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批评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7 18:11:18

文学批评论文

文学批评论文篇1

当前,很多文学批评作品的政治化倾向明显,实际上不过“以学究之陋解诗”罢了,对作品只是理论上的标示,仅仅用文学理论去解释作品,而不是基于审美或经验主义。在职业批评家看来,也只是“禾”与“莠”在一个田地齐生共长的景致。事实上,其对于推动文学创作和文学发展的功用微乎其微。20世纪初改良派提出的“小说界革命”,目的就在唤醒民众,启蒙民智,改良社会风气。文学的功利主义、实用主义色彩浓厚无可厚非,而当代文学则必然要求借鉴西方文学的精华,宣传新思想、新观念,反映新生活、新文明。因此,文学批评者也必须从美学立场出发寻找安身立命之处,这样,文学批评界的社会地位才能有所提高。

2.文学创作的民族化与文学批评的现代化相互制约

文学发展整体形势不容乐观。文学创作要民族化,文学批评要现代化,大家的思考重心往往都放在“如何改革上”,而缺少对“为何要这样”的深入思考。其实,答案不在于艺术,而在于政治。令人遗憾的是,创作方法可以探索创新,创作原则却难以动摇,现实主义的意识形态背景必须时刻牢记和体现,那么,在文学批评当中,批评的政治立场显然比艺术方法重要,文学批评的“推陈出新”的实践时隐时现,文学批评的从属地位逐渐占据主流地位。

二、文学批评的未来与展望

1.丰富批评理论体系,消弭批评与创作之间的无形鸿沟

文学创作从来不源于理论思考,并超前于理论思考,其最本质的东西就是这种“清风自来”的新鲜感,而这恰恰是一般批评家所未能进入的境界:他们往往把或许也曾感受到的这种得之不易的新鲜感置之脑后,其所看重的只是文学史的知识和材料而已。威尔逊提出,批评家仅仅是批评家也是不够的,他应该首先是艺术家,善于创作诗歌、小说、戏剧,才能真正对艺术创作者及其作品产生真挚的同情,才能把作品中最真实的信息传递给读者。

2.将艺术和审美相结合,实现文学批评的美学化

文学批评论文篇2

二、维度

吴义勤的文学批评并没有因为深度叩问的向度追求而成为生涩、僵化的理论判断,相反,吴义勤在深度的探析中始终保持了对批评对象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艺术观照,使一种对艺术可能性的追寻成为其文学批评的重要维度,正如有学者指出“:在吴义勤的批评实践中,始终以充沛的激情追问着文学的‘可能性’。探索‘可能性’,是对静止的、封闭的、保守的文学观念的反动,他不以成败论英雄,而是以开放的、包容的、赋予预见性的眼光,审视着包含无限可能性的文学发展状况和进程。”吴义勤对“可能性”的追寻来源于他对新时期文学的反思,并通过反思这一实践过程展现出来。一方面,吴义勤总是不懈地在文学现场中探寻蕴含的文学可能性,并以对这种可能性的反思为起点来把握一个思潮、一个时期文学的基本风貌。譬如,他在考察20世纪90年代新生代作家的小说创作时指出:“我觉得,在他们纯粹个人化的小说态度和卓尔不群的文本方式中正蕴含了一种崭新的文学可能性。对这种可能性的确认和阐释将是我们审视和把握这个新生代作家群体并进而描述整个九十年代中国文学面貌的一个必然的理论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吴义勤的文学批评总是能够把批评的对象置放于艺术发展的多元前提下进行反思,并努力发掘和揭示其新的审美元素。另一方面,吴义勤也注重在文学转型的过程中去辨析和指认文学发展中呈现的可能性,并反思这种可能性之于新时期文学的意义。比如,他认为1980年代先锋作家走向90年代的转型是一种新的艺术可能性的生成过程“:这是一次意义非同寻常的‘转型’与裂变,是先锋小说‘再出发’和自我反思的宣言。因此,它不是撤退或倒退,不是绝望与堕落,更不是死亡与‘总结’,而是先锋文学新的审美可能性的自觉发现与公开命名。……这种转型也不过体现的是先锋小说的一种可能性,它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排他的,它并不是九十年代先锋小说发展的唯一道路,我们不能把它绝对化。事实上,我们看到,在九十年代先锋小说的自我调适是多维度的,既有苏童、余华等作家对先锋小说‘形式主义’策略的主动偏离,也有着对先锋形式一如既往的坚持与探索。他们之间本质上并无高下优劣之分,只不过各自代表了九十年代先锋写作的两种不同可能性而已,他们从不同的方面赋予先锋写作以新的意义,并为九十年代的中国文学提供新的审美经验,他们的存在都将被历史证明是中国文学不可或缺的。”

正是在这种可能性追寻的批评维度中,吴义勤对整个新时期文学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反思,寻求对其价值评估的多种可能性“:长期以来,我们对新时期文学的评价实际上都处于一种‘同步’‘、共谋’状态,评价者就是新时期文学的参与者和实践者,这就难免产生激情遮蔽理性、主观淹没客观的弊病;另一方面,新时期文学其实是一种‘速成’的文学,它是中国文学与西方几百年文学成果‘杂交’的产物,不仅新时期文学本身需要沉淀,而且对新时期文学的阅读和评价也需要更长的‘时间’距离和更广阔的参照视野。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我觉得,我们对于新时期文学的认识和评价需要一个‘再认识’与‘再评价’的反思过程,而这个反思‘过程’的基础和保证就是‘三十年’的时间以及批评主体‘世界性’文学视野的确立。”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多维的视角中探寻新时期文学新的审美可能性的存在,在多元的背景中呈现新时期文学的“真相”,反思新时期文学的艺术经验和文学史意义,已经成为吴义勤文学批评的重要特征和价值取向。同时,在我看来对“可能性”的追寻也是吴义勤文学批评的一种态度,而这种批评态度在新时期文学批评中是值得关注的。长期以来,对于正处在“进行时”的新时期文学,不少研究者往往持一种较为简单的判定,这种判定要么建立在印象式的总体评估之上,要么基于与中国现代文学、西方文学等粗线条的、扫描式的比较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对单一、非此即彼的区分。而吴义勤却以对“可能性”的探讨形成了自己的一种基本批评态度,那就是把新时期文学理解为多元的和发展的,在开放的视阈中试图从多个角度探寻新时期文学新的审美因素生成的可能性,以走进文学现场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文学发展的场域,用几近陈述的批评话语方式努力还原文学发展的真相,正如他在对新潮小说批评时所说:“我真实的意图只是通过对一个文化现实的陈述,让我们从文学的乌托邦幻想中走出来,正视文化转型期文学的实际境况。”近年来,吴义勤所进行的新时期文学“经典化”问题的探讨以及围绕该问题进行的系列批评,也是这种批评态度的重要体现。面对既已存在和不断生成的、极为丰富的新时期文学作品,吴义勤的文学批评力图在多元背景下探讨新时期文学“经典化”的可能性,以“经典化”的方式消除经典视野中的盲区,以对文学敬畏的心态来审视新时期作家作品的历史地位,在走向世界文学的场域中关注经典生成的同步性,思考新时期文学“经典化”之于当代人的历史意义。在我看来,吴义勤绝不是要颠覆传统意义上的经典概念,也不是以“经典”的名义去抬高新时期文学,而是对新时期文学可能性探讨的一种方式和途径,以反思经典的方式去考量新时期文学发育、生成和积淀的思想经验、审美经验与艺术经验。而这一点,却时常遭到一些学者的误读。退一万步说,即使新时期文学真的不存在“经典”,那么也并不妨碍我们从“经典化”的角度去检视和考量它。新时期文学的“经典化”既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需要从“经典”的相关理论上加以分析和探讨,又是一个具体的批评实践问题,需要广泛、细致的作品阐析,并通过阐析使作品带着“经典”概念的可能信息更多地走进读者接受的视野;既要有宏观的文学史视野,把新时期文学置放于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中加以观照,又要有微观的“文本”视野,即根据文本说话。显然,吴义勤的文学批评在这些方面的探讨与实践都是引人注目的,这无疑对于新时期文学的“经典化”和以此为基点开展的新时期文学的深入研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吴义勤文学批评所保持的对“可能性”追寻的批评维度以及在此基础上表现的批评态度,都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三、限度

文学批评论文篇3

既然如此,译作与众多的价值主体所形成的多种价值关系中,广大读者所构成的价值主体才是翻译文学批评中最重要的价值主体。《引论》没有专门论述翻译文学的价值主体,但在论及评价的结构时指出:“价值关系是评价的客体,而价值关系又是由价值主体(译者)和价值客体(译作)组成。”(吕俊,2009:56)在论及严复的《天演论》时,《引论》明确指出:“严复的这些翻译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他作为译者是该项活动的价值主体,他的诸多译作就是价值客体。它们构成了一种价值关系。”(吕俊,2009:57)尽管《引论》认为译者是价值主体并没有错,但将译者作为翻译文学唯一或最主要的价值主体却是不尽合理的。价值哲学认为,价值主体是价值关系中客体属性满足其需要的那个(类)人。译者能阅读原文,从包括阅读在内的许多角度讲,译者并不需要译本。译者从事翻译,主要就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需要,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读者是译本价值的重要主体。关于这一点,《引论》其实是不否认的,因为作者对严复《天演论》译本影响巨大的结论就是建立在译本读者的反应上:“他的译作得到社会的肯定,对社会进步和后来的百日维新等变革活动有理论的指导意义,我国学者曹聚仁在其《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一书中说他在20年中所读五百多种回忆录中,很少不受严译《天演论》一书影响的。可见其影响之巨。”(吕俊,2009:57)尽管《引论》随后指出,“评价者可以根据译文的内容与译法,文本选择与增益削删的情况同原文进行比对,并阐明译者这样做的目的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达到了他自己所设置的目标,即满足了他的需要,达到了他的目的”,(吕俊,2009:57)以此来说明《天演论》译本对译者严复的价值虽然不无道理,但将严复《天演论》译本的价值仅仅局限在证明译者无论是“拟译原文选择”,还是“故意没有采用近世利俗的文字,而采用秦汉文辞句法”,“达到他启蒙的目的”,(吕俊,2009:57)显然是偏离了翻译文学批评的要害。不仅“他的译作得到社会的肯定”说明,《引论》作者在评价《天演论》“影响之巨”时潜意识中的价值主体是“社会”,而且其他学者在评论严复的这部译作时也是将当时的广大读者视为价值主体。例如《中国近代翻译文学概论》作者认为:“……‘严译八大名著’在当时的思想界影响极大。特别是他的《天演论》,像平地一声春雷,震惊了整整一代知识分子。”(郭延礼,1997:10)可见,深刻认识价值主体,准确判断特定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这对翻译批评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不同的价值主体有着不同的需求,从而为评价活动提供不同的价值尺度。评价过程中价值主体的易位或改变必然带来评价的错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价结论及其有效性。

2.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评价活动的实施者,对于同一价值关系,不同的评价主体往往会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翻译文学批评作为一种特定的评价活动也不例外。因此,深刻认识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及其特点,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翻译文学批评,也能使我们在进行翻译文学批评时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评价主体是价值哲学的重要概念,但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我国学界有着不尽相同的观点。冯平(1995:36)认为:“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在逻辑上是不同的,价值主体属于评价客体中的一部分。在事实上,两者既可能是合二为一完全重合的,也可能是部分重合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完全不重合的。”阮青(2004:88-89)也持相同的观点。马俊峰(1994:125)则持不同的观点:“评价的对象是价值,价值就是一定事物(价值客体)对人(价值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关系,评价主体往往同时又是价值主体,二者往往相重合(或部分重合,或完全重合)。”他也在新近的著作中重申了这一观点。(马俊峰,2012:246)不过也有一些学者在论述评价时并没有明确阐释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李连科,1991;邱均平、文庭孝,2010;李德顺,2013)马俊峰(1994:137)认为,评价主体从数量的角度可以分为“个人”和“社会”(群体)。众所周知,个人作为评价主体所做的评价,既包括群体作为价值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也包括个人作为价值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就后者而言,评价可以是针对自己的,这时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完全重合;评价也可以是针对另一个体,这时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完全不重合。因此本文认为,在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上,冯平的观点无疑是更为深刻的。与其他评价活动相似,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可能完全或部分重合,也可能相互分离。在评价活动中,“评价的标准,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评价主体所把握的、所理解的价值主体的需要。”(冯平,1995:35)这就是说,评价主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认识和把握不同,评价结论也会随之不同。由于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在完全重复、部分重合和相互分离的三种情况下,评价主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认识和把握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评价活动中区分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文学翻译及其评价是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引论》分析了其中所包含的多重价值关系,认为作者与其作品构成了一种价值关系,译者与译作“构成了第二层的价值关系,即译者成了翻译活动的价值主体,译作是他的价值客体。

最后,当我们再对这部译作进行评价时,又构成了一个新的价值关系,即以我们作为评价主体而译作作为价值客体的第三层的评价活动,其价值体现已是该译作对我们而言的意义了。”(吕俊,2009:29)既然译作“价值体现已是该译作对我们而言的意义了”,那“我们”自然就是译作与“我们”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与此同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的论述又说明,作为价值主体的“我们”同时也是评价主体。由于“我们”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因此上述论述中“我们”同时作为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这种关系应该属于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三种关系中的前两种,即二者完全或部分重合。由于这是《引论》所提到的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之间唯一的关系,因此无意中就排除了两者之间相互分离的情况。忽视或轻视翻译文学批评中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分离,往往会导致评价过程中评价标准的变换,从而使得评价结论难免不失偏颇,也难以完全服人,这一点在前些年对严复《天演论》译本的评论中比较明显。“他翻译的是当时西方格物致知的书,代表先进的学术思想,却为了使顽固保守的士大夫阶级乐于接受西方先进学理,‘刻意摹仿先秦文体’去翻译显然不妥。”(周笃宝,2000:29)“严复以‘汉以前字法句法’迻译《天演论》和译文应求‘雅’的译论,向来受到后人批评……”(王克非,1992:9)试设想,严复翻译《天演论》时如果不“刻意摹仿先秦文体”,他的译本能为当时的读者欣然接受并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吗?《天演论》在民族危亡关头受到重视与好评,既有其内在的思想因素,也不能忽视其“先秦文体”的作用。如果我们一方面肯定《天演论》的巨大影响,同时却认为帮助译本产生巨大影响的文体“显然不妥”,这不仅在逻辑上很难自圆其说,而且也让读者感到困惑和茫然。之所以对同一译作的评价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主要原因是评价主体对译作所构成的两种价值关系同时进行评价。当我们谈到这部译著的巨大影响时,我们是指译作出版后的一段时间里对当时读者所产生的影响,而非译作在当代的影响,因为《天演论》早已退出了普通读者的阅读视野,它与现代的广大普通读者并没有构成价值关系。在肯定《天演论》的巨大影响时,我们是评价主体,潜意识中的价值主体是当时的读者。如果我们诟病严复所采用的“先秦文体”,我们评价的是《天演论》与当代普通读者所构成的价值关系,而非它与当时的读者所构成的价值关系,因为蔡元培说:“他(指严复)的译文,又很雅驯,给那时候的学者,都很读得下去。”(罗新璋,1984:151)在评论《天演论》的巨大影响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是与译作的价值主体即当时的读者分离的;在诟病《天演论》的“先秦文体”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是与译作的价值主体部分重合的。忽视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分离(既包括实体上的分离,也包括逻辑上的分离),也表现在我国翻译界对中国文学作品英译的评价中。

柳宗元的《江雪》是我国古诗中的名篇,中外都不止一位译者将其译成英语。我国译者中尤以许渊冲先生的译文受到高度评价。来自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两位译者,其译文各有千秋,但从“格式塔意象再造”模式下传递出的意境美角度来审视,笔者认为许渊冲先生的译文更胜一筹。从整体译文来看,WitterBynner的译文几乎完全遵从原诗的语言成分,在译文中进行复制式的形式对应,却未充分考虑原诗语言之外的美感因素,结果未有效再现原诗的意境美。(辛红娟、覃远洲,2012:95)朱小美和陈倩倩(2010:106)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此外,本文作者于2006初做过一个小型讲座,对象是三名美国西肯塔基大学交换生。讲座中提到《江雪》的三种译文,即许渊冲、WitterBynner和GarySnyder的译文。在准备讲座时,笔者仔细比较了三种译文,形成与辛红娟和覃远洲基本一致的观点。讲座中问及最喜欢哪个译文时,三个美国学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WitterBynner的译文。虽然这三名交换生不一定能代表大多数英语读者对这三种译文的看法,但他们的观点无疑折射了英语为母语的读者第一反应。毫无疑问,我国翻译界《江雪》英译文的评价者虽然也是该译文的读者,构成其价值主体的一部分,但中国古诗的英译首先和主要是为满足不懂汉语的外国读者,因此我国的评价者或评价主体并不构成该诗译文的主要价值主体。由于评价尺度来自价值主体的需要,因此价值主体主要成员的需要自然成了评价尺度的主要来源。然而,《江雪》英译文的我国读者与外国读者由于文化背景、阅读动机等差异,其作为价值主体的需要也不同,因此以只占价值主体小部分的我国读者的需要作为评价尺度,评价结果难免与中国古诗英译在英语国家的接受情况相去甚远。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江雪》的英译,我国学界对《红楼梦》两个完整译本的评价也存在类似的现象。所以,评价者只有明确区分译文的价值主体与评价主体,评价结论才有可能更接近译本接受实际。

文学批评论文篇4

既然如此,译作与众多的价值主体所形成的多种价值关系中,广大读者所构成的价值主体才是翻译文学批评中最重要的价值主体。《引论》没有专门论述翻译文学的价值主体,但在论及评价的结构时指出:“价值关系是评价的客体,而价值关系又是由价值主体(译者)和价值客体(译作)组成。”(吕俊,2009:56)在论及严复的《天演论》时,《引论》明确指出:“严复的这些翻译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他作为译者是该项活动的价值主体,他的诸多译作就是价值客体。它们构成了一种价值关系。”(吕俊,2009:57)尽管《引论》认为译者是价值主体并没有错,但将译者作为翻译文学唯一或最主要的价值主体却是不尽合理的。价值哲学认为,价值主体是价值关系中客体属性满足其需要的那个(类)人。译者能阅读原文,从包括阅读在内的许多角度讲,译者并不需要译本。译者从事翻译,主要就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需要,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读者是译本价值的重要主体。关于这一点,《引论》其实是不否认的,因为作者对严复《天演论》译本影响巨大的结论就是建立在译本读者的反应上:“他的译作得到社会的肯定,对社会进步和后来的百日维新等变革活动有理论的指导意义,我国学者曹聚仁在其《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一书中说他在20年中所读五百多种回忆录中,很少不受严译《天演论》一书影响的。可见其影响之巨。”(吕俊,2009:57)尽管《引论》随后指出,“评价者可以根据译文的内容与译法,文本选择与增益削删的情况同原文进行比对,并阐明译者这样做的目的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达到了他自己所设置的目标,即满足了他的需要,达到了他的目的”,(吕俊,2009:57)以此来说明《天演论》译本对译者严复的价值虽然不无道理,但将严复《天演论》译本的价值仅仅局限在证明译者无论是“拟译原文选择”,还是“故意没有采用近世利俗的文字,而采用秦汉文辞句法”,“达到他启蒙的目的”,(吕俊,2009:57)显然是偏离了翻译文学批评的要害。不仅“他的译作得到社会的肯定”说明,《引论》作者在评价《天演论》“影响之巨”时潜意识中的价值主体是“社会”,而且其他学者在评论严复的这部译作时也是将当时的广大读者视为价值主体。例如《中国近代翻译文学概论》作者认为:“……‘严译名著’在当时的思想界影响极大。特别是他的《天演论》,像平地一声春雷,震惊了整整一代知识分子。”(郭延礼,1997:10)可见,深刻认识价值主体,准确判断特定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这对翻译批评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不同的价值主体有着不同的需求,从而为评价活动提供不同的价值尺度。评价过程中价值主体的易位或改变必然带来评价的错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价结论及其有效性。

2.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评价活动的实施者,对于同一价值关系,不同的评价主体往往会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翻译文学批评作为一种特定的评价活动也不例外。因此,深刻认识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及其特点,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翻译文学批评,也能使我们在进行翻译文学批评时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评价主体是价值哲学的重要概念,但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我国学界有着不尽相同的观点。冯平(1995:36)认为:“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在逻辑上是不同的,价值主体属于评价客体中的一部分。在事实上,两者既可能是合二为一完全重合的,也可能是部分重合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完全不重合的。”阮青(2004:88-89)也持相同的观点。马俊峰(1994:125)则持不同的观点:“评价的对象是价值,价值就是一定事物(价值客体)对人(价值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关系,评价主体往往同时又是价值主体,二者往往相重合(或部分重合,或完全重合)。”他也在新近的著作中重申了这一观点。(马俊峰,2012:246)不过也有一些学者在论述评价时并没有明确阐释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李连科,1991;邱均平、文庭孝,2010;李德顺,2013)马俊峰(1994:137)认为,评价主体从数量的角度可以分为“个人”和“社会”(群体)。众所周知,个人作为评价主体所做的评价,既包括群体作为价值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也包括个人作为价值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就后者而言,评价可以是针对自己的,这时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完全重合;评价也可以是针对另一个体,这时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完全不重合。因此本文认为,在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上,冯平的观点无疑是更为深刻的。与其他评价活动相似,翻译文学批评中的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可能完全或部分重合,也可能相互分离。在评价活动中,“评价的标准,就其实质而言,就是评价主体所把握的、所理解的价值主体的需要。”(冯平,1995:35)这就是说,评价主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认识和把握不同,评价结论也会随之不同。由于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在完全重复、部分重合和相互分离的三种情况下,评价主体对价值主体需要的认识和把握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评价活动中区分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文学翻译及其评价是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引论》分析了其中所包含的多重价值关系,认为作者与其作品构成了一种价值关系,译者与译作“构成了第二层的价值关系,即译者成了翻译活动的价值主体,译作是他的价值客体。

最后,当我们再对这部译作进行评价时,又构成了一个新的价值关系,即以我们作为评价主体而译作作为价值客体的第三层的评价活动,其价值体现已是该译作对我们而言的意义了。”(吕俊,2009:29)既然译作“价值体现已是该译作对我们而言的意义了”,那“我们”自然就是译作与“我们”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与此同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的论述又说明,作为价值主体的“我们”同时也是评价主体。由于“我们”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因此上述论述中“我们”同时作为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这种关系应该属于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三种关系中的前两种,即二者完全或部分重合。由于这是《引论》所提到的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之间唯一的关系,因此无意中就排除了两者之间相互分离的情况。忽视或轻视翻译文学批评中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分离,往往会导致评价过程中评价标准的变换,从而使得评价结论难免不失偏颇,也难以完全服人,这一点在前些年对严复《天演论》译本的评论中比较明显。“他翻译的是当时西方格物致知的书,代表先进的学术思想,却为了使顽固保守的士大夫阶级乐于接受西方先进学理,‘刻意摹仿先秦文体’去翻译显然不妥。”(周笃宝,2000:29)“严复以‘汉以前字法句法’迻译《天演论》和译文应求‘雅’的译论,向来受到后人批评……”(王克非,1992:9)试设想,严复翻译《天演论》时如果不“刻意摹仿先秦文体”,他的译本能为当时的读者欣然接受并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吗?《天演论》在民族危亡关头受到重视与好评,既有其内在的思想因素,也不能忽视其“先秦文体”的作用。如果我们一方面肯定《天演论》的巨大影响,同时却认为帮助译本产生巨大影响的文体“显然不妥”,这不仅在逻辑上很难自圆其说,而且也让读者感到困惑和茫然。之所以对同一译作的评价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主要原因是评价主体对译作所构成的两种价值关系同时进行评价。当我们谈到这部译著的巨大影响时,我们是指译作出版后的一段时间里对当时读者所产生的影响,而非译作在当代的影响,因为《天演论》早已退出了普通读者的阅读视野,它与现代的广大普通读者并没有构成价值关系。在肯定《天演论》的巨大影响时,我们是评价主体,潜意识中的价值主体是当时的读者。如果我们诟病严复所采用的“先秦文体”,我们评价的是《天演论》与当代普通读者所构成的价值关系,而非它与当时的读者所构成的价值关系,因为蔡元培说:“他(指严复)的译文,又很雅驯,给那时候的学者,都很读得下去。”(罗新璋,1984:151)在评论《天演论》的巨大影响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是与译作的价值主体即当时的读者分离的;在诟病《天演论》的“先秦文体”时,“我们”作为评价主体是与译作的价值主体部分重合的。忽视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分离(既包括实体上的分离,也包括逻辑上的分离),也表现在我国翻译界对中国文学作品英译的评价中。

柳宗元的《江雪》是我国古诗中的名篇,中外都不止一位译者将其译成英语。我国译者中尤以许渊冲先生的译文受到高度评价。来自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两位译者,其译文各有千秋,但从“格式塔意象再造”模式下传递出的意境美角度来审视,笔者认为许渊冲先生的译文更胜一筹。从整体译文来看,WitterBynner的译文几乎完全遵从原诗的语言成分,在译文中进行复制式的形式对应,却未充分考虑原诗语言之外的美感因素,结果未有效再现原诗的意境美。(辛红娟、覃远洲,2012:95)朱小美和陈倩倩(2010:106)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此外,本文作者于2006初做过一个小型讲座,对象是三名美国西肯塔基大学交换生。讲座中提到《江雪》的三种译文,即许渊冲、WitterBynner和GarySnyder的译文。在准备讲座时,笔者仔细比较了三种译文,形成与辛红娟和覃远洲基本一致的观点。讲座中问及最喜欢哪个译文时,三个美国学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WitterBynner的译文。虽然这三名交换生不一定能代表大多数英语读者对这三种译文的看法,但他们的观点无疑折射了英语为母语的读者第一反应。毫无疑问,我国翻译界《江雪》英译文的评价者虽然也是该译文的读者,构成其价值主体的一部分,但中国古诗的英译首先和主要是为满足不懂汉语的外国读者,因此我国的评价者或评价主体并不构成该诗译文的主要价值主体。由于评价尺度来自价值主体的需要,因此价值主体主要成员的需要自然成了评价尺度的主要来源。然而,《江雪》英译文的我国读者与外国读者由于文化背景、阅读动机等差异,其作为价值主体的需要也不同,因此以只占价值主体小部分的我国读者的需要作为评价尺度,评价结果难免与中国古诗英译在英语国家的接受情况相去甚远。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江雪》的英译,我国学界对《红楼梦》两个完整译本的评价也存在类似的现象。所以,评价者只有明确区分译文的价值主体与评价主体,评价结论才有可能更接近译本接受实际。

文学批评论文篇5

明代通俗文学批评之美在于,对图书内容以真情评介,以抒发自我情感为主,做到了以情唤情。比如,针对于《玉茗堂批评焚香记•总评》,汤显祖谓之“其填词皆尚真色,……无情者心动,有情者肠裂。”可见,批评的内容为真情所致。在《(太霞新奏)序》中,冯梦龙也表达出“发于中情,自然而然故也。”的看法,主张批评要以“真”为要则,做到真情流露。明代批评家在“真情”理念的支持下,推动了当时文学的发展。在明代批评家而言,“真情”并不仅仅是指实情感,更多的是对自然物的追求,可谓是对宋明理学的对抗,也突出了明朝通俗文学中倡导人性解放的一面。

(二)寓教于乐的娱情之美

明代通俗文学批评所强调的不仅是对文学作品的看法,更多地体现为教育性,但是却具有娱乐色彩。比如,在对《隋炀帝艳史题辞》批评中,委蛇居士提出了文学批评不仅要“振励世俗”,还要“娱悦耳目”。但是,在批评家对文学作品进行批评的时候,会从主观的角度出发进行评述,根据文学作品的性质选择批评的侧重点。批评家如果对于文学作品以娱乐定位,在批评论述中就会以风趣幽默的语言阐述。比如,在《水浒传叙》中,汪道昆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通俗小说的特点是大众化、通俗易懂,因此为“太平乐事”。佚名在《新刻续编三国志引》中对于通俗文学的定位是“以豁一时之情怀”,可见明朝时期小说的娱乐功能是浓重的[2]。娱乐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这就是明朝通俗文学的特点。因此,明朝文学批评的主要作用是教化。

二、明代商品经济将通俗文学批评推向繁盛

明代通俗文化的重要支撑者是市民阶层,随着城镇经济的壮大,人们开始注重精神追求,但是基于通俗审美情趣的定位,所喜爱的文学既不倾向于政治经济,也不像儒生那样附庸风雅,而是以文学为乐,陶冶身心的同时,可以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明朝的商品经济推进市民生活节奏的加快,使得静雅的文学作品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特征,更为被市民所接受的责任娱乐性强的作品。当文学与通俗紧密相连,就使得文学更为接近大众群体,并将人们的审美情趣体现出来,且对于市民起到引导性作用。文学批评在通俗文学作品中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人们的鉴赏能力与文学作品思想的衔接,特别是使用通俗的语言表达,更能够对于读者发挥提示的作用,引导读者选择适合于自己阅读的作品。

文学批评论文篇6

二、动物研究的特征及核心思想

动物研究具有很强的跨学科性和跨文化性。除了文学、文化、哲学、历史、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学科以外,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医学、生物学、动物学、法学等众多学科的相关知识均在动物研究的理论建构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动物研究者对欧洲文明中关于人与动物的二元论思想普遍持批判态度,而他们在东方文明、美洲印第安文明以及非洲文明等古老文明中获得思想灵感,为建立新型人与动物的伦理关系寻求文化范式。同时,来自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的学者从各自文化传统视角参与讨论,使得动物研究从一开始就形成了文化间的对话与杂语。此外,虽然动物研究的核心是人与动物的关系,但它的辐射面非常广泛,涉及动物在人类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比如作为食物的动物、作为实验品的动物、作为宠物的动物、野生动物、家养动物、动物园动物、水族馆动物、马戏团动物等。同时,动物与人的关系也体现在众多方面。在密歇根州立大学动物研究中心提供的长达139页的“动物研究参考书目”中,上千条文献被分为14大类,包括作为哲学及伦理学研究主题的动物、历史中的动物、作为象征符号和伴侣的动物、作为娱乐与景观的动物、科学、教育、医疗中的动物、文学和生态批评中的动物、女性主义和生态女性主义中的动物、宗教、神话、民俗中的动物等,足见动物研究角度和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笔者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把作为文学批评理论的动物研究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动物的哲学、伦理学研究,也可称为动物伦理学(animalethics);另一类是关于动物的文化再现批评研究,也可称为动物批评(zoocriticism/animalcriticism)。前者主要关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动物,为动物的福利和权利进行论争,具有很强的论战性和行动主义特征,也为动物批评提供了哲学和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后者则更关注人们头脑中的动物,包括作为文学意象和文化符号的动物,意在考察动物性及人性在人类历史文化中的建构,追问动物在人类社会所处边缘地位的思想文化根源,进而揭示人类社会中各种压迫、剥削、暴政本质上的相互勾连,据此寻求解决阶级歧视、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物种歧视的文化出路。如上所述,动物研究的角度和方法纷繁复杂,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传达的思想也不尽相同。笔者经过认真比较、梳理、提炼,总结出如下3个方面,作为评介动物研究核心思想的切入点:

(1)伦理拓展主张;

(2)物种歧视主义批判;

(3)动物再现反思。

1.伦理拓展主张

所有主张动物福利的哲学都有一个共同的诉求,那就是把动物纳入人类的道德共同体,把传统的人际关系中的道德准则延伸、拓展到种际关系。他们首先批判肇始于亚里士多德、由笛卡尔推向极端的人与动物的等级观和动物工具论,特别是笛卡尔提出的动物机械论和人/动物二元论。动物伦理主义者认为,动物是具有独立品格的生命体,不是专为人类利益存在的资源和工具,不应被视为可由人任意宰割的低等生命。伦理学流派之间的分歧主要存在于以何种标准判断动物的伦理身份,以及伦理范畴可以扩大的程度。这突出体现在3个流派:动物解放论(animalliberationethics)、动物权利论(animalrightsethics)和生物中心论(biocentriCEThics)。辛格所代表的动物解放论以17世纪哲学家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为理论基点。功利主义认为,快乐是一种内在的善,痛苦是一种内在的恶;凡带来快乐的就是道德的,凡带来痛苦的就是不道德的(杨通进,2007:94)。因此,在决定一个生命体是否有资格得到伦理关怀时,要考察的不是“他们会思考吗?也不是,他们会说话吗?而是,他们会感受痛苦吗?”(Bentham,2007:9)。功利主义哲学强调感受力(sentience),认为动物同人类一样,有感受苦乐的能力,因而应该享有和人同等的道德地位。以此为基础,辛格提出“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主张,认为我们应该把适用于人这一物种的平等原则扩展到其他物种身上,赋予动物以同等关怀。为避免误解,辛格特别强调“同等关怀”不同于“同等待遇”,比如,我们不需要赋予动物以选举权,因为这对于它们毫无意义;但是,当人类利益和动物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不能想当然地把人类利益凌驾于动物利益之上,而应给予同等考虑(Singer,1995:2)。辛格认为,为满足人的口腹之欲而屠宰大批动物或为确保人的安全健康进行动物活体实验都是不正当的,是严重的物种歧视主义,应该禁止。雷根是动物权利论的代表。他认为,从功利角度为动物的伦理地位进行辩护无法真正实现动物的解放;只有接受“动物拥有权利”这一观点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人类对动物的残害。他把伦理问题分为两个方面,即道德主体(moralagent,一译“道德人”)和道德病人(moralpatient,一译“道德顾客”)。道德主体是指具备各种复杂能力的个体,尤其包括自主进行道德判断的能力。道德主体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一般来讲,正常的成年人是典型的道德主体。道德病人则不具备“令其能以对自己行为负有道德责任的方式控制自己行为的条件”(雷根,2009:128)。婴幼儿、精神错乱或智力障碍的人、动物都属于道德病人之列。他们没有能力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也就不承担道德责任,但是他们是道德主体的行为的接受终端。这样,雷根就动摇了洛克、休谟、康德等人基于理性、自觉性、能动性等能力缺失而将动物排除在伦理范畴之外的传统伦理思想,解决了虽然一些动物与某些人群在智力水平上相当,却不能享有这些人享有的道德权利的伦理学难题。

雷根认为,道德病人和道德主体具有平等的固有价值(inherentvalue),都是生命主体(subjects-of-a-life)。因此,“从严格的正义角度看,我们应该平等地尊重拥有平等的固有价值的个体,不管他们是道德主体还是道德病人,(如果是道德病人)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雷根,2009:222)。雷根的动物权利主义和辛格的动物解放主义虽然在主张上有所不同,但二者都把伦理关怀停留在有感知力的动物范围内,而那些现代科学认为没有感知能力的软体动物、昆虫等低等生物则被排斥在伦理视域之外。保罗泰勒(PaulTaylor)代表的生物中心主义在这一方面有所突破。他继承了施韦泽(AlbertSchweitzer)的“敬畏生命”思想(reverenceforlife),在《尊重大自然》(RespectforNature,1986)等书中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生物中心主义”。在他看来,所有的生命体,包括人与非人类动物、有感知力的和没有感知力的生命体,哺乳动物和昆虫以及单细胞原生动物,都是“生命的目的中心”(teleologicalcenteroflife),都指向一个目标:实现有机体的生长、发育、延续和繁殖。因此,所有生命体都是拥有自己的“善”的实体(entityhavingagoodofitsown),也就具有天赋价值(intrinsicvalue),是值得我们尊重的独立生命体。生物中心论还特别提出,人是地球生命共同体中的普通一员,并不比其他生命体高贵;所有物种,包括人类在内,都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系统中的一部分;所有生命个体都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追求各自的善(DesJardins,2006:137—139;杨通进,2007:104—109)。这样一来,泰勒就突破了辛格与雷根的局限性,有效地打破了所有的物种界限,把伦理原则拓展到整个生物圈,实现了以尊重生命为原则的平等主张。而且,生物中心主义关于整体观、联系观的论述也使得动物伦理学与深层生态学、生态中心主义、整体主义等环境伦理学理论产生了交集,成为当代生态运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主义者不满于辛格等男性作家过度强调动物伦理的客观、理性本质,把道德与情感、态度、喜好等主观的、“感性”的成分剥离开来的做法。她们指出,这种重理性、轻感性的做法实际上是对导致动物低劣地位的传统思维逻辑的翻版,暴露了男性批评家们意识深处的歧视倾向。与此相对抗,她们强调同情与关爱在动物解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关爱伦理”(ethicofcare)。

玛丽米奇里在《动物之所以然》中指出,人类天生具有顾及他人感受的特殊能力,同情心与好奇心是一种人类所具备的幼态延续(neotany),而且这种同情心和好奇心会突破种际界限,延展至人类世界之外,包括有生命的动植物和无生命的岩石、沙粒。这意味着,关心其他物种是人类保留并付诸实践的一种重要本能,而不是后天养成的(Midgley,1983:119—120)。这一论断说明伦理拓展不仅合理、必要,而且可能。琼瑟芬多纳文则挖掘出西方哲学中包括休谟、亚当斯密、叔本华在内的不以理性、而以感受与同情为基础的伦理传统,指出情感在道德体系建构中必不可少。人对动物的同情心是一种深刻的、基本的性情,只是在强烈的社会规约面前才受到压抑、隐蔽。屠宰场和动物实验室里所进行的一切之所以要远离公众视线恰恰表明人们对这些残酷行为的不安与负罪心理(Donovan,2011:284)。她认为,“同情先于公正”,“道德由同情而生”,我们对动物怀有的同情心使得它们成为我们道德大家庭的一员成为可能(Donovan,2011:285—286)。从动物解放、动物权利,到生物中心主义,再到关爱伦理,关于动物伦理的论争不断拓展伦理关怀的范畴,检视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及其与其他物种的关系,揭露人们习焉不察的残忍行为、虚妄态度和不公正的价值观念,对西方伦理传统表现出惊人的颠覆性。同时,动物伦理也为文学及文化领域的动物批判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石。

2.物种歧视主义

批判动物研究的一个独特之处在于,它为其他伦理拓展主义思潮,譬如女权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少数族裔研究、性别研究、儿童研究等,提供了一个交流、对话、融合的平台。这一平台就是对物种歧视主义的批判。物种歧视主义(speciesism)一词由英国动物解放主义者理查德里德(RichardRyder)在1971年首创,辛格在《动物解放》一书中对该词加以进一步阐释、推广,使之成为一个广为接受的词汇。物种歧视主义的基本含义是,一物种基于本物种利益的考虑对其他物种持有的偏见或歧视,以及由此导致的虐待和暴行。在动物研究语境下,物种歧视主义特指人类对其他动物物种的歧视和压迫。众多学者发现,物种歧视是隐藏在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阶级歧视等背后的深层思想根源。在人类社会中,压迫者为自己的暴行惯用的辩护往往是:被压迫者是没有进化完全的人类,或者说他们更加接近动物,因此不值得同等的道德关怀。比如,支持奴隶制的人认为非洲黑人是没有完全进化的人,因此可以“像猴子一样”占有或买卖他们。在《可怕的对比》(DreadedComparison,1988)一书中,玛卓丽斯皮格尔(MarjorieSpiegel)通过大量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对比了黑奴和动物在实验室、拍卖场、囚笼、压货车等场景下触目惊心的遭遇,让我们看到种族歧视和物种歧视在道德逻辑和表现方式上惊人的一致性。同样,认为女人是二等公民的人也认为女人“没有灵魂,就像鹅没有灵魂一样”(Simons,2002:129)。当1792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发表《女权辩护》时,剑桥大学知名哲学教授托马斯泰勒对该书的嘲讽就依据这样的逻辑:如果女人也要求享有权利的话,有朝一日我们也得赋予动物权利了(转引自Singer,1995:1)。

二战中,德国纳粹也是在种族优越论的旗帜下对犹太人进行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大屠杀。他们重新定义了“生命之链”,让雅利安民族高高在上,而把犹太人与耗子、跳蚤归为一类,使得600万犹太人惨死于集中营(Kete,2002:30)。由此不难看出,一旦权力一方把被压迫群体与动物联系起来,他们的压迫与掠夺便似乎变得合情合理了。西方文化长期以来对物种歧视的默许和纵容使得压迫者们可以堂而皇之地歧视、虐待黑人、原住民、穷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不消除物种歧视主义,人类社会内部也就很难达成真正的平等共存。因此,辛格说“动物的解放也是人类的解放”是毫不夸张的。动物研究学者普遍认为,人类基于物种的差异而对非人类物种施加暴力、压迫、统治的行为是没有道德基础的。边沁早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1789)中就指出,如果一个人不能因为黑色的皮肤而遭受暴君的任意折磨,那么一个有感觉能力的存在物也不应因为腿的数量、皮肤上的绒毛或脊骨终点的位置而遭受折磨(Bentham,2007:9)。雷根也于1979年写道:“就像黑人不是为白人、妇女不是为男人而存在的一样,动物也不是为我们而存在的。它们拥有属于它们自己的生命和价值。一种不能体现这种真理的伦理学将是苍白无力的”(转引自杨通进,2007:69)。从逻辑起点上看,物种歧视与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阶级歧视具有同样的非正义性,都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压,是对生命尊严的区别对待。人对动物的等级观念会导致人对不同于自己的群体的等级态度。“基于物种身份的道德划界潜藏着邪恶。它以最可怕的方式复制着基于身份的论调,这些论调使得对其他人类群体的歧视、不公、暴力、屠杀合法化”(Lynn,1998:288)。因此,要实现人类社会真正的平等和谐,就必须改变人对动物的等级观念。正如国内学者王晓华所讲,“要走出现代主义自我反对的困境,就必须将解放的对象全称化,承认所有存在者的主体性”(王晓华,2007:243)。只有当人类能够尊重所有生命个体,实现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所有生命体的主体间际关系,真正的人类和平才会到来。

3.动物再现反思

英国学者斯蒂夫贝克在《描绘野兽——动物、身份及再现》(PicturingtheBeast:Animals,IdentityandRepresentation,1993)一书的序言中声明,该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表意的动物”(signifyinganimals),即长久被视为“文化他者”的动物在建构人类身份过程中的重要象征意义,但是他同时声明,其研究的原动力是要去发现这些文化再现与现实中活着的动物所受待遇的关联(Baker,1993:x)。这一学术立场几乎代表了所有动物批评的研究模式。同动物伦理的学者、动物权利活动家一样,动物批评家们深切关注现实生活中动物的生存状况,不过他们寻求改变的途径是反思动物在文学及文化再现中的象征性、修辞性、表征性功能,因为他们相信,“人们对活着的动物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观念中的动物在通俗文化中的象征性运用”(Baker,1993:25)。换言之,动物批评者一方面关注文学作品中对人与动物的关系的刻画,另一方面探究作为隐喻和修辞的动物意象背后的伦理、文化及政治蕴含。后结构主义理论为动物研究提供了思想源泉和方法论支持。德里达对二元对立体系的消解和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批判、福柯关于人的主体性的去中心化论断等都成为动物研究的重要理论参照。动物研究者普遍发现,西方文化中存在着根深蒂固的人与动物二元对立的思想。但是他们认为,人与动物的二元对立关系并非天地使然,而是近代人文主义以及工业文明兴起的副产品。在早期人类社会,动物的作用不可或缺,甚至占有神圣的中心地位。即使在狩猎或祭祀过程中,人对动物也充满敬意,不会滥杀无辜。英国著名学者约翰伯格如此描述这一关系:它们“被驯服和崇拜,被养育和祭祀农夫喜爱他的家猪,也乐意腌制它的肉”(Berger,1980:5)。在伯格看来,这种态度看似矛盾,但体现了工业社会前人与动物直接、真实、亲密的关系。但是,自从人文主义兴起以来,特别是笛卡尔把动物比喻成“没有灵魂的机器”之后,动物逐渐远离了人类体验,在19世纪工业革命之后更是变成了原材料。

“作为食物的动物像商品一样被加工”(Berger,1980:11)。人与动物的关系从原始时代亲密的情感关系转向压迫性、掠夺性的经济关系。动物被不断商品化、工具化、符号化;它们或者在自然界濒临灭绝,或者在动物园被陈列观赏,或者在屠宰场任人宰割,或者在实验室成为人类科学研究的牺牲品,或者是被当作肉、蛋、奶的生产机器、或者在家中作为宠物由主人以任意的方式(而不是按动物自身的需求)宠爱、虐待、抛弃。动物更多地出现在类似“动物世界”的电视节目中、教科书和科普读物里,或者仅存留于我们的语言文字中,成为僵死的文化符号。作为现实世界活生生的个体,动物被不断边缘化,逐渐远离我们的视线。伯格对此作出了精辟的概括:“动物总是被观察的对象它们是我们不断延伸的知识的目标,我们关于它们的知识是我们力量的标志,是将我们与其分离的标志。我们知道的越多,它们离我们越远”(Berger,1980:14)。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如同“女人”、“自然”等概念一样,“动物性”也是一个文化建构的产物,是人类在界定“人性”的过程中设置的必不可少的参照物。“人们使用动物是要明确区分他们自己是谁,以及他们与自然界,特别是与动物的区别在哪里”(Franklin,1999:12);“动物是我们认识自身的工具,承载着以人类为中心的象征性投影”(Malamud,2003:4);“‘人’是一个只有在差异中才有意义的范畴:那些所谓规定人性的内在品质——思想、语言、拥有私有财产的权利只有通过动物才可理解:也就是说,它们需要动物来确立其意义”(Fudge,2002:10)。动物就像一面镜子,只有通过它们我们方能知道“我是谁”。我们之“是”依赖于它们之“非”而产生意义:我们文明,它们野蛮;我们高级,它们低级;我们依理性行事,它们靠本能生存;我们有语言、懂情感,它们无言无语、无情无义。“人之于动物就好比天对地、灵魂对肉体、文化对自然”(KeithThomas,转引自Baker,1993:79)。为了映衬人作为“万物的灵长”、“万兽之尊”、“天之骄子”的高贵身份,动物的身份被降低、压抑、扭曲,成为那个没有灵魂的陌生他者。鲍德里亚的论断被多次引用:“动物是随着理性和人文主义的发展才被降格到非人性的地位的”(Bleakly,2000:30,Malamud,2003:4)。贝克指出,西方文化中塑造的“幸运牛”(LuckyCow)、“可爱猫咪”(CuteCat)等刻板形象实际上是罗兰巴特所说的“自然化”过程,是扭曲动物形象的政治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保持人的身份、中心地位以及优越性的幻象”(Baker,1993:29)。

也就是说,即使作为文化符号,动物也是人类为实现表意目的而进行掠夺的自然资源,它们自己的主体性被完全抹杀或者忽视。事实上,自达尔文以来,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及人类经验表明,语言、思维、情感并非人类独有,很多动物也表现出惊人的相关能力。因此,人与动物的分界是一个单方面确立的边界,是人类为了统治、压迫其他动物所虚构的一条鸿沟,并非亘古不变的客观存在。很多伟大的文学家都曾在作品中质疑、消解、跨越、打破这一边界。人与兽之间的转变是文学中常见的修辞手段,而人性与动物性的流动与交换也是文学中的重要主题。动物批评者关注到这一现象,深入研究了文学/文化再现中“拟人化”(anthropomorphism)和“兽形化”(theriomorphism)以及人兽变形(transformation)等动物修辞手法。他们的研究表明,无论是将动物描述成具有人的特征(anthropomorphism),还是把人比喻成动物(theriomorphism),或者二者之间发生变形,实际上都暗示着同样的人类经验,那就是人性与动物性之间存在共性和流动性。这样一来,“何为人”便不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命题。“后人类”(posthuman)、“后人文主义”(posthumanism)等新概念开始出现,生态视域下关于动物的研究与人文主义危机下关于人的研究在此交汇。可以说,动物研究中关于人的讨论有破有立,为自尼采以来饱受诟病的传统人文主义打开了历史性转变的突破口。在《诗性动物与动物灵魂》(PoeticAnimalsandAnimalSouls,2003)一书中,兰迪马拉穆德力图建立起文学中的动物美学。他指出,动物诗需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动物在艺术中为何重要?动物的文化再现和真实的动物有何关联?艺术家与动物主体有何伦理关系和责任?关于动物的艺术如何成为我们在真实世界中与动物互动关系的隐喻、试验场或微缩宇宙?他继而提出动物诗的5条生态美学原则:

(1)鼓励读者欣赏动物,但不伤害它们,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

(2)在动物自己的场域下欣赏它们,不以人类的需求为标准;

(3)进行动物教育,尽可能地帮助读者了解它们的生活、情感、本性;

(4)倡导对动物的尊重,并且不因为它们能为我们做什么或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才尊重它们,而是因为它们自身;

(5)认识动物,对它们的知识不追求全面但尽量丰富。进一步概括以上思想,优秀的动物文学作品应具备这些特征,即突破人类中心主义,尊重动物的主体性,倡导人对动物无条件的了解和关爱,营建人与动物平等、和谐的主体间际关系。

文学批评论文篇7

二、本体建构:语言转向条件下文学本体的倡扬

如果说“五四”以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借鉴“新批评”的语言观,从而引发了对于传统载体论语言观的反思,那么20世纪80年代的“文学本体论”大讨论则实现了本体论语言观的建构。20世纪80年代,“新批评”思想卷土重来,文学语言形式的研究仍是文学批评的焦点。“新批评”倡导对文本进行语义分析,主张文本细读,从而使文学批评回到文学语言形式本身。这一理论的重申大大拓宽了中国文学批评家的理论视野,新时期的批评家反思传统的载体论语言观,开始从本体论的高度定位文学语言,不仅表现在批评实践上,还表现在具体的文学创作实践中,从而掀起了“语言本体论”的热潮。从“新批评”与中国文学批评本体论语言观建构的关系来看,“文学本体论”的理论来源于“新批评”。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陆续地翻译、介绍“新批评”的相关理论和批评家。到了20世纪80年代,对于“新批评”的翻译、介绍与研究呈现出系统化、规模化态势,其中杨周翰、赵毅衡等是重要代表。他们撰书立著和发表重要论文,介绍和传播“新批评”理论。赵毅衡在20世纪80年代出版了当时国内研究“新批评”的扛鼎之作《新批评——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对“新批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另外,还陆续出现一批“新批评”的译介,如刘象愚翻译的《文学理论》、赵毅衡编译的《“新批评”文集》等,构建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界“新批评”的知识谱系。后来有评论家称:“英美‘新批评’派的文学本体论是我国文学理论最近几年来出现的文学本体论的来源之一,国内的文学本体论的呼唤者也自觉地向‘新批评’派寻觅理论武器。”[4]从此处可以得知,中国文学批评呼唤语言本体论,与“新批评”的文学本体论有极大的关联。“新批评”的价值,在于为中国文学批评回归本体提供了理论资源,但是,它不是通过自身的理论体系来证明的,而是通过对统治中国已久的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批判来实现的。其次,“新批评”本体论语言观是对“反映论”的纠偏,是对载体论语言观的颠覆。自“五四”以来,一直统治中国文学批评界的是反映论的文艺观。“反映论”与“新批评”的文学本体论最为抵牾,“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是反映论的,这被认为与新批评的本体论主张截然对立”[5]69。在此基础上,“新批评”作为一种“清道夫”式的文论,主要的使命是扰乱学界的既定秩序,以引起人们对传统反映论文艺观的怀疑,对载体论语言观的批判。因此,“新批评”的存在意义是通过对“反映论”一统天下的局面的批判,打破文学批评界的既定秩序,使人们对权威和传统产生怀疑,为中西文论的融合开拓空间。故而,“新批评”在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界的重要价值:一方面,凭借“文学本体论”阐释文学语言在文学中的本体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批判“反映论”,建立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新秩序。基于以上两个原因,在“新批评”的影响下,20世纪80年代后的中国文学批评批判了载体论的语言观,转而关注文学语言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建构本体论的语言观。在进行“文学本体论”大讨论时,对于文学的本体究竟是什么这个核心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大体经过了由“作品本体论”到“语言本体论”的转变。“作品本体论”以作品为核心,其主要理论内涵是文学活动以作品为重,文学批评应面对作品本身,深入作品内部进行研究,才可窥见文学的本质,文学研究与作者、世界、读者等无关。持“作品本体论”的批评家主要有陈晓明、胡经之等。“作品本体论”的观念主要来自“新批评”的韦勒克(RenéWellek)。由于受西方现代语言学派的影响,不难看出“作品本体论”中包含着“语言本体论”的影子。“语言本体论”的一派则以语言为旨归,高扬文学语言的本体价值。1985年底,黄子平撰文《得意莫忘言》,提出了须重视文学语言本身的价值,“文学作品以其独特的语言结构提醒我们:它自身的价值。不要到语言的‘后面’去寻找本来就存在于语言之中的线索。”[6]这既是对文学语言的本体意义的强调,也是对传统的语言载体论、工具论的有力批判。李劼也在他的《试论文学形式的本体意味》一文中表达了相同的思想:“所谓文学,在其本体意义上,首先是文学语言的创作,然后才可能带来其他别的什么。由于文学语言之于文学的这种本质性,形式结构的构成也就具有了本体性的意义。”[7]“语言本体论”将把语言与形式合二为一,形式是内容化了的形式,内容溶解在形式之中,语言建构了文学的本质,建构了人类世界,批判了语言意识薄弱的中国传统文学批评。在文学创作界,20世纪80年代的作家们也开始秉持本体论的语言观。语言在文学创作中不再是反映现实的工具、承载内容的载体。语言就是文学本身,是文学的本体,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语言与内容相互依存、融为一体,文学创作的生命就是语言革新。在“文学本体论”大讨论背景下涌现出的一大批作家表现出了对于语言形式创新的关注。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余华的先锋系列小说、于坚的诗歌,都醉心于语言的革新。他们以语言形式的创新为文学创作开拓了一个崭新的空间。作家们不仅在创作实践中关注语言,而且在批评实践上也阐发了他们对语言意识的重视。汪曾祺提出:“中国作家现在很重视语言。不少作家充分意识到语言的重要性。语言不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段,应该提到内容的高度来认识语言不是外部的东西。它是和内容(思想)同时存在,不可剥离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附加的,可有可无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写小说就是写语言。”[8]1从汪曾祺的这段话看来,语言于文学处于显要的地位,而当时创作界对语言开始充分地重视,其语言观念也开始发生转变。20世纪80年代中期,文学批评界和文学创作界共同致力于语言意识的转变,文学语言观由语言载体论转向语言本体论,为文学语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打下了基础。“新批评”对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与其说二十世纪是一个批评的时代,不如说二十世纪是一个以本体论批评为主调的时代”[9]。而西方各种文论在中国的“理论旅行”或多或少暗藏着“新批评”的潜流,“尽管在它之后,西方还涌现了诸如结构主义批评、原型批评、后结构主义批评等等批评流派,但这些批评流派在形式本体的意义上基本都是沿着‘新批评’奠定的研究方向向前发展”[9]。因而,“文学本体论”大讨论的意义在于,它确立了文学语言的本体地位,实现了从语言载体论到语言本体论的转向,改变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既有型态,促进了文学语言观念的全面变化,推动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新的语言范式的建立。但是,20世纪80年代的“文学本体论”大讨论只是一种理论倡导,给中国现代文学批评提供了一种文学研究的新途径,即从文学内部、文学形式来探讨文学,却未建构一个完整的理论系统。无论是“作品本体论”还是“语言本体论”,都是文学研究的一种中介,旨在将已被割裂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连接起来。被“新批评”影响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在理论重构过程中,遮蔽了“新批评”自身的理论丰富性,“新批评”被后世所诟病的“文本”自足性、“文本细读”法等也渐渐地与“文学本体论”大讨论之后中国的理论氛围格格不入,故而注定了“新批评”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只是暂时的“亲密”。更有讽刺意味的是,“文学本体论”大讨论没有使中国现代文学批评走向“本体论”,而是最终走向了“主体论”。

文学批评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I0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02-0012-01

当我们面对一个事物或概念的时候,我们总是习惯于问其“是什么”。早在古希腊柏拉图就借用苏格拉底之口问出“美是什么”的美学根本问题。于是当我们面对文学批评的时候,想要理解并进入其内自然也要建立在“文学批评是什么”――即文学批评的性质问题的认识之上。而且随着我们认识的深入,对文学批评的性质问题也会有所补充和深化。

一、运动的美学

说到“文学批评”不得不提及韦勒克的《批评的概念》。在书中,韦勒克专辟一章论述《文学批评:名词与概念》。他从词源学角度对批评一词进行考察,并得出相关结论“我们不能规定取消英、法、意等文字中所通行的‘批评’的广义用法:我本人就在我的《现代批评史》的书名中用过,但是让我们不要消除‘理论’与‘批评’之间有意义的区别。只要还有理由这样做,因为前者研究原理、范畴、技巧等等,而后者则讨论具体的文学作品。”①可以说韦勒克是从比较的角度来定义文学批评的。其中有其合理性,而且在他那个年代和环境中文学批评确实和具体的文学作品联系的更为紧密。但也要看到其中的局限性,正如他自己接下来客观而又中肯的写道:“我们最多只能提出一些建议,词的意义是词在语境中所取得的意义,而这种意义是使用词的人给予它的。现代哲学中各个不同流派想发现一个名词的唯一基本意义的努力是注定要失败的,……词有其本身的历史,其意义是由人给予的,因此词义不能一成不变地固定下来。……特别是像文学批评这类众说纷纭的学科。我们可以帮助分清不同的意义,描述各种语境、澄清一些问题并提出新的区别,但却不能为将来立法。”②

其实中国有关文学批评的历史和文学的历史一样久远,只是并未像西方那样先学科独立化出来,在以科学理性为主流的现代社会,我们往往会采取国际通例。所以,当文学批评一词作为专业术语传入我国并发展变化之后,我们有必要根据新的语境来重新审视其性质问题。而非对文学批评的性质作出一劳永逸的解释。李国华在《文学批评学》一书中认为文学批评的性质问题在近年来,随着中国“建设文学批评学”的讨论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并未取得一致的认识。从根本上说,主要是“科学”说、“艺术(创作)”说、“科学与艺术的统一”说、“附庸”说四种基本走向。即认为文学批评是社会人文科学,或不是科学。认为批评是“一种凝聚着审美个性的‘创作’”③,或认为是“艺术性科学”④、认为是“工具”、“附庸”及以作“诽谤”“辱骂”之用。关于这些说法,自然有其提出的现实基础,但是文学批评作为“运动的美学”(注:由别林斯基提出),当处于所谓的“准消费时代”⑤时,其性质又有什么样的新特征显现,或者说有没有发生局部调整呢?我们可以先来关注一下我国当代一些关于文学批评的文学著作或教材中较为稳定的说法。

二、文学批评的过去

王先霈《文学批评导引》中将文学批评定义为:“以一定的文学观念、文学理论为指导,以文学欣赏为基础,以批评家所面对的当代各种具体的文学现象(包括文学创作、文学接受和文学理论批评现象,且以具体的文学作品为主)为主要对象的研究活动;它的目的和任务是对文学现象作出判断、评价,指出其思想上,艺术上的得失和所以得失的原因。文学批评探究并确认所论作家作品的独特之处,确认其在文学发展历程纵线上的位置和在当前文学景观的横断面上的位置,发现、认定正在形成,扩展中的文学思潮并判定其性质,分析它在文学发展中的正面和负面作用,以此对作家、作家群和当代文学整体的发展施加影响。”⑥在这里,文学批评有了“通古今文学之变,究世界人文之际”的性质。一方面要从史的角度对文学及其发展有所认识和择选,另一方面,又要在现象中蕴出人文的内涵。所以文学批评既包含了对文学作品的观点,也包含着对文学史的认识,更有着对文学现象的发言权。文学批评主体所应包含的人文关怀,大众情怀也就成为了其应有之义。

张利群的《文学批评原理》认为“文学批评是批评家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文艺观指导下,运用一定标准对作家、作品、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文学运动等一切文学现象进行探讨、判断、分析、评价和总结的一种理性的人文科学活动。文学批评的对象包括古今中外一切文学现象,重点对象是文学作品。”⑦谭好哲在《当代文学批评学》则写“文学批评是文学理论的实际运用,它根据一定的审美理想。对文学现象作出审美评价,指出文学作品的思想意义和美学价值。文学批评是作家与读者之间的桥梁,它既帮助作家了解和适应读者的什么要求,有帮助读者提高审美能力和鉴赏水平。”⑧李国华则理解为:“文学批评不仅包括对作品的评价,同时也包括对文艺理论的探讨,但有偏重于对作品的评价。”⑨在这些对文学批评的论述中,我们大概可以抽象概括出文学批评的一些最基本的性质:与文学理论相比较而存在,与文学及其关联物密切相关,具有实践性和理性的主观性,是以审美评价为根本的人文科学活动。

三、文学批评的现在

所谓消费社会指“在我们的周围,存在这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它构成了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种根本变化,恰当地说,富裕的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我们生活在物的时代:我是说,我们根据他们的节奏和不断更替的现实而生活着。”⑩在“艺术创新与消费文化”座谈会中金元浦认为“当代中国都是已进入一个准消费时代”,“中国都市正经历着从传统的以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形态向当代消费社会形态的转变这一根本性变化。”???上文指出的新的社会环境和文学环境更多指的就是这里。由于中国城乡分化,贫富差异问题导致中国文学批评的活动范围多集中于东中部地区及西部部分城市,也就是一些准消费的社会环境。此时文学批评的性质融入了商品属性,市场、读者与传播媒体都众声喧哗地参与其中。于是原来属于文学批评的深层理性被削平,实践性与互动性更加突出,对象也愈加广泛,及时性和片段性显现。文学批评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的书刊杂志和高校课堂,其也不再只是文学批评家的专利。这是文学批评跟有生命力,更加活跃。在一切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中没有彻底边缘化,但是我们所谓的文学批评其中的审美评判和深层理性指导是不应丢弃的性质。所谓审美评判,既要求用审美的眼光去评判,有要求评判的语言内容具有审美性,而深层理性则要求评论不要流于碎片化,而应该置地有声,有其内在的道德自律和社会责任感。反观我们现在的文学批评游戏有余而理性不足,虽说更贴近了生活,但我们不可丢掉生活中也会存在的理性。所以说文学批评的现在正在伺机而动,寻求着新唤醒下的蜕变。

注释:

①②【美】韦勒克.批评的概念[M].张今言译.北京: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

③红旗杂志编辑部文艺组编.文学主体性论争集[M].北京:红旗出版社,1986.

④唐正序.文学批评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

⑤???詹艾斌.当前社会与文学性质问题的学理性审视[J].社会科学家,2010(2).

⑥王先霈、胡亚敏.文学批评导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⑦张利群.文学批评原理[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

文学批评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4-0153-005

苏雪林既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又是重要的文学批评家,批评家与女作家的双重身份,使苏雪林成为一个独特的存在。但由于时代环境、政治立场以及性别特征等方面的原因,苏雪林对现代文学批评的理论贡献及其学术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已经出版的颇有分量的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中对其文学批评或是简单的点评,或是粗略的概括,少有专门的论述,更没有深入挖掘其文学批评的价值和意义。苏雪林作为我国现代为数不多的女性批评家,其文学批评表现了现代女性知识分子的文化参与意识及其在文学理论方面的建构能力。纵观苏雪林的文学批评,可以看出以下特点:一是视野开阔、思想开放,呈现出多元的价值观;二是跨文化视角、女性批评视角和印象主义批评方法,使苏雪林的文学批评个性鲜明。以上特点的形成有时代的原因,也有个人的原因,其中夹杂着众多因素。这些独树一帜的文学见解和文学批评方式是苏雪林在文学创作之外的重要收获,也使她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显得矫矫不群。

一、价值标准

苏雪林认为作品的思想艺术价值是第一位的,坚持将作品的思想艺术成就作为评价作家作品的首要标准。但苏雪林的“道德洁癖”又使她不自觉地用传统伦理规范与价值尺度去衡量一个作家的艺术才情与文学史价值,“艺术标准和道德标准之间的纠结”[1],使她的文学批评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偏见。

作品的思想艺术价值是苏雪林文学批评的首要关注点。苏雪林推崇冰心,认为冰心的诗歌在思想艺术上俱佳。冰心的诗歌思想内容纯正,多抒写母爱童真自然,形式上冰心“圆如明珠,莹如仙露”[2]77的小诗、“恬淡自然,无一毫矫揉造作之处”,“清丽润秀,表现女作家特色”[2]85。苏雪林还进一步分析说,冰心文字的澄澈与思想的澄澈相关,“冰心思想则如一道日光直射海底,朗然照彻一切真相”[2]78,“读冰心文字,每觉其尊严庄重的人格,映显字里行间,如一位仪态万方的闺秀,虽谈笑风流而神情肃穆,自然使你生敬重心。”[2]80苏雪林喜欢徐志摩的诗风,评价徐志摩诗歌在精神方面表现出“人生美的追求”、“真诗人人格的表现”的特点;在形式方面则具有“体质的讲求”、“辞藻的繁富”、“气势的雄厚”、“音节的变化”的特点。即使苏雪林不喜欢邵洵美的颓荡文风,但她仍然评价邵洵美的作品文笔无不优美,“像《蛇》、《女人》、《季候》、《神光》,都是好诗。而长诗《洵美的梦》,更显出他惊人的是诗才。”[2]160苏雪林政治思想保守,排斥左翼作家,但也还能从思想艺术标准出发,给予左翼作家应得的评价,如她肯定茅盾的作品“能够充分表现时代性”[2]401、“有计划的作为社会现象的解剖”[2]405;赞扬叶绍钧“作风极其精炼纯粹”,“有真实的情感”;田汉则被她誉为中国新式话剧的支柱,是“戏剧界十项全能”[2]508。

但是,苏雪林的文学批评又呈现出道德批评的色彩,“她的批评标准中掺杂了道德审判”[3]。一方面,苏雪林给予胡适和冰心极高的评价。苏雪林最敬重胡适,称胡适是“现代圣人”[4]41、“一代完人”[4]317。这是因为“提倡新文化”又“实践旧德行”的胡适与苏雪林在精神上有诸多相通之处,他们在道德上都是矛盾的、p重的。这种敬重反映到文学批评中就是苏雪林对胡适人品和文品无与伦比的欣赏。苏雪林推崇冰心与冰心符合她的道德观也紧密相连。苏雪林的女作家批评给了冰心最多的篇幅和最高的赞誉。冰心个性淑婉,被称为“新思想与旧道德兼备的完人”,倡导女性要做“新贤妻良母”,这些都贴合苏雪林的道德观念与审美标准。而另一方面,苏雪林基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则对郁达夫、鲁迅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评价。苏雪林从郁达夫的作品里看到的作家郁达夫是一位“裸描写色情与性的烦闷”,“一生元气已被酒色斫尽的作家”。苏雪林对郁达夫的贬抑明显是以传统伦理道德为出发点对作家进行人格的评判。在苏雪林的逻辑中,作品的不道德必然是作家人格有问题,作家人格不健全也会折射为作品的不道德。只是她忽略了,她所强调坚持的道德是一种极其保守的传统伦理道德。苏雪林保守的道德观,令她无法接受郁达夫那种与传统士大夫迥异、敢于裸袒露自我的真诚人格。众所皆知,苏雪林一生“反鲁”,她与鲁迅虽有些私人恩怨,但主要原因还是她一口咬定鲁迅人品有问题,在她激烈的“反鲁”论调中,主要指责鲁迅性格病态、人格矛盾、个性阴贼f刻、多疑善妒、气量褊狭,而且复仇心强烈、领袖欲旺盛。殊不知,偏执保守的苏雪林哪能理解鲁迅的深刻犀利。苏雪林将文学与伦理道德紧密相连,人格成为苏雪林进行文学批评的一个关键词。由此可以看出,苏雪林文学批评的价值标尺是:“只要批评对象(包括作家和作品)不引起她的道德反感,她就更着重于从艺术特点上认定其文学价值;一旦她认定了对方道德上的偏差,其批评的尺规就会越过艺术的边界成为道德的审判。”[5]

苏雪林文学批评的价值标准虽小有瑕疵,但总体上她的文学批评是客观持重的,“虽未能全凭客观的标准,倒也不失其大致的公平”[6],基本上做到了爱而知其深,恶而知其美。

二、视角方法

在苏雪林的文学批评中,独特的批评视角和批评方法尤其引人注目。具体而言:重影响研究,时时以跨文化的视角审读文本,对中西文学进行比较研究;独有的女性批评视角,不仅构筑了我国现代女性文学史的雏形,而且对男性中心话语进行了有力的质疑和批判;借鉴西方印象主义批评方法,将其与中国古典文学批评相融合,建构以主观体验为特征的文学批评话语模式。

苏雪林的文学批评重影响研究,深受法国学派的影响。以影响研究为主要特征的法国学派“主要是采用实证的方法,研究和考C两国之间作家与作家、作家与作品、作品与作品之间的关系”[7]。苏雪林以跨文化的视角,运用影响研究的方法考察西欧文学对我国现代文学产生的深远影响。苏雪林将凌叔华比作“中国的曼殊斐尔”,认为凌叔华与英国女作家曼殊斐尔一样“富于女性的笔致,细腻而干净”[2]362。她将我国象征派诗人李金发与法国象征派诗人魏仑、颓废派诗人波特莱尔进行比较,指出李金发的诗歌与西洋象征派诗歌具有相同的特质。苏雪林又考察了我国现代文学与东欧邻国俄罗斯文学之间的接受影响关系。由于社会、历史、地缘等因素,20世纪俄罗斯文学对我国作家影响甚巨,我国很多作家的作品中都留下了俄罗斯文学的印记。苏雪林认为“十九世纪与托尔斯泰、柴霍甫,鼎足而三之杜思妥也夫斯基小说,尤为当时青年所欢迎”[2]299,“叶圣陶可算中国第一个成功的杜氏私淑者”[2]300;王统照的小说《黄昏》“似乎有些受俄国屠格涅夫《父与子》的影响”[2]309;王鲁彦的小说《菊英的出嫁》“似乎从俄国梭罗古勃《未生者之爱》蜕化而出”[2]342,等等。

苏雪林以女性视角进行文学批评,突出表现在她高度关注我国现代女性文学的发展并构筑了我国现代女性文学史的雏形。我国古典时代的女性文学受男权社会压抑发展缓慢,呈时有时无的间歇状态。直到“五四”以后,我国女性文学才有了突破性进展,文坛涌现出一大批才华横溢的女作家,女性文学的崛起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一道光华灿烂的风景。但是,男性书写的文学史却有意无意地疏漏女作家的创作业绩,即便偶尔涉及也是轻猫淡写,一笔带过。女作家出身的苏雪林在从事文学批评伊始,就给予女作家特别的关注。当时的文学批评界,没有谁像苏雪林这样对女作家投入这么多的目光和笔墨,并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美。苏雪林的女性批评视角还表现在苏雪林对男作家笔下虚假的女性形象进行了质疑与批判,揭示了男性中心文化对于女性形象的扭曲。苏雪林反感郁达夫,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郁达夫对女性形象的歪曲。她认为郁达夫“书中女主角之汲汲于性的满足,不惟没有心理的过程,更不合病理学的原理”[2]321,是心理病态的郁达夫对女性肆意地猥亵和践踏。张资平同样因对女性形象的歪曲遭到苏雪林的否定。现代女性意识使苏雪林清醒地意识到男作家笔下的“妖妇”只是出于父权文化下男性对女性的淫邪欲望,而非现实生活中女性的真实生命形态。苏雪林的现代女性意识,解构了男作家笔下虚假的女性形象,揭示了这些被篡改的女性形象背后隐藏的男作家严重的性别歧视。但是,在传统与现代语境的撞击下,苏雪林是个“思想很新,行为则旧”[4]43,背负旧传统的“五四”人,带有悲剧性的“半吊子新学家”。她对旧礼教、旧传统的态度极其暧昧和矛盾,始终持一种半新半旧的女性意识。这种新旧杂糅的思想观念和女性意识决定了苏雪林的文学活动具有明显的过渡色彩,其女性批评视角是不彻底的、有限度的。

苏雪林借鉴西方印象主义批评方法,她的批评话语由大量的阅读印象构成。如苏雪林谈穆时英的作品说:“《南北极》的故事虽然不足为训,文字却有射穿七札,气吞全牛之概。”[2]441读徐志摩的作品,感到其《雪花的快乐》“音节之轻快,真有雪花随风回舞的感觉”[2]104,《落叶小唱》“每使人联想及白人甫的《梧桐雨》和长生殿《夜雨》一折”[2]105。苏雪林用直觉体悟代替内容判断,她的阅读印象不仅是她批评的出发点,也往往是其批评的结论。因为我国传统文学批评在强调批评的主体意识、推崇情感体验和内心直觉方面,与西方印象主义批评不期而合。所以,中西学皆精通的苏雪林在借鉴西方印象主义批评方法的同时,又将西方印象主义批评与中国古典文学批评相融合,建构起以主观体验为特征的文学批评话语模式。难能可贵的是,苏雪林的文学批评在采用直觉体悟思维方式的同时,又适当地对感性的阅读印象进行理性升华,让印象感悟与理性评判互相渗透。

三、生成因由

探寻苏雪林文学批评观的生成,发现她文学批评中呈现的跨文化视角、女性视角和主观体验式批评的形成,既有时代环境的原因,也有其个人经历、性格气质的因素。

“五四”时期,王纲解纽、西学东进,中西文化的大交融与大碰撞,使中国文化、文学乃至整个民族心理都发生了巨大的裂变,外来文化的强烈刺激也带来中国人的文化视野的空前开拓。因此在我国现代文学批评发生伊始,苏雪林就能够站在世界文学的高度,自觉地运用跨文化比较的方法,对中西文学进行比较研究。在她看来,“世界文化同出一源,中国文化也是世界文化的一支”[8],东西方诗学不分高低贵贱,应该以兼容并蓄的心态加以融会贯通。鉴于中国现代文学直接受到西方文学的影响而发生和发展起来的文化背景及“五四”新文学与西方文学之间事实上存在的密切关联,苏雪林的文学批评在跨文化的视角下,使用了法国学派的影响研究法。苏雪林早年留学法国,对法国影响学派相当熟悉并深受感染,为其展开跨文化比较研究奠定了基础。

苏雪林的女性视角,有着明显过渡色彩的现代女性意识。这种特殊女性意识的生成与她出身于封建旧式家庭和受其家乡新安理学潜移默化的影响有着密切关系。19世纪末苏雪林出生在皖南山区的一个封建官僚家庭,她说自己虽深受礼教之害,“但幼年耳濡目染的力量太强,思想究竟是保守的”[4]37。尤其是她的母亲杜浣青对她影响甚大,恪守传统妇德的母亲成为苏雪林一生塑造自我的参照。苏雪林保守的女性意识与她的家乡皖南地区新安理学的渗透也分不开。伦理纲常是新安理学的核心,传统的儒家教化,森严的宗法制度是新安理学的显著特征。新安理学在徽州大行其道几百年,对徽州人影响极为深远。“尤其是徽州女性,在理学思想的潜移默化和理学所强化的礼教的束缚下,生存状态、价值观念以及道德品质等都凸现了鲜明的理学色彩,形成了独特的风尚。”[9]身为徽州女性的苏雪林早年的成长环境,导致她终身背负着过重的传统负担。但身处“五四”狂飙突进时代的苏雪林,毕竟经历了新文化的洗礼,又曾留学海外。这些因素纠结缠绕,最终形成了苏雪林新旧杂糅的女性意识。表现在文学批评中,一方面,清醒的现代女性意识使她关注我国女性文学的发展并以女性视角审视文学作品,反抗男性中心主义的文学史和美学观。另一方面,传统价值观念又使她在追求个性解放的时代大潮中时时不忘传统伦理道德规范,表现出“反主潮”退缩的一面,她的女性批评也因此呈现出新旧斑驳的过渡色彩。

苏雪林从主观体验出发,重印象与体验,以直观的、感性的方式进入作品的艺术世界,作“灵魂在杰作间的奇遇”或“灵魂的探险”式的批评。她的主观体验式批评的形成:其一,与苏雪林“旧学”根底深厚有着直接关系。苏雪林有很高的古典文学修养,承继我国传统批评中直觉体悟的思维方式,以“妙悟”、“神会”式的直觉思维去感悟作品。她的文学批评既形象直观,又意蕴隽永;既传达出对批评对象的整体审美感悟,又灵动活泼,生气贯注。其二,与法国印象主义批评有着关联。苏雪林两次留法,特别是上个世纪20年代第一次留法,正是印象主义批评在法国方兴未艾之时,印象主义批评方法自然影响到她的文学批评。其三,敏锐的文学感悟力是从事主观体验式批评的基本素养,写作主观体验式批评的人往往就是诗人或作家。苏雪林身兼作家和批评家的双重身份,使苏雪林长于用直观感性的诗性思维去追寻批评对象的创作心理与艺术特色。此外,苏雪林主观体验式批评还与她的文学批评鲜明的讲稿性质有关。苏雪林的文学批评大多数是上个世纪30年代她在武汉大学讲授新文学史课程的讲稿,具有“结合教学写文学评论”的特点。文学作品内涵丰富,如果纯粹用逻辑性、分析性的话语进行评价,可能言不尽意,还有可能肢解了对作品的整体感悟。主观体验式批评话语恰好能帮助解决这个难题,明确的教学目的促使她用直观印象式的批评话语与学生进行文学交流和沟通。

四、影响意义

苏雪林不仅以古典文学研究著称,在现代文学批评方面同样杰出,她的文学批评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必将影响深远。

苏雪林是我国最早进行中西文学比较研究的批评家之一,是这个领域里筚路蓝缕的拓荒者。她以比较思维建构起的文学批评跨越了语言和民族的界限,关注国与国之间文学作品在渊源、题材、思想、情感、艺术手法等方面的关联,高屋建瓴地将我国现代作家作品放在世界文学的大视域中进行考察,特别重视外来文学对新文学的影响,着力探寻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为现代文学正本清源,而且为其推波助澜。苏雪林的跨文化比较,可以说从一开始就顺应了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交融的大趋势,也为后来者探索了一条如何在世界文学一体化的大潮中进行文学批评的新路径。

苏雪林以女性视角审视文学作品,彰显了女性的身份批评。首先,作为30年代屈指可数的女批评家,苏雪林在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现代文学批评界,她的文学批评“表现出的‘女性观察’至少起到了一种补白的作用”[10],这是苏雪林文学批评的重要价值之一。苏雪林对现代女作家创作的系统收集和梳理,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对全面认识新文学发生发展实有补遗之益。其次,苏雪林凭借女作家的细腻敏感,敏锐地把握作品的思想艺术特色,也是男性批评家难以企及的,弥补了男性批评家长于宏观概括疏于感知体悟的不足。苏雪林“以行云流水般的印象感悟式批评,传达出不一样的文学批评诉求”[11]。

而且,苏雪林还有意识地将西方的印象主义批评与本土的传统批评相融合。“我国传统批评多采用的诗话、词话、小说评点等松散自由的形式,偏重直觉与经验,习惯于作印象式或妙悟式的鉴赏”[12],存在零乱琐碎、不成系统的缺点。鉴于此,苏雪林的文学批评,在中西结合中创化出了一套既具有民族文论底蕴,又含纳了现代意识的中国式印象批评话语,成功地实现了传统批评的现代转型。黄修己评苏雪林的文学批评说:“以流畅而恣肆的笔法,纵情发挥,议论风生,可以上涉古典,旁述西洋,纵横评点,显得风流倜傥。”[13]从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角度来看,苏雪林创造的兼具中西批评特点的现代批评话语,是继王国维之后再次中西文学批评“合璧”的成功范例。从中国文学批评发展的前景来看,苏雪林从事的这种中西“合流”的文学批评探索,对当代文学批评也有着重要的指导与启发意义。

综上所述,苏雪林在我国现代文学批评发轫期,不仅以宏大的批评视野,对众多现代作家作品进行了深入独到的评析,用发展的眼光考察新文学,梳理其流变轨迹。更重要的是,她以特的批评视角和批评话语,在当时主流文学批评范式之外另辟蹊径,开创了属于自己的文学批评范式,对后来的文学批评史的书写具有相当高的比照和借鉴价值。苏雪林在现代文学批评史上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理应使她位居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名家之列。

参考文献:

[1]丁增武.论苏雪林的批评个性[J].长江学术,2013,(2).

[2]苏雪林.中国二三十年代作家[M].台北:台湾纯文学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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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沈晖.苏雪林文集:第二卷[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89.

[7]杨乃乔.比较文学概论(第三版)[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75.

[8]沈晖.苏雪林文集:第四卷[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187.

[9]周晓光.新安理学[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266.

[10]蒋炜炜.为了不被忘却――论苏雪林的文学批评与文学创作[D].济南:山东大学,2007:38.

文学批评论文篇10

20世纪60年代,西方出现了媒介批评学专著,称为批判学派(CriticalSchool)。它偏重于媒体性质及社会功能的宏观研究,在高屋建瓴的理论层面对媒介展开批评。但对大量具体的媒介作品,西欧的媒介批评家们不愿屈尊,往往不费笔墨。本文作者认为,媒介批评不仅应瞄准宏观层面,更要认识媒介的具体活动,把内容批评和媒介制度批评作为两个交叉性对象,构造完整的媒介批评学理论。

媒体这一影响深远的社会舆论机构,主要通过传播新闻和影视作品发挥职能,总结一套评价理论和方法,是构建媒介批评学科的核心。有的学者把媒介批评学和传播学混为一谈,变换传播学的知识角度构造媒介批评学,成为传播学的翻版。传播学和媒介批评学有交叉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如何认识媒介的功能和效果,但媒介批评所说的媒介功能与效果不是指传播学中的“获取信息”、“监视环境”、“设置议程”、“子弹论”或“有限效果论”等那些知识,也不是构造“结构主义”、“符号理论”或“叙事方法”,而是针对特定的媒介制度、媒介运做或传播内容与方式导致的利弊,进行分析和评价。媒介批评不是信息传播,媒介批评学自然也不是传播学。在19世纪初传媒广泛影响社会之后,美英报刊的歇斯底里的“扒粪”,使各类群体不能不对它进行反思,大众、记者、作家、政府、政党要员和各类学者都介入了那场媒介批评。后来,学者们尝试开启一门新的学科,研究对媒介如何批评才能正确并产生好的效果。美国批评刊物《新闻记者》(1884)的诞生和报刊批评专著《对抗新闻自由的专卖药阴谋》(1905)、《黑幕揭发和客观性》(1906)、《报界的权利》(1906)等,都为媒介批评学的问世提供了理论积累。

媒介批评主要是指对媒介的评价或批判,包括对媒介一切领域的正误分析、是非判断,正如小约翰所说:“批评就是运用价值进行判断。”[1]对媒介的好与坏、褒与贬的论述——无论正面还是负面的——均属于媒介批评范畴。从葛兰西到哈贝马斯,从罗兰•巴特到布尔迪厄、从麦克卢汉到阿多诺,都对大众传媒产生的社会问题进行了不屈不挠的解构,媒介批评已成为西方思想家们关注的话语。

在我国,多年来一直重视媒介作品的分析,无论“新闻批评”还是“影视评论”,都总结了一些批评原则。把媒介批评的理念扩展到对具体作品的评价,不仅充实了媒介制度的批评内容,而且更具实践意义。这样一来,媒介批评学需要创立的学说架构,应把研究内容深入到三个视域:(一)批评媒介,集中于媒介的社会价值分析,揭示媒介的制度性结构及功能。(二)分析传播内容的质量,剥去充斥媒体的歪曲性的内容或朦胧的外衣,告诉人们如何认识社会真相,指出内容质量的优劣,有助于提高媒体的素养。例如:

看不懂的报纸

有香港朋友拿起一张内地报纸直摇头。问他为什么,他竟然说:“看不懂。”

一句实话使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平时看报也会摇头,许多报道文字也看不懂。例

如:

“××会议上强调:要按照‘强化一个意识,完善两种机制,实现三个转变’

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一个中心’、‘两个职责’、‘三个原则’、‘四个要求和一

个提高’……”。

与会者是否明白且作别论。作为报纸的读者来说,首先就不明白其中的“一

个××”、“两个××”、“三个××”、“四个××”所指的是什么;也就不明白它

按照什么“工作思路”和要“牢牢把握”什么东西。这话说了等于没说,也就成

了一句空话。

空话空文言之无物,为什么总有人不断地写呢?只有一种解释,就是下决心

不要群众看。因为长而且空,群众见了就摇头,哪里还肯看下去呢。其实还有一

种解释,就是下决心只要领导看。因为长而且空,只有领导看得懂;即使非懂,

至少似懂。有些领导平时就念惯了这种玄之又玄的报告,看惯了这种说了白说的

文章,所以非但不觉其空,反而倍感亲切,赞誉有加。因此我想,只要还有领导

看,便会有人写下去。

(秋武《深圳特区报》,1999.6.26)

这篇批评虽然短小,但内容深刻、生动,对某些政治报道、工作报道的空洞无物批评得入木三分。这样的媒介批评看上去题旨芥微,其价值却是恢宏的,体现出深刻的新闻批评理念。(三)评价传播内容的社会效果,又称社会效果批评。有许多传播内容掩盖、扭曲事实,误判客观事物的变化,表达错误的思想,严重误导了受众。媒介批评引导媒体纠正这类错误,提醒受众不被新闻所欺骗,不能不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媒介批评的实质与流派

综合上述,我们应当在以下涵义上使用媒介批评这一概念:分析媒介现象,评价媒介作品,反思媒介传播的得失。[2]在媒介批评学还未成为独立学科之前,由于自身的本质没有充分展示出来,学者们不可能把媒介批评与传受活动在不同层次上进行“反思”,媒介批评观还难以深入实质领域。那时,人们对媒介的批评停留在宏观层面,颇有高射炮打蚊子的意味。而局限在微观层面,批评又往往是零碎的、感性的和随机的,个人或某一机构对传播的狭隘理解主宰着对媒体的评论,又多在政治立场框架里指点媒体的是非。

比如,一位知名作家指责报纸报道的一条不该披露的消息,在政治上容易引起混乱。尽管他的指责毫无道理,报道后也没有出现任何混乱,但记者或某些受众无力反驳这位声威显赫的作家。因为人们缺乏解读新闻的常识,只能以政治和“权威”人的意见作为权威性的批评。这种政治与权威主宰的批评范式,导致这样一种结果:在政治主宰的范式里,传播的真实和和效果理念遭到蔑视,媒介批评缺少媒体和受众的地位。

传统的媒介观总是把传播视为宣传或再现客观事实的二元模式,并将传播作为单面因素加以阐释,忽视对受众解读活动的探讨。其实,传播是由媒介、信息和受众共同构成的整体,受众的解读是媒介传播的重要部分,对权衡传播内容的意义和价值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传播内容引起受众的反响,是一种原生的媒介批评形态,对媒体和管理机构还是一种未知的世界。要把未知、粗糙的意识转化为专业批评者的认识元素,必须掌握科学的批评原则。

媒体作品只有在受众的解读中才能生机勃勃,它存在于受众的理解之中,并被受众所追求、所沉思。比如,新闻报道的完成,并非是新闻的完成,其实它还处在新闻传播的中途,受众的接受和解读才是新闻整体过程的终结。媒介批评的重要实质,就是指导“实现由无生气的意义痕迹向有生气的意义转换”[3],将传播内容的静态意义还原为鲜活的思想,探索和提升受众的解读规则、方法和认识理念。

媒介每天都传播政治内容,这没有什么不好,但什么样的政治符合群众的需要,人民欢迎什么样的政治,只能由受众作出回答。媒介批评理论则是这种传播活动的直接、现实的反思,充当“反思的反思”角色。正如黑格尔所说:“反思以思想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4]。媒介批评使新闻理论内部各要素,诸如事实观念、形态观念、价值观念及政治观念的辩证关系真实地体现出来,给媒介准备一面清晰的镜子,让它们随时照照自己。

大众传播作为人类文化的分支,与人们对它的个性重现和全面考察相关,也与媒介批评的自觉意识无法分离。从本体论上回答什么是媒介批评,首先必须确定媒介批评在文化活动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媒介批评总是在传播行为和对它的研究领域来回滑动,以多种科学理念评析媒介。媒介批评学针对评价作品和媒体行为阐发系统的理念,把媒体的得失从理论高度给以综合把握。对新闻观念本身的批评,媒介批评学偏重于宏观研究,提出超出新闻本身的东西,即它的社会和人的意义。正如艾略特圈定的那样,“批评,按定义来说,是涉及它本身以外的别的东西。”[5]

宏观和微观的媒介批评,也可称作两种流派,它们的视角虽有不同,但都应融入对媒介的综合理解。对传播作品的分析,比如某条新闻的分析,属于微观分析;而对媒介的立场与善恶的评价,比如我们批判CNN对中国人民的污蔑,则属于宏观的批评。客观批评派注重事实,针对媒介的客观现象指出它的好坏优劣,诉诸客观论的信念。理想主义的批评,承认并运用批评对象的永恒规律和最终真谛,揭示它的实质、真相或效果,用理论语言重构它的纯洁模式。这两种批评都追求真理的目标。

这个目标究竟是什么,到哪里去寻找,则因批评者而异。艾略特指出,批评“有可能获得我们自身以外的什么东西,这种东西我们暂时可以把它叫作真理,至于这个真理究竟有什么具体内容是次要的,只要它们确实存在,且不管它们是怎样的”[6]。在理想主义批评家看来,这个至上目标是他的经历乃至他的潜意识,即他看到听到或想象到的媒介理念。但必须确信,对传媒而言,受众就是一切。受众来自社会各个角落,代表媒介进程的意志,媒介批评无疑应当反映这种意志。媒介批评最终追求的目标,需要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和受众的价值要求,而不应是“不管它们是怎样的”。

媒介批评带有更多的主观成分,因为批评不仅是评价活动,同时又是一种研究活动,批评者有自己的一套原理和概念结构。如果说新闻作品是记者用一套语言系统对世界的再现,那么,媒介批评则是批评家用另一套语言体系对记者、作品、媒体和受众追求的再现。实现这第二层的“再现”,即第二境界,必须在批评中融入超越新闻报道原则和理论的其他学科知识。这样,媒介批评学对批评者自然是一种博大见解的注入,不掌握媒介批评学的实质,理解力和知识匮乏的人,是无法进入媒介批评角色的。

三、媒介批评学的两个主要研究对象

近几年,我国出版了传媒批评研究的专著,发表了近百篇论文,新的理论体系正在形成,[7]媒介批评学著作的框架不断创新。批评观念总是“融化”在批评倾向之中,媒介批评学的研究对象应建立在批评的科学逻辑之上。这里需要回答的是,批评家与批评对象发生关系时,保持在怎样的范围才属于媒介批评。如果越过了界限,可能变为政治批评、道德批评或思想批评。

媒体自认为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不受外部世界的支配,因而,有人认为,媒介批评的对象只能是它的“产品”。这种理念的片面性是明显的。所谓产品,是具有特殊文本形态的现实认识,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上的拟态事实反映社会。自然,批评家能够看到的并对它发表意见的惟一对象,首先是这个完成了的“产品”,而不可能首先接触作品之外的相关世界。我们将此称作批评的域内对象。

媒介内容较多的是社会事件被传播者选择、记录、加工的叙事性文体,解析媒介作品是挖掘传播者纪事或创作的意图,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作品和现实世界的关系。任何媒介作品都有两个范畴,一是客观范畴,二是主观范畴,构成媒介的精神世界。解析传媒作品要从记者、编者的主观视野窥视世界的真实面貌,把握作品内容与形式的有机性,从而揭示作品如何反映现实事件。例如,把新闻作品的内容同客观事件简单地等同起来,忽视记者意识的能动性,是很流行的一种批评倾向。在这种倾向看来,有什么样的生活,就必定有什么样的作品,事实有价值就是作品有价值。他们的错误在于把报道对象同新闻作品混为一谈。不懂记者的立场对写作的指导意义与制约作用,也不懂事象原则的新闻报道规律。列宁说:“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就是马克思的学说。反映可能是对被反映者的近似正确的复写,可是如果说它们是等同的,那就荒谬了。”[8]

传播作品的形式不仅是作为内容的载体,而且是作为记者把握世界、反映生活的框架,具有特定的美学意义。一方面,内容寄托在形式之中;另一方面,形式使内容定型化,反映传播者的社会视角。优秀的新闻作品通过优美的形式和丰富的内容,把人的生命感,把人类生活中潜藏着的哲理生动地揭示出来,给人类精神生活提供一种超越时空的象征。这只能通过受众的感受来把握,而新闻批评则使受众把握得更深刻、更明晰。

媒介批评学的域外对象不可能在批评家的视界里消失,非但如此,域外对象是域内对象的延伸,是批评者意识活动的外延,成为媒介批评学重要的研究对象。如果媒介批评的内容只包括媒介作品,批评也就仅具有局部意义了。局部和整体不只相对而言,而且是对批评范围的分割,把作品、媒介活动和社会作为三维的目标,能提升整体批评的体制意义。媒体制度批判,是媒介批评范围的第二个视阈,委身于一定的社会,批评达不到这一界限就难以使批评建立至高点。现代媒体林立,以各自不同的动机发生传播和评价社会现象,达到某种政治目的。鞭斥媒体对正义和良知的践踏,不仅能指斥社会应负的责任,而且能提升媒介的伦理方向。媒介批评学必须以批判的力度否定有害的媒介结构与功能,塑造完美的媒体制度与功能目标。关键词:媒介批评学媒介批评

媒介批评已经成为媒介从业人员和新闻传播学者开始研究的一个领域,许多媒介批评家早已活跃在媒介批评领域。管理部门、受众和学者对传播内容的强烈反思,转移到如何分析、评价媒介行为,正在深入到各类媒体的实践活动。媒介批评学引导人们科学地分析媒体行为,让受众正确理解媒介及其传播内容,导致媒介观念的彻底变革和新闻解释学的诞生。

[注释]

[1][美]斯蒂文•小约翰:《传播理论》40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2]参见刘建明:《媒介批评通论》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德]H.G.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215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4][德]黑格尔:《小逻辑》39页,商务印书馆,1981。

[5][英]艾略特:《批评的功能》,载《现代西方文论选》285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文学批评论文篇11

二、文学修辞批评近当代史的纵观特征

若以微观与宏观的两极化来定义,宏观或广义上的文学批评,个体在文学作品阅读过程,或阅读行为终结后,由阅读的文本而触发的评价,包括感想、判断等,都可视为文学批评。若从微观或狭义上而言,文学作品的评价则要力求客观与精确。这种学术活动,既可以针对某一具体文本,也可为一系列,即与某既定文本有“互文性”的文本。这时,文学理论或观念的选择支撑就变得举足轻重,关键字眼落在了“学术性”。批评理论的选择也就是批评视角与批评手法的选择。论及批评手法,西方近当代文学承受过比较流行的,当属社会批评、意识形态及文化批评。从宏观切入,从宏观着眼,从宏观入手,对文学作品进行评价的操作,是这些手法的共有之处。坦诚地讲,宏观视野下的文学作品审视,有其过人之处,即透过现象,直取本质,对文学作品的认知可以直接由感性而上升为理性。这种审读,留下的,是对原文本折射出来的哲理、现实最佳的评价。然而,事物总有两面性。宏观文学批评对原文本内容的脱离,及对原文本渗透出的美学意蕴的漠视,也是其短视之处。美学是个体阅读过程中情感触发的火线,而美学的接收,又离不开语言技术手段及语篇结构的分析,只有以此为保障,文学文本或文学语篇,其概念意义、社会意义、文化意义等语言表达效果的生成机制,方能为作为读者的个体所捕捉。可以断言的是,文学修辞批评既注重了文本表达的意义与效果,即作为产品的文本效应,也揭示了这种效果与意义生产的过程或机制。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文学修辞批评可视为一种微观近距离下的文学批评。论述至此,有必要对这种文学批评手法的必要性做进一步的阐释。杰姆逊,作为美国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倡导者,曾经直言,个体对既定文本的接受,有层次之分。即描述层、分析层和价值判断层。所谓描述层,是指文本以语言为媒介,带给阅读者的经验认知,甚至身临其境般体验作者生产文本时,字里行间的某种。分析层面,则意图打开文本构造的神秘,包括了文本生产的理论支撑与手法。这个过程,逻辑思维占了很大的比重。而最后一层,也是文本分析最为高级的一层,当属对阅读文本的价值评判。如一般意义上的划分,保守抑或激进,有意义与否等。文章认为,修辞批评应属于第二层面,即杰姆逊理论中的“分析层”,也是意识形态、社会批评等第三层面价值评判的根基。这就是文学修辞批评在文学批评中的不可或缺,也是避免与其他手法冲突的过人之处。可以这样推理,语言解读衍生文本解读,并催生社会及文化解读,程度可谓逐级攀升。确认这个过程,会让文学修辞批评的结论言之凿凿,从而使学术性的文学批评客观性、说服性得以保证。反之,缺乏具体文本分析的文学批评,其主观性可见一斑,更难免落入“形而上”的思辨窠臼之中,或许也可能意味隽永,但总有一种漫无边际之感。

文学批评的最低标准,或通俗地称为合格的前提,在周国平(1999)看来,可从下列几处入手。其一,批评者阐释与评判的动机,首先缘于自身对待评价文本的兴趣。这种愿望是激发的,而非完全自发的,即待评价的文本本身是外界刺激物,是施为者,令批评者产生了进行评判的冲动。这种冲动的迫切,不是出于对某种文学理论的应用。换言之,批评者无可厚非地首先是某个文本的消费者。其二,批评者自身的能力定向。他并非一名普通读者,而应是巴赫金笔下的高级阐释者,具有文学或艺术上的内在修为,具有一定程度的鉴赏力与判断力。在描述其评判之际,对文本要有一定程度的把握与见解,知道自身的评判要把“钢”应用到哪块“刃”上。这个过程,当然要有学术性理论的支撑。概括地讲,周先生的观点认为,真正的批评家需具备的两大基本素质,首先要为待评价的文本所吸引,并对其有热情感。其二,批评者本身需有审美感、鉴赏力。若不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可以想象的是,一个不喜欢阅读文本的“批评者”以何资格去评判文本?文本不仅是评判对象,也是依据,或是批评阐释的发端。道理虽浅显,却又易于忽视。

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为时间点,基于这样的考虑,西方文学修辞批评出现了几点显著的特征。其一,批评家理论试验意图明显,即凭借国外某种文学批评的形式主义理论来评判文学作品。在文中分析阐释的,不是原作者创作的描述,也不是作者自身主观性的思想追求,而是在马原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文学叙事及语言问题,是典型的对文学文本的解构主义,打破了传统文学批评中的“作者中心论”。其二,文学修辞批评的视角愈加开拓,方向也更加细化明晰。传统文学修辞批评一直囿于语篇结构、语言特色等分析,但在80年代中期及以后,文本性的修辞评判,以一种新鲜的血液,融入到此行列中来。叙事分析这一修辞视角,是这一先锋代表。变化的对比性在于,新颖的叙事分析不仅出现在新潮的文学创作中,即使采用传统叙事手法的文学文本,也在运用这一先锋理论。

三、文学修辞批评的价值与趋向

文学批评论文篇12

相比之下,网络文学批评虽然偶尔也能出现如此佳作,但是在总体上却很难达到这样的高水准。这主要是因为两者批评主体的文化程度差异所致,古代文学批评主体是精英阶层,而网络文化批评的主体则主要是从一般群众中诞生,两者的文化层次决定了批评水准的不同。再者,专业文学批评家所谓的精英意识与网络文学所宣扬的自由精神是矛盾的。这样一来,专业文学批评家是很难融入到网络文学批评里面来的,网络文学批评没有了专业文学批评家的参与,自然就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批评家。再者,网络文学批评其本身就具有反权威、反理论的特点,它重在对网络文学做一种感性的批评,伴随而来的便是缺乏一定的理性分析,从而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批评家。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专业的文学批评家有意识地进入网络文学批评领域。正如葛红兵所言:“一个有眼光的批评家应当有发展的视野,应当能透过事物发展的点滴迹象窥见它未来的可能性。网络文学目前正是需要这样的批评家。”

二、意象化的诗性语言

与西方所宣扬的认知、思辨的批评方式有所不同的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更加注重一种体验式的感悟,这种感悟与需要妙悟的诗歌有着许多的相通之处。西方的文学批评更多的是需要条分缕析的逻辑性语言,而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则通常需要意象化的诗性语言直指作品最本质。因为古代文学批评的主要对象是诗歌,即便明清时期小说也加入到了其中,但是诗歌自始至终的主导地位没有改变,受这一主体对象的限制,中国古代文学批评语言主要为诗性的语言。如司空图有名的《二十四诗品》,其本身就是耐人咀嚼的诗篇,如其第一品:“大用外排,真体内充。……持之非强,来之无穷。”这种感悟式的语言一般不会直截了当地将批评者内心的感受说出来,它需要读者再去进一步地感悟,通常对于批评者的批评读者也可以得出几种结果出来。这种批评方式是受到禅宗思维的影响,以佛祖拈花一笑为例,摩诃迦叶会心一笑,但是迦叶究竟明白了什么,这是语言说不破的。禅是作为一种个人体验存在的,若以名言相传,即使存在下去也是没有意义的。中国传统文学批评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采用了意象化的语言去表现自我的感受,这也就形成了文学批评如诗歌般“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性,这其中的奥妙也不是言语所能演绎得出来的,必须“自家实证实悟”。正是由于用意象化的诗性语言入文,使得古代文学批评本身也是一种作品,显得玲珑剔透。如朱权《太和正音谱•古今群英乐府格势》云:“商政叔之词,如朝霞散綵。范子安之词,如竹里鸣泉。徐甜齐之词,如桂林秋月。杨澹齐之词,如碧海珊瑚。李致远之词,如玉匣昆吾。郑庭玉之词,如佩玉鸣金。刘庭信之词,如摩雲老鹘。吴西逸之词,如空谷流泉。

秦竹村之词,如孤云野鹤。馬九皋之词,如松阴鸣鹤。”这种意象化的语言在注重条分缕析的传统文化中很少见到,但是在网络文学批评中是可以寻到的。如:“读金庸的小说,很难放下,常常不自觉地发笑,读完后,一片轻松,便似雨后天空,更有十分的清澈。看古龙的小说,也很难放下,但却常常从小说中跳出来,自觉承不起主人公的寂寞和无奈。读完仍回味那乌云雷电的压迫。金庸的小说便如一首江南的采莲曲。古龙的小说似一幅塞北的孤旅图。”———十三少帅《读金庸看古龙》虽然网络文学批评中的这种语言还不成熟,水平远不及古代文学批评,但是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网络文学批评确实在有意无意地借鉴古代文学批评,并且结合当下文学现象,保留了自己的特征,就像金庸小说中的“北冥神功”吸取别人的长处又没有丢失掉自己的优势。在对待文学作品的态度上,两者却是一致的。它们都将文学作品视为一个整体,一个自由的整体,所以钱钟书先生才说:“这个特点就是,把文章通盘的人化或生命化。”[12]我们把文章看成我们自己同类的活人。两者进行的都是感悟式批评,这种批评作为一种个人体验,很难用语言说清楚或者说即使说出来别人也未必懂得,因此不如直接用一种来营造一种整体风貌,这种风貌不能用逻辑性、思辨性的语言来表达,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意象化语言的出现,而网络文学对传统文学的继承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依附于网络文学而产生的网络文学批评就一定会对古代文学批评有所继承,相对于前面提及的两个继承,这种语言的继承相对来说是比较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