意识;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巡查、监管。年内对违法占耕地行为开展1—2次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整治,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造成极坏影响的责任人将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六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积极建设好今年已批项目。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好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好羊峰农垦场、高坪马鞍、高坪米寨等国家、省、州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使项目新增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均符合上级要求,确保县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继续加大“引项争资”工作。吃准、吃透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文件精神,抓住国家“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建设资金,集中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的有利时机,今年争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积极开展村庄整理试点,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加强项目实施监管。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全方位征询规划设计意见,力求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山区实情,满足群众意愿。积极按政策引进技术人才,为实施项目奠定基础。

三、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进一步突出“工业抓矿”的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两权”项目的申报力度。依托钒、镍钼、铅锌、铁等优势资源,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完成青坪肖家湾、太坪堡2个铅锌矿及长官回龙钒矿等3个公益性探矿项目和3个采矿权项目计划申报。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超前做好钒矿开发的规划、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争取1—2个规模以上钒矿精深加工开采指标;二是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勘探的监督管理。采取综合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规范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力度,有效防止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巩固治理整顿成果。三是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现规模产业化矿业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

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站在保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在充分调查、全面掌握各地灾隐患点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科学、认真、提前编制好全县2009年地灾防治预案和应及预案,并报县委、县政府由两办行文下发。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防治措施及各项制度,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力以赴确保各地灾隐患点安全渡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加大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县际实情,扎实开展地质环境调查评估。年内,在科学论证、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申报1—2个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和1个地质公园项目,力争获得立项批文。

五、加强测绘工作,提高测绘服务水平

切实抓好基础测绘工作,严格按照基础测绘规划,分步落实各项基础测绘工作任务。严格测绘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测绘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测绘等违法行为。严把测绘成果关,确实抓好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审查。认真落实测绘行业管理职能,抓好县内测绘队伍的测绘资质年度检查工作。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对标志点逐个落实保管责任制。

六、着力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科学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基础测绘规划。二是扎实抓好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从3月上旬开始,集中20天左右的时间,以中心所为单位,组成个11工作组,全力开展城镇外业调查,争取在汛期来临前基本完成城调外业工作任务。此项工作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三是搞好成果共享。特别注意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二次调查成果紧密结合在一起,把基础测绘项目实施与二调城镇地形测量、网点布控测量、细部测量有机统一起来,防止出现“两张皮”。四是规范地籍地产管理。充分发挥地籍地产工作在土地日常监管中的基础作用,特别注重从土地登记发证、地产交易服务过程中收集来自不同方面的数据信息。对收集到的数据信息进行梳理和研究,找出规律,为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基准地价更新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认真落实省、州部署,统筹谋划,全面推进,力争完成重点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求真务实,深入实地,扎实做好各类国土资源颁证资料的收集整理。五是加快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扎实推进“金土地工程”,加快局域网数据录入工作。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修正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等数据库成果。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设备和先进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由单一的地上查向“地上查、网上管”的重大转变。六是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积极抓住省、州实施“五有”国土所建设的机遇,认真编制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争取上级支持,今年力求解决2个基层国土所办公楼建设。七是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国策国情宣传力度。充分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土地二次调查及“项目年”等重大节日、活动,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平台,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国土资源文化舆论氛围。

七、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执行力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11

前言: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土地违法使用现象非常严重,对此,我们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在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我国的相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有效保证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规划与利用。本文对我国土地的规范管理、加强国土资源的规划以及做好国土资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1.规范土地管理

土地违法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我国违法用地比例及问责比例还较高,违法占地现象依然突出。特别是一些县市的城郊结合部,不少村民不经审批,就在基本农田上建房。有的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园地建厂,有的边报边用违法用地。可见,非法用地,违规建筑成恶性泛滥的态势。2011年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切实在保障土地供给能力上有新思路,努力在优化资源配置和不断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上有新举措,切实在严格保护资源上有新作为,努力在服务民生上有新成效。其中,加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为全州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卫片执法必须不折不扣的按照部、省、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进行,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立案;对违法建筑要坚决拆除,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同时,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解决我国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一次重大机遇,狠抓落实,重点解决好一下问题:解决好守法意识差的问题。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树立依法用地、依法管理氛围;解决好工作作风问题。以卫片执法检查为抓手,解决工作作风上存在问题,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千方百计,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解决好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问题。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多发势头;认真解决好我国有些县市局的工作薄弱环节问题。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各县市规范工作程序,依法管理,从严管理。2.加强国土资源规划计划管理

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各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定期进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采取各项措施,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完成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各级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市、县、乡三级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完成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已上报省厅审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县,要尽快按照省厅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对规划成果严格把关,确保成果质量;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用管理工作;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各级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基础上,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规划编制经费,合理安排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确保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对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开展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各项工作。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3.对国土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人事工作计划篇12

(一)组织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云硫集团、发电厂等省直管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配合)

(二)抓好项目建设,抓紧发电厂三期和华润电厂等重大项目的立项报批。(市发改局负责,市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供电分公司、发电厂配合)

(三)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帮助各县建立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四)抓好市高新科技园区建设。(市科技局负责,市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局配合)

(五)大力发展镇域工业。(市经贸局负责,市工商局、科技局、质监局、环保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配合)

(六)扶持温氏生物制药、雅达电子、郁南天宝生物制药等技术型、非资源型工业发展。(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新发展

(七)确保粮食安全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任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市农业局负责,市粮食局、财政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八)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全市8个石灰岩苦旱镇分别引进一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配合)

(九)发展优势农林产业和畜牧水产业。(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畜牧水产发展中心、质监局、工商局、科技局配合)

(十)启动民资,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农林产品批发市场。(市农业局负责,市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供销联社配合)

(十一)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管理。(市农业局负责,市工商局、质监局、供销联社配合)

(十二)切实加强动植物防疫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市畜牧水产发展中心、林业局、工商局、交通局、卫生局、海关和检验检疫办事处配合)

(十三)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确保城市防洪工程提前一年完成;继续抓好市区南山河等10宗城乡水利防灾工程和61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市水务局负责,市农业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十四)搞好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市交通局负责,市公路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十五)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市林业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公用事业局配合)

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全市经济总量

(十六)大力发展县域特色工业。(市经贸局负责,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质监局配合)

(十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市经贸局负责,市科技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工商联、供电分公司、自来水公司配合)

(十八)帮助各县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市经贸局负责,市供销联社、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配合)

(十九)帮助各县发展房地产业,继续推进小区开发。(市建设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配合)

(二十)帮助各县发展旅游业。(市旅游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组织外经贸工作新突破,做大外源型经济

(二十一)努力增加外贸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拓宽对外贸易的渠道和市场,搞好涉外服务工作。(市外经贸局负责,市经贸局、海关、外事侨务局、检验检疫办事处、贸促会配合)

(二十二)全方位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力整体推介,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加强外商投资成本的调研,进一步发挥好我市驻珠三角招商引资联络机构的作用。(市外经贸局负责,市经贸局、外事侨务局、贸促会、工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广播电视局配合)

五、加强财税工作,增强全市财力

(二十三)强化税收征管。(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市财政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工商局、海关配合)

(二十四)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对市直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审计局、国资委、建设局配合)

(二十五)盘活国有资产和加快政府资源的开发经营。(市国资委负责,市财政局、发改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房管局、公用事业局、振云公司配合)

(二十六)盘活市食品集团在市区的连片土地,开发建设大型购物商场。(市经贸局、国资委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外经贸局、食品企业集团公司配合)

(二十七)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审计局、建设局配合)

(二十八)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展资本市场。(市金管办负责,市经贸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工商局配合)

六、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二十九)尽快动工河口至郁南平台和罗定支线高速公路;启动罗定至岑溪、云城(思劳)至新兴、(郁南东坝)至阳江港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市发改局、公路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抓好324线河口至城区段改造工程;抓好省道352、369、280、276线改造建设。(市公路局负责,市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一)加快港的报批立项和建设步伐。(市交通局负责,市发改局、港务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二)加强中心城区管理。(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市公安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卫生局配合)

(三十三)加快市委党校、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金山大道工程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市委党校、档案局、文化局、公用事业局、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配合)

(三十四)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农业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保局配合)

七、统筹推进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三十五)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整顿、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深入挖掘我市历史和人文资源,打造我市民间艺术品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市文化局负责,市广播电视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三十六)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都要有新进步;确保中学高中校区和各县(市)高中学校新建扩建工程按期投入使用和51所老区学校建设通过省的验收;按省的任务要求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推进“一机两语”教育;做好创建教育强镇的基础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七)加快市技工学校建设。(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三十八)鼓励和扶持骨干企业组建科研中心;推动高校科研成果与我市企业生产合作;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市科技局负责,市经贸局、质监局配合)

(三十九)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市人事局负责,市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经贸局配合)

(四十)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和医疗救治三大体系建设,确保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造建设项目在今年10月全面完成;加快创建省农村中医先进市工作步伐,力争年底前通过省的验收。(市卫生局负责,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公用事业局配合)

(四十一)全面启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文化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广播电视局、公路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爱卫办配合)

(四十二)加快全民健身广场建设,组织好省运会的备战、参战。(市体育局负责,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局、环保局、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四十三)抓好农村合作医疗扩面和服务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配合)

(四十四)抓好全市药品招投标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物价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四十五)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配合)

(四十六)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市建设局负责,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配合)

(四十七)继续规划和抓好第二批生态示范村建设。(市建设局负责,市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十八)抓好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城区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西江、新兴江、南山河、南江河的综合整治及重点监控企业的环保监管。(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十九)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加强项目建设征地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局配合)

(五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人口出生率。(市人口和计生局负责,市农业局、经贸局、监察局配合)

(五十一)落实优抚政策,兑现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市民政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五十二)创建双拥模范城市。(市民政局负责,市财政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城乡规划局、工商局、教育局、公安局配合)

(五十三)编写好“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市发改局负责,市府直属各单位配合)

八、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十四)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各类适用技能培训,组织好劳务输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农业局、扶贫办、质监局配合)

(五十五)进一步加强五保、低保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市农业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社保基金局、卫生局、教育局、房管局、监察局配合)

(五十六)落实农业税全免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市农业局负责,市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局配合)

(五十七)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尤其是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的待遇。(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经贸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配合)

(五十八)实施社保全责征收。(市地税局负责,市劳动保障局、社保基金局、财政局、工商局、经贸局、外经贸局配合)

(五十九)争取年内解决18万农民饮上干净水问题。(市水务局负责,市农业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配合)

(六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企业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经贸局、外经贸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配合)

(六十一)按要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市建设局负责,市财政局、监察局、劳动保障局配合)

(六十二)清欠农民征地拆迁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财政局、监察局配合)

九、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

(六十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继续加大打击“双抢”、黑恶势力、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负责,市司法局、法制局、综治办配合)

(六十四)加强政府工作,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市局负责,市法制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配合)

(六十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等事故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遏制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负责,市经贸局、交通局、公路局、公安局、消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海事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配合)

(六十六)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经贸局负责,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配合)

(六十七)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食品和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配合)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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