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实践教学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2-08-03 04:46:55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1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在目前的就业背景下,国际贸易专业必须重视技能操作和实践教学,把学生培养成为既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又熟悉有关国际贸易的政策、法规和有关惯例,具备一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正是为了增强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而开设的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课程。

一、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的教学目标与特点

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是以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为依托,通过该平台学生们能很快掌握进出口业务中的交易磋商、成本核算的基本技巧;熟悉国际贸易中的货、款与业务的运作过程;体会到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学会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达到在实践中学习提高的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进出口业务工作的基本环节;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能比较熟练地进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同时对违反合同的现象能预先防范并能妥善处理好索赔、理赔工作;掌握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二、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

为了满足社会对应用性人才需求的逐步增大,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采用国际贸易专业实验室授课的方式。其思路围绕如何给学生提供一个贴近现实的外贸实务流程环境,拓展传统实验的空间。

(一)通过外贸实习平台软件操作,使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

在进出口贸易模拟实验室里,同学们可以在虚拟的贸易环境中完成进出口业务的流程,掌握进出口货物贸易的具体环节和资金流、业务流的流向,加深同学们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同时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二)通过外贸实习平台软件操作,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效率

传统的讲授方法形式单一,以理论教学为主,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学内容的枯燥,学生容易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通过外贸实习平台软件操作,使学生置身于现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中,成为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主体,真正体验进出口贸易的乐趣与风险。激发了学生学习进出口贸易的兴趣,同时加深了学生对课程理论的认识和对实践的把握。

(三)通过模拟外贸情境,为将来就业打下基础

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创设了近乎完善的外贸情境,每个参与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虚拟贸易的学生都将按照实习要求扮演进出口业务流程中的不同当事人,从而共同组成模拟的贸易环境。通过相互竞争和协作的角色扮演,每个学生都将面对出口商、进口商、供应商及银行的日常工作,体会客户、供应商、银行及政府机构的互动关系,真正了解到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从而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巧,使自己更好地融人到国际贸易的仿真环境中去,让抽象化的理论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实践,为即将进人社会,练就扎实的基本功。

三、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基础不同,教学难度较大

《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课程,在教学中诸如外贸函电、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务谈判、外贸英语听说等各专业主干课程都是其基础课程,为本门课程的学习做铺垫。但由于学生在以上各门课程的学习中掌握程度不同,特别是英语水平的参差不齐(还有少数小语种同学),影响了本门课程的教学,使教师和学生不能达到有效的互动,导致学生的积极性不高。(二)模拟环境具有局限性

通过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软件的运用,将国际贸易业务引进校内实验室,把学生分成若干组,分别办演着各种不同的角色,如出口商、进口商、银行、货运公司、保险公司、海关、检验等部门,在实验室的环境内完成国际贸易业务的全过程。但是由于模拟软件仅安装在实验室里,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有限,因此学生在课外时间很难得到练习,模拟软件在课外难以发挥作用。

(三)考核方式不够科学

模拟课程的考核,通常依据以下两个指标:一是学生操作的业务数量或完成的业务流程步骤,二是看学生的财务状况是盈利还是亏损。这就导致很多学生只是一味的追求完成业务,而不注重业务过程中单据的填写,造成单据填写内容简单,单据得分低,导致整笔业务得分较低。还有部分学生只顾埋头交易,忽视了模拟交易的财务状况,造成交易的中间环节因资金不足而被迫中断。

四、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改进方案

(一)抓基础、重实践

重视学生的英语学习,根据学生英语基础的不同,采用分班教学的方式因材施教。加大对低年级学生专业课的教学力度,对于比较抽象难懂的理论课程,可利用学生的业余时间,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模仿外贸公司的情境,加深学生们对外贸情境的了解。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带领学生参观外贸公司、码头、仓库等,进一步增强学生们的感性认识。

(二)采取开放式实验教学方式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2

《管理文秘》是学生们在大学阶段所能接触到的与职业素养和从业技能结合最紧密的一门课程。情景模拟教学法能够把最精当的理论讲解和最富实效的训练提高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将零散的理论通过情景模拟综合统一到管理文秘工作的各个实践程序中,更好地完成教学。

一、《管理文秘》课程的特点与教学目的

《管理文秘》是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具有极强的综合性、运用性和实践性。管理文秘课程的开设目的在于通过教学,使学生能够熟悉秘书日常各项工作内容,掌握秘书工作的一般规律,培养学生形成和掌握秘书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操作技能。该课程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践性,但局囿于学校现有的教学环境和条件,如缺乏专门的模拟实训室、外出实践机会较少,为课程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情景模拟教学法在《管理文秘》课程中的应用

情景模拟法就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关场景,让学生扮演情景角色,模拟情景过程,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并提高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情景模拟教学法在《管理文秘》课程中的应用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理论教学。在组织情景模拟之前,教师要先对《管理文秘》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技能进行深入讲解,保证学生能够初步建立管理文秘理论框架,为下一步情景模拟提供理论支撑。比如,在进行秘书接待工作情景模拟前,要先对接待工作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如迎客中的3“S”原则、待客中的“五不问”原则、送客中的“身送七步”原则,必要的理论讲解能确保下一步情景模拟的实训效果。

2.学生分组。情景模拟所演示的公务活动要有相应的场景,因此,在第一节课进行完理论讲解后应根据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组,每组5人左右,推选组长,由组长按照实训的内容和要求给本组成员安排角色并分配任务。

(二)实施阶段。课中实施,也即分角色演练,这是情景模拟教学的核心。每一次的场景模拟与演练任务都需要由小组成员合作完成,学生在这些场景中扮演事先预设的角色,小组成员之间相互配合,完成整个情景的模拟。教师只作必要的引导,使模拟能围绕主题顺利展开,同时着重观察学生对主要知识技能的演示是否到位,是否都能充分参与,而不作出权威性意见和所谓的正确演示。

(三)总结阶段。小组进行情景模拟后,教师要及时对各小组的模拟实训进行点评。点评应该基于课程教学内容,要做到客观公正,既要对学生在情景模拟过程中表现出的闪光点进行表扬,更要讲明学生的不足之处,并启发学生换种思维找出更好的处理方式。比如在进行“接待中的挡驾”情景模拟实训时,背景之一是总经理交代秘书今天他有重要的材料要进行审阅,请她负责接待来访客人,来访者是公司的大客户,对秘书说有急事要与总经理商量。面对这种情况,你应如何处理?各小组在进行情景模拟时,给出了各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教师在小组情景模拟结束后,首先应对各小组处理方式进行点评,肯定进步,指出不足。然后综合各小组的处理意见,引出更为全面的处理方式,最后请同学们讨论为什么这一处理方式比较合适。通过这一“演练、引导、讨论”的过程,既强化了学生多角度思考的能力,也提高学生实际场景的知识应用能力。

三、情景模拟在《管理文秘》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首先,要根据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选取合适的案例。要根据课程的重点难点筛选、确定案例,突出教学内容、目标主旨。其次,要根据案例所需情景,事先对场地进行布置,准备好情景模拟所需要的道具,提前将案例材料发放到学生手中,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这样可以方便学生提前在课下进行排列,既增加了学生团队合作的意识,也提高了课堂授课的效率。

2、合理把握模拟表演进程。由于情景模拟事先没有角本,学生在角色扮演过程中随着对话的进行,有可能出现主题跑偏、超时的现象,因此教师应对模拟表演进程适当掌控,合理控制表演时间,把握模拟表演的大方向。

四、启示

1.合理分配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情景模拟需要的学时较长,因此在学时一定的情况下,应合理分配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对于初次接受情景模拟教学的学生,教师可适当增加理论讲授的比例,并在实训过程中加强引导。当学生熟悉情景模拟教学后,可将部分理论知识的学习安排为课前预习,这样学生在课堂上可以有更充分的时间进行情景模拟。

2.建立通用的模拟实训室。学校可以对现有的教室进行改造,建立通用的模拟实训室。保留教室原有的多媒体、投影仪等设备,配备会议桌、部分椅子、情景模拟所需要的各种道具以及储物柜。这样既可以减少师生在情景模拟前为了布置教师费神费力,又可以提高教学效果。

3.开发学校自身资源,为课程教学提供稳定的室外实训场所。大学校园自身机构齐全、部门众多。在管理文秘课程教学过程中,学校教学部门可以与行政部门协商,将校内现有的场所资源开发成学生实训的教学资源,让学生在一些部门秘书工作或相当于秘书工作的岗位上跟班或顶岗实习,并聘请该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实训指导教师。这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设备条件,节约了办学成本,满足了学生实践实训的需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部门工作人员的办公量,对学校、部门工作人员和实训学生三方都有利。

综上所述,管理文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情景模拟可以作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纽带,帮助学生在情景模拟过程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记忆。同时,情景模拟可以使学生在正式进入工作领域之后,其掌握的相关知识会迅速转化为工作素质并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

参考文献: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的一次综合性的应用,同时也是高校本科教学实践的一次检验。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关系着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然而,传统的本科毕业论文有以下通病:选题大,观点旧,理论脱离实际,内容空泛,由此带来的拼凑现象,甚至是涉嫌抄袭现象在所难免,此种现象已经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宗旨,尤其是对于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来说,本科毕业论文模式更应当与应用型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吻合,更应当强调学生毕业论文的应用型和实践性,因此,必须对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模式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

1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改革目标及措施

受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模式的影响,我国的法学教育长期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缺乏实践能力的训练,存在着一个理论到实践的鸿沟。鉴于法学教育天然具有学术研究性和职业技能性两方面的特点。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他指出,在法律的学问的培养方面,“第一个步骤,当然是在认识法律,究竟法律是怎么一回事,怎样一个东西。第二个步骤是在运用法律于认识法律之外,再注意如何运用这个法律。最后一个步骤,我们于认识法律,于运用法律之外,应当知道哪种法律是适应现实的时代和社会,并且如何可使法律现代化、社会化。”我国的现代法学教育普遍忽视了第二个和第三个步骤。由于教育理念的偏差,导致法学专业学生缺乏有效的实践技能培训,综合素质较差。我国的法学教育必须进一步深化和改革,改革的目标应界定为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具备问题解决、法律分析和推理、法律研究、事实调查、交流、咨询、谈判、诉讼、法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了解并应对职业道德问题的能力的综合法律人才。

我院立足这一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本科毕业论文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与探索。在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中增加模拟法庭演示考核的实践环节,要求学生自己选择案例、设计模拟法庭,并通过模拟法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自己体会、感受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最后针对所选取的典型案例中其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

2 注重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的“前伸性”能力培养

按照上述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能力:第一,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第二,熟悉司法审判技能,完成法律职业角色的扮演;第三,分析总结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进行研究。这些能力的培养绝不能靠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准备一蹴而就,而是要将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能力的培养进行“前伸”,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本科教育培养过程中,与日常教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案、课程论文、学年论文、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法律援助等等)相协调,并融入其中。

我院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增设模拟法庭演示考核的实践环节的改革模式,就是希望通过模拟法庭这种跨越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方式,检验学生是否具备了实用型法律人才的素质。按照这一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不仅对学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且作为考核的教师来说也是一个挑战,教师需要协助学生依次解决以下这些问题。

第一,如何选取典型案例。社会纠纷层出不穷,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不断涌现,然而何种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设计和再创造,适合学生编写各种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值得考量。

第二,如何避免模拟法庭设计及毕业论文流于形式。尽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在模拟法庭的特定情境中,身临其境地进行演示,但个别学生草率应付的情况很难避免,如何要求学生提高认识,并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

第三,如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创新。创新是学术的价值和生命所系。学生的认知水平所限,学生独立思考的空间有限,如何通过教师有限时间的指导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

为此,笔者将以本人承担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程为视角,来具体探讨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培养法学本科生撰写论文的能力。

“前伸性”能力培养注入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 模拟法庭是为法学学生举办的讨论模拟或者假设案例的虚拟审判,是教授审判程序、证据规则、法律辩论、庭审技能、具体审判制度以及法律文书写作等职业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和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中,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角,承担了某一特定身份的法律职业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责任,需要将其掌握的法学理论知识综合运用于具体案件中。这一教学方法有利于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实践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培养。

以本人承担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而言,其教学内容主要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步骤和方法,具有内容琐碎复杂、实践性强的特点。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必须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通过学生亲临其境地参加法庭审判过程,感受诉讼的环节及规则,远比教师在课堂中的单纯讲授要生动得多、形象得多。

2.1 明确教学目标

教师作为模拟法庭实践课程的指导者,应在开展教学活动之前明确教学目标。笔者认为,模拟法庭教学的目标应立足于实用性法律人才的培养,渐进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第一阶段,让学生熟练掌握民事审判的法律法规及基本程序步骤;第二阶段,引导学生像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那样去思考,培养其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包括如何分析案情、收集和运用证据、适用法律规定、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等;第三阶段,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通过模拟案件的审判让学生产生对法律的兴趣及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进而转化为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并将这种感受自觉演化到未来的职业生涯中。

2.2 选择模拟案例

社会纠纷众多,案件难易程度不同,教师必须考量哪些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进而实现由教师指定案件逐步演变为学生自己选择案例进行模拟审判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指定案例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要紧扣课程内容,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是为课程教学服务的,希望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因为案例的选择必须与课程内容有衔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专业课程进行理论上的延伸和拓展;二要难易程度适中,简单的案例会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习讨论的兴趣,而过难的案例会让学生无所适从,打击到学生的积极性。此时,指导教师要掌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三要预留争议的空间,案例中的争议问题往往会激发学生的讨论兴趣,为学生提供辩证分析问题的空间,激活学生的学术创新精神;四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尽量选择他们生活中熟悉的案例,增加其学习兴趣。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笔者的民事法学课堂的模拟法庭案例选择了“学生溺水死亡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方面,案件当事人角色扮演涉及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案情贴近学生的校园生活,容易找到共同语言;另一方面,考虑到大二学生已掌握的法律知识,该案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学生能够通过查找资料找到和掌握的法律依据。

2.3 组织模拟审判

模拟法庭作为一个教学环节,应该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按照模拟法庭的审判规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分派角色。指导教师应先对学生介绍模拟案例的案情,但要注意对一些细节交代不必过于详细,提供给学生一些可以发挥的空间。学生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自愿报名选取模拟角色。当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并征询其意见后,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分派角色完成后,可将学生分为不同的模拟法庭角色组,如法官审判组、原告与律师组、被告与律师组、书记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组等,便于学生进行集体讨论。教师可对每一组学生下达具体的任务,让其分头进行准备。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使学生了解并熟悉庭审程序,可组织学生观看法庭民事审判的教学视频资料。 在观看过程中,教师应详细介绍整个庭审流程,如开庭前的准备程序、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法院宣判阶段等,以及每一阶段应完成的任务。同时,给予学生搜集资料、讨论问题的时间,教师此时只需做一个旁听者,不应主动提供意见,但可以给予指导性意见,启发学生自己去寻找解决问题的(下转第59页)(上接第48页)方法。

(3)开庭审理。为使模拟法庭的效果贴近真实的法庭审判,笔者所任职的法学院专门改装了一间教室作为模拟法庭,供学生模拟审判之用,并且配备了法官服、律师袍及法锤等装备,设置“审判人员”、“当事人”、“人”及“证人”席等。整个审判过程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由学生承担法官、辩护人、证人、书记员等职能,组织法庭审判、出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指导教师应认真观察,及时记录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程序是否遗漏或错乱、法律语言是否规范、法律知识是否运用准确、辩论逻辑是否清晰等。

2.4 模拟审判结束后的总结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4

实践教学作为民商法课程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由于以往单一滞后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导致民商法实践教学质量偏低,学生很难真正将掌握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阻碍了法学专业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的民商法实践教学,能够为学生创设真实的庭审环境,并使其接触更多法律案例,有机会实际书写法律文书并开展庭审,这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成长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和作用。因此,不断探析模拟法庭可行性的应用路径意义深远。

一、模拟法庭的概述

(一)模拟法庭教学过程。模拟法庭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指的是在课堂内打造模拟法庭平台,通过选取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真实案例,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来完成整个法庭当中真实的诉讼程序。作为高校法学专业新型教学手段,此过程中,虽然专业课教师会全程参与其中,但是无论是案件的选择和分析以及整体的角色扮演,均需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模拟法庭的过程中,学生需要独立完成开庭审理、审判文书以及法律文书等相应工作,学生有充足的机会,将自身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内容在真实具体的案例中予以应用,对于锻炼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积极意义。20世纪20年代初,模拟法庭教学方式正式被引入我国,在东吴大学法学院首次进行了实践教学应用,模拟法庭教学方式与传统教学具有十分显著的差异性,整个实践教学体系,分别由法律诊所和案例教学仪器共同构成,学生在模拟法庭学习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庭前准备、庭审以及最终总结这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需要进行模拟法庭运用的相关准备,主要包括案例的选择,可以选取真实性或虚拟性的案例,并保证案例的难度,适合实际教学需求。选取好案例之后,对学生展开分组工作,小组成员分别承担模拟和扮演证据收集、辩护词撰写等诸多角色,专业教师实时参与其中并在合适时机对学生进行正确指导。第二阶段,正式进入模拟法庭的庭审,需要学生通过自身扮演的角色,结合实际选取的案例以及法律程序要求,独立处理完整的庭审程序,这个过程中也需要专业教师的指导帮助。第三阶段,是对模拟法庭在实践中的应用予以点评,专业课教师在此阶段的作用十分关键。专业课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进行自我评价,然后由外聘的专业人员进行点评,最终由专业课教师考察学生的理论知识运用情况。(二)模拟法庭教学功能。在民商法教学中运用模拟法庭,为广大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提供机遇,这种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中的应用,真正实现了实践教学与法院的精准对接,让学生在掌握充足理论知识后,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实务能力。针对模拟法庭在民商法实践教学中的功能主要分为三个层面:首先,在模拟法庭中学生能够进一步巩固自身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模拟法庭的运用并不是在学生刚刚接触专业课时期,而是在学生掌握扎实理论知识基础后开展此课程,这时学生对于基础法律理论知识已经具备充足的掌握,在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中,将多维度的法律知识运用其中。因此学生能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从片面到深入,且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了论证和巩固。其次,在模拟法庭的教学实践中,法学专业学生能够对法院的整个庭审要求和具体流程有更加全面的把握,对于提高学生法律应用能力以及实践工作能力具有积极意义。基于模拟法庭的民商法实践教学,虽然是以一种虚拟教学形式存在,但此过程中涉及的案例、审判规则和程序比较符合法院审理案件的实际情况,并且要求参与其中的人员,对法律知识具备充足的了解和灵活运用能力,进而在真实的庭审环境和角色扮演中,增强自身的工作能力与职业素养。最后,对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有积极意义,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与传统实践教学模式具有鲜明差别,以往的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研究型人才的培育。然而在模拟法庭应用后,高校的培养目标逐渐转化为应用型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具备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二、模拟法庭在高校民商法实践教学中的运用路径

(一)优化实践课程设置。高校在开展民商法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引荐西方国家在此方面的课程体系设置经验,将实务性法律教育、律师职业技能内容,融入民商法实践课程内容设置中,切实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民商法实务能力。在进行高校民商法实践教学课程设置的过程中,其课程目标和方法,均要对模拟法庭的运用形式进行规范。首先,高校民商法实践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所以,在模拟法庭应用后,同样需要强化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逻辑推理、应变以及文书写作能力培育。其次,模拟法庭在民商法实践课程中的运用,可以划分为模拟训练、演练与比赛三个环节和流程,以此来实现课程教学的进一步优化。最后,根据民商法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组织设计,凸显民商法实践教学的差异性,以具有实用性的教学内容为主,削减过多的学术性内容,促进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法律运用能力的循序渐进提升。(二)丰富民商法教学内容。在模拟法庭运用后,有必要对高校民商法实践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和优化,结合民商法课程教学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合理进行实践课程教学内容配置,在保证基础法律理论知识专业性、基础性和实践性的同时,让理论知识与实践密切关联。在课堂教学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当今社会发展的实际,为学生创设真实的模拟庭审情境,让学生能够在此背景下开展实践训练,增强学生的知识获得感和体验感。在情境创设和教学内容选择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要根据民商法课程教学章节,科学合理的选取民商事案例,在此基础上组织设计模拟法庭活动。另一方面,要将调查充分结合实践,让学生能够更好地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灵活运用。在开展高校民商法实践教学过程中,注重知识的传输,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让学生具备灵活运用民商法的能力。与此同时,也要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人格培育,通过科学的实践教学内容,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观、价值观,并在日后的工作中,始终坚定法律的公平公正。(三)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校院合作的方式,树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规划,并逐步探索完善的机制,围绕模拟法庭在民商法教学中的运用,打造一支高质量的实践师资队伍。高校方面应从专职和兼职师资队伍两个层面着手,一方面,在专职师资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高校可以针对民商法专业教师,展开针对性知识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模拟法庭的教学流程和教学功能,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考察专职教师的模拟法庭教学能力。同时,可以为民商法专业教师,争取到法院挂职学习的机会,使其在真实的法庭工作学习过程中,累积更多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民商法实践教师的教学能力。另一方面,打造一支高质量兼职师资队伍,可以聘请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到校挂职授课,并共同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为模拟法庭在民商法实践教学中的应用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共同改进和完善实践教学模式。通过构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保障民商法实践课程教学的质量。(四)完善教学考评体系。模拟法庭在民商法实践教学的运用过程中,需要对教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往单一考核学生的方式方法不再适用,要构建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侧重于考核法学专业学生的民商法理论知识以及实务技能、职业素养。高校从多个维度入手,获得最科学与全面的评价结果。在进行考核评价的过程中,可以采取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在模拟法庭的课堂教学过程中,由专业教师和小组成员共同对模拟法庭成员展开评价,对来源于不同维度的评价比例合理划分。除此之外,在对学生进行期末考核的过程中,同样需要侧重于学生实践能力考核评价,将两项考核评价结果结合,给予学生科学合理的学习成绩。完善的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对于模拟法庭在民商法实践教学应用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样至关重要,根据学生的考评结果,能够发现模拟法庭在民商法实践教学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来进一步巩固实践教学成果。

综上所述,伴随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对于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更加严格,这对于民商法实践教学而言是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进一步助推法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民商法实践教学过程中,有必要采取模拟法庭的教学形式,逐步增强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应用能力以及解决问题能力,提高民商法实践教学质量,同时也为国家输送更多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陈洁.模拟法庭在民商法实践教学中的运用策略探讨[J].法制与社会,2020(22):175-176.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5

[作者简介]冷凌(1979- ),女,山东烟台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诉讼法学。(山东 青岛 266885)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6-0157-02

作为教学手段的模拟法庭,是以模拟法院案件庭审过程为主要内容,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在模拟的庭审环境下,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因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高,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也因其以模拟案件审理过程为内容,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巩固了理论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

一、模拟法庭在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1.模拟法庭有助于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是指从法律的角度和逻辑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有的思维样式,其独特性表现在法律思维要素、思维方式、思维视角、思维架构等方面。法律思维方式蕴含着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等,因而它对思维主体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模拟法庭可以通过学生的参与,提供其主动学习、思考的视角;可以通过真实的案例,唤醒、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可以通过案件的审理、裁判锻炼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其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

2.模拟法庭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教育具有二重性,即传授法学理论知识和训练法律实务能力。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需要全面考量法学教育的层次、现时社会及其未来发展对法学教育的需求、法学专业生源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囿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学本科教育客观存在偏重理论知识传授、忽视能力培养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一教育与社会需求的错位。法学本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主要是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如整理案件事实,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适用法律条文,处置法律事务的能力。“动手能力”与“动口能力”是人们对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形象表述。模拟法庭通过学生亲自担任各种工作,分析、处理案件,通过书写各类法律文书,参与各个诉讼环节,既培养了其“动手”的能力,也锻炼了其“动脑”的能力,可谓全面地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模拟法庭实际教学运用中的瓶颈

自14世纪英国在法学教育中率先使用模拟法庭的方式,20世纪20年代上海东吴大学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开始尝试此种方法,至今,该方式已经在我国各法学专业教育院系普遍运用。但是,该教育方式在实际教学中并未凸显其优势,相反,逐渐成为法学专业的经典表演作品,分析其原因,其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主要在于:

1.缺乏明确的教学目标。目前很多学校的模拟法庭仍属于非课程设置,模拟法庭的开展仍属于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主要依靠学生的主动性组织和参与。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其方式与目的都与专业教学有着明显的不同。最显著的区别是,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通常以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兴趣为目的,缺乏具体、明确的教学目标。而学生自身理论知识的局限和活动目的的功利性使得活动的目的逐步从教学转变为表演。学生通常会选择内容比较完整的案件审理材料作为模拟法庭的案例,其中缺乏了独立思考的过程,对实体法理论学习并没有什么促进作用。在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中,通常也是根据较为成熟的剧本进行适当的删节、改变,以适应模拟法庭的时间要求和观众观赏要求的需要,很少需要学生自己运用程序法的学习,设计、安排庭审的过程。整个模拟法庭就像一出舞台剧,将一个案件书面的庭审记录,以表演的方式呈现在观众面前。这样的表演很难起到促进学习的作用。

2.缺乏专业教师的指导。非课程设置的模拟法庭以学生为主导,基本属于学生“自娱自乐”的课外活动,主要依靠学生在课余时间,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参与。只是在排练过程中邀请部分老师进行阶段性的指导。而专业老师受到自身教学任务日常工作的限制,很难有过多的精力投入到指导中。因此,学生在案例的选择上,通常会偏爱那些戏剧冲突比较集中的案件,以及那些庭审过程较为简单,书面材料比较翔实,甚至连参与庭审人员的语言动作都一应俱全的书面材料作为剧本。而因为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多是表演性的,专业教师的指导空间也是极为有限的。两个因素互为因果,学生因为缺乏教师的指导而在选材和排演过程中倾向于表演;而因为表演性的选材和方式使得教师的专业指导缺乏空间和意义。最后逐渐形成目前比较普遍的情况:专业老师只是在学生无法克服的材料不充分、不完整时,提供专业指导。之后就退到模拟法庭的幕后,由学生进行庭审的表演,最后由老师作为点评嘉宾,对整场“演出”进行点评。而由于几乎都是对既有的书面庭审记录的表演,教师也很难根据专业特点、理论学习的需要、司法实践的特点进行专业的点评。

3.模拟法庭同其他实践类教学课程割裂。模拟法庭是作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手段被推广的,但在当前,多数学校只是将其作为第二课堂,由学生自主参与。因而,当前模拟法庭的运用几乎是完全独立于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但作为庭审现场的模拟,其表现的内容仅是庭审现场,但是准备工作却涉及了整个诉讼过程,需要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多种理论知识;同时,还需要学生了解司法实践中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法庭氛围等众多的实践知识。因而,旁听庭审、业务实习等其他实践教学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且应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割裂模拟法庭与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关系,必然影响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

4.模拟法庭的物质基础和硬件设施受到限制。目前多数综合院校不具备模拟法庭的硬件设备和条件。学生组织模拟法庭活动基本都是依靠临时借用教室,简单搭设、布置庭审现场。而实际庭审审查案件、出示证据时需要的各种设备基本都不具备,既不符合司法实践中法庭硬件设施的配备,也限制了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对庭审现场中必要程序的模拟和再现。

三、提升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途径

模拟法庭的教学方式通过为学生提供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鼓励学生走出既有的理论知识,突破固化的法律条文,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能否让学生较为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考验,促进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具有可感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知识,是衡量模拟法庭教学水平和效果的重要标准。

1.将模拟法庭设置为专业教学课程。非课程设置的模拟法庭因上述原因限制了教学效果。而将模拟法庭设置为专业教学课程具有下列优势:首先,明确的教学目标是锻炼、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前提。克服盲目追求活动的表演性,防止在选题时过分偏重戏剧冲突强的案件,为追求活动的可视性,而忽略了专业学习的主动性。第二,完善独立的课程体系。作为专业教学课程,除教学目的、教学任务外,还应有详尽的实践程序、运作模式。指导教师应当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年级学生模拟法庭的教育目标和实施计划,系统、全面地分配任务,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全员参与的热情,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到活动中来,并因此得到锻炼和提高。第三,加强专业教师的指导,专业教师编写详细的教学实验教程;参与模拟法庭案例的选择,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情况,适当选择已经审结或未审结的案件,以促进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处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此外,指导教师还应当重视模拟法庭之后的评价,使学生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巩固所学知识,带着新的学习任务进入下一个学习环境。

2.协调与其他教学实践课程的关系。模拟法庭作为培养学生职业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其教学效果和质量不是孤立存在的,而需要依靠其他实践教学手段和环节,相互辅助,互相促进。比如,观摩庭审可以让学生感受法庭氛围,了解法庭的整体布局,更直观地感受程序法中学习的理论知识;业务实习可以通过让学生参与实际的办案过程,了解诉讼过程和司法实践环境;而模拟法庭则将以上的实践知识和技能,以及理论知识综合运用,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努力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参与模拟法庭的过程是学生大胆假设、周密证明的过程;是学生从自己所担当的职责出发,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的过程。因此在课程设计上,应当充分考虑模拟法庭的开设时间,以学生具有一定实践能力为基础。

3.尝试结合“诊所式”教育方式。“法律诊所(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属于法律教育术语中的“舶来品”。如同医科学生需要利用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一样,法科学生也需要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目前在我国,开设“诊所式”教育基地的学校不多,但并不代表其他院校不能借鉴此种教育的理念和方式。而在模拟法庭的教学中尝试“诊所式”教育不失为较为理想的设计。专业教师可以选择实践中的案件或争议,交由学生分析、论证,设计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维权途径,包括模拟庭审,以为当事人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建议。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还可以通过接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准备诉讼证据等各个环节,综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巧。

4.确保模拟法庭的硬件配备。模拟法庭硬件设施的配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具体要求布置陈设,配备国徽、审判席;配备法官服、检察官服、律师服、法警服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员服装及道具等;同时还应当具有现代化的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供学生模拟庭审呈示证据使用。模拟法庭的建设应当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操作机会,保证学生充分、有效地参与案件的分析、证据的收集、人际沟通、起草文书等专业训练。

模拟法庭在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和社会责任感,综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中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但在具体运用过程中仍需要深入思考,完善体系和教学方法,稳步推进课程建设,以求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董迎春.高校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研究[EB/OL].,2011-11-07.

[2]李彬.模拟法庭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适当运用[J].中国校外教育,2011(12).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6

一、模拟法庭课程设置的要件

鉴于目前高校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非常规化和以“表演”为主的现状,我们认为开设模拟法庭课程,应将其教学安排与内容常规化和专业化,实现与现行法学教育体系的无缝对接,即在不放松理论教学的前提下,调整部分理论课程的设置,在不改变总体学分的设计下,通过合并或适当减增理论与实践学分,逐步将模拟法庭课程嵌入整个教学计划之中,改变单就某一部门法理论教学辅之以模拟法庭训练的模式,全面提升模拟法庭课程的地位,这将有助于改善和克服现阶段以模拟法庭为主要形式的校内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系统提升模拟法庭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作用,整体推进法学实践教学。为此,经过吉林大学法学院近三年来的摸索实践,我们认为一个较为成熟、行之有效的模拟法庭课程开设条件,至少需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 明确的课程价值定位

模拟法庭课程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理论教学的实践性教学,其通过模拟庭审程序和诉讼角色扮演的形式,为法科学生提供一种逼真的运用所学知识的教学场景。虽然,目前在模拟法庭教学的推广过程中,仍然将模拟法庭作为一种技术层面的教学辅助手段,旨在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和诉讼程序的理解,还未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但是,我们认为,随着法学教育改革的深入、法学实践性特征的凸显和法科学生现实执业需求的明确,模拟法庭必将成为一门专业的教学课程,纳入正式的教学计划。

首先,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具有学术性和实践技能性的双重属性,这一点业已成为国内外法学教育界的共识[1]。法学院校培养的学生多数将进入司法实践领域,成为职业化的法律工作者。法学理论和实践技能在学生的培养中不相伯仲,同等重要。其次,模拟法庭课程的设置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创新能力,与理论学习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模拟法庭具有综合性强的特点,既考核了学生的理论基础与文本理解能力,也开阔了学生的法律实践思维,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再次,模拟法庭课程的学习方式与传统理论学习不同,模拟法庭是以学生为主导的学习模式。在模拟法庭课程教学中,要求学生突破传统的概念记忆的学习方法,强化自我学习的意识,提高自身的资料检索技能、逻辑思辨意识、语言表达技巧、临场反应能力等,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素质教育。

2. 独立的课程结构设置

课程设置是指某门课程在专业教学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以及授课方式和授课对象的选择。独立的模拟法庭课程设置直接影响到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目前模拟法庭在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学习中作为一门课程设置的现状,主要表现为独立课程模式、辅教学环节模式、集中实践环节模式、隐性课程模式[2]。我们认为,模拟法庭教学应实现独立课程模式。

模拟法庭课程作为面向法科学生的必修课或者选修课,通过量化的学时设计和学分设计,制订独立的教学目标、教学大纲、编制统一的教材。模拟法庭教学能够成为一个常规性的项目,并以此为基础在反复的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其教义与教法。目前提起模拟法庭教学,大家关注的焦点多为最后的模拟庭审实践,对庭审前的知识与技巧传授关注不足,这也是模拟法庭教学很难成为一门常设课程的瓶颈。我们认为,该课程设置应采取“教学+实训”的授课模式,将课程的前半部分作为模拟法庭知识和法律分析方法讲授的时间,后半部分进行模拟法庭实训。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系统了解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和作用,并通过模拟法庭进一步深化已有的理论知识,减少准备模拟庭审的盲目性,避免为了模拟庭审而模拟法庭的误识,增强教学效果。

3. 多元的师资队伍结构

模拟法庭教学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的过程,在其教学中涉及多元的知识信息,这一点已经在前文中有所提及。因此,成功的模拟法庭教学必须改变只有法学理论教师单一授课的局面,建议采用双师型或多师型的教师教学队伍,适当聘请有着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法务专家等,为学生讲授法律实务。与此同时,考虑到模拟法庭教学选取的案例通常是依据真实案例改编,甚至是教学老师自身参与过的案件,该类案件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与复杂性,要对其进行细致解析,除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外,还需要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因此,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也建议邀请其他学科的教师对学生进行跨学科基础知识的辅导,真正实现教师队伍的多元化。除此之外,在模拟法庭教学的实际开展过程中,由于实务型校外导师事务性工作的繁忙,往往很难保证其出勤率,为此较为理想的实务型导师可通过教师挂职锻炼或者是实务部门专家调入的形式来逐渐稳定的实务型教师队伍。

4. 优质的理论教学内容

模拟法庭教学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程序正义意识与程序操作能力,而且还训练学生的案件分析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等。为此,模拟法庭课程的内容不能局限于以庭审程序为主线的简单梳理和拼接,而是应该分模块、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教学内容的编排,给予学生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帮助其打实基础,拓宽思维。主要内容建议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讲授模拟法庭的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对各类型案件的分类指导。在第二部分中,除了完整介绍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外,更应当加入对各类案件的分析方法、证据选择、书状写作、庭辩技巧等一般技能的传授和对典型案件的专门分析方法。此外,课程内容还需顺应法律职业国际化的趋势,设置专章讲授国际法方面的法庭知识和庭辩技巧。

5. 灵活的实践考核方式

模拟法庭教学区别于传统的理论教学,实践性强是其主要特点。传统教学法下的记忆考试方法不适应模拟法庭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方式对学生的考察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只考察参与学生的出庭表现;其二,在充分考虑参与学生法庭表现的同时,增加对法律文书制作的考察。学生的出庭表现主要从职业涵养、知识储备和实务能力三个层面进行判断,具体包括仪态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逻辑能力、争点控制、法律基础、团队合作等几个方面。两种评价方式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均是通过学生的法庭表现对学生内化知识的能力和外化表达能力进行的综合性考评。我们认为,这种考核方式相比传统的考试方式能更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能力与主动学习的水平,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热情,并且通过考核本身又进一步促进了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与实际运用。

6. 合理的资源保障机制

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项长期、固定的教学课程的确立与开展,有赖于各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积极合作,包括智力资源、物质资源以及制度资源,并为其建立合理化的资源保障机制。智力资源主要是指从事模拟法庭教学的各类师资力量,统筹协调各类教师的参与,其本身就是模拟法庭课程设立的必要条件。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要主动培养复合型师资力量,另一方面要联合吸收实务部门优秀专家从事模拟法庭教学,并为这些教师的参与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比如工作量计算、教学业绩评价、职称聘用渠道等方面都给予专门考虑。

物质资源主要指财力、物力的投入。法学院校应开辟独立的模拟法庭实验室,选择适当的场所,按照真实法庭的格局进行布置,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使学生在逼真的情境中开展法律实训。与此同时,开发模拟法庭网上教学系统、编著教学软件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还需要通过广泛参加国内外模拟法庭竞赛,来检验和提升法学院校模拟法庭教学的成绩和水平。目前国内外比较重要的模拟法庭竞赛,如“理律杯”全国中文模拟法庭竞赛、“JESSUP(杰塞普)”中国区英文模拟法庭选拔赛、“IHL(国际人道法)”中国区英文模拟法庭选拔赛、“贸仲杯”全国英文模拟法庭竞赛等,如果想取得竞赛成绩除了投入师资外,还需长期参加此类竞赛积累丰富的大赛经验,形成本学院校的竞赛传统,这方面的投入也构成了模拟法庭课程长期开设所必须考虑的。

制度资源主要是指学院和大学两级服务管理机构,尤其是大学方面要充分考虑到模拟法庭教学的特殊性,与传统理论教学的区别,设计并建立适宜推进模拟法庭教学发展的教师工作业绩与职称评聘制度,从制度上向参与模拟法庭教学的广大教师予以倾斜。所谓的“倾斜”只不过是以传统法学理论教学为中心而建立的现行法学专业教师业绩评价机制上言,适当降低其科研论文和项目的要求。实际上,如果从一个全新的教学与科研并重——现在的教学与科研并重,依旧是重科研、轻教学的安排——或者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的角度出发,模拟法庭教学的工作量和社会影响力,譬如,大型模拟法庭竞赛获奖的社会影响力,以及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所释放出的强大社会效益,丝毫不亚于教师科研成绩带来的社会影响和收益,因此,针对法学教育改革,推进实践教学,必须调整现行教师工作业绩评价机制,在鼓励教师为模拟法庭教学,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学实践教学投入大量精力的同时,解决其后顾之忧。此外,也可以借鉴已经存在的对高校学生及其竞赛主要指导教师,参加各类校际、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学术或实验竞赛获奖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给予深造机会等学业奖励的机制,对参加模拟法庭竞赛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予以适当奖励。从激励机制上,鼓励和推动模拟法庭教学在现阶段的发展。这方面,我国刚刚启动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已有提及,如何抓住契机,具体落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机遇和挑战。

二、吉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与课程化实践

吉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教学专项实践始于2010年,该项目以模拟法庭竞赛团队为基本的组织依托,以国内外各项模拟法庭赛事为指向,以法学本科模拟法庭(春季)赛季和硕士模拟法庭(秋季)赛季为平台,以法学院英特尔法学精英实验班为主要教学对象,形成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相结合,课内讲授与课外竞赛互动的立体培养模式。在充分汲取竞赛经验的同时,通过对近年来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总结,我们开始致力于模拟法庭教学课程化的尝试。

1. 2010年与2011年模拟法庭竞赛与教学实践

2010年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教学实验开展的第一年。学院在“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前3个月通过全院选拔的形式,挑选7名优秀本科生组建了“理律杯”竞赛团队。学院为竞赛团队配备了5位理论与实践专家予以全程指导。在案件分析、书状写作、选择庭辩思路等方面,老师们给予了大量帮助。参赛队员主动性较弱,主要参考老师提供的意见,队员本身并没有形成独立的、统一的认识,也没有将指导老师的意见切实转化为自身知识与能力。最后,在比赛中,我院竞赛队伍未获小组出线。

2011年是模拟法庭教学实验推进的第二年。模拟法庭教学团队在总结2010年教学活动与对外竞赛的经验之上,对模拟法庭教学的制度设计、队员构成、培训方式等做了较大调整与创新。首先,转变仅为参加全国模拟法庭竞赛而选拔队员的思路,在学院本科生中开展了常规性的模拟法庭赛季;其次,改变由老师主导队员训练的方式,形成了学生自治为主、专业教师指导为辅的团队训练模式;再次,调整主要由上场队员外出参加比赛的团队结构,增设其他学生为观察员,激活团队竞争与合作意识;最后,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吉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队伍在当年的“理律杯”全国模拟法庭竞赛中从三二十支队伍中脱颖而出,杀入全国八强。

总结过去两年的模拟法庭竞赛与教学实验,初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学生自主是模拟法庭教学成功的关键。只有激发学生在模拟法庭过程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才能使学生得到真正的锻炼。其次,模拟法庭课程必须具有持续性。学生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经过多次的模拟法律实践,“以赛代练”才能更好地掌握法律实务技巧。再次,模拟法庭教学必须整合、优化校内外的各项教育资源,通过理论与实务专家的配合指导,方可收到较好地教学效果。

2. 2012年模拟法庭竞赛与课程化创新

2012年是模拟法庭教学项目建设的第三年。在前两年模拟法庭教学与竞赛经验的基础上,吉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教学团队积极践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在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上继续探索。

首先,将模拟法庭竞赛队员选拔的方式由单次淘汰改为多次考核选拔。2012年4—5月间,吉林大学法学院已举办一系列法律实务培训讲座和为普及模拟法庭教学及选拔优秀竞赛队员的“英特尔模拟法庭赛季”,并于赛后进行了竞赛队员的首轮选拔。同年8—9月间,针对初选队员特点,结合每年下半年全国“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议题进行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论授课和模拟真实的庭辩实训,并将该特训过程命名为“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课”,课时为32学时,2学分,列入教学计划。

在特训课程结束后,对初选队员进行考核,选拔综合成绩优异者组成吉林大学法学院理律杯竞赛队,再由竞赛队带队教师予以指导,此轮指导主要以学生自学和自训为主,带队教师宏观把握并带队赴北京参赛。通过增加选拔次数,增加模拟法庭教学的训练周期,使学生形成持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理念和能力,将法律实践思维融入日常的理论学习中。

其次,借鉴模拟法庭竞赛特训课的教学方法和授课内容,为广大未进入特训课学习的本科学生开设专门的模拟法庭课程,供法学本科生二年级下学期选修,课程名即为“模拟法庭课”,2学分,40学时,列入教学计划。

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目的,为通过知识讲授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形式,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教授给学生,以达到使学生夯实专业基础,掌握法律分析方法,提高法律实践能力的效果。课程内容突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发挥实战演练在法学教学中的作用。课程教学团队,采用双师型的师资配备,强调不论是校内教师抑或校外实务专家都应在理论与实务方面有较深造诣和丰富经验。由校内教师与校外实务专家共同组成,分模块对学生进行讲授。校内教师侧重模拟法庭基础理论的讲授,包括各类型案件的理论与学理分析,校外专家重点承担典型案件证据使用规则和方法的讲解以及庭审技巧的传授,包括各自不同诉讼角色在庭审过程中应予以注意的问题等。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互相配合,以具体案件为切入点,引导学生完成从案件发生、受理、分析到法庭审理(或经仲裁)、调解、执行的全过程。

课程的教学内容,在现有模拟法庭课程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吉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教学团队计划自主编写教材,已设计全新的模拟法庭课程教学大纲。具体如下内容:第一部分,介绍模拟法庭的基础理论,主要包括介绍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内涵、历史沿革、在当前法学教育中的定位、综合性和实践性强的教学功能等理论知识,分3章4学时;第二部分,立足于我国目前法庭实践和模拟法庭竞赛活动,分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四大教学板块,结合每一类型案件所涉及的法庭专业知识、庭审程序、庭审技巧、书状写作等实践技能,在已有理论专业课的基础上通过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展开讲授,课程安排为16章20学时;第三部分,采取实战演练的方式,通过进行多角色扮演的模拟法庭竞赛,帮助学生将所学的平面知识立体化,提高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与具体案件的现实应处能力。课时安排为16学时,以实际竞赛时数计算。由此,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分析案例与法条解读的基本方法;掌握证据收集、运用以及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方法;在第三部分的竞赛考核中,掌握基本的庭审程序与庭审技巧。

课程的评价方式,采用平时成绩,包括出勤率、课题提问、随堂笔试,与模拟法庭竞赛成绩,包括团体名次与个人得分,予以综合评定。对平时成绩的计算,有助于考察学生的课堂学习能力,但这部分所占的比重较小约占总成绩30~35%,模拟法庭实战演练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方式。

模拟法庭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良好教学范式,将其专业化、常规化及制度化,是法学实践教学开展的必由之路。该课程促使法学教育过程体现更多的专业性、实践性及技能性,使学生在模拟法律实践的学习过程中,体味法律的精髓、感受庭辩的智慧、领略法律人的风采,以实际行动为指向让学生更好地承担起法律职业者的使命和责任,成为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7

一、前 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企业对管理人才的需求与高校对人才的培养模式产生了冲突,高校必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沙盘简介。沙盘原是军事战争中战地指挥工具,它能形象地显示占领地区的地形,表示敌我阵地组成、和兵器配置等情况。通过沙盘这种实物模型,军事指挥员无需亲临现场便可以直观地了解整个战场的全貌,进而研究地形、敌情、作战方案,组织协同动作,实施战术演练等,从而运筹帷幄,并做出最优的决策。

2.工程项目管理课程教学现状。项目管理课程要想尽量从整体上来把握项目管理的各种运行情况,往往要通过引入国内外优秀项目管理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案例背景,尽量做到仿真模拟。但由于目前高校扩招,教师趋向年轻化,管理实践经验缺乏,也只能讲解理论和概念,使学生感到枯燥和不能达到学以致用。

3.沙盘模拟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教学应用契机。面临这个难题,沙盘模拟可以让学生在模拟的施工现场或者投标中大胆反复应用在课本上学到的各种管理方法和手段,而不用担心给企业造成损失,让参与训练的学生体会并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熟悉项目管理流程,切身体验项目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以及项目管理者的各种职责和任务。可以将所学理论充分的加以验证与应用,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现教与学的有机结合。

二、沙盘模拟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1.教学内容的选取及目的

2.教学建议

2.1教学过程中,应以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为基础,将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系统性与趣味性相结合。营造学生愉快学习、自主学习的氛围,要注重寓教于乐,将系统性和趣味性有机结合。

2.2在教学手段方面,采用分组训练方式沙盘模拟,建议每次最多6-8组,每组6-7人为一个模拟公司,学生要担任不同企业角色,每个学生至少要担任一个角色。在运营企业前,每个团队要根据任务制定出实施计划,沙盘模拟结束后提交模拟训练总结,与前期的计划进行对比。

2.3课程要体现商业竞争氛围,要求每个阶段均要形成管理文件及经营成果,每个阶段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对每个团队的经营成果及管理文件进行评析、总结与排名,以激励学生继续努力,争取成为最终优胜团队。学生通过“积极参与———教师讲评———自我总结———改进管理”这样的竞争训练,经历了挫折、失败与成功,个人专业素养及实际操作技能将得到全面的提升。

2.4项目管理手工沙盘模拟实践课程可设立评奖制度,以鼓励学生竞争、创新的精神优胜团队可以获得在校园内组织一次真实模拟的机会

3沙盘模拟教学评析

对于工程项目沙盘模拟教学效果,有以下收获:

从学生方面看,沙盘模拟内容紧扣实务,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实战技能的传授,让学生在短短几天里面,学生得到了工作几年才能体会到的企业运作的系统模式;不但让学生学会团队合作,培养危机意识、创新精神和提高抗压能力,更重要的是使学生们看到自己知识结构的缺陷,能在剩下的时间内扬长避短,增强自身的素质和竞争力。

从教师方面,教师在沙盘模拟活动中进行全局控制,起协调作用,这就需要教师对模拟的每个环节都非常熟悉,因此也督促教师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不断探索。

三、结 语

沙盘模拟集商战角色扮演及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挑战性于一体,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沙盘模拟中学生得到的不再是空洞乏味的概念、理论,而是极其宝贵的实

践经验和深层次的感悟,因此是值得推广的实践教学模式。但项目管理沙盘毕竟是一个仿真的项目和项目环境,与真实的项目及项目环境相比要简单得多。所以要尽量发挥项目管理沙盘的积极作用,又不能对它过分地依赖甚至迷信,更不能作为考核学生项目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唯一标准。

[参考文献]

1.汪文雄;杨钢桥 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期刊论文] -高教论坛2006(12)

2.黄海荣 工程管理专业生产实践环节的教学改革研究 [期刊论文] -高等建筑教育2007(16)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8

Key words: 3D virtual technology; military logistics; teaching

3D虚拟现实技术作为一种先进的人机交流技术,已广泛应用视景仿真、军事模拟、虚拟设计等领域。本文研究目的在于将3D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军事物流实践教学之中,通过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拓展,有效解决当前军事物流实践教学中存在的手段单一、条件受限、学员参与度低的问题,提高军事物流实践教学质量水平,促进军事物流学科专业发展。

1 军事物流实践教学现状

军事物流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逐步认识到实践教学在军事物流领域的重要性。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可以让学员将理论知识有效的吸收、掌握,在各种物流场所的实践可以提高学员的动手能力,以及深刻体会军事物流运作过程。但是军事物流实践教学目前手段相对单一,实训设备有限,以及学员实践参与度低等不可忽视的问题。首先,军事物流专业实践教学与地方物流专业实践教学类似,一般是进行参观见学、实训基地训练、实习基地实习等方式,除此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渠道进行实践教学,手段单一的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其次,在军事物流实践教学中,由于物流设施、设备占地大,价格昂贵等限制,实训基地不大可能拥有大量设备给学员进行实践操作,实训设备有限导致学员只能分组进行实训,每个学员的实训时间无法得到保证。最后军地相关企业不大可能让学员在参观见学或者实习的时候进行装备实操,最多也就是让学员看一看,学员实践参与度低。对于物流这样实践性强的学科,实践教学的不足,可能导致学员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动口说的头头是道,动手不知从哪抓起。对于军事物流实践教学面临的困难,以及如何去解决是目前军事物流实践教学领域积极思考的问题。

2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特点

进行军事物流实践教学,丰富军事物流实践教学手段,提高学员实践参与度,本文将现代信息技术中的3D虚拟技术引入到军事物流实践教学中。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总的来说具有抽象讲解具体化、环境实物虚拟化、实践学习自主化的特点。

2.1 抽象讲解具体化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从教学效果上看,具有抽象讲解具体化的特点,教员讲授军事物流相关运作环节的时候,需要将现实问题抽象的描述和讲解,学员要根据教员所讲,把抽象的讲解还原成一个个场景,简单说,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存在抽象和还原的过程。由于理解的偏差,以及学员经历的限制,可能导致还原的偏差,所以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教员要讲清楚,学员要听明白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学员没有见过那些设施设备是什么样子,物流中各个流程应该做些什么,但是通过虚拟现实场景可以把抽象晦涩的讲解变得具体生动。学员在虚拟现实的环境中可以更容易理解教员讲授的抽象理论知识。

2.2 环境实物虚拟化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从教学实践上看,具有环境实物虚拟化的特点,军事物流专业教学中,教员为了更好地让学员理解相关知识,有很强烈的意愿提供学员实操设备的机会,但是由于设备的昂贵等等原因,导致实践教学举步维艰。3D虚拟实践教学在军事物流中的应用,可以让学员在计算机虚拟的环境中操作虚拟的设备,从而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2.3 实践学习自主化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从教学形式上,具有实践学习自主化的特点。目前实践教学的组织形式,因为安全性等因素的考虑,基本上不可能让学员脱离教员主导的学习过程,但是在3D虚拟实践教学中,教员通过3D虚拟教学系统布置实训任务,安排实训时间,学员可以自主完成学习,实现实践学习自主化。并且实践学习自主化更利于学员为主体的教学模式。

3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模式

美国乔伊斯(B.Joyce)和威尔(M.Weil)在他们所著的《教学模式》一书中所下的定义: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选择教材、指导在教室和其他环境中教学活动的一种计划或范型。简单的归纳一般来说,教学模式就是一种教学策略问题。一般来说“教学目标、理论假设、操作程序和教学策略”四部分内容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学模式框架。这里同样按照这四个部分探讨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模式。

3.1 教学模式目标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模式的目标是以能力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来安排军事物流实践教学。由于实践教学强调的是学员的动手能力,提高学员实践方法和实践技能,所以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模式必须强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明确了能力培养的导向之后,要考虑如何实现能力的培养,这就需要通过采用任务驱动的方式和方法,通过模拟训练系统布置和安排一个个模拟任务给学员,学员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实现实践能力的提高。

3.2 教学模式理论假设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模式认为通过安排实践任务可以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在这个教学模式下,强调学员带着具体的问题进行3D虚拟实操训练,通过他自己的不断探索和尝试,最终完成布置的任务。在这样的教学模式下,学员不仅仅可以深化理论知识,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对于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促进作用。对于教员来说,要通过3D虚拟系统构建学习情景,设定学习任务以及组织学习活动,还要提供适当的指导。总的来说本文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模式提倡以能力为导向、任务为驱动,有利于激发学员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各项能力;有利于学员理论联系实际。

3.3 操作程序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模式不是单纯的强调实践而忽视理论教学,而是和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模式中关于实践教学的安排以一次课的安排为例。首先根据专业理论教学中需要掌握的知识点、需要提高的能力,以及军事物流运作环节等确定实践教学课的主题;其次依据确定的主题进行实践任务的设计;再次学员接受实践任务;最后学员在3D虚拟环境下完成实践操作,达到自主学习、知识构建、能力提高的目的。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操作程序实施过程如图1所示。

3.4 教学策略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的重心在于“实践”二字,培养学员的动手能力和素质,所以在教学策略上要注重学员的实践能力培养。将3D虚拟技术应用于实践教学必须重视教学策略,在教学过程中需将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三者融合;在学习过程中,强调虚拟环境下的实践。

(1)“教”与“学”方式的创新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中,学员自主学习占大多数,教员身份将变成知识的引导者,促进学员锻炼和培养实践能力。传统的教员教,学员学的教学方式已经不适应实践教学。应该采用学员自主学习、教员引导和解答问题的方式。在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中,学员可以进行物流运作的模拟,并且按照自己的需求熟悉物流运作流程,教员通过学员完成任务的时间判断其对内容的掌握程度。

(2)教学内容体现军事物流特点

一般的参观见学实践教学方式,主要是看别人怎么操作,到地方企事业单位,也是学习类似相关单位的运作,军队相关单位动手实践机会欠缺,所以一般实践教学与军事物流运作脱节,在3D虚拟实践教学中,可以根据军事物流运作情况,设定虚拟场景,让学员在虚拟环境里实践操作设备,使之能更加熟悉军事物流运作。

(3)教学手段上对虚拟技术扬长避短

虚拟实践毕竟与实际有所差别,学员在虚拟环境下利用鼠标和键盘组合操作完成一些任务与现实是有所差别的。例如叉车操作,学员用鼠标键盘开虚拟叉车与实际的叉车差别很大,所以在教学手段上重视信息技术的特点,尽量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规避信息技术的弱势和短板。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中强调对于军事物流运作流程的掌握,对于设备的熟悉,而不是将掌握设备性能作为实践教学的目标。

4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应用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目前是本单位军事物流实践教学的一项有益尝试,试图通过军事物流实践教学中应用3D虚拟技术,充实军事物流实践教学手段和方法。下面将从软件功能、任务设置、教学安排等角度介绍目前应用情况。

4.1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软件功能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军事物流实践教学的特点,以及理论学习中的知识点,设计了需要进行模拟训练的任务类型,与地方企业联合开发军事物流3D虚拟实训系统,目前一期工程主要实现了仓储相关任务的模拟,并应用于实践教学。系统主界面如图2所示。

这套虚拟系统主要实现单人实训模式、多人联网实训模式、游客观摩模式三种模拟教学功能。在单人实训模式中,学员根据教员布置的背景,在系统中独自完成相关任务;多人联网实训模式中,学员按照3~5人一组的方式,各自独立扮演仓库里的角色,合作完成实训任务;游客观摩模式主要作用是教员演示系统操作时,学员可以以游客观摩的角色进入虚拟场景,学习如何进行操作,同时学员多人联网实训时,教员可以以游客身份进入虚拟场景,查看学员任务完成情况。

4.2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任务设置

教员给予学员分配账号密码以后学员可以登录3D虚拟物流实训系统,进入系统之后(如图3所示),系统左下方列出了大的任务项目,例如订单录入、入库、出库、补货、摘果拣选、播种拣选六个大任务项目。基本囊括了军事物流运作中仓储部分的基本作业模拟需求,教员通过布置任务,学员在系统中以第一人称视角或者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模拟操作,系统的右下方有操作提示界面,提示学员模拟操作的流程应该做什么,以及操作的注意事项。每一项任务设置的重点在于理解军事物流运作流程,例如入库任务的模拟涉及到仓储员角色的接单、理货,搬运员角色的入库上架,涉及到的设备操作有托盘、叉车码垛,手持终端扫描等操作。

4.3 军事物流3D虚拟实践教学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8-0207-01

一、构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虚拟实践教学模式的必要性

这是适应网络时展要求的需要。网络社会的形成与发展正在不断地改变着人类的时空概念,引发了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深刻变革,也自然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价值观念。一方面网络的自主性,为大学生个性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网络开放性的特点极大地拓宽了高校校园文化的发展时空,为大学生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态势提供了最有效的载体和依托。在网络对大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影响日益增强的今天,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虚拟实践教学已经成为根据大学生思想和生活状况作出的一个必然选择。同时,网络技术能够为现代教学提供一个新的实践平台,网络技术由于能提供形象直观的交互式学习环境,图文声像并茂的多种感官综合刺激,大容量的信息、交互性协作、实时聊天系统,这些技术条件为师生在网络上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创造了现实条件。基于以上两方面因素的考虑,如何把网络技术应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已经成为时展的要求。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虚拟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一)培养虚拟实践教学模式的主体

在虚拟实践教学模式中包括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

1.教师主体。在虚拟实践教学模式中,教师是一个重要主体,教师担负着根据教学内容设定虚拟实践目标、创设虚拟实践具体形式、组织学生实践活动等任务。教师的相关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到虚拟实践教学的效果和成败。这就要求实施虚拟实践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网络知识和能力,主要包括熟练运用相关软硬件的知识和能力,对网络系统进行维护、管理的技能等。而一些教师没有接受过系统计算机知识技能的培训,运用网络组织实践教学存在困难,这就要求对教师进行计算机知识技能的培训。

2.学生主体。在虚拟实践中,学生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技能。因为学生不是被动的受体,而是要主动地参与到虚拟实践过程中去,需要具备进行网络搜索、建立网站、制作PPT、简单动画等知识和能力。另外学生还要有相应的网络法律法规知识等。可见,对学生进行相关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也是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虚拟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探索多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虚拟实践教学模式

根据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虚拟社会发展的程度,虚拟社会实践教学模式可分为课内虚拟实践模式和课外虚拟实践模式两种类型。

1.课内虚拟实践教学模式,指在课堂上运用电脑网络进行的实践教学模式。课内虚拟实践教学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做幻灯片。由教师布置某一教学任务后,把学生分成小组,由每个小组的学生自行进行分工,在电脑上查找文字、图片等资料。例如,在讲到“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时,可以让学生上网查找资料,来解答以下几个问题,这一时代主题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来的?正确判断时代主题有什么意义?当前有哪些事例能够证明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之后每一小组把对问题的理解结合有关资料做成幻灯片,轮流展示讲解。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学到了知识,又锻炼了动手实践能力,对进一步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也大大加强。

参与网上调查。当前网上经常有某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与这种调查。例如,在讲“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时,可以进行这样的实践,网上有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调查,教师可能把有关的调查表进行下载,在网上由每个学生填调查表,之后由学生对电脑自动生成的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并且把本班级得出的结果与社会上的调查结果进行比较,找出其中的异同,从而增强对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解。

网络讨论。教师布置要讨论的问题,由学生同时在网上进行讨论。例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中,关于如何调节收入分配的问题,就由学生先查找资料,之后通过班级QQ群在网上发表每个人的观点,教师在这过程中可以跟学生互动,并且最终根据网上记录对学生的实践进行评价。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10

按照上述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能力:第一,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第二,熟悉司法审判技能,完成法律职业角色的扮演;第三,分析总结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进行研究。这些能力的培养绝不能靠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准备一蹴而就,而是要将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能力的培养进行“前伸”,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本科教育培养过程中,与日常教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案、课程论文、学年论文、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法律援助等等)相协调,并融入其中。我院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增设模拟法庭演示考核的实践环节的改革模式,就是希望通过模拟法庭这种跨越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方式,检验学生是否具备了实用型法律人才的素质。按照这一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不仅对学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且作为考核的教师来说也是一个挑战,教师需要协助学生依次解决以下这些问题。第一,如何选取典型案例。社会纠纷层出不穷,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不断涌现,然而何种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设计和再创造,适合学生编写各种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值得考量。第二,如何避免模拟法庭设计及毕业论文流于形式。尽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在模拟法庭的特定情境中,身临其境地进行演示,但个别学生草率应付的情况很难避免,如何要求学生提高认识,并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第三,如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创新。创新是学术的价值和生命所系。学生的认知水平所限,学生独立思考的空间有限,如何通过教师有限时间的指导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为此,笔者将以本人承担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程为视角,来具体探讨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培养法学本科生撰写论文的能力。

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中,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角,承担了某一特定身份的法律职业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责任,需要将其掌握的法学理论知识综合运用于具体案件中。这一教学方法有利于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实践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培养。以本人承担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而言,其教学内容主要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步骤和方法,具有内容琐碎复杂、实践性强的特点。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必须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通过学生亲临其境地参加法庭审判过程,感受诉讼的环节及规则,远比教师在课堂中的单纯讲授要生动得多、形象得多。

第一阶段,让学生熟练掌握民事审判的法律法规及基本程序步骤;第二阶段,引导学生像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那样去思考,培养其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包括如何分析案情、收集和运用证据、适用法律规定、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等;第三阶段,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通过模拟案件的审判让学生产生对法律的兴趣及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进而转化为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并将这种感受自觉演化到未来的职业生涯中。选择模拟案例社会纠纷众多,案件难易程度不同,教师必须考量哪些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进而实现由教师指定案件逐步演变为学生自己选择案例进行模拟审判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指定案例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要紧扣课程内容,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是为课程教学服务的,希望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因为案例的选择必须与课程内容有衔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专业课程进行理论上的延伸和拓展;二要难易程度适中,简单的案例会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习讨论的兴趣,而过难的案例会让学生无所适从,打击到学生的积极性。此时,指导教师要掌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三要预留争议的空间,案例中的争议问题往往会激发学生的讨论兴趣,为学生提供辩证分析问题的空间,激活学生的学术创新精神;四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尽量选择他们生活中熟悉的案例,增加其学习兴趣。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笔者的民事法学课堂的模拟法庭案例选择了“学生溺水死亡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方面,案件当事人角色扮演涉及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案情贴近学生的校园生活,容易找到共同语言;另一方面,考虑到大二学生已掌握的法律知识,该案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学生能够通过查找资料找到和掌握的法律依据。

组织模拟审判模拟法庭作为一个教学环节,应该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按照模拟法庭的审判规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分派角色。指导教师应先对学生介绍模拟案例的案情,但要注意对一些细节交代不必过于详细,提供给学生一些可以发挥的空间。学生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自愿报名选取模拟角色。当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并征询其意见后,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分派角色完成后,可将学生分为不同的模拟法庭角色组,如法官审判组、原告与律师组、被告与律师组、书记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组等,便于学生进行集体讨论。教师可对每一组学生下达具体的任务,让其分头进行准备。(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使学生了解并熟悉庭审程序,可组织学生观看法庭民事审判的教学视频资料。在观看过程中,教师应详细介绍整个庭审流程,如开庭前的准备程序、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法院宣判阶段等,以及每一阶段应完成的任务。同时,给予学生搜集资料、讨论问题的时间,教师此时只需做一个旁听者,不应主动提供意见,但可以给予指导性意见,启发学生自己去寻找解决问题的(3)开庭审理。为使模拟法庭的效果贴近真实的法庭审判,笔者所任职的法学院专门改装了一间教室作为模拟法庭,供学生模拟审判之用,并且配备了法官服、律师袍及法锤等装备,设置“审判人员”、“当事人”、“人”及“证人”席等。整个审判过程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由学生承担法官、辩护人、证人、书记员等职能,组织法庭审判、出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指导教师应认真观察,及时记录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程序是否遗漏或错乱、法律语言是否规范、法律知识是否运用准确、辩论逻辑是否清晰等。模拟审判结束后的总结模拟法庭审判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教学工作的结束。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庭审后的总结,让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对自己的表现发表意见,特别是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确定、法律文书的拟定、适用法律等方面展开讨论。在学生发言的基础上,指导教师可结合模拟法庭的表现进行全方位点评,如案件的事实是否调查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庭审程序是否按顺序进行、法庭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准确得当等等。通过肯定教学成果、解决疑问以及指出不足,启发学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才素质。以上是笔者针对日常教学中承担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的总结,希望能将模拟法庭这一实践教学方式规范化、制度化,成为法学专业教学环节中一种常态教学方式,注入法学本学专业的四年教学日程中,最终实现对法学本科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能力的“前伸性”培养。

作者:李棠洁 单位:武汉东湖学院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11

一、会计模拟实验教学的含义

会计学是一门技术性与应用性很强、理论性与实务性相结合的学科,不但要求解决“是什么”和“为什么”等理论问题,而且还必须解决“怎样做”的实际操作问题。所以从会计学科本身要求而论,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开展模拟实验教学。

会计模拟实验教学是指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会计理论的基础上,按照会计实际工作的要求,在会计模拟实验室让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应用能力的一种室内实践教学活动。它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实际经济业务以及产生和形成这些经济业务相关的内部和外部经济联系为模拟对象(样本),采用必要的、逼真的实验材料和道具(主要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相关票据、管理资料、用具等),运用相应的教学条件、实验设施,模拟企业财务活动的情景和氛围,让学生进行会计业务模拟实务演练,实际从事财务活动,应用已知的理论知识和解决方法、完成未知的模拟实验任务的实践活动。在这种模拟环境中,学生根据实验内容的要求,自己动手,根据经济业务填制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计算成本,编制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管理,仿佛置身于实际单位的财务部门一样。这就能使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会计工作的全貌和会计核算的全过程有了清晰、直观、系统的了解,既能培养动手能力,又能加深对会计基础理论的理解和对会计工作内在联系的深刻认识。会计模拟实验教学主要是为解决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而设置的。

二、会计模拟实验教学的地位与作用

(一)会计模拟实践教学的地位

国际会计联合会确定的会计教育目标有三个:对会计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从事专业的态度和方法。会计教育要实现以上目标,仅仅依靠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

会计学的课堂理论教学比较抽象和难以理解,在教学过程中要将会计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就应该到现场单位去观摩实际操作。但由于会计工作环境不适合同场集中实习及会计工作的严肃性、保密性及实习经费不足等种种条件的限制,到现场进行实践操作的可能性及效果很难达到。为此,要解决实践教学问题,达到实践教学效果,实现会计教于目标,必须引入、强化会计模拟实验教学。

会计模拟实验教学是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实现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它在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中处于主导、核心地位,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会计模拟实践教学的作用

1.有利于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高级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许多高校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以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为主。但如何能使应用型会计人才的培养落到实处呢?2007年,中国会计学会会长金莲淑在学术年会上讲话别强调了实务操作能力,指出高校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应用型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要突出理论素养与实务操作并重,使学生在今后工作中既能快速上手,又具有充足的发展后劲。目前,我们的毕业生往往是动手操作能力、应用能力差,走上工作岗位不知从何入手,感到非常陌生,不能马上胜任工作。究其原因,与学生在校时接受的实做训练太少,接触的企业实际业务、实际案例太少不无关系。所以,应从多方面、多渠道加强锻炼学生的实做能力。而加强会计模拟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的实做能力和应用能力、强化会计实践教学的最佳途径。会计模拟实践教学能够满足大学本科会计教育目标的需要,推动素质教育,真正培养出理论深、能力强、有创新的复合型应用会计人才。

2.有利于缩小理论和实践的距离,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

会计模拟实践教学是实现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通过模拟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实际的操作演练,运用已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模拟的财务问题,就相当于把企业的财务部门“搬”进了课堂或实验室,可大大缩小理论和实践的距离。同时,也进一步巩固、消化所学的理论知识,达到活学活用。使会计实验教学贯穿于理论教学之中,形成一种互动式的教学模式。

3.有效弥补学生校外实习不足的欠缺

由于会计实务工作的特点,联系学生校外实习较难。受实际工作单位财务部门工作环境的限制,单位商业机密的安全性、会计工作的严肃性、阶段性、时间性特点等因素的影响,校外实习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预期效果。通常一个单位最多只能安排3-5个人,而且实习时间也不能太长。否则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工作。学生去实习也只是看看,感受感受,很少能动手操做。实习效果不太好,校外实践处于留于形式阶段。在这种客观情况下,加强会计模拟实践教学显得非常重要。会计模拟实践教学是强化实践环节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通过会计模拟实践,仿真企业实际的业务来操作,将理论与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巩固了理论知识,又锻炼提高了学生的实做、应用能力,弥补学生校外实习不足的欠缺。同时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三、提高会计模拟实验教学效果的途径

(一)提高会计模拟实验教学的“仿真性”

会计模拟实验教学的最大特点是模拟性,即仿真性。仿真程度越高,越贴近企业实际的财务工作,实验效果会越好。提高仿真性应从如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提高模拟业务的仿真性。这主要体现在实验教材的建设上。模拟业务应贴近企业实际,以企业近期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模拟对象,来设计实验内容,并随着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的发展不断更新、完善实验内容,将企业最新、最完整的业务引入到实验教材中,加强实验教材建设,提高仿真性;另一方面,引入情景教学,加强财务情景模拟教学。即模拟企业的工作环境、岗位设置、工作流程进行演练,使学生如同身临其境,心临其景,感受企业实际会计工作。将上述“业务模拟”与“情景模拟”相结合,既模拟实际的会计业务,也模拟财务工作“情景”,提高仿真程度,模拟实验效果会更好。

(二)创新、改进实验教学方法

会计模拟实验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有自身的教学特点,不能按照理论教学方法进行。笔者认为,创新、改进会计模拟实验教学方法应做到如下三点:一是手工模拟实验与电算化模拟实验有机结合。这是针对会计核算模拟实验而言。就是采取手工模拟实验和电算化模拟实验并行的做法,从设计账套、设置科目和账簿、填制凭证、登记账簿至编制报表,手工和电脑同时进行,实验内容相同,实验步骤和进度均相同,最终的实验结果理应也是相同的。通过并行可以互相检查核对,及时发现手工或电算化存在的问题。既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又锻炼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学会使用现代化的设备,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二是学生独立操作与分组分工协作相结合。对于简单、适合独立完成的实验,如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等采取独立操作的方法,对于复杂、适合分组分工协作的实验采取分组分工协作方法,这样既锻炼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又锻炼学生团队分工协作能力;三是模拟实验与理论教学、课外实践有机地结合。在模拟实验过程中温习理论知识,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消化。同时,在实验过程中穿插安排到单位财务部门短暂性的观摩实习,加深对实验的认识、理解,提高学生实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

实践课考核不同于理论课考核,不能单纯以期末结果为主,还应结合平时表现,结合整个实验过程中的表现。考核应能充分激励、调动学生的实践积极性。为此,如下设计、实施应考核方案:

学生成绩由实验结果成绩、平时成绩和出勤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实验结果成绩以学生所完成的、最终上交的资料(填制完成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为准,此项成绩的评定不单纯以实验结果的正确性、单一性为准,而是以学生了解、掌握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掌握凭证、账簿、报表的来龙去脉及业务处理技巧为准,鼓励学生有多种答案、多种结论,不主张全班都是统一的结论。通过产生的多种结论,进一步分析、讨论产生的原因,锻炼学生判断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能力及纠错能力。此项成绩占50%左右;平时成绩以学生平时实验表现为准,包括实验态度、是否按实验要求和进度进行、是否遵守实验纪律等,此项成绩占30%左右;出勤成绩以学生考勤为准,此项成绩占20%左右。通过近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检验,这种考核方案效果很好。

(四)提高教师业务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

教师是实验教学中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是编写实验教材、进行实验教学的直接参与者。教师不仅要具备较深的理论功底,掌握最新的理论标准,而且还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需要不断参加实践活动。只有不断加强教师的实践活动,经常到企业会计工作一线,了解、掌握会计实务工作流程、会计业务处理方法、技巧等,并随着会计实务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充实自己的实践知识,才能将会计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编写出高质量的实验教材,进行形象、生动的实验教学,进而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五)加强对实验设施的投资

会计模拟实验设施主要包括实验材料和用具(如凭证、账簿、报表、票据、科目章、装订机、打号机等)、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等)、各种管理操作软件(如金蝶、用友、财务实训系统、ERP等)和实验室。各种实验设施应随着会计核算管理要求的变化、会计实务的发展、各种新仪器设备及软件的普及应用而不断更新、扩充。

【参考文献】

[1] 陈国辉,陈文铭,傅丹著. 基础会计实训教程.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模拟实践教学论文篇12

(一)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直观性

法律基础教育难免会涉及到一些晦涩艰深的法学术语,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词语,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可能一时难以理解,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律基础教育可能产生畏难情绪。也有的教师为了降低课程难度,转而采用平实的语言来讲授法律基础课程,也不失为一种积极尝试,但是极易降低法律的实践性和严肃性。如果能够在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则能够有效地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直观性,使学生更容易在亲身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模拟法庭实践的直观性体现在,它和真实的诉讼一样,呈现出对抗性,学生可以积极参与其中,通过扮演一定的法庭角色,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这会比空洞的宣讲更有利于增强法律基础教育的直观性。

(二)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针对性

法律基础教育虽然只是一门基础课程,但是该课程中包含了众多知识点,内容涉及法学原理、部门法知识、司法制度、法律心理和法律观念等。法律基础教育的目的应定位于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使学生对国家法律制度有初步了解,同时使学生能够具备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观念。传统上的宣讲可能无法有针对性地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甚至流于形式,导致学生一知半解,或参与度不足,使学生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模拟法庭实践在法律基础教育中的引入,则能够有效地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针对性。教师可以精选法律案例,有针对性地将学生关心的法律问题、法律案例,制作成模拟法庭教案,引导学生在法庭上解决问题。

(三)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实用性

法律基础教育不应仅仅在意识层面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更应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保护合法权益的实践能力。法律基础教育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应这样回答:法律基础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学生走出校门,走上社会,不管是生活、工作,还是投资、经商,都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类纠纷。每一个学生都应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基本司法程序,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模拟法庭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个学习法律、实践法律的新平台。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是提升法律基础教育实用价值的必由之路。

(四)提升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

法律基础教学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能够有效地提升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是实现法律基础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双向互动、学生之间多元互动的有效途径。法庭和诉讼,对于学生来说显得相当遥远,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难有机会旁听真实的庭审。同时,学生又对模拟法庭充满了新鲜感和好奇心,非常想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使自己有机会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以模拟法庭为平台开展法律基础教育,可以说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情景教学,能够将法庭对抗这一生动的情景搬到课堂,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二、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的可行性

(一)良好的师资力量

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需要教师的介入,教师应在案例精选、程序引导等方方面面起到积极作用。离开了教师的引导,法律基础教育中的模拟法庭实践将无法开展。此外,教师还应对实体法和程序法有相当的了解,必须熟悉部门法规定,对典型案例、热点案例也能够信手拈来。当前从事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不断上升,如不少教师是法学专业的硕士甚至博士,也有不少的教师同时还兼有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身份,他们能够对模拟法庭实践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当然,学校在开展模拟法庭实践的过程中,也完全可以在学校内外聘请一些人士介入,如聘请法学院校的专家教授、知名律师等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模拟法庭实践,从而对师资力量起到补充作用。可见,从当前的师资力量配置来说,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是完全可行的。

(二)现成的庭审影像

模拟法庭是对现实庭审的模拟。运用于教学活动中,模拟法庭实践能够增强教学效果,本质上属于一种情景教学。法律基础教育中引入模拟法庭实践,需要参考一些真实的庭审影响资料,供学生模仿、参照。当前很多人民法院已经将庭审录像公布在网络上,这一公布行为的初衷是加强公众监督,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庭审影响资料能够为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提供物质基础。教师可以在模拟法庭实践开展之前,预先下载一些优质的庭审影像资料,并播放给学生观摩、学习。此类影像资料目前在网络上很容易获取,从而为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提供资料支持。

(三)丰沛的案例资源

法律基础教育中开展模拟法庭实践的基本前提是必须寻找到合适的案例,这些案例必须贴近生活,具有一定的争议性,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基础教育的实际需求。教师在开展模拟法庭实践之前可以通过案例库寻找到很多案例资源,再对案例资源进行精选,挑选出适合模拟法庭实践的真实案例。当前案例文库主要有北大法宝的案例文库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文书网,这两个网站提供的案例几乎是海量的。丰沛的案例资源也能够为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提供资源上的保障。

三、法律基础教育中开展模拟法律实践的细节探讨

(一)案例的选取

教师可以通过报纸、网络、判决书文库等媒介中寻找合适的案例。鉴于学生的特点,建议选取如下几类案例:1.贴合社会生活。教师应选取贴合社会生活的案例,避免选取那种罕见的案例或偶发的案例;2.注重实用性。教师应选取具有一定实用性的案例,即学生很有可能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会遇到的案例,典型的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婚姻继承案例、交通事故案例等;3.必须具备争议性。教师选取的案例必须具有一定的争议性,这样才能增强模拟法庭的对抗性,满足学生的好奇心,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毫无争议的案例则不宜选取。此外,鉴于模拟法庭的特殊性,所谓的争议性主要是指法律适用层面的争议性,而不是案件事实认定层面的争议性。具体来说,教师可以给学生提供参考性案例,以供选择,也可以由学生选取案例,交由教师审核。

(二)庭审的对抗

法律基础教育中的模拟法庭实践应体现出对抗性,而不能仅仅体现司法程序和法庭礼仪。实际上,即使在法学院的法学专业教学中,模拟法庭实践也往往缺乏对抗性,参与模拟法庭的各方均按照预先排演的剧本,按部就班地推进模拟法庭,对抗性并无充分体现。缺乏对抗性的模拟法庭局限于单纯的模拟,不足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效果也就难以令人满意。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模拟法庭应跳出单纯模拟的局限,适当地强调对抗性。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中做到如下几点:1.选取对抗性案例。教师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就应该选取有对抗性的案例,或者说,选取那类能够引发双方对抗的案例;2.列出争议焦点。由于学生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对庭审流程和案件的事实与法律问题不是很清楚,这就需要教师在备课中事先列出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在模拟法庭中就这些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和对抗;3.适当释明和引导。教师可以事前准备好大纲,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避免模拟法庭实践陷入冷场和停滞。

(三)思维的开放

笔者发现,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中模拟法庭实践的开展往往缺乏开放的思维,如选取的案例没有争议性,缺乏对抗性,案件的审理结果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模拟法庭仅仅是一种走过场的形式化过程。显然,这并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模拟法庭实践。法律基础教育中的模拟法庭实践必须具备开放的思维,教师应做到如下几点:1.不预设任何结论。教师不应对案件审理的结果做出任何预设,而是要求学生在模拟法庭上,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通过模拟的司法程序,独立地做出判决结果。任何结果预设都会影响学生的积极性,妨碍学生的参与热情;2.不对庭审结果作结论性评价。模拟法庭结束后,教师可以对参与各方的表现进行评价,但是案件审理的结果究竟如何;究竟哪一方赢得了诉讼,则教师不宜作结论性评价,但是可以作出倾向性评价。如此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继续思考,继续学习,使学生继续保持好奇心。

(四)礼仪的注重

司法诉讼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庭礼仪。由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缺乏对司法程序的了解,他们可能会把模拟法庭当成一场辩论赛。事实上,模拟法庭包含真实庭审的主要环节,辩论只是法庭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模拟法庭中的辩论与辩论赛中的辩论也存在诸多差异,两者不能混同。因此,开展模拟法庭之前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模拟法庭,避免学生将模拟法庭误认为辩论赛。这就要求学生适当学习一下法庭礼仪,包括注重仪表和发言的方式、准确用语(最好能够适当地体现出法言法语的法庭用语特点)、尊重法官和诉讼参与人、不得诡辩和强词夺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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