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3-01-31 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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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调研工作计划

篇1

一、工作现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责任。长期以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的机制、网络、形式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和谐稳定,人民调解工作总体呈现“五化”。

(一)调解组织网络化。近年来,宁陕县司法局从面向全社会、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的角度,在全县范围内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县上成立了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以镇调委会为主导,在辖区村(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农村基层组织为平台,在全县农村、社区,建立了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行业矛盾纠纷为突破,延伸设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相继在高交支队、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成立了道路交通调解室及医患纠纷调委会。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122个,专兼职调解员814人,初步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为龙头,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调委会为触角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二)纠纷排查常态化。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调解纠纷的范围从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社会组织之间,调解内容扩大到村务管理、农民负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据统计,20__年至今,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32件,调解成功170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5%,制止群体性械斗31件,阻止群体性上访 98 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5件,基本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纠纷不出镇,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在本县,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业务运行规范化。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县司法局指导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及要求》、《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及定期排查登记、统计上报、档案管理等多项工作制度。同时,县法院还将基层人民法庭指导辖区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并将司法确认案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绩效考核。通过齐抓共管,从而使受理、调处、制作协议书等工作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初步实现了“五有六统一”的要求,有效的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同时,在健全网络、充实调解人员的基础上,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使之成为业务精通的调解能手,在调解队伍中培养了以陶俊海为代表的全国调解工作先进典型。

(四)宣传形式多样化。采取多种有效形式, 在县电视台、《安康日报》和县政府网站、县司法网站上开辟专题、专栏,形成由普法门户网站、普法微博、普法QQ群和手机普法短信“四位一体”的宣传格局,结合巡回办案和审判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形式,广泛的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使《人民调解法》进入千家万户,使调解工作“有法可依”,并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纷争,为《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机制保障制度化。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县司法局牵头,各村(社区)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 萌芽状态,强化了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和配合,村级调委会解决不了的纠纷,乡镇调委会共同调解,需要有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解,有效地增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在重大节庆等敏感时期,针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实行信息反馈报告制度;对一段时期比较突出、多发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出带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情况,为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建立资金保障机制,20__年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宁陕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试行)》,县政府每年预算5万元,用于人民调解个案补贴。“个案补贴”是我县率先在全市推行的一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这项制度已受到省市表彰并在其他县区推广。

二、存在的问题

《人民调解法》实施两年多来,我县的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壮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调解矛盾纠纷的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与全县加快发展的形势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着不少制约工作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对人民调解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建设。部分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到位,以行政调解代替人民调解,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力度、支持保障不够。在出现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纠纷时,认为上访找、纠纷找法院、案子找公安的观点有着较大的影响。事实上,人民来访、法院、公安受理的民间纠纷,大部分会进入人民调解程序。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人民调解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造成了个别镇和部分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停留在无专人、无实质性机构、无保障的“三无”状态。全县95%以上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为兼职。

(二)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还不健全。一是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还很薄弱,区域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没有铺展到位,实际设立数量比例过低、工作开展不正常;二是大调解体系亟待加强,有关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社会团体和行业性组织的纠纷调解工作,培育扶持和帮助指导不够,造成了个别镇和部分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停留在无专人、无实质性机构、无保障的“三无”状态,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也不可能落到实处;三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村(社区)调委会建设不规范。

(三)调解员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法》在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后,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人民调解的法律含量越来越高,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但目前我县调解人员普遍法律素质较低,文化结构、专业结构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调解技能较弱,很难确保调解程序的公正和调解协议的有效。基层司法干警还承担着包村等中心工作,导致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全县12个司法所,由于受编制限制,6个司法所只有1人,2个司法所还没有专职司法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四)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保障。从我县情况看,20__年开始列入预算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是5万元,已经远远不足以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支付人民调解的指导经费、业务经费、调解员培训经费和补贴经费,全县绝大部分镇、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都未落实。经费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认真学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的预防、调处和教育功能,为我县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和法制环境。

(一)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功能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人民调解法》,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稳定基层政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待,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保障问题,促进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借鉴兄弟县区做法,协调地方编制,解决司法所无专职人员、一人所问题。

(二)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制度的学习宣传。结合“六五”普法,充分运用法律“六进”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地认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度,引导更多的群众主动、自愿地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拓宽调解领域,加强联动机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纠纷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工作领域,积极介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向刑事自诉、轻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和解的范围拓展,注重实质性问题的协调解决。创新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与相关程序的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篇2

县政协机关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受主席会议领导。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各工作室是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考评工作办公室职责:

1、部署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

2、审查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及机关各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及县政协部署任务的完成情况;

3、征求各镇党委对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意见;

4、征求分管主席对机关工作室工作的意见;

5、组织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考核,汇总考评意见;

6、落实考评奖励办法;

7、其他职责。

二、考评内容

(一)对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工作的考评内容:

对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的考评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

1、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半年向县政协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2、学习制度、联系委员制度上墙(2分)。坚持认真组织委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3分)。

3、完成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县政协的有关调查、视察活动(8分)。

4、年内组织委员进行两次以上调查、视察活动,并写出有关报告,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五条以上(10分)。

5、高质量地完成文史资料征稿任务(8分)。按时按量发放有关学习材料和政协简报,认真组织委员参加培训工作(6分)。做好政协报刊的征订和发行工作(10分)。

6、年内政协提案数量达到委员数的80%以上(12分)。每评为一件优秀提案加2分。

7、每月至少报送一条有价值的信息(12分)。被县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1分,被市政协研究室或市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3分,被省政协联合日报或省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5分,被人民政协报或全国政协网站采用一条加8分。

8、按要求参加政协有关会议(8分),每缺会一次扣4分。认真做好全委会议的组织工作(8分)。

9、遵守县委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政协干部和委员中无违法违纪现象(8分)。有违法违纪现象的不得分。

10、工作有创新,服务中心工作有重大成绩受到县以上表彰加10分。

(二)对县政协机关各工作室工作的考评内容:

对机关各工作室的考评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会议和文体活动(5分)。

2、工作计划性强,及时编制工作计划和认真总结工作。每半年向考评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分)。

3、每月至少报送一条社情民意信息(6分)。组织政协委员积极撰写政协提案,提案数量超过委员数的80%(8分)。认真做好政协报刊征订工作(6分)。

4、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20分)。根据年初信息和宣传报道任务,办公室完成30篇,其他工作室每室完成10篇。超额完成任务的,每篇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5分、3分、2分。

5、搞好每年安排的调研工作,并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20分)。得到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批示加10分。

6、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纪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服从安排,热情为基层服务;各工作室人员要团结互助,搞好协调配合,积极完成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6分)。

7、各室业务工作(25分)。根据各工作室年度总结,参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分值。

8、工作有创新,在省、市政协有关会议作经验介绍的,分别加20分、10分。在服务中心工作方面取得重大成绩,加10分。

三、考评办法

年终召开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和机关工作室工作评审会议,由考评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合平时工作情况,逐项打分。

各项考核评议结束后,由考评工作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

篇3

按照区党工委的安排部署,对照“六查六看”突出问题清单和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我认真自查,重点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功能方面。一是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不够。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影响大局的小道消息,政治新闻,没有做到积极抵制。二是党员自豪感不够。关键时刻不敢亮出党员身份,混同于一般群众。三是对通报的典型案例、他人的违规违纪问题没有警醒意识。片面的认为不犯错就和自己无关了,没有做到警钟长鸣。

(二)“四个意识”方面。一是大局意识不强。有“守摊子”的思想,只看自己负责的工作,没有从大局出发看部里的全面工作。对工作安排没有大局意识,工作中存在随意性,有时“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想到哪干到哪,顾此失彼,没有计划性考虑工作。二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待工作畏难发愁,遇到难点问题不积极想法解决,而是过分依赖领导,汇报请示太多,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延误工作时机。

(三)“四个自信”方面。一是在学习态度上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和积极性。不能主动学习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学习仅限于推着走。二是淡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结亲连心”工作存在形式主义,满足于完成任务,拍照留资料,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导致上级惠民政策没有及时传达给群众。

(四)发挥作用方面。奉行好人主义。对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提醒,怕得罪人,认为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管好自己就可以了,没有做到关心、指正同事。

(五)工作作风方面。一是调研工作浮于表面。写调研材料时大部分依赖于基层上报的数据,很少进行实地考察,导致调研工作浮在表面,不深入、不扎实。二依赖于经验主义。在拟定文件时,有时忽略实际情况,借鉴往年和其他县区的数据材料,导致材料明显漏洞或盲区。

(六)自我要求方面。开会有迟到的情况出现,会议期间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七)形式主义方面。不能主动对照查摆,存在侥幸心理。思想上不重视导致对照检查“走过场”,认为每年都是“老三样”拿往年的材料应付,拿工作忙为借口,没有真正自我剖析存在的问题。

(八)官僚主义方面。工作中没有考虑基层实际。特别是推进宣讲工作中,没有考虑基层工作紧任务重,有时为尽快完成任务,盲目的进行催促,态度不够温和的现象,也没有及时将基层困难及时反馈给上级。

二、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刻剖析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政治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教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

二是群众意识的淡薄。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导致结亲连心工作浮于表面。

三是业务水平不高,缺乏钻研精神。工作上没有认真钻研,缺乏敬业精神,常常得过且过,自认为上级领导会有指示,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

四是工作有急躁情绪。工作速度可以,但容易马虎出小错,责任心还需加强,工作不够细致,不够周到,特别是有些文件修改了以后,就急着上报,没有仔细检查。

三、整改措施

篇4

工作组同志逐户走访居民,多次集中召开了有关老党员、老干部、社区居民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发放致社区群众的一封公开信,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随后又进行全覆盖活动,制定三送干部帮扶对象,这样既进行了全方位了解民情民意,同时又宣传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他们纷纷建言献策,从而有力地配合促进了“三送”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按照“主动进攻”战略思想和“专案攻坚年”的要求,以“打击、控制、教育、挽救”为指导思想,我局深入群众,

1、成立社区防范和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年初计划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对社区内有无人员进行了排查,在社区领导的安排部署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我社区未发现任何有关于“全能神”等组织的活动对象。

2、提倡居民参加健康向上的社区各项文娱活动,为社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倡导社区居民知法、讲法、守法,使广大居民认识到的本质,增强了识别和抵制的能力,让居民充分认识的危害。

3、加强反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动态,切实维护社区政治稳定。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有的人员进行摸底,注意观察社会动态。根据社区实际将反工作同贯彻党的自由政策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思想领域建设和阵地控制,掌握反斗争的主动权,教育广大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宗教观、民族观、世界观,切实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团结,国家长久治安,人民安居乐业。

三、严明纪律求实效

1、严明学习纪律。所有下派干部都要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会议精神等,保证每天自学政策或记录民情日记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做好自学笔记,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成,通过学习政策、理解政策、领悟政策,提高“三送”工作质量和水平。

2、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干部在“三送”活动中做到“四心”、“六不”,即:虚心接受教育、真心为民分忧、用心宣传政策、诚心结对帮扶,不准大吃大喝、不准收受礼品礼物、不准打牌赌博、不做违法违纪的事、不准钓鱼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无故请假离队。另一方面,在工作方法上要掌握策略,既要认真负责,敢于负责,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多听、多记、多解释,不能好心办错事、好心办坏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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