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7 18:13:34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1

国际关系自20世纪初成为一门学科以来,多数的学者认为其间经历了三次理论的大论战:第一次是1930-40年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论战;第二次是1950-60年代科学行为主义与传统主义的论战;第三次是1980-90年代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论战。①各次论战的结果,虽未产生胜败优劣的结果,但却促进了理论的省思;然而这样的论战从未偃息,二十世纪初,具有浓厚社会学色彩的建构主义崛起,直接挑战了主导冷战时期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成为国际关系当前的三大主流流派。安全,是国家存在的目的与追求的目标,也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从国际关系三大流派的理论角度出发,比较各流派对安全的认知,及其可能获致最大安全的方法,如权力平衡、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性安全、人类安全等途径,可以有助于理解国际现象的发展系络。

一、国际安全的界定

(一)安全在需求的定位

在国际关系理论中,主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是战争与和平,如果没有大的战争则是考虑冲突与合作问题。无论涉及到哪种国际关系理论流派,都会重视安全问题的地位。其内涵与目的皆在探求安全,以便在安全的基础上,能求得更高层次的满足。从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看,人的需求分为五种层次:

第一层次是生理需求;第二层次是安全需求;第三层次是爱与隶属需求;第四层次是尊重需求;第五层次是自我实现需求。当某一层次于实质上获得满足后,下一个层次需求即成为主要支配力量。②就国际社会而言,第一层次的生理需求是个体存在的最基本需求,而安全是在满足需求后,作为激励、支配个体向上一层次发展的力量,因而安全对个体而言仍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二)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安全

若将国家视为国际体系中的个体,则涉及国家层次的安全,可从四个方面检验:③1、指涉对象:不同层次的主体,包括个人、国家、国际、全球,并以威胁涵盖的范围,归纳于其中的层次探讨。2、核心价值:追求个体存在,获得依赖与保障,社会隶属,相互尊重,自我实现需求满足的目标。3、威胁类型:源于国内外之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环境等威胁。4、获致安全的途径:权力平衡、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安全、人类安全等。

综上所述,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安全可以界定为:“安全”是指不同层次的主体,为维护其核心价值,因应不同型态威胁,采取保护措施,形成一种避免危害之相对性、变动性的态势,及其对此一态势的主观认知。而无论是核心价值、威胁、保护措施、态势及主观认知的认定,都会受到国际关系理论的导引。

二、三大流派对安全的观点

(一)现实主义的安全观

现实主义首先涉及到几个基本假定:1、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现实主义对国际体系无政府状态的定义,基本上类似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国际体系出于这种无政府状态下,体系中成员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或根本问题就是它们的生存问题。2、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唯一主导行为体。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现在并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不会消亡的,仍将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发挥主导作用。3、国家的第一关切是生存关切。由于现实主义者将国际体系描述成一个自然丛林,在丛林中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所以在无政府的,无强制性的权威存在的国际体系当中,对于每一个个体国家而言,最高的利益就是生存。4、国家生存的最可靠手段是军事实力。现实主义在安全问题上的基本思路是: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自救-权力-安全困境-权力平衡。意即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里,国家这个最重要且唯一的行为主体,主要通过自救来谋求与维护由权力定义的国家利益。

由于自救是国家唯一的行为方式,国家不得不追求权力的极大化与国家的相对利益,国家间的合作只是追求权力的权宜之计,难以持久,军事力量的竞逐势不可避免,因而面对战争的军事威胁亦如影随形。

面对无政府状态与战争威胁的情势,生存与安全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与需求,必须追求权力极大化,发展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然亦形成相互竞逐的安全困境。

安全困境无法根除,只能缓解,缓解的办法是权力平衡。现实主义认为权力平衡是自然形成的,就像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按照现实主义的观点,国家总是谋求自身权力或安全的极大化。但认为权力只是一种有可能使用的手段,国家拥有的权力太小或太大都会有危险,在紧要关头时,国家最终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在国际关系仍呈现无政府状态的特质下,权力平衡或两极体系结构下依赖大国形成的集体安全仍然是绝大多数国家所不得不实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

(二)自由主义的安全观

自由主义也涉及到几个基本假定。1、国际体系当然呈现无政府状态,但并非没有秩序。也即有没有政府不是有无秩序的必要条件。2、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但其他行为体日趋重要。自由主义除了承认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具有最重要的地位之外,对于非国家行为体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3、国家关注生存,但国家不仅仅关注生存,甚至首先不是生存,而是如何生存得更好的问题。个人自由及社会经济福祉都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家利益会顺应国际制度运作而决定,亦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的共同利益-成为团体一份子与其他个体建立关系的社会需求及尊重自己与需要受人尊重的尊重需求的利益。4、国际规范、机制、制度维护国际秩序。如果没有政府,那要靠什么来维持国际社会的稳定呢?靠的就是国际规范、机制和制度。现实主义认为它们只是强者的一种工具或是无用的摆设,而自由主义则认为它们是一种有效可行的约束。

自由主义是以合作与互赖为基础,它在安全观上有三种观点,即相互依存、民主和平与机制稳定。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相互依存将阻止各国彼此使用武力,因为战争将威吓各方的繁荣;第二种观点认为,民主国家比独裁国家天生更和平,民主的扩展是世界和平的关键;第三种观点认为,国际能源署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通过鼓励各国为更大的持久合作的利益而放弃眼前的利益,从而有助于克服国家的自私行为。

自由主义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合作是经常发生和存在的现象。它认为现实主义低估了国际合作的可能以及国际制度的能力。国家是有理性的,也就是说国家的行为合乎规则,一致且有秩序,并能权衡将要选择行为的得与失,以最大化其实际效用。自由主义相信,有了制度所提供的协调机制,国家就可以通过交易与权衡使整个合作达到一种稳定的结果。在一个受到国家权力和不同利益制约的世界里,发展国家间制度化合作,可以为实现更大范围的国际安全提供机遇。

国家不是追求权力的极大化,概念及规范具有补充权力互动的解释作用,国家会追求群体的绝对获利,进行合作,军事力量不是唯一的权力与目标。经由互赖与国际建制及国际制度,合作可以长久维持、运作,并可以减少战争发生,军事安全不是唯一威胁,非传统安全威胁应受到重视。

(三)建构主义的安全观

建构主义更加强调了人的能动性,它将人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概而言之,就是强调人的作用、人的观念和能动性对于国际关系所带来的影响。建构主义也有一系列的假设:1、国际体系是呈现出无政府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有着不同的逻辑,可以是霍布斯文化,也可以是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在建构主义者看来,这些逻辑都是由人创造的。人可以创造丛林原则主导的霍布斯文化,也可以创造友善主导的康德文化。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又形成不同的角色类型,即敌人、竞争对手、朋友。国家根据这些角色类型再现自我和他者,因而可能面对不同类型的威胁,但也可经由规范的作用解决争执,或经由文化的建立,产生规范性作用,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2、国家虽是体系中最重要的行为者,但是从个人、国际组织甚至全人类都是国际体系的行为主体。国家与其他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处于互动之中。3、国家关注生存,但生存的意义是社会建构的。比如朝鲜核危机对美国的巨大刺激,原因即在于朝鲜与美国现在相互抱有敌意,这样一种安全观念是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4、国际体系文化界定国家安全的意义。应该说,在当今的世界当中,大国之间还没有产生强烈冲突的意愿。现在,美国的霸权的维持主要依靠的是制度,但是这个制度如果缺失了中国,可以吗?肯定不行。美国现在已经逐步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现在不要去抗衡美国,即便将来我们强大了也不要去抗衡。因为,如果大家现在都强化了这种抗衡的思想,那么这种抗衡思想慢慢的就极有可能成为国际体系文化的一部分。

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社会建构对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影响。正因为国际政治是社会建构成的,国际体系的结构并不仅仅与物质资源分配相关,也包括社会相互作用,这一切便塑造了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而不仅仅是其行为。在建构主义看来,国际结构不仅仅涉及物质能力的分配,还有社会关系。当国家相互仇视时,它们习惯于从坏处猜测对方;当关系友善时,它们之间就存在着合作。这一切取决于“观念分配”,而不是现实主义或自由主义所认定的物质力量分配。建构主义结构中的物质因素,但认为它是有限的。因为物质因素只有通过社会性结构才能对行为体的行为起到有意义的影响。

建构主义的结构是动态的: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离这种结构,并建立新的、由不同观念造就的结构。比如行为体之间如果互相高度猜疑,就形成安全困境;如果行为体之间的共有知识使它们高度相信,那么就会形成所谓的“安全共同体”-综合安全或人类安全。

三、获致安全的实践途径

受到国际关系三大流派的引导,各国在寻求获致安全的作为上,大致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权力平衡。权力平衡是指通过权力平衡安全机制和体系来实现国家的安全。在权力平衡安全体系中,国家通过自身或联盟的力量来维持各力量中心的均衡,制约潜在和现实的对手,从而达到维护本国安全的目的。

(二)集体安全。集体安全是建立同盟关系与联合军事力量,透过集体效应来共同协助受威胁的国家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并进一步维系同盟之军事安全。④摩根索认为:在一个有效的集体安全体系中,安全问题不再是个别国家所关心的问题,也无须由军备和其他国家权力的要素来解决;安全成为所有国家关心的问题,他们将像他们自己的安全受到威吓似的集体保障他们中的每一个国家的安全。

(三)共同安全。共同安全是透过国际机制之建立与各国之自我约束来稳定国际情势。更进一步而言:以国家间共同安全取代单一国家安全。安全不是零和赛局,安全涉及所有国家,各国都有权利与责任参与寻求建设性解决安全的进程,所有国家都有获得安全的权利,各国可透过军备控制及促进联合国的安全职能,来实现共同的安全。

(四)合作安全。合作安全是指透过将军事安全与非军事安全相互结合的渐进过程,国家得以透过合作、对话来维持国际安全。意即在互信基础上,开展多边合作,取代以往以权力平衡为基础的冷战安全观。合作安全的核心是合作,它强调增加互信而非猜忌,包容而非排他,多边而非单边,非军事方式而非纯军事方式,协商而非对抗,再确认而非吓阻,军事透明而非秘密,事前防制而非事后矫正,互赖而非片面行动。

(五)综合安全。综合安全是指尝试将安全所囊括的范围扩及其他非传统军事安全的面向上,并且透过这些面向的强化互动与合作,区域安全稳定得以维持。它不仅包括军事性因素,更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及其他议题。

(六)人类安全。人类安全是指所有与“人”相关的议题,其形式多变且对人类安全有直接且更为深远之影响。简言之,人类安全是一种本质上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安全观,像移民问题、跨国经济与网络犯罪、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生态环境破坏威胁、疾病感染问题、对人权压迫等多元多变之新型安全威胁,都将对人类之安全有更直接且更为深远之影响。

四、三大流派安全观点异同之比较

(一)安全的指涉对象。三者都认为国家是国际体系中重要的行为者,自由主义则认为除了国家外,个人、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都是体系中的行为者,建构主义更纳涵至全人类,然而国家在体系中行为体的角色与地位是无法取代的。涵盖范围上,以建构主义之行为体互动所产生三种无政府文化,由国家扩展至个人与全人类层次之范围最为宽广;其次为自由主义藉由相互依赖与合作所形成之个人至国际层次;最后,则是以国家为最重要且唯一行为者的现实主义。

(二)安全的核心价值。三者都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生存与安全是国家重要的利益与需求,国家必须追求权力,发展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现实主义追求权力最大化与国家的相对利益;自由主义除以生存与安全为国家的利益外,个人自由与社会福祉都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际制度会影响国家利益,国家亦应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社会需求与尊重需求的共同利益;建构主义强调安全的内涵随着文化结构的不同有不同的认定,从个体自身存在到自我实现的需求都可成为安全的核心价值,全视国家如何认定。

(三)威胁考虑层面。三者皆认为国际体系存有冲突与战争发生的可能,军事威胁存在于无政府状态下之国家间,合作有一定的作用,现实主义认为战争是常态不可避免,合作是短暂权宜之计,唯有追求权力极大化,才能保障安全,因之,军事威胁如影随形;自由主义认为经由互赖与国际建制及国际制度的合作,可减少战争发生,且其重视国际政治经济,对经济层面的威胁亦较为着重;建构主义认为安全的内涵随着不同的文化结构有不同认定,因行动体互动所产生之三种无政府文化,着重军事、政治、经济、社会与环境等面向威胁,可经由文化的建立,产生规范性作用,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与安全。

(四)获致安全的途径。三者都认为可透过合作手段追求安全,然现实主义强调安全困境,认为保护与扩大权力成为保障安全的唯一手段,因而权力平衡与集体安全即符合其效用;自由主义则认为国家生存不是唯一考虑,亦应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的共同利益,可经由,互赖与国际制度等的合作追求安全,因而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符合其需求;建构主义认为经由行为体互动的文化建立,可产生规范性作用,促进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综合安全与人类安全正符合其作用。

五、结语

经由对国际关系理论三个主流流派安全观点的比较之后,可以了解国际环境变迁造成不同理论的建构,以及面对国际环境变化采取适当途径,尤其在安全方面,虽然三者之间各有相同与相异之处,然皆以国家为主要指涉对象,向个人或向全球发展;其次,在核心价值方面,则在求得最基本之生存与保护需求后,逐渐谋求社会、尊重与自我实现需求;再次,在威胁方面,传统以军事、政治安全为主之情势,因全球化之影响,已为非传统之经济安全取代或并列之;最后,获致安全的途径是在集体安全的基础上,亦朝向多面向之共同安全、合作安全与综合安全发展之势,在全球化冲击下,人类安全已渐获重视并扩大影响。唯有适切运用合宜的安全观点以及安全战略,认清国际现势的演变,才能深切认知安全的内涵,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与安全。(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注解:

①倪世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②维基百科http:///wiki/%E9%A9%AC%E6%96%AF%E6%B4%9B

③陈欣之.国际安全研究之理论变迁与挑战[M].第2页.

④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第392-393页.

参考文献:

[1]郑端耀.国际关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评析.美欧季刊.2001(2):199.

[2]刘复国.综合性安全与国家安全:亚太安全概念适用性之探讨.问题与研究.1999(2):24.

[3]莫大华.“安全研究”之趋势.问题与研究.1996(7):70.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2

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学院的2014年《复旦全球治理报告:增量与改进--全球治理体系的改进与升级》中关于全球治理中安全观的重新解读对笔者影响较大,这也是笔者撰写本文最大的兴趣源泉之一。《报告》指出:“当前国际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新兴大国追求结伴和守成大国巩固结盟的并行现象”,这种现象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后尤为突出。接着《报告》又指出:“新兴大国结伴不结盟的现象,反映了当前国际关系的一个新潮流。基于和平发展的结伴思想与基于军事对抗的结盟思想体现的是两种不同的安全观,前者认为大国之间的军事对抗尽管存在可能性,但是其危害与结果对自身以及其他国家都是不可承受的。”[2]在这里,《报告》指出了一个新的概念:“结伴”,这对当前新兴民族国家采取的不结盟政策进行了新的解读,而结伴与结盟本身就属于两种不同的思想来源。结伴体现了一种相处的艺术,有一种东方主义文化的和谐成分,也即共生的思想。

回顾学界关于联盟思想的研究,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国内外学者都是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角度去探讨联盟的起源,其中尤其以现实主义为主。如美国学者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 M.Walt)在他的《联盟的起源》中探讨了联盟是何如产生的,也就是著名的“制衡说”[3]。对于“不结盟”的研究,大多是国内学者。如冷胜利的《中国为什么不结盟》一文,主要探讨为什么中国在当代选择了不结盟政策,他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文献、政府工作报告外文部分、国防白皮书等资料,对中国的不结盟政策进行了一番梳理,他发现:每个阶段中国的外交政策都是基于当时的国际环境以及意识形态。最后他指出,虽然中国采取了不结盟政策,但自从建国以来,与很多国家建立的伙伴关系,也为中国拓展了外交网络,但他又强调:伙伴关系并非是联盟关系。[4]

从上文可以看出,不管是对于联盟或不结盟的研究,都是出于现实主义的考量。但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各国政治、经济依存度的不断增加,传统的政治、军事因素在当今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往往只能起到遏制的作用,包括核武器在内的硬实力已经不再是大国之间敌对的重要依据。国际政治领域的权力核心开始出现向文化转移的倾向。所以文化的视角,是我们研究国际关系领域不可或缺的部分。近年来,文化自觉是中国国际关系学者老生常谈的话题,也即我们应该自觉地从中国文化视角去看待和研究当前的国际关系理论、国际问题等。目前,国内许多国际关系学者从“共生论”这一特殊的文化视角去研究国际关系领域的诸多问题,如全球治理、安全合作等。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主义的研究视角仍然是诸多影响国际关系主体问题变量中的重要因素。本文试图从“国际共生论”的视角去探讨国家安全合作战略中的联盟与不结盟的思想根源以及形成动因。

1 相关概念界定以及理论假设

本文研究的主题是:“国际共生论”(International Co-existence)视角下的安全合作观:以结盟战略和不结盟战略为例。那么,为什么有的国家会偏好联盟战略?而另外一些国家会选择不结盟战略?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将国家的安全战略简化为:联盟和不结盟。[5]一般来说国家的对外安全战略有结盟外交,中立外交和不结盟,以及具有内向型的集体安全,伙伴安全等。本文认为一国决策者在作外交战略选择时受本国内生的文化价值观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具有文化理念的观念的影响。具体地来说,从文化的诸多影响中选取“共生”的思想来探讨其内涵与影响。

作为本文的核心概念“国际共生论”,它的含义是什么?这并不是一个西方语境下的概念,而是基于东方文化而衍生出的概念。目前,学界关于共生观的研究已较为丰富,但对“国际共生论”并没有做较为清晰的定义。首先,国际共生论,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最早关于此项研究的是复旦大学胡守钧教授,他从社会学角度探讨了共生的概念,他在《社会共生论》一文指出:“共生关系是主体之间交换资源和分享资源的网络,每个主体既享有权利,又要承担义务。权利和义务存在于共生关系之中,并且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对称。”[6]由此看出,共生首先是一种关系,有关系那么就有一定的互动,这表明共生关系也是一种动态的关系;其次,共生也是一种事实的存在,它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最后,共生关系是一种相对平等的关系,不存在一方压倒另一方的非对称关系。此后,金应忠教授由此概念作了进一步探讨,如他在《共生性国际体系与中国和平发展》一文中所指出的,共生,一词源于生物学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生单元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如太极中阴阳相处之道那样,形成相生相克、对立统一的关系。自从共生在20世纪50年代被引入到社会学领域后,其基本观点是强调国际体系是一个共生体系,本质问题是发展,着力点是如何实现均衡、平衡、和谐的发展,目标是如何建立互相包容、相互克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共生关系。[7]共生不仅是一组相对平等的关系,而且强调其对立统一的特性,共生的思想是告诉我们要承认矛盾的存在,而矛盾是促进事物发展的原始动力。所以,国际共生论,也即国际社会共生论,就是国际社会中的行为体――包括国家,非政府组织以及跨国公司,在当前国际体系下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达到动态,和谐的平衡状态。通俗地讲,就是处在共生思想的国际社会中的国家不追求对抗只求共存。

就安全合作观而言,从学术研究的视角看,它是一个关于安全研究领域的一个概念,也即关于安全合作的相关理论,理念或思想。在国际社会中,对一国来说,安全永远是一种稀缺资源,而国际无政府又是“常态”,所以追求安全是每个国家制定对外战略的首要考量。安全观是一种观念,是一国决策者处理、制定对外安全战略的一种思想渊源,而安全战略是基于一定国际国内现状和安全观制定出的一系列政策,往往具有实际的参考意义。那么,国家安全观(national security concept)作为一个复杂的观念系统,近年来中外国际政治学界对它的研究与争论日渐增多。简言之,国家安全观就是一个国家对国家安全的主观认识,对国家安全的基本构成要素以及基本问题的根本态度和观点。[8]

自国际关系学科在一战后兴起起来,安全研究就逐渐成为国际关系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个主流范式研究的重点。冷战结束以来,建构主义开始日益关注安全问题,并以独特的思维视角对一向占统治地位的理性主义的安全研究发出挑战。对于现实主义思维下的国家安全,关注的主要是权力,威胁,利益,其解决方案主要是权力均势和霸权稳定,国家安全战略往往选取联盟来弥补自身战略资源的不足,这也同时导致了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一直处在一种“零和博弈”的状态,如美国一直以来的安全战略就是联盟;[9]与现实相比,自由主义显得更加温和,它主张人性善,强调行为体的多元化,重视国际合作,倡导国际机制,推崇相互依赖的国家间关系。在自由主义中关于安全的研究,主要代表是由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共同完成的《权力与相互依赖》,他们提出了复合相互依赖的概念,认为全球化是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相互依赖是指国家之间或不同国家行为体之间的相互影响,是一种客观存在。从安全概念的角度分析,他们的相互依赖概念实质是一种安全关系的出现。复合相互依赖把现实世界看作是一个更加友好与合作为特征的国家间关系为主的世界,特别重视跨国行为体及其跨国关系。[10]由此可以看出,自由主义强调通过国际上某种安排来降低国家间的冲突与对抗,也即国际机制。如近代以来以英国学派为代表的国际社会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属于自由主义范畴;就建构主义而言,它的核心是强调国际政治是一种社会规范结构而不是物质结构,强调规范,认同文化。建构主义学派把安全看做是一种社会构建,建构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亚历山大?温特认为,行为体只有不断参与国际互动,才能在世界经济与政治的相互依赖中形成“集体认同”,就会对国际环境和战争危害程度产生共识以进一步推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增强彼此的信任感。[11]如果将国家看作一个行为体,那么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均是国家这一行为体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思想源泉。

以上三种范式是基于西方的社会学,政治学思想而形成的(其中建构主义和东方文化最为接近),而本文主要是基于中国传统的社会政治思想对安全合作观进行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探讨。为了便于研究,本文根据研究的简约原则,提出本文研究的理论假设:国际社会共生是一个宏观层面的“体系观”,可以内化共生社会下的国际行为体的规范,形成认同,从而对国际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若一国的内生性文化与共生思想越相似,国家的决策者就会采用较为温和的安全合作战略,如伙伴关系,结伴战略;若一国的内生性文化与共生思想差异甚大,该国会采用具有对抗性的安全合作战略,如结盟战略。

为了验证此理论假设,限于篇幅,本文只选取中国作为案例,考察其二战后的外交战略的演变与思想,及其内生性文化。

案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安全合作战略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根据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国与大国的外交发展,经历了冷战时间的“结盟模式”,“不结盟模式”以及冷战后的“结伴模式”三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特殊历史时期的“结盟模式”。结盟是一种古老的国家间关系的模式。在中国春秋时期的诸侯会盟就是这么一古老模式的肇始。结盟的载体是盟约,其表现为军事、政治、经济领域的合作。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时正逢美苏两大集团间“冷战”,复杂的国际形势迫使我们选择了与苏联结盟,也就是常说的“一边倒”外交策略。1949年初,伴随着美国对国民党政府的大规模援助和国共内战的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同美国进入了一个深刻的对抗时期。随后,被迫与苏联发展友好关系,进而发展成为盟国。1950年中苏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标志着中苏进入“结盟”模式。然而,既然中苏是结盟关系,就会产生两方面的后果,一是要承担同盟义务,二是如果盟友有民族私利会损害于己。由于苏联并没有完全抛弃大国主义,并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能平等地对待中国,而中国则相对较弱,且较多有求于苏联,致使中国在处理中苏双边关系过程中,不得不在某些方面迁就苏联,放弃自己的正当要求。应当说,中苏结盟的战略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中国的综合实力。

因为在当时的背景下,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即被由美国领导的资本主义阵营孤立,另一方面新中国更是迫切需要得到国际承认和支持,尽快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政局。[12]虽然,在既定的时代背景下,通过结盟的方式维护和追求国家利益体现出了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但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的“和”“合”的思想,使得这种“结盟”显得不那么“现实”。如毛泽东当年曾设想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对立,努力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与美国进行合作,他甚至认为“美国不但是援助中国发展经济最适当的国家,也是能够充分参加中国发展经济的仅有国家”。[13]

第二个阶段:“不结盟”模式的萌芽阶段。进入到1950年后,随着冷战的演变以及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均经历了不同程度的解构。[14]在社会主义阵营内部,中苏同盟出现了破裂。事实上,两者关系从1950年代后期就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分歧和矛盾,主要是一方面因为中苏两国在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上存在重大分歧。另一方面由于苏联实力大增后,认为中国是他的“负资产”,进一步加深了中苏联盟的不对称性。[15]在外交实践中,苏联不是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中国,而是实行大国沙文主义。如50年代末期,在中国刚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之时,苏联无情地撤走技术专家;此外在国际社会上也是以“大国对待小国”姿态与中国相处。由于苏联这种“膨胀”的外交姿态,以及其综合实力的增长,特别是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大增,苏联最终也走上了霸权主义的道路。[16]这种情况下,到了20世纪60年代,为了维护国际尊严和国家利益,中国挣脱了中苏同盟的束缚,实行既反美又反苏的“两个拳头打人”的外交策略,坚决捍卫了独立自主的地位。

进入20世纪70年代,在冷战的背景下,美国和苏联的对抗也发生了“势”的变化。因深陷越南战争泥潭,在对苏策略上,美国逐渐从进攻性的遏制策略转为防守性的平衡策略。而此时的苏联,在“相对实力”上,占有较大的优势。这一国际形势的变化,为中美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以及中国的生存环境越来越严峻,1970年初,尼克松的“破冰之旅”打开了中美关系大门,最后于1973年发展了外交关系。虽然在当时,中美仍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但是中国牢牢抓住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机会,试图减少中美双方的分歧,求同存异。在反思过去处理同大国关系的失误时,中国领导人认识到结盟政策包括搞战略关系的政策给国家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弊端。1982年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17]这就旗帜鲜明地阐明了新中国对外关系的根本原则立场。至此,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靠边站”的外交策略被终结,不结盟政策正式确立。

第三个阶段:中国外交新时代--不结盟政策的确立和结伴策略的探索。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正式进入改革开发时期。在对外关系上,邓小平在对新时代国际环境作出准确判断后,认为世界的主题不是战争,也不是革命,而是和平发展。1984年,邓小平在接待巴西总统菲格雷多(Figueiredo)时说道:“现在世界上问题比较多,有两个比较突出。一是和平问题,二是南北问题”。[18]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外交实践来看,中国一改“选边站”的策略,而是实行一种“和睦相处”的策略,如中苏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恢复正常的外交关系。1990年,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宣告了持续近40年的冷战结束,世界也开始真正进入邓小平所畅想的“和平与发展”时期。[19]

从1978年至1990年代,中国实行了“真正的不结盟”外交策略。这在邓小平的多次公开发言中可以见到。[20]但是,不结盟并不意味着中国不交“朋友”,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在不结盟与结盟中间开始探索另一种符合中国思想的外交路径,即结伴的外交政策。顺应冷战后国际形势的新变化,中国领导人在1990年代初期开始尝试实行伙伴关系战略。从1994年开始,中国逐步与一些大国建立了不同层面的伙伴关系。如1998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此后,中国分别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建立各个层面的伙伴关系网,一直延续至今,而且日后还将继续增加。进入21世纪后,中国实际上采取的是一种“结伴而不结盟”的安全合作战略。

由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总的来说,中国自1949年以来,基本上都试图与他国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不追求对抗与冲突,符合“天下为公”的共生思想,中国内生文化中强调“和而不同”,强调和平相处的思想,这也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从对外关系的历程上来看,中国经历了从结盟到结伴的演变。与西方国家的“利”、“私”不同,中国外交的内核是“和”、“义”、“同”,因此中国的结盟战略非常的短暂。正由于这种“温和不对抗”处事方法,中国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赢得了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欢迎与承认,从而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2 小结:中美一定对抗吗?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3

20世纪90年代,建构主义开始登上国际政治理论的舞台,并逐渐发展成为国际政治理论的主流范式之一。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范式的理论渊源和逻辑前提

作为国际政治理论研究领域的一支新军,建构主义以批判和重建为武器,对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大主流范式发起了挑战。在从欧洲的政治社会学(尤其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涂尔干的“社会事实”论、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那里汲取丰富的学养后,对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核心范畴与论断提出了质疑并构建了自己的理论范式。

作为国际政治安全研究领域的批判理论,建构主义范式对两大主流范式先验的逻辑前提出了批评和质疑:权力竞争不是必然,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不是先验存在的,安全研究应以分析国际无政府状态为出发点。“无政府状态是国家自己造就的”①成为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基本前提。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范式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国家本身的物质实力并不必然构成安全的威胁,安全是国际行为体之间基于规范、观念、制度基础上互动的结果。规则、制度、价值作为国际社会的规范对国家利益构成影响,这种影响不是外在的,而是被内化到行为体中,它不只是限制了国家的行为,还塑造和改变着国家的行为与利益偏好。人们会习以为常地认为国际政治是由社会构成的,国际关系也是社会体系,具有与自然界根本不同的社会属性,包括反思性、历史性、意图性、意向性、非因果性和立体间性等。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范式的核心范畴与理论框架

建构主义范式是安全研究领域的一次重大革新。它在安全的主体、实现的方式和目标等方面都提出了富有创见的论断。建构、认同、互动等话语是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核心范畴。

作为国际关系批判理论的一种形式,建构主义旨在对传统的安全战略研究作出回应。它反对传统安全理论所采取的解决难题的研究取向,挑战了处于霸权地位的话语和盛行的全球安全认识,因而被称为“批评性安全研究”。建构主义提出并回答了三个富有针对性的问题:什么是安全?在盛行的秩序中谁受到保护,谁以及什么是他们因受到保护而需要加以反对的?谁的安全应该与我们的安全有关,通过何种方法和战略获得这种安全?在建构主义看来,安全的现实—威胁、指涉对象、安全措施—都是通过我们思考它们的方式变成可能的;也正因为安全现实的社会建构本质,安全研究必须采取不同于“战略研究”将安全视作自然界的一部分来研究的方法。理查德·琼斯认为,“批评性安全研究”的目的在于社会变革的政治实践:“只有政治实践可以使世界秩序走向和平、安全和正义。批评性安全研究虽然不能替代政治实践,推动解放来为人们提供真正的安全,但它可以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声音,指导那些政治实践。”②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把重心从对国家的关注转向对人的关怀,把人而不是国家作为安全的主体。根据这一认识,安全不再局限于特定的国家,而是包括所有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这就意味着不能把安全的观念放在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自身利益”之上。“真正的安全只有通过人民和集体才能够获得”,安全基于相互依赖的社会关系,只有其他人安全了自己才能安全。正是从对安全概念本身的批评分析出发,建构主义抨击了传统的安全假设,尤其是现实主义关于通过暴力手段实现国家安全的假设。

建构主义还讨论了安全与解放的关系问题。它认为,安全意味着无威胁,而解放是让人民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组织,摆脱那些对身体的束缚,包括战争与战争的威胁、贫困、缺乏教育、政治压迫等等。“安全与解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解放,没有强权或指令,才是真正的安全。所以,解放才是安全。”③

在本体论上,建构主义与自由主义持相反的立场。自由主义范式坚持微观经济学和方法论个体主义,从行为体(个人、国家)的理性出发,强调个体最大程度地追求自私利益。经济学中的个人和市场的关系,就是国际政治中的民族国家与无政府状态的关系。由于结构的最高原则“无政府状态”是既定的,结构对个体的制约只是国际物质结构对行为体的外在制约。“建构主义从整体主义出发,主要关注共同知识的社会性和结构性。理念主义社会理论包含了一个最基本假设,社会的深层结构是由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构成的。虽然大部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属于物质主义范畴,大部分现代社会理论在这种意义上却属于理念主义范畴。”④“建构主义把国际关系中的共同知识或社会共同拥有的知识界定为文化,泛指国际规范、国际话语和意识形态等,它是经过国家间长期互动固化的认同符号和共同观念,本身就具结构性,就是一种国际观念结构。”⑤

建构主义由此得出一个论断:国家认同需要加以维护,国家利益本身就是共同文化基础之上互动的结果。因为认同本身就是利益所在。实在论认为,实际存在物不依人的认识而独立存在,认识的意义在于一定限度内与存在相符合,按照存在的本来面目去理解它;而科学实在论则将实在论贯彻到一个更彻底的程度,主张世界独立于个体观察者的心灵与语言之外,一个成熟的理论能够较真实地指涉这个世界,而不管这个世界能否被直接观察到。也就是说,在国际政治中研究国家安全时,实际上是在研究何为危险或威胁来源的问题。

可以说,建构主义研究范式不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而是从人的具体实践出发,从人的现实本质出发,赋予国家、国际体系以社会性和实践性,从而使国际政治回归人的本质。

建构主义对安全研究的学理贡献和不足

建构主义运用还原论对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安全研究范式的核心范畴,如无政府状态、权力、国家利益等,提出了系统的批评。作为人的解放和国家解放的理论,建构主义实现了安全研究的一次深刻革命。这种批判和反思无论是对于学科本身还是对整个人类社会而言,其影响都是深远的。

首先,从学科发展的角度看,建构主义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等几个方面对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大主流范式的话语霸权和垄断地位提出了有力的批评。它使主流范式不得不修正和补充自己的理论。这对整个国际政治学学科的发展意义重大。

其次,建构主义以“社会”和“建构”作为基本范畴对应权力均衡和制度机制规范下的合作,冲击了现实主义范式的物质主义话语,掀起了安全研究领域的一次全面解放运动—向人性和人的解放回归。建构主义不仅关注国家的安全,更关注个体的人的安全。它对以国家和权力为中心的现实主义范式提出了批评,对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和个人的权利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最后,建构主义用“实践”沟通了结构和单元,联结了安全和人的关系。实践是人的实践,具有鲜明的社会性。换言之,人的实践是一种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的拓展丰富了“主体间性”的意义,它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变得更加频繁,从而使人作为个体增加了对安全的担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人权意识的普及,个人的安全和福祉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更加密切的同时,二者间的矛盾也愈来愈尖锐。在此背景下,建构主义认识到,国际体系永远处在进化和变革之中,所以,只有赋予国家以人格甚至人性,使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转变为充满互动的“社会”,才有可能实现国家和个人的彻底解放,实现国际社会的真正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建构主义是一次理论的重大革新。

尽管建构主义对人类智识的贡献巨大,但它并非完美无缺。自建构主义产生以来,对它的批评声音就未曾间断过。有学者认为,建构主义中的批判理论停留在法兰克福学派和法国后现代哲学的批判与结构中,居于哲学批判的象牙塔顶,没有深入到国际政治现实中,颂扬实践概念的批判理论缺乏的正是实践精神。因此,建构主义无力撼动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话语霸权,无力保护被剥夺和被边缘化的弱势主体的权利,它的安全互动、竞争、伙伴、朋友模式大多停留在一厢情愿和“民主和平论”的狭隘界限内。

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安全和文化安全是殊途同归,文化和身份认同的背后,是基于权力之上的利益角逐。即便是地区一体化和安全共同体的实践,也仅仅在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取得了成功。所以,建构主义的安全研究仍未脱离西方话语霸权和利益中心的窠臼。

(作者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唐山师范学院政史系讲师;本文系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9B02)

注释

①Wal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1992, 4692):391.

②[英]巴瑞·布赞等:《新安全论》,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75页。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4

摘 要:互联网开拓了国际政治新空间,既是机遇,也存在挑战与威胁.本文基于互联网时代国际环境的特点,分析了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并简单梳理了基于国家安全而进行的一些有代表性的网络治理尝试.在此基础上,指出了互联网时代国际网络治理的困境,认为应该从创建一个集网络与现实国际政治于一体的分析框架入手,在国际层面上形成一种国际网络安全机制,以突破互联网时代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网络迷失现象,减少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使互联网在合理规范的国际准则下为21世纪的全球化服务.

关键词 :网络空间;国家安全;网络治理

中图分类号:C9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1-0161-03

21世纪初,新的基于互联网的威胁给个人、国家和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挑战,并增加了自20世纪以来业已被理解的威胁的范围.网络安全威胁是我们国家所面临的最严重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经济挑战之一,可以说,网络空间所带来的威胁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时代话题.

目前的国际关系理论、战略等的构建是基于19世纪至20世纪的国际政治经验,认为国家是国际政治中的主要行为体以及国家间的协议有助于减少潜在的冲突与暴力等.传统的观点尊重国家边界和领土完整,并在现实世界中给予其清晰的概念界定与物理界定.但是,网络空间的特性,使得其与以上传统的国家体制、国家参与国际事务和冲突的常规方式并不相符.可以说,网络空间创造了新的加剧全球紧张局势的途径和新的基于互联网的冲突模式,从网络间谍、跨国犯罪到扰乱军事系统、攻击政府服务器的网络战争,这些已构成新的国家安全威胁.因此,把握网络空间的内在运行机理,探究互联网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分析互联网时代国际关系领域的危机与应对,都是与网络空间、国际政治紧密相关而又亟待探索的理论命题.

1 互联网时代国际环境的特点

所谓网络空间,是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形成的信息传播新空间,它是信息环境内的全球领域,由独立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网组成,包括因特网、计算机系统以及重要行业的嵌入式处理器和控制器.[1]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开放性、信息高度共享性、无政府状态等特征.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作为“无国界”和“超越领土”的虚拟空间而存在,并且已经逐渐渗透到国际政治领域的各个方面,构成了国家安全的“无形疆界”.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网络空间俨然已成为一个没有硝烟的新战场,国际政治舞台上的行为体在该虚拟战场上进行博弈和竞争.网络的传播迅速、即时互动、隐秘难控、传播无界的特性使得互联网成为一把“双刃剑”,机遇与挑战并存,同时也伴随着威胁以及迷失.人们常用“狂野西部”来形容当前国际网络安全环境的混乱无序,可以说,网络空间在国际政治领域制造了一种“迷失”现象,即虚拟网络空间由于缺乏合理、规范的国家和国际层面的网络制约和法律规制,使得国际政治领域中行为体的行为活动因缺少相应的指导与规约而陷入“无轨”、不可控、难以预测的状态.这种“迷失”现象无形中也构成了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

基于新的互联网空间多级维度下的国际关系理论超越了传统上自二战以来作为国家安全政策基石的“威慑”理论.在20世纪,即前互联网时代的“威慑”背景下,美国和苏联主导并产生了“两级化”的国际关系体系.相比之下,21世纪的国际环境,是一种处于互联网之下的复杂的国际环境,它以不对称性、模糊性、具有较少共同的诉求与偏好以及多样化的难以确定的目标为特征,在此背景下的国际舞台上则活跃着大量冷战之后所卷入国际体系的新国家以及大范围的各种各样的非国家行为体.

与此同时,网络的进步使得信息的传播源头趋向于个体化、多样化,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国家行为体以及非国家行为体存在着扰乱网络系统以及妨碍国家安全的可能性而相对不容易也不必担心被发现.在网络空间,很难辨别一条信息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也很难准确地发现和理解一个特殊事件背后所隐含的讯息,同时,一个地方性或区域性事件也可以有像“蝴蝶效应”那样的威力从而对全世界产生波动与影响.

2 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国家安全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作家李普曼1943年的《美国外交政策》一书中,它是指一个国家既没有外部威胁和侵害又没有内部混乱和失序的客观状态.网络空间下的国家安全主要包括一国网络空间的安全以及原有国家安全议题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简单地说,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主要包括:影响国家安全的行为主体增多、扩展了国家安全的空间、改变未来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等.本文基于互联网时代的国际特征以及网络空间的特点,主要从改变国家安全环境和威胁国家主权两个方面来研究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指与传统国际环境相比,网络时代下的国际环境存在更多不确定、不可控的复杂因素,从而使得国家安全环境面临更多有形和无形的挑战.互联网的进步改变国家安全环境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震网”的部署,其中,“震网”是一种复杂的恶性软件系统,据称其可以破坏伊朗核计划中的铀浓缩设施.美国和以色列都因是病毒的制造者而倍受谴责,但在某种程度上,由于互联网的本质特征,该软件的来源仍存在争议.国际关系中另外一个显著的例子是2007年的爱沙尼亚网络攻击事件,这次网络攻击破坏了爱沙尼亚共和国重要组织机构的网站,包括公共部门机构、银行等,爱沙尼亚的一些官员谴责这是来自于俄罗斯的攻击,但这也无从证明.不过这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环境的直接影响.

互联网对国家主权的威胁是指由于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主权国家置身于一个没有固定边界的虚拟信息世界之中,使得国家在维护传统的边界安全的同时要考虑到互联网主权边界的安全问题,这就产生了互联网对国家主权的威胁.具体来看,就是网络虚拟空间的出现,使得国家主权在国家传统的地缘边界之外出现了新的延伸,即网络主权;同时从关注陆、海、空、天“四维安全”扩展到领土、领空、领海、领天、网络的“五维安全”.关于互联网对国家主权影响的模拟实验和量化分析还比较不成熟,所以无从提供可供分析的实例.但从理论角度来说,在虚拟网络空间下,不仅国家主权的边界难以界定,而且互联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领域还对国家主权进行着一定程度的侵蚀.有学者指出,要把握互联网时代国家的主权问题,必须突破对传统意义上固化的国家边界的理解,并将其置于动态的变化之中来考量.同时,国家需要不断向其网络空间注入能量以维持已有的网路疆域的存在,其中能量与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成正相关.

3 基于国家安全的网络治理的新兴尝试

21世纪以来,关于互联网的治理尝试不断出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治理问题的日益突出,不断涌现出新的网络治理尝试.为了更好地把握基于国家安全而展开的网络治理,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简单梳理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网络治理尝试:

3.1 基于组织研究的网络治理尝试

为应对网络威胁,国际上一些主要的研究机构试图通过理解和分析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网络革命来寻求网络治理的新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尝试体现在互联网犯罪领域以及计算机安全应急响应组(简称CERT)的创立.其中,CERT作为在国际层面支持全球网络安全的新的制度性机制设计,最初由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主导设计,CERT协调中心于1988年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设立,接着CERT系统开始向全世界扩展,与此相伴随的是超过250个处理互联网安全问题的组织.CERT协调中心认为这些组织最核心的功能在于对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提升有效的安全技术、保护网络的连续性.不过,由于政策反应常滞后于虚拟领域的发展以及网络空间发展的特点,网络的良性互动、网络威胁潜在的规模和范围并不能被很好地理解.另外,该尝试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对那些在定义上很难达成一致或缺乏测量实践的网络威胁数据的收集.与此同时,哈佛大学与MIT合作的“探究互联网时代的国际关系”项目,旨在创造一个新的研究学科,将网络整合到国际事务的体系构造中去,并使之一体化.这显然超越了网络和国际事务为两个明显平行领域这一认知.它旨在寻求提供理论、数据、分析工具以服务于21世纪的复杂性、政府治理的有效性以及网络时代的国际关系.

3.2 基于公约制定的网络治理尝试

Richard Clarke,在他最近关于互联网战争的书中指出,国际社会应发展合作策略以应对国际网络事务的新状态,在此,他强调了条约制定的重要性,要求把秩序带入到混乱的互联网环境中.欧洲委员会于2001年批准了关于互联网犯罪的国际公约,并使之成为一个正式的倡议.这项公约专注于侵犯版权、违反网络安全和网络间谍活动,同时,它试图通过协调刑事法律和司法程序来促进国际合作.到2012年,已有32个国际开始执行这项公约,另外还有15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可以说,该公约确实代表了在网络犯罪方面未曾存在过的一种正式水平的合作.

3.3 基于国家主导层面的网络治理尝试

国家层面和国际层面的网络治理包括为网络空间的自身运作以及基于网络互动提供制度化支持的机制设计,促进网络安全,减少网络中断和破坏,有效利用网络渠道来提高人类社会的福祉.例如成立于2001年的上海合作组织认为各国有权依法管理互联网组织,并且为应对网络犯罪而提出“互联网警察机构”的设想①.而中国政府也及时成立了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来处理互联网时代的网络问题.美国政府为应对国际网络威胁,于2009年完成了一项对其网络安全政策的评估,并成立了备受瞩目的网络司令部,将陆军、空军、海军、海军陆战队整合为一体,以防御自身网络和制定对敌攻击策略;2011年,美国白宫美国首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该战略被称为美国在21世纪的“历史性政策文件”,该战略文件着重强调了“应对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维护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及全球社会安全”,全方位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以及积极抢占国际网络空间控制权;而自2011年起,美国国防部展开了其网络战略的部署.

4 互联网时代的国际网络治理研究困境

4.1 网络治理在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缺口

毫无疑问,今天的网络现实与20世纪的国际政治理论之间存在巨大的脱节,这些理论显然已无法满足互联网时代的国家政策和国际关系的理论需求,例如,对国际关系中国家体系的强调正在越来越多地被新的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互动行为体所检验.理论上来说,需要探求国家及非国家行为体在网络空间互动中的机遇与漏洞,以及互动的方式与效果.然而我们对网络世界互动的了解却缺乏系统的知识.例如,不知道谁或者什么掌握着网络世界控制权,即到底是什么样的实体在什么样的指令下保证了信息的流通,以及如何保证信息流在各个环节的流动.这些在目前的国际政治领域是无法寻求理论论证以及理论支持的,即理论支撑上的不足阻碍着当前对国际网络治理的研究,也因此,创建一个整合网络空间以及21世纪国际关系理论结构的框架就迫在眉睫.

4.2 网络治理在实证数据方面存在缺失

网络活动与其他国际活动在数据质量以及整合、分析数据的能力方面存在差距.从技术的角度看,为实现国际网络治理,我们需要思考在何种程度上国际关系的现有分析方法可以移植到网络领域使用,以及是否有能力根据现实作出调整甚至制定新的分析方法.这就存在一些关键性的问题需要回答,其中包括谁将引领网络领域技术的发展以及如何引领,今天的互联网是否有可能成为未来的一个发展模型,互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等,这些都需要基于具体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作出预测.而数据的缺失显然影响了我们对这些关键性问题的理解和把握.为了缩减上述差距,就需要收集并整理已经存在的国际关系领域中的相关网络数据集,提出数据的新用途并整合其在理论和政策方面的应用.另外,还必须寻求基于不同视角下的大规模数据分析的方法以及寻求必要的分析工具.

4.3 网络治理在政策分析中存在不足

传统政策的分析模式与当前分析互联网对国际政治领域的威胁所需要的分析模式之间存在一个现实的差距.按照传统分析模式,国家领导人在应对新的挑战时会转向已经存在的基于过去的现实所制定的政策.在一些领域,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政策制定模式,且符合制度制定和官僚选择的逻辑,但在网络空间,却没有一个国际交流的平台为其提供政策上的先例以供参考.政策上所面临的挑战是提供政策反应的一整套工具包,以适应现实网络的复杂性,与此同时,在外交层面也需要形成新的协商模式和工具以管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互动,在国际层面上寻求制定国际网络治理机制的共识,这些都有助于弥补互联网在政策分析中的缺口.

5 结论

基于网络空间所营造的“迷失现象”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的发展挑战着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并威胁着国家安全.针对上述的治理研究困境,国际舞台上的国家及非国家行为体也在不断地进行着积极尝试,例如寻求国际网络安全合作、充分利用非正式治理集团(如G8, IBSA,BRICs)的大国协调作用等.本人认为网络治理的中心任务是提供一个理论框架以及相应的数据分析工具,以理解和应对21世纪的国际网络现实,即通过创建一个集网络和现实国际政治于一体的分析框架,和一个新的多学科的研究领域,来调整国际关系的基础理论和政策与网络空间的新现实之间的动态关系,以期在国际层面上形成一种国际网络安全机制,用制度化的国际机制从多轨道、多领域来协调空间网络中的国家安全,从而达成在网络治理领域的国际共识.

与此同时,中国应借势而为,积极构建自身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加紧宏观战略谋划,务实有效地推进国际网络安全合作,确保自身的网络安全和话语权以及国际网络空间控制权.另外,中国要高度重视国际安全合作,加大网络外交力度,多头并进,有效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利益,确保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同时,我们还要理解互联网的内在运行逻辑,从根本上把握互联网的特性以使其更好的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服务.随着中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相信中国在涉及到国家安全的网络治理方面将更进一步.

注 释: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5

在传统意义上,安全是保护国家不受外来颠覆和攻击,使它客观上不受威胁,主观上没有恐惧。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国际关系的主流学派均从不同的角度对安全进行了理论探索。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视角的缺失使传统安全观解释力有限。在对传统安全观的批判中,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女性主义认为: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在传统的国际关系中,国家间的军事和安全功能总被认为是男性的事务,女性在安全研究史上很少被提到。例如,现实主义代表作汉斯·摩根索(HansJ.Morgethau)的《国家间政治》一书,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虽然作者在谈到各国政治家时,曾分析过欧洲历史上4位著名的女王和王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女王、奥地利的玛利亚·特蕾莎和俄罗斯的叶卡捷林娜二世,然而摩根索在分析这些女性活动时,是把她们当做女王或王后,即国家的代表而非女性。至于普通女性参与国际事务他并没有提及。

现实主义另一位代表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Wolfers)很早就提出,安全是“一种价值”,是国际政治研究的“起点”和“落点”。[1]英国学者巴里·布赞(BarryBuzan)将安全定义为对“免于威胁的追求”,显示“国家和领土完整,反对敌对势力的能力”。“安全的底线是生存”。[2](P20)据此,学术界把安全概念分成消极安全和积极安全。前者强调免于危险和威胁以求生存,后者则强调稳定。生存和稳定是安全的两个重要目标。

新现实主义自从20世纪60年代出现以后,把安全作为其关注的重点。但新现实主义的安全观同样是缺乏女性视角的。新现实主义安全观中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因为,它和现实主义一样,把国家看作国际关系惟一的行为体,在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肯尼斯·沃尔兹(KennethWaltz)看来,国际关系的性质与领导的个人因素无关,它完全是由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这难免给人留下社会性别同安全,乃至同整个国际关系毫无关联的印象。[3]

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约瑟夫·奈(JosephNye)提出:国际安全意旨处于安全困境中的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各国只能以自助的方式,通过增加实力、扩充军备等维护本国安全。然而,一个国家采取这种做法,会让别的国家感到不安全,于是它们也采取类似的措施,以防范对本国安全的威胁,以至竞争和对抗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无政府状态下,任何一个国家都走不出这个安全困境。这里有三个条件:(1)至少有两个以上行为者才会产生“安全困境”;(2)国际政治处于无政府状态,缺乏超越国家以上的权威机构;(3)安全依靠各国政府的互动。总之,在安全困境中一个国家的安全建立在其他国家不安全的基础上,而这会导致国际社会更大的不安全。[4]这是一种以邻为壑的安全观。

显然,无论是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其安全观主要是指的“军事安全”,一个国家只有在军事上更强大,才能保证“免于威胁”,保证“国家和领土的完整”。安全总是从是否存在战争可能的背景下加以考察的。对于国家来说,国际体系中普遍存在着战争威胁。在这样一种国际体系里,安全往往是一种你输我赢或我赢你输的零和博弈。而且,这里的安全主要是指“国家的安全”。作为保护者,国家确立“外来”威胁者,指出不安全的存在,在保护内部人民的名义下,国家要求具有性别特征的公民做出牺牲:男人入伍上前线,妇女在后方从事社会化工作。如同国家的垄断权具有合法性一样,婚姻制度对合法生育和财产继承权具有垄断性,而且是以保护妇女的理由出现。妇女从婚姻中谋求安全,谋求得到丈夫的保护,使自己不受别的男人或一般男性的暴力行为伤害,使自己不在经济上因性别分工而产生不安全感。于是,男人与国家、国内暴力和国际暴力不可避免地纠缠在一起,这种意义上的安全概念使男人和国家享有绝对权力,以对付别的男人和国家。

女性主义对安全的关注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妇女大会在荷兰的海牙召开,美国著名女性主义学者简·亚当斯(JaneAddams)要求以一种新型的国际主义取代自我毁灭性的民族主义,因为它导致大规模战争的爆发并造成巨大的破坏。会议通过的决议质疑了女性或者所有平民能够在战争中得到保护的传统观点,认为裁军才是确保未来持久安全的更加有效的途径。[3]

1985年,在加拿大的哈里发(Halifah)举行的国际妇女和平大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妇女根据自己在生活中遭遇的直接威胁来理解安全。西方中产阶级妇女主要关注核战争的爆发,第三世界国家的与会者则把缺乏安全同帝国主义、军国主义、种族主义造成的结构性暴力联系起来。与会者一致认为,如果以他人的不安全为代价,所谓的安全便形同虚设。在同年举行的联合国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各国代表也对安全做了类似的全方位定义,即它不仅意味着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消除战争、暴力和敌意,而且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公正。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在全世界的建立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安全由片面强调军事到重视经济、政治、社会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由以国家为中心转向以人为本。与之相适应,各女性主义流派对传统的安全观提出了批评和修正,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

女性主义认为,揭示性别关系的不平衡和将女性的经验添加进安全分析中能够帮助建构更加综合的安全定义。女性主义安全观包括: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一)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

女性主义者质疑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关于安全的定义其实是反映男性经验的。他们批判在性别问题上的所谓中立,通过区分性别(gender)和性(sex),从而在安全观念中加进了女性视角。女性主义理论更注重从社会学分析方法中吸取营养,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各流派共享一个核心分析概念——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不同,社会性别是指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这些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被称为男性特质(masculinity)或女性特质(femininity),性是生理的,而性别是社会建构的,女性主义强调,所谓性别中立的全球政治实际上是普遍的男性经验和知识。性和性别的区分为女性主义学者的研究提供了空间,他们相信所有的性别关系都是社会关系,同时把性别引入国际关系也纠正和了这样一种假设,即男人的一定经历可以被普遍地用来代表男人和女人的经历。在区分性和性别的基础上,女性主义新安全观认为,现行的安全概念只不过是男性经验的反映,是建立在男性基础上的军事与政治安全。

女性主义者还认为,在所有人的安全中女性的安全问题尤其突出,其理由是,女性在国际安全别脆弱,极易受到破坏和损伤,据妇女组织估计,从二战以来妇女和儿童构成了全球难民人口的80%,[5](P54-55)这是由军事冲突导致的。女性还是国内暴力的最主要的受害者。因此,安全是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所有人的安全,也只有所有人的安全都得到了保证,女性才有安全可言。

不仅如此,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女性的安全更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女性主义者认为,只有在国际安全中添加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人的声音,安全研究才能变得公正和全面。克瑞斯汀·丝维斯特(ChristineSylvester)认为:“我们必须使国际政治学界定位在行动的领域,这些领域远不是英雄主义的,绝非高度抽象的,与人们已经习惯的那些定理大不一样。这些领域比‘低级政治’还要低,如家务劳动、工厂、农场、偏僻的乡间区域,国际移民的动向等等,它们的背景可能很小、也可能比原来的要宽大。把这些小人物带入国际政治的舞台,对于那些眼睛只盯着重要行为体(如官方的决策者、战士、国务活动家、恐怖主义分子、国王和某些极端主义集团)的学者,无疑是一种震惊和撼动。越来越多的女权主义者提出,当我们最终能够令那些处于边缘的人发出声音时,我们确实是给自己安装了一种可以与西方传统的自我中心主义相抗衡的麦克风。”[6](P639)

(二)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

女性主义的重要学派之一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物质和经济力量决定女性的生活,安全的定义被扩大到了经济层面。他们认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女性的不平等发生在资本主义的体系中,资本主义体系是获得女性平等和保障女性经济安全的必要途径。撇开阶级的分析,女性在经济上的不平等现象在世界各国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据联合国统计,妇女在家庭劳动、照顾儿童、农业生产方面的贡献每年高达11万亿美元;虽然妇女代表过半数的全球人口和1/3的付酬劳动力,却只能得到世界收入的1/10,拥有世界财产不到1%。[7]由于生理特点或历史原因,几乎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女性所得到的报酬普遍少于男性,女性的失业率也比男性高出许多。这些证据说明,在所有社会中,妇女都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女性主义者强调,对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与抵御外来军事威胁同样重要。蒂克纳认为,如果说传统的安全观一直与军事力量以及从物质上保护国家免受战争威胁有关的话,那么,这一传统概念在今天看来是不全面的。在现代社会,技术先进的国家在经济等方面相互依赖程度很高,如果使用致命的武器,战争中不会有赢者,因此,对这些国家来说,依赖战争去确保自己的安全已经显得不再有用。对于世界上的多数人而言,安全问题更多地涉及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而不是对付军事威胁。基本需求的满足与妇女有很大关系,因为妇女是基本生活需求的提供者,并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8]

女性主义者还把女性的经济安全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研究。他们认为,全球化的发展会进一步加剧全球妇女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妇女的经济不安全。全球化带来的后果是“贫穷的女性化”,许多全球性危机,如贸易的自由化、金融的国际化和环境的恶化,对女性的生活和工作都打击很大。在发达国家,女性比男性承担着更大的就业压力,她们同样是社会福利削减和失业的受害者。这种“贫穷的女性化”不仅在发达国家存在着,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明显。[8]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些社会转型国家里,大量女性失业,劳动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压力十分沉重,女性的经济地位急速下降。伴随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耗能高、污染重、劳动力密集的产业被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而在这些跨国公司里拿着最低工资为企业卖命的往往是女性廉价劳动力。此外,发展中国家的女性还为发达国家的家庭工作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但是每当经济衰退需要降低福利或裁员时,受害的往往首先是这些女性。“贫穷的女性化”说明女性在经济事务上的普遍的不安全感,由此,经济安全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学者所关注,寻求女性参与经济事务的权利,尤其是通过参与和发展全球化中的经济事务来影响和选择女性自己的经济生活是女性主义学者们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臭氧空洞、酸雨、核泄露、河流海洋的污染所形成的环境威胁日益严重,环境安全(environmentsecurity)作为国际关系领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自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受到关注。女性主义者从性别视角审视环境安全领域,在“环境”与“安全”问题上找到了两性价值的结合点。

女性主义者首先指出了环境安全领域存在的性别缺失。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在很大程度上主宰了环境科学和环境保护领域,而事实上,在环境科学发展史上,女性具有出色的理论建树,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女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与男性一起为环境安全作出了贡献。环境安全领域的性别缺失,并非由于女性事实上的“缺席”,而是传统国际关系学已经将女性划归为“自然”领域,视男性为“文化”与“科学”,而“文化”与“科学”必须征服自然。造成全球性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男性主导的政治理论将女性排除出公共的政治领域,视女性与自然为一体,将女性看成是被征服和改造的对象。

女性主义者进一步认为,妇女更易受到环境安全问题的侵害。在传统的安全理论中,大多数环境主义者并没有指出妇女在环境威胁中所面临的特殊困境,事实上妇女和自然界之间存在天然的联系,这种联系贯穿于文化、语言和历史中。根据林·纳而逊(LinNelson)的分析,环境恶化对女性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第三世界国家普遍的燃料木材短缺危机带来沉重压力。世界上很多地区的妇女要到离家10公里以外的地方搬运木柴回家,以作为燃料。可是,国际环境安全领域中很少有人指出木柴燃料的减少是一个严重的环境安全问题,却有人看到了石油燃料的减少所造成的威胁,原因正是,木柴燃料的消费者是普通的穷苦妇女,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妇女,她们没有什么政治权利,自然得不到国际政治领域的关注。另一方面,环境破坏对女性的生育系统也产生了很大的伤害。1984年,印度发生的农药事故不仅夺去了几千人的生命,更造成了妇女人工流产率的上升,因为她们担心毒物渗透会导致胎儿畸形。[9]那么,女性主义者是如何重构环境安全概念的呢?贝蒂·里尔登(BettyReardon)概括了反映女性价值的“全球安全”的四种图景,提出了女性主义的多元安全观,其中包括全球生态安全、为全球生态平衡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第一种是生得权图景(thebirthingvision),这是一种建立平等的世界秩序的综合景象,其实质是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包括充足的食物;清洁的住房;尽责的父母或监护人;具备清洁水源、基本卫生设施、医疗服务、基础教育条件的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积极追求和平、公正、可持续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世界社会。第二种是妇女作为平等伙伴的图景(womenasequalpartners),这是一种平等世界的景象,这一世界为人们提供了更健康的社区,更强有力的社会秩序,在这样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第三种是超越暴力的图景(thetranscendenceofviolence),这是一个非军事化和裁军的世界。第四种是综合的、真正的全球安全的图景,为全球生态平稳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9]里尔登的这一安全观表明,对环境问题的疏忽与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沉默具有直接的关系。女性主义安全观更加强调和侧重女性运动和环境的内在联系,强调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统治自然。建构包括女性视角的环境安全观,将有助于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

(四)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与传统安全观强调“国家的安全”不同,女性主义者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从更广泛的人性出发来重新定义安全,于是,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被包含社会性别安全的“人类安全”观所超越。女性主义的“人类安全”观把联合国的新安全观念引进国际关系,从而丰富了国际关系的安全内容。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妇女2000年”特别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指出,“人类安全”是由“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概念演化到“以人为中心”的新安全观念。[10]女性主义学者驳斥传统国家安全定义,认为这样定义国家安全的结果只能导致坚持以权力来维护国家利益的旧思维。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安全包括所有人的安全,既有国防和国家安全,也有家庭和个人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女性主义者将研究视角的核心放在人的安全上。他们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障人的安全才是根本目标,所有国家安全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作为人的安全。

继“人类安全”概念出现之后,女性主义者还进一步提出了“女性人类安全”概念,女性主义学者将它视为人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家庭生活、国家内部和国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是相互联系的,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暴力都会在以“统治——服从”为特征的社会性别关系中得到体现,比如在战争中,80-90%的伤亡者是平民,其中妇女和儿童占绝大多数。从本质上看,形形的暴力都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欺凌和压迫。她们主张,对女性的暴力侵害应当放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来理解,以多层次的观点定义安全。女性主义的目标是要消除各种暴力行为,包括男性对女性的社会性别暴力,认为它的实现要求尊重他人、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愿望,而不是将他们视做敌人,予以征服和压制。[3]

在实现人的安全方法上,女性主义者认为,仅仅把国家作为所有人的安全的提供者是不够的,女性主义质疑某些现实主义的国家安全中心模式,认为这种模式是依靠种族、阶级和性别等一些跨越国界和地区边界的类别划分而存在,指出现实主义的政治认同与政治边界成为综合定义安全观的障碍,声称女性主义以“人”为中心的安全观定义是超越国家和地区边界的,也就是说,只有突破了国家和地区的界限,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安全。显然,这种安全观包含太多的理想主义色彩。[8]

女性主义者强调多元的、反映女性特质的安全观,并不是要把男性特质从安全观念中祛除,而是要说明,认为人性本恶、通过对他人的制约来谋求安全的观点是一种片面的安全观。每一个人的人性都是多元的,在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既有利益的冲突,也有合作的基础。他们对维护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同等重要。正如蒂克纳所说,女性主义决不是要以自己的主张去取代传统看法,在国际关系学中吸收女性观点,最终是为了超越作为一个分析视角的社会性别,最终破除男性特质、女性特质的僵化划分,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如何评价女性主义安全观对主流国际关系的影响,也许可以引用一位女权主义批评家塞丝亚·安罗的话:“我们不必等待某个‘女权主义的亨利·基辛格’的出现,我们或许可以自己创造一个有新意的、更现实的国际政治研究方法。每当一位妇女诉说政府对她的控制、她自己的期望和她的劳作时,这样一种理论便在不知不觉地创造中。在国际关系学里,揭露对女性的排斥、对她们的控制、对她们的劳动成果的剽窃,都是对一种新的学科思想和方法的发展。它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改造着、创造着人们关于国际政治的定义和假设。”[6](P639)女性主义安全观虽然还没有撼动主流国际关系安全观的地位,它甚至还没有引起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足够重视,但是,它毕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女性主义提出了更加全面的、普遍的、以人为本的安全观,扩展了国际关系理论的视野,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参考文献]

[1]ArnoldWolfers.NationalSecurityAsanAmbiguiousSymbol[J].PoliticalScienceQuarterly,1952,(67).

[2]BarryBuzan.NewPatternsofGlobalSecurityinthe21stCentury[A].inWilliamOlson(ed.).TheTheoryandPracticeofInternationalRelations[C].1994.

[3]胡传荣.权力、安全、女性主义[J].国际观察,2005,(2).

[4]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5]AnnJ·Tickner.GenderinInternationalRelations:FeministPerspectiveonAchievingGlobalSecurity[C].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2.

[6]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6

现实主义者中间最早就国际安全提供思辨哲理的是17世纪英国大思想家霍布斯,尽管他只是附带地谈及对国际政治的理论性看法。霍布斯式“自然状态”论构成其政治哲学的前提。在这种公共权威(也因而是文明社会)产生以前的假设性状态中,人与人在体力和智力两方面的平等使他们拥有同等的可以互相毁灭的能力,其结果是每个人对暴死于他人手下的巨大恐惧以及对他人意图的最坏猜疑,进而是为个人安全进行的绝对戒备和斗争。这同由物质欲望和名誉追求而引起的另两大类争斗一起,使得自然状态必然是普遍和无休止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在其中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文明,“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出路何在?根据霍布斯的理论就在于订立社会契约,将一切订约人的几乎所有自然权利(即自然状态中每个人为抵抗别人以保全生命而对每一事物、包括对别人生命的权利)统统交给他们相约建立的“利维坦”—一个对个人来说无比强大、无比威严的公共权威,用对这种公共权威的绝对服从换取国内秩序和安全。像霍布斯学说的所有研究者都注意到的那样,按照个人一国家之比拟,在国际无政府状态或者说类似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中,国家安全仅能勉强依靠基于国家自助的国际权势斗争。霍尔斯自己就在《利维坦》中写下了关于这种状况的一段名言:“在所有的时代中,国王和最高者由于具有独立地位,始终是互相猜忌的,并保持着斗剑的状态和姿势。他们的武器指向对方,他们的目光互相注视;也就是说,他们在国土边境上筑碉堡、派边防部队并架设枪炮还不断派间谍到邻国刺探,而这就是战争的姿态。”一句话,公共权威的建立似乎不过是将自然状态中的绝对斗争由个人关系领域移到国际关系领域。由此,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可靠途径似乎是各国相约建立世界政府,用废弃、独立来换取普遍永久的安全与和平。

我们确有理由批评霍布斯(1)漠视或混淆厂国际体系状态与他的自然状态的重大区别;(2)极为简单化地将秩序产牛的原因仅仅归结于对政府权威的畏惧,从而实际上忽略了无政府国际体系内存在着某种秩序;(3)很大程度上将这一体系中的国家同自然状态中的个人混为一谈,由此使人容易推断国家也极易受外来暴力损毁,除非建立世界“利维坦”。然而,霍布斯本人不仅从未表示需要世界政府,而且还在《利维坦》的核心篇章中对自己关于自然状态的基本观点作了两处虽不显著但应予注意的保留。首先,他说“我也相信整个世界决不会普遍出现这种状况(自然状态)”,“就具体的个人来说,人人相互为战的状态……在任何时代都没有存在过”;稍后,他又相当明确地说“但由于他们(国王和最高者)用这种办法(即互相防范、随时准备战争)维持了臣民的产业,所以便没有产生伴随个人自由行动而出现的那种悲惨状况。”这两处保留使人们以为在霍布斯那里,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质并不完全排除国家经久生存和国际起码安全的可能性。事实上,霍布斯至少隐约地认识或设想到国际安全的机制在于均势,不管它出于国际政治更为基本和常在的冲突性质而多么不稳定。他承认国家间可以有权宜性的暂时合作,一国有时有必要向别国结盟或背弃联盟,特定时期里众多自私的国家为打败共同敌人甚至能结成相当广泛的大联盟;而他作为生活在大联盟时代的人肯定理解这种大联盟(它历经多年,终于挫败了哈布斯堡西班牙的欧洲霸权图谋)所起的构造均势的作用。

霍布斯之后的一两代,即路易十四扩张和西班牙继承战争时期,均势论真正形成并且开始流行。它的主要特点是着重于国际层次上力量对比的全局构造,着重于国际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对现实主义思想传统而言,均势提供了国家安全的头等保障,更构成了国际安全的主要机制。从国际体系角度看,均势的功能在于保持以国家为基本单位、以国家间相互承认和独立为根本原则的现代国际体系,即维持这一体系的安全和根本稳定,而从单个国家的角度看。则在于确保体系内各国(主要是各强国)的自主生存。当然,这两项功能还有其“无情的逻辑延伸”即阻止霸权。用19世纪初著名的外交思想家和实践家根茨的话说,如果“国家体系要存在并依靠共同努力来维持,它的任何一个成员国就决不可强大到能够强迫全体其余成员国的地步。”除了均势的定义和功能外,传统的均势论还有一项关于均势之生成机制的核心内容,可称为均势自动生成论,即一国优势及其霸权追求必然地(自动地)招致其他国家单独和联合的制衡努力,均势格局由此得以生成或恢复。也就是说,国际安全本质上依靠一种自在的机制,据此可以说其实现和维持是自动的。

均势论久经历史检验,证明它所提示的那种阻止霸权的国际力量分布确是起码程度国际安全的首要保障。然而,且不说均势往往孕育着新的超级强国优势及其霸权欲望,它有时不能不通过战争来实现,甚至某些情况下还导致牺牲个别小国的独立生存,从而其国际安全功能的履行需打折扣。对于均势自动生成论,则应予以严肃质疑和批评。这一观念由来已久,世代沿袭很少受到怀疑。然而,历史考察表明,它在自己的合理成分之外存在着重大缺陷:历史上对霸权或其追求的反应远非总是制衡,它们还包括(也许更经常)容忍、规避、屈从和“搭车”;实际情况至少有时与其提示相反,即制衡努力或均势力量并不总随霸权威胁的增大而增强,它们也可随其减小而增强;均势自动生成论忽略了霸权或其追求国往往会提供利得,来使别国宁愿“搭车”而不制衡,也忽略了霸权或其追求的具体形式除了军事强制甚至武力征服,还可以是主要依靠政治、文化和经济影响的“包容”或“束缚”,从而远不那么容易使其他国家产生制衡意愿。理论上的分析能够显示,在国际体系层次上倘若力量对比显著偏向霸权觊觎国,或存在多极格局、包括超强国家与几个大致自主的次强国家并存的局面,制衍(特别是联合制衡)至少是不容易的。不仅如此,国际体系中格外严重的“无功受禄”和“公共财货”供给不足问题,以及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引起或加剧的利得与代价分配方面的矛盾,进一步表明了合作反霸的困难。在单个国家层次即国内状况层次上,有关一国制衡能力和制衡意愿的多种因索在很多情况下会增添制衡的困难,甚或促使一国根本不做制衡努力。总之,现实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或者说最具现实主义色彩的国际安全机制)确有其可靠性,但可靠程度往往有很大局限。

国际安全的哲理内涵

何谓国际安全?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判断什么是安全。在最基本的意义上,安全是指个体的生命、心灵、躯体及其(就人类而言)外在所有物不受任何力量、特别是暴力的侵犯和损害。如果把所谈论的个体扩大为群体,即扩大为家庭、村社、部族、民族、国家等等,那么安全的含义要复杂得多。再进一步说,如果将所侵犯和损害的对象延伸到其他价值范畴,使之在上述最基本的价值之外还包括个人或社会文明生存所需的其他条件——例如尊严、起码或体面的生活所依靠的经济条件、共同体赖以维系的基本情感、习俗和制度因素。以及体现和维护所有这一切的法律或法理,则安全的含义就更为复杂和宽泛。不仅如此,在谈论个人或其群体的安全时,几乎所有世代、所有文明的人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赋予其道德意义,表达他们关于尊重和维护、或侵犯和损害安全的是非判断与褒贬态度。在如此庞杂并且富含道德评判相对性的安全含义面前,诉诸“许多世纪里作为西方主流政治思想之本”的自然法观念,可以得到一套可称为最简明、最根本、并且富含普遍伦理和法理意味的安全纲要,而它经过同样依据自然法哲理的简单延伸,便可提供一项具有同样特征的国际安全概念,从而构成国际安全思想的哲理基础。

自然法的基本含义同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天理人伦”相似。早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有了自然法观念的某种萌芽。然而,首先使自然法成为一个哲学主题的是罗马帝国时期的斯多噶(斯多亚)派,自然法由此被界定和阐发为永恒地支配整个人类的自然理性,即先验的天然伦理原则。一方面,自然法以人对其所有人类同胞的天然亲和倾向为基础,提供评判人的行为的永恒尺度;另一方面,人由于具有理性而能够认识自然法并遵照自然法来行动,因而能够使个人、社会趋于完美。经过中世纪的继承和变迁,到17世纪韧,自然法观念由格老秀斯发展,成为近性主义(自由主义)社会政治思想的最初形态。格老秀斯强调,人的本质属性是以人“对社会(生活)的渴望”为其根本的人的自然理性,它作为绝对和普遍的根本伦理律令即自然法,指引人们在合理地保存和造福自我的同时发扬固有的群体秉性,与其他人友好交往并结合成和平的有序社会。按照这种哲学理念,自然法规定了人们尊重他人和平生存及幸福的义务,以及自身和平生存及幸福的权利。

具体地说,格老秀斯把自然法的基本内涵归结为五大项,它提示了人的安全的哲理。

这五大项是:不侵占他人所有,包括本节开头谈到的一切基本价值;将所侵占的以及可能由侵占所生的利得归还原所有者;信守承诺补偿由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按照某人罪过施以恰当的惩罚。在由人组成的群体内部,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履行这五大义务,就将导致所有相关的人无虞侵害,无虞剥夺,安享公平的社会秩序的出现和可信赖的社会交往的开展,并且使人们以符合道德理性的方式共同和平地生活。在这样的状态下,每个人都是充分安全的,而由他们组成的所有群体只要同样互相履行这些义务,则每个群体也将是充分安全的。很明显,根据大多数政治哲学家在众多相关场合都视作当然的个人一国家、个人集合体一国际社会(或国际体系)之比拟,前一种安全相当于国家安全,后一种安全则相当于国际安全。不仅如此,无论是对格老秀斯自然法观念的上述展示,还是对其国际关系思想的总体论说,都表明他所关注的多半是国际安全。此后,洛克对格老秀斯的自然法观念进行了深刻的个人主义改造:自然理性的根本内容从人的社会亲和性与先验道德义务,转变为个人自然权利。由此,安全可得到它最明确、最简洁也员基本的哲理界定:个人安全即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无虞侵害和剥夺,只要其实际行使不侵犯其他人同等的当然权利;国家安全依照个人一国家之比拟,即国家安享、独立、领土完整和选择国内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它同时尊重其他国家同等的当然权利;国际安全即在国家普遍安全的前提下,国际社会处于类似洛克式“自然状态”的那种和平、有秩序和较有道德的无政府状态。

当代杰出的英国国际关系理论家海德利·布尔提出的一项国际秩序定义,实际上可被认为是用当代话语表述的、最基本的国际安全的哲理规定。按照他的看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希望的秩序并非个人或群体关系的随便哪种稳定模式,而是一种导致特定的预期结果、促进某些目的或价值的社会生活安排。在此类意指目的性或功能性社会安排的秩序中,最重要的是为维持社会生活本身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目的,它包括:(1)社会成员的生命多半免于暴力伤害或毁灭;(2)其承诺和协议多半得到遵守和履行;(3)其所有权多半保持稳定。同理,国际秩序的不可或缺的基石,或者说国际安全的起码标准,包括类似的三条,即国家免遭外部暴力侵害,国际承诺和协议得到遵守,国家和领土完整得到保持。与此同时,布尔还更多地从国际安全而非国家安全的视角出发,提出了另外两项标准,并在论说序列上将其置于优先位置。首先是国际社会本身的保存,这既意味着阻止超级强国图谋霸权,将国际社会转变成“普遍帝国”,也意味着防止所谓超国(Supra—state)、跨国(trans—state)和亚国(Sub-state)三个层次上的行为实体破坏国家作为国际社会主要角色的地位及其特别权利。其?伪闶枪噬缁岬暮推剑獠⒉皇侵溉妨⑵毡橛谰煤推剑?quot;只在特殊情况下保持和平……被破坏的国际关系的平常状态“。显而易见,在现代历史上,这些哲理规定所提示的起码程度的国际安全比追求较高程度的国际安全更经常地成为国际最重要的问题,当今世界在某些重要方面也是如此。

理性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及其评判

对于理性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来说,如何实现国际安全这一问题,同它对现实主义传统来说一样非常重要。而且,倘若对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各自被赋予的关注程度进行对比,那么完全可以肯定后类安全在理性主义传统中占有更突出的、甚至是中心的位置。之所以如此,多半是由于它在价值取向和基本思考方面尤其侧重追求普遍持久和平和设想其实现途径,并且更为兼顾国家个体利益与它所理解的国际社会总体利益。理性主义国际关系信念的根本是格老秀斯式的人类理性即社会亲和性观念,以及将国际体系当做洛克式自然状态那样的国际社会——虽无至高的超国家政府权威,但有多重整合纽带和共同规范。在理性主义者那里,国际安全机制主要意味着逐步接近或一举实现普遍持久和平的机制,其特征在于国内社会变迁与国际关系改造并举,政治经济举措与法制伦理构建结合。

格老秀斯之后至20世纪前期,关于国际安全途径的理性主义观点有三大最有影响的代表,那就是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国际观、边沁肇始的19世纪英国自由国际主义和20世纪的威尔逊主义。它们与当今西方主流国际关系思想的类同非常明显。启蒙思想家们多半认为,如果各国君主大大减少或停止对通商的干预,允许尽可能自由的贸易,促进共同利益的和平经济法则,就大有希望取代制造国际纷争的冲突和权势政治。不少启蒙思想家还认为,必须建立立体或民土政体,因为包括中等阶级在内的民众大都生性热爱和平,由其意志控制政府能保证国际安宁。秘密外交、同盟谋略、宫廷争夺、领土取让以及同所有这些密切相连的均势政策,都被当做旧制恶俗遭到启蒙思想家们的抨击。应被认作英国自由国际主义先驱的边沁国际关系思想在上述各方面同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大致相同。除主张为大大减少军备和列强争斗而放弃殖民地外,他的新创造主要在于后来大体重现于威尔逊主义中的一套国际政治“民主化”、和平化改造逻辑:要规范国家对外行为,防止和化解国际纷争,就应建立国际司法议会;该议会依靠理性而非武力运行,而公众舆论是理性力量的主要体现和最有力的制裁武器;为保证各国公众对国际事务有公平合理的判断,各国须实行和保障新闻自由,并且废除秘密外交。边沁之后,经科布登、布莱特到格莱斯顿,19世纪英国自由国际主义的安全与和平理念基本上一脉相承。

1917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世界权势重心随之移往大西洋东岸。与此同时,威尔逊主义正式问世,并且成为当时非常吸引人心的思想旗帜。总的来说,威尔逊是从一套与现实主义权势政治观相反的国际关系理念出发,要求废止传统的欧式国际政治运行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改行一套新规范和新机制,以此实现从未被欧洲列强真正当做政策目标的普遍持久和平。咸尔逊认为,普遍持久的和平与安全首先有赖于普遍确立民主制度。在国内政治的民主化之外,还须实施国际政治的“民主化”,即用公开外交取代秘密外交,用民族自决取代强权政治。普遍和平与安全还有赖于用自由贸易原则支配国际经济,尽可能消除一切贸易壁垒。最后并且最令威尔逊着迷的是建立一个世界性组织,其主要功能应在于保证世界政治法制化,以此提供普遍的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他认为,人类理性及其指导下的世界舆论在国际关系的上述改造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而新的世界秩序和国际规范说到底,必须以历来被现实主义权势政治观排除在国际关系领域之外的个人道德为准绳。

这里毋需多谈威尔逊贯彻他的多数原则的实际决心多么有限,也毋需多谈威尔逊主义反映了美国的世界霸权欲望、特殊利益抱负和美利坚民族未免狭隘自大的政治文化传统。需要做的是,从威尔逊集大成的经典理性主义国际安全思想中选择某些要点,予以简短的评论。对其中那种在当今被称作“民主和平论”的断言,至少可以提出以下严重质疑:所谓民主国家的公众同所谓专制国家的领导人相比,并不特别忌惮战争的损害或代价;不管是在民主的还是非民主的国家,大众都有可能怀抱极端意识形态(特别是极端民族主义)的或宗教的狂热,从而支持侵略战争;反过来说专制国家领导人有可能害怕对外战争,因为国内的反专制力量可能由于战争的激发而得以释放或强化。即使仅就民主国家互相间而论,民族主义、宗教偏见、国家重大利益间的严重抵触等等因素,可以同民主国家里一些有助于互相间和平相处的机制和政治文化一样起作用。还有,即使承认近两个世纪来民主国家互相问确实极少战争,仍可不无理由地认为民主国家数量过少,不足以作出足够可靠和普遍的结论;或者,它们之间的战争所以异常罕见,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某些同国内制度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国际政治原因。况义,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危机实际上并非罕见。关于那些可被称作“商业和平论”〔或用当今自由国际主义者喜用的术语称作“(经济)互相依赖和平论”〕的经典理性主义断言,不仅18世纪后期的大现实主义者汉密尔顿以其哲理和历史事实做了值得人们注意的驳斥,而且当今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互相依赖既可能促进国际协调、也可能引发或加剧国际争斗,他们提出了较为严肃的批评。至于被威尔逊主义奉作国际普遍安全之根本保障的世界组织,其首要功能更难经得起历史检验和逻辑推敲。此类世界组织的基础在于国际集体安全,而国际集体安全实际上基于这样的假定:在国际安全方面国际组织的所有或绝大多数成员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共同利益、共同认识和共同行为。然而,设想所有或绝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国际现状有利或正义,设想它们将本国利益等同丁由普遍安全来定义的国际共同利益,或者时刻愿意将本国利益从属于维持普遍安全的需要,并且甘愿承受由此而来的战争危险,显然有违常理。同时,要相信它们会为集体安全体制而放弃对国力要素的传统控制“,由此”在最为关键的政策领域放弃“,同样不符合一般情况下国际关系的历史和现实。不仅如此,集体安全的另一项前提——可动用来维持现存秩序的国际集合力量占有压倒性优势,以致足以威慑或击败侵略国—?环弦恢质导噬喜⒎呛奔那榭觯辞致怨加泄柿α孔芎偷暮艽笠徊糠帧;痪浠八担词辜俣ㄆ渌刑跫家丫弑福分饕宓募灏踩材岩远糇杌虼彀苷嬲那抗蚯抗诺那致孕卸;剐胫赋觯谕分饕寮捌渌枷胂惹髡诺墓拾踩浦校褂凶牛ɑ蚩梢砸瓿觯冒ㄕ秸谀诘氖侄卫幢涓阶ㄖ乒夜谔逯啤⑹怪泵裰骰耙蚨推交囊馕丁U饪梢运凳俏推蕉⒍秸拾踩鸹俟野踩U庋墓拾踩凑毡疚那懊媛鬯档亩ㄒ迨亲韵嗝艿模诠收问导猩踔镣崾呛苄岸竦摹?/P>

然而,对理性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构想所做的否定不应过头。从20世纪后半叶特别是冷战后大国间战争的发生概率,经济发达国家互相问关系的和平稳定程度,国际和睦、公正的实现范围、区域和世界性国际组织在促进安全与和平方面的作用大小等角度看,“民主和平”、“商业和平”以及“法制和平”这三种观念远非全然谬误,虽然检验这些观念的时间尺度仍远不够长,起重要作用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方面,必须批判西方主流思潮在冷战结束后洋洋得意地提出的“历史终结论”,另一方面也须认识到自由国际主义取得了局部成功和有限认证,从中去思考一系列应予探究的重要问题。当今由“民土和平论”大加阐发的那类观念的理由,无论是传统性地集中于民主制的制度约束,还是再加上自由民主型政治文化的行为效应和民主国家的集体认同感,都有’定程度的逻辑合理性和事实依据。如果主要就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而论。传统和当今的“商业和平”、“互相依赖和平”一类理念,也具有相当的说服力,特别是比较容易解释(当然还需考虑其他重要因素)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互相问有着经久的互相协调与广泛合作关系,为什么战争和军事强制对它们中间大多数(甚至包括大多数正迅速走上发达道路的国家)的吸引力总的来说显著跌落。至于同际组织的国家安全作用,只要考察一下某些比较成熟、内外环境也比较有利的区域安全组织,或者是冷战后的联合国,就会发现,有所选择的有限集体安全、维和行动及多边军备控制是可以实现的。审慎地说,国际安全机制在某些方面正曲折地沿着理性主义传统所示的方向发育成长。

革命主义视野与国际安全范畴的急剧扩展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指出的,因篇幅限制,对革命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问题将只予以非常概要的阐述。革命主义强调的是蕴含在国际关系中或被掩盖与扭曲的人类关系,重视超越国家疆界和民族分野的人类共同体、超越国家利益甚至国际社会利益的人类幸福、超越任何特殊伦理的人类正义。在革命主义思想家看来,国内与国外并无真正的区别,不存在有真正的独特主体、独特性质的国际关系。

因而严格说来,在现实主义和理性主义国际关系思想所包含的安全概念当中,对革命主义者有意义的和可用的至多只有国家安全,而且这只是在革命主义者掌握了国家政权、面临抵御外部敌人以完成和巩固国内政治变更的情况下,才仅仅具有政权安全和革命主义事业安全的意味。如果实在要将原来意义上的国际安全用到革命主义者身上,那么它就大致等同于世界安全、人类安全,而且其中具有强烈的道德内涵,即涤荡所有人间非正义,或者说是革命主义者所认为并重视的那些人间非正义。这样一种“国际安全”定义,比急剧地扩展从自然法和理性主义观念导出的国际安全定义,更不用说与现实主义传统的国际安全概念——各国独立生存和国家国际体系根本稳定——相比,显得异乎寻常地丰富。在国际关系理论界,这一定义或内涵的扩展实际上是由革命主义传统的当代典型理论表现之一——20世纪70—80年代勃然兴起的“世界秩序”学派首先发动的。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和平运动和关于人权、生态环境、南北关系等全球性问题的运动的一大思想反应和意识形态提供者,世界秩序学派倡导从人类共同体的视野,统一地考察当代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问题和当代世界的非正义问题。前者指现存世界秩序中工业和科技的急剧发展给人类造成的严重威胁,即核战争危险、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聚积和扩散、人口危机、资源危机和生态危机等问题;后者指日益加剧的南北经济差距,以及国家和其他力量对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类群体的权利)的压制和破坏。世界秩序论者不仅实际上将安全范畴扩大到包括人类生活和人类价值的多个基本方面在内,而且还本着强烈的道德主义,要求自觉地追求理想的世界秩序,特别是主张根本变革国家国际体系。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0)06-0037-41

传统国际关系的主流学者常常理性地将价值排除于自己的研究之外,以获得科学结论和立足于学术之林。但是价值问题犹如幽灵一般,总是潜在地包含于研究的对象之中。这种矛盾现象经常被学者们所提起并进行诘难,但是学者们却没能给出一种合理的解释,从而使它继续地影响着当前的国际关系研究。

李开盛博士在其《国际关系理论的价值透视》一文中认为“在国际关系领域,价值一词常遭贬斥,体现价值判断的规范理论长期处于边缘地位。这可能与现实主义的巨大影响有关。”这段看似不长的话语,密集性地描述了国际关系中有关价值问题的全景。第一,价值研究在国际关系中没有地位;第二,规范理论的处境反映了这种地位;第三,价值研究的这种地位与现实主义的巨大影响有关。但是李博士就在他文章的同一个段落中,提出了一种完全相反的观点。“从广义上讲,所有的国际关系理论都是一种规范理论,都不可避免地包含了理论建构者有意或无意掺杂进去的价值倾向。”至于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矛盾现象,在李博士看来是由于现实主义研究工作者追求客观严谨的“虚伪”造成的。只有虚伪,才能够一方面贬斥价值,另一方面又潜在地包含价值。

李博士的观点与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的观点不谋而合。在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看来,每一种理论都体现了一种国际体系的价值追求。现实主义理论一直追求的最大价值是安全;自由主义理论追求的价值是自由和进步;国际社会理论追求的价值是秩序和正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追求的是福利和财富的价值。正是根据价值这根主线,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重新归纳了各种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内容。但是他们没有提到国际关系中存在贬低价值问题这一现象。

国际关系理论必定包含着价值取向,但是为什么在国际关系的研究传统中形成了一种贬低价值的倾向呢?李博士的“虚伪论”显然不能构成为一种解释。英国社会学派大师马丁・怀特曾经间接指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他认为国际关系理论与政治理论和法律的巨大不同之处在于“政治理论和法律是在正常关系以及可预测结果的领域内的行为指南或行动规则,是有关美好生活的理论,而国际关系理论是有关生存的理论。对政治理论而言是极端的事例(如革命或内战),对国际关系理论来说却是正常的现象”。在此,国际关系只涉及生存这样一种最低要求,而与美好的生活无关。然而这一答案并没有触及到价值问题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被边缘化的基本逻辑。因为生存是一种状态,涉及到生存的质量、秩序和安全等基本价值问题,显然它没有给出这一问题产生的基本逻辑。而对这一矛盾现象的解释正是本文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价值问题的学科根源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国际关系要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致力于两个基本的目标:第一,确定自己的研究领域。一方面它需要获得实践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它要把自己与其他学科的研究领域区别开来。在这个目标上,国际关系学科得到了来自实践领域的巨大支持。国家间关系密集度的提高不仅需要国际关系学科领域的巨大支持,也帮助确立了国际关系独特领域的研究价值。第二,建立自己的知识谱系和逻辑认同。这对国际关系学者们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果没有自己的知识谱系和认同,其他社会科学将会瓜分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使国际关系成为一个“空壳”。

为了快速摆脱这种困境,有志于使国际关系成为一门学科的早期学者的最佳选择就是“拿来主义”。汉斯・摩根索被誉为是将国际关系学科学化的第一人,他将国际关系等同于国际政治,从而使得政治学的原理和方法被广泛使用于国际关系的研究之中。这种观点至今仍被广泛采用。在我国,国际关系也被当作政治学的二级学科,成为一种学科建制。在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史上,被国际关系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成果都是对其他学科成功理论的伟大移植。20世纪60年代,行为主义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所体现出的强势源于其对心理学领域的行为主义方法和哲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方法的运用。沃尔兹将哲学中的结构主义和经济学中的微观经济学方法运用到国际关系的领域之中,成功地创立了新现实主义学派。其他的如新自由主义学派、建构主义学派、后实证主义学派等,无不带有其他学科的巨大影响,甚至连自然科学中的许多强势理论如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等,也被成功地应用到国际关系的研究之中,国际关系学科成了一切成功理论的演练场和试验基地。

本文不对这种拿来主义做任何实质性评价,但是国际关系中的价值问题却与这种“拿来主义”密切相关。除政治学外,哲学的发展对国际关系领域施加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每一次哲学的发展和反思都体现在国际关系的辩论之中。国际关系中的价值问题就是哲学中价值与事实二分法的集中体现。

价值与事实的关系问题,在哲学史上被称为休谟问题。作为一个问题,它不但长期困扰着哲学界,让许多著名哲学家为此殚精竭虑,而且它也进入到社会科学领域,伴随并困扰着社会科学的研究。对休谟来说,价值与事实构成了两个独立的领域,事实存在于对象之中,是一种“是什么”的研究,它是人的理性可以把握的。而价值依赖于人的情感,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和评价。由于价值不是对象本身的性质,因而它不是理性可以把握的,它借助于“应该”这个联系动词而获得人们在情感上的认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性质完全不同,人们不可能从事实判断中推导出价值判断来。在休谟那里,事实和价值被分割为两个完全不同、互不相关的领域,从而形成了事实与价值关系问题上根深蒂固的“二分法”或“二歧鸿沟”。

休谟问题被康德提出后成为了哲学上的难题,甚至被人视为“哲学视域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并对哲学和社会科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逻辑实证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继承了休谟的这一立场,试图发动一场针对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革命,将价值完全排除在科学研究之外,认为“价值判断只不过是情感的表达,或改变他人情感的尝试,因此完全是处于理性讨论的领域之外的”。此后,价值判断成了主观的代名词而与理性无缘,“价值中立”成为西方任何主流学科或者学者立足学术领域的基本立场。

当一战后国际关系实践领域的复杂性和残酷性提升了国际关系研究的必要性以后,并没有自动生成国际关系作为一门学科的权威性和独特性。而休谟问题却非常强势的成为了横亘在一切哲学和社会科学面前无法避开的选择题。从以往的经验看,自然科学和技术在人类知识领域的巨大成功,意味着在知识的领域里,只有事实和方法才是重要的。只有基于事实,

我们才能够借助于人的理性而获得一种确定性的知识;也只有实证的方法才能够让我们发现和解释事实中所隐含的真理。在这样一种学科背景下,为了创建国际关系学科独特知识的权威性,远离“价值”这一被当时哲人们贴上“主观标签”的领域,就成了国际关系学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二、权力对安全的重要性及其与道德的矛盾

安全问题在国际关系领域的重要性有两个基本来源:经验领域的累积和知识领域的建构。一部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就是国家谋求自己生存的历史。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历史地存在,源于人类的创建,因而,获得了自主性的国家的存在本身并不完全取决于自身的意志,它受到了两种基本的威胁:一是内部的威胁,它是国内政治的研究对象,其在当代占优势的理论是社会契约论,即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使得国家成为一个“有机体”。但是一直以来,一定的权力关系是维持国家存在的基本力量。二是外部的威胁。这被认为是国际关系研究的基本对象。自从国家出现以来,它一直无法摆脱的梦魇就是在其周围始终存在着的类同组织,这些组织有能力消灭其他国家的存在本身。国家成了国家本身的威胁来源。只要国家还存在着它的同类,它就无法消除被威胁的现实。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一直在警告着国家:国家不断地产生和消亡,国家数量呈现总体下降趋势。也就是说国家经常在没有获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被外部力量即其他国家的力量所消灭。

马基雅维里直截了当的指出国家在这种环境下的生存策略:尽可能多地获取权力。为了获取权力,君主可以不择手段,既要具备狮子般的凶猛,又要具有狐狸般的狡猾。马基雅维里在理论上确立了国际关系未来发展的两条基本主线:第一,国家生存与国家权力的基本逻辑关系。国家如果要在国际上生存,就必须要以最大化的权力为目标。国际权力的核心就是国家的军事力量。军事力量成了保护自己和威胁他国的基本手段,由此“安全困境”构成了国际关系的系统性环境。第二,把道德与权力分离开来。道德蕴含着服务于他人福利的基本属性,而权力则使得他人的利益服从自己的利益。二者着力的方向是相反的。只要国家把自己的生存放在第一位,就必定弃置道德对国家获取权力的羁绊。

由于权力对国家生存的基础性作用,摩根索在将国际关系学科化的努力中,直截了当地宣称国际政治就是获取权力的斗争。国际关系中生存的问题于是为权力的问题所替代,权力构成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中心焦点。这一替代决定性地确立了国际关系中价值问题研究的边缘地位。权力与生存不一样,生存始终是一切组织单位追求的基本价值。但权力则不然,它只是追求价值目标的手段。权力这一手段具有这样一种独特性,它的履行必然以另一方的损失为代价。它所确立的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关系。因而它本质上是与人类的基本道德价值相违背的,比如它对基本公平的损害。如果国际关系研究是以权力为中心,价值就必然会被边缘化,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关系。

如果说马基雅维里和摩根索是从人性和经验的角度论述了权力的重要性,而这中间包含着国家的主观选择性和策略的话,那么肯尼思・沃尔兹则从逻辑上论证了国家不得不选择权力的历史宿命。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使得国家的生存只能依靠“自助”,获取权力就是国家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国家关系中对权力的追求获得了理论上的完美解释。由于安全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性,权力追求本身成了国家的最有价值的目标。但是这种价值目标追求包含着对他者利益和平等的预期损害,它自身也就构成了人类道德本质的对立物,它与人类的普世价值存在着根本性冲突。

三、价值的拓展与国际关系学科的隐忧

现实主义理论是一种静态的理论,它借助于人性、历史和逻辑,因而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如果人类只是重复历史和环境的被动接受者,如果国家时刻面临着即将到来的安全问题和权力对自己的损害,那么,现实主义就是对的。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8

文章编号:1673-5161(2013)02-0106-15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码:A

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群体性崛起,成为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发展中最为重要的现象之一;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首先,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快速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因为巴西、中国、印度和南非等新兴发展中国家正“从传统的发展中国家分化出来并快速成长,而它们的发展动力越来越依靠彼此之间相互关系的加强而不是依赖于发达国家”。其次,这一发展还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趋于停滞的背景下。尽管如此,当前对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国际关系理论意义的探索却相当不足,仅有部分有关南南合作的讨论,且更多是由西方学术界和国际组织进行的。笔者认为,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丰富、完善和发展有着三重意义:它提供了来自新兴大国和非洲的非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洞察,促进了对国际关系现实的更加多元和更符合实际的观察和思考;它提供了有关新兴大国与非洲合作的替代性模式的国际关系理论洞察,有潜力改变既有国际关系理论的线性思维;它提供了来自于南南合作和应对非洲现代与后现代挑战的非传统国际关系理论洞察,为思考国际关系理论的未来转型提供了重要启示。上述三方面也对促进中非关系可持续发展和中国特色国际关系理论建构有着重要启示,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特色外交的实践发展和理论总结的关键时期。

一、非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洞察

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快速发展使更多非西方国际关系事态的重要性得以提升,进而可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贡献新的非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洞察:一方面,它有助于推动当前陷于停滞的国际关系理论思考;另一方面,它有助于理解国际关系的复杂和多元本质。这种非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洞察既包括贡献新的国际关系理论素材,也包括提供非西方的理论视角。

如果说对冷战终结预测失败的反思使人们相信,冷战时期的国际关系理论很大程度上仅关注发生在美国和欧洲的西方国际社会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炼的话,那么,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使国际关系理论家更加意识到,非西方理论要素对于整个国际关系理论建构的重要性。要使国际关系理论更加符合现实中的应有面目,提升其准确性和可预测性,就必须更多地将非西方理论要素引入其中,并反思既有国际关系理论的不足。就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可贡献的国际关系理论素材而言,它们多来自日益受重视的新兴大国,人们不仅试图从印度和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寻找其国际关系理论的启发,更希望从印度、中国、巴西、土耳其等新近历史上的外交实践中总结出新的理论和观念,如印度的不结盟外交、巴西的团结外交、中国的独立自主外交等。无论是中国、印度还是巴西,事实上都在探索自身的国际关系理论建构,姑且可称作中国特色、印度、巴西特色或土耳其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

与新兴大国有意识地培育自身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不同,非洲明显尚未充分意识到为丰富国际关系理论而贡献“非洲元素”的重要性。换言之,在新兴大国已达到某种理论自觉时,非洲仍处于理论自发阶段。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有很多,它首先源于非洲自身的发展不足,同时也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对非洲的不重视密切相关。迄今为止,一个非常重大的现象是,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对于非洲及其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仍少有理论兴趣:“有关非洲的国际关系文献少得令人难以置信……非洲被从主流国际关系讨论排除在外,意味着少有非洲国际关系的文献有着明确的理论内涵。”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家肯尼思·沃尔兹甚至认为,非洲不可能拥有国际关系理论,因为“建构一个有关马来西亚和哥斯达黎加的国际政治理论将是可笑的……国际政治的总体理论必须基于大国。”当然,很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学者也接受了这一信条,他们与西方学者“串通一气地认为自身是其他地方塑造的话语的接受者。”

尽管如此,历史告诉人类,非西方世界的知识事实上在西方世界产生过重大影响,包括来自非洲及其他发展中世界的知识。非洲的确可为国际关系理论提供新的素材,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非洲地区国际关系同时为前现代和后现代力量所主导,可为国际体系转型的未来提供重要启示。根据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外交政策高级顾问罗伯特·库珀的观点,当前国际体系存在三类国家,即:前现代国家(pre-modem states)、现代国家(modern states)和后现代国家(post-modern states)。在库珀看来,大多数非洲国家属于前现代国家,非洲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由失败国家组成的世界,这些国家或推动了存在的合法性,或推动了对武装力量的控制。由于非洲在现代化道路上的失败,使许多后现代的力量介入非洲政治的发展,并试图以此来解决其所面临的现代性问题。尽管这本身充满问题并可能直接导致其失败,但至少就国际关系影响而言,如何处理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力量的冲突与融合,非洲不仅能提供新素材,而且极可能走在大多数国家的前面。

其次,非洲地区主义的独特运作逻辑可为推动全球化进程和其他地区的一体化努力提供借鉴。非殖民化运动成功后的半个多世纪里,非洲地区一体化进程取得重要发展,但也存在严重问题,特别是其地区主义的相互重叠和相互竞争。②在非洲53个国家中(2011年刚独立的南苏丹除外),有26个国家是2个地区一体化组织的成员,有20个国家是3个组织的成员,1个国家——刚果(金)甚至是4个组织的成员,只有6个国家只参加1个组织。尽管有诸多力量塑造这一局面,但非洲地区主义的运作逻辑仍有重要的国际关系理论意义,特别是如何从内部理顺地区主义机制,如何平衡地区自主发展与外部干预以及如何处理发展一安全等方面的关系。

最后,非洲国家在非殖民化后的独特发展历程也可为国际关系理论提供分析未来国内社会及其国际意义的新理论来源。由于其特殊的发展经历,非洲国家在取得非殖民化成功之后仍缺乏内部权威,导致其外交政策的决定因素与其他国家完全不同:一方面,统治者的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成为非洲国家外交政策的重要决定因素;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非国家行为体参与非洲政治和国际关系之中。两者结合,使得“私人外交政策”成为非洲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进而有必要研究“网络和混合行为体联盟在生产更具包容性的国际关系理论中的重要作用”。这为分析未来国际体系转型、特别是国际体系单元的性质变化提供了具有高度前瞻性的启示,特别是在国际关系行为体的关系规范、国家转型以及国际伦理等方面。

在提供新理论素材的同时,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快速发展更提供了非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视角,特别是考虑到有不少研究都质疑现有国际关系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的适用性。

首先,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可纠正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诸多偏见,特别是对非洲的悲观视角。基于其在过去近400余年间对国际体系的主导,西方已“成功地将对世界政治的一种特殊解释转化成为一种现实本身……并逐步被接受为共识。”但这一现状正在被打破,以便“向更为开放性的、不那么具有暴力冲突倾向的世界政治实践打开大门”,如东南亚国际关系学者指出,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地方性“修正”不仅会推动对特定地区的更好理解,也可贡献于对世界其他部分的研究。类似努力也发生在拉丁美洲,“尽管主导性的美国话语被用于对国际问题的地区性分析。”就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而言,最大的修正是以一种对非洲的积极观念逐渐取代了传统上对非洲的消极甚至悲观观念。与西方强调非洲是“问题大陆”甚至是“绝望的大陆”不同,新兴大国与非洲的合作不仅“把全球化重新传递到非洲”,帮助非洲获得更多选择权和新发展视角,也促使世界重新思考应当如何改变帮助非洲的方式。

其次,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也为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了全新的解释话语或框架,可能“打破对国际关系概念的正统界定所强加的思维定式”。考虑到一些普遍接受的国际关系概念并不适用于非洲,一种可能的解决办法是对这些概念加以非洲式的再解读或重构。第一个需要重新解读和界定的概念是“冲突”。由于冲突在非洲大陆广泛存在,来自非洲的洞察似可为有关未来冲突的研究提供新视角。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却经常忽视这一重要的地方性视角,进而导致现有理论解释力的极度受限。第二个需要重新解读和重新界定的概念或许是“国家”。在非洲,“国家”只是名义上的“国家”。但现有研究“没有任何努力致力于确立和评估任何非洲经验的相关性”,进而折射了“明确或不明确地存在着的欧洲中心主义模式”。第三个需要重新解读和重新界定的概念是“自由主义”。的确,非洲研究案例都可为国际关系理论自由主义视角提供重要洞察和批判,“非洲人对国际关系自由主义的直接和间接批评,拓展了我们理解理论和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并为我们解释民族与国家的相互关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最后,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还可解释国际关系发展的新现象和新特征。一方面,它对于塑造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的关系有新的启发,涉及如何以更为包容性的概念化进程来反思当前的国家中心主义,并考察替代性的非国家、特别是次国家行为体,如民族、部落、地方政府、侨民、公司等;另一方面,它也使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对于国内和国际因素的区分显得武断,进而需要对国内与国际因素的互动作出新解释。换句话说,非洲几乎是在其他地方相关性的热点问题上的“放大镜”。

二、非线性的国际关系理论洞察

自启蒙运动以来,“进步”作为一种信念,逐渐渗透到人文社会科学。④这种“进步”观念,或日“人的理性能认识所有自然与社会现象”的观念,也逐渐主导国际关系研究,帮助塑造了线性逻辑的主导地位,如乔治·凯南所说,“可以肯定的是,好的办事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用的;如同坏的办事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害的一样。”这种国际关系理论的线性逻辑在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快速发展面前正遭遇挑战,因为后者很大程度上证明了非线性逻辑的效力。

首先,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提供了有关发展的非线性逻辑。

非洲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已成为一种共识。但对于如何帮助非洲实现发展的问题,却远未达成共识,尽管自20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富裕国家和国际发展组织围绕减贫首次达成共识。对西方所倡导的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而言,发展是一种信仰和神话:一方面,他们相信经验证明“一切民族逐步享有‘发展’成果”已经成为一种历史真理;但事实上这不过是“特殊的普世主义”,是一个社会将自己所信仰的、历史地构建起来的价值推广到所有其他社会的不明智的尝试;另一方面,基于一种线性思维,西方国际社会也认为,遵循西方模式实现“发展”就是一种“进步”;但事实上这一“发展”可能带来重大破坏性影响,而其所谓的“进步”也不过是意识形态。正是基于这种线性模式,西方国际社会自认为对非洲的发展道路、方式和途径等拥有“合乎道德”的“说教”权力,并总试图将其发展模式复制到非洲,进而使得对非洲的发展援助附加各种政治和社会条件便顺理成章。

为适应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的新现实,西方再一次利用其线性逻辑,将新兴大国与非洲的关系看作是一种等级制关系。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往往将新兴大国称作“发展型国家”,而将尚未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非洲国家称作“脆弱国家”或“失败国家”。这一努力事实上将前者描述为西方模式的“毕业生”,而将后者描述为经济、政治甚至道德上的“失败者”。于是,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再一次被纳入主流国际关系话语体系之中,西方无需改变自身的信仰便可延续既有逻辑和模式。

但显然的是,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动摇了这一线性逻辑。一方面,新兴大国与非洲发展关系时大多基于平等互利的立场,坚持“不干涉内政”和对非援助不附加政治条件等原则。正如非洲人所说,“中国朋友自远方来,教会我们开发、利用好这些财富,他们也可以同时受惠……并且,我们经济上的联系丝毫未影响我国政治上的独立自主。欧美国家如果能跟中国做得一样好的话,我们也愿意在经济方面与他们共赢”,相比之下,“美国和欧洲现在从态度上来说当然也挺友好,可不得不说他们到我们那儿纯粹是为了逐利。”另一方面,新兴大国采取乐观积极的态度对所有非洲国家一视同仁。尽管西方将非洲划分为可持续发展国家、冲突后重建国家和脆弱或失败国家等层次,但新兴大国往往不这样看待非洲,与此相反,几乎与所有非洲国家同等地发展关系,认识到并非所有非洲国家都是“脆弱的”,其中也有“发展型国家”;同时也认识到,并非仅有西方所认可的模式才能实现发展,各种制度和发展道路都可能有其优势。就这样,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提供了有关发展的非线性洞察,特别是对良治与发展的关系、“脆弱”国家能否走上发展道路等问题的回应。

其次,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提供了新型的资源政治经济学,动摇了现有的线性国际劳动分工。

非洲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很大程度上尚未贡献于其自身发展。在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国家群体性崛起及其与非洲关系快速发展之前,非洲自然资源的开发更多地支持了西方的掠夺性发展。只有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得到全面发展之后,非洲丰富的自然资源才真正得以“盘活”并为其自身发展作出真实的贡献。有观点认为,“金砖四国”,特别是中国和印度已影响了能源和矿产等的全球供应和价格。如果有关资源政治经济学的日益增多的文献是重要的,如果中国和印度经济继续以每年8%~10%左右的速度增长,那么对这些稀有原材料的国际竞争乃至国家间冲突可能会大为加剧。这类冲突可能对非洲的“脆弱”国家产生重大影响,如赤道几内亚和加蓬。有些能源“新兵”正开始专注于在困难环境下的勘探和生产,如圣多美与普林西比。由于在非洲大裂谷与刚果的边境地带发现了石油,乌干达正在讨论有关石油“福佑”还是“诅咒”的问题,部分出于生态思考及战略上不稳定的阿尔伯特湖(Lake Albert)的原因。

但必须认识到,西方的批评显然忽视了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资源政治经济学的新内涵和新意义:一方面,新兴大国与非洲的资源交换基于平等交换原则,最为明显地体现为中国的“以资源换基础设施”的方式,从而完全避免了西方“以资源换金钱”模式可能导致的,更避免了西方早期“免费掠夺非洲资源”的手段。同时,基于平等交换的原则,使非洲无力开采的资源得以流动起来,并转化成为非洲发展所需要的其他资源,包括资金、技术、基础设施等;另一方面,自殖民主义时代起,西方通过各种手段事实上已将非洲国家固定在国际劳动分工的最底层,使非洲从根本上无法利用其资源来推动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永远处于提供和生产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地位。更有甚者,在现行国际劳动分工体系的线性逻辑下,非洲所提供和生产的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将长期遭遇价格歧视,将令其在国际劳动分工体系中的最底层地位被进一步固定。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特别是新兴大国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加上平等交换原则,对既有国际劳动分工体系的线性逻辑造成了两方面的冲击:一是新兴大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水平将带动非洲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的同步提升;二是新兴大国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提升了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破坏”了西方再生产既有线性国际劳动分工体系的价格体系,进而产生这样的可能:未来提供和生产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国家未必一定居于国际劳动分工体系的最底端。这将是对当前的线性国际劳动分工体系的一个根本性动摇。

最后,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也将动摇西方所建立的“民主-安全-发展”的线性逻辑。

尽管人们早已认识到,和平、发展、合作是时代潮流;但对于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远未取得共识。事实上,西方国家自冷战结束以来在这些目标之间捏造了另一种线性逻辑:发展的确是一个根本目标,但要实现真正的发展,必须为此创造有利条件。西方由此创造出发展的一条供应链:要实现发展便需要安全,要实现安全便需要民主:换句话说,西方捏造出“民主-安全-发展关联”(democmcy,security,development nexus)。据此逻辑,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首先实现了发展政策的安全化,然后再进一步实现安全政策的民主化。于是,自冷战后期、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发展学的一个重要发展动向便是“发展目标论”逐渐被替换成“发展条件论”。一开始,西方社会仍将发展目标作为追求方向,更多注重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型项目的投资和援助。随着20世纪六十年展主义的失败和名声扫地,西方社会逐渐从更广泛的政治学和社会学意义来思考发展,进而逐渐将对非发展援助的重点转向为经济发展创造或改善条件,这便为附加各种政治和社会条件的创造了条件。到了九十年代,民主制度的扩散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被接受,发展主义方法得以修正并卷土重来。西方社会的对外援助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以发展目标为导向,而以发展条件为导向。如一位非洲学者所指出的,“民主制度的建立是援助方最后的慰藉;最后的尝试则是要证明,如果政治制度是正确的,那么援助干预是能够产生效果的,也一定会产生效果……民主是最后的‘钥匙’。”

相比之下,新兴大国与非洲合作时始终坚持发展目标的核心地位,特别是在处理“发展一安全关联”的过程中注意避免在不自觉中滑向发展条件导向。新兴大国在自身发展时便坚持了发展目标的优先地位,并未接受西方的发展条件论,进而走上了一条与非洲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如前非盟委员会主席让·平所指出,“仅仅50年前,亚洲(日本除外)曾处在与我们类似的不发达和令人绝望的境地。‘饥荒的名字叫中国,苦难的名字叫印度’……韩国当时的发展水平甚至不及肯尼亚、科特迪瓦或者加纳。”现在,新兴大国在与非洲合作时,也始终坚持“增强受援国自主发展能力……帮助受援国发展民族工业,创造就业岗位,改善人民福祉。”这种发展导向的对外援助也获得受援国的广泛认可,特别是非洲国家,“中非关系正朝向发展伙伴的方向发展……中国对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援助,有助于缓解供应瓶颈,提高(非洲国家的)竞争力。”显然,新兴大国与非洲的合作极可能“破坏”西方所建构的“民主-安全-发展”线性逻辑,因此引起西方有关“破坏良治”、“支持”等批评也就不足为奇。

三、非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洞察

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已制造出一种思考国际关系的正统或传统模式。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国际关系理论很大程度上是种“美国的科学”,其内部可能包括现实主义、自由主义、理想主义、建构主义等多种分支。在美国之外的国际关系理论,尽管内部也存在着重大的多样化,但往往仍被以“英国学派”、“哥本哈根学派”等概括,进而也被置于低“美国的科学”一等的地位。随着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快速发展,在前述的理论洞察之外,一些新的理论洞察可能动摇所谓“传统”或“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惯常思维,特别是南南合作理论和非传统安全理论等。

随着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快速发展,整个南方国家内部的合作有了质的提升,其结果是“尽管传统的北方伙伴仍很重要,南南关系在欠发达国家融入世界经济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未来可能变得更为重要……”由此而来的,在更为直接和扎实的南南合作理念和经验基础上,建构真正意义上的南南合作理论已成为可能。南南合作理论建构很大程度将为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一种替代性的非传统或非主流的视角,因为诸如“意识形态、国家间或文化间互动的性质以及团结外交”等不为主流国际关系所关注的要素经常在南南合作中出现,往往体现出南方国家“强调了相互尊重和文化互惠”。

首先,在政治和外交领域,南南合作坚持一种“团结外交”(diplomacy of solidarity)精神。如前所述,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往往根据线性发展逻辑对南方国家予以分类,它不仅在西方与南方之间建构一种等级关系,也凸显了南方国家内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从而动摇南南合作理论的建构:一方面,南南合作的前景成疑问,因其内部的重大多样性和差异性,特别是诸多脆弱国家乃至失败国家的存在;另一方面,如有成功案例的话,也会被西方视作“离经叛道”的结果,在道德上不正确,如同当前西方对中非关系的攻击所显示的。但新兴大国与非洲始终秉持“团结外交”精神,一方面视南方国家内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为南南合作的强大推动力;另一方面积极看待非洲的后发优势、与非洲实现共同发展。尽管原因很多,但进入21世纪后,非洲崛起很大程度上仍与新兴大国和非洲关系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在快速发展的非洲国家中,既有如乍得、赤道几内亚和圣多美与普林西比这样的微型产油国,也有着被认为存在更多问题的如安哥拉和苏丹这样的非洲国家。这一客观事实再度证明“团结外交”的重要意义。

其次,在经济和社会文化领域,南南合作拒绝西方的唯利是图,坚持平等互利精神,这也对当代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构成重大挑战。基于其与非洲交往的历史经验,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难以解释新兴大国与非洲的平等互利逻辑。因为在西方看来,到非洲的目的无外乎获取经济利益、自然资源或战略保证等,类似中国帮助苏丹建立完整的上中下游能源工业的举动不可理解,背后必然隐藏着别的“真实目的”。根据传统的国际关系模式,非洲丰富的石油资源为美国和欧洲创造的就业机会竞比它们能给非洲创造的还要多。虽然每年都有数以万亿计的美元投入非洲石油项目,其中却只有5%花在非洲,如尼日利亚虽日产石油200万桶,产油量居世界第七,但全国57%的人每天的生活费不足1美元,产油区尼日尔三角洲地区更是有高达70%的人口如此。由于尼日利亚炼油厂几乎全线崩溃,就连本该物丰价廉的汽油都完全依赖进口且价格昂贵。新兴大国在获得非洲自然资源时不仅坚持平等交换,甚至回报以重要的社会基础设施援建,在西方国家眼里便成为一种“变相的贿赂”,因为依据他们的逻辑,不这样理解就无法理解。

最后,在国际规范和原则领域,新兴大国与非洲坚持传统的国际关系准则,往往质疑一系列西方视为主流的“后现代”国际关系原则。基于其在当前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地位,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将西方后现代社会的诸多规范应用于指导国际关系,并将其建构成为“普世性”和“传统”的国际关系原则。这一努力导致了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传统与非传统的混乱,产生了诸多的规范混乱和规范竞争,特别是个人道德规范与国家、全球治理的伦理规范之间的混乱和竞争,最为核心的体现是围绕人权与关系展开的一系列概念,如人道主义干涉、人类安全、良治等。尽管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无论是经典现实主义还是经典自由主义,都支持国家间的政治道德区别于个人关系的道德③,但这一“传统”正被西方界定为“非传统”。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的确有诸多证据,但人类安全、人道主义干涉、保护的责任(R2P)等概念存在严重的“概念上的过度延伸”,因此需要倡导更为传统的国际关系准则。新兴大国与非洲关系的发展已被证明有利于纠正这种误导,消除这一混乱。

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而言,非洲面临着诸多的非传统安全挑战,特别是如、武器、知识产权、人及金钱的非法交易等。他们认为,如同反恐战争一样,控制这些非法市场的斗争使政府在这些得益于全球化的灵活的、非国家的资源性网络面前处于弱势。由此而来的,对非洲的非传统安全需要“重新聚焦于那些被当作是对国土安全的威胁的次级群体、地区和冲突”,特别是认识到对“冲突预防”、“冲突后发展”和“冲突后重建”的投资已成为安全政策的有机和核心要素。这些努力的核心是控制和管理所谓的“供应链”,否则是物质性和虚拟性的全球化都将不可能。这些供应链既有正式的和合法的,也有非正式和非法的,特别是非洲拥有的是广泛的、枪支及其他小型武器、强迫移民、为恐怖主义团体提供的侨汇、滴血钻石等非正式和非法的供应链。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对这些非传统安全的应对强调的是安全化方法,甚至包括安全的私有化方法。

新兴大国在与非洲的合作过程中认识到,非洲所面临的大量非传统安全挑战很大程度上是不均衡的全球化和不合理的民主化所导致的:一方面,人们日益认识到,全球化可能加剧国内、地区及其相互间的不平衡发展,如地区冲突已将乌干达事实上分裂为两个国家,一个是经济发展与增长的南部乌干达,另一个是过去20年来一直是战场的包括了整个基奥加湖(Lake Kyoga)的北方,另一方面,对西方所倡导的全球化、民主化、自由化等进程的反思也在增加,如世纪之交人道主义干涉所面临的问题日益增加,对这一问题的关键性反思和怀疑性反应也在持续增加。又如对西方学者倡导的“民主和平论”的批评和修正,集中于标准的新自由主义经济与社会命题与可持续的安全环境的界定和确立的不可兼容性。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5-0082-004

一、国际规范建构中的二律背反现象

国际规范建构之二律背反问题是应对全球治理不可逾越的议题。它不仅反映于单元体关系互动层面,而且也体现于体系层面。

在单元体关系层面,尽管《联合国》及相关国际法、规范或准则确立了平等、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普遍的原则,但在现实层面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僭越《联合国》、滥用集体安全权利、对他国进行先发制人式侵犯的现象。甚而,一些国家的思维范式仍停留于意识形态的对峙阶段,并不时进行价值输出、鼓噪,并造成地区动荡、国家政权坍塌,甚至大规模的流血与冲突。

在体系暨全球治理层面,尽管《千禧年宣言》与《全球伦理宣言》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提倡包容不同文明、尊重文化多元化,保护地球环境、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但在现实中,文化优越论、文化帝国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仍大行其道,并造成宗教分野、恐怖主义肆虐。

此外,规范的二律背反问题还涉及经济体系、信息体系、金融体系、航运航空体系、外层太空体系、极地体系,甚至技术创新诸多领域。比如,在技术与道德关系层面,“半兽人”、“智能机器人”的试验与运用问题已引起警戒。很显然,如果没有一套规范可循,这种跨越性的技术将会使人类陷入困境。

诚然,就权利哲学而言,造成上述国际规范的二律背反现象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它隐含着单元体国家对于实力或强权谋取利益的迷恋,隐含着个别国家推崇武力强行进行价值输出的理念;隐含着国家行为体在处置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上的困惑;从推进规范的意义看,隐含着国家行为体对国际规范的主体性、普适性问题的认知差异,以及对国际规范的话语权的争夺;并集中表现于大国或霸权国意志对国际规范制定和裁决。易言之,如果在国际规范建构上达不成认同,将影响国际社会行为体之间的正常合作,全球治理亦将陷入困境。

二、解决国际规范二律背反问题的路径

国家是社会意义的人,具有目的、意愿、主体感、情感、社会意识等特征,国家或体系的心理原理告诉我们,通过社会建构或心理干预可以达到找到破解国际规范二律背反问题的路径。[1]

(一)培育共在的秩序理念,慎用军事干预方式

秩序问题向来是政治治理的关键。国际社会中的行为体如果在总体秩序问题达不成认同,在对体系和单元的构成没有一个普遍的共识(比如现代制度),那么,国际社会不是失序就是面临崩塌的危险。

对于秩序的认知问题,说到底是关乎谁是规范的制定者、仲裁者,即主体性问题。国际社会之间的相互依存已是共识,全球国际社会的普遍联系性、脆弱性促使人类不得不用一种全镜头的思维理解这个世界――整个世界成了一个体系、一个循环系统、一个命运共同体,套用哲学的话语讲就是人类存在于一个“共在”的世界中。[2]

弱肉强食的时代已遭到唾弃,强权政治已违逆时代潮流。故此,国际社会要慎用军事干预模式。就效用而言,霸权国家须对过去一些强权政治的模式进行反思。比如,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美国与北约发动的利比亚战争,以及当下美欧与俄罗斯在乌克兰问题上的军事博弈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治理目的?如何解决上述战争或冲突的后遗症以期让国际关系与国际体系沿着正常与健康的路径发展?

任何霸权或结盟形式都将会引起囚徒困境的不断重复,从而引起反制衡,更不用说国家过度的扩张或将导致其本身的消亡。军事干预、武力侵犯不但达不到赢得民心的效用,反而会加剧民粹主义、帝国主义乃至恐怖主义的生成,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以及9・11足可以印证这一点。

(二)树立新安全观,尝试建立或重建有效的全球风险预警机制

当下而言,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发展的不确定性亟须人类对遇到的各种潜在风险进行预测,进而建立与时俱进的全球风险预警机制。

近年来,安全从内核、定义、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因素有温室效应导致的气候问题、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地区一体化、核扩散、种族或部族冲突、恐怖主义、黑客、媒体效应、海盗、贩毒、人口走私以及由自然灾害造成的虫害、洪灾、水灾、地震、海啸等等。上述危机或问题已给国际社会造成空前的挑战,它亟须国际社会在风险预警机制上进行合作并付诸行动。问题是,如何在建立全球风险预警机制上达成认同,进而进行有效的合作呢?

首先,主导型国家须在安全的标准、内容、范围以及应对安全的机制上有必要形成共识。

固然,在全球体系与国际体系并存的场景下,维护国家利益作为一种法理诉求在短期内不可能消失,但“公地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已成新的安全问题。上世纪90年代,巴瑞・布赞(Burry Buzan)、奥利・维夫(Ole Waever)等学者就提出了与“安全化”相关的复合安全理论,倡议各种行为体就安全的主体、保护的对象、威胁的内容和范围、安全的听众等达成认同,并认为,安全化与国际合作、国际规范存在着重大的关联。[3]联系近些年发生的的中东乱局、欧债危机、恐怖主义泛滥等事实,尤其是一些典型事件如由维基泄密事件引起的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美国情报人员斯诺登事件所引发的信息安全问题,以及核扩散、核泄漏、地震、海啸等社会与自然的安全问题,这些现象提醒我们:复合安全理论仍没有过时,在全球社会面临的各种传统的与非传统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的情势下,国家须在安全认知上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

如果过度强调狭隘的国家利益或强行进行价值输出,就极有可能引发不可预测的危机,甚而引起战争或灾难并导致人类文明的终结,其自身极有可能产生政治衰败。推动治理科学化可谓是一项全球治理工程。帝国的心态曾在历史上摧毁过数个帝国,过犹不及有可能从外部摧毁一个国家,忽视民众诉求则会从内部引发反叛,体系或革命的发生同科学的治理存在着重大的关联。所以在建立全球预警机制中,尤其须虑及国家安全政策制定上的狭隘性,并推进多层面发挥集体安全责任机制的建立。

其次,须发挥现行的国际组织在预警机制组织中的协调功能。

国际组织作为全球治理进程中的一个主要行为体,“其功能、作用和影响日益增长,每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已与国际组织密切相关”[4],它们不仅帮助创造世界政治的崭新结构,而且致力于创造和建构崭新的国内社会”。[5]228-249

主导型国家至少要改变传统的旧思维――把国际官僚描绘成无私无权的国家人,并赋予国际组织对世界秩序的建构作用,“国际组织是世界政治舞台上中心的行为体。它们并不只是一些规则或者结构,它们是全球变化的积极施动者。”[5]8联合国、欧盟、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八国集团、二十国集团、东南亚国家联盟、绿色和平组织、保护动物者协会等国际组织对于当代的全球治理的作用日益彰显,它们不仅是全球治理的参与者,也是国际规范建构的推动者。

国际组织不仅要发挥监管、早期预警和协调的功能,而且要考虑建立全球层面的风险和早期预警机制。[6]当然,国际机制对国家行为具有独立影响的命题并不意味着普适于一切国家或行为体,所以,对现有的国际规范或机制的效用不能作出绝对的判断。国际制度有时不仅仅成不了“仁慈的管理者”,反而成为“邪恶的剥夺者”。因此,这就要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就具体的合作议题、权力分配、运作机制等问题进行具体的协调与合作。

(三)虑及国际规范国内化进程中的不平衡因素,在互动中促进认同

规范的形成是群体互动的结果,而只有良性的互动才能促成规范的认同实现,罔视互动的作用,即便建立起来的规范也是不可持续的。社会认同学家指出,规范可促成群体心智、引发从众行为,激发认知改变、信息交往,从而促使单元体对自我范畴或主观不确定性(subjective uncertainty)进行反思或转换,加大社会凝聚力,最后形成共识并使其具有规定性(prescriptive),因而共识也就成为一种社会规范。

国际规范影响政策变化的能力取决于他们能够在目标国取得支持和认同,而在国际规范的国内化过程中,国内结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谓国内结构,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以及连接两者的政策网络。国内结构既包含政治与社会制度的组织结构、惯例、决策规则和程序(这些都包含在法律和传统之中),也包含内嵌于政治文化中的价值和规范。[7]139-140 国际规范国内化的过程,是指国家抵制、调整、适应直至最后内化国际规范的过程。国内规范与国际规范的匹配问题是影响国际规范普及的重要变量,规范或文化的不匹配将会导致冲突。[7]146

因此,国际规范的国内化首先必须克服两个障碍:第一,国际规范必须有渠道进入“目标国”的政治体系;第二,国际规范必须能在目标国产生支持力量或者有助于这些力量的产生,以便目标国的决策能够向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变化。

学理上,在国内规范与国际规范融合上,无论是多边主义、单边主义还是一元论者、二元论者,都要涉及规范的主体性问题,即由谁制定的问题。在当下全球体系与国际体系并存的场景下,“一元论”的模式至少不能从心源上解决问题。或许,多元或“二元论” 的思维能为国际规范的融合提供借鉴,因为, “二元协调思维不将内外政治分离、分割开来,相反,却从两种政治合作统筹的角度,重视内外政治的对话协商,追求国内责任和国际责任的平衡,探寻国内问题和全球问题的综合治理观”。[8]

(四)包容多元文明,在整体意识上推进体系的综合进步。

霸权国或集团已无力包揽全球治理的一切事务,国际关系民主化已是一种趋势,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于其开放性、包容性与多元性,和而不同是人类文明社会发展的使然。因此,在推进规范建构的方式上,霸道的、强行的或激进的方式达不到的预期的效果。如果不计方式、后果进行价值输出,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

在实践中,处于体系前沿的大国须考虑勇于“分权”给新兴工业国家。新兴大国之间的融合与协作已对现有的世界格局形成了挑战;世界大国在经济、政治和外交上的崛起以及对世界新秩序所产生的多重、连锁影响已显而易见。所以,安德鲁・F・库珀总结说:“如何在维持既有结构和保持既有决策方式的基础上应对新兴国家,这是全球治理的核心”。[9]

科学家和文化社会学家已得出结论,全人类基因99.99%相似,人类的目的意识殊途同归。社会组织进化不断趋同的事实、主流宗教在人类归宿上的认同,尤其是人类的学习与意识的进化能力将进一步推动人类文明社会的不断进步,对此,我们应抱有信心。

三、中国与国际规范建构

全球化场景下的制度改革不仅涉及国内体制,还须考虑国际场景。国内规范与全球规范的融合与嫁接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历史的积淀与人类社会的文明诸成果体现于器物、制度与理念,那么,规范建构的内容从根本上也不应脱臼于它们。就器物文明而言,中国的社会治理历史(比如朝贡体系)与器物的贡献(比如四大发明)已人所共知,汤因比等历史学家曾赋予其崇高的评价和地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到中国当代政治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它也与中华民族的振兴和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息息相关。就此而言,制度建构不仅成为执政党的一项工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使命

中国要做一个负责任的具有影响力的大国,就必须慎思国际规范的中国化、中国的规范国际化,或者说中国规范与国际规范之间的衔接与融合问题,进而“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10];规范重建或重塑不仅构成中国文化体制重塑和建设的核心,也是振兴中国政治和社会科学的出路所在,同时也是振兴民族精神、重塑核心价值观之根本。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开放的和有机的世界,妄自菲薄、高傲自大绝不会进步。有学者称:“中国如果想要成为一个稳定的国家,想要有朝一日成为国际事务中积极负责任的一方,或者说成为一个‘仁慈的超级大国‘,中国迫切需要的,是拥有一种国际公共利益感,和由此种公共利益感而带动起来的一批新精英。”[11]

故之,在此意义上须对中国的现状、世界历史以及与大国关系的历史有一个客观的了解,还须培养有一种学习和融合的精神,特别是要学会理性的爱国、维护权益。中国在国际上所取得骄人业绩增强了国民的自信心,爱国心。但是,如果在外力因素面前失去了一个平常心,那么自满或过高地估计自己很容易引发膨胀心理,使得经济问题政治化,从而搅扰“中国梦”的实现进程。

赋予全球责任于理念建构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内容。从中国对于全人类作出贡献的假设而言,不仅仅是中国自身的崛起问题,而且关乎世界运行的机理及我们自身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此意义上,中国的复兴在于器物、制度与理念共同复兴,党内党外、社会精英与广大民众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并达成认同。

参考文献:

[1]张全义.人、国家与体系心理:国际政治社会学的一种诠释[J].国际观察,2014,(7):38-51.

[2]赵汀阳.每个人的政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62、174.

[3]潘亚玲.安全化、国际合作与国际规范的动态发展[J].外交评论,2008,(6):51-52.

[4]叶小青.中国与国际组织关系深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J].行政论坛,2009,(2):77-80.

[5][美]迈克尔・巴尔特,玛莎・芬尼莫尔为世界定规则――全球政治中的国际组织[M].薄燕,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28-249.

[6]秦亚青.世界格局、国际制度与全球秩序[J].现代国际关系(庆典特刊),2010:11.

[7] 林民旺,朱立群.国际规范的国内化:国内结构的影响及其传播机制[J].当代亚太,2011,(1).

[8]苏长和.中国与全球治理――进程、行为、结构与知识[J].国际政治研究,2011,(1):36.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10

导言

自冷战结束以来守成大国美国为了维持其全球霸权地位,在安全合作领域,采取了联盟战略,特别是在亚太地区更是形成了围堵中国的第一和第二岛链;相反,作为正在崛起中的新兴大国――中国,选择了不结盟政策。纵观国际关系史,大国的崛起以及崛起后所采取的诸多安全战略,大多都以联盟战略为主。如果从全球视角来看安全合作战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多采取了更加现实主义的联盟战略,而以中国为首的新兴民族国家采取了不结盟政策。如果从地理空间上看,前者主要分部在西欧,北美地区,而后者主要分布在亚非拉地区。如果从大文化的视角看,前者属于西方主义的文化,以个人主义核心的文化群,而后者除了拉美地区[1]属于东方主义,以追求和谐与秩序的文化群。那么,为何两者选择的战略会如此的不同?她们是基于什么逻辑?值得思考和研究。本文试图从文化的视角来探索现实主义特色的联盟思想以及具有新自由主义特色的不结盟政策。

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学院的2014年《复旦全球治理报告:增量与改进--全球治理体系的改进与升级》中关于全球治理中安全观的重新解读对笔者影响较大,这也是笔者撰写本文最大的兴趣源泉之一。《报告》指出:“当前国际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新兴大国追求结伴和守成大国巩固结盟的并行现象”,这种现象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后尤为突出。接着《报告》又指出:“新兴大国结伴不结盟的现象,反映了当前国际关系的一个新潮流。基于和平发展的结伴思想与基于军事对抗的结盟思想体现的是两种不同的安全观,前者认为大国之间的军事对抗尽管存在可能性,但是其危害与结果对自身以及其他国家都是不可承受的。”[2]在这里,《报告》指出了一个新的概念:“结伴”,这对当前新兴民族国家采取的不结盟政策进行了新的解读,而结伴与结盟本身就属于两种不同的思想来源。结伴体现了一种相处的艺术,有一种东方主义文化的和谐成分,也即共生的思想。

回顾学界关于联盟思想的研究,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国内外学者都是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角度去探讨联盟的起源,其中尤其以现实主义为主。如美国学者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 M.Walt)在他的《联盟的起源》中探讨了联盟是何如产生的,也就是著名的“制衡说”[3]。对于“不结盟”的研究,大多是国内学者。如冷胜利的《中国为什么不结盟》一文,主要探讨为什么中国在当代选择了不结盟政策,他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文献、政府工作报告外文部分、国防白皮书等资料,对中国的不结盟政策进行了一番梳理,他发现:每个阶段中国的外交政策都是基于当时的国际环境以及意识形态。最后他指出,虽然中国采取了不结盟政策,但自从建国以来,与很多国家建立的伙伴关系,也为中国拓展了外交网络,但他又强调:伙伴关系并非是联盟关系。[4]

从上文可以看出,不管是对于联盟或不结盟的研究,都是出于现实主义的考量。但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各国政治、经济依存度的不断增加,传统的政治、军事因素在当今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往往只能起到遏制的作用,包括核武器在内的硬实力已经不再是大国之间敌对的重要依据。国际政治领域的权力核心开始出现向文化转移的倾向。所以文化的视角,是我们研究国际关系领域不可或缺的部分。近年来,文化自觉是中国国际关系学者老生常谈的话题,也即我们应该自觉地从中国文化视角去看待和研究当前的国际关系理论、国际问题等。目前,国内许多国际关系学者从“共生论”这一特殊的文化视角去研究国际关系领域的诸多问题,如全球治理、安全合作等。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主义的研究视角仍然是诸多影响国际关系主体问题变量中的重要因素。本文试图从“国际共生论”的视角去探讨国家安全合作战略中的联盟与不结盟的思想根源以及形成动因。

1 相关概念界定以及理论假设

本文研究的主题是:“国际共生论”(International Co-existence)视角下的安全合作观:以结盟战略和不结盟战略为例。那么,为什么有的国家会偏好联盟战略?而另外一些国家会选择不结盟战略?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将国家的安全战略简化为:联盟和不结盟。[5]一般来说国家的对外安全战略有结盟外交,中立外交和不结盟,以及具有内向型的集体安全,伙伴安全等。本文认为一国决策者在作外交战略选择时受本国内生的文化价值观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具有文化理念的观念的影响。具体地来说,从文化的诸多影响中选取“共生”的思想来探讨其内涵与影响。

作为本文的核心概念“国际共生论”,它的含义是什么?这并不是一个西方语境下的概念,而是基于东方文化而衍生出的概念。目前,学界关于共生观的研究已较为丰富,但对“国际共生论”并没有做较为清晰的定义。首先,国际共生论,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最早关于此项研究的是复旦大学胡守钧教授,他从社会学角度探讨了共生的概念,他在《社会共生论》一文指出:“共生关系是主体之间交换资源和分享资源的网络,每个主体既享有权利,又要承担义务。权利和义务存在于共生关系之中,并且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对称。”[6]由此看出,共生首先是一种关系,有关系那么就有一定的互动,这表明共生关系也是一种动态的关系;其次,共生也是一种事实的存在,它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最后,共生关系是一种相对平等的关系,不存在一方压倒另一方的非对称关系。此后,金应忠教授由此概念作了进一步探讨,如他在《共生性国际体系与中国和平发展》一文中所指出的,共生,一词源于生物学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生单元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如太极中阴阳相处之道那样,形成相生相克、对立统一的关系。自从共生在20世纪50年代被引入到社会学领域后,其基本观点是强调国际体系是一个共生体系,本质问题是发展,着力点是如何实现均衡、平衡、和谐的发展,目标是如何建立互相包容、相互克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共生关系。[7]共生不仅是一组相对平等的关系,而且强调其对立统一的特性,共生的思想是告诉我们要承认矛盾的存在,而矛盾是促进事物发展的原始动力。所以,国际共生论,也即国际社会共生论,就是国际社会中的行为体――包括国家,非政府组织以及跨国公司,在当前国际体系下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达到动态,和谐的平衡状态。通俗地讲,就是处在共生思想的国际社会中的国家不追求对抗只求共存。

就安全合作观而言,从学术研究的视角看,它是一个关于安全研究领域的一个概念,也即关于安全合作的相关理论,理念或思想。在国际社会中,对一国来说,安全永远是一种稀缺资源,而国际无政府又是“常态”,所以追求安全是每个国家制定对外战略的首要考量。安全观是一种观念,是一国决策者处理、制定对外安全战略的一种思想渊源,而安全战略是基于一定国际国内现状和安全观制定出的一系列政策,往往具有实际的参考意义。那么,国家安全观(national security concept)作为一个复杂的观念系统,近年来中外国际政治学界对它的研究与争论日渐增多。简言之,国家安全观就是一个国家对国家安全的主观认识,对国家安全的基本构成要素以及基本问题的根本态度和观点。[8]

自国际关系学科在一战后兴起起来,安全研究就逐渐成为国际关系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个主流范式研究的重点。冷战结束以来,建构主义开始日益关注安全问题,并以独特的思维视角对一向占统治地位的理性主义的安全研究发出挑战。对于现实主义思维下的国家安全,关注的主要是权力,威胁,利益,其解决方案主要是权力均势和霸权稳定,国家安全战略往往选取联盟来弥补自身战略资源的不足,这也同时导致了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一直处在一种“零和博弈”的状态,如美国一直以来的安全战略就是联盟;[9]与现实相比,自由主义显得更加温和,它主张人性善,强调行为体的多元化,重视国际合作,倡导国际机制,推崇相互依赖的国家间关系。在自由主义中关于安全的研究,主要代表是由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共同完成的《权力与相互依赖》,他们提出了复合相互依赖的概念,认为全球化是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相互依赖是指国家之间或不同国家行为体之间的相互影响,是一种客观存在。从安全概念的角度分析,他们的相互依赖概念实质是一种安全关系的出现。复合相互依赖把现实世界看作是一个更加友好与合作为特征的国家间关系为主的世界,特别重视跨国行为体及其跨国关系。[10]由此可以看出,自由主义强调通过国际上某种安排来降低国家间的冲突与对抗,也即国际机制。如近代以来以英国学派为代表的国际社会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属于自由主义范畴;就建构主义而言,它的核心是强调国际政治是一种社会规范结构而不是物质结构,强调规范,认同文化。建构主义学派把安全看做是一种社会构建,建构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亚历山大・温特认为,行为体只有不断参与国际互动,才能在世界经济与政治的相互依赖中形成“集体认同”,就会对国际环境和战争危害程度产生共识以进一步推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增强彼此的信任感。[11]如果将国家看作一个行为体,那么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均是国家这一行为体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思想源泉。

以上三种范式是基于西方的社会学,政治学思想而形成的(其中建构主义和东方文化最为接近),而本文主要是基于中国传统的社会政治思想对安全合作观进行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探讨。为了便于研究,本文根据研究的简约原则,提出本文研究的理论假设:国际社会共生是一个宏观层面的“体系观”,可以内化共生社会下的国际行为体的规范,形成认同,从而对国际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若一国的内生性文化与共生思想越相似,国家的决策者就会采用较为温和的安全合作战略,如伙伴关系,结伴战略;若一国的内生性文化与共生思想差异甚大,该国会采用具有对抗性的安全合作战略,如结盟战略。

为了验证此理论假设,限于篇幅,本文只选取中国作为案例,考察其二战后的外交战略的演变与思想,及其内生性文化。

案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安全合作战略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根据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国与大国的外交发展,经历了冷战时间的“结盟模式”,“不结盟模式”以及冷战后的“结伴模式”三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特殊历史时期的“结盟模式”。结盟是一种古老的国家间关系的模式。在中国春秋时期的诸侯会盟就是这么一古老模式的肇始。结盟的载体是盟约,其表现为军事、政治、经济领域的合作。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时正逢美苏两大集团间“冷战”,复杂的国际形势迫使我们选择了与苏联结盟,也就是常说的“一边倒”外交策略。1949年初,伴随着美国对政府的大规模援助和国共内战的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同美国进入了一个深刻的对抗时期。随后,被迫与苏联发展友好关系,进而发展成为盟国。1950年中苏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标志着中苏进入“结盟”模式。然而,既然中苏是结盟关系,就会产生两方面的后果,一是要承担同盟义务,二是如果盟友有民族私利会损害于己。由于苏联并没有完全抛弃大国主义,并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能平等地对待中国,而中国则相对较弱,且较多有求于苏联,致使中国在处理中苏双边关系过程中,不得不在某些方面迁就苏联,放弃自己的正当要求。应当说,中苏结盟的战略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中国的综合实力。

因为在当时的背景下,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即被由美国领导的资本主义阵营孤立,另一方面新中国更是迫切需要得到国际承认和支持,尽快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政局。[12]虽然,在既定的时代背景下,通过结盟的方式维护和追求国家利益体现出了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但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的“和”“合”的思想,使得这种“结盟”显得不那么“现实”。如当年曾设想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对立,努力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与美国进行合作,他甚至认为“美国不但是援助中国发展经济最适当的国家,也是能够充分参加中国发展经济的仅有国家”。[13]

第二个阶段:“不结盟”模式的萌芽阶段。进入到1950年后,随着冷战的演变以及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均经历了不同程度的解构。[14]在社会主义阵营内部,中苏同盟出现了破裂。事实上,两者关系从1950年代后期就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分歧和矛盾,主要是一方面因为中苏两国在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上存在重大分歧。另一方面由于苏联实力大增后,认为中国是他的“负资产”,进一步加深了中苏联盟的不对称性。[15]在外交实践中,苏联不是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中国,而是实行大国沙文主义。如50年代末期,在中国刚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之时,苏联无情地撤走技术专家;此外在国际社会上也是以“大国对待小国”姿态与中国相处。由于苏联这种“膨胀”的外交姿态,以及其综合实力的增长,特别是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大增,苏联最终也走上了霸权主义的道路。[16]这种情况下,到了20世纪60年代,为了维护国际尊严和国家利益,中国挣脱了中苏同盟的束缚,实行既反美又反苏的“两个拳头打人”的外交策略,坚决捍卫了独立自主的地位。

进入20世纪70年代,在冷战的背景下,美国和苏联的对抗也发生了“势”的变化。因深陷越南战争泥潭,在对苏策略上,美国逐渐从进攻性的遏制策略转为防守性的平衡策略。而此时的苏联,在“相对实力”上,占有较大的优势。这一国际形势的变化,为中美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以及中国的生存环境越来越严峻,1970年初,尼克松的“破冰之旅”打开了中美关系大门,最后于1973年发展了外交关系。虽然在当时,中美仍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但是中国牢牢抓住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机会,试图减少中美双方的分歧,求同存异。在反思过去处理同大国关系的失误时,中国领导人认识到结盟政策包括搞战略关系的政策给国家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弊端。1982年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17]这就旗帜鲜明地阐明了新中国对外关系的根本原则立场。至此,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靠边站”的外交策略被终结,不结盟政策正式确立。

第三个阶段:中国外交新时代--不结盟政策的确立和结伴策略的探索。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正式进入改革开发时期。在对外关系上,邓小平在对新时代国际环境作出准确判断后,认为世界的主题不是战争,也不是革命,而是和平发展。1984年,邓小平在接待巴西总统菲格雷多(Figueiredo)时说道:“现在世界上问题比较多,有两个比较突出。一是和平问题,二是南北问题”。[18]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外交实践来看,中国一改“选边站”的策略,而是实行一种“和睦相处”的策略,如中苏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恢复正常的外交关系。1990年,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宣告了持续近40年的冷战结束,世界也开始真正进入邓小平所畅想的“和平与发展”时期。[19]

从1978年至1990年代,中国实行了“真正的不结盟”外交策略。这在邓小平的多次公开发言中可以见到。[20]但是,不结盟并不意味着中国不交“朋友”,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在不结盟与结盟中间开始探索另一种符合中国思想的外交路径,即结伴的外交政策。顺应冷战后国际形势的新变化,中国领导人在1990年代初期开始尝试实行伙伴关系战略。从1994年开始,中国逐步与一些大国建立了不同层面的伙伴关系。如1998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此后,中国分别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建立各个层面的伙伴关系网,一直延续至今,而且日后还将继续增加。进入21世纪后,中国实际上采取的是一种“结伴而不结盟”的安全合作战略。

由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总的来说,中国自1949年以来,基本上都试图与他国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不追求对抗与冲突,符合“天下为公”的共生思想,中国内生文化中强调“和而不同”,强调和平相处的思想,这也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从对外关系的历程上来看,中国经历了从结盟到结伴的演变。与西方国家的“利”、“私”不同,中国外交的内核是“和”、“义”、“同”,因此中国的结盟战略非常的短暂。正由于这种“温和不对抗”处事方法,中国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赢得了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欢迎与承认,从而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2 小结:中美一定对抗吗?

本文提出的共生思想下的国际体系观,如果运用到安全合作领域,那就是一种结伴体系。中国自从冷战结束后,在共生的思想下,通过各种安全合作载体,建立了庞大的结伴体系。在安全观上,中国一直向国际社会灌输我们的“新安全观”。如2001年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打破了传统安全观,即结盟的思维,各国不管大小,经济实力,都是平等对待,应对全球和地区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如反恐怖主义,反宗教极端主义,主义,各国奉行不结盟政策,不针对第三方等。除此以外,随后中国领导人提出的诸如“和谐世界”,“中国梦”等思想,无不反应中国在新的安全观――共生的思想下进行全球范围内的合作。

当前国际安全体系中的结伴体系与结盟体系并非完全对立,两者在很大的程度上呈现出混合叠加的状态。新兴大国(包括中国,巴西,南非等国)践行结伴体系,并不意味着在新兴大国内就不存在有关结盟选项的讨论,但新兴大国将结伴作为主导型的政策选择,却是不争的事实。同样,我们也发现,在美国为首的守成集团内部,也存在合作主义的和平发展思潮,况且,在美欧之间,美国与其非盟国之间以及新兴大国与守成大国之间,也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结伴行为。在共生思维中,世界的解决结局并不是像好莱坞电影一直宣扬的那样,最终以善恶力量的大对决表现出来。共生思维给出的答案是,善恶是相生的,只要善和正义的力量能够占上风,容忍恶与邪较小的生存空间未必是件坏事。

所以中美之间,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但在共生的国家社会下,以及中国一直奉行着具有共生思维的结伴战略,中美必将能共存在一个地球上。

参考文献

[1]由于拉美地区欧洲移民较多,语言文化差异较大,但经过几百年发展,也形成了拉美地区的独特文化,与传统东方文化以及西方文化都存在差异。可以参见:李德恩:《拉美文化与文学》载《外国文学》,1992年03起;靳呈伟:《拉美文化多样性的表现、成因及维护》在《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3年第五期等.

[2]摘自陈志敏、苏长和主编:《2014复旦全球治理报告:增量与改进:全球治理体系的改进与升级》,第24页-27页.

[3]Stephen M.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2, P275.

[4]凌胜利.中国为什么不结盟[J].外交评论,2012年第3期,第22-33页.

[5]也有学者也将国家的安全战略理解为准联盟外交,参见孙德刚:《论“准联盟战略”》,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年第二期.

[6]胡守钧.社会共生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版,第24页.

[7]金应忠.共生性国际体系与中国和平发展[J].国际观察,2014年第4期,第46页.

[8]王柏松.中国安全观及其安全战略选择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3,第34-36页.

[9]CR Beitz, Political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 p. 23-26.

[10]Keohane Robert, O., & Nye, J. S. (1989).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Glenview, IL: Scott, Foresman, 259.

[11]Wendt A.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p.55.

[12]Ye Qing, "The Concept of the Times and the Foreign Policy of China", in Jiemian Yang, ed., China's Diplomacy: Theory and Practice, Shanghai: World Century Publishing Company, p. 5-10.

[13][美]约瑟夫?W?埃谢里克:《在中国失掉的机会》,罗清,赵忠强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第283页.

[14]Ye Qing, "The Concept of the Times and the Foreign Policy of China", in Jiemian Yang, ed., China's Diplomacy: Theory and Practice, Shanghai: World Century Publishing Company, p. 13.

[15]苏若林,唐世平.相互制约:联盟管理的核心机制[J].当代亚太,2012年第3期,第24页.

[16]石家铸.论中国不结盟政策的确立和发展[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第26页.

[1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第3页.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K90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3.01.002

引言

中国疆域广阔,海陆边界漫长,邻国众多,拥有14个陆上邻国和8个近海临国,复杂的边境关系,不同的民族特征,都加大了中国周边地缘环境风险。这决定了中国周边地缘安全形势长期以来异常严峻。放眼全球,周边有俄罗斯、日本、印度、东盟等强大的地缘制约力量,相隔太平洋又有美国的战略觊觎与地缘遏制。除了中韩苏岩礁之争、中印领土争端、中日之争、中日东海大陆架界限划定问题等直接冲突的威胁之外,印巴克什米尔争端、朝鲜半岛核危机、日俄北方四岛之争、日韩岛屿之争等潜在冲突也同样加剧了对中国的地缘安全的威胁。这种复杂的地理特征对中国的地缘安全有着机遇与威胁并存的双刃剑效应。

古往今来对于中国周边地缘安全的研究不乏其人。然而,以往的研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时代感缺陷和研究视角的偏差,无法满足中国当今崛起之下的“维权、维稳、合作、发展”的外交需要。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理论研究层面来看,中国地缘安全研究受制于传统安全意识,并依托西方早期的政治、军事安全研究理论进行地缘安全评价与分析,缺乏一套有效应对当今中国地缘安全挑战的完整的理论体系[1,2];(2)从研究内容层面来看,大多学者将地缘安全议题集中在政治、军事领域[3-5],少数学者将研究视角转移至跨界民族问题[4,5],而对于地缘安全中的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则很少涉及;(3)从研究尺度层面来看,不少学者从双边或者多边国家地缘环境关系入手,探讨彼此间的国际关系对自身发展的影响,并探寻安全困局的解决之道[6-9],研究多集中于国家尺度,而很少考虑次国家和个人等较低尺度或者全球乃至整个人类等较高尺度[7];(4)从研究视角来看,大多学者都是从安全属性的客观性的角度进行地缘安全评价分析,忽略了安全属性的主观性和主体间性。例如孔令杰等分析了“”的蔓延、“民族分裂势力”的扩展、核武器的周边扩散以及中国周边地缘争端的连锁反应等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对中国周边地缘安全的影响[8];赵干城则从历史和文化角度入手,对中印两国关系进行初探,指出两国就安全关系现状建立定期战略对话机制的必要性[4],而针对国际规范、国家身份等主观性因素以及行为主体之间和行为主体之内的“主体间性”对地缘安全影响的研究则较少。所以,面对这一复杂局势,探讨国际关系学中的安全研究的转向对中国地缘安全研究的启示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国际安全研究的转向

国际关系学对“安全”的研究一直不是很完善。著名的安全研究专家巴瑞·布赞(Barry Buzan)也指出,“安全”是一个发展得很不全面的概念,也是一个本质上具有高度争议性的概念[9]。所谓“具有高度争议性的概念”是指它不仅存在着“并存使用”的问题,而且还因为它在含义上是宽泛的、可自由回答、模糊的。这正如赫尔格·哈夫藤多尔所言:“对安全是什么、如何被定义和什么是其最相关的研究问题,没有共同的理解”。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冷战的结束,国际秩序发生了重要变化:第一,国际关系中最大的安全困境(苏联和美国两个超级大国对峙局面)结束了;第二,相比较而言,更复杂和难以应付的威胁(例如环境恶化、经济崩溃、核扩散、种族冲突等等)日益凸显。在这种背景和趋势下,国际安全研究围绕安全研究涉及的主体、威胁来源、安全领域以及实现安全的手段这四个基本问题,在理论、内容、尺度和视角方面均呈现一定的转向。

1.1 安全研究的理论转向

安全研究探讨始于20世纪50年代,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安全观也呈现出跨学科、多元化的特征。安全研究理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末,以经典现实主义的“战略研究”为代表的传统安全研究;二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冷战结束,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为代表的宽泛安全研究;三是冷战结束至今,以建构主义为代表的批判安全研究[10]。

传统安全研究有两个基本的理论假设:第一,国际社会是充满了竞争和冲突的无序社会,无政府状态是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的最大区别;第二,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是国家,安全和生存是其基本的利益诉求,因此经典现实主义始终贯彻实力界定安全的原则—没有权力,国家就无法确保其生存和安全[11]。由此可见,传统安全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安全”这一战略层面[12],研究领域限于政治—军事领域,以战争为焦点,以外国威胁为主要威胁来源,以重视专业军事技术的现实主义方法为核心路径,由于这类研究所包含的敌对军事力量之间互动的驱动因素有军备竞赛、军备控制、技术发展的影响等,因而有着将复杂现实过于简化的潜在风险[13]。冷战结束后,传统类型的经典现实主义安全观遭到激烈的批判:研究内容过于狭隘,过分聚焦于军事领域,对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非军事领域关注太少;研究尺度过于放大,过分专注于美苏关系等全球战略问题,而对众多地区性冲突缺乏普适性;研究视角过于单一,仅局限于核问题等少数问题,而与安全政策如何与外交政策目标相匹配等宽泛问题相偏离[14]。

针对传统的经典现实主义遭受的质疑,新现实主义应运而生。首先,新现实主义摒弃传统的经典现实主义的人性论假设,以结构来定权力,将安全而非权力作为国家的首要目标。沃尔兹曾指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明智的政治家总是力图拥有适度的权力。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关心的不是权力,而是安全。这是新现实主义对现实主义的重要修正”[15]。沃尔兹以后的新现实主义者,如格拉瑟则指出,完全可以通过合作性政策而非竞争性政策实现安全目标。其次,传统的经典现实主义以研究战争、和平、权力、均势等问题为主,忽略了国际关系中的对南北关系的研究;新现实主义学派则力图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角度入手,通过对南北关系的研究,以期能够全面反映当今世界现实。新现实主义范式在国际安全研究理论方面做出了不少贡献,但也存在不足:该理论范式用权力求安全,以相对权力追求绝对安全,用军事和政治手段维护安全,而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只有大国才能被纳入到现实主义的安全研究框架中,且国家陷入“安全困境”中难以自拔。同时这种简单的“结构影响行为”的模式完全排除了文化、观念、规范等因素在国家关系中的作用,不能具体解释有关制衡的问题。因此,沃尔特(Stephen Walt)提出了威胁均衡理论[16],认为国家结成同盟不是为了制衡“权力”而是为了制衡“威胁”。朱迪思·戈尔茨坦(Judith Gol-dstein)与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也进一步扩大了研究议程,围绕观念对国家行为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建构主义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分享着一个相似的基本分析框架,均将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和国际利己本性作为基本的研究假定,同时从理论基础来看,两者都借助微观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视角都聚焦于结构如何影响行为体的工具理性方面[17],但两者之间就国家合作和利益分配问题却存在严重分歧。首先,新自由主义认为新现实主义低估了国际合作的可能以及国际制度的控制力,其代表人罗伯特·基欧汉基于“国家是有理性的”这一假设提出国际合作理论,认为只要制度合理,国家间就可以通过交易和权衡使整个合作达到一种稳定效果。其次,新现实主义强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相对收益,而新自由主义则重视国家在合作中的绝对收益。同时,新自由主义还指出在国际合作的背景和相互依赖的条件下:首先,非传统安全威胁不再有等级之分;其次,军事手段也不再是实现和维护国际安全的主要手段,“相互依赖的辞令和经济与生态安全的象征意义,可能是传统意象的不完美的替代物”[18];最后,国际行为主体及联系渠道均应实现多元化,这意味着国家安全、地区安全和全球安全的联系将更加紧密。这一“相互依赖”理论明确指出了一系列非传统安全威胁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同时在本质上改变了传统的安全理念,指出单独凭借军事力量已很难实现和维护国家和国际安全这一客观发展态势,并提出要推动安全主体的多元化。

冷战的结束掀起安全研究的又一次浪潮。约翰·盖迪斯和约翰·米斯海默分别对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进行发难,前者提出“为什么自称具有预测功能的国际关系理论却未能预测苏联解体和冷战的结束”,后者则指出“自由制度主义未能提供了解国际关系和促进冷战后和平稳定的坚实基础”。基于此,20世纪90年代国际关系学者逐渐从社会学、批判理论、语言哲学以及国际关系理论本身中汲取营养,将目光移向文化、身份、规范等因素,开始了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建构主义转向。作为国际安全研究领域的一支新生力量,建构主义以批判和重建为重要武器,指出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结构”不是与生俱来的,权力竞争也不是必须的[19];并在安全研究主体、实现方式和目标等方面提出独具特色的论断。它将安全研究重心由对国家的关注转向对人的关怀。在本体论上,建构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持相反观点,新自由主义坚持微观经济学和方法论个体主义,强调个体最大程度地追求自私利益;建构主义则从整体主义出发,主要关注共同知识的社会性和结构性。它将安全研究由物质主义上升到文化建构主义,从本体论的高度解释了“均势”和“安全困境”等传统安全政治难题,也解释了现实主义无法解释而拒绝承认的新安全现实如“民主和平”。由此可以看出建构主义实现了国际安全研究理论的重大革新。

1.2 安全研究的内容转向

冷战作为国际安全研究的重要标志,赋予传统国际安全研究以强烈的国家特性和军事特性。因此,传统的国际安全研究内容主要是政治和军事安全,主要以民族国家为轴心,以维护和国家利益为宗旨,强调用军事手段解决来自他国的军事性威胁[20]。石油危机的出现,使得经济安全尤其是资源和能源安全进入到国际安全研究视野中,赋予国际安全研究以经济内涵[21]。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则将环境问题纳入国际安全研究的议题。“9·11”恐怖袭击事件凸显了恐怖主义行为的危害性,至此,国家间冲突以及国家内部恐怖主义分子的威胁均成为国际安全研究的重要内容。截至20世纪中叶,涉及到生态环境、贫困、饥饿、金融危机等“非军事问题”纷纷进入到国际安全研究的视野中,进而非国家行为体的安全参与也越来越多被置于次国家、国家、跨国家以及全球的多重安全时空交叠之中。

真正推动国际安全研究实现宽泛化的是巴瑞·布赞。他指出21世纪全球安全研究的新范式包括军事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环境安全五个安全领域[22]。军事安全是有关武力性胁迫的关系;政治安全是有关权威、管理地位和“承认”的关系;经济安全是有关贸易、生产和金融的关系;社会安全是有关“集体认同”的关系;环境安全是关于人类互动和周围生物圈的关系[23]。基于这五种安全领域,他提出了“安全领域分析方法”[24],并强调虽然这五种安全领域都具有独特的逻辑,但是彼此间却是紧密相连的。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的发展需要政治秩序的保障;国家结构依赖于对稳定的认同,同样也对现有的认同形成挑战;政治与文化既对经济产生重要影响,也反过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而环境问题与经济(如污染控制成本)和社会(如认同和景区)同样密不可分。199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通过《人类发展报告》实现了国际安全研究向人的安全和全球安全的转化。由此可见,非传统安全是对传统安全内涵的拓展,它补充完善了国际安全研究的内容,并带来了诸多新特点:安全研究涉及的行为体多元化、涉及的对象与内容多样化、涉及的状态指向多层化、涉及的价值基点多重化、涉及的政策指向多维化[25],但是不能将安全的概念无限放大,否则将失去讨论的意义。

1.3 安全研究的尺度转向

安全研究的转向除了内容上的“拓宽”之外,也包含尺度上的“纵深”。尺度上的“纵深”指的是从垂直维度上将安全的指涉对象从国家向下延伸到次国家和个人,向上延伸到全球和整个人类[26]。巴瑞·布赞在《人民、国家与恐惧》一书中曾指出:“人们很快就会发现安全有许多潜在的指涉对象,这些指涉对象不仅因国家、社会成员的增加而成倍增加,而且经由国家向下移向个人层次、向上移向作为整体的国际体系层次。因为任何一个指涉对象或层次的安全都不可能孤立于其他指涉对象和层次来实现,它们中任何一个的安全都部分地成为总体安全的一种前提”[27]。

后来,巴瑞·布赞又与“哥本哈根学派”的其他学者结合冷战结束后的安全分析,将分析层次细化为国际体系(互动或相互依存的单元的最大集成物)、国际子系统(国际体系内的单元群,主要是区域和区域组织)、单元(由各种各样的次集团、组织、共同体等组成)、次单元(单元内有组织的个体集团,例如官僚机构等)和个体五个分析层次,为安全理论化提供了一种重要的分析框架。同时,巴瑞·布赞等人还提出地区安全复合体理论,将地区尺度提上国际安全研究尺度的议程。他指出,所谓的安全复合体就是透过“安全透镜看到的地区”[28]。安全地区是由一个地区的行为体的安全互动建构而成的。肯·布斯(Ken Booth)也曾明确指出“真正的安全只有通过人民和集体才能获得”[29],在他看来,国家虽然是提供安全的工具,但只有最终涉及到人,安全的意义才能得以体现。

1.4 安全研究的视角转向

正如巴瑞·布赞所言,国际安全研究自产生以来,就基本围绕安全指涉对象、安全驱动的内/外维度、安全的领域范围、安全研究的国际政治思想基础以及安全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五个基本问题展开讨论[30]。认识论是一切理论研究的基础。传统安全研究基本上都是运用实证主义认识论构建自身理论,包括物质主义、科学主义、经验主义等立场与方法,非传统安全研究则更多运用后实证主义认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包括理念主义、历史主义、先验主义等立场与方法[31]。正是认识论立场的转型,即人们对“什么是安全议题”的概念解读视角的变化,使得国际安全研究实现了由客观安全研究向主观安全研究,继而又向“主体间性”安全研究的转向。与之相应,安全状态也由“客观上不存在威胁”和“主观上不存在恐惧”扩展到“主体间不存在冲突”。

客观安全与主观安全的概念最早见于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在《作为模糊符号的国家安全》一文中的阐述:“安全在客观意义上表现为已获得的价值不存在威胁”,即一种真正的威胁的存在;“在主观意义上则表明不存在一种恐惧——这一价值受到攻击的恐惧”,即一种意识到的威胁的存在。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安全的主观概念并没有摒弃其客观定义,它只不过是安全的内涵经过了主观的‘过滤’”[32]。一个问题是否属于安全事务,并不是由个体独自决定的,因为安全化是由“主体间性”和社会性构成的。成功的安全化不但由安全化的施动者所决定,而且由安全“言语—行为”的受众所决定。例如,针对朝鲜进行导弹和核试验这样一个生存性威胁的安全化举动,中国和日本却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这表明不同的受众对于同一种“存在性威胁”的看法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因此,安全最终保持着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存在于主体间的一种特质,即“主体间性”。认识行为主体的关键就是行为主体直接和行为主体之内,这两者“主体间性”安全认知的共享程度。由此可见,如果人们知道谁能够、在涉及什么问题和什么条件下“制造”安全,有时候它将有可能调整行为主体之间互动,并因此抑制“安全困境”[19]。

2 对中国地缘安全研究的启示

近代以来,中国的边疆危机曾经使我们经历了百年耻辱。面对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危机四伏的地缘安全环境,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国国内外的地缘安全态势,加强中国地缘安全研究迫在眉睫。地缘安全研究作为安全研究的一部分,可以从安全研究的转向得到一些启示。

2.1 对地缘安全理论研究的启示

应在中国传统地缘安全战略和西方地缘安全研究理论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目前面临的地缘安全挑战,提出一套能够适应新形势的完整的地缘安全理论,用以指导中国的地缘安全分析与评价。

“五服制”是中国传统地缘安全意识的根源,至今仍影响中国的地缘战略格局。《国语·周语》中记载的“五服”是指“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其核心观点就是拒敌以外,依托周边民族的“教化”程度和“梯次”来安排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亲疏,这种思想与地缘政治学创始人拉采尔在1896年提出的“国家生长论”中蕴含的“种族血缘”思想不谋而合。受“五服制”意识的影响,中国有史以来维护国家安全都是采用抵御和抗击的较为被动的形式和手段。此外“移民屯田”的边疆战略也始终指导中国的地缘战略方针。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幅员辽阔的大国,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多居住在边疆地区。近年来,个别边疆民族的分裂势力和恐怖主义分子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跨界民族地区也时常受到国际领土争端的影响,为缓解民族矛盾,维护国家稳定,通过鼓励人口迁移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同时打破中国与周边国家边界区的“过渡地带”的主体民族国家对相邻国家跨界民族的绝对优势,以保持该地区的政治和经济平衡。20世纪90年代,中国提出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型安全观。后来,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动,中国的地缘战略融合了历史渊源、地缘关系、种群共源、文化共性等因素,相继提出了新文明观、新发展观以及“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睦邻、安邻、福邻”的周边外交方针。“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体现了中国的地缘安全研究理论由现实主义向建构主义的转向。

西方学者围绕安全研究理论的探讨,反映了他们在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不断尝试和拓宽视野,优化完善国际安全研究学科的进程。与之相比,中国地缘安全理论则缺乏创造力和时代性。巴瑞·布赞指出三种“安全”概念的诠释方式:第一,通过一组互补概念(如战略、威慑、遏制、人道主义等)来揭示安全问题的含义和本质;第二,通过一组平行概念(如权力、认同、等)来揭示广义的、政治层面上的安全含义;第三,通过一组与安全研究对立的概念(如源自冷战时期和平研究的“和平”,或者21世纪广泛讨论的“风险”或“例外”等)来替代安全的概念[27]。但这些概念解释在中国的语境中表现的就截然不同。冷战结束以来,中国的安全认知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化和主观化。例如,中国该如何处理中美关系;如何定位中国崛起目标,是国家安全至上还是以人的安全为重等等,国内各学者众说纷纭。因此,实现安全研究的“中国化”势在必行。要想建构中国自己的地缘安全理论,就必须摆脱单一的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以及建构主义的束缚,真正地从多元视角和范式出发,重新审视中国所面临的安全挑战。针对这一点,“哥本哈根学派”的宽泛化安全研究议程就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但是他们的综合分析框架呈现出浓厚的“欧洲色彩”,我们应针对他们提出的国际安全研究的五个基本问题,从中国的意识形态出发,用中国的独特视角去探索,去回答,以形成中国自己的地缘安全理论体系。

2.2 对地缘安全研究内容的启示

与19世纪和20世纪相比,21世纪的世界政治和地缘战略形态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权力政治”的思想固然根深蒂固,但是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再加上20世纪后期以来全球持续的民主化改革,世界政治的规则、行为体等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当今全球范围内的政治、军事对抗已经让位于经济方面的斗争,经济上的合作与竞争、对抗意识等越来越支配国家间的关系和政府间的行为准则;国家的地理条件表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地理位置决定了气候条件、自然构成、地形地貌、资源分布等地理要素,而这些都是国家所无法自由选择的,因此地缘安全战略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在相对稳定的地理条件下探寻社会的发展与变化,从文化、社会等角度关注地缘安全研究,以期为国家战略格局提供更有效的理论依据,由此非传统安全研究的意义也得以凸显。

非传统安全的概念最早于1994年被正式引入中国。这一概念的引入,将中国的国家安全研究边界由传统的领土、领空、领海的边界拓宽到了与人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全相关的边界,国家安全的要素也由传统的军事、政治权力拓宽到文化、经济、社会、环境等层面。非传统安全的“非传统”之处就是这些问题的解决要建立在一个全新的安全理念基础之上,从传统安全关系中的“囚徒困境”、“零和博弈”和“对抗性存在”走向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性共存[33]。自非传统安全研究引入中国后,研究者们就纷纷展开讨论。有的根据巴瑞·布赞的整体安全观,即认为安全研究内容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和环境五个领域,将中国的非传统安全研究确定为生态环境、经济金融、社会文化、科技信息四个基本层面,由此衍生出次级安全概念。也有学者从国家安全视角出发,认为当今面临的主要非传统挑战为:金融安全、环境安全、信息安全、流行疾病、人口安全和民族分裂主义等。几乎将所有不属于军事层面的议题都纳入了非传统安全研究的理论框架中,造成研究对象间缺乏联系,过于分散。当今中国正日益崛起,必须妥当把握“非传统安全”威胁在外延上的度量,并合理平衡“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之间的关系,以明确中国地缘安全研究的中心议题。

2.3 对地缘安全研究尺度的启示

“区域安全复合体理论”将国际安全研究层次划分为国内、区域、区域间和全球四个互动层次。国内层次主要指区域内国家自身产生的代表国家强弱的脆弱性;区域层次主要是国家间的关系;区域间层次主要指该区域与相邻区域之间的安全互动;全球层次主要指全球性大国在该区域中的作用,即全球与区域安全结构之间的互动[34]。本文根据安全研究的尺度转向的启示,结合地缘政治特征,将中国地缘安全研究尺度划分为全球尺度、地区尺度、国家尺度、区域尺度和边境尺度。如今中国面临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具有多层次性、多元性和复杂性特点。全球尺度问题(如温室效应)、地区尺度问题(如欧债危机)、国家尺度问题(如能源安全)、区域尺度(如“”分裂势力)和边境尺度问题(如中印领土争端)互相交织在一起,对中国地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从全球尺度来看,对中国地缘安全构成威胁的主要是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和环境安全。此时地缘安全研究的周边国家不仅局限于中国的陆上邻国和近海临国,还应包括与中国利益攸关的陆海大国,是一个大周边、大地缘。中国背陆面海,地处东亚的中心,又是不断扩张的“大亚太”的地理中心,因此中国的崛起必然引起亚太地缘战略格局的震荡,导致中国地缘安全环境的“安全困境”问题日益突出。美国对中国地缘安全环境的威胁也不可忽视。二战结束以后,美国的全球战略深受斯皮克曼的“边缘地带论”的影响。他指出“谁支配着边缘地区,谁就控制欧亚大陆;谁支配着欧亚大陆,谁就掌握世界的命运”[35]。中国位于欧亚大陆东部的边缘地带,连接着“心脏地带”,可谓亚洲的地理枢纽,战略地位非常重要。面对中国的日益崛起,美国加大遏制力度,对中国的地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经济依赖性加强的同时也势必隐含着经济安全的威胁。诸如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等全球环境问题日渐突出,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中国当然也不例外。

从地区尺度来看,对中国地缘安全构成威胁的主要是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以中亚地区为例,它地处连接欧亚大陆的战略要地,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和其他矿产资源,无论是在地缘政治上还是在民族、宗教、文化等众多层面,都与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与中亚五国的政治关系良好,经贸合作也日益加强,同时中国南疆地区栖息的“东突”分子与中亚的恐怖组织也有联系,这些都表明,中亚地区的稳定情况与中国的地缘安全息息相关。

从国家尺度来看,对中国地缘安全构成威胁的主要是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以中印为例,印度与中国有1700多公里的边界线,其经济实力、军事力量以及政治影响力都在迅猛发展,是与中国有相似性的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中国与印度在G20、中俄印、金砖国家框架下均有一定的合作,但中印领土争端的复杂纷扰、美国“拉印制华”的军事战略以及“中国”的错误引导,使得中印之间存在“信任赤字”,对中国地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从区域尺度来看,对中国地缘安全构成威胁的主要是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中国的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等陆地边疆地区,有不少跨境民族,复杂的民族特征对中国的地缘安全构成威胁。“”、“蒙独”等分裂势力、极端势力以及“东突”等恐怖主义势力这“”不仅对中国的和领土完整形成挑战,同时也严重制约着西北地区经济的发展,制造社会恐慌,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从边境尺度来看,对中国地缘安全构成威胁的主要是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和社会安全。 以中印边界争端为例,印度大量非法移民进入中国藏南地区,改变当地的传统民族洛巴族的人口比例,企图以此造成合理占有的事实,进一步增加了解决中印领土争端问题的难度。

2.4 对地缘安全评价的视角启示

巴瑞·布赞和琳娜·汉森曾指出,安全的基本认知只有包括三个部分的综合才是全面的。这就是“客观安全”“主观安全”和“话语安全”。这也是安全的客观性、主观性和主体间性的基本属性的体现。然而,当今中国国内的安全问题的研究中,大多人都忽视了安全的三个基本属性,有的受西方舆论的影响,认为中国崛起难以实现“共赢”;有的过分强调安全的客观标准,而急于强化军事力量以缩小与强国之间的差距;有的则单方倚靠自己的主观意识和过去的历史经验,过度强调安全的“主观性”。实际上安全化的过程,是一个行为主体适应其他行为主体对一种“真正”威胁内容构成的认知,它塑造着国际体系内的安全互动。行为主体之间和行为主体之内,这两者“主体间性”的安全认知的共享程度,才是认识行为主体行为的一个关键[19]。本文就根据安全研究的转向对中国地缘安全研究的启示,提出一种地缘安全分析的新的框架(见图1)。

3 结论与讨论

本文的地缘安全分析框架,是基于中国当前地缘安全形势以及现有地缘安全研究基础,通过对安全研究转向的启示研究分析得出的。当今地缘安全的概念和内涵日益丰富和深化,要对中国地缘安全议题进行深入研究,首先必须知道研究的主体是什么,即“谁的安全”,将地缘安全研究按照不同尺度进行层次分析,是因为不同尺度的地缘安全的行为主体和其他相关因素是不同的,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评估;其次,将地缘安全研究内容分为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不同领域进行分析,是因为每一个领域都有自己的行为主体、指涉对象、动力和矛盾,需要用自己的术语来加以理解,并且不同尺度的地缘安全涉及到的研究内容也是不尽相同的,将内容进行分领域分析,也一定程度地起到了简化作用,当然,分领域分析由分解开始,以汇合而终,最终将不同领域作为整体的一个维度进行系统分析,可以达到更全面而清晰的目的;最后,地缘安全研究不可忽视安全本身的“三维”特征:客观性、主观性和主体间性,只有从安全的“三维”特征入手进行地缘安全分析,才能真正了解和评判地缘安全,即除了明确地缘安全主体、将地缘安全议程进行分解研究并找出地缘安全在政治上的定位之外,还需要找到在行为主体与受众之间的合理架构,才能实现成功的安全化。

参考文献:

[1] 刘雪莲,霍雪辉. 中国在朝鲜半岛的地缘安全战略分析[J]. 东北亚论坛,2007,16(5):50-56.

[2] 邵秀英. 我国东部沿海地缘安全态势分析[J].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25(1):10-13.

[3] 殷彦谋,胡维娜,段志彪. 地缘安全视角下的中国军费增长[J]. 军事经济研究,2008(3):9-11.

[4] 赵干城. 中印地缘安全关系初探[J]. 南亚研究季刊,2011(2):19-24.

[5] 张建新. 新加坡的军事现代化及其地缘安全战略[J].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1,13(3):40-44.

[6] 袁云初. 美国全球战略重心东移与中国的地缘安全[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6(2):173-176.

[7] 胡志丁,骆华松,李灿松,等. 地缘安全视角下国家边界的“三重功能”及其优化组合[J]. 人文地理, 2012,27(3):73-77.

[8] 孔令杰,王国梁. 多米诺骨牌效应与中国周边地缘安全[J]. 兰州学刊,2008(6):21-22.

[9] 李琪. 地缘安全视阈下的我国西部跨界民族关系[J]. 陕西师范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1(2):119-128.

[10] 吴楚克. 从地缘安全角度理解中国的民族与跨界民族[J]. 广西民族研究,2009(3):12-16.

[11] 宋晓敏. 现实主义安全研究范式及其启示[J].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66-70.

[12] 刘中民,桑红.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中的非传统安全研究[J]. 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4):32-37.

[13] Helga Haftendorn. The Security Puzzles: Theory Building and Discipline in International Security[J].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1991(5):15.

[14] 罗天虹. 论西方战略与安全研究的转变[J]. 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10):32-37.

[15] 肯尼思·沃尔兹. 国际政治理论[M].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

[16] Edward A. Kolodziej. Renaissance in Security Studies Caveat Lector[J].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1992,36(4):

421-438.

[17] Peter J. Katzenstein,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8] 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 权力与相互依赖[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9] 宋晓敏.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理论范式刍议[J]. 人民论坛,2012(14):166-167.

[20] Stephen M·Walt. Origins of Alliances[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7.

[21] 甘均先.《国际安全研究的演化》:贡献与缺失[J]. 国际政治研究,2012(1):45-48.

[22] 秦亚青. 文化与国际社会: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M]. 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23] 巴瑞·布赞,奥利·维夫,迪·怀尔德,著. 新安全论[M]. 朱宁,译.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

[24] Barry Buzan. “The Logic of Regional Security in the Post-Cold War World,”in The New Regionalism and the Future of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eds[M]. London: Macmillan Press, 2002.

[25] 潘忠歧. 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理论冲击与困惑[J]. 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3):38-43.

[26] Barry Buzan. New patterns of global security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J]. International Affairs(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1944-),1991,67(3):431-451.

[27] 余潇枫,李佳. 非传统安全:中国的认知与应对(1978-2008年)[J]. 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11):89-96.

[28] 巴瑞·布赞,奥利·维夫,著. 地区安全复合体与国际安全结构[M]. 潘忠岐,等,译.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

[29] Ken Booth. Security and Emancipation[J].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1991(4): 313-326.

[30] 巴瑞·布赞. 论非传统安全研究的理论架构[J]. 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1):113-133.

[31] 余萧枫. 国际安全研究是一门“学科”吗?[J]. 国际政治研究,2012(1):6-13.

[32] 巴瑞·布赞,琳娜·汉森. 国际安全研究的演化[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篇12

一、国家文化安全战略重心定位——明晰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和公共文化建设方向

国家文化安全语境下的文化包含三个方面,即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公共文化,以此对应国家文化安全由意识形态安全、民族文化安全、公共文化安全构成。[1]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重心应定位于明晰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和公共文化建设方向。

1.进一步解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创新活力

意识形态是政权合法性的文化基础,而主导意识形态地位的巩固是国家文化的最主要体现,意识形态与国家政权结合在一起,靠国家政权来维护与传播,同时也为国家政权提供“合法性”的文化基础。我国文化安全的核心问题是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能仅仅靠政权来推动,而要靠自身的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永葆科学的生机与活力。解放和发展创新力是巩固马克思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地位的根本所在。进一步解放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活力,关键在于推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构的转型。

意识形态的内部结构可划分为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三个层次。[2]在这三要素中,根植于特定利益的价值理想是意识形态的灵魂和核心,理论学说与政策主张最终都是为价值理想服务的。在“传统的”意识形态结构中,意识形态三要素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处于合一状态,这种类型的结构缺乏兼容性与灵活性。实际上政策与理论观点都是动态的,而价值理想却具有“终极性”,在三者合一的结构中,这种矛盾会导致整个意识形态系统经常呈现紧张和不稳定的状态。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这种“合一”状态使得整个意识形态体系变得单一化、僵硬化。推动中国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构的现代转型,就是要实现理论学说、价值理想、政策主张的合理分离,使其各归其位,并在各自领域按自身特点发展的基础上保持统一性。这种结构具有开放性、兼容性与灵活性。这样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现代转型,才能使主导意识形态体系具有自恰性、兼容性与灵活性,因而具有更强的社会整合能力和利益协调能力,最终获得动态的稳定性和永恒的生命力,也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内在推力。

2.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

民族文化是国民凝聚力的深厚来源,是民族国家完整性的文化基础。民族文化及其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以及维系民族和国家的重要纽带,也是民族国家的“合法性”来源。[3]民族文化安全直接关系作为国际关系主体的民族国家核心利益,维护我国民族文化安全的战略优先方向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

党的十七大把“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四大战略部署之一。我们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铸造中华文化新辉煌,必须依托历史、立足现实,尊重过去、面向未来,以礼敬、自豪的态度善待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挖掘整理和科学扬弃,使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得以延续,始终保持中华文化的鲜明个性和独立品格。[4]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首先是要增强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在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构建中,树立“文化自觉”的意识十分重要。只有具备了这种意识,我们才能以更加深邃的目光去审视文化遗产和文化现象,才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才能以创造性的劳动去获取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其次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精神遗产,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之脉。民族文化只有实现创造性转换赋予当今时代的含义,取得文化传承的现代形态才有与世界平等对话的可能;第三是要努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特别是在文化层面的中国化,将主流意识形态融入民族文化之中,用民族文化解读马克思主义,并用马克思主义改造民族文化,在大力培育和弘扬民族文化精神的过程中融入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精髓,同时也在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发展过程中打上民族文化精神的烙印,使这两股文化势能汇集在一起,提升整个国家的文化势能,从而增强国家文化力。

3.引导公共文化健康发展

国家文化安全语境中的文化还存在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不能完全涵盖的文化形式,即国民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与文化实践,这可称为“公共文化”。公共文化是一切文化形式体现其目的与功能的最终载体,既不违背主导意识形态导向和民族文化认同,又体现真善美价值的公共文化实践,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直接体现,而违背主导意识形态导向和民族文化认同,甚至走向真善美反面的消极、低俗、腐朽——如宣扬色情、暴力、恐怖、歧视等的公共文化实践则在最深层次上消解国家文化利益,危及国家文化安全。

应对公共文化的庸俗化对国家文化安全的挑战,关键是在文化面向市场背景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大众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公共文化健康发展。在大众文化建设中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处理好大众文化商业化与文化追求的关系,同时有效地将主流意识形态与大众文化整合起来,使得主导文化势能的力量在大众文化领域得到拓展,从而使文化的多维价值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并与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相结合,形成与意识形态、民族文化相贯通的文化体系。

二、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措施运筹——完善文化管理系统,提升文化软实力

在当今世界的国际环境中,决定一个国家国际地位和安全状况的首要因素还是实力,但不能因此而忽视战略谋划的重要作用。高质量的战略谋划能充分调动国家战略资源,使国家力量最大限度地表现出来,发挥所谓“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反之,则可能白白浪费国家战略资源,使国家力量大打折扣。我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措施的运筹应集中于完善文化管理系统,提升文化软实力。

1.强化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研究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一方面应着眼于增强国家文化力,另一方面也应高度重视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谋划。实际上,如何有效增强国家文化实力,这本身就是一个战略谋划问题。当前,缺乏完整、全面和系统的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是当前维护中国国家文化安全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主要表现为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意识和战略措施尚未充分体现在中国文化发展的整体战略中。而考察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应从两个层次展开:一是战略意识,二是战略措施。战略意识是战略决策的背景和重要基础,主要是指决策者及其“思想库”对战略谋划对象的认识状况。目前,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意识最突出的情况就是对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形势认识不足,由此,必须建立健全我国文化安全研究思想库,加大对思想库的扶持力度,强化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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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国家文化安全决策管理系统

国家文化安全危机决策管理系统是实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枢纽性环节,该系统的建立并不是要在原有的国家文化管理体系以外另起炉灶,而是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给原有的文化管理系统赋予国家文化安全决策管理的功能和职能。我国原有的文化管理系统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大程度上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以集论文联盟权、集中和统一为主要特征。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文化管理系统有了很大变化,但相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及应对全球化条件下我国文化安全面临的挑战等新任务、新要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文化安全危机处理的三大机制:一是常设性的文化安全危机管理协调机构,这是建构危机管理机制的前提;二是政府文化安全危机管理的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长效的沟通机制;三是国家文化安全预防预警机制。

3.构建国家文化创新体系,提升文化创新力

文化创新要“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5]同志也强调:“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民族,一个不能不断进行文化创新的民族,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也是很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6]放眼全球,构建国家文化创新体系已经刻不容缓。作为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我国文化创新力的开发与提升是一项关系全民族的国家文化建设工程,它主要围绕国家整体创新体系能力的建立,以关注个体文化创新为基础,以为提高群体文化创新为目的,以文化制度与管理政策创新为手段,以构建国家整体文化安全体系为归宿。所以,要从根本上实现文化创新能力的提高,就必须在汲取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人们在文化领域进行大胆的创新,尊重和保护人们进行文化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文化创新体系,引导和协调包括文化管理部门、学术界以及民间社会的关系,共同推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所必需的观念、制度和政策的创新和探索。

4.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传播体系,增强文化传播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文化传播呈现全球化趋势,文化传播的途径和载体也更加复杂多样,文化传播力是国家文化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从宏观战略高度上看,增强文化传播力关键是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传播体系。

首先,应以文化建设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强化文化传播力的物质基础。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仅仅看成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更重要的是要作为加强文化建设、扩大文化传播的手段和途径来认识。这要求我们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一方面要确保本国文化产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与民族文化的载体,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wto所给予的战略空间,促使更多的进入中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投资包含更多的中国文化信息。其次,应加强对外文化外交与文化交流,提升文化竞争力,推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进入21世纪,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并藉此来弘扬本国文化,扩大自身影响。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日趋突出,利用文化来提高本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战略抉择。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态势融入国际社会,不断开拓对外文化交流的新领域、新渠道和新形式,积极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艺术走向世界,推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

三、国家文化安全战略底蕴开发——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在国家文化安全战略体系中,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公共文化发展的底蕴所在,也是文化势能积蓄、文化创新力和传播力提高的重要前提。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将其置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追寻其逻辑起点,探明其发展规律,并结合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情况作出战略思考。

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的逻辑起点交汇于西方资本主义学说、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学术三条线索的发展。三条线索的交互作用形成了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三大矛盾,即科学与价值、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应对世界变局,实现民族史向全球史转换的探索中走出的一条成功道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是这条道路的文化与学术维度。在文化及人文学术领域,全球化历史逻辑对应地表现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与借鉴以资本主义学说为主流的西方学术思想,以及实现中国传统学术的创造性转换。

进入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这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0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本文简称“一指三中”)是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的总目标。“一指三中”的科学含义应置于三条线索形成的张力为背景,三大矛盾对立统一为框架的分析中进行解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强调马克思主义统领意识形态领域,这与三重逻辑中社会变革领域的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相对应,而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体的和当下的实践形式就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这理应包含充分借鉴资本主义精神文化成果和吸收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成果。“三中”的实质是强调个性的弘扬,而中国的国别性和民族性只有在全球性和世界性的历史进程中才具有现实性,只有在对“科学与价值”、“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三对矛盾的解决中才能变成现实。因此,“一指三中”转贴于论文联盟

的科学含义就是沿着三条线索决定的发展方向,不断解决三大矛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一指三中”为总目标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关键在于抓好两大核心任务:根据不同学科和学术体系意识形态性的强弱不同分层分类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同时建立既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又吸收以资本主义学说为主流的西方学术系统中的学科经验和中国传统学术特点的动态的学科结构体系。

四、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环境优化——推动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

国家文化安全指向的是国家文化利益,安全威胁的直接来源是国家间文化利益矛盾,因此,在国际社会中现实地存在着国家间的文化力量博弈,文化大国或强国在国际文化博弈中可能表现为文化扩张或文化渗透,而文化弱国则可能面临这种扩张或渗透的威胁。然而,国家间的文化竞争和文化利益矛盾并不必然地通过文化冲突和“文化战争”的方式解决,这决定于国际文化秩序的状况,在存在文化扩张和文化霸权的国际文化环境中,靠力量说话,实力决定一切,但是,如果国际文化环境是健康的和平等的,国家间文化利益矛盾本着求同存异、相互借鉴、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等原则解决,文化强国不扩张,文化弱国得到尊重,文化安全的状况就会得到改善。因此,推动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优化我国文化安全的战略环境是解决我国文化安全问题的根本性因素。

在以往对国际秩序的考察中,更多关注的是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随着全球化进程中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凸现,国际文化秩序理应纳入论文联盟国际秩序的考察视野。国际文化新秩序是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逻辑延伸,根据我国对建立稳定和平、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主张,按照同样的逻辑延伸,我们可以把国际文化新秩序的基本主张简单概括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基本特征,每一个国家单元的文化共同体的文化不可侵犯,各文化共同体不分强弱与大小平等参与到国际文化交流中,坚持和而不同,相互包容;以国家为身份的文化共同体应开展文明对话,各种文化应和谐相处,相互尊重;各种文化都有其优势和特点,反对一切形式的文化扩张和文化霸权,任何国家不得将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应本着相互借鉴、共同繁荣的原则,构建一个“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国际文化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