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分析方法合集12篇

时间:2023-09-28 09:33:27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1

一、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是指长期股权投资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的能力。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企业内部资产可控性较弱,风险较高。质量较好的长期股权投资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而质量较差的长期股权投资却由于种种原因不但无法给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其原始投资也一再缩水,甚至于全额计提减值,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长期股权投资在上市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对于以广大投资者为代表的外部分析人员来讲,对拥有高额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质量分析就显得至关重要。但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分析较为复杂。首先,由于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特点导致现阶段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其他资产相比较差;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通常以其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的能力作为判断依据,而对于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能力的判断方法也有很大的差异。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分析方法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张新民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分析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成分析;权益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所产生的“泡沫利润”和“泡沫资产”;资产质量恶化迹象;会计处理的异常变化。但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的具体方法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河南省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调查

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都拥有高额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河南省上市公司为例,截至2011年,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23家公司(剔除1家ST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10家公司,在深市中小企业板上市的22家公司,以及在深市创业板上市的8家公司在内的63家上市公司中,长期股权投资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在40%以上的有6家,其中最高的达到了80%,长期股权投资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在30%~39%的有2家,占比在20%~29%的有7家,占比在10%~19%的有16家,其余的为10%以下(见表1)。

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20%以上时,应当视为比重较高,对这些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应当进行重点分析。河南省63家上市公司中,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比例在20%以上的共计15家,约占总数的24%。

三、长期股权投资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

本文假设其他影响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因素不变,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合并报表及附注、母公司报表及附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第四章第十七条有关长期股权投资披露的规定,投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的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信息包括:(一)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二)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当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合计金额。(三)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四)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五)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由此可见,需要披露的被投资企业信息极为有限。所以,当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同时集团公司的主要资产集中在母公司,且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主要由母公司带来时,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透明度相对较高,因为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集团公司和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都需要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而当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高,被投资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及经营业绩占集团总额的比例较高时,由于子公司、联营与合营企业的财务信息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十分有限,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根本无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造成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透明度相对较低,加大了对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的难度。而对于这一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又恰恰需要进行重点分析。

四、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方法

无论是以对企业自身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控制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还是以企业多元化扩张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扩张核心业务或是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质量高低的衡量都应当依据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来判断。但对于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判断依据与分析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因素包括投资方向、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及影响度,减值准备的计提,投资收益、现金股利等。本文认为应当从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构成、获利能力和资产减值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构成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可以将被投资企业分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控制三种类型。在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深入分析之前,应当首先计算上市公司不同类型长期股权投资占全部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以估算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集中度以及上市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能力。投资较为集中、能够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控制程度较强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相对较高;反之,质量相对较差。

以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份额达到20%以上的15家河南省上市公司为例(见表2),根据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份额在99%以上的公司有9家,80%~90%的有3家,且各家公司的投资方向都集中在核心业务;只有两家企业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超出了对子公司的投资;有一家企业对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投资额度较高,达到39.92%,控制程度相对较弱。总体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都集中在控制能力较强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较少,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投资极少,整体表现出控制能力和集中度都较强的特点。

(二)长期股权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在对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分析时,对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需要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1.对子公司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对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效益性的分析,首先应当关注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类型,考察该项投资是属于上市公司主业的扩张、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还是上市公司主业成熟之后的多元化经营、是否与上市公司的战略相吻合。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利益的一致性以及母子公司之间通常存在着关联交易及内部转移价格,在分析对子公司的投资获利能力时,投资企业是否从子公司获得了现金红利以及获得了多少现金红利都不应当作为分析的重点。对子公司投资的效益主要体现在集团公司整体价值的提升、整体经营业绩的提高,以及子公司自身的获利能力。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子公司应当纳入合并范围;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下,当被投资企业宣布当年损益时,投资企业无需做任何会计处理,只有当被投资企业宣布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才按自己应得的份额计入投资收益。在这种条件下,子公司整体所实现的损益只能通过财务报表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子公司净利润的差额反映出来。由于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分析时应重点关注合并报表数据并结合母公司报表进行对比分析。主要关注点包括:母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与相应的合并数相比所占的比例,母公司利润与合并利润相比所占的比例。由此可以推测出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盈利能力的总体状况,以对上市公司该类长期股权投资的整体获利能力作出判断。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相对于母公司拥有较高的资产份额,但却只能带来微薄的利润甚至是亏损,就说明该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效益性较差。分析时可以通过计算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IRR)来衡量投资的获利能力,以CNP代表本期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NP代表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以CB代表本期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的现金红利,以LTEI代表本期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当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高于母公司净利润时,投资报酬率为正,差额越高,说明子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越强,投资报酬率越高。当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从子公司收到的现金红利之和低于母公司净利润时,投资报酬率为负,说明子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差,绝对值越大,说明其效益越差。

从上述8家公司中选择三种投资类型都有涉及的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为6.09亿元,期末余额为9.59亿元,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1亿元,母公司净利润3.94亿元,计算该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

该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为-1.66%,说明子公司总体亏损,盈利能力较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较差。查阅其年报中披露的子公司信息,验证了上述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考查盈利能力时应当关注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状况以及母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的现象。对子公司投资额占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公司,还应结合附注中披露的各个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对每一笔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考查。

2.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投资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而确认投资收益时,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不能带来现金回款的部分,将形成泡沫利润(投资收益)与泡沫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从而降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质量。在对这一类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分析时,应重点关注投资收益率以及投资收益的现金回款率。以IRR代表投资收益率,以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LTE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则投资收益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以CR代表现金回款率,以CB代表当期从联营和合营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以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则现金回款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也可以同时计算现金投资收益率,即从联营和合营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与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年平均数的比率,以CRR代表现金投资收益率,则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仍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公司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的期初余额为9.54亿元,期末余额为13.56亿元,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90亿元,投资收益率为:

虽然投资收益率高达33.77%,但是,由于来源于联营与合营企业的现金红利为0,其现金回款率为0。也就是说,该公司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全部为泡沫利润。同时考虑到该公司的两家联营与合营企业中,一家亏损,来源于另外一家企业的投资收益3.91亿元,占公司该年度净利润的102.55%,该公司的利润完全依赖于对这一家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且没有带来任何的现金流入。根据上述分析判断,该企业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质量不高,且经营状况不佳,整体利润质量较差。

3.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首先,应当关注这一类投资的规模及其在全部长期股权投资中所占的比重。由于对被投资企业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决定了这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程度较差,质量不高。该类投资所占比例越高,风险越大,会降低长期股权投资的总体质量。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对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这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获利能力的分析应当重点关注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现金红利的多少。可以通过计算相应的投资收益率来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以IRR代表投资收益率,以CB代表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以LTEI代表对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则投资收益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仍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类长期股权投资额的年平均数为0.10亿元,来自于该类被投资企业的现金红利共计0.01亿元,投资收益率为:

10.00%的收益率证明焦作万方该类投资的收益能力一般。同时,该类投资仅占该公司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的0.44%,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整体质量影响较小。

(三)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影响

由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旦计提不允许转回,势必造成上市公司在业绩不好的年份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过于保守,而在业绩较好的年份一次性大量计提减值准备。所以,在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时,必须考查其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

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度,该公司没有计提长期股权投资的资产减值准备,但是,根据其年报中所披露的信息,其子公司的净资产合计数仅为6.26亿元,比该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9.59亿元还要低3.33亿元,同时考虑其中一家子公司已经进入清算程序,该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计提明显过于保守。

综合以上对焦作万方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可知,占其资产总额比例高达45.43%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较差。由此可以推测其资产总体质量状况不佳。

五、结束语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2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对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的认识也不相同。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整体一致性。

二、应用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在我国会计实践中,核算方法的具体应用范围通常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或会计核算制度的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实质控制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则应用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相关内容还表明,当企业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应使用完全权益法。虽然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未就权益法的具体类型加以说明和限定,但从有关应用举例及说明上看,所用的权益法应是非完全权益法。

在核算方法的具体选择上,确定投资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标准是看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存在则为有实质性影响,反之则否。从这一规定及相关说明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企业对其在被投资单位可供分配利润中所占份额的可控制程度。当这种可控程度较高,投资企业有权按自己的意愿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取得投资收益、或有权否决一切不利于自己实际取得投资收益的决议时,则倾向于采用权益法,反之,则倾向于选用成本法。

显然,前述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情况。实际上,在这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即使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难以使其对被投资单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被投资单位的盈亏及资产的受赠等行为仍会在实质上对其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产生影响。如果投资企业仍按前述规定选用成本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投资企业投放到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上的那部分资产的运营状况将得不到充分的披露,进而极大地影响到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例如,我国大量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这就使得许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法人股东(投资企业)未能在其会计报表上反映出这部分投资的真实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使用权益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应是最优的选择。

三、应用过程的比较与分析

核算方法的应用过程就是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以及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过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具体包括取得税后利润、发生税后亏损。进行利润分配、接受实物捐赠、出现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产生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所谓股权投资差额则指取得股权的支出与其所代表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为借差,反之为贷差。无论何种差额,在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化一般都不进行确认,只有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收到利润(行业会计制度)或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时,投资企业才按实际收到的利润或应当收到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股利”科目,贷

记“投资收益”科目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或无利可分的情况下,投资企业不作任何反映。当然,这种只认盈利不认亏损的做法对投资企业单个会计报表而言,是有停谨慎性原则的;另外,通过不同的法规对同一会计事项规定了不同的确认标准,不仅缺乏规范性,而且违背了可比性原则。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前述相关变化均视同投资企业自己相应项目的变化,一旦被投资单位发生这些变化,投资企业就应进行恰当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被投资单位实际支付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投权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完全权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权投资差额的分摊问题。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投资企业应按本期的分摊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按我国规定,分摊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摊年限借差不超过1o年,贷差不短于10年。

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核算方法还会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产生影响。按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母公司(投资企业,下同)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被投资单位,下同)进行的股权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权益法才会涉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按规定,当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母公司对相关股权投资可用成本法进行核

算,该子公司一般也不属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若加上通过其它子公司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过50%的情况下,母公司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而仍会涉及会计报表的合并问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按权益法对该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权益法下则不存在这一过程。

四、应用结果的比较分析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委员会结合我国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国际上的先进理论不断地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准则进行修订、调整使其符合经济实质且具有可理解性。我们要结合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杜绝利用两者之间的转换关系进行对利润的操控,对税费的操控,要使会计真正的成为有效的经济管理工具。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追加投资导致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因追加投资导致所有权的增加,可以实际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给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的方法应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追加投资的部分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追加投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应根据计算的追加投资确定的投资成本和追加的投资比例应属于被投资单位的份额比较,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如果追加投资的成本大于追加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份额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即通过投资反映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果追加投资的成本小于追加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份额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要对其差额进行调整,也包括调整追加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例:2008年1月1日,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720万元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取得A公司有表决股份的8%,因为甲公司对A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且A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甲公司把它列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2009年4月1日,甲公司再次以1750万元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取得A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5%。至此,甲公司已累计拥有A公司23%的股份,可以对A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2008年1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2009年4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为10000万元。2008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A公司的净利润为200万元。甲公司在取得8%的股份时,A公司各项负债、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与A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取得8%的股份后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

(1)2008年1月1日,购入A公司8%的股份。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7200000,贷:银行存款 7200000。

(2)2009年4月1日,再次购入A公司15%的股份。追加投资的成本为1750万元,按追加投资比例计算的追加投资时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1500万元(10000*15%),追加投资体现的商誉为二者之间的差额:250万元,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甲公司对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17500000,贷:银行存款 17500000。假定2009年4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则甲公司还应对追加投资的成本作如下调整:追加投资成本调整额=12000*15%-1750=5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500000,贷:营业外收入 500000。

(3)2009年4月1日,对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720万元,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取得原投资时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640万元(8000*8%),原投资体现的商誉为二者之间的差额:80万元,不对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假定2008年1月1日,9500万元是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则甲公司应对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作如下调整:原投资成本调整额=9500*8%-720=4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400000,贷:盈余公积 40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000。

(4)2009年4月1日,调整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损益调整) 1120000,贷:盈余公积 96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64000,投资收益 160000,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480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80000。

2、处置投资导致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由于投资股权的处置导致所有权下降,不再控制被投资单位但还能够行使重大影响权或与其他投资者一起联合控制的,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当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调整。转换核算方法时,应首先根据处置投资所占的比例核销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其他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转让股份时借记一“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资收益”;调整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调整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追加投资导致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原有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按成本法进行调整。转换核算方法时,应当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按照成本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即最初取得成本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经追溯调整后的原投资成本加上追加投资的成本,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追加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银行存款”;调整原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处置投资导致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由于投资股权的处置等原因不再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其行使重大影响,并且不能可靠计量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和不能明确其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成成本法。在会计核算方法转换时,以成本法核算要求为基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B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截止2009年3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损益调整300万元,成本2200万元。2009年4月1日,甲公司出售1500万的B公司股份,收到转让价款1950万元。此时甲公司拥有B公司5%的股份,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并且B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所以,甲公司仍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改按成本法核算。转换核算方法时,B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00万元。2009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1元;2010年3月25日,B公司宣告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

(1)借:银行存款 19 5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6 500 000; — B公司(损益调整) 2 250 000;投资收益 750 000。

(2)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剩余股份的账面价值=2500-1875=625(万元),其中:成本=2500-1650=550(万元),损益调整=300-225=75(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75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750 000。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S].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8.

[2] 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2010.

[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调整及财务影响[J].财会通讯,2011.3.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4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5-0167-03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权益法。这一部分内容在投资一章中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学生在学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很大困惑,两种核算方法理解上存在困难,操作生容易混淆不清,不太容易掌握。本文探讨教师在教学中从哪些方面可以帮助学生辨析成本法和权益法,以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辨析两者的含义

让学生理解两种方法的含义,有助于学生分辨这两种方法的本质区别,从而更好地理解掌握两者的核算。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核算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盈余的分配额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也就是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一经入账,一般起账面价值保持初始投资成本不变,故名“成本法”。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反映的不是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而是企业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故名权益法。

二、辨析两者的适用范围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此处可提醒学生注意数据: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50%)的表决权资本,或具有被投资单位表决权资本的50%以下(≤50%)但实质控制。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提醒学生注意数据: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

2.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此处要解释何谓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一般让学生掌握一个简单的判定标准: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或者向被投资方派出管理人员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

(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对于初学的学生来说,教师可以归纳几句话便于学生记住适用范围:成本法取两头(>50%,

三、辨析两者的核算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计量,以支付的现金、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从成本中扣除,计入“应收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应收股利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收到该笔现金股利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方不做账务处理(此处应注意和权益法辨析)。

3.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应确认投资收益(强调无论现金股利属于投资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方净利润的分配额,都确认为投资收益)。

(1)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单位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时,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例1:A 公司在二级市场上以存出投资款购买B 公司股票50 000股,每股购买价格为10 元,另支付了1 000元的税费,占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0%,并打算长期持有。

初始投资成本=50000*10+1000=501000 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 501000

贷:银行存款501000

例2:(1)A 企业于2009 年 4 月 1日在二级市场上以存出投资款购买B 企业的股票50 000股,买入价每股10元(含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2 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00元,占B公司有表决权资本10%,并打算长期持有。

初始投资成本=50000*(10-0.2)+1000=491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 491000

应收股利1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1000

(2)2009年4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10 000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0000

贷:应收股利10000

(3)B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结算全年实现净利润800 000元。

A公司不作账务处理。

(4)B公司2010年4月20日宣告发放2009年的现金股利每股0.3元。

借:应收股利15000

贷:投资收益15000

(5)A公司2010年5月3日收到上述现金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

(6)A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以500 000元出售B公司股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491000

投资收益9000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要考虑“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要增加长期股权投资,两者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3)辨析成本法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在成本法下直接按实际投资成本入账,无需比较成本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例3:(1)假设A公司以银行存款2 200万取得D公司4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 500万元,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A公司能够对D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解:应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2 200万元)>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000万×40%=2000万元),无需调整投资成本,教师要强调用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而非账面价值计算份额。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有差异的情况由于涉及后续调整,比较难懂,在初学时可以避开,等学生掌握熟练后再补充。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200

贷:银行存款2200

②假设A公司以1 700万元取得D公司40%股权,其他条件不变。

解:应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 7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00

贷:银行存款1700

营业外收入300

2.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增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教师在讲解此知识点时应注意解释:辨析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方是无需做账务处理的;而权益法要求被投资单位有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方要相应地调增或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所以投资方要调增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应收股利,同时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教师要让学生理解:(1)因为分派现金股利最终会导致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减少,所以投资企业要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如果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投资企业不能确认投资收益,而应该按持股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此种情况一般为投资当年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以前年度的利润。(3)要辨析在成本法下此笔业务是确认投资收益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4.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份额,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注意:(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扣除未确认亏损份额后,应按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恢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2)辨析: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不做账务处理。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者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辨析:成本法下此笔无需做账务处理。

例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举例)A公司对F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料如下:

(1)2008年4月1日,A公司用银行存款1 500万元拟(含买价和相关税费)购得F公司40%的股权,2008年4月1日,F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总额是4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 000万元),A公司对F公司的投资,准备长期持有。

(2)2008年4月20日,F公司宣告发放2007年现金股利300万元。A公司按持股比例分享120万元(300万×40%)。

(3)2008年12月31日,F公司结算出本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其中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00万元),A公司按持股比例分享(500万-100万)×40%=160万元。

(4)2009年4月20日,F公司宣告发放2008年的现金股利200万,A公司按持股比例分享80万(200万×40%,由于题目没有明确说明现金股利为投资前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利润的分配额,故简化处理,默认投资后利润的分配额,不考虑投资成本的冲减。)

(5)2010年12月31日,F公司由于遭受自然灾害,出现净亏损6 000万元,A公司按持股比例应分担2 400万(6 000万*40%),但由于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所以A公司只要记录1 560万(1480+80万)。见“T”型。

(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注意:尚未分摊的亏损额=2400万-1560万=840万

(6)2011年12月31日,F公司由于转型成功,生产经营出现很大好转,实现净利润7 000万,A公司按持股比例应享有2 800万元(7 000万*40%),但A公司只能记录1 960万(2800万-840万)的投资收益。

(7)2011年12月31日,F公司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导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增加120万,A公司按分享的份额记录48万(120万×40%)长期股权投资。

(8)2012年1月18日,A公司对外转让持有的F公司全部的股权,价款总计4 800万,另支付相关税费3万。

解:①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600

贷:银行存款1500

营业外收入100

②借:应收股利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20

(以后收到现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

③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60

贷:投资收益160

④借:应收股利8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80

⑤借:投资收益15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60

⑥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480

——损益调整480

贷:投资收益1960

⑦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48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8

⑧借:银行存款4797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480

——损益调整 480

——其他权益变动 48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8

贷: 投资收益48

(三)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对比表

对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进行归纳对比,以表格的形式列出,便于学生更好地辨析和掌握。

总之,通过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含义、使用范围以及核算的辨析比较,能够进一步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这两种方法,进而为学习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 王学锋.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思考[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7,(2).

[2] 迟俊杰.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探讨[J].会计师,2010,(2).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5

为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规范化,《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就是在原《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准则基础上修订并的,制定本准则。但是现行准则又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引入、核算方法转换等等,本文通过《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及相关资料,结合过往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变革对企业财务影响进行解析。

一、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相关规定

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计量分为两种模式—成本法和权益结合法。在具体的入账初始计量方法选择时,会计准则规定了三种情况,分别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及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可以看出,判断是否属于企业合并是计量方法选择的第一步。在确定属于企业合并的前提下,在进一步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而考虑是按照成本法还是权益结合法进行计量。如果长期股权投资不涉及企业合并,即属于企业合并外的股权投资,就按照投资企业实际支付的公允价值与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采取权益结合法将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成本法计量,以实际支付价格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一)新准则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

1.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同一控制是指合并过程中的双方企业能够被同一经济体所控制、或受同一经济体重大影响自身的经营过程。

同一控制下合并在2012年新股权投资会计准则进行了如下规定:合并方以现金支付、权益性证券发行或者承担债务、非现金资产转让方式当成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以取得被合并企业全部股权账面价值的比例份额,将其核算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转让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债务、股份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应冲减资本公积;该科目金额不够冲减的,应调整留存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控制下合并时,应把审计、评估咨询、法律服务等中介费、其他相关费用,进入当期损益核算。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非同一控制下,是指合并为一体的进程中的双方并不受同一母公司所控制,或受同一经济体重大影响自身的经营过程。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双方没有重大关联业务关系。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初始成本核算时,合并方在投资当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对于入账价值而言,要按照发生的负债、投出的资产、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作为计量价值。与同一控制下一样,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在发生时要进入当期损益核算的有:合并中发生的评估咨询、审计、法律服务等费用、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3.新准则下以企业合并以外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方式,应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包括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付出价款中包含被投资方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分红(现金),应列入应收科目核算。不构成初始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

以发行证券方式取得的,其初始价值为证券的公允价值但不包括从被投资方收取的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分红(现金)。若是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合同或协议签订的价格作为初始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签订的价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若是企业改制,按照评估价值调整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以评估价格作为认定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权益法以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股权份额作为计量基础。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变革对企业财务影响的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变革趋势,总体上讲,相对于以往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新准则越来越考虑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越来越结合管理者对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进行职业判断来进行会计处理。核算方法的变革,总体讲使企业的财报数据更真实,但也提供了利润操纵的空间。为了更好地将旧准则与新准则进行对比,以表格解析的方式具体分析如下:

(一)股权投资的重分类上的经济影响

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管理者意图进行了新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二)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经济影响

合并范围上,新准则更强调实体理论,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下表所示:

(三)成本法下投资收益核算变化的经济影响

主要体现在新准则不再对投资前后的分红进行区分对待处理,如下表所示:

(四)商誉的核算变化的经济影响

1.中介费用。新准则关于中介费用这块,规定其从成本费用科目中核算,具体分析如如下表所示:

2.多次交易分步合并。新准则关于多次交易分步合并,采用了成本法累积叠加的计算方法,具体分析如下:

3.子公司注销为分公司。在将子公司注销为分公司的规定上,新旧准则区别并不显著。分析如下表所示:

三、完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有关建议

经过全文的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规定,存在着一些可用来操纵利润的漏洞,对此简要提出如下建议: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加以改变,对原己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出售时转出加以禁止;对合并范围的信息披露要加强,同时外部审计也要强化跟进;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如采用成本法核算,要加强对其的监控力度,避免通过合并进行盈余操纵;对合并商誉要定期进行减值测试,以保证财报信息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窦维,陈昌明.新旧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比较及其影响[J].中国农业会计,2011,8:27.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6

[DOI]1013939/jcnkizgsc201552054

对我国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进行分析可知,二者既相互独立,又密切关联。对于企业而言,其不仅需要以国家会计准则为标准对其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计量和确认,而且还需要以税法制度为依据,对其所得税进行计算和申报缴纳。因此,如何在准确把握股权投资概念的基础上,弄清二者在股权投资业务中的差异,进而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纳税成本并提高经济效益,已成为当前企业面临和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股权投资概述

股权投资是指以投资的手段获取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具体来说就是企业或个人所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无形资产和货币资金,股权投资的目的均是为了获取企业或个人最大的经济利益[1]。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对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规范和约束的重要方式,对于股权投资业务的顺利、高效开展具有直接影响,对二者的差异分析如下。

2股权投资收益的差异

21股权投资收益会计处理

对会计制度进行分析可知,其将股权投资的收益划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持有收益和处置收益,而企业或个人的短期股权投资收益则主要指处置收益,其长期投资收益既包括了处置收益,也包括了持有收益。首先,对股权投资收益的成本法进行分析。成本核算法是投资企业以被投资企业的现金股利或实际分配利润为依据,对其股权的当期投资收益进行核算,但此部分投资收益仅局限于被投资企业在获取投资后所获得的纯利润分配额累计数值,对于被投资企业本身的现金股利或是分配利润一旦超出这一累计数值,则需要将超出部分以投资资本回收进行处理。其次,对股权投资收益的权益核算法进行分析。在权益核算法方面,当投资企业获取投资股权后,需要对被投资企业的纯利或纯亏损进行分配或承担,并将所分配的利润或亏损的金额纳入企业当期投资损益当中,同时,根据投资损益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

22股权投资收益税务处理

对我国税法制度进行分析可知,股权投资的持有收益是应纳入到股权投资核算当中的,同时,将股权投资的处置收益都纳入到其损失或是转让所得当中。由于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的税率不同,故税法对二者的处理方式也具有较大差异。当被投资方对向其投资的企业产生的分配支出额超出被投资方尚未分配的利润时,抑或是其累计盈利剩余数值的公积比投资企业所担负的股权投资成本少时,应将分配支出额作为资本回收进行处理,并将超出投资企业所花投资成本的分配支出额作为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获利益[3]。

综上,对会计与税务处理在股权投资业务中的差异进行如下分析:首先,会计制度将投资企业短期的股权投资收益进行了规定,即转让收益和损失收益,在税法方面,转让收益与持有收益则分别作为股权投资损失(转让)和股权投资核算资本纳入账目。其次,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在借助成本核算法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进行计算时,并未产生较大差异,而采用权益和算法计算投资收益时,却存在较大区别,对会计制度进行分析可知,其要求企业需要在其会计年度末期以所享有的被投资方达到的利润份额对投资企业自身当年的投资收益进行明确。而税法制度却规定被投资方在进行会计利润分配过程中,便可对股权投资的损益予以计算和说明,而非会计年末。

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差异

3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

由会计制度可知,当企业的股权投资是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时,则必须以非货币所换资产的账面价值同企业应支付的系列税费进行做和,共同作为初始阶段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成本。若存在补价需要,则需按非货币换出的股权资产账面价值与企业已明确的所得收益和系列支付费用进行做和,而后再扣除补价后的剩余金额方是企业初始的股权投资成本。

32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务处理

税法规定,企业以相关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时,若存在企业法人代表以企业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被投资方购买股票的情况,则应在进行股权投资交易时,对股权资产进行分解,进而形成投资项目所得税与非货币性资产。此外,还需按照税法规定对股权投资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是亏损收益予以明确。

综上,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的差异表现为二者对股权投资成本的计算方面,其中,基于会计制度下的股权投资成本的计算大都以投资企业所获股权的账面价值为主,而基于税法下的股权投资成本大都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主。还需说明的是,在税法制度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交易时,必须以计算的方式对其投资转让的损益进行确定,而在会计制度下,只有在企业获得补价时才会对企业的投资损益进行确定[4]。

4短期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跌价损失处理

41短期跌价损失处理

对于投资企业而言,若其期末短期股权的投资成本始终处于市价以上水平,则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计提短期投资跌价损失,由此导致企业的投资收益便会相应减少,而同投资收益所对应的当期会计利润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低。在税法制度方面,纳税人计提短期投资跌价的准备金并不能够从投资企业的应纳税额中完全扣除,由此可知,纵使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会使得投资企业的当期利润发生亏损,但在调整纳税时,纳税所得资金也不能够从该部分亏损的投资收益中扣除,而应在其基础上,从投资企业的应纳税税额中继续扣除。

42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在进行转让时,应将所收的处理收入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共同计入到损益的税费差额当中,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了包括损益的税费差额外,还应包括已被确认的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的税务处理,应先计算企业所收的处理收入与税法规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间的差值,并从中将计入损益的税费予以扣除,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损益。对于投资企业而言,其在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时,可将其在税前予以去除,但所去除的投资损失金额也存在年度限制,即处置或转让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金额不能超过投资企业该年度股权投资转让和收益的所得,一旦超出,则将超出部分结转到次年纳税,并予以扣除。

5结论

本文通过对股权投资的概念进行阐述,进而从股权投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以及短期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跌价与转让的处理等方面对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做出了系统探究。研究结果表明,基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制度的股权投资业务具有较大差异,未来还需加大对股权投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分析,从而为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并确保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栾红莲,陈昌明,臧金祥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差异[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2):52-54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7

一、前言

国有企业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国有企业跟私有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国有企业最为显著的特点如下: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导向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不仅如此还具有非常显著的营利性法人和公益性法人的特点,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不仅需要实现资产保值,还要实现资产增值,在上述的基础上促使国民经济得到基础保障。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收集阶段、项目收集阶段、立项调研阶段、投资决策阶段、投后管理阶段、后评价阶段。上述阶段中,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阶段实质上是股权投资项目周期中最后的阶段。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质上指的是总结和评价是不是正确作出了项目决策,执行取得了怎样的效果,是不是满足了预想的效果等,在总结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对当前的股权投资主体投资活动进行改进和完善,从而促使股权投资效益得到有效提升,同时起到规避投资风险作用。

二、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的特点

我国早期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稳定的现金流给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下难以从传统金融部门取得融资的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这一融资过程并不以风险收益为目的,而是以财政投入为基础,设立股权投资机构的方式更多是为实现产业扶持与资源配置。这一过程中,为保证国有资本投向的合规性,借鉴财政资金投入的审批模式,更多强调创业资本投入的层级审批与多头监管。虽然近十年来各地的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分别以不同形式来积极推进投审流程、评估体系甚至组织架构变革,然而国有股权投资企业责权利不匹配问题仍然没能很好解决。股权投资市场的高度市场化的基本特征,和我国国有企业低效率、低风险导向的基本特征之间的基本矛盾仍然存在。因此,在法制环境建设方面,应考虑到股权投资行业新的竞争环境对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要求,在制度建设上应保障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在股权投资市场作为市场普通参与者应享有的权利。不仅需要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限制、投资限制以及运作流程限制,为国有股权投资企业营造公平合理的规制环境,更需要考虑到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中所发挥的引导作用,在确保国有股权投资企业获得平等法律保障的基础上,更应在风险补贴、税收减免等角度进行政策扶持。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应考虑到股权投资行业的特殊性。股权行业的单个风险大、失败率高、收益退出周期较长,对于国有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管,应遵循股权投资行业的长收益周期。围绕项目生命周期,针对资产组合整体进行监管,将创投资本经理人的风险要求和收益要求长期化、组合化。改变原有项目分阶段的监管模式,提升国有股权投资企业业绩考核的灵活性与机动性,增强国有股权投资企业相对其他市场参与者的竞争活力。

三、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内容

1.股权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后评价工作

(1)项目立项阶段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标准、项目立项报告、项目立项程序和项目立项评审意见等。(2)项目尽调阶段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地考察、项目资料审核、项目投资建议书、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和项目投资决议等。(3)项目实施阶段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签订、资金拨付、项目资料存档、股权变更登记等。(4)项目运营阶段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投后跟踪服务、项目经营分析报告、项目重大事项报告、项目投资退出等。

2.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效果的后评价工作

(1)财务效益方面的评价。股权投资项目财务评价首要工作就是分析研究项目所产生的营利性、清偿能力以及盈亏平衡等,将全投资税前的内部收益率以及净现值计算出来,还要将企业自有的资金税后内部收益率大小以及总投资收益率大小计算出来,不仅如此,还要准确计算出资本金净利润的大小、速动比率大小、流动比率大小、偿债备付率大小以及资产负债率大小,同时需要跟可研阶段所设置的预期目标完成对比分析工作,当遇到差异较大指标的时候需要针对其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原因的分析。(2)协同效应方面的评价。企业投资工作实施之后,其总体的效应超过合资前的独资经营所产生的效应,多出部分就是协同效应。协同效应需要重点评价以及分析股权投资项目是不是可以在企业核心业务发展过程中发挥效用,是不是可以为企业创造大量的经济效益。严格按照协同效应所产生的不同方面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将协同效应进行划分,分别评价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第一是经营协同效应分析,第二是管理协同效应分析,第三是技术协同效应分析,第四是财务协同效应分析。

3.评价股权投资项目的影响

首先,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评价企业的收入水平、评价企业的债务结构影响、评价企业的市场资源类型、评价企业的品牌资源保护、评价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评价企业产生的社会影响、评价企业的实际员工配置等。其次,产生的间接影响。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评价国家经济、区域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所产生影响等方面。其次是评价产业结构以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影响。再次是评价分析境外项目的影响以及分析股权投资影响双边关系以及经贸合作关系的影响等。

4.可持续性评价企业股权投资项目

在分析项目现状的基础上,立足于以下方面完成在可预测经营期间项目持续发展能力的正确评价:企业内部因素、企业外部因素等。对企业目前存在以及将来需要面临的风险类型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在上述的基础上完成风险产生原因的分析以及企业解决对策的分析等内容。其中,需要评价的重点设置为项目目标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的时候就应该严格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进而促使项目可以在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8

一、问题提出

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由于投资目标改变等原因,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所持股份增加或减持,这样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式应由成本法转化为权益法。而这种转换的会计核算业务十分复杂繁琐,给许多初学者带来困难。尽管教科书与会计准则讲解给予了明确的表述,但对于学生或教师而言,在学习时仍感到思路不清晰,很难真正理解其核算内容。本文拟通过图示与数学定量分析进行剖析,使其便于理解和操作。

二、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简述

1.由持股比例上升转换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者实施共同控制,在自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应对原持有投资股份与追加长期股权投资股份分别处理:

(1)对原持有的投资股份应采取追溯调整,即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投资企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进行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原账面价值;若前者小于后者的,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2)对被投资企业增加投资而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其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若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若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当期营业外收入;进行上述调整时,还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的商誉或记入权益的金额,然后再具体确定应调整的科目与金额。

(3)在投资企业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对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额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投资企业应享有的份额,应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的期间,投资企业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记入当期损益;对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又要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金额。

2.由持股比例下降转换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比例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及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还应当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权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

三、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数理分析

1.持股比例上升转换时的数理分析

假定甲公司在t-1时点对乙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投资成本为银行存款C-1,所持乙公司的投资股份比例为r-1(r-1

我们将上述假设参数用图1、2表示如下:

我们对上述经济业务进行数理分析如下:

(1)甲公司在t1时点增持乙公司股份比例时,采取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若,则“长期股权投资”为,无“营业外收入”;反之,则“长期股权投资”为,“营业外收入”为。

(2)对原t-1时点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份r-1的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①若时,不作调整。

②若时,则应作如下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对乙公司在时,对甲公司按权益法应享有乙公司实现的净损益的账务调整:

①在期间,甲公司的账务调整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若乙公司发生净损失,则甲公司应作相反的账务调整。

②在期间,甲公司的账务调整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若乙公司在此期间发生了净损失,则甲公司应作相反的账务调整。

(4)在期间,乙公司因其他原因产生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为,则甲公司的账务调整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若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则应作相反的账务调整。

2.持股比例下降转换时的数理分析

假定甲公司减持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比例时,即,甲公司由对乙公司的控制转换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时,其长期股权投资应转换为权益法核算,其他参数与上述情况相同。

我们将此时假设参数用图3、4表示如下:

(1)若甲公司处置乙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款项为R1时,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R1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投资收益

若,则应为借“投资收益”,金额为。

(2)对于剩余股份比例部分占初始投资额的差额部分进行追溯调整。

①如果,即,则不作账务调整。

②如果,即,则账务调整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对期间,乙公司实现净损益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乙公司发生净损失,,则上述调整分录相反。

(4)对于期间乙公司实现净收益,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5)对于期间乙公司非经营活动导致可辨认净资产增加额,甲公司对享有部分应作账务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变动

若乙公司非经营活动导致可辨认净资产减少-,则应作相反的账务调整。

四、示例

1.增加持股比例情况分析

甲公司于2011年1月3日取得乙公司15%的股权,拟作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4000万元,此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额为30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甲公司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甲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

2012年4月2日,甲公司又以6000万元取得乙公司2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35000万元。取得该部分投资后,按照乙公司章程规定,甲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因此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权益法核算。假定甲公司获得对乙公司15%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乙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净利润为2600万元,同时发生记入资本公积的交易和事项金额为800万元,其中自甲公司取得投资日至2011年末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假定乙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甲公司在股权增资过程中,将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相关账务处理:

2.减少持股比例情况分析

甲公司于2011年2月5日取得乙公司80%股权,投资成本25000万元,拟作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乙公司当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70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2012年6月3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二分之一出售给某公司,出售取得价款为35000万元,乙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90000万元。自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部分股权处置前,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000万元,其中自甲公司取得投资日至2011年末实现净利润为2500万元。假定乙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所实现净利润外,乙公司发生了60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的交易和事项。甲公司一直未计提减值准备,假定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五、结语

尽管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核算十分复杂,但本文将其转换过程通过数理方法加以分析和阐释,再辅之以示例,这样整个核算过程十分清晰,对初学者与实务工作者都易于理解和操作。同样对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也可采用类似方法加以分析,限于篇幅,本文不在此探讨。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财务与会计[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2.

[2]中国注册会计协会.201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9

关键词:

股权激励;过度投资;投资不足;匹配方法

文章编号:1003-6636(2013)03-0029-08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产生了委托-关系,从而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为解决委托问题,实施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能够使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处于一致,减少问题。先前对股权激励效应主要分析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的关系,其做法主要有两种,第一,对两组样本的绩效直接进行比较,分析股权激励相对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绩效差异来判断前者是否相对优于后者。然而,分析两组绩效差异时,绩效本身还受到除股权激励这一因素之外的公司其他特征变量的影响,而这些因素的影响也可能错误地导致了股权激励效应,从而存在一定偏差;第二,设置股权激励哑变量来建立回归模型,分析股权激励效应,这种做法很容易因为哑变量具有内生性而使系数产生估计偏差,比如说会受到公司规模、董事会特征等影响而使股权激励具有内生性,从而产生样本选择偏差。因此,我们希望激励组与非激励组公司除了在是否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这一条件差异外,在其他的特征变量尽量相近或相等,从而降低样本选择偏差。

Heckman (1979)提议使用两阶段方法来降低样本选择偏误,然而,LaLonde(1986)对此方法提出批评――研究中所得出的结果往往会因为模型设定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Rubin (1973)提出配对方法(Matching Method)来解决上述的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其基本概念是针对实施股权激励的每个样本公司,在未实施股权激励组样本中选择特征变量相近的样本作为配对样本。在配对完成后,两组样本在某些特征变量将趋于相等,因而,两组样本投资非效率差异将可归因于是否采取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降低了特征变量差异在分析股权激励影响对投资非效率原因时的干扰。然而,若特征变量相当多时,Rubin (1973)的方法会使得多个特征变量相等的条件不可能实现。Rosenbaum and Rubin (1983)提出倾向得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Method),其基本思想是在匹配过程中将多维特征变量降到一个维度变量,首先根据多个特征变量估计倾向得分值,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概率函数,然后针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每一家样本公司,在未实施股权激励的样本中寻找倾向得分相同的样本作为配对样本。这方法将同时解决样本选择偏差和多维度变量的问题。

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那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不能降低股东与管理层的冲突,降低公司的成本,促进公司的投资效率呢?本文主要使用Rubin(1974,1983)发展的匹配理论来分析股权激励对非效率投资、过度投资、投资不足的影响,通过匹配使得股权激励组与非激励组在除股权激励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上尽可能相同,且样本保持一定的随机性,从而减少样本选择偏差,得到一定可靠程度的结论。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发展

(一)股权激励与非效率投资

问题可能导致过度投资。企业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股东-管理层之间就会出现委托冲突,管理层会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Jensen(1986)指出管理层为了追求私人利益,盲目扩大企业规模,享受在职消费,将自由现金流投到净现值为负的项目,从而导致企业过度投资,这便是管理层“帝国建设”一说。Richadson(2006)曾建立一个投资效率模型,检验了过度投资、投资不足与自由现金流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现金流越多的公司,过度投资现象越严重。唐雪松等(2007) 、王彦超(2009)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度投资行为。

问题也可能导致投资不足。企业的资本投资对于管理层而言是存在成本的,因为管理层在投资决策时要通过学习新知识来了解投资项目,而且还要承担因投资项目可能失败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其声誉也可能受到影响,管理层可能放弃那些不利于维持其地位的一些净现值为正的项目,从而导致投资不足。

为了解决问题,西方的经验表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特别是股权激励,是降低公司成本,解决管理层和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种有效手段。Jensen and Murphy (1990)建议企业增加股权激励的使用,认为股权激励机制与公司股东财富正相关,是管理层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的有效工具,股权激励使管理层更加努力工作,积极寻找各种投资机会投资,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趋同,投资不足现象有所缓解,但也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过度投资。为此,得到我们的第一个假设:

H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股权激励与公司的投资不足具有显著相关关系,且方向为负,即能够显著抑制企业的投资不足,但股权激励也可能导致过度投资增加,从而导致股权激励与非效率投资的关系待定(这里把过度投资、投资不足统称为非效率投资)。

(二)股权激励与成本

理论认为,管理层激励机制有利于减少企业的成本,从而提高投资效率。先前大量文献支持这个结论。Jensen and Meckling(1976)指出企业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会出现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增加成本。通过管理层持股等激励机制能够有效减少成本。Murphy(1986)指出管理层薪酬契约的设计是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股权激励比薪酬契约具有更好的激励效应。Ang、Cole和 Lin (2000)指出管理层的所有权份额与成本负相关。Tzioumis (2008)以美国1994―2004年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样本研究发现: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应的成本会减少。我国学者廖理等(2004),陈冬华等(2005),周中胜(2008)也进行了相应研究,支持相应结论。我们认为股权激励机制具有“利益趋同效应”,股权激励机制可以使管理层与股东利益趋同,从而减少成本。因此得到我们的第二个假设:

H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股权激励与成本具有显著相关关系,能够显著减少成本。

(三)不同激励方式与非效率投资

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以及限制性股票是我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方式。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这表示限制性股票降低了管理层的风险,从而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降低。而股票期权有一个非负的不对称回报产生的货币收益,只有当股价超过执行价时,才会有效,这个凸支付函数提供了经理人一个激励,使他们在项目和战略选择时,较少进行风险规避。RichardA. Lambert等(2004) 通过数值计算结果显示,激励成本是股票期权执行价格的减函数,股票激励是执行价格为零的期权激励的特殊情形,股票激励方式是成本最高的激励方式。于是,得出股票期权激励优于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的结论。Haugen和Senbet(1981)指出股票期权激励能够减轻问题,使管理者与股东利益一致,股票期权有一个非负的不对称收益,这个凸收益函数激励管理层有更少的风险厌恶。因此,我们得出第三个假设:

H3: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股票期权对投资不足的激励效应强于非股票期权。

(四)产权属性、股权集中对股权激励效应的调节作用

我国国有企业存在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多数国有控股公司采取由授权投资机构全权行使国有股权,导致这些机构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权追求自身利益,使得国有企业问题相比非国有企业更为严重,比如较高的在职消费、追求投资规模而非投资效益、投资效率低下等。同时国有企业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总是将政治稳定与资产增值目标混在一起,并且经常以前者取代后者,牺牲了效率。

股权集中度也会影响股权激励效应,股权越分散,管理层拥有的控制权就越多。在股权分散的条件下,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能力就会减弱,从而加重了管理层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会部分解决问题,股权的相对集中提高了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能力。在股权分散下,股权激励效应应该增强,股权相对集中的条件下,激励效应应该减弱。为此,我们得到以下假设:

H4: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产权属性、股权集中度对股权激励效应具有调节作用,即国有属性、股权集中度弱化了股权激励对投资不足的抑制作用。

三、实证分析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应用匹配理论选择样本,并估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对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参考Rubin(1974,1983)潜在结果框架,设Yi1与Yi0为i公司采取股权激励与未采取股权激励时的投资非效率。在这两种情况下的非效率差异为:τi=Yi1-Yi0。则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相对于未实施股权激励时的投资非效率差异即股权激励的平均处理效果ATT(average effect of treatment on the treated) 。

为了获得股权激励的平均处理效果,在计算倾向得分之后,需要对处理组与控制组匹配,常用的匹配方法主要包括:最近邻匹配法( Nearest Neighbor Matching)、半径匹配法( Radius Matching )、马氏距离匹法配(Mahalanobis Distance)、核匹配法( Kernel Matching )等。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10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初始投资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表现为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在50%以上或通过协议等对其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权益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即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在20%以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合作经营,拥有一票否决权。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当两个企业之间联合经营,投资企业在技术、经营决策等方面对被投资企业有影响时即为重大影响。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对比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主要分为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情况分别确定。这里以企业合并的情况下为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即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应当按照所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

当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时,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分得利润或现金股利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应进行减值测试并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这种方法下投资被动获取投资收益,不能对被投资单位产生主动影响。

当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时,应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不断调整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反映投资方占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动态。主要包括以下时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投资收益确认时、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时、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发生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时。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

1.股票股利处理方法相同。被投资企业分配股票股利后,投资企业无论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都不做账务处理,只是在除权日注明股数变化。

2.投资时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成本法与权益法都不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二者确认收益的时限要求是相同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但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派额。

4.二者之间可以转化。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决定了使用成本法还是收益法进行核算,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当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也可能发生转换。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不同点

1.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显著不同。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2.投资成本所包含的内容不同。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就是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是指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中所占的份额。

3.减值测试判断资产减值的方式不同。成本法核算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迹象,要按规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这种处理不会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的余额的,影响的只是净值。而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通常是直接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来体现减值,当其在贷方时直接减少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科目余额。

四、成本法与权益法利弊分析

(一)成本法的利弊分析

成本法是一种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以历史成本原则为计量基础的会计处理政策。从经济意义角度来说,不将投资企业已实现但未向股东分配的利润确认为投资方收益,这一点与谨慎性原则相一致。从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和纳税的角度上看,采用成本法核算时确认的收益与现金流的发生一致,不至于产生盈利巨大,但无现金股利可发放的尴尬,也不至于产生为未获得实际分得的利润而提前交纳税金。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公司越来越多采用了复杂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往往占有母公司资产比例较高,成本法核算的一些缺陷越来越明显。

从会计原理层面分析。成本法采用的现金制确认基础不符合权责发生制这一通行的会计确认基础。而权益法的会计核算本质上是应计制的模式。从国际上看,应计制己在会计确认中得到广泛运用,从会计确认基础的角度,成本法的弊端显而易见。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来分析,成本法下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较低。整体来说,成本法采用的计量方式基本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在价值是脱钩的,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二)权益法的利弊分析

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是在被投资企业发生或确认时人账,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相一致。权益法强调投资公司和被投资公司之间的财务事实和经济实质关系,收益随着投资价值的增长而增加,子公司利润增加的同时,母公司也增加了;而成本法在市场繁荣时期很可能低估母公司收益,而衰退时期又可能低估母公司的损失。因此,权益法能较合理地体现股权投资的内在价值。这是“实质重于形式”在投资实务中的应用。

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方法,也存在着某些理论上和技术上的缺陷。

一方面,在企业集团中,尤其是跨国企业或大型上市公司,除控股子公司外,往往还包括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存在着较为普遍的交叉持股和多层情况。在这种情形下,会计核算面临重要的技术问题。虽然现在出现一些数学分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总的来说,实务当中还是有许多困难。另一方面,存在虚增利润的可能和虚构利润的空间。如果被投资公司虚构利润,那么采用权益法就可能导致投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连带地虚增收益;如果,投资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话,也存在虚构利润的可能空间。

综上所述,成本法核算主要在于合理确定投资后将来可能收回的投资成本。投资企业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只有当投资企业的成本变动时,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账面价值始终反映的是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成本法重成本、轻权益,更好地体现了谨慎性要求。而权益法核算主要在于确定投资后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权益和责任。投资企业始终站在整个集团的立场上,只要是引起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变动,均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账面价值始终反映的是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权益法重权益、轻成本,更好地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信息质量要求和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

总之,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核算方式,以达到最佳效果,并根据经营状况的改变及时对核算方式作出调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余兴无.浅探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变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3).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11

二、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的特点

我国早期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稳定的现金流给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下难以从传统金融部门取得融资的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这一融资过程并不以风险收益为目的,而是以财政投入为基础,设立股权投资机构的方式更多是为实现产业扶持与资源配置。这一过程中,为保证国有资本投向的合规性,借鉴财政资金投入的审批模式,更多强调创业资本投入的层级审批与多头监管。虽然近十年来各地的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分别以不同形式来积极推进投审流程、评估体系甚至组织架构变革,然而国有股权投资企业责权利不匹配问题仍然没能很好解决。股权投资市场的高度市场化的基本特征,和我国国有企业低效率、低风险导向的基本特征之间的基本矛盾仍然存在。因此,在法制环境建设方面,应考虑到股权投资行业新的竞争环境对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要求,在制度建设上应保障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在股权投资市场作为市场普通参与者应享有的权利。不仅需要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限制、投资限制以及运作流程限制,为国有股权投资企业营造公平合理的规制环境,更需要考虑到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中所发挥的引导作用,在确保国有股权投资企业获得平等法律保障的基础上,更应在风险补贴、税收减免等角度进行政策扶持。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应考虑到股权投资行业的特殊性。股权行业的单个风险大、失败率高、收益退出周期较长,对于国有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管,应遵循股权投资行业的长收益周期。围绕项目生命周期,针对资产组合整体进行监管,将创投资本经理人的风险要求和收益要求长期化、组合化。改变原有项目分阶段的监管模式,提升国有股权投资企业业绩考核的灵活性与机动性,增强国有股权投资企业相对其他市场参与者的竞争活力。

三、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内容

1.股权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后评价工作

(1)项目立项阶段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标准、项目立项报告、项目立项程序和项目立项评审意见等。(2)项目尽调阶段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地考察、项目资料审核、项目投资建议书、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和项目投资决议等。(3>文秘站:<)项目实施阶段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签订、资金拨付、项目资料存档、股权变更登记等。(4)项目运营阶段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投后跟踪服务、项目经营分析报告、项目重大事项报告、项目投资退出等。

2.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效果的后评价工作

(1)财务效益方面的评价。股权投资项目财务评价首要工作就是分析研究项目所产生的营利性、清偿能力以及盈亏平衡等,将全投资税前的内部收益率以及净现值计算出来,还要将企业自有的资金税后内部收益率大小以及总投资收益率大小计算出来,不仅如此,还要准确计算出资本金净利润的大小、速动比率大小、流动比率大小、偿债备付率大小以及资产负债率大小,同时需要跟可研阶段所设置的预期目标完成对比分析工作,当遇到差异较大指标的时候需要针对其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原因的分析。(2)协同效应方面的评价。企业投资工作实施之后,其总体的效应超过合资前的独资经营所产生的效应,多出部分就是协同效应。协同效应需要重点评价以及分析股权投资项目是不是可以在企业核心业务发展过程中发挥效用,是不是可以为企业创造大量的经济效益。严格按照协同效应所产生的不同方面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将协同效应进行划分,分别评价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第一是经营协同效应分析,第二是管理协同效应分析,第三是技术协同效应分析,第四是财务协同效应分析。

3.评价股权投资项目的影响

首先,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评价企业的收入水平、评价企业的债务结构影响、评价企业的市场资源类型、评价企业的品牌资源保护、评价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评价企业产生的社会影响、评价企业的实际员工配置等。其次,产生的间接影响。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评价国家经济、区域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所产生影响等方面。其次是评价产业结构以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影响。再次是评价分析境外项目的影响以及分析股权投资影响双边关系以及经贸合作关系的影响等。

4.可持续性评价企业股权投资项目

在分析项目现状的基础上,立足于以下方面完成在可预测经营期间项目持续发展能力的正确评价:企业内部因素、企业外部因素等。对企业目前存在以及将来需要面临的风险类型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在上述的基础上完成风险产生原因的分析以及企业解决对策的分析等内容。其中,需要评价的重点设置为项目目标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的时候就应该严格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进而促使项目可以在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股权投资分析方法篇12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期超过1年、因对外出让资产而形成的股权。该项目通常核算四种权益性投资业务: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的投资(单独控制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共同控制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重大影响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1. 投资目的与投资方向对投资质量的影响

1.1以巩固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的投资

企业出于战略性考虑进行对外长期投资,如通过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兼并来消除竞争并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通过对重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投资或了解当地市场的承销商的投资而使企业的价值链得以完善等。这些投资都在一定程度上巩固或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对受资方产生实质性贡献。为此,其未来的投资收益是值得期待的。

1.2以分散经营风险为目的的多元化投资

按照财务管理理论,企业的投资方向越是多样化,企业的经营风险越小,企业获取稳定收益的可能性越大。但多元化经营的前提通常要求企业本身应该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防止因过度多元化而分散有限的资源导致投资损失。

1.3以资本运作为目的的投资

某些急需资金的企业因为自身的融资空间已经饱和,于是将有限的资源投资于子公司(或新成立子公司),从而改善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目的是由子公司进一步进行股权或是债权融资。这种投资通常没有明确的经营战略动机,仅仅是为了融资。这种情况在财务报表中通常表现为:伴随着当期投资规模的增加,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会大于合并报表的金额,表明母公司主要是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母公司根本没有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而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增幅较大。这种以融资为目的的投资,通常很难期待会有正常的投资收益。

2. 投资所运用的资产种类对投资质量的影响

企业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由于货币资金具有投资方向不受限制、使用灵活的特点,企业投资方向的可选择性较强,对企业投资方向的多元化具有直接贡献;企业以表内的非货币资源对外投资,有可能是企业在实施资产重组战略,但其投资方向受原有资产结构和质量影响较大,受资方可能与企业的原有经营活功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这种投资的收益与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一致性;企业以表外资产对外投资,应该被认为是企业表外资源价值实现的一种方式,而这种投资的收益会以为表外资源价值的波动而受到影响。

3. 投资收益的构成及质量分析

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通常由以下部分构成:出售投资而获得的转让收益、债权投资产生的利息收益、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的获利收益、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收益。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收益有两类: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和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报表分析中应了解不同的投资收益具有不同的质量。

在成本法下,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通常仅反映初始的投资成本,此后追加或收回投资应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投资发生重大的、持久性的、不可逆转的贬值时,才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作减值处理,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当收到被投资单位分发的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可见,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会有效为确定的现金流保证,收益的质量一般较高;成本法的缺陷在于对受资方减亏状况的信息反映得不够充分。

在权益法下,受资方接受投资后获取利润,不论是否分配现金股利,投资方均按照持股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的增加。在受资方分配现金股利时,则视同投资收回,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从整体来看,受资方不可能将其实现的净利润全部作为现金盈利进行分配。由此,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通常会大于对应的现金流量,甚至出现没有现金流量的投资收益。可见,权益法对受资方盈亏状况予以了充分的披露,但该方法容易导致利润的现金流的脱节,容易引发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中不能利用的“泡沫”成分,值得关注。

综上,对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的质量判断,可以借助于报表附注中关于投资收益构成的明细说明,以及利润表中“投资收益”与现金流量表中“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之间的差异规模进行分析。投资收益的现金实现能力越强,通常说明其质量越高。

4. 投盗核算方法的滥用对投资质量分析的误导

现行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适用条件做了调整:对单独控股的投资由原来的权益法按成本法核算,在子公司取得盈利的情况下,母公司的资产和利润与原来采用权益法相比会有所下降,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母公司利用子公司业绩进行自我粉饰的空间,使得母公司的经营业绩变得相对真实。同时,由于改用成本法使受资子公司的业绩状况在母公司的报表中难以反映,此时应借助于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的核心营业利润的差异来判断子公司的经营业绩。

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对投资质量的影响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商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后,应当将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其他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慎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台计期间不得转回。可见,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计提情况是我们分析其质量的又一观察点。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会计准则对该项目的会计处理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企业无法再通过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来操纵利润,从而使得利润操纵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6. 长期股权投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实质性影响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到,长期股权投资对企业财务状况有着实质性影响,将有助于我们对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把握。

6.1长期股权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企业长期不能直接控制的优质资产

我们已经知道,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方对受资方有表决权股份的持有情况,可分为无重大影响投资、重大影响投资、共同控制性投资和单独控制性投资。对无重大影响投资,投资方仅有到期收取受资企业盈利的权利;对重大影响投资和控制性投资.虽然投资方对受资方的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力或控制权,但投资方与受资方毕竟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投资方的影响力和控制权的行使与直接支配有关资源仍有重大差别。

6.2长期股权投资代表了企业高风险的资产区域

这里的高风险,是指按照账面金额回收投资的风险以及企业获取稳定收益的风险。对长期股权投资而言、在企业为有限责任制的情况下,投资方的股权投资一般不能从被投资方撤出。投资方如果期望将手中持有的股权变现,就只能转让其股权。而转让价格将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及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这就是说,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要么不能收回,要么以不确定的价格转让。这就使得投资方在回收投资中的损益难以预料。在持有收益方面,股权投

资方获取股利收益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被投资方有可供分配的利润;②被投资方有用于利润分配的现金。可见,股利收效的获取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