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3 15:56:33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1

重庆人口接近3200万,是一个具有“大城市、大农村”特点的年轻直辖市,人口和劳动力资源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和农业部门。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由农村向城市流动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过程。重庆的劳动力也经历着工业化带来的产业角色的转变与城市化发展带来的身份的转变,本文仅限于农村劳动力的产业间转移分析。

一、重庆农村劳动力产业转移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的产业分布

1998―2009年,重庆市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从18.8∶42.2∶39变为9.3∶52.8∶37.9,第一产业的增加值比例下降了9.5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比1998年减少303.12万人,但就业结构基本稳定。1998年与2009年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构成分别为70.18:11.91:17.92,70.1:10.54:19.36,即农村劳动力仍大量集中于第一产业,换句话说,重庆产业结构的变动并未带来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相应变动。

(二)农村劳动力第二产业内部调整

重庆是综合性老工业基地之一,现代工业已成为经济的主导和支柱产业。表1表明,重庆市第二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呈下降趋势(见表1),2009年比1998年减少49.14万人,工业与建筑业吸纳的农村劳动力比例较稳定,分别为55%、45%。1998―2009年工业的农村劳动力占该行业就业人数的比例从42.3%下降为24.63%,但重庆的制造业优势及“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定位,使其成为工业及第二产业的农村劳动力“蓄水池”,吸纳的农村劳动力占第二产业的50%;建筑业的农村劳动力占该行业就业人数的比例从1998年的61.27%下降为2009年的34.16%,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建筑业仍维持了第二产业内较高的农村劳动力份额。

(三)农村劳动力第三产业内部调整

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总体呈下降趋势(见表2),2009年比2000年减少35万人。现将第三产业的14行业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传统行业,即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第二类是新兴行业,即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第三类是潜力行业,即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传统行业总体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非常强,就业份额相对稳定,但各有差异;新兴行业农村劳动力就业份额相对较低;潜力行业的农村劳动力吸纳能力较弱。由于该类行业多为事业单位性质,农村劳动力主要是临时聘用的工勤人员,伴随事业单位的逐步改革,吸纳的农村劳动力从2000年14.47人下降为2009年7.49万人,所占比例从6.61%下降为4.07%。

二、 重庆农村劳动力吸纳能力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吸纳弹性

农村劳动力吸纳弹性是衡量经济增长引起农村劳动力转移量大小的指标,即某一时期内转移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变化率与产值变化率之比。通常经济增长与就业人数之间呈非线性关系,具体函数关系如下:

L=F(Y)=aYb(1)

其中L表示农村劳动力,Y表示总产出水平,a表示常数,b表示农村劳动力吸纳弹性系数。对(1)式两边取对数,得出就业增长方程(ε为随机误差):

lnL=lna+blnY+ε (2)

运用统计软件SPSS对1998―2009年的统计数据分别对重庆三产业农村劳动力吸纳弹性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结果见表3,该分析结果分别通过了t检验,模型的拟合程度(R2)均为0.7左右,拟合情况良好。

第一,第一产业的吸纳弹性不能准确反映其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重庆1998―2009年第一产业的吸纳弹性为负值,吸纳弹性水平相对第二、三产业较低,因为该产业对农村劳动力具有“蓄水池”的作用。第一产业中的农村劳动力如果不能被第二、三产业所吸纳,其不会因为第一产业产出的增加、生产率的提高而转出,而是会隐藏在其内部。因此,第二、三产业吸纳弹性更能反映农村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关系。

第二,第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吸纳弹性均为负值,即各产业产值的增长,反而释放出了部分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最终输往重庆市外。第二产业农村劳动力吸纳弹性为-2.345,反映了在实现老工业基地新的振兴过程中,工业企业减员增效的内部调整过程中释放出了部分农村劳动力,但并不意味着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挤出”效应,一方面表明该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并不表明没有就业增长的潜力,2010年重庆出现的“民工荒”即反映其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提高。第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吸纳弹性为-4.916,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较低,更多地聚集在零售业、餐饮业和生活服务业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稳定性较差,往往成为流向市外的主要人员。

(二)农村劳动力外流

作为传统的人口输出大省之一,重庆的乡村从业人员远远大于农村劳动力,1998年乡村从业人员1316.95万人,农村劳动力1254.07万人,输出劳动力62.88万人;2009年乡村从业人员1379.94万人,农村劳动力950.95万人,输出劳动力428.99万人。同时各产业内部也存在差异,1998―2009年第一产业的乡村从业人员与农村劳动力均呈下降趋势,1998年输出劳动力63.59万人,2009年转为输入农村劳动力16.92万人;第二产业的乡村从业人员呈快速增长趋势,由1998年输入农村劳动力29.04万人,转为2009年输出劳动力261.75万人;第三产业输出劳动力不断增加,从1998年的28.33万人增长到2009年的184.16万人。

三、结论

分析显示,重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稳定,且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1998―2009年重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依赖于年均增长1.73个百分点的城镇化率带来的农村到城市的转移,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是下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转移到第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如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为主要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蓄水池”。虽然各产业产值的增长未带来农村劳动力就业数量相应增长,大量乡村从业人员外流,但重庆越来越活跃的经济带来了人口回流,根据 “2009年重庆市人口发展状况”显示,2009年底外来打工的人口比上一年增加了几十万,而外出的人口增幅却在降低,重庆正在由一个人口净流出城市转向净流入城市。

参考文献:

①历年《重庆统计年鉴》

②季丹虎. 农村劳动力产业间转移的次序研究―以江苏为例[D].江苏:扬州大学,2007:4―22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2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假挤水,落实计生工作经常化,实现“村为主”格局。积极探索城郊计生管理工作新思路,大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精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考评指标设置和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分值评分标准或要求

计生长效工作机制落实40分1、每月月初下达当月调度评比方案,兑现标准及要求根据当月工作重点另定。2、每月月底严格按照当月调度评比方案量化考核,评比分数纳入全年考评。3、综合2012年10月-2012年9月底各月兑现评比分数,除以12得出该村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平均得分,再按40%折算得分纳入年终总评。

报表监控规范管理20分1、一孩性别比在100-110之间得5分,反之每超或低一个比值扣1分,5分扣完为止(按统计年度报表)。2、总性别在107-120之间得5分,反之每超或低1个比值扣1分,5分扣完为止,(按统计年度报表)。3、台账、月报、孕环检簿涂改严重、更新不及时或上报信息不实纠错较多的一项扣2分,10分扣完为止。4、出生人口符合政策人数低于办事处平均水平,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的村,每多超生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季度督查20分1、每月办事处将抽调计生干部对各村计生工作进行督查,每次督查除发通报、纳入当月兑现外,占年终总评的5%。2、督查采取百分制,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如漏档、漏检、漏报等情况实行直接扣分。

信息核查利用及流动人口管理20分1、每月对流入(出)人口建档及信息平台通报情况实行抽查,抽查情况除纳入月调度外纳入全年评比(占10分)。2、对出生实名登记、派出所入户信息及平台反馈必须核查利用,未利用的一例扣3分,扣完为止。

三、加扣分因素

1、当年提供有价值线索并使“两非”案件成功告破的,一例线索给该村年终总评时加5分。

2、2012年度在省、市、县督查考核中,无漏档、无错漏报、无节育误差,为办事处争得荣誉的村,分别给予加10分、5分、3分。出现上述问题的分别扣10分、5分、3分。

3、对该村出现省、市、县、办事处批转计生案件,配合不力,未能及时结案的,一件次分别在总评中扣4分、3分、2分、1分。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1、按照旬通报、月调度、季度督查,年终总评的方式,根据各村综合得分情况,排出各村计生工作位次。

2、考评结果直接纳入办事处各村2012年度综合工作考评。

五、奖惩规定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发掘郊区多层次、多形式非农就业岗位,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空间,在继续推进二、三产业非农就业的同时,充分利用涉农企业与农户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岗位结构等方面的相融性,鼓励引导涉农企业加大吸纳本市以低收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二、涉农企业概念

本意见所指涉农企业是指获得国家、市级、区(县)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合作农场和农业生产基地。

三、吸纳对象和方式

(一)对象:本市农业户籍劳动力,重点是低收入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方式:以工资性收入获得劳动报酬,企业(基地)与就业人员之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包括一年劳动满6个月季节工)。

四、推进方式和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引导,提高涉农企业扩大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积极性;通过就业指导、岗位培训,提高低收入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就业能力。市、区(县)农业部门与社保部门共同搭建涉农企业就业岗位与农户就业需求信息平台,目标在20**年确保实现涉农企业扩大本市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岗位八千个,力争一万个。

五、工作要求

(一)组建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市、区(县)推进涉农企业扩大非农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农委有关部门会同市社保、税务等职能部门实行定期工作研究。各区(县)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展跟踪调查,掌握推进动态

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涉农企业非农就业情况统计,摸清本市涉农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劳动力使用情况和本市农村劳动力吸纳状况,并进行动态分析,提供决策参考。

(三)实施工作对接,联手分步推进

市有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能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各区(县)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措施,分阶段实施推进,并定期实行工作对接。市农委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组织促进涉农企业扩大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宣传发动。(二)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和工作交流,有步骤推进面上工作。(三)组织开展相关部门工作协商和工作调研,总结典型,完善措施。

六、政策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吸纳本市以低收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经与市社保、市财税部门共同研究,实施以下政策措施。

(一)涉农企业吸纳经区(县)政府认定的就业困难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双困”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办法实施鼓励。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4

1、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组织,建立网格化日常管理机制。村居、开发区落实分管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协税护税具体事务;

2、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将当前已登记的税源户划分到村居、开发区,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实行税源动态管理,按照信息搜集、报送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上报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汇总整理税源档案;

3、建立属地建筑安装项目、房地产项目台账,对进入的施工、房地产项目,督促属地项目纳税申报,及时填表上报相关项目信息;

4、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联系和走访。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户型确定服务联系人,关注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其投资、分立、重组、施工建设、企业搬迁意向、变更税务登记、消减注销等重要动态信息或异动情况,随时上报相关信息。

5、及时上报企业本地经营异地注册纳税的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漏征漏管户、核实基础信息等专项工作。对项目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涉及企业进出的重大信息实行全面信息跟踪;

6、明确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负责人,开展委托代征业务,按照要求定期收缴税款、向纳税人送达完税凭证;

7、宣传上级政策,稳定税源大户,挖掘吸引新税源。负责对协税护税人员工作的管理,发挥“信息员、联络员、情报员”的作用,定期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二)镇税源办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保障上级各项税源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及时汇总各村居、开发区上报的税源动态信息,向区税源办整理上报信息。负责及时向各村居、开发区反馈掌握的重点企业的纳税异常情况;

3、负责协调税源建设工作,协调工商、税务、招商、城建、规划等部门涉及税源的工作。联系、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定期通报协税护税工作情况,反馈税源信息;

4、负责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相关业务的联系工作;

5、宣传上级政策。负责对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协税护税具体业务,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考核奖惩

(一)考核方式

协税护税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居、开发区的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其中:基础工作20分、收入任务完成55分、重点工作落实25分。由镇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标准附后)。

(二)奖励办法

对村居、开发区的奖励为:工作经费、户型增量、税收增量、突出贡献、年终评比等五类。

1、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镇下达税收任务数、户型任务数的,按照管理税源户数多少,分别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等级为:300户以上的,奖励5万元;200户至300户的,奖励3万元;100户至200户的,奖励2万元;100户以下的,奖励1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及协税护税人员奖励。

2、纳税户增量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户型任务,当年每新增一户镇所得在3万元至10万元的,按所得的5%奖励;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对超过1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3%奖励;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对超过10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1%奖励;对500万元以上的户,按每增加一户,视情况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3、税收增量奖励。

完成税收任务,对超过任务的增量部分给予村居、开发区经费奖励,分段计算:增量镇(区)得为10万元以下的,按40%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按30%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20%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视情况给予奖励。

4、突出贡献奖

对工作到位、主动作为,取得重大增收效果,为完成全镇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特别奖励。

5、年终评比奖励

各单位在完成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年终根据百分制考评结果,设一、二、三等将各一名,由镇党委、政府给予奖励。

对村居、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按单位所获奖励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收入,按既定办法给予给予单项返还。

(四)处罚措施

1、户型流失

按照户型增量奖励的标准,相应扣减经费奖励。如因工作不到位、不掌握企业动态导致户型流失的,出现2户且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或1户年纳税在20万元以上的,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1000元。

2、减收扣减

村居、开发区完不成税收任务的,按照区(镇)所得的差额量,从年终奖励中相应扣抵。

3、因工作不到位,使在我区经营、生产却不在我区纳税的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户型,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5

强化管理完善服务

加快劳动力转移步伐

—某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情况调研

要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全面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增收,加速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城镇化进程是关键。

一、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整农村就业结构,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大战略。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跨区域流动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新一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既为城镇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活力,促进了城镇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又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渠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但随着农业技术进步,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农业和农村内部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减弱,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埋下了隐患。当前,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增收,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

二、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现状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热区农业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增长较快,至20xx年9月,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达125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高速增长,使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任务更加艰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来抓。通过加大劳务输出宣传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多方寻找用工信息,加强信息反馈和跟踪服务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全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至20xx年9月止,全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524人(累计数),占全县剩余劳动力总数的52.2,仅20xx年1至8月,全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16人,其中,境外3人,省外456人,省内430人,县内2727人。

(二)主要特点

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于加工业和服务业。从转移的行业和领域来看,加工业和餐饮、批发零售等服务业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向。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从事加工业和服务业的人员居多数。

2、省内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地区。因受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就业机会和就业观念的限制,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于省内。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在国外实现就业的有7人,占总数的0.1;在省外实现就业的有1652人,占总数的25.3;省内州内实现就业的有4865人,占总人数的74.6。

3、兼业性的短期转移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以兼业性的短期转移为主。农忙务农,农闲外出务工经商,转移的时间长短因家庭劳动力的多少与外出务工收入的高低密切相关。在县内务工的人员大多属于此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转移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逐步得到了提高,但从整体来看,农村劳动力的素质还很低,与劳务市场的需求不相适应。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者有755人,占总数的11.6;初中文化有5069人,占总数的77.7;初中以下学历者有700人,占总数的10.7。

(二)有组织转移的劳动力比重不高。目前由于我县劳动力市场还不完善,中介组织也不够健全,加上组织引导工作不到位,使得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形式比较单一,通过政府部门、单位及中介机构组织输出的比重小,经过亲朋好友介绍或自主转移的外出务工人员占有很大比例。特别是在县内实现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多是自发的、分散转移,由劳动部门和其他机构组织转移的人员所占比例不高。

(三)从业结构单一,层次低。从全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所从事的行业看,大部分选择批发零售等服务业及加工制造。从业结构简单,就业面狭窄,且层次较低,外出务工人员多集中在以手工操作为主,技能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量大,工作条件差,报酬低。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发展不平衡。受就业观念和经济纯龅挠跋欤??馗飨缯蚺甯挥嗬投?ψ?乒ぷ鞣⒄共黄胶狻>?孟喽月浜蟮纳角?缯蚺謇投?ψ?平峡欤??媒戏⒋锏陌忧?缯蚺謇投?ψ?坡?V?004年9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快的乡镇 已达1189人,而转移慢的乡镇只有108人。

四、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分析

(一)城镇化总体水平较低,综合效益差。城镇化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进程。受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及历史传统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县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城镇化水平低,20xx年,全县城市化水平仅为22.47,低于全州23.82的水平,导致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弱。加之,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使得城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延缓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

(二)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发展乡镇企业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乡镇企业进入了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的转折阶段,处于“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机制有所弱化,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三)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县5976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者只有719人,仅占总人数的12;初中学历者有4946人,占总人数的82.2;初中以下学历者有311人,占总人数的5.2。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则更少。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低素质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领域和转移面越来越窄,转移难度加大。

(四)农村劳动力市场和中介组织发展滞后。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我县劳动力转移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不通畅,各种劳动力专业市场和职业中介组织不完善,为农民外出务工服务的信息反馈、中介服务和管理工作薄弱。加之,由于务工信息宣传传播方式单一,渠道不畅,农民不知道哪些地方有就业岗位,需要劳动力,对劳动力的素质有何要求等,外出务工还存在一定盲目性。

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加快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二次创业”,推动工业化进程,吸纳富余劳动力。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速工业化进程,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按照“两结合、一提高”的要求,加快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二次创业”步伐,依靠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加大结构调整和改制力度。进一步抓好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从传统单一的服务行业中突破出来,转向创新性、开发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贮藏保鲜、包装运输上来,竭力开辟发展的新途径和新领域。把企业做大做强,吸纳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加强小城镇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通过城镇化的发展带动产业的发展,促进中小城市规模升级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要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省、州把元谋作为次级城市发展的重要机遇,科学布局,合理规划,逐步建成以县城为中心,重点城镇为区域经济次中心,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城镇辐射和集聚功能,不断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和岗位,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放宽农民迁入小城镇居住的限制,允许农民自主进城定居,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创造条件。

(三)培育劳动力市场,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分级使用、分步实施”的原则,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起统一、完备、规范的现代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力流动的灵活性,使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网络建设,畅通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外出务工人员点多、面广、信息渠道宽的优势,努力建成政府、中介组织和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信息渠道网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组织,加强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等在内的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保障就业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6

—某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情况调研

要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全面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增收,加速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城镇化进程是关键。

一、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整农村就业结构,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大战略。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跨区域流动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新一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既为城镇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活力,促进了城镇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又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渠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但随着农业技术进步,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农业和农村内部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减弱,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埋下了隐患。当前,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增收,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

二、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现状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热区农业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增长较快,至2004年9月,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达125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高速增长,使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任务更加艰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来抓。通过加大劳务输出宣传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多方寻找用工信息,加强信息反馈和跟踪服务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全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至2004年9月止,全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524人(累计数),占全县剩余劳动力总数的52.2%,仅2004年1至8月,全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16人,其中,境外3人,省外456人,省内430人,县内2727人。

(二)主要特点

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于加工业和服务业。从转移的行业和领域来看,加工业和餐饮、批发零售等服务业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向。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从事加工业和服务业的人员居多数。

2、省内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地区。因受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就业机会和就业观念的限制,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于省内。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在国外实现就业的有7人,占总数的0.1%;在省外实现就业的有1652人,占总数的25.3%;省内州内实现就业的有4865人,占总人数的74.6%。

3、兼业性的短期转移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以兼业性的短期转移为主。农忙务农,农闲外出务工经商,转移的时间长短因家庭劳动力的多少与外出务工收入的高低密切相关。在县内务工的人员大多属于此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转移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逐步得到了提高,但从整体来看,农村劳动力的素质还很低,与劳务市场的需求不相适应。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者有755人,占总数的11.6%;初中文化有5069人,占总数的77.7%;初中以下学历者有700人,占总数的10.7%。

(二)有组织转移的劳动力比重不高。目前由于我县劳动力市场还不完善,中介组织也不够健全,加上组织引导工作不到位,使得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形式比较单一,通过政府部门、单位及中介机构组织输出的比重小,经过亲朋好友介绍或自主转移的外出务工人员占有很大比例。特别是在县内实现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多是自发的、分散转移,由劳动部门和其他机构组织转移的人员所占比例不高。

(三)从业结构单一,层次低。从全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所从事的行业看,大部分选择批发零售等服务业及加工制造。从业结构简单,就业面狭窄,且层次较低,外出务工人员多集中在以手工操作为主,技能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量大,工作条件差,报酬低。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发展不平衡。受就业观念和经济纯龅挠跋欤馗飨缯蚺甯挥嗬投ψ乒ぷ鞣⒄共黄胶狻>孟喽月浜蟮纳角缯蚺謇投ψ平峡欤媒戏⒋锏陌忧缯蚺謇投ψ坡V?004年9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快的乡镇已达1189人,而转移慢的乡镇只有108人。

四、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分析

(一)城镇化总体水平较低,综合效益差。城镇化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进程。受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及历史传统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县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城镇化水平低,2003年,全县城市化水平仅为22.47%,低于全州23.82%的水平,导致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弱。加之,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使得城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延缓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

(二)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发展乡镇企业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乡镇企业进入了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的转折阶段,处于“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机制有所弱化,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三)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县5976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者只有719人,仅占总人数的12%;初中学历者有4946人,占总人数的82.2%;初中以下学历者有311人,占总人数的5.2%。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则更少。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低素质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领域和转移面越来越窄,转移难度加大。

(四)农村劳动力市场和中介组织发展滞后。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我县劳动力转移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不通畅,各种劳动力专业市场和职业中介组织不完善,为农民外出务工服务的信息反馈、中介服务和管理工作薄弱。加之,由于务工信息宣传传播方式单一,渠道不畅,农民不知道哪些地方有就业岗位,需要劳动力,对劳动力的素质有何要求等,外出务工还存在一定盲目性。

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加快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二次创业”,推动工业化进程,吸纳富余劳动力。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速工业化进程,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按照“两结合、一提高”的要求,加快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二次创业”步伐,依靠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加大结构调整和改制力度。进一步抓好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从传统单一的服务行业中突破出来,转向创新性、开发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贮藏保鲜、包装运输上来,竭力开辟发展的新途径和新领域。把企业做大做强,吸纳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加强小城镇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通过城镇化的发展带动产业的发展,促进中小城市规模升级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要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省、州把元谋作为次级城市发展的重要机遇,科学布局,合理规划,逐步建成以县城为中心,重点城镇为区域经济次中心,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城镇辐射和集聚功能,不断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和岗位,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放宽农民迁入小城镇居住的限制,允许农民自主进城定居,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创造条件。

(三)培育劳动力市场,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分级使用、分步实施”的原则,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起统一、完备、规范的现代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力流动的灵活性,使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网络建设,畅通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外出务工人员点多、面广、信息渠道宽的优势,努力建成政府、中介组织和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信息渠道网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组织,加强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等在内的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保障就业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7

二、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现状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热区农业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增长较快,至2009年9月,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达125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高速增长,使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任务更加艰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来抓。通过加大劳务输出宣传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多方寻找用工信息,加强信息反馈和跟踪服务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全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至2009年9月止,全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524人(累计数),占全县剩余劳动力总数的52.2%,仅2009年1至8月,全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16人,其中,境外3人,省外456人,省内430人,县内2727人。

(二)主要特点

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于加工业和服务业。从转移的行业和领域来看,加工业和餐饮、批发零售等服务业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向。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从事加工业和服务业的人员居多数。

2、省内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地区。因受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就业机会和就业观念的限制,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于省内。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在国外实现就业的有7人,占总数的0.1%;在省外实现就业的有1652人,占总数的25.3%;省内州内实现就业的有4865人,占总人数的74.6%。

3、兼业性的短期转移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以兼业性的短期转移为主。农忙务农,农闲外出务工经商,转移的时间长短因家庭劳动力的多少与外出务工收入的高低密切相关。在县内务工的人员大多属于此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转移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逐步得到了提高,但从整体来看,农村劳动力的素质还很低,与劳务市场的需求不相适应。全县6524名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者有755人,占总数的11.6%;初中文化有5099人,占总数的77.7%;初中以下学历者有700人,占总数的10.7%。

(二)有组织转移的劳动力比重不高。目前由于我县劳动力市场还不完善,中介组织也不够健全,加上组织引导工作不到位,使得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形式比较单一,通过政府部门、单位及中介机构组织输出的比重小,经过亲朋好友介绍或自主转移的外出务工人员占有很大比例。特别是在县内实现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多是自发的、分散转移,由劳动部门和其他机构组织转移的人员所占比例不高。

(三)从业结构单一,层次低。从全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所从事的行业看,大部分选择批发零售等服务业及加工制造。从业结构简单,就业面狭窄,且层次较低,外出务工人员多集中在以手工操作为主,技能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量大,工作条件差,报酬低。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发展不平衡。受就业观念和经济纯龅挠跋欤馗飨缯蚺甯挥嗬投ψ乒ぷ鞣⒄共黄胶狻>孟喽月浜蟮纳角缯蚺謇投ψ平峡欤媒戏⒋锏陌忧缯蚺謇投ψ坡V?009年9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快的乡镇已达1189人,而转移慢的乡镇只有109人。

四、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分析

(一)城镇化总体水平较低,综合效益差。城镇化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进程。受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及历史传统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县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城镇化水平低,2003年,全县城市化水平仅为22.47%,低于全州23.82%的水平,导致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弱。加之,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使得城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延缓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

(二)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发展乡镇企业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乡镇企业进入了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的转折阶段,处于“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机制有所弱化,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三)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县5976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者只有719人,仅占总人数的12%;初中学历者有4946人,占总人数的82.2%;初中以下学历者有311人,占总人数的5.2%。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则更少。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低素质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领域和转移面越来越窄,转移难度加大。

(四)农村劳动力市场和中介组织发展滞后。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我县劳动力转移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不通畅,各种劳动力专业市场和职业中介组织不完善,为农民外出务工服务的信息反馈、中介服务和管理工作薄弱。加之,由于务工信息宣传传播方式单一,渠道不畅,农民不知道哪些地方有就业岗位,需要劳动力,对劳动力的素质有何要求等,外出务工还存在一定盲目性。

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加快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二次创业”,推动工业化进程,吸纳富余劳动力。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速工业化进程,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按照“两结合、一提高”的要求,加快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二次创业”步伐,依靠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加大结构调整和改制力度。进一步抓好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从传统单一的服务行业中突破出来,转向创新性、开发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贮藏保鲜、包装运输上来,竭力开辟发展的新途径和新领域。把企业做大做强,吸纳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加强小城镇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通过城镇化的发展带动产业的发展,促进中小城市规模升级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要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省、州把元谋作为次级城市发展的重要机遇,科学布局,合理规划,逐步建成以县城为中心,重点城镇为区域经济次中心,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城镇辐射和集聚功能,不断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和岗位,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放宽农民迁入小城镇居住的限制,允许农民自主进城定居,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创造条件。

(三)培育劳动力市场,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分级使用、分步实施”的原则,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起统一、完备、规范的现代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力流动的灵活性,使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网络建设,畅通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外出务工人员点多、面广、信息渠道宽的优势,努力建成政府、中介组织和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信息渠道网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组织,加强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等在内的社会化的就业

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保障就业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四)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要根据劳务市场需求变化,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充分利用县职业中学、成人技校和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学校现有资源和设备,以技能培训为主,相关经济、法律常识培训为辅,培养出一大批具有专业技术特长、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劳动者,不断提升元谋劳务品牌,增强元谋民工的竞争能力。制定和完善农村教育长远规划,从抓好基础教育入手,落实好农村教育“两基”工作,提高农村后备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层次,从根本上改变低素质、低层次的格局,使未来的劳动者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劳动者。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8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五园新村”和特色小城(古)镇建设为抓手,以“黔西北民居”改造和建设为切入点,紧紧抓住全区实施“工业强区”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有利时机,统筹推进城乡产业发展、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强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和特色小城(古)镇建设,全面加快我县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全县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工作按照乡村统筹建设的思路,总体目标是: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家园“五园新村”建设工作,抓好特色小城(古)镇建设;实现“毕纳、纳水、纳大、纳织、纳六、纳赫”主要县际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黔西北民居”风格新建、改造覆盖率达80%以上,实现乡乡有“五园新村”示范村,建设10个特色小城(古)镇,促进农业产业大发展,农民群众大增收,乡村面貌大改变,切实推进城乡统筹大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县新建和改造“黔西北民居”31300户以上。其中: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改造“黔西北民居”24300户以上;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完成7000户以上。(附件一:纳雍县“黔西北民居”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全面启动“五园新村”建设,力争5年完成全县“五园新村”建设任务。,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五园新村”达标村、“五园新村”示范村、“五园新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其中:五园新村”精品示范村10个,“五园新村”示范村32个(含10个精品示范村),“五园新村”达标村55个。“五园新村”的“黔西北民居”建设覆盖率达到80%。(附件二:纳雍县“五园新村”建设及特色小城(古)镇建设任务分解表)

(三)开展维新、龙场、阳长、王家寨、张家湾、乐治、勺窝、寨乐、老凹坝、昆寨等10个乡镇的特色小城镇建设,启动王家寨镇1个特色古寨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规划先行的原则。以规划为统领,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高度,逐步形成城镇建设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的城乡统筹发展体系,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一批城(镇、乡)郊新社区、中心村寨和工(农)业产业聚集区。

(二)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大包大揽、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引导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三)坚持整合资源、多元投入的原则。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最大限度地将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投入生态文明家园建设。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拉动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实行以奖代补、以物代资等办法,激励和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建设自己的家园,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凸显民族特色,把具备条件的少数民族村寨率先纳入“五园新村”建设计划进行建设。要传承当地文脉,将具备历史文化的集镇、村庄、街道,按照“古民居”、“古街道”风貌,打造一批“古镇”、“古寨”、“古街”。

(五)坚持示范带动、凸显精品的原则。根据各村的环境状况、地理位置、风土人情、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实际,按照“五园新村”建设标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着力打造一批“五园新村”和特色小城(古)镇精品示范点,特别是着力打造一批旅游小城(古)镇、旅游村寨,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四、工作内容

(一)切实抓好建设规划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定位、合理布局,科学编制特色小城(古)镇建设规划、“五园新村”村寨建设规划和“五园新村”产业发展规划。

特色小城(古)镇建设规划要突出地方特色,传承历史文化,融入民族元素,注重完善功能,提高承载能力。规划要力求高起点、高标准,一步到位,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土地利用总规相衔接,与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及旅游发展有机结合,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月底前要完成10个特色小城(古)镇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4月底前完成小城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内要完成全县50%以上特色小城(古)镇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

“五园新村”村寨建设规划要结合各村寨环境状况、地理位置、风土人情、资源禀赋,按照“依山傍水、错落有致、相对集中、分散适当”的要求进行,要突出地方区域特色、民族特色,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点,注重文化内涵、美观实用、人与自然和谐,形成“一村一景观、一寨一风格”的民居建筑特色。2月底前要完成55个“五园新村”达标村指导性建设规划;3月底前全面完成32个示范村“五园新村”总体建设规划;内要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的“五园新村”建设的指导性建设规划和50%以上行政村的总体建设规划。

“五园新村”产业发展规划要结合“3321”、“4个30万亩”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工程的实施,按照“集中连片开发和区域化布局”的原则,在品种选择上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努力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要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认真吸纳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建议。“五园新村”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村寨建设规划同步进行。

(二)切实抓好产业发展

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和“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要求,以“3321”、“4个30万亩”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工程为抓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尽快形成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为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提业支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生态畜牧业、特色经果林产业、蔬菜产业、茶产业和中药产业等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发展一批特色种植、养殖大户,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基地。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努力打造“农家乐”、观光农业、原生态旅游等乡村旅游产品,增加农村服务业收入。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村劳务收入。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要抓住农村房屋改造和新建的大好机遇,就近就地兴建符合产业和环保要求的砖瓦厂、木材加工厂等企业,在方便群众建设,降低建设成本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济人队伍,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通过培植产业,力争使每个“五园新村”精品示范村都有1-2个特色主导产业;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劳动力人人掌握1-2门致富技术,良种良法覆盖率达90%以上;农户拥有1-2亩特色种植业或1项特色养殖业;有一支20人以上从事营销服务的农村经纪人队伍;有条件的村有10户以上农家乐餐馆或农家旅社;有条件的村要培植1个以上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加工小作坊;人均拥有0.5亩以上旱涝保收农田。

(三)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五园新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水、电、路、气、房、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和农村信息化、农村文化室、农村卫生室、农村有线电视、农村能源等覆盖工程,对进村路、村组路、连户路进行改造硬化;把改厕和改圈结合起来,对农村厕所、畜禽圈舍进行规范化改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和沟渠、管网、水池等设施建设,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对农村低压输电线路和集镇街道公共照明系统进行改造,提高农村供电质量和抗灾能力,保证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正常;围绕公共服务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农家书屋、一批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一批计生卫生综合服务站(室)、一批生态小公园、一批村级文化活动室;要大力实施“山头绿化”、“庭院美化”、“水源净化”、“能源清洁化”、“产品无公害化”等工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推进特色小城(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路网、电网、通讯网络、供水管道、公共厕所、集贸市场等设施,不断完善特色小城(古)镇功能。

(四)切实抓好“黔西北民居”建设

是“黔西北民居”建设的质量提升年,要严把质量关,在民居改造和建设上下功夫,新建的民居要严格按照“黔西北民居”图集进行施工,改建的要根据图集方案,按照“一户一图”的要求进行设计,做到舒适、美观、实用。要结合彝族、回族、苗族、白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和建筑风格,把民族文化元素融入村庄配套设施和房屋建设中,充分体现民族特色。

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和特色小城(古)镇建设任务重,建材供应矛盾突出,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建材市场,抓好建材供应。进一步做大做强现有建材企业,鼓励其他企业投资建材加工。加强建材市场管理,畅通建材进入渠道。在税收、炸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降低建设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按地区要求大力推行坡屋顶用钢材水泥砂石预制,切实提高建设档次,同时缓解木材供应的压力。

严格施工队伍资质准入制度,实行资质管理,提高施工水平。对不按“黔西北民居”图集进行实施或达不到“黔西北民居”施工技术要求的施工队伍、施工人员,不得对农村新建改造房屋进行施工,确保新建房屋必须严格按照图集户型施工。要以“百千万培训工程”为载体,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培训,确保每村有1名以上、精品示范村和示范村有3-5名“黔西北民居”技术指导人员,形成有一大批技术过硬的建筑工匠,切实提供技术支撑。

(五)切实抓好村镇建设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彻底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将农村建房和房屋改造全部纳入村镇建设规划,所有新建和改造房屋要按照村镇建设规划和“黔西北民居”图集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乱搭滥建的现象发生。

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建房行为,加强对农户建房的跟踪监测,依法制止违法违规建房。建立农村建房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户自觉自愿按“黔西北民居”图集建设。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严格落实“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制度,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户与户之间房屋建设设计要和谐统一,建筑高度无特殊情况要保持基本一致。要切实加强村庄和集镇整治,大力实施村庄和集镇整治,切实改善和优化村镇人居环境。

(六)切实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要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坚持以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集中。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把农村建设土地指标流转到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上、把用地指标作为上市交易的办法,大幅度增加土地级差收入,所获收益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深化农村房产、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权、农村房屋产权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已经按“黔西北民居”图集修建的农村住房及宅基地,要在上半年完成确权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对农民土地、房屋等进行实测确权、颁证,建立地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定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办法,引入农业担保和保险机制。

(七)切实抓好资金筹措

结合今年工作实际,县委、县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将有限的财政投入放大,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立县新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加大融资力度。用市场化的办法积极探索“政银合作”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金融投入力度。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对农村人畜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产业发展、沼气建设、村村通广播电视、村庄整治、福利彩票公益金、地质灾害搬迁、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石漠化综合治理、“三江源”生态恢复保护工程、“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进行最大限度整合,捆绑使用到生态文明家园建设上。其中“一事一议”资金要重点整合用于“五园新村”精品示范点的打造和建设。

要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开展结对帮建活动,倡导和推动区内企业通过以“五园新村”、特色小城(古)镇冠名权等方式捐资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和特色小城(古)镇;鼓励一方为农村户口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家住农村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户口所在地按规划和“黔西北民居”图集新建或改造房屋、发展农家乐;创新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投入“五园新村”和特色小城(古)镇相关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和动员广大农户积极投工投劳、自筹资金参与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县新农办设置为常设机构的申报工作,选调精兵强将充实办公室力量,确保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有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要进一步完善乡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办公室工作人员达5名以上。同时,要成立3-5人编制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人员要在4月底前充实到位。建立领导干部工作联系包保制度。县几大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个“五园新村”示范村。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要根据建设任务,建立工作包保制度,包保具体的村和农户,重点打造的“五园新村”精品示范村和示范村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亲自包保。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及时将任务落实到村、到组、到户,落实到干部头上,做到“千钧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

(二)强化宣传发动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9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新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目标。年年底,全市100%的乡镇、40%以上的村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实现达标,武都区建立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工作示范点分别不少于2个、4个、10个;其他县“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示范点分别不少于1个、2个、8个、6个、12个。

四、工作标准

一)乡镇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达标标准。乡镇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

1建立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抓好本乡镇的日常消防工作。

2组建政府专(兼)职消防队,至少配备一辆轻型消防车或多功能消防摩托车及必要的消防器材。

3编制并实施消防规划,建设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水窖等消防取水设施。

4将新农村建设消防宣传纳入创建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工作,特别是传统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行政村消防工作达标标准。

行政村达到十个一”标准,即成立一个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立一套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一份防火公约,配备一批灭火器材,建成一支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设置一处消防水源,制作一块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警示标语。

五、工作措施

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服务农村”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此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扎实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

一)构筑完善的农村消防工作网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发改、民政、财政、安监、建设、农牧、水务、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协调、组织、筹划、部署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本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快农村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行政村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总体规划。

三)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村庄整治、畅通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区域为各乡镇、工业园区、中心村、人口密集的自然村等。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将消防站、消防通信等纳入建设内容。各乡镇的消防水源以室外消火栓为主,没有条件设置室外消火栓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修建消防水池、水窖,借助水塔或天然水源解决消防车(泵)取水问题。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车通行的需要。

四)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除县外,其余8个县(区)要各组建2支农民专职消防队,各购置2辆多功能消防车,招录专职队员,并确保正常的维持性经费拨付到位。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公安派出所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制定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火灾接警出动、协同作战、组织指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其日常执勤战备、火灾现场处置等方面进行指导,不断提高社会消防组织的实战能力。

五)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性标志或宣传标语。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报刊、电影下乡、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进行灭火演练,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给每个学校配备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牌(栏)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部门要配合冬春防火等消防专项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防火宣传。

六)整治火灾隐患。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户电气线路、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减少致灾因素;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结合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开展整治,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村庄、驻乡镇和村庄的企业及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易燃易爆单位限期搬迁。

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批,防止将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企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加强对农民新建房屋的消防监管,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开发、应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水平的阻燃、耐火建材,提高建筑耐火等级;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研制和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器材装备,提升农村防灾减灾水平。

六、工作职责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农村公共消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审批、核准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农村消防设施需要。未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建设内容和项目总投资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批、核准。

财政部门要结合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将村镇消防规划编制、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及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公安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平安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基层派出的所消防监督责任,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要将农村消防室和警务室同步建设,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要充分调动驻村民警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展壮大农村消防自治组织,推广联户联防制度,不断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做好农村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组织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对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要通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维护、保养。要严格执行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公共建筑、营业性场所的消防安全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

建设部门要加强村镇建设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农村建筑防火规范》等建设规范标准。合理布置农村地区新建的居住点,配套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做好农村建设防火工作。规划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确保与城乡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评审、同步实施。国土部门要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农村地区新建厂房、仓库、农家乐等公共用房前期设计计划的前置条件。

民政部门要将农村火灾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因火灾造成的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要向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提供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所。

交通部门在落实“十一五”交通规划和制定“十二五”交通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公路在通行宽度、承重荷载、拐弯半径、取水通道等方面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将消防车道的技术要求纳入农村道路建设的技术标准,确保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路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

水务部门在新建和改造各类水利工程时,要统筹考虑消防用水的需要,实施农村地区饮水安全工程时,要合理布置储水池,兼作消防水池。新建和改扩建中心镇供水工程中,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完善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取水设施。

农业、劳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培训、农技服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农村后备劳动力战略培训等培训内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企业管理培训内容,提高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农牧、安监等部门要定期对乡镇领导、安监人员、村委会干部和安全员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达到乡村带动家庭、干部带动群众、重点人员带动一般人员的目的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

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职责,确定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责任人;对辖区100%乡镇和40%行政村开展消防达标工作,确保年底一次性通过验收。实施方案制定和组织机构建立情况于月15日前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开展阶段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乡镇、行政村消防工作达标标准,组织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完成达标乡镇、行政村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软、硬件方面的建设任务,确保取得实效。达标工作开展阶段,各县(区)政府要于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初步验收阶段

各县区组织验收组对各乡镇新农村消防工作达标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落实措施,限期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

市政府组织联合验收组,结合全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对各县(区)落实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同步做好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工作,准备迎接省政府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农村消防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抓住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水平,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10

实行“先备案、后征收、全立案、足征收”的原则

1、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90%得到查处。社会抚养费自年1月1日起农业户口首征14000元以上,非农业户口首征28000元以上。违约金的收取到位率30%以上(即1个季度未参加环孕检标准为200元以上)。

2、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违约金。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收取违约金。社会抚养费村片(含、真君堂、上南、樟坑)完成1120000元;大坪村片(含大坪、中江、鱼青、水枞)完成1176000元;大岭背村(含大岭背、青树、法沙、新圩)片完成1078000元;旱脑村片(含旱脑、黄岗、山车、新安、陶器厂)完成1078000元;果子园村片(含果子园、赖坊、栗山、樟树、居委会154000元)完成1040000元;。其中每个片续征10万元;违约金10万元(每个工作组2万元)(若已做到应收尽收除外)。

二、首次征收标准

(一)社会抚养费

对政策外生育的:农业户口政策外生育第一胎首征标准不得低于14000元,政策外生育第二胎首征标准不得低于16000元,政策外生育第三胎首征标准不得低于18000元。非农业户口政策外生育第一首征标准不得低于28000元,非农业户口政策外生育第二胎首征标准不得低于40000元,非农业户口政策外生育第三胎首征标准不得低于50000元。并且按应征收标准填好分期缴纳保证书,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年;并全部进行立案。

对非婚生育一胎、抢生、已结婚未办证生育、达到生育间隔期未办证生育,应征标准低于14000元的按应征标准足额征收。

计外生育多胎的分别按以上标准累加。

三、征收任务及工作进度

依据前3年(即2008、、年)的计划外生育(不含瞒漏报及未处理对象)的平均数为任务指导数核定年度各村征收任务数。按各村应完成的指导任务数,原则上按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专干、其它干部按3:3:2:1的比例将任务分解到每个村干部(各工作组的任务数为包干村总和)。(附表一、镇社会抚养费征收进度、非诉执行任务。附表二:镇各组及各村干部应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分配表)

四、经费返还比例、结算方式及考勤原则

(一)社会抚养费

1、经费返还比例

①完成基本任务数返还比例。

A、各工作组经费按:按15%返还各工作组作工作经费。(含租车费、燃油费、误餐费、加班费)

B、村集体(含村干部)完成全年任务50%按征收金额的按10%提取工作经费;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另外50%按提取15%工作经费。流动人口(夫妇双方户籍均在本镇外)按征收金额的10%提取工作经费,未参与的不提取工作经费。

②村未完成基本任务数的返还比例:如完成总任务的80%以上则按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即:征收金额/基本任务数×10%)计算返还比例。但未完成总任务的50%,不返还工作经费。

③全年超额完成任务,超额部分工作组按20%结算工作经费。

④对于个案续征部分的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的工作经费。

2、结算方式

工作组经费按季结算,由下季度第一个月的30日前结算上季工作经费的50%,未完成任务的不予结算;待完成前面任务总和后进行结算;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可计算到下季任务数,其余部分待年终完成任务后全额结算。超额部分年终结算。

3、考勤原则:以半个工作日为考勤单位,由各工作组长负责,以参与工作人员签字为准,工作经费按先除去计划生育按最高考勤30%(含30%)以下30元/天,31-60%(含60%)的40元/天;61%-100%的60元/天及搞计划生育误餐费、然料费等后实行平均分配。

(二)违约金

违约金按工作组40%,村委会(含村干部)40%,镇计生办20%的分配办法进行结算。每次村全部清理完毕后的村单位可当天结算。

五、查处原则及考核办法

(一)查处原则

1、严格依法行政,不得违反“七不准”,每查处1例对象必须手续齐全(询问笔录、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回证),对通过做工作仍拒不履行缴纳义务,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每村非诉执行任务以1000人口为基数为1例。

2、全面梳理年1月1日以来,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对象,未按当年镇规定处理的标准,按法定程序重新追缴。

3、严禁使用非规范性票据,扣押单及白条收费,谁使用谁负责。

4、严禁以罚代生、以罚代术、以罚代检。否则谁表态,谁负责,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谁的责任。

(二)考核办法

1、严格按标准征收,若随意降低标准,谁表态谁按标准补足。

2、票据由出纳一个人掌握,出纳开具票据时严格按征收标准核定,未按标准征收的出纳可拒绝开出票据,若出纳自行开票据,则由出纳按征收标准补足。

3、返还工作经费时由工作组长列出清单,经计生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开支。

4、村干部严禁跨越到包干村外的其它村收取。①夫妇双方在本镇范围内的严格按男方户籍所在地为准,则计算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任务。②夫妇双方有一方在本镇范围内,则以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村为准。③夫妇双方均为口袋户的,以原户籍准迁证户籍所在地村为准。④夫妇双方或一方为非农户籍以隶属该村管理的对象则计算该村为准。如属居委会或陶器厂管理的对象则计算管理对象所在地为准。⑤户籍属本镇外的流动人口的村干部积极参与的可计算所在村的任务数,村干部没有参与的则只计算包片工作组任务。镇工作组在本组包干村以外村征收的与所驻村工作组按5:5比例分成。

5、建立考核评比通报制度:实行工作组、村集体及包干责任人为单位按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300分、时点内(时点内政策外出生数按全县各医院政策外出生数进行统计计算比例)征收100分、非诉执行100分加权平均得分实行三线考核。由镇长亲自把关审核票据(对抢生和非婚生育一胎按标准收取的可合并折算),严禁未达到标准收取,未到标准谁收取谁垫付直到达到标准为止。如果出纳开票据则由出纳垫付。(本月超额完成的部分累计至下月计算征收比例)

对工作组的考核:

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时点内征收和非诉执行,对工作组实行每个星期进行排名,并在每星期一机关干部例会予以通报。对连续3次倒数第一名的组其带组领导在班子会上作检查。镇干部每人完成1例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工作组经费中的30%用于考核完成任务干部的奖励。

非诉执行每完成1例工作组奖励1000元,其中工作组片长500元、其它成员合计500元,未完成任务每少1例工作组扣500元。

对村集体的考核(对村每月进行一次排名)

(1)社会抚养费征收和非诉执行由村支部书记对全村的任务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村每完成非诉执行1例奖励1000元,其中村书记奖励500元、其它村委委员合计500元,未完成任务每少1例村书记扣300元。其他村干部各扣100元。

对未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在转移支付中按30%的比例进行处罚。

(2)社会抚养费征收、时点内征收和非诉执行三项工作对未完成任务且2次排名倒数后2、3名的村分别扣年终计划生育考评分20、10、分,倒数第1名的村书记主任由镇长诫勉谈话,并扣除年终计划生育考评分30分。对倒数第2、3名的村书记主任由分管领导诫勉谈话。连续3次倒数第一名的扣年终计划生育考评分60分,村书记、主任降为副职主持工作,村专干停职整改。连续3次倒数第2、3名的村分别扣年终计划生育考评分40、20分,由镇长诫勉谈话。连续4次倒数第1名的村扣年终计划生育考评分120分,村书记、主任、专干免职。连续4次倒数第2、3名的村分别扣年终计划生育考评分80、60分,村书记、主任降为副职主持工作,村专干停职整改。连续5次倒数第2、3名的村分别扣年终计划生育考评分160分,村书记、主任、专干免职。

对村干部个人的考核(对村干部个人每月进行一次排名)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11

河北省做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响应经济“新常态”,在保持经济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以创新驱动为主要动力和支撑,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深化城镇化改革。经济的发展、城乡收入差距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这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通过分析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对于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是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作出贡献,协调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吸纳率;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否能促进河北省各经济区域产业结构的协调升级及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分析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一般规律。产业结构的调整始终遵循着逐级演进的规律,也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次产业的重心会从第一产业逐渐转向第二、三产业。(二)产业结构调整中劳动力转移的一般规律。众多经济学家在产业结构调整与劳动力转移的关系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最终总结出了产业结构转型与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化的一般规律。其中最具代表的是“配第—克拉克定理”、“库兹涅茨曲线理论”等。“配第—克拉克定理”指出:人均国民收入较低的国家,第一产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而第二、三产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小;人均国民收入较高的国家正好相反。“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则认为产业就业结构演变过程能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一个国家产业结构转型过程,劳动力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的变化,就业压力就会逐渐增加。(三)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分析。对于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发达国家情况基本符合“配第—克拉克定理”,技术创新与工业革命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而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中的转移推动了产业就业结构升级,最终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发展中国家由于生产力相对落后,只能先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这样就会大大降低第二产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同时增加第三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幅度,但第三产业在三次产业中所占比重较少,其结果是第一产业农村劳动力直接转移到第二产业,整个社会劳动生产力不会产生显著提高。总之,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二、“新常态”下河北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分析

(一)河北省产业结构的变化。河北省自改革开放以来,大力发展经济,经济总量不断攀升。2014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29421.2亿元,较之上年增长了6.5%。三次产业分别占比为11.7%、51.1%、37.2%,其结构日趋合理。河北省三次产业比例不断发生变化,从“二、一、三”格局逐渐向“二、三、一”转变,基本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一般规律。(二)“新常态”下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2014年,河北省积极响应“新常态”经济政策,全年成功转移农村劳动力60万人。截至去年年底,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730.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结构由改革开放初期的76.8%、14%、9.2%已逐渐发展为50.1%、26.8%、23.1%。充分表明农村劳动力转移紧随三次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但近几年第一产业农村劳动力转移比例有回高趋势,分析原因可能与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发展政策有关。另外,今后几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主体将会落到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其转移方式也会由“只身劳动力转移”转变为“举家迁移就业”。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兼业性将大大降低,组织性会逐步提高,这在2014年河北省与京津共建86个劳务输出基地举措上就已有所体现。

三、河北省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吸纳效率的实证分析

通过建立“基于产出的可变规模报酬”BCC模型,来评价河北省产业结构转型对农村劳动力吸纳效率的贡献。主要包括河北省产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整体情况以及分区域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效率的评价。首先假定输入指标:产业结构分布和城镇化水平,输出指标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通过DEA模型得出就业结构偏离系数E。当E>1时存在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可能性;当E<1时,意味着劳动力存在迁出的可能性。统计结果显示,河北省1978年三次产业的结构偏离度分别为0.63、2.64、1.27,至2014年其数据变化为0.67、0.86、1.1。期间经过多次反复,第一产业变化不大,但就业结构与产出结构不相对称,劳动力转出机率较大;第二产业数据结果出现大幅度下降,其就业和产出日趋达到均衡,理论上第二产业应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但由于相关政策以及技术含量等条件的制约,使得第二产业也出现了劳动力迁出的可能性。第三产业结构偏离系数E>1,说明其有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可能,主要原因在于河北省“新常态”经济政策的推行以及第三产业准入门槛较低等因素。另外,城镇化水平影响着就业结构的合理性,通过建立模型分析,我省各地市区域协调性存在差异:邯郸、邢台、承德、张家口、衡水等地协调性较低,石家庄、保定、沧州协调性较高,并保持与河北省的协调度相一致,其余各市基本协调。事实上,协调性较高的城镇,其吸纳劳动力能力较高,这些都与资源禀赋和经济政策等原因有关。

四、“新常态”下河北省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政策性建议

研究表明: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互补互动的效应。二者协调发展可以对社会经济提升起到促进作用。河北省在“新常态”经济形势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一)科学合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过分析发现,河北省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偏离系数为:0.67、0.86、1.1,表明其在吸纳农村劳动力方面存在差异。第一产业吸纳力最差,第二产业由于目前属于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相对第三产业来说吸纳能力较弱,但仍高于第一产业。针对这种现象,河北省应积极采取措施:1、发展现代农业,拓宽第一产业农村劳动力的吸纳空间。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如:发展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等业务;将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开拓生态农业旅游项目。2、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提升第二产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水平。虽然河北省轻重工业2:8的比例严重失调,但第二产业始终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我们不能盲目的抑制第二产业的发展,而应削减高能耗产业,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光伏、物联网等新兴战略产业,从而达到优化产业内部结构,提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吸纳的目的。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其就业比重。由于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水平要求不高,加之河北省第三产业产值逐年上升,从而使其成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接纳空间。但由于其增加值比重偏低,科技含量和现代化程度偏低,就业贡献度偏低,其就业水平依然不甚乐观。我省要加快服务、通讯、房地产领域的自我转型升级,鼓励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抓住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大好机遇,出台专项规划,深化与北京、天津等地相关领域的战略合作,优化第三产业的发展政策与环境。只有第三产业发展壮大了才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二)以工业化推进城镇化,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河北省应打造产业升级,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依托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并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其规模。实施智能制造创新工程,力争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实现新突破,并努力加快工业产业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的融合。实施产业协同创新模式推广工程:建设京津廊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沿海临港产业带、建设京广线先进制造产业带、建设京九线特色轻纺和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张承绿色生态产业带。只有城镇化建设发展了,才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而且要长远规划,做好统筹,解决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提升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效率,减少农村劳动力区域流动的限制。河北省应在积极促进农民工境外就业,从而减少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的就业压力。下大力量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尤其是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好时机,扩大对北京、天津的劳务输出。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政策,用于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的岗前培训。河北省应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重点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群体的就业和创业工作;应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衔接工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好各种服务。(四)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有效实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将农村人口压力转变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实现农村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科学合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首要任务。

河北省要结合当地实际,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产品深加工、农村电子商务、民俗产品生产以及发展三产融合休闲农业、家庭宾馆、农家乐餐馆等需要的新产业、新技能组织培训,围绕农村劳动力专业成长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有关农村劳动力的国家培训工程等措施。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各方面素质,其实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质量。

作者:陈镜宇 李宇峰 田倩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大学

参考文献:

村出纳个人工作总结篇12

附件:北京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

一、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发展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管好用好合作医疗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的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二、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

(一)在巩固现有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以区县为单位,个人、集体、政府参与的资金筹集制度,即:资金筹集采取以农民个人投入为主,村集体、企业参与,政府给予一定支持的原则。

(二)个人缴纳基金:按每人上年度人均收入2%缴纳,由各村民委员会收取。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基金不计入乡统筹、村提留。已参加大病保险的中小学生可适当减少筹资数额。乡镇办的“三资”企业农民职工和外出就业的农民应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合作医疗,并执行当地的政策和标准。

(三)企业缴纳基金:乡镇、村办企业、私营企业,乡镇办的“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按本企业职工年计税工资标准的3%缴纳,可请银行代办。

(四)村集体缴纳基金:村集体从公益金中提取6%作为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

(五)政府扶持基金:各区县、乡镇政府按辖区内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分别以每人2-3元的标准扶持本地区的合作医疗,具体由各区县按实际情况确定。市财政局结合每年的财力情况,安排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全市合作医疗工作的引导与管理,对实行大病、重病统筹的区县给予部分补偿。

三、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

本着合理给付、节约使用的原则,确定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比例、医药费补偿范围和医药费补偿比例。

(一)基金使用比例。总基金的75%-80%作为乡(镇)基金,用于门诊及住院年支出3000元以下(含3000元)医药费的补偿:总基金的15%作为区县共济基金,用于年支出3000元以上门诊及住院医药费的补偿;总基金的5%-10%用于农民预防保健、特种病的防治。

(二)医药费补偿范围。由各区县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

(三)医药费补偿比例。门诊及住院医药费累计在3000元以下的,在乡镇基金中补偿,补偿比例门诊为50%-60%、住院为60%-70%。门诊及住院医药费累计在3000元以上的在区县共济基金中补偿,补偿比例为60%-70%,但最高补偿金额暂定为2万元。

四、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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