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7: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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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司法厅制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考评标准(试行)》要求,各鉴定机构应进一步完善办公设备和仪器设备,建立固定的执业场所,独立的接待室、检查室、档案室,形成合理的产业规模,有规定的资金,配置标准的仪器设备,公开机构的基本信息、管理制度和标识。进一步认真规范财务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安排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实行统一收费,设立专门的财务会计账目和开具正式的发票。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措施,完善司法鉴定执业风险金、机构发展基金、鉴定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措施和制度。通过全面完善保障措施,形成内部合力和发展动力,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切实提升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综合实力,为实现司法鉴定行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牢固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品牌意识,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机构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水平
各鉴定机构始终应牢记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品牌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纪律和制度开展各项鉴定工作。管理上要遵照统一受理委托规范,建立统一受理委托制度,认真审查鉴定委托事项,按照规定出具鉴定委托书,遵守案件受理时间规定,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依照《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签定司法鉴定协议书。要遵照鉴定实施规范,及时建立完善和执行回避制度、鉴定材料管理制度、鉴定设备管理制度、指定或选择鉴定人鉴定等制度,对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要向专业领域和专家咨询,并将意见附卷,对终止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要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规定执行,对负责、疑难、有影响的、涉外鉴定案件建立集体讨论制度,记录并附卷。要遵照出具鉴定文书规范,明细鉴定文书制作的程序,提高鉴定文书制作的质量,及时建立鉴定人、复核人、签发人三级审核制度,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案件保密制度、重大鉴定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并按照规定《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制作文书,“三大类”以内鉴定机构制作文书要符合《全省司法鉴定机构案卷评查标准》,另外在送达司法鉴定文书、登记鉴定人出庭情况、报告重大司法鉴定案件等情况时要及时,记录和报告材料要完整。质量管理上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开展质量跟踪服务,通过进一步设立技术管理人员和质量主管人员,落实质量把关和管理责任,确保鉴定质量能够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提高能力验证。“三大类”以内鉴定机构应按照《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配置鉴定仪器设备,积极参加能力验证,申报认证认可活动,切实通过考评审核、认证认可,提升本机构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完善诚信服务。鉴定机构要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和受理处理制度,进一步通过提高案件采信率,积极受理和查处相关投诉来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公平、公正的服务品牌。档案管理上应专门设立档案室,建立档案各项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实行分类管理,档案立卷、归档和接收符合规定,卷宗资料排列顺序不能颠倒。
三、继续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管理和专业培训力度
鉴定机构应进一步提高人才结构,鼓励司法鉴定人员撰写、发表专业论文,参与职称评定,通过提高鉴定机构高素质人才比例,合理搭配老中青人才梯次,巩固鉴定机构的内部实力。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建立定期学习和教育培训制度,全年学习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政治业务学习应不少于12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40学时。认真开展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建立完善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要包括司法鉴定人执业,办案质量、参加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遵守执业纪律,诚信情况等,考核标准规范具体,考核报告应于年底前报市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
四、加大司法鉴定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和推进信息公开
鉴定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应积极参加各项重要节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鉴定知识、利用各种报刊、媒体做好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鉴定管理部门应规范鉴定机构的信息报送,建立流畅的信息报送机制,信息报送要包括鉴定机构的发展情况,办案的心得体会,案件的统计分析,鉴定援助的情况等,每月鉴定机构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鉴定机构应积极推进所务公开,主动公示机构许可证、机构标识、机构匾牌、鉴定范围、鉴定流程、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各项管理制度、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照片等情况,通过开展透明服务,奠定诚信的基础。
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鉴定机构应利用行业特点,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业,服务社会发展,通过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提供鉴定咨询,宣传司法鉴定知识,进一步提高机构知名度。通过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认真贯彻学习《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理念,认真和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树立司法鉴定行业的品牌形象。
六、加大司法鉴定行业监管力度,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理论调研
鉴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季度巡查、谈话提醒、投诉接待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接待投诉立刻调查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和通报工作,通过实际行动,有力规范司法鉴定行业秩序。鉴定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应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工作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文章和经验交流材料,并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交流和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通过有力宣传和加强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的形象和理论基础。
七、开展司法鉴定服务提升年活动,推动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
根据省司法厅开展的司法鉴定服务提升年专项活动为抓手,规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对鉴定机构制度、人员管理、硬件建设等方面资质状况进行核查,督促鉴定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执业考核档案,强化执业监管,推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
八、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基础建设检查督促工作,进一步增强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能力
2.法治宣传教育务实推进。完成__镇__村本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广视频法治讲堂模式,打造能够长期坚持、投入相对合适、群众普遍欢迎的居民普法和法治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送法治文艺、法治(微)电影进村(社区)活动,截止目前区级巡演35场次。创新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建立包含政法机关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公益团队在内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联动机制,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服务团”深入校园开展互动型、多元化、菜单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六五”普法实施情况,开展全区“六五”普法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市级“六五”普法终期考评。
3.公共法律服务回应需求。以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启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作,配齐坐班律师,推进区级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和“__”线上联动服务。按照“试点先行,需求导向”的原则,启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__”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向村(社区)覆盖。目前“__”服务联系卡、法律服务宣传折页、公民权益法律知识手册、“__”宣传点等已在各镇(街道)试点村(社区)有效覆盖。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0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0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定期开展对律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常敲警钟,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
4.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作。完善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心功能室设置。始终绷紧社矫这根弦,严把“入口关”,不定期会同区检察院深入各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司法所(科)开展社区矫正一线执法工作的存在问题。抓牢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配备这个关键,积极协调镇(街道)按标准配备相关人员,落实每季度“以会代训”制度,提升社矫人员业务能力。
1.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务实高效开展。在做强“__”义务调解工作品牌同时,以《省人民调解条例》实施为重要契机,加快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把提升基层调解员素质作为践行《条例》的重要抓手,在原有巡回培训、集中培训、常态培训的基础上,拟积极争取政法机关各单位支持,加快区级调解培训讲师团和调解培训项目清单建设,着力根据不同镇(街道)调解实务需求,点单式开展培训,努力提升调解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适时提请区委启动“七五”普法规划。探索启动“__千万家”以案释法进村社活动,每月会同政法机关各单位、基层调解组织出版“__千万家”以案释法海报,及时通过微信、业主QQ群和宣传栏进行,实现社会面普法宣传常换常新,通过“大家评、大家议”,凝聚共识,摈弃陋习,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信法。推进以深入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为主要抓手,全面深化以需求导向、按需服务为主要原则的“社会化、菜单式、互动型”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模式,加快学校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各中小学常态化运作,融入到学校的教学教育过程,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寓教于乐、因材施教,全面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品牌。
回顾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起来我们做到了三个结合:即法制宣传工作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宣干部熟悉法律,有工作经验的特长,围绕中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的公信力。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考评。为了抓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根据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制定了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县普法办制定出台了《“法律六进”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了活动开展。对各级机关部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把农村普法作为工作重点;对社区居民采取“四个一”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反对不正当竞争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各单位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以及执法内容宣传栏,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和“依法办事单位”争创活动,建设了一批文明单位。今年是省级普法验收年,县普法办认真贯彻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3、将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相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推动了经济社会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
二、公证工作
2012年上半年共办理各项公证46件,其中涉外民事11件,国内民事35件。公证人员重点抓好了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工作。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联系卡、赶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证法律制度,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扩大业务领域。我处在三月一日公证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与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宣传股密切配合,以“公证进万家,受益你我他”、“弘扬公平正义,共建和谐逊克”为主题宣传口号,发放宣传单三百五十余份,在奇克镇繁华路段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87人次,逊克县电视台对这次宣传活动进行了滚动播出,进一步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律师工作四、法律援助工作五、基层工作六、刑释解教工作
我县去年刑满释放人员共23人,今年上半年刑满释放人员共7人。在今年上半年即3月中旬组织释放人员10人进行了进行政策学习和实用技能培训学习。针对农村籍的释放人员主要就农业技术方面进行培训学习,以及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针对城镇籍的释放人员主要从树立正确人生观,开展就业渠道上进行知识和培训。其中有1名开了化妆品商店。
七、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将队伍建设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围绕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纪律作风的明显好转,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形象明显改观的目标,一是抓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班子内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二是抓队伍素质提高,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载体,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干部业务素质,达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确保队伍不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目标压人,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打下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仍存在个别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了一些不应该出现的工作失误,工作质量低下的问题。二是抓工作落实和推进工作力度不够。有些人精神状态不佳,争先创优信心不足,抓工作落实的方法停留在安排部署层面上,不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面对面指导,致使有些工作浮在面上,落不到实处。对以上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年工作基本思路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保障职能和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三大职能,确定2012年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思路是: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赶集”和“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基层普法组织特别是企业、学校等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深入研究推动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的方式方法,扩大法律援助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三、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继续规范调解程序、调解档案,坚持纠纷月统计分析,加大排调力度,扩大调处范围,提高调处质量。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