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采购制度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9 09:28:25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1

Abstract:Withtheinternationalrecyclingeconomy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modeofdevelopmentandevolutionofgovernmentprocurementincreasingattentiontoenvironmentalprotectionandecologicalbalance,constantlymovinginamoreenvironment-friendly,moreharmoniousdirection.Governmentgreenprocurementinthecurrentenvironmentisbecomingincreasinglyseriousandgrowingscaleofgovernmentprocurementsituation,withimportant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ThisarticleontheGovernment''''sgreenprocurementforabriefanalysisoftheneedforresearch,andonthatbasistobuildonourgovernmentgreenprocurementsystemproposals.

Keywords:greenprocurement;circulareconomy;sustainabledevelopment;governmentprocurement;EnvironmentalProtection

前言

随着各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公共财政改革趋势的不断增强,政府采购制度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在政府采购快速发展过程中,有一个明显的趋势不容忽视,就是政府采购日益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不断朝着与环境、人类更友好、更和谐的方向发展。政府绿色采购就是指政府在依法采购规定的产品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将环境标准、评估方法和实施程序纳入并贯穿于整个政府采购体系之中,优先选择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确保采购到环境友好型产品,以推动社会与人类的可持续及和谐发展。

由于环境问题所具有的社会共同特征,决定了其必将成为人类购买活动所涉及与影响的一个重要领域,合理利用政府采购行为可以有效地调节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2002年南非约翰内斯堡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明确提出“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改革,积极开发、采用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2004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一次世界性国际绿色采购会议签署了《Sendai绿色采购宣言》,强调了利用采购的影响力为低污染产品和供应商创建市场的重要性,鼓励各国政府机构积极实施绿色采购计划,提出要建设国际绿色采购网络,以便加强国际交流。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在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联合国、世界银行等一些国际组织也相继成立了绿色采购联合会,一些著名的非政府组织和国际大公司也自愿实施绿色采购活动。政府绿色采购在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和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下,已开始成为世界性趋势。

1.政府绿色采购的必要性分析

政府采购目标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可分为财政性目标、政治性目标、市场性目标和政策性目标。其中政策性目标主要包括保护民族产业、促进就业、保护环境、稳定物价、扶持落后地区发展等。1969年美国行政会议指出,政府采购是政府调节经济和社会的基本手段,是政府解决贫困、种族歧视、浪费资源、环境破坏、经济危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重要方法。政府绿色采购在深刻诠释了政府采购社会政策性目标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三位一体”。

1.1政府绿色采购可以有效调控宏观经济——经济效益

现阶段各国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对社会经济领域产生的影响日益加深。据统计,欧盟各国政府每年采购额约1万亿欧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日本中央政府每年采购额已达到14万亿日元[①]。我国自实施《政府采购法》以来,平均每年以近500亿的采购规模递增。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其采购产品的数量、品种、频率等指标,可以有效地反映出公共财政政策的变化趋势,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从而在宏观上达到调节国民经济的目的。政府绿色采购的内涵非常丰富,范围几乎覆盖了政府办公的所有领域。政府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某些产品必须达到最低环保和节能标准,而对某些产品的标准规定则只体现了政府鼓励的倾向性意图。政府根据环保产业政策和经济技术政策,认为需要给予一定扶持的新兴产业或项目,在政府采购招标方案中会倾向多考虑它们的产品,这样既可注入财力,又可在社会上产生示范效应,鼓励、刺激环保企业发展,而且通过制定适应政府需求的弹性采购计划,可以调节部分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可见,政府绿色采购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其采购行为既会影响消费者乃至全社会的消费取向,也会影响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行业的发展取向。政府只要将环境准则纳入其采购模式,增加绿色产品的购买力度,必然会对市场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供给产生重大影响,这也正是许多国家将政府绿色采购作为调控宏观经济发展重要手段的原因。

1.2政府绿色采购可以积极发挥环境保护的导向作用——环境效益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世界各国也都非常重视环境问题,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以期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领域。政府采购一项重要的政策性目标就是保护环境,政府可以利用采购的规模优势和采购结构的调整,充分发挥绿色消费的导向作用,落实政府保护环境的政策意图,积极引导改变大量消耗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发展模式,推行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合理配置、利用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首先,政府绿色采购可以积极影响供应商,供应商为了赢得政府这个市场上最大的客户,肯定会采取积极措施增强其产品的绿色度,提高企业的绿色管理和技术创新水平,尽可能地节约资源能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负面影响。其次,政府绿色采购因其量大面广,可以培养扶植一大批绿色产品和绿色产业,有效地促进绿色产业和清洁技术的发展,进而形成国民经济的可持续生产体系。再次,政府绿色采购对普通消费者有着强烈的示范作用,可以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和习惯,倡导合理的消费模式和适度的消费规模,减少因不合理消费对环境造成的压力,进而有效地促进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据联合国统计署调查,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②]。尽管这些国家的公众绿色消费行为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政府绿色采购在其中无疑发挥了重要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最后,政府绿色采购可以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政府采购程序,如运用电子技术,包括电子邮件、电子信息交换等,采购信息并在网上完成部分或整个采购过程。这样不但解决了传统采购方式中难以克服的时间和空间问题,使得采购活动更加灵活、高效,更为重要的是大幅度降低了采购成本,尽量减少了资源浪费。

1.3政府绿色采购可以充分体现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效益

政府采购具有非盈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通过政府采购行为以实现其政府职能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供某种使用或服务。同时,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是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特殊原则之一,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服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体现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就是其重要体现。首先,采购人应当在某些产品的招标信息时,明确提出自己对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其次,采购人应对供应商的业绩、信誉、技术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选择满足其确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供应商的活动必须有利于环境保护,不能造成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再次,决标评审委员会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把破坏环境资源、不利于环境资源保护的供应商淘汰出局,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有利于环境资源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和尊重社会政策的企业作为中标人。最后,采购人有权在与中标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要求中标企业承担保护环境资源的社会责任,并且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采购合同有违社会公共利益时,政府采购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环境保护还是保护民族工业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一。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都以保护本国环境资源为由,积极设置绿色采购非关税壁垒,禁止或限制外国供应商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1994年达成的WTO《政府采购协议》(GPA)明确界定了一个关于政府采购法律、规则、程序和措施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多边框架,希望缔约方能够实现世界贸易的扩大和更大程度的自由化,改善并协调世界贸易再造的环境,同时希望随着政府采购竞争的扩大,加强透明度和客观性,促进政府采购程序的经济性和高效率。

2.构建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等。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1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以上两条是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最直接、最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的采购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规定。如《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应当优先采购低耗能、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2004年,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制定了我国首份政府节能采购清单,并列举了汽车、电脑等8类100多种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成为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促进节能与环保的具体政策规定。可见,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涉及到政府绿色采购的有关内容,但只是散见于若干规定中,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未形成完整的框架体系和政策计划,也就是说在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体系中还缺少对绿色采购的明确规定,导致了在绿色采购执行过程中缺乏强制力和可操作性,造成了很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为进一步适应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本文认为,我国已具备了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条件,应在借鉴国外政府绿色采购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构建自己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2.1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条件

第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可持续消费模式,为建立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环境资源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瓶颈,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鉴于以上形势,国家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要求必须改变原有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技术方式,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我国正处于消费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关注商品和服务对环境和自身健康的影响。而可持续消费既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国内外的实践和发展趋势看,政府绿色采购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体系的四个切入点之一,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构筑绿色消费模式,促进绿色消费的重要措施和突破口。

第二,我国部分法律法规对政府绿色采购已有规定,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和制度也在逐步完善中,为完善绿色采购法律体系创造了有利时机。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目标,一些单行法和地方性法规已涉及到政府绿色采购的内容,实际运作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作法。再有,我国《政府采购法》已实施四年多,有关实施细则和制度正在酝酿完善过程中,这对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个难得的机遇,可以此为契机,抓紧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或者从长远讲,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法》,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第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的广泛实施,绿色采购产品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培育了良好的市场条件。1993年,为响应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全球“生态标志”运动,我国开始实施环境标志计划和认证制度。环境标志计划较好地配合与支持了环境保护事业,在产品绿色标准制定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方面紧跟国际同类标准发展趋势,积极完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确保了我国环境标志标准技术逐渐成熟。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包括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类、可再生回收利用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保护人体健康类和节约能源资源等六大类,基本涵盖了政府采购的产品内容,既培育了绿色消费市场,促进了绿色技术和清洁技术发展,又扩大了绿色采购产品的市场规模。迄今,我国已批准颁布环境标志标准56项,1000多家企业,18000多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认证,形成了700亿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③]。

2.2构建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几点建议

2.2.1建立政府绿色采购法律制度,明确政府采购环境政策目标

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对政府绿色采购做了详细规定,还以联邦法令与总统行政命令作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基础;加拿大《环境责任采购法案》要求政府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日本和韩国则分别制定了《绿色采购法》和《鼓励采购环境友好产品法》;德国、奥地利等国家也都在有关法律中对政府绿色采购作了明确规定。可见,通过立法强制推行或鼓励政府绿色采购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可为实施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此外,各国确定政府采购保护环境资源的政策目标的方式有所不同,有的是在政府采购法中,有的是在环境保护法中,还有的是通过专门的行政法规进行明确;有些国家的环境政策目标是强制性的,有些国家只是指导或鼓励性的;有些国家对实现环境政策目标已经确立了具体的实施机制,有些国家仍停留在倡议阶段。目前我国部分法律法规对政府绿色采购的规定只是原则性的,且这些规定仅反映了政府采购的环境政策目标,没有具体的实质内容,作为支持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法律依据远远不够。因此,现阶段可考虑在已有的政府采购大框架下,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或办法,进一步明确绿色采购的环境政策目标,完善和细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法。当然,从长远来讲,还是要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和等做出明确规定,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2.2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公开绿色采购的环境信息

制定绿色采购标准、绿色采购清单是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核心。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则是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清单的重要基础。许多国家为了方便核查和审计,将环境标志产品作为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指南的基础依据,要求选择政府采购涉及的优先领域,分行业、分产品制定并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如德国“蓝色天使标志”、日本“生态标志”等。环境信息是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指南、产品清单的重要依据,公开绿色采购信息可以增加政府绿色采购的透明度,便于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日本绿色采购产品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较为完善,其绿色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注重环境信息的获取、利用和,即积极获取有关产品生产和出售企业的环境信息,并按照一定的规范。我国可根据已实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合理选择政府采购所涉及的优先领域,制定合理、完善的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便于采购者科学、有效采购。同时,可建立绿色采购产品的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和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政府绿色采购的实际执行情况,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了解和掌握相关绿色信息,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绿色采购的信息渠道。

2.2.3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配套制度,健全绿色采购评估和监督机制

政府绿色采购必须有完善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才能实现政府采购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关于改善公共采购的环境表现的议会倡议》中建议各国政府:①以符合成员国的竞争和其他相关国内政策,以及他们的国际义务和承诺的方式确定自己的绿色公共采购政策。②采取具体步骤以确保将环境准则纳入到产品和服务的公共采购当中:③提供合适的政策框架将环境要求和价格、性能等要求以其纳入产品和服务的公共采购中;④引入财政、预算和审计等手段来确保公共采购的政策和实践考虑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成本;⑤为参与公共采购和使用的政府人员,包括那些指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的人员、负责采购的人员以及使用产品和服务的人员提供信息、培训和技术支持;⑥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工具,以帮助各级政府可以实行绿色公共采购;⑦传播相关的信息,以促进和鼓励绿色公共采购的决定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和利益;⑧建立相应的程序来确认符合绿色公共采购要求的产品和服务;⑨鼓励建立测量和追踪绿色公共采购进展和结果的指引;⑩评估绿色公共采购政策,以确定它们具有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可见,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体系中,除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采购信息的获取和公开制度外,合适的政策框架、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成本评估、环保产品的界定等也非常重要。比如,为了实现政府绿色采购,采购人在做出采购决定前,必须考虑产品、服务或工程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的环境影响,比较不同产品、服务或工程在环保性能上的不同,评估产品、服务或工程的环境成本等环境因素等。我国《政府采购法》目前就缺乏对产品、服务或工程的环境性能和环境影响进行鉴定及评价的制度,更未建立起产品和服务周期的环境影响的档案和资料库。因此,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配套制度的重点应该放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成本评估、环保产品的界定以及绿色采购的监督、报告和追踪系统上,并探索建立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制订强化购买政策来推动绿色采购发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和评价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进展和效果。

注释:

①③陈燕平.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领可持续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2005年循环经济与绿色营销战略研讨会材料.

②赵英民.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J].环境保护,2005.8.

参考文献:

[1]李挚萍.经济法的生态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92-200.

[2]何红锋.政府采购法详解[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26-186.

[3]王小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初探[J].法学研究,2000,(1):80-94.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2

与西方先进的国家相比,我国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时间较晚,最早是在早期三峡工程的采购中体现出了绿色采购的思想。2006年11月,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且2008年在全国全面实施。这两个文件的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建立。 

近几年,在财政部,发改委等各主要负责部门的共同努力之下,并且以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绿色采购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起了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成主要以《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等重要法律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框架;探索采用定点进行采购和签订合同或协议供货方式来推动了绿色采购制度的实施。在政府相关部门引导之下,绿色化消费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响应,个人消费行为也开始了绿色化。而政府和民间的绿色采购的行为又会使企业开始生产环保型的绿色产品,因此就形成了绿色消费引导绿色生产,而绿色生产紧跟绿色消费的良性循环。 

二、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存在的问题 

政府绿色采购采用的是利用市场手段对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进行合理的疏导,并且用合理的手段对环境进行保护,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还存在许多问题,在现实的发展中存在很多障碍。 

1.政府绿色采购缺乏法律保障。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九条对政府绿色采购作了笼统概述。其中只是说明了政府采购具有保护环境的目标,但是并没有对政府绿色采购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规则做出明确具体地说明。也就是对怎样去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以及在每次采购中环保产品所占比例等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没有给出详尽的说明。虽然随着政府采购的发展以及成熟,又陆续出台了相关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意见和绿色产品政府清单,但是实施意见并不等同于法律,不具备法律的作用,并且采购清单缺乏一定的强制性,仅仅是作为一种推荐的标准,也因此并没有很强的执行力。同样也因为政府的绿色采购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所以使“绿色”概念比较模糊。 

2.政府绿色采购存在技术障碍。第一,绿色产品认证机构的选择需要一定的重视。目前国内有多家关于绿色产品的认证机构。一方面多家认证机构同时加入到政府的绿色采购中对预防单一认证机构的垄断具有重大意义,但是从另一方面说,认证机构过多会出现各个机构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降低认证标准。第二,政府绿色采购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都受到了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的制约。目前我国采用的认证标准大都低于国际和先进国家水平。在此之外,由于认证方法不规范,导致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等认证手续比较混乱以及国内的认证机构认证标准不一致等现象。第三,绿色产品信息和技术的与更新还是不及时的,所以政府绿色采购可选择的余地就比较少。采购人员不能及时的搜索到,了解到相关的绿色资源,法律规范和产品等信息,这些都会对政府绿色采购的长久存在与发展造成阻碍。 

3.政府采购人员的绿色采购意识薄弱。有好多相关的政府采购人员以及企业都对所谓的绿色采购知识一知半解,部分采购人员素质比较低,也并没有很强烈的环保意识,还有长时间的原有的采购观念和习惯也会给政府进行绿色采购的持续发展带来阻碍。甚至还有的采购人员并不负责,根本忽视绿色采购,只是单纯的进行表面上的所谓的绿色采购,根本目的不在于真正的进行环保节能,只是单纯为了完成工作,还有个别的相关采购人员并不了解绿色采购清单,对政府绿色采购的工作不去配合,这又给政府绿色采购的实行带来问题。 

4.政府绿色采购的成本比较高昂。无论是全国还是单纯的个别地区所有的政府绿色采购在客观上是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统一的。政府绿色采购给采购对象带来的效应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共有两种,一种是长期效应,另一种是短期效应。[2]从短期来看,因为政府绿色采购的产品和普通商品具有相互替代的作用,所以这两种产品都能够满足消费者的一般需求,但是又因为受到绿色产品供给和成本的制约,因此作为政府采购对象的高价环保产品就会在市场竞争中位于不利地位。 

三﹑我国发展绿色采购的对策建议 

1.制定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法律。虽然我国政府仍在不断地推出公布各种与绿色采购有关的法律,但是整个法律体系还存在欠缺,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更何况到现在也没有出台与政府绿色采购相关的具体明确的法律。因此,设立关于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规范规章制度已刻不容缓。首先,要出台具有说服力的政府绿色采购法,针对有关政府绿色采购中一些重要的大的问题进行文字说明。其次,树立政府绿色采购的权威地位,使其有法可依。内容可以有绿色采购的指导规范,绿色采购的目标等细节问题,以此来增强执行力。各地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各地的地方性法规,用来指导政府绿色采购的实施,当然各种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可能一步到位,要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再一步步推行。绿色采购不仅是保护环境的一种措施还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所以在强调绿色采购制度的强制性外还要体现平等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实用性等等,这样采购人员就可以根据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准确无误地选择符合绿色标准的产品,而不至于对所需采购的绿色产品的模糊,减少政府的随意性,促使政府绿色采购长期稳定的发展。 

2.建立绿色采购规范。建立绿色采购标准,绿色采购清单。及时准确的公布与政府绿色采购相关的信息。首先要努力地制定全方位的,有条理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把与绿色产品相关的产品划分类别,明确政府采购首先考虑的产品种类以及环保标准,确定政府要优先采购哪一部分的物品。只有完备绿色标准的标识和体系,政府绿色采购才会有依据。要建立完善的采购标准体系,可以组织相关的专家或者学者深入研究确定符合自己本市的政府绿色采购的标准,先从理论上确定政府绿色采购的具体要求,用合适的指导标准来制定绿色产品清单。然后再由相关部门根据指导标准来制定绿色产品清单,并且要透明化,使普通的公众比较容易获得。同时要注意制定并准确全面,及时的清单,虽然我国也在不断政府采购清单,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可以将开始没有列入的企业和产品在符合要求后及时的补充进去,要随时更新,保持动态化。 3.完善绿色采购技术。由于我国引进绿色采购比较晚,我国在绿色采购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与西方国家有很大差距。对此,我国要不断完善技术水平,建立一个统一的绿色采购的全国标准。不断去完善配套的监督机制。明确各部门各相关人员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从体制、手段、范围、力度等各个方面去加强建设。同时,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的执行制度,建立一个绩效考评机制。对依照政府绿色采购标准、采购清单进行采购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违反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理,建立一种绿色采购的“自我实施机制”[3]。 

4.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绿色采购意识。首先,政府要经常性的对进行采购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增强政府采购人员对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了解和把握,进一步提升他们的能力,更好的为政府绿色采购服务。其次,进一步的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为政府绿色采购的发展打下人才基础。再其次,政府还要经常举办与绿色采购相关的研讨会,可以邀请有关政府采购的负责人或者领导人出席参加,也可以要求有关绿色采购方面的学者参加。最后,当今是互联网的世界,利用比较先进的网络科技知识,网络普及比较广这一优势通过免费的网络课程,还可以通过免费赠送刊物等方式加大对绿色采购的宣传,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意识。最后还可以设立监督机构,加大对政府采购人员的监督力度。政府采购就是利用公共的资金只满足了一部分人的要求,具有成本外部话,效益内部化的明显的特征。为了保证采购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确考虑环境效益,同样需要增加相关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 

5.降低政府绿色采购成本。政府可以吸收西方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实行价格补助。因为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着种种的绿色要求,有时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使市场上的绿色产品常常是需求大于供求,所以政府在进行绿色采购时可以为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适当的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进行一定的价格补贴。具体来说,政府可以用比市场平均水平高的价格来购买相关的绿色产品。这必然使得财政部门在进行采购预算时给列入清单的绿色产品一定的补贴,来保证去采购的人员的资金来源。政府也可以实施财政补贴。这就是要对研发和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对于那些及时更  [本文由WWw.dYL w.NEt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和服务,欢迎光临dYL W.neT]新设备,耗能少,污染少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的优惠,可以减少企业的成本,从而增加市场上绿色产品的供应量,降低绿色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这将会减少政府绿色采购的成本。 

参考文献 

[1]张华. 对政府绿色采购问题的若干思考[J]. 企业经济.2008(1):19-21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3

从1972年以来历次联合国环境大会到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变化大会,资源耗竭、生态恶化、气候暖化等一次次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环境资源问题和全球环保运动促成了绿色消费。人们对绿色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等的信任程度、对绿色产品生产商的信任程度是影响人们绿色购买决策的重要原因。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探讨信任在绿色购买转换为绿色购买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进一步研究绿色意向与绿色购买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对有效地诠释我国消费者的绿色购买行为具有重大意义,能为企业制定和实施营销战略提供理论依据,为政府制定相关绿色政策,推动人们绿色购买提供决策参考。

1.理论发展与假设推演

环境意识即把公众意识到并支持解决环境问题的程度或者个人为解决这类问题而做出贡献的意愿,并据此对论文实证部分进行操作化定义。解释消费者购买行为决策最常用的模型是将Fishbein和Ajzen的合理行动理论以及Ajzen的计划行为理论结合起来的TPB模型,即:(1)信仰决定态度。(2)态度导致行为意向。(3)行为意向导致行为,此外,社会规范和行为控制力在消费者购买意图和购买行为中起到调节作用[1]。因此本文认为环境意识作为一种强烈的保护环境的态度,对绿色购买行为有显著的预测力。因此:

H1:环境意识对绿色购买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Mayer的研究指出导致被信任者受人信任的原因是他们的特质与行为,而衡量这个人是否可信赖的因素包含能力、仁慈心与正直[2]。根据Stewart和Andrew提出的详细概念模型,消费者的社会和环境的价值观和环保行为之间有很显著的关系,其关系受到一系列情境和心理变量的调节[3]。与传统购买相比,购买绿色产品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所以环保消费者是否购买某一绿色产品会受到信任这个变量的影响。综合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2:信任在环保意识和消费者绿色购买行为之间起到调节作用。

2.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26份,有效回收率为75.3%。男女作答比率基本平衡。本文采用李克特7点问卷。环境意识采用了2000年Dunlap等提出了新版的NEP量表量表。信任借鉴Mayer[2]所编制的问卷,包含能力、仁慈心与正直3个维度,共9项。绿色购买行为问卷采用了Roberts&Bacon所编制的问卷的部分测量项目。本文采用SPSS16.0进行统计分析。

3.数据分析

环境意识各维度可解释总变异的64.834%,信度系数为0.757;信任问卷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正直、仁慈、能力等3个维度可解释总变异的70.384%,3个维度的α系数分别为0.791、0.766、0.741;绿色购买行为问卷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表明可解释总变异的51.048%,α信度系数为0.755。分析结果表明,α系数均在0.7以上,符合测量学的要求,表明问卷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环境意识与信任、环境意识与绿色购买行为,信任与绿色购买行为的相关系数为0.013(P>0.05),0.168(P

为了研究信任对环境行为的调节作用,本研究采用层次回归的方法进行回归分析;为消除变量间共线性的消极影响,将自变量和调节变量做中心化变换之后再相乘得到各交互效应项[4]。结果表明,在排除控制变量(性别、年龄、教育程度、月收入和职业)和自变量(环境意识)的影响后,信任对绿色购买行为具有额外的解释力,其校正R2为0.130,β系数为0.168(p0.05,表明调节作用不显著。假设2没有得到验证,即信任及其各维度的调节作用都不显著。

4.分析与讨论

本研究表明,环境意识对绿色购买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与研究原假设环境意识越高,人们越容易采取绿色购买。此外,本研究证明信任和其三维度对环境意识和绿色购买的关系不存在着调节作用。这与Stewart和Andrew的研究结果消费者的社会和环境的价值观和环保行为之间有很显著的关系,其关系受到心理变量信任的调节不一致[3]。本研究未能得到相同结论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信任量表的设计只从公司这一角度设计了问卷,没有考虑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并且没有考虑到文化的差异。

参考文献:

[1]Michal J. Carrington,Benjamin A. Neville,Gregory J. Whitwell.Why Ethical Consumers Don’t Walk Their Talk: Towards a Framework for Understanding the Gap Between the Ethical Purchase Intentions and Actual Buying Behaviour of Ethically Minded Consumers[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0(97):139-158.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4

综观国内外政府绿色采购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政府绿色采购的内涵、政府绿色采购的理论基础、政府绿色采购实践的困境与障碍、政府绿色采购的影响因素、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研究等方面①。但是,对于高校政府绿色采购的研究文献可谓是寥若晨星。仅有的文献主要集中在高校政府绿色采购的可行性分析、实践研究、机制探讨等方面。刘兵等(2007)对高等学校推行“绿色采购”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指出高等学校推行“绿色采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①对“绿色采购”意识淡薄,重视不够;②配套政策不全面,运行欠效率;③监督检查机制不完善,运行流于形式。刘桂芳等(2012)通过对高等院校绿色采购的实践研究,指出高校在推行绿色采购的过程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可能就是对绿色采购的认识不足和绿色采购经费的限制[3]。王晓燕等(2013)指出我国高校在推行绿色采购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诸如缺乏必要的战略规划和机制建设的问题,并提出高校绿色采购应建立在环境至上的标准上,因此,高校绿色采购应建立在5R原则(revaluate;reduce;reuse;recycle;rescue)、全生命周期原则和自上而下原则。高校绿色采购机制由战略与制度机制、流程管理机制和保障与监督机制构成,绿色采购监督机制则是成功实施绿色采购政策的必要保障。综上所述,目前尚无基于低碳视角下高校政府绿色采购方面的研究,而高校作为国家重要的科研基地和人才培养的摇篮,势必需要采购大量的设备、实验耗材等等,因此有必要对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机理展开理论研究,以指导高校政府采购的低碳消费行为。

二、浙江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影响因素和实践考虑因素的因子分析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由于政府绿色采购、低碳采购理论研究文献较少,而对高校政府绿色采购、低碳采购理论研究文献更少,再加上对高校政府绿色低碳采购统计数据不易获得、研究工作的可行性等问题,本文采用人文社会科学中广泛使用的专家调查法和因子分析法来对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影响因素和实践因素提出的各因子进行识别。本文在借鉴有关文献(王明,2010)[6]并结合高校政府绿色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专家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由调查研究的意义和目的、相关概念的界定、影响因素评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形成影响因素、实践考虑因素)、问题与建议四个部分的内容组成。问卷采用李克特5级量表,根据影响因素作用的大小,将形成影响因素和实践考虑因素中每个具体问题设计了5个等级。为了提高本次专家调查问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专家的来源集中在供应商、高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产部门、采购中心、实验室、二级学院办公室、学科办公室等)、高校其他教师(课题和项目负责人,采购物品的使用者)、政府采购政府主管部门、民间组织等多个层面,以期获得较为全面客观的评判。考虑到专家调查的便利性和可行性,本文较多地对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研究人员、教师用户等进行专家调查。笔者从2014年11-12月,开展了专家调查问卷的发送、回收与统计工作,共发送140份专家调查问卷,回收问卷124份,问卷回收率达88.6%,其中有效问卷121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6.42%。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使用SPSS18.0统计软件,分别对整理后的形成影响因素和实践考虑因素专家调查问卷数据进行基于均值和方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①,根据分析结果,本次问卷的20个形成影响因素的总体均值为3.44,方差的平均值为0.968。因此,本文确定影响因素的筛选标准为均值大于3.44,且方差小于0.968。均值大于3.44的影响因素有9个,而方差小于0.968的影响因素有11个,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因素只有5个。综合考虑均值和方差的大小,本文选择低碳产品价格、产品生命周期成本、高校政府采购预算经费的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低碳产品的界定与评价、鼓励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的需要、产品报废后的生态处理、低碳消费的意识、领先企业积极进行低碳生产、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环境跟踪、《节约能源法》12个因素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本次问卷的15个实践考虑因素的总体均值为3.21,方差的平均值为0.885。因此,本文确定影响因素的筛选标准为均值大于3.21,且方差小于0.885。均值大于3.21的影响因素有7个,而方差小于0.885的影响因素有9个,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因素只有4个。综合考虑均值和方差的大小,本文选择产品的使用寿命、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是否节能环保、产品使用是否节能、查阅供应商的不良环境记录或报告、优先选择实施低碳技术的供应商、所购产品货源到目的地的距离、产品报废后的处理对环境的影响7个因素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

(三)探索性因子分析根据文献回顾,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的影响因素和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实践考虑因素是崭新的研究,没有现成的、可靠的理论研究成果可以借鉴,在此情况下本文分别对两大问题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法进行主因子识别。(1)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的影响因素的探索性因子分析。本文利用SPSS18.0软件得到121份专家调查问卷数据的KMO值为0.833,根据KMO值判别标准,本次调查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同时,Bartlett球度检验结果为:Χ2=677.735,P=0.000,小于显著水平0.05,因此本次调查数据也适合做因子分析。结合KMO值和Χ2值两个检验结果,本文认为121份专家调查问卷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根据因子分析法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即Cross-loading交叉负荷应该去掉、因子载荷一般要大于0.4(0.5更好)、特征值一般要大于1、累计方差贡献率(总解释度)一般要大于0.6(可放宽到0.55以上)①。采用主成份分析法提取主要因子,上述12个影响因素获得3个主因子,分别记为F1、F2、F3,这3个主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66.778%,即它们可以反映12个原始变量66.778%的信息量。通过极大方差正交旋转法,得到形成影响因素因子载荷矩阵。各主因子的特征值、因子贡献率和累积贡献率水平如表1所示。根据因子载荷矩阵和表2,环保技术要素因子(F1)包含产品报废后的生态处理、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环境跟踪、领先企业积极进行低碳生产、鼓励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的需要、低碳产品的界定与评价五个影响因素,因子贡献率最高,达25.625%。这说明,环保技术是形成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的重要技术保障。若离开相应的环保技术,则在高校政府采购实践中可能没有足够的能力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因而没有足够的能力实施低碳消费。法律法规要素(F2)包含《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高校政府采购预算经费的安排、低碳消费的意识五个影响因素,因子贡献率次之,达24.596%。法律法规是形成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的强制性约束条件。采购成本要素(F3)包含低碳产品价格、产品生命周期成本两个影响因素。低碳产品价格和成本是采购人员、教师用户关心的焦点,因此政府采购成本的计算可以左右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的实施,采用产品生命周期成本进行核算就显得尤为关键。(2)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实践考虑因素的探索性因子分析。本文利用SPSS18.0软件得到121份专家调查问卷数据的KMO值为0.665,根据KMO值判别标准,本次调查数据勉强可进行因子分析。同时,Bartlett球度检验结果为:Χ2=67.028,P=0.000,小于显著水平0.05,因此本次调查数据可以做因子分析。结合KMO值和Χ2值两个检验结果,本文认为121份专家调查问卷数据可以进行因子分析。按照上文所述,上述7个实践考虑因素剔除两项Cross-loading,即“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是否节能环保”和“优先选择实施低碳技术的供应商”,将剩余5个因素采用主成份分析法提取两个主因子,分别记为F1、F2,这2个主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60.435%,即它们可以反映5个原始变量60.435%的信息量。通过极大方差正交旋转法,得到形成影响因素因子载荷矩阵。各主因子的特征值、因子贡献率和累积贡献率水平如表2所示。根据因子载荷矩阵和表3,环境及运输要求因子(F1)包含产品报废后的处理对环境的影响、所购产品货源到目的地的距离、查阅供应商的不良环境记录或报告三个影响因素,因子贡献率最高,达32.573%。这说明,高校政府采购实践中已经考虑到了环境因素,且对产品的运输距离、供应商的环境行为有较高的要求。产品要求因子(F2)包含产品的使用寿命、产品使用是否节能两个影响因素。产品使用寿命和节能特性是采购人员、教师用户关心的另一些焦点,因此产品的节能耐用特征可以左右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的实施。

三、信度和效度检验

(一)信度检验对于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的影响因素,本文通过SPSS18.0软件得出上述环保技术要素、法律法规要素、采购成本要素三大主因子的Cronbach'sa系数分别为0.839、0.827、0.705,全部满足内在一致性信度检验判别依据,说明本次专家调查问卷具有良好的信度。对于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实践考虑因素,本文通过SPSS18.0软件得出上述环境及运输要求因子、产品要求因子两大主因子的Cronbach'sa系数分别为0569、0.537,刚好全部满足内在一致性信度检验最小可以接受的范围,说明本次专家调查问卷具有可以接受的信度。

(二)效度检验本文设计的专家调查问卷,是在基于政府绿色采购影响因素相关文献并结合高校政府绿色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特征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因此具有可靠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并且在专家调查问卷设计后,经过了两轮修改,使专家调查问卷的内容得到了完善,从而有效保证了专家调查问卷的内容效度。此外,根据86.42%的有效问卷回收率,也可以认为本文专家调查问卷有较高的内容效度。对于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的影响因素和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实践考虑因素,本文均通过KMO和Bartlett球度检验,通过主成份分析和极大方差正交旋转法得到了各自的主因子,所以本文认为121份专家调查问卷均满足收敛效度要求。同时,由于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的影响因素三大主因子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任何一个维度的Cronbach'sa系数,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实践考虑因素两主因子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任何一个维度的Cronbach'sa系数,所以本文认为121份专家调查问卷均满足区别效度要求。综上所述,通过信度和效度的检验,本文认为可以接受探索性因子分析的相关结论,此次121份专家调查问卷得到的分析结论是可靠和有效的。

四、促进浙江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的对策研究

根据前文对浙江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影响因素和实践因素的因子分析,可以得出环保技术、法律法规、采购成本、绿色产品是促进浙江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形成的关键影响因素。因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以促进浙江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的形成。

(一)大力发展环保技术这里的环保技术主要包括产品报废后的生态处理、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环境跟踪、低碳产品的界定与评价、领先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等方面,即可以分为生产绿色产品的绿色低碳技术和政府绿色采购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因此,大力发展环保技术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眼:一方面,企业和高校结成产学研技术联盟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将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加大对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会议与专题研讨、建立政府采购工作QQ群和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政府采购知识,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人员、教师用户对绿色低碳采购流程、绿色低碳产品的学习和了解,增强政府采购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和教师用户的低碳消费意识,运用政府采购新技术和新方法,确保采购大量的绿色低碳产品。

(二)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约束有利于促进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的形成和发展。现阶段,关于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法规有《政府采购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对高校绿色采购低碳消费的影响、《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但根据前文的因子分析法,只有《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高校政府采购预算经费的安排等影响因素是形成浙江高校政府采购低碳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这说明,现阶段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制度还存在完备性、结构性和功能上的缺陷[8]。因此,健全法律法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①对现行政府绿色采购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及时制订《政府绿色采购法》。②健全高校政府绿色采购战略与制度机制、流程管理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完善高校政府绿色采购规章制度,整合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审计处等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同时将绿色采购业绩纳入各级领导考核指标体系中。③将绿色低碳采购经费预算标准纳入相关规章制度中,确保绿色采购资金充足到位。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5

绿色采购除了具有一般采购所具有的特征外,还具有学科交叉性、多目标性、多层次性、时域性和地域性等特征。

(1)学科交叉性特征。绿色采购是采购学结合环境科学、生态经济学、循环经济学而提出的采购理念。由于采购活动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密切,在研究采购活动时要考虑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又由于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生态系统也必然会对经济系统的子系统——采购系统产生作用和影响。因此,必须结合环境科学、生态经济学和循环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对采购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和决策,这也正是绿色采购研究方法复杂、研究内容广泛的原因所在。

(2)多目标性特征。绿色采购的多目标性特征体现在采购活动要顺应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要求,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对资源的节约,注重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消费者利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四个目标的统一。系统论告诉我们,绿色采购的多目标之间通常是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的,一个目标的增长通常以另一个或几个目标的下降为代价。因此,如何取得多目标之间的平衡,是绿色采购理论研究要解决的问题。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观点来看,生态效益目标是前三个目标的保证。

(3)时域性和地域性特征。时域性指的是绿色采购活动贯穿于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包括绿色产品的生产、采取的物流手段到采购程序的确定、购后服务以及报废产品的回购等全部过程。地域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由于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化,采购活动早已突破地域限制,呈现跨地域、跨国界的发展趋势,相应地,对物流采购活动的管理也具有跨地区、跨国界的特性;二是指绿色采购的实施需要采购业务管理机构、采购机构、供应商的共同参与和响应。

二、推行绿色采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推行绿色采购的必要性

(1)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党新时期各项工作的总目标。“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和谐体系,包括大自然本身的和谐、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和人与人的和谐,“和谐社会”既要经济、政治、文化和大自然等各个子系统内部的有序和和谐,又要形成各子系统之间的配套,使之共同发展。正因为如此,“和谐”成为我国新时期的社会主调和建设重点。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活动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采购活动又是活动的物质基础,其作为政府公共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采购的物资、工程和服务与其活动的环境有直接的联系,推行绿色采购对于保护环境、促进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进而推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

(2)顺应世界各国政府及采购发展趋势的需要。我国政府在《政府采购法》、《节能产品采购规定》、《环境质量保证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中,对采购活动做了明确规定,取得了可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本早在1994年就实行绿色采购活动计划,并于2000年颁布了《绿色采购法》;美国《政府采购法》第23章专门就采购环保产品和服务作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详细的绿色采购计划。美国国防部于2004年9月出台了绿色采购的相关政策,把“100%采购到绿色产品和服务”作为采购的最终目标。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就购买绿色产品做出了明确规定。推行绿色采购已成为必然趋势。

2、推行绿色采购的可行性

(1)国家采购法规的完善、采购规章制度的健全,为推行绿色采购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其中首要的就是保护环境的目标。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高科技和环保产品,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绿色采购也符合国际法和WTO规则。2002年联合国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峰会的声明中也明确提出,“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改革,积极开发、采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目前这份声明内容已被各国政府视为实施绿色采购的重要依据。

(2)绿色供应商的增多,为推行绿色采购奠定了市场基础。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消费者对企业的接受与认可不再仅仅取决于其是否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与服务,而越来越关注企业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即企业是否节约利用资源、企业是否对废旧产品的原料进行回收、企业是否注重产品保护,等等,这些都是决定企业形象与声誉的重要因素,再加上国家法规环保节能法制的日益完备,消费者消费意识的增强,绿色供应商会越来越多,为推行绿色采购奠定了市场基础。

(3)政府绿色采购取得的成果,为推行绿色采购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自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以来,我国政府采购就着手探索新的采购理念,特别是2003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对绿色采购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据资料显示,政府采购已取得的经验有:立法先行,以法律促进和规范绿色采购的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形成发展绿色采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包括政府奖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收费政策、规定供应商回收利用负责制等;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有这些成熟的经验,将使推行绿色采购事半功倍。

三、推进绿色采购的几点构想

笔者认为,绿色采购应稳步推进,注重效果,要结合当前采购改革的实际,将绿色采购理念贯穿其中,实现采购理念上的飞跃。

1、发挥采购业务主管部门的导向和管理作用。绿色采购的实施必须发挥采购业务主管部门引领和导向作用,把采购绿色化作为提高其管理绩效的基本方针,并在采购改革的实践中灌输绿色采购理念,逐步建立绿色采购的有关配套措施。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6

一、引言

随着空气、土地、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不断凸显,社会公众普遍感到日常生活面临环境污染带来的威胁。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社会公众的消费观念也在逐步发生改变,绿色产品日益受到消费者关注,例如有机水果、有机蔬菜、环保家具、节能家用电器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不仅可以获取产品本身的使用价值,还可以获取亲环境购买行为产生的虚拟价值――心理需求的满足。广义虚拟经济理论认为,可以把人的需求抽象为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虚拟价值适应了人对产品的心理需求,使用价值、虚拟价值同时存在于大量的商品和服务之中(林左鸣,2010)。相较于传统产品,绿色产品的购买行为往往受到更多虚拟价值的驱动,体现为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责任的个人承担。因为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的关注,绿色购买行为已然成为研究热点。

绿色购买行为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包括态度、感知行为控制等。Balderjahn等(1988)认为预测个人环保行为最强的因素便是态度;另外,个体是否实施绿色购买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感知行为控制,即机会和资源等因素的获得,如技能、与他人的合作等(stern,2000),也有研究表明,消费者产品知识会影响消费者的行为(Lu等,2016)。关于产品知识的作用,研究发现并不一致。W者Kaufmann等(2012)和Chen Jiang(2013)的研究表明,产品知识和绿色购买意向显著相关。而Kim等(2012)则指出,产品知识对购买行为并无显著影响。现有研究主要分析了产品知识对绿色购买行为的直接影响作用,学者们也许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产品知识可能是一个很重要的调节变量,它会调节态度、感知行为控制与绿色购买意愿之间的关系。然而,尚未有研究对产品知识的调节作用展开探讨。

为此,本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探究了产品知识在态度、感知行为控制与绿色购买意向之间的调节作用,并尝试从产品类别视角探索产品知识的调节作用。由Copeland(1923)提出的产品分类理论可知,商品分为便利品、选购品、特殊品三类,而Holton(1958)则认为便利品和选购品的本质区别在于,付出搜寻成本的同时,消费者从产品和价格对比中所获得的效用不同。本研究主要对便利品和选购品展开了分析。有研究表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产品类别的影响(姚卿等,2015),研究者们也对不同类别的绿色产品购买行为进行了探索,但却尚未发现基于绿色产品类别探索产品知识对购买意向调节作用的研究。具体而言,本文研究目标如下:(1)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探究产品知识在态度与绿色购买意向间的调节作用。(2)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探讨产品知识在感知行为控制与绿色购买意向间的调节作用。(3)基于产品分类理论进一步检验不同产品类别下,产品认知对购买意愿的调节作用。

二、文献回顾及假设

(一)文献回顾

1.产品知识

关于产品知识,Barrutia和Gilsanz(2013)指出,消费者知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产品属性及其评价标准的认知,进而产品知识会影响消费者的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及方式。Betty和Smith(1987)把产品知识定义为消费者对于某项特定产品所感知到的知识以及对于此项产品的了解。Daein和Mitchell(1986)则认为产品知识应该包括与产品直接相关的具体的知识、与产品不直接相关的间接知识和消费者情感。基于此,本文将产品知识分为产品的具体标签信息、产品的了解程度、消费者的情感对公共机构的信任感三个维度。

2.绿色购买态度

绿色购买态度是指消费者绿色购买行为喜爱或者不喜爱程度的一种评估。有学者发现态度对绿色购买意向有积极的影响(Morris和Venkatesh,2000;Nysveen等,2005)。态度往往分为认知性态度和情感性态度,这两种成分都非常重要(Bagozzi等,2001)。Chan(2001)认为环保意识、价格敏感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态度。因此,本研究中不仅涉及态度的认知性成分,还涉及态度的情感性成分、环保意识、价值敏感度。

3.感知行为控制

Gonzalo和Asuncion(2007)认为感知行为控制是消费者在实施某一行为前,凭借其认知情况或个人经验,对实施这一行为难度和阻碍加以判断。感知行为控制与消费者过去的行为经验相关,感知行为控制反映了实际控制的条件,同时与绿色消费行为的外部资源相关,包括经济刺激、配套设施等。具体到绿色购买行为,感知行为控制包括消费者是否容易搜寻、较高价格以及购买习惯等。

4.绿色购买意向

绿色购买意向是指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的意愿(shen等,2013),是对产品相关环保属性或特点的考虑。Chen和Chang(2012)将绿色购买意向定义为消费者愿意购买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可能性。Roe等(2001)认为绿色购买意向是消费者为了保护环境或者不破坏环境去购买绿色产品,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程度。具体地,Chan(2001)从消费者考虑购买污染少的产品、愿意因为生态原因而转换产品品牌以及基于绿色视角考虑产品,这三个方面来衡量绿色购买意向。

现有研究对产品知识、产品类别如何影响绿色购买行为意向并未形成共识。基于此,本研究主要将产品知识作为调节变量,探索产品知识在态度与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向影响中的调节作用。

(二)研究假设

1.态度与绿色购买意向

多数研究认为绿色购买态度会影响绿色购买意向。Fraj和Martinez(2007)的研究结果表明,环境态度对生态行为有显著地影响。态度反映个体的生态意识,是个体购物、消费选择的最重要因素(chyong等,2006)。随着环境意识的不断加强,真正关心环境问题的人更倾向于绿色购买以防止更多污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持有积极的购买态度,意识到有责任去购买绿色产品。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1:绿色购买态度对绿色购买意向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

2.感知行为控制与绿色购买意向

当消费者认为自己所掌握的资源与技能越多,感知行为控制就越强,就越有利于实施该行为;反之,消费者认为自己所掌握的资源与技能越少,感知行为控制就越弱,消费者就难以有效地采取该行为。Kraft等(2005)指出感知行为控制是消费者完成某行为的信心,信心依赖于对自己所拥有的能力、时间、成本等的感知。计划行为理论指出感知行为控制能够作用于意愿。Hagger等(2002)在实证研究中也发现了感知行为控制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2: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向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

3.产品知识的调节作用

产品知识是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的前提,知识会使其对所购买的产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从而影响态度,进而影响购买意愿。Synodinos(1990)曾提出,增加产品知识会促进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购买意愿。Chang(2015)认为传播式信息对绿色购买意向也有积极的影响。对于高绿色购买态度的个体,在认识到自己产品知识较低时,会积极主动地搜寻信息,不断提升自己的认知水平,以利于绿色产品的购买,因而其绿色购买意愿与具有高产品知识时相差不大;而低绿色购买态度的个体则不同,他们对环境不太关心,对绿色产品的购买不偏爱,这类消费者可能会表现出更少的绿色购买意愿,并且与高产品知识时具有较大差异。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3:产品知识对购买态度与绿色购买意向之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选购品是指顾客在购买前会对产品的功能、质量、价格等基本方面进行反复比较,愿意花费较多时间对比后才决定购买的产品。相对于便利品,消费者对选购品具有更高的信息涉入度,即消费者对选购品的信息注意、理解和精细加工的程度更大,消费者便会更理性、客观地对待信息本身(Lim和Quester,2010)。这时可以预期,消费者不容易出现因已有购买态度所导致的故意偏好性拒绝。对于便利品,消费者对产品知识较少地注意、理解和精细加工,通常会比较感性、主观地对待产品信息。这种情形下,可以预期消费者容易出现由已有购买态度所导致的故意偏好性拒绝。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4:相较于便利品,产品知识对选购品绿色购买态度与购买意向之间的调节作用更为显著。

良好的感知行为控制可以增加绿色消费行为的积极因素,减少阻碍因素,从而提升消费者绿色消费行为意愿。当消费者产品知识较高时,能更好地理解从事绿色购买行为的积极、正确性,包括利己与利他两方面,即使感知行为控制较低的个体,也会表现出较多的绿色购买意愿;而当消费者处于产品知识较低的水平时,只有感知行为控制较高的消费个体才会思考自身行为对环境的积极作用,有可能产生绿色购买意愿,而感知行为控制低的消费个体则倾向于认为绿色购买行为需要克服很大障碍,会给自己带来较大负面作用,譬如损失精力或者金钱。换言之,在产品知识较高的情况下,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愿的预测作用较小;而在产品知识较低时,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愿的预测作用较大。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5:产品知识对感知行为控制与绿色购买意向之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便利品是指消费者经常或者随时需要的,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金钱及精力去购买的物品。因此,消费者对便利品产品知识的介入程度较低,消费者也不需要谨慎地对便利品各种属性的重要性做出判断(Lu,2012)。这时可以预期消费者不容易因为时间、金钱等影响感知行为控制的因素拒绝购买绿色产品;当消费者面临选购品时,为避免风险往往对产品知识的介入程度较高,以准确地对产品属性及重要性做出判断,这种情形下,消费者可能会因为产品信息搜寻、理解的困难而导致感知行为控制较低,不利于产生购买绿色意向。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6:相较于便利品,产品知识对选购品感知行为控制与购买意向之间的调节作用更为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问卷设计

首先列出8种不同类别的绿色产品,让调查对象选择其最熟悉的一类。然后进入意向、态度、感知行为控制量表进行作答。本研究所编制的问卷主要根据国内外有关绿色购买的相关文献,在这些文献中选择适合本研究使用的量表,进行问卷编制。绿色购买意向主要参考Bagozzi等(2001)的量表。绿色购买态度主要参考Gleim等(2013)的研究设计。感知行为控制主要参考Fielding等(2008)的量表。产品知识主要参考Gleim等(2013)的研究设计。本研究使用采用李克特(Likert)七级量表进行测量,从1-7分别表示了被试的态度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构建了15个指标的影响因素框架,如表1所示,来设计本文的量表和调查问卷并进行实证研究。

后期进行分类研究讨论时,根据消费者选择商品类别的不同,进一步对问卷进行分类。把问卷分为两类:一类是购买便利品,如绿色食品、洗涤剂、节水龙头、电池、再生纸等这类消费者经常使用、购买的产品;另一类是节能家用电器及新能源汽车等这类在购买之前,消费者要进行反复比较,才能做出购买决策的。其中便利品问卷份数为166份,选购品问卷份数为140份。

(二)数据收集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通过问卷星问卷后,运用互联网形式进行收集。最终发放问卷360份,收回问卷345份,回收后进行筛选,剔除漏选、多选及矛盾问卷,有效问卷为306份,有效回收率为88.7%。其中,男性占41%,女性占59%;年g在25周岁及以下的填答者占到了54.9%,文化程度为本科及以上者占92.8%,月收入水平在4000元以下的约占63%,4000元以上的约占37%。

四、数据分析

(一)信度和效度分析

本量表是在参考大量国内外文献后并结合国外学者的成熟量表提出来的,因此量表具有良好的内容效度,并直接应用Amos22.0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了验证性因子分析。通过表2可知,删除GP13和PBC2测项后,各指标的因子载荷大于0.5,各因子的组合信度(CR)都大于0.7,并且各变量的平均提炼方差(AVE)均大于0.5。符合Hair等(2006)对效度的评定标准:标准化因子载荷系数要大于0.5、组合信度(cR)要大于0.7以及平均提炼方差(AVE)要大于0.5。因此,可判定量表具有良好的收敛效度。

将各潜变量的AVE的算术平方根与该潜变量和各潜变量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结果表示绿色购买意向、绿色购买态度、产品知识、感知行为控制各自AVE的算术平方根均大于其他潜在变量的相关系数,表明潜在变量的区别效度良好,具体如表3所示。

对量表内部结构与实际数据的一致性程度即适配度进行检测,拟合的主要适配度检验指标见表4。验证性因子分析模型,卡方自由度比为1.827小于2,表示假设模型的适配度佳。RMSEA为0.052

(二)绿色购买态度与绿色购买意向的关系

为了考察产品知识的调节作用,在做调节效应分析时,通常要将自变量和调节变量做中心化变换,即变量减去其均值(Aiken和West,1991)。然后建立绿色购买态度、产品知识及绿色购买意向的关系模型。运用回归分析对调节模型进行检验,回归分析时,先放人控制变量,再放入自变量和调节变量,最后放入交互项,以预测因变量(Baron和Kenny,1986)。分析结果见表5。

由表6的模型1可看到,绿色购买态度对绿色购买意向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715,p

由表5的模型2和模型3可看出:(1)绿色购买态度对绿色购买意向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2)产品知识在绿色购买态度对绿色购买意向的影响中具有调节作用(β=-0.241,p

(三)感知行为控制与绿色购买意向的关系

同样,将自变量感知行为控制与调节变量产品知识中心化处理后。建立感知行为控制、产品知识及绿色购买意向的调节关系模型。由表6的模型1可看到,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向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696,p

由表6的模型2和模型3可看出:(1)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向有着正向的预测作用。(2)产品知识在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向的影响中具有调节作用(β=-0.189,p

(四)便利品与选购品中产品知识的调节作用

以上研究发现,产品知识在绿色购买态度和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行为意向的影响中有着显著的调节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根据消费者购物经历的商品种类的不同,进一步对问卷进行分类。其中经常购买绿色便利品的有效问卷为166份,经常购买绿色选购品的有效问卷为140份。

问卷按绿色便利品和绿色选购品分类后,同样将绿色购买态度、产品知识中心化。分别建立便利品下的绿色购买态度、产品知识和绿色购买意向的关系模型及选购品下的绿色购买态度、产品知识和绿色购买意向的调节关系模型。分析结果见表7。

由表7的模型1可看到,无论在便利品还是选购品中,绿色购买态度对绿色购买意向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绿色购买态度越高,绿色购买意愿越强烈。由表7的模型2和模型3可看出:(1)无论是便利品还是选购品,绿色购买态度对绿色购买意向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2)无论是便利品还是选购品,产品知识在绿色购买态度对绿色购买意向的影响中具有调节作用。无论对便利品还是选购品,产品知识都有着显著的调节效应。当产品知识较低时,消费则的购买态度对其绿色购买意向的影响作用更明显,进一步分类比较,相对于便利品,产品知识选购品绿色购买态度与购买意向之间的调节作用更为显著,假设H4成立。

建立便利品下的感知行为控制、产品知识与绿色购买意向的关系模型及选购品下的感知行为控制、产品知识与绿色购买意向的关系模型。采用层次分析法结果见表8。

由表8的模型1可看到,无论在便利品还是选购品中,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向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比起便利品,选购品中感知行为控制的影响强度更大。(β=0.682,p

五、结论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的目的主要在于探讨购买态度、感知行为控制与绿色购买意愿的关系,并分别检验产品知识对上述关系的调节效果。研究结果显示:(1)购买态度、感知行为控制均对绿色购买意向有着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2)相比于产品知识较高的情形,产品知识较低时态度对绿色购买意愿的影更大;(3)相比于产品知识较高的情形,产品知识较低时感知行为控制对绿色购买意愿的影响更大;(4)相较于便利品,产品知识对于选购品购买意愿的调节作用更为突出。本研究发现与Fu和Elliott(2013)的结果一致,当消费者产品知识较低时,消费者的主观因素,譬如态度、感知行为控制对消费行为的解释力更强,而产品知识较高时,消费者变得更理性,态度对消费行为的影响便不那么显著了。

(二)实践启示

绿色购买行为有助于促进企业采纳绿色生产技术,采购绿色原材料,提供更多地绿色产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应相互协作以促进绿色购买行为。研究结果表明,绿色消费受到个体心理因素与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高购买态度、高感知行为控制的居民会比低购买态度、低感知行为控制的居民表现出更多的绿色购买意愿。因此,政府部门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绿色购买时,可以考虑完善绿色消费市场的基础设施,健全法律法规,对绿色产品进行价格补贴等以提高消费者的感知行为控制,譬如大力增加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等。同时,依据广义虚拟经济学理论,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主题宣传,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建立价值认同以强化消费者为迎合社会期望而进行绿色购买的心理需求。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G352.2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现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一)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原因。1.全球环境问题的凸显。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已经不再单纯的是某一地区或某一国所面临的问题,而早已上升为全球化的问题。中国作为WTO的重要成员以及联合国的主要国家,有责任重视环境问题。而政府采购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明显的引导作用。2.政府采购政策性目标的客观要求。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政府采购目标,它包括财政性的、政治性的、市场性的和政策性的目标。其中政策性目标主要包括促进就业、保护民族产业、保护环境等。

(二)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条件。1.理论支持――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制约现今我国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瓶颈就是环境资源问题,若是依然沿用我国传统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会使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未来面临巨大的挑战。为此,国家就相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来指导经济发展的方向。2.国际发展趋势。进入21世纪,各国相继建立了政府绿色采购制度。1991年美国联邦层次正式开始政府绿色采购;日本1995年制定计划,并在1996年设立绿色采购网络促进政府绿色采购的有效进行;丹麦于1992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里有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依据,且各市、郡政府于2001年底之前全面实施绿色政府采购政策;等等。3.法律保障。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目标。自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相关的制度和实施细则正在不断完善中。我国政府可以抓住这次机会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早日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可以直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4.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制度的实施。我国在1993年为配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全球“生态标志”运动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开始实施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制度。现今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主要包括保护人体健康类、改善区域环境类、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等六大类,政府采购的产品基本都包括在内。它不仅促进了绿色技术的发展,还建立了绿色消费市场,扩大了采购绿色产品的市场规模。5.全民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全球环境恶化状况日益加剧,以及各国政府、民间团体和国际组织的重视和大力宣传,全民环保意识有了显著增强。

(三)具体推行过程。我国在2003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中规定了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2006年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使政府绿色采购有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在2007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实施则推迟至2008年1月1日。

二、瓶颈和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人员水平低。由于采购人员本身的专业水平低,阻碍了采购任务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外加采购人员对环保知识不甚了解,以及长期的采购习惯,使得政府绿色采购的推行存在观念上的阻碍。

(二)缺少法律支持。加拿大的《环境责任采购法案》中对政府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做出了要求;日本有《绿色采购法》;韩国有《鼓励采购环境友好产品法》由此可见,国际上通常采用鼓励政策或推行立法强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对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由于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条文中有关绿色采购的规定并不完善,而我国的《实施意见》及《采购清单》刚刚出台,故需要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政府绿色采购对象有限。首先,由于我国的环保产品行业为新兴行业,绿色环保产品极少。其次,由于绿色产品的成本一般偏高,导致其价格也要比普通产品高一些,若没有优惠措施,则其很容易处于劣势。最后,采购人员由于不能有效的获取环保产品的信息,间接的抬高了采购成本。

三、他国经验借鉴

(一)政府重视。历史经验表明,政府在领导全民的集体行动上有着先天的优越性。所以政府可以在绿色产品消费上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对绿色产品的生产与消费给予重视,制定引导性优惠政策。与此同时,提供配套设施和必要的资金。如美国的电子产品环境评估工具(EPEAT)等。

(二)强有力的法律做后盾。凡是存在绿色采购制度的国家或地区,都有着完善的法律基础。例如,德国则制定了《循环经济法》;日本制定了《绿色采购法》。

(三)有专门的组织。专门负责政府绿色采购的组织的设立,对于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是必要的。例如,奥地利也专门设立了生态友好采购信息中心。

四、建议和意见

(一)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为政府绿色采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政府支持绿色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为政府绿色采购奠定良好的“绿色”基础。

(三)建立政府绿色采购的绩效评价机制及监督机制,做好政府绿色采购的跟踪和反馈。

(四)完善绿色产品清单,扩大清单范围。

参考文献:

[1]万秋山.全球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发展现状和我国的对策[J].环境科学动态,2005.3

[2]马海涛、姜爱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研究[A]

[3]姜爱华.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8

政府采购是现代国家常见的经济活动,它和环境的关系极其密切,如欧盟所有的政府机关如果都转向绿色电力,那将减少60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到2012年就可以减少京都议定书下18%的温室气体排放。因此,政府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必须考虑环境和资源问题。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德国、日本等国开始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利用政府采购调节环境保护、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和手段。据联合国统计署调查,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政府绿色采购发挥了重要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我国日趋严峻的生态安全状况以及绿色采购具体措施的欠缺,政府采购法所发挥的引导、调控作用还远远不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外国政府绿色采购经验无疑是推进我国政府采购绿色化进程的捷径。

一、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绿色采购

1.德国

德国是较早地将政府绿色采购作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之公共政策工具的发达国家。自1979年起他们就推行环保标志制度,规定政府机构应当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并遵循如下原则:禁止浪费,产品必须具有耐久性、可回收、可维修、容易弃置处理等条件。这些原则在德国1994年通过的《循环经济法》中,得到充分体现。该法的第37章中明确规定,联邦政府有关机关应拟定工作计划、进行采购、使用有关物品、拟定建设计划,采购和使用满足一定的耐用性、维修保证、可再利用性、废旧利用性规定等的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

2.美国

目前,美国政府主要以联邦法令与总统行政命令作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基础。1993年,克林顿总统签发推动联邦政府绿色采购的第12873号行政令《联邦采购、循环利用和废物预防》。根据该行政令,要求美国联邦采购机构制定确定的绿色采购计划,建立联邦环境执行处和环境执行机构,督促绿色采购并每年提出报告。美国联邦环保局在其污染预防部门设立了环境优先采购项目,并创立网上滚动式产品和服务的环境信息数据库,它包括各类不同的产品和服务。

1998年,克林顿总统又签发了13101号《通过废弃物减量、资源回收及联邦采购来绿化政府行动》,该行政命令要求行政机关通过加大利用再生物质的需求来增加和扩展这些产品的市2000年4月,第13148号名为“通过在环境管理的领导作用绿化政府”的总统行政令颁布,要求将环境管理制度贯穿于政府行政部门的日常决策和长期计划中。2001年,联邦环保局颁布涉及食品装置、电子设备、洗衣机、复印机、地毯等一系列产品的购买指南。

美国《政府采购法》第23章专门就绿色采购做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如何采购生态型(主要指利用可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使用循环材料,如果采购额超过1万美元,就必须按照程序采购环保局指定类型产品,环保局还为此制定了有关产品目录;采购对人民健康和环境影响最小的产品和服务是政府的采购政策。2005年美国《能源政策法》明确规定,2007至2009财政年度,“联邦政府消耗电能的总量中”应有“不少于3%”的可再生能源;2010至2012财政年度,应有“不少于5%的可再生能源”。这些规定无疑反映了政府是一个具有超强影响力的消费者和环境保护的参加者。

3.日本

日本在绿色采购方面取得了令世界刮目的成绩。1994年日本制定实施了绿色政府行动计划,拟定了有关绿色采购原则,鼓励所有中央政府管理机构采购绿色产品。1996年日本全国绿色采购网络联盟(GPN)成立,目前已经发展了3000多会员单位,包括日本所有的地方政府,还有大多数规模较大公司如松下、富士、丰田等。GPN开发出了一系列针对不同采购产品的绿色采购纲要,建立了一个包括600多家供应商超过10000多种产品的信息数据库,这些工作为实施绿色采购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迄今GPN已公布包括影印纸、复印机、个人计算机、汽车等11个产品项目的指导纲要,以及8个相关产品项目的环境信息手册,并通过研讨会、座谈会、产品展示会等活动进行绿色消费宣传。这种由政府部门、民间企业、社团组织共同组成的绿色采购团体和联盟,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宣传绿色采购观念、提供绿色采购信息以及为会员间信息交流起到很好的作用。

2000年日本颁布的绿色采购法中规定,所有中央政府所属的机构都必须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并向环境部长提交报告;地方政府要尽可能地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政府机关可采用第三方认证体系或绿色产品信息系统作为采购绿色产品的参考准则。该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等单位有优先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义务,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2003年政府复印纸等办公用纸、文具类和仪器类的绿色采购已占实际采购的95%以上,2004年政府所有的普通公用车都已改装成低公害车。日本《绿色采购法》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采购行为,促使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并对公众的绿色消费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目前全日本有83%的公共和私人组织实施了绿色采购。

二、外国政府绿色采购成功经验评析

1.立法先行,以法律促进和规范绿色采购的发展

从欧美国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经验上看,通过立法强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是他们共同的做法。如欧盟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开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工具包。2004年3月出台了欧盟政府采购指令,在这强制性法律文件中指出采购进程中在选择技术规范和授予标准以及签署采购合同时,都需要纳入环境要求。目前,欧盟的公共采购占其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4%,其中绿色采购占公共采购的平均份额为19%,瑞典达50%、丹麦40%、德国30%、奥地利28%、英国23%,均超过欧盟的平均值。2005年,德国环境标志产品已达7500多种,占全国销售商品总数的30%;日本、韩国等国都针对绿色采购制定了专门的绿色采购法,通过绿色采购的强制性规定,政府绿色采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和有力的执行。通过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各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和能源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2.成立专门的组织,多机构的共同合作

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国家,一般都有专门负责政府绿色采购的组织。例如,日本建立了绿色采购网络,配有专门的雇员负责,并负责拟定了采购指南等,绿色采购网络有力地宣传和推广了日本绿色采购;韩国设立了鼓励采购生态产品委员会,作为绿色采购的主要管理机构,其成员由生态产品专家、生态产品生产者、消费者或民间组织的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组成,该机构主要负责生态产品标准、认证、评估及推广等。欧盟也效仿日本成立了绿色采购网络,该组织拟订相关的绿色采购指导纲要,《欧盟政府绿色采购指南》就是其主要成果。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国家,一般都由多家机构合作共同促进绿色采购的推广,而且通常都有国家环境机构的参与,制订和出版各种指导纲要与手册。这样,一来可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节约资源;二来有环境等机构的参与,在制定绿色采购标准或清单以及进行绿色产品认证等方面可以更专业。例如,日本绿色政府采购制度在很多程度上得益于日本环境机构的倡议;欧洲绿色采购网络组织成立城镇绿色采购者团体以方便地与政府的采购人员进行经验与信息交流,讨论如何在欧盟采购指令架构下,将环境因素纳入招标技术规范,评估有益于地方政府绿色采购的政策。

3.绿色清单或标准的

绿色采购清单制度是国际上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通行制度。如日本政府在环境机构的倡议下创立了采购商品的建议清单,清单中列明了绿色采购的商品类别指南以及各个类别的产品列表。美国环保署公布了环境友好型产品采购指南,要求政府选择采购指南中的绿色产品。

绿色采购标准制度是与绿色采购清单制度相辅互补的一种制度,绿色采购标准制度是指政府并不直接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清单,而是由国家相关标准管理部门从节能、环保等多个方面对机械、电子、IT产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制订明确的采购标准。绿色产品标准或清单为政府实行绿色采购制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标准,使得政府绿色采购更规范、更具可操作性。而且绿色产品标准或清单包含的内容是相当综合的,有节能、环保及可回收、可再生等多层涵义。

除上述经验外,西方政府绿色采购的还有一些共同的发展趋势:向政府采购人员提供绿色信息,以提高其对绿色采购的认知;综合考虑绿色产品生命周期的总体成本;制定绿色采购法规,营造绿色采购环境;加强教育训练与实施环境管理系统;开发绿色产品市场。

三、外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对于政府绿色采购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政府采购法》第9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条以及《清洁生产促进法》第16条第1款等法律规定中。这些法律规定对政府实施绿色采购均有所涉及,但过于原则。由于尚无专门规定来指导和规范政府绿色采购行为,我国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很难自觉地履行绿色采购的义务,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

从长远来说,我国应像日本等发达国家一样,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和。考虑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才5年,因此,现阶段可以在该法的框架下,制定和颁布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条例》。从政府绿色消费的要求出发,完善、细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法》,通过条例来规范、引导甚至强制要求政府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履行绿色采购义务,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政府绿色采购条例》应规定绿色采购必须遵循可持续消费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政府绿色采购条例》还要明确政府绿色采购的主体及其职责,即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系采购人)的职权及法律责任。并进一步建立起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的监督机制、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制度、政府绿色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和实施财政补贴、适度减免税收等行政鼓励制度,以规范政府绿色采购的运作程序。

实践中,我国应该从生产、购买、消费等环节上进一步规范绿色行为,从而形成一条完整的绿色链。在生产环节上,通过法律法规把那些物耗能耗高、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淘汰出局,鼓励支持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在购买环节上,要加快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通过此标准来引导企业生产和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在消费环节上,制定必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调节和规范人们的消费活动及行为,限制和革除不合理消费倡导绿色消费。我国当前资源、环境与经济增长的矛盾凸显,借鉴外国政府的成功经验,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Hand book encourage green power procurement in Europe.Re-Focus,2004:8

[2]王金秀 汪博兴等:论中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及其实施途径[J].中国政府采购,2006.2

[3]伏晓东 罗剑朝: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大力发展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9

[4]唐东会:美国联邦政府绿色采购经验与借鉴[J].改革与战略,2007.3:31

[5]万秋山:全球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发展现状和我国的对策[J].环境科学动态,2005.24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9

一、军事工程项目推行绿色采购的现状与主要问题

1.法律体系不完备。虽然目前颁布的相关条例为我军推行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和法律基础,但在整体上还存在结构性和功能性的欠缺,例如《中国人民环境保护条例》只是笼统地将规定军事工程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而对如何在采购中保护环境、促进绿色采购,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措施。而且缺乏对非绿色采购行为处理措施的规定,如果有关军队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不愿意接受环境标志产品,也没有有效措施强制实施绿色采购。

2.缺乏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根据《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军队物资采购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获得准入资格的供应商,纳入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管理,然而对供应商是否提供绿色产品并没有明确要求。绿色产品标准的确立是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实施的基础,国家当前与绿色产品相关的认证标准有多种,这些认证标准都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效力和各自的特点,但由于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其标准设定的门槛和要求不同,所以也很难达到标准的统一。标准的不统一不但给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带来障碍,也无形中增加了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的成本。

3.绿色产品市场竞争力差。我军现行的《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中对绿色产品没有给予必要的价格支持。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的新型绿色产品初始购置成本一般均较高(售价较高),而且绿色新产品与现行使用的其他产品存在不兼容性,需要额外开支来磨合。绿色产品与传统产品相比其采购成本较高,而目前军事工程项目采购的一般都是功能满足要求、成本较低的产品。很少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来考虑。因此,绿色产品市场竞争力差是阻碍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

4.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军队工程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对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情况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对相关的施工部队也没有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来进行科学的考核,对违反绿色采购要求的部门、借机扩大建设标准的单位也缺乏处罚力度。

二、推进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的对策建议

1.将绿色采购纳入《军队工程采购管理规定》

通过立法强制推行或鼓励绿色采购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例如,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就对绿色采购做了详细规定,鉴于此,我军应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将绿色采购纳入《军队工程采购管理规定》,对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和、绿色供应商的准入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为推进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建立绿色采购标准制度

在实践中,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应当有具体的采购标准,否则,采购根本无从下手。绿色采购标准制度注重的是技术标准,给军事工程项目采购者提供的是一种标准而不是某种特定的产品。绿色标准制度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基于军队绿色采购的特殊性,在设立标准时,需要根据节能和环保以及产品的使用特性,进行系统的技术经济分析和多方面的详尽论证,要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考虑,既要考虑军事效益,还要顾及生态效益,得出一个科学的绿色采购标准。

3.制定和实施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的导向机制

军事工程项目实施绿色采购的关键在于军事工程项目的可持续设计,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角度来考虑,项目的设计阶段对总投资的影响达到了75%以上,而军事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转、维护、拆除是昂贵的,随之带来了众多的环境影响和资源的消耗。因此,为了使军事工程建设能够提供优良的设施,同时,随之产生的污染、经济社会成本最小化,需要从军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考虑绿色采购问题。通过规划设计阶段的可持续设计和绿色规划,来引导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更优良的绿色产品。同时,由于多数绿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费用要高于非绿色产品,因此,对于节能和环保有优势的产品与服务,应当给予优先采购,对相应的供应商和承包商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对实施绿色采购的建设单位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从政策上引导军事工程建设单位实施绿色采购。

4.适时建立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评估工具

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于1998年8月正式推出了一个建筑评估体系LEED,主要用于评估建筑在其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节约与环境性能表现,迄今已形成6种彼此关联但又不同侧重的评估体系。如今LEED已经成为世界绿色品牌,为推动建筑项目的绿色采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适时建立适合于我军的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评估工具,通过技术手段,对整体军事工程项目未来和全生命周期的环境表现进行评估,并对如何实施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提供明确标准,对推动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的深化有着积极的意义。

5.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步伐

要实现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起绿色采购的监督机制。一是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绿色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绿色采购要求的处罚力度。二是公开绿色采购信息,接受军内官兵监督,建立绿色信息网络。公开绿色采购信息可增加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的透明度,以便于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绿色采购信息网络可为采购方和供应商了解和搜集绿色信息提供方便,同时还可提高绿色采购效率,拓宽采购信息流通渠道。只有做到公开这些绿色信息,军队绿色采购的透明度才能增强,从而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三是实行并强化绿色采购(尤其是大宗采购)听证制度。四是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强化法定购买比例。绿色采购制度的施行必须与建设单位的绩效考评制度挂钩,可以考虑制定军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绿色采购绩效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考核档案,以此加快推进军事工程项目绿色采购步伐。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10

海尔从产品概念设计、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的全过程中一直坚持绿色环保节能的不断创新,尤其是“保温加氧、除菌除尘”的海尔空调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连续三年中标国家采购;海尔彩电独有的“护眼自由调光、养眼调色板”技术,让用户在健康护眼的环境中享受到大型赛事的精彩!海尔润眼电脑等产品,更是为环保节能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正是因为在环保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得海尔环保节能系列产品在绿色采购高峰论坛中备受青睐。

谈到政府绿色采购,周云杰表示,政府绿色采购是创造一种社会责任,代表着政府采购的行为,同时对于企业来讲,也是一种导向,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在政府绿色采购中,一个企业不能单纯从采购出发来考虑采购,而应该从用户的需求出发,因为作为一家企业来说,在做规划的时候,要考虑环保,同时要考虑政府的使用者的需求。因此,海尔从研发、设计到配送、安装都本着服务一体化的原则,因为政府绿色采购产品不同于一般的产品,有其特殊的用途。

“海尔发展到今年,已经第23个年头了。”周云杰对记者说:“我们大概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创业阶段,从1984年到1991年,主要采取的是质量和服务相结合的企业管理模式;第二个阶段是从1991年到1998年,这7年的时间,我们处于一个多元化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以企业管理模式的推广为中心的管理;从1998年到2005年应该说是海尔的国际化战略阶段,从中国市场拓展到海外市场,我们也特别强调出口不是为了创汇,而是为了创品牌;从2006年开始我们进入了第四个战略阶段,全球化品牌战略阶段。这个阶段我们不仅要求把战略拓展到海外,还要求在当地创造出品牌,即‘三位一体’:当地化的设计、当地化的制造、当地化的营销。去年海尔全年的营业额大概是1070多个亿,可以说比较稳健。”

对于公司获得的一个又一个荣誉,周云杰表示动力和源泉在于作为一个中国企业,责任重大。中国要强大,首先需要民族工业强大,而不断要求创新的梦想也在一直带动着海尔不断向前发展。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11

绿色采购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通过采购节能环保类产品,积极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这是由采购本质所决定的必然责任和政策功能。

从相关规定上看,《政府采购法》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类产品,不节能环保或者生产过程不环保的都不能采购。对于政府绿色采购,财政部与环保部共同协作,相继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引导和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对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从执行现状来看,绿色采购的意识已经逐步深入到各个领域,绿色采购金额也在不断增加。如世界银行,据了解,2010年使用世界银行贷发资金进行的绿色采购达252亿美元。在世界银行自身的采购过程中,每年有5亿美元的金额与绿色采购相关。不仅如此,世界银行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对项目提出了环境评估;在招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绿色采购条款,包括评标标准。

虽然绿色采购的执行力度和规模越来越大,但是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阻碍。例如,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如何落实,绿色采购标准如何统一等问题。为此,我们只有改善大的政策环境,才能进一步要求大家提高绿色采购意识,进行绿色采购。我们认为,绿色采购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采购时要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和采购门槛,让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了解采购方的需求,并根据采购需求去改善产品的特性及功能;二是设立绿色补贴机制,企业在研制和生产绿色产品时的成本会比以前有所提高,如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就需要一套完备的鼓励政策和资金,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绿色产品;三是完善电子化采购系统,通过电子化流程,对绿色采购进行透明式监督,并最终审核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标准。

绿色采购制度论文篇12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8-044-01

实现参与主体的整体利益优化和各方“共赢”,各参与方之间必须建立起合作、信息资源共享、共同承担成本和风险、共享利益的组织关系,需要参与各方的积极配合和必要的激励机制保障。以下通过对静态博弈模式下政企博弈过程的建模求解,分析政府的最优监督管理策略以及制造企业的协调激励策略。

一、模型假设

1 假设供应商可同时供应同效的绿色产品A和非绿色产品B。供应商生产A、B的成本分别为Ca和Cb出售价格分别为Pa和Pb。由于政府法规限制,制造企业声称仅采购绿色产品,对A或B再加工后以绿色产品价格P出售,纯销售获利分别为R和R+Pa-Pb。

2 供应商和制造企业均为理性经济人,供应商和制造商之间的博弈存在合谋,只要双方有利可图,非绿色产品的交易就会发生。

3 供应商生产绿色产品的成本要高于生产非绿色产品的成本即Ca>Cb。

4 制造企业购买绿色产品价格高于购买非绿色产品,即Pa>Pb。因此若没有外界监督,制造企业可能采购非绿色产品以降低成本,追求非法利润。

5 为保证制造商提供绿色产品,制造商必须对产品绿色度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设制造企业检查成本为Cm,且只要检查就能得到正确结论。若制造企业发现供应商以绿色产品的名义供应非绿色产品,对供应商的惩罚为n倍的非法所得,其惩罚函数为Fm=n(Ca-Cb)。

6 制造企业实施绿色采购,除直接采购成本的增加Pa-Pb,还需要增加间接采购成本Cs,包括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绿色采购及企业内部运作、培训费用的增加等。

7 制造企业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理念,实施绿色采购后所增加的收益为B,包括政府政策支持收益及直接绿色收益,如税率的降低,优先贷款,优先采购,废物处理费用的减少等。

8 非绿色产品交易所产生的负外部成本E由政府承担。若出现重大的环境灾难或者安全事故,其补偿主体往往是政府。

9 政府对企业行使监督的职责。设政府的检查成本为Cg对制造企业的检查概率为q,且政府一旦检查就能查出企业是否进行绿色采购。

10 供需双方采取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若政府检查,将会给予企业进行经济激励,设政府发放补贴为Bg,奖励为m倍的绿色交易与非绿色交易的收益之差。

二、政企静态博弈模型建立

政企双方的静态博弈中,两个参与主体可供选择的策略分别为:政府检查和不检查;企业绿色交易和非绿色交易。

根据以上假定,可得到企业和政府的博弈过程,如下表所示。

检查(q)1-q)色交易(r)s+B+P1-C1+Bg,-Cg-Bg)s+B+P1-C1,0)交易(1-r)-Fr,-Cg+Fr)1-C2,-E)略合作伙伴关系下进行绿色交易与非绿色交易的收益之差为:

r=R+P1-C2-(R-Cs+B+P1-C1)=C1-C2-B+Cs

其惩罚和奖励函数为:

Fr=nr=n(C1-C2-B+Cs)和Bg=mr=m(C1-C2-B+Cs)

若r0。此时,企业存在进行非绿色交易以获得更大利润的行为。为此这就需要求解企业和政府之间博弈的均衡解。

三、均衡解分析

(一)企业绿色交易均衡解的意义

对于企业,模型均衡解表示供需双方将以*r的概率进行绿色交易。当其进行绿色交易的实际概率r

(二)政府检查策略均衡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