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汇报材料合集12篇

时间:2022-08-23 03:02:35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1

    2007年10月18日建设部颁布建市241号文件《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通知,明确了特级企业信息化方面的要求,信息化方面的具体内容是:

1、建立计算机中心机房,部署信息系统,并有专职的信息管理人员;

2、建立集团与分公司、项目部之间的网络连接;

3、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包含综合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财务管理几个方面;

4、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上独立的预算;

二、本次信息化建设目标

1、满足建设部考评要求;

2、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横向集团管理与纵向项目管理相结合的系统整体构架,横向集团管理包括了集团财务管理、集团资产管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集团物资管理、集团办公自动化等,纵向的项目管理涵盖从项目立项、招投标开始,一直到项目竣工为止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资金、物资、设备、人力资源全面一体化管理, 从而实现资源内部合理流动;提高内部日常办公的行政运行效率和提高企业执行力。

三、信息化建设的过程

信息化建设分为前期准备、项目调研、数据录入、系统测试、培训、试运行、正式运行和项目验收

1)         前期准备包括: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资金预算、选择供应商;

通过对***的华建、江都以及***其它特级企业的了解,信息化投入一般在200万左右,其中软件在150万左右、硬件在50左右;

供应商选型有些是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有些是通过前期考察和了解,确定一家实力最强、最符合建设要求的供应商直接洽谈。

确定好供应商后将进入项目实施阶段,这个阶段将根据软件供应商项目经理和我公司项目领导小组协商确定整体计划安排开展工作,包括确定试点分公司、试点项目部、硬件的配置要求并搭建硬件和网络、确定实施小组成员和每个成员的分工、培训安排。企业信息化建设是要明确两点,一点是这个平台是我们和软件开发商共同完成,不是软件公司单方面的事情,如果我们配合的不好就会影响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第一点,正因为是双方参与的事情,所以要高层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只有得到一把手全力支持项目才能顺利进行。

2)项目调研:根据软件供应商的项目实施人员的要求,我方实施小组成员将配合完成调研工作,调研的内容包括工作流程、审批流程、基础数据、报表等;

3)数据录入:由软件公司项目实施人员指导我方实施人员录入基础数据,由软件公司实施顾问把流程定义到系统中;

4)系统测试:由软件公司实施顾问进行系统测试;

5)培训:包括前期培训、中期培训和后期培训,前期培训在项目启动阶段,软件公司的实施顾问将给我方项目组所有成员进行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培训;中期培训的内容是操作为主,分领导层培训、操作层培训、系统维护人员培训,后期培训主要对我方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后期系统维护方面的培训。

6)试运行阶段:我方将把目前手工状态下的工作放在信息平台里面操作;

7)正式运行、项目验收:如果试运行没有问题,项目将正式移交。

四、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安排

将整个项目分为三期,计划实施周期为六个月

第一期项目为:调研与实施规划,包括项目启动大会召开、项目分工安排、详细流程调研,最终形成《***公司信息化建设详细实施规划书》,这份规划书将指导下面直到验收的整个实施工作;(3月25日—6月25日)

第二期项目为:集团、试点分公司和项目部实施,并与其它系统,如预算软件等做集成,让所有的系统完全集成到一个平台上来;(6月26—8月25日)

第三期项目为:全集团的应用推广。(8月26日—9月25日)

五、项目预算

   1、硬件和网络预算:50万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2

现有编制65人,书记1人、副队长2人、职员15人。编配安全员、测量工、资料员、试验员等专业技术工种职工47人。根据《中国安能第三工程局分公司工程大(分)队编制方案(试行)》要求,技术保障分队编80人,配水利水电、测量、道桥、经营造价等专业技术和工科类大专(第一学历)以上毕业职员职工,以及所涉及 的施工“八大员”等73人。

二、分队建设

日常管理方面:作为技术保障分队,承担项目部组建和施工技术保障任务,人员在位分散,管理难度较大。针对以上情况,分队采用营区人员班组管理和抽组项目人员负责人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做到管理全覆盖,统计不漏人。营区人员严格遵守大队考勤制度,坚决落实分公司和大队下发的各项规定,充分利用班组骨干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每日更新人员所处位置情况,对公差人员和临时抽组人员能实时定位。

支部建设方面:以新成立的分队党支部为核心,实行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制度。贯彻工程局、分公司对于党支部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支部建设,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党课教育、党日活动,提升党员思想力、执行力。工作上强调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大任务党员带头上、重要工作交给党员去完成,不断提升党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三、下步规划

(一)编制体制

建设着眼于调动职员职工积极性、有利于施工生产和抢险救援有机结合、有利于高效指挥和减少管理链条的原则,确保行政架构体系科学、组织机构体系合理。根据要求,拟编制3个班组30人,主要为造价员、资料兼统计员、预算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水利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人兼轻型运输车驾驶员);2个班组测量工20人;2个班组道路、桥梁等基建专业技术人员23人。

(二)人才培养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3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编制国家和地区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投入产出表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政策模拟和定量分析的有力工具,对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个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正处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发展的过渡阶段,建筑业的增长速度很快,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很大。建筑业企业基层单位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填报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投入产出表的质量。

投入产出调查主要内容包括重点调查单位的成本费用结构、存货及流入流出结构、产值及投资构成等,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调查内容涉及财务、统计、材料供应等诸多方面,填报难度相当大。为了及时、准确、全面的完成投入产出调查任务,建筑业企业基层单位统计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筑业企业基层单位统计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投入产出调查培训,认真学习投入产出调查方案、指标含义、填报方法、上报要求以及程序操作等内容。清晰的理解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掌握了投入产出基层调查报表填报说明,认真研究调查方案,做到吃透方案精神,掌握组织调查方法,为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和投入产出表的填报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建筑业企业基层单位统计员要取得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基层单位统计员要向单位领导全面宣传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投入产出调查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需要,是研究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经济数量分析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同时建筑业企业单位通过投入产出调查,填报投入产出基层调查表,有利于促进单位内部核算,全面认识本单位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明确被调查单位向上级统计部门提供与投入产出相关的财务、统计、业务资料是每个被调查单位的应尽义务。

三、协助单位领导组成由主管经营管理的经理负责,统计、财务、材料等部门负责人及工程项目部经理担任副职的投入产出调查班子、明确投入产出调查班子的主要任务、合理安排工作分工。由于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建筑业企业基层单位统计员必须协助投入产出调查班子就调查目的和意义、调查的对象、范围、内容、时间及进度做了统筹安排,全面部署投入产出各阶段工作

四、对投入产出调查调查人员和提供基层资料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调查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源头数据的质量,要挑选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人员,组成工作机构,明确分工,把任务落到实处。要注意协调好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确保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找出投入产出调查的难点和重点,做好投入产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建筑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设和设备安装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生产部门 。其产品是各种工厂、矿井、铁路、桥梁、港口、道路、管线、住宅以及公共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众所周知,建筑施工过程资源消耗很大,而且品种繁多,有些原材料及材料名称与《建筑业企业材料消耗目录》和《工业企业消耗目录》不一致,无法归类,建筑业企业统计员必须向材料采购人员和材料领用人员、兄弟单位统计人员、市统计局老师虚心请教,还可以结合上网查询等多种方法,按照材料的性质、材质和用途进行正确归类,做到不重不漏。另外材料消耗(购进)分类目录是投入产出调查的核心内容之一,填报过程中可以遵循以下方法:对于消耗材料较少的企业,可以直接将所有消耗材料分类全部填报电子报表;对于消耗材料非常多的企业,可按消耗量由大到小顺序,建立本企业消耗材料与调查表中材料消耗分类目录的对应关系,按照材料消耗分类目录汇总,并填报电子报表。对于企业生产中的自产自耗产品,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建议将自产自耗产品分解还原到第一道工序的投入结构;管理水平有限的企业,可以将自产自耗产品分解还原到上一道工序的投入结构或不分解还原。

建筑业企业基层单位成本核算资料不能满足投入产出调查报表的要求,建筑业企业投入产出调查表中的一些指标在财务报表或统计台账中没有,而有些财务费用建筑业企业投入产出调查表中的一些指标没有明确,建筑业企业投入产出调查表中有的指标虽然名称与建筑业企业财务报表或统计台账相同,但是两者的统计范围不同,建筑业企业统计员必须要配合财务和材料和业务部门人员及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重新查阅登记原始凭证,遇到不清楚的地方,要找到原始票据的经办人进行了解,查看领料单,掌握每笔业务的来龙去脉,做到不重不漏。如劳动保护费”下设“其中,保健补贴、洗理费”这个指标,企业为职工安排的体检费用可列入这个其中项;在《建筑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投116表)中的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投117表)管理费用中的部分数据如工资、福利、办公费等这两个的指向是不同的 116是针对施工单位的,117是针对公司管理人员的。这项工作难度很大,工作量很重,做好这项投入产出调查的资料收集工作为投入产出调查统计报表的填报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做好投入产出调查表进行试填工作。在试填过程中,对调查来的资料认真进行审核,抽查并校核个别数据。按照统计报表的指标进行分类、汇总整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调查中存在的各项技术问题,并把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上级统计部门,得到上级统计部门的验证。如“资产减值损失”指标为负数,则按以下方法填写:“资产减值损失”此栏不填,其数据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填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资产减值损失”(若资产减值损失为负数,则相当于加上一个正数),保证平衡关系正确;投入产出调查报表中的公式设置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其他财务费用。因此程序中“利息收入”指标只允许填入正数。如某企业2012年财务报表显示,“利息支出”2000元,“利息收入”-1000元,则在填表时,“利息支出”应填2000元,“利息收入”应填1000元,等等。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4

一、受理范围

按属地化原则,省管建筑业企业和驻冀中央企业中依法取得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且通过2011年年检、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第十五条规定行为和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资格的,可以按本通知要求申报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申报条件

符合受理范围内的项目经理申请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2012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2、2012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2]101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2012年度担任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2、2012年度未担任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省人事厅、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印发〈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建执[2005]8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应提交的材料

1、已粘贴一寸免冠照片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

2、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复印件;

(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不含合同通用条款)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2012年度未完工的项目除外)。

上述申报材料应提供相应的原件备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吊销原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2、申报材料按本条(一)要求提交材料的顺序,且把一份申请表和附件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

3、申报材料份数要求: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的报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一式二份;申请其他专业的,报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为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上述材料均按个人单独装入档案袋。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在河北建设网()上如实填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书面申请表。申请表中必须由个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

聘用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本企业所有申报人员汇总打印《企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申报材料及原件报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厅驻外管理处。其中,主项为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无论何种专业,均统一报送各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部门。省建设厅驻京、津、沪、晋外管处负责其所管企业资料的受理和集中上报工作。

(三)初审。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厅驻外管理处负责汇总后,报省建设厅初审。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厅驻外管理处负责初审。请各地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本地企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初审意见汇总表》和电子文档(见附件三)以及企业申报材料(含业绩相关原件)报送至“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批。

省建设厅组织专家重点对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有效性、真实性及其在岗情况和申报工程业绩进行审核,由本专业评审小组签署意见。其中,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审核合格的,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审批。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由省建设厅审批。

(五)颁发证书。

经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审批合格的,由省建设厅向符合条件的颁发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当根据自身工程业绩情况,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防水、防腐、消防、建筑智能化等专业企业的人员可申请相近专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具有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可同时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当不具备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时,可按二级标准审核。

(三)申报的每一项工程仅限一人使用,且使用人必须是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有关说明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5

装饰工程预算的构成。原先建筑装饰工程是属于建筑的一部分的,包含在建筑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中。但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建筑装饰的地位逐渐提高,继而从建筑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这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装饰工程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之后,装饰工程预算的确定不仅有其本身固有的特点,也沿袭了建筑工程预算的构成特点。但是由于装饰工程成立的时间不长,很多具体内容都不够完善,需要在工程实践中结合工程特点,不断总结经验,实现装饰工程预算管理的规范化,装饰工程预算表现形式的标准化。

在确定工程预算时,不管是何种表现形式还是处于哪个阶段,装饰工程预算中,都一定包括的内容有:工程直接费用。主要包括的费用为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材料、人工费用和机械的费用等。其他直接和间接管理性质的费用。它主要体现的是管理所需的费用和现场消耗的经费,也包括非现场管理的支出费用,这部分费用关系到施工现场的情况,也关系到装饰企业经营的情况。利润和税金。装饰企业进行装饰工程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利润,但同时装饰企业有缴纳税金的义务。首先,装饰工程报价直接影响到投标文件的优劣。其次,一个合理的装饰工程报价书关系到业主对施工队伍的选择。最后,装饰工程报价是一个装饰企业实力的体现。每一个定额子项汇总后,按要求计算出费用和利税,再配上报价说明,这样就可以形成工程报价书。在报价书的说明中包括的内容有: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和方法、技术经济指标等等。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和报价的编制要求。预算和报价的编制主要是依据施工图纸的内容计算工程量,在配合定额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用,在加上施工管理费用、利润以及税金等,以上所有费用的总和即是总价了。在根据预算过程写出预算的编制说明,这样就形成完成的预算和报价文件了。装饰工程规模大小和投资资金不同,所以预算和报价的编制方法也会有所不同,但预算和报价所包含的内容基本来说是相同的,只是计算管理费用和利润时的方法不同。

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和报价的编制方法。由于建筑装饰工程存在各种不同的标准要求,各地的市场价格又有较大差异,因此装饰工程预算和报价的编制是项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细致的编制。在进行装饰工程造价的编制前要先认真熟悉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了解施工工艺,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还有计算工程量的规则和取费的计算规定等,综合掌握这信息才能做好装饰工程预算和报价的编制。应该根据建筑装饰工程的概预算、取费标准、预算定额单价和其他地方规定计算方法编制而成。按照建筑装饰工程的工料消耗量,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情况,最终汇总编制而成。根据装饰施工企业自己按照施工图分析出的工料用量,在结合市场价格、管理费和计划利润等编制而成。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和报价中存在的问题。建筑装饰的艺术价值与实用价值不对称。很多建筑装饰在追求档次和美观的时候却忽略了材料本身所应具有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实用性。而且由于施工队伍本身水平存在的局限性,施工工程中为了追求视觉上的美感,却擅自更改了装饰的原有设计,这不仅造成了资金的浪费还为建筑带来安全问题。建筑装饰工程材料多样、价格混乱。装饰材料随着装饰事业的不断发展,表现形式更加复杂多变了,价格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同时装饰材料中难免会出现各种滥竽充数,以次充好的现象,这都加剧了装饰材料市场的混乱。建筑装饰工程计价依据不规范。由于建筑装饰工程个体存在着差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多种工程计价依据的出现,同时由于装饰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用虚假的数据欺骗不懂情况的业主,最终造成了装饰工程计价系统的混乱。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的难道较大。工程造价计算的依据不合理,形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计算方法也还不够完善,同时使用的相关配套法规不互相匹配。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6

中图分类号:F812.42;F426.92;F40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2015年作为营改增的收官之年,我国将逐步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实现营改增的全面覆盖。目前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已经进入倒计时,了解建筑业营改增对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毕竟建设单位作为下游行业,一旦建筑业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税负增加,这些增加的税负最终仍会转嫁给建设单位。

一、建筑业营改增的有利影响

在营业税状态下,《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在建造合同中,材料既要缴纳增值税又要作为建安产值的一部分缴纳营业税,以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等,使材料的综合税率达到了20%以上,虽然施工企业是纳税人,但税款的实际负担者却是建设单位。营改增后,增值税是就货物、服务或劳务的增值额征税,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打通了上、下游行业的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

二、建筑业营改增后面临的挑战

(一)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单位的招标概预算编制将发生较大变化,设计预算和施工图预算也应相应调整,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材料、设备等项目需进行价税分离。与此同时,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标书编制工作将更加复杂,因为在编制标书时,很难准确预测成本费用中有多少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对合同签订的影响

目前,在招投标中施工企业通常以集团名义进行投标,中标后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由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机械设备采购和租赁、劳务却由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建筑业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原有的合同签订模式会造成抵扣链条的中断,由于销项税发票和进项税发票的主体不一致,施工企业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要求货物(服务)、发票、资金流向一致。

(三)对税负的影响

1.甲供材问题

在工程建设中,甲供材较为常见,是建设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材料,将材料拨付给施工企业使用,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结算,材料供应商将增值税发票开给建设单位。

在建筑业营改增之后,若销售额仍包括工程所用材料的金额,此时继续采用甲供材模式,施工企业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2.商品混凝土,以及沙、石、灰等地方料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即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上述材料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较大,施工企业常用的沙、石、灰等材料,多数在施工场地就近采购,这些材料的销售方多为个体或小规模纳税人,让他们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很大的难度。

3.劳务分包问题

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成本大约占总造价的20%~30%,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对外提供劳务的企业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尚无明确定论。总包施工企业的人工费以支付给外部劳务企业的人工费为主,若建筑业营改增后规定劳务分包不能抵扣,施工企业的税负将加重。

4.新老合同的政策衔接问题

建筑业营改增后,未完工的老合同该如何纳税?从目前看,大致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种方法,老合同在营改增后按11%缴纳增值税,这对建设单位是有利的,对施工企业来说,税负将大大增加,因为营改增前已购置的机械设备和材料等大量存量资产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第二种方法,未完工的老合同继续缴纳营业税,新合同缴纳增值税,这种方法对施工企业较为有利,对建设单位而言,营改增后本该抵扣的进项税额却未能抵扣,建设单位的税负将加重。

三、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合理设置分、子公司,恰当选择税款缴纳方式

营改增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仅靠财务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企业集团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其他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对于中铁等大型施工企业而言,不同的分、子公司设置对于增值税的缴纳方式有较大影响,是选择汇总纳税还是独立纳税?

汇总纳税的优点是可以实现不同分支机构的销项、进项税额互抵,平衡公司整体税负。但汇总纳税也有缺点,它的缺点在于不利于比较不同项目税负水平,管理较好的项目与管理欠佳的项目汇总在一起,不利于调动项目降低税负的积极性。因此,各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款缴纳方式。

(二)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做好税收筹划

1.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确保进项税额应抵尽抵

通过会议、文件等各种途径,对财务人员、管理人员、材料采购人员和合同预决算人员宣传增值税的相关知识,加深有关人员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税率和抵扣期限的认识,培养在采购、分包环节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给财务人员进行抵扣的意识。

2.重点业务的税收筹划

甲供材作为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一种现象,营改增后并不会完全消失,笔者建议改为甲控材或签订三方协议,由建设单位指定若干材料供应商,施工企业从建设单位指定的材料供应商处购买材料,由施工企业与材料供应商进行结算,材料供应商将发票直接开给施工企业。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关于《对“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和过渡性政策规定”的建议》的报告.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7

(二)强化建筑企业内部材料物资管理

首先制定全面的项目材料管理措施,严抓材料使用计划关,严抓材料进场验收关,严抓出库关,严抓材料使用关,从而确保材料符合建筑需求,满足项目标准规格,材料证件齐全,杜绝材料遗失,乱报,虚假等情况。同时,做好项目施工的核算,它直接关乎着企业整体利益及项目部的效益。所以要宣扬节约成本的教育,强化核算意识,定期对材料用材进行盘点,准确记录材料消耗状况,来做到减少消耗。加强科学的物资管理,运用信息化来实施管理职能,提高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效率。

(三)建立集团采购制度

目前,建筑企业基本都已集团化,具备一定规模,下设分子公司较多,由于各单位独立经济核算,导致采购厂家庞杂繁多,同一区域的采购厂家重复,但是价格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可以建立集团化的采购平台,也可建立工程项目较为集中的区域采购平台,这样的采购平台应当及时掌握材料的价格信息,规模的批量性,可以在价格上取得供应厂家最大的优惠,并且在集团的整体高度,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材料的质量,同时采购平台的材料贮存,也一定程度保证了各项目工期的及时性,降低了延误工期成本,同时一定程度避免了与供应厂家的纠纷等。

(四)加强整体队伍素质

只有过硬的队伍,才能从基础搞好建筑企业材料物资的管理。人是生产力,材料供应人员也是工程项目的生产力,人员的安置能创造生产力,也能降低生产力,但是目前建筑企业更多的是重视工程技术人员,理念上认为,安排好材料人员采购好价格低的材料就可以了,其实不然,材料人员的专业水准不高,对材料甄别不清,极易造成工期的延误,材料供应的不匹配,现场物资的浪费等等,尤其,现代建筑企业的信息化逐渐推行,对材料采购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建筑企业应当摈弃以往选择材料人员的标准,具备材料专业素质的同时,尽量兼顾熟悉工程预算的人员,看懂图纸,熟悉流程等,从而能够减少沟通成本,避免浪费,提高信息化程度,提高效率。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8

关键词 :项目教学法 工学结合 项目 方案

工学结合是建立在高职院校行业性、区域性发展办学的基础上,依赖企业真实项目的良好环境,以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满足企业人才需求、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的教育模式。把项目教学法引入课程的教学中,是高职院校广泛开展工学结合活动、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

一、项目教学法课程教学方案设计要点

项目教学法是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为原则,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为突破口,来设计和实施课程教学方案,其要点是: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项目机构和项目小组,共同在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完成教学过程;师生共同处在工程项目生产环境中,与生产实际接触,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工作项目;以实际的工作任务来驱动学习,教学过程基于行动,学生对知识的消化和理解与自己的行动相关联;学生通过开展工学结合活动,应用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有机会通过调查、研究、咨询、请教,独立克服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处理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学生采用项目小组工作的方式,通过团队协作,共同制订计划,共同完成(或分工)整个项目;在不断地追踪预期成果的过程中获得动力和成功的喜悦;学习结束后有明确而具体的成果展示,师生共同评价项目成果。

二、项目教学法建筑材料课教学方案设计

现以建筑材料课为例,提出在开展工学结合过程中引入项目教学法教学方案设计并进行研究和探讨。教学模型:辽宁省辽阳市××工程项目。

1.课程教学目标

了解常用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外形,掌握建筑材料的基本知识;熟悉建筑材料的取样执行标准、取样方法;掌握正确选用、检验和保管材料的方法;熟悉建筑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标准、规范;掌握建筑材料的试验数据处理方法。培养学生能运用相关标准和规范独立完成建筑材料检测的操作,根据试验结果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完成试验报告,正确判断材料质量状况;能正确地选用、验收和保管材料;能运用网络或工学结合活动收集和整理市场信息;能运用多媒体或工学结合活动获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相关信息;具有较强的项目学习计划制订和执行能力、人际交往和语言沟通能力、计划和报告等应用文写作能力、吃苦耐劳和团队精神。

2.项目工作目标

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教学内容,实现教学目标;完成项目工作计划、项目组工作计划、个人项目学习计划;完成项目总工作报告、项目组工作报告;完成工作日记、试验报告;完成项目工作总结、项目组工作总结、个人项目学习总结。

3.计划学时

第1周至第15周总学时为60,周学时4学时(每周安排一天下午5、6、7、8节)。在施工现场教学时,各组每完成10学时进行小组轮换。

4.重点、难点

建筑材料质量检测。

5.教学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目标、项目工作目标;建筑材料高职教材;《××试验员手册》《建筑材料与检测手册(附能力训练活页手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材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材料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材料试验方法》《××材料检验评定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设计规程》《××应用技术规程》《××国家标准图集》;辽宁省辽阳市××工程项目施工图样等。

6.教学框架

组建辽宁省辽阳市××工程项目模拟项目部,指导教师和聘请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共同担任负责人。下设4个项目小组,每个组由1个学生和聘请的企业技术人员共同担任组长。项目工作过程即教学过程如下。

(1)第一周:校内集中教学。完成任务:建筑材料项目学习动员,公布项目工作计划,使学生了解学习内容,明确教学目标和工作目标,做好总体部署,强调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明确行动路线;组成四个项目学习小组,即混凝土材料组、砂浆砖石材料组、金属材料组、防水材料组,选出组长,明确分工,合理组织和分配人员;按项目工作计划做出项目小组工作计划和个人项目学习计划。

(2)第二至第七周:校内集中教学。完成任务:以选定的教学模型为例,通过多媒体教学完成项目教学的理论知识学习,包括建筑材料性能与应用、水泥质量检测与分析、混凝土质量检测与分析、砂浆质量检测与分析及石材、砖和砌块质量检测与分析和金属材料质量检测与分析、防水材料质量检测与分析、功能性材料的应用等内容;完成专业理论测试。

(3)第八周至第十四周:在选定的教学模型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教学。完成任务:按四个项目小组即混凝土材料组、砂浆砖石材料组、金属材料组、防水材料组分别开展实践活动,即开展走访、调查、咨询、请教、研究活动并参与工作,每10学时进行小组轮换;识读项目施工图样;熟悉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标准;学习材料统计、计划、选用、保管方法;学习材料抽样及检测仪器设备应用;学习水泥、混凝土、石材、砖和砌块、金属材料、防水材料质量检测;学习试验数据分析和处理;完成施工日记、试验报告、项目学习总结报告;完成实践活动过程考核。

(4)第十五周:校内集中教学。各项目小组长和每个学生分别提出项目学习总结报告并向全班汇报,指导教师进行建筑材料课程教学过程全面总结,对各项目组的活动进行点评和成果展示。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日记、项目学习计划、材料试验报告、项目学习总结报告等的质量以及专业理论测试、实践活动过程考核,参考学生汇报和质疑答辩表现,综合评定学生建筑材料课学习成绩。

7.注意事项

(1)项目的选择。项目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项目。出色的项目要在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本课程的教学目标的控制下体现工学结合,既要符合课程的教学内容,难易程度又能贴近学生实际,实际工程项目所在地距离学校交通便利,校企合作前期准备条件成熟。

(2)计划的制订。制订一个完整有序的项目工作计划,是项目教学法得以顺利实施的保证。教师要认真制订项目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明确教学目标和工作目标,了解项目实施内容。根据学生的能力差异合理进行项目分组、选定组长,帮助学生制订可行的项目学习计划。

(3)项目实施准备。项目实施是指项目确立之后,项目执行者运用所具备的人力、物力、财力围绕项目付诸行动的工作过程,是完成整个项目质量好坏的关键。然而,项目实施的先期准备工作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保证,如要做好模拟项目组织机构的组建和分工落实、召开筹备会议、筹措经费、安全及交通配备、校企联络和磋商、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等。

(4)成果展示和点评 。在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教学目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指导教师和从企业聘请的技术人员共同对学生取得的成功进行展示,共同进行点评,提出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5)成绩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50%来源于闭卷考核(专业理论测试),50%来源于开卷考核。开卷考核范畴为:项目学习计划、工作日记、试验报告、项目学习总结、汇报答辩等方面的质量;施工现场实践活动过程考核,包括平时表现以及完成建筑材料检测操作能力、试验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正确判断材料质量状况能力、正确选用和验收及保管材料的能力、获取市场新信息能力、项目学习计划执行能力、人际交往和语言沟通能力、吃苦耐劳和团队精神。开卷考核由项目学习过程中指导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学生共同完成。

三、推行项目教学法的建议

1.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应充分遵循技术应用能力形成的规律,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综合训练,纵向注意能力的多元化,横向注意能力的层次化,理论教学服务于行业企业。学科知识体系和专业能力体系是两个彼此联系又相对独立的部分,学科知识模块要面对岗位群构建,强调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知识的学习针对性要强,既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也要重视操作技能的培养。

2.改革考核方式

项目教学应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过程性”考核。特别强调在完成工作目标过程中的能力评价和个性化评价。因此,应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中的“终结性”考核办法,遵守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项目设计、听取汇报、现场测试、质疑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这种考核方式,更有利于特长的发挥和个性的发展,更有利于教师和学生“教”和“学”的积极性、创造性。

3.改革教材

项目教学法的实施使学生能够深刻体会到企业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应学习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注重将生产实际所涉及的典型案例、图、表、标准等及时引入教材,把教材编成学生掌握职业技能、步入工作岗位的技术手册。也可以及时编制、修改和完善与项目教学设计方案相配套的讲义,把选用的高职教材仅作为课程学习的参考书。

4.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应通过多渠道配备教师、校企合作、实施“双师型”教师激励政策等措施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人员精干、素质优良、专业配套、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深化课程改革,使项目教学法有效实施,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9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装饰、修缮和其他工程作业。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修装饰,修缮,其他工程。

(一)土木工程建筑:包括房屋建筑,铁路、公路、桥梁建筑,堤坝、码头建筑,其他土木工程。

(二)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包括电力、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供热等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活动。施工单位从事土木工程时,在工程内部敷设电路、管道和安装一些设备的,列入土木工程建筑。

(三)装修装饰:包括对建筑物的内、外装修和装饰的施工和安装活动。

(四)修缮:是指对不动产的修理、维护。

(五)其他工程:指建筑、安装、装饰、修缮以外的各种工程,如代办电信工程、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等工程。

凡在本县设立从事建筑业经营和在县外设立但在县从事建筑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本县所有建设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指进行建筑业项目投资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

第四条县地方税务局按照“项目登记、属地管理、以票控税、清算注销”的原则,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税收征管。

县属重点建筑工程项目由县地税局指定主管税务分局管辖。对其他县内跨分局工程项目,按照便于管理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由县局指定税务分局进行征收管理,税收收入严格按区域所在地工程量进行分解,严禁违反征管原则异地开票征税,确保建筑业税收征管规范有序。

第五条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督促登记、建立台账、过程监控等事项。办税服务厅征收人员主要负责报验登记、项目登记、纳税鉴定、开票征收、资料归档等事项。

第二章项目登记

第六条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建立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涉税信息传递机制,定期采集建筑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开工建设等信息,并及时整理、汇总、传递至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

县发改委、财政、建设、国土、建工、水利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县地方税收征收保障实施办法》(政发〔〕20号)文件的要求,定期提供项目立项、规划、开工、招投标、土地转(出)让等相关涉税信息。

建筑工程项目涉税信息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建筑面积、批准部门及文号、座落地点、开工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负责人、办税人员及联系电话等。

第七条各主管税务分局应及时分解落实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的建筑工程项目信息,切实加强税法宣传,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税务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定期开展项目登记情况的核查和巡查,及时做好工程项目信息采集维护工作,对未推送的建设项目也要及时纳入项目登记和日管。

第八条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招投标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双向登记制度,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分别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项目登记。

建设单位应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无需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向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进行项目登记,如实填写《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立项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及复印件;

(三)主管税务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及资料。

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或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进行项目登记,如实填写《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一)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其工程预算资料及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四)纳税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五)外来施工单位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六)主管税务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及资料。

主管税务分局在对纳税人进行项目登记时应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外管证》保留原件),向纳税人发放《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证》。登记证包括项目信息、合同金额、应纳税种及税率、开票记录等内容。

第九条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分包的,由总包方统一向主管税务分局提供项目信息,同时附报分包合同,如实填写《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表-分包情况表》,一并办理项目登记。

第十条工程项目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自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表》及相关变更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办理项目变更登记。发生停缓建等情形的,必须向主管税务分局提供停缓建原因、停缓建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由县地税局实施重点监控,各税务分局每月25日前向县地税局报送《重点工程项目监控台账》。

第三章外出外来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本县范围内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应持以下资料、证明到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申请办理《外管证》: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及复印件。

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受理纳税人填写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直接核发《外管证》,加盖“县地方税务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业务专用章”。纳税人应于《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发票开具及纳税使用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管证》,到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缴销手续。

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按月将开具的《外管证》信息传递到主管税务分局,并做好台账记录。对到期未及时缴销《外管证》的纳税人,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原则上不得再为其开具《外管证》。

第十三条对外地来我县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纳税人,应当持有效《外管证》办理报验登记。

对外来纳税人在本县施工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四条对县内纳税人跨分局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凭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开具的《涉税事项证明单》办理报验登记。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征管的纳税人凭主管国税分局证明办理报验登记。

第四章申报管理

第十五条凡是以建筑施工单位名义对外承揽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均以该建筑施工单位为纳税义务人,其发生的收入、成本、费用等均应纳入该单位财务核算。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十六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实现。

第十七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

第十八条建筑业纳税人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真实、全面分项目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

第十九条纳税人必须按税务机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等地方税费基金。

第二十条建筑企业个人所得税按照《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知》(地税发〔2007〕71号)规定执行。在我县境内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施工单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按工程价款的1%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按工程价款的2%预征个人所得税。由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建筑业发票时扣缴入库。

县内建筑企业在外地施工,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工程价款的0.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总机构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全员全额申报。

第二十一条本县内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或月)预缴,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实行汇算清缴。

实行查账征收的县内建筑企业,分别按在本县工程价款0.7%、县外工程价款0.4%的预征率计征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县内施工企业,按不低于8%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县内施工企业跨分局承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凭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开具《涉税事项证明单》,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申报的应纳所得税额明显低于按照预征率计征税款的,由主管税务分局进行评估或检查。经检查认定账证不健全、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对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县内建筑企业按总分机构比例在外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允许其在汇算清缴时抵缴。如在外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小于按本地预征率计算缴纳的税款,按差额申报缴纳。

第二十二条县外建筑企业来本县施工的,能够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管证》的,不征企业所得税。不能提供《外管证》的,按不低于8%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总分支机构建筑企业,总机构在省内,其分支机构在我县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的,其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缴纳;总机构在省外,其分支机构在我县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的,应按照税款分配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无分配表的分支机构,主管税务分局除责成该分支机构督促总机构提供外,还应及时函请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责成总机构限期提供分配表。不能提供的,按工程价款的1%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本县建筑企业承接县外或跨分局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应及时对异地建筑工程项目收入、成本、费用进行汇集和会计账务处理,全面、准确反映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并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进行纳税申报。

本县建筑企业承接异地建筑工程项目,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各项收入成本、费用,不能及时申报缴纳税款的,经纳税人申请,可在开具《外管证》、《涉税事项证明单》时,一并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县建筑企业承接县外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向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补征营业税税款。

第二十四条主管税务分局在办理项目登记、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在开具《外管证》时,对未履行印花税纳税申报义务的建筑工程项目,对施工单位实行按建筑工程合同总价一次性征收的办法,并在合同上加盖“印花税税讫”章。同时督促本县范围内建设单位及时申报缴纳建筑工程合同印花税。

第二十五条实行项目登记的建筑工程项目,主管税务分局不得在用户征收入库税款。

第五章设备与甲供材管理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不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设备的范围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供材建筑项目是指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发包方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动力等给工程承接方,工程承接方依合同约定负责工程作业,并向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发包方收取工程款的建筑项目。甲供材料应全额计入工程造价,一并计征营业税。

第二十八条甲供材价款能确认的,按实际提供材料价款征税。对甲供材价款不能确认的,实行按材料预估率计征税款的办法。预估率为多层建筑25%、高层建筑40%、其他工程20%。

工程应税营业额=工程款÷(1-材料预估率)×100%

应纳营业税额=工程应税营业额×税率

工程承接方在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及出具工程结算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分局报送“甲供材”明细表,申请建筑工程项目税收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第六章发票管理

第三十条对提供建筑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开具建筑业发票方式的不同,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我县以实行代开票为主,对少数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建筑安装企业实行自开票制度。自开票纳税人由县地税局认定。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向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发包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当出具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填开的《建筑业统一发票》。

《建筑业统一发票》的开具实行“先税后票”制度。已进行项目登记的纳税人凭《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证》及《建筑工程项目付款证明》向主管税务分局申请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

不需办理项目登记的纳税人,在申请开具发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对按规定不需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二)《建筑工程项目付款证明》;

(三)总包、分包合同及协议。

建筑工程总价款在5000元以下且未签定合同、协议的,仅需提供《建筑工程项目付款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必须凭施工单位出具的由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方能支付工程款项。未按规定取得《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一律不得作为合法付款凭证入账。

第三十三条对由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发包方)直接采购的“甲供材”,或者委托工程承接方采购“甲供材”,施工单位不垫付采购资金、材料发票交由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发包方)会计处理的,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中大、小写金额栏数据不得包含“甲供材”的金额。

第三十四条总、分包方原则上应同时申请代开总、分包发票。对确因需要总、分包方不能同时申请代开发票的,在总包方申请代开发票时,主管税务分局按照总包方实际纳税的工程款金额代开发票,待分包方缴纳税款后按照分包工程款金额开具总包方不征税发票、分包方发票。

对不能提供分包合同的,由总包方先按照总包金额全额缴税,待提供分包合同后再按照分包金额办理退税,由分包方按照分包金额申报纳税。

第七章清算注销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及出具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建筑工程项目清算和注销手续。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办理竣工决算、不结算价款的,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主管税务分局应进行核查。对无正当理由的,应及时督促办理项目清算。

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但建设单位已实际使用的,从实际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主管税务分局应进行核查。对无正当理由的,应及时督促办理项目清算。

以上项目清算期限按孰早原则确定。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在申请建筑工程项目清算和注销手续时,需如实填写《建筑工程项目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证》;

(二)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或工程结算报告书及复印件;

(三)建筑工程项目的税收缴款书及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主管税务分局在收到建筑工程项目清算和注销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税收清算手续。在办理建筑工程项目清算时,应对工程结算价款、甲供材、设备扣除等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同时清缴税款。项目清算结束后,出具《建筑工程项目清算表》。

第三十八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一律由主管税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定应纳税额,进行税收清算。

(一)提供虚假合同、证明等虚假计税依据的;

(二)合同价款或工程决算收入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合同和工程决算收入不包含材料价款且纳税人不能提供准确数据的;

(四)拒不提供双方决算手续的;

(五)应核定应纳税额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主管税务分局完成建筑工程项目清算,且清缴税款入库后,方可办理建筑工程项目注销。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三)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收清算的;

(四)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第四十一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10

中图分类号: 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建筑工程造价进行预算的必要

建筑工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不能进行批量组织生产,只能单个进行,具有单件性,而工程体积庞大、又具有固定性的特点,其生产流程具有流动性的特点、生产周期长,且建筑工程的施工生产受气候和现场条件的影响大。建设工程的投资大,由于其具有的固定性、生产周期长的诸多特点,因此,带来的投资风险也较大。由于工程造价或投资受地区区域限制,工程造价或投资对每一个工程项目均须单独进行计算,工程造价的确定是分阶段多次性计价。由于建筑工程的定价与工业产品不一样,不能统一价格,价格有两种表现形式:政府指导价和市场竞争价,因此,建筑产品的定价要遵循基本价值规律,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同类产品价格水平应基本一致;建筑产品价格由施工图预算的方法确定。

建筑工程预算是指在正常合理的施工条件下,对规定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必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的费用进行数量标准的概预算。其根本作用是为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的依据;是施工企业编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计划,考核工程成本,实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确定标底及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是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拨付工程价款和编制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与概算指标的基础。

二 、建筑工程成本构成与控制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成本符合建筑企业的经营目标,根据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应制定具体的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管理体系。这个成本控制管理体系中应对工程成本预测、工程计划、工程施工以及成本核算等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核。成本控制管理体系中,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能责任,要对建筑工程从工程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以及竣工全阶段进行工程的各项消耗以及费用进行控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职能责任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成本目标进行分解,以期能够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目标成本的测算应依据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目标利润和项目成本可控制的实际比率进行,其次,还可以参考工程项目进行的预算成本以及同行业、同类建筑企业的内部施工定额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应从五个方面进行,即:工程所需人员费用、工程施工材料费用、工程机械使用费用、工程直接以及间接费用。为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建筑工程项目应实行专业化作业方式进行施工的同时,还应对工程中的施工人员实行劳动定额,压缩非生产用工等措施,严格对工程施工作业中的各项开支进行有效控制。其次,还应加强工程施工材料进行预算,最大限度的降低材料采购的成本,加强现场的材料验收制度,做好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预制品定价以及其它材料配套供应措施。为了更好的进行材料成本控制,提倡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并且定期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材料的回收和周转使用。为了能够更加合理配置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设备,要提高对人、机的作业效率以及机械利用率进行必要的考核。要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达到成本控制的目标,必须建立成本分析会制度。要定期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成本汇总,并依据每次分析记录的结果形成文件,为了施工过程中能够做到预防成本偏差以及随时进行纠正提供依据。施工过程始终坚持执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造成工程项目造价增加的违规现象,要明确责任进行严格的处理,要保证成本的可控制原则,逐渐完善和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管。

三 、建筑工程成本核算内容与细则

建筑工程的成本核算应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对象,通过运用会计核算方法对工程施工中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并汇总进行计算,从而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运行成本。建筑工程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遵守国家和建筑行业规定的有效成本投入和开支标准的原则基础上,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费用消耗进行审核、分析,然后完整、准确的进行成本报告的编制,从而为促进企业进行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有效降低工程总成本提供依据。建筑企业进行工程成本核算必须要按照国家现行的核算制度和规定进行。进行工程成本核算过程中的会计科目,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设置的相关会计制度进行。

工程实际成本的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以及成本与收入的配比原则。要严格执行和杜绝以预算成本、计划成本、估计成本或定额成本来代替工程的实际成本;另外,建筑工程实际成本中所消耗的建筑材料数量,要严格按照施工期内的实际用量为准,要杜绝以领代耗、以购代耗的现象。进行核算过程中的所有成本核算资料必须保证完整和准确,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消耗,有关工程成本核算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记录、凭证、账册、费用汇总表和统计资料均应由项目管理部进行保管和统计;为了更佳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行为,便于建筑企业进行成本分析,项目经理部的成本报表必须采用统一报表格式进行编报。

及时、准确的地对施工作业过程各项费用进行核算,从而计算出工程的实际成本,这是建筑企业工程成本核算的核心任务。进行成本核算过程中,应明确工程作业人员是建筑工程成本核算的主体;另外,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的支出标准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成本管理条例而确定,要正确的区分成本和费用的界限,严格划分成本计算对象的界限,正确区分成本、费用核算期间,不准随意待摊和预提。进行核算过程中,要针对施工作业人员当月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及时与作业队进行沟通。

四 、总结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且具有固定性的特点,加大了投资风险。因此,对工程进行施工前的大概预算十分必要,同时为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对建筑工程成本核算内容与细则上严格进行执行,做好控制管理措施是保证建筑工程造价的根本措施。

参考文献

[1]陆海丽.建筑工程预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1,30(9):99.

[2]王志良.探讨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预算的控制[J].中华民居,2012,(4):665-666.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11

建筑产品的制造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生产过程,它集中了各部门的科学技术成果,其产品质量则是一个国家经济、技术和管理基础的综合反映。目前,我国建筑业经过多年的整顿和努力,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在总结建设质量经验和学习海外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与技术方面,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现阶段,尚有不少施工企业在建设质量中总存在重大矛盾,重视了建筑产品质量,则放松了成本核算;反之,加强了成本控制则使产品质量有所下降,有些施工企业甚至尚未进行质量成本核算。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施工企业对质量成本的认识不足,对质量成本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内容和方法尚未掌握。尽管在建筑产品中质量成本占总造价的5%左右,但建筑业还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质量成本核算体系,施工企业仍处在摸索阶段。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方面就质量成本的核算与分析作一些阐述和探讨。

一、质量成本的概念及构成

所谓质量成本,是为确保和保证满意的质量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没有达到满意的质量所造成的损失。对建筑业来说,质量成本是企业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于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的总和。与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建筑企业质量成本也由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四部分组成。但由于建筑企业的特点,在具体内容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一)预防成本

指为使建筑产品故障减少到最少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1.质量管理人员人工费用;2.质量宣传费用;3.质量评审费用;4.质量信誉费用;5.质量培训费用;6.质量奖励费用;7.质量改进费用;8.供方质量保证费用。

(二)鉴定成本

指原材料进场检验、各分部分项和建筑产品全面完工后的验收和为质量鉴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1.检验人员的人工费用;2.质量检验部门的办公费用;3.试验检验费用;4.检测设备维修、校验和折旧等费用;5.工程移交费用。

(三)内部损失成本

指出现的不合格在分部分项工程交验前被检出而构成的损失。包括:1.内部返修损失;2.内部返工损失;3.内部停工损失;4.质量故障分析处理费用;5.材料降级损失;6.加固成本。

(四)外部损失成本

指出现的不合格在分部分项工程交验后被检出而构成的损失.包括1.外部返修损失;2.外部返工损失;3.外部停工损失;4.保修费用;5.索赔费用;6.质量罚金。

二、建筑企业质量成本核算的特征

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条件下,不少施工企业已认识到,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把质量搞上去,要以质量优势在竞争中求胜。作为兼有监督、评价、鉴证职能的企业财会部门,应适应企业对质量和效益的双重要求,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从分析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入手,延伸检查有关质量成本的情况,从而尽快找到确保施工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关于施工企业的质量成本核算工作,在我国还只是初步尝试,以下本文先分析建筑企业质量成本核算的特征,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建筑企业质量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

由于建筑产品自身具有体积大、价值大、生产周期长、位置固定、生产设计单一、参与人员多等特性,使其质量影响因素多而复杂。质量不合格所带来的影响巨大,使建筑企业的质量成本核算有其显著的特征:

(一)质量成本分层核算

建筑企业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在《项目法施工管理》的指导下组建多个项目部,每个项目部独立核算,因此质量成本核算也应该相应地在公司和项目部两个层面进行。这两个层面有对应关系,在出年终质量成本报告时,公司应将各项目有机汇总。

(二)阶段点质量成本控制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使质量成本数据的收集工作历时较长。一个工程项目完整的质量成本数据往往要等到一个项目保修期结束以后才能得到,因此阶段点的质量成本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阶段,特别以分部分项作为阶段点是顺利开展质量成本管理工作的前提。在此基础上设立质量成本核算的三级科目也更加科学与完善。

(三)以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归集

建筑企业的产品特点是品种多、批量小、周期长、协作配套广、原材料消耗多、资金占用高,以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归集便于核算和分析。

三、质量成本核算原则及核算方法

(一)进行有效的质量成本核算必须遵循的原则

1.建立质量成本核算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实行分级管理。其中财务部门具体负责核算综合反映质量成本的最终结果。2.质量成本核算,数据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其原始凭证和报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归集整理,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3.确立质量成本经济性的思想原则。为了使建筑产品满足设计、施工、质量诸规范的要求,适应业主的需要,同时又使质量成本最低,必须考虑成本与质量保证值之间的最佳平衡。4.严格报告质量成本责任制。在工程质量成本核查工作中,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要明确,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工作有标准,从而便于对质量的考核。

(二)质量成本的核算方法

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具有品种多、批量小、周期长、协作广、材料消耗多、资金占用高的特点,这就使质量成本的核算方法和内容有别于其它的行业。施工企业一般应以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归集,以便于核算和分析。

施工企业在进行质量成本核算前,首先应根据本企业的历史资料和建筑产品结构编制质量成本计划,确定质量成本的最佳水平,并按质量成本项目进行分解。质量成本核算的方法基本与成本核算相同,即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成本费用按照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的明细科目归集,然后确定出各个时期各项质量成本发生的情况。质量成本的明细科目,可根据前述各项成本的构成,依据实际支付的具体内容确定。财务部门根据会计凭证和质量成本记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建立质量成本台账,逐月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报告送质量管理部门,以便使他们了解质量保证活动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下面就质量成本的核算内容简述如下:

1.施工质量成本。项目部根据各班组实际发生的质量成本原始凭单,逐月进行统计汇总,并加盖“质量成本”印章,统计表由质量保证部门进行核对。2.施工企业建后质量服务成本发生一般较少,如该成本呈上升趋势,那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影响已经取得的经营市场。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密切注意建后质量服务成本的发展动向。3.外部损失成本。施工企业外部损失成本不是每月都发生的,但如果外部损失成本呈上升趋势,那将会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信誉,影响开拓市场。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密切注意外部损失成本的发展动向。外部损失成本一般由设备材料部、经营部统计。4.预防成本。在一般情况下,预防成本只占质量总成本的10%左右,它与内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相比属于不可避免成本,尽管发生额较小,但对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发生额的控制却能够起到积极作用。预防成本由质量保证部、工程技术部、经营部逐月统计。5.鉴定成本。鉴定成本一般由质量保证部和工程技术部统计。6.质量成本报告。各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根据原始资料填写报表后,财务部据此进行核算统计,并汇总填写当月质量成本总报表。

四、关于建筑企业质量成本核算体制运作程序的建议

(一)依据质量成本三级科目设置表和质量成本核算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建立质量成本核算账薄

(二)依据财务会计明细科目调整表,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明细科目

(三)财务会计核算期间,利用原始凭证返修单(内外部)、返工单(内外部)、停工单(内外部)、材料降级处理报告单统计核算内部返修损失、外部返修损失、内部返工损失、外部返工损失、内部停工损失、外部停工损失、材料降级损失等质量成本三级科目,并记录于质量成本核算账簿中的相关账户

(四)财务会计核算期末,依据财务会计明细科目调整表,利用相关财务会计明细分类账记录,启用质量成本会计核算账薄,建立相关的质量成本明细分类账记录

建筑企业汇报材料篇12

引 言

早对我国的建筑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时,对于其工程的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施工技术的控制将是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关键。不管是什么样的工程,当工程人员在对其进行质量管理的时候,都需要工程人员结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流程来施工,这不仅是对建筑工程各项环节质量的保障,同时也是保障建筑企业取得优越效益的关键。

1 房屋建筑的施工控制

1.1 加强人的控制

人是指直接参与工程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在施工前要审查承包单位的技术资质,看其是否具有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近几年来,由于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大量农民工涌入建筑队伍行列,这些人的素质较差,对建筑队伍的整休素质有较大影响。有的承包单位技术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现场施工管理要以“人为核心”,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提高现场施工管理水平。

1.2 加强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汇集地,也是建筑业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生产的组织和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的实施、检查、复核和监督、物料进场、检验、试验和使用管理等,构成了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明确各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中确立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三个阶段。

事前质量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是以整个项目施工现场为对象而进行的各项施工准备。

事中质量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即全面控制施工过程,其具体措施是:质量控制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保证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计量器具校正有复核;设计变更有手续;钢筋代换在制度;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行使质控有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

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过程形成产品的质量控制。准备竣工验收资料,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1.3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

(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对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审核,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

(2)现场质量检查

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观察法、测量法和试验法三种。观察法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手感检查和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测量法是通过现场实测数据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试验检查是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确定其承载力;对钢结构进行稳定性试验,确定是否产生失稳现象;对钢筋对焊接头进行拉力试验,检验焊接的质量等。

(3)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

在房屋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主要从安全教育、检查、隐患公示和整改方面进行重点监控。

2 房屋建筑的成本控制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施工项目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具体到施工进行的现场,就包含成本支出的三个大项,即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和机械以及施工人员。要控制好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必须从施工材料、设备机械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上下功夫,同时要控制好施工人员的费用支出,在保障施工项目定时定量合格完成的基础上,采用灵活多变的成本管理手法,把企业施工项目的成本投入和支出尽可能的削减至一个理想的位置,帮助企业减轻财务压力,提高施工项目的质量。

对于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要从源头上做起,对于不同种类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可以分批采购,尽量减少采购步骤和物流费用,并加强管理和供应,保障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机械能够按时到位,做到及时应求,恰到好处,不遗漏和浪费。对于施工人员,要加强培训和教育,并建立激励和奖惩制度,促进施工人员积极性的提升;鼓励施工人员运用创新性的施工新技术和新工艺,对于既提高施工质量又缩短施工工期的员工,应优先进行奖励和表扬;对于不必要的人员支出费用,应该进行核实和处理,尽可能免除那些甬余部门和人员,对施工队伍进行“瘦身”,给施工队伍一个良好的作业氛围。

3 工程质量管理

3.1 认真进行图纸汇审

施工图纸凝聚了设计人员的大量心血,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全面审阅,从平面、立面、剖面到各建筑大样,从各层的结构配筋图,都应系统有联系地对照负责,将不清楚、有疑问和不合理的地方记录下来,汇同设计人员、施工单位和建设方领导一起进行细致的汇审,对图纸进行必要的、集思广益的修改,为施工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3.2 开工前认真审查施工队的施工组织设计

确定主要的施工方案及方法,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详细计算施工机械、劳动力用量、主要材料用量、设计总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对于工程较为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结构,作为现场管理人员对方案应该认真审阅,对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方案作出必要的修改,使工程的施工按照正确的方案进行,确保施工的进度和工程质量。

3.3 严把材料关

材料购销中,运到现场的材料、配件与订货前的样品不符是经常遇到的事。在材料质量控制方面要掌握材料的质量标准、材料性能、材料抽样、试验方式和施工要求。主要装修和建设配件到货后应及时开箱检验、不合要求,应及时更换或退货。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料化验单,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3.4 勤检查,严管理

在现场施工管理中,做到勤和严,“勤”就是深入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作面,按图纸的材料、规格作认真、细致的检查和验收。和施工队的技术人员一起,解决工地的实际问题。

4 结 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屋建筑业的建设也在快速前进,在取得了飞速发展的同时,以往的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就不适应行业安全管理形势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吴学勇.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研究[J].科技资讯,2009,(09).

[2]邬晓光.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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