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考察报告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1 16:21:50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1

村委会民主选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如选举的理念、选举的功能、选举的技术、选举的程序等构成了一系列民主选举中的理论和实践网络。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民虽然都对民主选举这一举措表示赞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民主选举的主动性和优越性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在调查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选举中的瓶颈制约:

(1)法律规定的前瞻性与文化传统的滞后性矛盾。一般说来,法律规定总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与客观现实需求相适应。我国的村级民主选举,本身是一种法治民主的助推剂,它既是对广大农民的培训,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培训。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带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选举制度,推动着我国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这种推动作用是个渐进过程。一方面,在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客观形势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滞后性有着较深的传统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选中,不少选民对村委班子成员的选择并非出于他们的主动,而往往是被“塑造”出来的。对候选人要素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低于对利益分配的关注或者政治象征背景的联系和与自己的亲疏远近。《村委会选举办法》规定的三种投票形式,流动票箱投票仅作为一种辅助形式,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在具体实施中,大多数村没条件进行大会集中投票,而不少村民又不想去固定的投票场、投票站投票,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卖票”现象。因而,村级民主选举的规定与选民本身的需求明显地相背离,选举中投票率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反映选民民主意识的强弱。

(2)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的复杂性矛盾。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化进程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环境下形成的民主选举制度还是初步的,它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村委会组织法》对民主选举的条文规定不可能顾及全面。虽然地方法规的《选举办法》能给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局限性。在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的空隙较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有的虽有行为模式,但没有法律后果;有的内涵模糊,不好统一理解等。这里仅列举几点,以见一斑:一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标准难把握。《村委会组织法》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对候选人的推选条件作了细化。如果选举委员会资格审定时,认为虽有被选举权但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人被海推为候选人后,他可否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就比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选举委员会与选民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二是选举中的“拉票”现象难处理。拉票行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为,也有不合理,甚至带有“贿选”等痕迹的行为,同时又会有两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加以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不足就带来了选举中的杂音。三是选举结果的有效性难认定。在一些细小环节上难免出现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时得到纠正,有的却事后难以操作,一旦选举结果产生后,如何认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民主选举中的平衡基点:

村民直选法律运行的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键在于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中求得自身内部结构的相互协调。因而,在实际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需求与可能。任何社会关系都需要相应的社会规范加以调整,以维护正常秩序。村委直选的有序性也必须根据农村的客观需要,在“收支”平衡的运行中加以实现。一方面,村委直选具有通过一定法律规范实现广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乡村客观现实应具有支付法律运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规范民主选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农村社会需求的各个要素对法律规定的制约作用及相互关系。有时候,就当地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言,具有规范某个法律行为的需要,但不一定具备其相应的成本支付能力。

(2)效益与成本。在社会支付能力相对不变的情况下,法律的运行成本越低,那幺它的效率越高。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效益,应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来获取最佳的选举目的。使一大批素质较好、群众信赖的农民走上村委会工作岗位,是民主选举最直接的目的,从而来辐射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实现长远的整体效益。在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运行中,如何求得成本与效益的相对平衡,有不少方面值得进一步探讨。

(3)周密与简便。于法周密和于法简便相结合的原则,是农村民主选举中法律运行的内在要求。村级民主选举的

整个过程必须一环扣一环,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但是受农村客观环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质的影响,从选举实践看,能达到同一选举目标,村民更乐于接受简单易行的选举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无候选人直选,之所以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并且取得成功,组织严密、形式简便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3、整体推进——民主选举中的对策措施:

(1)在引导与磨合中,强化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是农村民主自治的软环境。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这种理念与思想,再好的民主选举的法律规定也会走样变形。不断丰富的村级民主选举实践,是营造民主法治环境的大课堂。对于广大村民来说,只有他们认识到自己由权力的对象不同村里不同的条件所决定。

对于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通常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采用村民会议,而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采用村民代表会议。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的人员组成及其条件、职责、权利制定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确定活动方式,活动程序和活动时间,并按规定严格执行。其次,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规定民主议事的内容,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分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几个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要实行民主管理,还要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

三、民主决策在村民自治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2

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于各级换届工作,在预防和打击破坏换届违法犯罪方面积极作为,为平稳顺利换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以惩治和预防破坏选举犯罪,作为为大局服务的重要切入点,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笔者经过走访座谈和实地调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试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农村换届选举工作作一些探讨:

一、提前介入调研,制订分类监督应对预案

今年以来,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党政和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部署,立足检察职能,配合地方党委,以防范换届选举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主题,开展专门性的检察预防工作。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制订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方案,把专题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之中,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检察机关在基层“两委”换届中,严肃查办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犯罪分析、检察建议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以下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敬畏权力、廉洁从政以及依法参选、廉洁参选的自觉性。

——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突出抓好相关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在乡镇和基层“两委”换届选举中,对广大选民、候选人和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防止买官贿选、破坏选举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涉选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迅速移送侦查部门查处,及时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对已掌握的和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参选、备选人员以及不符合参选、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党委,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选举机构调查核实,防止“带病参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五是协助党委维护好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破坏选举、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家族和宗教势力干预选举。

——六是深入分析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积极研究防治对策。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和宣传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预防破坏选举犯罪的宣传工作,紧密配合选举进程,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选举犯罪的《立案标准》,积极引导选民和代表遵守选举纪律、维护选举秩序,依法有序自由充分地行使权利。

二、以检察机关设立的检察工作室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民主法制意识

基层检察院要把配合党委政府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为确保首先进行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检察工作当前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着力点,注重发挥检察工作室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选举一线现场的优势,加强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检察等检察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及时掌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在保障广大村民行使公民的民利、维护选举正常秩序等方面作出应有的努力。

一是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前,检察工作室根据日常巡回检察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控告和举报反映的重点、上届选举存在的难点,有针对性地派出干警深入到选举工作相对复杂的有关镇街进行深入的调研、摸底,详细掌握当地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状况和社情民意。同时,检察工作室、反渎职侵权等部门与当地镇街党委、政府共同分析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并对选举过程中破坏选举犯罪多发、易发的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为有利于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发挥最大监督功效,在全面掌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制订出将全市各村分为三类对象进行监督的预案:(1)把选举情况异常复杂、竞争异常激烈,特别容易出现问题的村列为重点监督对象;(2)把选举情况相对复杂、竞争相对激烈,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列为巡回监督对象;(3)把能够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一般不会出现问题的村列为了解掌握对象。针对少数村可能出现阻挠选举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阻挠开票、冲击计票现场撕毁选票及聚众闹事妨碍选举等突发性情况,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前制订出相应的应急预案,把各项应对措施做细、做扎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在选举期间,检察室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也受理公民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为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方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举期间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等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另一方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查明确属被错告、诬告的人员,及时进行澄清,依法维护受诬告、陷害者的民利,同时加强对诬告、陷害者的教育,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联系沟通,为党委的决策提供依据

在服务和保障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和组织部门报告所掌握的有关情况,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把在现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为有关部门解决选举中存在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争取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结束之际,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室要综合分析换届选举情况,分析当前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撰写出调研报告。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思考:一要确保选举经费,加大宣传力度;二要做好选民登记,保障选民权利;三要严格选举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四是杜绝拉票贿选,确保公平公正;五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选举顺利。

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争取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在地方党委、人大统一领导和监督指导下,加强与选举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发现和查处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府领导人过程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的犯罪行为。要求重点查处以下六类破坏选举的犯罪案件:(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案件;(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案件;(3)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案件;(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案件;(5)编造事实欺骗被选举人或者捏造对选举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并加以散发、宣传,扰乱正常选举活动或影响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案件;(6)其他足以造成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案件。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街、乡换届选举活动中,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配合,适时提前介入。重点打击: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选举设备和对选民、代表、候选人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破坏选举犯罪行为,以及故意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被选举人的犯罪行为。深挖严查破坏选举秩序背后的操纵者及其“保护伞”。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经济和社会飞跃发展,城乡面貌变化巨大,社会秩序基本稳定,老百姓安居乐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但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仍然面临艰巨复杂的任务,刑事犯罪仍呈多发态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出现,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所面临的执法环境也更加复杂。因土地征用、拆迁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不容乐观,因利益问题引发的逐年上升,社会矛盾集中显现,尤其是在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争权利,争资源,家族宗派势力明争暗斗,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优势,对多发易发案件的存在的社会问题深入分析,积极提出解决和预防对策,将各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积极开展农村换届选举预防工作,使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农村换届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参考文献: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3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农村党支部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构建和谐新农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贵阳市第八次党代会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以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理顺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两委”关系,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大力推行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以建设“五个好”村党支部为目标,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选出党员公认、群众信任的村党支部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村基层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体要求:一是时间要求原则上在2008年2月下旬至2008年3月底完成。二是换届后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力争具备初中中以上学历,平均年龄在50周岁以下,支部书记具有初中文化并参加中专以上学历培训,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科学预见能力和农村工作经验,有带领群众致富本领。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选举的原则,把思想好、政治强、作风正、有文化、年纪轻、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在推进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在提高村党支部干部的整体素质、改善村党支部干部结构上有新的突破。

(一)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紧紧围绕“五个好”党支部的要求,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对党员、群众的宣传、引导,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青年中培养选拔村干部。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同志。

(二)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职数和做好本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

新一届村党支部组成人员职数为3人。设书记1人,委员2人;不增设副书记职位。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村民组长在村五大组织中交叉任职的相关工作。把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作为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通过换届选举,使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

(三)积极探索“公推直选”的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

“公推直选”,即:公推,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直选,由参加选举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一次性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公推直选”工作是我乡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创新党的基层组织选任方式,扩大党内民主的新举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要单独制定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试点工作结束后,要专题进行经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008年2月20日至2月27日)

乡党委成立村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建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由郭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景润、余晋潮、杨金凯三位同志为工作员。具体负责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并于2008年2月22结合乡实际拟定《犁倭乡彭耳村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一是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党内关于换届选举的文件和有关方针政策;二是由各乡党委对驻村指导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三是村党支部研究作出换届的决定,向乡党委提出请示;四是村党支部要尽量通知外出党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

(二)宣传发动、起草工作报告(2008年2月28日至3月5日)

村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过好选举前的组织生活,向全体党员重点讲清“公推直选”试点的重要意义,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采取组织召开动员会、张贴公告、印发资料、出黑板专刊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开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在村党务公开栏或村组醒目位置公布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事项,同时,要组织起草好党支部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村党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党委决议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下届党支部工作建议等等。

(三)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2008年3月6日至3月12日)

民主推荐的范围主要是全体正式党员推荐和村群众代表(村委换届时推选出的户代表)、与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共同进行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推荐人选的条件。乡党委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两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要组织召开有全体党员、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推荐大会,上一届党支部书记在推荐大会上首先代表村党支部进行述职,然后由考察组公布推荐要求,发放民主推荐表,根据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职位差额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员推荐和各层次人员推荐投票情况实行分别计票统计。原则上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要按初步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2至3名的比例,按照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四)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2008年3月13日至3月22日)

初步候选人确定后,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访谈村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全面了解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情况。访谈对象:除村干部外,本届村民小组组长,村民议事会、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离任村干部一般都应参加。考察组要根据考察的情况,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填写初步人选简历报乡党委。乡党委要召开党委会,根据考察组的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推荐出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把握,对照任职条件,按照“四化”方针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在乡和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不影响任职的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组织选举(2008年3月23日至31日)

1、会前准备。村党支部要在指导组的指导下拟定选举办法草案,确定正式选举日期及时间、地点;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制新一届党支部成员正式候选人选票;核定出席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村党支部要尽量通知外出党员回来参加选举,对因外出无法联系或长期卧病不起,确实无法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经乡党委批准,可不列入应到会党员数),报乡党委核实审批后,做好参会党员的通知工作。

2、召开村党支部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由参加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直接一次性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和书记。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程:⑴上届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⑵组织党员讨论支部工作报告;⑶宣读、通过选举办法;⑷举手表决监票人,确定计票人名单(设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监、计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⑸宣布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⑹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加封;⑺按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分发选票,多余的选票剪角作废;⑻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⑼依次进行投票;⑽投票完毕,当场清点票数,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⑾计票;⑿公布选举情况(即收回票数,废票数,有效票数,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⒀宣布党支部班子成员当选人名单,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待乡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后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选举结果。

(六)换届选举后续工作(2008年4月1日至3日)

1、乡党委派驻指导换届工作组和驻村“双千”队员协助村党支部对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选票送交乡党委进行保存。

2、乡党委和村党支部共同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

3、组织移交工作。在乡党委选举工作指导组的监督下,选举后2日内上届村党支部要将支部公章、支部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上级下发的文件资料以及财产进行移交。

4、抓好培训和建章立制工作。新一届党支部班子上任后,乡党委要及时组织新当选的党支部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促其尽快进入角色。同时,要同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工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将“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总结报市委组织部。总结内容包括开展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工作交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对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打算等。

四、加强领导,确保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强化督促指导,提供组织保障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4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工作站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舆论宣传,把握选举动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二)充分发扬民主。在换届选举中,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愿,支持群众当家作主,保证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利。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选民有序参与,引导选民增强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积极、公正地酝酿、推荐或提名符合条件的干部人选,依法依规进行选举。

(三)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从制度上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保护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任何违法或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提倡“一票制”(无候选人)直选,提高选举效率。在一些村情复杂、基础薄弱的村,可按“两票制”选举办法,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坚持“两委”统选,实行交叉任职。依照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统筹村党组织、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大力提倡和推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当选的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当选的村委成员是党员的,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全镇村级“两委”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力争分别达到60%和80%。

三、方法步骤

全镇2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间定为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10月15日至23日为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村党组织换届与村委会换届工作同步安排,原则上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一)村委会换届的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20*年8月28日至9月5日)

1、成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人大监督,组织办和民政部办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指导组、督导组、审计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从人大、组织、民政、武装、宣传、农业、财经、派出所、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搞好财务审计和民主测评。财经所、纪委要及时组建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小组,逐村清理审计,审计结果要在选举前15日前向村民公布。对审计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在此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公布测评结果,为新一届村级组织成员的推荐和投票选举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组织宣传发动、培训骨干(9月5日至9月15日)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不少于9人),并从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镇领导小组备案,村民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2、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按《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按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不少于5人),推选其中1人主持工作。提倡将驻村的乡镇以上人大代表、镇以上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推选进入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镇领导小组备案,村民委员会公告(第二号)。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可以列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对选举中的问题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质疑和向上级选举指导组汇报。

3、确定选举日期。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选举日,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三号)。选举日确定后,及时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张贴标语,拉挂条幅,开办专栏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选举工作氛围。

4、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由工作站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及参与选举的工作人员学习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选举业务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熟悉工作程序,掌握操作方法。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和推选村民代表(9月16日至10月7日)

1、选民登记及发放选民证。培训选民登记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由选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对自愿放弃选举者不强行登记,但需办理有关弃权手续。凡年满18周岁(20*年10月15日零时止)的本村村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被羁押和无法表达意志的人员外均可登记。登记的选民达到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的80%以上,登记有效。对外出务工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托其近亲属与其联系,并在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聘请换届选举联络员,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联络方式进行登记,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外出2年以上的村民,经通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全家外出、无法通知的,以及自愿放弃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次选举的选民人数内;在选举日前20天因婚姻家庭关系居住本村并具备选民条件的,只要有登记意愿,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入,准予登记;经医院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不予登记;被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人员不予登记。选民登记公告(第四号)。

各登记站的登记结果应在本组内及时公布。对各登记站的登记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审核和确认,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强登、不重登,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公告(第五号),颁发选民证。

2、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按全村户数比例和30%的妇女代表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不超过50人,公告(第六号)。在推荐村民代表时,应引导村民推选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为代表。

3、颁发代表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七号),公布村民代表名单。对新当选的村民代表要落实联系户,颁发代表证,并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第四阶段组织竞选(10月8日至10月14日)

1、确定村委会职数。本届村民委员会共设置主任、财经治保委员、妇女计生委员3个职位,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妇女和懂财会的人当选。公告(第八号)。

2、讨论竞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讨论确定竞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公告(第九号)。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等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竞选人名单,选民也可自荐或联名推荐他人。

3、确定竞选人员。被推荐者和自荐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登记、审查村级组织推荐和选民自荐、联名推荐的竞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竞选人名单,公告(第十号)。参加竞选的竞选人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缺额人员根据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荐结果,按得票数由多往少依次递补。

4、组织竞选人竞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竞选人布置竞选演讲事宜。竞选人准备演讲稿,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竞选人到指定地点开展演讲。演讲活动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制止贿选、宗族势力干预等违法行为。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10月15日至23日)

1、投票准备。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认真研究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各投票箱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投票选举组织工作业务培训。

投票选举准备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将各种职位印在同一张选票上。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选民数一致,选票由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加盖工作站总支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外出务工的选民不能回村选举的可委托在村的直系亲属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造册登记,发给委托证并在被委托选民的选民证上注明。三是决定投票方式。采取一人一票,实行一次性投票,设置主会场、投票站。四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地点、时间,向选民公告(第十一号)。五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六是布置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间,制作票箱。选举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像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个组或几个组设立一个领票处,一个秘密写票间,会场按简便、节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布置。七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选民登记册,用于选票发放核对;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当选证书》和选举大会工作计票用的黑板、粉笔或大型纸张、水彩笔等物品。八是安排、培训会场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员、发票员,秘密写票间、票箱管理员,处员,监督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维持选举大会秩序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2、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进行投票,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

投票数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选举有效;获得投票数过半数的,方可当选。如果某职位一次投票选举未过半数,按得票数从多到少依次取前2名作为该职位的候选人,在选举大会后的7日内重新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得票多的为当选人,但所得票数必须超过投票数的三分之一。选举结束后3日内公告当选人名单(第十二号)。

第六阶段后续工作处理(10月24日至11月30日)

1、工作移交。在各工作站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资料档案及资产资源资金等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2、建立村内各类组织,推选村民小组长。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团委等专门委员会,公布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号)。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各村民小组组长,公告(第十四号)。

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民代表中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再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公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公告(第十五号)。

3、建章立制。村委会班子召开会议,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4、制定规划。根据各村实际,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在镇指导组的指导下,制订本村“三年发展规划”。

5、总结归档。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级组织换届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规范建档。

(二)村党组织换届的方法和步骤(9月5日-10月30日)

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实行“党员推荐、村民代表推荐,全体党员选举”的“两推一选”工作模式,分六个步骤组织实施。

1、准备阶段(9月5日-9月27日)

(1)召开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

(2)向镇党委书面请示报告;

(3)镇党委审查《请示》并下发批复;

(4)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传达批复精神;

(5)发出换届通知;

(6)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党员、群众推荐(9月28日-10月7日)

(1)村党支部通知外出党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

(2)村党支部将提出的下届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数和候选人条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为1-2天。村党支部委员职数确定为3人,设书记1名,委员2名。

(3)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人选,一起推荐,分别计票。参与推荐的党员一般不少于党员总数的80%,群众参与推荐的一般由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参加,同时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小组长,村配套组织负责人等参加,参与推荐的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50%;

(4)通报民主推荐结果,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相加由高到低排出应选职数一倍左右的党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3、组织考察(10月8日-10月14日)

(1)考察公示。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下一届村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考察人选,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中进行1-3天的公示。

(2)组织考察。公示结束后,镇党委组织考察组根据党员、群众推荐的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进行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

4、确立候选人预备人选(10月15日-10月17日)

(1)召开村支部委员会,提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委审查。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提出下届村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

(2)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支部委员会名额及正式候选人(原则上应将党员村主任定为支部书记候选人、党员村委成员定为支部委员候选人)。

(3)镇党委统一印制好选票,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下发会议通知。

5、党内选举(10月18日-10月27日)

(1)会议主持。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支委会的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介绍到会党员人数和有关大会议程;

(2)上届村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3)组织党员讨论支部工作报告;

(4)正式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80%,方能开会。党员因下列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虽未受纪律处分,但正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出务工或外迁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①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村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实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有多少。②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监票员、计票员名单;③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名额及候选人名单;④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⑤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⑥审议通过支部工作报告决议。

(5)召开新一届村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首先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提出书记人选名单,在第一次委员会上,采用举手表决方式选出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6、后续工作阶段(10月28日—11月30日)

(1)向镇党委报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分工情况报乡镇党委审批。

(2)镇党委对村党支部的选举结果进行严格审查后,予以批复。

(3)新任支部书记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换届选举结果及支部分工情况,并实行公示。

(4)新老支部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党组织在镇党委和工作站党总支的指导下,制订任期目标。

(5)选举资料归档,完善村工作档案和村干部档案。各工作站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切实做好村党组织与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相关工作的衔接和统筹安排。村共青团、妇代会和民兵连的换届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层层建立领导干部负责制度。建立镇指导组包片、驻村干部包村的责任机制,做到换届选举不结束,干部不撤离。

2、建立督办指导制度。镇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在选举期间将深入到村督办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强化部门协作。组织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及时查处侵犯村民选举权利的违纪违法行为;人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试点和培训,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犯村民民利的违法行为;人武部、妇联和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村级民兵连组织、村妇代会和村团组织换届工作的组织指导;财经所要指导村级财务清理和加强财务审计工作,要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司法部门要大力开展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依法治村与民主选举紧密结合。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5

中D分类号:D422.6;D6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1-0059-005

十以来,我国各个领域的反腐工作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基层治理中,反腐的一个关键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其中,民主选举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而公开公正的村(居)委会选举是保障基层群众充分表达意愿、选出廉洁能干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前提。加强对村(居)委会选举的监督,对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防范基层选举腐败、规范选举程序、提高选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选举观察是落实村(居)委会选举监督的外在力量,选举观察员制度的探索与实践,成为基层选举监督的创新形式。

一、基层选举监督存在的问题:

监督形式的虚化与监督效果的不力

我国的基层选举,主要体现为村(居)委会选举和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长期以来,基层选举监督形式的弱化及所导致的监督效果的不力成为我国基层选举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委会选举监督

民政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将村委会选举监督的形式概括为四类:行政监督、组织监督、候选人的相互监督和选民的自发监督。行政监督中,县、乡选举指导机构是行政监督的主体,在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选举时,依法接受村民举报,查处和纠正选举违法事件。除了专门的选举指导机构,乡镇人大和人民政府、县级人大常委会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因其接受选民的举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自然地具有监督的责任。组织监督方面,主要体现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监督,选委会以“主持”的形式实现监督,或者说是以“主持”替代“监督”。候选人的监督中,因选举与候选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候选人一般对选举的各项程序格外关注,常常由本人或派代表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形式被称为有效的选举监督。选民监督中,《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对于不当选举、破坏选举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村民的监督以举报的形式出现,村民既是选举的参与者,又是选举的监督者。

这四种监督组成了系统的村委会选举的监督形式,但每种监督形式都有其缺陷。行政监督以接受举报、查处和纠正的方式进行,多属于事后监督,效果滞后。同时,实践中,行政监督常常无法把握指导和监督的界限,常以指导替代监督,甚至以监督为由将指导变成领导,进而以行政手段干涉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的组织监督主要针对选举工作人员以及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的活动,往往忽视对选举工作的自查,对于选举的所有程序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则明显监督不足,随着选举工作的结束,选委会自行解散。候选人的监督虽在形式上有效,但因候选人无权直接处置或干预选举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也只能局限于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而选民参与监督,一方面,选民的控告、申诉的范围过于狭窄,选举过程中缺少组织群众实施此项权利的机制而使得选民的监督权被虚化或被排斥;另一方面,选民监督意识的强弱对监督效果的影响极大,村民常常因意识较弱而放弃监督权,但也会因意识较强而过分地行使监督权,对选举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常常做出越权处置从而造成干扰选举的行为,甚至演变成群众上访事件。选举监督的缺陷反应了监督的弱化或虚化,而在省级的选举办法中,也仅规定了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力但没有明确监督的操作方式,选举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实际的监督效果微弱,这些都成为影响基层选举和基层民主建设的制约因素。

(二)基层人大选举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有关监督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选举的监督,二是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但《选举法》没有对两类监督的形式作出规范,也没有对选举监督的主体作出说明。事实上,我国人大选举所设的专门监督机构有司法部门、行政监察机构,也有党组织部门的纪律检察机构,这些监督机构看似构成了完整的监督系统,但在实际的选举过程中并不能完全起到有效的监督控制,出现的选举问题也多是事后的查办处理。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选举委员会因主持选举自然地具有监督的职责。由于选委会组成人员由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排除了选民对选举过程的直接监督,选举监督往往被忽略或轻视。没有体制之外的监督力量,使得基层人大选举公开性较差,选民监督有名无实,媒体舆论监督不够,社会监督力量缺乏。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成为地方各级人大贿选的重要原因。

二、基层选举监督的新形式:

村(居)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建立

在社会治理架构中,基层群众自治是一个基本方式,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选举成为基层自治的基础。在多年的基层选举中,由于选举监督形式的虚化和监督的不力,违法违规及各种不正当选举时有出现,严重影响了基层群众的选举热情,也违背了群众自治的初衷。随着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基层选举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选举观察首先出现在我国的村委会选举领域。自1996年我国民政部举办了第一期村委会选举观察培训班并组织观摩部分地区的村委会选举,选举观察活动正式展开。之后一些学者不断组织观察活动,出版了系列农村选举观察报告,在村委会选举方面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

村委会选举观察作为事实在我国已存在了近二十年,但至今仍没有从国家法律层面给予相应保障。虽然2001年民政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提出“选举观察员的监督是选举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观察员的监督地位,但并未提及观察制度的建设。为了提升选举质量,在2005年的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广东省和湖北省率先将选举观察活动上升为选举观察的制度层面,明确提出在村委会选举中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建立,开创了基层选举监督的新形式。为确保村级选举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监督,2010年和2011年,两省分别对本省的村委会选举办法进行修订,将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正式写进本省的村委会选举办法,将该制度从法律的高度确立下来。

选举观察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由最初的观察实践发展成为个别省份的选举观察制度,并以此为平台,激发了社会各界对基层选举的关注,调动了社会参与农村选举的热情,在选举监督方面广泛吸收了社会力量。广东和湖北的做法得到国家民政部的肯定,其经验被多种媒体报道,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反响。至2015上半年,湖南、浙江、河南、重庆、四川、安徽、河北、福建、黑龙江、青海等省也相继引入了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并逐渐将这一制度适用于居委会选举领域。

三、村(居)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政治成效

在我国村(居)委会选举领域运行的选举观察员制度仅限于个别省份且时间不长,但实践中,该制度产生了积极的政治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基层民主发展

新时期,我国对基层民主的发展一直非常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十报告进一步指出:“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报告,为基层民主的发展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在基层自治和基层民主推进的过程中,村(居)委会选举是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环节,选出清正廉洁、能够起到领头雁作用的基层干部显得尤其重要。然而,时常出现的违法违规、贿选拉票等现象使得最能体现民主的基层直选大打折扣,不但打击了群众的选举热情,也阻碍了基层民主的发展。选举观察员制度的推行及观察员的现场观察,能够有效防止基层选举腐败的发生,在推进基层民主发展和廉政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成为防止基层干部滥用权力的重要手段。

(二)促进选举过程规范

我国没有统一的有关村委会和居委会选举的法律,各地的村(居)委会选举主要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各省的选举办法及一些指导性文件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村(居)委会选举过程或程序方面的有关规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实际的选举中经常出现理解不准确、操作不恰当不规范等现象,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解决或解决时对行为主体的惩罚和处置不明晰。例如,同时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重复进行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不规范、将候选人的竞选演变成拉票行为、委托投票超过法定受托数、流动票箱的设置不规范、围观他人写选票、亮票或拍摄选票等等,这些情况在选举过程中时常出现。选举委员会有时为了选举的顺利进行,对这些细节性的问题往往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只要不影响大局,得过且过。国内部分省份推行的选举观察员制度,无形中对当地基层选举带来一定的压力。虽然观察员在选举现场不表态,不评论,但选举观察制度中的纠错补缺联动机制,使得观察员发现问题可以及时上报选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这促使地方选举自觉地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防止选举过程中不良行为的发生。同时,各地选举为了证明本地选举的公平公正,也会自觉地在观察员的“见证”之下,促使选举依法有序。

(三)加强基层选举监督

整体来看,多年的基层民主实践中,四个民主的发展显示出一定程度的不均衡性,民主监督尤其欠缺,特别是在村(居)委会选举中。早在2001年,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增加的“选举监督与观察”一章,提出选举观察员的监督是选举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观察员的客观观察和记录对选举具有重要意义,明确了选举观察活动的地位。学者蔡定剑指出:“要加强防止各种选举违法行为的制度建设,保障选举的合法和公正性。” [1]《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都要求对选举活动进行监督,在当前基层选举中各类监督不力的情况下,观察式选举监督――村(居)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是防止选举违规和选举腐败、提升选举质量的制度性保障。此项制度的推行为社会监督提供了制度性平台,加强了基层选举监督的力量,丰富了基层民主发展中民主监督的内容。

(四)促进选举制度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主要针对人大代表的选举,而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选举领域,缺少统一的选举法。2010年修订的《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选举的制度原t、程序规范等有了新的完善,但在各基层利益主体的博弈下,实际的基层选举工作与既有的选举制度和原则仍有背离。选举监督方面,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还是各地的选举办法,虽然也有有关选举监督的说明,但都没有针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列出专门条款,对选举监督的强调明显不够,其法律地位亦不明确。《选举法》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的说法过于简略,而《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有关监督的内容多针对村务公开、公益事业等,对选举监督的规定比较模糊。就村委会选举而言,选举观察虽然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但除了湖北省,多数省份没有对选举观察的监督地位在法律上予以确定。“选举观察能否完整顺利地进行,有赖于选举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包括选举法、竞选规则等,法律体系越完善,选举观察也就越能够得以保障。”[2]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基层选举方面的现实功效,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要求。李凡曾经指出:“如何进一步防范和减少选举违法现象,并在此基础上使我国的选举监督制度化和社会化,仍是中国选举制度改革中必须思考的问题之一。”[3]从选举观察的实施而言,规范选举程序、落实选举监督应是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一个关注点。

四、全面实现基层选举监督的途径

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是一项地方性制度在基层选举监督方面的创新形式,自2005年至今,该制度尚未涉及国内所有的省份。鉴于该项制度的成功经验和政治成效,全面实现基层选举监督,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一)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地域范围上的扩展

从制度运行的成功经验及政治成效来看,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可以在运行的地域范围上有所扩展。学者王金红曾指出,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制度规则要想在转型时期政治发展和地方治理中顺利实施并有效运转,至少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制度本身符合地方政府发展或地方治理的需要;第二,制度设计必须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等主体多元参与、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审慎务实的方案,而且需地方政府有关领导人树立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信心。第三,制度创新要想取得持久的制度绩效,须循序渐进,在实践中逐步完善。[4]这几点大致可以归结为制度运行的基本条件、创新动力和制度自身的完善几个方面。

就制度运行的基本条件而言,基层选举监督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弱化状态和地方政治发展的实际需要是村委会选举观察制度引入的基本条件,客观上不但要对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职能改革、选举制度改革、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民主建设等发展程度做出评价,主观上也需对民主监督意识、社会参与程度和民间监督力量做出考察。这些要素在不同地区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关系着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是否推行及推行的深度和广度。综合来看,我国这些年各地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的积累为选举观察制度的引入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各种条件。

在创新动力方面,在政府职能改革和治理创新的大势下,以村委会选举观察为主要形式的村级选举监督已经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同时也吸引了学者们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有关制度建设和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正是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的多元参与,促成了广东、湖北等省村(居)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诞生与落实,体现了多方参与的制度创新机制,这一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从制度自身的完善来讲,国内部分省份村委会选举观察员制度的实施,在显现了良好的政治成效的同时,制度自身也在组织管理、观察员队伍建设、观察形式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制度再生能力强,更新机制明显,这为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地域范围上的扩展提供了基础。

综合考虑以上几种因素,可以判断,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地域范围上继续扩展是可能的。但由于各地差异较大,需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循序渐进,不可盲目。若条件不完备而强行实施,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领域引入选举观察制度

我国有将近二十年的选举观察实践,选举观察的对象主要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而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领域观察实践有限。就民主选举而言,选举观察不应仅针对村(居)委会选举,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也是一重要领域。约翰・穆勒指出:“由于人民并不亲自主事,所以间接民主要求有一整套的监督机构来对人民的代表及由此产生的政府进行监督和防范,以免仆人滥用权力变成主人。”[5]对人民代表进行监督,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人民代表产生的过程进行监督。就我国而言,对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进行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一,促进选举规范、推进民主政治的需要

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之间关系密切,利益一致。但是,在人大选举的程序规定与人大选举的事实之间,一直有着不小的差距。从选举的民主性来看,选举程序的规范化要比选举的结果本身更具有实际意义。如果选举过程不严格依法依规,又能够选出什么样的代表呢?以破坏民主、损害选民权利为代价x出的人大代表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与选民的利益保持一致呢?为了选出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人大代表,促使基层人大代表依法选举和规范化运作,不仅仅需要选举制度体制内的约束,更需要来自社会的力量――选举观察的介入与督促。国际选举观察制度的发展已具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在我国各项政治体制改革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背景下,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领域适时引入选举观察制度,不仅是促使规范选举的推手,而且也是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扩大政治参与的有效力量。

第二,加强选举监督、实现选举公正的需要

《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这是选举监督的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人大代表的选举理应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是选举监督的主体,但如何监督、其程序和方式如何,法律并未作出规定。事实上,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在多地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因虚化而效果不明显,广泛的社会监督更显得无法可依。法治规定的缺失和监督体制的不完备,极易在选举的各个环节出现操作失当而又缺乏促使更正的力量,这给、暗箱操作创造了机会。例如,选举管理机构对选举进程控制过严而操纵选举,政党、团体对候选人的推荐因没有明确的民主程序将推荐演变为包办,而选民小组对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也常常因为不公开不透明将讨论、协商演变为内定,诸如此类问题使得选举有失公正,选举监督形同虚设。早在2002年,学者陈斯喜在讨论选举监督机制时主张:“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允许社会团体、研究机构派出观察员,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进行观察。”[6]学者李凡基于对中国选举制度改革的研究,也明确提出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建立选举观察制度。[7]学者们的研究和呼声为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领域引入选举观察员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为了加强选举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真正实现民主选举的公开公正,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引入选举观察制度是目前较为有效且易操作的一种监督形式。

参考文献:

[1]蔡定剑.选举监督制度的研究十分必要[J].人大研究,2005,(4).

[2]中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建立选举观察制度[EB/OL]. http:///newsdetail.asp?newsid=3355

[3]李凡.中国选举制度改革[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210.

[4]王金红.南粤政治:广东农村村民自治――实践经验与理论审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98.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6

一、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委换届工作是各乡镇党委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去年在区委三届九次、区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讨论了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这标志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战略发展期。从今年开始,党委的届期与地方的五年规划期正好一致。乡镇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而且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做好今年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关系到未来五年我区农村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和各项工作措施的组织实施,关系到中央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决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乡镇党委换届不仅是班子的更替,也是党内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活动。因此,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党委要利用换届的有利时机,把换届选举工作与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着力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

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是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根据省委、市委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区委将从三个方面着手配强配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

(一)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潭市组发号的要求,乡镇党委换届要统筹考虑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的人事安排,并与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相衔接。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实行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按照市委的要求,乡镇党委委员名额及安排,先锋乡、长城乡、护潭乡、楠竹山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副书记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镇长各名。昭潭乡、鹤岭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副乡镇长各名。乡镇长由党外干部担任的,另设专职副书记人。

(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领导班子换届,是集中调整优化班子最有利的时机,区委将按照市委要求,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乡镇党委班子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整体功能。同时,结合今、明两年的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班子调整,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力争通过这两年的换届工作,使我区科级领导班子,在整体结构和效能方面有较大的提升。

根据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要以换届为契机,及时把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要保持以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年龄结构,力争配备名岁左右的乡镇党政正职,每个乡镇党委班子中女干部和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要有一定数量。要改善班子知识结构,大力选拔熟悉农业、工业、法律、城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不同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三)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选好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乡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关键。乡镇党政正职,要注重选拔既懂党务、政务工作,又懂经济、“三农”工作的复合型领导人才,选拔经过多岗位锻炼、阅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要注意党政正职在年龄经历、个性气质、特长专业等方面的搭配和相融。按照湘委号文件精神,从本届开始,乡镇班子届期增长至年,且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因此,作为“班长”的党委书记的选配,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和发展负责的高度,将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换届班子配备的重心,切实做到慎之又慎。乡镇党委书记,应是那些政治上讲原则、讲大局,工作上有思路、有创新,作风上重务实、重协调,综合素质比较高,驾驭能力比较强,工作实绩比较好,自身要求比较严,群众威信比较高的优秀干部。同时,根据省、市委文件要求,要加大乡镇党政正职的交流和回避力度,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般不得在原籍所在地乡镇任职。

三、认真扎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乡镇要集中精力,牢牢把握好换届选举期间的各个环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任务。

(一)切实搞好换届考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下周一开始,区委将派出两个考察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换届考察。考察中,区委考察组将组织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下届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推荐,还将找干部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希望各乡镇的同志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到考察中去,自始至终支持、配合考察组的同志搞好这次考察工作。如按要求印制好资料,张贴好考察预告;组织好人员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大会,并配合搞好个别谈话。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及我区一贯做法,乡镇党委换届时,必须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区委组织部将委托区审计局对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进场从下周开始,月底前结束。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及有关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审计组的同志依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支持和理解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正常进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认真研究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新年伊始,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会后,根据区委要求和《意见》精神,及时召开乡镇党委会议,把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认真研究本乡镇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换届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党委会后,要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研究确定乡镇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选举产生的办法初步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安排党代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起草等筹备工作。各乡镇制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向区委请示报告。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乡镇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程序和时间要求;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纪律要求。版权所有

(三)重视乡镇党代表的选举。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党代表作用发挥程度直接影响到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各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把“三关”:一是严把代表名额的分配关。要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好代表名额,我区四个乡一般为名,两个镇一般为名,其具体人数由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并报区委批准。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中,乡镇、村干部一般占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左右,妇女代表左右,年龄在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要坚持党代表的条件,严把代表推荐关,选出的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党性原则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并具有一定议政、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二是严把党代表的产生关。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按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按多于应选人数的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会议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选举乡镇党代表。三是严把代表资格的审查关。各乡镇党的委员会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同时,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起草好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客观、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各乡镇党委要把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情况,客观评价工作得失,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等;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对新一届党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今后年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征求村(社区)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并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要认真地负责地做好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等其他大会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向区委呈报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各乡镇党委应在党代会召开前天向区委写出书面请示,经区委同意后,方可召开党代会。请示的主要内容是:党代会召开的时间和指导思想;党代会的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提名的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及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六)精心组织好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和选举工作。做好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考察、酝酿和选举工作,是乡镇换届工作的关键,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集体讨论、依法推荐等程序来进行。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的提出候选人,经区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然后,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对委员的选举,可以采用先差额进行选举,产生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采用差额选举。预选和正式选举,均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确定选举办法,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达到规定人数,才能进行选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在委员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党委班子成员要下到代表当中去,实行选举工作责任制,每名班子成员负责做好一片或组代表的工作,跟踪了解代表们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新情况。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要及时进行了解和落实,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要在充分体现民主和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将区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层层落实到代表当中去,使区委的意图成为广大代表的真实意愿,保证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且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选举中,各乡镇党委必须客观分析形势,准确把握选举动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这里有几项工作要请大家注意:

⒈合理安排换届工作时间。各乡镇党委要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年月份开始,月底以前完成。一年之际在于春,年初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尽量往前赶,工作既要细致认真,又要讲究效率。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任务。

⒉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各乡镇党委应注意方法,切实加强本乡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配合区委妥善做好乡镇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保证乡镇换届的平稳顺利进行。特别要提出的是,今年是换届之年,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班子调整和人员变动,有一些同志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退下来,有一些同志将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一些同志被调整交流到其他单位或其他岗位,一些同志被提拔到领导岗位或重要领导岗位,如何正确面对进退去留,对于在座的一些同志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考验。这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在换届之时,要牢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体现高尚的品格情操;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始终以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重,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正确对待进退得失,保持平常心态,服从组织安排,扎实努力工作,共同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这次换届需要交流或退下来的乡镇领导干部,要相信组织会根据每个人的德才情况,并结合工作的需要,作出妥善的安排;对资历较深、群众公认、实绩较为突出的,也会优先予以考虑和安排。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7

一、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委换届工作是各乡镇党委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去年在区委三届九次、区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讨论了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这标志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战略发展期。从今年开始,党委的届期与地方的五年规划期正好一致。乡镇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而且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做好今年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关系到未来五年我区农村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和各项工作措施的组织实施,关系到中央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决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乡镇党委换届不仅是班子的更替,也是党内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活动。因此,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党委要利用换届的有利时机,把换届选举工作与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着力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

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是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根据省委、市委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区委将从三个方面着手配强配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

(一)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潭市组发号的要求,乡镇党委换届要统筹考虑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的人事安排,并与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相衔接。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实行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按照市委的要求,乡镇党委委员名额及安排,先锋乡、长城乡、护潭乡、楠竹山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副书记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镇长各名。昭潭乡、鹤岭镇为名,设书记名,副书记、乡镇长名,其他名党委委员分别为纪委书记、组织宣传委员、副乡镇长各名。乡镇长由党外干部担任的,另设专职副书记人。

(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领导班子换届,是集中调整优化班子最有利的时机,区委将按照市委要求,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乡镇党委班子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整体功能。同时,结合今、明两年的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班子调整,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力争通过这两年的换届工作,使我区科级领导班子,在整体结构和效能方面有较大的提升。

根据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要以换届为契机,及时把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要保持以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年龄结构,力争配备名岁左右的乡镇党政正职,每个乡镇党委班子中女干部和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要有一定数量。要改善班子知识结构,大力选拔熟悉农业、工业、法律、城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不同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三)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选好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乡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关键。乡镇党政正职,要注重选拔既懂党务、政务工作,又懂经济、“三农”工作的复合型领导人才,选拔经过多岗位锻炼、阅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要注意党政正职在年龄经历、个性气质、特长专业等方面的搭配和相融。按照湘委号文件精神,从本届开始,乡镇班子届期增长至年,且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因此,作为“班长”的党委书记的选配,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和发展负责的高度,将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换届班子配备的重心,切实做到慎之又慎。乡镇党委书记,应是那些政治上讲原则、讲大局,工作上有思路、有创新,作风上重务实、重协调,综合素质比较高,驾驭能力比较强,工作实绩比较好,自身要求比较严,群众威信比较高的优秀干部。同时,根据省、市委文件要求,要加大乡镇党政正职的交流和回避力度,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般不得在原籍所在地乡镇任职。

三、认真扎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乡镇要集中精力,牢牢把握好换届选举期间的各个环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任务。

(一)切实搞好换届考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下周一开始,区委将派出两个考察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换届考察。考察中,区委考察组将组织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下届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推荐,还将找干部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希望各乡镇的同志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到考察中去,自始至终支持、配合考察组的同志搞好这次考察工作。如按要求印制好资料,张贴好考察预告;组织好人员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大会,并配合搞好个别谈话。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及我区一贯做法,乡镇党委换届时,必须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区委组织部将委托区审计局对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进场从下周开始,月底前结束。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及有关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审计组的同志依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支持和理解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正常进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认真研究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新年伊始,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会后,根据区委要求和《意见》精神,及时召开乡镇党委会议,把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认真研究本乡镇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换届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党委会后,要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研究确定乡镇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选举产生的办法初步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安排党代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起草等筹备工作。各乡镇制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向区委请示报告。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乡镇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程序和时间要求;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纪律要求。版权所有

(三)重视乡镇党代表的选举。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党代表作用发挥程度直接影响到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各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把“三关”:一是严把代表名额的分配关。要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好代表名额,我区四个乡一般为名,两个镇一般为名,其具体人数由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并报区委批准。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中,乡镇、村干部一般占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左右,妇女代表左右,年龄在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要坚持党代表的条件,严把代表推荐关,选出的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党性原则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并具有一定议政、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二是严把党代表的产生关。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按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按多于应选人数的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会议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选举乡镇党代表。三是严把代表资格的审查关。各乡镇党的委员会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同时,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起草好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客观、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各乡镇党委要把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全面总结上届党委工作情况,客观评价工作得失,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等;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对新一届党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今后年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征求村(社区)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并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要认真地负责地做好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等其他大会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向区委呈报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各乡镇党委应在党代会召开前天向区委写出书面请示,经区委同意后,方可召开党代会。请示的主要内容是:党代会召开的时间和指导思想;党代会的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提名的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及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六)精心组织好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和选举工作。做好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考察、酝酿和选举工作,是乡镇换届工作的关键,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集体讨论、依法推荐等程序来进行。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的提出候选人,经区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然后,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对委员的选举,可以采用先差额进行选举,产生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采用差额选举。预选和正式选举,均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确定选举办法,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达到规定人数,才能进行选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在委员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党委班子成员要下到代表当中去,实行选举工作责任制,每名班子成员负责做好一片或组代表的工作,跟踪了解代表们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新情况。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要及时进行了解和落实,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要在充分体现民主和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将区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层层落实到代表当中去,使区委的意图成为广大代表的真实意愿,保证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且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换届选举中,各乡镇党委必须客观分析形势,准确把握选举动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这里有几项工作要请大家注意:

⒈合理安排换届工作时间。各乡镇党委要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年月份开始,月底以前完成。一年之际在于春,年初各乡镇各项工作任务都很繁忙,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尽量往前赶,工作既要细致认真,又要讲究效率。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任务。

⒉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各乡镇党委应注意方法,切实加强本乡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配合区委妥善做好乡镇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工作,保证乡镇换届的平稳顺利进行。特别要提出的是,今年是换届之年,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班子调整和人员变动,有一些同志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退下来,有一些同志将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一些同志被调整交流到其他单位或其他岗位,一些同志被提拔到领导岗位或重要领导岗位,如何正确面对进退去留,对于在座的一些同志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考验。这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在换届之时,要牢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体现高尚的品格情操;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始终以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重,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正确对待进退得失,保持平常心态,服从组织安排,扎实努力工作,共同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这次换届需要交流或退下来的乡镇领导干部,要相信组织会根据每个人的德才情况,并结合工作的需要,作出妥善的安排;对资历较深、群众公认、实绩较为突出的,也会优先予以考虑和安排。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8

二、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安排

1、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时间:20__年2月10日前)

向有关领导并在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区委常委会上传达上级关于乡镇党委换届的有关精神;制定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月上旬组织全体乡镇班子成员召开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同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明确有关规定、要求和做法,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有关活动,正确行使党员的民利。

2、成立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时间20__年2月10日前)。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志峰,副组长:宋定一、徐秋良、邓旭红;成员:沈华强、严端明、唐绍琦、章果。具体负责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

3、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区纪委下发《乡镇党委换届的纪律规定》(时间20__年2月15日前)。

4、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间20__年2月25日前)。

区委组织部委托区审计局对6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乡镇党委班子换届的考察,调整配备方案的拟定、酝酿、提请部务会议、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时间20__年2月28日前)。

(1)作好考察前的有关准备。制定考察方案;印制有关测评表、推荐表;起草好考察大会上的讲话;抽调考察组成员,组织召开考察组人员会议:组织召开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会议,安排布置考察工作。

(2)实行考察预告:在考察组进入考察单位前一天,进行考察预告,考察预告张贴在各乡镇机关办公楼醒目处。

(3)民主推荐:由组织部主持,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要同时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区委组织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4)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进行严格考察。考察要实行差额考察制,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考察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有争议或一时拿不准的人选,要进一步进行调查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步方案和确定候选人人选,特别是党政正职,要充分酝酿,统一认识,由区委常委会讨论后,提交区委全委会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与任职请示文件一并报市委、市委组织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前,先听取区纪委的意见。

(5)、任前公示和谈话。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调查核实清楚。公示后不影响任职的,区委将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6)、向市委组织部呈报乡镇党委换届方案。

6、确定代表名额,搞好代表选举(时间20__年3月20日前)。

要根据党员数量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好代表名额,四个乡代表人数为80-100名,两个镇为60-70名。坚持代表条件,严把代表推荐关,代表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政、议事能力。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中,乡镇、村干部一般占60左右,专业技术人员2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20左右,妇女代表20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代表要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代表候选人的差额应不少于20。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7、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导各乡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搞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现上级人事安排意图(时间20__年3月31日前)。

(1)批复各乡镇党委换届的请示。

(2)指导各乡镇起草好大会工作报告。

(3)审批各乡镇党委、纪委候选人。

(4)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着重抓好酝酿党委委员候选人、制定选举办法及工作流程、组织好大会选举三个关键 环节的工作,引导代表认真开好大会,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要搞好乡镇党代会与县市区党代会的衔接工作,乡镇党代会原则上应选举产生出席区党代会的代表。

(5)批复各乡镇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9

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选好建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颜值旅游目的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目标定位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党组织设置为:一类村(社区)一般设委员3-5名,确因工作需要的,最多设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委员)。二类村(社区)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委员)。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为:一类村(社区)一般设成员5-7名,其中主任1名。二类村一般设成员3-5名,其中主任1名;二类社区一般设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要细化制定人选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突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带富本领、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落实资格联审和备案管理制度,按照程序要求及时报市、镇相关部门联审、备案。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三)着力选好书记。深入实施面向优秀农民工公开遴选村级后备干部三年计划、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四个一批”工程,着力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优先考虑培养锻炼成熟的优秀农民工村“两委”干部后备人选,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开展届末述职评议,组织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述职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为末位的、连续两年被列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书记不再继续提名。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机关下派、跨村(居)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

(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大力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放宽后不超过60周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依法依规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各村(社区)“两委”换届班子年龄下降目标、学历上升目标要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明确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他情形的。

(六)全面推行“一肩挑”。坚持把集中换届作为推进“一肩挑”的重要契机,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统筹考虑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大力推行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交叉任职。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三、程序步骤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基本结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和换届选举监督委员会。

2.深入调研摸底。全面落实镇领导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底和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工作实绩、群众反响等情况,深入研判换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

3.进行集中整顿。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要先整顿、后换届。根据每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情况,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顿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重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对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或不胜任现职的,限期调整、配齐配强;对村(社区)管理混乱、矛盾纠纷集中的,找准症结、及时处置;对宗族势力干扰村务、涉黑涉恶的,依法严厉查处;对仅靠镇、村(社区)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派出专门工作组进驻帮助解决。

4.开展分析研判。结合开展调研摸底,深入查找摸排换届选举人选推荐、群众测评、组织审查、投票选举等各阶段、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客观分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推行“一肩挑”等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防控风险,分类梳理,集中排查,逐一建立风险管理台账,落实专人一对一包联负责,研究制定风险防控预案,逐项细化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村(社区)党支部要全程加强对风险点的预判和把控,要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镇包村领导对重大风险点进行专项研究,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每个阶段平稳有序推进。要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做好集中换届和村级建制调整过渡安置期满将离任的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稳定。

5.做好届末述职评议。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

6.开展任期审计。做好村(社区)财务清理和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村(社区)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社区)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进行审计,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村(社区)“三资管理”情况等,出具审计报告,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7.落实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与村(社区)干部进行多层次、全覆盖谈心谈话,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参选意愿较强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必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

8.抓好宣传发动。运用LED、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坚决防止负面炒作。

(二)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5日)

1.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镇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明确镇村任务和工作安排。

2.组织业务培训。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直观看、现场学,帮助镇、村(社区)干部熟悉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三)实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0年12月5日-2021年1月底)

1.公告。通过广播、告示、会议、网络、微信平台等途径换届公告。内容包括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推荐提名与选举方式、时间安排等。

2.开展党员登记。对正式党员进行登记,确定应到会人数。镇党委要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提前动员外出党员回乡参选。党员因“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经村(社区)监委会核实、镇党委同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五种情况即: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3.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研究审核。

4.开展资格联审。镇党委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组。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候选人考察对象。

5.组织开展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党组书记具体考察方案,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具体考察方案。村(社区)党组书记候选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镇党委,采取民主测评、集体面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其他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镇党委负责考察。镇纪委要协助做好村(社区)纪检委员人选的审核和考察工作。

6.确定候选对象。候选人考察对象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研究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镇党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选人正式人选。

7.大会选举。召开大会正式选举1个月之前,各村(社区)党组织需向镇党委提交正式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正式选举前党员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参会人员为应到会的全体党员;列席人员为预备党员、非党员的村(社区)干部、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监督人员为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社会监督员。选举大会由镇换届督导组现场督导,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主持。选举程序为:(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4)上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5)讨论酝酿,大会休会;(6)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7)大会复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8)大会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9)组织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10)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11)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12)召开第一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13)主持人宣布当选书记、副书记人员名单;(14)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态发言,作任职承诺、完不成目标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15)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8.任职。由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镇党委对正式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应及时审批任命,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镇党委要组织进行任前谈话,并与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书记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四)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2021年3月)

1.确定选举方式。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各村(社区)要在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换届选举,要结合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

2.明确选举时间。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21年3月底全面结束。

3.推选选举机构。各村(居)民委会依法成立第十一届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更换。社区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的人选,由镇提名,与居民会议协商确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主任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推选产生,经上届村(居)委会张贴公告,告知本村(居)全体村(居)民,并报镇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4.制订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就村(居)委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和提名、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设置、委托投票、另行选举等作出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5.做好选民登记。采取灵活多样登记方式,依法登记选民,保障村(居)民参选权利。选民登记开始之前张贴公告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提前通知选民。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前20日,以村(居)民小组顺序公布。同时,根据选民名单填写并颁发参选证。因故不能到场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居)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收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

6.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依法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在提名前向选民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村(居)委职责和村(居)委成员各自职责。当初提名的名额超过正式候选人的差额时,通过预选按照差额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候选人确定后,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在党组织换届中已进行联审的,可不再进行联审。正式候选人必须在选举日前5日,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7.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前5日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投票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选举会场、若干投票站,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确保法定程序严格规范。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处。选举结果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认后有效,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颁发主任、委员当选证。同时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认真填好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当选名单。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选举无效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选举。

8.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应当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镇、村(社区)党组织要从严把关、选优配强,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9.加强其他组织建设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要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红白理事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依法做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提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五)换届成果巩固

换届工作结束后,镇、村(社区)组织做好后续工作。一是做好新老班子交接。镇党委要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谈话,指导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举措,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法人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二是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要专门组织同落选退职同志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三是做好总结。要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做好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四是加强培训。镇党委要在换届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帮助提高抓发展、服务、治理能力。五是大力培养后备干部。要择优选拔一批基层后备干部,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为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四、换届纪律

(一)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选举程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选提名中的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查处诬告,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

(二)加强教育警示。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候选人、“两委”班子成员、换届工作人员选前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让换届纪律要求深入人心。

(三)加强换届监督。加强换届全程监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换届监督员,及时收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建立民情直报员制度,每个村(社区)设不少于1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换届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社区)“两委”换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镇村干部及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开展。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指导,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两委”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镇纪委及镇“两委”换届督查指导组,不定期深入到村(社区),采取查阅资料、谈心谈话、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及时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镇党委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盯紧盯实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对存量较大、矛盾比较突出、家族宗族影响较大的村(社区),要实行点对点、人对人的重点监控,及时有效处置。换届选举日,镇要派出专门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督导。

(三)注重思想引导。坚持将谈心谈话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纪律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讲透、把思想做通。充分运用广播、LED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等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强化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努力提高党员参与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10

二、主要任务

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审查上届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讨论制定今后3年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奋斗目标。

三、委员会设立及委员名额、条件

1、委员会设立及名额。

按照中央的要求,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名额,具体名额根据党员人数和村规模大小确定。设支部委员会的村党组织,一般设委员3—5名,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设总支部委员会的村党组织,一般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2、委员的资格条件。

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热心并有较充足的精力致力于村级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原则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超过55周岁的应报县委组织部批准,超过60周岁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力争每个村党组织班子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干部,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妇女党员参与村党组织班子人选的竞争。乡镇党委要切实把好村干部素质关,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群众信任,具有较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本领的农村优秀党员选拔到村级党组织班子。特别是要拓宽村党组织书记的选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行业协会成员中发现优秀党员,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换届选举,真正把具有“双带”能力的党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各乡镇党委要对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进行严格把关和认真考察,对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在提名推荐村党组织委员初步人选时,除党内有明确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一是被判刑罚或处以劳动教养执行期未满的。二是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三是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和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自处理之日起不满3年的。四是受到党内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五是严重违公德和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债务的。六是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村党组织选举的。七是丧失行为能力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义务的。八是参加组织、从事活动或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九是组织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或参与、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安排及方法步骤

除按40%比例进行“公推直选”的村以外,其它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采取“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办法。

1、组织发动。

乡镇党委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让党员和群众了解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选举的基本程序。选派换届指导员入村,指导村级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研究所包村换届选举的有关具体事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资格审查。

乡镇包村干部同村党组织共同对全村党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并进行公布。

3、推荐人选。

一是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按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根据班子构成比例要求和具体标准,按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征求本人意愿。二是群众测评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吸收所在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在乡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进行推荐,现场计票并公布计票结果。乡镇党委在与会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0%的人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在换届村考察公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召开乡镇党委会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村内对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5、党内选举。

公示期间如无不良反映,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会议开始前,要对应到会党员名单进行宣布,并经党员大会通过。正式选举前,由上届党组织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讨论审议工作报告。进行正式选举时,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要超过或等于应到会党员的4/5,选举有效。选举设监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愿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将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印制选票,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得到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召开新一届总支部或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上届委员会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等额选举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并报乡镇党委批准。

6、党委审批。

选出的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报乡镇党委批准任命;村党组织其他委员,报乡镇党委备案。乡镇党委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委组织部。

7、党组织公开承诺。

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就如何做好今后3年的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提出设想和规划,并就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事项、目标进行量化承诺,请党员和村民代表监督。

8、总结验收。

乡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深入乡镇、村对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导乡镇、村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初步掌握换届后村级班子的状况。县委组织部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

五、具体要求

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乡镇党委务必投放一定精力抓紧抓好。

1、高度重视,摆上日程。

村党组织换届时,包乡镇县领导及包乡镇部门要深入乡镇、村,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具体指导,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要下派乡镇干部驻村进行精心组织和专门指导,对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村要由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包村,详细研究,周密安排,全面组织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县委选派村参加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委员,任村第一书记的县委选派干部不参加换届选举,但要领导和组织好本村换届选举工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11

特此报告。

XX党支部

XX年X月X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县委组织部:

我乡11个村分别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了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各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考虑平时掌握情况,按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了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纪检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了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我乡党委于2016年1月3日召开会议,按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了各村党组织下一届委员、纪检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提出了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将推荐结果报告你们,请予审核。

附件:1、中共金源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

2、中共金源乡村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考察对象名册

中共西充县金源乡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各党支部: 

因党委委员、副所长王蔚国同志离所,为确保所党委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拟在近期增补党委委员1名。现将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一)党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关系在所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候选人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强、有大局观、办事公道、善于团结协作、对自己要求严格;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候选人须求真务实,廉洁正派,群众观念强,威信高,能够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四)现任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不在推荐范围。 

(五)所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应为党委委员候选人。 

二、候选人的推荐名额 

每一位党员可推荐2名候选人。党支部在党员推荐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3-4名候选名单报所党委。 

三、推荐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党员进行推荐,并于1月20日前将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党群办。 

(二)党群办将各支部推荐名单汇总后,召开党委会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后,下发给各党支部进一步推选。 

(三)各党支部将推选结果报所党委,党委会讨论确定最终2名候选人名单。 

(四)党委向中共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请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增补党委委员。 

(五)待中共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后,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增补1名党委委员。 

中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酝酿产生中国共产党鲁东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实施意见》(鲁大党发[2017]10号)要求,中共***总支部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参加了扩大会议,对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讨论酝酿,按照要求分开推荐了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详见《鲁东大学第二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特此报告。

***党总支(盖章)

2017年4月10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党委委员候选人石井波同志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

石井波,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大专。1984年9月至2001年3月依山乡财政所;2001年3月至2004年11月任某水产科员;2004年11月至今任农业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一、学习方面情况

石井波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农村的各项工作吃得透、掌握的准确,并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

石井波同志个人总体素质高,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按照中共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职责,品德良好,遵守机关纪律,勤政廉政。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他更是积极参与,能够认真学习有关的理论知识,收听、收看廉政教育宣传节目,并写出心得体会。

三、工作方面

该同志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开拓精神,是一名德才兼备的干部,他的职务是农业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在他的带领下,先后组织了二次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班,讲解水稻栽培技术和后期管理工作。请县推广中心专家来我镇就水稻稻瘟病的预防和治疗作了专题讲解,并在镇里有关领导的支持下,为农民解决了近百台的喷雾器,为确保农民水稻大丰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中心工作情况

该同志包扶五四村,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从春种到秋收,在五四的田间地头,经常能看到他的身影,积极帮助指导农民对农作物栽培技术和管理。

五、不足之处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吃苦,敢于碰硬,有成绩也有不足。一是对新的栽培技术掌握不够全面;二是工作中要加大工作力度,为农民快速增收提供保证。

通过对石井波同志的考察,考察小组认为石井波同志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个人综合素质较好,可以作为党委委员候选人。

中共某换届选举考察领导小组

2006年9月20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按照中共某第十三届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魏相和同志经全镇十四个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推荐,采取由上而下,由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推选,经某党委换届考察工作小组对党委委员候选人魏相和同志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

魏相和,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大专。1996年入党,1990年至2005年某政府统计工作科员,其间兼任农经站农审员、企业办会计、统计;2005年至现在任某司法所司法助理。

魏相和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的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个人总体素质高,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能力强。有很强的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工作中任劳任怨、积极进取、作风踏实,工作业绩突出,特别是在包村工作中,他包扶柞树村,对待柞树村的工作比对待自己家的生活还要重视,把村里的工作和群众的疾苦放在首位,在柞树村整村推进工作中,他夜以继日工作在第一线,帮助村里出谋划策,及时解决整村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平时工作中能够同群众打成一片,积极解决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密切了干群关系。该同志能够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他更是积极参与,能够认真学习有关的理论知识,收听、收看廉政教育宣传节目,并书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通过对魏相和同志的考察,考察小组认为魏相和同志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个人综合素质较好,可以作为党委委员候选人。

中共某换届选举考察领导小组

2006年9月20日

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报告张宏明同志经全镇十四个支部党员大会推选,镇党委换届考察工作小组对纪委委员候选人张宏明同志各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

张宏明,男,1973年6月出生,汉族,本科。1993年8月至1999年11月依山乡农技站技术员;1999年11月至2001年6月依山乡农技站站长;2001年6月至2004年11月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2004年11月至今任某科技科员、综治专干。

一、学习方面情况

该同志能够学习刻苦,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常学习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并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

二、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

该同志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和行动,思想进步、工作突出、克尽职守、任劳任怨,能够遵守纪律、勤政廉政。

三、本职工作情况

该同志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项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即接触群众,又接触干部,还要平衡执法机关的关系,特别是综治维稳工作,都是硬性指标,来不得半点马虎,综治维稳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是群众非常敏感的一项工作。在抓综治维稳工作中,他时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放在首位,认真加以解决,并组织村民进行十户联防,加强治安防范;同时,还成立了治安联防巡逻队,全天候、全方位的执勤看护,杜绝了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中心工作

该同志包扶柞树村,他对包村工作有一定的经验,是一位老工作队员,从春种到秋收,他始终在第一线,张宏明同志曾经从事过农技工作,对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有着独到的见解,他经常出入在田间地头,帮助农户排忧解难,指导生产。

五、工作中不足之处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工作中一要加大力度,让违法犯罪行为无生存之地,没有滋生的土壤;二要加强对执法机关的检查督办力度;三要继续完善“十户联防”“警民联防”工作,发挥联防队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村民选举考察报告篇1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和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体系,保障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渔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为中心,以切实保障渔农民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推动渔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由村民广泛参与、依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3、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三、具体做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至4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挂牌为“岱山县XX镇(乡)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财务监督两个小组,人员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一是本村村民代表,政治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群众信任、熟悉村情;二是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涉渔涉农政策,协调议事能力强;三是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于公益事业等。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文书、报帐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

1、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全体村民代表中产生,由村党组织提名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2、考察、审核、公示。候选人产生后,由乡镇纪委会同村党组织成立考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法,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交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

3、选举。将经考察、审核、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候选人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差额人数不超过3人,当选人员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选举结果及时向村民进行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过半数当选。

4、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的相关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行使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责,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等村务、财务运行情况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3、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组织开展各项民情沟通活动。

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等,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财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等。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机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原则上每季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村财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村级财务开支集体审核活动。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事前列席行政村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召开的重要村务会议,确定监督事项,启动监督程序;事中进行检查询问,并将查询结果向村党组织汇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查询意见;事后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向村民代表报告监督结果,重大更改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制约机制和组织保障措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相关程序选举新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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