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3 15:56:14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1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

GSP的实施工作涉及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为了保证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由企业负责人具体负责GSP认证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配备企业质量负责人,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并组织GSP认证工作落实。企业现有员工X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X名(药师),质量负责人为药师,具体负责实施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管理与审核及零售处方审核工作,保证药品和服务质量,所有员工均按上岗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此外药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健康体检,并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确保健康体检合格的员工担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目前药店人员配置较为合理,符合GSP认证工作的规范要求。

二、重视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

为了顺利实施GSP认证工作,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质量意识,拟定培训计划通过内外培训相结合方式,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岗位技术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及GSP专项学习等,GSP专项学习内容涉及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知识以及药店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质量职责等。通过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广大员工的专业素质及岗位技能,使员工认识到GSP是药品经营活动必须遵循的准绳,确保了GSP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落到实处。

三、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药店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药店质量管理制》、《各级人员质量职责》、《药品质量控制程序》,让每位员工明确各个岗位质量管理规定,使工作有章可循。药店质量负责人组根据制度的规定,每半年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纠正。

四、加大硬件投入,完善设施设备

为了有效实施GSP认证工作,改善药品经营和储存条件,本店购置了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冰箱、空调、排气扇等调温调湿通风设备;同时配置了货架,并添置了防鼠设备,使仓库达到了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要求,库区内务有消防安全设备。同时药店对仓库进行分区管理,色标明显,使仓库四区划分符合GSP的要求。

五、严格把关,加强购、存、销质量管理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药店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药店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药店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六、药店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 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2、 药品的验收关

验收员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的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 规范药品陈列管理

药店根据GSP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4、 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养护员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仓库及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同时按季对库存一般药品进行循检,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2

药店自查报告1为推动我店实施GSP认证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GSP认证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以质量管理为重点,对业务流程和各环节整改、完善,使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和加强,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并认真组织自查,现将我店实施GSP认证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药店概况

____药店成立于20____年2月7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海华苑6栋1号铺B区,注册资金为3万元。药店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经营药品品种达695个,开业以来实现销售4.5万元,属小型企业。

本店目前共有人员5人,其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人,质量管理员(兼验收员)1人,大专学历,职称为药师,养护员1人,高中学历。药师分别负责质量管理和处方审核等项工作。药店营业场所60平方米,无仓库。配备有空调、冰箱、用于调配处方和拆零的设备设施等。

药店自从开展药品经营业务以来,按照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抓管理,促经营,求发展。加强软、硬件的建设和改造,公司从经营业务到药品质量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系统化管理,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一切不合格和伪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实施GSP认证工作自查情况:

(一)、设立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GSP的有效运行,药店成立了由全体员工为成员的质量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药房质量管理工作满足GSP要求的具体规定、依据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实施GSP的前提条件。质量负责人制定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职责,使药房的质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杜绝了质量管理的随意性,使所有员工都能把好药品质量关。并由具有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及相应的质管、验收、养护岗位等,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做到GSP认证实施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

(二)、加强培训,合理配备人员

围绕质量管理这个中心,根据GSP的要求,全员培训,不断强化质量意识,采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上岗培训等方式进行职工教育,提高职工整体业务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药店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及考核,重点培训《药品管理法》、GSP及岗位知识,质量管理员、养护员、验收员等相关岗位人员全部符合上岗要求。并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健康检查,每一员工均建立了健康档案。重点岗位配备了符合GSP认证要求的人员。

药店自查报告2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______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以质量负责人______同志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情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情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情况,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药店自查报告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照《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我售药店与____市医疗保险处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很好地按各项规定要求履行服务,给社会医疗保险造成了损失,并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被处以暂停六个月服务并进行整改。现整改期已经结束,我们如期完成整改,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中不再有以下行为:

1、不校验社会保障卡,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

2、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他物品等。

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4、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变现服务。

5、盗取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

6、其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通过上述总结,本药店运行情况已符合的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的.规定,达到继续履行职工生活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不够完善之处还请给予指正,我们会虚心的接受并加以改正。

药店自查报告4接你处的通知,市三力药业公司及时开会传达布置工作,要求我们下属各经营企业在本部门内部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和GSP管理的规定,严格自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我们三力药业五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我们接到通知后,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在我部负责人的带领下,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用了一天的时间,最后我们汇总了检查结果发现有如下问题:

1、门店提示、警示顾客的牌子老化,失去美观了。

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现在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示牌。

2、整体药店卫生还可以,但有些死角卫生打扫不够干净。

比如各柜台的最下面一格,里面卫生打扫不彻底。当场对售货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一定改正。

3、近效期药品没有及时关注,以至顾客看到时才发现了问题。

以后一定认真进行陈列检查。

4、温湿度记录书写不够规范,字体有的潦草看不清。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把我门店的经营工作做的更好,让顾客满意,让群众真正用上放心药。小金库自查报告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保密自查报告

药店自查报告5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霍城县格干沟牧场。是一家公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全乡5000多人口的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基本公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药品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实施。我院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优质优价的办院原则,无药品经营违法行为,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1人,主要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20平方米,无药品存储仓库,药房布局合理,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我院坚持依法经营,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了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我院成立了“药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

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设施设备

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四)进货管理

1、严把药品购进关。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与供货单位100%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

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五)储存于养护

1、认真做好药品养护。

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2、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药房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特殊药品的管理:针对特殊药品按照规定进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核对资料后发放药品。

(七)药品的调拨与处方的调配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

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3、保证服务质量,执行质量查询制度,做好售后服务。

4、对药品质量信息及时传递反馈,定期汇总,建立药品质量查询记录和质量信息传递反馈记录。

(八)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实施:对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有药品不良反应的现象发生,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追回药品,并对患者进行跟踪服务。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直以来,在县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3

[中图分类号] R9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1)06(c)-171-02

The role of drugstore pharmacist in children's safety medication

LI Qiuhui, QIU Hong, MU Ping, CHEN Jixiang

Beijing Union University, Beijing 102200,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role of drugstore pharmacist in children's safety medication,through the study of their duties and qualities. Drugstore pharmacists earnestly perform their duties, give full play to their own effect, can effectively protect the children's safety medication; Drugstore pharmacists continuously improve quality to ensure children's safety medication.

[Key words] Drugstore pharmacist; Children; Duty; Quality; Safety medication

近年来,随着儿童药品种类日益增多,关于儿童不合理用药导致的各种不良反应报道也逐渐增多,据2010年来自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率达到12.9%,我国十五岁以下的儿童有近四亿,如何保障他们的用药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

目前,越来越多的父母因工作的忙碌和就医的繁琐,习惯于在孩子生病后到药店买药为孩子治疗,于是儿童用药成为药品零售药店当中不可缺少的品类。然而由于许多家长的用药知识匮乏,对安全用药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安全用药现象非常普遍。有资料显示[1],儿童用药的误区主要是:给孩子使用大人的药;求愈心切,乱加剂量;随便滥用处方药等。因此,驻店药师作为零售药店的核心技术人员[2],加强零售药店管理,切实发挥驻店药师作用,是促进儿童安全用药的关键环节。

1 保障儿童安全用药是驻店药师的职责

国家通过对零售药店的GSP认证,明确驻店药师的职责是: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负责处方的审核和监督调配处方药;负责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推行GSP管理;对单位职工进行药品知识、药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职工培训等工作。

驻店药师是药品质量的把关者及药学服务的技术指导者,只有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才能有效地保障儿童安全用药。

2 发挥驻店药师作用保障儿童安全用药

2.1 提供儿童用药咨询

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期,身体各系统、器官功能尚未完善,肝、肾功能未发育完全,血浆蛋白总量和白蛋白等与成人有别,对药物的耐受性较差,极易发生药源性危害[3]。为确保药品不对儿童的健康构成威胁又能起到治疗、保健作用,驻店药师在提供热情的售药服务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职责向家长宣传科学用药知识,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改变家长的错误用药习惯,保证正确、合理的用药。

2.2 指导儿童药品的购买

2.2.1 推荐适用的药品 一些家长根据自己或周围同事的经验或大众媒体上刊播的药品广告指名选购药品。药学人员不同于一般的售货员,驻店药师应从患儿角度考虑,详细询问患儿病情,帮助家长分析病因,详细告知药品的药理作用及用药须知,指导家长根据患儿病情选择适用的药品,避免儿童用大人的药,避免用药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2.2 推荐合适的剂型 儿童尤其是婴幼儿服药不同于成人,吞咽能力差,思想意识未完全成熟,服用药物有一定的被动性,对带有臭味或颜色不良的药物还会产生反抗心理。因此,为孩子推荐药品不但要对症,而且要推荐合适的剂型。驻店药师应主动与家长沟通,了解患儿的年龄特点、用药习惯等,根据患儿病情优先推荐糖浆、溶液、滴丸等适合儿童用药的剂型,以保证患儿能顺利服药,确保药物疗效的发挥。

2.3 指导儿童药品的使用

许多不良反应并不是由于药物本身引起的,而是由于患者没有掌握正确的用药方法而引起的。因此驻店药师应准确详细地向患儿家长交待用药方法、用药剂量和用药须知等,以提高药物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2.3.1 交待用药剂量 儿童对药物的敏感性比较强,一次的用药失误,就可能产生毒性或治疗失效。驻店药师应交待每次的给药剂量,并指导家长选用精确好用的量具、喂药具,正确量取药物,力求每次服用剂量精确无误。

2.3.2 交待正确的用药方法 交待有些药物不宜用热开水冲服。如小儿胃蛋白酶、酵母片、乳酶生、多酶片等酶类制剂,热水冲服容易使其凝固变质失去活性;妈咪爱、整肠生等菌类制剂,遇高温容易被破坏而失效;止咳糖浆若用开水冲服,会将糖浆稀释,降低其黏稠度,不能在咽喉部形成保护膜,影响治疗效果;阿莫西林在高温下很容易产生致过敏的高聚物;维生素C易被热水容易被还原、破坏、失效。交待不宜用牛奶送服药物。牛奶中含蛋白质和脂肪较多,可在药片粉末周围形成一层薄膜而包裹药物,使药物在胃中不易被吸收。牛奶中的磷酸盐可与补血药的铁成分发生反应,使铁沉淀而影响其吸收,有些药物有效成分甚至被这些离子所破坏。驻店药师交待清楚用药方法,使药物正确服用,充分发挥药物的疗效。

2.3.3 交待药品的储存方法 药品因储藏环境的不当,其内在成份往往不稳定而发生变化,演变出有毒有害物或药品失效,直接危害生命安全。驻店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标注指导家长正确地保存药物,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2.3.4 交待服药的疗程 治疗疾病需要有足够的服药时间,这样才能完全彻底地消灭或抑制病原微生物或致病因子,促进机体康复。因此,驻店药师应告知家长服药疗程,不能频繁更换药物或见症状缓和随便停药,以免难以获得药物应有的效果,反而会使机体产生耐受性和不良反应,使治疗复杂化。

2.4 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儿童处方药的销售

处方用药要求较高,用法和用量是否准确和恰当,直接影响患儿的安全。驻店药师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在销售儿童处方药时向家长索要处方并负责审核,对不能出具医师处方和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要拒绝销售和调配,切实保证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避免处方药滥用和药疗事故发生,保证儿童处方药的合理使用。

2.5 推行GSP管理,使药店对儿童药品经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驻店药师作为药店的质量负责人,不仅要遵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应按GSP要求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推行GSP管理。药店通过实施GSP管理,规范药品采购、购进验收、储藏、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规范经营行为,对儿童药品经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家长提供优质的药品。

2.6 教育和培训员工,扫除儿童药品在流通中的质量隐患

药店的普通员工知识水平和素质较低。驻店药师通过对员工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对GSP的认识,使他们掌握各项管理要求和工作标准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使他们学会新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并运用到实践中去,避免他们因能力不足而导致不能正确地验收药品或其他问题,致使儿童药品在流通中存有质量隐患。

3 提高驻店药师素质确保儿童安全用药指导质量

驻店药师作为百姓自我药疗的和药品质量的“把关人”,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用药指导的质量。

3.1 不断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零售药店的驻店药师直接面对消费者,每一份药品的出售都维系着服药人的健康和生命。驻店药师要处处培养“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这一生命伦理观,设身处地为儿童健康考虑,在必要时,鉴于自身临床知识的缺乏性,在儿童个人差异、剂型用量、临床诊断、配伍禁忌等方面都无法和医院的医师相提并论,应建议患儿到医院就诊,杜绝一意推销药品,而耽误了患儿最佳治疗时机,贻误病情。

儿童生病,尤其是婴幼儿,不会表达自己的病痛特点,要靠家长的观察和医生的检查诊断。因此,驻店药师在售药时也应特别小心,绝不能存半点马虎与懈怠,以保证销售的药品准确无误。

现代药师职业道德要求:药师除了对患者负责之外,还应对社会负责[4]。驻店药师在工作中应践行道德,承担社会预防保健的责任,主动向家长宣传预防疾病的科学知识以避免疾病的发生,并指导家长加强对患儿的护理以促进儿童康复。

3.2 努力提高医药学知识水平

随着药学和医学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产品和新制剂研制成功,对于不同疾病的治疗药物和治疗方法也日新月异。这就要求我们的驻店药师们自觉主动地参加业务知识的更新学习,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5]。驻店药师只有熟悉掌握儿童安全用药的原则及措施,掌握最新的医药科技动态和医药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对儿童合理用药方面的知识,才能确保药学服务的质量,才能有效地审核处方,正确地指导家长使用药物。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驻店药师要以对儿童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正确、合理地指导儿童用药, 减少药物对儿童的伤害、促进儿童健康成才。

[参考文献]

[1] 清萍.儿童用药安全[J].中国新医学论坛,2008,8(10):69.

[2] 蒲东春.浅议药师在零售药店的作用[J].亚太传统医药,2008,4(8):94-95.

[3] 邓丽新.我院351份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情况分析[J].中国药房,2008,l9(20):1594-1596.

[4] 程卯生.医药伦理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8,3(2):132.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4

第三条在本市范围内设置零售药店,必须经所在地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并经我局审核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第四条根据我市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总体要求,*城区解放环路以内新开办药店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70M2,仓库不小于30M2。其他地段新开办药店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M2,仓库不小于30M2。零售药店经营规模如达到大、中型药店标准,其营业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符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

第五条零售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中专或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并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负责人与经营管理负责人不得兼任。

第六条申请开设零售药店必须配备两名以上专职药师(或中药师)。其中经营处方药或中药配方的零售药店必须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负责审核处方。

第七条大中型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小型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上述药学专业人员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零售药店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零售药店的药品验收人员、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须经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业或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我局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

第九条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成为零售药店的经营人员。

第十条新设置的零售药店应该配备工作场所需要的电脑,并具有上网检索相关药品管理文件以及药学情报资料的能力。

第十一条零售药店之间的距离,城区不小于200M,小于该间距设置的药店其人员、设施、管理均应明显优于先设置的药店。乡镇依据人口密度,交通便利情况和市场繁荣程度,对零售药店的发展,要按照《*市零售药店设置发展规划》实行总量控制、分步实施,根据市场经济原则优胜劣汰。

第十二条在农村边远地区以及城郊结合部新设社区开办便民药店,可以经营甲类、乙类非处方药。便民药店至少应配备一名药师或二名药剂士,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50M2。

第十三条仓库必须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应的设施;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备能安全储存特殊管理药品的专用设施。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必须备有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需要的药品。大型零售药店必须备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1000种以上;中型零售药店必须备有800种以上;小型零售药店必须备有500种以上。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不得以兼营兽药的名义,干扰处方药制度的执行。零售药店可以按照规定兼营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及消毒药剂,但必须严格与药品分开,并在柜台上明示“非药品”标识。

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应根据经营范围制定必要的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制;

(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三)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

(四)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

(五)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

(六)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和销售的规定;

(七)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八)质量信息的管理规定;

(九)药品检验报告书留存登记规定;

(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一)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

(十二)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十三)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申请设置零售药店立项审查、现场验收程序:

(一)立项审查程序

1、申请设置零售药店必须由投资者向拟设置零售药店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拟设置零售药店位于我市市区(含滨湖区、新区)的,可直接向我局市场监督处申请。立项申请应包括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设置零售药店的报告;

(2)《设置零售药店申请表》;

(3)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4)拟在零售药店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健康证明。

(5)拟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药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健康证明及聘用意向协议。

(6)拟设置药店位置示意图,房屋产权证或有效租赁意向协议。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2、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作出是否同意申报的决定,经初审同意的立项申请报我局市场监督处,不同意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3、我局在收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结果和申办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申请人。

4、拟设置零售药店位于我市市区(含滨湖区、新区)的,由我局在收到全部申报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现场验收程序

1、申请人必须在获准立项后三个月内向我局市场监督处提出现场验收申请。逾期不申请的,原立项批复作废。

现场验收申请应包括下列材料:

(1)申请现场验收报告。

(2)拟设置药店准确经营地址及示意图,店内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类区位图。

(3)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注册证书,其执业或从业单位必须与拟设置药店相符。

(4)房屋产权证或有效租赁合同。

(5)经市或县级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期不少于两年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劳动用工合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验收、养护人员及营业员的学历证明。

(6)零售药店员工名册及健康证明。

(7)药品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8)拟经营品种目录。

(9)质量管理制度,种类台帐、表格、单据。

(10)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2、我局在收到全部现场验收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并作出是否批准发证的决定。对业经批准的申请人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未被批准的申请人,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原立项批复作废。再次申请设置零售药店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第十八条、实行接待日制度。为统筹安排市场监管工作,规定每月一日上午(节假日顺延)为申请设置零售药店受理日。每周星期三上午为群众来访接待日,由我局市场监督处专门负责有关开办零售药店的来访及咨询接待工作。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做好有关来访接待工作。

第十九条零售药店搬迁或者拟增加经营范围,应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事先向新址所在地药监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同意后施行,完工后由我局按照上述标准验收。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5

1、街道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围绕“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要求,把握好“食”为先、“安”为重、“规”为主、“扶”为上,以及“促”为本的工作原则,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确保到年底全街道基本完成“十小”整治和规范任务,规范率达90%以上。

3、理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权责关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4、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规定,促进“十小”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十小”整规工作经费落实。

6、进一步加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社会监督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对协管员、监督员培训,发挥其协管、监督作用。

7、全面开展对“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培训,广泛开展对群众“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

(二)指导思想。全街道“十小”整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区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构建“办事处统一领导,相关科室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堵疏相济,规范整治,标准引导,创新为主,注重实效,边整治边规范,逐步提高,逐步完善,逐步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包括网吧)、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身心健康安全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的村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1、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街道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行业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危及人身的产品和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许可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该工作由街道工办负责,配合区质监、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等部门。

2、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卫生整洁;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该工作由街道工商所负责,配合区工商、贸易、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

3、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析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并穿戴整洁。该工作由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卫生部门、经贸、粮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等部门。

4、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台帐登记,禁止超范围经营。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专柜做到:证照齐全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药品。该工作由工办负责,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

5、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等重要农资的进货和销售台帐,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该工作由农业发展办负责,配合农林局、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6、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农村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街道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该工作由街道工商所负责,配合区工商、农业、经贸、粮食、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

7、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使小美容美发店、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上墙,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用品定期消毒,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该工作由派出所和工商负责,配合区*、工商、经贸、卫生、质监、环保、城管等部门。

8、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网吧做到:证照齐全上墙,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该工作由文化站负责,配合区文广新局、工商、*等部门。

9、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客车从事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不符合道路营运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该工作由城建办负责,配合*、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

10、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该工作由城建办负责,配合区建设规划分局、工商、*、安监、质监、物价、城管等部门。

四、时间安排

整规工作从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9年1-3月)成立整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摸清情况,确定示范点。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

2、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09年11月),开展“十小”行业整治活动,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对本街道范围内的“十小”行业进行规范和整治,建立行业服务规范,落实整规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验收阶段(2009年12月),各办公室对各自负责的行业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于11月底前将本科室本行业2009年度的整治工作总结报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于12月中旬前将本街道的整治工作总结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区领导小组对我街道“十小”行业整治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办。各行业和规范负责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和规范工作,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2、密切配合,务求实效。街道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在街道办事处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集中精力,积级主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区整治小组开展整治活动,掌握真实信息,为整治小组提供有力的整治工作支持。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6

一、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分类管理方面:药品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摆放陈列,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时有混放;医疗器械(膏药类)与药品混放;非药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易串味药品不能单独设立专柜存放。

(二)处方药销售方面:处方药品不能完全凭处方销售,处方收集不全,对未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销售登记不全。

(三)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药店质量负责人是聘用的,其经常不在岗,营业人员也自行调整为其家人,未经上岗培训就从事药品经营,在对处方药品的销售和调配操作中很不科学,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四)经营方式方面:个别零售药店存在着以零代批现象,将药品直接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有的药店进行无证行医,前面是药店经营场所,后是诊所病房;有的零售药店之间有调货现象,对销售不太好品种或快到效期的药品药店之间有进行销货或换货进行销售。

(五)采购管理方面: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一类或国家充许的二类)以及进口药品未能及时收集相关票据和产品注册证明材料。

(六)对供货方资质审核方面:药品审核把关不严,有的业务员经营几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现象,其所售药品价格虽未超过国家标价,但价格仍较昂贵,其疗效也不显著,广大消费者对此类药品投诉举报较多。

(七)药品广告宣传方面:有的药店店堂内或玻璃橱窗上悬挂或张贴药品宣传画,货架上摆放广告药品样品空盒;有的药店巧借义诊为名其实在促销药品,误导、欺骗消费者。

(八)制度执行方面:药店所制定的制度未能全面有效执行,更不能严格进行自查,定期加以考核。

(九)药品储存方面:温控设备成为摆设,温湿度应按一天两次记录,现已记不清有多少天没有登记,有的药店将药品直接置于地面,药品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二、产生原因

(一)gsp认证以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放松质量管理意识,认为对药品质量的管理只是gsp认证需要,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二)药店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太熟悉,对药品常识性知识了解甚少,工作随意性较大;特别是质量负责人,聘用较多,时常不在岗,对药品质量管理相对滞后。

(三)部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经营惨淡,处于半营业状态,企业无心对药品质量加强管理仅注重经济效益。

(四)由于药品零售企业是个体经营模式,其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有的药店为同一人,未能真正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有的药店就是“夫妻店”或“父子店”,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

三、对策措施

1、加强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要务实,建立学习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2、药监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7

xx酒店酒店位于蕲春县漕河镇新四路265号,交通便利,地段繁华,营业面积200平方米。

为了做好酒店食品卫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经营卫生环境,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酒店将厨房、楼面、和门前屋后的卫生管理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来抓。下面就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一、厨房基本情况

酒店以餐饮为主,于20年8月8日开业,衷情营业面积200平方米,厨房面积50平方米。面有做从业人员10人,其中厨师5人,招待员5人。

酒店坚持“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全力打造农家菜品牌。我们成立了大堂经理牵头,厨师长、采购部、楼层部具体负责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各司其职,确保安全,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尽职尽责,严把质量关

严格执行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和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食品进货和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把购进关。特别是对肉类、水产品、干货、调味品、蔬菜类、家禽类、冷冻品类等大众商品、原料的采购,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三证”齐全,达标后签订供货合同,明确责任,明确制约办法和违规处罚措施。采购实行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制。采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验收、计量为第二责任人,经理为第三责任人,一级替一级负责,严把质量关。

二是合理保管存放商品、食品,仓库保管员要做好商品、食品数量、质量、出入货物的登记,建立台帐,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分类存放的保管原则。定期对商品、食品的保质日期、卫生进行大检查,对过期、霉变、异味及时报废处理。

三、切实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为了更好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力度,酒店先后制定了《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商品采购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分工负责,从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安全事故,xx的农家菜品牌已成为蕲春人民心中的品牌。

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为做好酒店的食品卫生、楼面环境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经营卫生环境,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酒店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的全面管理,定时检查、考核、通报。

关于餐饮食品的自查报告2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不论是城市还是乡镇,都不可以掉以轻心。桥龙乡在嘉陵区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平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乡长彭宏为组长,分管领导副乡长雷春燕为副组长,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0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乡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乡已制作宣传标语7幅、宣传栏2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乡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乡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乡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乡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41家单位和个人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乡食安办和安平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桥龙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

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登记备案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

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部分协管员认识不到位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四是对场镇的临时茶馆跟踪不到位,主要是人员少。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8

        药品零售工作是将药物从员工手中转运到消费者手中的终端服务过程,这是一个瞬间服务的过程,其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药店的形象和声誉。如何做好药店的服务工作,使消费在较短的时间里得到最有效的药品、最佳的药学服务是药店的重要责职,就这一问题谈几点体会。

        1  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流程

        药店各项制度的完善是提高药学服务的根本保证,要创优服务就必须加强管理。其一是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员工的激励机制。对工作质量、业绩进行细化考核,并与工资奖金挂钩,对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二是对责任感不强,粗心大意,服务态度不好的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及经济惩罚。三是上岗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加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2  强化道德规范,提高思想素质

        职业道德是员工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员工所做的工作不仅是单纯发售药品,更重要的是通过窗口给消费者传递爱心,言谈举止都能使消费者看到药店的整体形象。因此,员工不仅要衣冠整洁、文明礼貌、态度和霭,还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能尽心尽责地履行好一个员工应尽的义务,使消费者得到最佳服务。

        3  明确在岗药师职能

        药师是药店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不仅要保证提供给患者准确、质量合格的药品,而且要保证消费者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为此,药师应从用药、饮食、心理保健等方面对消费者进行指导,以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药师的职能应从药品销售管理转变到以病人为中心,以安全、高效、经济、合理用药为核心上来。因为这是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消费者对健康需求增长的需要,也是药师自我发展的需要。

        4  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4.1了解消费者心态,多做换位思考

        就一个消费者来说,其心态由在医生处诊治、检查的被动地位,转变为到药店买药的主动行为。此时消费者可能产生一种被服务者的优越性,要求得到的服务质量、服务标准也有所提高,同时还有些消费者把在医生面前不敢或不能表达的不满全部发泄到药店窗口上。因此,药店员工应正确对待消费者心态,时刻牢记“顾客是上帝”的服务理念,这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1]。药品零售业的开放,竞争激烈,除了有高水平的员工外,服务竞争尤为突出。其中审方人负责对消费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处方与消费者沟通后做出相应的调整;调配人员照方取药,发药人照方复核一遍是否正确,负责写明用法、用量,然后向消费者逐一讲解每个药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禁忌,同时2人签名,哪个环节出错就由哪个人负责。使各岗位责任明确,一改以前工作中粗心大意的不良习惯。

        4.2把握处方质量,做好发药交待

        药品交予顾客时用药交代,是提高消费者用药依从性的关键,也是做好药学服务的关键。对医师不合理处方,药店药师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应拒绝调配,同时药师也要维护消费者对医师的信任,对医师处方的偶然失误,不在患者面前流露一些不信任的语言,如条件充许应请消费找医师问清楚[2]。

员工在售药的同时,兼有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的职责,耐心解释药品的服用时间和方法、一般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是《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所要求的。用以准确、简练、文明的语言向消费做好交待,会给病带来许多好感,能提高病人依从性,使病人严格遵守医嘱,避免随意服药而影响疗效。

        4.3加强专业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

        员工的素质决定药店服务质量,因此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是十分必要的。只有提高了员工的素质才能使员工的工作模式由传统的药品买卖型向技术服务型转变。同时要求员工不仅要有为消费者服务的崇高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更要有为消费者服务的精湛技术和知识底蕴。驻店药师应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掌握更多的药品信息、药效和安全性优劣的评价、用药方法和贮存条件以及相关的知识、经验。为此,我店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经常举办各种业务知识讲座,及时介绍各类药品的进展和发展趋势,员工能及时学习新技术,掌握新知识。药店采取不同方式鼓励个人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在职学习以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使自己具有与消费者沟通的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为消费者提供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为了解决消费者的合理用药问题,药店特设了用药咨询台,由药师或执业医师坐台,将各类药品的使用、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问题向消费者逐一解释清楚。因此,新增了特色服务,药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热情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让消费者满意,提高了消费者用药依从性。其最大优势就是突出了药店的社会服务性。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9

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2017年药店自查报告文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2017最新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10

(一)指导思想。全市“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为指导,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规范、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县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市“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的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百点示范”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充分发挥百个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以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与规范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市区及城郊结合部、中心镇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质量技监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经贸、卫生、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建设(城市管理)、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与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工商、质量技监、供销、经贸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进一步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经贸、建设(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或区),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经贸、公安、工商、质量技监、环保、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文化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全监管、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严禁倒灌;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建设(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质量技监、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各“十小”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镇乡、街道都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十小”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科室和部门,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市政府将“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11

(一)指导思想。“十小”整治试点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镇(街、开发区)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20*年8月10日——20*年8月31日: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百点示范”活动。

2、20*年9月1日——20*年10月30日:在全镇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百个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高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3、20*年11月1日——20*年11月20日:各牵头部门组织自查自纠,迎接市“十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4、20*年11月21日——20*年11月30日:市“十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各牵头部门及时组织查漏补缺,作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迎接金华市“十小”整治办公室验收。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古山镇镇政府所在地,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食品为重点,会同工商、卫生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善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治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市工商局负责牵头,镇政府、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治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治。此项任务由市卫生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治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资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市工商局牵头,镇政府、农业、经贸、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市经贸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市文化局负责牵头,镇政府、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镇政府、交通、工商、安全监管、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市建设(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牵头,镇政府、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各行业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要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五小”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动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篇12

(一)指导思想。全市“十小”整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为指针,认真落实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县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年目标:摸清全市“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和关系*形象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城乡结合部、中心镇、旅游景点,以及“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商贸、旅游、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通过整治,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通过整治,促使小药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通过整治,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通过整治,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供销、经贸、商贸、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通过整治,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商贸部门负责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通过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文广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通过整治,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监、农业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和经营许可制度,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签订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质监、物价、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工作。各行业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都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十小”整治的统一领导,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十小行业示范”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和“十小”现状,选择适当的乡镇(街道)、适当的园区、适当的行业、适当的单位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树立样板,稳步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分线指导好各地的试点工作。要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十小”整治工作,确保每个县(市、区)、“十小”涉及的每个行业,都有可听、可看、可推广的典型样板,确保“十小”整治在典型示范下,全面展开,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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