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合集12篇

时间:2024-03-12 08:47:22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1

1.1标准化规定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的意义

(1)建筑工程安全的责任及管理标准化;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资金标准;

(3)建筑工程安全意识教育的制度;

(4)建筑工程安全、资金以及施工人员管理的标准;

(5)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测标注制度;

(6)建筑工地施工的安全防范技术标准;

(7)建筑施工安全交底管理的标准;

(8)建筑施工操作规范的管理;

(9)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防范设备和设备管理;

(10)建筑工地企业对安全事故的防控标准;

(11)建筑企业安全规定中的责罚、奖励的标准;

(12)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

1.2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问题

(1)建筑施工安全现场的管理;

(2)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操作技术指导;

(3)建筑施工的文明生产的标准;

(4)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操作机械的标准化

(5)建筑工程现场基地安全的标准化;

(6)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防护的安全质量;

(7)建筑工程企业用电安全质量检测;

(8)建筑工程企业现场的机械使用标准;

(9)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吊车使用的安全;

(10)建筑工地企业现场起重机的质量标准;

(11)建筑工程施工起工具的安全检测;

(12)建筑施工现场指定临时安全规定。

2具体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规定

2.1保证正确安全的指导和方针政策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安全第一、安全预防、总结管理制度等方针政策。从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到企业高层管理,都要严格坚持工地安全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所有相关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和创新,做到认真实施管理,全面安全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活动的展开。

2.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为目标

以人为本的工作要做到从施工人员的发展角度展开,为每一个员工着想,在开展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的时候,按个把控每一进程的安全检测,确保安全意识低下的员工的人身安全得到保证。因为施工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过低、安全防范意识过低,不仅会导致施工操作技术不熟练而且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企业要通过防范意识的讲解和培养,来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心理素质、安全文化素质,不断使施工人员的技术和安全意识达到一个匹配的水平,从而给予他们保护,并有效保证实施率的降低。在实际工作中,招收新员工,企业需要先进行安全意识、技术等水平的检测,再酌情安排岗位,并在每一季度展开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提升培训的活动及审核。

2.3坚持科学保证安全

科学技术是工程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本支撑,并且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条件,落实科学技术保证工程安全的工作,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保障,对施工地的机械进行安全改造和监测,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器,使用新机器、新技能,保证建筑施工工作进度的同时能够高质量完成。

2.4建立完善奖励机制、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并标准化施工

各个建筑工程企业都要建立完善的有效的工地奖励机制,还有约束机制,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的同时,企业先进行安全意识、技术等水平的检测,给予具有较好安全意识以及有高水准建筑技能的员工丰厚奖励,有效激励员工。企业制定安全准则之后需通过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允许给予工程绩效突出的企业奖励,树立标准,设立“标准工地”的奖励,推进积极性并引导各工程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2.5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工地设立标准的意义在于,企业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要自觉贯彻科学管理、服从国家相关规定、地方和行业内部的规定标准。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约束、准则,做好符合每个企业自己的制度。要求企业在开展工地施工的安全防范的时候,要严格并认真学习遵守规定、法律、法规等。经过一系列复杂却必要的规定,使工地生产工作标准化,进入法制化、标准化的发展管理道路。

3实施建筑工程安全活动的意义

3.1从根源上寻找问题并解决

在建筑施工地实施标准化安全检测和教育等活动,实质上就是在开展建筑施工工地的文明建设,整治安全问题及技术问题,从项目着手开始进行员工、技术、安全、机械等逐项优化活动,重点抓工程安全问题,避免安全、管理等基础建设上的漏洞,从基础、技术、管理等多方面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建筑工程作业的进程和水平,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保障,对施工地的机械进行安全改造和监测,从根源上得到保障,给予从业工作者安全。

3.2有助于建筑工程企业的竞争力和企业长远发展

企业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指标,一步步将企业带向法律化、规范化、严格制度化的道路。这些都有利于企业内部的发展以及在行业内部的竞争力提高,并且对企业的建筑团队来说,非常有效的降低了施工过程中,事故的发生以及职业病等人员损失和经济损失。除了这些还为企业带来了可靠的建筑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度,有助于建筑工程企业的竞争力和企业长远发展。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2

(二)发展目标。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

(三)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各地有关跨省承揽业务的具体管理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开。各地要加强外地企业准入后的监督管理,建立跨省承揽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督办、协调机制,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对于情节严重的,予以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五)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确保工程建设实施活动规范有序。各地要重点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要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专家评标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标后评估。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的招标,不得以费用作为唯一的中标条件。

(六)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印发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公开曝光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探索开展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试行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各方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七)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它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八)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指定分包和肢解发包,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技术咨询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拖欠工程款。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采取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的条件。积极探索研究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制约和处罚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全面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定额管理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清理调整与市场不符的各类计价依据,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作用,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提供保障。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指标指数,提升造价信息服务。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推行勘察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勘察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推行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告知制度。推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十一)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推进实施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完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营造“优质优价”市场环境。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积极探索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对已实行工程质量保险的工程,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十二)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提高施工企业质量检验能力。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加大对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测。

(十三)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动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责,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

(十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研究探索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租赁、安装(搭设)、使用、拆除、维护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十五)强化施工安全监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审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动态管理。鼓励地方探索实施企业和人员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在招标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单列,不得竞价,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加强企业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依法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支持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建设单位对重大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投入。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四、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

(十六)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统筹规划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和路径。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建筑设计、部品构件配件生产、施工、主体装修集成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制定完善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组织编制相应标准设计图集,指导建立标准化部品构件体系。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鼓励各地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以及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激励政策,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试点示范引导作用并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七)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工人,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劳务人员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关键技术工种的劳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

(十八)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树立文化自信,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树立设计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意识,提倡精品设计。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衔接。探索放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资质准入限制,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在方案评审中,重视设计方案文化内涵审查。加强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设计评优,激发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激情。探索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

(十九)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建立适合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调整现行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为推行工程总承包创造政策环境。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设计、施工业务可以不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二十)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完善以工法和专有技术成果、试点示范工程为抓手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推动以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推广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探索开展白图替代蓝图、数字化审图等工作。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有效衔接的机制,促进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筑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

五、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十二)积极开展试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与推动本地区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分析试点进展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要加大宣传推动力度,调动全行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建筑业的发展和改革。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3

一、加强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加强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也是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和责任。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种“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则是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复评核准,在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既能保证企业能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又能借助复评核准,促进企业的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场所的不断改善,通过这种周而复始的运行,使企业安全生产得以持续改进。

同时,在推行过程中,应理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关系。安全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两种必不可少、相辅相成的手段和管理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它的产生使体系更加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建立完善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奠定贯标工作坚实基础建立完善制度

狠抓责任落实是实施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关键。为切实做好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紧紧围绕标准、目标、责任、措施、考核等重点环节,逐步建立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在继承发扬以往好传统、好做法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先进经验,注意研究在新形式、新环境下,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制订相应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做到恩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在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狠抓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各级贯标工作领导机构及与此相配套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要求各建筑企业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将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行为都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推行层次管理。明确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分别是本企业和本项目安全质最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各管理人员为骨干的分级责任制,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评优考核,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大力开展建筑职工安全标准化培训学习

一直以来,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绝大多数为临时招聘的农民工,这部份人员本身素质低下,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较低,造成了大量人为安全隐患。面对这种现状,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须从加强农民工培训教育入手,通过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一定安全技能和意识的农民工队伍,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机构特别是企业自身安全培训部门的作用,组织开展各工种的培训,同时利用知识讲座、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向职工灌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做到上标准岗,干放心活。所有工地用工(尤其是技术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凡不经培训或无证上岗,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企业的责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在培训过程中,要杜绝“安全生产说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不要”的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以及手持岗位操作证书,却对本岗位工作一问三不知的一线工人。这就要求安全标准化培训要注重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以达到一个较好的培训效果,真正提高人员素质,确保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支付和使用,加强安全资金投入

当前,部份建设单位为节约成本,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列入合同价统一下浮,有的甚至不计似与施工探索"> 论园林铺地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探索 浅析城市绿化大树的移栽技术 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的思考 浅析现代生态园林绿化工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乡土植物在城市绿地中的应用 园林绿化施工的探究 关于居住区园林绿化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关于园林绿化种植设计要点问题分析 试论我国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质量和养护管理 地质勘察 浅谈岩土工程勘察 浅谈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中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 基于测绘工程中测量技术的分析 基于桩端土组成构建框架下的复杂情况的工程勘察思路研究 城市空间数据更新内容与原则初探 管理观察 安全施工管理现状的讨论与对策分析 浅谈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中多方位管理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检测实验室的质量体系建设 浅谈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分析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问题及措施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方法研究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及措施 混凝土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措施探析 高层建筑施工管理方法探讨 谈一谈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安全管理 探索工程施工管理模式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 机械产品研发的可靠性管理规范与策略 现浇砼空心无梁楼盖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 浅谈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物业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房屋建筑现场施工技术及其管理措施 浅析房屋建设施工现场成本控制策略 略谈建筑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控制方法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措施的探讨 愀帽史延谩J┕さノ晃薪右滴瘢仓荒芮┒死嗪贤笥跋炝硕越ㄖさ氐陌踩度耄贾掳踩枋┎坏轿唬胧┎痪咛濉⒉宦涫担踩曜蓟ぷ髂岩杂行А⑺忱目埂T诖饲榭鱿拢ㄉ栊姓鞴懿棵庞Τ鎏ù胧细窨刂瓢踩拿魇┕ご胧训母鞲龌方冢敌忻魅芳迫 ⑼骋恢Ц逗涂己私岷现贫取

1)明确计取。

即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开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建设单位按文件规定正确计算该笔费用,并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建时一次性存人指定帐户,资金一旦存入专用帐户后,建设单位就无权再提取。同时,建设单位将银行开具的存款凭证作为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建的一项必备资料和前置条件,提交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这样可切实解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建设建设单位不愿给,施工单位不敢要的大问题,使安全投人资金得到了保障和落实。

2)统一支付。

即工程经过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合格,办理完善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将该笔费用的50%支付给施工单位,余下50%的费用也均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支付。

3)考核结合。

即每个施工现场按照规定,均应进行安全标准化创建的阶段考核工作。每一阶段考核均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全未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余款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凡经检查考核未达到施工安全标准或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在工程竣工后,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通知银行将余额全部退还建设单位。

五、加强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监管工作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随着工地的开工建设,过程控制和工程竣工而不断变化的。为此,要加强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监管。

1)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的动态监管。

按照不同资质企业工程合格率和优良率的规定,明确每个项目的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企业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的增加,对原有的项目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进行更改。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企业必须首先对其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进行确定,并提供该项目安全目标创建计划书和承诺书,作为项目安全监督报建的必备手续,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意识和思想能及时、有效地深人到每一个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心。

2)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的动态监管。

使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创建,不仅要通过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还要同各种安全检查、巡查及安全不良行为直接挂钩。大力推行建筑工地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要求达到一定规模体量的工程必须安装监控系统,提高安全工作科技含量,以便随时掌控工地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即时情况,促使施工企业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和办法。

六、加强普遍完善举报制度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4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在不同观念的驱动下,会产生不一样的行为,从而导致迥异的结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时间较晚,无论是理念还是技术实践与国际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虽然目前发展势头良好,在政策制度、评价标准、创新技术研究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各地也出现了一批示范项目,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地区发展不平衡、总量规模比较小,现有的绿色建筑项目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大城市。目前,推动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已成为社会共识,但武汉市科技攻关项目色建筑的推广仍存在很多困难。

令人担忧的是,无论是国人还是企业在居家生活和曰常工作中依旧对绿色、节能等概念存在着模糊的认识或者只是关注而没有落实到行动上。世界着名的市场调研公司ForresterResearch发布的一份最新调查统计显示,85%的受调查者认为,环保问题“非常重要”,但却仅有1/4的公司在购买产品时,将绿色指数纳入到正式考核程序当中。而另一项调查则显示,超过半数的受访者从来不在离开时关掉家用电器和电脑,只有1/3受访者表示会在外出时主动关掉家中的家用电器和让办公室的电脑待机。所以,提高国人和企业绿色观念已是当务之急。

1.1认识理念仍有局限

(1)不少地方尚未将发展绿色建筑放到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缺乏紧迫感,缺乏主动性,相关工作得不到开展。

(2)由于发展起步较晚,各界对绿色建筑理解上的差异和误解仍然存在,对绿色建筑还缺乏真正的认识和了解,如认为绿色建筑需要大幅度増加投资,是高科技、高成本建筑,我国现阶段难以推广应用等。关于绿色建筑真正内涵的普及工作仍然艰巨。

1.2法规标准有待完善

绿色建筑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政策法规和评价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国家对绿色建筑没有法律层面的要求,缺乏强制各方利益主体必须参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的奖惩办法和规范。

绿色建筑与区域气候、经济条件密切相关,我国各个地区气候环境、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目前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尚未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差异,不同地区差别化的标准规范有待制定。因此,结合各地的气候、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建立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和实施细则是当务之急。

1.3激励政策相对滞后

相对于各种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不断出台,激励优惠政策的配套却相对滞后。尽管目前己经实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财政补贴政策,但支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税收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对绿色建筑缺乏补贴或税收减免等有效的激励机制,很难提高企业开发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制度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度有待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绿色建筑更加节能与环保,从长远来说更加经济,但绿色建筑的设计与建造本身可能会増加一定的成本,而且企业对绿色建筑所体现的节能、环保、健康价值认知不够,尽管政府不断加大绿色建筑的推广力度,但使用单位和业主在法律不强制、政策不优惠、受众没要求的客观环境下,多数没有建设绿色建筑的自觉动力。

对于商品房消费者来说,由于绿色建筑的建造成本通常高于普通建筑,这部分附加成本往往会转化成负担,在相关优惠不足以抵消购房成本的増加额时,绿色建筑难以赢得绝大多数市场。因此,在绿色建筑发展初期,政府如何通过制度建设,运用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是目前面临的一大挑战。

2绿色行为

当推动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的观念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时,当构建可持续发展城市时,营造绿色生活的目标就成为了人们的广泛追求。由此观念而影响决定的行为即是绿色意识下的绿色行为。

当前,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绿色行为更多的是绿色研究的先行者、设计者在绿色理念和观念的驱动下,有目标的按照一定的方针理念、技术方法,结合环境、资源,顺应地理、气候,进行的绿色建筑设计。这种有意识的绿色行为对于引导社会公众的绿色意识,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卓有成效:绿色建筑的概念己相对普及并得到认可,相关绿色产品如绿色建材、节能门窗、节能灯具等建筑部品也在市场上得到推广并深入人心。但这些仅仅位于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前期,是针对设计者而言的一种阶段性的绿色行为,随着设计的完成、产品的生产,这种绿色行为就相应地告一段落。显然,这种片面的、阶段性的绿色行为对达到“创建绿色生活”的目标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而在现实生活中,即使人们在观念上接受、认同了绿色建筑、绿色产品,行为上支持推动绿色建筑及产品的设计生产,甚至愿意为绿色建筑及产品买单,但不经意间的行为和习惯性的举动却造成了对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是“伪绿色”的行为。因此,绿色行为应该是每个人在绿色观念下养成的一致性的、长期的绿色生活行为,其应该也必须能转化为一种下意识的绿色行为习惯,甚至形成一种无意识的生活常态。

马尔科姆·韦尔斯曾质疑:“我一直在思考‘节水’型淋浴喷头的问题,它们真的比传统的雾状喷头能节约水吗?浪费的人用那些小容量的器具也会带来浪费,节约者不论用何种喷头都始终节约。”毫无疑问,节水的关键不是取决于设计者的绿色设计行为,不是取决于购买使用者的支持行为,而是取决于参与者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常态一其习惯是否“真真正正”没有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一比如参与者是否根据自身的情况有效地控制用水时间,用水流量的大小,以及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由此可见,绿色建筑及产品对绿色环境、绿色生活只有相对有限的、局部的改善作用,更多的则是起到了一种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为“创建绿色生活”提供可能,决定权在生活的每位参与者手中,所以培养人们的绿色行为习惯是当务之急。

2.1个人的绿色行为习惯

绿色建筑的推广与发展,绿色生活目标的达成与实现离不开每一位生活参与者的积极配合与努力。绿色行为习惯的培养,可以从衣、食、住、行这4个方面具体培养。例如,衣着方面,应选择素色棉质的衣物,抵制稀有动物皮毛制成的衣物,以此推动服装产业的环保生产,并且在购买数量上应该适宜,不造成奢华浪费,对自身不穿的衣物应积极捐给需要的人,使衣物能够得到循环利用。饮食方面,毫无疑问,应提倡绿色食品和环保餐具,避免大吃大喝、浪费食物等陋习。在居住方面,提倡选择购买绿色住房,支持环保材料,节能产品,简约装修,更重要的是要牢记节水、节能、节电、减少电子垃圾,避免噪音污染,积极回收、循环使用废弃物品。就出行而言,则应以公共交通为主,多采用绿色交通工具,如脚踏车、电瓶车,尽量少开车或不开车。在生活中有意识地规范自己的绿色行为并约束自己,养成个人的绿色行为习惯。

2.2集体的绿色活动

集体的绿色活动,往往能使参与者在相同目标的激励下相互影响,共同进步。具体而言,可以组织一些以绿色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例如共同制定绿色日常行为手册,收集绿色生活点滴;创作排演一些有关绿色行为的文艺作品;组织相关的论文比赛,废弃物再利用、再创作比赛……另一方面,可以积极组织一些绿色公益活动:宣传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广最新的环保理论、方式,组织使用节能灯、环保袋、关灯1h等节能活动,号召组织志愿者参与废品回收,植树活动等。

2.3绿色行为实施的管理保障

当参与者较多,在大型的集体行为中就需要确定相应的行为管理制度,用规范引导行为,从管理上保障各种绿色行为。例如,对垃圾进行分类的行为,可以预先宣传垃圾分类对环境的积极影响,公布垃圾分类的行为详细分类标准和方法,再制定遵守或违反该行为准则的奖惩措施,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以保障绿色行为的实施。以此类推,规范和保障绿色行为的长期、有效推行和实施。

3绿色建筑管理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绿色建筑若要开拓创新,深入发展,得到广泛的认可,就需要在探索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与当地环境气候相适宜的设计标准,建立施工验收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构成一整套符合地域气候特点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体系。

建筑的“绿色”因素比较多,同一因素在不同地域的要求可能千差万别,不同功能、不同标准的绿色建筑的要求也可能各不相同。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推广绿色建筑的初期,建立一套标准化的、完整的绿色建筑衡量标准和评估方法是至关重要且必要的。而在绿色建筑的推广期,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和日常管理标准也要相应建立以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

3.1我国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

我国绿色建筑管理制度起步比较晚,但最近几年发展比较快。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基本的法令、法规外,原建设部与科技部于2005年联合发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2006年颁布了国家标准GB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均对推动我国的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各地又相继出台了针对当地地域气候特点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如北京市结合2008年奥运会编制了《绿色奥运建筑实施指南》,国标GB50378就是在此基础上经过多轮修订后出台的。之后各地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标准,如湖北省编制了《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技术规定》。

我国绿色建筑管理制度体系大致由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施工验收标准、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四大类构成。

3.1.1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2010年11月,由住建部批准的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发布,标志着我国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一设计标准的建立。而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环境气候差异较大,因此,有必要要求各地政府根据本地的气候环境资源特点,依据相关的制度法规,在共有标准的基础上做出相应的调整、改善及更为详细的说明,形成地方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1.2 绿色建筑施工、验收标准

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施工验收管理,是保证绿色建筑达到设计标准的必要过程,应当包括绿色施工管理和绿色施工技术两个方面的内容。绿色建筑的施工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详细的绿色施工方案专篇,确定绿色施工控制流程和绿色施工技术,是确保绿色建筑达到和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一项制度管理措施。目前,这部分标准的制定相对滞后。

3.1.3 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标准

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方面的标准应包括绿色建筑的运行和建筑的绿色管理维护两个层面的标准。既包括各种类型建筑日常运营(包括物业管理)的管理标准,也包括建筑物的上下水设备检修以及照明、采暖、空调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的绿色管理制度。

3.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包含通用型标准,也可以按照国标要求,划分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以判定建筑是否为绿色建筑,更可根据评定数据、建筑达到的节地、节水、节材和节能效果,确定相应的绿色建筑等级。

3.2对我国建立绿色建筑制度体系的建议

3.2.1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绿色建筑评价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指标选择、评价体系的建构过程很复杂,目前,在这方面所做的研究还比较少,并且理论和实践联系得还不够,在很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国家和政府提倡下,各大研究机构和高校应加强绿色建筑基础理论的研究工作,为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奠定深厚的理论基础。

3.2.2 评价体系由标准走向细化

目前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需进一步细分,针对不同建筑功能的特点和不同标准的建筑类型,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年限、功能等做到区别对待,研发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指标体系。

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性大、自然条件各异,现行评价标准尚未能全面覆盖全国的主要气候区域,对如何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应地方气候特色的绿色建筑研究还很不够,因此,必须考虑地区差异,允许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评估方法由定性走向定量评估方法需要加强对定量指标的研究与使用。绿色建筑的评估体系实质上是一个相对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准确的量化数据是评估系统的灵魂。对定量评价方法的研究与使用,是完善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重要方面。

3.3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及相应的激励政策

绿色建筑是一个全寿命周期的过程,绿色建筑的建成使用只是完成了建筑物生命周期的开始,在建设项目的使用过程中,要通过日常的运行管理措施来保证绿色效果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绿色建筑的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可靠、高效的绿色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和管理队伍。

国家及各地政府应发挥其主导作用,设立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扶持绿色建筑的建设与维护,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相关理论的研究和绿色建筑管理制度的制定、宣传和普及等。在可持续发展整体目标的基础之上,从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税收制度等方面对不同的行为主体实行激励。通过补贴、低息贷款、税收和其他财务刺激促进绿色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建筑的绿色运行、绿色维护,提升经济可行性。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5

标准化管理模式是基于各种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基准前提下所展开的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可以在各行业推行实施,可以达到各生产运行过程更为科学合理的目的。

1泉州东海滨城A12地块建设工程项目简介

1.1工程介绍泉州东海滨城

A12地块(东海湾十二宴)项目位于泉州东海滨城开发区内,开发区南侧为晋江下游出海口。本建设地块地处经十五路东侧、纬五路南侧、东海综合大道西侧、东滨大道北侧,附近有泉州东海滨城A-11、调整-B两小区地块、城市公园、教育用地以及东海高端楼盘核心区等,与大海相距1.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此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8991.4㎡,总建筑面积26万㎡,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建设有两层地下室以及部分夹层,建筑面积约10万㎡。地上建筑主要由22~37层高层住宅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组成,项目总体建筑风格与泉州整个城市融为统一整体,在建筑空间造型、功能设置上与周边建筑物、商业、周边环境有机结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生态建筑工程。自本项目施工项目组成立以来,始终遵循“质量第一、科学管理”原则,把项目的质量控制做为重点,不敢有丝毫怠慢,运用标准化管理方法从可行性研究、规章制度、承包商、施工现场等方面进行了标准化作业,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高效的实施。

1.2工程各个阶段的施工控制情况

在施工的准备阶段,需对施工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项目创优计划书等指导性的文件进行详细的编制;在地下室施工阶段先要了解地下室土层的情况,对地下室的施工进行专项部署,对桩基施工过程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预测和采取必要措施;主体施工阶段需要对模板、混凝土、钢筋三个分项施工的设计方案、技术要求、通病治理、质量控制、新技术的应用等进行严格把控,且做好水电安装预埋的配合工作;装饰施工阶段最好使用国产当地的装饰材料,对施工方案进行对比优化,专人负责样板作业施工;电气安装阶段主要是将各个配电楼的主干进线引进每个楼梯单元处,且设立总的电表箱,再从电表箱出线引到每个用户的配电箱;暖卫安装阶段施工时要采用钢塑管建立给水系统立管,且给水支管要采用PPR管暗设置且接入各个户的安装分水器,然后引到各用水点。

2工程建设标准化主要特征

2.1工程建设标准系统化特征

在工程建设当中,企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建立一个高效、科学运行的管理系统,在遇到一些困难时,利用管理系统的资源调配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一次性有效解决企业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此次建筑工程项目系统复杂、工期长、标准高,所采用的标准化管理系统就具备完善的系统化特征,也是工程量大和复杂性的必然发展趋势,例如工程安全问题是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在管理过程中只需要采取单方面的针对措施是不可能完成的,必须要具有一个完善的标准化运行系统,全方位、全过程运用这个系统来有效解决问题。

2.2工程建设标准专业化特征

在建筑工程当中涉及工种较多,分工也越来越详细,且存在吊装、高空作业、挖掘等高危作业,专业化水平越来越高,正所谓“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专业化可以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实现资人力源的最优配置,提高了人力资源的利用率。建筑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的专业性,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竞争力,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另外不断提高管理专业化水平,应以打造建筑工程品牌工作为中心,可以赢得更多顾客的青睐,持续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

2.3工程建设标准数据化特征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复杂程度逐渐提高,所需要采集、管理的数据系统也十分庞大,数据化管理特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筑工程施工当中影响因素很多,主次矛盾如何来去区分就给决策者提出了严峻考验。在现今大数据的时代,基于数据化的科学管理系统就可以给决策者提供重要依据。数据化是建筑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生产标准,工艺流程、作业时间、验收合格率等重要数据都为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和判断标准。

3泉州东海滨城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要点分析

3.1可行性研究的标准化管理

泉州东海滨城建设工程在建筑前期需要对所在地段的地质环境、周边自然环境进行勘测调查,也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基础质量以及整体工程的安全性。因此在建筑工程之初就运用标准化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在合法与合理基础上来运行,在东海滨城建筑工程启动前,各级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所涉及的技术、社会、环境等进行数据采集调研,并结合相关数据进行研究探讨,确定东海滨城建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对项目投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社会影响等进行科学论证,在取得主管单位审批方可进行施工。近些年来我国对城市建设规划提出新的具体要求,已从单一的工程建设领域拓展至环境保护领域,对建筑物的居住舒适度、绿色施工、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更加重视。这就要求在前期调研论证过程中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对工程建设所具有的风险、所产生的影响、所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标准化管理,将标准化管理充实到节能降耗、绿色建设中去,符合泉州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统一风格,使公众利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3.2规章制度的标准化管理

随话说:“无规矩无以至方圆”,规章制度是施工质量衡量的尺子,是规范施工者行为的框架,更是建筑工程标准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在标准化管理实施过程当中,规章制度是建筑施工执行的标准依据,东海滨城建设项目组根据相关建筑规范和相关条文制定各项制度,并随着施工的实际情况与实践经验加以完善,确保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和实施过程的合理性。东海滨城工程建设过程始终坚持以质量控制为主的标准化要点,管理部门根据建筑工程类型制定了相应的质量保障体系,该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强、控制要点明确、责任落实到岗的特点,使每一个岗位都能够科学规划,人员分工明确,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够熟知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也是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了岗位标准化流程提升了现场秩序标准化,使各个施工环节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减少了传统管理方式出现的重复管理、缺失管理等问题。此外标准化质量管理中还建设了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建筑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标准化管理不到位问题等进行追责,使整个工程始终在标准化制度框架之内高效运行。

3.3承包商行为进行标准化管理

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是由相应承包商来完成,承包商队伍的水平直接影响了工程整体质量和文明施工。因此在实行标准化管理时,不但要对投资方、监理方人员进行标准化要求,更要对承包商队伍展开行为标准化管理,承包商队伍庞大,人数众多,标准化管理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流程标准化、个人文明标准化、房间施工内容标准化等,并加强对施工人员标准化操作的严格考核,以规范承包商队伍的执行力.

3.4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是确保施工有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首先在施工前要做好场地规划,包括材料存放位置、办公地点、宿舍、食堂等;其次应对属地区域进行划分,并指定相应负责人做为属地主管,负责对本属地内的人员、设备、规章制度等进行管理;另外还需建立关键作业点的标准化管理,按照施工顺序对各关键点进行检查验收,以达到工程中每一个区域都有责任人,杜绝盲区现象。

4总结

总的来说,通过对泉州东海滨城A12地块建设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各项施工程序更加有序合理,质量把控更加严格,整个施工过程始终在标准化管理的模式下运行,确保了此地块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6

1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化概况

发达国家的建筑节能一般执行强制规制,其规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立各类建筑节能的标准体系;另一方面是通过立法明确建筑节能的管理模式和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建筑节能标准的有效执行。从建筑节能标准化涉及的领域来看,它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运行节能管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等多个方面。由于前三者是目前建筑节能涉及的主要方面,而且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依据的标准和法规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以下将从新建建筑节能及建筑运行节能管理两个方面分析美国、欧洲各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节能标准化概况。

1.1 美国

美国由能源部负责全国的能源节约工作。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1975年美国采暖、制冷及空调工程协会首次颁布了标准“ASHRAE 90新建筑物设计节能”,之后该标准大约五年修订一次,最新的版本为2004年版。以该标准为基础,1977年12月美国官方正式颁布并推行了《新建筑物结构中的节能法规》,并在45个州内收到了很明显的节能效果。在建筑物运行节能管理方面,1973年,美国政府开始实行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FEMP)[1]。该计划用于引导政府各部门更为有效地利用能源。它除了涵盖新建建筑、建筑改造、设备采购、水电煤气和负荷管理外,重点包括建筑节能管理、运行和维护。其职责是帮助政府机构用最有效的办法实施能源管理,获得更高的能源效率以节省纳税人的费用。该计划的实行成为了降低能源使用费用、减少美国政府财政赤字的重要措施之一。现在,FEMP已成为美国政府能源政策的一部分,并用立法和政府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见表1)。

此外,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来推动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实施。首先,采用经济政策对法规和标准实施进行激励。1978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详尽地规定了建筑节能的经济支持问题。例如,为州一级地方政府开展节能工作(能源调查、执行国家能源计划等)给予补助费等。其次,制订市场准入制度对新的建筑节能进行全程监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从设计到施工直至验收的建筑修建全过程。第三,制订“能效标识”制度来推进节能产品的使用。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联合推动了“能源之星”项目,获得“能源之星”标识的产品必须超过该类产品相应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为了促进能耗标识产品的推广应用,美国政府在公共设施购置中优先选用带有“能源之星”标识的高效节能产品。第四,推行建筑节能统计和审计制度。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了相关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库;纽约州等州还实施了包括建筑节能审计在内的能源审计项目。

1.2 欧洲国家

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欧洲很多国家没有发布过住宅性能认定标准,但都通过各种法规的确定来保障新建住宅建筑的节能。1985年,欧共体理事会发布《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方法决议》,依该方法制定的“建筑产品指令”对建设工程提出了包括建筑节能在内的六项基本要求。瑞典1967年制订的《住宅标准法》中涉及新建建筑的节能,采用符合该法规制造的材料配件来建造住宅项目就能获得政府贷款[2]。在建筑运行节能管理方面,基于自身气候的原因,目前欧盟各国的运行节能管理的重点是供热锅炉管理。不仅每个国家制定了锅炉效率及节能导则,整个欧盟还成立了节能指导委员会,通过立法推动整个欧盟的节能工作。具体采用的措施包括欧盟推出了锅炉效率导则,定义了锅炉分类并规定了生活和商业供热锅炉的最低热效率要求并按此进行运行节能管理。

欧洲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推行建筑节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实施。首先,在经济激励政策方面,德国、瑞典等国家先后采用了经济补助、减免税率等手段鼓励建筑节能。其次,德国和丹麦分别实行了“建筑物能耗等级标识”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推进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第三,实行了能量统计和审计制度。如英国对境内已建和在建的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等进行了全面的统计,丹麦对住宅用户实行了免费的供热节能审计[3]。

1.3 日本

日本是节能管理体制和机制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从政府和地方都建立了完善的能源管理机构和咨询机构,还普遍建立了民间节能组织。其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主要集中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早在1979年该国就颁布了《关于能源合理化使用的法律》,并于1992年和1999年先后修订过两次。该法规规定了新建建筑建设方的义务:即对于建设的新建筑,要使建设方和设计方在建筑物建设时就想方设法提高建筑物的能量利用率,但该法律并不作为罚款的依据。为了使所制定的法规得以执行,日本政府为此制定了许多具体可行的监督措施和必须执行的节能标准,并确立了明确的节能目标。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日本分别制定了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的节能标准,其中公共建筑同样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为宾馆、医院、百货商场、办公建筑、学校等5个类型,并分别给出了相应的节能标准[4]。

2 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现状

2.1 建筑节能管理体制方面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节能起步较晚。1994年,建设部为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成立了节能工作协调组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并多次下发关于实施建筑节能标准的通知,推动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随着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视的逐步加强,2006年9月建设部在科技发展中心又设立了建筑节能中心。但目前各个地方上的建筑节能组织机构还是临时性的,而且分属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

2.2 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制定方面

1997年,我国颁布了最早的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90号]以下简称“节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以下简称“建筑法”)。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实施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它是《节能法》最早的配套规章,其后有关部委陆续制定了节电、节水、能源标准管理、节能产品认证管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以及铁路、交通行业的《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截至2004年6月,有20多个省市先后颁布了总计约70项以《节能法》实施条例或者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法规。大部分是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作出明确规定。2005年,建设部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对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作出了具体规定(见表2)。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我国还制定了一些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标准。首先,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我国现行国家标准主要集中在建筑设计领域,其体系如表3所示[5]。

而建筑运行节能方面,我国已制订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用于空调通风运行管理的“GB 50365-200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以及用于锅炉运行管理的“GB/T 3486-1993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 15317-1994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和“GB/T 17954-2000工业锅炉经济运行”。此外,围绕推行新型建材和进行建筑墙体改革,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新型墙材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例如,“MT/T 5011-1995节能墙体EPS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循环经济建设的推进,我国又制订了“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一些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标准。

2.3 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方面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建设节能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效果不佳。建设部2000年对北方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显示,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只占同期建筑总量的6.4%。到2000年底,在全国城乡既有的房屋建筑中,达到采暖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仅有1.8亿平方米,仅占全部城乡建筑面积的0.6%,还有27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保温隔热性和气密性差、供热系统效率低下等问题。

3 国内外建筑节能标准化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建筑节能标准化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下面我们将从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法规和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经济激励政策、建筑能耗统计制度以及能效标识制度六个方面对国内外建筑节能标准化进行系统地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的若干启示。

3.1 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方面

从发达国家建筑节能的发展历程来看,建筑节能经济是一种以外部经济特征为主的经济,公益性很强,仅仅依靠市场的调节很难奏效,因此,建筑节能及其标准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推进和主导。为此,发达国家纷纷成立了负责节能工作的政府机构,建立了较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通过政府职能在建筑节能领域内的不断强化,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标准化的发展。如美国能源部专门设立了国家节能办公室,法国设立能源节约厅,日本的经济产业省由资源能源厅的节能新能源部专门负责节能事宜。在上述国家机构之下,发达国家很多地方政府也建立了统一的节能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都围绕节能设定了很明确的职责,为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推行提供了重要保证。而我国目前只有建设部2006年9月在科技发展中心设立了建筑节能中心,各个地方上的建筑节能组织机构大多是临时性的而且分属于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建筑节能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机管理体制上的成功经验,尽快完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在建筑节能上的推进力度。

3.2 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方面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相关的标准、法规和政策往往相互配套,相互支撑,为建筑节能标准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点仅从美国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的配套法规及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就可见一斑。另外,发达国家在制定节能标准时非常注重标准的科学性,标准制订的参与方大都来自相关的多个部门,标准的协调性较好。而从我国目前建筑节能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来看,我国建筑节能领域的基本法律缺乏相应的子法支持,建筑节能工作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现有的涉及建筑节能的法律文件中,仅有《节能法》和《建筑法》的效力级别是“法律”,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建筑节能法》或《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于《节能法》和《建筑法》两部法律都是从宏观角度对建筑节能加以规范,因此无法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具体可行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虽然在推动各地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效力级别仅为“部门规章”,而我国不同能源、资源管理权归属于不同的权力部门,权利的分散以及各部门间的利益冲突极大地降低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和普遍的约束力。然而,建筑节能涉及建材、煤炭、电力、天然气、石油、轻工、家电等许多行业,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建筑节能相关各部门给予统一协调和规范,才能保障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从我国现行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来看,我国现行的节能标准主要涉及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能效、新能源利用、检测等方面的标准还比较缺乏,现有的标准还不成体系。而且,我国建筑节能标准与市场的结合度不强,实际可操作性不 高。从上述分析来看,我国应尽快完善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并注重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间的相辅相成关系。

3.3 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方面

美国的节能法规对新建建筑推行系统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了新建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直至验收的全程节能监督和管理。新建建筑工程必须做节能耗算;建筑施工前,设计方案必须通过有关方面的审查批准;所有的民用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建筑验收时,还需要实施能源审计项目,对建筑运行中的能耗进行能效诊断和检测。而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环节缺失,这也是我国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尽快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3.4 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方面

经济激励政策是政府通过经济杠杆保证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有效手段。发达国家在节能标准实施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经济激励政策。例如,美国为支持州一级地方政府开展节能工作给予补助费;欧盟在实施锅炉节能管理时,对投资成本一般为常规锅炉1.5~2倍的冷凝式锅炉(节能锅炉)给予补贴。而我国目前的节能相关法规多数只有强制性要求,没有激励性的经济政策。我国曾有节能建筑可以减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政策也于200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制定建筑节能方面的经济激励政策,运用财政、信贷、物价、税收等经济调节手段鼓励、引导节能标准的实施,支持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

3.5 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建立方面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7

发达国家的建筑节能一般执行强制规制,其规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立各类建筑节能的标准体系;另一方面是通过立法明确建筑节能的管理模式和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建筑节能标准的有效执行。从建筑节能标准化涉及的领域来看,它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运行节能管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等多个方面。由于前三者是目前建筑节能涉及的主要方面,而且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依据的标准和法规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以下将从新建建筑节能及建筑运行节能管理两个方面分析美国、欧洲各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节能标准化概况。

1.1 美国

美国由能源部负责全国的能源节约工作。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1975年美国采暖、制冷及空调工程协会首次颁布了标准“ASHRAE 90新建筑物设计节能”,之后该标准大约五年修订一次,最新的版本为2004年版。以该标准为基础,1977年12月美国官方正式颁布并推行了《新建筑物结构中的节能法规》,并在45个州内收到了很明显的节能效果。在建筑物运行节能管理方面,1973年,美国政府开始实行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FEMP)[1]。该计划用于引导政府各部门更为有效地利用能源。它除了涵盖新建建筑、建筑改造、设备采购、水电煤气和负荷管理外,重点包括建筑节能管理、运行和维护。其职责是帮助政府机构用最有效的办法实施能源管理,获得更高的能源效率以节省纳税人的费用。该计划的实行成为了降低能源使用费用、减少美国政府财政赤字的重要措施之一。现在,FEMP已成为美国政府能源政策的一部分,并用立法和政府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见表1)。

此外,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来推动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实施。首先,采用经济政策对法规和标准实施进行激励。1978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详尽地规定了建筑节能的经济支持问题。例如,为州一级地方政府开展节能工作(能源调查、执行国家能源计划等)给予补助费等。其次,制订市场准入制度对新的建筑节能进行全程监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从设计到施工直至验收的建筑修建全过程。第三,制订“能效标识”制度来推进节能产品的使用。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联合推动了“能源之星”项目,获得“能源之星”标识的产品必须超过该类产品相应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为了促进能耗标识产品的推广应用,美国政府在公共设施购置中优先选用带有“能源之星”标识的高效节能产品。第四,推行建筑节能统计和审计制度。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了相关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库;纽约州等州还实施了包括建筑节能审计在内的能源审计项目。

1.2 欧洲国家

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欧洲很多国家没有过住宅性能认定标准,但都通过各种法规的确定来保障新建住宅建筑的节能。1985年,欧共体理事会《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方法决议》,依该方法制定的“建筑产品指令”对建设工程提出了包括建筑节能在内的六项基本要求。瑞典1967年制订的《住宅标准法》中涉及新建建筑的节能,采用符合该法规制造的材料配件来建造住宅项目就能获得政府贷款[2]。在建筑运行节能管理方面,基于自身气候的原因,目前欧盟各国的运行节能管理的重点是供热锅炉管理。不仅每个国家制定了锅炉效率及节能导则,整个欧盟还成立了节能指导委员会,通过立法推动整个欧盟的节能工作。具体采用的措施包括欧盟推出了锅炉效率导则,定义了锅炉分类并规定了生活和商业供热锅炉的最低热效率要求并按此进行运行节能管理。

欧洲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推行建筑节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实施。首先,在经济激励政策方面,德国、瑞典等国家先后采用了经济补助、减免税率等手段鼓励建筑节能。其次,德国和丹麦分别实行了“建筑物能耗等级标识”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推进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第三,实行了能量统计和审计制度。如英国对境内已建和在建的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等进行了全面的统计,丹麦对住宅用户实行了免费的供热节能审计[3]。

1.3 日本

日本是节能管理体制和机制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从政府和地方都建立了完善的能源管理机构和咨询机构,还普遍建立了民间节能组织。其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主要集中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早在1979年该国就颁布了《关于能源合理化使用的法律》,并于1992年和1999年先后修订过两次。该法规规定了新建建筑建设方的义务:即对于建设的新建筑,要使建设方和设计方在建筑物建设时就想方设法提高建筑物的能量利用率,但该法律并不作为罚款的依据。为了使所制定的法规得以执行,日本政府为此制定了许多具体可行的监督措施和必须执行的节能标准,并确立了明确的节能目标。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日本分别制定了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的节能标准,其中公共建筑同样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为宾馆、医院、百货商场、办公建筑、学校等5个类型,并分别给出了相应的节能标准[4]。

2 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现状

2.1 建筑节能管理体制方面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节能起步较晚。1994年,建设部为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成立了节能工作协调组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并多次下发关于实施建筑节能标准的通知,推动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随着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视的逐步加强,2006年9月建设部在科技发展中心又设立了建筑节能中心。但目前各个地方上的建筑节能组织机构还是临时性的,而且分属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

2.2 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制定方面

1997年,我国颁布了最早的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90号]以下简称“节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以下简称“建筑法”)。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实施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它是《节能法》最早的配套规章,其后有关部委陆续制定了节电、节水、能源标准管理、节能产品认证管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以及铁路、交通行业的《实施细则》。截至2004年6月,有20多个省市先后颁布了总计约70项以《节能法》实施条例或者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法规。大部分是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作出明确规定。2005年,建设部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对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作出了具体规定(见表2)。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我国还制定了一些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标准。首先,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我国现行国家标准主要集中在建筑设计领域,其体系如表3所示[5]。

而建筑运行节能方面,我国已制订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用于空调通风运行管理的“GB 50365-200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以及用于锅炉运行管理的“GB/T 3486-1993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 15317-1994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和“GB/T 17954-2000工业锅炉经济运行”。此外,围绕推行新型建材和进行建筑墙体改革,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新型墙材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例如,“MT/T 5011-1995节能墙体EPS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循环经济建设的推进,我国又制订了“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一些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标准。

2.3 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方面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建设节能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效果不佳。建设部2000年对北方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显示,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只占同期建筑总量的6.4%。到2000年底,在全国城乡既有的房屋建筑中,达到采暖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仅有1.8亿平方米,仅占全部城乡建筑面积的0.6%,还有27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保温隔热性和气密性差、供热系统效率低下等问题。

3 国内外建筑节能标准化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建筑节能标准化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下面我们将从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法规和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经济激励政策、建筑能耗统计制度以及能效标识制度六个方面对国内外建筑节能标准化进行系统地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的若干启示。

3.1 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方面

从发达国家建筑节能的发展历程来看,建筑节能经济是一种以外部经济特征为主的经济,公益性很强,仅仅依靠市场的调节很难奏效,因此,建筑节能及其标准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推进和主导。为此,发达国家纷纷成立了负责节能工作的政府机构,建立了较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通过政府职能在建筑节能领域内的不断强化,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标准化的发展。如美国能源部专门设立了国家节能办公室,法国设立能源节约厅,日本的经济产业省由资源能源厅的节能新能源部专门负责节能事宜。在上述国家机构之下,发达国家很多地方政府也建立了统一的节能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都围绕节能设定了很明确的职责,为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推行提供了重要保证。而我国目前只有建设部2006年9月在科技发展中心设立了建筑节能中心,各个地方上的建筑节能组织机构大多是临时性的而且分属于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建筑节能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机管理体制上的成功经验,尽快完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在建筑节能上的推进力度。

3.2 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方面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相关的标准、法规和政策往往相互配套,相互支撑,为建筑节能标准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点仅从美国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的配套法规及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就可见一斑。另外,发达国家在制定节能标准时非常注重标准的科学性,标准制订的参与方大都来自相关的多个部门,标准的协调性较好。而从我国目前建筑节能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来看,我国建筑节能领域的基本法律缺乏相应的子法支持,建筑节能工作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现有的涉及建筑节能的法律文件中,仅有《节能法》和《建筑法》的效力级别是“法律”,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建筑节能法》或《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于《节能法》和《建筑法》两部法律都是从宏观角度对建筑节能加以规范,因此无法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具体可行的法律依据。建设部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虽然在推动各地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效力级别仅为“部门规章”,而我国不同能源、资源管理权归属于不同的权力部门,权利的分散以及各部门间的利益冲突极大地降低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和普遍的约束力。然而,建筑节能涉及建材、煤炭、电力、天然气、石油、轻工、家电等许多行业,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建筑节能相关各部门给予统一协调和规范,才能保障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从我国现行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来看,我国现行的节能标准主要涉及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能效、新能源利用、检测等方面的标准还比较缺乏,现有的标准还不成体系。而且,我国建筑节能标准与市场的结合度不强,实际可操作性不高。从上述分析来看,我国应尽快完善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并注重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间的相辅相成关系。

3.3 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方面

美国的节能法规对新建建筑推行系统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了新建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直至验收的全程节能监督和管理。新建建筑工程必须做节能耗算;建筑施工前,设计方 案必须通过有关方面的审查批准;所有的民用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建筑验收时,还需要实施能源审计项目,对建筑运行中的能耗进行能效诊断和检测。而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环节缺失,这也是我国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尽快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3.4 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方面

经济激励政策是政府通过经济杠杆保证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有效手段。发达国家在节能标准实施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经济激励政策。例如,美国为支持州一级地方政府开展节能工作给予补助费;欧盟在实施锅炉节能管理时,对投资成本一般为常规锅炉1.5~2倍的冷凝式锅炉(节能锅炉)给予补贴。而我国目前的节能相关法规多数只有强制性要求,没有激励性的经济政策。我国曾有节能建筑可以减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政策也于200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制定建筑节能方面的经济激励政策,运用财政、信贷、物价、税收等经济调节手段鼓励、引导节能标准的实施,支持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

3.5 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建立方面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8

1.1群体性。往往由一组不同功能的建筑物组成,发挥总体的作用,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在同一地点,要由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工艺交叉生产。不象一般商品,采用比较单一工艺,不受干扰地进行生产。

1.2固定性。每一建筑物都要固定在一定地点的土地上,分散进行生产。不象一般商品能够集中生产,自由运输。

1.3单件性。每一建筑物都要与周围环境结合。由于环境、地基承载力的变化,只能单独设计生产,不象一般商品,同一类型,成批生产。

1.4协作性。每一建筑物从设计到施工,需要很多性质完全不同的工种,协作配合,才能进行生产。不象一般商品,只需要单一或少数工种配合就可以生产。

1.5复合性。很多建筑物都是现场建造和工厂预制相结合的复合体。预制程度愈高,建筑工业化的水平也愈高。不象一般商品,都是在工厂生产组装而成。

1.6预约性。建筑物不象一般商品,可以拿到市场交换,只能在现场根据要求进行生产。因此,选择生产厂家,通过投标、竞争、订约、成交,就成为建筑业物质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事先要对这项产品的工期、造价和质量提出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我们在预约和组织生产建筑物时,必须针对上述建筑所特有的商品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生产和监督检查,才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物的使用价值,是商品所必备的属性,它表现在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对建筑物的各种需求。作为建筑物的使用价值,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适用性。任何建筑物首先要满足它的使用要求。例如住宅,要满足居住的要求;影剧院要满足文娱的要求;各类工厂要满足生产的要求;输水管线要满足供排水的要求;水电站要满足发电的要求;码头要满足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要求。凡此种种,不同的使用功能,都要求制定一系列专门的建筑标准;(2)可靠性。任何建筑物都必须坚实可靠,足以承担它所负载的人和物的重量、风雪和自然灾害的侵袭。这就要求根据不同性质的工程结构,制定一系列结构标准;(3)耐久性。任何建筑物都要考虑满足它的使用年限和防止水、火和腐蚀性物质的侵袭。这就要求在建筑材料、构造上制订一系列的标准;(4)美观性。任何建筑物都要根据它的特点和所处的环境,为人类提供赏心悦目、丰富多彩的造型和景观,这就要求对建筑物的型体、装饰、园林绿化等方面制订一系列的标准;(5)经济性。建筑物作为商品,当满足了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种要求以后,能否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主要取决于它的经济性。只有做到物美价廉,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所以也要制订一系列定额、标准作为衡量、控制造价的指标。

2、建筑标准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就在于以符合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项要求和符合当前经济上最优条件所制订的各项建筑标准,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制订建筑业的各类建筑标准,就成为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而这些建筑标准的制订,都是通过科研和生产实践,肯定合理的指标,通过鉴定,以建筑标准的形式,在不同的实施范围,用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形式颁发。建筑标准依其作用的不同,又可分为名词术语、图例符号、模数、气象参数等类基础标准;满足安全、卫生、环保要求以及工期、造价、劳动材料定额等控制标准;试验检侧、设计计算、施工操作、检查验收鉴定、安装技术等方法标准;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建筑机具、模具等产品标准。为了国内外竞争的需要各类建筑品的生产工厂,还可以编制比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要求更高的内控标准、超前标准以及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等等。建筑企业保证建筑物设计施工质量,除了要依据上述各类技术标准外,还要制订包括计划管理、工序管理、物料管理、机具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标准。上述这些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不仅是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据以生产的标准,也是国家据以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的标准。结合当前建筑业改革的形势,政府部门为了提高建筑经济效益,对建筑业有关标准的修订、颁发、管理,已是刻不容缓。而这些标准的编修颁发工作不是一劳永逸,它要随着生产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充实、更新。、所以每个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都要落实到编制管理单位长期管理,才能为不断提高建筑经济效益,奠定良好的基础。

3、建筑标准化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手段建筑标准化就是人们在建筑活动中,为了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应遵循的规则,作为指导人们进行建筑实践的依据。建筑物是一个复合产品,它是由多种多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在现场组建而成,往往涉及到几十几百个生产单位。为了组织建筑产品的社会化生产、商品化供应,必须运用模数化、定型化、体系化、综合化等方式,在严密分工和广泛协作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因此,建筑标准化工作对提高建筑经济效益起到不可缺少的纽带作用。

3.1模数化。建筑模数是一种选定的建筑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尺寸间相互协调的基础。我国《建筑统一模数制(CB12—73)》规定以100毫米作为模数的基础,称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倍数,称为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分数,称为分模数。建筑设计上一切尺寸小至缝隙的留置,大至建筑物的跨度、柱距、层高,均须按规定的分模数、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和幅度采用。协调建筑物构造尺寸与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相配合,对减少尺寸类型、简化品种,扩大构件制品的通用性和互换性,起到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3.2定型化。定型化是对大量重复修建使用的各种类型房屋、构筑物、建筑、配件、建筑设备以及施工机具、模具等,结合地区具体条件,经过科学试验和实践检验,通过鉴定编制成系列化的标准图或通用图,编制好定型产品目录,供设计、生产、施工选用,借以提高设计效率、确保设计质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促进建筑工业化水平,获得建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搞好定型设计,必须与有关生产、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每一个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解决好工业化生产与多样化的矛盾,满足不同类型建筑产品灵活多样组合的需要。

3.3体系化21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又进一步向体系化方向发展。体系化就是把建筑物组建的全过程,从使用功能、平立面组合、艺术造型、结构布置、材料选择、构配件生产、施工工艺、施工机具、施工组织、技术经济效益等各个环节,进行通盘考虑,综合研究,配套解决,选择经济效益最佳方案,形成从设计、生产到施工的成套技术文件,进行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这对组成专业化建筑体系公司,全面承担规划、设计、生产、施工任务,经济效益尤为显著。目前国内在房屋建筑中已推广的建筑体系有预制框架体系、预制排架体系、升板体系、滑模体系、大板体系、大模板体系、预应力板柱体系、隧道模体系、盒子体系等。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9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249-01

1建筑业现状

分工细致、劳力密集型的建筑业对信息的依赖度愈来愈大,信息已成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的资产,必须加以充分利用和妥善的保护。通常,每项建筑工程包括立项、设计、施工至维修保养等多个不同阶段,每个阶段又需要多个位于不同地点和具有不同性质的公司和机构参与设计及施工的全过程。实施的全过程往往需经几年才能完成,参与人数众多,工序繁复,其间涉及大量的文件及图纸往来,急需协调管理。大型智能建筑工程的现代化管理,需要在内、外部参与者之间相互交换处理的信息量十分庞大,包括设计阶段的各种图纸、进度控制;施工阶段的人员、物料、进度、质量和经济等数据,以及各类政府批文和法律文件等等。建设单位繁多,高效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管理,已成为优质完成现代化建筑工程的关键之一。此外,建筑工程特有的分散性、移动性和一次性等特点,意味着如果没有一个整合的信息系统,工程相关的信息将不能很好地保存起来,更难于转化成有用的知识以供将来借鉴。广东经济发展很快,但少数建筑工程已出现因缺乏基本的建筑结构图纸资料而不准验收。大量社会调查发现,工程管理人员往往需要花费多达50%的工作时间来搜查必要的信息,这将显著地降低了工程管理的效率。总之,建筑业应加速信息化管理已成为实现现代化的当务之急。

市场的迫切需求,是新技术发展的强大动力。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我国已有不少公司开始介入建筑业信息化管理领域,并为改变建筑业信息化管理的落后局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建筑工程信息的构成及特性

2.1信息形态的传递形式

(1)文字图形信息。包括勘察、测绘、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计算书、合同,工作条例及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情况报告,原始记录,统计图表、报表,信函等信息。

(2)语言信息。包括口头分配任务、作指示、汇报、工作检查、介绍情况、谈判交涉、建议、批评、工作讨论和研究、会议的信息。

(3)新技术信息。包括通过网络、电话、电报、电传、计算机、电视、录像、广播等现代化手段收集及处理的一部分信息。

2.2建筑工程信息的特性

(1)大规模性。建筑工程信息是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各环节、各有关单位发生的信息总体。不仅有取自建设项目本身的,如工程概况、设计文件、合同结构、合同管理制度、信息资料的编码系统、会议制度、监理班子的组织、项目的投资目标、项目的质量目标、项目的进度目标等。还有来自项目外部环境的外部信息。如: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规;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原材料及设备价格、市场变化、物价指数;类似工程造价、进度;投标单位的实力、投标单位的信誉、毗邻单位的情况;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国际环境的变化等。

(2)变动性。建筑工程信息不仅有那些在一定时间相对稳定不变的信息,还包括大量不断变化的动态信息。如: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投资及进度信息;反映在某一时刻,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阶段的原材料实际消耗量、机械台班数、人工工日数等。

(3)多门类性。建筑工程的信息有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和技术类信息,涉及多个学科和门类。组织类信息包括:编码信息;单位组织信息;项目组织信息;项目管理组织信息。管理类信息包括;质量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合同控制信息;投资控制信息;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经济类信息包括: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量信息。技术类信息包括:前期技术信息;设计技术信息;施工技术信息;材料设备技术信息;竣工验收技术信息。

3建筑工程信息分类及信息化系统

(1)投资管理信息。投资控制信息是指与投资控制直接有关的信息。如:各种估算指标、各类工程造价、物价指数、设计概算、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预算定额;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合同价组成;投资目标体系;计划工程量、已完工程量、单位时间付款报表、工程量变化表、人工、材料调差表;索赔费用表;投资偏差、已完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施工阶段的支付帐单;原材料价格、机械设备台班费、人工费、运杂费等。

(2)合同管理信息。指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种合同信息,如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物资设备供应合同、咨询、监理合同;合同的指标分解体系;合同签定、变更、执行情况;合同的索赔等。

(3)信息化系统。系统是一个由相互有关联的多个要素,按照特定的规律集合起来,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信息的产生和应用是通过系统实现的,信息系统是整个工程系统的子系统,建筑信息系统是由建设方、勘察设计方、建设行政管理方、建设材料供应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各自的信息系统组成。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多目标、既分别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多工序、复杂又庞大的系统工程。一个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利用能够控制的资源(人力、机具、材料、资金、工期)在一定的条件下对一个既定的目标(进度、质量、费用)进行科学的计划和以更多的定量数据做深入动态分析,对于工程实施有效地调整控制,以尽可能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4建立建筑工程标准、行业管理、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的信息系统

信息技术是一项各行业普遍适用的高新技术,必须与行业技术有机地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为使信息技术在建筑施工只有规范、有序、健康、高效地推进,须准确高效地制定建筑工程应用标准和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修编标准,便于检查查询和管理有关标准,随时随地地选用标准和对标准的执行进行检查验收,从而有效地推进标准化管理。建筑工程行业涉及的门类很多,例如土木工程、房屋工程、设备管线安装业、装饰装修业,以及相关的房地产业、勘查设计业、设备半成品、钢结构加工业等,包含的企业众多,构成了庞大而复杂的行业信息集合,其信息量非常大。没有一个规范有效的行业管理系统和高效的运做机制,将难以保证这个行业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发展。传统的管理方式及信息处理手段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效的行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方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方便有效地对行业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供了全新的条件和可能。信息技术给实体的数字化、时间的缩短、空间的缩小提供了方便,对实体的把握更为科学,工程项目的单件性、时代性、环境性、多样性决定了项目信息的大规模性、变动性、多门类性,信息技术使工程成为数字工程。而数字工程的建立,使工程管理进入新阶段。

建筑工程信息化建设应该着手建设三大系统:

(1)是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和控制系统;

(2)是建筑工程标准、行业管理、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的信息系统;

(3)是建筑工程基于互连网的方案优选、施工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人才招聘的企业商务贸易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10

1引言

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内部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不同因素之间相互关联,其中一项因素出现问题,有可能影响全局。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问题。如果施工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反馈,最终积少成多,导致整个项目的无法合格验收。因此,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多种因素,建筑企业需要积极寻找一种合理的方法。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有效地统筹这些因素成为可能。在建筑工程管理领域,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可以使系统内部的信息流获得迅速、准确的传递,从而提高施工效率。然而,在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发展起步比较晚,各方面的发展还不完善,因此当前的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中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阻碍了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我们需要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危害,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提高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

2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2.1网络技术应用存在障碍

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需要强大的网络技术的支撑。然而,在我国网络技术的应用还不够全面,不能有效地为企业提供信息整合,这不利于企业及时地获取市场信息,分析市场状况。另外,由于网络存在较高的风险性,很多建筑企业为了预防竞争对手获取自身的信息,避免使用网络共享信息平台。如很多建筑企业虽然建立了自己的建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统筹规划,致使建筑工程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不能在各个层级上实现共享和传递,形成许多“信息孤岛”。这样网络技术就很难发挥其长处,为企业获得较高的收益。另外,由于对于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认识不够全面,很多企业主认为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就是利用计算机和局域网进行办公。为了确保信息安全,很多企业依然采用纸质文件进行信息传递。这样信息技术只是为建筑工程管理提供了工具,并没有带来工作模式的改变。

2.2软件开发跟不上市场需求

我国的软件开发水平还比较落后,很多软件不能满足建筑企业的实际需求。虽然国外的软件比较先进,但是由于国内外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同,软件的应用受到限制。另外,国外软件的价格比较高,后期的维护、升级等很困难。在我国进行建筑工程管理专业软件开发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发展起步比较晚,软件开发商对于该类软件的市场需求以及风险不了解,为了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软件开发商往往避免这类软件的开发。另外,由于缺乏相应的软件开发人才,该类软件的开发效率很低,软件的质量也比较差。

2.3缺乏专业的优秀人才

与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不同,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需要专业素质比较高的人才。这类人才需要掌握相关的建筑工程管理、运营、经济、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并且在实际管理中具有较高的沟通、协作的能力。而目前,建筑企业的管理人才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符合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这样的人才队伍不利于企业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由于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杂我国的发展起步比较晚,我国的建筑企业、政府部门以及教育单位还没有形成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如有的高校还没有设置相关的专业。有的高校虽然已经设置了相应的专业,但是缺乏科学的人才培训体系,出现了有的高校将该专业设置在建筑工程学院,有的高校则将该专业设置在信息学院,甚至还有高校将该类专业设置在管理学院。这样的现象说明,我国的教育部门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教育体系,导致不同的学校的侧重点不同,学生的专业技能不够全面。

2.4缺乏合理的标准

信息技术应用需要很多标准化、数字化的信息,例如条形码、二维码等。有了这些标准化的信息,企业管理人员可以很方便地将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输入到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专业软件进行数据的分析,然后得到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信息反馈,了解管理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然而,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缺乏一套科学的标准。没有相应的标准体系,不同部门的信息无法及时有效地输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资源也就不能得到优化整合。另外,无法统一的进行数据的标准化,导致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良莠不齐。数据的质量关系着决策水平的高低。因此,标准体系的缺乏严重阻碍了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例如,现场管理人员将收集到的现场信息未经过标准化处理就传递给了财务管理部门和进度管理部门。由于专业差异,财务管理人员和进度管理人员不了解现场的数据、图纸等的含义,就无法进行自己的工作,这样就导致整体建筑工程管理绩效水平的下降。

3建筑工程信息化的实施建议

3.1构建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

建筑工程的管理涉及多种复杂的因素,主要包括计划进度、资金会计、定额成本、质量安全、人员管理、物资设备、分包管理、变更设计等内容。如果单纯凭借人工来进行这些信息的传递,那么信息的传递效率会很低,信息的准确度会下降。为了更好地推进建筑工程管理的信息化,提高建筑企业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筑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平台需要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使得建筑企业内部各级单位、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实现信息的共享。另外,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企业可以更好地进行数据、资源、资金方面的整合,这样方便决策层做出决策。例如,四川华西集团在新阶段下进行了管理信息化全面建设工作,建立了“一个协同,两套体系,三层平台,九大应用”的信息化共享平台,摆脱了信息孤岛的困境,有效地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投标管理、生产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竣工管理、风险管理、领导查询等方面的协同管理,有效提高了建筑工程管理效率,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率。

3.2提高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要提高管理水平,为实现管理信息化提供基础。实施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企业必须应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管理的实现需要借助软件。而软件的设计开发往往依据一些特定的管理体系。这就要求企业有基本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够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如果企业的基础管理做不好,软件就无法正常发挥其功能。如很多家族式企业,没有财务管理部门,进而缺乏财务管理人员,财务数据没有办法按照软件要求的会计记账方式输入,软件在分析企业经营状况时,需要借助财务数据,如现金流、利润率等指标,来判断企业业绩的好坏。因此,在这种基础管理都做不好的企业,信息化管理无从谈起。在这种情况下,信息化的应用不仅不会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反而会增加运营成本。如中建八局能够与时俱进,制定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信息化发展原则,逐步建立八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集约化管理,加大整合力度。提出必须大力加强财务资金集中管理,有效控制企业的投入和产出,建立八局自己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项目预算以“标价分离”为基础,严格控制项目成本费用,提高企业的利润和管理水平。

3.3完善企业标准体系

企业的管理达到一定水平以后,企业可以咨询相关的专家或者咨询公司进行开发一套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标准。然后根据这个标准,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发展战略以及合适的应用软件。例如,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可以采取向软件开发商订购软件的方式,使软件能够满足自身的要求。在开发软件的过程,建筑企业需要和软件开发商展开充分的合作。比如,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现信息的共享,使软件开发商能够明确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和运作方式,使软件能够真正的服务企业的运营。如中建五局三公司能够审时度势,逐渐地推行企业标准化建设。经历了外部推动的贯彻标准认证阶段,通过了ISO9000、ISO14000、ISO18000三个标准认证;内部推动的标准化管理阶段,采用了董事会控制总经理负责的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修正不合理管理制度和规范,形成员工手册和相应的标准体系,大大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经过这两个阶段的改革,三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企业形象标准化、机构设置标准化、干部培养标准化、管理成果标准化、管理流程标准化五个部分。标准化体系的建立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4加强人才培养

无论企业的信息化管理达到怎样的水平,信息化的执行与实现都需要人才。因此,为了尽快推动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我们应该积极地采取措施加强相关人才的培养。首先,企业需要进行定期的人才培训。企业可以聘请该领域的专家给员工讲解最前沿的一些发展以及如何应用。可以派遣优秀的员工到海外学习。同时,为了适应这种信息化管理的趋势,我国的高校也应该扩大信息管理专业、计算机专业的招生范围,根据社会的需求,合理的设计培养计划,为社会培养更多有些的信息化管理人才。

4总结

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技术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结合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这种结合可以有效地提高管理水平和信息传递效率。合理的运用信息技术,推动建筑工程的信息化管理可以提高企业利润,有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因此,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方面应该共同努力,共同推进建筑工程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周惑中,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探讨[J],工程技术,2011,(18).

[2] 崔惠钦, 建筑企业信息化技术的开发应用[J],施工技术,2008,(11).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11

1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1.1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近年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加上国家政策扶持,各行各业都取得了飞速发展,建筑行业亦是如此。但是,随着建筑企业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不被市场淘汰,建筑企业需不断改革创新,了解自身不足,然后进行优化,积极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所以,对建筑企业而言,建筑工程技术管理优化至关重要。

1.2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

加强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可有效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通过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控制措施,可优化施工方案,改进落后工艺,将标准化技术要求贯穿于施工的各个环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完善技术管理制度、增加技术培训、做好材料监管、控制施工技术参数等,从而促进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最终实现增强建筑工程的高质量发展。还可通过优化技术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与可靠夯实基础。

2建筑工程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善、全面的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建立、健全完善、全面的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和机制十分重要,可以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环节和技术予以规范和约束,并对相关的标准和准则进行约定,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确保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正规化、标准化,以促进建筑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目前,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很多建筑企业并未对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制度引起重视:譹訛未建立标准化的技术管理流程和制度;譺訛未清晰划分各部门的职权,未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予以考核;譻訛未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对施工技术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刻整改;譼訛缺乏对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的正确意识,导致制定的管理制度流于表面,没有进行落实和优化,造成各部门工作懈怠、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施工速度和施工质量水平。

2.2缺乏对建筑施工材料的管理

建筑施工材料作为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物料,其重要性非常明显,施工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施工质量。随着对施工材料需求量的加大,部分建筑企业缺乏对施工材料的管理,易出现各类问题,如在进行材料采购时,没有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测书、供应商的经营证明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质量检测;对购买后的材料没有进行细致化的登记入库,完整填写材料的型号、数量、材质、用途等数据,进行妥善的保管,随意选择仓库堆放,未做好合理的规划、区分。另外,没有科学、合理的保管制度,易造成材料的遗失、盗窃。

3建筑工程技术管理中的控制要点

3.1加强对建筑施工技术管理的控制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规模和制度管理不断地完善,加强建筑施工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控制。通过树立对建筑工程技术科学化组织管理的认知理念,可以不断提升建筑的施工质量,优化建筑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2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控制

在我国,建筑行业属于大中型工程项目,其建筑规模较大,涉及的内容和环节较多;某些建筑工程的地理位置十分偏远,环境较为恶劣,因此,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控制极其重要。任何行业安全问题是第一位的,与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得到重视。建筑企业若想长期、稳定地发展,就必须强化对施工安全管理。首先,在施工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要求施工人员戴好安全帽等;其次,不因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忽视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同时,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

3.3加强对建筑施工材料管理的控制

施工材料是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加强对施工材料管理的控制十分重要,尤其是对施工材料的采购及保管应严格管理和控制。首先,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综合素养,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建筑工程所需要的各类材料,禁止发生收受贿赂与回收等情况;其次,在进行采购的时候,要仔细检查相关的资格证书和质量检测证书,然后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除此之外,对于采购后的材料需要做好登记入库工作,对材料名称、数量、材质等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再次,做好存档备查工作,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选择合适的仓库进行存放,避免受到阳光直射或雨雪侵蚀。

4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优化措施

4.1重视对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组织体系优化

为了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优化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首先需要树立对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组织体系的正确认知;其次,需要对建筑工程技术操作标准和规范充分了解,以此为基础开展建筑工程技术组织管理体系的优化工作。例如,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规范性、连续性与均衡性,要求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操作规范和要求,以确保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并如期完成工程。其次,在进行编制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时候,需熟悉技术管理的概念、各部门的职责、建筑工程的成本核算、全方面管理等,从而做到建筑质量、施工成本、竣工进度3方面的统一。

4.2完善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制度和体系

优化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完善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制度和体系,进而不断优化技术管理环境,促进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所以,在完善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的时候,需要树立正确的认知,以发挥管理效果的最大化。例如在进行施工的时候,利用系统化的管理措施,将设计图纸与材料质量管理相结合,确保技术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形成责任分明的管理制度,为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打下基础。

4.3强化对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监督工作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篇12

引言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科学技术也不断提高,其中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很重要,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所以,对于建筑施工实施的全过程,施工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定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实施时严格按相关规范、标准、制度科学的管理,规范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才能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安全。

1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要点

1.1深基础施工

如今高层的建筑物在个大城区域越来越高,建筑物的基础施工深基也越挖越深,从多年前通常的6~8m逐渐加深到至今18m左右。高层建筑工程的深基施工特点是施工工期时间长、造价成本高、规模较大、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等,从以上简单概括,可以看出对整个高层建筑施工质量控制是非常的重要。

1.2主体结构施工

高层建筑结构己从框架、框架一剪力墙、剪力墙三大常规结构体系,发展成为简体或筒束的结构;从正交和对称形式,逐渐发展成为斜交体系和不规则体系。由于高层建筑受到的侧向风力以及地震影响相比较更大,因此高层建筑施工质量控制有着更严格的要求。

1.3钢筋混凝土施工及模板技术

高层建筑高度高、体量大,使得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泵送都需要一定的施工技术工艺才能实现,因此其施工质量保证的难度就会增加。另外,模板的使用量也变得很大。根据资料统计,在我国已经建成的高层建筑中,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占80%以上,模板工程费用占结构费用的30~35%,其用工数占结构总用工数的40~50%。如何既能降低模板使用成本,又能保证施工质量,成为质量控制的又一个问题。

1.4管道与设备安装

高层建筑楼层多,不同楼面差别可能很大,使得建筑物管道与设备的安装变得十分复杂,需要考虑到各个专业的良好配合,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也必须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面的控制。

2施工质量管理的规范化

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包括质量管理组织结构的规范化,体系标准的规范化和执行机制的规范化。组织结构的规范是基础,体系标准的规范化是保障,只有在前两者都实现的前提下,才能够保证执行机制的规范。

2.1施工质量管理组织结构的规范化

施工质量管理组织结构的规范化分为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①从政府的角度看,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由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五个层级组成,还包括专业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地方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质量管理组织结构的规范化,要求组织结构具有完整性和效率性。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具有五级管理结构,因此在纵向的层级数量上,已经基本能覆盖到全国每个工程项目。同时在每一层级上,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也能够在横向上覆盖到该层级中所有工程项目。所以在组织结构的完整性上,已符合了规范化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间的监督与考核,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来进行准确地衡量与约束,所以组织结构的效率性还没有完全地体现出来。因此,建筑质量管理层级监督及其指标考核体系的完善,是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规范化的一个有力措施。②从企业的角度看,施工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它们都需按要求建立专门的质检机构,配备相应的质检人员,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制度,并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质量管理,因此对质检机构和专业质检人员的要求也更高。

2.2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范化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是为了经济、高效地建造出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以及用户需要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是各部门、各企业、施工各环节和各阶段所采取的组织协调、组织控制的系统管理手段的总称。

IS09000族标准的诞生和发展,标志着世界范围的质量管理已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之路。在工程建设中,尤其在高层建筑的建设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多样性、复杂性,就更容易因工程项目组织和管理的失误而造成损失,更加要求认真贯彻IS09000族标准,从而从组织管理的角度避免造成损失。

将IS09000族标准运用到高层建筑的施工质量管理:①要对标准的构架作相应的调整。因为IS09000族标准原先是用于工业产品,而建筑产品与工业产品在生产方式上是有所区别的;②高层建筑的施工技术与管理要求比一般多层低层建筑更高,所以就要仔细考虑产品生产周期长、涉及领域广、施工工序繁多等影响质量优劣的因素,尤其是在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重点上,更应该反复斟酌,才能制定出全面的质量标准及执行规范。

高层建筑工程推行全面施工质量管理,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影响施工质量的要素加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这个过程必须按一定的步骤和程序来进行,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完成(PDCA环):

第一阶段:计划阶段,也称为P阶段,主要是在调查问题的基础上制定计划,包括制定目标、方针、活动过程、管理项目和制定完成任务的方法,一般应有具体的数量化指标和可操作的措施。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也称为D阶段,主要是按照制定的计划去实施、落实计划中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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