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合集12篇

时间:2022-04-08 05:08:47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1

全区现有小学37所,中学8所,小学在校生12274人,初中在校生5085人;小学专任教师829人,初中专任教师535人。要通过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高效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14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步伐,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全面落实,城区“小片区”管理模式实施到位,小学、初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65和0.55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及以上,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规范,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加大宣传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度,让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理解、支持均衡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确保2012年10月顺利通过省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为创建“教育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将成立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评工作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完成。

区政府办、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2012年区政府关于支持、重视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区领导讲话等相关材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审核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申报材料。

区教育局:全面总结-2012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均衡办学,努力缩小小学、初中校际间的差异系数;拟订《区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并分项目进行自评,做好区级备查材料的汇总、整理和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电话彩铃、短信、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区财政局:对-2012年区财政投入教育及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包括教师工资福利、“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务员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缓解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做好-2012年支持教育部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安分局:提供-2012学年6-14周岁全区适龄人口名册,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法制教育、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发改局: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教育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情况及-2012年涉及教育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相关资料。

区司法局:以普法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做好-2012年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民政局:做好-2012年涉及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重点突出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等问题,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审计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地税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残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提供-2012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收集整理-2012年涉及教育的资料,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自评工作汇报材料,接受区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做好《基础数据统计表》的填写并送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各中小学: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课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拟定汇报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对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表扬,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月)

1、完善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订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学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5月份召开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动员大会,对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各级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并将责任分解到人,形成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工作网络。

5、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材料、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2年月-8月)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要于6月20日前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接受区政府的督导评估。7月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检,初检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7月25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汇报材料、《基础数据统计表》送交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各项目组要根据《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细则》和《关于印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8月2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及分项目自评情况的撰写,确定自评分数,汇总《基础数据统计表》、评估表,编写资料目录,做好各类材料分类入盒。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12年8月-10月)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2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我县“双高普九”工作专题汇报片《教育新跨越》,直观了解教育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

县长陈同志向验收组做了工作汇报,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汇报了我县“双高普九”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思路。

近年来,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把发展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实施“双高普九”为抓手,以中小学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和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管理,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快速发展。

在实施“双高普九”过程中,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职责到位,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教育的良好局面;通过完善人事制度,加强师资培训,教师队伍素质得到稳步提高;加大经费投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抓重点攻难点,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注重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陈县长在报告中指出,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双高普九”省级验收为契机,认真听取验收组的宝贵意见,继续深化科教兴县战略,强化政府行为,加大依法治教力度,扎实做好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城乡教育投入、抓好初中控辍、加大课改力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打造优质学校、加快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均衡化发展、提升教育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开创基础教育新局面。

市政府副市长黄同志通报了前阶段市级核查组对我县“双高普九”工作的核查情况。他简要介绍了近几年来为实现“双高普九”省级达标验收所作的努力及发展历程,充分肯定了我县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在实施“双高普九”工作中有四点工作举措和经验值得肯定和推广: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职责到位,扎实推进“双高普九”工作;二是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完善机制,大胆改革,激活教师队伍建设;四是突破重点,攻破难点,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3

一、突出“普九”复点

“普九”复查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复查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指标的巩固提高情况。包括县教育局督查专班在10月份督查学校工作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严格“普九”复查程序

㈠乡镇自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要对照标准和要求,突出重点进行全面自查,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㈡市级抽查。月下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专班抽查我县镇、镇、乡三个乡镇的“普九”工作情况,并列为今年乡镇教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普九”档案资料

㈠充实完善“普九”档案资料。各学校要组织专班完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到数据准确、表册相符、结果真实、整理规范。重点要完善普及程度的档案资料,尤其要充实完善文化户口册和异动学生的相关手续等资料。

㈡认真撰写“普九”自查汇报材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复查内容,按照规范结构和格式,写出“普九”自查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将自查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4

二、工作目标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4年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

三、重点任务

依据《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我县2014年要顺利实现“双高双普”工作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形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得到落实。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发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学校布局调整。

统筹县域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加快高中资源整合。根据县、镇实际,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工作。优先保证新建住宅区、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学校增容用地,优先规划和建设中小学校。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施第二轮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管理,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规范办园。

(六)加快发展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普集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引领作用,引导各普通高中明确办学定位,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加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示范带动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县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将继续教育纳入县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镇、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双高双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启动阶段(2014年1月)

1.认真学习省市“双高双普”文件精神,召开全县“双高双普”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大力宣传、全面安排部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4年2-8月)

2014年2月:自查摸底

1.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掌握评估与验收标准。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依据自查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4.根据“双高双普”标准要求、工作目标和包抓校(园)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

5.各学区、校(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现状登记和上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014年3-6月:基础建设

1.县教育局指导各校(园)结合自查摸底情况,积极完善资料,不断规范管理。

2.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投放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如期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做好保障。

3.县级各部门积极援建包抓校(园),加快硬件建设进度,按照省颁标准建齐部室,完善内部设施设备,确保包抓校(园)校舍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4.县联合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

2014年7-8月:查漏补缺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对校(园)外部环境进行整治,营造县域内“双高双普”创建氛围。

4.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逐单位进行达标检查。

5.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高阶段(2014年9-10月)

2014年9月:整改提高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2.各学区、校(园)向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准备结果。

2014年10月:模拟验收

1.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2.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模拟验收。

(四)迎验阶段(2014年11-12月)

1.做好省市评估验收的汇报材料及各种资料准备工作。

2.营造验收氛围,全程全方位做好迎验的各项配合工作。

3.向省市上报各种资料。

4.部署迎验环节,全力迎接省政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督促落实县级领导、部门包抓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双高双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校建规划组、部室建设组、师资建设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成职民教组、资金保障组、校园文化组共八个工作组。各镇、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镇、校(园)“双高双普”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的“双高双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我县“双高双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实施“双高双普”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

三是筹备县“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促进会、汇报会和总结会,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汇报,整理档案材料,审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切实做好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沟通协调,做好评估验收筹备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1.校建规划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住建局协助,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工程。

2.部室建设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要求配备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报刊、实验台、柜、架、桌凳、语音设备、计算机等设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规范部室建设,指导做好部室的管理与应用。

3.师资建设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编办协助,主要负责校长、教师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师德教育和考核,按标准做好教师的编制配备。

4.督查指导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县联合督查室协助,主要负责填写、汇编各种材料表册,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校(园)完成档案资料建设。

5.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负责,信息办、电视台协助,主要负责影像、图片、文字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编发简报,指导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的“双高双普”宣传工作。

6.成职民教组:由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全县的成职幼教工作,加强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做好档案、资料汇编,加强职业、民办教育工作。

7.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障“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发展,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为校舍维修及内部设施配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填写“双高双普”有关经费投入表册。

8.校园文化组: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是深入各学校调研并检查指导各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和质量。

(四)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双高双普”工作有序开展,安排重大会议及各项活动。

县联合督查室:对实施“双高双普”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双高双普”包抓部门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汇总通报。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具体指导和实施,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把“双高双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做好教育建设项目有关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安排好“双高双普”专项资金,保证教育经费拨付到位,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2011-2014年县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县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按照省定标准要求,从全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设置教职工编制;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县公安局:要认真编制全县0-18周岁本地、外地居民户口花名册。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依法加大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处罚。

县国土局、住建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土地征用、规划工作,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县文广局: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周边营业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审计局: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经费等各项教育经费的审计,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校(园)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负责做好“三残”少儿的筛查、鉴定。

县民政局:做好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学生补助工作,完善资料及相关数据。

县食药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和校(园)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在校(园)发生。

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双高双普”创建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征地等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本辖区0-18周岁人口文化程度登记造册工作;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整理“双高双普”档案资料。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督导工作。

六、考核奖惩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县2014年重点工作,与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本年度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5

按照党的大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目的在于坚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建立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近年来,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从普及型向提高型转变,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常规建设向教育现代化迈进,但县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困难和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进一步健康协调发展,实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助于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督促和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助于引导社会和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助于建立健全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与质量监控机制,从而推动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使教育快速驶入现代教育的快车道。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的要求,全面总结和完善年教育工作,以年工作为重点,按《评估细则》分项收集整理各项资料,使其数据准确、资料齐备、归档有序、展室独具特色,并写好汇报材料和自查报告。对“两基”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危房改造、环境改造及学校布局调整、高中教育的发展、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写出有特色的典型材料。

(二)认真落实教育法规,按“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一个提高(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的要求,认真做好财政投入的预算与决算,特别是对教师基本工资的到位、转移支付资金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债务及公用经费补足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加大“两基”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率在1.5%以内、小学辍学率在0.5%以内,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率达到100%,并且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体系;大力开展成人教育,继续巩固“扫盲”成果。

(四)加强对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宏观指导,发展职业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教育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五、工作职责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要密切配合,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积极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实现经济、科学、教育相结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县政府办公室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建立健全全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协调落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议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政府教育工作的意见。

2、做好县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3、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执法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4、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工作管理体制。

5、加强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乡镇、教育督导的监督工作。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

1、发挥督政和督学职能,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教育督导,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施。

2、对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实行教育单项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作出表彰和批评。

3、每年组织督学和督导人员对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抽查考评,对乡镇政府实行教育单项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公报,并将其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4、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均衡发展,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县级教育经费安排的依据之一。

5、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督查,做到专款专用。

(三)县教育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进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督促学校按教学大纲、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确保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3、制定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规划和措施,切实做好“两基”实现后的控辍保学及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统筹管理。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适时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逐步缩小学校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民办幼儿教育的审批和评估工作。

5强化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杜绝学校乱收费,预防新的乱收费的产生。

6、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更新教学手段;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改善校园内外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7、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养成教育。

8、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制度。提高校长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教师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9、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按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11、按规定合理使用核拨的教育经费,加强定期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现象,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对违法教育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3、建立对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帮扶制度,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四)县财政局职责

1、确保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在校学生生均教育费逐步增长;确保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县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认真安排好教育专项经费。

3、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对教育经费及教育费附加等各种专项经费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县人事局职责

1、从学校、幼儿园实际出发,按有关标准协调编办做好教职工的定员、定编工作。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每年将编制核定到县教育局。对学校的改革人事政策方面的积极支持。

2、协同县教育局做好“校长公推公选制、教职工聘任制”的教育改革工作。

3、认真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特别要引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骨干教师和具有现代化教育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干部。

4、积极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六)县计划发展局职责

1、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工作中,配合县教育局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规划平衡工作。

2、负责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改革、教师福利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审批。帮助、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七)县审计局职责

1、对教育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2、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3、对教育费附加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房屋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4、对教育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5、对“行动计划”的款项进行监督、审计。

(八)县城市建设局职责

1、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及改造计划时,参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教育用地布局规划,按规定配置学校、幼儿园。

2、认真执行《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关于“学校用地必须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任意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并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规划的技术管理要求,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逐步改善素质教育环境。

3、支持、指导教育部门搞好工程建设,尤其是危房改造。

4、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场地的达标改造提供方便。

5、协助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的要求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按要求对工程分段进行质量验收。

(九)县卫生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

2、指定县人民医院的医疗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因健康原因申请免学、缓学儿童、少年的鉴定工作。

3、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防治爱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饮水、食品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和幼教保育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学校校舍的扩建、改建和卫生保健设施的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并指导学校、幼儿园按卫生工作要求配备桌椅和照明设备。

6、各乡镇兼职卫生医务人员要定期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体格检查和有关指标的测试工作。

(十)县文体局职责

1、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会同公安、公商等部门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电脑网吧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脑网吧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书刊、音像制品或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娱乐活动,优化、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搞好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

(十一)县统计局职责

1、帮助、指导县教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

2、负责向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十二)县环保局职责

1、搞好校园及其周围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校园周围环境污染特别是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2、配合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

(十三)县公安局职责

1、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教师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危害中小学、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3、会同县教育局对有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和训诫。

4、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校外法制副校长制度,选派公安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拒绝黄、赌、毒侵蚀校园。

5、帮助学校维持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十四)县广电局职责

1、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一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

2、为迎接年省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制作对外宣传教育的专题片。

(十五)国土资源局职责

1、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预留好教育用地。

2、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有偿划拨供地。

(十六)县物价局职责

1、审核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2、保护教育合理收费,制止社会各方面向学校征收不正当费用和乱摊派。

3、制止教育乱收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七)县工商局职责

1、协助教育部门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教育,直至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环境的管理,取缔校园周边的无证摊点、倡导文明经营。

3、协同县文体局对歌舞厅、电脑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管理,坚决制止危害中小学身心健康的现象发生,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十八)县民政局职责

1、密切关注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和救济。

2、掌握应届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发展动态,配合教育局搞好应届大学生的社会援助工作。

3、中小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即时采取援助措施,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加以整改,对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的安全要协调相关部门狠抓落实。

2、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十)县地税局职责

1、大力宣传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拓宽教育费附加征收渠道。

2、负责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力求应收尽收。

3、具有教育费附加半年征收情况向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通报的义务,以便教育局对教育费附加作统筹安排。

4、年终与县财政局进行协调,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金进行结算。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搞好调研,拟定教育工作自查报告,制定工作方案。

(二)学习考察阶段

1、组织学习《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川教督[2006]3号)。

2、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已评估通过的县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为做好我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三)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分析迎接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明确迎接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

各乡镇、校成立迎接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本乡镇的自查整改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迎接省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培训自查阶段

召开全县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书记、乡镇长、校长(园长)、教育专干参加的动员大会及培训会。

(五)自评自改阶段

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有关教育职责、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根据全县教育目标和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按照《评估细则》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各部门、各乡镇、各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各乡镇上报自查报告,接受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自查。

(六)整改上报材料阶段

向县领导小组汇报迎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各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县长签字,形成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

(七)州级督查阶段

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准备各种资料,对照验收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州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室的复查。通过州级复查进一步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八)省级督查阶段(待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工作的准备,接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任期内教育目标责任制和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校的教育情况以及资料的健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的情况向县领导小组汇报。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县数据,组织人员清理、完善县级资料室建设,县、乡准备好迎接检查汇报材料,迎接省级督导检查。

七、督导评估验收的主要文件依据

(一)教育部有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

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

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试行)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简称“国表”)填表说明

(二)省有关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

(三)近几年国家及省的教育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

八、迎检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评估细则》,明确评估的标准和具体要求。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评为不合格: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发生新拖欠教师工资的;行政区内学校、幼儿园仍在使用D级危房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因此,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

(二)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确保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常抓不懈,形成制度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6

以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内涵发展、规范发展、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为契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促进义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义务教育的需要。

二、评估的范围和时间

根据《*市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实施方案》中的整体规划,我县20*年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为全县中小学校总数的5﹪,共28所中小学校﹝其中小学23所、中学5所﹞,以后每年全县按规划任务进行初评。纳入20*年标准化初评的范围为:

王家坝中心学校、城关中心学校、苗集中心学校、王店中心学校、一初、公桥职高、焦陂职高、中岗中学、三塔中学,*一小和各乡镇中心小学。

20*年标准化学校建设初评工作从11月份开始,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前向接受初评的学校发出通知。

三、工作步骤

(一)学校自评。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和评估验收方案及《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并将乡镇政府申请初评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县级初评。

(二)县级初评。由县政府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全部进行初评,并将县级初评认定达标学校的材料申报市级验收。

(三)市级复核。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我县申请验收的学校进行市级复核确认。市级复核九年一贯制学校,按小学、初中考核量化指标合项审核,对完全中学初中部考核以初中、高中在校生比例折算,按初中考核量化指标标准审核。

(四)量化评分达标确认。市、县评估专家组对照《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估,分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类;量化评估得分900分以上视为达到省颁《标准》;850—900分为基本达标:850分以下视为不达标。

(五)批准、授牌。经市级评估专家组评估认定达标的初中学校,报市政府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并统一授牌;小学由县政府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并统一授牌。

对于基本达标学校,由市、县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整改内容,学校制定1—2年期限整改计划及措施报教育督导部门,届时重新复核,予以确认。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能评估为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

1、学校存在D类危房并继续使用的;

2、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危及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负有主要责任的;

3、学校出现刑事案件或者重大违背师德的事件。

四、评估验收结果的的运用

县政府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奖惩制度和通报、公示制度:县政府每年公布一批经市级评估验收、审核达标学校名单,奖励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建设标准化学校先进乡镇、先进学校、先进工作者;县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县政府设立标准化建设专项奖励资金。

县政府每年公示一次各乡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进度;对标准化学校建设进度快的乡镇列为推荐市评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乡镇候选单位。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标准化学校合格校数与年度任务进行比较,并将比值折算成分数,作为对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该项工作年度考核的分数。

县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参照执行。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义务教育标准化评估验收是市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检查和验收,事关*县义务教育的持续发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态度,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履行各自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准备好工作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资料。要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排出工作进度时间表,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迎检准备工作。凡是影响到*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7

1、普及程度:主要是小学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中适龄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都能入学,其它县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县达到80%,其它县达到60%以上;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17周岁人口初中教育完成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经济发达县达到85%以上,其它县达到80%以上;15周岁人口文盲控制在1%以内。

2、师资水平: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和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比例小学达到90%以上,初中达到80%以上,1990年起补充的小学教师、1993年起补充的初中教师均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学校校长经过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均取得合格证书,教师均达到任职要求。同时要检查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情况。

3、教育经费:包括近三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占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比上年增长的比例,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增长的比例,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应征数、实征数、用于教育数,截至目前“两基”负债数,年底以前教职工国标工资拖欠数、2002年1月以来教职工国标工资拖欠数等,对年后仍有拖欠教师工资的“一票否决”。同时要检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落实情况,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情况。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方,重点检查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和资助贫困生情况。

4、办学条件:包括小学、初中生均校舍面积、危房率、D级危房率,危房率控制要在规定范围,凡有D级危房的“一票否决”,生均校舍面积和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根据省定标准衡量。同时查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超大班额比例,并检查二期义教工程、危改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情况。

5、学校管理:根据形势需要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凡有造成师生伤亡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同时,检查学校秩序、校园及周边环境及治理学校乱收费情况。

6、教育质量:检查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地方政府是否给教育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是否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衡量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等情况。

7、扫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数,现有青壮年文盲数,青壮年文盲率、脱盲人员巩固率,在扫盲巩固提高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切实抓好重点和薄弱环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在国检之前要进行认真自查,并针对自查情况主攻重点指标、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抓住“两基”迎检的机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的问题。

2、认真准备“两基”有关档案材料。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写出自查报告,作好工作汇报准备。

各学校要准备学校简介及工作情况汇报,近三年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学生学籍档案,学校服务区范围内0—17周岁儿童少年文化户口册,教师学历及进修档案,学校财务收支报表等材料。

3、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严禁随意更改、虚报瞒报。为国检准备的各种表、卡、册、簿,一律使用原始材料,不得重抄、复制。迎检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准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成立迎国检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制定迎国检方案,召开迎国检工作动员会,下发有关部署与安排迎国检工作的通知,元月底完成各项任务。

2、自查整改。主要做好控流保学、规范管理、校园环境建设等工作,同时要填好自查的有关表册,查漏补缺,完善资料。乡镇、部门和学校都要对照“两基”评估验收标准逐级、逐项进行自查,并对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查改结合,推动工作。3月10日完成自查整改任务。

3、全面督查。由县政府组织督导组,采取综合督导、单项督导、分阶段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对各地进行逐级督查,并对县直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坚持督查与指导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一级指导一级,一直到最基层,到具体责任人。3月底完成任务。

4、接受国检。制定具体的迎检方案,接受正式检查。

四、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

2、广泛宣传发动。要通过各种媒体,结合《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报道,集中关注我县“两基”工作主要成效、先进典型以及正在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教育局要向各中小学下发通知,就迎国检的业务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8

第一条:全面做好“对县教育督导”评估准备。依据细则,按照标准,详细分解,落实责任,全力完成了市教育局自评组、泉州、省级三个层次的检查验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认识,统一思想重贯彻。学校多次利用每周一的教师政治业务会议,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xx〕15号)、《南安市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南政文〔xx〕3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全体教师要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在贯彻;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对县督导”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做到齐心协力、统筹配合、创新有为、求真务实,努力为我市高水平通过省和泉州市的教育督导评估多做贡献。

二是强化责任,明确职责抓落实。一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南安四中对县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把关各项“对县督导”工作的迎检材料,由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分工安排,各处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互分工、相互协调又能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学校多次召开“对县督导”工作专题会议,准确把握教育督导评估标准,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要求,有针对性地将各项材料准备工作一一分解,层层分工,目标到位,责任到人。

三是强化自查,完善材料齐归类。学校对县督导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力促各项迎检材料做到充实、完整。一是每周四下午定期召开教育督导工作汇报会,相关人员就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报、交流与探讨,采取互查、互检、互纠的方式,对照标准,逐一把关,逐一落实,逐步形成“周周有交流,月月有总结”的良好工作态势。二是要求办公室按照“三个统一”(即统一格式,统一字体,统一打印)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督导评估材料的收齐、整理、归类、入档工作。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9

一、工作步骤

(一)明确标准,组织培训。根据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由督导室制定考核评估细则,同时对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握标准,明确要求。

(二)对照标准,全面普查。各股室站在全面了解省标准的基础上,确定全县普查方式、内容,设计普查表格,在全县范围内,逐校逐项全面普查,学校、县教育局逐级汇总,省级规范化学校同时要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

(三)强化协调,完善方案。适时召开全县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协调会,在全面调研基础上,对现状进行分析,查找存在差距,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二、时间安排

5月4日:召开全县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协调会议,明确各相关股室站工作职责和分工,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学校标准化建设普查小组;

5月5日~5月20日:普查小组依据标准逐校展开普查;

5月21日~5月30日:汇总普查数据,形成上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10

一、培训对象:

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教职员工。

二、培训形式与时间:

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分两级进行。一级培训参加对象为全县现任校级干部(含校长助理)和县教育局机关、学区全体干部,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举办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习会,时间为8月24日一天,学习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级培训参加对象为全体教职员工,由学区、学校自行组织,时间为8月28~31日,集中学习不少于3天,具体时间可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掌握。

三、培训主要内容:

1、学习政治理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我县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优质发展之策,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2、学习教育政策法规。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办法》,进一步学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重温《教师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充实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更好地依法治教、以德治教。

3、学习新课程改革理论。组织学习新课程改革相关理论,学习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不断加强自身的教育修养,增强教书育人的本领。

4、组织开展“面对现代家庭,我们怎样做一个好教师”专题研讨活动。继续开展“爱与责任”教育和“让读书成为教师的习惯”的读书活动,提倡每所学校给每位教师赠送一本书,引导教师开阔视野,提升自身科学及人文素养。面对新的教育形势及社会、家长、学生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各学校要组织开展“面对现代家庭,我们怎样做一个好教师”专题研讨活动,引导教师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做让学生爱戴、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人民教师。

5、学校自选材料学习。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区、学校要加强对培训学习工作的领导,把师德培训作为暑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学习计划,做到内容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11

(一)学习贯彻《条例》,提高督学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州《教育督导条例》,把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及落实国家、省、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的功能,提高督学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好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和省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指导的有效机制,组织责任区督学经常与责任区学校沟通与联系,及时对学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研究其对策,达到“督”和“导”的目的。

(三)认真开展督导调研工作。要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学校,深入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高督学的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四)完善教育督导网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督导网页建设,不断创新形式,丰富网页内容,发挥其督学学习研究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展示的窗口等作用。并及时有关文件、方案、指标体系、经验总结、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督导动态、督导信息和督导通报,同时做好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工作。

二、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教育重点工作落实

(五)研制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州“双线”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和市教育局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和制定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和评估指标体系,与各乡镇政府、学校签订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组织实施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乡镇政府、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指导,更好地推动全市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和教育工作目标的实现。通过春秋开学初的随机督导,对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落实,促进整改,完善工作。年终,对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三、做好迎接国家、省督导评估验收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七)做好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根据《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对义务教育段学校进行达标验收,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并做好迎检的相关准备工作。

(八)做好迎接省对我市教育工作评估验收。根据《2011-2015年省对县(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和《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备齐相关佐证资料,及时向州督导室和省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接受省督导评估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加强学校督导评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乡镇均衡教育汇报材料篇12

一、检查时间

9月1日至2日。

二、受检单位

全县中小学、县直机关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

三、检查内容

有无工作专班,1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否制定安全措施;二是开学前是否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三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是否落实;四是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五是校园内部卫生环境整理及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是否到位;六是学生乘车管理是否进一步加强;七是维稳工作是否落实良好;八是2011年法制教育开学第一课”否落实。

实行分片包联、责任到人,2学生入学情况。一是否广泛宣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二是否建立和完善“控流保学”工作责任制。有效防止学生辍学;三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返乡民工子女入学就读工作是否落实,否建立档案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四是移民子女入学就读工作是否落实;五是湖北省学生学籍网络管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新生注册是否正常启动,学籍信息、数据是否准确;六是中小学扶贫助学工作的各项措施是否到位。

各校要组织教师严格按照方案查漏补缺,3暑期“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开展情况。一是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各校实施方案、工作专班;县2011年暑期“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家访信息统计暨安排表》县中小学教师家访记录表》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统计表》各校开展活动情况的阶段性小结和信息报送情况;核实走访情况。二是今后的工作要求。利用暑期教师集训。完成走访任务;9月3日前上报《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统计表》和开展活动情况的总结。

否合理使用教材,4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一是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县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否科学设置课程;二是义务教育各学段课程开设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三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共同体的完善落实情况;四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实行了平行分班,有无乱办班、办重点班、超大班额现象;五是学校是否组织学生节假日补课,否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有偿补习活动,学校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六是义务教育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县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七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循环教科书管理的要求,加强教材征订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的规章制度,确保至少65%教科书能够继续使用;八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情况,高中课改网络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各校课程开设情况,否存在高一文理分科问题;九是各种工作计划的制定、学习资料的发放是否落实到位,教师备课、上课是否规范。

否将收费政策予以公示。5学校收费情况。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新机制政策的情况;二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实施“阳光收费”有无乱收费情况。

四、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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