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04-20 22:57:18

招聘考试总结

招聘考试总结篇1

二、培养团队意识,端正合作态度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培养自己的团队意识和合作态度,互相协作,互补不足。工作才能更顺利的进行。仅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得,我们所处的环境就需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计较个人得失,这样才能把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内容

1、负责研发执业药师、事业单位招聘(E类)讲义、配套习题、编辑公众号所需软文等

2、承担授课任务,包括执业药师、事业单位(药学)笔试课程、医疗结构化面试课程、公开课、体验课等。累计授课超过600小时。

3、依据全省事业单位往年出公告的时间,进行运营,预热市场,设定预计招生目标,对课程内容、价格优惠进行调整,解决地市客服端的产品问题。

4、了解地市需求,给予地市宣传物料补给,收集地市线上线下渠道中的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将运营中的结果回传至总部,传达总部产品决策。

5、配合地市完成公告期间的活动调整,在面对电销转化率逐渐下降的现状,进行未转化原因分析,优化话术,缩小名单范围,开拓新的合作单位。

6、收集竞品,完成竞对分析,组织区域市场调研。

四、存在不足

工作有成绩,也存在不足。主要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克服自身的缺点,今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把工作干好。

1、强化自制力。工作中无论你做什么事,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要加强自我克制和容忍,加强团队意识,理智的处理问题,不给大家和谈对造成麻烦,培养大局意识。

招聘考试总结篇2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管理流程,明确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总体原则

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招聘管理,但不适用于外聘董事及专家。

4

招聘流程

4.1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4.1.1

部门预测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审核:公司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辞职、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并编制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4.1.2

人力资源部预测

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机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制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并编制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表。

4.1.3

临时人力资源需求

各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人员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若是新增岗位,需附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制定的此岗位说明书),由部门经理或主管交直接上司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2

汇总并编制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在对各部门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初步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岗时间;以及招聘预算,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4.3

审批

人力资源部将汇总后的人员需求和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不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送回各相关部门并说明理由予以调整;审批合格的交回人力资源部。

4.4

编制招聘方案并开展招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编制具体的招聘方案并开展招聘活动。

4.4.1

选择招聘渠道进行招聘

目前渠道主要有六种:人才交流会、学校招聘、人员推荐、媒体招聘、委托招聘、内部竞聘。

4.4.2

材料准备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1)

招聘广告。招聘广告包括我司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需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2)招聘广告的设计原则。招聘广告应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

(3)招聘广告的责任人:招聘广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4)招聘广告的形式:根据需要采取内部招聘公告,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形式或多种组合。

(5)公司宣传资料。发给通过初试的人员。

4.5

初选

(1)人力资源部对通过网络、报纸广告、内部介绍等途径投过来的简历进行初选,对基本符合要求的人选进行电话面试并做好电话面试记录。

(2)

对在人才交流会上应聘的人选进行初步面试,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的发放

《求职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予以收回。

4.6

用人部门初步筛选

对初选合格人选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分类汇总并将应聘者资料交至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处。部门经理或主管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初选时间最多为两天,确定面试人选后送回人力资源部。

4.7

面试

人力资源部通知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者到公司面试。

4.7.1

面试测试

人力资源部根据初选合格者应聘岗位要求进行以下相关测试:综合性向测试(包括性格测试、学习风格测试、管理风格测试、效率测试、逻辑能力测试、统筹应变能力测试、思维定势等测试)、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操作技能测试、英语测试、电脑操作等测试。

4.7.2面试小组组建原则

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性别互补、年龄互补。

4.7.3

面试小组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面试小组。

职级

面试小组组成

班长级以下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

总经理或授权人

班长级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主管级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副经理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外聘技术顾问

专业人员

技术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注:(1)必要时请外聘专家协助面试。

(2)经理、副经理

4.7.4

面试小组面试前准备

(1)

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前1天将面试者资料送交给面试小组成员,面试小组成员应认真审核。

(2)

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参加人力资源部主持的面试准备会,会议内容为面试内容、面试方式、面试过程及其控制、面试结果的处理等。

4.7.5

集体面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面试,对应聘者的面试情况所有面试小组成员都要

根据面试情况填写《面试评价表》,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存档。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小组综合意见决定是否录用面试者。对未通过面试的应聘者通知不予录用;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在进行背景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5

体检

对通过被录用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其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通知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者正式录用。

6

录用

对正式录用员工安排就职手续

(1)

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四张一寸免冠照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

填写《员工履历表》,由人力资源部门归档;填写牡丹灵通卡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交至财务部办理工资卡。领取工作服和工牌。

(3)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流程表安排其学习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到相关部门培训。

(4)

人力资源部引见其到用人部门报到。

7

试用考核

新录用员工一般安排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前15日进行试用考核。

对考核未通过者进行延长试用期、岗位调整或是解聘;对考核通过者办理转正手续。

8

转正

对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9

应聘者资料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者资料,人力资源部需保留半年:

经人力资源部面试的应聘者,未达到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可以考虑其他职位

或未来职位者.

(1)

经人力资源部面试的应聘者,超过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可以考虑其他职位或未来职位者.

(2)

未经人力资源部面试但人为可以保留的应聘者资料.

(3)

政府或其他部门推荐应聘者资料。

招聘考试总结篇3

本次招聘职位10个 (详见《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职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潮州日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0768-228652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市纪委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点击下载>>>1-3.zip

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考试总结篇4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53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资格条件中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六)资格条件中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七)资格条件中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八)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6年3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十)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三、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填写《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请携带《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英语等级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牵头,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连云港市民政局政治处、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报名人员须在2016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1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交报名费100元和2张2吋近期彩色正面照,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6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方式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技能测试原则上由各招聘单位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技能测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费100元(应聘无技能测试岗位的人员在面试前到招聘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成绩计算与聘用说明: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相关人员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中心血站采供血岗位体检项目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3.4条,增加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检测)。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民政局监察室、海州区纪委、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聘期间,对招聘程序和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

招聘投诉举报电话: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8-85812083;

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0518-85820181;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0518-85801613;

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民政局监察室:0518-85573819;

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0518-85605367。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监察室:0518-82256025;

十、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0518-85820163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518-85815066

连云港市民政局政治处:0518-85573880

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18-85460208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0518-82256003

招聘考试总结篇5

加强领导,成立__县审计局20__年招考招聘审计人员领导小组

为保证招考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__县审计局20__年招考招聘审计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实施20__年招考招聘审计人员工作;研究和解决招考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审核确定被录用的审计人员人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__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审计局办公室,由__*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考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招考招聘岗位及人数

__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名。

招考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招聘对象

20__、20__、20__年毕业的__籍普通高等院校财会税务审计与统计类和建筑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考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五、招考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加权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内容包括会计、审计、建筑等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根据总成绩择优录用。

招考招聘程序

招考招聘宣传

20__年2月2日至2月8日,由__县审计局、__县人事局在玉溪人事信息网、__信息网、__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__电视台公开宣传招考招聘信息及相关政策。

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招人员按照招考招聘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__年2月16日至2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__县便民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登记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报名费:150元/人。

2、县审计局、县人事局汇总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组织考试及录用

1、笔试

县审计局、县人事局组织考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组成面试评委会,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3、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4、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进行。

5、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__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6、录用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一)所有招考招聘组织者、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出现违反纪律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二)招考招聘工作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负责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为保障招考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招聘工作的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招聘考试总结篇6

(一)招聘人数

荔湾区公开招聘第一批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90名,各街道办事处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各街道办事处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岗位(第一批)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

街道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境保护局。

8.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等。

环保员作为环保监管工作的延伸,各街道应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将辖内所有村、社、居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9:00至1月8日17:00。

2.报名方法:

(1)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审核,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信息不得更改。

(2)考生只能选取一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名,一经报名成功,如未被所报的街道办事处聘用时,在满足聘用条件的情况下,视为自愿无条件服从调剂安排。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报考人数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以系统报名人数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达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考试。

(二)笔试

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1月11日9:00至2018年1月12日17:00自行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1.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6.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原则上按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7.笔试成绩公布和查分申请: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向荔湾区环境保护局提出查分申请,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8.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网站查询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相关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

2.确定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名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从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考生由荔湾区环境保护局另行通知。

3.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以荔湾区环境保护局通知为准。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放宽年龄至45周岁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于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网站公布,由考生按上述规定时间自行登陆查询面试资格,按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现场评分、统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将面试成绩告知考生。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区环保局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3.由区环保局统一领取体检结果,并通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方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考生自负。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该街道办事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负责聘用的各街道办事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时,可以向区环保局申请废止该招聘名额。

(七)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荔湾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并实行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至少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各街道办事处可以向区环保局申请进行调剂,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递补的考生由各街道办事处安排体检和政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时,废止该招聘名额。

五、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每人60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的五险一金、特殊岗位津贴和技术资质补贴等)。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1708271;联系人:赵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1954320;联系人:谈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招聘考试总结篇7

为保证招考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县审计局2009年招考招聘审计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实施2008年招考招聘审计人员工作;研究和解决招考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审核确定被录用的审计人员人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审计局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考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招考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名。

招考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招聘对象

2006、2007、2008年毕业的××籍普通高等院校财会税务审计与统计类和建筑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考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五、招考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加权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内容包括会计、审计、建筑等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根据总成绩择优录用。

招考招聘程序

招考招聘宣传

2009年2月2日至2月8日,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在玉溪人事信息网、××信息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电视台公开宣传招考招聘信息及相关政策。

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招人员按照招考招聘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6日至2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县便民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登记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报名费:150元/人。

2、县审计局、县人事局汇总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组织考试及录用

1、笔试

县审计局、县人事局组织考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组成面试评委会,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3、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4、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进行。

5、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6、录用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一)所有招考招聘组织者、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出现违反纪律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招聘考试总结篇8

一、招聘人员计划的制定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统一组织。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实行招聘人员计划管理。原则上每年招聘两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确定。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分别于每年2月底、8月底前报市编办进行编制和人员结构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事业单位拟定招聘计划,按照管理职权,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招聘计划包括的内容为:招聘单位编制数、空编数、拟招聘岗位及人数、编制审核情况、招聘的范围、标准及条件等。

招聘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下达。

二、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分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范围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科级以下普通管理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科级及相应管理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市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学历(应聘工勤岗位的可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其资格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同一主管部门下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予以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一)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各单位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公告,通过相关媒体。招聘公告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以及报名方法等。招聘公告一般在报名前15天,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要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命制,主要测试其掌握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以及综合写作能力。

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对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因、专业特殊等不宜公开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分别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认定,按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说明》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原则上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应考人员有政策加分因素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规定的分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专业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担任。根据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考官人员的组成结构和比例。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宣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不进行笔试的,以面试成绩确定)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采取直接考核或按简化程序招聘的,按应聘的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和编制备案

招聘考试总结篇9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18年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taks.tars.gov.cn)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泰安市中心医院“临床岗位1”、“临床岗位2”、“临床岗位3”、泰安市中医医院“脑病科”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不实行网上报名,直接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报名(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登陆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大楼A5036房间,电话:6992622)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9:00—11:30综合类

下午14:00—16:30卫生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宣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验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纳入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考试总结篇10

 

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及《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规定,经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党组织研究,制定我校公开招聘考试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注重科学与规范,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二、招聘计划

我校公开招聘1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公告。

三、工作流程

(一)公告。《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在杭州市教育网、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二)公开报名。报名方式为杭州市教育局人才招聘网站统一网络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下辖办公室4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络审查。审查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准备参加考试;审查未通过的,及时告知应聘人员未通过理由。

(五)教育局统一招聘笔试(5月30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其他人员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面试考试

现场资格审核:笔试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021年5月11日下午14:00进行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杭州市建国北路回龙庙前32—1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5月12日。(具体面试时间段短信通知)

面试包括试讲和综合素质面试谈话。

(1)试讲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顺序——按抽签顺序告知与应聘岗位学科相关的课题——按抽签顺序进行准备(备课2小时/人)——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试讲(10分钟/人)

(2)综合素质面试谈话:主要考查考试对象的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状态、职业态度、举止仪表等。形式为口答(10分钟/人)。

 (3)综合素质面试谈话和试讲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面试成绩,即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谈话*40%+试讲*60%。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低于60分者不录用。

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60分,根据笔试及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和笔试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天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

(五)考察与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内容包含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考察、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教育网和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内部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进行全程监督,由工会主席担任纪律监督,手机统一由工会主席收齐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由录像拍摄老师包东权担任计时人员。招聘过程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规定,鉴定考务人员保密责任书、面试回避责任书等,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

                                   2021年6月1日

 

 

 

 

 

 

 

 

 

招聘考试总结篇11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学历与专业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与专业,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中学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职高建筑、特殊教育岗位可放宽到台州户籍);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各幼儿园聘用半年以上(聘用期限计算至2018年3月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聘用期限)的临海籍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上述对象须非我市正式在编教师。

临海籍是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人员(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或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是临海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的;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2的(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1.5的(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 18人),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酌情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大会议室(市区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现场拍照。报名考务费96元,填写《2018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近照。

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提供时间放宽到2018年7月2日,逾期取消应聘资格)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幼儿园聘用的需提供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

留学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临海教育网(linhai.tzedu.org/)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于4月13日上午8:30—11:30带身份证、报名核对回执单及缴费发票到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

4.组织笔试。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和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4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5.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需求数,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岗位招聘数1—2个按1:2.5;岗位招聘数3—5个按1:2;岗位招聘数6—7个按1:1.7;岗位招聘数8个及以上按1:1.5(岗位招聘数23-24个的面试人数为33人);岗位招聘数25个及以上按1:1.3。若出现笔试成绩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以下同)。

各岗位笔试成绩折分比例如下: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学前教育岗位,笔试成绩占40%;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占50%。

面试对象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6.验证。2018年7月2日17时止,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有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且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的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与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应聘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30%和70%),学前教育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30%和70%),其它岗位仅采用模拟上课。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8.体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面试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入考核。

9.考核。查阅面试对象人事档案,对面试对象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要求面试对象须在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否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0.确定拟聘人员。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且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以上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以下同),并在临海人才网和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11.择岗。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由于体检或考察未能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岗位(设置小学预备岗位)择岗时,持有大专学历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只能择小学岗位。可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择岗的,可在相应岗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与上同)以上且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2.办理录聘手续。市教育局将可聘用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其它事宜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应聘人员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未达到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予以解聘。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和不服从调配的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不服从调配者在今后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育系统各岗位。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验证等任何环节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新录聘教师在录聘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空余岗位不再递补。

6.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教师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内须到企业实习锻炼半年。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7.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录聘教师最低服务期5年。

8.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我局会同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咨询电话:0576-85311961、85311962、85311981、85311925、853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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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招聘考试总结篇12

    一、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属的市年鉴编辑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此次招聘的编制人员,主要从事综合年鉴的编纂,珠海地方党史研究和编着,珠海地方志、地方史研究和编着等专业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酬薪待遇

    (一)招聘岗位:综合年鉴编辑。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同等条件下优先);所学专业名称(代码)要求为:中共党史(A03020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A030503)、中国近现代史(A06010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A03050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A030203)、政治学理论(A03020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1)执行。

    2、应聘者须同时持有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专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发送报名信息,同时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具体方法:

    第一步:填报发送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第二步:指定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报名纸质材料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原件)。地址:珠海市机关大院五号楼1018室;联系人:苏玉怀;电话:2229035;邮政编码:519000。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16:00时(考生报名时间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已毕业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地级市以上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除(1)(2)(4)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19日在珠海市委网站(zhsw.gov.cn)和珠海地情网站(gd-info.gov.cn/shtml/zh/)公布。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验核,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1)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将不予开考;(2)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统一组织,于2018年1月21日上午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时,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由专业评委组现场评分、统分和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珠海市委网站(zhs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和珠海地情网站(gd-info.gov.cn/shtml/zh/)史志工作网页“公示公告”栏目查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229864、0756-2229035;

    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 2255086。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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