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防火制度合集12篇

时间:2022-07-14 13:31:04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1

三、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深入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考评和星级评定、年检等内容。11月底前,5类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深入推进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1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显著提升。12月底前,完成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培训,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疏散引导员”队伍全部建立。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2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 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 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 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5 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6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 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8 员工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一般规定

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6.2 消防安全制度

6.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6.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6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7 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6.2.8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6.2.1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6.2.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6.2.14 其他

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3 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场所设置要求

7.1 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 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险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

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 耐火等级

7.3.1 医院应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用可燃夹芯钢板。

7.3.2 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 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 多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2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其房间门高层建筑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多层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4.3 燃油(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必须附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同时应符合GB50016、GB50045的有关要求。

7.4.4 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4.5 洁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1

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2

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4

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5

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6

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8

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四)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五)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六)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3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基层组织消防宣传工作示范点、社会单位消防宣传工作示范点和固定宣传阵地示范点为突破口,全面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和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按照示范引导、以点促面的方式,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的广泛化、特色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化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而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社区消防宣传

社区消防宣传工作标准:

1.在显著位置悬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体系;

2.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块固定户外消防宣传专栏,及时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3.在消火栓附近安装一块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

4.制定社区防火公约,并在社区办公场所及较大居民小区的显著位置予以悬挂、张贴;

5.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尤其是重大节假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宣传

6.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逃生自救演练或参观一次消防队站;

7.消防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和“三懂四会”(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办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二)村消防宣传

村消防宣传工作标准:

1.在显著位置悬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体系;

2.在集市、场镇和行政村主要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或警示标语;

3.制定村防火公约,并在显著位置予以悬挂、张贴;

4.每个村确定一名消防宣传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尤其是重大节假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宣传;

5.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习;

6.消防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情况和“三懂四会”(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办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三)公安分局消防宣传

公安分局消防宣传工作标准:

1.在显著位置悬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体系;

2.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块固定户外消防宣传专栏,及时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3.至少有3处利用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橱窗、展板、公告栏等形式刊播消防宣传警示标语;

4.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含农家乐、“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

5.公安分局专(兼)职消防民警应熟练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情况和“三懂四会”(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办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四)企业消防宣传

企业消防宣传工作标准:

1.在显著位置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体系;

2.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块固定户外消防宣传专栏,及时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3.经常性的利用内部广播、电视及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4.选聘一名消防辅导员,每年组织一次企业消防安全公开课,参与率不得低于在职员工总数的70%;

5.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习活动;

6.企业职工应熟练掌握“三懂四会”(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办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五)学校消防宣传

1.在显著位置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体系;

2.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块固定户外消防宣传专栏,及时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3.选聘一名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学期举行一堂消防安全公开课;

4.组建一支“校园消防志愿服务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5.制定逃生自救疏散预案,每学期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活动;

6.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运用活动,组织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计划;

7.教职工应熟练掌握“三懂四会”(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办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六)景区消防宣传

景区消防宣传工作标准:

1.在显著位置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体系;

2.在景区主要入口设置一块固定户外消防宣传专栏,及时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3.根据景区古建筑的历史和文化价值、火灾危险性大小设立火险级别高低的温馨提示牌或消防公益广告牌;

4.景区导游将防火、灭火及逃生常识纳入解说内容;

5.景区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三懂四会”(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办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工作标准:

1.在显著位置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体系;

2.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知识“加油站”,通过张贴挂图、防治消防刊物、刊播工艺广告灯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

4.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习活动;

5.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三懂四会”(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办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八)易燃易爆藏所消防宣传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标准:

1.在显著位置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体系;

2.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块固定户外消防宣传专栏,及时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3.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知识“加油站”,显著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或利用围墙制作消防知识宣传墙绘;

4.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习活动;

5.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三懂四会”(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办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宣传工作是消防工作的“催化剂”,只有抓好社会化消防宣传,才能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有力地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才能赢得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的关心、重视、理解、支持和落实,才能更好的创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公安分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办法和考评标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不断提高学生、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4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前言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城市构造逐步向高空延伸,使得我国城市高层建筑不断地增多。高层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面积大、高度高、人员众多、用火用电量大,因而其存在的火灾隐患是不容忽视的。目前,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对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措施是消防领域所关注的重点问题。

1 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及消防难点

(1)火灾蔓延途径多,火势迅猛。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风道等通道较多,火灾发生时,易产生烟囱效应,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高层建筑受风力影响较大,建筑物越高,风速越大,火灾扩散速度越迅猛。还有,建筑内部的电气化、自动化等各类电器设备繁多,增加了短路漏电而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另外,装修材料(多为可燃性材料)的大量使用,有利于火灾的发生与发展,并可燃烧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2)人员多而密集,安全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层数多,将人员疏散到地面所需的时间较长,而且建筑面积大,容纳的人员较多。火灾发生时,电梯必须停止使用,只能通过楼梯进行疏散,而楼梯的容纳量有限,必然会发生拥堵、踩踏事件,来不及疏散的人员极有可能被烟火熏死或烧死,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3)高层建筑火灾救援难度大。建筑高度高,现有消防车辆及设备满足不了灭火需要,不能及时控制火势而造成火灾扑救困难。特别是消防水供给量及供水高度达不到要求时会延误灭火的时机。火灾时,空间范围内会充满大量的烟气及水蒸气,而此时,各类排烟设备的自动切断使得通道内的排烟更加困难,据统计,火灾中约70%~80%的人员是由于烟气中毒而窒息死亡的。

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消防设计不够规范

1995 年国家颁布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规范保证。然而,许多高层建筑住宅的消防设计并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特别是一些老式的建筑消防设计存在着先天不足,例如,公共通道未设消防自动系统;缺少消防水源;疏散楼梯间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过百米甚至更高的建筑存在避难层“空白”;现代高层建筑的高密度建设或是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建筑,使得消防车道或消防室外操作面积被大量占用;高层建筑的幕墙装饰,在火灾高温作用下,极易破碎形成玻璃雨,妨碍救援实施,造成人员伤亡。

2.2 消防设施配备及防范措施不到位

通常,最基本的消防设施应包括:设有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装置、安全疏散系统、排烟系统、自动防火卷帘系统等。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存在着设施配备不齐全、设施质量不过硬、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以及不同程度地停用等诸多问题。

2.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高层建筑多为合用或多产权建筑,造成了各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责任落实不清,使得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不到位,而且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繁多,其管理与应用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而往往又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加之消防应急预案等的欠缺,所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之处是应得到充分重视的。

2.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在很大程度存在着业务不规范、不熟练、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以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2.5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缺乏

在社会生活中,公众缺乏对火灾事故的灾难性后果的认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也未有防范火灾的安全意识。如擅自改变房间使用结构但消防设施未跟上;在装修材料的选用上也未充分考虑到耐火、非易燃材料的使用;对电、气的安全使用重视不够;消防安全基本知识、自救逃生常识也相对匮乏。

3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1)消防设计合理、设施齐全。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防火设计规范进行,合理布置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并加强排烟设计和安全疏散系统设置,配备各种类型及功用的消防设施,并试图开发智能化的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以形成一种智能火灾监控与消防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综合考虑建筑物的规模、火灾载荷、危险性、事故后果以及疏散和扑救的难易程度,确定相应的消防设计及设施配套方案。

(2)制定高层建筑火灾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高层建筑的特点,包括楼高、层数、建筑结构及通道设置、建筑物的材料及耐火性能、火势蔓延的可能方式与强度等制定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措施、供水方式、所需灭火力量、抢救被困人员和输运贵重物资的通道或方式等。在高层建筑外,对于火灾外场的救援也应制订应急预案,如消防人员登高救援的方式、消防车辆通道的疏通、操作场地的确保等。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首先应明确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有关部门应对各建筑的消防安全系统,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其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以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消防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合理使用。

(4)完善消防安全规范及法律体系。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中,须进一步健全各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管,国家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各类消防设计规范,制定新的管理规章制度,以法律法规作为工作实施的保障,同时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审核制度。

(5)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及安全意识的培养。各相关社会团体或消防部门应向高层建筑使用者和管理者以及广大的民众以不同的形式并且有针对性地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是自救知识,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防火意识,也可进行定期的火灾事故演练,训练公众的疏散、逃生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一方面使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火灾事故的严重后果,提高对火灾的警惕性;另一方面也培养锻炼了公众防御火灾、实施自救的能力。

4 结语

现代社会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因建筑特点、经济社会因素以及人为因素,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实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其消防安全也存在种种隐患。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工作辅助系统与人员配备,特别是消防安全的管理与公众的安全意识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并逐步完善健全各项制度,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5

二、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县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教育局、民政局、经济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文体局、卫生局、粮食局、宗教局、人防办、工商局、质监局、广电中心、商业公司、供水公司、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成员:全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大队监督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及时对监督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鼓励经济发达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安全监管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各村屯、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建设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行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年上半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并做到月有进度报告、年有总结报告。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6

我国的大多企业并没有充分重视起生产发展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导致这种重大事故屡见报端,对人民的财产和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发展的安全进行,基于此,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的探究,对新时期企业的发展的和社会的进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 企业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1.1 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对消防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整改不力。从企业消防管理现状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现象比较严重。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对于如何开展消防管理所知不多。还有一些隐患单位投入巨资对隐患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管理工作跟不上,致使安装的消防设施和系统形同虚设。

1.2 火灾隐患较为普遍,火灾风险因素较高

企业由于大多处于起步和成长阶段,多处于企业发展初期,加之受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在消防投入和管理上跟不上,很多消防安全因素未能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工艺流程等方面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也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有的甚至在施工中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取消消防设施,导致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较差,安全防范得不到保证,很多企业长期带险运营生产。据调查,很多规模企业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隐患,部分规模企业车间、仓库和住宿合而为一,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疏散通道堵塞,消防水源缺乏,灭火设施不好用,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

1.3 员工消防意识薄弱,消防素质整体较低

企业员工流动性强,成分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而且上岗前基本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对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都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用火用电常识匮乏,无证上岗较为普遍,带险操作习以为常,极易因违章操作造成火灾事故。而火灾事故发生后,又不会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也不懂得正确的逃生方法,不知道如何现场处置,以致小火酿成大灾。近年来,国内相继发生的几起大火就充分暴露出了这方面问题,教训可谓深刻惨痛。

2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大火毁灭的不仅是生命、财产,还有企业的形象、企业的信誉。从这一点上讲,消防工作滞后的企业可以称为畸形发展的企业。人们显然是不愿意与这样的企业合作的。创业百日功,火烧当日穷。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其发展、壮大往往都需要经历一段艰辛的历程。可以说,成功企业的背后都凝聚了众多人的智慧与汗水。企业做好消防安全不仅关乎自身长远发展,也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安全发展的企业,才是健康的企业,是有竞争力的企业。企业抓好自身消防安全,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大,义不容辞。

2.1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重点岗位防火责任制。每个单位都应当有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2.2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单位既可以制定若干不同方面的消防安全制度,也可以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消防安全制度,但内容应该包含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能够保障消防安全。通常来说,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2.3 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一是每一个单位都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防火门、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等,通常是指固定的消防系统和设备;“消防器材”主要包括灭火器、环降器、防烟面罩等,通常是指一些移动的灭火器材、自救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的标志、灭火设备的标志、火灾时疏散途径的标志、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物质或场所的标志等,它是指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的图形符号或者文字标志。二是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这是单位很重要的职责。只有这些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标志是完好、有效的,才能使其真正的发挥预防火灾和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所以凡是设有相关消防设施器材等单位,都必须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此外还应该和具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检查维修保养合同,并委托其至少每 12 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2.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防火检查”是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指单位组织的对本单位进行的检查。该检查必须落实到单位的方方面面,既要有检查制度,也要责任到人,有检查、有记录,抓好落实。一旦发现任何的异常情况,应该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解决;如果个人或本岗位没有能力解决,应该马上报告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

2.5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结合本单位防火工作的特点,有重点的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职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教育培训重点是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控制室人员、专职和义务消防人员、保安人员和重点岗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油漆工、仓库管理员、客房服务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工种人员,还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3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国家及所在企业都同等重要,针对当前接连不断的消防安全事故,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期能为新时期化工企业的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继而促进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更好发展。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7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大型商场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长,数量越来越多。不断增长的大型商场极大的满足了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但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大型商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大型商场在营运过程中频频发生火灾,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也严重的威胁到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是商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大型商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大型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并由此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策略提出相关建议。

一、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1.建筑防火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许多大型商场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在改建或扩建时,没有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不能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往往在选址、建筑材料、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应急照明等方面的设计都存在着问题。例如:有些商场安全出口数量少而且宽度也不够,疏散通道不畅,而大型商场往往人员都比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就比较容易因人员疏散不及时而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建筑商为片面的追求利润,大量使用不规范的建筑材料,或擅自改造装修,任意超负荷的增加用电设备,从而大大的增加了火灾负荷,给消防安全管理留下了隐患。

2.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妥善的维护及管理

很多大型商场虽然已安照国家工程建筑标准设置了相关的建筑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等等,但并未对这些系统进行妥善统一的管理,没有实现联动控制,让这些系统的运行相协作处于最佳状态,无法让它们在发生火灾时发挥最佳功效。而且有些商场仅设置了消防栓及灭火器系统,而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这些建筑消防设施,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火灾,导致火灾扩大无法控制。

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未落实,消防监督人员自身能力水平的有限

有些大型商场的经营者未能妥善处理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的关系,对消防安全重视度不够,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火灾事故持侥幸心理,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也不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预案等制度,或者虽然有些商场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未认真监督落到实处,或者相关制度理论与实际不符,没有可行性,让相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另外,有些商场消防监督人员自身能力水平也有限,不能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局把握,仅对硬性的火灾隐患能依照相标准制度严查细抠,进行督促整改,但是对软性的火灾隐患如:消防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疏散预案等所造成的危害性不能明察,缺乏认识,从而为火灾埋下隐患。

4.商场员工及群众消防意识薄弱,缺乏消防自求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有些商场人员或消费者在商场内吸烟以及一些其他违规用火的行为,也极有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二、探讨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从以下几点进行重点管理

1.人员的疏散

当火灾发生时,最先考虑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一定要确保所有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最有效率的脱离火灾现场,减少人员伤亡。

2.装修施工材料的选择

许多大型商场子一味的追求舒适、豪华而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于不顾,在装修时将大量易燃材料进行装潢装饰,例将大量的木材、胶合板、纤维板、地毯、各类纺织装饰物用于地面、墙面、吊顶以及隔板上,大大的增强了火灾的负荷。导致火灾发生时,不仅燃烧巨烈,火势蔓延迅速,比较容易形成立体燃烧,而且还会因燃烧而释放出大量的毒害气体,从而造成大量人员因中毒或窒息而死亡。由此可见不合规范装修材料不仅容易引起火灾,而且火灾发生时带来的危害性也较大,这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

3.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

大型商场所采用的电器设备种类和数量都较多,而且许多都是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这就必然导致用电量大。此时,如果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当,例:发热的电器靠近可燃物安装,在夹层或吊顶内的线路采用未穿阻燃管的铝芯线;保险装置、开关的安装不符合要求;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电器设备,导致线路超载形成短路等等,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一定要给予重点关注。

4.商场内的用火管理

大型商场内的固定用火场所如厨房、锅炉房等,如果液体、气体燃料渗漏或用火不当就比较容易引起火灾;在维修施工时使用明火或进行电焊、气割时不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也容易引起火灾;便用蜡烛、汽灯等进行照明,相关人员随吸烟并乱扔烟头以及火柴梗等都极易引发火灾。因此用火管理也是商场消防管理的一个重点

5.消防设施的投入及管理

当火灾发生时,要及时发现,尽早扑灭,从而减少因火灾带来的损时,此时就要加强对消防的投入及管理。消防设施包含建筑内消防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两部分。虽然目前许多新的大型商场对相关的消防设施都舍得投入,但却对这些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缺乏相应的维护,不能使消防系统发挥最佳的功效,而且时间一长消防系统也会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功能,一旦发生火灾,就后悔莫及。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虽然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效益,但是一旦发生火灾,它所带来的效益是任何投资都无法比拟的,因此,相关企业就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投入与维护。

三、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策略

依据目前我国大型商场管理现状以及管理要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策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严把建设计审核以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消防审核

建筑设计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的审核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等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及进行内部装修的建筑,相关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以及相关的资料送往当地消防机关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还应通过消防机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进行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而相关的审核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筑设计进行审核:(1)建筑结构、功用以及耐火等级;(2)防火分区、安全通道及疏散;(3)防火门、楼梯间;(4)消防给水、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自动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特别是防火分构、安全通过及疏散、消防设施,在建审程序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核,从硬件上让商场的安全系统得到保障。

2.做好对电气设计和施工的防火审核

大型商场的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务必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杜绝无证设计或无设计施工的现象。电气工程的施工也务必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无证进行建筑电气工程的安装施工,在电子产品的选用上也要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严禁选择已淘汰的产品。当电气线路投入使用后,应定期对电气线路以及相关的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及维护,若出现过载、发热、漏电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或更换,从而防患于未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后期会有更多的电器设备进入大型商场使用和销售,因此在商场做定期维修整改时,为适应长远的发展需要,电气设计应选择导线截面。在电气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做好线路连接、大功率灯具防火、保护线路绝缘、防止中性线断裂等工作,以减少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大型商场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单位上下形成健全的防火安全系统。为了确保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可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型商场的法人代表是商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大型商场应当将消防安全责任逐级渗透,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大型商场所有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执行和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还应定期将商场消防安全情况报告给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涉及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给消防安全责任人。

4.大型商场进行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是用来指导人们日常工作的准则,许多火灾都是由相关人员违规操作而引起的,因此,为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大型商场在施工时一定要严格执行以下几条规定:

(1)施工前一定要制订详细的计划,需明确施工的范围及时间,并要求经过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作的审批后才可进行施工。商场在营业期间,应严禁进行电焊、油漆等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施工

(2)施工队伍及所有的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也要安排相应的具有消防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并需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施工也需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才可进行。

(4)当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应共同协商,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5)施工结束后要及进对现场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并派专人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引起火灾。

5.大型商场应每日定时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

在巡查时就确定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巡查部位以及巡查的频次,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是否有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没有被占用或堵塞;安全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是否在岗以及其它相关情况。

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还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遗留火种应及时消除。

防火巡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对于无当当场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

6.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及保养

大型商场应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相关规定,找专业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遵守有关规定,定期对商场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以保证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7.做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技能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是大型商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及培训,来提高员工的消防法制观念以及消防安全意识,对于增强大型商场的抗火灾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几年,因违反操作规程以及违章用电、用火、用气而引发火灾的事故越来越多,火灾发生后因不懂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而盲目逃生而至死至残的事件也屡见不鲜。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显现商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方面的不足性以及重要性和迫切性。许多火灾事故,本来可以将之扑灭在初起阶段,或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和及时组织引导商场人员快速疏散,从而避免较大的人员伤记忆和财产损失,但由于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商场员工的消防意识比较薄弱,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从而加重了火灾所带来的危害。因此大型商场要严格落实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至少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涉及:有关消防法规、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商场以及各岗位的火灾防范重点及防范措施;各类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报火警、扑灭初火以及自防自救逃生的知识及技能;组织、引导商场群众及时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也要履行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培训的义务,可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以及该商场的疏散预案和疏散路线。

8.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消防机构要加可对大型商场进行监督抽查,发现火灾隐患时,要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到期进行复查,对于过期不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而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场,要依法及时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过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对期进行停产停业处理。

结语: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直都是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政府机关要加强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力量外,商场自身也要提高自身对火灾的防御能力,在建筑设计结构、消防设施等硬件以及员工的消防意识、消防技能等软件两方面同时加强,从而提高商场的防控水平,有效的预防大型、恶性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孙卓英:浅谈大型商场的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管理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8(19)

[2] 周颖:浅析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问题分析[j].科协论坛(下半月). 2008(12)

[3] 刘海涛:浅析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的防火措施[j].中国西部科技.2008 (36)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8

1.1 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对消防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整改不力。从企业消防管理现状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现象比较严重。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对于如何开展消防管理所知不多。还有一些隐患单位投入巨资对隐患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管理工作跟不上,致使安装的消防设施和系统形同虚设。

1.2 火灾隐患较为普遍,火灾风险因素较高

企业由于大多处于起步和成长阶段,多处于企业发展初期,加之受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在消防投入和管理上跟不上,很多消防安全因素未能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工艺流程等方面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也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有的甚至在施工中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取消消防设施,导致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较差,安全防范得不到保证,很多企业长期带险运营生产。据调查,很多规模企业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隐患,部分规模企业车间、仓库和住宿合而为一,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疏散通道堵塞,消防水源缺乏,灭火设施不好用,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

1.3 员工消防意识薄弱,消防素质整体较低

企业员工流动性强,成分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而且上岗前基本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对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都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用火用电常识匮乏,无证上岗较为普遍,带险操作习以为常,极易因违章操作造成火灾事故。而火灾事故发生后,又不会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也不懂得正确的逃生方法,不知道如何现场处置,以致小火酿成大灾。近年来,国内相继发生的几起大火就充分暴露出了这方面问题,教训可谓深刻惨痛。

2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大火毁灭的不仅是生命、财产,还有企业的形象、企业的信誉。从这一点上讲,消防工作滞后的企业可以称为畸形发展的企业。人们显然是不愿意与这样的企业合作的。创业百日功,火烧当日穷。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其发展、壮大往往都需要经历一段艰辛的历程。可以说,成功企业的背后都凝聚了众多人的智慧与汗水。企业做好消防安全不仅关乎自身长远发展,也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安全发展的企业,才是健康的企业,是有竞争力的企业。企业抓好自身消防安全,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大,义不容辞。

2.1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重点岗位防火责任制。每个单位都应当有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2.2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单位既可以制定若干不同方面的消防安全制度,也可以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消防安全制度,但内容应该包含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能够保障消防安全。通常来说,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2.3 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一是每一个单位都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防火门、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等,通常是指固定的消防系统和设备;“消防器材”主要包括灭火器、环降器、防烟面罩等,通常是指一些移动的灭火器材、自救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的标志、灭火设备的标志、火灾时疏散途径的标志、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物质或场所的标志等,它是指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的图形符号或者文字标志。二是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这是单位很重要的职责。只有这些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标志是完好、有效的,才能使其真正的发挥预防火灾和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所以凡是设有相关消防设施器材等单位,都必须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此外还应该和具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检查维修保养合同,并委托其至少每 12 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2.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防火检查”是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指单位组织的对本单位进行的检查。该检查必须落实到单位的方方面面,既要有检查制度,也要责任到人,有检查、有记录,抓好落实。一旦发现任何的异常情况,应该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解决;如果个人或本岗位没有能力解决,应该马上报告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

2.5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9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政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图书馆: 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 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 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 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

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 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10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社会化新格局。市、乡(镇、区)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20**年政府工作综合目标管理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实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问责制,将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亡人火灾的,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安全例会听取消防工作汇报,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队站建设、装备建设、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实施半年督查和阶段性督查。

2.落实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重大事宜,督促协调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加强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将消防工作与行业、系统自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市监察、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文化旅游、教育、商务、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

3.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区)消防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监督程序,完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乡(镇、区)主管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检查、隐患跟踪整改、考评奖惩兑现“五到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九小”场所设立警示牌,标明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事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乡(镇、区)监管人员,切实澄清动态底数。年内50%的“九小”场所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80%的乡(镇、区)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继续完善落实消防分级管理制度,推行消防监督网格等级化管理新机制。以警务区为单元,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分包警务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分包派出所,划片管理、责任到人,实现消防监督辖区网格化、单位等级化、日常工作量化。市公安机关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之中,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项制度”,全员培训派出所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民警,提升派出所民警消防工作能力。将消防工作向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延伸,不断提高警务室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三个能力”。制定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标准,打造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试点并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逐步实现警务室消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行消防监督人员联系警务室制度,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每月对警务室民警实施业务指导,确保年内30%的警务室达标。

4.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三会三化”建设(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管理标准化、宣传常态化、标识明细化),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上半年制定“三会三化”建设标准和考评验收标准,全员轮训重点单位管理人员,每个单位培养一个消防安全“明白人”,全市打造15家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同时,认真总结建设经验,逐步向所有重点单位推广,年内重点单位100%达标,切实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重点单位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应用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等高科技消防产品,年内所有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部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运用,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可视化,实时发现动态火灾隐患。

二、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不断完善火灾防控手段

5.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集中开展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治理,实行高层、地下建筑和超大规模场所首席消防监督员制度,落实超常管控措施。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实行消防、治安、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每季度开展清查整治行动,严防亡人火灾发生。

6.扎实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身份证”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消防产品流通领域质量跟踪系统,加强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制度,将阻燃制品应用和标识管理纳入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及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特别是建筑工程安装(验收)前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把好委托抽检产品申报审查关;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力度。

7.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市公安消防部门要坚持“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要求,严格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制度,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完善惩治消防严重违法行为硬性措施,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强制清理、临时查封等手段,严厉惩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8.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继续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责任目标,建立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各乡(镇、区)乡(镇)长(主任)、各乡(镇、区)主管负责人、公安部门责任人、消防部门责任人、隐患单位责任人”五级连带捆绑责任制。采取市领导分包、挂牌督办和新闻媒体公示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隐患整改。

9.严把火灾隐患控制的源头关。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市规划、建设、房管、工商、文化旅游、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发〔20**〕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20**〕58号)要求,把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相关部门不予核发有关证照。

10.全力做好牡丹花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督促、指导大型活动主办、承办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庆祝活动涉及场所,提前调查摸底,逐一检查督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充足警力,按照“定岗、定责、定任务”的要求,落实人员和装备配置,及早进入战备运行状态;在重要区域设立指挥部,加强执勤力量部署,加强重点区域和地区的现场监护;落实保卫预案的熟悉和演练工作,重点单位和区域开展实兵、实车、实装演练,时刻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积极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三、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做好农村及社区消防工作

11.强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将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及消防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安合同制消防队管理教育制度,落实管理和保障措施,科学编配执勤力量,合理安排队员轮休,努力提升公安合同制消防队的业务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首阳山镇、顾县镇专职消防队要严格按照“四有”标准,提升建队质量和档次,切实发挥作用。

12.加强“保消合一”、“巡消结合”工作。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制订出台具体建设标准,市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保安队员、治安巡防队员消防培训和监督指导,年内50%的队伍达标。推广“消巡合一”、“保消合一”工作模式,对巡防队员、保安人员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依托**市保安公司,成立消防保安公司,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年内全市50%的消防控制室、50%的公众聚集场所完成派驻任务。

13.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要深入开展“零火灾村镇”和“零火灾社区”争创活动,全面提高农村和社区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农村和社区消防形势稳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各乡(镇、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社区实行区域联防,每周组织消防安全互查;行政村实行“户户联防”机制,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年内50%的住宅小区达到“四有”标准(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70%的行政村达到“五有”标准(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四、强力推进消防宣传常态化,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4.深入推进《消防法》宣传普及,发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作用。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发挥主流媒体、公众媒体和固定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电视、报刊、广播要有消防教育专栏,消防夜校、消防站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每月定期向社会开放,在宣传、教育、文化旅游、妇联、科协、团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之间建立消防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新建1条达到“七有”标准的“消防安全示范街”,增设消防宣传橱窗、标牌。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周、消防夏令营等消防宣传活动,利用**牡丹花会、河**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开展消防宣传。

15.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消防文化广场活动,消防艺术团体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巡演;成立一支消防宣传队,充分利用消防宣传车,每周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宣传不少于2天;深化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将消防宣传纳入基层党组织远程教育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三下乡”内容;市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广电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职业培训和公益电视节目播出计划,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少儿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等活动水平,实现学生消防教育培训常态化,所有中小学校开设消防课程,学生受教育率要达到100%。要把单位一线员工、农民工、妇女和老、幼、残等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着力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控制人员及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确保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各重点行业和单位要坚持实行岗前培训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力争全年培训人数超过5万人。新晨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控的整体能力

16.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积极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价工作,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建设消防安全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实施。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设有供水管网的街道,消火栓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已建成的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照新颁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三年规划》要求,积极淘汰超期服役消防车,购置新的消防车。加大高科技消防装备投入,重点配备防护、侦检、救生、破拆、堵漏等抢险救援器材。

17.加强消防队站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责任目标要求,完成消防队站建设任务。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5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巩固现有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11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驻校(园)各单位,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四条 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层单位成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科室、年级、楼宇内的楼层、班级设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门,负责对学校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章、违规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学校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单位、部门设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第六条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在全校范围内组建教职工义务消防队,高等学校要组建学生义务消防队,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和应急疏散。中小学校建立学生消防监督员,负责监督、反映消防情况。

第七条 教职工义务消防队的人员组成,以保卫部门人员为主体,各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岗位消防安全员为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由保卫部门统一领导指挥。

第八条 高校学生义务消防队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保卫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学生义务消防队员同时是学生宿舍各楼栋消防安全员。

第三章 消防职责

第九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驻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服从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消防工作的管理,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

况,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安排,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水平,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六)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七)学校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中层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以及消防设施、器材、供水系统的监管,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领导保卫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

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检查和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消防

安全检查,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负责对岗位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消

防知识及相关的消防法规,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器材的

使用。

(五)进行消防巡查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六)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指导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训练和灭火演练。

(七)制定学校的灭火、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八)负责配备消防器材,检查督促全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和更换工作。

(九)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检查工作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

全情况,及时报告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

题。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采取确实可行的临时措施,严防发生

故。

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出租房屋和租赁经营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单位负责,承租单位应遵守出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防火巡查制度。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非重点单位的重点部位必须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

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四条 防火检查制度。校内各单位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校消防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五条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管辖范围内不得擅自动用明

火,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办理许可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动火。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六条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在校区不准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因教学、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得在师生员工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200米内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

电。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供电、供气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第十九条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保卫或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负责,配置、维修器材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学校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经常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

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

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

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申报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保卫部门申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卫部门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当场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二条 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设计中,符合国家标准化或行业标准。工程项目的消防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要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

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校内各单位、部门

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严禁在公用走道、高层建筑的通道上堆放杂物。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二十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学校消防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第二十六条 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学校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及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指挥人员、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应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各消防重点部位、岗位的各类档案资料,都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保卫部门存档。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火灾情况记录。

(七)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二十九条 奖惩制度。学校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对做出成绩的义务消防队员要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防火制度篇12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大型商场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长,数量越来越多。不断增长的大型商场极大的满足了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但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大型商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大型商场在营运过程中频频发生火灾,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也严重的威胁到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是商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大型商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大型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并由此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策略提出相关建议。

一、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1.建筑防火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许多大型商场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在改建或扩建时,没有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不能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往往在选址、建筑材料、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应急照明等方面的设计都存在着问题。例如:有些商场安全出口数量少而且宽度也不够,疏散通道不畅,而大型商场往往人员都比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就比较容易因人员疏散不及时而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建筑商为片面的追求利润,大量使用不规范的建筑材料,或擅自改造装修,任意超负荷的增加用电设备,从而大大的增加了火灾负荷,给消防安全管理留下了隐患。

2.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妥善的维护及管理

很多大型商场虽然已安照国家工程建筑标准设置了相关的建筑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等等,但并未对这些系统进行妥善统一的管理,没有实现联动控制,让这些系统的运行相协作处于最佳状态,无法让它们在发生火灾时发挥最佳功效。而且有些商场仅设置了消防栓及灭火器系统,而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这些建筑消防设施,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火灾,导致火灾扩大无法控制。

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未落实,消防监督人员自身能力水平的有限

有些大型商场的经营者未能妥善处理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的关系,对消防安全重视度不够,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火灾事故持侥幸心理,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也不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预案等制度,或者虽然有些商场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未认真监督落到实处,或者相关制度理论与实际不符,没有可行性,让相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另外,有些商场消防监督人员自身能力水平也有限,不能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局把握,仅对硬性的火灾隐患能依照相标准制度严查细抠,进行督促整改,但是对软性的火灾隐患如:消防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疏散预案等所造成的危害性不能明察,缺乏认识,从而为火灾埋下隐患。

4.商场员工及群众消防意识薄弱,缺乏消防自求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有些商场人员或消费者在商场内吸烟以及一些其他违规用火的行为,也极有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二、探讨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从以下几点进行重点管理

1.人员的疏散

当火灾发生时,最先考虑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一定要确保所有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最有效率的脱离火灾现场,减少人员伤亡。

2.装修施工材料的选择

许多大型商场子一味的追求舒适、豪华而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于不顾,在装修时将大量易燃材料进行装潢装饰,例将大量的木材、胶合板、纤维板、地毯、各类纺织装饰物用于地面、墙面、吊顶以及隔板上,大大的增强了火灾的负荷。导致火灾发生时,不仅燃烧巨烈,火势蔓延迅速,比较容易形成立体燃烧,而且还会因燃烧而释放出大量的毒害气体,从而造成大量人员因中毒或窒息而死亡。由此可见不合规范装修材料不仅容易引起火灾,而且火灾发生时带来的危害性也较大,这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

3.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

大型商场所采用的电器设备种类和数量都较多,而且许多都是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这就必然导致用电量大。此时,如果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当,例:发热的电器靠近可燃物安装,在夹层或吊顶内的线路采用未穿阻燃管的铝芯线;保险装置、开关的安装不符合要求;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电器设备,导致线路超载形成短路等等,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一定要给予重点关注。

4.商场内的用火管理

大型商场内的固定用火场所如厨房、锅炉房等,如果液体、气体燃料渗漏或用火不当就比较容易引起火灾;在维修施工时使用明火或进行电焊、气割时不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也容易引起火灾;便用蜡烛、汽灯等进行照明,相关人员随吸烟并乱扔烟头以及火柴梗等都极易引发火灾。因此用火管理也是商场消防管理的一个重点

5.消防设施的投入及管理

当火灾发生时,要及时发现,尽早扑灭,从而减少因火灾带来的损时,此时就要加强对消防的投入及管理。消防设施包含建筑内消防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两部分。虽然目前许多新的大型商场对相关的消防设施都舍得投入,但却对这些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缺乏相应的维护,不能使消防系统发挥最佳的功效,而且时间一长消防系统也会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功能,一旦发生火灾,就后悔莫及。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虽然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效益,但是一旦发生火灾,它所带来的效益是任何投资都无法比拟的,因此,相关企业就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投入与维护。

三、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策略

依据目前我国大型商场管理现状以及管理要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策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严把建设计审核以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消防审核

建筑设计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的审核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等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及进行内部装修的建筑,相关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以及相关的资料送往当地消防机关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还应通过消防机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进行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而相关的审核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筑设计进行审核:(1)建筑结构、功用以及耐火等级;(2)防火分区、安全通道及疏散;(3)防火门、楼梯间;(4)消防给水、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自动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特别是防火分构、安全通过及疏散、消防设施,在建审程序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核,从硬件上让商场的安全系统得到保障。

2.做好对电气设计和施工的防火审核

大型商场的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务必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杜绝无证设计或无设计施工的现象。电气工程的施工也务必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无证进行建筑电气工程的安装施工,在电子产品的选用上也要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严禁选择已淘汰的产品。当电气线路投入使用后,应定期对电气线路以及相关的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及维护,若出现过载、发热、漏电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或更换,从而防患于未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后期会有更多的电器设备进入大型商场使用和销售,因此在商场做定期维修整改时,为适应长远的发展需要,电气设计应选择导线截面。在电气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做好线路连接、大功率灯具防火、保护线路绝缘、防止中性线断裂等工作,以减少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大型商场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单位上下形成健全的防火安全系统。为了确保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可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型商场的法人代表是商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大型商场应当将消防安全责任逐级渗透,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大型商场所有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执行和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还应定期将商场消防安全情况报告给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涉及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给消防安全责任人。

4.大型商场进行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是用来指导人们日常工作的准则,许多火灾都是由相关人员违规操作而引起的,因此,为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大型商场在施工时一定要严格执行以下几条规定:

(1)施工前一定要制订详细的计划,需明确施工的范围及时间,并要求经过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作的审批后才可进行施工。商场在营业期间,应严禁进行电焊、油漆等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施工。

(2)施工队伍及所有的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也要安排相应的具有消防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并需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施工也需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才可进行。

(4)当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应共同协商,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5)施工结束后要及进对现场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并派专人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引起火灾。

5.大型商场应每日定时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

在巡查时就确定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巡查部位以及巡查的频次,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是否有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没有被占用或堵塞;安全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是否在岗以及其它相关情况。

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还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遗留火种应及时消除。

防火巡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对于无当当场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

6.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及保养

大型商场应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相关规定,找专业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遵守有关规定,定期对商场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以保证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7.做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技能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是大型商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及培训,来提高员工的消防法制观念以及消防安全意识,对于增强大型商场的抗火灾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几年,因违反操作规程以及违章用电、用火、用气而引发火灾的事故越来越多,火灾发生后因不懂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而盲目逃生而至死至残的事件也屡见不鲜。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显现商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方面的不足性以及重要性和迫切性。许多火灾事故,本来可以将之扑灭在初起阶段,或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和及时组织引导商场人员快速疏散,从而避免较大的人员伤记忆和财产损失,但由于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商场员工的消防意识比较薄弱,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从而加重了火灾所带来的危害。因此大型商场要严格落实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至少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涉及:有关消防法规、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商场以及各岗位的火灾防范重点及防范措施;各类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报火警、扑灭初火以及自防自救逃生的知识及技能;组织、引导商场群众及时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也要履行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培训的义务,可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以及该商场的疏散预案和疏散路线。

8.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消防机构要加可对大型商场进行监督抽查,发现火灾隐患时,要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到期进行复查,对于过期不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而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场,要依法及时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过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对期进行停产停业处理。

结语: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直都是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政府机关要加强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力量外,商场自身也要提高自身对火灾的防御能力,在建筑设计结构、消防设施等硬件以及员工的消防意识、消防技能等软件两方面同时加强,从而提高商场的防控水平,有效的预防大型、恶性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孙卓英:浅谈大型商场的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管理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8(19)

[2] 周颖:浅析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问题分析[J].科协论坛(下半月). 2008(12)

[3] 刘海涛:浅析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的防火措施[J].中国西部科技.2008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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