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2-10-09 22:03:21

部门工作方案

部门工作方案篇1

主要包括中心工作目标(招商引资及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民生工作目标、重点职能目标、公共工作目标、群众满意度及特殊贡献六部分。

(一)中心工作目标(30分)

市直部门按工作性质分成四类:

1、确定14个部门(同20__年)分别包14个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完成指标的得标准分30分。超额或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包保单位被否决的连带一票否决。

2、确定18个部门包乡镇、街道民营经济创业工程,完成任务的得标准分30分,超额或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部门及所包乡镇、街道同20__年)。

3、确定5个部门重点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的得标准分30分,超额完成或者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其中:城建局主要负责两个棚户区改造工程;交通局主要负责公路建设工程;卫生局主要负责市医院建设工程;农业局主要负责新农村建设试点工程;畜牧局主要负责生态畜牧园区建设工程。

4、其它部门为服务单位,主要考核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成效。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按30%、55%、15%的比例投票评出“好、一般、较差”三类,一类得30分,二类得20分,三类得10分。

鼓励所有部门大力招商引资,没有指令性指标的部门把项目建设作为考核指标,完成奖励起始指标500万元的按招商引资考核方案加分。

(二)民生工作目标(30分)

1、按照《__市20__年民生行动计划》规定,有具体民生工作任务的部门,完成规定任务的得标准分,否则按比例加减分。

2、其它部门,完成“千户特困户结对救助活动”任务的得标准分,否则按比例加减分。

(三)重点职能工作目标(20分)

主要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及上级对口部门的工作要求,由市委、市政府确定年度各部门工作主要任务(各部门年度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另文印发)。能够量化的按量化标准打分,完成任务的得标准分,否则按比例加减分。不能量化的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类打分,按30%、55%、15%的比例分为“好、一般、较差”三类,一类得20分,二类得15分,三类得10分。

因工作成绩突出,为我市争得荣誉的加分。单位本年度受到部级表彰奖励的加10分,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8分,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同一奖励项目不重复计分,记最高奖项分。

(四)公共工作目标(10分)

主要考核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情况,批示件和督办件办理、行政效能和软环境投拆、人大议案和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未纳入职能目标、临时的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参会率(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贡献;部门的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市直各部门报送督查考核情况是否及时准确,每项工作每次未达要求扣1分,下不保底。

(五)人民群众满意度(10分)

组织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测评,一类得10分,二类得5分,三类得2分。

(六)特殊贡献

对__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部门,领导班子给予特别奖励。

1、具体标准

(1)争来特殊政策。在国家、省、bb市争取到人无我有的政策。

(2)争来特殊荣誉。由于工作出色,工作在部级评比中有名次,在省级评比中位列前两名,在bb市级评比中位列第一名的。

(3)争来特殊资金。在国家、省、bb市争取到各项资金超过平均数且在bb市列第一位或在省列前三位或在国家戴帽单列的。

(4)争取来特殊项目。为__引进重大建设项目(固投超过1亿元包括引资1亿元以上的)。

2、考核办法

(1)自报贡献。首先由各部门自行申报。

(2)组织考核。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逐项考核。

(3)民主测评。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市考核办通报考核情况,然后由参加评议人员现场不计名评出一、二、三类,最后由市委常委会把关确定。

(4)分类奖励。一类另奖10万元,二类另奖5万元,三类另奖3万元。

3、奖励方式

特殊贡献奖奖给领导班子,其中主要领导占50%。

二、考核方法

(一) 分项考核。

(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民主评议。

部门工作方案篇2

⒉组织领导:我单位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并配有专职计划生育干部名。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副局长辉任会长,下设副会长、常务理事及成员。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具体问题,并针对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计划生育协会也建立了例会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刻有专章,建立建全了育龄妇女档案,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局党组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对计划生育管理出现差错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各项要求,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列为工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县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副局长担任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我局还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局长、企业注册局局长任副组长、个基层工商所所长和专职管理人员任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在企业注册局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并挑选政治素质强、业务过硬的同志具体负责,各工商所也明确了专职管理人员,为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我局同企业注册局和各工商所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书》,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把这项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起各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一年来,各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项制度和设施进步完善,登记簿、台帐、检查记录等一应俱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参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督导检查,主动配合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每天向镇反馈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月份以来,我局先后两次抽调骨干力量余人参加了镇组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检查,通过分组、分区、划片等方法,重点对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特别是理发、饮食、服务等行业一户不漏地进行了清理检查,彻底清除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以往的管理死角,查验率在%以上。

部门工作方案篇3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二、绩效管理内容

围绕《2015年度县直政府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中设定的绩效管理目标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分解的工作任务,市民政局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工作计划和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拟定本单位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指标考核体系等相关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单位考核指标相关资料的采集等工作,拟定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后,报县效能办审核。

(二)审核阶段(8月)。将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县效能办的审核意见和社会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三)实施阶段(9月-11月)。按照县效能办评估小组批复的工作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体系,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的工作目标,采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认真收集相关材料,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台帐,各股室及时对本股室2015年度绩效管理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和分析,于2015年1月1日前将年终绩效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办公室汇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2015年1月15日前县效能办。

(四)考评阶段(12月-1月)。全面完成本部门2015年度绩效管理的书面材料和收集相关资料,迎接县效能办的全面评估。

四、工作要求

部门工作方案篇4

**市所辖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二、部门职责

(一)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察,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时间、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牵头处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并依法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二)总工会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并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推动集体合同的签订,协调处理劳资纠纷。

(三)公安部门对采取过激方式上访、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扣留劳动者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拐骗拐卖劳动者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对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督促无证照经营的单位限期补办工商登记手续,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单位。

(五)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交通和水利工程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牵头处理因工程款纠纷导致拖欠工资的案件。

(六)财政部门在工资支付保障金中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准备金,紧急情况下用应急准备金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三、联动监管和应急措施

(一)成立联动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劳动保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劳动保障、总工会、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水利、财政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案件。因拖欠工资引发集体上访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处理。因工程款纠纷导致拖欠工资的,由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牵头处理,劳动保障部门配合。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的,由司法机关查处。

(三)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劳资矛盾。因签订、履行、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由总工会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协同处理。协调处理不成的,建议劳资双方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四)规范上访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因拖欠工资等劳资矛盾引发集体上访的,依照《条例》有关规定控制上访现场。对采取过激方式上访的,如阻断交通,围堵党政机关,冲击党政机关和用人单位,不听从有关部门指挥、恶意闹事企图扩大事态的,不顾有关部门正在处理的事实、故意采取围堵党政机关等过激方式违法上访企图扩大社会影响的,不依法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定程序处理劳资纠纷、故意采取围堵党政机关等过激方式违法上访的,恶意煽动违法集体上访的,以及在公众场所采取自焚、跳楼等危险行为表达诉求,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暴力抗拒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煽动暴力抗拒执法的,由公安部门及时依法处理。

(五)加强行业监管,从源头上预防集体上访。建设、水利、交通等主管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的行为,妥善处理工程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因工程款纠纷导致拖欠工资案件的发生。同时,对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屡次拖欠工资或者因拖欠工资导致恶劣影响的施工企业,采取记入不良诚信记录、限制招投标、降低资质等级、记入金融系统的不良诚信记录、清理出我市行业市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清理出**省行业市场等措施。

(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准备金。拖欠工资案件因案情复杂短时间内难以清欠到位的,或者因拖欠数额巨大暂时难以兑付工资的,或者拖欠方逃匿的,用应急准备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以保证农民工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七)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扣留劳动者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拐骗劳动者等违法行为,由总工会、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部门工作方案篇5

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地沟油”或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步骤与任务

(一)整治时间

根据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线索,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违法加工“地沟油”或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摸底排点打击阶段

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各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2、总结提高阶段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和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各股室于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任务

1、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对食用油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突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的加工窝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回收、使用废弃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加大食用油或以食用油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看企业的原材料进货台账、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台账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食用油监督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查清销路,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依法严肃查处。

4、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并销毁,依法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局成立以程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沐红剑、杨翔凯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业务股,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邮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二)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

组织相关培训与教育,宣传“地沟油”的危害,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质监的投诉举报作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和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进行摸底排查,找准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确定整顿重点,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加工的黑窝点,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流入流通、餐饮环节。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四)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股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督促相关生产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部门工作方案篇6

(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对所分管的安全监管(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主体责任主要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主要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对本机关及其直接管理单位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责任;管理责任主要是指不具有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权的政府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对有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具有行业特点的日常管理责任;监管责任主要是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对有关方面的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的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区政府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区长是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区长对其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事项负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科学的监管手段,落实满足监管需要的装备,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业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五)部署、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六)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接到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七)及时作出并督促下级政府或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政府办公室

(一)负责区政府办公、会议场所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所属单位及政府机关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

(三)负责对区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区政府公文中涉及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

监察局

承担监察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经济局

(一)负责在组织工业经济运行中。承担管理责任。

(二)负责全区公、铁平交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铁路道口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管理责任。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四)负责旅游企业、旅游景点、旅游设施、旅游团体的安全管理。制订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承担管理责任。

(五)对原统计口径内所属企业(不论改制与否)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六)负责对中小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七)检查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抓好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防范措施的应急救援预案,承担管理责任。

(八)监督所属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承担管理责任。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商务局

(一)凡是属于我区招商引资的企业。即招商局没有正式将招商引资的企业移交给经济局之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二)负责本行业牵头组织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承担管理责任。

财政局

(一)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二)对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给予资金安排并保证。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及其他安全生产的正常管理业务给予资金支持和倾斜。

(三)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罚款收入等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用于培训和监管费用支出,并及时拨付。承担管理责任。

发展和改革局

(一)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时。

(二)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新、改、扩建项目设计和验收审查时。并编制安全生产专篇。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安监局

(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起草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依法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与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二)负责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承担监管责任。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监管责任。

人事局

承担管理责任。对在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和所属单位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用工和工伤保险费收缴的监督检查。

(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民政局

(一)负责组织拟定各类民政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本行业、本系统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事故隐患,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行业、本系统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承担管理责任。

(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建设局

(一)负责对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全区建设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全区建设行业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承担监管责任。

(二)监督建筑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承担管理责任。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环保局

(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上述事项的监督检查,承担监管责任。

(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教育局

(一)负责全区小学校和农村中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小学校和农村中学、幼儿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学校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和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一)负责组织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单位、文化馆、体校、棋牌社、台球厅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公共文化设施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事故隐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承担管理责任。

(二)对举办的大型文化、演出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卫生局

(一)负责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二)负责直属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事故隐患,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区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承担管理责任。

(三)负责各类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一)负责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教育、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承担管理责任。

(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农业局

(一)负责全区农用机动车辆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承担监管责任。

(二)依法对农用机动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实施管理。

(三)负责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五)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承担监管责任。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林业局

(一)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指挥扑灭各类森林火灾。承担管理责任。

(二)负责全区林业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承担管理责任。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水利局

(一)负责水利建设工程、水利设施安全管理。

(二)负责河道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四)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牧业局

(一)负责协调全区动物防疫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二)负责全区兽用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公路管理局

(一)负责乡级公路桥梁的畅通及安全工作。保障桥梁维护、维修资金。每半年对辖区桥梁的安全情况检查一次。保证公路桥梁畅通,防止阻断,确保安全。

(二)负责乡级公路路面坍塌及山体滑坡灾害的预防、协调、指导、抢修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建立养路工险情排查,预报信息网络;负责应急抢险抢修、恢复重建工作。

供销联社

(一)负责原统计口径所属企业(不论改制与否)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全区农业生产资料运输、仓储等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承担管理责任。

(三)负责本行业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管理。承担管理责任。

民委

(一)负责拟订本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宗教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管理责任。

(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司法局

(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中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承担管理责任。

(二)负责本系统及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安分局

(一)负责做好区政府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统称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对外地来我区举行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行审批。承担监管责任。

(二)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扑灭各类火灾,开展火灾救援演练、消防安全教育,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和训练;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进行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对申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具有危险性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进行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监管责任。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上述事项的监督检查,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四)负责全区爆炸物品的储存、销售、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储存场所的审查,爆炸物品使用证的发放和爆炸物品使用的审批,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发证,承担监管责任。

(五)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具体包括: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承担监管责任。

(六)负责监督检查区属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的安全工作。

(七)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秩序维护。承担监管责任。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交警大队

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指标,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进行监管,承担监管责任。

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监管责任。

(二)负责查处非煤矿山的违法开采行为。对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处罚,承担监管责任。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监管责任。

工商分局

(一)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各类市场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基本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年检,承担管理责任。

(三)负责对其他工商注册单位严格审查安全生产事项。

(四)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管理责任。

三、有关要求

部门工作方案篇7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是着力解决全系统存在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问题和切实解决关系是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好事,办实事,为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1、大力加强单位效能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按照“提速、体制,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和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单位的标准,规范单位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公开行政权力,建立健全权力运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精神,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机关。冲破防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力打造绿色服务大通道。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行政适宜性收支脱钩管理和收支两条线规定。

3、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重点落实集中供暖、农民工工资兑现、公开招投标等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社会关注的、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落实纠风工作新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居民、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利益。

4、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建诚信行业,树诚信形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等制度,切实解决言而无信、履约率低问题;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支持我区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赔偿制。

5、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基本素质;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自行查处的除外)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6、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落实。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服务行为,强化行政、执法、服务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服务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将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局总体水平的提高。

三、评议步骤

(一)部署动员、查找问题

1、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月份,单位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区、局的要求,认真谋划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工作方案要包括政风行风建设拟解决的重点问题和主要做法等,于月日前报局监察科备案。

2、着眼提高素质、转变观念,深入开展学习。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以及《九项制度》等内容,为打造绿色服务大通道、建设服务型政府扫清思想障碍。

3、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单位要通过问卷、座谈、走访、阳光服务类活动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确定本单位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

(二)制定举措、公开承诺

1、不断完善指定为优化环境服务的具体举措。单位要针对服务对象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精神,在巩固已有行之有效措施基础上,本着“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常规,研究制定本单位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的具体举措.

2、审定、完善承诺。单位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服务对象和社会的要求及自身实际,对承诺内容进行审定和完善。承诺要围绕行政审批、热点难点、内容具体、便于考核,力求量化、时限化。承诺内容可以同政务公开相结合,月日前报局监察科,月底前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三)认真谋划听证活动

月份,按全局统一要求做好听证会准备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区将举办专题听证会,促进单位改进工作,更好的解决问题。

(四)见诺成果公示,考核评议、总结表彰

月份,单位通过媒体进行践诺成果公示。月份组织测评考核。一季度公布评议结果,并召开民主评议总结表彰大会。

六、几点要求

(一)明确思路、抓住重点。要以双发展即:推进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确保工作自身健康发展为目标,继续围绕两大主题(优化环境、为民服务),完善民主评议规范的长效机制、树立四大导向、抓好七项重点(更新理念、催生举措、重点听证、明查暗访、践诺公示、延伸基层、服务品牌),深化两项工作即:日常考核规范化、考评步骤程序化,确保民主评议工作严谨规范、公开透明。

(二)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民主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进一步整合咨询服务、听证质询类活动功能作用,综合发挥他们解决问题的优势,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优化发展环境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协调相关单位联合行动,使部门之间消除壁垒、优势互补,提高工作效率,合理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一是要勇于探索。积极研究民主评议工作的规律,探索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工作程序方法,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对解决问题的满意度要进行统计和回访,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搞暗箱操作,确保评议结果证实可信。对基层单位评议工作要作为全年考核重要内容。

(四)建立和实行工作制度

部门工作方案篇8

二、评估内容

对接市直部门评估体系,县直部门绩效评估主要内容分为:业务工作实绩、机关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创业竞赛。

发 改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GDP增长率 (20分)

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20分)

③非国有投资比重 (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经 贸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7分)

②非国有工业产值 比重 (6分)

③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 (6分)

④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指数 (7分)

⑤商标增长数、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增长数

⑥工伤事故死亡率指数 (7分)

⑦企业经营者公众评议情况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10分)

林 业 局: (1)绩效评估 (40分)

①林业总产值增长率 (20分)

②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30分)

农 业 局: (1)绩效评估 (50分)

①农业总产值增长率 (13分)

②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 (13分)

③商标增长数、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增长数

④农村沼气池建设个数 (12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畜牧水产局: (1)绩效评估 (50分)

① 牧渔业总产值增长率 (17分)

②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

③农村规模畜牧污染治理 (16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农 办: (1)绩效评估 (50分)

①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13分)

②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

③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 (12分)

④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试点工作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建 设 局: (1)绩效评估 (50分)

①城市基础设施投入 (9分)

②房地产业增长率 (9分)

③垃圾处理、污水处理 (8分)

④城市公共绿地率 (8分)

⑤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 (8分)

⑥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试点工作 (8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外经贸局: (1)绩效评估 (50分)

①出口总额增长率 (13分)

②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 (13分)

③外资企业税收增长率 (12分)

④非国有工业出口比重 (12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

财 政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率 (9分)

②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率 (9分)

③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 (9分)

④行政成本增长率 (7分)

⑤教育投入资金到位率 (8分)

⑤卫生事业费财政投入增长率 (8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地 税 局:(1)绩效评估 (40分)

① 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20分)

②失业保险人数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30分)

科 技 局:(1)绩效评估 (30分)

①专利授权量 (3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城镇登记失业率 (10分)

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0分)

③失业保险人数 (10分)

④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10分)

⑤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工 商 局:(1)绩效评估 (40分)

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20分)

②商标增长数、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增长数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30分)

质 监 局:(1)绩效评估 (30分)

①商标增长数、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增长数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教 育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幼儿受教育率 (10分)

②义务教育巩固率 (10分)

③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10分)

④普职比率 (10分)

⑤教育投入资金到位率 (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民 政 局:(1)绩效评估 (40分)

①享受低保人数 (20分)

②婚检率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30分)

卫 生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7分)

②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漏报率 (7分)

③婴儿死亡率 (7分)

④孕产妇死亡率 (7分)

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8分)

⑥婚检率 (7分)

⑦卫生事业费财政投入增长率 (7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人口和计生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人口自然增长率 (17分)

②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 (17分)

③城镇人口数、总人口数 (16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统 计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GDP增长率 (4分)

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率(4分)

③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生政策符合率 、婚检率(3分)

④城镇人口数、总人口数 (3分)

⑤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4分)

⑥财政发展指数 (4分)

⑦社会保障覆盖率 (3分)

⑧工业增加值比增长率 (4分)

⑨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 (4分)

⑩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率 (4分)

⑾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产值增长率(4分)

⑿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 (4分)

⒀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4分)

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4分)

⒂社会安全指数 (3分)

⒃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指数 (4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10分)

调 查 队:(1)绩效评估 (50分)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0分)

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10分)

③社会安全指数 (10分)

④公众评议情()况 (2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政 府 办:(1)绩效评估 (50分)

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 (13分)

②规范性文件合法率 (13分)

③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 (12分)

④行政复议合法率 (12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信 访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人赴京上访指数 (10分)

②人到省集体上访指数 (10分)

③人到南平集体上访指数 (10分)

④人到京、到省、到市重复上访率

⑤事项督办件、查报件办结率(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组 织 部:(1)绩效评估 (30分)

①党代会代表公众评议情况 (3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环 保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水环境质量指数 (10分)

②城市空气质量指数 (10分)

③声环境质量指数 (10分)

④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率 (10分)

⑤二氧化硫排放控制率 (10分)

⑥农村规模畜牧污染治理 (1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综 治 办:(1)绩效评估 (30分)

①社会治安满意率 (3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监 察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行政违纪违法人员比重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法 院:(1)绩效评估 (60分)

①行政诉讼败诉率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公 安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刑事发案率指数 (30分)

②城镇人口数、总人口数 (3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交警大队:(1)绩效评估 (60分)

①交通事故死亡率指数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消防大队:(1)绩效评估 (60分)

①火灾事故死亡率指数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安 监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工伤事故死亡率指数 (20分)

②交通事故死亡率指数 (20分)

③火灾事故死亡率指数 (2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人大机关:(1)绩效评估 (60分)

①人大代表公众评议情况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政协机关:(1)绩效评估 (60分)

①政协委员公众评议情况 (6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效 能 办:(1)绩效评估 (60分)

①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效率 (30分)

②绩效评估察访核验情况 (30分)

(2)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40分)

三、评估方式

绩效评估主要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三种方式进行。

1、指标考核。年终由县效能办牵头,县委编办、县创业办等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县机关效能监督员按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内容,对县直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同时根据日常绩效考评台账,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评议打分。 (2)按计划考核的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的得满分,未完成计划的按完成计划的比例计分。注:指标考核计算方式详见《20xx年度绩效评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文。

对接南平市20xx年度绩效评估指标考核的责任单位(含数据采集单位)的县发改局等列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并实施绩效问责。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工作,由浦城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针对不同单位设制不同的公众评议表和问卷调查表,采用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兼顾分布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按一定的百分比进行抽取。公众评议占总分值50%。

对接市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的责任单位浦城调查队、县委组织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经贸局列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并实施绩效问责。

3、察访核验。实行效能监督员监督制度,每季度由监督员对县直绩效评估单位进行暗访,填写《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表》,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县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被评估单位进行察访核验,摸实情、查实效。察访核验情况实行扣分制,直接在年度绩效评估总分中扣分,具体扣分按《20xx年度全县绩效评估具体实施办法》规定的绩效评估察访核验标准执行。

对接市绩效评估察访核验的责任单位县效能办为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并实施绩效问责。

4、投诉件督办。对企业和群众的效能投诉,实行跟踪督办,对经县效能办调查核实,影响环境建设、有损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效能制度的人和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暂行规定》(南委[2000]39号)及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岗”问题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浦效[20xx]06号,对责任人予以效能告诫,并在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评估的相应指标中予以扣分。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处理,年终绩效评估可以不扣分。

5、专项督查。县效能办组织对省、市效能办转办投诉件、县委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县领导批办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督查工作,维护()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把督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年终绩效评估的政令畅通指标扣分的依据。

今年对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实行和完善相关的评估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台账予以扣分。通过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的绩效监督检查,淡化年终集中考评,使绩效评估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绩效评估工作的台账主要有:《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企业对部门执法情况反馈单》、《重要投诉件办理情况扣分表》、《专项效能督查情况通报》、《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出刊情况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情况表》、《部门办理投诉件和群众意见、建议回应情况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考评表》等。

绩效评估结果汇总公式:指标考核得分×50%+公众评议得分×50%+ 业绩突出奖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最高扣5分)

四、结果运用

1、根据汇总结果,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由高到低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五、工作步骤

1、5月底前,县直各单位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中的单位主要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年度创业竞赛任务等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并向县效能办报送。各单位要建立绩效评估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按考核表内容制定工作落实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2、县效能办不定期地组织县效能监督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和工作业务指导;

3、年底前各单位按考评表内容向县效能办如实报送年度绩效评估自评情况报告及自评表;

4、年终,浦城调查队完成对县直单位公众评议工作。县效能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的察访核验工作;

5、县效能办将年度各单位绩效评估情况汇总,报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

六、组织领导

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县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陈建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及县效能办主任祖永建任副组长;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综治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法院、监察局、效能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统计局、调查队、环保局、安监局、局等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王飚、祖永建、胡金璋、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林莉,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县委农办、县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由单位绩效办牵头,有关股室配合,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绩效评估各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是今年全国“两会”和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的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行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评估机制。

(二)落实责任。县直各单位要根据《20xx年度全县绩效评估指标表》(详见附件1)的内容,对涉及本单位的相关评估指标,切实加强与市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和协调,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形成制度、定期检查、分析情况、建立评估机制、规范评估程序、落实责任人,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各项评估资料信息准确和及时。

部门工作方案篇9

二、工作内容

选派市直(含合作区)涉企的收费部门中具有收费职能的业务科室(科、所、队)正副职负责人到中小企业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企业负责安排。派驻企业人员在企期间从事具体的管理、生产活动,体验企业生活,体验创业艰辛。本次活动自月份开始实行,月末为止,分3个批次,每批次派驻企业人员由各单位自行掌握,时间为个月。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组织部、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经济局、人事局、督查室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市开展“收费部门中层干部派驻中小企业锻炼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明确拟入驻企业科室和人员名单(分批次)制定对派驻人员在企工作情况的监督办法。

(三)与企业对接。市经济局(中小企业局)根据各部门工作计划,指定各部门派驻人员将入驻的企业和入驻批次,并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提前做好与入驻企业的联系沟通,协调企业安排好合适的工作岗位,确保派驻人员按时入驻并尽快开展工作。如各相关部门对人员、时间安排有意见或有临时变动,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备案。

(四)召开动员大会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安排部署派驻单位和派驻人员的主要任务,鼓励动员派驻人员积极参与,同时争得企业的理解与支持。

(五)入驻企业。各部门根据动员大会和相关方案的总体部署,及时派出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六)实施工作督查。市“收费部门中层干部派驻中小企业锻炼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人员单位、企业分别对派驻企业的工作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察。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派若干名义务监督员,负责对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监督考察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

(七)考核鉴定。派驻企业人员完成在企工作后,要向本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在企工作情况报告,所在企业要对入驻人员出据工作鉴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人报告、企业鉴定、所在单位考察情况以及义务监督员的考察报告做出最后考核鉴定。考核结果报市“收费部门中层干部派驻中小企业锻炼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备案。对考核优秀的后备干部选拔使用和年终评选先进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考核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停发第个月奖励工资,调离涉企工作岗位,并降职使用。

四、具体要求

部门工作方案篇10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机制、完善运行程序,实现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市老龄办、直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亲民、为民、利民”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民政宗旨教育。把形势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民政业务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亲民、为民、利民”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爱民之心。

2.制定并落实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

3.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分头挂点一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通过走村入户、上门倾听的形式,带着课题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全面掌握民情,解剖和分析影响和制约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为基层排忧解难,推动和指导所分管的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并为困难群众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组织开展民生工程落实活动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并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他们就业,使其自食其力。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负责单位:社会救助处、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

(三)组织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城市低保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坚决清退“关系保”、“人情保”,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

2.在清查中对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按收入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3.坚决纠正分户保、合户保现象,低保证和救助金领取证(折、卡)必须由低保户自己保管,不得由基层干部代管代领。

4.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抓好落实。

5.进一步完善档案和救助数据,符合完整、规范、及时更新的要求。(负责单位:社会救助处)

(四)组织开展基层服务平台创建活动

1.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队伍建设。(负责单位:办公室)

2.继续开展民政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创建13个(每县市区1个)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负责单位:监察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3.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拓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覆盖面。在全市打造13个(每县市区1个)精品农村社区。(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继续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向民政部争取“蓝天计划”项目1-2个,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项目13个;加强联系沟通,强化督导,有力推进市本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负责单位: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5.集中力量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具体指导并达到中心城区2-3个、县(市)城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负责单位:市老龄办)

6.积极启动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办自主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为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服务绿色通道。(负责单位:优抚安置科)

7.服务社会组织创业发展。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降低登记门槛,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建和谐、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负责单位:民间组织管理科)

(五)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活动

1.继续更新完善“吉安民政网站”专栏,采用问答式,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发放到基层和服务对象。

2.局机关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办社会福利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负责单位:办公室、监察室、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市老龄办)

(六)继续开展优化创业环境活动

1.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落实到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再梳理,公布项目表格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加快构筑全市民政系统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等文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民政网站、电子屏幕适时公开民政政务。继续实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的服务方式。(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4.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负责单位:监察室)

5.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2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市老龄办、直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亲民、为民、利民”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民政宗旨教育。把形势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民政业务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亲民、为民、利民”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爱民之心。

2.制定并落实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

3.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分头挂点一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通过走村入户、上门倾听的形式,带着课题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全面掌握民情,解剖和分析影响和制约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为基层排忧解难,推动和指导所分管的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并为困难群众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组织开展民生工程落实活动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并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他们就业,使其自食其力。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负责单位:社会救助处、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

(三)组织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城市低保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坚决清退“关系保”、“人情保”,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

2.在清查中对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按收入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3.坚决纠正分户保、合户保现象,低保证和救助金领取证(折、卡)必须由低保户自己保管,不得由基层干部代管代领。

4.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抓好落实。

5.进一步完善档案和救助数据,符合完整、规范、及时更新的要求。(负责单位:社会救助处)

(四)组织开展基层服务平台创建活动

1.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队伍建设。(负责单位:办公室)

2.继续开展民政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创建13个(每县市区1个)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负责单位:监察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3.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拓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覆盖面。在全市打造13个(每县市区1个)精品农村社区。(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继续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向民政部争取“蓝天计划”项目1-2个,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项目13个;加强联系沟通,强化督导,有力推进市本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负责单位: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5.集中力量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具体指导并达到中心城区2-3个、县(市)城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负责单位:市老龄办)

6.积极启动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办自主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为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服务绿色通道。(负责单位:优抚安置科)

7.服务社会组织创业发展。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降低登记门槛,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建和谐、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负责单位:民间组织管理科)

(五)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活动

1.继续更新完善“吉安民政网站”专栏,采用问答式,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发放到基层和服务对象。

2.局机关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办社会福利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负责单位:办公室、监察室、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市老龄办)

(六)继续开展优化创业环境活动

1.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落实到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再梳理,公布项目表格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加快构筑全市民政系统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等文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部门工作方案篇11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服务质量更高

1.效率大提速。实行限时办结公开承诺,提高办文、办事、办会效率,加大对重点工作的交办、督办力度,确保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和县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回音,做到及时、高效、高质、高量办结,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中梗阻”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完善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绩效管理办法,突出日常效能监察绩效管理,加大绩效管理成果运用力度,形成长期有效制度机制。以“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政务业务流程,规范财政资金网上流转程序。

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办公室、国库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2.政务大公开。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及财政法规,涉及职能职责调整变化、人员变动等及时对公开栏进行更新,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服务对象认人、认门、办事。变被动为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努力建设“阳光财政”。扎实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强化中省财政部门网站、市县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报送,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规则和程序,全面、准确、及时地政务信息,扩大财政知晓率,增强外宣实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3.质量大提升。以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按照创争总体要求,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培养“三能、四懂、五会”综合型财政干部,充分发挥服务岗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服务党员示范岗、服务标兵等活动,加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效能问责,强化协调配合,坚守诚信,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杜绝、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现象发生,努力实现工作流程更简、工作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全力打造“金牌服务”。

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二)切实履职尽责,实现服务实效更强

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紧把握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五件大事”和我县被列为革命老区等重大机遇,配合相关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规划,扎实开展前期准备和项目对接,提高质量,及时申报,努力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实现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资金比前三年平均数增长30%的目标任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2.坚持招商引资不放松。以全县开展“招大引强年”活动为契机,多方收集信息资源,实行全员招商,主动出击,积极宣传,密切洽谈,主动服务,做好对引进的企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坚持项目秘书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企业尽快建成投产。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3.规范行政收费行为。积极配合县物价等部门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清理、审核,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坚持以票管费,规范执法部门执收执罚行为,防止乱收费和坐收坐支现象发生。

责任股室:综合股、行政收费中心

4.切实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有效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惠民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各类助学政策,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培训,扩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实现农村60岁以上低保人群全覆盖,落实企业干部、企业退休职工补助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贷款发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牵头股室:预算股

责任股室:农业股、企业金融股、社会保障股、综合股、投资管理股、教科文股

5.加强财政监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机制,加强职工财政业务培训,积极开展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案件,切实做好财税法规与财政监督工作。

牵头股室:财税法规与财政监督股

(三)坚持综合治理,实现机关环境更优

1.加大卫生投入。继续与园林管理处签订《县财政局花园管理承包合同》,加强对机关大院园林的管护,对办公区和生活区陈旧、破损的卫生设施和用具进行及时的更换。继续聘请专职清洁员和保洁公司负责办公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聘请专职人员加强对水、电设备管理和维护,保证我局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打造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的机关环境。

牵头股室:办公室

2.落实创建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切实开展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活动,实行机关清洁卫生目标考核,定期开展卫生大检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组织好责任街区、卫生死角义务大扫除,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扩大我局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省级园林式单位优秀成果。

牵头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3.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开展提升职工素质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文明礼仪、文明创建等知识,全面提高职工文明程度。组织团员干部对不文明行为劝导和监督活动,正面引导宣传文明新风。大力开展股室(中心)卫生评比、评选、清扫、保洁示范活动,积极引导和规范职工养成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习惯。

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

责任股室:各股室、中心

三、工作措施

部门工作方案篇12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通过全省人事编制部门领导面对面接待群众,集中处理问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推进全系统政行风建设和自身建设,为吉林更快更好发展创造稳定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属于人事编制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必须立案受理。属于哪一级的职责,就由哪一级负责处理;属于哪个处(科)室的,就由哪个处(科)室具体承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把握政策,对于事实清楚、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要认真负责地予以解决。对工作人员不作为或工作有偏差,导致群众上访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对人提出过高要求或无理纠缠的,要做好说服教育、思想疏导工作,不能突破政策搞迁就照顾。受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要事实清楚、程序完备、政策依据充分,经得起检验。

3.坚持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使人都能按政策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对人提出的按政策应该解决的合理要求,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向人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抓紧解决;对按政策不应该解决的,也要给予明确答复。

4.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广泛宣传《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秩序和社会秩序。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不依法、无理取闹的人,要严肃批评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人事编制部门领导接访周活动,集中处理群众问题,着重解决人长期上访未得到明确答复的问题。主要工作目标是:

1.凡是到各级人事编制部门上访的人,都能得到人事编制部门领导的认真接待;凡是按政策法规规定属于人事编制部门职权范围内受理的事项,人都能得到书面明确答复;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在此期间处理过的事项,力争做到人息访。

2.通过全省人事编制部门领导接访周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大力宣传人事编制政策法规,为人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

3.通过全省人事编制部门领导接访周活动,形成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初步建立起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新秩序。

4.通过全省人事编制部门领导接访周活动,及时发现人事编制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切实改进人事编制工作,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四、时间安排

6月初,省人事厅、省编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开展接访周活动的有关政策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编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部署,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做好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公布接待时间和领导姓名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一次领导接访周活动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3日,省、市(州)、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领导利用一周时间,面对面集中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属于本级人事编制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包括申请复查、复核的事项),并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逐案进行调查处理。

7月14日前,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对所有立案的事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二次领导接访周活动的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17日。12月8日前,对所有立案的事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事编制部门一把手是开展领导接访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面对面地接待人,亲自倾听人的诉求,亲自协调、处理人的问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同时,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做好宣传发动。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人事编制干部充分认识集中处理群众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集中处理群众问题决心和信心。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条例》和有关人事编制政策,使人明白的基本程序,明白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