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30 11:42:50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1

二、文献回顾

英国学者邓宁在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跨国公司及对外直接投资现象做了全新的解释。他指出:一个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是有三个因素决定的,即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邓宁把区位优势看作国际投资区位选择的关键因素,并把区位因素归纳为市场因素、贸易壁垒、成本因素和投资环境,随后又补充了语言、习惯等非经济因素。

根据邓宁的理论,伍德沃和罗尔夫对影响出口导向制造业国际分配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他们的分析,跟投资选址呈正相关关系的因素有:GDP、汇率贬值、免税期限、自由贸易曲的规模、政治稳定因素、制造业的积聚度、土地面积等;而与选址呈负相关关系的因素有:工资、通货膨胀率、运输费用、工会组织等。

朴商天(2004)以中国市场为研究对象,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地区性差异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对外开放度、集聚化程度、鼓励政策与直接投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工资水平、研发人力则对直接投资起着反作用。基础设施对选址呈正相关关系,但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正在减少。

这些理论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FDI区位选择的动因,前两个是以多个国家为研究对象的,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性,但不可能完全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朴商天虽然以中国为研究对象,但他只简要的讲述了影响地区性差异的因素,对某些区域存在着哪些具体的问题方面并没有解释。本文根据这些学者提出的因素,结合中国东、中、西部的具体情况,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在我国分布不均衡的原因和由之得出的一些启示。

三、影响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

1政策因素

张立(2002)对FDI在我国省际分布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他引入了各省执行FDI优惠政策的时间,结果显示,各省执行优惠政策的时间先后对FDI的流入有着显著的影响。我国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作为政策开放较早的地区,利用自己东南沿海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劳动力成本优势,通过建立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最先成为对外直接投资在我国的集中区。1992年中国开放内陆城市并实行也沿海地区相同的鼓励政策,推动了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近几年外商对中西部的投资有所增长,特别是长江中上游地区,如安徽、江西、湖北、云南、贵州等省份。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但中西部地区已经开始了引进外资的征程。

2劳动力成本及工资水平因素

劳动力成本是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区位决策的成本因素中最为主要的成本。Austin(1990)强调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主要原因在于低工资水平,工资高低与外商投资呈负相关关系。朴商天(2004)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这一关系的正确性。作为人口大国,中国具有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这种成本竞争优势对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劳动力导向战略是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重要的区位选择战略。除了成本因素,劳动力素质也直接影响到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特别是在一个东道国内部,低劳动力成本经常意味着低的劳动生产率,只有那些低成本并且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区位,才能比低成本、低劳动生产率的区位更具有吸引力,这就是外资没有因为劳动力成本低而大量流向中西部地区的原因。

但是过高的工资水平也会抑制外资的流入。以长江三角洲职工平均工资衡量的劳动力成本显示,上海、宁波、杭州、南京和苏州等地的工资水平,远高于长江以北地区城市。工资成本对FDI分布的影响就是,未来的长三角地区外资可能会更倾向于投资到工资水平较低的周边地区,甚至转移到区外。工资成本的上升对长三角的外资流入是一个不利因素。

3土地成本因素

珠三角地区开发较早,当外资聚集到一定程度后,可利用的土地越来越少,而成本不断攀升,对FDI起到了明显的抑制作用。按2002年单位土地面积的GDP衡量,深圳、汕头、广州、海口和福州等珠三角城市的土地成本在全国排在前列。自90年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在引进外资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而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比重在持续上升。

4.基础设施质量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2

关键词:WTO;投资;中国

1加入WTO后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1.1关于投资规模的影响

加入WTO以前,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加入WTO后,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190亿美元,比入世前增长了34.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38亿美元,比入世前增长23.5%。目前,中国现存注册外商投资企业23.6万家,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已超过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7%;已成为全球最大的FDI流入国之一。

以市场控制为目的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的发展既有带动和示范的一面,又对其自身和国内产业的成长构成抑制。表现在:国有企业因机制障碍越来越难以适应竞争加剧的形势,国有部门的萎缩引起城市市场的相对萧条,最终又限制了外资的发展,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及领导盲目追求招商引资的“政绩”,重引资数量而忽视引资质量,相应的代价是,对不能进口或不可再生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使我们引进外资战略的可持续性大大减弱。

1.2关于产业投向上的影响

与全球产业结构演变趋势相适应,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从第一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向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转变。第三产业中的一些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不动产、商业等是国际直接投资的热点。

入世后外商直接投资的领域扩大,给外商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另一方面,这种领域的快速扩大,给中国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其次,开放市场后对人才的竞争加剧,人才价格可能水涨船高,尽管这种变化对人力资源利用和培育可以起到刺激作用,但同时也将提高服务业的成本和价格,使其低成本优势受到削弱。

1.3关于投资地域的影响

入世前,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东部地区。加入WTO后我国在积极扩大利用外资,着力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质量的同时,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相结合,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支持力度,外商直接投资地域向中西部转移。据不完全统计,世界500强中已有80多家企业在我国西部地区投资或设立办事机构,比入世前同期上升了85.3%。

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有利于培育全国统一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外商加大对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使得一些投资项目并不是我国目前所急需引进的项目,同时也与我国的产业结构相违背。使得在我国产业结构中政策中应当优先发展的部门未能得到发展。

1.4关于投资方式的影响

加入WTO之前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有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投资控股、合作开发等其他方式。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上半期,建立合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最主要形式,自入世后外商的新投资项目中,外商独资项目开始超过中外合资项目,独资形式在外商直接投资中的比重快速上升。独资企业比重快速加大将继续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趋势,并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

这样一来,独资企业的投资方式更便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独资企业的这种快速发展使原来合资的一方遭受了损失。各企业被外资控股后,我国参与经营的一方失去了管理和控制企业的权利,东道国的宏观经济控制能力会随之下降,从而可能导致市场控制的失灵并引发经济动荡,造成利润外流。从检验结果中可以得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滞后2期时存在一个协整向量,表明中国西南地区的城镇化和产业结构升级之间存在某中长期稳定的关系。括号中的数值为T检验量,可以看出在5%的水平下,该方程通过检验。

(五)VEC模型建立

根据前文所述的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构建本文的VEC模型:

上面估计的VEC(2)模型,方程(3)和方程(4)下面括号中的数值依次为各系数的t统计量检验值。显然,上述两方程中所估计的系数大部分在统计上达到显著。同时方程不存在异方差和自相关,残差序列具有平稳性且J—B检验(P=0.40)表明在5%的显著水平上,回归残差序列均满足正态性,方程整体拟合度较高,且模型通过平稳性检验。同时VEC模型AIC和SC的值分别为-7.13和-6.45,满足模型有效性的要求,模型整体解释力较强。

(六)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我们采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检验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3(滞后期为2期)。

从因果检验关系来看,在中国西南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不是城镇化率提高的原因,城镇化提高时产业结构升级的原因,二者之间存在单向因果关系。这里有必要结合中国西南地区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的原因阐释。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3

一、外商投资及产业结构分布状况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过55万家,合同外资金额约1.2万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约6000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2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首位。大量的外商直接对华投资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总体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中已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外商直接对华投资金额呈逐年递增趋势,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出现了一些问题,而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间分布的不均衡加重了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而且投资在各产业内部的分布也是失衡的,主要表现在投入在制造业的比重过大,上述情况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产业结构出现问题原因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多以小型化、低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一般而言,具有先进技术和长期竞争力的投资项目,都必须具有较大的项目投资规模。世界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项目平均规模约为600万美元,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与之相差甚远。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70%左右的项目均在100万美元以下,而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仅占投资项目总数的4%-5%。在投资项目中资金密集与技术密集往往是紧密联系的。外商投资项目规模偏低既不利于规模经济形成,也制约了投资技术含量的提高,严重削弱了外商投资的技术转移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其突出表现为,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劳动密集型项目居多,技术密集型项目较少。在我国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投资企业绝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在第二产业中轻纺、加工工业又占很大的比重。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我国的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我国吸收利用外资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

(2)外商投资在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外商投资在制造加工业过多。投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多,而资金密集型产业少;投资于一般技术多,甚至存在低层次的重复引进,而高新技术产业少。

(3)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是50%左右,发达国家是60%—70%,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在40%以上,我国是第三产业比重过低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

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结构上分布不合理的状况主要是由于外商与我国的目标与价值取向存在偏差。外资公司长期投资回报率高的产业,造成我国产业结构新的不合理变化。目前,跨国公司来华主要在制造业领域。由于绝大多数公司不向中国转让先进技术,所以所谓"世界工厂"只是"世界加工厂"。外资的进入并未直接地带动我国自主研发能力。并且,外商投资企业往往严密控制其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扩散,我国以市场换技术的目的并没有很好的实现。多年以来,我国主动让出市场份额换来的往往是二流、三流的技术,如果我国在技术上特别是具有战略意义产业的技术总是处于落后地位,我国将无法和国外竞争,也将危及到我国的产业安全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最后,外国直接投资很多是将其母国已经淘汰的产品生产或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中国,给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性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是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当前,以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这已经使得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必须在工业化的同时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发达国家处于技术和知识供给的有利地位。他们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力度,以保持竞争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承担劳动密集度高、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污染高、附加值低的“三高一低”类型产品的生产。这是对我们十分不利的垂直分工。不加速发展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我们就无法摆脱在国际竞争中的这种不利地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会不断扩大。

而且我国2000年的人均GDP已达到八百四十美元左右。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这样的发展水平已开始进入工业化加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大变动时期。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传统产业生产能力大量过剩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品又需要大量进口的问题,必须靠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来解决。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增长的过程是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与升级的过程。一个国家对任何一种产业的需求都存在一定的极限。当一个产业的市场需求达到饱和以后,增长速度就会随着需求下降而下降,直至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如果不通过发展新的技术开发新的产业,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当现有产业的需求都达到饱和以后,整个经济就会出现停滞,直至萎缩。我国传统产业生产能力巨大,但生产手段和产品质量还较为落后,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传统产业都基本达到了市场饱和的阶段,增长速度普遍下降,经济效益不高,因而只有加大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速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高达75%,而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仅33%。制造业在美国这个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中,只占产值的14%,吸收11%的劳动力;而服务业的份额,占美国经济产值的60%,吸收了美国三分之二的劳动力。比起制造业来,服务业属于智能产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高,利润丰厚。而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科技资源不足,科技进步不够快,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制约,也是结构调整必须加以克服的关键因素。发展高新技术,发展第三产业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四、利用外资调整产业结构的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评判投资是否成功的标准由单纯的按数量转变为是否增强我国的技术竞争力。我国是否能够保持高速健康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至关重要。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产业结构层次低、竞争力弱。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必须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要积极调整现行的外资政策,加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资产业结构的优化。在制造业中促进高科技新型制造业的外资投入,加速外资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鼓励外资向第一产业流动;加速外资向第三产业流动。主要有以下建议:

(1)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我国农业,能源交通能基础产业发展滞后,严重困扰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引导外资投向基础产业和设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为此,我们可以采取税收减免,适当补贴的方式刺激外商投资。

(2)提高对FDI的要求。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可分为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产业项目。对于技术含量高的项目,我们应该鼓励外资进入,而对于技术含量低的对我国经济没有促进作用的项目,我们应该加以限制。一是外资政策和产业政策不再向一般制造业倾斜,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彩电、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手机、电话等家电和一般电信设备行业;二是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对于我国现阶段水平与世界差距较大的计算机、电子通信设备、航空航天、生物制药等高科技的新型制造业应鼓励外资进入。对这些行业可以实行幅度较大的税收减免和优惠,同时,政府可给予相应的科研补助,放宽外资政策的限制。三是鼓励外资参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对于汽车、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应该以促进其核心技术转移为目标,加快对技术的引进和改造。四是对于目前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较快的重化工业则应以注重产品的资源节约和环保为原则,对于生态资源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的行业,如造纸和一些重化工产品行业应提高外资进入门槛,加大税收征管,限制外资流入。

(3)调整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三产业内部的结构。加速外资向第三产业流动,尤其是促使外资向知识型现代服务业流动将是现阶段我国吸引外资的首要任务。一是加快对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全面开放,鼓励大型跨国零售集团的投资;鼓励外资对国有商业企业的并购重组。二是加快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业的开放,鼓励大型跨国金融财团采用合资和开设分支机构等形式的投资;鼓励跨国公司参与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保险、证券业的改造。三是逐步加大对文化、教育、影视服务等行业的开放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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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4

关于撤资的基本情况,如国别、成因、规律、影响等,国内外有关学者有过相应研究。但总体而言,系统的研究成果和相对成熟的研究结论不多。本文拟就近年来的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问题,做进一步分析、论证,用以丰富此研究领域的相关内容。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原因分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4月20日向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5年会提交的一份题为《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中国》的主题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621亿美元,但如果考虑外商投资企业的终止运营、资产折旧和撤资等因素,2003年底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为260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8%左右,低于27%的世界平均水平。至2003年底,在累计批准设立的46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已终止或已停止运营的企业逾23万家,约占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50%,现存注册运营外商投资企业约23万家。即:在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失败、中止、撤退的比例高达50%。这其中,由于跨国公司撤资引起的企业终止或停止运营占了一定的比重。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

典型行业撤资原因分析

乳业。导致国际乳业跨国公司撤离中国市场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过高和过于乐观地估计了中国奶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速度,短期内即形成消费市场尚不具备充分的条件;产品多走高价位路线,与中国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甚远;中国的奶品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尚未完全理顺。无序的多发的价格战、造假等,使外商无可适从;对中国的饮食文化、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选择、消费对象、消费特点等不甚清楚,经营理念未完全迎合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和习惯;缺失奶源优势及对奶源的控制权。大部分的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多把精力和资本都投放在奶品加工、奶品市场销售这两个环节上,对奶源往往掌握不了主动权,缺失奶源优势;管理成本过重,有人曾作过成本分析,认为外资的产品成本中的管理成本普遍高出中国国内企业的20-30%;公司选址和产品市场定位偏差;国际乳业跨国公司巨头,其中大部分在刚进入中国之时,落脚点都选择在中国的北部,而中国的北部恰恰是奶源的高度集中点和牛奶消费的冷点。

电力行业。导致电子行业撤资的原因主要有:超国民待遇的取消,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将电力生产领域对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度开放。由于电力需求强劲,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和吸引外资进入中国电力工业领域,对投资发电行业的外资实行“三保”政策,即保电量,保电价,保回报,承诺高达15%到20%的固定回报率。200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确定了竞价上网的基本方向,随着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外资回报率明显下降。2004年下降到5%。

煤价上涨影响电力利润。从2003年开始,新一轮电力紧缺所导致的发电用煤供应紧张使外资发电厂面临更大的困境,众多的外资和民营电厂都只能到市场上去购买高价燃煤,由于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扬但电价由于管制而几乎未有变动,令外资发电企业损失惨重。

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缓慢。中国电力投资领域市场准入程序复杂,审批周期较长,而正处在改革过程中的电力市场却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即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走向不明,以及当前电力领域的低市场化程度和对未来电力市场前景的谨慎态度,导致了外国电力资本撤离中国或止步不前。

电力投资政策变化频繁。电力投资大,回收期长,其间可以发生很多情况。在中国的现有体制下,其经济政策投资政策常常不能正确预判,因而造成“政策多变”。外商普遍认为中国电力投资环境依然存在一些不明朗因素。

投资方母国电力市场诱人。自2003年8月美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以来,民众要求政府增加电力投资的呼声日益高涨。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提议对电力行业结构进行重组改造,要求电力公司整修电网,对输电网升级改造。这对跨国企业的抽回资金形成了直接的影响。为了大规模参与美国电力建设新高潮,筹集电网升级改造所需资金,出售海外非核心资产就成为许多美国电力企业的必然选择。

典型国别撤资原因分析

韩国。韩国与中国建交于1992年,当年韩国对中国直接投资额为1.19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至1997年达21.4亿美元。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连续三年出现下降,2000年后开始回升,2001年基本回至金融危机前的水平。1992年至2001年间,韩国对中国的总投资额为123.4亿美元,占同期中国FDI总额的3.32%。

导致韩国撤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包括韩国人的性格。韩国人的性格造成了韩国企业投资轻率,只是靠一时冲动,而不是仔细研究市场前景和当地消费水平。另外,由于中国在很多方面技术水平提升很快,韩国的技术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失去了收益的基础。

韩国经济的不景气则是直接原因。韩国2000年GDP增长率是8.8%,2001年的增长率只有4%,这使得韩国企业国内总公司遇到资金困难,周转不济,对外投资能力下降,收缩对外投资成难免之势。

韩国对中国的投资受投资地域限制的影响较大。投资地大多集中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北京、天津等东北部地区和环渤海地区,从数量上看,投资于该地区的数额占到了韩国对华投资总件数的83.2%,占到了总投资额的66。2%,从产业分布上看,则主要集中于纺织、服饰、玩具、皮革等劳动密集型,其主要是出于对中国廉价劳动力的考虑,另外则是由于东北地区,特别是朝鲜族聚集区语言沟通便利。但对投资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投资环境考虑较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韩资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

最后就是由于经营成本的逆转。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韩国经济大受影响,韩国国内资本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各企业纷纷缩减对外投资。此外,金融危机后,韩国国内劳动力成本大幅降低,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下降,再者,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下调,部分韩国商品可自由进入中国,也进一步促使部分韩国国内产品的生产成本反低于在中国制造。

日本。日本经产省直属的日本贸易振兴会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的日本三资企业6—7成为盈利,2成左右收支平衡,1成多为赤字或撤退。可见,日本在华投资企业的撤退比例是偏低的。以1995年为例,日本企业从中国撤资总数为8家,居日本海外撤资排序的第9位,占其当年全部撤资比例的3.1%。详细情况见表2。

尽管日本对华投资撤退的比例相对偏低,但从我国的角度分析,日本对华投资确实还存在相当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所造成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不亚于撤退资所造成的影响,甚至可能还更为严重。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与欧美国家相比,项目平均规模偏小。尽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的大中型项目在不断扩大,但是同欧美国家比起来,平均单项数额仍然偏小。根据日本财务省统计,日本对华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仅相当于对世界投资平均规模的34%,而面向亚洲、北美洲、欧洲投资的平均规模分别相当于对世界平均水平的46%、152%和118%,这说明日商对中国市场尚存疑虑。另外,企业当地收益再投资比较多,来自日本本土的新项目投资增长并不明显。除此之外,投资企业在人才、零部件采购本地化和技术转移方面的进展落后于欧美企业。

中国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的地位没有明显提高。按照日本财务省报告、申报额统计,2000-2004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只占同期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2%,其中2000年仅占2.0%,2004年才提高到12.8%,分别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6、第3位。从整个情况看,2004年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资产余额为202亿美元,只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资产总额的6.0%,居对美国(1430亿美元、38.5%)、荷兰(365亿美元、9.8%)和英国(268亿美元、7.2%)的投资

之后,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4位。

日本垄断性产业的投资落后。如前所述,包括汽车、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手机等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在内,凡是日本与欧美各国激烈竞争的领域,日本企业都迅速扩大了对华投资。然而,在日本高度垄断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的领域,日本企业仍继续实行扩大出口的战略,在当地生产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其典型是数码家电产业。

投资仍高度集中于沿海地区。根据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2004年7月的统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次是广东、北京、大连和青岛;2003年末,在华日资企业的42.8%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

外商撤资所引发的思考

客观地分析中国区位优势

跨国公司“兵退”中国,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普遍较低,相应地,消费水平也不高。而且,就许多行业而言,虽然中国是最有潜力的市场之一,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尚需时日,短期内市场需求规模不会有想象中那么大;中国的低成本优势正在消失。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运作成本(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和促销费用、税收等)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低;受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回报率都低于预期水平,也低于在其它亚洲国家的投资回报。这也是为什么欧美跨国公司在增加对华投资的同时,采取的态度越来越谨慎的原因。

冷静地审视引资政策

我国外商投资领域存在两大怪现象:独资企业比例增长的同时,合资企业逐渐减少;吸引新的外资的同时,已投项目大量流产。

目前,在国际上,外商投资的主流模式是并购,90%以上的投资采取的这种模式,但在我国目前这一比例还非常低。近两年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不断提高,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投资的比例逐渐降低。这反映了大量的外商新增投资与我国现存的国有企业资产并未实现最有效的结合,外资没选择并购而是另起炉灶,致使规模巨大的国有资产闲置。多年来,我国对潜在投资者的挖掘过程中,忽视了对存量资产的盘活问题,更没有过多考虑新增外商投资与国有资产存量的结合问题。

另外一个怪现象是,在引资的同时,又丢掉了一些已经投资的大项目。根源在于,只重视前期招商的环节,忽视了后续服务工作的跟进,最终导致不断增加新项目,但已投资项目没有服务保障而流产。

对撤资的防范策略

对于跨国公司的撤资,既要冷静分析其深层原因,又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我国引进外资目标的实现。

应进一步调整外资政策,保持外资流入、流出量的稳定性,使之成为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运转的较确定性的因素。同时,调整过度集中的外资来源国结构,避免资本流入量因为某国或某一地区的经济波动受到较大影响。

要进行必要的事前控制。由于东道国事后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政策遏制已经蔓延的撤资行为,因此,加强对外资流动的事前控制就成为我们防止跨国公司撤资以及由此带来突发的负面影响的重要手段。

在管理方面要做好如下工作:为外商提供更完全、更真实的投资信息,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撤资;利用中国产业多层次并存的特点,采取明确的产业优惠政策,变外资撤退为外资在中国境内的产业转移;考虑到外资制度安排的国际竞争,中国在外资制度安排上要保持一定的国际区位比较优势,建立和巩固新的区位优势,防止外资撤退。

保持吸引外资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必须始终坚持积极吸引外资的基本方针。调查表明,尽管我国已经在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是诸如政策制定缺乏透明度、变动频繁,政策执行不尽统一、具有随意性,政府工作效率低、缺乏服务意识,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乱收费严重等等外商关于“软”环境方面的批评依然强烈。

从现在起,我们应逐步形成一种不仅依靠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基本格局,在市场准入和政策软环境方面下工夫,并通过大量工作使外资认知这一思路。只有这样,才可能进一步稳定外资的进入与留存。否则,过份依赖优惠政策的外资,一旦优惠政策取消或减少,更易形成撤资事件。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5

【论文摘要】基于国内外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应从引进FDI的水平和利用FDI的效应来把握FDI的质量。一方面,引进FDI的水平是保障FDI质量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包括FDI的投入规模、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领域及其区域分布等。另一方面,衡量利用FDI效应的优劣,要强调外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更应关注FDI对产业调整、技术溢出、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造成的关联效应。 【论文关键词】 FDI 质量 评价 一、FDI质量的主要评价方法综述 1、FDI质量内涵的界定 国内外学术界对FDI质量内涵进行系统研究的文献较少。早期一些学者的研究仅从溢出效应这一项指标来衡量中国利用FDI的质量。如何洁借鉴Feder(1982)的模型,把生产部门划分为国内生产部门与外商企业部门,用生产函数的方法量化评价了我国工业部门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在此基础上,张建华和欧阳轶雯阐述了FDI技术外溢的发生渠道及溢出效果的影响因素,并构建基本计量模型对经济增长核算方法加以解释及实证研究。近来FDI研究的重点由量的因素扩展到质的因素,更多学者开始关注FDI对东道国所做的贡献,或FDI为东道国带来的收益。Kumar认为FDI的质量是对东道国技术、出口、产业结构、R&D、企业管理知识等方面的积极影响。类似地,魏彦莉等学者进一步将利用外资质量界定为某一时期内通过外资引进对实现本地区战略目标所做的贡献力。结合和谐社会的引资目标,构建利用外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利用外资规模、外资产业结构、经济社会效益和技术进步四项主要指标。他们的研究从FDI的正面效应肯定了中国利用FDI的质量,片面地忽略了东道国利用FDI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 上述观点多是笼统地分析FDI的质量,没有将引进FDI的质量和FDI的利用质量区分开来。朱晓菁、韩福荣在《我国利用外资质量评析》一文中将利用外资质量定义为引进和利用外资对利用方要求满足的程度,明确提出了引进FDI质量和利用FDI质量两大概念。鉴于FDI可能或实际为东道国带来的收益,傅元海、彭民安进一步界定了FDI质量的内涵,将FDI产生的收益划分为潜在收益和实际收益两大类型。具体而言,潜在收益反映流入FDI的投资水平,实际收益则体现东道国对引进FDI的利用效应。流入FDI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利用FDI的效果,与之相对应地,FDI的利用效应越高越有利于引进高水平、高质量的FDI。 2、FDI质量的主要评价标准 目前,针对FDI质量评价标准的研究多侧重于评价利用FDI的质量,却忽略了FDI本身的质量。国外学者Kumar所提出的FDI质量评价指标具体包括四大板块,即子公司产出的本地化程度、对现代产业发展的贡献、出口导向的范围和子公司的研发活动。库玛尔总体把握了FDI对东道国造成影响的最重要的几个方面,但还缺少一些能反映东道国引资目标和意义的指标,如环境友好、人力资源开发及企业管理知识等。在国内,陈自芳提出的外资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分为两大层次,FDI直接对本国经济的推进作用和FDI对本国产业的效应影响。具体而言,FDI对东道国经济的显性影响涉及FDI对东道国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升级、出口创汇、人力资源开发、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FDI对东道国经济的隐性影响可以从FDI的技术溢出效应和产业的关联效应的视角来衡量。该评价标准突出了技术、知识的溢出和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是目前国内评价FDI质量较为全面的指标体系。但是这一评价指标体系也忽略了一些重要方面,如FDI的投资分布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国内固定资本存量以及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影响。另外,对各指标赋予主观权重,由于缺少某些统计数据的支撑,暂未能较为客观地评价FDI的质量。 另有学者徐春骐和王春法尝试从引进FDI质量的角度出发,对我国16个主要外资来源国家和地区FDI质量进行了评价。在科技产出与技术水平、FDI质量与其母国技术水平正相关的前提假设下,提出了以科技产出与影响大小代替技术水平的间接评价FDI质量的方法,并就我国引进FDI策略选择问题,提出引进FDI应该以外资技术能够向中资企业转移,弥补我国技术缺口为标准。使用的指标包括R&D费用支出(GERD)、R &D投入强度GERD/ G DP、总技术人员、三类专利数、OECD 成员国在R &D 高集中行业航空、电子、办公机具与计算机、制药业和仪器业的贸易份额。该评价标准注重对技术投入产出的衡量,仅从单一方面反映投资母国的FDI水平,相对较片面。 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质量的综合评价标准 基于以往研究成果,FDI的质量应包括引进FDI的水平和利用FDI的效应(如图1)。一方面,主要通过FDI的投入规模、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领域及其区域分布等方面来反映引进FDI的水平,这是进一步提高利用FDI质量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利用FDI的效应是指FDI对东道国造成的正面和负面影响。评价利用外资效应的优劣,不能仅局限于外资投入项目的经济利益,而应研究FDI对产业调整、技术溢出、环境保护等多方面所造成的关联效应。 1、引进FDI的水平 (1)投入规模。FDI的资金和项目投入是衡量FDI质量的基本要素。中国大规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总体规模从1979年的17.69亿美元到2008年的923.95亿美元,近30年间增长了近52.23倍。2000年以后,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势趋向稳定,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占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始终保持在95%左右。2008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514家,同比下降27.35%,为1997年以来出现的最大降幅。而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23.9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58%,显然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有所提高。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结构反映跨国直接投资的垄断与竞争程度。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欧美其他国家投资的增加,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格局已出现多元化的趋势。2007年始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并未对国际投资带来较大影响,除来自韩国和维尔京群岛的投资明显下降外,其他国家/地区均有所上升,包括受金融危机波及的发达国家。美国、欧盟及日本实际对华投资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2.54%、1.76%和30.12%。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资金来源多元化能有效避免单个或少数跨国公司对国内市场的垄断控制及对民族企业的排挤效应。 (3)投资方式。投资方式决定了外资的进入策略。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国内资金供应十分短缺,加上国家政策的限制,合作经营企业是外商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形式。1986年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大力鼓励发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经营逐渐占据主导地位。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放松、市场机制程度的加深以及在当地经营经验的积累,外商独资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截至2008年独资经营企业占78.3%,合资经营企业占18.7%,合作经营企业占2%。由合作、合资到独资为主的投资方式转换,体现了外商由最初的试探性进入向大规模进入的转变,同时伴随涉及领域广泛和技术含量提升都会影响FDI的质量。 (4)投资领域。外资投向领域与产业结构密切相关。随着中国对外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投资环境的逐步完善,外商在制造业的投资日益增多,投资产业结构也出现多元化的趋势。近年来,FDI开始向第三产业倾斜,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服务业2008年实际吸收外资381.20亿美元,同比增长24.23%,占非金融领域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41.26%,同比增长0.26个百分点,我国的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新热点。 (5)区域分布。投资地区分布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外商在华直接投资,无论是按流量还是按存量来衡量,其区域流向极不平衡。这一状况与中国的区域开发政策、地理区位、文化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近年来,虽然外商直接投资在区位上出现了从南到北、由东到西逐步推进的趋势,但20 世纪80年代形成的高度集中分布的格局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在沿海地区的投资,累计仍占全部投资额的近九成。这种利用外资的巨大差异不可避免地强化了日益扩大的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从而形成了中国在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差距上的“马太效应”。 2、利用FDI的效应 (1)经济效益。FDI对GDP增长的贡献是反映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增长效应的主要指标之一。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与1978年相比,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了82倍多,FDI存量占中国GDP的比例持续稳步增长。FDI在中国工业的迅速扩张促进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外商投资企业已逐步成为重要产出来源,在中国工业产出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全国规模以 上工业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1993年的8.4%,增加到2007年的25.17%。与此同时,外资企业成为我国贸易增长的重要源泉。截至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为12547.8亿美元,同比增长21.07%,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比重57.72%。 (2)产业调整。FDI对产业规模扩张和结构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带动一批相关联生产企业的发展,并将其带入国际市场,使我国企业能更加广泛地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出口商品结构的转变必然引起国外市场需求的变化,从而促进了国内产品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由传统的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高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转变,从总体上有助于我国经济结构向具有更高资源配置效率的经济结构转化。 (3)技术转移。外商直接投资是技术转移的重要渠道和机制。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主要通过技术贸易,以设备进口的方式引进技术,而外资的进入改变了这种格局。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上半年,全国共登记技术引进合同4955份,合同总金额126.0亿美元,同比增长21.1%。另一方面,世界著名跨国公司投资中国高技术行业等新的领域,并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这对我国的技术创新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我国不仅在经济上得到了实惠, 而且得到了更多的先进技术和专业管理经验等一系列“溢出收益”。 (4)人力开发。外资企业吸收的劳动力数量逐年增加,2007年对同期全国城镇就业新增数的贡献率达到9.5%,一定程度缓解了我国就业的压力,起到了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近年来,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逐渐将投资转向电子和通信设备等附加价值高、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高的行业,相应地也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技术型岗位。通过国际平台上人才和信息的流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迅速传播,从而孕育了一批新型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 (5)资源环境。随着外商对华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我国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问题也日渐凸显。由于环保标准的缺失或较低,使发达国家有可能将不符合本国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与生产技术转移到中国。另外,有的外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也不注意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这些都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据统计,2007年外资企业中污染密集型行业所占的比重将近31.8%,约合全国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总资产的36.23%,外商直接投资于制造业的企业中30%以上分布于污染密集型产业。 三、结论 自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规模和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我国迫切需要对外资进行重新审视和评估,从盲目地注重FDI的数量,到全面地考虑FDI的质量以保障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FDI质量评价进行系统研究的文献较少,缺乏对FDI质量内涵的科学界定,且仅从理论上就FDI影响的某一或几个角度来分析利用FDI质量,尚未形成系统评价标准。综合以往文献来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质量应从两方面把握,即引进FDI的水平和利用FDI的效应,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为实现外商直接投资可持续发展的奠定了基础。 【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6

摘 要: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湖北凭借独特的地理优势和资源环境,已经成为中部地区对外直接投资最具吸引力的省份。先阐述湖北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和特点,然后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最后提出防范风险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湖北;现状;对策. 近几年来,湖北省积极改善经济环境,大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成效显著。但与沿海发达地区,尤其是沪、粤、苏、浙等省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研究湖北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产生的利弊,对进一步扩大和加强湖北企业同世界著名公司的合作,提高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1 湖北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及特点 截止2006年,共有46个国家和地区来湖北省投资,来湖北省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到58多家,跨国公司在湖北省设立地区性、区域性机构累计达到300多家。2006年湖北实际利用外资30.82亿美元,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001年湖北实际利用外资只有15.61亿美元。 (1)外商直接投资来源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 近年来湖北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来源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外资来源仍以亚洲国家(地区)为主。亚洲国家(地区)来投资项目数、合同外资和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占全省总量的68.67%、76.83%和67.34%。实际使用外资来源前五位国家(地区)为香港、日本、美国、法国和维尔京群岛。 (2)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较小。 按实际平均项目投资额来衡量投资规模,2002年,来源于亚洲的一般为几百美元,而来自欧盟跨国公司的则高达上千万美元。由于湖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亚洲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项目数虽多,但投资的规模较小。跨国公司来湖北的投资总额只占全国的1/100,数量只占1.6%,可见外商投资的规模非常的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各市州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差异较大,地区分布不均衡。 湖北省15个市州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武汉市和其周边城市黄石市、宜昌市、孝感市构成的大城市圈内,两者分别占全省总投资的65.1%和81.41%,而其他地区利用外资额与距武汉的距离呈现反向变化趋势。 (4)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不平衡。 近年来制造业是外商投资重点,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领域为外商所看好。2005年新批外商投资项目中,投资制造业的项目多达353个,占新批项目数的67.9%。在制造业中,外商主要投资在机电、纺织服装、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医药、化学原料生产等方面。在外商重点投资制造业的同时,房地产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也为外商所看好。 (5)外商投资产业聚集效应明显,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 武汉、襄樊的汽车产业,黄石、鄂州、仙桃的纺织产业,宜昌的化工,武汉、宜昌的电子产业都出现了产业聚集现象。外商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也有明显提高。世界柴油发动机巨头-美国康明斯公司与东风公司合资设立柴油机研发中心已落户武汉沌口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000万美元,主要从事柴油发动机及压缩天然气发动机、发电机设备及元件的技术研发。 2 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经济的影响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能对湖北的经济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具体表现为: 2.1 积极作用 (1)改善了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 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推动了湖北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 提高了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改善了湖北出口产品的结构。目前湖北形成了武汉、宜昌、襄樊、孝感四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船舶、显示器、汽车及零部件等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产品比重上升, 扭转了过去出口单纯依靠农产品、纺织品的局面, 改变了出口产品附加值不高的状况。 (2)加快了产业结构升级。 根据要素禀赋结构理论,生产要素的供给结构将改变产业结构。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势必会对一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产生影响。2006年中国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为630亿美元,而湖北实际利用外资30.82亿美元,占全国的4.89%,相对2003年占全国2 .93%,比重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上升的态势。 (3)对技术进步起到了带头作用。 从总体上看, 大多数三资企业都与某种形式的技术转移联系在一起, 基本途径包括: 第一, 引进技术含量较高的资本货物和加工工艺并高效率地使用, 提升了湖北省产业的技术水平。第二, 引进新产品, 使符合需求、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在湖北省制造业产出中的比重增加。第三, 外商投资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 也引进了有效使用这些先进技术的管理能力。第四, 引进研发能力。第五, 通过多种方式产生技术外溢效应, 对湖北省关联产业的技术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4)优化人才培养和任用的机制。 外资企业的投资主要聚集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人才选拔上抛弃了“唯高学历”“唯关系”的任用模式,唯才是用,为专业型、技能型人才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平台。与此同时,随着利用外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吸收的劳动力数量逐年增加, 说明外商投资企业正逐年创造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为更多的人才提供机会。 2.2 消极作用 (1)影响产业格局,引发地方的发展不平衡。 外商直接投资的投向以盈利为目的,可能会与我省地区发展政策不符。外商过来办企业,目的就是为了追求最大化的利润,这样他们就不会考虑地方产业发展政策,同时,他们尽可能往最能赚钱的地区去投资,这会使得湖北省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 (2)带来的技术并非核心技术,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作用不大。 以汽车产业发展为例,现在的汽车合资企业虽然股份方面我们占多数,但是核心技术掌握在外国人手里。合资带来的好处就是给外国汽车企业提供了销售自己生产的汽车的渠道,而对自己的民族汽车产业发展并没有多大贡献。 (3)给民族工业带来的冲击。 由于外商凭借其雄厚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政府的优惠政策,采取“先占市场再寻求最大利润”的策略,集中力量于流通领域,强力挤占市场,甚至导致对某些产品市场的垄断,严重影响了本地企业的健康发展。 (4)对就业产生溢出效应。 外资企业依靠自身的雄厚实力, 通过占领湖北市场,在饮料、纺织、家化等行业挤垮湖北本地企业, 进而也会使这些企业中的员工失业。与此同时,在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落聘的职工的安置和分流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不仅直接影响企业外资的进程,而且给社会稳定也埋下了隐患。 3 湖北利用外商投资的主要对策建议 3.1 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继续加强全省重点对外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和部级、省级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体系,增强吸收外商投资的竞争力。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提高通关效率,及时缓解外资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价格上涨,电力、资金供应紧张等问题,努力为外资外贸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此外,按照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外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尽快出台湖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规范,并抓好新办法在全省范围的实施。  3.2 认真贯彻国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关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对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并引导外商投资改造机械制造和纺织服装等传统工业,发展现代农业和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大力吸引外资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通过汽车、钢铁、石化、机械等行业的骨干企业招商,引进跨国公司来湖北进行战略性投资;积极推进商贸、物流、科教以及金融、保险、旅游、中介机构等服务业吸引利用外资。 3.3 加大引导县市招商力度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吸引外商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具有资源优势、劳动力优势的加工型项目,以此带动县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加快县域“一主三化”的进程。注重关联招商和配套引进,逐步推进武汉城市圈城镇群内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产业和功能分工,促进产业板块和密切配套的产业链的形成,为整个圈域内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提供更为强劲的动力。 3.4 调整利用外商投资的战略导向 应 将利用外资,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作为新形势下湖北省利用外资的战略导向,一是提高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重视外资来源的技术档次、技术构成和管理水平构成。二是提高湖北利用外资的水平,充分利用外资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包括所有制结构、产业和行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区域经济发展结构、技术结构、出口产品结构等。 3.5 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探索项目融资、境外上市和股权融资等新的利用外资方式,积极筹措融资成本较低、条件比较合理的国外资金,重点支持能源、交通、城建、港口码头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引导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认真研究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外商进行协议购并、产权交易市场购并、股票市场购并以及股权转让购并,推动现有存量资产与国际资金、技术的融合,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凌丹,段凌燕.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经济的影响[J],当代经济2006,(8). [2]张小,郑家喜.湖北省外商企业发展状况与引资路径[J],统计与决策2005,(7). [3]李盾.湖北省利用FDI的结构调整[J],中国外资2004,(3).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7

根据以上分析,“十五”时期中国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将有望实现比较高的增长速度,由于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保险、电信服务、商业、运输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陆续取消,这些行业的外资增长速度将明显快于包括工业部门在内的其他行业。

初步估计,同时期外商服务业投资的年均增长速度可能达到10~15%的平均水平,新增第三产业外商投资占全部外商投资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这将大大改善中国的市场和投资环境,有利于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

目前已经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对产业结构变化的预期是什么呢?一项针对136家欧盟在华投资企业进行的调查(2001年6~8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136家欧盟国家在华投资企业,通过访问、座谈和问卷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已在2001年9月8日于中国厦门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参见《欧盟中小企业对华投资发展研究报告》)结果显示,后欧盟企业的对华投资产业结构可能会出现明显的变化。第一,接受调查的企业认为,欧盟企业最有可能选择的行业首先是制造业,这一结果与迄今为止的投资产业结构中制造业比重最高的特点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考虑到目前已经投资的企业中制造业占80.7%、而回答今后将选择制造业的企业比重仅有66.2%这一因素,可以认为未来时期欧盟企业对华投资中制造业投资的比重将会明显下降。第二,现有企业中,邮电通讯、交通运输业的比重仅有3%,但是认为今后欧盟企业将会选择该行业进行投资的企业高达57.4%,排在第二位,可见与电信服务和交通运输有关的服务业投资将出现快速增长,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也会明显提高。第三,金融保险业目前的外商投资在地域、经营范围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限制,迄今为止对该行业投资的欧盟企业微乎其微,但是在接受调查企业中47.1%的企业认为,今后欧盟企业的金融保险业投资将成为优先选择的领域之一,仅次于制造业、邮电通讯运输业居第三位。第四,除了上述行业之外,电力、煤气生产供应、商业批发零售等行业的投资也可能出现较快增长,比重有所上升。

由于此项调查涉及企业数量比较多,涉及国家范围广泛,接受调查企业的产业分布、投资方式、地区构成等均与外资总体结构相接近,因此可以认为样本具有比较强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反映了发达国家企业对华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未来趋向的一般性特点。

表2欧盟企业今后增加对华投资可能选择的行业

注:问卷问题:您认为今后欧盟企业对华投资将会选择那些行业?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课题组《欧盟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报告》2001年9月。

利用投入产出表分析的结果表明,在第三产业中,商业饮食、邮电运输、金融业、公用事业及居民服务业的后关联性最强,也就是说,对这些产业的需求增长受总需求增长的拉动效果较为明显。因此,“十五”时期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比较高的增长速度,对这些服务业的需求增长会超过其他服务业的平均水平。通过吸收外资,提高这些行业的总体规模和服务水平,有利于适应经济增长和和市场消费增长的要求、并产生良性循环效果,带动社会需求进一步增长。因此,应当成为重点发展的领域。

二、劳动密集型工业行业将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相对集中的领域,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有望加快

根据行业偏向度分析,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选择与劳动密集型程度、资产产出效率、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等有着直接的关系。假定在未来投资决策中,对行业投资的预期,以目前各制造业行业的全部企业平均水平为主要依据,那么根据外商投资不同的利益目标,选择投资领域的趋向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主要注重利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的外商,对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皮革毛皮制品业、服装加工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非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投资趋向较强,向这些领域投资的可能性比较大。以提高资产产出效率为投资指向的外商,对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皮革毛皮制品业、服装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电气机械、办公机械、纺织业、金属制品业等行业的投资趋向很强,向这些领域投资的可能性较大。另一方面,以回避税负为主要目标的外商,对税负水平比较低的行业具有比较高的投资趋向,这些行业包括皮革毛皮制品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普通机械制造业等。但是,如前所述,外商投资预期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对上述因素综合评价,可以得到表3中所列结果。

表3按照外商投资趋向分类的工业行业

注:分类是对资产产出效率、劳动密集型和平均税负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得到的,其中在计算3个因素平均评价指标时,按照各自与外资行业偏向指数的等级相关系数确定了不同权数。

第一,服装、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皮革毛皮制品业、其他制造业等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仍将是外资投资预期和偏向程度较高的领域。

第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办公机械、电气机械等虽然资本装备程度比较高,但是由于资本产出规模明显、税负水平较低等原因,有可能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相对集中的领域。实际上,这些行业的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领域。

第三,今后外商投资相对较少的行业主要由三类构成:一是电力供应、蒸汽与热水、煤气生产与供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将长期由国有经济占主导的自然垄断行业;二是非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采选业等资本产出效率较低、税负水平比较高的行业;三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饮料制造业等市场相对饱和、资本产出效率不够明显或者税负水平比较高的行业。

应当注意到,近几年来,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规模不断扩大,资本含量有所提高。这对于中国吸收外资的技术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能够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扶持,这种趋势有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扩大。

三、发达国家制造业今后产业转移的可能趋势——来自日本大型企业的调查结果

日本是中国吸收外资的重要来源地之一,日本的经济结构调整将对面向中国的产业转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根据日本国际合作银行对792家在国外设有法人公司的日本制造业企业所进行的问卷调查(资料来源:日本国际合作银行“2001年海外直接投资问卷调查(第13次)”,2001年11月13日),71.6%的企业提出今后3年将继续加强和扩大海外业务(海外业务除了包括在当地投资企业的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等活动之外,还包括委托生产、收购等),而提出“维持现”或者“缩小、撤退”的企业仅分别占28.0%和0.4%。计划扩大海外业务的企业比重比2000年度调查结果提高了17.1个百分点之多,可见日本企业的对外产业转移今后将以较快的增长速度继续扩大。其中82%的企业认为中国是最有前途的产业转移对象国(可重复选择),比2000年调查结果提高13个百分点,已经连续4年居各国(地区)之首,此外,今后3年计划扩大海外业务的企业中76.3的企业回答将扩大在中国的业务,比2000年度调查结果提高了16.8个百分点(参见表4)。因此,今后中国将成为日本包括直接投资在内的产业转移的主要目的地。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8

我国政府实行的一系列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再加上国内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投资环境日益改善,使得国内外环境有了相似性。在吸引外资方面,很多国家对外资或合资企业中外商的最高投资比例都作出了明确的限制,我国则不然。在1979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法》中,不但没有限制外资的最高比例,反而规定外商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5%。这大大提高了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同时引起了国内企业的不满;又因为优惠政策的扭曲性,也引起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不满。进入90年代,我国的外资政策开始向国民待遇靠拢。

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国内的投资环境日益呈现出与国外的相似性,外商由刚开始对中国的不熟悉到日益了解,使得他们当初借助合资谋求发展到独资发展有了可能。

我国加入WTO后的全面开放,增强了外商投资的信心。入世后,WTO下的市场开放原则要求成员国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使涉外经贸法规透明化,实行贸易自由化。被要求开放的不仅仅局限于较有竞争力的成熟行业,同时还包括那些脆弱的开放度小的行业,如金融、保险、零售业、电讯、中介服务等服务业,随着服务业领域的逐步开放,外商投资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入世后虽然外商投资的产业仍然将被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但是将明显加大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如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就放宽了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实际上在国家鼓励的产业中,外商投资业已不受股权比例限制。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保密性。从历史上看,美国的企业在进入东道国市场时,一直偏好建立拥有全部股权的子公司,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关键的决策并保护其技术专利权。由美国的例子可见,只要跨国公司拥有各种各样可以带来企业优势的无形资产时,它们就会选择独资新建企业的方式进入东道国。这时以知识资本的形式存在于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可以很廉价地转移至国外的子公司,同时又可阻止东道国的投资者分享由这些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垄断利润或租金。

合资企业的矛盾。采取中外合资方式,中外双方共同出资、共担风险。这样可以降低风险。但由于合资企业本身在文化观念和管理理念上就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再加上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发展目标和利益的不同,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矛盾和摩擦。这也是造成外资企业独资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独资化的影响

外资企业独资化趋势的增强可以削弱本地企业的竞争力,避免本地企业垄断某一市场;可以为国内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但是该趋势也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独资化趋势的加强会使跨国公司挤占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形成对市场垄断。跨国公司本身就具有技术优势和内部化优势,独资化或者控股可以使跨国公司完全按照自己的经营目标生产。它可以凭借自身优势,影响东道国市场集中度,在东道国市场竞争中形成垄断,对国内的产业构成威胁,严重的还会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外商独资化趋势的增强会影响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和调整。跨国公司以最大限度占领东道国市场,获取超额利益为目的来制定全球经营战略,它的全球经营战略并不关心对我国的经济结构和地域结构的影响。跨国公司往往选择有优势的产业和区域对东道国投资,这种选择性投资的结果往往会造成市场的局部集中,形成集聚效应。集聚效应会导致外商独资化趋势的增强,独资化又进一步加剧了集聚效应。这种产业或市场的集中,一旦关键部门或关键的市场资源被外资所垄断,就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

跨国公司技术更难得,人才流失严重。在合资过程中,跨国公司往往对其最先进的技术有所保留,而是将最新技术转移给他们的独资公司。随着独资化趋势的加强和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种技术扩散的渠道被封死,减少了跨国公司先进技术的溢出效应。还有就是跨国公司由于自身优越条件,可以吸引国内高级人才,造成国内人才向跨国公司转移,不利于国内企业的发展。

外资对国内企业品牌的侵蚀。我国许多企业“国产品牌”意识淡漠,在合资时甘愿使用外方商标,或低估了自己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甚至无偿地把许可证给外国人使用。外商独资化后,这些企业便逐渐衰落,品牌也销声匿迹了。如无锡海鹰超声波有限公司曾经是一家在国产B超领域享有声誉的公司。1996年与GE合资后把所有的技术力量都调到合资公司去了,2000年该合资公司成为GE公司独资企业后,海鹰品牌也消失了。

应对外商独资化的对策

外商直接投资独资化趋势既然难以扭转,我们就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各种对策使我国经济向着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在可控制、可监管的范围内适当扩大外债利用规模。因为我国借外债在规模上尚有潜力。外债规模通常是以偿债率为中心指标再加上债务率和负债率来衡量的,偿债率在20%左右、债务率在100%以下、负债率在20%-30%之间被认为是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从1985-2003年的数据看,我国偿债率最高年份为1986年的15.4%,其他的几乎都在10%以下,平均偿债率为8.43%;债务率最高年份为1993年的96.5%,平均债务率为71.72%;负债率最高年份为1994年的17.1%,平均负债率为12.88%。这些都大大在我国的安全线范围之内,所以应考虑挖掘一下外债的潜力。

加强政府对外商投资的引导和监督。政府应对外资流向进行引导,应对一些投资巨大、技术不容易引进,依靠国内力量难以在短期较快发展起来的产业放开股权、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允许外商独资或合资经营;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产业,在吸引外商投资时,政府要在政策上增强国内企业的控制能力。在法律上运用有关外资企业的法律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来控制外资企业的垄断风险。

外资政策上,逐步取消外资的优惠政策,使内资企业享有同外资企业一样的政策。首先降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其次逐步扩大内资企业在进出口贸易和外汇管理方面的各种权利和自主空间。最后是使外资企业由“超国民待遇”向“国民待遇”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以后随着国民待遇原则的全面实施,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所实行的优惠政策要逐步淡化,以至最后取消,最终将以中性政策取而代之,营造外资、内资企业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9

【关键字】外商投资,效应 据世贸组织统计,我国已连续 9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国内有报道说,我国已成为全球贸易争端的最大受害国。而国外的舆论却认为我国大量出口的产品对当地产业、商品及就业等方面形成客观上的威胁和冲击。尽管说法不一,但有一点十分清楚,即我国的出口产品及我国经济结构中存在着不合理性:同类产品生产和出口过多,并以极低的价格出口。那么,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是如何形成目前这种不合理的出口局面和产业结构呢?只有探讨这一现状产生的根源,才能努力转变我国现行的出口和产业结构。 一、我国进出口产品现状 1.大宗进出口产品的剖析 从全球反倾销的产品种类来看,主要集中在贱金属产品(钢铁和铝制产品)、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纺织原料及其制成品。而这些产品恰恰是我国出口较多、已经或正在遭遇反倾销的产品。我国大宗出口商品主要为以下八大类:机械、纺织、贱金属、化学及其相关工业产品、鞋帽、塑料及其制品、车辆和皮革商品,几乎全部为国际反倾销的产品 (见表1)。 统计显示,上述八类产品的进出口额有很大的差异: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和塑料制品三类产品的进口额远远高于出口额;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类产品则出口额远远高于进口额;机械和运输设备产品则进出口基本持平。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和贱金属及其制品相对于进口而言,其出口产品并不多。这表明,部分进口的相关产品在我国内加工后又再次出口,但很大一部分已直接消耗或进入我国市场。但这三类产品属于国际市场中遭遇反倾销的主要产品: 1995—2011年间,这三类产品提起的反倾销案件占总量的63%。 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产品的出口额则远远超过进口额,属于我国具有优势的出口产品。 机械和运输设备产品的进出口额基本持平。这表明,该类产品中包含大量在国内组装或采取其他形式加工后再次出口的产品。如许多出口的高科技产品中包含一些进口零部件,在国内组装成品后再出口。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国外遭遇反倾销的产品,除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及皮革产品外,其他5大类产品实际上并非我国的优势产品,而属于在国内加工后再出口的产品。 2.与外资工业企业及产品之比较 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总值达到3386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量的57.1%;而其进口额也达到3246亿美元,占我国进口总额的57.8%。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外资工业企业在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2003年按行业分三资工业企业所作的统计,在我国现有外资工业企业中,数量在1000家企业以上、或工业总产值在1000亿元以上的企业共有18个行业(见表2)。 可以看出,八大类大宗出口商品均囊括其中。除第13、15、16和 18类行业外,其他类行业基本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约占样本企业总数的86%。其中,纺织业等六类企业 (第3、4、5、7、8、9类行业) 共计 15251家,占企业总数的39.53%。这些产业的特点是,工业总产值占总量的百分比均低于企业总数所占的百分比,有的甚至相差很远。如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企业占总数的比重为10.5%,而其产值仅占总额的3.6%。由此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的工业制造业中,劳 动密集型企业占有很大的比重,其中包括我国出口遭遇反倾销最多的产业。 上述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目前出口商品的结构与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密切相关。由于我国进出口商品中近60%的产品都是由外资企业生产并出口的,且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有一定的比重,因此,外资企业及其出口产品的构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并影响了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的结构。 二、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大宗出口产品的形成 鉴于外资企业及其出口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的结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境内外资企业的总体构成情况、生产加工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探讨我国目前出口产品结构及大宗出口产品形成的主要原因。 1.我国外资企业的总体构成 (1)海外中小企业构成了我国利用外资的主体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末,合同外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占我国利用外资项目总量的96.87%,其合同外资金额约占总额的49.64%。就单个项目平均额来看,合同外资金额为203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额仅为106万美元。 香港企业对内地的投资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并始终处于各投资国家/地区对华投资的首位。截至 2003年末,香港在内地投资的项目累计224509个,累计投资额达 2225.75亿美元,约占我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额总量的44.38%。由于香港经济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其比重约占香港企业总数的98%,因此,香港对内地的投资实际上是以香港中小企业为主的。 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韩国及新加坡等国,对我国的投资始终占有很大的比重,并同样以中小型企业投资为主。虽然日本以其诸多大型跨国公司而闻名世界,但有关资料显示,1980—1991年间,日本来华投资企业主要是中小型企业,投资规模较小,并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形成了以中小型外资企业为主体的外资企业结构。 (2)制造业一直是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 据商务部对2011年我国利用外资统计,制造领域外资企业数目、合同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累计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9.59%、 71.50%和70.95%。由于在90年代初期以前,我国外资企业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因此其规模小决定了这些企业为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统计,2001年1-9月,制造业的合同和实际使用外资额分别占我国制造业外资总额的21.22%和17.96%,其次是纺织(比重分别是4.29%和5.83%)和化工业(4.2%和4.56%)。江苏省外商投资项目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如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领域,并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主。 此外,东盟国家的华人企业对我国投资也主要集中在各类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根据同创未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版的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在华投资企业名录(截至2002年),两国在华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在册的580家菲律宾企业中,制造业项目约占 55.7%;而952家马来西亚在华投资企业中,各类制造业项目比重达到 72.06%。比较集中的行业有:服装制造,塑料制品,食品加工和制造,非金属类制品(如水泥、建材等),化学原料及制品,皮革、毛皮制造,家具制造,造纸/包装及纺织业等。 2.加工贸易及贴牌生产方式& nbsp; 根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我国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额为3279.88亿美元, 约占出口总量的55.28%,同比增长35.62%。2000-2011年间,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所占比重年均 55.27%。加工贸易之所以在我国发展迅猛,并在进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与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型外资制造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珠三角地区引进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资项目主要从事加工和组装生产。据有关报道,香港企业在广东投资的近20万家生产企业均以来料加工为主。 我国入世后取消了对外资企业三项限制性规定后,进一步促进了外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因此,加工贸易方式已不再局限于外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或高新技术外资企业也采取这一方式运营。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外资企业出口前100名中,90家IT类企业均以加工贸易为主。由此可以看出,加工贸易方式已成为我国外资企业的主要生产方式。 与加工贸易密切相关的是贴牌生产方式(OEM)。近三年来,我国 OEM生产方式发展迅猛。据报道,长三角地区专业从事OEM的企业达千余家,而家电企业OEM生产占全国比重高达75%。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500强的家电企业中,近95%的企业都曾与我国家电企业合作,以贴牌方式生产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占 85%,其中90%是贴牌生产。数码相机等产品的贴牌生产比例高达 98%。此外,我国大量的民营企业也从事贴牌生产。 由此可以看出,除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外,现行的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促使我国形成了庞大的制造业队伍,生产并出口了大量的各类外国品牌产品,包括IT类高新技术产品。 3.民营企业的崛起及其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 毫无疑问,外资企业对我国进出口及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更为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也有力地带动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对于外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这种效应更多地体现在近十多年来我国众多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全国工商联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结果显示,2011年民营企业 500强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企业数量占总数的83.4%,并主要聚集在浙江和江苏两省(比重分别为 36.6%和22.6%)。我国民营企业聚集和发展的东部地区恰好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投资的重点地区。据商务部2003年外资统计,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东部地区的项目数、合同额及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2.00%,86.86%和 86.20%。2011年,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比重仍达到85.93%。 我国东部地区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崛起与外商投资企业在该地区大规模投资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正是通过与外资企业的合作发展起来,并在其业务拓展中仍在寻求与外资合作。在浙江,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已形成共同发展,甚至发展速度超过外资企业的局面。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也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民营企业年出口额达到1011.6亿美元,同比增长68.6%,增长幅度分别超过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57.2和27.7个百分点。因此,民营企业的出口产品在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浙江省是以民营经济,特别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大省 (2011年,该省出口额位居全国第四),同 时也是我国纺织品出口和鞋制品出口的第一大省。浙江民营企业既有资产在2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也有家庭作坊式小型企业,产业趋同状况十分突出。目前,该省共有各类7000余家纺织品企业,在温州集聚着4000多家制鞋企业,年产鞋6亿双以上。2011年,我国出口欧盟的鞋制品中,温州鞋占到总量的60%以上。此外,温州很多小商品几乎垄断了国内市场,并大量出口,如打火机和眼镜等产品。在我国出口产品屡屡引发国外反倾销案例中,浙江省出口的产品占有很大的比重。 从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资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的建立,带动了我国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及民营企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和商品出口,并由此形成了我国目前的大宗出口商品结构。 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影响、后果及建议 1.影响及后果 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包括解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但与此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包括:造成当地环境和水资源的严重污染;大量聚集的制造业企业导致当地资源紧缺,如土地资源及电力和原材料紧缺;造成资源的浪费。据报道,目前全国600种重要商品中,约有85%的商品供过于求;产业结构趋同或重复建设加剧了国内企业间的竞争和低价出口。 此外,最为显著的后果是,大量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形成也使我国已成为世界产品加工和出口的中转地。 据海关统计,2011年,我国贸易往来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日本、香港、韩国和台湾省六个国家或地区。保持贸易顺差的是香港、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如荷兰和英国等);而保持逆差的则是台湾、韩国、日本及东盟一些国家。我国原材料和设备的进口主要来自台湾、韩国、日本和东盟一些国家(如印尼和菲律宾),其中不乏在华外资企业的国际采购。而最终产品的出口则转向香港、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进口与出口存在着双向失衡,而目前这种贸易失衡表明:我国实际上起到世界产品的加工和中转作用。据报道,在我国大量出口产品到美国和欧盟之前,亚洲四小龙一直供应发达国家市场,特别是美国和日本市场的大部分家电和日用消费晶。如上世纪80年代,台湾48%的产品出口到美国,而目前该比例已降至15%以下,近年来我国对美国和欧盟的出口实际上取代了亚洲四小龙的出口,并成为台湾、韩国及其他投资国家和地区对外出口的产品加工地及中转站。其结果是, 2011年,大陆与台湾地区的贸易逆差为512.3亿美元,同比增长26.9%;我国对韩国的贸易逆差也达到344.3亿美元,同比增长44.3%;由此可以看出,近两年,台湾和韩国对我国出口大幅度增长,也导致我国出口相应大幅度增长,因而我国出口的高速增长正是由于大量进口原材料和设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组装和再出口的结果。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引进外资为亚洲四小龙、日本及东盟一些国家和地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致使其对我国实施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这使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引进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使我国与亚洲四小龙一样借助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经济上获得飞速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上述种种负面效应,包括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失衡。目前,我国的大量出口正是建立在大量进口的基础之上,这使我国经济发展在越来越依赖于产品出口的同时,也同样依赖于原材料和设备的大量进口。我国出口产品约60%为外资企业所生产,可以说,我国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特别是对贸易逆差较大的美国及欧盟国家来说,这种贸易逆差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合资企业出口产品的结果,其中包括美国等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国际采购及出口。2.建议及启示 &nbs p; (1)对劳动密集型及重复建设产业的投资应予以设限 据报道,目前国内一些地区招商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仍是外资中小型制造业项目居多。由于中外劳动力成本之间的差异等因素,一些海外企业仍计划将其他国家的工厂移师我国。因此,我国在审批外资项目时,有必要严格区分并限制那些国内市场已经饱和、附加值低的制造业项目,及那些在国内大量重复建设的产业,以使我国做到有选择地利用外资,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 此外,鉴于我国已取消有关外销比例的限制,我国除对外资企业产品出口继续实施鼓励政策外,还可考虑对产品返销投资国或地区实施相对优惠的政策,以分流或减少出口到贸易摩擦较大的地区和国家。 (2)鼓励现有企业利用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出口 在我国众多出口产品中,一些贴牌生产出口的产品却很少或未曾遭遇反倾销调查。如格兰仕集团, 2011年的微波炉外销量实现1300万台,国际市场占有率接近50%,其中,60%的出口产品为贴牌产品。据该集团称,在其微波炉出口过程中,基本未遭遇国际反倾销调查。又如广东东菱凯琴集团,尽管该企业小家电产品外销量很大,且供应欧美小家电市场(2011年,其电热水壶销售突破1000万台,销量居世界第一),但由于产品全部是贴牌生产,因此并未在国外遭遇反倾销。 由此可以看出,以外国品牌生产并出口的产品很少或基本未遭遇任何反倾销调查。目前,我国已形成大规模生产家电、电器、电子及纺织轻工等产品的能力并在大量出口这些产品。因此,如何尽可能规避贸易摩擦应是我国出口企业面对的首要问题。鉴于上述两家企业的出口状况,加工贸易和贴牌生产方式仍是现阶段我国出口企业可选择的有效方式。 综上所述,我国之所以形成目前这种不合理的出口结构,一方面是外资企业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入我国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各省市大量引进、重复建设的结果。这使国内不仅劳动密集型产品过剩,而且一些高科技、电子产品也供大于求。 随着上世纪90年代海外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结构也在改变,新设立的外资大型企业大幅度增加。即使如此,短时期内仍很难改变大批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主体结构。 在外商加大对我国制造业项目的投资力度之时,有关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趋同率高达 70%,即在现有长三角联盟的15座城市中,有11座城市选择汽车零配件制造、8座城市选择石化、12座城市选择通信作为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这些大型制造业项目的上马是否会使我国未来几年的出口商品结构产生新的不合理呢?这或许是我国所必须再次正视的现实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10

改革开放以来,江西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从表面上直观地来看,江西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呈现着较强的相关性,但是它们之间是否又存在着因果关系?本文将利用过去20多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相关研究回顾

贸易投资一体化是指对外贸易与直接投资同时存在或融为一体,微观上两者有分工又有共同的行为目标,宏观上二者高度融合、相互依赖、共生发展(陈阳和王延明,2007)。国内外对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者之间的关系方面。由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之中,而早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则以市场不完全性作为分析问题的前提。因此,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相互独立的,国际贸易理论通常不分析国际直接投资问题,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也不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现代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都试图扩大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出现了贸易理论与投资理论的融合与交叉(张天桂,2004)。美国哈佛大学教授vernon(1966)的产品周期理论较早地把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纳入同一分析框架,但真正尝试建立一种将二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的是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它使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国际贸易理论得到进一步的融合。迄今为止,理论上已经形成了mundell(1957)的替代论、k.kojima(1977)的互补论、patrie(1994)的不确定论三种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不同观点。

国内外学者对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经验检验。除早期的实证研究和部分行业研究证明了贸易和投资的替代关系以外(adler and stevens,1974;gopinath eta1.,1999),大多数实证研究都支持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r.e.lipsey and m.y.weiss(1981)、g.c.hufbauer(1994)、gramham(1996)等学者分别对美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与出口总量作比较,结果发现,在整个时间跨度中,出口总量与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一直保持着正相关关系。gokdberg and klein(1998)、eaton and tamura(1994)分别采用引力模型、回归模型进行研究,都证实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商品进出口起到了促进作用。blomstrom、brenton、narula and wakelin等分别用发达国家的数据对fdi与东道国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都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的出口竞争力高度相关。nakamura等和maryamiti等分别于1998年和2000年对fdi与国际商品贸易间的关系进行了经济计量检验,也均认为两者呈互补关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对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普遍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出相关关系,fdi对我国的进出口规模及结构优化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如江小涓(2002)首次对fdi与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关系进行的定量研究认为,fdi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陈继勇和秦臻(2006)对1992年至2004年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增长均存在长期且显著的促进作用。当然,学者们的研究结果也并非完全一致,如goldberg and klein于1998年的另一实证研究发现,美国在拉丁美洲的直接投资减少了双边贸易额,两者呈替代关系;史小农(2004)采用协整分析方法认为长期内fdi流入对我国商品进出口都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但短期内对出口的影响不显著。

综观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国家宏观层面来对贸易与投资关系进行研究,而就我国各地区的相关研究较少,虽然有部分学者对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进行了一些探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深入研究。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相关研究能给学者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实证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实证分析

1.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直接效应。尽管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还较小,但是这一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直接带动江西的进出口贸易的扩大,回归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

(1)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在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将直接带动江西对外贸易的发展。从图1可以看出:第一,近些年来,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从1995-2007年,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从2.0亿美元增加到49.7亿美元,增加了24倍,年均增长率为30%;尤其是近几年发展较快,从2002年到2007年6年时间增加了45.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62.5%。第二,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进出口额的比重有所上升。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进出口额的比重由1995年的11.9%增加到2007年的52.6%,13年增加了40.7个百分点。从1999年开始,这一比重大多维持在1/5以上,1999-2007年年均比重为25.5%。因此,江西不断增长的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及其所占比重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2)回归分析显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直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考察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直接作用,本文利用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进出口总额(tr)、出口额(ex)、进口额(im)为被解释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解释变量,分不同的二个阶段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

第一,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西对外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且对进口的作用大于对出口的作用。从1987-2007年,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出口、进口之间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外商直接投资的边际贸易倾向、边际出口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分别为0.34、0.28和0.51,即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对外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增加0.34%、0.28%和0.51%。可见,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口的作用大于对出口的作用。

第二,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江西对外贸易的作用有不断加强的趋势。通过分别对1987-2007和1987-1999两个不同时期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回归可以看出,无论是进出口总额,还是单独就出口和进口而言,1987-2007年的边际倾向都要大于1987-1999年的边际倾向。1987-1999年外商直接投资边际进出口倾向、出口倾向和进口倾向分别为0.25、0.24和0.30,都明显小于1987-2007的边际倾向,说明近几年(2000-2007)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出口、出口和进口的作用有所加强。

2.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间接效应。为了考察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间接效应即对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本文依据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分别以初级产品出口额(exp)、工业制成品出口额(exi)、初级产品进口额(imp)、工业制成品进口额(imi)为被解释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额(fdi)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不大。

(1)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工业制成品出口(exi)之间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江西工业品出口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弹性为0.29,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工业品出口约增加0.29%;而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与初级产品出口(exp)之间的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江西外商直接直接投资还不能促进初级产品的出口。因此,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制成品出口的作用明显大于对初级品的作用,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2)从进口商品结构来看,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初级产品进口(imp)、工业制成品进口(imi)之间都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初级品进口和工业品进口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弹性分别为0.41和0.49,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初级产品进口和工业品进口分别增加0.41%和0.49%,两者相差不大,说明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不大。

(二)对外贸易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

为了进一步考察江西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本文同样依据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以外贸总额(tr)、出口(ex)、进口(im)为解释变量,分不同的二个阶段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各回归结果的r2值、f检验值和t检验值都比较显著,说明回归效果较好。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1)江西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2)江西对外贸易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三)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相互关系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它们之间能够相互促进是不是就意味着两者具有因果关系呢?本节将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来考察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1.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granger因果检验是检验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常用方法。因果检验认为,如果x是y的granger原因,但y并不是x的granger原因,则x的过去值应该能够帮助预测y的未来值,但y的过去值不应该能够帮助预测x的未来值。因此,granger因果性检验一个变量在多大程度上可由一个变量自身的过去值来解释以及加入其它解释变量的过去值,能否增加解释力度。根据granger因果分析的假设前提,所分析的数据要求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因此在进行因果关系检验之前先要进行平稳性检验即单位根检验。

(2)本文的样本区间为1987年至2007年,所有数据来自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及《国家商务年鉴定》(1988-2008)。由于4个变量大体上都具有指数特征,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

2.实证结果分析。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本文采取扩充迪基-富勒检验即adf检验来进行平稳性检验,原始序列的adf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原始序列都是非平稳序列;而一阶差分以后的adf值均小于5%、10%显著水平的临界值,说明序列经过差分后达到平稳,因此,可用其一阶差分进行因果关系检验。

(2)因果关系检验。由于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前提是序列必须是平稳的,因此我们用4个变量的平稳序列即一阶差分序列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来进行检验。从检验结果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无论是与进出口贸易总额,还是单独与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之间都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这说明尽管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外贸易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但是由于江西的对外贸易与外

商直接投资的总量毕竟相对还较小,并不能构成彼此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实证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第一,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能够相互促进。一方面,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不但可以直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回归分析显示,这种作用正在不断加强;同时,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改善出口贸易结构,但对进口贸易结构影响不大。另一方面,江西无论是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还是进出口贸易总额都对外商直接投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正在不断减弱。

第二,尽管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之间有相互促进作用,但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果检验告诉我们,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说明:一方面,江西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还太小,而且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出口额占江西进出口额的比例也较小,其对江西对外贸易的直接作用并不是很大;同时由于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不高,其外溢效应也没有充分的显现出来。另一方面,江西的对外贸易发展也相对落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考虑更多的是江西的软硬环境、优惠政策、市场规模等等,而不是其对外贸易的发展程度,因此对外贸易也不是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主要动力,不能构成其granger原因。

第三,要努力协调外贸与外资政策,促进江西外贸外资共同发展。在目前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日益密切的形势下,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最为重要的两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实施对外开放和发展开放型经济时不可仅仅偏爱于任何一个方面,而要两者并举。要努力克服外贸与外资发展过程中的不协调因素,使其同步发展,逐渐实现一体化。因此,江西在制定经贸政策时,就必须要使外资政策和外贸政策协调一致,这样才能发挥政策的合力,才能实现外资政策与外贸政策的高度结合。目前主要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具体可以包括:第一,由于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是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通过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来提高江西外贸的规模。第二,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加工贸易所占的比例要大于一般贸易所占比重,而且要远远高于内资企业的加工贸易比重,因此可以通过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来提高江西加工贸易的比重,改善贸易方式结构。第三,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更多地进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也将会提升江西产业结构,从而提高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第四,逐渐实现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多元化,可以扩大江西的外贸渠道,有利于推动江西的出口市场多元化。

参考文献:

[1] 陈阳,王延明.我国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7(12):24-29.

[2] 陈继勇,秦臻.2006.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影响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6(5):62-68.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11

摘要:江西的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利用最新时间序列数据,通过回归分析和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对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实证分析,认为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尽管能够相互促进,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关键词: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实证;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江西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从表面上直观地来看,江西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呈现着较强的相关性,但是它们之间是否又存在着因果关系?本文将利用过去20多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相关研究回顾 贸易投资一体化是指对外贸易与直接投资同时存在或融为一体,微观上两者有分工又有共同的行为目标,宏观上二者高度融合、相互依赖、共生发展(陈阳和王延明,2007)。国内外对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者之间的关系方面。由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之中,而早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则以市场不完全性作为分析问题的前提。因此,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相互独立的,国际贸易理论通常不分析国际直接投资问题,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也不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现代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都试图扩大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出现了贸易理论与投资理论的融合与交叉(张天桂,2004)。美国哈佛大学教授Vernon(1966)的产品周期理论较早地把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纳入同一分析框架,但真正尝试建立一种将二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的是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它使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国际贸易理论得到进一步的融合。迄今为止,理论上已经形成了Mundell(1957)的替代论、K.Kojima(1977)的互补论、Patrie(1994)的不确定论三种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不同观点。 国内外学者对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经验检验。除早期的实证研究和部分行业研究证明了贸易和投资的替代关系以外(Adler and Stevens,1974;Gopinath eta1.,1999),大多数实证研究都支持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R.E.Lipsey and M.Y.Weiss(1981)、G.C.Hufbauer(1994)、Gramham(1996)等学者分别对美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与出口总量作比较,结果发现,在整个时间跨度中,出口总量与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一直保持着正相关关系。Gokdberg and Klein(1998)、Eaton and Tamura(1994)分别采用引力模型、回归模型进行研究,都证实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商品进出口起到了促进作用。Blomstrom、Brenton、Narula and Wakelin等分别用发达国家的数据对FDI与东道国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都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的出口竞争力高度相关。Nakamura等和Maryamiti等分别于1998年和2000年对FDI与国际商品贸易间的关系进行了经济计量检验,也均认为两者呈互补关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对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普遍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出相关关系,FDI对我国的进出口规模及结构优化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如江小涓(2002)首次对FDI与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关系进行的定量研究认为,FDI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陈继勇和秦臻(2006)对1992年至2011年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商品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增长均存在长期且显著的促进作用。当然,学者们的研究结果也并非完全一致,如Goldberg and Klein于1998年的另一实证研究发现,美国在拉丁美洲的直接投资减少了双边贸易额,两者呈替代关系;史小农(2004)采用协整分析方法认为长期内FDI流入对我国商品进出口都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但短期内对出口的影响不显著。 综观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国家宏观层面来对贸易与投资关系进行研究,而就我国各地区的相关研究较少,虽然有部分学者对江西开放型经济发展进行了一些探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深 入研究。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相关研究能给学者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江西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实证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实证分析 1.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直接效应。尽管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还较小,但是这一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直接带动江西的进出口贸易的扩大,回归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 (1)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在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将直接带动江西对外贸易的发展。从图1可以看出:第一,近些年来,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从1995-2007年,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从2.0亿美元增加到49.7亿美元,增加了24倍,年均增长率为30%;尤其是近几年发展较快,从2002年到2007年6年时间增加了45.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62.5%。第二,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进出口额的比重有所上升。江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进出口额的比重由1995年的11.9%增加到2007年的52.6%,13年增加了40.7个百分点。从1999年开始,这一比重大多维持在1/5以上,1999-2007年年均比重为25.5%。因此,江西不断增长的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及其所占比重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2)回归分析显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直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考察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直接作用,本文利用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进出口总额(TR)、出口额(EX)、进口额(IM)为被解释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解释变量,分不同的二个阶段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 第一,外商直接投资对江西对外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且对进口的作用大于对出口的作用。从1987-2007年,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出口、出口、进口之间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外商直接投资的边际贸易倾向、边际出口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分别为0.34、0.28和0.51,即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对外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增加0.34%、0.28%和0.51%。可见,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口的作用大于对出口的作用。 第二,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江西对外贸易的作用有不断加强的趋势。通过分别对1987-2007和1987-1999两个不同时期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回归可以看出,无论是进出口总额,还是单独就出口和进口而言,1987-2007年的边际倾向都要大于1987-1999年的边际倾向。1987-1999年外商直接投资边际进出口倾向、出口倾向和进口倾向分别为0.25、0.24和0.30,都明显小于1987-2007的边际倾向,说明近几年(2000-2007)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出口、出口和进口的作用有所加强。 2.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间接效应。为了考察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的间接效应即对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本文依据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分别以初级产品出口额(EXP)、工业制成品出口额(EXI)、初级产品进口额(IMP)、工业制成品进口额(IMI)为被解释变量,以外商直接投资额(FDI)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不大。 (1)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工业制成品出口(EXI)之间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江西工业品出口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弹性为0.29,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工业品出口约增加0.29%;而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与初级产品出口(EXP)之间的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江西外商直接直接投资还不能促进初级产品的出口。因此,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制成品出口的作用明显大于对初级品的作用,有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2)从进口商品结构来看,江西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初级产品进口(IMP)、工业制成品进口(IMI)之间都有着密切的线性关系,初级品进口和工业品进口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弹性分别为0.41和0.49,说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平均导致初级产品进口和工业品进口分别增加0.41%和0.49%, 两者相差不大,说明江西外商直接投资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不大。 (二)对外贸易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 为了进一步考察江西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本文同样依据江西1987-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以外贸总额(TR)、出口(EX)、进口(IM)为解释变量,分不同的二个阶段进行回归分析。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各回归结果的R2值、F检验值和T检验值都比较显著,说明回归效果较好。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1)江西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2)江西对外贸易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三)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相互关系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对外贸易对外商直接投资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它们之间能够相互促进是不是就意味着两者具有因果关系呢?本节将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来考察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1.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Granger因果检验是检验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一种常用方法。因果检验认为,如果X是Y的Granger原因,但Y并不是X的Granger原因,则X的过去值应该能够帮助预测Y的未来值,但Y的过去值不应该能够帮助预测X的未来值。因此,Granger因果性检验一个变量在多大程度上可由一个变量自身的过去值来解释以及加入其它解释变量的过去值,能否增加解释力度。根据Granger因果分析的假设前提,所分析的数据要求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因此在进行因果关系检验之前先要进行平稳性检验即单位根检验。 (2)本文的样本区间为1987年至2007年,所有数据来自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及《国家商务年鉴定》(1988-2008)。由于4个变量大体上都具有指数特征,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 2.实证结果分析。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本文采取扩充迪基-富勒检验即ADF检验来进行平稳性检验,原始序列的ADF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原始序列都是非平稳序列;而一阶差分以后的ADF值均小于5%、10%显著水平的临界值,说明序列经过差分后达到平稳,因此,可用其一阶差分进行因果关系检验。 (2)因果关系检验。由于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前提是序列必须是平稳的,因此我们用4个变量的平稳序列即一阶差分序列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来进行检验。从检验结果看出,江西外商直接投资无论是与进出口贸易总额,还是单独与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之间都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这说明尽管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外贸易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但是由于江西的对外贸易与外 商直接投资的总量毕竟相对还较小,并不能构成彼此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实证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第一,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能够相互促进。一方面,江西外商直接投资不但可以直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回归分析显示,这种作用正在不断加强;同时,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能够改善出口贸易结构,但对进口贸易结构影响不大。另一方面,江西无论是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还是进出口贸易总额都对外商直接投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正在不断减弱。 第二,尽管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之间有相互促进作用,但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果检验告诉我们,江西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说明:一方面,江西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还太小,而且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出口额占江西进出口额的比例也较小,其对江西对外贸易的直接作用并不是很大;同时由于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不高,其外溢效应也没有充分的显现出来。另一方面,江西的对外贸易发展也相对落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考虑更多的是江西的软硬环境、优惠政策、市场规模等等,而不是其对外贸易的发展程度,因此对外贸易也不是江西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主要动力,不能构成其Granger原因。 第三,要努力协调外贸与外资政策,促进江西外贸外资共同发展。在目前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日益密切的形势下,对外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最为重要的两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 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实施对外开放和发展开放型经济时不可仅仅偏爱于任何一个方面,而要两者并举。要努力克服外贸与外资发展过程中的不协调因素,使其同步发展,逐渐实现一体化。因此,江西在制定经贸政策时,就必须要使外资政策和外贸政策协调一致,这样才能发挥政策的合力,才能实现外资政策与外贸政策的高度结合。目前主要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具体可以包括:第一,由于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是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通过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来提高江西外贸的规模。第二,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加工贸易所占的比例要大于一般贸易所占比重,而且要远远高于内资企业的加工贸易比重,因此可以通过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来提高江西加工贸易的比重,改善贸易方式结构。第三,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更多地进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也将会提升江西产业结构,从而提高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第四,逐渐实现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多元化,可以扩大江西的外贸渠道,有利于推动江西的出口市场多元化。

外商直接投资论文篇12

    一、现有文献概述与批评

    现有的研究文献绝大多数遵循主流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在不同程度上,它们接受这样的假定,认为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意义,是代表了接受体的资金和技术资源的一种“净增加”。这种分析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将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总量的主要指标的比率简单标示出来,然后“读出”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由此得出判断,按照国际标准,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和外商直接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之比,在1980年代相对较小,进入1990年代以后就开始大幅度上升。这些研究同时发现,在日益扩张的中国外贸出口中,外资企业所占份额也在急剧上升。这两项指标,对于迅猛发展的沿海地区省市表现得尤为显着(Chen et al. 1995; Kaiser et al. 1996; Lardy 1995; Whalley and Xin 2006; Zhang and Song 2000)。

    第二种方法,可以说是第一种方法的补充,主要专注于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之间关系的回归分析。这种分析意在检测外商直接投资对可观测的指标,如GDP增长等的间接影响,这种影响在在第一种分析中不能够显示出来。另外也试图想得出外商直接投资对那些不可观测的指标,如全要素生产率等的影响。这些分析发现对于各种不同的回归模型结果各异,但总体结论是,相关性都表现为正,而且在统计上显着。其中最乐观的发现是,在1990年代,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中国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平均年增长达2.5%,加上外商直接投资通过资本形成使GDP增长0.4个百分点,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总贡献在1990年代年平均达3%,也就是占整体经济增长的近1/3(Tseng and Zebregs 2002)。另外,其他同类研究还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与国内总投资增长也是显着的正相关。他们将这个结果视作是投资“挤入效应”的证据(Kueh 1992;Zhan 1993)。

    在较为近期的研究中,上述第二种方法的应用较为普遍,主要应用于对外商直接投资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即进行个别区域分析或跨区域比较。很明显,吸引较多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或省份普遍都表现出较快的经济增长。这些分析的典型结论,都是表现为显着的正相关,说明外商直接投资透过各种直接或间接影响,包括地方资本形成、地方投资的“挤入效应”、地方生产技术或知识使用效益的提高等,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由此得出的推论是,外商直接投资解释了不同地区或省份的不同经济增长表现,对总体中国经济增长有较强的政策含义(Berthélemy and Démurger 2000; Mody and Wang 1997; Wei 1994; Wei et al. 2001; Zhang and Felmingham 2002)。

    现存这些文献研究的局限性是很明显的,在它们的分析中,因果关系和相关关系很难区分开来(Li et al. 2002)。这个问题可以说贯穿所有的现存文献,但在区域和跨区域回归分析中尤其严重,因为所分析的这些区域与其他区域毕竟属于同一国家、同一种体制(即相同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使用同一货币。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存在着众多的机会,可以透过创造租金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尤其是在各地区间市场化程度差别很大的背景下更是如此。因此,即使外商直接投资与地方经济增长确实存在正相关,也难于判断地方经济增长到底是来自生产率的改进还是来自其他地区的租金转移,抑或两者兼而有之。极端情形是,租金创造效果如果超过生产率的改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效应,对中国总体经济增长的贡献就有可能为负而非正。

    从上文的讨论可以得出一个普遍论断,即,在分析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现有的文献中,有关外资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具体机制,究竟主要是透过促进生产率进步抑或是创造租金的问题,往往会在回归分析中被忽略掉。即使那些联立方程模型和格兰杰因果检测也是如此,问题不在于到底是外商直接投资引起了经济增长还是经济增长促成外商直接投资进入,问题是,外商直接投资是通过创造租金还是通过生产率改进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因此,关键是要将有关两者的相关性的分析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特定路径相联系,在这个特定路径中,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影响的机制必须要能够准确地识别和评估。

    要将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分析与中国特定发展路径联系起来,逻辑上就必须超越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唯一指引的视野,诉诸更宽泛的理论框架。在相关理论文献中,与新古典传统相对,还有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和激进政治经济学,它们并不否认外商直接投资可以体现为额外的金融和技术资源,然而它们更加强调外资的其他特性,这包括外商进入国内市场的模式、技术转移的类型、塑造国内市场竞争模式的制度和结构环境,等等,认为这才是外商直接投资影响后进发展的最关键因素,而且其影响往往是负面的(Lo 1995;UNCTAD 1995)。在相关的中国研究文献中,这些因素基本上都被忽略掉,这就使得研究得出的结论不尽全面、合理。

    二、宏观指标的直观判断

    从宏观指标的直接观测结果看,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中国总体经济发展一个重要因素的观点,并没有得到经验支持。作为固定资本形成的一个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在1979-1991年期间的年流入量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相比还是极其微小的,只有从1992年开始才大幅度增加。从1992年至2006年,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之比年均约为12%,从国际背景来看,大约是同期所有发展中国家平均值的两倍。尽管如此,由于外商直接投资是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一个很小的组成部分,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GDP中所占的份额同样很有限,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就只能更加有限了。可以断言,从1990年至2006年各年,外商直接投资透过资本形成来促进GDP增长,其贡献每年应该不超过一个百分点。

    概念上,上述指标存在着三方面的局限性,从而有可能低估了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第一,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并不反映资本形成中增加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量,因为对资本形成的贡献除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外,还有来自外商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再投资。第二,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与资本形成的比率这个指标,本身并没有涵盖外商直接投资所带来的投资“挤入效应”。第三,这个比率并没有显示外商直接投资对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无法观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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