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3篇

时间:2022-12-22 10:49:31 关键词: 灌区 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

摘要: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成功方案、工作方法、运行机制进行总结提炼,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展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3篇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篇1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地区,也是甘肃省河西走廊三大内陆河流域中人口密度最高、人均水量最少、水资源最匮乏的地区之一,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约700m3,仅为全省的1/2、全国的1/3,耕地亩均水资源量约220m3,仅为全省的1/3、全国的1/9,是河西内陆河石羊河流域生态环境最脆弱、用水矛盾最突出、水资源最紧缺的地区。清源灌区是石羊河流域凉州属区纯井水灌溉区之一,借助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为实行农业终端水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灌区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构建了水资源管理机制。

1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1指导思想

完成农民用水户协会独立办公场所的建设和更新改造,配备和配齐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人员,对协会管理办公系统软件、硬件设施设备配套和末级渠系节水技术进行改造,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建立科学合理的终端农业水价制度,形成良性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2基本原则

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治水思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消耗双控目标,明确用水总量和强度指标,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机制,合理配置有限的地下水资源。坚持以人为本、以水惠民,准确测算农田灌溉供用水成本,科学制定水价,以水调结构、以水定产业、以水定规模,切实减轻农民用水户用水成本和用水负担,优化用水结构,实现水资源二次优化配置,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业用水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效益。

1.3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快建立健全适宜凉州区的水价机制,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改革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规范灌区末级渠系水价,准确测算农业终端水价,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管理产权制度,将农民用水户协会切实打造成为末级渠系工程的产权主体、改造主体和运营主体,全面实现用水自管自治、工程良性运行、水资源高效利用。

2项目区基本情况

2.1用水户协会基本职责

清源灌区按照行政村行政区划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65个,其中:一类协会2个,二类协会7个,三类协会56个。协会管理对象为所在行政村各灌水小组及全体用水户,主要职责是制定辖区内农田灌溉用水计划、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种植结构调整计划,自觉参与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农田灌溉用水管理,指导各用水户妥善管理水利工程设施设备,严格执行落实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相关政策,协助基层水管站做好农田灌溉抗旱应急和水旱灾害防御等各项工作,配合灌区水管单位协调处理好灌溉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水事矛盾纠纷,确保辖区内农田灌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2用水户协会管理现状

2.2.1协会运行经费管理

目前灌区供用水管理范围内的吴家井镇、长城镇、清源镇、清水镇、发放镇、大柳镇等6个镇65个行政村,先后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65个,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由民政部门按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级划分和实际农田灌溉面积确定的日常办公经费,农民用水户协会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到用水户协会专用账户;另一方面是由农民用水户协会全体会员缴纳的年度会员费,由用水户会员按实有法定农田灌溉面积缴纳,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经费来源。

2.2.2协会管理人员现状

灌区内绝大多数用水户协会与村委会仍然维持“两块牌子、一班人马”的管理现状,协会管理人员中基本无专职的工作人员,即使有个别兼职的工作人员也大多是侧重于村委会内部的其他工作,对协会日常业务工作只能起到协调沟通的辅助作用,不能全身心投入独立自主的完成协会日常工作,用水户协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2.3协会办公场所现状

用水户协会只是设置在基层的管水服务组织,无行政属性,无固定的经费来源渠道,无固定收入的管理工作人员,协会基本依附于村委会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场所大多为村委会现有办公用房中进行临时安置解决,绝大多数只能配备简单的办公用品,办公场所大多面积狭小、办公设施设备简陋,用水户协会章程、规章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不健全。

2.3末级渠系工程运行现状

清源灌区属纯井水灌溉区,借助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节水增效高效节水灌溉发展项目的实施,建成U型农井渠2272条、1036.14km,配套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7万hm2,其中:大田滴灌面积0.73万hm2,管灌面积0.04万hm2,通过田间节水改造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大力实施,使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及效益得到稳步提高。

3综合改革举措

3.1末级渠系节水改造

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是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所必须的工程措施,只有对项目受益区末级渠系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田间节水技术改造渠道工程配套率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灌溉面积覆盖率,逐步降低末级渠系土渠输水灌溉所占比例,有效减少输水损失,提高灌溉用水效率,才能达到项目区农业灌溉少用水、少耗电,切实减轻用水户生产成本的目的。

3.2用水户协会能力建设

3.2.1稳步提升人员素质

农民用水户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基层管水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扶持用水户协会开展各项工作,基层水管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协会组成人员、灌水小组组长及各用水户,在工程建设管理、灌溉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维修养护等方面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人员和广大用水户彻底转变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抵触情绪,在自觉自愿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渠道工程运行管理及渠系建筑物等的操作规程和操作要点,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管水组织和用水户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性,稳步提升灌区管理水平,维护灌区良好的管水用水秩序。

3.2.2逐步完善规章制度

结合灌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用水户协会自身特点、运行现状、建设需求等,对用水户协会章程、供水服务管理、工程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核算、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2.3明确工程管理主体

对辖区内末级渠系工程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末级渠系工程管理台帐,明确职责,明晰产权,向工程所在地用水户协会移交水利工程资产和产权,促使用水户协会灌前做好破损渠道维修和附属设施设备更换,渠道渠堤加固,渠道淤积清除,确保灌溉期间输水渠道畅通;灌中做到跟水作业,对渠道内的淤积物进行随淤随清,防止输水渠道堵水溢渠,冲毁渠堤,坚决杜绝水利工程输水设施设备“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小渗漏损失和输水损失;灌后做好渠道淤积或拦水坝的清除工作,输水管道内部余水的排放,防止输水渠道和管道工程冻胀和破裂,并对破损的渠道工程和输水管道工程进行及时维修养护,确保水利工程效益得到长效发挥。

3.2.4提高灌溉服务水平

根据凉州区人民政府年度水资源使用权配置和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确定的水权面积、灌溉定额、灌溉水利用系数,按照“区政府—灌区水管单位—所在镇政府—农民用水户协会—灌水小组”分级负责的五级水权水量分配落实机制,将配置灌区水管单位的年度水权水量逐级分配到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农民用水户协会、灌水小组、机井、具体用水户和地块,并逐户核发实名制水权证。灌溉期间,做到先申请、后审批,先缴费、再供水,逐步规范取用水行为,形成由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制定轮次配水计划,灌水小组按轮次提出用水申请,农民用水户协会审核,所在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镇水管站核对进行分轮次刷卡充值的取用水审批程序,用水户刷卡充值后,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组织用水户进行有序、规范、合理灌溉,并及时解决灌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

4综合改革成效

4.1切实减轻了用水户经济负担

农民用水户协会全面参与灌区供用水管理后,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建立了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避免了水费收缴不规范、多头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的发生。通过基层水管人员和协会工作人员共同入户宣传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对象逐步精准到用水户,使用水户真正用上了“明白水”,交上了“放心钱”,用水户缴费意识不断增强,缴费负担大大减轻。4.2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综合改革以前,辖区内作物种植结构单一,主要以种植大田玉米、马铃薯、小麦等常规的高耗水、低产出、低效益作物为主,作物种植结构不科学,农业效益增长缓慢。综合改革后,用水户协会加大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政策的宣传力度,倡导用水户进行规模化、区域化发展种植低耗水、高产出、高效益的经济作物,不断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试点发展红枣、枸杞、皇冠梨等特色林果业和制种玉米等特色经济产业,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4.3工程设施管护水平逐步增强

灌区末级渠系点多、线长、面广,因水管单位与用水对象职责不明,权责不清,用水户认为水利工程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水利工程管护维修是水管单位的职责,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对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视而不见,致使水利工程设施运行中出现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无人修的尴尬局面。综合改革以后,项目区充分借助价格杠杆撬动末级渠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用水户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普遍高涨,切实破解了水利工程设施维修难、管护难的问题。

4.4农田灌溉用水秩序逐步规范

综合改革后,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灌溉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管理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在灌溉工作开始前,由灌水小组提出轮次用水申请,用水户协会适时制定轮次供用水计划,通过用水户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提高了辖区内水资源利用效率,理顺了项目区供水用水关系,维护了正常的灌水秩序。

4.5供水用水关系得到有效缓解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水权面积公开、配水总量公开、供水时间公开和用水问题公开的“四公开”公示制度。同时,严格落实用水户轮次使用水量、收费标准、水费额度等“三公示”管理制度,各行业用水收费对象逐步精准细化到各用水户,有效避免了水费收缴过程中各种违规情况的发生,充分调动了用水户协会用水管水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用水户水资源稀缺意识、忧患意识逐步加强。

作者:刘雪萍 单位: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清源水利管理所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篇2

水价作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有效节水的经济手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开展灌区水价标准研究,测算灌区终端水价,科学核定灌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投入补偿费用,探索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资源成本,建立节水型生态灌区,非常迫切和必要。合理适用的水价标准测算方法,可以更好地实现水价的市场调节功能[1]。目前,根据不同的水资源价值论,出现了多种水价的制定方法[2-6],如环境价值论定价[7]、边际成本定价法[8]、供求定价法、支付意愿法、影子价格法[9]、CGE模型法以及模糊数学法等。我国目前采用的水价核算方法主要有:机会成本定价法、边际成本定价法、计划定价法、成本核算法和完全成本定价法[10-13]。测算灌区终端水价是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的基础条件,合理的农业终端水价,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进一步激励促进节约用水,促使农业用水方式从粗放向集约化转变,提高农民节水积极性、维护农田水利设施持续良性运行。

1灌区农业水价现状

赣抚平原灌区是江西省最大的灌区,范围包括赣江下游东岸和抚河下游东西两岸的冲积平原,涉及南昌、进贤、丰城、临川、南昌市郊区等县(市、区)。区内总土地面积约21.41万hm2,耕地面积10.27万hm2,人口约156.41万人(不含南昌市区人口)。设计灌溉面积为7.95万hm2,有效灌溉面积为6.89万hm2。2018年审批的取水许可证许可的取水量为107259万m3,2017年全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474。近三年农业净灌溉用水量为26017.32万m3,工业用水706.19万m3,生活用水2383.13万m3,环境用水10195.08万m3,发电量1952.99万kWh,粮食总产量约8.55亿kg。赣抚平原灌区是以灌溉、防洪、排涝为主,兼有航运、发电、供水、养鱼等综合效益的大型自流灌区。赣抚平原灌区供水分类包括农业供水、工业供水、生活供水、环境供水、发电供水。灌区在2000年和2006年对农业成本水价进行过测算,分别为476.85和759.00元/hm2。灌区农业水价目前执行赣发改收费字[2008]57号文件即:流灌381.45元/hm2,提灌190.65元/hm2。在执行过程中青山湖区和进贤县按照灌区平均水价286.05元/hm2来进行征收,南昌县、临川和丰城市按照流灌381.45元/hm2和提灌190.65元/hm2水价进行征收。

2农业终端供水成本核算

农业终端水价是整个农业灌溉用水过程中,农民用水户在田间地头承担的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最终用水价格。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在农业供水各个环节中,农业供水成本费用沿干渠、支渠、斗渠和农渠逐级累加,在农渠出口处达到最大,形成农业终端水价。采用完全成本定价法对赣抚平原灌区农业水价进行计算,农业终端水价由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和末级渠系水价两部分构成。国有水利工程水价是指国有水管单位水利工程产权分界点以上所有骨干工程的成本、费用总和与产权分界点量测的农业供水量之比。末级渠系水价是指国有水管单位水利工程产权分界点以下末级渠系供水费用与终端供水量之比。

2.1灌区国有水利工程水价

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及相关规范,结合供水水源工程(如水库)近年来的运行状况和实际,测算骨干工程供水成本和费用。国有骨干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薪酬、直接材料、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以及水资源费等。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灌区国有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构成,计算公式如式(1):(1)式中:P1为灌区骨干工程水价,元/m3或元/hm2;F为骨干工程供水成本、费用,万元;Q为灌区斗口供水量,万m3,或者灌区有效灌溉面积,hm2。赣抚平原灌区骨干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成本明细如表1。根据式(1)计算得出赣抚平原灌区骨干水利工程水价为:

2.2灌区末级渠系水价

末级渠系供水成本主要由运行成本和工程折旧费用组成,其中运行成本由管理费用、末级供配水人员劳动补贴、末级渠系维修养护费用3部分组成。末级渠系水价计算公式如式(2)所示:灌区末级渠系运行成本,万元;b为灌区末级渠系工程折旧费用,万元;q为灌区斗口以下用水量,万m3,或者有效灌溉面积,hm2。本次斗渠及以下末级渠系工程水价测算以南昌县黄马乡、八一乡和向塘镇及进贤县泉岭乡为典型灌溉区进行分析。该典型灌溉区面积0.34万hm2,涉及24个行政村,231个村小组,受益人口7.60万人,辖区内有17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完成总投资1321.00万元,其中完成中央补助资金1125.00万元,完成省、县级配套资金196.00万元。完成投资占到位资金的100%。农民投劳折资118.82万元,灌区2017年农业灌溉用水量为:1552.17万m3。典型灌区末级渠系供水成本如表2所示。

2.3灌区农业终端水价测算

灌区终端成本水价是骨干工程成本水价与斗渠及以下末级渠系成本水价。综合以上两部分水价的测算依据得出各供水终端水价,计算公式参照式(3):

2.4灌区农业终端水价变化原因分析

与2000年和2006年两次对灌区内农业水价测算比较,本次测算了灌区斗渠以下末级渠系的农业水价(表3)。本次测算农业终端水价为1700.07元/hm2,其中灌区国有骨干工程成本水价为850.54元/hm2,较2006年测算的水价759.00元/hm2,增加了91.54元/hm2,增长幅度达到12.07%。

3农业终端水价承受能力

农户水价承载力是指农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经济承受能力是指用水户支付水费的经济能力,与用水户的农业产值和经济收益有关。心理承受能力考虑的是用水户支付意愿,是指用水户支付水费的主观愿望。

3.1经济承受能力

水费承受能力常以水费占亩均产值的比例或占亩均纯收益的比例为依据[14]。根据水费占单位面积产值V的比例R,或水费占单位面积纯收益B的比例r合理范围,分别确定水费承受能力,然后取两者计算出的最大值作为水费承受能力。计算公式如下:C=max(V×R,B×r)(4)式中:C为水费承受力;V为单位面积产值;R为水费占单位面积产值的比例;B为单位面积纯收益;r为水费占单位面积收益的比例;2008年水利部在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培训讲义中指出,在我国,R与r的合理范围分别为5%~8%、10%~13%。对南昌县黄马乡、八一乡和向塘镇及进贤县泉岭乡典型灌溉区农民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如表4。根据计算得出农业水费占单位面积产值的比例为5.60%;占单位面积生产成本的比例11.81%,均在合理范围内。作为一种主要生产资源,农业水费占成本的比例不高,占产值的比例更小,就经济承受能力上来说,农民能够承受1700.07元/hm2的农业水价。表4赣抚平原典型灌区农民生产情况Tab.4ProductionoffarmersintypicalIrrigationdistrictsofGanfuPlain人均年收入/元产值/(元·hm2)生产成本/(元·hm2)纯收益/(元·hm2)8050.0030345.0014392.5015952.50。

3.2心理承受能力

通过调研发现,灌区大多数农民能够接受现行水价,无法接受水费提价,并表示如果能够进行“水费减负”就更好,少部分农民表示在现行水价的基础上提价10%是对水费承受能力的极限。

4结论

赣抚平原灌区一直实行静态水价,在国有骨干工程成本水价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用水户承受能力制定执行水价,即流灌381.45元/hm2,提灌190.50元/hm2,平均286.05元/hm2。通过测算赣抚平原灌区国有骨干工程成本水价可知,现行农业水价远远无法满足灌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致使灌区长期处于虚盈实亏状态。根据灌区用水户水价承受能力计算结果可知,测算的每公顷平均水费占每公顷平均产值的比例为5.60%,占每公顷平均生产成本的比例为11.81%,在用水户可承受范围内。作为一种主要生产资源,农业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的比例不高,占产值的比例更小,所以测算的1700.07元/hm2农民是可以承受的。但考虑到农户长期享受“优惠水价”,甚至有部分地区水费由地方政府代缴,导致水资源有偿使用的观念削弱,如果按照全成本终端水价对农业用水户征收水费,将大大超出农民心理支付意愿,势必会制造供水方与用水户之间的矛盾,打击农民用水户的生产积极性。为保证赣抚平原灌区专管机构的正常运行以及国有骨干工程得到有效维修养护,综合考虑农民用水户承受能力,建议灌区农业终端水价实行两部制,国有骨干工程水价按照其成本水价的60%,折合510.32元/hm2收取,对高附加值的农作物可适当提高,其余40%由政府补贴,根据农民用水户的实际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力争3-5年,对农民用水户以国有骨干工程成本水价收取水费;末级渠系工程水费全部采取由政府补贴农业生产发展的形式承担,不要求农民负担。

作者:付桃秀 邓海龙 谢亨旺 陈昱 单位:江西省灌溉试验中心站 江西省农业高效节水与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篇3

1乌江灌区概况

乌江灌区位于黑河流域中游甘州区境内下段,灌区辖乌江、三闸、靖安、新墩、平山湖五个乡镇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区域,灌区东与上秦镇相邻、南与新墩镇相邻、西与沙井镇相邻,北边与内蒙古省阿右旗相邻,共涉及30个行政村,268个合作社,共有用水户12900户,人口50080人。灌区灌溉历史悠久,土壤肥沃,资源丰富,东西宽33.5km,南北长66.4km,曾是甘州历史上有名的“鱼米之乡”,适宜种植多种农作物。灌区海拔高程在1410~1380m之间,灌区以井水、泉水、黑河水三水并存的方式运行。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1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8.9万亩,申请用水总面积7.88万亩,其中河灌3.57万亩,井灌4.31万亩。河灌面积占总用水面积45%,井灌面积占总用水面积的55%,其中平原站2.14万亩,乌江站1.89万亩,三闸站2.63万亩,靖安站1.16万亩,平山湖乡0.0613万亩。灌区属井、河、泉混灌区,引、提、蓄多种灌溉格局并存。灌溉水源有黑河、黑河支流(马湖子河、柳河、磨河)、山丹河、城郊泉水及城市污水。灌区引地表水(泉水)灌溉的共有八个渠系,即塔儿渠系、永丰渠系、元丰渠系、先锋渠系、有本渠系、庚名渠系、阿薛渠系、东泉渠系,共有大小45处独立引水口,其中:平原水管站3处,乌江水管站27处,三闸水管站14处,靖安水管站1处。灌区内现有干渠12条长96.47km,建筑物308座,有支渠42条长128.84km,建筑物1832座;有斗渠116条,长241.4km;农毛渠1654条,长612.7km。建成斗渠以上各类建筑物2400座,农用机电井453眼。

2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及农业用水状况分析

乌江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1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8.9万亩,2018年年初申请用水总面积7.88万亩,其中河灌3.57万亩,井河混灌面积4.31万亩。河灌面积占总用水面积的45%,井灌面积占总用水面积的55%,灌溉水源有黑河、黑河支流(马湖子河、柳河、磨河)、山丹河、城郊泉水及湿地排水等。通过对2016-2018年近三年用水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可知,三年内灌区年平均许可水量12163万m3(其中:农业灌溉许可水量11902m3),年均实际斗口用水量4506.5万m3(其中:农业灌溉用水量3982.7m3)。灌区年均粮食总产4537.971万kg,亩产707.3公斤/亩,经济作物总产1048.743万kg,其中粮食总产占农业总产量的比重为81.2%。

3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概况及用水量分析

3.1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概况

为稳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摸清灌区农田水利工程的现状运行情况,根据《甘肃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水管发[2012]407号),2016年-2018年期间,乌江灌区对2000年以后建成的支渠以下斗、农、毛等末级渠系及其配套设施,农业灌溉机井、地下水计量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田间滴灌、管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以及小水库、塘坝、提灌站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全面进行了产权确权和彻底摸排。在此次摸排统计过程中,2016年完成了519条221.58km渠道工程、109处2.96万亩高效节水工程和70眼机井工程的产权确权。颁发了27份产权使用权证。在2017年9月对乌江灌区(2016年1月-2017年9月)建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确权登记,对128条57.km渠道工程,6处0.26万亩高效节水工程,145套机井计量设施完成了确权发证。2018年9月对乌江灌区(2017年10月-2018年9月)建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确权登记,对11条7.25km渠道工程,5处1.05万亩高效节水工程完成了确权发证,对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基本摸清。基本概况见表1。

3.2灌区用水计量及分配情况

根据甘区政办发[2015]290号《关于下达甘州区各乡镇及部门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和《甘州区水务局关于分解落实水资源红线指标推进水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区水务发[2015]468号),乌江灌区按许可水量分别编制下达了2016、2017、2018年各用水单位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年均许可水量12163万m3,年均实际引提水量6992万m3,年均斗口引水量4506万m3。其中:农业实际引提水量占许可取水总量的51.7%(表2)。

4甘州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实施成效

4.1灌区全成本测算水价

通过对乌江灌区2012-2014年斗口农业供水量、运行管理成本测算,单方水运行管理成本水价测算值为0.268元/m3。

4.2农业水价调整情况

2016年以前灌区水价按照2011年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物价局、水务局《关于甘州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意见及加强水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区政发[2011]1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水价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河水灌区基本水费每亩每年2元,井灌区基本水费每亩每年4元,乌江灌区计量水价以斗口水量每立方米0.092元计征。2016年以后,根据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区政办发[2016]180号),自2016年起乌江灌区地表水执行水价0.142元/m3,2018年起全区统一执行0.182元/m3。

4.3农业水费征收及运行成本情况

乌江灌区由于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运行管理难度较大,特别是测水计量设施建设起步较晚,没有形成科学、适用、便利的测水设施,在小型水利工程维修中因水费收交率低,筹集维修养护经费更是难上加难,末级渠系水费收交问题多困难大,末级渠系维修养护经费根本无法落实。根据近三年运行经费汇总对比,农业水费三年累计收入1628.8万元,占运行经费总额1915.18万元的85.1%,亏损率达到14.9%(表3)。

5灌区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

5.1各灌区发展不平衡

由于各灌区水源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程度不同,全区水价成本测算采用汇总测算结果并执行统一水价标准,不能正确反映不同灌区的承受能力,特别是乌江泉水、井水与河水混灌区,工程设施建设力度小,基础设施相对简陋,灌溉运行水量不能统一高度调配。加之水管体制改革进度相对缓慢,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改革创新精神,抓落实仍有差距。

5.2水利设施薄弱,水费收缴困难

通过近三年水价调整后的水价民意调查显示,水费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平均为3.59%;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比例平均为8.67%;水费占农业总产值比例平均为6.05%;水费占农业纯收入比例平均26.18%,个别农户水费占家庭总收入最高的已达到53%,农户反映强烈。部分群众对水价调整改革能够理解并接受水价标准,但部分生产条件差、土地瘠薄、水利配套设施相对落后的村社对水价调整仍持反对意见。同时还存在种植面积不实,水量与供水面积不相符,申报的农业投入与产出不统一,造成了水价水费过高的假象,导致同一个灌区,不同村社水费分摊过高,农民负担过重。

5.3政策落实及供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农民节水意识还不高。乌江灌区属井、泉、河混灌区,泉域面积较大,水资源相对丰富。灌区农户节水意识普遍不高,农业水权制度落实、流转难度较大。在水价改革调整政策出台后,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部分村社以各种理由拒绝交纳水费,对于连续拖欠水费几年的现象缺少整治手段,水管单位限制供水或停止供水的制度难以落实。

5.4农业水价改革资金需求缺口较大

灌区内现有干渠12条长96.47km,建筑物308座,有支渠42条长128.84km,建筑物1832座;有斗渠116条,长241.4km;农毛渠1654条,长612.7km。建成斗渠以上各类建筑物2400座,农用机电井453眼。其中干支斗三级渠道总长度463.67km,合计衬砌长度141.8km,衬砌率仅达到30.6%。现有的灌溉渠系计量设施难以满足改革进度的要求,灌溉计量设施的改造资金缺口较大,同时渠道计量设施日常管理、供水计量难度较大,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落实困难。甘州区虽出台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办法,但政府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和奖励存在一定困难。

6对策建议

(1)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成功方案、工作方法、运行机制进行总结提炼,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展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让更多的农民了解、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营造良好改革环境。(2)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支持、指导和相关培训,更好地发挥协会在水费计收、补贴发放、用水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良性运行。(3)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成本控制,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水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落实管护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7结语乌江灌区是甘州区唯一的井、泉、河混灌区,灌溉格局复杂、渠系分布混乱、渠道破损老化,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灌区水利良性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随着甘州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的不断深入实施推进,通过对乌江灌区对制约工程良性运行问题的根源和农业水价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剖析,对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钟秀 单位: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乌江水利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