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企划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2 14:59:21

贷款企划方案

贷款企划方案篇1

金融

个人助业贷款

小企业贷款

小企业大都是“人合”性质的企业,其小企业主的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很难完全区分,鉴于此性质,商业银行在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应综合考虑小企业主家庭情况以及小企业经营情况,进而提供科学的金融服务方案。该金融服务方案包括个人及企业账户及支付服务,账户及支付服务是基础,本文不再详述。金融服务方案的其他方面,下面详细探讨一下:

一、小企业主家庭理财服务方案

对于小企业主家庭理财服务方案,主要包括家庭成员的保险规划、子女教育规划、养老金规划、个人信用卡的办理及额度授予以及其他增值服务。

小企业因其生产经营规模的限制以及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强的影响,有的是没有“三金”办理的,商业银行个人客户经理可以为其家庭成员提供理财服务,出具保险规划、子女教育规划、养老金规划等财务规划,利用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以及代售的保险、基金等产品,合理搭配,谨慎选择产品及其组合,解决其子女上学,医疗保障以及养老等问题,让小企业主无后顾之忧。事实上,小企业主大都是很辛苦、敬业的企业家,辛苦为的是家庭成员生活得更好,过的更幸福,我们的客户经理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产品,为其提供专业的家庭财务规划,解决其后顾之忧,为其节约理财时间,使小企业主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企业经营以及个人健康、家庭生活方面。

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主可以为其办理信用卡,综合考虑其个人和企业的能力,给予其一定的常用额度和临时额度上限,常用客户用于家庭成员日常消费,而临时额度,企业主也可以利用信用卡透支进行小金额的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

其他增值服务,包括专业性的理财产品介绍会,文化沙龙,银行组织的专业推荐会、知识讲座(如子女出国留学推荐会),竞技类、文艺类比赛(如钢琴比赛、乒乓球比赛)等等,这些增值服务,可以让企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学到知识,以及娱乐、放松。

二、小企业信贷支持方案

小企业贷款与重点工程客户、大客户相比,有其自身“短、频、快”特点:客户要求贷款审批时间短,放贷要迅速;相对于大企业讲,贷款额小,贷款期限短,但是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较多;贷款需求比较频繁。鉴于小企业贷款“短、频、快”的特点,对于不同的抵押物,我们可以为其提供不同的贷款。

小企业信贷支持方案:可以将个人贷款产品中的个人助业贷款与中小企业贷款产品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利用房产等个人资产进行抵押的小企业主,可以向其发放个人助业贷款,而其他方式的可以发放中小企业贷款。

对于小企业流动资金信贷资金需求,比如批量进货,对于信贷资金要求迫切,要求贷款审批时间必须在几天之内完成,那么,客户经理就可以建议其申请个人助业贷款。主要是以企业主个人房产作为抵押物,从信贷资料的受理,到房产评估以及贷款审批,再到房管局抵押办理以及放款,几天时间完全可以办理出来,为小企业客户提供快速贷款支撑。

笔者设想的小企业贷款服务方案,由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中心、个人贷款中心联动进行。无论是小企业主进入了个人贷款中心还是中小企业贷款中心,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需要认真了解客户的信贷需求,信贷资金的用途、信贷资金何时要?贷款期限?能提供的担保方式等等信息。根据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运用个人助业贷款,还是中小企业贷款等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依笔者设想,无论是中小企业贷款中心,还是个人贷款中心,都可以受理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我们不能让企业主往返于银行部门之间。对于提供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的,可以为其提供个人助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中心或者是个人贷款中心受理、整理材料之后,将信贷资料交由进驻个人贷款中心的专职贷款审批人进行审批,后续的流程由个人贷款中心岗位完成。对于中小企业主不能提供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的,为其提供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中心或者是个人贷款中心受理后,将信贷资料交由进驻中小企业贷款中心的专职贷款审批人进行审批,后续的流程由中小企业贷款中心岗位完成。

三、小企业电子服务方案

目前,随着手机、电脑、互联网接入服务等普及,电子渠道服务以及电子商务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电子服务确实很便利,据笔者了解,很多小企业主使用个人网上银行要多于使用企业网上银行。因此,笔者建议,商业客户经理应考虑企业主的个人电子设备操作能力以及其需求,为其推荐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短信提醒服务、手机银行、现金管理等产品。下面举个例子进行说明一下:

对于款到发货的小企业,建议其采用“短信提醒”+“企业网上银行”的产品组合。一旦货款到账,银行就会在第一时间,自动发送短信到小企业财务人员、企业主的手机上,因为短信载体内容有限,可以登录企业网上银行查询更为详细的账务信息。通过这个产品组合,可以快速的掌握账户到账信息,以便于企业及时安排发货。

通过上述的举例,可以看到,科技能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及时的服务。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的商业银行建立了电子商务网站,比如某银行的“银盾商城”、“善融商务”1。这些产品一方面是电子商务平台,同时也是第三方支付的平台。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可以向小企业客户推荐这类产品,作为其金融服务方案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为了能更好地服务于小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小企业主家庭情况以及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订综合方案。

贷款企划方案篇2

一、“股+债”信托银团贷款模式解析

目前宏观形势较严峻,优质低风险信贷资产成为稀缺资源。同时,利率下行窗口已经打开,资产整体收益率普遍下降。银行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将信贷资源配置到高收益的资产端,成为调整结构、稳定增长的重要议题。不少银行在这一前提下推出了“股+债”信托银团贷款,主要应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解决上述议题提供了有效借鉴。

所谓“股+债”信托银团贷款模式,即由信托公司发起成立一个信托计划,分别以信托股权及信托债权的方式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融资。信托计划分期募集,前期募集资金投资于项目公司股权;后期待项目公司满足信托贷款发放条件后,信托公司募集债权资金,并同银行组成银团,共同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资金的募集由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并由银行进行代销。如图所示:

该模式区别于传统贷款有很强的优势:1、规避了银行非标资产投资限制,将银行资产直接配置到高收益的信托资产端;2、提高了银行在中间业务收入、对公存款及结算等方面的综合收益;3、由于债权优先于信托计划的股权部分,可充分保障银行信贷资金有足够的安全垫,同时借助信托公司多元化的风控手段,可有效降低银行信贷资产风险。

二、“股+债”方案具体解析

1、信托计划

1)信托计划交易结构

2)信托计划要素

信托规模:总规模约人民币25亿元,分期募集,首期信托计划规模约为人民币24亿元(股权部分)

信托期限:2+1年,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届满2年后,A信托公司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将信托计划的期限延长1年,信托存续届满1年后可提前结束。

信托资金运作方式:信托资金采用股权方式+债权方式运用,即股权方式运用部分:首期信托资金人民币24亿元中,部分信托资金(约人民币490万元)用于收购B项目公司49%的股权;部分信托资金用于对B项目公司进行追加投资并计入资本公积科目,并专项用于偿还B项目公司委托贷款;部分信托资金用于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等。债权方式运用部分:待标的B项目满足信托贷款发放条件后,A信托公司募集后续信托资金人民币1亿元,用于向B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并专项用于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

3)信托计划风险控制手段

差额补足:C公司为本信托计划信托利益的实现提供差额补足。

股权质押:C公司将其持有的B项目公司51%的股权质押给A信托公司为其上述差额补足义务及项目公司履行信托贷款本息偿还义务提供担保。

土地抵押:标的B项目土地第二顺位抵押给A信托公司为C公司上述差额补足义务及项目公司履行信托贷款本息偿还义务提供担保(基金退出后A信托公司为第一顺位抵押人),未来标的项目若申请银行开发贷款,A信托公司可退为第二顺位抵押人。

保证担保:D集团,项目实际控制人(D集团实际控制人)为C公司的上述差额补足义务的履行及B项目公司信托贷款本息偿还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管理人员派驻:A信托公司代表本信托计划向B项目公司委派2名董事(B项目公司设3名董事,另一名董事由C公司委派并担任项目公司董事长)、1名监事(B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1名财务经理(监管B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及B项目的运营情况),B项目公司的印鉴和公章由A信托公司外派财务经理与B项目公司共同管理。

销售回款监管:本项目封闭运行,A信托公司监管标的项目销售回款账户,项目销售回款只能用于项目建设、偿还A信托公司信托贷款本息,未经A信托公司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相关承诺:D集团等关联方承诺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前(即A信托公司退出本项目前)不得要求B项目公司偿还其对B项目公司的往来借款。

2、银团组团方案

以信托银团贷款的方式介入。牵头行、行为A信托有限公司。E银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结算行。

经与牵头行、借款人协商,对银团贷款部分的还款方式拟定为:按照整体项目融资方案的还款方式及进度归还银团贷款。具体还款方式为:贷款期限满1年6个月时或第一笔(1.5年期)信托资金退出时,归还银团贷款本金0.6亿元(E行0.5亿元、牵头行0.1亿元);满2年时或第二笔(2年期)信托资金退出时,归还银团贷款本金1.2亿元(E行0.6亿元、牵头行0.2亿元);贷款到期或(2.5年期信托计划退出时)归还剩余贷款本息。

综上,银团贷款在资金退出时序上优先于合计15.8亿元的信托计划部分(股权部分)。

此外,上述银团贷款的还款计划需满足如下条件:

①在银团贷款全部退出前,信托计划退出金额不得超出8.5亿元(包括8.2亿元股权部分、0.3亿元银团部分)。

②如信托计划届满2年之前或8.5亿元信托计划退出前,贷款项目出现不利于债权人的风险因素时,银团贷款享有提前到期的权利。

③借款人享有根据项目销售情况提前还款的权利。

本笔银团贷款拟采取担保方式包括:土地抵押+股权质押+保证担保方式。上述担保方式的实现,均由E行委托A信托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和相关手续,A信托公司代表银团行使相关权利。A信托公司承诺在上述相关合同中约定,担保主债权包括本笔银团贷款。

3、整体方案总结

由于目前部分银行受监管评级的限制,自有资金及理财资金均不能投资于非标资产。考虑到信托公司具有贷款经营资质,且市场中大量结构化融资采用股+债的方式投资于标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创新信托+银行的银团贷款方式,审慎介入高收益项目,从而达到提高银行综合收益和ROE水平。在结构设计上,由于债权优先于信托计划的股权部分,可充分保障银行信贷资金有足够的安全垫。

可以看到,通过方案的设计,使得项目信托计划的设计期限为2+1年,信托计划具体的销售期限也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以2+1的模式销售3年期信托计划,若按该方案进行销售,则银团贷款的到期日则设定为信托计划3年到期日的前一日。如信托计划部分或全部于信托计划2年到期日进行兑付,则银团贷款的到期日为信托计划2年到期日的前一日。该模式项下,25亿元信托计划全部劣后于银团贷款,充分保障了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同时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在提款后12个月末第一次还款,之后每半年还款一次。考虑到信托公司贷款的特殊性,先期还款金额较小,且银团保留提前结束银团贷款的权利。

另一种信托计划的销售期限可采用分层销售,具体为A类1年、B类1.5年、C类2+1年。配套的银团贷款到期日为信托计划2年到期日的前一日。如A+B类信托份额合计不超过9亿元,则银团贷款的到期日为信托计划2年到期日的前一日;如A+B类信托份额合计超过9亿元,则银团有权要求银团贷款于信托兑付预计超出9亿元之日起提前结束。该方案项下,银行信贷资金至少优先于15亿元的剩余信托计划,在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享受本笔银团的较高收益。同时贷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第1年、1.5年的分期还款比例分别与A类、B类份额占25亿元信托计划的比例确定,且银团保留提前结束银团贷款的权利。

三、银行的综合收益

对于经营风险的银行来讲,通过该类“股+债”信托融资模式的实现,一方面可以极大地拓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渠道,为企业提供从股权融资到债权融资的一揽子服务方案。同时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合作,一方面规避部分监管限制,另一方面共担风险,提高收益。目前,市场上该类融资方案的综合收益约为8-9%,具体利率和中间业务收入(银团费)的分配根据银行与信托公司协商各不相同。同时,银行还将负责项目的资金监管。通过资金监管账户的归集,为银行带来可观的存款,实现双赢。(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 史万钧.银团贷款与项目融资实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2] 王玮沁.商业银行银团贷款业务的现状与改善建议[J].海南金融,2009

贷款企划方案篇3

企业筹资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低税负和最佳获利水平的一种决策活动。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就需要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企业筹资的方式很多,除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外,还有企业自我积累、向金融机构贷款或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融资、向社会集资(发行股票、债券)等。这些方式,无论哪一种或几种并用,都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但从企业纳税角度考虑,不同的筹资方式所产生的税收影响大不相同。所以,科学地运用不同的筹资方式,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负,获得税收利益。

不同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不同,包括资金占用费(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等)和资金筹集费(股票发行费和上市费、债券注册费),对纳税的影响也不同。因此,企业必须考虑包括税收因素在内的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筹资方式。

企业通过自我积累方式筹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税后利润,是企业长期经营活动的成果,资金积累比较慢。且资金投入后,所有者和使用者合二为一,因而税收负担难以转嫁和分摊,从纳税的角度看,难以实现纳税筹划。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内部集资、企业间拆借及向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依法进行,其利率一般比内部集资、企业间拆借、金融机构贷款要高一些。国家批准发行的企业债券,其利息可以全部进入“财务费用”抵减利润,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因此发行债券的“节税”效果最好,当然,资金成本也最高,应综合权衡资金成本和税负两个方面进行财务决策。目前,我国对企业发行债券控制比较严格,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任何公司、企业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担的所得税税负相对于内部集资、企业间拆借等其它方式来说要重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的利息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作为会计利润的加项,计入应税所得。这样,内部集资、企业间拆借及向金融机构贷款3种筹资方式,从降低税负的角度看,基本上扯平了。因此,在以上3种筹资方式的选择中,应以资金筹集容易且筹资费用低的筹资方式为首选。

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虽然也要对股东支付股息,但因股息的支付是在税后利润的分配环节,并不影响所得税税基。

从纳税筹划角度分析,以上筹资方式可分为负债筹资(内部集资、企业间拆借及向金融机构贷款)和权益筹资(企业自我积累)两种。资本结构的构成主要取决于负债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即负债比率。众所周知,负债比率越高,意味着企业的税前扣除费用越多,节税效果就越明显,特别是当息税前利润大于借入资金成本时,还可产生正的财务杠杆作用,即负债筹资比重越大,企业的权益资金收益率就越高。但负债过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也随之增大,这就需要企业在筹资成本效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均衡,合理确定资本结构比例。因此,企业在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时,不能仅从税收利益上考虑,还要充分考虑税收利益提高的同时带来的经营风险及风险承受能力。总之,企业在筹资决策中应对可能采取的各种筹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比较,从中选择一个既能确保企业获得最大投资收益,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的方案付诸实施。

例1,利华公司2007年6月筹集资金1 000万元,引进一条专用生产线。现有3种筹资方案:

方案一:发行3年期长期债券1 000万元(面值发行),债券票面年利率8%,债券筹资费用率2%。

方案二: 银行贷款1 000万元,贷款年利率9%,还款期限3年,贷款费用忽略。

方案三:运用企业自有资金。

按每年息税前利润300万元计算,投资报酬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利率为10%,三年期的年金现值系数为2.486 9,三年期的复利现值系数为0.751 3。

现对3种方案分析如下:

不同筹资方式对企业税后利润的影响计算如表1所示:

(1)从纳税的角度考虑,每年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方案一:(1 000×8%)+(1 000×2%÷3)=86.67(万元)

方案二:1 000×9% =90(万元)

方案三:0

从纳税的角度看,方案二节税效果最好。

(2)从资金成本的角度考虑:

方案一:资金成本率=8%×(1-33%)÷(1-2%)=5.47%

方案二:资金成本率=9%×(1-33%)=6.03%

方案三:资金成本率=投资报酬率10%

从资金成本的角度看,方案一的资金成本最低。

(3)从现金流量的角度考虑:

方案一:税后利润现值:

142.93×0.909 1+160×0.826 4+160×0.751 3=382.36(万元)

现金流量净值=1 000+382.36-1 000×0.751 3=631.06(万元)

方案二:税后利润现值:

140.7×0.909 1+157.5×0.826 4+157.5×0.751 3=376.4(万元)

现金流量净值=1 000+376.4-1 000×0.751 3=625.1(万元)

方案三:税后利润现值:

201×0.909 1+225×0.826 4+225×0.751 3=537.71(万元)

现金流量净值=537.71-1 000×10%×2.486 9=289.02(万元)

从现金流量即财务价值最大化的角度看,方案一效果最好。

贷款企划方案篇4

在北京郊区县,企业规模小、可抵质押资产少,信用评级较低的现象尤为突出,使得郊区县中小企业相比城区更难获得银行等传统融资机构的青睐;另外,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下,由于郊区县银行机构多为分支机构,规模较小,审贷权力有限,产品种类不丰富,长期以来,郊区县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也难有作为。因此,此次怀柔在传统企业融资架构体制之外,率先于全市设计的专门针对郊区县中小企业的信托贷款方案,也被业界称为北京市在推出以成立银行专营机构、建设村镇银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推出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再担保公司和发行公司集合债券等多种方式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组合金融”手段之后,支持郊区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又一融资模式创新。

从第一期集合信托贷款发放取得的效果看,集合信托贷款方案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上的作用是有效的,它很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充分发挥了政府、担保机构、信托机构各自的优势,不仅在融资模式上取得了创新,更在融资思路上取得了突破。因此,总结集合信托贷款试点的经验,继续在全区甚至全市郊区县推广该模式具有较为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建立起集合信托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解决全市中小企业融资的全新有效模式。

集合信托贷款方案的运作模式是由地方政府,担保机构、信托公司和贷款企业共同合作完成。地方政府负责对企业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在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将地区优质的企业推荐给担保机构和信托机构。担保机构是集合信托的核心机构,其主要负责对政府推荐入库的企业进行财务指标和发展潜力的审核,并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组成项目包,再根据信托机构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协议对项目包内企业进行统一担保。在担保机构对入包企业进行统一担保后,信托机构就会将项目包内企业面向社会进行资金的专项募集,在募得资金后,信托机构就对项目包内企业进行统一放贷。

这种“集合组织、同步发行、统一担保”的融资模式,之所以能很好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是由企业进入门槛较低、一揽子解决担保问题、审贷效率较高等自身特点所决定的,此种模式相比传统的企业融资模式具有诸多优势。

首先,融资企业的规模不受限制。目前,以商业银行为主的主要放贷机构对于申请贷款企业的规模均有限制,很多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虽然具有较好成长前景,但因规模难以达到银行标准被拒之门外。而集合信托贷款方案注重的是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产品赢利性等方面指标,只要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均可以成为集合信托的放贷对象。这使得企业申请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只要符合区域的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明确,财务指标清晰并具良好的成长性,均可以申请信托贷款。

其次,集合信托贷款方案能够一揽子解决申请企业的担保问题。“担保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瓶颈之一。以怀柔为例,区域担保环节薄弱甚至长期缺乏,致使大部分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无法实现担保,尽管目前怀柔已有一家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的政府背景担保公司,但其业务方向主要是政府支持的农村和农业产业项目,受其资金规模和支持方向的限制,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很难发挥有效作用,且这种现状普遍存在于北京的其他郊区县。而集合信托贷款方案是区县政府与区外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区县企业的担保不会再受地域担保环节的制约,借助合作担保机构这一市级平台,可联合到更多担保机构统一向入库企业进行担保,这恰恰很好地解决了区县担保短板难题。

贷款企划方案篇5

完善我行信贷条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

(一)受众群体。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

(二)适用范围。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三)延期内容。贷款期限能延尽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还本还息日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四)延期要求。要求客户签署“稳岗承诺书”,企业贷款延期期间,应当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

二、具体执行标准

(一)延期还本付息标准。根据客户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客户经理应合理评估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并预期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给出合理分析理由。

一是客户目前有能力正常还息,且企业受疫情影响不大,预期客户未来有足够的还本付息能力。可以采取利率优惠政策进行引导,贷款到期后为客户办理无还本续贷。涉及担保的需要与客户及担保人协商处理,保持有效担保或提供替代。

二是客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客户暂时无付息能力。在本期贷款到期前,为客户办理延期付息,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办理利息分期偿还,分摊还款压力,延期付息期间免收罚息。延期付息最长可延至贷款到期前,如客户贷款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需综合考量为客户办理无还本续贷,结合企业情况合理制定续贷后的还本付息计划。

三是客户生意已经严重受到疫情影响,不确定未来是否可持续经营。先采取短期延息的方式,由客户经理和风控人员重点关注,充分利用好给客户办理延期付息的时间,研究是否可以对这部分客户经营进行资源整合,帮助客户逐步实现还息能力。

(二)还本付息计划方案。可根据客户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为客户制定个性化还本付息方案,以下方案供参考:

一是由按月还息改为按季还息,减缓客户还款压力,扶持客户渡过疫情难关。

二是前三个月无需还息,此三个月利息均摊至剩余月份数归还,减缓客户还款压力,扶持客户渡过疫情难关。

三是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与现金流情况,在贷款到期前自由确定还息日期,2020年9月30日前到期的贷款需在到期前一次性归还本金与利息。

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集中到期。

三、注意事项

(一)延本延息期间注意落实担保方式延续问题,保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二)要求建立延期还本付息专项台账,进行专项统计,密切监测贷款质量变化,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提前做好预案。

(三)制定差异化还本付息计划,避免集中到期。

贷款企划方案篇6

企业筹资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税收筹划方法。

借贷与自我积累的选择自我积累这种筹资法,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但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却不是尽善尽美的。因为通过自我积累法筹集来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之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企业自己负担。

贷款则不同,它不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投资产生效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即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的利润有所降低,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因此,企业的实际税负被大大降低了。所以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很好的途径。企业借款和发行债券的选择

借款筹资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支付的利息。对企业来讲,借款筹资具有一定的抵税作用,即企业归还利息后,利润有所减少,所得税税负将有所下降。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企业的实际税负更是大大降低。因此,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税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例如,某企业取得5年期的长期借款400万元,年利率为10%,筹资费用率为0.4%,那么该企业可以少缴所得税66.528万元[(400×5×10%+400×0.4%)×33%].

虽然企业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其利息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进行筹资、筹划的空间不大,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筹资、筹划。例如,某企业发行总面额为400万元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1%,发行费用率为5%,则该企业可节税79.2万元[(400×5×11%+400×5%)×33%].

相比之下,借款筹资所承受的税负重于向社会发行债券所承受的税负。

借贷与权益融资的选择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借贷的利息支出可以作为费用成本冲减当期的企业利润,而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却不能计入当期费用,两者之间的税收差别待遇构成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例如,某股份制企业A共有普通股400万股,每股10元,没有负债。由于产品市场行情看好,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商定了三个筹资方案。

方案一:发行股票600万股(每股10元),共6000万元。

方案二:发行股票300万股,债券3000万元(债券利率为8%)。

方案三:发行债券6000万元。

企业A下一年度的资金盈利概率:盈利率分别为10%、14%、18%;概率分别对应为30%、40%、30%.企业预期盈利率=10%×30%+14%×40%+18%×30%=14%;预期盈利=10000×14%=1400万元。

方案一: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33%=462万元;税后利润=1400-462=938万元;每股净利=938万元÷1000万股=0.938元/股。

方案二:利息支出=3000×8%=24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40)×33%=382.8万元;税后利润=1400-240-382.8=777.2万元;每股净利=777.2万元÷700万股=1.11元/股。

方案三:利息支出=6000×8%=48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480)×33%=303.6万元;税后利润=1400-480-303.6=616.4万元;每股净利=616.4万元÷400万股=1.54元/股。

由此可见,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企业的每股净利也随着增加。但同时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企业经营的风险随着增加。企业通过股票筹资获得的节税收益虽然非常有限,但通过发行股票筹得的资金不需要偿还,可被企业长期占用。因此,企业在筹资时应对筹资成本、财务风险和经营利润综合考虑,并要善于将股权筹资和债务筹资结合使用,选择最佳结合点。

相互借贷筹资法企业并不是只有在缺少资金的时候才有必要进行借贷。相反,企业在不缺乏资金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相互提供借贷资金进行税收筹划,以节省部分税款。这种筹划的空间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更大,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相对较小。

例如,某行业的年度变化较大,某年度个体工商户甲净盈利30万元,个体工商户乙没有盈利,亏损1万元,甲、乙两个体户的资金都比较雄厚。

如果甲、乙两个体户都不贷款,也不相互拆借,则:甲应纳税额=300000×35%-6750=98250元;乙不用纳税。

如果甲、乙两个体户互相拆借,该年度甲向乙贷款60万元,年利息率为10%,年度末甲应向乙支付利息6万元,则:

甲应纳税额=(300000-60000)×35%-6750=77250元;

乙应纳税额=(60000-10000)×35%-6750=10750元;

98250-77250-10750=10250元。通过筹划,两者共少缴税款10250元。

贷款企划方案篇7

企业筹资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税收筹划方法。

借贷与自我积累的选择自我积累这种筹资法,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但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却不是尽善尽美的。因为通过自我积累法筹集来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之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企业自己负担。

贷款则不同,它不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投资产生效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即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的利润有所降低,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因此,企业的实际税负被大大降低了。所以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很好的途径。企业借款和发行债券的选择

借款筹资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支付的利息。对企业来讲,借款筹资具有一定的抵税作用,即企业归还利息后,利润有所减少,所得税税负将有所下降。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企业的实际税负更是大大降低。因此,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税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例如,某企业取得5年期的长期借款400万元,年利率为10%,筹资费用率为0.4%,那么该企业可以少缴所得税66.528万元[(400×5×10%+400×0.4%)×33%].

虽然企业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其利息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进行筹资、筹划的空间不大,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筹资、筹划。例如,某企业发行总面额为400万元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1%,发行费用率为5%,则该企业可节税79.2万元[(400×5×11%+400×5%)×33%].

相比之下,借款筹资所承受的税负重于向社会发行债券所承受的税负。

借贷与权益融资的选择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借贷的利息支出可以作为费用成本冲减当期的企业利润,而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却不能计入当期费用,两者之间的税收差别待遇构成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例如,某股份制企业A共有普通股400万股,每股10元,没有负债。由于产品市场行情看好,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商定了三个筹资方案。

方案一:发行股票600万股(每股10元),共6000万元。

方案二:发行股票300万股,债券3000万元(债券利率为8%)。

方案三:发行债券6000万元。

企业A下一年度的资金盈利概率:盈利率分别为10%、14%、18%;概率分别对应为30%、40%、30%.企业预期盈利率=10%×30%+14%×40%+18%×30%=14%;预期盈利=10000×14%=1400万元。

方案一: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33%=462万元;税后利润=1400-462=938万元;每股净利=938万元÷1000万股=0.938元/股。

方案二:利息支出=3000×8%=24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40)×33%=382.8万元;税后利润=1400-240-382.8=777.2万元;每股净利=777.2万元÷700万股=1.11元/股。

方案三:利息支出=6000×8%=48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480)×33%=303.6万元;税后利润=1400-480-303.6=616.4万元;每股净利=616.4万元÷400万股=1.54元/股由此可见,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企业的每股净利也随着增加。但同时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企业经营的风险随着增加。企业通过股票筹资获得的节税收益虽然非常有限,但通过发行股票筹得的资金不需要偿还,可被企业长期占用。因此,企业在筹资时应对筹资成本、财务风险和经营利润综合考虑,并要善于将股权筹资和债务筹资结合使用,选择最佳结合点。

相互借贷筹资法企业并不是只有在缺少资金的时候才有必要进行借贷。相反,企业在不缺乏资金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相互提供借贷资金进行税收筹划,以节省部分税款。这种筹划的空间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更大,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相对较小。

例如,某行业的年度变化较大,某年度个体工商户甲净盈利30万元,个体工商户乙没有盈利,亏损1万元,甲、乙两个体户的资金都比较雄厚。

如果甲、乙两个体户都不贷款,也不相互拆借,则:甲应纳税额=300000×35%-6750=98250元;乙不用纳税。

如果甲、乙两个体户互相拆借,该年度甲向乙贷款60万元,年利息率为10%,年度末甲应向乙支付利息6万元,则:

甲应纳税额=(300000-60000)×35%-6750=77250元;

乙应纳税额=(60000-10000)×35%-6750=10750元;

98250-77250-10750=10250元。通过筹划,两者共少缴税款10250元。

贷款企划方案篇8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合理、筹划、专业等特点。税收筹划与偷漏税和避税不同,而是一种解决目前企业全局税收的最优化的方案;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纳税行为,是被国家和政府的税收政策所鼓励的;企业税收筹的标准和方案应该以企业价值为核心而展开,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在企业的筹资行为中,不同的筹资行为和方案会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为企业带来不同的税收征缴的效果。企业筹资决策的主要目标是利用筹资体系来满足目前企业的资金需求,达到资金成本的最低。

一、企业权益筹资的税收筹划

首先,我们在对企业留存收益的筹资进行筹划。在目前我国税法的规定之中,除去机会成本的因素以外,企业留存收益的资金成本还是很低。但是在税负角度上来讲,企业留存收益是企业税后的利润的一部分,所以企业留存收益的税收标准一般较高。面对这样的问题,企业在留存收益过大的时候,资金成本将会很大,企业的节税的手段和效果还不是那么科学和完整。

企业留存收益属企业股东所有,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企业税收后利润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其余利润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才能确定分配标准,其中股东分红和股利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要从股东的角度出发,同时顾全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的时刻要经由股东大会的决定提取相应的盈余公积金,这样就满足了企业资本的需要。如企业把留存收益再次投人资本市场后,等于把股东的资本进行再次的投资,这样既满足了企业权益筹资的需要,又提高了股东的收益率,这么做的结果是一举两得。

其次,我们对企业的股票的筹资进行筹划。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股息的税务征收工作是针对税后利润的。那么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月无息就下能享受相应的股息所得税的收益,所以就加重了企业的税负压力,企业权益资本筹资的税收筹划空间就变得微乎其微了。但是根据税法规定,外商企业允许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歧缴纳出资,所以企业就可以利用这样一个时间段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工作。具体操作程序是:企业分段注人注册资本,在到位前股东按比例分享利润。但资金不到位的话企业负债就会加大,企业相应的利润就会变小,同时企业的负债的利息计算到企业费用之中,扣除了相应的赋税。所以在股票筹资的过程中,我们要加强适度负债规模和比例的控制。

二、企业负债筹资的税收筹划

首先,企业间拆借筹资的税收筹划。企业为了筹资便利的需要在关联为企业中产生借贷,在企业主要管理层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枢纽来控制和操作企业关联方拆借业务。如此操作的好处是对企业内部的资行优化整合,对债务和资本进行合理分配。对外部企业的整体筹资有信用和风险的保障,对内的话可以调节企业的资金和债务。这样一来财务服务功能的强化可以节省相应的费用,同时则务枢纽给企业带来的税务效益和资金管理也不容小觑。具体操作是:在企业内部拆借过程之中,差别税率的体现极为明显,这样企业可以转移税负。同时进行免税和缓税的操作,以便集中企业资金加人到企业发展的项目之中,进行利润转移工作。

其次,企业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在当今我国经济环境之下,银行借贷款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企业通过技术改良和支柱产业规划等工作可以向银行的地方政府筹集相应的预算经费,但借贷款的规模要视企业抵押和信用评级来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政策贷款和普通贷款的申请和利用就需要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工作来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工作。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贷利息的支出按照实际产生额进行收税,向非金融机构的借贷款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和同期的利率计算金融以内的数额进行相应的扣除,白药之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财务功能,加快企业借贷规模,加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同时,企业还可以与银行协议利率和贷款期限等。这样一来经济而决捷的本息了;!款的形式就可以加快企业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工作。

三、企业资本结构选择的税收筹划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应该以所有者权益的提高作为标准,所以企业的资本税后的资本结构选择将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杨和着眼点。在目前的法律条件下,企业税收筹划应该确立企业相应的负债规模和比例,同时进一步强化企业负债筹资的合理结构。在企业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要根据各种不同的资本结构情况在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税收筹划工作,同时在利用企业负债进行税收筹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相关的国家规定,以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

贷款企划方案篇9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合理、筹划、专业等特点。税收筹划与偷漏税和避税不同,而是一种解决目前企业全局税收的最优化的方案;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纳税行为,是被国家和政府的税收政策所鼓励的;企业税收筹的标准和方案应该以企业价值为核心而展开,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在企业的筹资行为中,不同的筹资行为和方案会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为企业带来不同的税收征缴的效果。企业筹资决策的主要目标是利用筹资体系来满足目前企业的资金需求,达到资金成本的最低。

一、企业权益筹资的税收筹划

    首先,我们在对企业留存收益的筹资进行筹划。在目前我国税法的规定之中,除去机会成本的因素以外,企业留存收益的资金成本还是很低。但是在税负角度上来讲,企业留存收益是企业税后的利润的一部分,所以企业留存收益的税收标准一般较高。面对这样的问题,企业在留存收益过大的时候,资金成本将会很大,企业的节税的手段和效果还不是那么科学和完整。

    企业留存收益属企业股东所有,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企业税收后利润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其余利润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才能确定分配标准,其中股东分红和股利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要从股东的角度出发,同时顾全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的时刻要经由股东大会的决定提取相应的盈余公积金,这样就满足了企业资本的需要。如企业把留存收益再次投人资本市场后,等于把股东的资本进行再次的投资,这样既满足了企业权益筹资的需要,又提高了股东的收益率,这么做的结果是一举两得。

    其次,我们对企业的股票的筹资进行筹划。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股息的税务征收工作是针对税后利润的。那么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月无息就下能享受相应的股息所得税的收益,所以就加重了企业的税负压力,企业权益资本筹资的税收筹划空间就变得微乎其微了。但是根据税法规定,外商企业允许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歧缴纳出资,所以企业就可以利用这样一个时间段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工作。具体操作程序是:企业分段注人注册资本,在到位前股东按比例分享利润。但资金不到位的话企业负债就会加大,企业相应的利润就会变小,同时企业的负债的利息计算到企业费用之中,扣除了相应的赋税。所以在股票筹资的过程中,我们要加强适度负债规模和比例的控制。

二、企业负债筹资的税收筹划

首先,企业间拆借筹资的税收筹划。企业为了筹资便利的需要在关联为企业中产生借贷,在企业主要管理层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枢纽来控制和操作企业关联方拆借业务。如此操作的好处是对企业内部的资行优化整合,对债务和资本进行合理分配。对外部企业的整体筹资有信用和风险的保障,对内的话可以调节企业的资金和债务。这样一来财务服务功能的强化可以节省相应的费用,同时则务枢纽给企业带来的税务效益和资金管理也不容小觑。具体操作是:在企业内部拆借过程之中,差别税率的体现极为明显,这样企业可以转移税负。同时进行免税和缓税的操作,以便集中企业资金加人到企业发展的项目之中,进行利润转移工作。

其次,企业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在当今我国经济环境之下,银行借贷款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企业通过技术改良和支柱产业规划等工作可以向银行的地方政府筹集相应的预算经费,但借贷款的规模要视企业抵押和信用评级来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政策贷款和普通贷款的申请和利用就需要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工作来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工作。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贷利息的支出按照实际产生额进行收税,向非金融机构的借贷款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和同期的利率计算金融以内的数额进行相应的扣除,白药之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财务功能,加快企业借贷规模,加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同时,企业还可以与银行协议利率和贷款期限等。这样一来经济而决捷的本息了;!款的形式就可以加快企业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工作。

三、企业资本结构选择的税收筹划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应该以所有者权益的提高作为标准,所以企业的资本税后的资本结构选择将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杨和着眼点。在目前的法律条件下,企业税收筹划应该确立企业相应的负债规模和比例,同时进一步强化企业负债筹资的合理结构。在企业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要根据各种不同的资本结构情况在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税收筹划工作,同时在利用企业负债进行税收筹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相关的国家规定,以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

贷款企划方案篇10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合理、筹划、专业等特点。税收筹划与偷漏税和避税不同,而是一种解决目前企业全局税收的最优化的方案;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纳税行为,是被国家和政府的税收政策所鼓励的;企业税收筹的标准和方案应该以企业价值为核心而展开,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在企业的筹资行为中,不同的筹资行为和方案会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为企业带来不同的税收征缴的效果。企业筹资决策的主要目标是利用筹资体系来满足目前企业的资金需求,达到资金成本的最低。

一、企业权益筹资的税收筹划

首先,我们在对企业留存收益的筹资进行筹划。在目前我国税法的规定之中,除去机会成本的因素以外,企业留存收益的资金成本还是很低。但是在税负角度上来讲,企业留存收益是企业税后的利润的一部分,所以企业留存收益的税收标准一般较高。面对这样的问题,企业在留存收益过大的时候,资金成本将会很大,企业的节税的手段和效果还不是那么科学和完整。

企业留存收益属企业股东所有,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企业税收后利润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其余利润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才能确定分配标准,其中股东分红和股利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要从股东的角度出发,同时顾全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的时刻要经由股东大会的决定提取相应的盈余公积金,这样就满足了企业资本的需要。如企业把留存收益再次投人资本市场后,等于把股东的资本进行再次的投资,这样既满足了企业权益筹资的需要,又提高了股东的收益率,这么做的结果是一举两得。

其次,我们对企业的股票的筹资进行筹划。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股息的税务征收工作是针对税后利润的。那么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月无息就下能享受相应的股息所得税的收益,所以就加重了企业的税负压力,企业权益资本筹资的税收筹划空间就变得微乎其微了。但是根据税法规定,外商企业允许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歧缴纳出资,所以企业就可以利用这样一个时间段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工作。具体操作程序是:企业分段注人注册资本,在到位前股东按比例分享利润。但资金不到位的话企业负债就会加大,企业相应的利润就会变小,同时企业的负债的利息计算到企业费用之中,扣除了相应的赋税。所以在股票筹资的过程中,我们要加强适度负债规模和比例的控制。

二、企业负债筹资的税收筹划

首先,企业间拆借筹资的税收筹划。企业为了筹资便利的需要在关联为企业中产生借贷,在企业主要管理层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枢纽来控制和操作企业关联方拆借业务。如此操作的好处是对企业内部的资行优化整合,对债务和资本进行合理分配。对外部企业的整体筹资有信用和风险的保障,对内的话可以调节企业的资金和债务。这样一来财务服务功能的强化可以节省相应的费用,同时则务枢纽给企业带来的税务效益和资金管理也不容小觑。具体操作是:在企业内部拆借过程之中,差别税率的体现极为明显,这样企业可以转移税负。同时进行免税和缓税的操作,以便集中企业资金加人到企业发展的项目之中,进行利润转移工作。

其次,企业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在当今我国经济环境之下,银行借贷款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企业通过技术改良和支柱产业规划等工作可以向银行的地方政府筹集相应的预算经费,但借贷款的规模要视企业抵押和信用评级来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政策贷款和普通贷款的申请和利用就需要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工作来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工作。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贷利息的支出按照实际产生额进行收税,向非金融机构的借贷款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和同期的利率计算金融以内的数额进行相应的扣除,白药之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财务功能,加快企业借贷规模,加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同时,企业还可以与银行协议利率和贷款期限等。这样一来经济而决捷的本息了;!款的形式就可以加快企业银行借贷款的税收筹划工作。

三、企业资本结构选择的税收筹划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应该以所有者权益的提高作为标准,所以企业的资本税后的资本结构选择将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杨和着眼点。在目前的法律条件下,企业税收筹划应该确立企业相应的负债规模和比例,同时进一步强化企业负债筹资的合理结构。在企业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要根据各种不同的资本结构情况在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税收筹划工作,同时在利用企业负债进行税收筹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相关的国家规定,以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

贷款企划方案篇11

对于任何一个处于生存与发展状态的企业来讲,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不能筹集到一定数量的资金,其结果就是无法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一般来说,在筹资管理目标中应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筹资活动会使资本结构有何变化;(2)资本结构的变动会对企业业绩及税负产生何种影响;(3)企业应当选择怎样的筹资方式,如何优化资本结构(长期负债与资本的比例关系)配置,才能在节税的同时实现所有者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其中,合理进行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是企业在事前可控的、预先进行筹划的有效手段,也是本文重点关注内容。企业不仅仅需要筹集到所需要的足额资金,而且要实现融资成本的最小化,这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留下了余地。

二、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原理和方式

目前,企业的筹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向企业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资本积累、向社会发行债券、股票、租赁等。由于这些筹资方式基本都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但不同的筹资渠道,其所承担的税负也不一样。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

不同渠道的筹资分析如下:

企业资本积累是由企业税后利润所形成,积累速度慢,不适应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而且自我积累存在双重征税问题。虽然这种筹资方式使业益增大,资金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但税负却最重。

借款筹资方式主要是指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负债。向银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向非金融机构及企业筹资操作余地很大,方式灵活,但由于透明度相对较低,有一定风险度,国家对此有限额控制。若从纳税筹划角度而言,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效果最佳。

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属于直接融资,避开了中间商的利息支出。由于借款利息及债券利息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即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在税前冲抵利润,减少所得税税基,而股息的分配应在企业完税后进行,股利支付没有费用冲减问题,这相对增加了纳税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以发行普通股股票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负重于向银行借款所承受的税负,而借款筹资所承担的税负又重于向社会发行债券所承担的税负。

企业内部集资筹资方式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以自我积累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而贷款融资方式所承受的税负又重于企业借款筹资方式所承受的税负,企业间拆借资金方式所承担的税负又重于企业内部集资人股所承担的税负。

从上述分析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产生的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在实际的企业管理操作中,往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三、企业借款和发行债券筹划实例分析

如果仅就税收负担而言,并不考虑企业最优资本结构问题,借贷筹资(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最大优势则在于,企业借款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作为一项财务费用加以扣除,具有一定的抵税作用,能够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

企业最常用的银行借款筹资,主要是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支付的利息。对企业来说,在产品市场有充分保证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利用借款费用具有的抵税作用,利用税前付息还贷,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税的一个重要途径。

例如:某企业取得3年期的长期借款8000000元,年利率为6.2%,筹资费用率0.4%,那么该企业可以少缴所得税501600元[(8000000×3×6.2%+8000000×0.4%)×33%]。

有些具备发行债券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采取发行债券进行筹资筹划。例如,某企业发行总面额为8000000元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发行费用率为5%,则该企业可节税686400元[(8000000×3×7%+8000000×5%)×33%]。

在筹资渠道的筹划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实际操作中,多种筹资渠道的交叉结合运用往往能解决多重经济问题,可降低经营风险。

四、借贷与权益融资筹划实例分析

选择何种筹资渠道,构成怎样的资本结构,限定多高的负债比率是一种风险与利润的权衡取舍。

例如,某股份公司计划筹措10000万元资金用于新产品生产线的建设,相应制定了甲、乙、丙三种筹资方案。假设该公司的资本结构(借贷筹资与权益筹资的比例)如下,三种方案的借款年利率都为8%,企业所得税税率都为33%,三种方案扣除利息和所得税前的年利润都为1000万元。

甲方案:全部10000万元资金都采用权益筹资方式,即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每股计划发行价格为2元,共计5000万股。

乙方案:采用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相结合的方式,向商业银行借款融资2000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4000万股,每股计划发行价格为2元。

丙方案:采用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相结合的方式,但二者适当调整,向银行借款6000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计划发行价格为2元。

三种方案的投资利润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甲方案乙方案丙方案

1债务资本∶权益资本0∶10020∶8060∶40

2权益资本额(万元)1000080004000

3息税前利润(万元)100010001000

4利息(万元)0160480

5税前利润(万元)1000840520

6所得税税额(33%)330277.2171.6

7税后利润(万元)670562.8348.4

8税前投资收益率10%10.5%13%

9税后投资收益率6.7%7.035%8.71%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随着负债筹资比例的提高,企业纳税数额呈递减趋势(从330万元减为277.2万元,再减至171.6万元),从而显示负债筹资具有节税的效应。

另外,在我国进行负债筹资的税收筹划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贷款企划方案篇12

2012年12月2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告称,《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已获得央行办公厅批复,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正式启动。1月7日,又出台了《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从中国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

《暂行办法》文件明确表示,“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

这意味着,未来香港的银行可以自主设定贷款利率,为前海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对发展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促进境外人民币回流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自香港银行公会处了解到,第一批受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香港银行暂定3家,分别是汇丰、恒生和渣打;前海范围内接受跨境人民币专项贷款立户的内资银行则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三家。

根据深圳相关银行人士透露,国家开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等也将在前海设立支行,但未列入首批名单内。

堵住套利空间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闸,迈开了中国资本账户开放改革的第一步,也引来深港两地金融业人士的热切讨论。

观望者认为,在当前利率、汇率以及资本项下尚未开放的前提下,可能达成的所有关于资本交易的试点,暂时都不具备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性质。

“在人民币暂时不能自由兑换的前提下,前海开放人民币跨境贷款,短时间内造成大量套利资本集中,不会形成一个套利区间吗?”有银行界人士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香港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在金管局规定的4.5%利率水平上下浮动,而内地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国内企业在内地贷款和在香港贷款的利率差大约能达到1~3个百分点。

“《暂行办法》与《细则》其实对防止套利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如规范了贷款用途、贷款采取备案制、专款专项账户等等。”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政策研究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记者表示。

按照《暂行办法》、《细则》的规定,目前前海所实施的跨境人民币贷款方案并非此前广泛被宣传的“双向贷款”,而是允许前海范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向香港银行贷款;前海企业所获得的人民币贷款的用途需按照前海产业发展目录要求,优先支持用于进口及其他对外支付的贷款需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房产等。

《细则》内容显示,前海企业除规定了贷款用途外,还规定了企业在办理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前,必须通过境内结算银行向深圳人行备案,备案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贷款用途的说明、企业相关征信报告等材料。

此后,企业则凭《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表》等材料,向中国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申请跨境人民币贷款,《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表》有效期为三个月。

更严格的一点是,企业在向人行备案后,还要在境内结算银行申请开立专门用于从香港汇入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在贷款资金入账前,要向银行提交资金使用说明和此前人行的备案表,待境内结算银行审核通过后才能通知香港贷款银行办理贷款资金划拨款手续。

使用资金时,还需要向境内银行提交相关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并在获得香港贷款银行同意贷款资金支付书面答复后,才可以办理贷款资金支付。

“套利空间的存在是由于境内外利率与汇率有着较明显的差异,但如果在前海这个区域范围内实行利率/汇率的同一标准,又怎么可能出现套利空间呢?”一位参与了前海设计的内部人士认为。

“前海基本就是金融改革先试先行的一个实验示范窗口,试对了,可以将前海的模式推广至整个国家;试错了,决策者也可以关闭这个窗口。”这位参与者表示。

金融服务新模式

“前海目前与40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项目,排队等待落户的企业达到百来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局新闻发言人、经营发展处处长王锦侠说,各类考察团络绎不绝。

记者从前海新闻处获悉,截至2012年12月底,已有304家企业获准进入前海合作区,有48家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其中香港企业21家,总部类项目16个,研发中心类项目24个;70%的企业为金融企业,目前意向投资总额达到700余亿元;前海至今总签约金额近3000亿元,并与78家世界500强企业建立了稳定联系。

按照规划,前海力争打造保税物流、物流金融、航运服务、总部功能、公共服务五大平台,诸如国开行、香港新世界集团、英美资源集团、大连万达集团、香港新鸿基金融、联想弘毅资本、腾讯集团、香港亚视、顺丰速运、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均已在前海完成注册。

能够引起企业浓厚投资兴趣的,无疑是前海能提供的优惠政策与发展模式。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前海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

所谓的“一国两制”式的规划,重点在于三个领域——在人才引进与财税优惠方面,前海将为企业提供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建立一个由法定机构的行政管理体系、市场运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前海将构建金融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建立新型要素交易平台、探索人民币回流渠道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等。

目前,前海的深港人才特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包括:推行人才税收减免政策;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直接为前海企业、居民提供服务;允许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人等。

对于这一点,不少专业人士都表示赞同。“这是吸引企业和人才落户前海的一项重大利好,加上对香港以及海外人才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优惠、前海保税港的政策扶植,相信作用会在短期发酵。”深圳市侨联副主席、广东人大代表文焕这样表示。

前海在法制方面的探索也令人眼前一亮。“前海将学习香港‘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建立一个前海E站通的政府服务体系,为入区企业开展一站式、门到门的服务。”王锦侠介绍。

“前海未来的管理和开发会更接近香港模式,比如用部级联席会议、前海咨询委员会、前海论坛等方式来共同推进区域开发。”已被聘任为前海咨询委员会的香港专家、港大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宋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在宋敏看来,这种模式其实代表了当前中国区域金融改革的一种潮流。他认为,顶层设计者并不能对各地具体经济情况一一把握,而地区的智库则对当地经济有着更深的了解,因此设计的发展规划更能有效地解放区域经济桎梏,从而可能对中国金融改革起到促进作用。

破局深港经济困境

前海金改的意义,还在于破局眼下深港两地经济发展的瓶颈。

名列国际金融中心前茅的香港,发展瓶颈在于经济体狭小,在国际上的地位面临着新的挑战。现任香港特首梁振英曾表示,香港过去10到20年间经济发展相当缓慢,其10年间的经济增长幅度只有同是国际金融中心的新加坡的一半水平。

在香江的另一侧,繁荣的深圳经济面临的问题是,土地使用已经没有空间。根据2005年度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深圳陆地总面积约在19.5万平方米。其中,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占总面积的90%以上,未利用地还不到总面积的2.3%。此外,尽管城市化进程迅速,深圳的服务业却依然处于低端、下游的格局。

前海,成了振兴深圳、香港经济的一块宝地。

对深圳而言,开发前海是其向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必经之路。

“从历史的角度看,所有大型城市的发展均呈现沿江、沿海、沿河的模式。深圳西近珠江,城市中心因而有向西拓展的趋势。这种经济中心不断西移的过程,一方面符合经济地理学临海、临江城市的布局规律,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深圳完成了自己的成长周期。”王锦侠说。

前海之于香港,则更像是一个“经济后花园”。

从地图上看,离前海位置最近的是香港屯门。按照前海的规划,贯穿香港与深圳的深港西部快速轨道有望在2015年落成,它将成为深港两地打通越海的一条通道。“将来,工作在前海、生活在香港成为现实。从前海口岸到香港新机场只需13分钟的车程。”王锦侠指着办公室里一副前海2020年规划发展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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