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督察报告合集12篇

时间:2022-02-13 19:50:09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1

一、推荐范围

纪检监察监督员主要从草滩街道下属各村、社区和非公党组织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行为能力。

(二)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

(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纪检检察监督员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下,对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村、社区、基层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及公职人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使职权等情况。广泛收集本地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二)按照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安排,及时向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及街道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三)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对重要决策事项、经费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服务群众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监督、发表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村、社区、驻地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及时陪同反映人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五)经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批准并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所监督村、社区、驻地单位有关文件、账目、会议记录和工作资料等。

(六)协助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

(七)完成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日常管理

(一)纪检监察监督员对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受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

(二)纪检监察监督员每月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履职情况,遇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监督员的考核工作。日常考核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价。定期考核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发放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考核结果报区纪委监委备案。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和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体系,保障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渔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为中心,以切实保障渔农民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着力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推动渔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由村民广泛参与、依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3、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促进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三、具体做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至4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挂牌为“岱山县XX镇(乡)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财务监督两个小组,人员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一是本村村民代表,政治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群众信任、熟悉村情;二是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涉渔涉农政策,协调议事能力强;三是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于公益事业等。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文书、报帐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

1、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全体村民代表中产生,由村党组织提名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2、考察、审核、公示。候选人产生后,由乡镇纪委会同村党组织成立考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法,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交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

3、选举。将经考察、审核、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候选人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差额人数不超过3人,当选人员按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选举结果及时向村民进行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过半数当选。

4、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的相关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行使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责,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等村务、财务运行情况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3、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组织开展各项民情沟通活动。

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等,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财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等。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机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原则上每季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村财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村级财务开支集体审核活动。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事前列席行政村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召开的重要村务会议,确定监督事项,启动监督程序;事中进行检查询问,并将查询结果向村党组织汇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查询意见;事后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向村民代表报告监督结果,重大更改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制约机制和组织保障措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相关程序选举新的成员。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3

通过实施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达到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队伍配强、制度健全、业务规范、硬件保障、能力增强”的目标,使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工作开展有依据、有平台、有条件,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树立基层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努力使之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推动者,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乡镇纪委“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乡(镇)党委政府机关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乡(镇)纪委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有专职纪委副书记。乡(镇)纪委设委员3至5人,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乡(镇)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专科以上学历。

3、有办公室。乡(镇)纪委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4、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确职责。乡(镇)纪委在县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乡(镇)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2)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3)负责对各项惠民政策、支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乡(镇)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申报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4)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5)根据权限负责组织调查所辖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按有关程序,作出处理;(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7)检查指导村纪检小组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8)督促村纪检小组每年向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负责对村纪检小组工作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不称职的村纪检小组组长提出免职意见;(10)督促本乡(镇)党员干部如实填报个人廉政档案;(11)负责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承办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乡(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工作;(14)完成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制度,健全村级财务“双”和“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级工程阳光操作、村干部约束激励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主监督机制,健全乡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诺廉评廉、“三谈两述”等制度,积极探索乡镇对基层站所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考评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乡镇纪委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习、议事、调研、工作报告、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内部监督等制度。

5、有电脑和打印机。

6、有举报电话。

7、有录音笔。

8、有照相机。

9、有摄像机。

10、有档案柜。

县委于12月下旬将乡镇纪委副书记配备到位;县政府于12月下旬前拨出专款将乡镇纪委牌子、电脑、打印机、举报电话、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档案柜等办公办案设施配备到位;乡镇党委负责纪委办公室的配备及纪委组成人员的配备。

(二)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村(社区)门厅加挂“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牌子;纪检小组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办公室”。

2、有队伍。在全县设党支部的行政村(社区),成立村(社区)纪检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至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人员数要求: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3人,1000-2000人的村(社区)4人,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同期进行,任期相同。

3、有专职纪检小组长。村(社区)党支部要明确1名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纪检小组长(任职资格: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党员中的大学生村官和退伍军人优先)。村书记、党员村主任、党员村文书原则上不得兼任村纪检小组组长。纪检小组其他成员不占村级干部职数,由全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有办公室。村(社区)纪检小组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5、有电脑及档案柜。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及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6、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晰职责。村纪检小组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法规在本村执行情况;(2)督促村“两委”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制度;(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本村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4)负责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党员的纪律监督。重点加强对村主职干部行为的监督。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汇报一次监督情况;(5)协助村“两委”做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6)督促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议;(7)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处置和使用;(8)监督各项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的落实;(9)认真受理村民举报。处理并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10)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利不受侵犯;(11)向村党支部或乡(镇)纪委反映本村党员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乡(镇)纪委查办本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按要求认真完成乡(镇)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向乡(镇)纪委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一议,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定期交流研究村(社区)纪检工作;建立接待制度,建立接待日,定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村(社区)廉情信息,及时化解村(社区)矛盾,促使和谐村(社区)建设;建立学习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努力提高纪检干部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和基层纪检工作水平。

7、有印章。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专用印章,印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

8、有举报箱。

9、有党风廉政宣传栏。在村(社区)设置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栏,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10、有工资。全县村纪检小组组长工资按100元/月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其他纪检小组成员采取误工补贴的办法计发工资,原则上除纪检小组组长外,其他成员的年误工补贴不少于200元。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由乡镇党委负责督办落实。

三、方法步骤

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培植阶段。完成时间:年12月31日。确定县河镇、水坪镇、城关镇、中峰镇、蒋家堰镇5个乡镇为试点乡镇;确定县河镇农业示范场、大路沟村、仁家沟村,水坪镇前进村、阎家坝村、杜家沟村、洞子沟村、胡柳树村、黄龙村、漫液村、康家岭村,城关镇守金店村、观音阁村、大裕沟村、红光村,中峰镇梅探沟村、刘家湾村、汤家坝村、乐园村,蒋家堰镇黄土岭村、蒋家堰村、黄石头村、秋沟村22个村为试点村。

(二)全面推广阶段。完成时间:年1月下旬。各乡镇、村(社区)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做法,全面铺开本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组织领导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4

工作情况报告

县纪委: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2018年专项监察工作的安排,xx乡纪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走访监察工作,针对村级财务专项监察督查内容,现将对xx乡专项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级财务专项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对村级财会基础工作进行监察。检查我乡所辖10个行政村(居)均实行村账乡制度,各村是否成立了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是否指定了报账员等。检查乡财务室在受理报账员报账时,是否逐一审核有关凭证和资料,是否符合村财务支出规定,已履行签字手续、印章齐全、凭证合规的开支方可报销入账;是否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收支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完备、要素不齐全的收支凭证是否及时要求补充更正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报账不及时。各村的财务支出项目、款项与乡政府对接不及时;部分村财务管理制度与现行实际情况不适应,出现资金脱节,导致村级财务制度不够完善健全;二是接受群众监督乏力。一些村村级资金来源,项目支出等记录不全,公示不及时或者没有公示,导致不能规范的进行账务处理和反映本村财务情况;三是审核不严格。财务开支应该由村常务干部统一签字,但部分村由一人“一只笔”全权代签,导致村级财务出现很多不符合规定或者超标的账;四是部分村级财务会计文化水平较低。部分村财务人员知识面窄,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因而在管理中漏洞百出。五是票据、凭证管理不够规范,记账不够规范、及时。有的村部分票据开具不规范,比如未填开具日期或开具单位未签章;有的村部分原始凭证无事由、无经手人或审批人签字、无理财小组签章等。有的村在登记村现金日记账时不够及时,时间一长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记不确切而导致漏记、错记等;有的则存在未完全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序来记,导致村日记账账目混乱,有的村未按规范的方法来更正错账等等。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5

(一)审慎选择试点,理顺“提级监督”关系

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村级党组织监督存在短板,村(居)干部“最后一公里”监督乏力。我们结合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经过调研走访、意见收集,决定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居)党组织试点开展“提级监督”,纳入县纪委监委监督范围。一是摸排选择试点。根据全县乡镇区域划分和村(居)集体“三资”规模情况,结合村(居)信访举报、民情舆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等方面情况,从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经济发达村等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50万)的村(居)中,选择新安镇七里社区、半塔镇鱼塘村、水口镇水西村和汊河镇黄牌村4个村(居)进行试点。二是明晰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委授权2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按照职责和分工,对口负责提级监督事项,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六方面内容进行监督。三是细化监督责任。“提级监督”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细化县纪委宣传部、党风室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职责,要求党风、信访、案管、审理等业务部门和6个纪检监察室会商厘清、协调解决“提级监督”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还明确相关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廉情监督员的协作配合作用。

(二)编制三个清单,夯实“提级监督”基础

微腐败之所以多发易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层干部权力不明晰。“提级监督”要想发挥实效、推动基层治理,首先要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等问题。对此,我们推动编制权力、责任和负面清单,便于“对单”监督,推进权力“照单”运行。一是编制权力清单。按照全县《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实施方案》要求,针对“三重一大” 、“三资”管理、工程建设、脱贫攻坚、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公共服务等重点方面,对村级组织“小微权力”逐类逐项进行梳理、归纳,形成9大类47项村级权力清单。二是绘制责任清单。针对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党组织书记、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群体,对照权力清单,并根据每一项应办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范围界定、办理主体等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各项事务责任分工,梳理形成村级干部责任清单,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开列负面清单。针对村(居)巡察和信访、审查调查、村级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基层易发多发腐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梳理非法侵占资产、挥霍集体资产等问题,制成“负面清单”,为村级干部履职行为立规矩、划红线。

(三)强化协作建设,充实“提级监督”力量

协作区作为开展“提级监督”的责任主体,是联系县纪委监委机关、乡镇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的桥梁。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改善人员结构和延伸基层触角方面,完善2个协作区管理架构,建强监督队伍。一是调整协作管理框架。为加强协作区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调整协作区管理架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作区工作,两名分管副书记分别负责一个协作区,还安排两名常委协管。二是扩充协作中坚力量。将协作区原“1+1+6”人员配备模式,扩充为“1+4+6”模式,即统筹2个纪检监察工作室、6个纪检监察室和12个乡镇纪委力量,按照1名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3名纪检监察室主任和1名驻点乡镇纪委书记+6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结构,选优配强22名协作区成员,进一步凝聚“提级监督”中坚力量。三是拓宽协作基层触角。在试点村聘请4名廉情监督员,协助协作区开展“提级监督”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建立协作区、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联动机制,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

(四)丰富监督方式,提升“提级监督”实效

为增强“提级监督”工作的精准性,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立足职能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发挥直接监督优势,提升“提级监督”工作实效。一是针对重点事项,强化全程监督。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注重从“事前、事中、事后”入手,事前要求预报,提交事项方案、计划等相关资料;事中通过列席会议、跟进落实等进行监督;事后及时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2020年10月,水西村新建了三个巨幅广告牌,针对招租事项,第二协作区要求进行公开招租,帮助联系县公管局挂网,并对招租和后续合同签订等进行跟进监督。二是针对日常事项,强化清单监督。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协作区每月列出监督工作清单,通过驻点办公、查阅文件资料、督促重点工作推进、进村入户走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排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推进重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如去年8月份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两项目三资金专项整治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村级纪检委员加强日常监督;9月份将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违规操办升学宴作为监督重点,提醒村干部要廉洁节俭节约。三是针对关键少数,强化探头监督。发放全程纪实手册,对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和履职履廉情况开展监督。要求村书记个人重大事项向协作区报备,并及时核实。采取召开会议、谈话谈心等,增强村书记廉洁意识,引导村党支部充分利用村级资源开展学习教育,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如2020年8月黄牌村书记岳母去世,接到报告后,第二协作区和镇纪委对村书记进行一番提醒和谈心,使他转变了大操大办的想法,最终交给村红白理事会操办。

二、取得成效与反响

(一)协作区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县纪委监委赋予协作区监督检查、信访处置、审查调查等5项职能,从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看,协作区更多的是承担办案工作。开展“提级监督”以来,将试点村(居)党组织监督权上提并授予协作区,有助于协作区发挥面上和线上的优势,通过驻点办公、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使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执纪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协作区共驻点办公39天,开展日常监督45次,发现问题41个,开展廉政教育30次,推动建立完善制度26个。

(二)村干部履职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协作区通过对村(居)党组织重要事项、日常事项和关键少数的下沉式、融入式、精准式监督,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查纠整改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还采取引导和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村干部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村干部履职意识和纪法意识,同时通过加大查找、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倒逼了村干部坚守纪律底线,不碰高压线。如自“提级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半塔镇鱼塘村“两委”干部通过经常性接受纪律教育,提高了低保等惠民惠农政策审核把关的责任意识,主动向上级申报取消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6人低保待遇。

(三)村级小微权力得到进一步规范。“提级监督”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距离优势,让监督直抵基层末梢,通过督促梳理、编制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事务责任分工,细化村级事务处理流程,实现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保证“小微权力”阳光运行。如新安镇七里社区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中,使用村集体资金未严格按照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第一协作区通过列席会议、现场指导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后及时增加驻点办公时间,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并督促七里社区完善相关资产、资金管理制度3项。

(四)末梢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提级监督”作为一项创新,是联系县纪委监委、协作区、乡镇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的桥梁。协作区通过集中培训、业务辅导、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了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通过驻点办公、工作例会、监督日志等工作推进机制,督促村级纪检委员充分发挥“三员”作用,当好协作区的“千里眼”,既实现了县纪委监委职能向基层线上延伸,又带动了村级纪检委员做细日常监督,提升末梢监督实效。试点以来,4个村级纪检委员开展监督117次,发现问题55个,提出建议62条。

三、存在问题

一是职责定位有偏差。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提级监督”是县纪委监委对村(居)党组织的直接监督,与乡镇党委关系不大,在协助协作区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推动完善乡镇层面小微权力清单等工作上没有发挥良好的协调作用。如半塔镇纪委在协助协作区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时积极性和配合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存在“只出席不出力”情况。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试点村对“提级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督也是保护”,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界限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存在“三重一大”等事项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现象。如汊河镇黄牌村党支部书记、村级纪检员每月向第二协作区报告工作不及时,村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未做到随时报告。

三是监督水平待提升。大部分村级纪检委员身兼多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监督方法方式运用单一,一线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村级纪检委员有怕麻烦、怕得罪人思想,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如新安镇七里社区纪检委员朱大勇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日常工作以党建、纪检、宣传、信访等为重点,监督质效不高,发现问题较少。

四是监督下沉力度不够。协作区成员主要由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人员兼任,成员多是审查调查或巡察业务骨干,经常被抽调参与上级办案或巡察等工作,下沉一线监督力度不够。如第二协作区大部分成员在7-9月份被上级抽调参与异地办案、巡察工作,对当月“提级监督”工作推进产生一定影响。

四、对策建议

一是总结试点经验,延展监督成效。负责“提级监督”责任的主体,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为推开试点工作打下基础。在试点村(居)党组织的选择上,除考虑“三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村因素外,可根据各乡镇区域、经济、信访等实际,适当扩大试点范围,选取信访量较大的、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受处分村干部较多的村,实现各有侧重,进一步拓宽试点监督成效。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6

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于各级换届工作,在预防和打击破坏换届违法犯罪方面积极作为,为平稳顺利换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以惩治和预防破坏选举犯罪,作为为大局服务的重要切入点,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笔者经过走访座谈和实地调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试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农村换届选举工作作一些探讨:

一、提前介入调研,制订分类监督应对预案

今年以来,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党政和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部署,立足检察职能,配合地方党委,以防范换届选举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主题,开展专门性的检察预防工作。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制订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方案,把专题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之中,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检察机关在基层“两委”换届中,严肃查办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犯罪分析、检察建议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以下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敬畏权力、廉洁从政以及依法参选、廉洁参选的自觉性。

——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突出抓好相关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在乡镇和基层“两委”换届选举中,对广大选民、候选人和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防止买官贿选、破坏选举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涉选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迅速移送侦查部门查处,及时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对已掌握的和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参选、备选人员以及不符合参选、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党委,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选举机构调查核实,防止“带病参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五是协助党委维护好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破坏选举、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家族和宗教势力干预选举。

——六是深入分析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积极研究防治对策。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和宣传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预防破坏选举犯罪的宣传工作,紧密配合选举进程,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选举犯罪的《立案标准》,积极引导选民和代表遵守选举纪律、维护选举秩序,依法有序自由充分地行使权利。

二、以检察机关设立的检察工作室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民主法制意识

基层检察院要把配合党委政府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为确保首先进行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检察工作当前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着力点,注重发挥检察工作室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选举一线现场的优势,加强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检察等检察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及时掌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在保障广大村民行使公民的民利、维护选举正常秩序等方面作出应有的努力。

一是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前,检察工作室根据日常巡回检察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控告和举报反映的重点、上届选举存在的难点,有针对性地派出干警深入到选举工作相对复杂的有关镇街进行深入的调研、摸底,详细掌握当地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状况和社情民意。同时,检察工作室、反渎职侵权等部门与当地镇街党委、政府共同分析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并对选举过程中破坏选举犯罪多发、易发的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为有利于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发挥最大监督功效,在全面掌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制订出将全市各村分为三类对象进行监督的预案:(1)把选举情况异常复杂、竞争异常激烈,特别容易出现问题的村列为重点监督对象;(2)把选举情况相对复杂、竞争相对激烈,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列为巡回监督对象;(3)把能够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一般不会出现问题的村列为了解掌握对象。针对少数村可能出现阻挠选举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阻挠开票、冲击计票现场撕毁选票及聚众闹事妨碍选举等突发性情况,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前制订出相应的应急预案,把各项应对措施做细、做扎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在选举期间,检察室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也受理公民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为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方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举期间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等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另一方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查明确属被错告、诬告的人员,及时进行澄清,依法维护受诬告、陷害者的民利,同时加强对诬告、陷害者的教育,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联系沟通,为党委的决策提供依据

在服务和保障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和组织部门报告所掌握的有关情况,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把在现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为有关部门解决选举中存在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争取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结束之际,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室要综合分析换届选举情况,分析当前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撰写出调研报告。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思考:一要确保选举经费,加大宣传力度;二要做好选民登记,保障选民权利;三要严格选举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四是杜绝拉票贿选,确保公平公正;五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选举顺利。

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争取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在地方党委、人大统一领导和监督指导下,加强与选举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发现和查处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府领导人过程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的犯罪行为。要求重点查处以下六类破坏选举的犯罪案件:(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案件;(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案件;(3)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案件;(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案件;(5)编造事实欺骗被选举人或者捏造对选举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并加以散发、宣传,扰乱正常选举活动或影响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案件;(6)其他足以造成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案件。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街、乡换届选举活动中,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配合,适时提前介入。重点打击: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选举设备和对选民、代表、候选人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破坏选举犯罪行为,以及故意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被选举人的犯罪行为。深挖严查破坏选举秩序背后的操纵者及其“保护伞”。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经济和社会飞跃发展,城乡面貌变化巨大,社会秩序基本稳定,老百姓安居乐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但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仍然面临艰巨复杂的任务,刑事犯罪仍呈多发态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出现,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所面临的执法环境也更加复杂。因土地征用、拆迁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不容乐观,因利益问题引发的逐年上升,社会矛盾集中显现,尤其是在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争权利,争资源,家族宗派势力明争暗斗,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优势,对多发易发案件的存在的社会问题深入分析,积极提出解决和预防对策,将各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积极开展农村换届选举预防工作,使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农村换届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参考文献: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公认为主要衡量标准,以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创新考评方式,强化民主监督、激发内在动力,增强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保障和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村提供动力支持和作风保证。

二、直评的对象和方式

1、直评的对象为任职满半年以上,经镇党委批复的在职在编村干部、全体党员。参评人员原则上为全体村民,各村也可根据实际,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代表、监督代表、理财代表参会测评。

2、直评的方式主要采取村民或参会人员现场质询评议和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直评村干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直评党员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直评的程序

“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分工到村的镇干部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五个程序:

1、心与心地沟通交流,告知村民。会前,所有村干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换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形成述职述廉报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述职述廉报告由镇分工干部把关,其他村干部的由党总支书记把关。一周前,由村“两委会”将直评活动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参会人员等内容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形式予以公示、告知村民。

2、实打实地开展调研,书面反馈。述职述廉报告前,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到村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向直评村进行反馈。

3、面对面地述职述廉,接受质询。在分工到村镇干部主持下,召开直评大会。一是由全体村干部报告勤廉情况;二是由镇纪委通报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情况及意见建议;三是由参会村民就有关问题当面向村干部进行质询或提出建议,村干部当场作出答复说明。

4、背靠背地民主测评,表态承诺。参会村民现场对直评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填写测评表。测评表的统计,汇总由村民代表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监督。直评结果当场向村民公布,直评党员结果会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最后,由村党总支书记向全体村民作表态承诺。

5、硬碰硬地落实整改,评定报酬。村民质询事项的办理情况在一个月内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反馈,特殊情况可个别反馈。整改方案报镇纪委和分工到村的镇干部,以便督促落实。镇党委将直评结果作为村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以直评等次确定村干部工资报酬,以直评等次评定表彰优秀党员。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镇组织、监察、民政等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到村的镇干部和各片片长具体负责,各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本村直评活动的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全程监督。

2、强化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直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村干部和党员正确认识和对待村民直评,自觉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要动员组织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直评活动、引导、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质询,努力营造健康有序、良性互动的直评氛围。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8

永年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工作方案

(20xx年3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20xx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种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依据中共永年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xx]1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机构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指出:清理农村“三资”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孙洺生兼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使办公室工作实现组织有力、运转协调、工作规范、责任明确、办事高效的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下设宣传、指导、督查和办案四个小组,分工负责、相互合作。

(一)宣传组:组长由县纪委宣教室主任靳永朝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举办学习培训、传达会议精神,收集、汇总材料、编发《三资清理专报》,及时有关重要信息,总结各阶段工作,筹备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会议材料,参与承办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指导组:组长由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党组副书记郭战士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三资清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技术和人员的培训;

(三)督查组:组长由县纪委党风室主任侯本树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总体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对各乡镇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四)办案组:组长由县纪委案管科科长苏增林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协助督查组和宣传组提供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材料。

各工作组组员分别由县纪委党风室、宣传教育室、案件管理科、县委农工委和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有关人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到县纪委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工作沟通的联络员。

二、明确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

4、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5、收集整理信息;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

2、掌握本组专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分类指导;

3、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5、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6、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沟通;

2、及时报告本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3、按照办公室要求提供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材料;

4、参与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查工作;

5、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严明制度

(一)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紧急情况需增加会议的临时通知。

(二)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分工,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9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县北部,距离县城约50公里,面积约90平方公里,下辖4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2个,非贫困村2个,总人口约15000人,其中贫困户596户2428人。2018年底,经各村、支两委推荐,县纪委监委考察,聘请了***同志为**村监察监督员,***同志为**村监察监督员,***为**村监察监督员,***为***村监察监督员。

二、监督监督员情况

**村监察监督员***,现年53岁,苗族,***市**县人,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乡**村村民委主任,2004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乡**村村民委主任。

***村监察监督员***,现年57岁,苗族,**市***县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至2003年任***乡***村妇女主任。

***村监察监督员***,现年48岁,苗族,**市***县人,200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乡***村村文书,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村监察监督员***,现年64岁,汉族,***市****县人,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月至1980年12月任***乡***村党支部书记,1988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乡***村6组组长,200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乡***村8组组长。

三、履职情况

(一)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监察监督员作为监察体制改革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探头,及时有效对村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指出村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反馈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探头作用,进一步促进监察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二)突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工作。一是督促村支“两委”及时公开党务、村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工程项目(资金)监督。对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惠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资金使用监督,督促村支“两委”使用集体资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等规范程序使用。三是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制度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加大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公开力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廉洁履职。

四、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监察监督员政治觉悟不高,村级监督流于形式。现任监察监督员普遍文化不高,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大局意识不强,个别监察监督员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害怕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主动参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足,致使村级监督流于形式。

二是监察监督员年龄老化,履职能力不足。农村党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监察监督工作理解不深,且平时忙于家庭事务,无法胜任监察监督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

三是素质参差不齐,表率作用较差。虽然监察监督员均系中共党员,但平时均忙于农活,主动接受党的政治理论教育时间不多,对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等了解不深入,思想及道德素质参差不齐,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如个别监察监督员为达到个人目的,将平时群众反馈的信息,不加以分析研判,辩别真伪,也不通过正当途径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反映,而是采用串联群众写举报信向市、县有关部门投递等方式反映问题,严重损害了政风民风。

四是信息渠道闭塞,无法及时履职。由于监察监督员系新生事物,参加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时间较少,对上级的工作安排部署知晓不多,信息量不足,无法及时有效的参与监督工作。

五、工作建议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10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县北部,距离县城约50公里,面积约90平方公里,下辖4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2个,非贫困村2个,总人口约15000人,其中贫困户596户2428人。2018年底,经各村、支两委推荐,县纪委监委考察,聘请了***同志为**村监察监督员,***同志为**村监察监督员,***为**村监察监督员,***为***村监察监督员。

二、监督监督员情况

**村监察监督员***,现年53岁,苗族,***市**县人,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乡**村村民委主任,2004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乡**村村民委主任。

***村监察监督员***,现年57岁,苗族,**市***县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至2003年任***乡***村妇女主任。

***村监察监督员***,现年48岁,苗族,**市***县人,200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乡***村村文书,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村监察监督员***,现年64岁,汉族,***市****县人,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月至1980年12月任***乡***村党支部书记,1988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乡***村6组组长,200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乡***村8组组长。

三、履职情况

(一)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监察监督员作为监察体制改革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探头,及时有效对村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指出村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反馈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探头作用,进一步促进监察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二)突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工作。一是督促村支“两委”及时公开党务、村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工程项目(资金)监督。对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惠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资金使用监督,督促村支“两委”使用集体资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等规范程序使用。三是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制度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加大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公开力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廉洁履职。

四、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监察监督员政治觉悟不高,村级监督流于形式。现任监察监督员普遍文化不高,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大局意识不强,个别监察监督员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害怕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主动参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足,致使村级监督流于形式。

二是监察监督员年龄老化,履职能力不足。农村党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监察监督工作理解不深,且平时忙于家庭事务,无法胜任监察监督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

三是素质参差不齐,表率作用较差。虽然监察监督员均系中共党员,但平时均忙于农活,主动接受党的政治理论教育时间不多,对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等了解不深入,思想及道德素质参差不齐,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如个别监察监督员为达到个人目的,将平时群众反馈的信息,不加以分析研判,辩别真伪,也不通过正当途径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反映,而是采用串联群众写举报信向市、县有关部门投递等方式反映问题,严重损害了政风民风。

四是信息渠道闭塞,无法及时履职。由于监察监督员系新生事物,参加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时间较少,对上级的工作安排部署知晓不多,信息量不足,无法及时有效的参与监督工作。

五、工作建议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11

(二)坚持把握规律,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办案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握重点,强化措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1—7月份,区纪委共受理举报71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件。其中,经济案件14件,10万元以上案件7件,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4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重点查处了泰山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王建受贿、收礼案。经查,王建在担任泰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泰山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和礼金2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集中力量查处了*市集昌机电公司负责人王大强挪用公款案、城西街道头营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晓宏受贿案、海陵工业园区林南村支部书记张建华违反财经纪律案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窝案、串案5起。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排查案件线索的重点,对一些集体访、重复访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充分发挥举报案件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行案件审理“三推一改”、审理助辩制度,为促进案件突破、提升办案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实行委局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重信重访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先后三次对全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化解矛盾工作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8件重点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单位,扎实推进问题解决。继续坚持党政干部下访制度,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下访,各级党政干部带着问题深入到农村、社区和企业现场办公,为群众解决问题513个,办实事320余件;积极开展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大接访活动,现场接待办理来访问题48件次,当场协调解决25件。

(三)坚持突出重点,拓展载体,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努力创新教育方式、拓展教育载体,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廉洁意识,进一步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以海陵干部的好风气为“率先全面达小康”提供坚强的保证。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结合“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廉洁从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采取区委书记上党课、每月一讲、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年初,邀请中纪委宣教室李本刚主任为全区党员干部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年中,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全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海陵又好又快发展”的专题党课。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一把手”上党课160余场,开展各类廉政培训56场次,受教育人员17000人次。二是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为载体,坚持以教育倡廉、环境熏廉、活动促廉、制度督廉、品牌亮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七进”。对首批32家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命名授牌,并明确一批新培植的廉政文化示范点。今年以来,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2次,举办廉政文艺演出10余场、廉政书画展18场,全区59座廉政宣传栏更新3期。三是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将廉政教育培训方面的20余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并纳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指标,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责任”的工作局面。

(四)坚持关注民生,纠风治乱,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关注民生、执纪为民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意和热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领域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江苏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工作成果,先后3次组织对收费扎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教辅用书代办项目等进行明查暗访,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校风、廉政文化进学校等活动,积极推动我区率先成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上半年,全区教育收费继续保持零投诉。6月中旬,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对我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积极策应全市开展的“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根据区情实际,会同区卫生局提出“‘无红包’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全区医务人员百分之百不收红包、百分之百主动退还红包、百分之百不暗示或索要红包。同时,把“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与行风政风建设、廉政文化进医院、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先后组织监督员进行6次明查暗访。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699万元,让利患者80多万元,全区医务人员共拒收红包212人次,退还红包122人次,达6.8万元。二是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围绕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拍摄暗访片12盘,印发通报8期,下发整改建议书23份,诫勉谈话13人。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调整增加群众评议在机关作风建设评比中的权重。加强对“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和督查,确保主题教育的成效体现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上。以“为发展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全面启动第二轮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活动,组织明查暗访20多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0多件,发放整改建议书9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代表全市接受省公开办的检查验收,获得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区30多家学校、医疗单位和劳动保障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也已全面展开。三是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对全区镇、涉农街道逐一进行走访式调研,了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对“双创”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确定2个镇、涉农街道作为首批“双创”活动的重点单位,采取领导挂钩联系、部门单位联动、加强动态性考评等方式促进“双创”活动向纵深推进。全面推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理财、招投标等制度,着力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坚持述职述廉、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针对农村“三资”规模相对较大的现状,积极推行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促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农民群众的稳步增收。

(五)坚持立足防范,强化监督,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坚持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着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落实勤政廉政当面报告制度。坚持把勤政廉政当面报告作为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的深化和拓展,作为经常性考察了解领导班子的重要途径。年初,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确定区民政局、区委农工办、区农委和泰山街道为今年实施勤政廉政当面报告的单位。报告前,区纪委牵头有关部门调研了解报告单位领导班子运转、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情况。调研情况在勤政廉政报告会上进行通报。报告时,严格按照当面报告、通报反馈、质询和询问、答复承诺、领导点评等程序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报告后,注重加强对报告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真正落到实处。上半年,完成对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勤廉当面报告工作。二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抓住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有利时机,及时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检查的通知》,重申和宣传廉洁自律规定,并对违规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券、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政机关办公电话开通“一机双号”业务的情况,在全面清理和纠正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进行清查梳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对“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人员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纠正“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人员27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勤廉公示、廉政档案等制度,对1名区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54名镇、涉农街道的区管干部实施了勤廉公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报告制度,上半年,进行诫勉谈话1人次,14名区管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300多名区管干部向区委报告了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区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0余人次。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颁布10周年,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对镇、涉农街道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并通报反馈考核结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结合“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结合年度中心、重点工作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分解下达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将34项工作分解落实到24个主办单位,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合力。

(六)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始终按照打造“奋进、务实、爱民、文明、忠诚之师”的要求,更加注重抓好自身建设,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着力增强政治素养。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交流研讨,每半年组织一次知识测试。在全区率先启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谋划工作,使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果更多地体现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上,体现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体现在推动“率先全面达小康”目标的实现上。委局机关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下访活动,形成调研成果16篇,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1个。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年初,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塑造一流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先后邀请谈镇等6名专家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作宏观经济形势、政务礼仪等专题讲座,参加学习的纪检监察干部达200余人次;今年以来,先后安排5名同志参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组织的集中培训,2名同志参加区委青年干部培训班的挂职锻炼;先后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29人次参与查办案件、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跟班轮训。三是强化组织建设,着力夯实工作基础。注重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个,调整、充实基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6名,因人事变动原因,待调整3人。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挂职锻炼、跟班培训等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上半年,提拔使用干部5人,轮岗交流中层干部4名。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工作安排到组织协调,从整体谋划到各项具体措施,都努力创新方式、形成特色,亮点迭出,成效显著。总的来说,上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时,措施有力,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取得的成绩也比较明显。但对照上级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们的工作业绩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照《工作规划》的部署,我们的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照全区老百姓的需求,我们的工作触角还需要进一步延伸。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需要我们在下半年做出更大的努力。

二、加强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部署要求

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目前,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正在对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近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任务分解表》将印发到各部门、各单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任务分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力争经过几年的扎实工作,促进全区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部署要求,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前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要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倾向,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部署要求,必须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实效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落实。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必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要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要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限制,大力推行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各项制度措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坚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围绕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部署要求,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创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新课题、新任务,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要把《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好,继续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使反腐倡廉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把《工作规划》提出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健全好,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有效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要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基层和群众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三、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部署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既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公转”;又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坚持改革创新,做好“自转”。

(一)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全面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要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做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哪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点任务在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要紧紧围绕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确立的工业经济“5411”工程、服务业“811”工程、城市建设“111”工程三年发展目标和“率先全面达小康”各项重点指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对一些部门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思进取、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怕担责任,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着力促进全区上下充分认识解放思想、狠抓落实的极端重要性,以思想的解放推动工作的不断创新,以工作的落实推动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等目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行其事、拒不执行的,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政令畅通。要继续围绕农村新“5+1”实事、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奥运期间维稳工作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继续保持办案力度,坚持惩治腐败和保护干部相结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牢牢抓住查案工作不放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高压态势。要继续把重点放在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上,积极组织力量,精心部署安排,力争年底前再突破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同时,要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扫清障碍是成绩,保驾护航也是成绩的政绩观,正确区分和工作失误的界限,既毫不手软地打击各种腐败行为,又注意教育挽救犯错误的干部;既严肃处理阻碍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违法违纪问题,又允许和宽容改革中的失误。对于敢为天下先,不怕担风险,具有开拓精神的改革者,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鼓励和帮助;对于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阻碍、破坏改革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惩处,努力形成“敢想、敢干、敢闯、敢负责”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监督、教育同步推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建设。要坚持廉政与勤政建设相结合,既要通过廉政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又要通过勤政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时,要继续深化党员干部教育成果,促进党员干部把勤政廉政内化为自身要求。一是扎实推进勤政廉政当面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区委农工办、区农委和泰山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勤政廉政当面报告。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督促制定预防和治理措施;对报告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组织查处。要加强对报告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二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继续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廉洁从政”为主题,采取每月一讲、中心组学习、“一把手”上党课等形式,不断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创新载体,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提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下半年,要召开一次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深刻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抓紧做好第二批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检查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辐射,着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要在“海陵廉政网”更新改版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功能设置,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对新时期文化倾向的影响,用最广的视角、最新的理念和最快的速度加强廉政网络建设。要抓紧培育一批有内涵、有分量、有新意的廉政文艺节目,通过轻松活泼的文艺演出形式,潜移默化、寓教于乐,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对“廉荣贪耻”的认识和理解。

(四)始终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岗位成本管理、镇街机关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等创新举措同时,把握当前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要着力提高“双创”活动整体水平。要坚持高起点、高要求,以“率先完成市定目标”为标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争分夺秒地抓好“193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通过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方式,放大示范村、样板村的带动效应,全面提高我区的创建水平。10月份,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促进交流,放大特色,努力形成百舸争流的竞争态势。要抓好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加强批评教育,跟踪督查督办,限期整改和纠正。二要大力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坚定改革信心,牢牢把握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环节,边实践、边规范、边提高。要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实施改革,坚决杜绝简化程序、变通方式、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要始终把维护、发展群众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真正实惠。要不断扩大改革成果,达到改革条件的,有一个就推进一个,能联合推进的就联合推进,能整村建制推进的就整村建制推进,确保改革不留空白。三要全面放大质询综合效应。要按照《关于建立村级疑难质询评议办结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疑难问题积极组织公开质询。要结合质询活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村务、财务管理,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工作,着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要放大质询综合效应,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为民意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把群众监督落到实处。

村务公开督察报告篇12

一是开展党政纪理论教育,提高干部履职能力。收集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相关法规及有关违纪违法案例,编印《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学习资料》2000多册,分发给全县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县电视合开办《反腐倡廉纵横》专栏,在政府网站开通《纪检监察网》,分专题宣讲基本理论、党政纪知识。同时,采取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开设“水镜大讲堂”、“局长讲座”等形式,增强学习实效。在全县举办《廉政准则》辅导报告会,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领导为全县500多名党员干部作了《廉政准则》及预防职务犯罪辅导报告会。创新推行任前必考、平时抽考、定期统考的党政干部“三考制度”,凡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必须经过理论素质和党政纪知识考试;不定期随机通知机关干部到指定地点考试;半年进行一次集中统考,将考试成绩在全县通报并记入干部档案,作为县委任用干部的参考。近两年来,全县共邀请专家讲学26场次,考学65场次。二是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按照“一个行业推一个典型,一个单位树一个标杆”的标准,在全县广泛掀起树先进典型、学先进典型、争做先进典型活动,用正面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注重培养、挖掘和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先后总结推广县纪委纠风室主任先新平身患癌症仍顽强拼搏、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先进事迹,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先进典型,做群众贴心人”学习教育活动。总结县民政局光荣院服务部长王银梅等6名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基层党员先进典型,在全县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三是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自律意识。通过观看反面警示教育片,召开违纪案件公开处理大会,到警示教育基地亲身体验,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2009年,严肃查处了县建设局局长冯某某、县建设局规划处处长李某某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县纪委适时抓住这些典型案例,在县建设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组织县“四大家”领导,各镇(区)党委书记、县直部办委局党政“一把手”共100多人到襄南监狱听取服刊人员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各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廉洁自律。近两年来,该县先后有20多个单位组织500多名党员干部到襄南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二、覆行监督职能,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维护和保障民生之中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民生政策落实。紧紧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各项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民生政策落实维护机制。强化对社保基金、移民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惠及群众。针对该县个别单位财务人员监守自盗的问题,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在全县开展财务大检查,对各镇(区)、县直各单位2009年至2010年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认真查找单位在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内控制度和财务监管制度;强化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县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3777万元,节约资金395万元,药品降价品种数量50个,降价金额101万元,真正做到了让利于民;强化对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保增长系列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先后对全县83个扩内需项目特别是15个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2次拉网式检查,对6个重点项目进行9次督办检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保2-3个重点项目,从项目立项、招投标,到工程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了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强化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确保涉农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到位。对全县11个镇(区)、57个村、119个组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及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我县23项强农惠农资金合计2.5亿余元全部按政策、按进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干部监督,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落实民生政策、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优良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排民忧,解民难。先后在全县开展“三治三促”(治梗促畅、治惰促勤、治散促严)效能建设、“群众评科长”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对3个镇、104个县直部门机关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会风会纪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公务用车编制使用管理,对公车私用进行夜间巡查。督导4个影响发展环境的部门进行整改,督促在纪律作风专项检查中暴露问题的21个单位落实整改,对30名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01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查三治”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查思想,治庸提能力;查作风,治懒增效率;查纪律,治散正风气,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庸、懒、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同时,在全县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让群众直接监督部门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先后对与群众关系密切的56个行政事业单位、29个具有涉企行政许可及服务职能的83个二级单位(科室)、213个基层站所(服务中心)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共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50余条,解决各类问题92个,整改政风行风问题143个。被评部门针对行业特点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296项1769条。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强化监督职能。为更好地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在保留镇纪检监察机构的基础上,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方便工作”的原则,推行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将县直68个地方管理单位和24个垂直管理单位相对归口,分别由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管辖和联系。对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11个职能强、项目多、资金多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通过履行纪检、监察、巡视等职能,切实加强对管辖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为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惠农政策落实及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11个镇(区)281个村(社区)建立纪检监督小组、纠风工作组,配备纪检小组成员800多人,选聘纠风监督联络员562名,构建全覆盖式监督组织体系。为更好地发挥村级纪检小组监督作用,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切实发挥纪检小组职能作用的通知》,9名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镇(区)对281名村书记和843名村级纪检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村级纪检小组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三、履行保护职能,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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