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政管理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1 17:17:27

有行政管理论文

有行政管理论文篇1

一、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为适应论文国有资源和资产使用制度改革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国有资源和资产开发、管理、使用的有效形式,不断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范围不够明确,对其有偿使用的性质认识不清,加上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制度不健全、征管措施不力,致使县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的范围还比较小,市场化配置率还比较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浪费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有偿使用收入流失隐患较多,收入部门化、福利化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有很多县城自然资源丰富,城市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规模也比较大,但人均资源水平比较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意识比较淡薄,造成内部产权关系不清;有的单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资产购置和处置的随意性较大,资产购置重复,苦乐不均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资产帐务设置不健全,帐外资产存量大,家底不清,缺乏规范管理;有的单位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工作管理无序,经营不善;资产布局分散,使用效益低下。因此,改革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度开发、有序利用、有偿使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建立和改善国有资源和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行机制,不仅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需要,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市场手段,配置和优化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原则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对于稳固政权基础,公平财政分配,推进财政改革,净化市场秩序,提高政府公共资源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框架(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效益、优化配置、集约管理、强化监督、责权利相结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运营、监督机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总体思路本着“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政府资源,着力打造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形成“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增强政府投融资实力;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降低政府债务占财政收入比重,防范国有收益流失和财政风险;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三)基本原则1、立足现实、改革创新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融资体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妥善处理老债务,积极探索新思路,创造有特色的政府资源、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管理模式。2、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原则。健全政府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管理体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制衡机制,建立政府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统一管理机构,合理界定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的职责,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的监督和控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3、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政府可用于投资的货币资金、存量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筹集建设资金。4、统借统还,风险控制原则。规范政府性融资行为,对利用集中管理的资源、资产和政府信誉取得的建设性资金,实行统借统还,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建立稳定的还贷机制,保证政府性资金投入安全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资源和资产统一管理运营机构,健全集中调配机制政府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国有资源和资产、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执行层。依据国资委决议在县财政(国资)部门具体指导下运营。(二)以集中管理国有资源和资产为依托,构筑政府投融资平台按资产剥离、资本划转的形式,依法注册,具体运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把“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满足政府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三)建立政府投融资审批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成立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和融资平台主县行政事业单位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对“重点稽查”的理解和操作还存在一些误区和不安之处。首先过分强调税务稽查的特殊性,忽略了税收管理各环节的有机联系。如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未能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稽查选案仍存在人为操作的因素(CTAIS系统数据缺乏,选案范围认定设置不到位),在案件的稽查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稽查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稽查简单地理解为检查的频率越高、次数越多越好,导致多次检查、重复检查。再次,在案件的处理方面存在着重稽查、轻处罚,以补代罚的倾向,这不仅使税务稽查走了过场,也容易使相关的纳税人产生侥幸的心理,给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留下后患。以上问题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了税务稽查效率和威力的有效发挥。在这方面国外的做法和经验能给我们有益的启示。3、强化税收管理功能。由于实行新的征管模式,纳税人自行申报,取消了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度,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全力抓好“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同时,对管理存在片面的理解,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管理弱化的倾向,忽略了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有效监控和对纳税人的正常管理,造成不应有的漏征漏管。这与征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相悖的。因此,在实行“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强化税收管理职能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强化税收的管理功能,确定相关的岗位和人员对税源进行典型抽样调查,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促进纳税人如实申报,有效减少漏征漏管,防止税款流失,以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4、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用科学严密的管理机制激发税务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税收征管改革有序运行、顺利发展的有力保证。因此深化征管改革必须以人为本,搞好运行机制。要完善用人机制,结合税务机构改革,科学设计岗位,明确各自职责,实行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最有效地使用人才资源;要完善监督机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坚持检查考核,实行有效监督,开展经常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廉政教育,防止以税谋私等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工作政绩与干部的管理使用和奖惩结合起来,以更好地调动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培训机制,根据征管改革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搞好干部培训,特别是计算机应用的培训,定出较高的标准,追求培训的效益,不合格的不能上岗,使税务干部基本上都能适应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要求,保证科学的征管程序得以顺畅运行。要负责人为委员,作为政府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和投融资管理的决策层

四、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意义(一)促进了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打破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部门格局,有效地解决了国有产权虚置问题一些部门单位一直把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视为自有资产,以为资产产权属部门所有,单位负责人说了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产权所有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资产购置盲目化,资产处置随意化”倾向。推行改革之后,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以及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重新确立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政府所有、部门使用、收支统管”的管理原则,较好地实现了产权归位,转变了传统观念,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摸清了资产“家底”,实现了资产的集约化管理,提高了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改革以前,由于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产权不清,政府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资产,“家底”不清。实施改革之后,不仅核实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具体数目,还根据现政府的授权,由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了集约式管理,使政府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宏观调控与优化配置等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高效使用和合理调剂资产奠定了基础。通过资产权属证明集中到财政部门管理之后,避免了部门单位随意抵押贷款、对外投资及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等现象,规范了资产处置行为,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规范了经营性资产运作,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加了非税收入对经营性资产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实行集约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将经营性资产运作行为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实现了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资产经营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预算管理之后,还有利于铲除行政事业单位滋生腐败的土壤,解决部门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端正党风政风。(四)推进了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拓展了改革内涵,延伸了改革触角通过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财政部门预算改革相结合,有利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盲目购置资产问题,对提高预算编制特别是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准确度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改革与收支两条线改革相结合,有利于堵塞收支两条线管理漏洞,推动收支两条线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改革相结合,有利于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针对性,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将经营性资产收益及相关支出纳入完全部门预算管理,实现国库集中收付,使部门预算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完全”。(五)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实现了财政管理由单纯的资金管理向资金、资产和财务管理并重过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管理“重钱轻物”、“重使用轻效益”。推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集中管理之后,财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资产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把资产入口关和出口关,加强对资产动态管理,促进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财政资金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拓展了财政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有行政管理论文篇2

关键词:信贷规模;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2006年初,央行提出2006年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的调控目标是2.5万亿元。到一季度结束时,全部金融机构的新增人民币贷款达到了1.26万亿元,超过央行人民币新增贷款预期目标的一半,而时间仅仅过去了1/4。与此同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房地产价格呈加速上涨势头。在这种情况下,信贷投放倍受瞩目甚至非议。有很多人士认为,信贷过快增长是造成固定投资过快增长和房地产业过热的重要原因。尽管一季度后央行出台了很多调控措施,意图抑制信贷过快增长。但是到6月末,新增人民币贷款仍然继续上涨,上半年累计新增人民币贷款2.18万亿元,占央行全年预期目标的87.2%,与上年同期相比多增7233亿元,增幅达50%,远远超过同期GDP和投资的增幅。于是再次引起了各方议论,似乎信贷增长成了当前一切经济过热问题的罪魁祸首。

不可否认,信贷的过快增长会对宏观经济产生不良影响。但是我们也注意到,2005年新增人民币贷款的控制目标是2.5万亿元,实际新增2.4万亿元。到2006年央行仍将新增人民币贷款的调控目标定为2.5万亿元,这显然是不妥的,因为我国GDP现值的年增长率不会低于10%、过去几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亦几乎都在20%以上,因此,年度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也应该有相应增长,而不是维持不变。如果追溯历史,我们会发现在过去几年里央行制定的新增贷款调控目标与实际增加额之间存在很大的“误差”。

在这种背景下,本文提出的问题是,央行将年度新增贷款规模作为调控目标合理吗?影响我国新增贷款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二、信贷规模由按计划发放演变成事实上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一切经济活动都有严格的计划并按计划执行,与此相对应,这个时期的信贷活动也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实际上,改革开放前的大部分时间里,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因为当时的中国银行是人民银行的一个下属单位,专署外汇业务,彼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事实上是作为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而存在。因此,当时银行信贷集中由人民银行办理,人民银行以“统贷统存”的形式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贷款总量调控权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对下属各级银行的贷款实行指标管理,下属行只要根据上级银行下达的贷款指标和指定的贷款投向按计划进度发放贷款即可。

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开展和深化,我国的信贷管理体制也随之不断改变。在1979年少数地区试点的基础上,1980年全面推开了“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的办法,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核定各省、市、自治区分行信贷收支的差额,各分行在完成存款计划和不突破差额的条件下多存可以多贷,传统的“统存统贷”体制出现松动。在1980年全面推开信贷差额控制办法的基础上,1981年又开始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管理体制。这一体制与此前实行的信贷差额控制办法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扩大了范围,并首次提出了可以开展同业拆借。

随着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职行使央行职能,信贷管理政策有所改变,但仍实行较为严格的计划管理的办法,即由人行核定各专业银行的年度信贷计划,除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令性计划外,其他贷款均为指导性计划,继续实行多存多贷的政策,多吸收存款可以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此后,直到1997年底,仍旧实行年度信贷管理计划,但是指令性计划逐步减少,指导性计划逐步扩大,各银行的贷款自由度逐步提高。

必须承认,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在控制货币总量和调整信贷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世界上其他国家在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和特定的金融体制下,也曾经使用过这一管理办法。

1997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宣布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的管理,取消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在逐步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有,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的限额控制,不再按年分季下达指令性计划,改为按年下达指导性计划;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确定的经济发展、物价预期调控目标,考虑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各种因素,确定全年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目标,编制货币供应规划和基础货币规划,在此基础上确定商业银行年度贷款增加量指令性计划,作为商业银行执行自订计划的参考和依据;人民银行不再下达按行业区分的贷款分项计划,信贷资金的投向主要通过信贷政策加以引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原则进行选择。但是,三家政策性银行仍实行指令性计划。

根据1998年以来有关年度《中国金融年鉴》提供的资料来看,1998年和1999年央行对四家国有银行的年度新增贷款额做出了指导性计划。2000年的情况未明示。2001年至今,央行在每年初发表的上年度“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对本年度全部金融机构的新增信贷规模制定预期调控目标。事实上,自1998年实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新增信贷规模逐步演变成为我国央行货币政策调控的事实上的中介目标之一,其重要性甚至超过利率、货币供应量等传统教科书所列的主要中介目标。近来,我国有学者建议将银行信贷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三、对1998年以来各年度新增贷款情况的分析

1.新增贷款调控目标数与实际数之间的差异较大。自1998年央行对信贷管理实行改革以来,在最初两年,央行仍然对四家国有银行年度新增贷款的指导性计划数。2001年央行开始按季《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在2002年初的《2001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回顾了年初制定的“货币信贷预期调控目标”,除制定了各层次货币的增长速度外,同时制定了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加目标为13000亿元左右。2003年之后,将新增贷款规模限定为人民币新增贷款额。自此,央行在每年初都制定货币与信贷预期调控目标。例如2006年初,央行在其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2006年货币政策的预期调控目标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2和狭义货币供应量M1分别增长16%和14%,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2.5万亿元。”2000年度的情况不详,通过查阅《中国金融年鉴》和央行网站,未能获得2000年初是否对货币信贷的增长制定计划或调控目标。

通过对1998年至2005年(不包括2000年)央行制定的年度新增贷款的预期目标与实际发生额的比较,我们发现二者的差异较大,误差值的平均值为3500亿元。

2.影响贷款增量的主要因素:存款增量。一般认为,先有存款后有贷款。当然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观点,但是从增量上看,贷款增量取决于存款增量。这至少在银行监管上能够找到依据,即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不能超过75%。以下模型研究将此作为前提条件。

我们首先将2003年以来各月的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的散点图画出,根据图示我们可以判断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之间存在线性关系,根据计算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

我们运用2003年1月至2006年6月共42个月的新增贷款与新增存款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可以看到,每月新增存款中大约有55.4%用于了贷款,这一结果与实际情况是基本一致的:一则我们银监部门规定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不能超过75%,二则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存差持续扩大,银行大量的存款只能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等低收益债券或持有超额准备。

回归分析还说明存款增加是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2006年1—6月,我国金融机构的本外币新增贷款达到22264.74亿元,比上年同期新增贷款增长53.3%,这是由于同期金融机构吸收的新增存款为31121.84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4344.86亿元。新增贷款的增长快于新增存款。

3.理论上,信贷增加额这一指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理论上看,央行将信贷规模作为调控目标具有很大的控制难度。央行作为货币发行机构,并且考虑到其可以采用的调控手段(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它能够影响各层次的货币供应量,而信贷从货币供求的角度来看属于货币需求,而不是货币供应。

货币供给与信贷投放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从增量上来看,它们之间存在如下关系:

M2=DK+QT

其中:DK表示新增人民币贷款;QT表示其他货币需求,例如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投资工具。

可见,新增贷款受到M2和QT同时影响。在M2确定时,如果QT的量很小,那么DK就会变大,它们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从QT包括的主要项目来看,例如国债发行时机和发行量,央行是无力控制和决定的,因此央行欲控制新增贷款的规模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央行将货币供应量与信贷规模同时列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这就有可能导致以下几种情况出现:一是目标和工作重心错乱,一会儿关注货币供应量,一会儿关注信贷规模,都想用力、都想控制,结果必然导致顾此失彼,以致任何一个目标都不能很好实现;二是权力越位,直接干涉商业银行的经营,要求后者增加或减少信贷投放。正如以上所论述的,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首先取决于吸收来的存款,如果存款增加了,它就会设法贷放出去,以获取存贷利差和投资收益。商业银行吸收进来的存款,一般会被划分成为三块:首先会拿出一块做准备金,以备存款客户随时提取,其比重取决于法定准备金率和银行一般备付需求;扣除准备金后的存款(即“可支配资金”)将会用于贷款和投资,商业银行可能将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贷款,也可能全部用于投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也可能将资金在贷款与投资中配置。现在再回到理论的货币供求上来分析,在货币供给上央行是可以直接调控的,但货币需求上特别是对货币资金的配置上,却是商业银行的功能和职责。商业银行会根据自身的偏好、目标等来决定可支配资金在贷款与投资之间的配置。总之,在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完成股份制改造、日益成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商业实体的情况下,中央银行如果再继续将新增贷款规模作为调控目标,不仅会干预商业银行的独立经营,而且对于自身来说,无异于给自己套上了无形的枷锁,实现的难度会越来越大。

4.实际运行中,信贷投放规模越来越受到其他融资手段的制约。从实际融资结构来看,信贷融资只是各种经济主体多种融资手段之一,信贷融资与其他融资手段之间是互补关系,如果其他融资手段提供的融资多了,那么,信贷融资的规模就会相应减少。从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建立资本市场以来,我国社会投资的融资形式日趋多样化,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已经成了企业可资利用的重要融资方式,并且不仅限于在国内发行股票,特别是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境外上市融资额超过了境内。由于资本市场的波动与周期性,股票和债券的融资额往往是不稳定的。在资本市场活跃时,企业直接融资额就会多,反之,当资本市场低迷时,直接融资难度提高,获得的资金就会少;与此相呼应,信贷融资也会相应发生变化。由表3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信贷在中国整个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中的比重是非常不稳定的,有的年份高,有的年份低。在这种企业融资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情况下,银行信贷投放是不会稳定的,也是难以准确预测和难以控制的。

四、基本结论:信贷规模不适合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通过以上的研究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即信贷规模(年度新增贷款)不适宜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央行不宜和不应控制信贷规模。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由此可见,法律亦未将控制信贷规模的功能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也没有明确将新增信贷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当然,信贷规模这一指标对于观察宏观经济的运行是有用的,我们不能因为它不适合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就忽视它。在一定程度上,它是观察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晴雨表。

参考文献

有行政管理论文篇3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中权力交叉和职能重叠,使得对国有资产流失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造成资产管理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加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没有实行责任制,无人对这些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1、国有资产产权模糊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采取的是条块并行,分级管理的模式,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力分布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房地产部门等,这些部门的职责划分不规范,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处置权脱节,要进行跨单位,跨部门的调配很困难,造成产权虚置、管理缺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后所有权关系不清,出现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不相符,出现没有人向经营者追索所有者权益的现象。国有资产使用部门没能如实申报和登记资产,进行暗中招租,将房屋、车辆、设备、资金等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经济实体使用,没有严格规定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对转让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资产关系不清,产权边界模糊。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核算标准执行,把不应由成本列支的费用计入成本,把应由成本列支的费用计入行政事业经费,把大部分创收收入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意识淡薄,资产处置缺乏监督机制,造成国有资产归属混乱,使国有资产在处置过程中流失。

2、国有资产管理混乱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混乱表现为: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造成管理流于形式、管理失控、资产帐实不符,大量资产流失。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来源于上级拨款购置和配发,资产形成后由单位和部门无偿占有使用,至于使用效果如何,资产保管和效益发挥缺乏有效的考核制度。部分单位和部门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顾本单位客观需求,拼命争经费,盲目购置,由于缺乏统一与合理的资源配置标准或标准并未被严格执行,结果造成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国有资产在部门与单位之间配置不当,资产利用率低。有的单位不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随意出租、出借资产,报废或达不到标准的固定资产不及时进行处理,对实物资产管理缺乏严格的审批、验收、使用保管制度,责任不落实,造成财产损坏、丢失无人追究的问题。此外,也存在“行政事业单位投入的资产,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资产投入未经批准,造成产权关系不明,甚至由集体或个人无偿使用,改变了资产本身固有的性质等问题。

3、国有资产配置不公

传统的计划经济配置管理方式导致国有资产产权分散,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缺乏严格规范的资产形成机制和资产配置标准,造成“问题”工程多、资产形成随意性强、资产配置不公平。非经营转经营资产处置随意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形成、使用、处置大部分由各单位自行掌握,基本上是谁建设谁使用,谁使用谁管理,并在国有资产出租、转让、抵押、改变使用功能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有的单位随意将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获取收入,用以发放奖金、津贴等,造成单位之间和同职级人员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和分配不公,有的单位利用行政划拨用地和各种规费收入自行开发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和房地产项目,容易产生腐败现象。财政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权仅限于价值管理,对资产的产权、使用、处置等缺乏有效监管,难以对资产的形成和配置实施宏观调控。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制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按照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行政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配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措施,理顺产权关系,管好用好资产,加快资产的合理流动,既有利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燃眉之急,又可以为资产原拥有单位换来一些经济上的收益,同时对国家来说也可以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与浪费,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规范国有资产购置

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和采购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这是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本措施%财政部门要提出科学合理的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方案,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预算,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的制定和管理,以此为依据进行经费预算,避免资金浪费现象、应当引入市场机制下规范的做法,建立以政府采购制度为主的资产购置方式,建立严密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供应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在招投标过程中分工负责、相互合作、各司其责,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政府采购资金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科学配置"有效管理和高效使用。

3、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建立有效地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责任制,将资产使用责任落实到资产使用部门和人员,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建立健全产权登记制度"保管制度和损失赔偿制度,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及权限,规范国有资产的调剂和拍卖制度,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促使资产合理流动,提高使用效率,对造成资产闲置浪费和化公为私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建立坚持资产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围绕财政工作中心,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分类管理”的要求,强化财务监督,努力实现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制定《国有资产法》,界定各种资产的性质、范围和分类,明确资产的管理者和职责,建立资产审计、登记制度,使得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国家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资产价值与实物管理脱节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必须采取相应对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地使用,发挥国有资产最大使用效益。

有行政管理论文篇4

现代市场经济是有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政府承担着宏观管理的职能,同时政府又以其直接和间接掌握的社会经济资源同企业、消费者一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因此当代市场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模式,是包括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个主体的模型。

企业组织对市场组织的替代是企业纵向一体化的结果。这种由处于相关生产阶段或相关产业的专业化的企业之间合并所形成的纵向一体化,降低了市场成本,节约了交易费用,是对市场交易的部分替代,即用企业内部的行政组织机制替代了市场自发的组织机制,尽管这~替代是有一定的边界而不是无限的,但这一替代本身对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是有益的。如果从经济运行的组织机制上看,市场机制、企业与政府组织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组织机制。只不过市场机制是一种自动组织机制,而作为企业与政府组织机制是一种他动组织机制。在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无论是市场组织机制还是政府组织机制,都对经济运行发生影响,只是影响程度不同。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政府的行政权力无论在范围和形式方式上都应有所变化。

在西方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经过了数百年的磨合而逐步发育、发展并成熟起来,而且是先有市场机制协调而后有政府组织协调。这一方面表现为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政府又以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进入经济生活,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变量。但是西方国家政府的介入从没有直接干预企业,也没有对企业实行直接的替代。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相当明确的,因而经济运行也是十分有效率的。我国中观决策是政府宏观决策的延伸,决策主体都是政府,只是层级不同而已。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中观决策是企业化的,决策主体和微观单位属于一个系统,均是由非政府组织来高效率进行的。由此看来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中观决策政府化是我国各种经济体制的弊端所在,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根源之一。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能应该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但是传统体制下存在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与商务困扰的矛盾。由于政府作为公有企业投资的主体,使其成为社会中一部分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从而使政府失去了对其他类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允性,同时也削弱了政府履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能力。地方政府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被迫用于日常的商务应酬,甚至为企业跑项目。找贷款、搞产品推销、无暇顾及社会经济的管理,致使交通、能源建设严重滞后,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不尽如人意,文教、卫生发展跟不上形势,社会治安紊乱,环境质量下降,政府职能严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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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管理幅度;政策执行

一、我国公共管理幅度的现状

按照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理论,管理幅度是指组织直接控制的人员和机构的数量。一般来说,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的层次减少,但管理的难度加大: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的层次增加,但管理的效率降低。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中,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管理幅度大小失当,很不合理;另一方面管理的层次普遍过多,效率低下。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层次,我国除四个直辖市和海南省外,其他省区的管理层次一般设有省(区)一市(州)一县一乡镇四个层次,有的在县乡之间设区公所,更多的则是在乡村之间设片区,变成了五个层次。我国现在的行政管理层次是秦代以来最多的。与国外相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二级制或三级制,很少四级制,中国是四级制的行政区划、五级制的行政管理层次。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就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就多,管理成本就高,工作效率就低,甚至导致、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等腐败作风。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的管理幅度,总的来说,我国各类政区之间规模大小过于悬殊,同级政区的大小甚至相差几十倍。就人口而言,大省近亿,小省不足300万;大县(县级市、市辖区)过百万甚至200万,小县不足1万。就面积而言,相差更为悬殊,有3万多平方公里的省,还有近20万平方公里的县。同时,市的建制也比较混乱,有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较大市等。政区规模的大小是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但过大过小都不利于国家的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省级政区过大还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潜在的消极影响。美国国土面积同我国差不多,但其州一级幅度达51个,其他国家比例更高,法国99个,日本47个,西班牙50个,一些小国也达到20多个。我国省一级建制少而面积大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政策执行的“一刀切”,政策难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管理的幅度过大,使得政策执行难以因地制宜;同时,管理的层次过多,又使得政策执行的信息容易失真。因为对政策执行而言,管理层次越多,则政策执行所需要的中介环节越多,不同层次的政治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高,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就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政策规避能量就越大,从而政策规避发生的频率、幅度和强度就越高。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

二、公共管理幅度失当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从管理幅度和层次的角度来看,我国政策执行面临两个比较大的“瓶颈”,一是如何将政策执行效果从低效提升至更高的层次,二是如何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真正的落实。前者可以说是政策执行高层次的拓展,后者则是政策执行在平面空间的扩张。在现代化的类型中,中国属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各级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一个社会经济条件并不理想的国度里,要实现现代化的诸多目标,困难是可以想见的。我国政府实现管理目标常常采取的一个应对办法便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政治动员作为一种方法可运用于不同的目的,就政策执行而言,它可以与行政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动员型的政策过程。从理论上看,一个完整的动员型政策过程是由两个不同的环节构成的。第一个环节是调查、选点、搞试验、树样板,从个案中总结“一般经验”,并使之上升到理论和政策的高度;第二个环节则是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将这一政策推向全国,并通过一定的机制来保障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在不同时期,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是历史地变化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意识形态和领袖的人格特征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放权型改革的推进和意识形态的日渐淡化,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农村中发展出来的“承包制”方式被应用于政府的行政过程,这就是上下级之间通过签定责任书(承包合同),将行政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与落实的“政治承包制”。

显然,在这种工作方式中,政策执行第二个环节的难度要大于第一个环节。特别是当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变大时,政策执行的效力便开始下降,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这种差异性早为人们所认识,并体现于相应的政策语汇中。传统政策术语中的“因地制宜”便是对这种差异的承认。但是,如何处理统一的政策和具体的地区差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因此它一直是我们政策执行中的一个基本难题。

一般来说,政策执行的第一件事便是政策试验,从点上突破,总结关于这方面的执行经验,通过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将试验的政策转变为正式的政策。在执行试验过程中,为了确保成功,政策执行者对试点的选择不是随意的,通常选择有投入价值的对象,并且可以相对集中力量,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这个意义上,示范点是精心培育出来的。然而,当基于试验点的一系列政策执行被推广到其他地域空间时,我们有可能遇到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情况。不同的地域空间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政策执行的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开始脱节,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地方差异的存在表明,在一个地方经由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展出来的东西,一旦上升为某种普遍性的行为准则,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就可能意味着某种自上而下的东西(对于许多非试验点来说,试验点的终点恰恰成了它们的起点)。两者之间的落差究竟有多大,取决于众多的因素,诸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地方文化传统、民风习俗、老百姓的素质、对外开放的程度乃至地方财政的状况等等。有一点是肯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区差异性正在拉大。西方研究中国的学者甚至发明了一个新词,在英文“中国”后面加了一个“s”,变成复数“Chinas”,意思是中国内部的差异太大,你不能只到过某一个地方就大谈中国应该如何如何。人们会反问,你谈的是中国的哪一个部分?因此,我国客观上存在的地区差异为政策规避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一方面,如果政策执行者机械照搬政策,可能会在某些地区导致政策不适,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地区的政策执行者变通执行,又可能会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变形,政策目标一样不能实现,因为政策到底如何变通,什么时候应该变通,变通的效果如何,并没有一套科学的测量和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幅度的失当使得政策执行的难度更加突显出来。一些适合某些地方的政策,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另外一些地方。因此,有些政策表面上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全面“贯彻”,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它被“架空”了,或者成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这正是目前我国发生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管理幅度的大小差异还意味着许多东西,对于我们的分析来说,最为重要的乃是利益结构的不同。应该承认,在许多地方,一些干部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某种习惯,或出于某种顾虑,他们把有些政策看作是一种“不得不”执行的东西。但同时他们也将这些政策视为一种负担,甚至是对既有利益结构的某种威胁。他们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执行政策,而是将这项工作视为不得不走的过场。记得笔者在党校讲基层民主的时候,一位县委书记就给我举出了基层民主许多不好之处,诸如他们那里很多地方农民的素质还没有那么高,一些地方的村民选举使家族势力兴起了,黑社会出现了,一些地方选任的村干部不听话,工作量加大,行政任务难以完成等等。一句话,民主进程超前了,不符合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老百姓也很可能对政策执行不太关心,或无可奈何。对于这类现象事实上我们并不陌生。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它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任何涉及利益调整的政策和法律,其执行过程同样是一个政治过程。政策可以在最高层制作,但是最终需要各个区域和层次的地方政府来执行。可以这样预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全国范围而言,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将是缓慢的,许多地方还会出现各种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会存在大量的地方管理型政策执行。要改变这种格局,就必须解决各管理区域的利益协调和平衡问题,适当调整管理幅度和层次,这是管理幅度合理化的本质要求。

三、合理调整公共管理幅度的若干思路

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执行的要求出发,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应该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取消市县分等,实行省(区)管县

要取消市与市之间的行政级差,不再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使市与市之间同级,市与县之间同级,都划归省(区)统一管理。这样,虽然市县之间的功能和特点不同,但都是省(区)直接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划,都是处于省(区)之下的第二级行政建制,行政级别相同。这样,虽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都是国家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域,同为地方行政建制的最高层次;虽然市辖区和乡(镇)之间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均是处于市县之下的地方第三级行政建制,而且是基层行政建制。同级行政建制中的每一行政单位,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都统一由所属的上一级行政单位管辖。实行市、县同级,是实现市不再管县,省(区)直接管县(市)的关键,它可以使政策的传递和落实真正一竿子到底,有利于省(区)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当前,在市县经济均较发达、市县离心力强的区域,如苏锡常地区、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市管县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区域经济发展,阻滞了城市规划和管理,因此,可通过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建立新的城县联盟或城县合作体制,以有效协调城乡利益矛盾,真正焕发全新管理体制的活力。

(二)适当扩大省级区划数目

实行省管县后,虽然减少了管理层次,但会加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加重省级政府的工作负担。因此,省管县应该与重新调整省级行政区划相结合。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到我国实际,省级行政区划应大体在50个左右比较合适。尤其是考虑到、新疆等边疆政区,民族问题较多,与目前政区过大和过分一体化不无关系,因此,可根据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经济水平、安定状况等标准,将它们适度分成若干个省级政区,以有效加强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又如山东,历史上就分为齐文化圈和鲁文化圈,即现在的胶东半岛和西部内陆,两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相差较大,再加上山东省的庞大人口规模,因此可以考虑分开。江苏被长江分为苏南和苏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也同样可以考虑分开。其他的人口大省、地区大省(区)等也可以适当调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而且各地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会大大增强。

(三)弱化市辖区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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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效能的高低,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本文从准确把握行政效能的基本内涵出发,分析影响行政效能的五大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行政效能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行政效能 内涵 影响因素 建议 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是对新时期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行政效能的高低,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提高行政效能既要综合考虑,通盘治理,更要抓住重点,切中要害。 一、行政效能概述 “效能”一词,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事物蕴藏的有利的作用”。从现有的法规和现实的做法来看,“行政效能”的涵义非常宽泛,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根据“效能”的定义,结合各地效能建设的实践,笔者认为“行政效能”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现其管理目标的过程中,所发挥功能的程度及其产生效果、效益的一种综合体现,是能力、效率、效果、效益四大因素的有机统一体。 二、影响行政效能的因素及现状分析 分析影响行政效能的因素和现状是探索提高行政效能的前提和基础。影响行政效能的因素及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济因素。经济发展状况是提高行政效能的物质基础。行政管理体制的结构和功能要与经济发展的类型及水平相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是否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极大的影响着行政活动的效能。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很多的冲击和阻力,这些困难和阻力又会给政府活动带来影响,导致了行政效率的低下。 2.党风、政风因素。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必造成物质诱惑的不断增多。党内一些腐败分子因私欲膨胀而丧失党性和人格,其中受贿赂者有之,渎职作假者有之,巧取豪夺者有之,卖官者有之,执法犯法者有之。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提高行政效能的极大阻力和威胁。 3.人员素质因素。一般行政工作人员是大量行政业务工作的完成者,其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效率观念、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行政效能的高低。 4.行政组织因素。行政职能定位应该遵循与行政机构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行政机构设置仍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影响了行政效能的发挥。 5.行政管理方法因素。所谓行政管理方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有效地实现行政目标采取的各种办法,技术,手段的总称。使用不同的行政管理方法就会产生不同的行政效果。 三、提高行政效能的对策和建议 1.坚持团队联动,加强协作,实现整体合力 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团队精神,打造基层政府高效管理团队。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机关效能的提高离不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机关效能的提高表现在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中,每个机关人员都代表政府机关的形象。团结协作,从自己做起、从本部门做起,同志之间讲团结,科室之间讲配合,部门之间讲协作,上下级之间多沟通,兄弟单位之间多联系,从而提升效能建设的整体合力。 2.坚持改革拉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提高机关效能,政府职能转变是关键。一是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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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换届时间问题

地方组织法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实践表明,这一法律规定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是由于县乡的换届时间不同步,再加上有些市、县、区的换届时间不同步,这就造成了几乎年年都有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二是频繁的换届选举,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了社会和群众的负担。三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认识上对换届选举产生厌倦情绪,有些干部、群众说,只看到你们总是在搞换届选举。我看这些同志说得完全对。换届选举搞多了,确实影响干部、群众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四是每次换届后,人们的社会生活并不会发生多大的变化。这就不得不使我们来考虑换届选举的政治效果,这就是说我们不能违背社会上层建筑对社会经济基础起反作用的这个规律。你说,通过换届选举,一定能把勤政为民的、把对国家和民族忠诚的、对人民忠诚的一批干部选上来,这也不见得。通过换届选举,可能会选上一批勤政为民的,信仰马列主义、思想的、坚持三个代表的干部;也可能会选上一些本来就是搞腐败的、选上后准备再大干腐败的干部,这些人,他们在思想本质上不信马列,更谈不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所以,一搞换届选举,这两种人就都有可能选上来,前一种人选上来了,经济就会有所发展,人民的生活就会有所改善,腐败就会有所遏制。后一种人选上来了,经济就会倒退,政治就会倒退,人民就会遭殃,国家就会受损失。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不要把社会的进步完全寄托在换届选举上。你说是三年换一次好,还是五年换一次好,这就要从实际出发,从国情出发。中国是了个有12亿人口的大国,搞一次换届选举,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在相当长的二段时:间内影响抓经济工作,影响干部队伍的.稳定。所以,对于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建设,完全应根据我们自己的特点来建立一套简单、实用、有效的民主法律体系。这样,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实现全国各级人大每届任期同步是完全必要的。这样有利于在全国统一换届时间,统一工作安排,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把换届选举作为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抓紧抓好。全国各级人大统一换届时间,还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真正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这对于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减轻群众的负担,实现民族的崛起,确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

二、关于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问题

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是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的利益?还是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对这个问题的争论,纯粹是一种认识上的偏见。从实际情况来看,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它不是由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方式来决定的。这里,一是决定于代表自身的素质。即代表受教育的程度、对社会主义事业理解的程度,以及代表所具有的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决定于整个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看到了资本主义的普选制对于历史上的世袭制来说是一大进步,但资本主义普选制实质上也是每隔几年来决定一次谁来统治和压迫人民。所以资本主义的普选制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剥削和压迫人民的实质。从这一点来说,资本主义的民主就是假民主。你再用什么民主的方式来选举总统,选举官员、选举议员,他也必然要维护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这样一种状况,本身也是由它的社会制度决定的。普选制的历史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证明,用什么方式来选举代表,对代表作用的发挥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我们的方法是要按照简单、实用、有效的原则,来思考和处理问题,这样,我国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并不会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因为,无论用什么民主方式选举的人大代表,它必然要在统一的法律规定下去履行职责、执行职务。

三、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构设置问题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13项职权,所以,乡镇人大要行使这些职权,就必须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按照法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只是负责主持和召集会议,对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则没有规定,所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基本上没有什么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但由于乡镇财政困难,有的地方开人代会也就是半天时间,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更是没有经费。根据这种情况,乡镇人大再增设常设机构的。思路是不可取的,因为增设机构,增加人员就是增加群众和社会的、负担。根据历史经验,我国基层政权建设应遵循简政、务实,有效的本主义的民主就是假民主。你再用什么民主的方式来选举总统,选举官员、选举议员,他也必然要维护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这样一种状况,本身也是由它的社会制度决定的。普选制的历史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证明,用什么方式来选举代表,对代表作用的发挥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我们的方法是要按照简单、实用、有效的原则,来思考和处理问题,这样,我国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并不会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因为,无论用什么民主方式选举的人大代表,它必然要在统一的法律规定下去履行职责、执行职务。

三、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构设置问题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13项职权,所以,乡镇人大要行使这些职权,就必须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按照法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只是负责主持和召集会议,对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则没有规定,所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基本上没有什么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但由于乡镇财政困难,有的地方开人代会也就是半天时间,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更是没有经费。根据这种情况,乡镇人大再增设常设机构的。思路是不可取的,因为增设机构,增加人员就是增加群众和社会的、负担。根据历史经验,我国基层政权建设应遵循简政、务实,有效的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原则。那就是通过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的办法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总的来说,我国基层的工作千头万绪,要直接与群众打交道,这就不但要有快捷、务实的工作作风,而且也需要有快速决断,因地制宜,及时指导的组织领导机构。而通过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的办法,就能做到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统一研究协调和组织实施各方面的工作,做到团结一致、分工负责、各负其责,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好。

四、关于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实践证明,在人大工作中,最能为群众了解,最能体现三个代表要求,最能收到效果的一项工作,就是把群众关心的问题,把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的研究好、处理好、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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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中,相关领导对管理的认识不够全面,管理意识相对薄弱,通常对金钱会给予足够的重视,而对于物品类的国有资产却产生轻视的心理;在管理过程对使用的环节比较重视,却轻视在使用结束后的管理环节,这些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误区已严重阻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当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得到国家的广泛关注,相比之下,而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关注度要轻得多,致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发展步伐缓慢,完全跟不上我国经济发展的节奏。一些行政单位存在分工上的问题,管理意识较为薄弱,未将管理上升到制度层面。还有部分行政单位管理不规范,在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对国有资产进行调用,造成国有资源的浪费。

2、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国有资产流失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大难题,资产流失并非在短时间内即可完成,而是由于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出现纰漏。在投资环节,前期分析不足,投资过程中监管不力,导致资产流失。在购置环节,单位决策失误,购置措施不当,购买不合格或者质次价高的产品或工程,容易造成资产的隐性流失。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够细致,极易发生资产丢失的问题,抑或资产受到损伤,而影响本身价值。在资产处置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规操作,擅自将资产赠予他人,或是为了个人利益转让他人,抑或将国有资产归个人所有等诸多问题。

3、预算管理机制不完善

我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期以来存在预算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全不相关联,给科学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在资产管理中的各个环节都会对预算的合理性造成影响,如一些部门在使用国有资产时过度浪费、相关领导在制定决策时未能基于实际情况等,都会导致资产配置不够科学合理,从而降低资产管理的效能,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资产预算管理存在一定缺陷。

4、资产管理与财政管理相分离

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存在与财政管理完全割裂的问题,致使帐外资产的问题屡见不鲜,由于我国行政单位对国有资产调用、转借的情况发生十分频繁,资产流动过程中,其占有权和使用权便剥离开来,给会计预算带来极大影响。5、监督和管理体制不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严重阻碍了资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行政单位由于裙带关系较多,同一职位上设置了过多的人员,且不同职位间岗位职责也存在交叉,分工不够明晰,管理力度严重不足,给行政单位监督管理带来极大困难。

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路径

1、增强管理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应从意识层面着手,增强管理意识,增加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加强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将资产管理工作视为己任。此外,还要加强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加强广大员工对资产管理相关政策的学习和了解,从而增强行政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从思想意识方面重视资产管理。

2、改革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着国有资产管理的效果,因此,应立足行政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构建如下的管理模式: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统一在国家手中,具体管理交由财政,使用交由行政单位,上述过程都在各级政府的监管下进行。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选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口标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与公共财政管理相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一个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的管理体制。

3、加强资产预算管理

资产管理不能与预算管理独立进行,这样会影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高水准的预算管理能够提升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同样,高水准的资产管理能够提升预算管理的有效性。行政单位资产预算管理的强化主要包括对资产的收益、消耗的费用等进行科学核定,并核对相应的账目。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的资产支出管理,行政单位应该加强资产预算管理力度,规范管理环节,在配置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购置预算制度,在使用环节建立资产调剂制度,在资产处置环节实行"阳光操作"。

4、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通过建立健全资产核算总账、序时账、明细账及备查账,运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手段,将资产登记、配置、处置、收费、评估、统计等进行信息化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卡的记录与登记,严密核算,认真核实资产账实、账账、账卡是否相符,使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与此同时,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深入性,应指派专人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对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将资产管理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与财务管理并轨操作。

5、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机制。

(1)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主要从各级政府的强化管理着手,各级政府应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领导进行定期考核,并将管理的好坏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指标;如果出现国有资产管理不力,而造成资产的价值损失,应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如果违规行为触犯法律,则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应向民众公布,利用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约束国有资产管理。

有行政管理论文篇9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5-107-03

一、研究的缘起

行政改革方面的理论是我国政治学和行政学自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重建以来的一个研究热点,也伴随着我国行政改革的实际进程。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和行政改革的呼唤下,学术界对于行政改革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那么,我国对行政改革理论的文献研究是怎样的状况呢?通过维普网文献检索,有关行政改革的研究多达1222篇(关键词为行政改革),其中对行政改革理论相关方面的研究仅有96篇(关键词为“行政改革+理论”)。这些文献大部分集中于研究我国行政改革的历程或者是国外的某一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很少有文献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具体借鉴了哪些国外公共管理理论以指导行政改革,至于该如何使行政改革借鉴的理论“本土化”,又该如何创新出属于我国自己的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的文献则几乎没有。无疑,这样的泛泛而谈并不利于我国行政改革理论的系统性研究。然而我国的行政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迫切要求改革理论上的创新和超越。此时,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改革的历程,总结分析行政改革借鉴的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现状,思考借鉴后我国该如何使之“本土化”并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行政管理理论,对于切实推进我国行政改革,建立精简、统一、高效、规范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改革变迁简述

为了迎接21世纪的挑战,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从事行政改革,在这一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政府亦先后进行了5次大的行政改革。

(一)1982年的改革――重心转移 体制未变

1982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进行了改革开放后的首次改革,主要措施有:(1)改变政社合一的“”体制,扩大中心城市经济管理权限。(2)政府机构进行了改革和精简,较大幅度地撤并了经济管理部门。(3)废除了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此次改革使我国改变了农村政社合一的“” 体制,行政权与生产经营权初步分离;据统计,国务院的工作部门由改革前的100个减少到61个,为此后的行政改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1]

(二)1988年的改革――初步转变政府职能

从1988年开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进行了行政改革。主要措施有:(1)此次改革明确提出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关键,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逐步转向间接管理为主。(2)进行国务院机构改革,同时进一步改革人事制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这一阶段的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创造了条件。结合职能转变,政府机构得到了精简。

(三)1993年的改革――全面改革的预演

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组织机构,又一轮自上而下的全国性行政体制改革开始了。主要措施有:(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部门。(2)同时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机关、事业、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经过改革,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由86个调整为59个,各部门人员精简平均为20%左右。各级政府机构人员约减少200万,占原有行政编制的23%。

(四)1998年的改革――全面深入

1997年十五大报告再一次提出要“推进机构改革”,在这种背景下,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拉开了。主要措施有:(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进一步精简政府机构。(2)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这一阶段改革使得政府职能得到转变,政府机构和人员得到很大精简,同时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得到加强。

(五)2003年的改革――强化监管职能

2003年开始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主要措施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机构改革涉及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建设等7个方面的举措。这次改革基本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逐步形成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2]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改革借鉴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剖析

显然,我国的行政改革拥有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的丰富而灿烂的政治文化作为本土理论基础,那么,为什么要在拥有本土价值理论基础上还要借鉴国外的公共管理理论呢?其一,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20世纪70年代未,正值西方发达国家掀起声势浩大、席卷全球并延续至今的行政改革浪潮,使得我国行政改革不可能不受到西方行政改革理论的影响。正如丁煌教授所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为我国行政改革借鉴西方公共管理学的理论成果提供了现实可能”。其二,实践已经证明,我国在了解、学习和比较西方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拿来”借鉴,并结合中国国情有所创新会为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及行政改革的深化提供更高的平台,进而达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果。

(一)踏上研究之旅

20世纪80年代初,夏书章教授奔走疾呼,要求把行政学的研究提上日程,这一呼吁打破了30年来中国行政学的沉寂局面。1984年,他在全国首次“行政管理学科研讨会”上申述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直至80年代末,我国才真正拉开了行政管理学重建复兴的序幕,着力引进研究西方的行政管理理论,以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自此,我国行政改革开始了学习借鉴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之旅。显然,第一阶段的行政改革并没有借鉴西方行政管理理论的成分,然而此次改革遗留下的很多问题为以后改革要引进什么样的西方理论提出了现实要求。

(二)始借西方文官制度

十九世纪中叶,英国为改变“政党分赃制”的局面,建立了文官制度。这一制度发展至今,其显著特点是“考绩制”的广泛运用,鼓励竞争,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现人才,做到知人善任。[3]鉴于西方的文官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国公务员制度积极借鉴了西方文官制度中的合理内容,主要内容有:公开考试、择优录取,这样可以吸引人才通过竞争选拔到行政岗位上来,使公务员的素质得以提高;与此同时,借鉴了其中的法制化方面的内容,实行公务员制度法制化,改革“人治”;引用文官制度中的“考绩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公务员进行全面考核,使得公务员们“能上能下”。这些无疑都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合法性地位。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管理”与“市场”取向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针对政府公共行政效率低下,在政府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主张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及对政府和市场进行重新定位。我国政府包揽的社会事务过多、权力范围过大,这不仅影响到政府效率,而且降低政府服务质量。而企业化政府的这种思想正是我国进行行政体制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我国政府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管理和市场取向,重新界定政府角色,转变政府与社会、与企业、与市场、与公民的关系,从而加强了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功能,力求做到“掌舵而不是划桨”。

(四)公共选择理论的“权利约束”与“有限政府”取向

从经济人假设出发,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公共选择学派得出了“政府失败”论,倡导大力减少国家干预,尽力发挥市场的功能,认为国家权力总是追求更大的国家权力,要补救“政府失败”就要从这种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破除政府万能的神话,塑造有限政府。[4]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政府将很多职能统揽起来,管了很多不该管且管不好的事,改革开放后的行政改革认识到了政府政府也会失灵,政府的权利也需要约束,只有塑造出有限政府,才能形成“小政府,大社会”。因此,秉承着“有限政府”和“权利约束”的改革理念,我国自1982年来的历次行政改革均以“转换职能”为基本前提,大力精简机构,向“服务型”政府这一总体目标稳步前进。

(五)公共治理理论的“社会化”与“参与管理”取向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产生的治理理论追求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公民参与、责任性、回应性、有效性、法制化等。[5]公共治理理论考主张在政府、非政府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公民之间建立互信,达成共识,建立多方面的合作。这些价值理念会为我国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参与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基础。我国政府借此理念逐步调整与市场、与社会、与企业的关系,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完善社会的自治组织结构,建立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人民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协作的关系。

四、借鉴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后值得思考的一些问题

毋庸置疑,在借鉴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的一些思想理念后,我国的行政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取得了斐然的成果。然而,在“拿来”之时,需要我们思考的是,西方的公共管理理论在中国的行政生态环境中是否会产生“水土不服”的病症?行政改革的实践能否有效克服西方理论脱离本国实际的误导?我国又该如何在借鉴之上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行政管理理论以指导行政改革呢?

(一)积极借鉴西方行政管理理论成果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任何改革都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的先行,改革便难以取得成功。至于我国究竟应建立什么样的行政体制,既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深入的理论基础。改革开放后,在西方行政改革的思潮影响下,我国的改革才有了比较科学的理论基础,如公共管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治理理论等都成为这一时期行政改革的理论源泉。作为人类行政改革的共同成果,西方行政改革的理论和实践无疑对我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在实践中似乎表现出了超意识形态、超越国家和行政传统、超越发展阶段的普遍适用性。[6]因此,我国可以辩证地研究和借鉴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以为我国的行政改革服务。

(二)清醒克服“舶来品”的一些误导

我国行政改革理论很多都是从西方“舶来”的,因此目前流行的一些行政改革理论带有浓厚的西方色彩,如果对此缺乏清醒的认识,人云亦云地使用来自西方的理论话语和方法分析我国的问题,便会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产生有害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克服误导以正确借鉴西方行政理论成果则成为一个重要挑战。此时,我们首选需要客观评价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的成果,既不可过度地拔高,也不可以过度地贬低,更不能走极端,而需要全面地研究理解。其次,正确认识我国和西方国家公共管理理论的行政生态环境,进行比较研究则变得至关重要。同时还需根据我国跨越式的时代特征有选择地对西方公共管理理论成果进行借鉴。

(三)努力探索行政管理理论“本土化”之道

威尔逊在《行政学研究》一文中如是说:“如果我们要应用这种科学,我们必须使之美国化,不只是从形式上或仅仅从语言上美国化,而是必须在思想、原则和目标方面从根本上加以美国化。它必须从内心深处认识我们的制度,必须把的热病从血管中加以排除,必须多多吸入美国的自由空气。”[7]可见,要借鉴运用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时,使其避免出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现象,则必须对这种理论进行“本土化”塑造,多多吸入“国内自由空气”,开发出适合本国行政生态环境的行政理论。然而“本土化”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首先需要站在我国改革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和研究行政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其次,要实现学术话语的本土化,挖掘和结合中国的学术话语,生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理论话语系统。最后,要基于从中国实践中抽象出来的概念、范畴和方法来研究我国行政改革实践中的问题。循序渐进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出自己的行政理论,创新出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行政管理理论,以此来更好地指导行政改革的科学进行。

六、结论与讨论

总之,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我国和其他国家都是立足自己的国情进行改革的,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共性和差异性,对现实问题借用西方国家的理论提供的指导思想、研究路径或分析工具无疑都是合适的。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行政改革在借鉴西方行政理论的同时,亦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属于自己的行政改革理论,如何平衡中西方理论之间的关系和权重,找到中西合璧的最佳契合点?与此同时,我国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大部制改革又该如何科学借鉴西方行政理论中的合理成分,有效规避一些负面误导,进一步促进新一轮大部制改革的深化完善呢?这些问题则需要我们孜孜不倦地继续探索研究。

参考文献:

[1]夏书章,等.行政管理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

[2]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刘海棠.从西方文官制度特点看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J].出类拔萃•文教资料,2000,(8).

[4]翟为民.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政府改革的启示[J].实践探索,2007,(3):31

有行政管理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253-01

一、C理论概述

C理论是新的管理学之道,由我国古典国学巨著《易经》发展而来,以中国哲学思想为基础,是在中国历史文化背景下提出的创造性理论,用中国古典哲学阴阳五行自然宇宙观为中国管理科学文化提供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思想模型。

C理论的基本架构有:外在意义是中国(China)、《易经》(Change)、儒家(Confucius)、文化(Culture)、Cheng(作者成中英的姓)。其内在涵义为:决策(Centrality)、领导(Control)、创新生产(Creativity)、人事(Coordination)、市场(Contigency)、权变(Transformative Change)、超越(Transcendence)和太和(Creative Harmony)等八项,这也是C理论的基本架构①。

二、C理论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发展意义

基于C理论所形成的C管理模式,为中国式管理带来了可靠的依据。在智慧型组织下,力求将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最大化②,而其中对我国行政管理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的有:“道、法、兵、墨、儒、易经、禅学”等众家之长的融合意义、讲求“有情,有理,有法”的合理意义和来源平衡哲学的平衡意义。

C理论大的方面包含了国家治理、行政管理,小的方面包含了集团管理、家庭管理和个人管理。最后还是回归到人的问题,个人与集体的人。C理论应用到国家形成一套国家治理理念,才能促进真正的和谐社会。这样的文化基础和底蕴会让国家的治理和行政管理永葆生命力和创造力,因此治理国家之道离不开一个一以贯之的具有文化根基的管理哲学。

三、C理论应用到我国行政管理中的可行方式

C理论是扎根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所形成的,它的精髓是强调管理要有创造性和发展性。我国的行政管理方式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但这其中就有需要我们去辨别的精华和糟粕,以此来促进我国的行政管理乃至社会治理的良性发展。

(一)把握C理论的核心理念

C理论运用于国家行政上,最需要把握的是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所发挥的决策职能作用,正如西蒙所言“管理就是决策”。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就是水,政府的形象和政策就是产品,因此国家的行政决策和管理的“产品”必须是为民所需的。

在把握C理论的核心理念中,领导者不仅需要紧紧把握住“C”字所代表的创新求精的精神,更需要具有开放、包容和怀柔的辩证思维,我们的文明亟需变成一种道和心的文明,从现实着手回归到一定的高度,领导于无形达到了太和的境界,即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领导者,实现自治的君子管理,这也让我国行政管理的发展更有新的眼光和视野。

(二)辩证地把握C理论的运用

中国管理哲学是从行政管理开始的,西方现代是以经济学为基础,从经济发展而来。当代中国的管理学是以领导学为基础,也是以中国的政治哲学为基础,但是它的内涵是马克思列宁的管理模式③。我国现在行政管理的管理方式更偏向儒家思想,儒家有长处,但也有缺点,如太多的权威主义导致了行政权力的滥用与腐化。因此这就说明我国的行政管理需要努力地在管理制度与方法上进行改革和发展,不仅进行经济和政治的改革,更需要进行文化上长远地改良和创造,才能使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大环境是和谐稳定的。这就需要去辩证的把握C理论的运用,逐渐建立一个中国管理哲学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示范模型。

(三)中西合璧,融会贯通

我国的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不仅有“走出去”,更有“走进来”。所以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过程中,西方的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因此在应用C理论的过程中,应当看到C理论作为一个开放的“宇宙论”,为东西方的思想差异可能造成的矛盾提供了一个战略方向,化解了这种矛盾。这不仅可以让西方的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得到充分地发挥,而且也让行政管理底蕴更加深厚,得到中西完美结合的融会贯通。

四、结语

C理论八要素之间的作用生生不息、循环往复,通过对C理论的研究,说明我国的行政管理应具有包容性,这样才能使社会治理生生不息,具有可持续发展性,中国更要形成扎根中国文化的治理理念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

注释:

①③成中英.C理论:中国管理哲学[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1: 231-233.

②成中英,吕力.C理论、C原则与中国管理哲学[J].管理学报,2014(1):22-36.

参考文献:

[1]周兴中.析C理论的哲学基础[J].科学经济社会,2004(1):71-88.

有行政管理论文篇11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高等教育一样,理论界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一系列理论成果。

一、理论界对高职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研究概况

截止到2016年5月1日,笔者进入中国知网,输入“人的素质要求”、“行政人员素质要求”、“骨干院校建设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等关键词,在全文数据库中进行精确和模糊搜索,得到如下结果。

从上表,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信息:一是学界关于“人的素质要求”的研究成果。有关“人的素质要求”的专著为0部,表明这方面的专著没有问世。期刊类论文论及该论题的有18084篇,精确论及该论题的文章为“0”;报刊类文章论及该论题的有250篇,精确论述的为“0”;博硕论文论及该主题的文章5243篇,精确论述的为“0”。这表明,学者们更多地以论文的形式论述了“人的素质要求”的问题,而真正论及该论题的成果没有。二是学界关于“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的研究成果。我们从专著、期刊论文、报纸论文、博硕论文考察,精确论述的均为“0”,模糊论述的分别为:0,9956,110,8247。这些研究主要表现对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的论述比较多,局限在于:没有精确论述。三是学界关于“骨干院校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的研究。精确考察均为“0”,从模糊考察,“图书类、期刊论文类与报刊论文类、博硕论文类”成果分别为:0,161,5,121。从以上三点可以得出结论:学界没有人真正论述“骨干院校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的问题,所以从这一点上讲本论题的提出及其研究成果可能会填补学界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二、国内外对高等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建设理论相关研究述评

(一)国外对高等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理论的研究

国外的高职教育大多产生在20世纪60年代,人们对这一类型教育研究比较多,但是由于国籍不同,体制不同,对高职院校“党政干部”的研究涉及得比较少。尽管如此,笔者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得到相关高职院校管理人员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研究具有借鉴作用。

1、行政管理人员坚持依法办学

德国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起步较早和取得一定成就的国家。之所以取得一定成就,是德国高职院校行政人员坚持以法律手段管理和治理学院是分不开的。高等职业院校通过法律法规对职业教育进行办学和管理,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是法律法规的落实者。1969年,德国高职院校办学都要遵循《职业教育法》,该法是德国关于职业教育的基本法,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组织、考试制度等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通过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严格贯彻实施,巩固了德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随后,德国出台了《企业基本法》、《培训资格条例》、《青年劳动保障法》等[1]。正是这些法律法规以及高职教育院校行政人员对上述法律的实施,德国的高职教育事业才经久不衰。

2、行政管理人员具有国际战略眼光

德国教育主要以办应用型科技大学为主,在经济全球化和欧盟一体化背景下,德国高职院校行政人员采用“双元制”等办学模式,汲取其他国家的办学合理因素,通过建立办学保障体系,对技术应用进行深入研究,改进学位制度,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接纳外国留学生,开拓国外教育市场与国际接轨[2]。此后,加拿大、美国、日本等国的教育者也相继效尤,职业教育取得巨大成就。

3、行政管理层制定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国外众多职业高职院校中,由于行政管理人员勤于思考和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在不同国度形成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主要表现在:加拿大 CBE教育管理模式(以理论教育为基础的实践能力模式)、德国的“双元制”教育管理模式(一元在企业实施,一元在学校里实施)、国际MES教育管理模式(就业技能教学管理模式)、美国的“技术准备制度”合作教育管理模式等[3]、英国的“攻读交替制度”、日本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澳大利亚的“技术与继续教育制度”等。这些模式主要是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依据该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基础创造出来的,表现出行政管理人员的智慧。

4、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理念的变化

严格说来,高等职业和技术教育在中世纪以后才诞生,这一时期高职教育的理念一般是为国家服务,确切一点说是为了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培养新型的管理国家的人才,尤其是为特定行业和特定官僚培养技术人才。十九世纪中后期,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譬如欧洲大陆和英国等国家出现了为区域经济和工业发展服务的地方性院校,这些学校较前期,其办学理念有所变化,即办学为统治阶级开始转变为服务区域工商行业。这些“位于工业人口集中的中心学员的首要目的,在于提供与从事工业的人口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其教育应该始于他们日常职业中,即传授有助于其职业的知识”[4]。这些办学理念的变化与其说是统治阶级的变化,还不如说是高职院校行政人员办学的变化,因为高职院校行政人员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还需要阐述的是,办学理念的变化,必然导致培养目标的变化。

5、行政管理人员加强交流与合作

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高职院校在本国的办学具有较高的水平,这些国家的行政管理人员十分注重于国内院校之间的联系与相互学习,也特别注重与国际接轨,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5]。

通过对关于国外高职教育研究理论的梳理和归纳,行政管人员在高职院校所起的作用是肯定的,表现在:办学依法进行,讲究规矩,遵循办学规律;行政管理人员办学具有战略眼光;思想开放带来办学理念先进并脚踏实地以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但是也有不足,表现在:一是过于强调实践行操作训练,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理论的学习和修养训练。二是由于注重实际操作,学生考核重实践轻理论,这对学生全面发展是一个致命打击。三是“强调职业教育是人生必经之路”这未免过于整齐划一,不利于具有理论兴趣的学生发展。

(二)国内对高等骨干院校党政人员素质理论的研究

与国外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相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学界对这一高等教育形式的研究也比较欠缺,研究本科阶段高教教育的比较多,对高职院校尤其是高职骨干院校建设过程党政干部素质研究的成果可谓凤毛麟角。通过检索,学界关于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要求的理论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理”关于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建设的规定

本文所说的“法理”,是指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为法律法规形式颁布的关于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规定的文件。1996年9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其中一条是“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6]。这一规定,将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基本条件纳入职业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这是可取的。但是,对于行政人员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素质要求并没有作进一步的规定。199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9条规定“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这一提法尽管是对高等教育提出的,对今天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样适用[7]。1998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在本法中非常明确地把高等职业学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确定了下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宏观上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中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二是微观上指高等职业院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伴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对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学理”关于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建设的论述

“学理”即学界对高等职业骨干院校党政干部素质的研究,它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高职院校机制体制基本概念的论述。刘红红(2010)和戴国宝(2006)在他们的硕士论文中研究了高等职业院校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他们主要论述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论述了高职院校行政教育管理机制的问题。所谓高职院校行政教育管理机制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上建立起来的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管理的各项制度之和,它是整个教育体制得益以构成和运行的保障,它规定着学校教育发展规模、发展速度有着直接影响。内涵方面涉及教育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隶属关系、权力划分和运行机制等。外延包括教育系统的教育领导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教育制度。第二,论述了高职院校行政教育运行机制。所谓高职院校行政教育运行机制是指学校在运行过程中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方式。主要包括:决策、信息、资源、动力、质量和约束等五个方面机制。二是对国别(个案)行政管理体制的研究。刘登高研究了美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而美国政府行政在市场资源的配置中扮演着“监管员”的角色[8]。杨德广研究了德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德国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坚决落实“双轨制”职业教育体制,将工厂与企业中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学校里的基础理论学习有机结合[8]。此外,还有作者研究了英国、澳大利亚高职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体制问题。三是对高职教育存在问题的研究。尹文秋等研究了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这些存在问题大多表现为:多头管理、财事权不分、行政管理人员思想因循守旧、管理机制和制度缺失、管理职能膨胀等[9]。 四是对高职院校教育宏观行政管理的对策研究。孟昭上对此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他认为: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央合地方两级政府进行管理。由于中央实施高度集中管理,地方政府管理的自非常有限。随着改革开放,地方政府对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权逐渐扩大,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逐渐增多,正在改变原来投资和办学主体单一化的局面[10]。五是微观上论述高等职业院校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学界对这一论题进行论述的主要表现在:第一,对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内涵的研究。吴琼认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力资源是指所有推动高职院校及高等教育发展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的总称。狭义的人力资源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在职职工的总称。包括:管理人员、教师队伍、教辅导人员和工勤人员、学生人力资源和社会可利用人力资源等[11]。第二,对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研究。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是一种基于高职院校整体发展战略的管理模式,以研究制定和规划符合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人才战略核心,以提高符合战略目标的团队和个人绩效为根本任务,以提升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和社会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为目标[12]。第三,绩效管理的研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的成果比较多,丁银军着重从宏观上研究了高职院校的绩效管理状况。第四,对高职院校个案管理进行了研究。罗良翌在其硕士论文中对XH职业院校教师绩效考核进行了个案研究,研究出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及实施策略[13]。

三、对高等骨干职业院校党政管理人员研究的基本评价

从上述关于中外高等职业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理论综述,我们认为具有如下特点:

研究重点从宏观转向微观。中外高等职业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理论的研究总体上来说是从宏观上来研究的,学者们从宏观层面主要研究了学校、社会、企业等相关问题,由于高职院校进一步发展,学者们从宏观转向微观研究,比如研究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研究视角呈多元化趋势。一般而言,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研究基本上沿袭了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研究套路,但学者们没有止步而,而是从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多元化的探究。

研究方法多样化。学界对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采用得最多的是文献研究法,此外逐渐更多的研究方法,比如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个案法等。(作者单位: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重庆市级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专题:《骨干院校建设行政人员素质要求研究》(课题编号2015-704)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宋春燕:《德国高等技术教育浅析》,《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2]刘金存:《德国高职教育国际化发展的经验借鉴》,《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9期。

[3]冯晋祥:《对国外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分析与思考》,《航海教育研究》,2000年第3期。

[4]M.sanderson,The universities andBritish Industry 1850-1970,81.

[5]耿立军:《国外职业教育与启示》,《当代世界》,2009年第4期。

[6]梁绿琦主编:《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资料选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6页。

[7]梁绿琦主编:《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资料选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4页。

[8]周建松、唐林伟主编:《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十年2001-2010》,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4页。

[9]尹文秋:《关于高职院校德育创新的思考》,《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6年第7期。

[10]孟昭上:《关于创新高职教育管理体制的思考》,《中国高教研究》,2007年第12期。

有行政管理论文篇12

近年来,公共管理理论创新备受国内外行政学者的关注。但就如何推展的问题,仍然是见仁见智的。笔者认为从传统的行政理论到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均不同程度地呈现出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相分离的研究方法失偏、效率与公平相分离的治理理念失偏和政府与社会相分离的治理结构失偏。公共管理理论创新需要从这些失偏中走出来,开辟新路径。

一、方法路径:将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融合起来

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偏重价值理念分析和偏重事实实证分析的摆动由来已久,大体都经历过重价值理念分析的传统制度主义方法时期、重实证计量分析的行为主义方法时期和以动态制度分析为主导的新制度主义方法时期。这种摆动往往成为人们质疑社会科学的科学性的把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社会科学指导人类社会实践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而且,这种摆动的趋势仍未有多少收窄的迹象。正如英国科学家兼人文作家C.P斯诺在其著名的《两种文化》一文中所诉,人类将日益面临人文文化和技术文化割裂的威胁。川回顾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从19世纪末的传统行政理论发展到现在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经历了三大阶段,虽然不能简单地把它们纳人传统主义一行为主义一后行为主义的发展轨道,但行政理论发展中将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割裂开来的特征是十分明显的。

1.传统行政理论阶段(1900-1960年)。在这一阶段,政府机制与企业机制在管理效能上的反差直接推动了传统行政理论的研究路径是吸收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以制度研究为重点,推动“行政制度化”,突出预算、人事、管理和组织等内容,虽然其中也有行为主义的兴起,但“见物不见人”是其主流的研究风格。在研究的价值取向上,“最初的价值观是效率”,“效率至上的价值观在公共管理学领域内直到1960年代都占据上风。”传统行政理论笼罩在技术主义的偏好之中。

2.公共行政理论阶段(1960-1970年代末)。在传统行政理念和方法主导下,政府管理忽视了民权、公平、参与等权益问题的解决,迷失了公共行政的服务方向,引发了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和民权运动的兴起,也促使了“传统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公共行政理论的研究路径是社会运动的直接介人,各种社会运动不断为公共行政的理论发展提出新问题、新方法,尤其是新的价值观。公共行政研究的重心正是传统行政所忽视的权益问题,“它的思维方式从本质上讲不强调技术,而偏重于人本主义。

3.新公共管理理论阶段(1970年代末一)。为民权运动所推动的公共行政,虽然鼓励政府更多地关注社会公平间题,但随之而来的公共财政膨胀和过度的行政分权,极大地制约了政府的行政能力,也将行政效率吞噬无几,公众对公共行政的乐观想法再度消失。这一时期,西方经济学出现了以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和以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革新,其中的许多新概念、新思维和新模型被广泛地运用到公共行政分析中,产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价值取向是公共部门“减员增效”,“粉碎福利国家”。因此,“新公共管理表现了向市场和私营部门管理方式的回归,这反映了传统的主义和管理主义之间的摇摆再一次摆向管理主义”。

在传统行政理论时期,各国政府在众多的社会间题面前束手无策,引发了大规模的经济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给人文精神以致命的找害。在公共行政理论的主导下,不少国家选择了福利国家政策,结果引致了政府膨胀、财政危机和社会惰性,将行政效率吞噬殆尽。刚刚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公共管理活动视作经济活动来运转,有人批评它会导致忽视公共责任,不强调道德水准。因此,公共管理学要想独立于学科之林,要想在实践中成功地引导政府避免管理失败,就必须从行政理念和行政方法上跳出其在人文主义和技术主义中摇摆的周期性,有机地将公共管理的人文方面和技术方面融合起来进行创新。

二、理念路径:从效率与公平之争走向以责任理念为中枢

公共管理具有对象的普遍性、内容的庞杂性和资源的公共性等特殊性。公平、民主、效率和效益都是公共管理追求的共同价值理念,但在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中却时常难以完整把握。因为公平、民主、效益、效率根本就不是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那么,什么是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呢?经典的《政治学》告诉我们“城邦的原则是正义”,“它所求的是最高最广的善业”,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应该是公共责任。公共责任相对于公平和效率而言更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不讲求公共责任的公共管理既不可能是公平的,也不可能是有效的。只有公共责任才能将公平、民主、效益、效率有机地融合起来。以公共责任为前提的公平和民主就是不损伤效率和发展的公平和民主。换言之,以公共责任为前提的效率和发展也是不损伤公平和民主的效率和发展。在全球化趋势下,公共责任表现为全球责任。

以公共责任为行政之最高理念的追求被封建国家政治精神的堕落,特别是近代市民社会兴起以来的利己主义(也包括狭隘民族主义、集团及政党利己主义)所吞噬。但在全球化时代,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理念要么自由泛滥而致各利益主体同归于尽,要么归附于公共责任的旗帜下寻求更安全的保护。因为,各利益主体越来越被一种人们所熟知的“拴在一根线上的蚂炸”的现象胶着在一起。在全球化的背景中,公共管理所追求的“公平”、“效率”等价值观已不是民族国家内意义上的,任何国家实现“公平”、“效率”的进程都是与它国的相同进程捆绑着的,不能以损害它国的“公平”、“效率,,来实现本国的“公平”、“效率;公共管理所面对的问题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关联性和国际性,诸如环保、维和、禁毒、打击恐怖主义、化解金融危机等,每一项职能的履行都更加依赖于各国政府的合作。如果不树立全球责任意识,不履行国际义务,而追求狭隘的“公平”或“效率”,公共管理就不可能实现其职能。全球责任意识是一个可以兼容“公平”和“效率”价值取向的理念,它既强调了人类平等和共同发展的目标,更强调了为此而尽可能地承担义务和付出智慧。它体现了人文精神和技术精神融合的最高境界。

客观地说,传统行政理论一公共行政一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只是被动地映应社会矛盾而作出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创新。当社会运转效率低下时,效率就成为公共管理理论主导的价值取向,并依此改变公共管理的理论构架;当社会不公的矛盾激化时,公平便成为公共管理理论主导的价值取向,并依此重构公共管理的理论框架。倘若照此发展,公共管理理论就没有基本的价值理念和稳定的理论框架。这种创新模式不能保证公共管理理论超前于公共管理实践,并为之提供替示和指导。和平与发展、公平与效率、稳定与革新是公共管理面对的永恒主题,这些主题的解决无不要求有人本的责任理念和科学的机制保障相结合。西方经济学也有过类似的割裂式发展的经历,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工具的经济学,都曾在世界性经济危机面前束手无策过。对经济学以这种模式发展的批评不绝于耳。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呼吁下一种经济学应试图兼有“人性”和“科学”两方面,经济学既是一种“人性”,一种“道德哲学”,又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是以人性和责任为基础的经济学。目前,以“人性”分析为中心结合制度分析、数学模型分析的“新政治经济学”已经兴起。这一趋势值得公共管理学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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