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政策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6 17:45:07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1

2009年上半年中国GDP同比增长7.1%,投资同比增长33.5%,消费同比增长15%,进出口同比下降23.5%。从统计数字看,中国经济确实回升,但基础尚不稳定。针对2009年前8个月经济回暖的宏观经济形势,现在有人开始讨论经济到底呈“V”型、“W”型还是其他型探底回升。研究经济回暖轨迹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在正确研判当前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研讨下一阶段经济政策。按照经济发展周期波动规律,宏观经济总会见底反弹,因此我们更要前瞻今后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考虑经济企稳后的经济政策,甚至“十二五”规划的中长期政策制定。笔者认为未来的政策重点应是:(1)实现战略转型,培育新竞争力;(2)推行产权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3)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收节支,科学、精细理财;(4)培育资本市场,加强国际金融合作;(5)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和工具更好相互协调。

一、国际宏观经济基本走势

(一)全球经济失衡,全球化进程放缓

全球经济失衡主要体现在一些国家出现大量贸易赤字,与之相对应的是一些国家大量贸易盈余。之后,全球经济失衡的范围扩大到整个经济领域。当今世界,全球经济失衡的表现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持续出现贸易逆差和资本逆差,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主要产油国家经济增长却保持较快速度,持有巨额外汇储备。随着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演变,主要发达国家需求还在下降,尤其是消费需求低迷,经济失衡仍将持续,全球化进程减缓。

(二)全球增长模式转型,凸显新增长点

人类文明起源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开始吃熟食,前提是人类掌握了取火技术。人类取火始于钻木取火,实际上取的是碳基能源。从木材到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都是碳基燃料。在既定的技术约束下,碳基燃料对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碳基燃料增加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使全球气候变暖。为了应对气候变暖,一些专家建议未来能源开发的重点应该转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一些大国正在新能源领域开展大量研究,力图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这些国家在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将占领新能源标准的制高点。客观上,这些探索促进了经济增长模式转型,一些专家认为这也是未来世界经济的新增长点。

(三)国际金融体系改革,重现金融新秩序

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尽到应有的责任。国际社会开始通过对话建立一个新型的国际金融体系。无论是超货币体系,还是其他金融秩序,都将对美元主导格局形成挑战。在此背景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正逐步得到增强。中国本着负责任的立场,在国际金融危机中起到了稳定器作用。

(四)金融与实业并重,构建新的宏观监管体系

此次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失衡。金融创新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在启动国内消费需求替代、弥补国外消费需求不足的同时,根据本国比较优势发展一些制造业,带动国内就业,把金融发展落到实业上。也有专家认为,错误的宏观政策是本次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在危机来临时,美国过度扩大消费信用以及过度相信市场都是金融危机的重要根源。因此,世界各国将会重新审视过去的宏观政策决策程序和机制,构建新的决策程序和机制,通过建立新的监管机制加强宏观政策管理和微观领域监督。

二、中国经济宏观形势基本判断

据世界银行《中国经济季报》(2009年6月)报告,工业化国家金融市场开始出现趋稳迹象,全球经济初步呈现回升趋稳态势,但是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复苏速度不可能太快①。该报告还指出,目前断言中国经济快速稳健复苏尚早。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经济出现回暖迹象,有望率先实现经济复苏。但是,中国经济仍然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结构不平衡问题。

(一)GDP小幅增加,财政收入回升

2009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13.99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1%,比第一季度加快了1.0个百分点。第一季度全国GDP总量6.5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1%,第二季度7.41万亿元,同比增长7.9%。6、7、8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分别为6867.47亿元、6695.91亿元、5237.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6%、10.2%、36.1%。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长显现出经济回暖迹象,但是中国经济复苏的根基仍然不牢。

(二)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消费增长潜力凸显

1~6月,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转移性收入增幅较大。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9667元,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733元,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居民消费价格继续下降,生产价格同比降幅较大。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1.1%(6月份同比下降1.7%,环比下降0.5%)。8月,工业品出厂价格环比上涨0.8%,已连续5个月上涨。前8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8万亿元,同比增长15.1%,比前7个月加快0.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提高,凸显消费潜力。

(三)发电量和用电量双回升,人民币存贷双增长

6月,全社会发电量同比增长4.7%,用电量增长4.3%。发电量和用电量上升既有经济回升的因素,也有气温上升的因素。2009年8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57.6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8.53%。2009年8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8.52万亿元,同比增长34.11%,环比增长了0.16%;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57.37万亿元,同比增长27.43%,环比下降1.13%。货币供应量增长28.53%。

(四)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房地产价格小幅上涨

2009年1~8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1.3万亿元,同比增长33.O%。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2009年前8个月累计新增信贷规模8.15万亿元,同比多增5.04万亿元,比中国所有银行过去两年的贷款总额多,其中7、8月份分别为1650亿元、4104亿元,受央行政策影响,增速减缓。2009年5月、6月、7月、8月,七十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6%、0.8%、O.9%、0.9%。从200个主产县8月20~31日主要农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看,包括肥猪在内的5种肉产品均上涨。房地产价格上升和主要农产品小幅上涨表明,过度的、甚至投机性的恶性货币投放,可能对未来形成温和的通胀压力。

(五)经济结构不平衡仍然存在,潜在隐患不容忽视。

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不平衡,消费、投资与储蓄不平衡仍然存在,“短板”要素制约经济平衡增长。以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例,1978年城乡收入之比为2.57:1,2007年提高到3.33:1,不平衡进一步扩大。经济结构不平衡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这种不平衡不断积累,将会降低经济社会发展系统的整体协调性,一旦超过临界点就会形成失衡状态,激化潜在矛盾,甚至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和危机。

三、科学研判经济形势,及早规划前瞻政策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医治好重病后,调养很关键。近期,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从“两防”到“一保一控”,再到“保增长”,与之相对应,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由稳健的和从紧的转向积极的和适度宽松的。经济危机总会过去,那么,下一步中国应该思考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将“十二五”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稳步对接。

(一)实现战略转型,培育新竞争力

一是产业政策方面,以新能源、环保汽车、生物工程等为突破口,占领新兴产业制高点,发展低碳经济。重点开发可再生生物质能源和风力、水力、太阳能等新型能源。二是区域发展战略方面,加快制定城市群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随着经济全球化加深,中国的城市群参与国际分工越来越广泛。研究表明,国外资本对中国投资将主要依据现代城市群的经济结构和竞争力进行战略布局。今后,应提高中国城市群发展速度和质量,配套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空间规划和管理制度,在城市群内,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企业和产品。三是决策机制方面,构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降低决策风险,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竞争力。现代社会的公共风险需要政府及时、有效、低成本地化解,对政府科学决策机制提出了挑战。政府应科学论证、合理规划,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成本,并致力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二)推行产权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中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多种所有制市场结构。但是,仍然有部分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部门产权结构单一,进入门槛高,民间资本进入空间窄。除行业外,无论是自然垄断行业,还是行政垄断行业,提高市场化程度,推行产权多元化改革,是实现产权结构调整的必然趋势,比如铁路、电信、电力等;另一方面,今后,政府应打破行业垄断,推行公共事业单位改革。政府应主要通过制定市场规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一些社会事业部门,比如体育、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也应允许更多民间资本进入。

作为工业化中期的国家,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在第二、三产业。在美国,到工业化晚期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超过80%。2008年,中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0.1%,低于第二产业比重。2009年上半年,中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1.3%,低于第二产业比重。中国离工业化国家的产业结构尚有距离。

(三)培育资本市场,加强国际金融合作

继续加大推进资本市场培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本市场创新。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力度,扩大三板市场试点范围,解决创业投资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是健康的金融体系。在生产全球化、贸易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任何国家的金融市场都很难独善其身。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合作以及增强金融抗风险能力是一国金融立足国际金融市场的关键。一是完善金融监管机构和体系,建立有效的金融创新监管体系,防止过度套利行为发生。二是加强国际金融合作。进一步建立双边货币互换、多边外汇储备库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区域金融合作,并适度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三是增强金融机构和体系风险防范能力。一方面,充分利用危机后的恢复时机增强中国金融机构和体系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

(四)转变政府职能,增收节支,科学、精细理财

经济复苏后,过渡时期应逐步转向实施适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而转向稳健的财政政策。未来财政工作的重点不仅仅是切好蛋糕,更应该注重做大、做强蛋糕,在财政收入方面做好文章。树立大财政思想,既要有财,更要有政。既要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又要不与民争利。正确处理政府收入与居民收入关系,做到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合理化。从税收收入看,今后工作的重点是扩大税源,保证税收增量渐进发展。一是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为了改变长期以来实行的资源低价政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资源,资源税改革应在经济复苏后扩大征收范围。二是试行个人所得税转型,探索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个人所得税制。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主要是以分类征收为主,没有达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需要。个人所得税改革应着力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三是试点物业税。在继续物业税试点评估“空转”的基础上,进行分层价值评估,适时推出物业税。四是继续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改变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竞争力。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2

1财政政策对本国经济发展的调节

财政是一国政府赖以生存的命脉,发展到今天,财政手段日趋完善,财政工具也日趋成熟,财政调控意识也趋于主动,根据一定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运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手段,或者二者交替使用,对国家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具体有税收政策、收费政策、支出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等组成。

财政政策具备自动稳定经济功能,利用财政工具与经济运行的内在联系来影响经济运行,这种内在联系是指财政政策工具在经济周期中能够自动调节社会总需求的变化所带来的经济波动,因此,这种财政政策工具经常被称作“内在稳定器”。所得税与各种社会保障支出是最典型的内在稳定器。在经济繁荣时期,个人收入与公司利润都增加,符合所得税纳税规定的个人或公司企业也随之增加,就会使所得税总额自动增加;同时,由于经济繁荣时期失业人数减少,各种社会保障支出也随之减少,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总需求的增加与经济的过分扩张。反之,经济衰退时期,个人收入与公司利润都减少,失业人数增加,那么所得税总额会降低,各种社会保障支出需要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有效需求,防止经济进一步衰退。

对于短期的、较小的经济波动,内在稳定器可以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对于长期的、较大的经济波动它就有些力不从心了。尤其是一国经济经历比较长的萧条、复苏、繁荣、衰退、周期时,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局限性很大,不能帮助一国迅速走出经济困境,恢复经济增长。因此,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采取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根据经济波动的周期,相应地实施“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进行有效需求管理,以取得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这一政策的主要目标不是平衡政府预算,而是通过积极地运用财政政策去平衡经济。实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要求政府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不同状况,机动灵活地采取一定的财政政策和措施。当整个社会需求不足,以致失业率提高时,政府就应增加公共工程等基础建设投资,大兴土木、水利,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带动经济增长,此外,还要变动税率,减免一些可能的税种,以减轻家庭收入水平下降而可能导致的消费水平下降,使其收入因纳税的减少而有所提高,政府还要增加转移支付救助穷人、消除贫困,帮助这些家庭渡过难关,增加其实际购买力,促使经济升温;当社会上需求过多,致使通货膨胀猛烈发展,政府就应减少支出增加收入;当社会上借贷资本过剩,就应出售政府债券;当社会上资金不足,就应回收政府债券。总之,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要求政府不必拘泥于预算收支之间的对比关系,而应当保持整个经济的平衡。

2货币政策对本国经济发展的调节

货币政策是一国央行根据客观调控目标,有目的地变更整个社会的货币供给量和利率,以影响宏观经济活动的政策。为使调控目标更确切,调控效果更显著,通常与财政政策结合使用,以匹配一国经济增长和经济波动的需要,但发展到今天,货币政策执行彰显独立性,往往为特定的目标而实施。

笔者认为,货币政策的核心的是利率、汇率和央行的基础货币供给量,尤以利率和汇率为核心,三者具有密切联系,互动、互为影响,调控着一国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除了国家调控大局的一般性目标外,货币政策还担负着一些特殊的金融管理目标,如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防止大规模的银行危机出现,稳定汇率,保证货币购买的稳定性等等。如财政政策目标一样,为消除经济波动的四个周期,在货币政策上,对货币的供给量也要予以限制,以相机抉择,匹配经济周期需要。货币政策最根本的目标就是为一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货币环境。在现代信用本位条件下,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以及二者的平衡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因此,要使货币的供应不成为重大经济波动的根源并不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必须根据社会总供求状况制订货币政策,维持适度的货币供应,不能因为货币过多或不足而造成经济的过度繁荣或长期衰退。在社会总需求不足情况下,整个社会经济处于衰退或萧条状况,资源大量闲置,企业开工不足,社会经济发展停滞。这时,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应该是扩张性的,要增加货币供应量以刺激总需求增加,从而促进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促使社会总供求趋于平衡;在社会总需求过多情况下,宏观经济处于过热状态,生产迅速发展,投资剧增,市场供给不足,过多的货币追逐过少的商品,物价上涨。这时央行的货币政策应是紧缩性的,即缩减货币供应量,抑制社会总需求,促使经济适度而稳定增长,促使社会总供求平衡。此外,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构成不相适应的情况下,一些部门需求不足,商品相对过剩,生产停滞不前;而另一些部门则需求过度,商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生产发展很快。其结果将是整体经济比例失调,畸形发展。此时货币政策应有紧有松,松紧结合,通过调整货币供给的构成和流向,改变社会总需求构成与总供给构成不相适应的状况,促使总供求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结构上都平衡,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一国央行为顺利实现上述货币目标,稳定总供给和总需求,消除经济波动带来的危害,通常借助一些货币政策工具来实现,主要有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三种。再贴现率作用:当出现通货膨胀压力的时候,中央银行就提高再贴现率,这使商业银行因借贷成本提高而缩小准备金和放款规模,从而使价格得以稳定或者回落;反之,中央银行也可以降低再贴现率,而使商业银行以至工商企业增加借贷,增加总需求。公开市场业务作用:当整个市场价格水平上升,需要加以抑制的时候,中央银行就卖出证券,使得商业银行的准备金下降,贷款规模缩小,从而使投资以及物价总水平的上升得到控制或逆转。当经济呈现萧条迹象时,中央银行就买进证券,使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增加,信贷规模扩大,从而使投资需求和收入水平上升。法定准备金比率作用:中央银行通过提高这个比率,使货币乘数变化,从而通过影响货币存量而对整个经济产生作用。由于它直接影响到各商业银行利润,因而效果非常猛烈,一般情况下不常使用。

除三大政策工具外,央行还可以采用选择性信贷控制工具,如证券市场放款和消费信贷。中央银行还可运用自己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威望,通过对各金融机构实施“道义劝告”(或“窗口指导”),来影响它们的放款数量和投资方向,以达到控制信用的目的。同时,依照法令,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实施直接干预和控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种选择工具。

3产业政策对本国经济发展的调节

产业政策,是指政府为改变产业部门的资源分配和各种产业中私人企业的某种经营活动而采取的政策。也就是说,它是促进某种产业的生产、投资、研究开发、现代化的产业改组而抑制其他产业的同类活动的政策。通常不作为应对经济波动的政策选择,但作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下,我国更应根据本国国情,本国的自然历史状况,探索适合本国发展的宏观经济运行政策。而一些学者干脆认为:产业政策就是当一国产业处于比其他国家产业落后状态,或者可能落后于其他国家时,为加强本国产业所采取的各种政策。总之,都是由一国政府制定的,主动干预一国经济运行的政策集合,具有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一样的指导作用,不可忽缺。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3

1999年中央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外市场,增发国债,扩大财政赤字,增加投资,调整收入分配,刺激居民消费,保证了全年经济增长7%目标顺利实现。总的来看,1999年国民经济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运行基本情况是好的。但是,通货紧缩趋势仍在持续。对当前的经济形势,一方面要看到成绩,另一方面应该看到经济总体运行情况仍不容乐观。到今年10月份,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已持续下降了43个月,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持续下降了25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下降了18个月。

2、2000年经济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进入WTO,将给经济发展带来机遇与发展,特别对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结构性调整,以及改善贸易条件扩大进出口规模,都将发挥积极作用。此外,具体的因素还有:

有利因素:(1)物价水平的降幅有所缩小;(2)国有企业效益有所回升;(3)出口止跌回升。

不利因素:(1)影响金融正常运转的呆坏账问题并不可能短期内解决;(2)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迅速下降。特别是更新改造投资1一9月份累计同比下降1.7%。结构性调整,压缩过剩生产能力的任务仍然很重;(3)消费不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始终在低位徘徊;(4)国企改革人员下岗分流后再就业压力较大;(5)一系列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如此等等都必然提高社会储蓄率,抑制消费,减少投资;(6)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存款的增长率持续下降,这些因素都会在较长时期内对总需求产生不利的影响.形成通货紧缩的环境。这些不利条件,特别是长时间、大范围的物价下降,使企业开工严重不足、居民收入预期下降、国内需求不振、投资需求不断下降,形成通货紧缩型的有效需求不足。加之早几年消费体制没有及时改革,消费环境不好、消费政策限制、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等原因,以及长期结构性矛盾形成的生产能力过大等原因,这些都助长了通货紧缩。

在这种情况下,今年要保持7%的GDP的增长还需进一步创造条件,进一步实行积极的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

二、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空间是有限的

3、当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必要性。

过去的宏观经济政策是有效的。党中央一系列决策核心是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人民币不贬值条件下,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这种决策不能半途而废,因为任何宏观经济政策通常都要持续一段时间才能充分见效。过去我们治理通货膨胀时也用了二至三年时间,现在仅用了一年多时间的积极财政政策和其他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基本形势已得到稳定,虽然还有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没有解决,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政策的效果才能充分体现出来,但是如果我们不正确的认识形势,对已经实施的政策产生怀疑有可能会使过去的政策半途而废,再重新启动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现在是要坚定信心,按照既定目标前进。

4、积极财政政策的空间是有限的。

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在经济周期的低谷时期,以其启动经济,但这种政策不能过分使用,搞不好很可能为以后的通货膨胀埋下祸根。我国目前中央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增加,综合债务负担率提高,扩大发行国债的余地越来越小,积极的财政政策空间受到一定的制约。先说中央财政赤字问题。据统计,1991年一1999年我国中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情况,均在3%以内。虽然中央财政赤字GDP比重并不大,但由于中央财政收人占GDP的比重不高,目前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已经超过60%以上。再说财政潜在的债务风险问题。1998年我国预算债务负担率为9.9%,1999年为11.7%(不含增发的600亿元专项国债)。即使加上增发的国债,我国的债务负担率也不能算高,但应考虑国家财政可能出现的“或有”债务问题。我国的“或有”债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后的债务(包括企业债转股后形成国家承担的债务);地方政府、国有企业违规举债、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未纳入预算的,包括国家政策性贷款和指令性贷款事实上对国有企业财政补贴形成的不确定债务部分。如果把这些“或有”债务和账面上的债务加在一起,根据国家综合负债及金融风险指数的国际比较计算(综合负债指数=(全部外债+政府内债+银行坏账*%)。由于我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低,发债历史短,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财政潜在债务风险更不容忽视。

5、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考虑。

由于存在国家综合负债率较高的风险问题,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好地考虑使用效果,由扩大需求为主转向扩大需求与增加供给并重,因此,要更多地支持关系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和企业,在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更好地改善有效供给,加快结构调整;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当增加转移支付力度,更多地补充社会保障基金;要改进财政资金的使用办法,适当采用财政贴息的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投向,带动民间投资的增长。

6、对两年来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存在不足之处的分析。

在充分估计到困难的情况下,要看到治理通货紧缩和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因为目前我国经济战线正进行一场战略性的结构性调整和国有企业三年“脱困”,其力度和范围还会不断扩大;时间上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在这期间要彻底改变目前通货紧缩状况似乎不可能。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应该把困难想得多一些,这样才有利于我们正确制定政策。这种基本判断有助于我们对过去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全面的反省;当前经济形势的焦点仍然是通货紧缩趋势,如果还是只一味地采取积极财政政策而不注重货币政策的配合,很可能只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2000年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走向应该是以反通货紧缩为主、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

三、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

7、积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问题,金融在经济增长中应发挥更大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组合取得最大效率。

8、货币政策作用欠佳的主要原因。这中间形成欠佳的原因是很复杂的,既有银行不良资产过重负担形成的过度防范金融风险的原因,也有因需求不足引起贷款不断下降使得货币供应量低位徘徊等原因。

9、金融风险不可等闲视之。

金融风险表现在:(1)近年来,部分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已经显现出来了,一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兼并和破产;(2)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重较高。虽然目前已经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但实施“债转股”后,短期内并不能从根本上降低银行不良资产比重,这些不良贷款的产生有旧体制的客观因素,也有银行内部的原因;(3)资本充足率达不到要求,虽然去年中央财政发行2700亿元国债补充资本金,但仍达不到巴塞尔协议的8%的要求;(4)国有银行经营效益较差,收息率下降,目前国有银行收息率不到60%,亏损加大,风险仍在增加;(5)特别要注意近来银行储蓄存款开始出现明显分流趋势,应重视储蓄资金向国有大银行集中带来的问题。存款向大银行集中,大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备付率不断下降,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要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注意防范中小金融机构支付风险。

10、积极运用货币政策不能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立起来。只有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经济实力,才能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坚实有力的基础。当前,货币政策的调控方向是明确的,但由于一些体制性的障碍还没有消除,一些政策措施还不到位,使得货币政策的效应不尽如人意。为此,必须进一步统一认识,扩大货币供给,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1、改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改革。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更加有力地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外贸企业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非公有企业的发展,解决城乡金融组织如何满足城乡中小企业和农户资金需求的问题。要鼓励农村信用社开展对农户的小额生产贷款,满足有适销对路产品的企业资金。中央银行应适当增加对信誉好、资产质量高的地方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基础货币供给。

四、加强计划和预见性,加快市场化进程

12、关于加强计划和预见性的问题。去年和今年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是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国债拉动投资。在这过程中每次都由于对经济发展后劲估计不足,存在突破预算、增加发行国债问题。应该对2000年赤字有一个明确计划,一步到位算清楚,以免中途出现追加赤字情况发生。加强工作计划性和预见性,可以提高我们工作质量,保持工作主动性。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4

1.双目标制时期的调控效果。中共十二大提出“翻两番”战略目标,我国经济从1982年开始进入了高速增长时期。经过连续两年多的经济扩张,至1984年第四季度,经济出现了明显的过热势头。为满足高速经济增长中的投资、消费需求,财政收支出现较大赤字,为了弥补赤字而超量发行货币,使通货膨胀率直线上升,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央行开始实施以平衡信贷、稳定物价为主要目标的货币政策。本次货币政策实践是我国在宏观经济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尝试,由计划干预到间接宏观调控过度。但由于当时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工具体系不完善,因而政策的效果并不理想。1993年和1994年我国的零售物价上涨均超过两位数,分别为13.2%和21.7%,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双目标制显现出顾此失彼的缺陷,经济、金融界的人士对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开始了新的思考。

2.单一目标制下的调控效果。直至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地将货币政策的目标界定为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才以法律形式暂时结束了有关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争论,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变成了单一目标。1997年下半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突袭亚洲经济体,我国的总需求首次出现严重不足,治理通货紧缩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这一时期,货币政策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增长这一目标。1997年下半年央行采取了一系列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措施,如增加货币供给量、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等,以刺激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但是,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受危机影响较大,国内需求并没有像设想的那样出现大幅增长,货币政策效果并不明显,居民储蓄存款仍保持较快的增长率,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未能被有效激活,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受到重创。这一时期,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依照经济形势进行了灵活调整,之所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与缺乏灵活多样的货币政策工具息息相关。2003年初,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信贷、投资、金融机构贷款和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等新变化,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使得1998年以来名义上实施的稳健货币政策内涵开始发生变化,中央银行开始紧缩银根,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利率,而且公开市场操作在整个货币政策调控中发挥了重大作用。2007年开始采用“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中央银行十次上调准备金率,五次提高利率,六次发行定向央行票据,20年来首次动用特种存款。2008年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与调控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CPI居高不下,M2增长较快,控制难度加大,使得物价稳定的最初目标没有较好的实现。究其原因:是经济增速仍处高位,而且多年的“高增长、低通胀”的格局被打破,因而在货币政策体系中如何科学合理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成为改善货币政策调控效果的关键。2011至2014主要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虽然同为稳健,但对政策目标的侧重及松紧拿捏程度均有所不同。2012年12月末M2增速已逐渐接近年初设定的目标,货币环境基本回归常态,GDP增速也实现了微幅反转,扭转连续7个季度逐季下滑的局面,货币政策调控效果基本实现了目标。2013年,基于物价调控的压力,货币政策实现了真正的稳健,既不放松也不收紧银根,适时预调、微调,灵活运用各种流动性管理工具,积极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保持合理增长。2013年中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控制在14%以内,新增人民币贷款控制在9万亿元以内,社会融资规模是17.3万亿元以内,基本达到调控目标要求。2014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运行土壤变化了,央行加快了金融改革,总量调控成为要务,成果显著。

二、提高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建议

总结各个时期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鉴于我国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中尚有不足,经济新常态下,货币政策的目标设定与调控手段应该建立在央行的独立性基础上,综合运用数量型、价格型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利率市场化建设,加强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针对现行金融市场管理中的问题,取长补短,完善金融市场建设。

1.确定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制定中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具有独立性的中央银行才能保证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受其他外力因素的干扰。因此,我国一个首先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这是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关键,同时,中央银行也应当明确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在于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更加要明确中央银行与政府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操作中的权利与责任,政府应当赋予央行完全的货币政策决策权,最大限度的避免因为政府过度干预导致的货币政策失效。在调控过程中,增强央行在货币政策工具选择上的自主性,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增强央行经济形势预测的能力,从而在整体上实现货币政策调控效果的改善。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5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的基本特点可以用“三F”来表示,即FinancialCrisis(金融危机)、FUelCrisis(石油危机)和FoodCrisis(粮食危机)。索罗斯日前曾指出,美国当前可能面临“6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

目前,随着美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下滑,金融危机已经从次贷蔓延到优级抵押贷款。美国最大的两个房地产贷款公司——房利美、房地美近期陷入困境便是证明。这两家金融机构持有大约5.3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债权,占整个市场规模的44%。这两大公司面临财务困境,势必会对美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因此,要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保持高度警惕,不要掉以轻心,不要以为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危机还远未到达“结束的开始”(thebeginningOftheend),很可能仅仅是“开始的结束”(theendOfthebe-ginning)。

内部经济形势: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国内的通货膨胀

1次贷危机影响中国的直接和间接途径

发端子美国的次贷危机直接影响到了中国,部分中资银行机构购买的次级抵押债券价格缩水,更严重的是,由于中国是美国机构债的最大持有国,而房利美和房地美又是美国最大的两家机构债发行人,因此中国持有的机构债不仅会账面缩水,而且还会面临违约的风险。无论如何,“两房”危机已经对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造成极大冲击。次贷危机给中国带来的损失还会表现在资本流动、贸易保护等诸多方面。随着次贷危机的发展,可能会改变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极可能导致短期性投机热钱流入中国,也可能导致热钱的迅速抽逃。次贷危机和美国经济下滑将导致美元持续贬值,以美元计价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扬,进而造成中国国内输入型通货膨胀。而美国经济下滑又会引发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思想抬头。

2美国经济减速或衰退对中国出口的影响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的研究人员测算,中国出口对美国收入的弹性大约为4。就是说,美国经济增长下降1%,中国对美出口增速可能下降4%。考虑到其他国家经济增速也会因美国经济减速而下降,加上中国出口对许多重要贸易伙伴的收入弹性也在3~4左右,因此,以对美出口占中国出口比重1/5左右计算,美国经济增速下降1%,中国的总出口增速大致下降2%。

3对中国的通胀形势必须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当前中国的通货膨胀,既有成本推起也有需求拉动的性质。但本轮通货膨胀的发生,从根本上、从源头上说,是经济过热的结果。当前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的暴涨,以及国内工资成本的上涨(还有天灾),对中国通货膨胀的发生也有重要作用,而且正在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从根本上说,也是世界范围内经济过热的结果。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的通货膨胀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第一,通货膨胀的发生和发展,滞后于经济过热的发生和发展数个季度甚至、年以上。2007年的经济过热,不但对当前的通货膨胀,而且对和未来的通货膨胀将会发生影响。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依然高达10.4%,依然高于潜在经济增长速度。通货膨胀压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存在。

第二,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是在依然存在物价管制条件下的通货膨胀水平。为了改善资源配置,增加供给,政府必然会逐步放松物价管制。由于价格下调的刚性,一旦解除对关键性产品的物价管制,通货膨胀率将会上升。

第三,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如铁矿石)的上涨——尽管目前已经有所回落,已经而且还将增加中国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导致中国PPI的上升。

第四,中国的PPI在最近几个月持续上升,目前已经超过10%。下游企业将越来越难以消化PPI的上涨。一些企业将因亏损而倒闭、减产,但这并不意味产品价格不会上涨。因而,CPI很可能将因越来越多的产品的价格上涨而上涨。此外,CPI并不是衡量通货膨胀的唯一尺度。例如,GDP—缩指数依然在快速上升。中国面对的不仅仅是猪肉或其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是物价的普遍上涨。

第五,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通货膨胀的上升趋势得不到扭转,通货膨胀预期将会加强,通货膨胀预期下的企业和个人的自我保护行为(如要求增加工资、囤积、抢购等)将使通货膨胀进一步恶化。在目前条件下,抢购之类的现象不大可能发生,但工资一物价的上升螺旋却可能形成。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前瞻:坚决遏制通胀

国务院最近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的位置。笔者认为,尽管CPI的上升速度可能会因基数和农产品价格回落等原因而出现回落,但对通胀的警惕不能放松,宏观经济政策仍应该坚持把抑制通胀作为宏观经济政策首要目标的方针。如果中国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抑制通胀,经济就不需要急刹车;如果过早放松宏观经济政策,通货膨胀就可能反弹。最终不得不急刹车,损失则要大得多。

1抑制通胀无需惧怕经济增长速度适度降低

由于中国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的主要途径应该是抑制总需求。换言之,控制通货膨胀就要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在中国的总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是增长最快的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中国的投资率超过45%,是世界之最。由于房地产投资对总投资的增长贡献最大,且存在较严重的泡沫,因此应该成为宏观调控的重点。抑制经济过热所造成的通货膨胀,必须付出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央政府关于“两防”的方针是绝对正确的,在通货膨胀回落到可接受的水平之前,切不可以改变。投资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方向,我们没有必要对两者增长速度的下降,特别是对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过于担心。目前速度降一点,是正常的,不必紧张。没有增长速度的适度回落,就不能有增长质量的提高,也不可能有产业结构的升级。

防止经济过度下滑可以做些预案,但还没有到需要立即实施的程度。在当前形势下,释放出政府将会对“反通胀”方针加以调整的信号是绝对有害的。即便需要对某些具体政策进行微调,也不应使公众产生“政策将会放松”的印象。例如,基于货币政策松动的预期,许多银行提前放贷,夸大信贷紧张程度,营造信贷需求旺盛、规模紧张的氛围,以倒逼中央银行。温总理关于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8%的提法,显示了政府治理通货膨胀的决心,为治理通货膨胀预留了充分的余地。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通胀率4.8%的目标今年恐怕难以实现,可以延长实现这一目标的期限,但没有必要对此目标加以改变。而且,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应该最终维持在3%左右。

2治理通胀离不开货币紧缩

货币主义者认为,“通货膨胀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货币现象”。话虽然不能说得极端,但宽松的货币供应环境毕竟是出现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的必要条件。因此,治理通货膨胀离不开货币紧缩。除非通货膨胀形势有了根本的好转,否则,货币紧缩的大方向是不会也不应该改变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减少有效需求,从而达到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

治理成本推起型通货膨胀,自然要增加供给,但为增加供给所能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是有限的(减税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且难以在短期内见效。一般情况下,即便通货膨胀是由供给方原因所造成的,为了抑制通货膨胀,除实行其他政策外,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必须看到,在这种情况下,为求抑制通胀,需要付出更大的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更好的选择。1980年代,为了抑制由于石油冲击造成的通货膨胀,美联储采取了紧缩性货币政策,美国经济一度陷入“滞胀”。但历史表明,美国当时的经济衰退换来了以后20多年的低通货膨胀。而这种低通胀,则为美国经济的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国多年的低通胀来之不易,一旦失去,要想重新获得,所付代价将是十分巨大的。由于就业对经济增长的弹性已经越来越低,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所带来的失业问题应该、而且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如财政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来解决。

3为了改善经济结构应继续使人民币升值

中国的本次通货膨胀不能不说同其汇率政策有关。中国本轮通货膨胀的货币源头及其发展可以分为这样几个环节:

第一。优惠的引资政策和出口导向政策导致了中国的双顺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双顺差日益固化为结构性的双顺差。中国经济增长的对外需依赖度日益提高。

第二,由于对外依存度过高,中国不希望人民币升值。在双顺差条件下,为了维持汇率的稳定,中央银行不得不大规模干预外汇市场:买进美元,释放出人民币。

第三,央行的干预导致外汇储备和基础货币的大量增加。为了防止基础货币的增加导致通货膨胀,央行进行了大规模的对冲操作:卖出央票,回收人民币;提高准备金率。央行的对冲是成功的,但由于存在种种制约因素,对冲难以完全冲销掉过剩的流动性。事实上,中国的广义货币的增长速度一直明显高于GDP的增长速度。这就为通货膨胀的发生创造了货币条件。

第四,中国的持续、巨额双顺差必然导致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产生,这种预期进而导致了外贸顺差和外国直接投资之外的资金的流入,从而进一步导致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和央行的对冲的负担。过剩流动性进一步增加。

第五,解决由双顺差和人民币升值预期造成的流动性过剩的最简单办法是让人民币根据市场的需求自由浮动。但是,由于人民币币值长期低估,人民币汇率一旦自由浮动,上升幅度可能过大。由于担心对中国的出口造成严重打击,中国选择了人民币缓慢升值这一路径。

第六,人民币缓慢升值和中美利差的倒挂导致热钱流入。在人民币升值速度缓慢条件下,防止热钱流入的唯一方法是实行资本管制。

4必须加强资本项目管制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6

(一)问题:宏观调控在经济法学上的含义与经济学上的含义不一致?有些经济法学者认为,宏观调控在经济法学上的含义与经济学上的含义是不一致的。在这些经济法学者中,也还存在分歧,有的认为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的外延大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的外延,有的则认为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的外延小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的外延。分述如下:(1)郑少华、吴晓晖在《论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前提及方法》一文(以下简称“郑、吴文”)中指出:“由于‘宏观调控’一词的本源是经济学,而经济法是对经济现象的法律规制,因此,法学对经济学概念应当给予充分的尊重,在内涵和运作机制层面上,要保持一致。但是,由于法学有着自己独立的研究体系,如果保持完全一致,势必打破法学长期以来形成的研究路径,因此,在构建一个子部门法体系时,不必拘泥于经济学的严格界定。比如:宏观调控法的体系问题。如果严格按照经济学语境下‘宏观调控’的内涵,宏观调控法体系只应当包含利用货币政策进行调控的金融政策法和通过财政政策调控的财税政策法。但法学出于研究行为的学术传统,从宏观调控行为的整个流程来考虑,将规划法也纳入其体系之中。从经济学上讲,‘产业政策的实质是政府根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其资源配置方式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①,它并不是宏观政策工具或宏观调控针对的直接对象。但是,调控主体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可以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因此,宏观调控法也将‘产业政策法’或‘产业调节法’纳入其中。”②(2)漆思剑在《剔除附庸性:经济学之宏观调控的经济法改造———兼论国家投资经营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区别》(以下简称“漆文”)一文中虽然也同样认为经济法学上宏观调控的含义不同于经济学对宏观调控的界定,但对“经济学语境下‘宏观调控’的内涵”有着与“郑、吴文”完全不同的理解,认为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是指国家干预。“经济学之宏观调控明显不同于经济法之宏观调控。经济学的宏观政策是从广义上理解的,其前提是自由经济。因此,大凡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都是宏观经济政策。对应经济法领域,不仅包括宏观调控法,还包括国家投资经营法,也包括市场规制法。如果把经济学概念照搬到经济法学领域,那经济法也应更名为宏观调控法了。这一点,经济法学界是不可能接受的。在经济法学界看来,宏观调控只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方式,是与市场规制和国家投资经营具有同等地位的概念,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再者,经济学之宏观经济政策着眼于提高经济总量,而经济法之宏观调控不仅要提高经济总量,还要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包括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协调、健康发展;经济学之宏观经济政策立足于充分就业、价格稳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四个目标,而经济法之宏观调控融入了价值判断,引入了社会经济公平,立足于社会经济总体效率和社会经济总体公平。这些差异非常显著。”③以上两种来自经济法学界对宏观调控的解释虽然迥然不同,但却殊途同归,共同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含义是不同的。对此,笔者有以下疑问:首先,法律对宏观调控的规制是以经济生活中的宏观调控行为为对象的,如依“郑、吴文”所言,规划、产业政策不属于宏观调控,那有什么必要把调整规划、产业政策的法律称为宏观调控法呢?这样不是徒增纷争吗?直接叫规划法、产业政策法不是更好吗?况且,它们既然不属于宏观调控,应当具有区别于宏观调控的特殊规定性,对法律调整也应当有特殊的诉求,由宏观调控法调整也不合适。如依“漆文”所言,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等于国家干预,那么相应地,经济法就是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也就是经济法,两者等同,经济法学界为什么不接受呢?又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呢?其次,“郑、吴文”指出法学要与经济学上的概念在内涵和运作机制层面上保持一致,当法学上的宏观调控概念扩展到超出经济学上宏观调控概念的外延时,两者如何能保持一致?最后,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既然不同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那经济生活中的宏观调控究竟是指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还是指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呢?如果指后者,作为经济法组成部分的宏观调控法就变成了无的放矢,如果指前者,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以上疑问表明:即使不能就此判断“经济法学上的宏观调控不同于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的观点是错误的,但至少可以说两篇论文对此观点的论证是不充分的,有关这一问题的分析还需另辟蹊径。

(二)分析:经济与法律、经济法学与经济学的相互关系要搞清楚“经济法学是否应与经济学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这一问题,必须从经济与法律、经济法学与经济学的相互关系说起。关于经济法与经济的关系,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马克思关于法与经济关系的经典论述:“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①经济法也是由经济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其次,我们想到了近年来颇为流行的法经济学,法经济学认为,法律制度的构建反映或者应当反映经济效率的要求。这两个方面确实反映了经济法与经济的密切联系,但是,这不是专门针对经济法而言,而是所有法律均具有的与经济的密切联系,并没有反映经济法与经济关系的特殊性。两者关系的特殊性主要是由经济法的内容所决定的。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经济之法,国家要调节经济,必须建立在对经济规律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否则,国家调节就缺乏科学的依据,难以达成预期的目标。许多经济法的问题,实质上是经济问题,没有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和理解,也就难以找到解决经济法问题的钥匙。经济学发展到今天,成为了经邦济世的显学,在法治社会,经邦济世的技术必须转化为法律制度,才能实现其价值,经济法就是转化经济学经邦济世技术的法律,不懂经邦济世的经济学,经济法学就难有所为。对此,著名经济法学者漆多俊先生早在1993年就曾深刻地指出:“一个出色的经济法学家,应该同时是一位够格的经济学家。”②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均以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经济学揭示经济运行的规律以及国家干预经济的绩效、时机和方式;经济法学为国家干预的法治化、保障国家干预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指导和法律制度建构建议。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就其研究的共同对象———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应当有共同话语,否则,两者难以协同推进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

(三)结论:经济法学应与经济学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宏观调控是一类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总称,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共同关注的对象,经济学研究宏观调控的绩效,应该何时、采用何种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解决为什么要进行宏观调控、怎样进行宏观调控的问题;经济法学研究宏观调控中的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监督,保障宏观调控权力的配置并防止其滥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达成宏观调控的目标。离开经济学的研究,经济法学无法进行宏观调控权的配置研究,因为根本不知道应该给谁配置权力、配置多大的权力;离开经济法学的研究,宏观调控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的保障和制约,必然出现宏观调控权的滥用和腐败,甚至可能沦为利益集团实行经济掠夺的工具,难以达成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因此,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只有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形成共同话语,两个学科才能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同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如果两者使用同一个概念,表达的却是不同的含义,就很难产生协同作用。

二、宏观调控的界定

(一)问题:众说纷纭的宏观调控说“一千人心中有一千种对宏观调控的理解”可能有些夸张,但人们对宏观调控的理解确实是千差万别的。综合国内学术界及实践中对“宏观调控”的界定和使用情况,可以划分为四大类,笔者在此按照其外延的大小,分别用“微”、“小”、“中”、“大”来概括。(1)“微”。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的行为。如许小年认为,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宏观政策”和“总需求”。宏观政策有且只有两类,即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政府控制货币供应总量、税收与财政开支,调节以国内消费与投资为主的社会总需求。宏观调控从来不以供给为目标,从来不以产业结构为目标。①樊纲等人认为:“宏观调控不是指‘经济计划’,也不是指产业政策和收入政策,而是指通过政府支出与货币供给政策,对经济运行的总量关系进行调节。”②吴敬琏也指出:“现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有一种误区,就是把产业政策等同于宏观调控。这种说法完全混淆了宏观调控的概念。宏观调控是总量的调控,指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总量手段调解社会总需求,而不是指具体部门的发展、企业的运营。”③(2)“小”。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熨平经济波动、保证经济稳定增长,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等经济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措施对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进行调节,促进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或国家,客体是国民经济的总量,主要是指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手段是货币、财税等宏观经济政策,不包括产业政策、结构优化标准和环境政策等。④(3)“中”。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间接调节供给与需求,以及国民经济结构,使供给与需求达到平衡、国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①(4)“大”。该种观点认为,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是国家干预,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所采取的一切干预措施。“为了实现所谓的宏观性经济目标,必须采取必要的经济政策。在斯蒂格利茨和萨缪尔森等西方著名经济学家看来,宏观调控相当于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这些经济政策不仅包括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价格、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也包括反垄断和国有化等政策。”②“可见,在西方经济学中,宏观政策工具(调控)几乎可与国家干预通用;国家为弥补市场缺陷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和控制的各种措施都可归纳为宏观政策工具,包括反垄断、国家投资、各种宏观经济手段。所以,在西方经济学中,市场规制和国家投资经营(国有化)也是西方经济学所谓的宏观政策工具。目前非常流行的西方经济学的经典教材除了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价格、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工具外,对反垄断、国有化和私有化也都有涉及。”③

(二)分析:不同定义的立足点第一种观点将宏观调控限定在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总需求的调节,范围极其狭窄。但这却是与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宏观经济政策最为契合的界定。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宏观经济政策实际上只是一种总量控制,追求和实现的经济平衡属于总量平衡。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宏观经济政策专指政府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控制总需求水平,以减缓或消除经济活动水平波动的政策。第二种观点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范围有所扩展,认为宏观调控不仅调整总需求,也调整总供给;不仅使用经济政策,而且使用行政措施。这种观点也是将宏观调控等同于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后,有些西方经济学家(新凯恩斯主义学派)主张增加有效供给的办法稳定经济。因此,从总体上来说,第二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简单来说,这两种观点是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与前两种观点相比,第三种观点大大扩展了宏观调控的范围:(1)将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纳入宏观调控的范围;(2)扩展了对供给与需求的调节范围,将对局部供给和局部需求的间接影响措施都纳入宏观调控的范围,不限于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就结构调整来说,包括城乡结构调整、区域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结构调整、投资消费结构调整、进出口结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等。就局部供给和局部需求的调整来说,如专门针对证券市场的宏观调控、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这是我国实践中理解的宏观调控,见于党政机关的文件和政府官员的讲话,也得到部分经济学者的认同。但是,这显然不是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当代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2004年5月访华时对中国的一些宏观调控政策作出评论:中国出台了这么多措施,没有一项是宏观政策,全部都是微观政策。④那是不是说,该种观点错了呢?这需要进一步的分析。至于第四种观点,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国家干预,定义过于宽泛,与我国的实践也不相吻合,只是有些政府官员为了给直接干预经济提供借口的一种故意混淆行为。学术界很少有此种观点,实践中也受到人们的批判。

(三)深究:宏观调控的语源和发展正确认识宏观调控的含义,需从宏观调控的语源说起。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并没有“宏观调控”这一范畴,“宏观调控”一词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其最初是为了给扩大企业自提供依据,强调政府不能过多干预企业的微观管理,而只应当从宏观上调控经济。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先使用了“宏观调节”概念。1989年1月,中共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指出:“进一步完善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建立符合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的宏观调控体系。”在此之后,宏观调控这一概念被广泛使用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中。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党和国家更是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应直接干预企业的内部事务,实行“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93年,“宏观调控”一词被写入《宪法》,当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5条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当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宏观调控的任务和手段阐述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近期要在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体制的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200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宏观调控体系做了如下表述:“进一步健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201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在阐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时指出:“加强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土地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合理调控经济增长速度,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从宏观调控的语源和发展可以看出,尽管中央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宏观调控的内涵并没有做过专门的界定,但以下几点是显而易见的:(1)宏观调控始终是作为与国家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而存在的,主要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的间接干预,但也包括在特定条件下基于宏观经济需要所采取的必要的直接干预措施。(2)宏观调控既调整总量,也调整结构。(3)宏观调控的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也包括必要的行政手段;在经济手段中,既包括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包括计划以及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政策等其他政策。由此可见,宏观调控与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并不能划等号,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来界定宏观调控,难免有削足适履之嫌;而指责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宏观调控的理解“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原有之意则越来越远”①,显然是犯了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宏观经济政策”的错误。

(四)结论:对宏观调控的正确界定宏观调控既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土生土长”的一个概念,打上了“中国特色”的烙印,我们就不能用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概念去限定它,而应从中国的实际去理解它。上述第三种观点对宏观调控的理解是为中国官方和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理解。我们可以在我国政府的文件中、国家领导人和中央政府部门负责人的讲话中看到在这种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从实践中的调控措施来看,我国的宏观调控不仅调整总量,也调整结构;不仅“谋全局”,也“谋一域”;不仅使用经济手段,也使用行政手段。当然,这种论证方式可能受到循环论证的指责:先假定了宏观调控调整结构,然后把调整结构的措施纳入到宏观调控中来,并反过来论证宏观调控包括对结构的调整。对此,笔者的回答是,实践中采取了这些措施,且采取这些措施的机构认为这些措施就是宏观调控措施。

不过,第三种观点虽然是中国官方和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的对宏观调控的界定,但表述并不准确。在法治社会,一切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将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并列并不合适。因此,宏观调控的定义应修正为:政府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依法调整运用其掌握的某些经济变量(如财政支出、货币供给)和行政权力,来影响市场经济中各种变量的取值,从而影响微观经济行为的政策过程。该定义包括三个要点: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7

关键词: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 宏观经济 政策取向

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面临严峻挑战。在危机冲击下,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和政策得到了各国的广泛重视。在我国,虽然经济发展总体运营形势良好,但也面临着经济发展矛盾和困境,自2010年下半年我国的CPI增长率超过4%以来,至2011年7月CPI同比上涨已达到6.5%这一历史新高,加之房地产和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上升使资产值上升幅度超过工资的上涨幅度,引起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有所下降,造成了社会上的较大反响(王庆东,2011),控制通货膨胀已经成为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因此,当前我国必须在保持宏观经济运转相对稳定的同时,在相关经济领域积极推行宏观调控政策改革,利用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稳定经济增长、抑制恶性通胀,理顺经济体制结构(倪斐,2011)。

本文以对宏观调控相关概念的梳理和界定为出发点,通过回顾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发展历程和我国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进而探讨我国宏观调控定位与政策取向问题。

宏观调控的相关概念

宏观调控作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已成为国内外经济学术研究领域和实际工作部门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相关的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张勇,2011)。

(一)宏观调控的含义和发展

宏观调控亦称国家干预,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是一个国家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张勇,2011)。宏观调控作为宏观经济理论的一部分,源于西方经济学理论,其中的一些理论和观点早在17世纪中期就已经出现。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标志着宏观经济理论框架的基本确立(张勇,2011;王址道,2011)。此后,宏观调控在宏观经济学的大框架下进入西方经济学主流的研究视野,尽管在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文献和经济学辞典中没有出现过“宏观调控”这个概念,但是经济学家们却使用宏观调控的理念来描述政府在宏观上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的实践,宏观调控理论中的“杠杆工具”: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逐渐成为西方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张勇,2011;王婧,2011) 。

在我国,随着经济模式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宏观调控模式也经历宏观调节—宏观控制—宏观调控的发展历程。1984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最早提出了宏观调节的概念(王婧,2011)。到1993年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宏观调控的理论体系在经济管理领域的初步确立(朱宁,2011;钮红选,2011)。

(二)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与政策取向

宏观调控的实质就是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它是在尊重市场调节的前提下进行的,弥补了市场调节的不足(林红斌、聂良,2011),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宏观政策的定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通常,政策定位明确而集中将提高调控效能,而笼统泛化、缺乏重点定位则将导致调控效能的耗散,调控效果也不会好(王址道,2011)。一般来说,宏观调控的政策定位可以分为调控层面和调控重心两个方面。

调控的层面。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宏观调控的目标是追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其层面是属于总量范畴,不涉及经济领域中中观及微观层面的相关问题(韦东等,2011)。这种观点对于现今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可以得到满意的调控效果。然而,对于我国这样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总量问题,而且面临着一系列的结构性问题,城乡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差异客观存在,如果调控层面仅仅定位于总量范畴,则很难保证宏观调控的效果,这样势必会影响到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在宏观调控中,总量与中观和微观层面相结合的调控层面可以提高宏观调控的精准度与效能。

调控的重心。传统宏观经济学理论认为,宏观调控政策应当确保宏观经济均衡,这种均衡包括适度增长、物价平稳、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冯梅,2010)。但在实际经济运行中,经常会出现两个或多个矛盾交织的非均衡状态。在这种纷繁复杂的矛盾中,宏观政策定位就应当是选择最为主要的问题作为调控工作的重心,这样才能集中人财物力提高调控的效能。通常,宏观调控重心的把握和选择是反映政府宏观调控水平的重要指标,它关系到宏观政策定位的科学性、及时性与准确性,并最终影响到宏观调控效能。

我国宏观调控现状及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总共进行了四次较大规模的宏观调控,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经历了由直接调控到间接调控的过程,实现了由从计划、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到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调控转变,宏观调控取得有益成绩,最终迎来了我国经济在全球的率先复苏(王址道,2011;朱宁,2011)。然而,在宏观调控政策定位和取向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

(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定位的市场化经济环境前提不足

传统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任何宏观调控政策的定位,其前提是市场化的经济环境。然而,我国由于自身的国情,其市场经济体制是通过人为的行政手段创建的, 而不是通过市场自身的演化发育成熟而形成。政府在这种特殊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为了实现某一经济目标,过多地通过行政命令来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干涉,实现了一种国家动员机制来实现对经济的调控。在我国古代,汉代的《盐铁论》就已经讲述了国家动员机制,文中所举的理由都和国家动员有关,主要包括国防军事、应对危机、基础设施建设和“平准市场”。而在西方,著名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也论述到了政府的行政手段功能,包括提供公共秩序(尤其是法治)、基础设施和国防等。应当指出,这种政府采用的基于国家动员机制的宏观调控在一定的环境下的确能发挥出巨大的优势来,即:国家有能力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办一些大事情或者应付大危机。不过,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如果政府过多地干预市场活动,国家宏观政策忽视市场化经济环境前提,就会使市场缺乏弹性,活动性僵化,最终重蹈计划经济的覆辙。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不足

宏观调控政策是一门科学,是关于宏观调控的系统性知识和学问,这就决定了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而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经常是短期政策,并且通常变化比较剧烈。例如,2008年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其目标和政策均在短时间内发生了较为频繁的变动。通常,由于政策实施具有时滞性,经过调控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实行效果是一个不断加强的过程,这就造成了政策执行后期效果显著,而对当期的影响并不显著,甚至,在政策执行前期,各项经济指标可能在短期内不降反升。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宏观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变更如此频繁,效果又如此有限,反映出宏观调控存在着缺乏前瞻性、连续性等问题。宏观调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大,使宏观调控工作无法做到“发现及时、时机准确、措施得当、力度合适、效果显著”的目标。有鉴于此,中央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三)宏观调控政策取向过宽以宏观调控来代替市场的调节作用

宏观调控作为现代经济管理的一个必要手段,其目的是在市场自发行为不存在最优解的前提下,由政府从全局的角度制定政策,为纠正市场弊病所做出的一种行动安排。这种宏观政策制定的取向是在对市场经济规律尊重的基础上,对市场调节机制的一种补充。然而,我国某些宏观政策制定过程中,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政策取向上还是以“市场从属于政府”的计划经济惯性思维为导向,就造成了政府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过强,市场规律对经济的调控作用被政府的行政命令所代替,使得政府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个“全能型”政府,而非“服务型”政府,其结果就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经济结构失调和运行紊乱。这些年来困扰我国经济的“产能过剩”现象就是这种问题的集中体现。

调整宏观调控定位和政策取向的建议

宏观调控政策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技术和工具,如果有着正确的取向和定位,则可能成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工具。因此,合理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定位和取向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一,逐步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种制度、法律和法规,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宏观调控政策的正常实行需要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这种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基本原则是公平竞争,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的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政府在把握和市场的关系时,需要把握一个均衡点,即明确政府尽管经济功能在不断强化,但依然是市场的一部分。政府和市场之间仍然有明确的边界,两者不能互相取代。

第二,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的科学性,准确选择调控政策重点和取向,确保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宏观调控政策的取向不应该是随意的,而是应当受到科学理论的指导,使其成为具有科学性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也就是说,只有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宏观调控才能做到“发现及时,措施得当,效果良好”。由于政策效应时滞的存在决定了事前和事中的宏观调控显然比事后调控更有效率,但是市场经济的复杂性,事前和事中把握宏观调控定位的能力是考验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三,加强市场规律与宏观调控的密切配合,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自由选择和分散决策的市场经济大环境。宏观经济理论认为:反波动调控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核心。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实施者,其职能是服务于市场,而非以宏观调控政策代替市场规律。也就是说,政府在宏观调控的作用就是对市场经济的规则及其秩序进行维护,对市场上的微观主体行为确立一种制度性的规范和制约。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随之发生转变,即由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进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自由选择和分散决策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使得宏观政策效果得以充分发挥。

结论

总之,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经济本身缺陷的一种修复,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而宏观政策必须与市场经济本身相适应,任何与市场经济规律的脱节和错位都会导致宏观调控的失灵。因此,国家从总体上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调控,就必须合理调整宏观政策的定位和取向,采取有效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才能合理利用和分配资源,承担市场机制无法完成的诸如收入分配、环境保护、社会公共产品(医疗、教育等)等职能,从而保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庆东.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宏观调控路径的选择[J].财经界(学术版),2011(5)

2.倪斐.风险社会中的宏观调控及其法律规制[J].江海学刊,2011(2)

3.张勇.宏观调控:经济转型中的概念认知[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29(3)

4.王址道.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探讨[J].宏观经济研究,2011(2)

5.朱宁.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探析[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15(1)

6.王婧.金融危机下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转变[J].法制与经济,2011(2)

7.钮红选.试论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J] .法制与社会,2011(5)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8

(二)意义。宏观经济管理从宏观经济整体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弥补和纠正市场经济失灵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经济危机周期性的爆发,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给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带来严重的影响,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克服经济危机,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现状

(一)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研究不足,难以提供有效的基础支撑。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方面,不论从范式到假设、模型等几乎全部沿袭了西方经济学理论,局限于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拿来主义”盛行。借鉴过多,创新性不足,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经济学派还没形成。然而西方经济学,尤其是宏观经济学,是基于对其国内具体经济现象的解释研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也是在基于开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假设构架之上进行讨论的。对比我国经济的运行情况,中国经济的特殊性、社会发展经历的重大变革及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都造成我国经济运行的复杂程度很难一言以概之。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建模时的许多假设与我国的具体情况都不相符合。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不比较宏观经济学理论所适用的条件,简单地套用研究范式,局限和不足难以避免。有些情况下,甚至于将研究结论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依据,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和市场调节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问题,反而加剧经济有序运行难度。

(二)管理灵活性不足,一刀切作法普遍。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统一的制度柜架和市场环境,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存在着东西中部、城乡等地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而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虽然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待加强,但相对于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和对比国外先进国家的宏观调控,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灵活性明显不足。对国内外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化、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各地的具体状况难以及时有效地把握并采取措施,宏观经济管理存在简单化的“一刀切”的作法。如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都是不分各地各行业的巨大差异,“统一口径”,一视同仁。结果不仅难以实现政策的最初目标,甚至于让相关的产业、企业发展受到负面影响。如全国准备金率的提高措施,导致贷款额下降,然而仍有许多行业迫切需要贷款资金启动。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本位主义,加上政策出台缺乏部门间的协商机制,也导致了整体的非理性。

(三)宏观经济管理缺乏前

瞻性,政府越位、缺位现象严重,同时造成市场经济的活力得不到充分体现。金融危机至今,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前所未有。然而政策的短期化倾向明显,缺乏前瞻性,过于专注于细枝末节的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能从经济的宏观全局出发,缺乏对长远利益的考虑。调控时机的准确把握和选择差,造成宏观经济管理严重的滞后性,难以适应宏观调控的要求。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改变中,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实现真正转换,全能政府、大政府的现象仍不时存在,出现政府主导经济的局面,政企还没有真正分开,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政府失灵问题。政府对宏观调控手段的驾御还不娴熟,调控方式简单化,行政命令和红头文件多,通过税收、汇率、价格、财政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调节的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关系还未理顺,越位、缺位现象严重,造成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难以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宏观经济管理限入恶性循环的困境。

三、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对策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11-0285-02

IS-LM模型是诺贝尔经济学得主英国经济学家希克斯在1937年创立的,是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核心,它综合地描述了凯恩斯主义总需求理论的全貌[1,2]。IS-LM模型常被用来分析宏观经济运行和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该模型是考察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相互作用同时达到均衡时的宏观模型,包含IS曲线和LM曲线[1]。IS曲线用来对产品市场均衡进行分析,LM曲线则是对货币市场进行均衡分析。

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根据这一决策,中央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特定发展阶段的一个新选择,因此对其经济学理论研究还不系统。在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下,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对宏观经济如何调控、调控的效果如何、调控的理论依据是什么等问题,需要从理论与实践2个层面进行研究。本文试图将土地要素引入到宏观经济IS-LM模型中,研究这一要素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寻找规律和依据,为土地宏观调控奠定经济学理论基础。

1IS-LM模型介绍

IS-LM模型是指在宏观经济中当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均衡时,利率与国民收入的组合,这一模型反映了IS曲线和LM曲线的各种协调动态变化[3-5]。IS曲线对产品市场进行分析,反映收入与利率的关系,方程构成如下:

总需求:Z=C+I+G(1)

总供给:Y=均衡产出(定值)

均衡条件:Z=Y

这里,消费函数C=c(Y),并且假定:C=C0+c(Y), 0

其中:C0为自发消费支出,c为边际消费倾向,即每增加一单位总收入时所增加的消费。投资函数I=I(i),并且假定:I=I0-bi,b>0(3)

其中I0为自发投资支出,b为投资的利率弹性系数,即投资对利率的敏感程度。G为计划政府支出。

以上3个方程联合构成了IS曲线方程,将(2)、(3)代入(1)式可得:

Y=C+I+G=C0+cY+I0-bi+G

LM曲线对货币市场进行了分析。在货币市场上,实际货币余额供给是既定的,为M/P,其中M为政府所掌握的名义货币供给量,P为物价水平,固定不变。而货币需求量L是利率与收入的函数,这里假定人们的实际货币余额需求L随着实际收入水平Y的上升而增加,并且随着利率i上升而减少,这样就有L=kY-hi(k>0,h>0)。在货币市场上,实际货币余额需求等于实际货币余额供给[3-5],M/P=KY-hi,所以可以得到LM方程为:

在货币市场、产品市场都达到均衡时,IS曲线和LM曲线相互作用决定均衡收入和均衡利率。由(4)、(5)可得到IS-LM均衡收入水平为:

2基于土地宏观调控的新IS-LM模型

IS-LM模型是经典的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宏观经济模型,是对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均衡的综合分析。将生产要素市场之一――土地市场引入到该模型中,分析土地政策对均衡收入的影响效果。土地作为投资的一部分,可以将投资分为土地投资I1和非土地投资I2,则总投资I=I1+I2。这里不论是土地投资还是非土地投资,都会因为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土地作为三大生产要素之一,是任何建设项目所必需的;另外,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质是调控土地的供应量、调控土地的供应方式和控制土地准入条件等的手段[6,7]。因此,通过在该模型中引入土地供应量变量,能够分析土地政策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假定土地投资符合I1=I1′+αY-βi+λS,其中I1′为自发的土地投资支出,S为土地的供应量,α为土地的边际投资倾向,即收入每增加一单位时土地投资的变化,β、λ分别为土地投资对利率和土地供应量的敏感程度,α>0,β>0,λ>0。而非土地投资满足I2=I2′-bi,其中I2′为自发的非土地投资支出,满足I0=I1′+I2′,b为非土地投资对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则总投资为:

I=I1+I2=I1′+αY-βi+λS+I2′-bi=I0+αY-(β+b)i+λS (7)

将(2)和(7)代入公式(1)可得IS曲线的新公式:

与原来的IS曲线(4)相比,新的IS曲线斜率变大了,由于引入新变量土地的供应量,截距无法确定。

由(5)和(8)可以得到,引入土地市场后的IS-LM均衡收入水平变为:

3新IS-LM模型分析

式(10)表明,其他条件不变,b、β、k值的增加都会使得控制土地供应量的土地政策对均衡收入水平的影响减弱。当β增加时,在保持财政政策不变和实际货币供应M/P固定的情况下,土地投资对利率的敏感程度变大。增加土地的供应量,会导致更大的投资,从而引致更大的实际货币余额需求,而当货币供给不变,就会导致较高的利率。实际货币需求对利率的敏感度h越大,土地政策乘数越大,较大的边际消费倾向c和土地边际投资倾向α也同样引致较大的土地政策效应。

4结论

以上分析可知,在引入土地市场的IS-LM模型中,土地供应量的变动能够对均衡收入水平产生影响,也就是说,政府通过调整土地市场的政策能够对国民经济运行发挥调控作用。如果从宏观角度考察国民经济的运行,可以将市场分为三大类:最终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金融市场(见图1)。将生产要素按其构成来看,土地市场则属于生产要素市场的三大市场之一;我国在2004年,中央政府首次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着重管理好土地和信贷2个关键环节。因此,这里所谓的土地宏观调控也就是通过土地政策对生产要素市场之一的土地市场进行调控,即通过对土地供应量、土地供应结构等抑制或鼓励市场需求,有效地引导投资、消费方向和强度,从而实现经济运行调控的目标。综上所述,通过本文所建立的IS-LM模型分析,得出政府利用土地政策能够调控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可进一步分析土地政策对均衡收入的影响范围。建立的IS-LM模型,为我国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理论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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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10

一、引言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要是通过经济政策(Economic Policy)来进行的。经济政策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为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实现经济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各种措施和规定。从其范围来看,可以分为宏观经济政策和微观经济政策,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国际经济政策;而土地政策是为达到特定的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的与土地利用有关的政策措施和手段。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作为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大战略举措,于2003年首次提出,目前很多学者也认为土地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国土资源部是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我国特殊国情特殊发展阶段的正确选择。如卢为民(2008)在《土地政策与宏观调控》中从土地的生产要素理论、土地的资产理论、土地产权理论和特殊体制背景下的特殊选择等方面阐述了土地政策作为宏观调控手段的理论依据,并设计了提高我国土地调控有效性的路径[1]。尹锋(2007)在其论文《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绩效研究》中提到,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应该是: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在此前提下,根据国民经济冷热的具体情况,适当微调年度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和企业取得土地的成本,以调控投资增长的规模,实现物价稳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2]。

但从另一个角度,土地作为一种基础而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供给量的有限决定了土地是稀缺资源。而稀缺资源的价值主要由需求决定,而土地的需求又是一种“引致需求”,宏观调控的目的在于通过调节宏观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来实现对微观主体决策的引导,进而影响到对土地要素的利用,所以宏观经济调控决定了市场对土地生产要素的需求,而我们不可能通过土地政策来调节宏观经济运行,毕竟宏观经济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是众多要素利用的市场行为博弈的结果,土地要素的利用只是其中一个。这两者的差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二、宏观调控与土地政策的差异分析

1、内涵属性差异

宏观调控主要是针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是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政策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运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协调社会成员利益和增加社会福利、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现代社会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理论上市场机制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萧条,意味着民众必须付出这段时期的总体社会福利下降的代价[3]。因此,政府在必要时可以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国际经济政策等)去调控经济总量及其运行,以减少依靠市场机制调节出现时滞而产生的高昂成本。因此宏观调控的内涵是调整宏观经济总量,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才体现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这也是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政策规制的原因。

而土地作为一种基础生产要素,土地政策指为达到一定的目标,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的与土地利用有关的政策措施,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税收政策等。因此土地政策当属于微观市场的范畴,而对于微观市场进行调节或干预属于微观政府规制(Regulation)范畴。从规制的本意来看,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职能部门以维护公众利益为目的而实施的矫正和改善“微观市场失灵”的活动,是政府对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所进行的限制或制约。因此作为一种基本的微观制度安排,土地政策是对土地及其房地产业的结构及其社会经济影响的直接的政府规定。

2、政策目标差异

宏观调控的结果会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调整,但宏观调控的对象却并不直接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作为微观市场调节的土地政策的目标却是直接针对具体产业,如政府通过土地的收购、储备并有计划地投放市场,增强其对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调节;通过用地结构调整以抑制商品房价过快增长和控制相关产业用地需求。土地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有着重要地位,也就是通常的“地根”,且在土地投资之后还会带来一系列的其他投资,如工业用地后的厂房、机器设备投资,商住用地后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等投资,还有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建设中的大量材料等。同时社会发展存在着许多不公平的因素,如地区发展差异、城乡收入水平差距、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农民被征土地补偿等问题。国家通过土地政策维护公民权益,加大对廉租、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量以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这些土地政策都可为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现代经济学也论及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是经济持续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微观土地政策的目标是实现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公平稳定。因此两者的目标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3、实施措施差异

政府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条件是由于宏观经济不稳定性、公共物品供给的有效性不足、负的外部效应等所导致的市场宏观失灵。故而在通常的论述中,宏观经济调控的措施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贸政策、产业政策等,这些政策手段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并且必须把握好政策的时机和力度,这体现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综合性和间接引导性的特点[4]。而实施微观土地政策的经济学依据是由于政府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对稀缺土地资源的过分竞争(招、拍、挂形成“地王”频出)而导致的地价高涨、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市场垄断、流动性充足而带来投资性需求剧增等原因所造成的市场微观失灵。故而微观土地政策主要有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管制、供地计划、房地产价格规制、房地产税收调整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直接强制性的特点。

三、宏观调控下土地政策的制定建议

透过以上分析,作为微观规制的土地政策只能作为调节微观市场的工具之一,不能参与代替宏观调控政策。其根本原因表现在:①特有的土地出让制度为地方政府青睐“土地财政”创造了条件,而这种对“土地财政”过渡依赖,导致地方政府不断突破每年的用地计划,使得中央政府的土地政策难以落实;②对高GDP增长率的盲目崇拜和对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清,导致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率盲目崇拜,并采取简单有效的方法―鼓励投资,尤其是房地产投资来刺激短期经济增长,这样的过热投资定会引起国民经济的波动;③土地政策的制定依靠突击治理和整顿,缺乏长期性和持续性,其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往往是某个部门就能随时出台,这样不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基础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若要土地政策切实产生作用,为宏观市场运行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微观制度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明确土地政策目标定位

国家的宏观调控有其明确的目标,作为微观范畴的土地政策就是要协助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而不是对冲或削弱宏观调控。在土地政策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中,后者对前者的影响是主导,而土地政策对宏观调控的作用机制只能是协助。比如早在2006年3月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中就指出,“过度投资导致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等行业产能已经出现明显过剩”。很明显,产业建设生产离不开土地,那么国家有调控政策,并且一些产业用地也已列入禁止供地目录,为什么这么多过剩行业仍能顺利建设投产?直到今年,国家还在调控钢铁、电解铝、焦炭等的产能。可以说明,这么多产能的扩张,土地是先行,而这个闸门如果地方政府能真正严格“把守”,这会对宏观调控是一个促进,反之会削弱宏观调控的效果。

2、把握好土地和房地产政策的力度

市场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政府应尽量少用行政手段和短期强硬手段来压制市场。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合理的必要干预,可以实现宏观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同时要看到政策的长期效果,尽可能让房地产市场本身发挥调节作用。2006年-2010年的很多政策中均有关于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等的论述,而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安居工程建设、住房用地供应、税收调整等措施,说明以前的政策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再如违法用地和囤积土地这两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虽然政府明白长期存在但却没能从根本上加以制止,国土资源部近期的严厉约谈才表明整改的力度,显得力度很大,而这却只会给市场造成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打压的不利影响。这里的焦点就在于长期以来积累的问题想在某个时点通过政策来强制一次性扭转,必定会造成宏观市场的非正常波动。

参考文献

[1] 卢为民.土地政策与宏观调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26.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02-0022-03

近几年,大家对宏观调控这个词可能是再熟悉不过了,特别是从去年到现在,我们经常听到政府官员或是学者提出要加强宏观调控,比如加强宏观调控,抑制流动性过剩;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通货膨胀;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等等。然而对宏观调控的正确理解、对其真正内涵恐怕很少有人能说清。本文拟就宏观调控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谈点粗浅的看法,并对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的本质区别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宏观调控与政府干预

宏观调控完全是中国化的经济理论术语,西方经济理论中没有宏观调控这一词语,而是使用政府干预(government interference),其基本含义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凯恩斯主义,意指当市场出现需求不足、就业率下降等失灵时,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刺激市场或弥补市场不足,使经济总量恢复均衡。而现代宏观经济学产生的标志,正是由于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使得亚当・斯密自由经济理论从此走向幕后,国家干预经济理论走到历史前台,看不见的手也被看得见的手所取代。

我国的宏观调控这一概念源自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①而最早在党的文件中正式提出宏观调控则是在1988年9月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报告》指出:“这次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间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至今已有20年。虽然在这20年里关于宏观调控的定义或者说内涵的界定在理论界还没有统一,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是对经济总量与经济结构的调节与控制。许小年认为,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1];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辑的《现代经济辞典》中,宏观调控的解释是“为了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失效和保证国民经济总体的稳定运行,政府在市场发挥配置经济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来调节国民经济,以最终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的一整套运作过程。”

我个人理解的宏观调控是当国家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市场自身不能自动修复时,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及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和控制,以熨平经济波动,实现其目标,使其平稳持续发展。为把这一概念讲清楚,笔者从以下三个层面来做进一步阐述。

一是宏观调控的主体。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主体一定是政府,而且是中央政府,不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调控整个宏观经济,才能对经济总量指标负责,地方政府只能无条件执行或是监督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而同时地方政府也可能是中央政府的调控对象,甚至有些时候地方政府为自身的地方利益而对国家的宏观政策进行抵制或消极执行。所以宏观调控的主体只能而且必须是中央一级政府。

二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其次还有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具体有:税收、预算、国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付等[2];货币政策主要包括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存款准备金政策、信贷政策及公开市场业务等。

三是宏观调控的客体。从客体看,宏观调控主要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总体和总量,这主要是通过一些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体现出来,比如经济增长的速度,商品的总供求平衡,劳动力的总供求平衡,货币的稳定等。具体指标有:GDP增长速度、CPI、失业率、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国际收支平衡程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以上关于宏观调控的表述可以看出,政府干预还不能等同于宏观调控。有的学者认为政府干预主要是指以行政手段代替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行为,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也不够科学,这只是说出了政府干预的一个方面;而西方意义上的政府干预也似乎不能涵盖政府干预的实质,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是与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相对应的,而这里面的政府也是指中央政府,所以可以看出,这里的政府干预与我国的宏观调控其实质是一样的。但笔者认为政府干预应该是个宽泛的概念,可以包括中央政府的干预,也可以包括地方政府的干

预;可以包括政府(中央政府)对宏观层面的干预,也可以包括对微观层面的干预。这样一来,

政府干预就可以概括成宏观干预与微观干预的统称。

二、宏观干预与微观干预

上面提到,政府干预包括宏观干预和微观干预,而宏观干预其实就是指宏观调控,这一概念前面已进行了详细表述。所谓微观干预,是针对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效率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某个领域上用政府的干预或管制来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商品的价格本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的变动,以至引起了被认为是不合意的或不能接受的收入分配结果,这时,作为一种特殊安排,政府限制价格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或者说就是政府为了短期经济运行的平稳,直接干预企业的产出和价格,直接管制市场的准入和退出。而更通俗地说微观干预则是指对某一行业(如金融行业、汽车行业、房地产行业),某一产品(如猪肉、鸡蛋),或是某个市场(如钢材、电力、煤炭)出台一些政策,进行干预,或限制,或鼓励。比如某一地方政府对鸡蛋价格的限价,或者前一段时间兰州政府对当地牛肉面价格的限价这都是微观干预。再比如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的有关土地、贷款等方面的政策也是微观干预,不能看作宏观调控,所以诸如 “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加强对煤炭行业的宏观调控”的这种说法就很不准确。这使我想起几年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来访中国时,正值政府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出台,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对此作了一句话的评论:中国出台了这么多措施,没有一项是宏观(调控)政策,全都是微观(干预)政策。

我对卢卡斯这句话的理解是,作为中央政府应该出台更多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就是要进行宏观干预,而不是微观干预。在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相对成熟的国家,中央政府进行宏观干预就足以使经济总量恢复均衡,足以解决市场中的一切问题,就不需要或是极少用到微观干预,正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所言:“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不能广泛使用微观干预手段,因为它的副作用很大。”而具体到我国,一个市场经济欠发达、由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才几十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控经济,想让其恢复正常,实在有些勉为其难,完全按照发达国家的作法或是照搬经济学理论也常常以失败告终。如2008年上半年我国政府有意让人民币加速升值,以此来抑制通货膨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了10%,但通货膨胀不但没有下来反而高达7.9%。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大量使用微观干预,大到提高电价、打压煤价,小到限制蛋价、规定牛肉面价格?笔者看来都不可行。作为新型加转轨的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诸多领域不起作用,或是作用不明显,甚至与政府的初衷相背离,宏观调控不能医治百病,更不能药到病除,一定要有微观干预;而微观干预不能处处干预,要恰到好处,点到为止,永远处于辅助的地位。比如2008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2008年6月15日和25日分别按0.5个百分点上调,但同时又宣布,对于此次准备金率的调整,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这就是宏观调控中有微观干预,可谓合法合理,恰到好处。

微观干预和宏观调控是政府干预的两种形式,微观干预多一些还是宏观调控多一些主要取决于不同类型的政府,当然也取决于这个国家所处的阶段。一般认为发达国家的政府主要以宏观调控为主,发展中国家则到处是微观干预。而在某一特定阶段无论是什么样的政府或国家都是更重视微观干预,如最近出现的金融危机,特别是影响较大的美国,无论是对“两房”的国有化还是对投行的并购及对汽车业的保护(注资)都是明显的微观干预,这无疑是必须的,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笔者认为,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虽然有本质的区别,虽然我们更多时候更青睐于宏观调控,但在非常时期,或是某个领域进行微观干预也许效果更显著、更直接。当然,在正常时期,特别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应该更多地使用宏观调控手段,微观干预只能是辅的有益的补充,尽量少用、慎用。

既然说到宏观调控,就不能不说一下当前的宏观调控。

三、我国当前的宏观调控

改革开放以来到现在,我国政府共进行了6次宏观调控[3][4],其中5 次是反通货膨胀(包括这次),一次是反通货紧缩(1998年~2003年)。而每次出现经济波动、总量失衡时,开始都不在意,政府也不太重视,每次问题严重了进行宏观调控时,宏观调控政策也似乎不很奏效,政府心里也没有底数。从时间上看,每次进行的宏观调控的周期也逐渐拉长,当然这也因为一次比一次情况复杂,每次经济波动的原因也不尽相同。那么从2003年10月份到持续至今的经济波动,特别是从去年到现在的明显的通货膨胀,其造成的原因是什么?宏观调控的目标如何调整呢?

本轮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最开始时是2003年10月份的粮食价格上涨(其实这是对粮食价格长期扭曲的合理回归),后来进行宏观调控有所缓和,再后来2006年开始又出现粮油等农产品价格普涨,以及2007年开始肉禽蛋价格飞涨,直到现在由于国内国外的原因而出现通货膨胀。当然对本轮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见仁见智,笔者认为主要是成本推动型,以及资本泡沫的膨胀加上国外通货膨胀的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后者是本次通货膨胀所独有之原因,因为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已经成为其中一员,全球经济一体化必然使一国经济更多的受到其他国家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在2006年后我国的银行等金融领域对外全面放开,就更受其他国家的影响。

宏观调控的目的就是减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平稳协调发展。经济过热时我们采取措施使其降温,经济过冷时我们采取措施使其回暖。对于从2003年到2008年上半年的宏观调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刘树成教授给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五年来的宏观调控无论从增长速度、波幅,还是与国际比较上看都成效显著[5]。对于这点笔者也很认同,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结构性矛盾、增长方式粗放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如得不到根本的解决,我国的宏观调控就会失灵或没有成效,当然这又是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深化改革,毫不动摇。

我国本轮宏观调控的具体目标或者说首要任务,从2007年的“一防”,即“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到2008年年初的“两防”,即“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通货膨胀”,再到2008年中提出的“一保一控”,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最后再到2008年底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十条措施,并确定总额高达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进而提出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从宏观调控的目标或任务的变化上,特别是2008年一年中的前后变化,让我们看到了经济形式的“突变”,也显示出了我国宏观调控的“灵活”,因时而变、相机决择固然是好的,但要“审慎”。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2009年的宏观调控任务要转到“保增长,促调整,防通缩”上来,而这一任务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而笔者认为,从长期来看,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还是防通货膨胀,这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这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注 释]

①1985年9月,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世界银行联合举办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从重庆到武汉的长江“巴山号”轮船上进行。来自国外的一批著名学者和专家,就宏观经济管理问题和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碰到的许多重要问题,如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问题、经济体制模式转换的方式是“一揽子”还是“渐进式”问题等,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使与会的中国经济学家大开眼界,从此展开对中国宏观经济管理问题的系统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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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roeconomic Control and Microeconomic Intervention

Sun Qingyan

宏观经济政策论文篇12

一、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金融政策的效能 

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囊括了内、外平衡两部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为了避免内外平衡之间产生冲突,有必要调整政府宏观经济的思路。从封闭经济条件下到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政策效果与作用机制已经有较大的改变。到现在为止,开放经济条件下,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仍然是分析与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力的重要工具。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理论中指出,浮动汇率制度中,比较有效果的方法是利用货币政策刺激国民收入的增长,固定汇率制度中,可以使用财政政策这个有力工具实现国民收入的增长。从目前世界各个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试行短期的浮动汇率,大多数国家施行的财政政策是固定汇率制度,我国现在施行的是在有管制的前提下浮动汇率。一般情况下,需要达到一定就业率的国家充分利用财政政策是最佳的方法。然而,实现就业率的前提下,还要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才能稳定经济政策。由于这一点涉及到需要实现内、外平衡,需要调控财政与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问题。在这种条件下,国内的需求量满足就业量视为内部平衡,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资本净流出与贸易出超保持均衡状态视为外部平衡。由此可以看出,解决内部失衡的有效工具是财政政策,解决外部失衡的有力武器是货币政策[1]。 

二、全球经济调整对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的挑战 

目前的全球经济处于失衡与调整的过程中,中国宏观调控模式过于重视调整内部平衡会面临较大的冲击。国际游资的投机性以及国际间经济被动传递,都会面临严峻的挑战,从而造成中国财政金融政策产生内、外部矛盾。 

首先,我国现在市场调节人民币汇率正在逐步完善,人民币的升值在面对国际收支的巨额顺差产生很大的压力。同时,人民币升值会对出口部门产生不利的影响,出口产生波动也会影响到国内需求,使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进一步加剧。顺差虽然使国际储备数量保持增长,通过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放大而扩张国内信贷量,促进国内需求增长,但由于通货膨胀以及经济过热的状态下,顺差会使国内的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政府必须要政策调节顺差与汇率。 

其次,当前信息技术发展十分迅速,信息传递的速度、质量与数量都有很大的增长。在信息化时代下,微观经济主体增强了信息处理能力,同时,具有趋于理性的预期行为,会影响到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效果,甚至微观经济主体的理性反应会使宏观经济政策变得完全无效。为了改善二者之间动态不能保持相同的情况,政策需要建立宏观经济政策信誉。政府要遵循经济规则用信誉改善微观经济主体的理性预期行为,由动态不能保持相同转向动态相同的合作形式。所以,政府要选择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模式,避免微观经济主体预期模式对信誉产生冲击。 

再次,WTO组织的多边规则约束了中国实现内外均衡的政策。WTO组织约束国际收支调节,不允许采取直接管制办法,禁止直接补贴原则,不能随意提高关税的方法限制进口,调节国际收支运用汇率与外汇管制要符合WTO组织规则。另外,针对国内财政、金融、科技、税收、环保等方面的实施方式也要符合WTO组织的要求与规范。可以看出,中国加入WTO组织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受到了一定的约束,因此,中国要改变宏观经济调整的模式,适应WTO组织的规则与要求[2]。

 

最后,提高国际竞争力是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发展中国家是通过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方式实现积累知识、技术来提高国际竞争力。积累知识、技术是循序渐进的,提高国际竞争力需要不断创新技术,在漫长的实践中积累而成。在全球知识信息量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是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如果通过诱致性变迁机制来实现知识积累,则不能适应全球知识信息量发展的需求,需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知识增长速度,重视科技与教育的增长模式。全球竞争以知识为基础,就需要中国财政金融政策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以实现知识与技术的快速积累。 

三、中国尚不完全具备采用IS-LM-BP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 

中国在宏观经济分析一直存在着一些争论,每次争论的焦点就是把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与中国宏观调控实践如何相结合。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是追求完美的市场经济理念,在宏观经济分析与宏观经济政策观点上,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存在质疑,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需要谨慎运用这种经济学理论。这种抽象的均衡关系模型可以起到借鉴使用,但在实践中则会影响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的理论与研究,通常采用IS-LM模型及其扩展形式IS-LM-BP分析框架。但是,IS-LM-BP分析框架需要有完善发达的市场体系、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市场化,对利率具有灵敏反应等等。如果中国不完全具备这种条件而采用这种框架研究中国宏观经济,会导致结论错误的情况发生。 

中国现在的市场制度还不够完善,非国有企业属于微观主体,能对市场价格信息反应比较灵敏,国有企业虽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在行为上还是比较依赖市场与政府,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经济主体,可以看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非国有企业是体制外企业,而国有企业是体制内的企业。微观主体能够对宏观经济政策做出理性反应,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还需要畅通的政策传导机制。中国现在的利率可是说是由政府来确定,对市场资金的供求情况并不能真实反映,利率传导机制不存在市场化,IS-LM-BP分析框架就失去了研究意义。 

结语 

综上所述,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财政金融政策面临的挑战比较严峻,传统的分析方法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存在很大的制约,需要灵活借鉴全球经济金融政策的经验,总结出适合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与金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