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发展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0 16:28:35

高科技发展论文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1

1产学研一体化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产学研一体化是指将生产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结合成一个整体,集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及培训、技术推广及开发应用、生产与销售为一体,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发展生产、发展科技的过程。产学研一体化的问题早在1906年就受到美国企业界的广泛关注,日本从1953年开始,许多企业便开始了主动与大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利用高校的高新技术来推动企业的发展,其他西方发达国家也在“二战”后相继走上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道路。我国政府也一直十分鼓励有条件的大学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高等学校与企业建立了产学研联合体。高等学校从与小型企业的横向联合发展到与大中型企业的联合,与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的联合形式由松散型逐渐向半紧密的、紧密的形式发展,由合同、协议的形式逐渐向建立独立的联合体以至独立的法人机构发展。产学研联合体的组成也由同一个企业发展到同几个企业联合,由企业联合发展到同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可以认为,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之路必将是21世纪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高等学校科技发展的必由之路。

2产学研一体化的基本特征

(1)从科学研究到生产应用各环节之间的连续性。产学研一体化将技术的研究开发到生产应用的全过程变成连续的链接过程,各环节紧密相接,有效地消除了从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到生产应用各阶段组织上的脱离,实现了技术与经济的统一协调发展。

(2)研究与开发各阶段的并行作业方式。从研究开发到技术应用的全部过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研究和生产准备并行作业,生产单位、科研部门、大学协同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从研究开发到技术应用的效率。

(3)矩阵式组织形式。产学研一体化的矩阵式组织形式有垂直的行政领导关系及横向的学术领导与技术协作关系,将职能部门的行政目标管理与科学家、设计师等组成的学术过程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强了从研究开发到技术应用的全部过程的协调与控制能力。

3产学研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1)松散的“联合体”模式。各主体方就某一项目及开发计划组成长期或临时联合体,各方相对独立,责任分明,以协议或合同的方式形成技术与人才的供求关系,各方出于共同的科技经济目的发生相互的联系与协作关系,缩短了技术、人才与生产实践结合的时间。这种模式是产学研一体化的初级形式,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周期短的特点。

(2)紧密的“进入式”模式。各主体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及市场机制,建立目标明确、产权明晰、机制灵活适应市场的产学研经济利益共同体。这种方式实现了技术创新的源头与经济的真正的结合,为此高校必须在对企业进行深入了解与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对校内的技术系统和研究领域进行整体构建,努力实现校内科研特色与企业及地方经济的对接,以使科研更加接近经济对技术的需求,有利于科技开发真正用于解决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使研究成果达到产品化与产业化的水准。这种运作模式是高等学校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4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明确各方责、权、利,目标明确,重视绩效。

对于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为主的公益性的研究机构,以求获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高档次研究成果为主。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学校与地方政府及企业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成为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的咨询者与决策支持者。其运行机制按照实体化运作的思路对其进行目标管理,学校每年根据其取得成果水平及开展研究工作业绩进行投入,研究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以争取项目经费为主。

对于以应用开发研究为主的机构,以市场机制为向导,进行实体化运作,以进入市场、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及行业产业发展为根本目标。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开发,以形成可供转化的源创性技术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积极开展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关键工艺与技术为主要职责。其运行机制为学校进行基础平台性建设投入与初期建设扶持,按照市场机制逐步建立按实体化运作、灵活、高效、有特色的科研实体,再结合学校与企业的优质资产共建产学研共同体,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其进行资本、技术、无形资产等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造,形成学校、企业和个人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职责分明、产权明晰的经济共同体。

5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规划

(1)重点实验室是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的重要依托。在产学研一体化中担负源创性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重要作用,以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平台与出高档次的研究成果为主要目标。有选择地重点投入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2)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科技园区建设的发展机会,筹建与市场接轨的成果推广中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主要对新技术、新成果进行研究、开发、吸收、消化、创新推广应用,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可开发应用并能提高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同时也为高校科技项目的引进与开发,以及与企业的合作研究建立了共同发展的联系桥梁。

(3)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与行业技术进步的实际需要,通过研究与开发工作,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与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建设拥有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相对完备的工程技术配套试验条件,并具有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6实施产学研一体化的具体措施

(1)完善科研体系布局。充分利用学校的人才资源优势,充分组合全校的科技资源,发挥研究生与高年级本科生的资源优势与创新思维优势,逐步建立起稳定的研究开发队伍与研究开发队伍的相结合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研究进行合理布局,重视交叉学科研究,在研究力量和政策上向应用开发研究倾斜,重视品牌效应。强化与企业的结合,通过校企优质资产的重组与共建、联合创建科技创新机构,实行实体化运作,甚至股份制改造。

(2)完善校内科技资助体系。在科技资助机制上充分体现突出重点、重视效益、重视队伍建设等思想,努力与上级各级科技资助计划对接。启动创新团队计划,建立队伍培养与资助机制。校内科技立项突出项目研究的前沿性、创新性、应用性、经济性,注重产权意识、成果转化率及成果转化收益等。在现有的校院科技资助体系的基础上,设立开放基金,吸引高水平科技人才来学校进行科学研究及科技开发工作,按市场机制建立有利于产学研一体化稳定发展的经费资助体系及互利与风险承担机制。

(3)树立科技成果产业化与产品化意识。开拓思路,充分利用借智、协作、合作、捆绑、组合等措施,采取先参与,后发展的思路,扩大科技成果的影响力,积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经验,提高成果产业化的水平。

(4)管理机制上,强化市场意识。重视成果的推广与转化等科技服务能力的提高,改变项目立项———项目研究———成果归档及报奖单一的传统静态科技管理模式,将科技管理置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系统中,加大科技合作———研究开发———推广转化动态科技管理模式的力度。

(5)完善校内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的产学研质量保证体系。改革目前单一的科学研究模式,建立与市场需求相衔接的集基础或应用基础科研、技术开发或产品开发、质量检测、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委托业主等立体式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体系。重视各项技术服务资质建设,确保产学研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7实施产学研一体化对地方高校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

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永恒的主题。教学质量的提高要牢固树立起科技是源,教学是流的理念,将教学放在“教学———科研———生产”体系中去研究。科学研究既可以提高教师的素质,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本领,又可以使科研成果不断更新和丰富教学内容,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还可以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实施产学研一体化不仅有利于高校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增强科技工作的源动力,而且还有利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对传统教育模式的一种补充与突破。

实施产学研一体化可以促使地方高校主动寻求与地方政府和周边企业以及所在行业大中型企业合作的切入点,一方面以自己的科研实力和行业优势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解决行业发展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促进科学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介绍、推广到企业中去。科研成果到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需要有一个过程。实现这一过程仍然需要技术、管理、资金等多种因素作为支撑,地方高校可以充分利用自已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从而推动行业科技发展,为行业经济建设及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2

引论 与科技发展中的其它法律部门相比,我国现代物权理论似乎仍躺在社会中一个静静的角落,缅怀着那带着浓重古典气息的财产法原理,理论界也仍然热衷于讨论那些从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古老话题。的确,与那些和现代传媒和先进科技密不可分的法律部门相比,物权法中所遗留的19世纪的气息似乎更为浓厚和顽固,这是因为,以有形财产为客体的财产类型的变革,比起受现代科技影响很大的合同法、侵权法的变化,速度要慢的多,就象网络世界可以崛起一个电子商务,却不能产生一个新的不动产类型一样。具体到某些制度,如埋藏物、地上竹木种植等,也更容易让人体验到对农业经济时代的怀旧情结,与合同交易中时尚流行的网络交易无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物权法领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作为调整财产归属关系的基本法律,物权法在科技革命的大潮之中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更新,并开始了潜移默化的变革,正如日本学者北川善太郎所指出的,近年来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变化已经使“历史的同时又是现代的这套法律框架显现出相当程度的欠缺”, 而在以电子、数据发展为主的新经济时代,权利的数据化、无体化、物之证券化以及行为的电子化对于资源的归属和利用,也必定带来新的启示和发展。这些挑战在今天看来也许还不明显,但它却极具震撼力,甚至对作为整个物权法基石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也都提出了重新分析检讨的必要,其中主要是物权法定原则。在这个新的权利客体和物权类型的不断涌现的时代,物权法定原则在今日的社会中还能否坚持?是否有必要对物权法定主义进行重新解释和界定?这些问题都很值得研究。值民法典编纂之机,本文提出物权法在当代社会面临的种种问题,并阐述自己的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物的扩展 物权法的客体问题是研究物权法制度的起点,只有明确界定了什么是物,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周延地建构我国的物权法体系。关于物的定义,各国民法典一般将其规定为有体物,如德国民法第90条规定:“本法所称物为有体物”。日本民法第55条也规定:“本法所称物,为有体物”。意大利民法典第810条规定:“所有能成为权利客体的物品都是财产”,可以认为其所指的物也是有体物。 根据我国学界通说,一般认为所谓物,是指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具有独立性,能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的有体物。如有学者指出:“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或者自然力,”在这个意义上,财产权利不能认为是物。还有学者认为,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足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并能为权利主体所支配和利用的物质实体。”可以认为物至少需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外在性,即物是主体之外的存在,从而排除人体可以成为物的可能;第二,独立性,即在观念上或者形体上能够独立存在;第三,有用性,凡为物者,均可满足人类的需要;对人体没有任何用处的,不能称之为物;第四,物原则上为有体。传统大陆法系理论将物权法的客体界定为有体物,如我国现行民法虽然没有对物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理论上和实务上均采物的狭义概念,即物为有体物。可以说在近代的法典化运动中,“物即有体”的思想在各国民法学界沿袭已久,影响至深。但随着科学的进步,电、气等无体有形物由于其具有可以被控制等特点也开始被认定为民法上的物。 物的概念从古至今的私法的发展中表现出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古罗马,物的外延较现在要广泛的多,包括了除自由人以外的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不管是对人有用还是无用,有形体还是没有形体,均属于广义上的物,因此,奴隶也是物的一种。后来通过罗马法学家的整理,罗马法逐渐将物限定为一切人力可以支配、对人有用,并能构成人们财产组成部分的事物,它包括有体物、权利和诉权,合称为“财物”(bona)。事实上,罗马法上的物的概念是泛指财物,它包括现代民法意义上的物权、继承权和债权等,含义十分广泛。“物权”一词的出现,其实是对罗马法中的“对物之诉”加以概括和引申的结果。中世纪注释法学派正式提出了“物权”一词,18 11年奥地利民法典中则第一次出现了物权的定义,1896年德国民法典将物的概念发展到了极致,严格将物债进行二分,这一做法开辟了潘德克吞法典编纂的模式,从此以后,物债严格二分的做法开始通过法典的形式向世界进行传播,影响可谓巨大。 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对人类生活的渗透,民法上的物的范围呈现出了扩张的趋势,各种新技术的运用使得原来不能为人所认识和控制的事物变成了人类能力可以控制的对象,与此相呼应,物的概念也达到了进一步的扩张。 (一)有体物的扩张 1、空间成为不动产 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其内涵存在着一个演化的过程。在19世纪,土地所有权的作用范围“上达天宇,下至地心”,体现着绝对所有权的观念。自本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土地的利用立体化,地上之高层建筑物和地下建筑物的数量得到了极大的膨胀,人们开始将眼光转移到空中或者地下,空间被特定化为具有三维尺度的不动产。因空间的拓展而产生的新的物权种类-“空间权”(air space right )。空间权产生于20世纪的美国,在城市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地上空间开始与地表以及地下空间相脱离,并被独立的让渡。一块土地分割为三个部分,并成立三个所有权,一定的空间成为具有特定三维的不动产。由此产生调整土地横切水平型的土地所有权的空间法,与古典的调整垂直型的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法形成对照。据此有观点认为,目前土地法正在由传统地盘性的土地法演进为空间法。这样,作为无形、无体,仅可以在三维上进行量化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物权客体之一种。因此可以说,空间,无论在土地之空中或地中,如果具备独立之经济价值及有排他得支配可能性两项要件,即可为物。 空间之所以能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中得以独立,其理由在于:第一,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内涵是近现代所有权观念中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关于这一点,德国学者耶林早就指出:“并没有什么绝对的财产,特别是独立于社会利益之外的财产。历史已经反复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所有权人都更愿意认为自己对土地有绝对的所有权,例如在英国就有“拥有土地的人即拥有通向天空的所有道路的法谚”,土地所有人对于土地的绝对所有的观念相当浓厚。但时至现代,这种观点开始受到相当的限制。如在1978年发生在英国的Bernstein 诉Skyviews and General Ltd.一案中,原告以“被告的轻型飞机在数百英里的高度飞越其所在的土地并拍摄空中照片从而构成”侵入土地“为由要求赔偿。但Griffiths J.法官在判决中否定了原告的请求,他认为,由于科技的发展使土地利用性的扩大成为可能,”上达天宇,下至地心“的观念已经不能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此案中飞机进行的为合理飞行,不应构成侵权。这即是通过判例限制土地所有者的空间权。第二,最大可能利用空间的必要。承认空间可以成为不动产,使同一块土地之上下可以成立三个或更 多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空中、地下与地表之间又可以互相设定役权,这样就能够最大可能地实现土地的使用。 因此,在今日倘若还仅将物权客体局限于有体物,已难免失于片面。依照如今理论界的通说,物之客体已经不限于有体、有形,凡具有法律上排他的支配可能性者,均可以成为物。在立法例中,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对这一趋势作出回应,如法国民法典第552条虽然强调绝对所有权的绝对性和无限性,但通过航空法、矿山法以及治安法等对之进行限制,[11]通过特别法使空间从不动产中独立出来。1900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第905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人的权利扩及于地面上的空间和地面下的地层,但也作出“所有权人不得禁止他人载排除干涉与所有权人无厉害关系的高空和地层中所进行的干涉”,在肯定土地所 有权的范围包括地表、空中及地下的同时,赋予他人无害使用的权利,肯定土地使用权人的空间权。该法典第1012条规定:“土地可依此种方式设定其他权利,使因设定权利而享有利益的人,享有在土地的地上或地下设置建筑物的可转让或可继承的权利。”同时,德国还通过制定特别法实现对空间权的调整。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773条也规定:“土地所有权除法令有限制外,于其行使有利益之范围内,及于土地之上下。如他人之干涉,无碍其所有权之行使者,不得排除之。”在美国,早已实现了对空间的大规模的立体化利用,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在地表上、下一定范围的空间为客体而成立的不动产权利,被称为空间权。在法律制度上,美国早在19世纪中叶就通过判例确立了空间权,而成文法则以伊利诺斯州制定的《关于铁道上空空间让与与租赁的法律》为先导,随后大量州法都对这一权利进行规定,使“空间权”这一概念得以广泛传播。[12]在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增长导致了严重地交通拥挤、能源浪费以及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台湾发展了大众捷运系统,在其1988年7月1日颁布的“大众捷运法”中规定了空间权。在其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物权编修订之中,也有学者提出建立空间权立法,或者在土地法的修正中,增订立体空间地权的相关立法。[13] 空间权的形成无疑极大地影响了物权法体系,例如,传统物权法体系中的相邻权、地役权、占有权、抵押权等概念,都面临着进行扩张解释或者重新规制的必要。随着建筑技术和科技水平的发展,可以认为,我国在实践中空间所有权或者空间使用权的概念在观念上已经形成,它应当在物权立法上得到确立。在物权立法将空间权确立为物权之一种之前,这种权利可以准用有关所有权或者地上权的相关规定。 2、自然人的物化 与自然的物化相比较,人的物化是一个让各个领域都措手不及而又不得不直面的现实问题。长期以来,民法学在观念上都体现出了人类优位主义的思想,而分子生物学的发展无疑打破了人们这一想法。分子生物学证明,人的生命是DNA(去氧核糖核酸)的一种,也就是物质世界的一种,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人和动物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因而这个世界并不仅仅属于人类,它实际上为所有生物提供了物质基础。这一认识打破了现代法上主客体之间划分的生物基础,使人们认识到作为近现代法典化运动结果,将人和物进行严格区分的做法在生物学上并不具有必然性。民法总则是以人、物、法律行为等制度作为基本框架,使作为权利主体的人与作为权利客体的人以外的动物、植物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但现代生物技术的新理论逐渐使人和物之间的区别模糊化。如有学者提出,“仅仅证明作为法律意义上之人格重要组成部分的人的生命与法律意义上作为物的动植物生命具有同一物质基础,就足以使权利主体与权利客体的区别不能成立。”[14]由此可知,由人的物化在民法上直接引起的一个最突出问题就是“主客体差序格局的改变”,[15]因此,从罗马法以降的主体平等性与主客体对立性格局在生命科学引导的新世纪必须作出重新调整。 人的物化现象的出现,其导火索在于生物科技、生殖医学在当代的突破性进展,如器官移植、母亲、精子的买卖等的大量发生。当人体器官的一部分已经能够成为合同的标的进入交易时,也必须重新对现代物权法中“物”的内涵进行定义,这就提出了人体器官能否成为物这样一个问题。然而这还仅仅只是开始,当1997年2月23日英国爱丁堡罗斯林研究所的科学家们宣布克隆羊“多莉”的出世时,也就同时提出了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我”的克隆是我、是另一个人,还是我的财产?当人或人的一部成为人的客体时,就形成了人的“物化”现象。总而言之,器官移植技术和临床医学的飞速发展,对于物权法带来的是崭新的话题。 1)人体的一部成为物 (1)器官移植的法律思考 按照人体解剖学的定义,器官是几种不同的组织结合成具有一定形态和功能的结构,如心脏、肾、肺等。器官具有人身性、有形性、非独立性、珍贵性等特征,这就说明人体器官与传统的物之间有根本的不同。但是随着现代医学的飞速发展,器官移植在上个世纪初成为可能,而在其后的近百年中,医学界关于器官移植的探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取得了惊人的进步。例如,在19 63年斯塔茨尔作了第一例常位肝移植,1965年南非医生巴纳德则成功地进行了心脏的移植,而在我国医学界也已有了肝肾移植的先例。在人类未尝试器官移植之前,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人体器官能否可以成为成为民法上的物。移植的成功无疑造就了一场医学的革命,同时也在法律上提出了新的问题:它使人类从自然资源的利用转移到对人体本身的利用,同时也使法律从规制客体转向规制人自身。意味着从此人类可以利用的资源从不仅仅只是外在世界,还包括了人类的身体本身。人体器官从活体上脱离下来之前,属于人体之一部,可以视为身体权的一部分,脱离之后,器官获得了独立存在的性质。 那么如何看待从人体上脱离下来的尚未移植到病人体中的器官呢?由于只有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通的财产才能称为民法上的物,从人体上脱离的器官能否成为一般意义上的物,恐怕已经超越了法学特别是私法规制的范围。我们认为,人体器官能够成为物的最大障碍其实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伦理问题。关于此问题,目前在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认识:有学者建议法律给人体器官提供合法的地位,并进而提出“器官权”的概念,将器官权视为身体权的类权利,跨越人身权与物权两大领域,从而兼具物权与人格权双重属性。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又提出,已与躯体分离的器官权,无论其脱离前附着于活体还是尸体,均可以视为物权。[16]也就是说,人们对未与人体脱离的器官所享有的权利为器官权,对脱离后的器官则享有物权。另外有观点认为,器官移植使身体部分地变成了物权的客体,法律必须承认献出的血以及取出的、可用于移植的器官为物,它们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属于提供它们的自然人的所有,其所有权移转,根据德国民法典第929条以下条款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有关动产所有权移转的规则。[17]根据该法,人体器官同动产一样,具有物的可流通性,即器官可以进行买卖。上述两种观点可谓殊途同归,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直接妥当,将器官规定为物权客体之一种,并不是将人体器官视为一般的交易物,必须承认器官是一种特殊的物,对器官的采摘、流通以及使用必须符合人权保护和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允许对法律的任意买卖。因此,即使是器官的所 有权人,也不得任意处置器官。这也是现代法律尊重人格、保护人的尊严的体现。 在立法例中,对此问题有着不同的规定。我国澳门地区严格禁止器官交易活动,并以特别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无偿捐献,并明文规定反对因捐赠器官或组织而收取或支付报酬及偿还和接受偿还有关摘取的开支和负担的行为,违反者要科处徒刑。而法国民法典则严格禁止人体的物化,1994年修订的法民第16条规定,对人之尊严的所有侵害一律禁止,人自生命之始即应得到尊重。因此人体具有不受侵害性,该条还明文规定了人体及其构成要素、产物均非财产的对象;第16-5条否定对人体等赋予财产价值的契约;第16-6条规定人体之提供仅限于无偿之情形,不允许人体器官的有偿转让。[18] 我国医学界也有强烈观点反对活体器官的“商业化收集”。所谓活体器官的“商业化收集”,一般是指肾这种人体的双器官的有偿收集。为此1989年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器官移植学术会还展开了一场广泛的讨论和辩论,最后得出“不能接受活体器官的商业化”的结论。[19]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属于立法上的空白地带。笔者认为,绝对地禁止有偿取得器官,并不符合医学实践的需要。因为随着器官移植需求的不断增多,供体器官短缺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如1996年在美国共进行了11,390例肾移植手术,还有27,298名患者因为没有肾脏而处于等待之中。所以说,禁止人体器官交易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使人体器官的供需矛盾无法解决,从而可能会导致器官黑市交易的增长。例如巴西Bahia的许多儿童被卖到欧洲,名为被人收养,实则惨遭杀害。他们的角膜和肾脏等器官被摘取后用于同种移植,每只可卖40000~100000美元 。墨西哥、泰国等国家也都有类似的地下器官交易场所,跨国人体器官交易活动变得日益猖獗。其次,绝对地禁止人体器官有偿交易,也与实践有所脱离。[20] 传统观点认为,人体器官是不能买卖的,只能基于道德观念进行捐献。在医学实践中,器官的来源一般来源于无偿捐献,以允许自然人通过赠与或遗赠的方式将自己的器官转让给他人。而一般人基于对身体完整性和死者的尊重,很少做到主动捐献器官,这就造成我国器官移植中源器官的短缺状况。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器官移植的创始人之一裘法祖教授曾指出,中国自70年代末开始进行器官移植至今,技术及抗排斥的研究已经达到世界水平,但是因为器官来源的缺乏阻碍了移植技术的发展。[21] 根据调查资料,目前我国每年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约2000例,而实际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的患者多达30多万;全国有400多万盲人可以通过移植角膜重见光明,而实际上每年只有700多人有此机会。因此可以说,法律首先要解决的应该是如何赋予人体器官以地位,这种地位又能在维持人类尊严和符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提高活体器官的供应量。我们认为,可以考虑适用动产的规定,原则上将从人体上脱离的器官视为动产物,使之接受物权法的保护,但由于人体器官不同于一般动产,它具有一定的人格性,因此这种物不能与一般的自然物相提并论,而且其只能通过有偿捐献来获取,私人之间不能任意进行器官买卖。 对于解决人体器官的法律规制,可以从多个角度着手进行,首先应当倡导人体器官的有偿捐献,这是因为, 第一,有偿捐献符合公平原则,从而可能增大器官的供应量,符合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和医疗事业的实际需要。器官短缺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难题,目前各国都在想方设法增加器官的供应量,如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特设委员会一反传统上使用的心肺死亡的做法,特别推出了“脑死亡”的定义,提出了关于认定“脑死亡”的四条标准,希望得到更多的器官供应。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以及新加坡等国家则在器官捐献上想办法,它们采用了“推定统一”或者“选择退出”的策略,即除非自然人事先声明不同意捐献器官,则推定其同意在死亡时捐献器官。此外美国的哥伦比亚州则允许医生在没有得到当事人和家属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作出器官移植的初步决定,还有一些其他的国家和地区也都独辟蹊径,希望能够增加活体器官的供应量。这些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器官的供应量,但还都是依靠人们无偿的道德行为,尚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保障器官数量增加的机制。其原因在于这些措施都忽略了捐献中的公平价值的考量。试想在一个器官移植手术中,接受手术者与医疗机构都是实际上的受益者,据了解,肾移植手术的费用可高达几十万人民币,这其中有医疗成本过高的因素,也有肾脏资源供应严重不足的市场效应。无偿捐献使捐献者在遭受身体上的巨大痛苦之后,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这并不符合公平价值的要求。我们认为,应当建立器官的有偿捐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供求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公平原则。当然,提倡有偿捐献的本意并非在认为这种制度对于捐献者而言更符合交易上的公平,而是因为,如果捐献行为可以为捐献者及其亲属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我国目前器官捐献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器官供需不足的矛盾。 第二,器官的有偿捐献与器官的买卖之间有本质的不同。世界卫生组织明确宣布,人体器官交易不符合人类的基本价值观,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和该组织的最高准则。笔者认为,这里所指的人体器官交易是指将人体器官等同于一般的动产物进行买卖,从属牟利活动,因为这种行为很可能会危害到社会弱者作为人而存在的起码尊严和身体、健康权利,同时也已经背离了器官移植的宗旨和医学伦理;而有偿捐献在本质上只不过是附条件的赠与,仍然属于民法上的赠与行为,即采用有偿捐献的方式让渡器官。 第三,强制性的规定器官的取得只能通过有偿捐献获取,实际上确认接受捐献者的一方只能是医疗机构和需求器官的患者,可以禁止其他任何人从事接受器官捐赠的活动。这有利于对捐赠器官进行统一的管理。 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和主体需求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是财产法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当人体器官成为一种医学上的资源也具有独立性和稀缺性时,法律应当允许将其作为 一种特殊的物进行规制。另外,绝大多数国家在制定法律时均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交易。因此,我国也应该在立法明文禁止人体器官的买卖的同时,鼓励有偿捐献。 另外一个不能不关注的问题就是脑移植问题。现代医学上的器官移植,尚主要限于人体的功能性器官和感觉器的移植,前者主要包括人体的内脏器官,如肾、肺等,其主要功能在于执行有机体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以保证肌体的新陈代谢以及繁衍后代;后者则主要包括皮肤、角膜等,主要功能是接受机体内、外环境各种特定的刺激,把刺激能量转化为神经冲动传送到大脑皮质的感觉中枢,从而产生感觉。这两类器官从一个有机体转移到另一个有机体身上,一般仅会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改变,而不会引起人类思想的变化,即一个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为此人而非彼人的理性界限。与此不同的便是目前医学界正在讨论的“脑移植”。与上述器官不同,作为脑移植的结果首先带来的是自然人的情感、伦理以及文化上冲突,换句话说,极有可能会影响到主体对自身地位甚至于自身存在的根本怀疑,由此又会对亲属关系和伦理关系产生巨大的影响,在法律上,脑移植也会对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认定问题造成巨大的困难。基于这些考虑,笔者认为,鉴于大 脑的特殊性,对于脑移植问题的伦理上和社会上的认同要比法律上的认同更为突出,应当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反对脑移植的临床研究。因而大脑不能被纳入民法物的调整范围之列。 特殊的人体脱离物的法律地位:脐带血 特殊的人体脱离物,一般是指如脐带血、胎盘、血液这些从人体上脱离下来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体器官的脱离物。下文主要介绍脐带血的的法律地位问题。 近来脐带血的法律地位问题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所谓脐带血,是指从脐带之静脉或胎盘上所采取收集的血液。医学上采取收集脐带血的目的在于保存其中的造血干细胞,以备未来医疗之利用。脐带血本身仅是产妇身体中血液的一种,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是因为其中含有造血干细胞。这种造血干细胞对于移植手术的进行,在医学上具有明显的优点,它比一般的成人血液要更为洁净,其中的传染病毒比起成人血液中的传染病毒要少的多,而造血干细胞的比例与特性又优于骨髓细胞,加之其采取的费用又远远低于骨髓干细胞的采集,因此脐带血的医疗作用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法国于1988年首次进行脐带血移植以后,其他国家如日本等也开始注重对脐带血的采集,从1997年到2000年止,也已经有336个脐带血移植的手术实施。[22]脐带血的医学作用主要集中在与血液相关的疾病的治疗上,如先天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疾病的医疗。随着临床的广泛应用,脐带血的法律地位问题,也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例如脐带血到底归谁所有,谁有权决定脐带血的采集与否等,这在法律上都有早日确定的必要。 首先,脐带血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脐带血虽然为人体的脱离物,但比起人体器官来说,它的地位要更加独立。如何认定脐带血的所有权,是对脐带血进行管制的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说,与脐带血密切相关的主体包括产妇以及产妇之夫、胎儿;另外由于脐带血的采集须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具有较高的难度,因此相关医疗机构对脐带血的成功采集也起着决定性作用。脐带血涉及的范围如此之广,那么脐带血是为产妇单独所有、产妇夫妇共有、胎儿所有还是胎儿与产妇共有?对脐带血进行采集的医疗机构能否主张脐带血的所有权?这些问题并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对其解决必须结合医学中的相关知识进行。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脐带血中的造血干细胞并非母体的造血干细胞,而是胎儿的造血干细胞,因此在在法律上可以将干细胞认定为胎儿衍生出的特定“物”。因此有台湾学者认为,依照台湾民法第7条之规定,胎儿以将来非死产者为限,关于其个人利益之保护,视为既已出生。脐带血也可以视为胎儿个人利益之一种,从而归属于出生后的婴儿所 有。但如果胎儿出生后为死产的,胎儿不能成为所有人,由于脐带血为产妇身体组织的一部分,因此产妇在此时可以称为脐带血的所有人。[23] 我们认为,此种观点应属正确,与胎儿享有继承权一样,也应当保护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体脱离物。 其次,脐带血的采集决定权和处分权。民法上对于胎儿享有特定权利的规定实际上是人格权的延伸规定,胎儿因为没有独立的生命存在形式和意思表示能力,并不属于民法上的权利主体。虽然我们认为在胎儿在出生后可以享有脐带血的所有权,但由于采集工作发生在胎儿出生之前或同时,显然不可能以征求所有人意思的方式对脐带血进行收集保存。那么应当如何认定脐带血的采集决定权的主体呢?我们认为,依照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保护、抚养义务,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可以对此处的“权利”进行扩大解释,将脐带血也纳入权利的范畴。由于脐带血存在于产妇身体之中,与产妇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可以认为产妇具有对脐带血是否进行采集的决定权。 (3)尸体 尸体能否成为民法上的物,往往与公序良俗相联系,因而在学说上认识不一。肯定说认为,人死亡后的尸体可以成为物。[24]台湾也有学者认为,尸体可以为物,构成遗产之一部,属于继承人的共同共有(台湾民法第1151条之规定),但尸体作为物具有其特殊性,其只能以尸体之埋葬、管理、祭祀以及供养为目的,不得自由使用、收益以及处分。[25] 否定说则认为,尸体不适用物权法,故在尸体之上不能产生所有权,因为尸体是作为“人格者之残余” [26]或者“人格的延伸部分”[27]而存在,尸体之上仍然体现死者的人格,因此,不能认定为物。德国有学者认为,“有关物的一般规则不适用于尸,除非尸体已经变成‘人格化’了的木乃伊或人骨标本”,因此死者家属对尸体不享有所有权,而只具有一项不同于所有权的死者照管权利(及义务),这一法律地位涉及死者安葬为限。[28]我们认为,尸体虽然不是活人的身体,但毕竟是后者的转化形式,它与主体的人格不可割舍,我们认为上述两说中,以否定说较为可采。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3

简单来说,高科技园区是以发展各类高科技产业并由高科技企业聚集形成的园区。高科技园区是在地域上界定了的特定区域,以各类高科技人才和技术为依托,以发展各类高科技产业为基础,以转化先进技术成果为载体,产学研一体化聚集而成的高科技产业群。

1.2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是以布伦兰特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在《我们共同的未来》里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就是指“既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意味着在发展计划和政策中纳入对环境的关注与考虑,而不代表在援助或发展资助方面的一种新形式的附加条件。

1.3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是一种可以激发各类群体、机构创新能力的方法,它可以提升领导力、建立有创造力的组织,使人们在工作中产生非凡的结果。针对这种开放式创新模式的要求,如何提供开放空间与之协调并提供物质场所的支撑,已成为园区环境建设的创新手段和至关重要的内容。

2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的背景

荷兰的INBO公司和JHK建筑事务所及JUURLINK+GELUK景观建筑事务所一起完成了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的规划设计。其设计就是主要围绕“开放式创新”这一主题来打造可持续发展的高科技园区。

2.1地理位置

埃因霍温是一个充满创新的城市,面积为88.85平方公里,人口22万,位于荷兰东南部,紧邻比利时与德国,是荷兰第四大工业城,也是欧洲四大高科技聚集居地之一。由于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是很多知名公司的大本营。

2.2发展概况

1891年埃因霍温还只是个小镇,飞利浦创始人决定在此建立工厂生产灯泡,随着飞利浦公司的壮大,埃因霍温慢慢变成一座拥有现代工业的城市。上世纪90年代末飞利浦公司决心改造旧园区,2002年公司将其厂区更名为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吸引不同类型的企业入驻,最终形成了综合性的高科技园区。

3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的特色

3.1可持续发展的园区

无论是在环境建设方面还是在发展策略方面,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始终遵循可持续发展这一原则。

3.1.1交通环境

(1)强调慢行交通慢行交通一般指步行和非机动车两种交通方式。从现代交通的可达性来看,人们每次出行的始、终,最终都需慢行交通来承担,因此它也是一种可达性最佳的出行方式。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强调将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等慢速出行方式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营造舒适、安全、便捷、清洁、宁静的园区环境。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内部强调的是慢行空间,机动车停放在南北两侧的停车楼。(2)为道路降级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是座新城,过去很多道路是顺应汽车需求而建造的。而现在一些双车道被降级为单车道,节约出来的空间用来拓宽自行车道、步行道和更多的绿地建设。尽管高峰时有些堵塞但改善了慢速交通的环境,鼓励人们多走路、多骑自行车,对于环境和个人健康都有非常良好的作用。(3)恢复古老街道埃因霍温高新区在发展成城市前是以古老且曲折蜿蜒的道路与周边5个村子相连接的。而在后续的城市建设中这些小路被笔直的道路取代。现在当地政府又试图恢复这些道路,因其两旁古老的建筑和树木是非常优美的慢行交通环境。

3.1.2建筑环境

埃因霍温园区的建筑大多是简约、通透和可持续的,并在园区环境中与视线的开阔感相互呼应。①为了保证园区景观受自然环境主导,园区规定所有新建筑的高度不能超过已有树木。②园区建筑多采用透明的玻璃材质以创造通透的空间,并且建筑风格也透着简约凝练的科技感。园区内有绿盒子一样的停车楼也成为自然的一部分。③园区力图在建筑内部创造更多交流空间:开放的中庭可以成为灵活的工作空间;电梯建在角落里从而鼓励人们走楼梯,在上下楼梯的过程中就能和同事不期而遇,从而增加了交流机会。

3.1.3园区环境

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充分利用了周边的自然环境,结合园区内人工环境的营造使整个园区处处透露着大自然的气息。由于园区位于埃因霍温的绿肺—“多默尔河谷”上,精心挑选的场地和多默尔河谷中的建筑保证了宜人舒适的工作环境。

3.1.4设计创新

为了保持园区可持续的发展态势,埃因霍温提出了一些具体策略以增强其发展的后劲并保持增长的活力。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通过每年举办的“荷兰设计周”活动宣传自己、凝聚人气,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其活动规模越来越大,已受到世界设计业界的瞩目。

3.1.5旧区改造

随着飞利浦公司由生产转向创新和研发,曾经的生产性工厂多废弃不用,于是埃因霍温园区出现了大批城市更新的工业区改造项目。创意和设计成为改造项目的主要产业类型。在欧洲经济危机背景下,荷兰其他城市的办公楼往往空置率较高,而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却处于上升时期,吸引了大量设计和创意人才。

3.2开放式园区

所谓“开放式园区”是通过公共交流空间环境的建设为大量集聚的创新主体进行接触和相互交流与合作提供环境及便利条件,以此促进协同合作,新的有价值的信息通过人们的广泛交流与相互作用而产生,掌握最新思想的企业不断衍生出来从而保证整个园区持续的创新与活力。

3.2.1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是实现交流的重要途径,而交流街区是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公共空间规划中最突出的特色,设计师非常强硬地要求不在办公楼里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如餐馆、超市、咖啡馆等,而是通过集中于街区的形式迫使人们使用交流空间,创造更多人与人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每天午饭时园区的这条交流街就非常热闹,湖边到处是散步的人群,生气盎然。

3.2.2建筑空间

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的建筑是为鼓励与激发代表各自领域顶尖人才的创造力而设计的。例如Inbo/JHK设计的工作环境就拥有多样性的空间,每个空间都有自己的功能、特征和体验,设计的目的是为员工提供拥有创意灵感的工作环境,大型工作室被安置在回廊式大厅周围,从而围合出一个中庭,为大楼创造一种新的活力。

4结论

通过对荷兰埃因霍温高科技园的园区环境、建筑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策略的分析,笔者总结出我国未来的高科技园区建设需要关注以下要点:

4.1环境和谐

恰当地融入当地环境——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可以为园区提供更和谐的整体环境,并且为提高创新能力、留住人才、与原住民友好相处打下良好基础。

4.2资源共享

高科技园区成功的关键在于科技信息的交流以及商业运作的支撑。园区的开放空间是实现信息交流的重要途径。在园区内注意提供一些资源共享的平台和场所,例如孵化器、信息枢纽、管理服务、会议中心、休闲娱乐和运动设施,将为科技创新提供整体环境平台。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4

2.水文基础理论知识结构更加完善我国重点扶持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水文水资源实验室,深入研究水文现象的物理过程,并通过雷达测雨、卫星遥感资料传递、放射性示踪测流等现代科技手段获取水文信息。对全国范围内水资源的评价和水质研究,有利于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根据人类活动和自然条件的变化对水文影响进行评价,也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为其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支撑。另外,随着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随即理论、灰色系统理论、模糊数学等新理论和新方法的引进与渗入,水文科技也出现了诸如系统水文学、环境水文学、模糊水文学、随机水文学、水文遥感等新的研究方向与分支,使得水文科学理论和知识结构更加丰富和完善。

3.水文应用技术更加先进“应用水文是运用水文学和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各实际水文问题的解决途径和方法”的科学,为水利等工程建设提供水文预报服务和水文设计数据,并为国土整治、农业、林业等的规划提供水文依据。近年来,在水文科学技术理论知识的支撑下,我国水文应用技术也更加先进,水文监测自动化技术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水文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水文监测精度和时效性及其数据处理与服务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学科完善和理论的进步也推动了水文分析与计算能力、水文预报技术、水资源评价分析能力等提高,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水文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我国水文科技发展在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对水文科技的新要求,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有;水文新设备自主研发能力较低,信息采集手段和方法相对落后;水文预测方法和理论研究仍需加强,如洪水资源化研究、无资料地区的水文预报等;对大尺度水文问题研究、环境变迁中的水文问题和全球尺度的水文问题等研究的较少;区域水文研究不平衡,对于寒区、干旱区、牧区和森林等地区的水文问题研究相对薄弱;水文基础研究相对薄弱,科技投入不足,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研究比较缓慢;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经济激励机制和法制制约,水文科技人才结构不够完善。水文科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其历史原因,也有着一定的现实条件和技术支撑的限制。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面推进、重点突出,并且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水文科技发展的策略

1.加强水文基础科学研究结合人类利用,把固体地球、水圈、生物圈、大气圈组合成耦合系统,在这一复杂的整体中对水资源的利用和承载机理进行研究,为解决水环境保护、水灾害防治、水资源利用和配置等提高可靠的理论依据和基础资料。深入研究水文基本规律、水文计算方法、产汇流理论等,分析人类活动和自然变化对水文过程的胁迫效应,开展城市水文学和生态水文学等方面的研究,并进一步加强与水文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

2.加大水文科技投入力度水文科技不止是为水利行业服务,而是服务于全社会各行各业,因此对于水文科技的研究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研究,是以获取宏观范围内经济社会效益为目标的,需要国家给予稳定的经费投入和支持。加大水文科技投入力度,对于保证水文科研人员提高创新能力和保持水文科研队伍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促进水文科技发展的基本保证。

3.加强水文科技研发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科研工作需要长期和稳定的群体协作。目前阶段,在水文科技研发领域不仅需要激励个体创新积极性、尊重个体创新价值,更需要集中培养高素质的研究团队,集中力量发挥人才综合竞争力。同时,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组织和部门要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大力培养以中青年为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团队,尽快培养出有创新精神、有创造能力、有团队精神、有协作能力和凝聚力的高素质水文科技人才队伍。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5

关键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分类;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Key words: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categories;research method;research content

中图分类号:G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5-0005-02

0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一直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这使得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在我国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一复杂的系统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论,分析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要素,创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型,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这些研究成果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基于众多研究,郭晓川[1]曾对国内11种科学与科技管理专业期刊1989~1994年间发表的有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198篇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和论述;原长弘等[2]也对1994~2002年间发表的243篇相关研究论出了分类统计和分析,这些阶段性的总结回顾对于国内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价值。

本文主要研究统计了2002~2010年度中,国内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论文,分别从时间、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内容这三个角度进行了分析。同时,根据研究的现状,给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成果,并对国内有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现状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1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分类

2010年,笔者在“维普中文科技期刊”上,分别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对题名或关键字进行了检索,时间是从2002~2010年,得到377篇论文,这也正说明了国内学术界对此问题的关注。纵览这些论文,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汇总:

1.1 按研究时间进行汇总笔者将得到的377篇论文,按照研究时间进行了分布汇总,如图1。从图1可以看出,2002~2010年之间的数量的总体走势呈现类M型。两次峰值发生分别在2003年和2007年。由于2010年的数据收录不全,因而2010年的相关论文数量最低。除此之外,我们可以看到,第二个峰值的数据明显高于第一个峰值的数据。这就说明国内有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学者对于这个课题的研究呈上升态势。

1.2 按研究方法进行分类按照以前学者的分类[1][2],我们将研究方法主要分为五种:理论分析,观点陈述,经验总结,调查研究,案例分析。笔者对377篇研究文章进行了分类统计。可以发现,各类研究方法的大致格局分布较明显,约占75%的研究文献均属于观点陈述型和经验总结型;约10%的研究文献集中于理论分析型,较之郭晓川和原长弘的调查数据有一定的提高;其余为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型的文章。

笔者还发现近两年来,在调研和实证研究基础上的论文数量在逐年增加;同时,不少学者将博弈论的研究理论应用于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研究。例如汪侃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式选择的信息不对称博弈分析》一文中,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出发,建立了一个不对称信息博弈模型,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式选择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进行讨论[3]。雷永等在《基于不完全信息博弈的产学研联盟形成机理研究》一文中,基于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分析了不完全信息下产学研联盟形成机理[4],通过分析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在博弈中各自的期望收益,探讨了产学研联盟利益的形成机理和补贴策略,认为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研发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行为选择,政府补贴收益政策也可能改变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的行为选择,从而影响产学研联盟的形成。此外,还有学者基于模糊神经网络的理论基础,研究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糊性的特点,学者利用模糊神经网络的模糊化和良好泛化能力,建立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的模糊神经网络模型[5]。

1.3 按研究内容进行分类按照以前学者的分类,我们将论文的研究内容分为8种类型,对377篇论文进行分类统计,并与1989~1994年、1994~2002年两个时间段的论文分布情况进行了对比,可以发现图2。

在研究内容上,2002年~2010年之间,对策建议、现状与问题、运行机制的研究成为了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重点。按百分比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对策建议、现状与问题、运行机制、制约因素、作用与优势、管理机制、转化模式、概念与理论。在百分比的高低排序上,较之郭晓川的调研结果的排序(由高到低:转化模式、对策建议、障碍因素、现状与问题、运行机制、概念与理论、作用与优势、管理体制)有很大的差异,研究内容更多的侧重于现状与问题、对策建议以及运行机制的层面。较之原长弘的调研结果的排序(由高到低:对策建议、现状与问题、运行机制、制约因素、管理机制、转化模式、作用与优势、概念与理论)高低顺序变化不大。虽然主要研究内容的排序不变,但是在各指标的百分比上变化较大。例如,原长弘的调研结果中有关作用与优势、转化模型、管理机制这几项指标的研究内容均超过总内容的10%,而2002~2010年之间,均不足10%。

究其原因,研究内容的变化,与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进展是分不开的。由于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蒸蒸日上,逐步的突显出问题,学者们根据现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制定相应的运行机制。研究内容上的变化,说明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不确定性,以及科学研究的日益深入。

2一些有代表性的研究

2.1 新的理论分析工具与方法的应用例如前文提到的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中,高校与企业的博弈模型。又如,以实物期权的方法,分析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中研发项目和市场化项目中所包含的实物期权的类型以及项目价格评估的框架[6]。梁燕在广东省高校专项课题的支持下,以广东省高校作为样本,检验了高校科技产业发展经营的状况与科技成果转化中技术转让实际收入的相关性,为发展高校科技产业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理论依据[7]。但总的看来,新的分析工具与方法的研究还太少。

2.2 问题与对策建议的相关研究由上文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现状与问题研究以及对策建议研究已成为当前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主流。学者们总结出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科技成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缺乏激励机制、缺乏企业人才和资金、评价机制不完善等方面。对此提出的相应对策建议有:提高研究的可行性、完善激励机制、加强校企人才的交流、建立新型的联盟模式、完善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等。在一般研究的基础上,梅姝娥等从高校科技工作的特点与一般技术创新活动之间的差别、技术交易的特点和必备条件,以及我国企业技术吸纳能力的现状等几个方面,分析了阻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8]。

2.3 制度创新持续深入李平在原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项目的支持下,从创新理论及公共管理理论出发,基于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研究和探索了地方政府的管理创新问题,侧重分析了国家创新体系中,高校、地方政府、企业三者之间关系的问题[9]。郭晓东等分析了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中,高校和企业存在的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种种弊端,并从体制改革角度提出了应对措施[10]。

2.4 地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备受重视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成果之一,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中心的河北省发展高新技术的对策建议。作者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上,论证了高校在高新技术研发和应用中的地位[11]。王铁军在借鉴国内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新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的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几种适合新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12]。

2.5 比较研究进一步开展近年来,国内部分学者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转移到了国外。通过对国外著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借鉴,达到对我国高校的启示和比较作用。例如,胡冬云介绍了美国的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的运行模式和成功经验,以及其如何促进美国国家竞争力的提高和高等教育的发展。然后,作者结合中国的国情,提出了完善符合我国高校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议[13]。陈兰杰在分析国内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模式和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议[14]。

2.6 研究方法继续拓展通过调查的数据显示,在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中,多采用的是定性的分析方法,对于一些新的理论和方法的采用较少。特别是用于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层面的机制问题。目前,已有部分学者开始在这方面有所倾注,尝试运用新的定量的研究理论,例如博弈论,灰色系统理论等方法来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风险预测机制等问题,形成了一个新兴的研究分支。鲍新中等从博弈论的观点,分析了产学研的组建和运行的过程,建立了合作收益最优分配系数的模型,考虑了学研方技术风险条件下的合作收益分配系数,并对合作各方在协议的收益分配方案下如何进行自己的最优行动选择进行了非合作博弈的分析[15]。

3总结

2002~2010年之间,学者们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在国家创新体系中,高校作为社会的科技型组织和教育中心,在科技创新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还将是今后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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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王铁军.新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0,1:96-100.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6

一、引言

2012年7月,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提出:“到2020年,我们要达到的目标是: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原始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关键领域科学研究实现原创性重大突破,战略性高技术领域技术研发实现跨越式发展,若干领域创新成果进入世界前列。”从中可见知识创新在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知识创新是指通过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过程。知识创新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新理论和新方法,为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肩负着成为知识创新基地的任务。世界各国研究型大学的共同特征是在本科教育基础上致力于培养和造就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高级人才,通过教学相长,激发科研灵感和研究欲望,产生新的科研活力。因此,在高校中发展知识创新异常重要。研究与发展人员是一个高校进行知识创新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高精尖的研究与发展人员是高校知识创新人才储备的重要一环。科技经费是维持高校知识创新的重要条件,充足的经费能够体现出一个地区对高校知识创新的重视程度。高校的科技成果,例如专著和学术论文是衡量一个高校知识创新成果的重要标准,因此,通过高校研究与发展人员的数量,科研经费的投入,科技成果的产出,可以分析一个地区高校知识创新的能力。

本文主要以国家教育部科技司编印的2008~2013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资料为基础,选取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等省市的相关科研人员、科技经费、科研成果等数据,通过描述性分析和相关性比较,总结广东高校目前知识创新存在的问题,探讨广东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知识创新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广东高校知识创新发展情况分析

本研究主要选取《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中科技活动人员中的折合全时人员、科技经费中的当年内部支出、科技成果及技术转让中的专著和学术论文等对广东高校知识创新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一)科技活动人员情况

知识创新有利于科技创新,而高校正是知识创新的理想基地。高校中的科技活动人员(折合全时人员)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从表1可以看出,广东高校科技活动人员数量每年呈上升趋势,平均每年研究与发展人员数量为14,457人次,最多的为2013年,15,885人次,2013年较2008年增长19.40%,此增长速度不及北京、湖北、上海和黑龙江等省市。广东高校研究与发展人员数量起步点较北京、上海和江苏等教育强省强市低,经过五年的人员增长后,仍与教育强省强市有一定差距。从图2可以看出,与起步点差不多的黑龙江省相比,由于广东高校科技活动人员增长速度较慢,黑龙江逐步缩小了与广东的差距,并预期在短时间内可能超越广东。由于黑龙江省某些年份对高校科技活动人员的重视,使得黑龙江高校科技活动人员数量呈现急速上升的状态,对广东省的科研地位发出挑战。

(二)科技经费情况

表2反映了2008~2013年广东省高校及部分省市高校科技经费研究情况。广东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除了2010年大致呈上升趋势,2013年较2008年增长163.25%,科研经费增长率位居所列省市较高位置,其中2011年到2013年经费支出显著提高。但广东高校在这六年的科研经费支出均值只有3,016,248千元,低于北京、江苏、上海、陕西、湖北、浙江等省市高校的科研经费支出,其均值支出只有北京科研经费平均支出的1/3,江苏和上海科研经费平均支出的1/2,可见广东高校在科研经费方面的支出与其他经济实力相当的省市相比,仍然处于不高的水平。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广东高校已经开始逐步重视科研经费的投入,但投入力度仍有待提高。

(三)科技专著情况

表3反映了2008-2013年广东高校及部分省市高校专著成果情况。从中可以看出2008-2010年间,广东高校专著成果情况呈上升趋势,但2010-2013年,成果情况呈下降趋势,个中伴有不太明显的上升趋势。影响专著成果数量的因素有很多,而科研经费的投入只是其中一个因素。但从2010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影响专著成果数量的可能是由于专著成果的产出需要一定的时间,前期投入并不能马上得到结果,因此,会有一定的延迟性,导致下一年的专著数量明显增加。与部分兄弟省市相比,广东高校平均每年专著成果的数量不及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等省市,甚至不及北京的1/2,说明广东高校在专著成果方面需要多加重视,提高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四)科技学术论文情况

表4反映了2008-2013年广东高校及部分省市高校学术论文成果情况。从图表中可以看出近六年来,广东高校学术论文成果呈稳定上升趋势,平均学术论文成果为39,952篇,最大值为2013年的46,314篇。与部分兄弟省市相比,广东高校平均每年学术论文的数量不及北京、上海、江苏、湖北等省市。2013年增长率为7.37%,远远高于其他省市,说明广东高校在学术论文成果方面进步较快,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但从绝对量来看,广东高校仍需要继续提高其学术论文成果的产出量。

三、科技经费投入与科研成果产出的相关性分析

为了进一步进行相关性分析,采用STATA软件中的summarize(简单统计排序)和regress(简单的线性回归),选取科技投入与科技成果产出的关联程度。其中科研经费的投入(input)主要分成两个方面,一个是人力资源的投入,一个是科技经费的投入。而投入后得到的产出,主要以高校专著成果(outputl)与高校的学术论文成果(output2)来比较。

首先以广东省高校为例,从数据上可以看出科研经费的投入是逐年增加的(除了2010年,各省的科研经费均属最低值),而高校专著情况总体上呈先上升再下降的趋势,而学术论文情况则是逐年递增。从中发现,投入经费最低的2010年,它的经费大概是2009年的1/23,是2013年的1/44,然而,它的高校专著产出却是2008年至2013年最高的,而学术论文成果产出也比2009年高9%。将广东省这组数据导人数据统计软件STATA中进行处理,设置三个基本变量:科技经费投入(input)、高校专著成果(outputl)、学术论文成果(output2)以及一个时间变量(vear),通过软件的基本统计排序功能,可以看出各个变量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再对科研经费的投入(input)、高校专著成果(outputl)和高校学术论文情况(output2)的相关系数进行分析,通过输入correlate命令进行统计,可以看出,以outputl变量为参数的话,投入与专著产出(outputl)呈负相关关系,系数为-0.8891;以output2变量为参数的话,投入与学术论文(outputl)呈正相关关系,系数为0.6886,而学术论文情况(output2)与专著(outputl)呈负相关关系,系数为-0.5883。如果分别对input,outputl和input,output2做散点图上的回归曲线,亦可说明以上观点。其结果如图1和图2所示。

由图1和图2得出,投入与专著产出呈负相关关系,投入与学术论文产出呈正相关关系。同理,也可以看出其他省份的情况大致如此,不再赘述。再对三个变量进行简单线性回归,对科技经费投入(input)、高校专著成果(outputl)以及学术论文成果(output2)这三个变量通过STATA软件的regress命令进行简单线性回归,可以得出伴随概论一栏(p>|t|中,高校专著成果(outputl)的数值是0.085,学术论文成果(output2)的数值是0.450。于是可以分析出,由于outputl的伴随概论是0.085,其结果不能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得到通过,也就是表明科研投入得越大,并不代表对outputl的推动就越大,也表明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与财政资源投入的同时,更多的资源在流失,资源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而相比于学术论文的,其伴随概论是0.450,其结果能通过0.05的显著性水平,可以看出投入的资源在这里得到比较明显的利用。

实证表明,由于受到科研成果评价导向的影响,很多高校在职称评审、业绩考核、成果奖励等方面对科技专著不够重视,而对科技学术论文,尤其是SCI收录学术论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从而促使了科技学术论文数量的增长,说明高校高级职称人员是知识创新主力军。资源得不到很好的利用,与体制的问题密切相关,因此,在增加经费投入的同时,应注重推进制度建设,提高科研经费的投入产出效率。

四、广东高校知识创新发展思考与建议

广东省可引进教育强省强市的高校研究和发展人才,同时推动省市之间的高校知识创新项目、科研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以教育强省强市拉动教育落后地区的人才发展。同时,广东省高校内部应发挥高校科研创新团队的作用,坚持独立自主地进行科研创新,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发挥协同创新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以团队带动团队的形式,提高广东省研究与发展人员的数量与质量。另外,广东省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支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7

摘要:当今时代是科技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近几十年高科技的迅猛发展有力地推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是一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正是适应了时代的潮流,作为发展观中重要的内容―科技创新更是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本论文重点讨论其科技中的创新精神的意义和创新的基本要求。来浅析科技的创新对于以国家的重要影响力。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科技创新;科技投入

引言:对于一个正要崛起的国家而言“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才是第一生产力“,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可是要怎么样发展呢,面对诡谲变化的国际环境,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如今正是高科技竞争的时代,谁落后谁就要挨打。而科技的竞争需要的是创新,老吃老本和依赖他人的技术,是无法自强的。这也是我们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因此我们加大自身的科技投入,培养创新型人才,才能更加适应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一、科学发展观中的科技创新理论

一句话就是海纳百川,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融合中国文化,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用现代高科技的手段改善人们的生活,满足人们越来越多的物质要求,达到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坚实动力的作用。

二、科学发展观科技创新内容主要体现在二个层面

1.思维方式上的创新。科学技术的发展突破了过去单一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转变为系统的、综合的、辩证的思维方式。因此不能再“悟起耳朵闭门造车”。2.理论高度上的创新。马克思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在现代我们要抛去那些“老太太裹脚布般的思维和经验”吸收先进的理念,打破传统,通过方法在技术上进行创新,比如地沟油再利用加工成垃圾车用的柴油等,将不好的有害的通过先进的技术转变成无害的,造福人类的,就是坚持了以人为本,更是符合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三、科技创新的基本要求

1.科技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科技创新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创新为民,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人们的各方面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科技需要创新,创新依靠人才,只有有了人才,才能谈创新,才能谈科技,才能谈进步。坚持以人为本要坚持人才是第一重要资源的思想,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人才奖励机制,构建适合发挥人才潜能的文化环境。

2.科技创新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当今时代,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科学发展观要求科技创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这种相互协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另一方面,强调科技创新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目标,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科学技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改善生存发展环境,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支撑。

四、科技创新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1.科技创新是国家实施三大基本战略的关键。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对于科技的内容摆在了第一位,同时在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阐述中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基础。”其中科教兴国战略是其它两大战略的基础,而科教兴国最重要的内涵就是科技创新,培养创新型人才。同时人才培养也为人才强国提供优秀的人力资源。毕竟归根到底,一国之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

2.科技创新不断增强社会的各项基础。

科技创新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基础,通过科技创新,认知自然规律,更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科技创新不断丰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促进形成激励创新、竞争合作、和谐共进的文化氛围。建造成创新型国家做好铺垫。

五、加大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和社会稳定的的动力

科技创新投入是一项关系科技长期发展的重要投入,有效的科技创新投入不仅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促进科技发展.而且会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深远影响。目前我国的科技投入仍然不足,这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十分明显。同时,我国的科学技术投入结构也不尽合理。为此,我们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先调整投资结构.在加大投资力度。增强国家的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在创新活动中应起的引导、启动、扶持等基础性作用.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使之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与此同时调整科技创新融资结构.使企业成为投入的主体.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科技投入经费实施减免税政策等措施来稳定社会的发展。

六、总结

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道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技创新是生产力发展的源泉。不断进行理论和技术的创新。在新的历史环境下运用高新技术来壮大自己的综合国力,满足群众的物质与文化需求。早日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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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发展论文篇8

当前,认真学习和研究同志医学科技伦理思想,对于促进我国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医学科学技术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中的作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同志医学科技伦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我们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客观、公正地评价医学科学技术的作用,重视医学科学技术伦理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运用于各个领域。在医疗卫生行业,科学技术越来越显现出重要作用。一些高新技术不断应用于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之中,为人类的健康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带来了福音。在新的历史时期,医学科学技术更深入、更快速地向前发展,对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发展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正如同志于2000年8月21日在第十六届世界计算机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所指出:“20世纪,人类取得了辉煌的科技成就。从量子理论、相对论的创立,脱氧核糖核酸双螺旋结构的发现,信息科学的诞生,到人类基因组序列‘工作框架图’的绘就,世界科技发生的深刻的革命,社会生产力极大提高。可以预计,21世纪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的不断突破,将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1]220“以分子生物学为核心的生物工程技术酝酿着新的重大突破,为农业、医药和人类健康开辟了全新的前景。”[2]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高新医学技术的运用也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高新医学技术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高新医学技术在医疗工作中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的重要作用,为人类的健康服务。2000年8月5日,同志在北戴河会见诺贝尔奖获得者时的讲话中强调:“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的发展,提出了涉及人自身尊严、健康、遗传以及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伦理问题。”“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3]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为人类造福历史经验证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同志曾多次指出: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是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以知识造福于人民,是科技工作者的光荣责任。”[1]601995年5月26日,他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科技工作要始终把经济建设作为主战场,把攻克国民经济发展中迫切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作为主要任务。”[4]“要十分重视解决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减灾防灾、人口控制、人民健康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问题,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作出贡献,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1]54防病治病,促进人们的健康是医学的根本目的。高新医学技术的运用是实现医学目的的重要手段,要使高新医学技术发挥积极作用,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操作、运用高新医学技术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为病人服务的崇高品德。因此,应对医务人员加强医学道德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从而有利于医务人员从病人的利益出发,克服医学技术主义至上的观念,更加注重人文关怀,贯彻和落实生物-社会-心理医学模式。

因此,在发展、运用医学科学技术过程中,必须始终强调医学科学技术为人类服务的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比如,基因工程可能导致基因歧视,网络技术涉及国家安全、企业经营秘密以及个人隐私权的危险,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基因治疗、克隆技术的适用范围等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有的国家利用高技术成果提高自己的军事实力,在世界或地区范围内谋取霸权,干涉他国内政……科学技术本身难以做到这一点。

在21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5]2000年5月17日,同志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主编埃利斯•鲁宾斯坦专访时的谈话中又强调:“生物技术,尤其是对基因的研究,必将给人类带来福音。”“防止基因歧视、保护个人隐私、贯彻知情选择和实现公正原则,都是我们十分关注的问题。科学自由的原则一定要坚持,但科学的发展要为人类服务,不能危害人类自身。”[1]1862000年6月28日,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同志再次强调:“人类基因组计划是人类科学史上的伟大科学工程,它对于人类认识自身,推动生命科学、医学以及制药产业等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经过全球科学界的共同努力,人类基因组序列的‘工作框架图’已经绘就,这是该计划实施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人类基因组序列是全人类的共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财富,应该用来为全人类造福。”[1]

三、尊重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医学科技工作者是发展医学科技的主导力量,他们为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劳动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其人格必须受到人们的尊重,其成果应受到保护

这也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体现。在这个问题上,同志为我们作出了榜样,他多次要求对那些在科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鼓励。1991年10月8日,他在农业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一些科学家给予充分肯定。“实践证明,摩尔根对遗传学的贡献是不能否定的。”[1]2910月16日,在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科学家”荣誉称号仪式上的讲话中,对钱学森在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热烈祝贺,并借此机会向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本论文由整理提供。1996年12月9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建国以来在医学科技和卫生服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予高度赞扬。2000年6月28日,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为人类基因组序列作出贡献的科学家给予高度评价。超级秘书网

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是尊重科技工作者劳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科技伦理的一项内容。“技术转让和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关系中的重要问题……科学技术,总是要同世界各国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才能取得更快更大的进步。”[1]55“建立和完善高尚的科学伦理,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利用实行符合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政策引导,是21世纪人们应该注重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1]217加强国际合作是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生物工程、基因技术、信息科学等领域加强了国际合作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与国外科学技术的交流中,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伦理原则。由于各国基础、自然环境、人口特征、文化教育状况等的不同,科技发展的程度差距很大,各有特点,各有优势,各国应互相学习,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所以,在科技交往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又要善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开展国际合作。

至于遗传资源问题,中国在1998年6月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其出发点是在该原则下促进国际合作和交流。中国政府鼓励中国科学家与国外同行在这一领域进行合作,所限制的只是少数个人和公司以科研名义采集标本从事商业活动。”

[1]186-1872000年10月11日,同志国际工程科技大会上的讲话中又重申,在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则下,搞好科技领域国际合作问题。指出全球气候变化、大气和水体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因特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的防范等问题,都需要通过加强工程科技的国际合作来促进解决。我国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展战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更好地保护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存环境,使我们的子孙后代拥有一个更为美好的发展空间[1]227-228。

四、诚信、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是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医学科学研究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诚信,是科学研究中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道德规范,是科技发展进步的内在保证。诚信,在科技领域,也就是要具备科学精神。而“科学精神的精髓是实事求是。科技工作者应该率先垂范,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克服急于事功的浮躁心态,反对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努力成为先进文化的实践者。”

[6]同样,一个人要想在科学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必须“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这四种精神,是我国数代科技工作者崇高品质的结晶,也是科技事业繁荣的重要保证,要作为科技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扬光大。”

具体来讲,“求实是科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学之本,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生命力所在。科学研究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以求实的态度,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真理,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是社会化生产条件下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内在要求。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既要倡导学术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又要提倡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取长补短,发挥集体优势,协同公关。”[1]60-61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消除科技行业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等不正之风,科技才能取得更大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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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发展论文篇9

1.科研产出水平基本上反映了科技创新水平

随着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持续开展,创新驱动战略的持续实施,我国科技创新取得引人瞩目的丰硕成果。我国科技创新发生了整体性、格局性的深刻变化,在深空、深海、深地、深蓝以及对地观测卫星、大飞机、导航、新材料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总的来看,我国科技整体水平大幅提升,一些重要领域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某些领域正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①。我国科技创新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我国科技创新的大爆发促进了科研产出的迅猛发展,两者发展速度基本相当。“自然指数2016新星榜”显示,中国的科研产出数量首次超过美国,居榜单第一位。中国有40家科研机构进入全球科研产出增加最多科研机构100强,其中24家连续4年增幅超过50%。过去四年来,中国一直是自然指数中科研产出增加最显著的国家,正引领全球高质量科研产出的快速增长。②我国科技发展日益缩小与美国等国的差距,在某些领域甚至实现了超越。

2.科技期刊发展缓慢不能有效服务科技创新与科研创新

与科研论文在国际上令人瞩目的表现相比,作为科技形象“代言人”的科技期刊质量、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相对逊色,具有品牌效应的科技期刊较少,与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的情况极不相称,成为我国科技体系中的一个痛点。③我国期刊一直在进步。汤森路透旗下的《期刊引证报告》ISIJournalCitationReports(简称JCR)是期刊评价的重要工具之一。2017年JCR的《期刊引证报告》中,我国进入国际同领域期刊排名Q1区(前25%)的期刊数量由2016年的28种提升至38种,超过72%的本土期刊影响因子较2016年均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尤其高影响因子的期刊都呈现显著的增长。但是,影响力的提升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期刊质量的提升。2014年,中国大陆共有170余种期刊被JCR引证报告收录,中国SSCI期刊影响因子在2以上的期刊只有3种。2015年,收录有8000种期刊的SCI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被收录的有148种,进入本学科领域总被引频次排名前1/3行列的期刊只有25种。我国拥有庞大的SCI论文数量,而他国学者引用我国学者的比例却非常低,甚至有近1/4的论文从来没有被引用过。

二、科技期刊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1.不当的科研考核机制,导致大量好稿外流,我国科技期刊被边缘化

当前许多单位和系统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SCI和SSCI论文,与科研评价、科技奖励、职称评定相绑定,受这些政策刺激,我国优秀论文急速投向国际期刊。虽然多年来这种以发表SCI和SSCI论文来衡量学术成果的“一刀切”的做法饱受争议,但在没有找到一个更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方法替代之前,这种评价方法因其比“人治”更好而沿用至今,形成“唯SCI论文”的固化思维,严重影响了本土期刊水平的提升和国际化进程。

2.大量撤稿使科研信用形象严重受损过度强调

SCI导致学术畸形、学术泡沫和学术腐败。当受利益驱动、一味追求在高影响因子期刊上发表文章时,科研丧失了原本的纯粹性,成为急功近利乃至造假等不端行为的温床,导致科学界的“公地悲剧”一再上演。2017年4月24日,发表在2012年至2015年的107篇中国医学论文被世界最大学术出版机构之一的施普林格出版社旗下的《肿瘤生物学》期刊撤下,524名医生造假名单曝光。一石激起千层浪,之前的种种造假导致的大批量撤稿重新激起各界的关注。大批量撤稿堪为灾难性的国际丑闻,使我国的学术诚信受到极大影响。

3.的强劲需求招徕掠夺性期刊和多种趋利者

经过十几年自上而下的推动,我国一步步成长为科研大国和“SCI大国”。随着SCI发表数量的不断攀升,部分期刊以学术之名大肆敛财的问题浮出水面,以下的三种情况值得警惕和关注。第一,“掠夺性”期刊目光盯上科研经费。开放存取OA期刊是一种互联网在线出版的学术刊物,由论文作者付费,审核通过后刊发,读者可免费阅读下载,极大满足了论文刊发的需求。近年来,OA期刊、OA论文爆发式增长,同期数量增幅远超传统期刊。但是作者付版面费的模式,使许多国外学术出版商瞄准了这一巨大的利润空间,他们快速发展OA期刊,尽量多地以收取更多的OA论文处理费,审稿标准通常降为“合理但没有重要意义”,更有些OA期刊和论文造假公司默契合作,审稿流于形式,形成了专门针对我国作者的“职业化”造假链条,沦为“掠夺性”期刊,掠夺目标直指我国巨额的科研经费。据统计,2015年我国OA论文中标注的基金资助机构超过7000个,主要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份额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约占51%,省市级各类基金约占16%,科技部各类项目约占15%,教育部各类项目约占15%⑥。然而我国作者在声誉较差、影响力较低的OA期刊所发表的论文数量相对更多。第二,国外数据库出版商掠取暴利。我国大量高水平的在国外期刊上,我国科技工作者却不能免费使用这些文献。科技文献信息是科技创新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撑条件。为提升我国科研的科技文献保障能力,支持科研的创新发展,我国购买了大量国外重要科技文献数据库,然而数年来,国外科技期刊及其全文数据库的价格不断提高,有的出版商全文数据库的价格连续多年以百分之十几的幅度上涨,造成图书馆外文科技期刊订购费用迅速膨胀,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科研单位科技文献资源的可持续保障。个别国际期刊出版商,甚至利用自己的垄断性地位⑦,所提出的涨价幅度超过了任何产品价格的合理增长范围,成为掠取垄断暴利的工具,不断遭到我国业界的呼吁和抗议,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阻碍,同时也造成财政的极大浪费。第三,国外出版集团逆向办刊争抢作者。许多世界性、实力雄厚的出版集团相继创办了中文科技期刊,到国内拉作者、抢资源、占市场,使得本土科技期刊面临传播逆差的巨大压力,发展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给科技期刊国际化制造更多障碍。我国与国际科技期刊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使得国内科技期刊更加窘迫。

三、充分发挥科技期刊功能作用的路径

1.树立办刊自信,实实在在服务科技与创新科研靠创新取胜,论文靠内容取胜,学术期刊要回归学术的本色,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学术生态环境,树立我国良好的学术形象。高质量科研成果由高水平的研究决定,好的科研论文来自实实在在的科学研究。学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需要借鉴前人的成果、方法、经验,方能站在巨人肩膀上有所创新发展。我国科技期刊要从“量产大国”转向与国际一流期刊看齐,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学术期刊唯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发扬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做学术的守护者,不异化为金钱所驱动。国外优秀科技期刊的诞生和发展有其外部有利环境因素,同时也是办刊者历经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坚持努力的结果。我们要想把科技期刊办成在世界上叫好的期刊,就必须持之以恒,敬畏学术,保持学术良心,树立良好信誉,构建有公信力的学术诚信体系,吸引实实在在做研究的学者向其投稿,才能留住国内优秀稿件,吸引国外优秀稿件,真正为我国学科建设服务。

2.提高期刊影响力的政策要统筹兼顾

一是要着眼长远,在高度重视自办英文期刊的同时,不忽略中文期刊的均衡发展与普遍提升,在尽快推动形成精品期刊群的同时,不忽略促进普通期刊的全面提升。近些年,我国政府不断加大支持科技期刊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科技期刊的发展。但历史原因造成我国期刊出版单位过于分散、规模小,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多数期刊不具备盈利能力,得不到有力支持的期刊在生存边缘挣扎。除了期刊自身要进行编委与主编的改组、运行机制改制、落实同行评议外,也需要政府加大对科技期刊的资助力度,包括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目前,我国支持英文学术期刊发展的政策力度大于支持中文学术期刊的力度,科技期刊影响力提升计划连续多年支持英文学术期刊,而专门支持中文期刊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建设工程尚未正式启动,实际受益的只有获得出版政府奖期刊奖和“百杰期刊”的获奖期刊。但我国学术期刊整体质量的提升,不是仅仅靠部分精品学术期刊的努力就能完成的,一定要让占据科技期刊多数的、质量评估一般达标期刊都能享受普惠政策,不断进步成长为精品学术期刊,才能补齐我国科技期刊的短板,真正实现提升我国学术期刊服务科技的能力。二是要从国家宏观层面加强引导,鼓励提倡科研人员在国际和本土科技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平等对待。科研考核机制也应该对本土科技期刊有倾斜政策,在课题审批、职称晋升等方面加重中文科技期刊的分量,鼓励甚至“法定”国内优秀期刊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地位,如建立重大科研成果在中国期刊首发制度、构建人才评定的本土期刊论文倾斜体制、设立科技论文部级奖励制度等,从制度上确保国内科技期刊能在第一时间刊发我国重大、基础和前沿的科研成果,为打造我国国际顶级期刊奠定基础。

3.废除单一评价指标惯例,建立丰富多元的科研评价体系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10

该著作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分析现代科学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入手,着重研究科技伦理思想的历史嬗变、马克思主义科技伦理思想的精要、科学技术与中国现代化进程等重大问题。通过对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辩证关系的分析,强调科学技术既是一种物质性实践,也是开拓性的社会伦理实验,并从科学技术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向度、科技文化尤其是科学精神的伦理意蕴等视角,深刻揭示了现代科学技术的伦理本质及其表现。在此基础上,研究科技进步与道德建设互动系统及其运行机制,进而提出了当代中国科技伦理建设的若干对策和建议。窃以为,《现代科学技术的伦理反思》一书至少表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其一,凸显问题。哲学研究呈现出的问题意识是哲学在当今时代体现出的最突出的特点。面对现代科技发展呈现的各种现象,作者能准确地发现问题。作者认为,在现代科技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中,凸现出的问题既有科技本身的,也有科技发展产生的负效应,这些问题无不与人有关,并突显出文化的特质。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作者勇于面对问题,强调要走出西方学者提出的 “二难推理”,要面向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的难题与传统道德面临的严峻挑战。最后,善于解决问题。在书中,作者提出了科技伦理建设的多维视野及当代中国科技伦理建设的运作策略,这为合理解决当代科技伦理问题提供了参考,对当前的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具有一定的意义。

其二,强调实践。本研究内容紧扣时展的脉搏,强调多学科的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新的理论与方法来指导科技发展的实践。同时,立足于我国科技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分析了科技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科学技术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通过对发展历史的考量,为现实的科技伦理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研究还形成当代中国科技伦理建设的思路,这些思路包括:社会层面的科技可持续发展;伦理视野的科技文化建设;个体层面的科技发展与道德观念等。实践探索上,强调可操作性,以科技发展为视域来探讨伦理环境建设的内容和意义,对当代科技发展与科技文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其三,注重创新。对科技与道德的关系,作者认为,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都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科技进步与道德建设是一个双向互动的系统。科技进步促进道德建设,并为道德建设提供物质基础;道德建设又推动科技进步,为科技发展把握前进方向。但是,科技进步与道德建设互动是有条件的,其运行重在建设;对科技在文化中的作用,作者提出科学技术进步是先进文化建设的第一推动力。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高度重视建设先进文化、发展先进文化,而要建设先进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就必须高度重视科学技术文化建设,重视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在全社会弘扬科学文化;对科技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作者认为,科学技术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但是科学技术促进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科学技术本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把可持续发展引入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思想中,就是要强调科学技术发展不是为了追求单一的经济增长逻辑,而是把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同人类社会、环境相协调,即通过满足发展系统中的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依存、协调发展来促进整体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高科技发展论文篇11

科技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对于保护和保障科技的科技法更是使古今中外都对其相当重视,同时科技法和科技法学的地位也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一、何为科技法

所谓科技法就是科学技术法的简称,是国家调整科技活动领域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包括诸如《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组织管理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

二、科技法的作用

科技法是顺应时代的潮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应运而生的,从时间层面来说它的出现远比科技晚的多,但是从发展速度来说,它一点不亚于科技和其他的法律部门,并且在科技与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科技法一出现就展示了它不容忽视的巨大作用。

(一)科技法对科技的作用

科技法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但是辨证的看,科技法的产生和发展又为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方面,通过确认科学技术事业的地位以及优惠政策和扶植措施的规定,从人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予有利的支持,直接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对某些具有较高的潜在危险性的科学技术如重组DNA分子技术、安乐死、克隆之类的高新技术经过法律的确认与调整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获得充分而合理的发展,使其不至于因部分公众的反对而遭到阻碍和压制。

(二)科技法对经济的作用

从《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立法目的能看出《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以,科技法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不仅立法目上,从本法其他条文和其他法律中也很容易发现这一作用。

(三)科技法对文化的作用

科技法对文化的影响也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科技法对科学技术文化起到了促进作用。《科学技术进步法》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原则无论是系统性的校内科学探索和科学体验活动还是各级专业干部的科技培训;无论是科技场馆的合理布局还是建设和运营质量;无论是科技项目的公开还是交流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另外,产学研相结合原则也给科学技术的学校文化和科研机构文化与产业文化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有利于明确促进科技文化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要求。

三、科技法的地位

对于科技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问题在科技法学界一直是有很大的争议的,曹昌祯教授对此问题曾研究比较过,主要有“宪法性法律说”、“综合性法律部门说”、“领域法说”、“独立部门法说”、“特殊部门法”、“行政法一部分说”、“经济法分支说”七种观点。

曹教授对各种观点进行了评论,并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详细而严谨的论述。经过思索,个人完全赞同曹教授关于对宪法性法律说、综合性法律部门说、领域法说、独立法律部门说以及行政法一部分说的评论,也很钦佩曹教授关于特殊部门说的论述。

(一)从立法目的来看科技法的定位

通过科技法体系可以看出科技法的核心主线应当是科技进步法,我们再来看《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立法目的,据此能够看出科技法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经济发展,因此把科技法划为经济法一部分是比较合适的。对于曹教授关于经济法分支说的评论“认为科技法是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其依据是科技立法的目的是推动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观点不是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分类出发,而是从立法目的出发,自有其道理。但这一观点无法包容科技法的立法目的中还有推动科技为社会发展服务和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的内容等。”对此,张宇润教授认为首先,经济法也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不过它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不是体现个体利益本位的社会关系,而是具有直接社会性的社会关系,经济法从社会经济总体和公共经济的角度考察和调整社会关系;其次,经济法的目的不仅为经济建设服务,而且还要为社会发展服务和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并非完全局限于经济利益,公共经济法、循环经济法和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就是属于经济法的一个发展方向。

(二)理论结合实际看科技法的定位

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际情况应该是互相促进、不可分割、不能独立的,法律实际情况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素材并限制其范围,法律理论研究为法律实际情况提供基础并作出指导。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上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徐显明教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答记者问详细回答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包括保证宪法实施的宪法相关法部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所有法律关系的民商法部门、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行政法部门、国家调控经济的经济法部门、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利的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和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当然对于科技法属于哪一法律部门并没有作出解释说明,不过按照理论结合实际分析还是将科技法作为经济法一部分较为妥当。根据七个法律本门各自的特点很容易将科技法从宪法、刑法和程序法中排除,那么只能在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和单独法部门中确定。根据《科技进步法》的立法目的可以排除社会法。通过第二条可以看出在科技法的主体国家的参与占到很大的份额,统观《科技进步法》全文75条,“国家”一词出现了89次,且多数都是以主体的身份出现的,所以科技法中主体之间不容易平等,所以排除民法部门。科技法学说目前还是一个新兴的部门法学说,独立部门法学说很难被学术界接受为一般性共识,并且既然我们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体系已经形成,那么只要科技法能够划入已有的部门法中就不应为独立部门。那么我们就要分析科技法能否划入经济法或行政法部门当中。虽然科技法中很多情况下都是国家作为一个主体,表面看符合行政法的特点,但是国家作为一个主体并非起到管理的职能,而主要是引导与指导作用,另外,考虑到科技法的立法目的,还是将科技法作为经济法一部分较为妥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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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发展论文篇12

一、高职院校加强学生科技文化意识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当代科技文化深刻变革的需要。从广义上说,科学技术属于社会文化系统。科技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以特有的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法、行为方式与生活方式等。随着当代由于科技发展带来的生态退化、无性生殖、能源枯竭、网络犯罪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凸显,对科技及其应用效果进行反思和批判的科技文化形成了广泛影响,主要包括人文主义科技观、绿色科技观、理性化科技观等。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反对科学至上论和万能论,要求全面看待科技的作用,特别要对科技的负面作用加以限制和克服。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到来和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确立,通过提高人们包括高职学生的科技文化意识,促使他们在科技学习和运用过程中进行人文思考,避免科技应用活动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这对于我国走科学文明的经济发展道路、探索高科技时代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诞生以来.就与现代生产中的科学技术应用密切相关。高职学生主要从事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生产与管理活动,随着企事业单位生产系统科技含量的日益增长,高职学生作为先进科技的掌握者、传播者,需要在运用科技知识的同时,了解和掌握现代科技文化反思和批判的主旨和意向,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承担起科技工作者应有的社会责任。

2.提升高职学生科技文化素质的需要。高职院校在专业教学体系中根据实用性要求,强化一线操作技术的教学和训练,但是在学生的科技文化素质上缺乏深度。这就需要根据科技文化的层次,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的科技文化素质。科技文化是在科技发展的历程中积淀而成的关于科技精神本性的理论形态。科技文化的结构层次可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物质层面的科技文化与人类生产、生活状况的改善和进步联系最直接、最密切。高职学生接触的科技应用知识和技能,就属于物质文化。物质层面的科技文化是指人类实践活动的物化对象,具体体现在由科技进步所不断创造出来的物质成就、科研仪器、生产设备等方面,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科技价值的科技发明与科技,特别是重要生产工具的开发,影响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状况,具有深远的历史性影响。我国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人生价值取向在今天还有深刻影响。高职学生专业意识薄弱、学习动力不强,与此有莫大关系。通过了解物质层面科技文化的重要社会价值,能激发高职学生学好专业、精益求精地钻研技术的自觉性,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价值。

3.促进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需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质量建设的指导文件精神,高职院校在加强专业科技知识和技能教育的同时,联系学生的专业学科属性和未来从事的工作岗位需要,开展相应内容的科技文化教育,凸显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文属性。当前高职院校加强人文素质教育的呼声很高,但是高职院校的人文素质,不能是一般化的人文知识,而要以学校专业建设为基础,融合前沿科技文化动向,打造高职特色校园科技文化,培育学生的科技道德品质,形成学校品牌实力和影响力。作为科技应用和传播的专门机构,高职院校要大力营造科学氛围,形成求真务实的科学风气,树立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在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上,突出科学论证和理性选择,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增加科技文化的含量,在学校的各项评比检查中突出科技文化特色,形成全体师生员工崇尚科学、坚持真理、勇于批判和反思、与时俱进的良好文化氛围,达到科技兴校的目标。

二、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科技文化意识教育的内容

高职院校开展学生科技文化意识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科技文化素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文化素养是一个人的科学知识、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的综合表现。它要求高职学生具备基本的科学知识,掌握一定的科学方法,能正确认识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关系,用科学思想来思考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并自觉用科学精神来塑造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1.开展必备的科技知识教育。高职院校学生的专业知识教育强调“必需、够用”的基本原则,这是适应高职院校学制缩短、学生基础薄弱的状况提出的教育方案。但就学生的终身发展来看,高职院校不能满足于这一原则,而要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创造条件弥补由此带来的科技背景知识储备不足等缺陷,进行科学史和科学观知识拓展教育。在科学发展史上,有一些思想至今还有启发意义。我国古代的自然观讲究天人合一,强调人与世界的统一性和人对世界整体的归属性,对遏制当代环境危机大右捭益。西方近代自然科学丌始对自然界分门别类地研究,从而形成了自然科学的各个门类,应当对这些门类的大概线索进行梳理,以满足高职学生的求知欲望和科技文化需求。如哥白尼的日心说极大地动摇西方封建迷信的宗教世界观;18世纪下半叶以后,细胞学说、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生物进化论等一系列重大科学成就为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奠定基础;近现代世界科技革命加速推进,蒸汽革命开创了工业革命时代,电力和内燃机革命促进了生产领域的新变革;核能的开发与运用开辟了人类获取能源的新途径,计算机技术进一步揭开了开发和扩展智能革命新的篇章等。这些都是高职学生应当了解的科技常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高职学生的培养目标,对基础知识的教育要紧密结合实践应用来进行,达到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

2.开展基本的科技思想教育。高职学生在了解基本科技知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上升到科技思想和科技方法的层面,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思维模式,这对于高职学生成长为创新型实用人才有着积极意义。科技思想教育要结合中西方科技发展的主要线索来进行。我国传统的科技思想重视整体思维,用整体和过程的观点看待事物的方法,着重研究整体性,把自然界看做是一个有机整体,立足从整体来把握事物及其规律,强调把握事物之间的关系。从科技成果侧重点来看,我国古代科技非常重视与生产生活的关系,很少去思考那些与社会生产发展无关的抽象问题。在西方,古希腊文化的自然观是泛自然主义的,将人类视为自然的一部分;中世纪后西方的宗教自然观则使人变成了支配自然的主人,造成人和自然的对立,科技工作则根据经验和实验的方法从外界对自然界加以掌握;欧洲大陆哲学家提倡数学演绎等逻辑推理工具,对科学理论形成大有裨益;西方理性逻辑思维传统种孕育了经典力学、电磁理论、相对论、量子粒子理论等科学发现。由于目前高职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基本上不涉及哲学和思维科学,造成学生的推理判断能力下降。学习和研究西方科学思想中的思维方法等内容,是提高学生理性逻辑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高职学生将要面对的封闭化工作单元,需要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因此,高职学生加强科学思想学习,进行思维锻炼,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很有帮助。

3.培育初步的科技文化素养。高职院校由于学时紧张,存在重科技而轻人文的教育倾向。同时,高职院校的人文教育往往也打上了“应用技术”的烙印,重视谈判、礼仪、公文等实用文科知识,甚至将文科知识教育等同于人文教育。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的高职德育目标来看,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就要从科技文化素养方面加强学生教育,使学生成为具有科技操作技能与人文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伴随科技革命而产生的理性、规范批判、创新、效率、公平、宽容、作等思想观念,成为推进工盟化发生变革的科技文化因素。科技伦理和科技道德是科技文化的核心层次,是科技发展与应用的重要屏障,促使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抵制危及人类健康和安全的活动。科技道德规范,如普遍性、公有性、无私性及合理怀疑性,体现着科技活动的规律和要求,是科技工作者特有职业道德人格的体现。科学精神是科技文化的升华,是科技工作者在追求真理、科技研发活动中形成发展的一种精神气质。科学精神包括独立开拓意识、思想自由观念、献身真理觉悟等科学人格,还要袁批判求异糖捧,薮繇对权威的盲目迷信。科学精神不仅为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强大鲍思想理论武器,而且也是促进现代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精神基础。

对高职学生来说,提高科技文化素养,就要在创新性、进取性、灵活性等方面下工夫。先进科技总是在扬弃以往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创新是科技生命力的体现。高职学生在学习和一线工作中要有创新品格,成为创新型人才。科技发展是螺旋上升的过程,科技文化的发展也表现为科学与愚昧迷信斗争的过程。科技文化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但总的方向是前进的。高职学生在学习和工作中也要坚持进取性,努力适应科技不断进步的步伐。科技文化的思想方法是多元的、开放的,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提倡相互借鉴,共同发展。高职学生在学习和工作中也要有一个“开放的心灵”,灵活高效地学习新的科技知识,处理各种可能遇到的科技问题。

三、高职院校加强学生科技文化意识教育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