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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扶贫济困工作
四、慈善捐款2、2012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社区在发出“慈善捐赠、温暖灾区”活动倡议通知后,得到了辖区居民的大力支持。大家在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的条件下纷纷为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此次捐款共计1418元,8成新冬装363件,为地震灾区人民再次奉献了真诚的爱心。
五、社区廉租房保障工作
1.社区均对困难户无住房家庭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对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申请到了廉租房补助,建立廉租住房台帐,长期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
2.去年12月底均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对辖区68户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上报。
五、民政活动工作
1、为加强社区残疾人服务,我们利用残疾人协会展开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需求,提高他们“人残志不残”的坚强意志,鼓励他们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如今年的6月23日社区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社区党员结对帮扶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服务队,在石新路鑫泰铭居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为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免费理发、免费配镜、免费发放计生药具等服务。
2、对特困户和急需帮助的居民通过社区“爱心屋”免费赠送日常生活用品和无偿租借家用工具;
3、为了方便社区居民,居委会与格林医院联系,3月16日在居委会1楼免费为居民做体检。体检内容有:称体重、量血压、做b超等,为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创造了条件。
六、老年工作
1.社区年初均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
2、全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47 人;
3、2012年4月、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开展了“敬老爱老”发低价油活动,此次共发领油票1000张。
4、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居委会请辖区的老年人到巴国城开展了活动。活动内容有:开座谈会、击鼓传花等。
七、双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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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了庆祝“八一”建军节,社区组织民乐队在福源来广场开展了“庆八一”音乐晚会,受到了广大居民及退伍军人们的欢迎。
3、为了关心辖区企业军转干人员的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8月27日下午,街道领导与社区一起召开了军转干座谈会。会上街道领导非常关心军转干人员的生活,使他们深受感动,纷纷表示不会采取非正常及非法的途径反映问题。
八、殡葬管理工作
1、社区均建立了殡葬管理台帐、死亡人员台帐,2012年社区全年共死亡7人,并全部火化;
2、今年3月份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成员代表等骨干培训时,社区均对《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文件进行了培训工作;
九、按时完成民政月报表、随时掌握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居民的动态情况。
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街道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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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恪守为民之责,扎实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定推进。为严格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前几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于今年10月份新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一年来,按照“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分类施保”的要求,经张榜公布,纳入保障范围的城镇居民1548户357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639.6万元。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解决城乡医疗补助比例偏小的问题,从2009年6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比例,进一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一年来,共为11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12.4万元,为全县特困群众90537人代缴参合资金192.97万元,切实使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救济工作。对我县33名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及时按标准兑现到他们手中。一年来,共发放定期补助资金4.2万元,为6名精减人员解决实际困难7件,解决经费1.5万元,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一年来,我局多次开展上街劝导救助活动,主动上街救助流浪人员达40余人,护送精神病人2人、危重病人3人到医院进行治疗。一年来,共支出费用达7.3万元。二是做好低保边缘户和边民的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为低保边缘户和边民争取到困难经费256万元,切实解决了全县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三是做好集中办学点的送温暖工作。为称杆集中办学点的1200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一套床上用品,共支出经费30多万元。
2、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水平,有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是积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2008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14人。通过实绩考核和文化考试后,按成绩实行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已全部安置。
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对优抚对象患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通过合医或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3条渠道予以报销。一年来,共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达11.8万元。
3、切实抓好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社会稳定
今年,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洪涝灾、风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县农作物受灾131835亩,成灾98595亩,绝收16
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跃上新台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推进村民民主政治建设。一年来,我局不断深化村民自治,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民主法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加强村委会阵地建设,促进村委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子竹村和色仲村两个村委会的服务站的立项、批复和相关报告都已经按程序上报,已动工修建。
二、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对全镇重度残疾人进行年审,认定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437人,每人每年补助800元;认定符合政策规定的三级残疾人60人,每年补助400元;新增并认定25名三、四级残疾人,每年补助400元。全年发放资金367200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和贫困户,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全年已救助43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18507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今年全镇共为8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行了复明手术。认定符合政策规定的52名一、二级精神残疾人,每人发放1000元药物补助。
五、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我镇现有五保户776人,其中集中供养142人,分散供养634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全年已经发放补助资金2560800元。新建的大光敬老院。该工程占地9.6亩,建筑面积达1500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
六、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目前已经有13名孤儿生活得到保障。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对全镇重度残疾人认真审查,认定符合政策规定享受护理补贴残疾人901人,每月发放54060元,有力的缓解了城乡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根据上级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年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4户198人,月人均补差170元,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37万元。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自查自纠。目前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3户1352人,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05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万元。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开始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形成目前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制度,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目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平台已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在本市范围内看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救助金额。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损房补助资金1.8万元,6户危房改造得到资助。
5、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补助,从7月起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目前我镇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的人数达410人。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了培训,认真落实社区实险全覆盖工作,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民政工作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春节期间,积极做好现役义务兵的优抚慰问工作,早做方案,早安排,优抚费、立功受奖人员奖励、春节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义务兵家庭的思想稳定。
制定了全镇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进一步健全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病退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发放优抚金约24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建成具有敬老院、老年公寓、爱心超市、老年活动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救灾物资贮备站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向上积极争取“关爱工程”补助资金23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30张。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13个村居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我镇目前五保供养人员有255人,供养标准集中供养3920元人/年,分散供养3320元/年。镇敬老院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敬老院。
(五)积极做好慈善工作。宣传发动,建立组织,组织募捐,募集慈善基金32余万元。严格把关,配合市慈善基金会为低保户学生、孤儿实行慈善助学,为低收入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患者进行慈善助医。
民政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和护理、娱乐条件,强化院内建设和管理,提高入院率。
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发放。
进一步落实优待优抚政策,认真做好双拥工作,争创双拥模范乡镇,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
加强查灾报灾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查灾、报灾、核灾程序,做到发现灾情现象及时报灾,做到报灾准确,信息畅通。
巩固村民自治模范镇工作,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镇。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杜绝骨灰装棺重葬现象,完善村级公益公墓(骨灰堂),保证火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骨灰入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