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3-01-09 00:51:49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1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6908(2008)1020085-03

改革开放以来,合肥市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党员结构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一些党员成为私营企业主;一些私营企业主加入党组织成为党员。如何避免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已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进行了如下的调查与思考:

一、私营企业党组织产生家族化倾向的现状分析

党组织家族化主要是指业主及其家族成员的党员人员占企业党员总数的一半以上,或在党组织班子中人数居支配地位的党组织,现阶段具体表现为:党员队伍家族化(私营企业主及其家族成员中党员占企业党员总数的一半以上)党组织班子家族化(党组织负责人由业主或其家族成员担任,党组织班子成员中业主及其家族成员占支配地位)组织活动家族化(党组织在党内生活上,受到企业主严重干预,民主集中制得不到贯彻执行,党员民利得不到保障。党的活动依附于企业,主要根据业主及其家族的需要开展,缺乏自主性)发挥作用家族化(党组织在决策上受制于企业主,不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更谈不上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作用得不到发挥,违背

(一) 私营企业的家族化经营模式,是党组织产生家族化倾向的客观条件

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与私营企业家族化经营有着现实的联系,私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固有的家族化模式,对党组织的家族化倾向起到直接的影响。家族化管理模式是私营企业与生俱来的产物,由于这种管理模式具有产权清晰、组织结构简单、管理成本低廉等优势,因此,在创业阶段,绝大多数私营企业都是家族化经营。只有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吸收大量资金来扩大其规模,提高其技术,在产权结构上打破家族成员的垄断时,才需要吸收家族之外的人参与管理。据统计,在合肥市8549家非公有制企业中,总资产在1000万以上的占2%;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占7%;100万元至500万元的19%;100万元以下的占72%。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仍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本纽带、以追求家族利益为首要目标、以实际控制权为基本手段、以企业为组织形式的经济组织。这就导致合肥市多数私营企业决策层和中层管理层的人员多数是业主的家族成员或同学、朋友。其长期员工中的生产骨干与业主也有较紧密的私人关系,党员队伍家族化的现象较为突出,客观上为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二) 党员业主自身党性不强、素质不高,是党组织产生家族化倾向的主观条件

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党员业主的主要精力都用在企业发展上,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等价交换原则对他们的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经济利益的诱惑力在一定程度上牵制了他们主观世界的改造和进步。一些党员业主思想开始滑坡,意志开始衰退,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开始动摇;一些党员业主的政治思想、价值趋向和人生观念发生了变化、倾斜和扭曲,形成以自我为中心、以家族为中心的观念;一些党员业主在拥有一定财富后,产生了不愿受组织纪律约束的想法。极少数党员业主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不惜损害国家、群众和员工利益,而企业主的核心圈内都是自己的家人,便于行事,这是产生家族化倾向部分原因。

目前,合肥市具有私营企业主身份的党员大多数是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复转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生中分化而来,在国家经济社会形势、个人财富地位发生重大变化后,有些党员业主没有摆脱旧观念的束缚,对党在新时期、新阶段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党员条件、权利、义务以及党组织和党员在私营企业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产生了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既然成了私营企业主,党员身份就可以不再保留;有的认为党的宗旨和个人致富不相容,“真金白银才是硬道理”;有的认为参加党组织活动会影响生产经营,主观上存在不愿意支持企业党组织活动的思想;有的认为企业是自己的,企业的一切包括党组织都应当由自己说了算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同样是党员业主所在的党组织家族化的主观原因。

(三)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相对薄弱,是党组织家族化的关键因素

合肥市各级党委在近年来对私营企业党建加大了工作力度,在私营企业党组织组建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仍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为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这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织的覆盖面不够广。截止2003年5月,合肥市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739个,应建党组织的组建率达到90%以上,但总体来看,仍有90%以上的私营企业因没有党员或党数人数不足3人没有建立起党组织。二是党的力量仍比较薄弱。截止2003年5月份,全市私营企业中共有党员7560人,仅占其从业人数164650人的4.59%。有近70%的私营企业没有党员。加强党的新生力量的培养,补充新鲜血液,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十分迫切。三是已建立的私营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由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部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得不到业主的重视和支持,党的活动在时间、阵地、经费等方面得不到充分保证,很多已建党组织的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运作处于不规范状态之中,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开展不正常,有的党组织常年不开展活动,形同虚设;有的由于包括党组织负责人在内的党员流失严重,名存实亡。四是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乏力。多年来加强对党员业主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认识和研究不到位,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业主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长期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得不到党组织的关心、指导、教育和帮助。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普遍处于不完善状况。也为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关于避免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的对策建议

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必然会削弱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党的基层组织职能和作用的发挥,进而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贯彻落实,如何避免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私以为:

(一) 合理设置基层组织,稳妥确定领导班子,解决组建选派问题

合理设置私营企业党的基层组织,是避免党组织家族化的起点。各级党委要把好在私营企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审批关,要保证基层组织的

组建质量,从源头上避免私营企业党组织家族化的产生。对于业主及业主的家族成员中的党员占企业党员总数一半以上,存在较严重家族化倾向的私营企业,应明确规定不宜单独建立党组织。对确需建立党组织的,应积极引导,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场园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消除家族势力的影响。对已建立单独党组织的,应通过教育动员,采取合并、挂靠、纳入管理等方式,逐步取消其单独党组织建制。

私营企业党组织建立后,要选好配强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私营企业党的工作者队伍。要建立民主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推广“两推一选”做法,通过组织、群众推荐,党内选举,把党性强、懂政策、有党务工作能力、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选配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一般来说,党组织的负责人由企业经营管理层的副职或其他企业管理人员担任为宜。对没有合适人选的私营企业,可暂不组建党组织,防止为组建而组建和边建边散现象;也可征求私营企业主同意,或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以及公开招聘的办法,从企业外物色合适人选。没有正当理由企业不能随意解聘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解聘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和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具有私营企业主身份的党员及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宜担任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已经担任的,可劝其离任。

(二) 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解决教育管理监督问题

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立足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于私营企业的实际,广泛接触和深入了解党员业主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探索规律,创新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党员业主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其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和综合素质。

鉴于党员业主在私营企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企业党组织对业主党员管理乏力的实际,应建立由企业党组织和企业上级党组织共同负责的“双重管理”制度,业主党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企业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同时,企业上级党组织对业主党员负有管理职责,业主党员要定期参加上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管理。

对业主党员的监督要坚持全方位,不仅监督业主党员的工作圈,还要监督他们的生活圈、社交圈;不仅对他们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还要监督他们的社会行为。建立企业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和社区(企业所在地、业主居住地)党组织“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健全包括组织生活会、定期汇报思想、民主测评党员、考察鉴定党员等一系列监督制度,使对业主党员的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形成吐故纳新机制。

(三)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组织活动方式,解决作用发挥问题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战斗力的基础,私营企业党组织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是党建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修正案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为私营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做了明确的定位。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把私营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以规范化建设为龙头,加快建立适应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的各项制度及制度执行、制度评估体系。建立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分级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实施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对党建工作基础比较好的企业党组织,重点帮助他们总结提高,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对党建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企业党组织,重点帮助他们找准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要搞好协调服务,创造工作条件,从私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帮助企业党组织解决一些诸如活动场所、活动经费等具体问题。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企业党组织作为活动经费。对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党组织应多关心、多支持,特别是他们因坚持原则,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而遭受不公正待遇时。要及时同企业经营者进行交涉,理直气壮地为他们说话;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表彰奖励。加大对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和完善向私营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制度,在街道、乡镇建立健全专职组织员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私营企业党建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私营企业党组织要根据《》的规定,认真履行党组织职责。积极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通过企业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作用的发挥,消除党员业主和家族势力的影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法,争取有利地位,充分发挥作用,使党的力量在私营企业不断得到发展壮大,使党的工作在私营企业不断规范。要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要坚持“业余”、“小型”、“务实”的原则开展党组织活动,活动形式、内容要多样化,增强吸引力,尽可能做到寓教于乐,将必要的政治学习融化在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中,以取得实效。要关心和了解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关心教育职工群众,引导职工群众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以支持企业搞好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要注意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通过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以企业文化为载体,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 突出发展党员重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解决党员结构问题

要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的要求,突出发展党员重点,做好在私营企业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通过党员结构的改善,降低业主及其家族成员中的党员在党员总数中的比例。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2

一、私营企业主现阶段的基本状况

我们这里所说的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化经济组织,可以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私营企业是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并且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新体制条件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政策措施的保护、扶持中不断发展壮大的,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在思想上和行为上,有着积极和进步的一面,主要表现在:

1、私营企业的迅猛发展,客观上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经营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私营企业,在支持和参与集体国有企业转制,积极接纳下岗工人、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富裕人员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我镇私营企业共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工人6000多人。在占领国内外市场,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方面,为我们党和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奠定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提供了丰富的成功经验,2002年底私营企业共实现外贸出口6.53亿元。

2、私营企业主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能够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教育引导,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守法经营,按章纳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致富不忘党、不忘国家、不忘回报社会。比如,宁波特种油品厂老总卓善华过年过节总要捐点钱给村里的老人,那个村因修路、建桥缺乏资金他总是慷慨解囊,那户人家因病因事而贫乏他总是乐于助人,被成为"好善人".像卓善华这样致富不忘社会、热心公益事业的私营企业主在五乡还很多,像盛光包装的钱静光、华鑫工艺的钟信华、华声工贸的刘岳定等等。

3、私营企业主带头致富,起到了表率作用。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都是依靠党和国家的政策,凭借其智慧和勤劳致富,是符合先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富起来的方针,从而帮助带动周边的人包括企业内的职工共同致富,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比如,在宁波特种油品厂卓善华的榜样带领和帮助下,其周边的人(特别是所在村的人)共办起了13家企业,逐步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4、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对加强非公制企业党建工作持积极态度。现在私营企业中的绝大多数共产党员,都能够发挥模范带着作用,而且又是企业的技术和管理骨干,为此私营企业主很想让他们找到一个温暖的家来共同调动企业员工的思想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看到,有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主也存在着局限的一面,主要体现在:

1、在思想上,片面追求企业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一个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无可厚非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它的最终目标,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追求社会利益日益成为评价企业好坏的标准。私营企业主由于受资产私有、利益自占等思想影响,往往会做出偷税漏税、污染环境等损人利己、只顾小家不顾大家的行为。

2、在管理上,企业经营管理意识淡化。有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行家族化管理,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存在着"企业是我的,企业里我最大,我说了算"的观念,缺乏现代企业管理意识。从而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再发展,阻碍了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阻碍了企业内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的发挥,阻碍了职工创造性、积极性的发挥。

3、在行为上,自由散慢、态度高傲、不愿受人、组织和法律法规的约束。有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主认为,企业是我的,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喜欢怎么办就怎么办;还有我有的是钱,我怕谁。造成私营企业主在行为上自由散慢,组织观念淡薄,态度高傲,对待职工行为野蛮,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不愿受别人、组织的约束,不愿受法律法规的制约。

4、在生活上,盲目追求高消费、高享受,奢侈浪费严重。部分私营企业主认为,反正我有的是钱,我喜欢怎么花就怎么花。消费大手大脚,盲目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私营企业主间胡乱攀比之风很盛,奢侈浪费现象严重。然而,对公益事业,则缩手缩脚,不愿多拿出一分钱。

这些需要我们党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消除错误思想,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公益事业心,严格入党标准,严格入党程序,真正把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二、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必然性

在"七一"讲话和十六大报告中都明确提到,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各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可以作为申请入党的对象。这种理论、观念上的创新有着其必然性。

1、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是我国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私营企业主已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最广泛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必然要把私营企业主这一群体调动起来,纳入到党的组织管理中来,在他们之中发展优秀人员入党。

2、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把私营企业引入到良好、健康、持续的发展态势,必然要发挥党对私营企业主的制约、调节作用,必然要发挥党在私营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最好的途径就是吸收优秀私营企业主入党。

3、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私营企业主大多是腰缠万贯、富甲一方,是周边群众致富的表率。如何引导私营企业主真正发挥带头致富的作用,如何规范私营企业主的思想、行为,如何引导私营企业主增强社会公益心,造福一方等问题,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靠党组织来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

4、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是党建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私营企业主入党是党建工作的新内容、新课题,是党建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有利于党建工作领域的拓展,有利于党的阶级基础的增强,有利于党的群众基础的扩大,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加强。

三、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私营企业主入党,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遵循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军人等入党相一致的共性要求,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为党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等。在此基础上,针对他们的特点,还应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自觉守法经营,模范照章纳税,财产来源合法。"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是每一个兴办企业的普通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要求入党的私营企业主必须做到自觉守法经营,模范照章纳税。这是衡量其能否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的基本体现。

2、合理支配使用财产,税后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并热心公益事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私营企业主的先锋模范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如何把企业做大、做强,看是否合理支配和使用财产;看是否把税后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而不追求个人特殊消费;看是否带头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致富不忘回报社会。

3、关心尊重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是每一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私营企业主党员履行这一义务,应体现在平等对待职工,关心尊重职工,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上,应该从思想上重视群团组织的建设,从行动上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4、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思想生活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每一党员应尽的义务。这就要求私营企业主注重个人修养,提升道德层次,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自觉抵制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在端正社会风气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支持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领导,积极为党工作,是每一党员的应尽的义务。私营企业主主要是从事企业经营工作,在处理个人与党组织关系时,要着重看他们是否支持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是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以上要求只是私营企业主入党所必须具体做到,那私营企业主入党的标准是什么?私营企业主作为入党对象中的普通一员,其入党必须坚持党员标准的统一性,即无论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入党都必须坚持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但考虑到私营企业主的特殊性,在坚持和把握私营企业主入党标准上,还要重视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思想觉悟的先进性。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不是各个利益集团的联盟。因此,私营企业主入党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维护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必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为了维护某一阶层的局部利益。

二是要坚持政治信仰的坚定性。政治信仰有一个逐步确立的过程,但绝不应该是摇摆不定的,因次要求申请入党的人,特别是申请入党的私营企业主必须经过长期考验,看一个人的政治信仰如何,不光看他如何说,更要看他如何做,要着重考察他的现实表现。

三要坚持收入开支的合法性。遵纪守法是对每一个党员的起码要求,对一个拥有一定财产的私营企业主,要着重看其财产来源、财产支配和使用的情况。

四要坚持个人贡献的突出性。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贡献也有大校但在同等条件下,做一名党员应比他人有更多的贡献,这并非是对私营企业主的过高要求。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党员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以贡献大孝社会捐助多少取人。

五要坚持多数群众的公认性。看一个私营企业主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不但要看是否遵守劳动,平等对待工人,还要看是否得到广大职工公认;不仅要看本企业的群众基础,还要看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其他企业、有关部门的反映。

只有坚持这样去做,执行吸收优秀私营企业主入党的政策,就不会改变党的阶级基础,不会改变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性质,不会削弱党的先进性,反而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既然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有了,那怎样评价其是否已经达到了要求和标准了,这需要我们制订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方法去实现。私营企业主作为特殊的一个社会阶层,在入党程序上除了在坚持一般阶层同样的入党程序外,还要针对其本身的特点,制订一些具体的、适用私营企业主的程序。

申请递交程序。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时,可让其递交其收入来源、收入的使用情况说明及纳税申报情况说明,以证明其收入的合法性和企业是否依法纳税和依法经营。当然上级党委也会对其的收入进行审查。

入党谈话程序。在对其进行谈话的时候,可着重对其入党的动机、企业的发展历史、联系(业务往来)密切的企业进行深入了解。

入党考察程序。在收到私营企业主入党申请书后,除了对其的入党动机考察、入党公示外,还要对其的政治行为、经济行为、社会行为进行考察。可以发函"三调",向与其密切接触的群众(企业职工、其居住地群众)进行调查,向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进行调查,向与其企业有密切联系的企业进行调查,必须有书面材料证明。通过调查,以全面掌握其的社会影响力、群众公认度、企业信用度、经营合法性、生活作风等,审查其是否符合入党标准和要求。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3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着力理顺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思路

早在97年初县委就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为促进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迅猛发展,党与私营企业的关系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一是党的工作有被“外在化”的倾向。在传统企业制度中党的工作属内在要素,而在私营企业制度中则演化成了外在要素。伴随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私营企业的经营理念将更趋向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其治理结构对党的工作的接纳程度很低,对党组织没有作制度性安排。二是党的组织有被“边缘化”的趋势。随着传统企业的不断改制,企业党组织也由“核心地位”向“边缘地位”转化。纵向看,私营企业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的松散型挂靠关系,决定了它相对于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体系而言被“边缘化”了;横向看,私营企业的制度安排,限制了党组织的组织空间和活动空间,相对于企业经营体系而言党组织被“边缘化”了;三是党员价值观念有“市场化”趋向。传统企业中职工是“主人”,党员作为职工中的先进分子理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而在私营企业中,党员职工成了“雇工”,出现了用经济观念代替党的观念、用等价交换原则代替党性原则的非正常现象。上述种种变化,给党建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度,也给党务工作者提出了一个严峻而迫切的课题。

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县委及时组织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倾听基层呼声,经过二十多次的上下交流、左右考察,初步形成了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1、针对私营企业发展较快的特点,提出“企业建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私营企业的大量涌现,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出现空白点,如果不及时跟踪做好党的工作,就可能出现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是党建工作薄弱点的不正常情况。因此,党建工作必须致力于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创新,实现党建与经济发展的同步推进,达到新形势下“支部建成连上”的党建目标,消灭党建盲点,扩大党建覆盖面,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针对私营企业的趋利性特点,提出“党建为经济建设服务,党员为企业壮大作贡献”的要求。自诞生之日起,私营企业就名副其实地具有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身份,它无时无刻不处于趋利性的冲动之中,其管理的市场性、经济性往往显得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另一方面,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私企党组织的目标取向应定位在企业发展的同向性上,它可以通过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的发挥,而成为企业发展的促进者和劳资关系的协调者,可以扬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之长,补企业刚性管理有余、柔性管理不足之短,把企业求发展的目标引向更高的层面。

3、针对私营企业党员员工与企业隶属关系的特点,提出“经济上当能人、政治上当标兵”的要求。毋庸讳言,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党员与业主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为此县委要求党员首先当好经济上的能人,取得业主的理解和认同。同时要求党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实践表明,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主要是通过党员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的,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首先要以党员在经济方面的先进性为前提。

在明确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县委把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明确各基层党委的责任。同时由县四套班子党员负责人、各乡镇党委成员每人分工联系1-2个私营企业,督促、指导其党建工作。县委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不断推进私企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组织,理顺关系,着力抓好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县委于去年上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企业党群组织建设的完善活动”,在先行试点、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和个私企业党群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增强共识。随后组织指导组,分赴基层开展指导督查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全县私营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92个,占应建数的75%,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实践中,各基层党委始终坚持“两稳定一合适”的组建条件,即企业有比较稳定的经营状况,党员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岗位,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做到因企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既重视组织形式的建立,更注重组织建立的效果。全县私企党组织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独式。对于企业规模较大,从业人数较多,党员工作岗位稳定且在3人以上,有合适书记人选的,单独组建党组织。二是联合式。对于党员不足3人的,以同行业或地域邻近的企业建立跨企业的联合党支部。目前全县建立联合党支部38个。三是嫁接式。对于党员不足3人且不宜联合组建党支部的企业,采用嫁接的方式组建,即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的工作指导员到企业帮助建立党支部,等党支部发展壮大后该同志再回原单位。全县先后向无党员或虽有党员但没有党组织的私营企业派出党的工作指导员33名。对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的配备,主要坚持了三条原则:一是党企分设原则。即党员业主不宜兼任党组织书记,不可“一肩挑”。二是优势定位原则。就是依据人选是否具有适应私营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的素质优势来定夺其能否担当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这一职位。三是民主荐举原则。选取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还应坚持民主选举的原则,以利于村立党的形象。

在健全组织的同时,县委还注重理顺各类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对于新建私营企业,一律按属地原则管理。对于由传统企业改制而来的,分为两类:一种是原县属企业改制的,其党组织关系仍归行业公司党委;另一种原属乡村企业,其党组织关系仍属乡镇党委或村党总支,乡镇党委负责领导、管理本乡镇区域内具有相当规模的私营企业党支部,村党组织负责指导、管理村属区域内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党的工作。

三、开展活动,有所作为,着力促进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党的活动,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套用。为摸索出一条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县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坚持开展活动。在“有利于正常党内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前提下,以“业余、小型、多样”为主要原则开展党内活动。即:以不影响企业正常工作为前提,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利用工作空隙和业余时间开展党的工作,过好党的生活;根据党员人数不多的特点,采取相对集中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法,精心组织,活动少而精;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提高党的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坚持有所作为。围绕生产经营进言献策,在有关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为业主排忧解难。如**县磁性材料二厂党支部,在生产经营中做到保证不代替、监督不挑剔、用权不越权、配合不迁就,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出不少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企业发展壮大作出了贡献,从而树立了自身的威信,以至企业每逢重大决策,业主对党支部都做到“事前有商量,事中有联系,事后有通报”。此外企业党支部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效促进了企业发展。

三是坚持依靠工会。确立了“党群工作一体化”的思路,实行党组织与工会组织对应设置,人员相互兼职,努力使工作形成活力。目前全县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与党建工作在大部分场合是互为表里、相互支撑、同步进行的,通过党组织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有力地增强了党的工作对私营企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4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着力理顺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思路

早在97年初县委就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为促进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迅猛发展,党与私营企业的关系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一是党的工作有被“外在化”的倾向。在传统企业制度中党的工作属内在要素,而在私营企业制度中则演化成了外在要素。伴随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私营企业的经营理念将更趋向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其治理结构对党的工作的接纳程度很低,对党组织没有作制度性安排。二是党的组织有被“边缘化”的趋势。随着传统企业的不断改制,企业党组织也由“核心地位”向“边缘地位”转化。纵向看,私营企业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的松散型挂靠关系,决定了它相对于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体系而言被“边缘化”了;横向看,私营企业的制度安排,限制了党组织的组织空间和活动空间,相对于企业经营体系而言党组织被“边缘化”了;三是党员价值观念有“市场化”趋向。传统企业中职工是“主人”,党员作为职工中的先进分子理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而在私营企业中,党员职工成了“雇工”,出现了用经济观念代替党的观念、用等价交换原则代替党性原则的非正常现象。上述种种变化,给党建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度,也给党务工作者提出了一个严峻而迫切的课题。

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县委及时组织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倾听基层呼声,经过二十多次的上下交流、左右考察,初步形成了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1、针对私营企业发展较快的特点,提出“企业建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私营企业的大量涌现,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出现空白点,如果不及时跟踪做好党的工作,就可能出现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是党建工作薄弱点的不正常情况。因此,党建工作必须致力于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创新,实现党建与经济发展的同步推进,达到新形势下“支部建成连上”的党建目标,消灭党建盲点,扩大党建覆盖面,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针对私营企业的趋利性特点,提出“党建为经济建设服务,党员为企业壮大作贡献”的要求。自诞生之日起,私营企业就名副其实地具有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身份,它无时无刻不处于趋利性的冲动之中,其管理的市场性、经济性往往显得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另一方面,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私企党组织的目标取向应定位在企业发展的同向性上,它可以通过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的发挥,而成为企业发展的促进者和劳资关系的协调者,可以扬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之长,补企业刚性管理有余、柔性管理不足之短,把企业求发展的目标引向更高的层面。

3、针对私营企业党员员工与企业隶属关系的特点,提出“经济上当能人、政治上当标兵”的要求。毋庸讳言,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党员与业主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为此县委要求党员首先当好经济上的能人,取得业主的理解和认同。同时要求党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实践表明,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主要是通过党员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的,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首先要以党员在经济方面的先进性为前提。

在明确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县委把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明确各基层党委的责任。同时由县四套班子党员负责人、各乡镇党委成员每人分工联系1-2个私营企业,督促、指导其党建工作。县委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不断推进私企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组织,理顺关系,着力抓好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县委于去年上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企业党群组织建设的完善活动”,在先行试点、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和个私企业党群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增强共识。随后组织指导组,分赴基层开展指导督查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全县私营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92个,占应建数的75%,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实践中,各基层党委始终坚持“两稳定一合适”的组建条件,即企业有比较稳定的经营状况,党员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岗位,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做到因企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既重视组织形式的建立,更注重组织建立的效果。全县私企党组织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独式。对于企业规模较大,从业人数较多,党员工作岗位稳定且在3人以上,有合适书记人选的,单独组建党组织。二是联合式。对于党员不足3人的,以同行业或地域邻近的企业建立跨企业的联合党支部。目前全县建立联合党支部38个。三是嫁接式。对于党员不足3人且不宜联合组建党支部的企业,采用嫁接的方式组建,即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的工作指导员到企业帮助建立党支部,等党支部发展壮大后该同志再回原单位。全县先后向无党员或虽有党员但没有党组织的私营企业派出党的工作指导员33名。对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的配备,主要坚持了三条原则:一是党企分设原则。即党员业主不宜兼任党组织书记,不可“一肩挑”。二是优势定位原则。就是依据人选是否具有适应私营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的素质优势来定夺其能否担当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这一职位。三是民主荐举原则。选取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还应坚持民主选举的原则,以利于村立党的形象。

在健全组织的同时,县委还注重理顺各类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对于新建私营企业,一律按属地原则管理。对于由传统企业改制而来的,分为两类:一种是原县属企业改制的,其党组织关系仍归行业公司党委;另一种原属乡村企业,其党组织关系仍属乡镇党委或村党总支,乡镇党委负责领导、管理本乡镇区域内具有相当规模的私营企业党支部,村党组织负责指导、管理村属区域内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党的工作。

三、开展活动,有所作为,着力促进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党的活动,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套用。为摸索出一条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县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坚持开展活动。在“有利于正常党内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前提下,以“业余、小型、多样”为主要原则开展党内活动。即:以不影响企业正常工作为前提,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利用工作空隙和业余时间开展党的工作,过好党的生活;根据党员人数不多的特点,采取相对集中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法,精心组织,活动少而精;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提高党的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坚持有所作为。围绕生产经营进言献策,在有关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为业主排忧解难。如**县磁性材料二厂党支部,在生产经营中做到保证不代替、监督不挑剔、用权不越权、配合不迁就,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出不少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企业发展壮大作出了贡献,从而树立了自身的威信,以至企业每逢重大决策,业主对党支部都做到“事前有商量,事中有联系,事后有通报”。此外企业党支部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效促进了企业发展。

三是坚持依靠工会。确立了“党群工作一体化”的思路,实行党组织与工会组织对应设置,人员相互兼职,努力使工作形成活力。目前全县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与党建工作在大部分场合是互为表里、相互支撑、同步进行的,通过党组织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有力地增强了党的工作对私营企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5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个体私营经济呈现连续快速发展势头,凸显出了蓬勃生机。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12万余户,从业人员26万余人,注册资金25.6万元;私营企业8197户,雇工7万多人,注册资金54.8亿元。当前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明确归属,依托行政健全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体制。2009年初,市工商局党组针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党建工作相脱节的状况,提出了组建齐齐哈尔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的设想,并以局党组名义向市委递交了报告。市委对此高度重视,于2009年8月下发了市委[2009]6号《关于成立中共齐齐哈尔市个体私营企业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明确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工商局党组的指导下履行基层党委的工作职能。对此,市工商局党组基于以往通过个私协会指导党建工作相对“较软”的实际,大胆提出“依托行政抓党建”的工作思路,通过发挥工商职能优势,借助工商登记、年检、日常监督和为企业服务等职能抓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搭建市局、分局和工商所个私党建组织机构。形成三级个私党建工作网络。市工商局由抓个私监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书记(市委任命正处级),各区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总支书记由分局长兼任,分局主管个私监管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党委、总支副书记,个私科长任纪检书记、委员,同时要求各分局提供财力、人力支持,各区党委要配备专职党务人员2人以上,总支配备1人以上。2010年7月,为进一步明确工作归属,市委再次下发文件,明确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负责全市七区个体工商业户,规范市场及部分非区直管理的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和管理。

(二)深入调研,掌握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基础情况。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成立后,为全面掌握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了三次较大规模的调研活动。利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年检时机。通过召开系统工作会议、召开个私企业座谈会、下发调查表、深入走访和年检调查等方式,分阶段开展党建调研,并形成了可行性较强的调研报告上报市委,为开展好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健全机构,全面完成个体私营企业组织对接。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工商局党组的指导下,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依托7个区工商分局和5个直属工商所成立了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机构52个,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124人。在此基础上,积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各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全面完成了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向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转接工作,共组建、接收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192个,接收党员1807人,初步搭建起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框架。

(四)加强管理,全部召开第一次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工作中,认真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开展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健全了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费收缴、民主生活会、党内监督、廉政建设等制度,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同时,通过认真指导,截至今年2月,各区个私企业党委(总支)和各直属个私党支部全部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共选出各级两委委员62人,选举出席上一级组织的党代会代表114人。今年4月,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召开了中共齐齐哈尔市个体私营企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出了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通过了两委工作报告决议。

(五)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分类指导。明确开展活动的着力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保证了活动效果。在健全公开承诺、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写实管理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进行指导和点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开展了创先争优三项活动:在有形市场中开展了“评比优秀党员诚信摊床”活动,为135名个体工商户党员摊床颁发了“齐市个体工商户争创优秀党员摊床”锦旗;在个体工商户中开展了“佩戴党员标识”活动,将1050个党员徽章发到个体私营企业的共产党员手中:在私营企业中开展了“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106户私营企业党组织获得了“齐市私营企业争创党员示范岗”锦旗。各区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通过组织开展三项活动。增强了个私企业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有效促进了个体私营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据统计,自组建以来,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就相关工作呈文7件,发文29件,投入总经费50余万元。黑龙江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编发简报介绍了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的经验和做法。齐齐哈市日报、晚报、市电视台、电台和齐齐哈尔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先后11次宣传报道了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有关工作情况。党建工作被中共市委组织部评为2010年度全市党的建设先进单位;共青团工作被团市委评为2010年度全市青年就业创业先进集体。

二、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齐齐哈尔市的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党组织力量相对薄弱。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机构组建率不高,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还没有建立党组织,有的即使组建了党组织,但自身管理能力较为薄弱,有缺经费、无场所、活动内容单调等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处处看企业主的脸色行事,对重大事项不敢过问,成了名副其实的“摆设”;有的党组织对如何发挥作用办法不多,碰到重大事情往往束手无策,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个体私营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认识。相当一部分个私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正确认识,有的认为只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就可以了,建不建立党组织、开不开展党的工作无关紧要;有的趋利思想严重,重生产经营,轻党建工作,担心党组织活动多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生产经营,因而在实际中不给予物力、财力支持。

(三)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受到自身特点的制约性较大。个体私营企业具有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党员少、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等特点,使党组织组建、开展活动

和党员管理工作有一定难度。部分党员及积极分子脱离原工作单位后,党的组织思想观念逐渐淡薄,理想、信仰日趋淡化,有的党员多年不加党组织活动,也不交纳党费,有的甚至有脱离党组织的想法。有一些外地党员来到齐齐哈尔谋求发展,由于诸多原因而找不到党组织,难以加组织生活;还有较多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下岗、待业职工中的党员以及自主择业和院校毕业大学生中的党员,因未能将组织关系转到合适的支部而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成为“党组织管不着、就业单位不了解”的两不管党员,甚至就此成为了“口袋”党员、“隐形”党员。

(四)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由于基层党支部的党务干部往往都是兼职人员。有的没有从事过党务工作,对党务工作不熟悉,缺乏党建知识,难以高水平、高效率地开展党建工作。有的党务干部素质不高,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工作力度不够,指导不及时,存在畏难情绪,也影响了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一)健全个体私营企业党建体制,强化组织功能。一要健全组织机构。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各级党组织,配齐配强各级党务干部,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二要搞好调研工作。长期持久地开展调查研究,利用登记、年检管理掌握个体私营企业基层党组织情况,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原因,掌握第一手材料和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探索抓好个私企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三要抓好制度建设。健全党内各项工作制度,通过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6

Abstract:Work of party building of the private sector as part of the country's ruling foundation and the majority of the people based on key. With the developments in recent years, the private sector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Private enterprise party building work of thinking and understanding lags behind organizational activities, many inadequacies. Strengthen and improve Party building the private sector is imminent.

Key words the private sector; Party building work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前言

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明确私营企业党组织在私营企业员工中的政治核心地位; 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增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必须从政治标准、工作标准和工作原则三个方面来衡量私营企业党建工作, 以此推动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工作[1]。

2.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

现今阶段,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仍出现一些常见的问题。如隶属关系不明确,导致党建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因此,对私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创建及隶属关系制定,还未归纳系统的措施;对党建工作的认知程度不够,党建工作运行的不彻底;对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强,出现明显的重建厂轻建党及重经济轻党建的现象;私营企业中党的组织建设产生明显的家族化偏向;未能切实树立出党的组织政治核心地位。党组织在私营的企业员工中担负着政治核心效应的途径、内容及措施等界限不明显,无法按章操作,通常在服从党的政策、发挥中层干部的作用、重视党员的发展及涉及员工的利益等重要问题上,没有实际的决策权,因此在员工中发挥不了作用[2]。

3.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准则

党的组织应用在私营企业中的工作效率,应给出相应的衡量标准。

3.1实施准则

私营企业党组织应积极宣传、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及政策, 指导、监督企业依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与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经营, 按章缴税; 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的重大问题, 积极参与探讨适当的提出意见并给出有效的建议, 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重视对党组织成员的培养、监督及管理, 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加强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及管理指导, 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 积极为职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互帮互助、团结合作,维护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加强对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 培养、组建出有理想、文化程度高、道德观念强、纪律严谨的新型职工团体; 协调企业内部关系, 坚持给出的各项原则, 及时化解矛盾, 维护企业与社会的稳定, 引导职工自主的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社会及社区活动[3]。

3.2遵循的原则

时刻保持积极的工作热情, 重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障碍, 是广大私营企业的党务工作者需遵循的基本准则。在具体的工作中, 需做到密切强化党组织的工作标准,保障其质量不因工作环境及条件的改变而发生松懈现象;严格遵照党组织的积极影响, 促使沟通互助被党员欢迎、被职工拥护、被上级认同; 不断完善党组织的各项功能, 不能被个别情况受到影响;始终坚持对党的工作系统的合理输送, 从而有效避免各种投入的随意及盲目性。

3.3政治要求

私营企业贯彻党的工作, 需全面落实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 密切与党的行动路线、指导方针、支持政策相辅相承。即勿因私营企业原有的工作性质与公有制的企业不符便忽略党的工作准则;不能由于党组织的工作方案特殊便对党的基层组织视而不见, 导致不能正常的发挥其作用; 也不能因部分的业主自身的政治信仰不一致便淡化了党在这项工作中所坚持的基本政治原则[4]。

4.创设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运行方案

4.1强化党建意识、提党建政治核心观念

(1)思想政治素质与党建意识的培养

针对不同的业主制定具体的沟通、交流措施,按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具体而论。面对党员业主,应在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前提下,运用灵巧的手法加强教育引导。将与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理影响深远的相关政策、市场经济运转中的知识及法律法规等视为关键点,进而提升教育的实用性,深化业主的党员意识、职责意识、发展意识及法律意识。

(2)增加对私营企业党建的监督

深化私企党建工作实施的基础是指导私企内部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设立私企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管理制度。因而,需不断加强私营企业的党建意识,各级的党组织及重要的领导应全面贯彻以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放在首位这一方针政策。定期深入到私营企业内调查研究内部的党建工作,积极给予指导与督促检查等,归纳鼓励其先进经验,合理纠正其实施失误。通过对私营企业落实国家的工资政策及劳动保障等检测、监督,进一步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权益[5]。

(3)加强教育指导

引领党员职工积极自主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与基本路线,尤其对党与国家发展推进私营经济的相关指导政策及在私营企业实施的党建工作互助政策。对私营的企业党员职工定期开展作风教育,促使其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帮助党员在私营企业工作中充分发扬党员先进的带头作用。

4.2完善党组织结构

据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显示,我国的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在不断的探索中筹划的思路与创建的新的工作机制仍缺乏熟练的管理技巧及系统的规划。因此,完善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机制尤其关键。如对企业党组织设立的各项具体活动内容及活动效果展开监督、考核可运用月底总结、半年检测及年终评价考核的方法。考核需定期实行,制定有针对性的、分阶段性的检测、考核方案,以助于随时了解组织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时准确的察觉及修正组织目标在实施当中出现的难题。切实的完善党建工作中成立的考核评价机制,可依据公司给定的连贯性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将党建工作实施于公司的月度绩效考核中来。在定期测评时,需有效的将考核的结果及奖惩制度方案结合起来,按照目标的完成量与效果制定合理妥当的奖惩方案。另外,还应建立完善的党内激励、组织关怀及优劣帮扶机制,尽量达成上级党组织体恤下级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关心党员、党员热情关怀职工群众这一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以党内的民主、和谐推进基层民主及社会和谐。

5.结语

不断强化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在各级党组建中至关重要。需所有的工作人员负担高度的政治贵任感,积极自主的发扬改革精神及创新的理念来完成这项工作。

【参考文献】

[1]陈家喜.私营企业党建的困境与方向[J].理论探讨.2009(01):136-139.

[2]傅茶生.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J].中国商界(上半月).2009(04):147-148.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7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个体工商户万户,私营企业家,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近万人,其中党员余人,占。近年来,我市坚持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基本思路,将党建工作的触角主动延伸到个体私营企业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共在个体私营企业中组建党的基层组织285个,使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中75%以上的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

(一)组建模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

一是单独组建式。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独立的党支部,接受当地党委的直接领导,对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100名的,分别建立党总支或基层党委。目前,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已建立单独的党支部213个,党总支16个,基层党委1个。

二是联合组建式。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者,充分考虑地理、产业的关系,按照就地、就近、利用管理、便于工作的原则,组建联合党支部。如**个体私营经济木材加工园区联合党支部是由园区的8家企业的13名党员组成,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对加强该园区内党员的管理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是挂靠组建式。对外来人员较多、个体工商户党员较集中的区域,如市场、集镇等,以个体劳协牵头,成立个体分会党支部。目前,共成立个体分会党支部26个。

四是联络帮扶式。对规模较大而无党员的企业,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业选派党建工作定向联络员,实行专人帮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基本知识,发展壮大党的力量,不仅提高了个体私营业者的政治素质,而且还建立培养起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4000余人,发展党员316名。

(二)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党的阵地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建立起固定的党员活动室,使广大党员学习有场所,活动有场地。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配备了电教设备,订阅了党报党刊。目前,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中已有95%拥有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实现电教化率达60%以上。如**个体私营经济木材加工园区联合党支部专门配备了电视机、录放机、资料橱,购买了电教带,并在活动室配置了乒乓球台、羽毛球、象棋等娱乐设施,不仅增强了党员教育的效果,而且丰富了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受到了党员的一致欢迎。

二是完善党内生活制度。重点是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学习培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了党组织的正常运转,目前,制度上墙率达96%。**市天成运动设施有限公司党支部还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内生活制度等与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汇编成册,下发到每个职工手中,使企业党建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坚持围绕业户生产经营,按照小型、分散、多样、实效的原则,组织党员开展“党员挂牌经营”、“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及“1+X”定向联络帮扶等活动,使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压力感明显增强,从而形成了党员带群众、群众促党员的良性氛围。

(三)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一是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使党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政治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进一步巩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大大增强。

二是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党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而且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技能。调查发现,个体私营企业中有85%以上的党员职工已成为生产经营中的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上的业务骨干,50%以上的在企业中已分别担任了班组长或科室主要负责人。

三是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企业发展的内在活力,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机床有限公司党支部建议公司在加大产品出口的同时,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积极生产普通机床,销往**、**等多个省市,年可创利税近百万元;**集团党支部向全体职工发出的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个螺丝钉”的倡议,既帮助企业降低了成本,又培养了员工勤俭建厂的作风;**软管公司党员职工***,研制生产的M型脉冲点焊不锈钢波纹管,填补了国内空白,被省科委列入省级火炬计划项目,并荣获部级优秀新产品奖。据调查,两年来,我市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共为企业提出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近万条,被采纳1000条;党员职工研究出的近百项技术创新成果被用于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

四是个体私营党建工作进一步丰富了企业文化的内涵,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年过六旬的党员个体户渠***一次性投资3万元,在**镇**村建起一所希望小学,使多名失学儿童重返课堂;青年党员***投资2万元,为家乡架起了一座“致富桥”;青年女党员***在近两年的“双拥”活动中,为驻军官兵捐献鞋垫3万多双等等,据调查,两年来,我市广大党员业户先后组织便民义务服务6万余人次,为铺路架桥、希望工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20万元,每年被各级政府和部门授予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业户,党员占71.8%。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中应有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大,特别是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主认识不到党的建设对企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有的甚至担心抓了党建工作会造成精力分散,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从而使经济发展与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脱钩”现象。

(二)部分企业规模小,党员少,力量薄弱,甚至有个别企业根本无党员,也不积极培养和发展党的新生力量。调查发现,目前,我市仍有近200家企业出现了党建工作的空白点。

(三)由于个体私营企业中的党员分布广,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加之部分党员不主动公开党员身份,转入组织关系,出现了“隐性”党员问题。据调查,我市个体私营企业中约有600名左右的党员长年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得不到及时教育和管理。

(四)相当数量的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缺乏从事党务工作的必备知识和经验,工作手段单一,内容枯燥乏味,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目前,我市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具备8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仅占4%,5年以上的也仅占11%。

(五)少数党组织形同虚设,常年不开展工作,党员过为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影响了工作和生活的积极性,其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三、建议和对策

(一)努力提高对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要积极动员和教育各基层党委真正从政治的、大局的、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的必要措施,而且是加快业户自身发展的需要,从而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广大业主充分认建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切实摆正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和主动开展企业内部的党建工作,推动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8

去年以来,**县在党员私营业主中开展“四争先”(组织建设争先示范、党员发展争先带头、党建活动争先开展,模范形象争先树立)活动,积极引导党员私营业主在企业党建工作中树标立杆,以点促面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一、组织建设争先示范。**年全县符合组建条件的党员私营业主企业率先建立了12个非公企业党组织;通过采取“交叉任职,双向进入”的方式,共有6名党员私营业主实行了“一肩挑”。在今年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五丰木业等企业支部在党员业主的配合支持下,按照“六个有”的要求,高标准配备了办公用房、党员电教等设施,并在企业管理费中列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为其它业主支持党建工作树立了标杆。

二、党员发展争先带头。针对企业员工入党积极性不高、企业支部党员发展滞后现状,12名党员企业主按照“结对培养1名以上企业员工、联系培养1名普通私营业主”要求,鼓励、带动了26人向企业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其中航盛公司总经理邹正平等3名企业业主已先后进入发展党员政审阶段。绿海油脂等企业的党员业主还制订了“招聘员工党员同等优先、培训学习党员同等优先”等激励关爱措施。

三、党建活动争先开展。以党员私营业主“一肩挑”的企业党组织为重点,组织开展“”、“两培一推”(把生产骨干培育成党员、把党员培育成生产骨干,把党员骨干推荐担任企业管理人员)和“三比三带”(比谁为企业献计多,比谁为企业解困多,比谁为企业增效多,带头学习、带头完成任务,带头搞好班组管理)示范活动,总结完善后在全县38个非公企业党组织中普遍推开,取得了企业经营与党建工作互促双赢的效果。

四、模范形象争先树立。去年以来,企业规模较大的12名党员私营业主,带动30多名企业老板出资105.5万元,成立了“**县民营企业扶贫助学基金”,积极开展扶贫、助孤和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此外,部分党员业主还受邀担任了偏远山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名誉理事,对三清六改、发展特色产业提供资金和信息支持,并在抗冻救灾中慷慨解囊,不仅较好地展示了党员私营业主的良好形象,而且在全县广大私营业主之间营造了“当党员光荣、作奉献光荣”的党建工作氛围。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9

1、改制企业情况。

全区现有法人企业758家,已完成和完善各种形式改制企业699家,占企业总数的92.3%,企业改制形式有: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有26家,股份合作制企业62家,租赁和兼并264家,清理甄别238家,改制企业资产总额近一亿元。

全区改制企业现有在职职工7933人,其中下岗待岗3094人,占职工总数的39%;共有党员573名,其中离退休170名,下岗、待岗党员72名,占党员总数的12.6%;全区各类企业中设一个党委、57个党支部,企业改制涉及39个党支部,占党支部总数的68.5%,涉及党员277名,占党员总数的48.3%。

2、个体、私营企业情况。

截止99年底,全区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有7141户,私营企业约有1050家,从业人员近3万余人,全区个体私营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7亿元,占全区总数的46%,缴纳税收9000万元,占全区财政税收总额的21%。

我区现设有一个全区性的个体私营企业党总支1个,下设支部5个(包括4个私企支部、1个个协支部),其中有党员63名,已转入关系23名,隶属工商分局机关党委领导;另设有私营企业独立党总支1个,即金盛集团党总支,下设支部4个,共有党员106名。湖南路商业街个体私营企业205个,党员112名;夜市摊位760个,有党员17名。

3、三资企业情况。

截至今年5月,全区现有三资企业269家,通过年检的有134家,从业人员3512人。99年,全区三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702万美元,出口创汇2028万美元,全区涉外税收达3782万美元,占全区财政收入总额的10%。在134家“三资”企业中,已建党支部4个,共有党员55名;此外,外来经商、务工的流动党员还有100余名。

二、新组织中党建工作基本概况

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调查,知晓基本状况。

做好调查、摸清底数是开展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基础,更是扩大党的基层工作覆盖面的前提。工作中,我们通过三种途径,基本摸清了在我区正常经营活动的新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登记台帐。第一种途径是利用工商分局对个体、私营企业年检和外经委对外资企业年检等机会对400多家三资、私营企业进行初步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变化、地址变更、法人变更和党组织的基本情况;第二种途径是区委组织部和工商分局对有党员的31家私营企业逐个发放登记表进行摸底,摸员基本状况及是否愿意转进组织关系的态度;第三种途径是区委组织部和有关街道工委对湖南路商业街沿街205个店家进行逐个走访,与湖南路工商所对760户夜市摊位中的党员进行逐个登记,基本摸清了这条街和夜市的党员情况。在调查摸底中,我们还通过召开多个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企业主对建立党组织的态度及党员思想状况等,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2、建立组织,扩大工作覆盖面。

我们98年成立了全区性的个体私营党总支,99年又在知名私企金盛集团成立了全市第一个私营企业独立党总支,全区新型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区已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建立了13个党支部(其中私营企业9个支部、外资企业4个支部)。湖南路街道工委针对湖南路商业一条街流动党员较多的情况,设立了流动党员活动站,组织夜市和沿街党员定期过组织生活。

3、抓基础工作,强化组织运作。

建立完善了组织设置后,我们积极探索适应新经济组织实际的党建工作路子,提出了以“六个起来”为突破口的工作思路,即“党组织牌子挂起来,党员身份亮起来,党的活动开展起来,党员模范作用发挥起来,党员发展工作做起来,群团工作活跃起来”。“六个起来”看似简单,实际上内涵还是比较丰富的,且直观形象,便于操作。如“党组织牌子挂起来”方面,我们为13个支部统一制作了铜牌,挂在企业门口,使党组织理直气壮地有了应有位置,在新经济组织公开打出了旗帜;“党员身份亮起来”方面,我们在金盛集团百余名党员中开展了挂牌上岗服务的活动,使党员在企业公开了身份,树立了形象;“党的活动开展起来”方面,已建党支部基本都能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日常党建工作。金盛集团党建工作开展得比较活跃、规范,他们建立了企业业余党校,围绕经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如开展了“争创党员示范岗”、“文明经营示范户”、争创“文明市场”等系列活动,去年“七·一”前,还命名表彰了二十个“共产党员先锋岗”。此外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活动,如资助72名特困学生、安置下岗职工3000余名,建立了金盛助困资金等等,显示了党建工作的活力和促进保证作用,党总支在企业中有地位、有活动、有威信、有形象;“党的发展工作做起来”方面,我们把发展工作作为已建党组织的重头戏,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目前新经济组织中有34名群众写了入党申请书,其中金盛集团就有16人要求加入党组织。

三、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分析

尚处在起步阶段的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未到位。首先是重视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一些部门和党务工作者思想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只要按照市场规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地方税收就行了,抓党的建设无多大必要;有的则感到非公有制企业情况复杂,开展党建工作难度大,存在畏难情绪。其次是一部分新经济组织负责人思想上有疑虑。有的忧虑党组织建立起来后团结员工与自己搞对抗;有的担心党组织开展工作影响生产经营,加重企业负担;有的害怕建立党组织后自己受到监督、约束和牵制;有的认为企业靠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按章程办事,无需设立党组织;还有一部分新经济组织负责人持观望态度。再次是新经济组织中的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党员不愿暴露身份或不愿将关系转入已成为在新经济组织中建党的最大难题;有的党员负责人一心忙于挣钱,对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不关心,表现出“离钱近了,离组织远了,入党誓言忘了”的心态;有的务工党员存在雇佣思想,认为自己是打工者,参不参加组织活动无所谓,有的甚至隐瞒党员身份等。凡此种种,都说明无论是有关组织和部门还是新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都还没有真正清晰明了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思想上模糊,行动上滞后。

2、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不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对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处于什么地位,发挥什么作用,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什么等,尚未明确,也就是上级对这项工作缺乏清晰的应对措施和政策,许多理论问题难以解决,导致基层党务工作者不敢放开手脚开展工作。有的新经济组织负责人不了解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对建立党组织存有疑虑;有的党支部成立后缺乏指导,不知如何开展工作等。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

3、党员比例少,党组织组建率低,发展党员数量也不多。就鼓楼区而言,湖南路夜市有个体经营户760多户,党员人数仅有17名,占2.2%。已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新经济组织占全区新经济组织总数的1.2%。一些企业存在有党员无组织的状况,党员发展工作更无从谈起。

4、部分党组织活动不正常,作用难以发挥。一些企业党支部成立后,只是学文件,读报纸,或开展一些娱乐活动,党内活动形式单一,党建工作方式陈旧,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未能很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存在有党组织无活动的现象。

5、组织管理体制未理顺。新经济组织绝大多数是无上级主管部门、无行政隶属关系、无行业协会的“三无”企业。其党建工作由谁来管不明确,存在着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的情况。社区化管理是发展趋势,但社区党组织在工作初始难度很大,象经济组织多年不买社区的帐,党员嫌街道婆婆妈妈、形象不好等非正常因素严重制约建组织工作。同时,因多数新经济组织不知道社区党建,有的企业想成立党组织而不知找哪一个部门申请。流动党员中相当一部分党员没有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不少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成为“口袋党员”或“档案党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大党组织的组建力度。按照有利于上级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以社区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建立健全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可以采取以下七种形式:一是在工商局(所)设立党组织,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二是在工商联(商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中设立党组织,管理会员中的党员;三是以各种专业市场为单位设立党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党员;四是在街道的经济科设立党组织(综合党总支、支部等),管理辖区内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五是按行业相近或地域相邻原则,组建联合党支部,管理个体私营企业中的党员;六是在人事、劳动等部门的人才、劳动力交流机构中建立党组织,负责管理有档案挂靠和管理关系的党员;七是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要与组建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具备条件的可先组建党组织,以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建设;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可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建立起来,从优秀团员和工会组织的骨干分子中发展党员,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在建组织过程中,按照目前实际情况,建议不要“一刀切”要求社区化管理。加大组织组建力度后,街道一级党工委在人力、精力上暂不能够完全接手这块工作,新经济组织对社区化管理的认同感也不够,强行要求社区化管理可能会制约工作进程。可以采取双方协商、双方接受的方式建立党组织,明确隶属。

2、加大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力度。一是各级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要加强教育管理,督促其在外出务工期间,根据就近、方便和有利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原则,与地方或企业党组织联系。二是到新经济组织工作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他们接转党的组织关系。三是可制定党员年检制度,每年对党员进行登记,及时了解党员动向,督促其及时转接关系,使工作在新经济组织的党员始终处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下。

3、明确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作用。我们认为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作用,主要应该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和支持新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即政治导向职能。二是协调出资人、经营管理者与企业员工的关系,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团结带领员工,为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即协调职能。三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新党员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即管党职能。四是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即领导群团工作职能。五是搞好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团结、教育广大员工,培育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即精神文明建设职能。六是积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广交朋友,结成新时期党在新经济组织中的政治联盟,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贡献,即统战工作职能。

4、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配好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组织能力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受党员和员工拥护的党员,特别是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的党员担任。二是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重视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优秀员工中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组织的地位。三是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各项制度,特别要根据新经济组织的特点和实际,采取“灵活、务实、多样”和“小型、业余、分散”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活动。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企业主协商划拨、从市管党费中专款下拨、按照党员党费“先上缴后下拨”等多种途径解决。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10

2、党组织的工作难开展。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大多带有比较强烈的趋利特征,一些党员价值观念错位、党性观念淡化,对组织不热不靠;有的私营企业主只希望党组织给企业增加政治资本装门面,不支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私营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很难安排专门的时间,有的连纪念“七一”等重大活动都不能统一组织。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客观上受制于业主,主观上也有顾虑,担心影响经济收入。在经费问题上,国家未从法律或政策上对私营企业提出明确的规定,企业主又不愿提供,有些工作(比如订阅党报党刊、开展评比竞赛、组织培训学习等)基本无法开展,不少党务干部抓党务成了义务劳动,因而工作积极性不高,情绪低落。

3、党组织的作用难发挥。与国有和集体企业相比,私营企业中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是间接的,且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约手段,因而使得企业党组织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在:难以有效地监督引导企业主依法经营,履行义务,难以有效地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地实施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造成上述“三难”现状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4条:

(1)理论研究断层。我们党的党建理论诞生于枪林弹雨的战争年代,发展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其中的许多理论观点对指导当时的革命实践发挥了重要的引路作用。比如通过发动急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三座大山”的压迫,夺取革命政权等等。这种“革命党”的理论对夺取政权有指导意义,但对搞建设,发展生产则有些方面不适应。五八年“”运动中的大炼钢铁便是一例。通过群众运动能够取得革命成功,是因为战争时期领导者的指挥才能起决定作用,而对广大士兵的要求是需要政治上的坚定和一往无前的牺牲精神,而个体科技文化素质要求相对低一点。同样,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一些理论到市场经济时代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地方。近几年各地虽然也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对私营企业党建研究一直未有重大理论突破,有些意见比较原则,实践中很难操作。

(2)政策规范滞后。近年来,私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由“有益补充”、“必要补充”,到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十分迅速,但对如何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工作,一直缺乏指导性的意见,有关私营企业党组织的政策规范出台相对滞后。中共中央***号文件和《江苏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地位和作用等作了规定,而私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的地位、职责、作用,并未明确,实践中缺少权威的依据。

(3)体制转轨脱节。目前,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是随经济体制转轨应运而生的,与国有企业相比,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上头”无主管部门。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因而有必要对私营企业强化领导和监督。但在私营企业内部“老板”一人说了算。企业党组织要参与决策,业主说按你的决策亏了怎么办?企业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开展活动,党员说我们拿的是计件或计时工资,参加活动谁发工资?企业党组织要对业主实施监督、约束,业主可能就要让有关人员“下岗”。诸如此类的问题常常导致党组织负责人无所适从,缺少生存的必要条件。

(4)人才资源匮乏。缺乏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也是私营企业党组织存在“三难”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私营企业党组织要正常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组织负责人的素质和能力。目前,不少党务干部不懂经营管理,不懂技术,成为企业的“富余”人员,因为无为,也就没有地位。

私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颇具活力的一种经济组织,其发展势头越来越快。加强和改进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私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是新形势下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必须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切实采取措施。

首先,要调整思路,积极探索私营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加强党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和领导,充分发挥私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要采取实实在在的硬着子。一是要明确地位职责。要通过法律或政策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内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党组织必须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私营企业的贯彻落实,保证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党组织的活动不受企业主的左右,不提倡“小型、业余、分散”,而且活动经费要有明确的来源,可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个私企业联合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人由分管书记或副乡镇长兼任,由工商、税务、财政、乡镇工业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总支(或支部)委员会,对本乡镇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党组织实施领导;县级可依托工商联(或计经委、乡企局、个私协会)建立个私经济联合党委,党委成员由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劳动等部门负责人兼任。这样,结合职能管理,体现党组织的意志,贯彻党组织的意图,使党的领导有效地落到实处。三是要培养骨干力量。中央规定,私营企业主不能发展入党,这是不容置疑的。但对私营企业内的优秀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股东、董事等,党组织可以引导、教育、培养,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战争年代,我们党依靠一大批优秀的党员军事家,赢得了革命的胜利,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需要在私营经济领域培养、吸收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家,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前进,使党员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既通过改变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又作为私营企业中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直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目前,我们党在私营经济领域的优秀企业家不是嫌多,而是太少。如果我们党能多培养、发展一些能力上像比尔.盖茨那样的大企业家,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地位,将更加巩固、加强。

其次,要因企制宜,健全完善私营企业党的组织。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11

一、私营企业自身发展中的一些特殊性制约着党建工作

1、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最为薄弱。在国有、国有控股和城镇集体企业,党组织与企业是同步组建的,而私营企业基本上是在较长时期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情况下运转的。因此,在私营企业,无论是业主还是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地位及作用的认识与国有、国有控股或集体企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同时,国有和集体企业党组织一般都比较健全,党员和工人的主人翁意识较强,因此党建工作的基础比较稳固。而私营企业资本属企业主个人所有,职工普遍存在受雇意识,这种意识比少数大股东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职工还要强。私营企业主与普通职工的地位不平等,工人甚至党务干部都有随时被业主炒鱿鱼的可能。因此,党建工作的组织和思想基础与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存在明显差异,与股份制企业比也有差异。

2、在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和股份制企业,党组织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尽管这一规定由于种种原因在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受到了程度不同的制约,但只要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配套的制度措施,特别是在实施细则上加以完善,这一问题还是可以得到逐步解决的。但在私营企业,由于财产完全归业主个人所有,具有自主经营自主决策的特点,就连企业能否建立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都要取决于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态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私营企业党组织根本无法参与企业的决策,甚至党组织要不要活动和怎样活动都往往要视业主的态度。

3、私营企业利益主体的特殊性,给开展党建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国有企业,国家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党和国家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目的性与企业自身发展的目标具有同向性。在股份制企业,利益主体是多元的。而在私营企业,其利益主体是企业主个人,同时又是多元的。加上市场经济趋利性原则的作用,这必然带来国家与企业、企业主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的不协调性和矛盾性。企业党组织既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又要保证企业最大利益的实现。当双方利益发生矛盾时,相当多的私营企业党组织感到无所适从。而企业员工对于党组织所代表的利益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也有不少疑惑,这影响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4、私营企业党组织的独立地位受到一定的制约。在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是明确的。但在私营企业,相当多的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未能得到应有的体现。不少私营企业主对企业党组织的功利倾向比较突出,有的是为对外摆样子,用来提高知名度;有的是把党组织作为一种需要时派用场的“工具”使用,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应有作用难以发挥。

5、受私营企业规模和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制约,企业党组织难以巩固和正常开展活动。私营企业目前还处在发育、发展阶段,呈现出“小、散、流、变、杂”的特点。“小”就是规模小。10年前,我省1.1万家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5.4名从业人员。到2000年,企业家数增加到17.88万家,平均每个企业的人员规模仍只有16.8人;在这些企业中,职工100人以上的仅有5124家,占2.9%。(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资料选编》(2001年),第50页。)由于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带来了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简单直接,在这些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就有一定难度。“散”就是分布散,特别是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的情况比较突出。“流”就是流动性大,在私营企业,企业可以选择职工,职工也可以选择企业,职工队伍的不稳定性很大。私营企业中从事第三产业特别是商贸型的占了大多数,这类企业中的人员多数处于流动状态。相当多的私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档次较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而且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性现象,客观上造成了职工的流动性大,特别是许多私营企业用工更多的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招募工人,人员的流动更是十分频繁,这就使企业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以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比较困难。“变”就是变化快,企业不稳定性强,省内每年大约有10%的私营企业关闭或到异地经营。“杂”就是人员构成和经济构成复杂。虽然股份制企业也具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但私营企业表现得更为明显。这使得在时间和空间都要求相对稳定的党建工作难以适应,也使得党组织建设边建边瘫现象相当普遍。许多党组织的党员数刚刚达到党章规定的3名党员,这样的党组织很容易因个别人员的变动而引起反复。

二、一些地方党组织指导不够到位,影响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发展

一是有些地方党组织对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还比较重视,但由于私营企业党建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成熟经验可借鉴,因此对如何经常性地抓好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有畏难情绪,往往每年召开一、两次会议或发文件进行面上部署,很少深入私营企业针对实际进行指导。

二是理论研究的严重滞后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形成制约。目前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还很不够,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没有从理论上进行科学分析,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缺乏令人信服的理论支撑。从已出台的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一些文件来看,有些思想和方法仅仅是嫁接于国有、集体企业党建的那一套做法,有些也仅仅是将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经验进行简单的归纳。虽然一些相关指导文件都明确强调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是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的还提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但在理论上,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这种地位和作用与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比有什么异同,至今并没有完全搞清楚,也没有较为明确而稳定的政策规定和系统可行的操作程序,导致私营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缺乏理论指导和政策、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三是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还不够明确,党建工作的责任还不够清楚。私营企业是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其管理教育和经营方向受工商局私营企业家协会及工商联民间企业家公会指导,在经营活动上私营企业又受工商局等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指导关系错综复杂的问题。不少地方党务部门的工作手段比较陈旧,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客观变化和私营企业的特点,照搬照抄传统的党建套路,停留在党务部门自我封闭抓党建的层次上。

三、结合私营企业特点开展党建工作的若干思考

私营经济组织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同样是党的组织活动,在私营企业中,它的活动空间、活动形式以及活动内容的安排,与我们的传统方式会有所不同。对私营经济的运转规律要积极的探索,要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一套与私营经济运转规律相适应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这就给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

1、关于私营经济组织党组织设置原则的思考。

我们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支部建在连上”。这一原则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都有坚持的必要。在战争年代,这一原则既保证了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也确保了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人民军队是我们党领导下的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组织严密、体系完整而且又相对稳定。在这样的军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完全可以保证其自身的稳定性,并确保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经济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的附庸物。在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下,坚持“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党组织作为政治组织存在于以“抓阶级斗争”为中心工作、组织严密、体系完整且属于超稳定的经济组织中,也同样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的兼并、破产、重组非常普遍,私营企业中各类人员的流动也很频繁,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中国的入世,全球性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导致的私营企业和人员的高变动性和高淘汰率更造成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不稳定性。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原则必须有大的突破和创新,唯其如此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讲求实效,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把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放在那些真正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而不应该把精力耗费在即将被淘汰的企业。同时,也不宜提倡在私营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中要“消灭空白点”。那些稳定性不强的私营企业显然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就不要硬性规定非得建立不可。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摊派数字,搞形式主义。

2、关于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的思考。

由于私营企业大多数具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因此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方面的难度很大。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凡在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关系及时转入。工作6个月以下的党员可作为流动党员管理。但在私营企业,不少党员隐瞒党员身份。即使公开党员身份的,其中也有一些不愿及时转入组织关系。转贴于

党员流动要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这是一个党员党性的体现。作为一个纪律严明的党,我们认为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当及时转入现单位。但仔细分析不愿公开党员身份,不及时转入组织关系的原因,却是多种多样。其中确有一部分党员党性不强,甚至有的对是否继续留在党内都无所谓。但更多的人是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由于身份的限制和户籍制度依然存在,党员从原支部迁出可能意味着利益的损失。有些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党员到私营企业工作时采取停薪留职的形式把自己的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一些农村党员也不愿意把组织关系迁出,确有自身一部分利益方面的考虑。私营企业大都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使得员工普遍对所在企业没有一种长远的组织归属感,而是抱临时的观念,所以相当多的党员并不愿意放弃既有利益而转入组织关系。这就给企业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带来了两难的困境。如果不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这就违背了党的有关规定;而要求所有党员都一律必须及时转入组织关系,那就势必影响到一部分党员的切身利益。对此,我们的看法是:党员必须首先考虑党组织的利益。我们党是纪律严明的党,在一般情况下所有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应当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但同时要看到,现阶段出现的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党员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由于经济和社会变迁所出现的结构性问题。既然我们承认党员也可以考虑自身的物质利益,那在实际工作中就应当考虑党员的切身利益。从党的组织角度来看,重要的是在社会变迁中,逐步完善党组织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党员参加党的某个支部,就要在这个支部内参加活动,这个规定从原则上说是必要的。但对于处在私营企业流动性比较大的党员来说,能否在强调原则性的同时,考虑一下某些党员的实际情况。能否考虑让其组织关系留在原支部;并由该支部出具证明或介绍信,再参加所在企业的支部活动。组织部门加强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应该考虑到私营企业有别于国有、集体企业的特殊性,不能仅仅从形式上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更重要的在于更加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发挥党员的作用。当然,这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选择。随着实践的发展,应逐步地加以健全和完善。

3、实事求是,明确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私营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其党组织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的途径与方式同国有企业党组织有差别。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如何定位?发挥作用的实质内容是什么?相应的工作机制如何建立、如何运作?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态度,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研究、去探索。我们认为,探讨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充分考虑党组织“应该干什么”与“能干什么”的辩证统一关系,注重可行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效果,不能从“本本”出发。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党组织在不同性质企业的地位、作用的实现形式与途径也应该有所不同。

关于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现在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私营企业党组织也应成为企业的政治核心;二是认为私营企业党组织只能在员工中处于政治核心。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忽视了私营企业的特点,因此在实际中根本做不到。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不同,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也应该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套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否则就会带来许多难题之题。所谓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有其特定的内容和要求,主要有:生产资料是公有制的,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同其他组织一样,都有权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财产和生产经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所遇到的主要矛盾,是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问题。私营企业的领导体制、领导原则是相当明了的,即生产资料归业主所有,企业就归业主领导,在生产经营上具有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点。私营企业党组织不具有国有企业那样的政治核心地位。第二种观点把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围限定于“职工”,虽然从实践层面上看,这是比较切实可行的,但党组织与企业、与企业主究竟是什么关系并没有界定清楚,企业党组织怎么能在政治上起到保证监督企业经营方向的作用呢?

私营企业党组织地位的确定、作用的体现,必须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二是充分兼顾私营企业的特点。这两方面的要求,忽视和缺少了哪一方面都不行。据此,我们认为应该把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定在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和在员工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这主要通过五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党组织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澄清私营企业员工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纠正其错误思想,保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的主导地位。二是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上,使企业行为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始终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三是利用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四是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业主与职工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内在发展动力。五是教育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企业生产、技术改造及新产品开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召企业主,去影响和带动其他员工。这样,既能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又兼顾私营企业的特点。

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明确后,我们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而应深入探讨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手段和途径。只有这样,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客观地讲,前几年我们有关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往往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作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理论研究的滞后是导致实践中问题较多的一个原因。私营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就是一例。现在有一些文件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对本企业工作要承担管理与监督的职能,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党组织的作用。我们觉得这种规定在原则上是必要的,但不同条件下的私营企业,其党建工作所处的环境也有着程度不同的差异性,况且私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又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于不同条件下的私营企业党组织,其职能的定位和作用,应该有所区别。目前对于相当多的私营企业来说,监督职能实际上是虚设的。在明确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时,应该注意在政治上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方法上是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在国有企业,党组织可以就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在一些私营企业,党组织只能用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式做好企业主的工作,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即便是出现了企业违法经营的情况,党组织也是采取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式使私营企业主合法经营。既然法律上对企业经营已经有规范性的文件的规定,政府的有关部门和执法部门更应当负起对私营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一主要责任。又如,私营企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特点,决定了私营企业中经常出现的是私营企业主与雇工之间的矛盾。一般情况下,私营企业党组织不宜直接介入私营企业主与雇工的矛盾之中,而应以《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领导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并以其为基本依托,协调私营企业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调解纠纷,解决矛盾,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健康顺利地发展。这实际上是要求私营企业党组织既要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通过党组织的工作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又要能够为企业主所理解和接受;既要协助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主的团结、教育、帮助,又要特别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在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是国家、集体和工人利益的代表。而在私营企业,利益主体多元化,既有国家、集体和工人利益,又有企业主利益。私营企业党组织要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发挥好作用,就必须妥善解决在企业主、工人、经营管理者等多种利益主体中党组织与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以及处理利益矛盾中的作用问题。党组织所代表的不应是哪一方单独的利益,党组织不同于工会,不是只代表工人利益;更不能只代表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党组织应代表国家、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工人的总体利益,即从企业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问题,在企业中起一种利益整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凝聚人心、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这是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篇12

《中国共产程》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党的十报告指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力度,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实践证明,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作用,是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私营企业党组织能否发挥作用,是私营企业党组织工作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关乎执政党的生命力所在。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必须实事求是,面对现实,按照党的十要求,认真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

第一、当前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五大之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民营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例越来越大,目前,民营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经超过50%。私营企业的迅猛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党员队伍不断扩大,但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确形成了真空,处于严重的“外在化、边缘化、市场化”的倾向。

一是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处于“外在化”。多年来,在众多私营企业中,员工人数多、党员人数多的是改制企业。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后,党组织的领导关系也随之改变,原来隶属于市直党委管理的企业党组织,改变由县区党委、工商联等部门管理。原来隶属于县区党委管理的企业党组织,改变由社区党委管理等等,其实质只是一种“挂靠”关系,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管理。更重要的是,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不是政府党委的目标工作范围,不是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务人员愿意涉及的领域。各级政府党委对私营企业党组织工作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更不存在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形成了无从约束,无从管理,视为累赘,放任自流,顺其自然的局面。

二是私营企业党组织被“边缘化”。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党组织要按照私营企业主的利益接受“改编”,国有企业原有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体系随之消亡,企业党组织的组织空间和活动空间受到了限制。企业取消了专职党务工作者,有的企业即使设立了兼职党务工作者,但事实上也只是一种职务性的“待遇”,没有行使组织领导作用,更没有发挥作用和开展工作,徒有其名。企业党组织由原来的“政治核心地位”变成了“地下党”。党组织在私营企业中名存实亡,没有任何地位和政治优势可言。

三是私营企业党员的价值观念被“市场化”。国有企业党组织按照《》规定开展党组织活动,教育党员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企业改制后,私营企业主一切以经济利益标准来衡量是非曲直,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党员在私营企业中变成了“雇工”, 党组织长年不开展活动,不对党员进行理想纪律教育,有的党员长期不缴纳党费,经济观念代替了党性观念,等价交换代替了党性原则,原有的党性观念发生了脱变,价值观念“市场化”倾向愈加普遍。

第二、按照党的十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尽快改变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

上述问题,给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带来前所未有的难度,也给各级党委提出了一个严峻而迫切的课题。如何改变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笔者认为:

一是要以学习党的十精神为契机,加强党的理论研究,从理论上弄清楚党组织在私营企业中如何保持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恩格思说过:“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党的理论是党的建设的灵魂与生命,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前提和保证,离开党的理论谈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就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改革开放更加深入,人们的个性化、自由化、思想的多样化、复杂化、利益的多元化特征日趋明显,党与私营企业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拘泥于传统的思路和方法,将会一无所获。只有以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理论为基础,与时俱进,拿出创造性并具有实践性,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才能推动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向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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