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长江报》

省级期刊

《人民长江报》杂志是省级期刊,创办于1956年,发行周期是周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管。主要栏目有综合、生态、人物、十年看巨变 共护一江水、精彩收官 蓄力开局 治江答卷2025、专题、精彩“十四五” 水利再出发、绿水青山带笑颜等。

  • 主管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主办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CN:42-0016

  • 审核时间:1个月内

  • 创刊时间:1956

  • 全年订价:¥ 200.00

  • 发行周期:周刊

杂志简介

《人民长江报》创刊于1956年,在版面与发行设置上,该报为对开8版彩报,每周六定期出版。其发行网络十分广泛,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覆盖范围已达全国25个省市。通过各地邮局的征订渠道,这份报纸将长江流域的治水声音传递到了大江南北。在内容定位与职能方面,该报始终立足长江、面向全国,以宣传长江水利建设、服务广大读者为核心宗旨。它主要面向流域水利战线及相关行业的各界人士,提供大量关于长江的独家新闻,这些高质量的内容经常被社会主流媒体广泛转载。在具体的宣传报道中,它全面覆盖了流域水行政管理、水政执法、长江防汛、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文监测以及科学研究等诸多核心领域。通过及时、准确地报道这些方面的工作进展与成就,该报在行业内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为对外树立良好形象、对内强化管理提供了积极的舆论导向,也生动反映了基层单位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与思想政治工作,成为连接管理部门与一线职工的重要桥梁。

在历史沿革与读者对象上,该报曾作为相关流域规划办公室的机关报,以系统内的干部、知识分子和工人为主要读者群体,同时向社会有关单位发送交流。其主要任务不仅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治江的具体措施,还致力于报道长江水利水电建设的辉煌成就,反映各专业技术开发与人才培训的动态,并向公众普及水利水电基础知识。此外,它还承担着反映职工意见与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好人好事的重要职责。

期刊须知

[1]来稿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版规范,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作者需对稿件的政治方向与学术观点承担全部责任。

[2]稿件应围绕水利水电及相关领域展开,涵盖防洪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等方向,鼓励结合行业热点与前沿技术进行深入探讨。

[3]来稿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翔实、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表达应准确流畅,专业术语使用规范,确保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4]稿件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成果,严禁抄袭、剽窃、篡改他人作品或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文责自负;同时反对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文中涉及的图表、公式、照片等应清晰规范,图表须配有标题和必要的注释说明,照片图要求分辨率高、主题突出,所有插图应简洁明了且与正文内容紧密对应。

[6]参考文献须为正式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按文中出现先后顺序连续编号,并在正文相应位置标注序号,文献著录格式应规范统一,作者信息须完整准确。

[7]来稿如系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科技攻关课题或重大专项的研究成果,须在稿件首页以脚注形式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此类稿件经审核通过后可优先安排发表。

[8]稿件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反映文章核心内容,正文层次分明,各级标题编号规范统一,文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外文字母需区分大小写和正斜体。

[9]来稿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应客观概括研究的目的、方法、主要结果和结论,不加主观评价和补充解释,同时提供若干关键词以便于文献检索和分类索引。

[10]本刊对来稿有权进行必要的技术性修改和文字润色,如作者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事先声明;来稿一经刊用,其相关著作权归属按双方约定执行,作者须配合完成后续编校流程。

期刊收录

人民长江报

全年订价:¥200.00周刊

主办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支持单期或过刊购买

相关杂志

免责声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邮编:43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