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考核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2-09-10 10:14:57

目标考核方案

目标考核方案篇1

第二条本方案所指目标管理考核,是指乡党委、政府通过对各村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核实,量化评分,并以此作为对各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分类考核的原则;

四、平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范围

第四条乡党委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考核对象与范围:全乡十二个行政村。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六条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不能评为一、二、三等奖:

l、因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村级班子成员中本年度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

4、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5、凡被省、市、县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被主流媒体负面报道,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采用100分制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内容,计分办法、考核办线见附件考核细则。

二、奖项设置:

设“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一个(综合得分第1名);

设“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二个(综合得分第2-3名);

设“目标管理考核三等奖”二个(综合得分第4-5名);

三、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的单位,由乡政府奖励2000元;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的单位,奖励1500元;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三等奖”的单位,奖励1000元。

2、年初从每个村的转移支付款中预留2000元用于目标管理考核,每少一分扣20元,扣完为止。

3、对综合得分排名第十二名的村,乡党委对该村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排名末位的村,对该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

目标考核方案篇2

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考核牵头机构:

组长:农业线负责人

副组长:各线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主任、财政所副所长、纪委副书记、村建办主任、农业办主任

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办,农业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原则

各村委年度考核总分为1000分,分为财税线(注册联商)100分;企业线50分,其中安全生产30分,环保工作20分;农业生产线300分,其中大农业150分,新村规划100分,麻绿笋生产工作50分;党政后勤线120分;政法安全社会事业线430分,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50分,计划生育150分,民政40分,文化广电30分,劳动保障20分,农医所20分,新农保20分。

三、考核内容及得分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入目标管理内容的各项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分别由各线线长牵头制定,中心工作由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村委出席镇主办(主持)业务培训及会议,每缺席1人/次扣所在村委年终总分3分,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所在村委年终总分1分。

四、考核办法

1、目标管理的考核实行平时与年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

2、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实行“一票否决”,两项只要有一项否决,取消村委评先评优资格,且否决项的得分不能高于该项分的50%。

3、受部级、省级、市级、区级、科级表彰的村委,分别追加村委年终总分500分、200分、20分、5分、1分,追加分就高不就低,同一项不重复计分、计奖。

4、村委年终取得总分800分(含800分)以上为达标村委,800分以下为不达标村委,连续两年低于800分(不含800分)的村委,终止该村委书记、主任职务,当年考核部分低于600分(不含600分)终止该村委书记主任职务。年度考核为不达标村委,取消该年度奖金、福利,只拿基本工资。

目标考核方案篇3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曹庄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考促管、激励引导”的原则,由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包括:(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管保障情况;(二)专项整治、信息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情况;(三)农产品种养、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各环节情况;(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六)指标完成情况;(七)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对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考核分为综合部分和业务部分。综合部分包括组织领导、配合协调等内容;业务部分根据考核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定。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查和现场考核两个阶段。现场考核采取以下方式:(一)听取被考核单位年度内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二)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协会、学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乡村群众代表意见。(三)查看被考核单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文件、记录、各项制度等。(四)实地随机抽查农产品种养基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以及畜禽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餐馆、集体食堂。

五、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于**年12月10日前向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提交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待定。

六、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七、考核奖惩

根据考核结果,由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八、考核纪律

目标考核方案篇4

本方案的考核对象为机关全体人员和各行政村。考核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机关人员考核内容及办法

机关人员考核内容分4大类,实行百分制考核。

1、考勤(20分)

(1)以每月点名为依据,年终统计,每少一次扣1分,缺勤5次以上不能评为先进,并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0分)

(2)对每月无故不参加点名2次以上者在机关会上做书面检查。(10分)

2、本职工作(20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

(2)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若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则此项工作记零分。(8分)

(3)能及时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考核时视工作完成情况给分。(8分)

3、包村工作(30分)

能够按时完成街巷硬化、干果经济林、计生、水利、、安全、综治等常规性工作任务。

4、中心工作(30分)

能按时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对于政令不畅通、工作互相推诿、缺乏协作精神,没有及时完成中心工作的,视情况扣分。

(二)村级考核内容及办法

村级考核内容分7类29项,实现百分制考核。

1、党建工作(10分)

能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年初有计划、措施,干部工作积极,能廉洁自律,无失职渎职行为。(2分)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推进“六三”工作机制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创新、有典型。(2分)

(3)七一前夕,积极创建红旗党支部,并通过验收。(2分)

(4)每年度有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对象,有新党员的发展,按时缴纳党费。(2分)

(5)实施“舜乡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建设创业带富示范点。(2分)

2、党风廉政(5分)

(6)完成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2分)

(7)认真开展年中、年底“三述”活动。(1分)

(8)深入开展“阳光农廉网”建设工作,知晓率达95%,操作率达85%以上。(2分)

3、综治(8分)

工作

(9)完成责任制任务。(2分)

(10)有办公场所、牌子、工作制度及各项资料齐全。(1分)

(11)对发生越级上访的实行“一票否决”。(1分)

综治工作

(12)完成综合治理责任制任务。(2分)

(13)有办公场所、牌子、工作制度及各项资料齐全。(1分)

(14)及时进行矛盾排查调处,未上交社会矛盾。(1分)

4、宣传统战(4分)

(15)完成党报党刊任务征订、农家书屋建设、文化活动广场、文明创建活动、由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2篇以上等工作任务的。(2.5分)

(16)统战工作有机构、资料齐全、扎实开展工作的。(1.5分)

5、政府工作(32分)

(17)计划生育(7分)

完成计划生育指标的按赋分标准积分,未完成指标的不得分。

(18)水利工作(7分)

根据饮水安全工程、水利普查、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等情况计分。

(19)民政工作(7分)

根据农村低保、五保发放率、各项救济、救助、优抚政策落实等情况计分。

(20)林业工作(7分)

根据干果经济林、护林防火、“两支队伍”管理等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21)社会保障(4分)

新农合、新农保参合率等完成情况计分。

6、安全工作(21分)

(22)无安全生产事故的按赋分计分,否则不计分。(5分)

(23)以镇防汛责任制为依据计分。(4分)

(24)以镇防火责任制依据计分。(4分)

(25)根据动物疫病防控等情况计分。(4分)

(26)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计分。(4分)

7、兴办实事(20分)

(27)以村支两委公开承诺为基础,兴办实事累计计分,否则不计分。(8分)

(28)完成“三个一”工程。(即“一村一品”、“一村一事”、“一村一景”)(8分)

(29)完成村环境卫生大整治任务。(4分)

二、考核的加分和减分

1、加分。工作业绩突出,单项工作在全县排名前三名的加3分;单项工作成绩突出被观摩检查的加3分;受省、市、县有关部门表彰的(以荣誉牌匾、证书、奖杯为准)依次按5分、3分、1分加分;被省、市、县级新闻媒体正面报道,介绍经验、推广做法,产生良好影响的(以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为准)依次按2分、1分、0.5分加分。

2、减分。受省、市、县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依次按10分、5分、3分减分;被省、市、县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次按5分、3分、1分减分;在全县工作排名后三名的减5分。

3、同一项工作,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励加分;按受通报批评的最高级别减分,不重复计算。

三、考核措施

1、成立镇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王坚,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郭言民,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张慧龙,各班子成员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张慧龙兼任,副主任由党委委员刘亚飞兼任,成员由各站所主任组成。

2、建立考核联席会议制度

考核联席会议由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相关承担考核职责的站所负责人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将上半年的考核内容及重点工作任务督查考核情况向镇党委书记进行反馈,对工作不利的后3名以诫勉谈话的方式予以问责。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半年针对性的督促考核措施。

四、考核的职责分工

1、镇党委负责党建工作的考核。

2、计生办负责对计生工作的考核。

3、水利站负责水利工作的考核。

4、民政办负责民政工作的考核。

5、林业站负责林业工作的考核。

6、劳动保障所负责新农合、新农保工作的考核。

7、镇党委政府负责、政法综治的工作考核。

8、镇党委政府负责兴办实事的工作考核。

9、镇党委政府负责安全的工作考核。

目标考核方案篇5

一、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和村干部报酬

村级班子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常规工作目标(100分)和重点工作项目目标(100分)。即“双百分考核”。常规工作按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职责,依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和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确定,全镇各村统一考核内容、统一标准分。重点工作(项目)目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由各村结合本村实际自报,镇党委、政府综合平衡,统一确定标准分,项目数量多可以超过100分,年初项目达不到100分,年内平均项目达不到100分,年内可以申报增加项目。

2006年村书记、主任的工资报酬由基础工资、目标考核工资、评议工资、奖励工资组成,并与目标考核桂钩。工资标准要比2005年相应提高,工作绩效突出工资总额超过转移支村限额的,可由村集体收入支付。年终镇党委、政府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村干部进行奖励,2006年实行对村书记、主任按月发放部分工资,资金来源由各村自行筹集垫付,年终由转移支付偿还。年末根据考核所得工资算总帐。

二、村干部工资构成(书记、主任)

1、基础工资:根据村的规模划分两个档次

一档1500元(湾甸子村、砍椽沟村、大庙村)

二档1200元(尖山子村、红树沟村、大那路村、得胜村、风到村、大边沟村、龙头村、七道河村)

2、目标考核工资:4000元,其中常规工作目标100分,每分15元,得满分1500元。重点工作目标100分,每分25分,得满分2500元。

3、评议工资:一是群众评议200元,年末由镇考核小组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镇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级老干部对村书记主任进行测评(大村50人以上,小村30人以上),满意率85%,以上(含85%)得工资200元,低于85%不得工资。

二是镇党政班子评议300元,年末镇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各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一档300元,二档200元,三档150元。

4、奖励工资

(1)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以上企业奖励元,由企业办负责考核。

(2)招商引资万元,并被县认定,企业落户本村,并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奖励元,由企业办负责考核。

(3)村干部计划外争取项目投资,资金、物资,按争限资金额的百分之一奖励。

(4)村集体或村书记、主任个人受省、市、县单项工作奖励,分别给以300元、200元、100元奖励(个人奖只奖受奖本人),受综合性奖励,分别奖500元、300元、150元。

(5)突出贡献奖:由镇党委、政府确定并出资奖励。

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常规工作目标考核由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牵头,业务部门负责考核评定分数。

2、重点工作(项目)目标,由镇考核小组汇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评定分数主管领导审核把关,重点工作(项目)的完成,一项由各村提出考核申请,由考核小组、组织业务部门随时进行考核认定,履行考核认定手续,没有履行考核手续的视为没有完成,不得分。

3、考核方法:采取实地查,查看文字材料和统计报表、会议座谈、个别谈话的方法进行。考核的形式采取日常跟踪考核。半年、年终考核,项目完成认定考核以及群众评议等形式。

4、镇成立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目标考核的日常工作。组长:于宏光副组长:赵作凯王善文姜兆君

成员:王岩王永英张成德王忠祥杨绪升李凯龙

四、处罚

1、村书记、主任受党纪处分的罚本人200元。受诫免谈话的每次罚本人100元,由纪委负责。

2、村里受到县以上报刊、电视台、电台暴光,每次罚书记、主任100元,由宣传委员负责。

3、发生森林火灾,出现严重滥砍盗伐案件罚200元,发生火情、火警每次罚100元,由林业站负责。

4、没有完成林业改革,经验收不合格的罚1000元,由林业站负责。

5、死亡人口土葬,下葬前不及时报告的,每例罚100元,土葬后不交罚款的每例罚100元,由民政助理负责。

6、因工作失职、失误发生越级群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每次罚100元,由纪委负责。

7、村里发生刑事案件(判刑)、交通事故(死亡)、安全事故(死亡)罚100元,由派出所、企业办负责。

目标考核方案篇6

总体目标:到年底,全县公共机构能耗以年为基数,实现总体水平降低20%。

年度目标:经分解“十一五”年度指标,到今年9月份,全县各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分别比年同期降低5%以上。

二、考核对象

全县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节能措施落实为定性考核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所占分值如下。

(一)“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扣分项)

以年为基数,到年底,全县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实现前高后低,总体下降15.8%,达到或超过计30分,降幅每少于1个百分点扣5分,总体降幅低于10%或出现上升的,本项计0分

(二)、年度目标(加分项)

年前三季度,节电、节水、节油分别在年基础上同比降低5%,降幅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3分,其中,节电、节水指标可以按“单位面积人均能耗下降率”进行计算,单位面积人均能耗=总能耗/(建筑面积*用能人数),节油指标也可按“平均单台车油耗下降率”进行计算。

(三)、组织保障(12分)

1.各公共机构必须成立相应的公共机构领导小组,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3分)。

2.明确1名分管领导并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3分)。

3.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节能专项工作经费(3分)。

4.建立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3分)。

(四)、制度建设(8分)

1.建立公共行为节能准则(4分)

(1)以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为准,室温低于8摄氏度或高于32摄氏度方可使用空调,制冷时应不低于26摄氏度,制暖时应不高于20摄氏度,空调开启后应关闭门窗(1分);

(2)杜绝“长流水”、“长明灯”、“长待机能耗”等现象(0.5分);

(3)白天采用自然光,养成随手关灯和人走灯灭的好习惯(0.5分);

(4)公共区域照明改用声控、光控延时开关或热释电感应开关(0.5分);

(5)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和领用登计制度(1分);

(6)推行无纸化办公,非文件尽量采用网络传送,减少传真数量和文件印制数量(0.5分)。

2.建立能源审计制度(2分)

(1)公共机构每年应对重点能耗区域和设备开展能耗审计,或委托政府采信的节能监察部门进行节能评估(1分);

(2)对单位用能设备运行效率及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措施(1分)。

3.建立迎检和自查机制(2分)

公共机构必须提供有关节能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台帐、票据和记录等资料备查,且履行自查义务,未及时上报自查报告的扣1分。

(五)能源统计(12分)

1.按照财务报表或缴费记录如实建立能耗统计台帐(6分);

2.根据台帐和统计报表的时间规定,按时上报季报和年报(6分);

3.发现故意漏报、瞒报或数据不符合逻辑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六)能源计量(4分)

1.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要求,实现分表到户,进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2分);

2.安排专人负责能耗计量工作(2分)。

(七)节能采购(6分)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实行集中采购(3分);

2.严格执行湘财购[2007]23号文件精神,禁止采购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优先采购具有“节”字标志和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3分)。

(八)公车节能(6分)

1.在保障公务用车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分级核定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数目,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车辆,根据车型和排量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并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定点加油和维修企业(3分)。

2.建立车辆档案和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对公务车辆实行动态管理,科学调度减少空驶里程,严格控制公车私用(3分)。

(九)建筑节能(6分)

新建建筑必须符合《公共机构节能设计标准》及《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初步设计节能审查要点》等相关要求,对新建办公楼和既有建筑物,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考核,超出规定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违反规定的计6分。

(十)节能改造(10分)

鼓励各公共机构开展综合节电及绿色照明改造、节约水资源及循环利用、空调节电改造、建筑维护结构改造、新能源利用及生活锅炉余热利用和脱硫改造,定期对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根据报告制定具体的节能改造规划,按计划、分步骤对高耗能项目实行节能改造,未按求更换节能灯的单位计0分。

(十一)宣传培训(8分)

1.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一是在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提示性小标语如“人走灯灭”、“消灭待机能耗”等;二是组建宣传流动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内容进行宣传,也可将其中心内容喷制成小横幅贴于汽车尾箱,以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政府节能办组织的各项节能宣传活动(5分)。

2.按时参加节能培训(3分),每缺1人次扣1分。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按年度进行,采取单位自查,现场考评打分,集中会审和通报等程序进行。

(二)考核评比分为优秀(90分以上)、达标(70——89分)、基本达标(60——69分)、未达标(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三)考核结果应与被考核单位交换意见。

(四)单位因特殊原因如分立、合并调整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等,应提出申请,经上级公共机构节能领导机构同意可不参加当年考核。

(五)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五、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取得明显节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优先安排节能改造项目。

(二)对各单位按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进行排名和通报。

目标考核方案篇7

全年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机制创新,切实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以公开便民和勤政为民为基本出发点,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评估原则

全年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坚持以下七项原则:

(一)“一票否决”的原则。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学习人口理论制度化;保证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到位。区长与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将主要内容纳入政府督察考核指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职责。各街道要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定期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与驻区中央、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实行属地管理;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8.5%以上;经费投入按户籍人口数计算人均不低于3.25元,经费使用中要保证一定比例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以上工作和指标进行评估,未落实职责或未完成目标的单位不得被评为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

(二)日常工作评估与政府督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工作评估制度,对街道建立工作规范标准,加强对平时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方案的落实;对全年重点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以政府督察形式进行评估。

(三)日常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创新。街道创新工作方案要符合区人口计生委制订的创新工作标准,由区人口计生委审核同意。

(四)突出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工作的通知》(西政办〔2004〕35号)要求,做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五)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各项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注重体现依法维护群众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体现服务群众基本生殖健康需求、体现国家奖励优惠的政策落实情况。在评估方法上力求体现群众参与评价。

(六)定性定量、综合考查的原则。评估指标的设置体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按照逻辑框架法的思路,在整体上从目标、效果、措施、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上分层进行具体工作的定性定量评估。

(七)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评估方案力争切合实际、突出工作时效,评估方法注重便于操作、简便易行。在评估过程中注重避免对街道实施过多的案卷文档等内容的查阅,力争减轻基层迎接检查的负担。

三、考核评估内容

(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计划生育职责情况。按《*区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根据全年落实职责情况,由考评领导小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

(二)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年内目标:评估各街道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两个转变’、满足群众需求”这个总体目标上的实现程度。

预期效果:评估各街道在维护和尊重公民合法权益、提供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和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提高基层干部和育龄人群的知识和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工作进展:评估各街道是否为达到上述效果、实现年内目标,按要求抓好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创建“社区计生卫生先进服务站”,开展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工程”和生殖健康促进活动;按群众需求开展宣传教育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和“生育关怀”行动;改进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挥协会作用;落实政策推动等。

保障措施:评估各街道为落实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实现年内目标,在人员、机构、设施、经费投入及领导责任上给予保障的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符合政策生育率等工作目标和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等保障措施,由区政府按照《*区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督察考核;对于其他工作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结合日常工作和工作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三)对其他区属单位的考核,由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四、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全年工作评估分为现场评估检查与集中汇报相结合,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一)开展日常工作检查评估

根据评估原则,日常评估评价主要是及时掌握各单位落实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各街道人口生育水平的真实状况,了解育龄人群生育意愿、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情况,为年度评估评价提供主要依据。区人口计生委按照业务内容需要修订和完善工作规范,并加强对街道执行情况的日常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中应注意既严格要求又减轻基层负担。

(二)实施年度出生抽查

为强化考核评估的执行力度,夯实各项工作的基础,在认真做好日常评价的同时,由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实施不打招呼入户抽查街道的人口出生情况,并以此作为评价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进行半年全年工作检查评估

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将半年和全年工作集中检查评估作为全年评估的重要补充,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在集中评估前,各单位需将评估内容完成情况和创新工作情况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评估成绩的评定

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成绩以日常检查和评估为依据,确定各档次成绩。

对于街道的考核评定,按以下方法进行:

本方案满分为100分。其中,区政府下达指标占90分;各街道创新工作内容10分。

(一)一般指标评分方法

对于以“率”、“比例”等数值形式出现的项目,其评分方法是:达到数值规定的得满分,“群众满意率”每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其他各率,每低2个百分点减0.5分。

对于不是以“率”、“比例”等形式出现的项目,评分方法是:以档定分,先定档后定分,每个评估项目分为三档,即优秀、良好和一般,根据每档的评分规则确定具体分值[1];此类评估项目评分将体现层次性,即:每项获得优秀档次的街道不超过2个,良好档次的不超过2个。

另外,根据标注“*”的评估指标项目,综合加权计算群众满意率[2]。

(二)举报及瞒、漏报或转换孩次的评分办法

凡经举报或市、区人口计生委检查出瞒、漏报或转换孩次的,查实后,从评估总分中进行扣分。具体标准如下:

1、查实1例超生二孩扣2分,1例超生三孩扣4分,每增加一个孩次加扣2分。

2、再婚、非婚生育孩次的扣分标准:再婚多孩按纯多孩的60%扣分;非婚一孩扣1.5分,非婚二孩及以上(累计计算孩次)按超生同孩次扣分。

3、人户分离人员超生的,按上述1、2标准,现居住地、户籍地街道各扣相应分值的50%。

目标考核方案篇8

县委编办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考评对象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编办主任按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计分,编办副主任考核计分为综合科、机构编制科考核分值的平均分。

二、考评内容

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文明形象和工作业绩等五个方面,其中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文明形象为共性目标,工作业绩为职能目标。

三、考评方法

(一)成立目标考评领导小组。由办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全面工作,办综合科负责落实各项考评具体工作。

(二)实行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分为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两部分,设总分100分。其中,民主测评设分值100分,测评方法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在听取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及1.3:1:0.7:0的权重进行计分;集中考评设分值100分,考评方法是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平时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目标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最后,按照民主测评得分和集中考评得分各占总分50%的比例计算出来的结果即为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

目标考核方案篇9

场镇卫生院实行领导班子和业务工作双向考核,总分200分,每项100分。领导班子考核通过民主测评、群众座谈、考核组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业务工作考核依据《唐海县场镇卫生院业务工作综合考核标准》,由局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100分)

(一)、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各班子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经济运行质量、存在问题;组织理论、业务学习和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团结协作和坚持群众观点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2、领导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道德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程序与方法:

1、班子述职。召开全院职工会议,由院长代表领导班子作报告,同时作个人述职,其他班子成员做本人述职。述职报告应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汇报领导班子或个人的履行职责情况和德才表现,,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条理清楚,简明扼要。述职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时间掌握在十分钟左右。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是根据考核内容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档次,由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根据领导班子或个人述职,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填写评价意见。测评表由考核组回收统计。

3、群众座谈。座谈要选择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参加,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员由考核组确定,职工本人也可以自荐座谈。

(三)、评分方法:

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分为实绩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总分分别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民主测评分数占80%,考核组评价占20%。民主测评表中选择“优秀”的记100分,选择“称职”的记80分,选择“基本称职”的记60分,选择“不称职”的记0分。民主测评分数按民主测评结果折算的分值计算;考评组评价主要是通过班子述职、个别座谈、核实有关情况等形式确定。

业务工作考评(100分)

由局办公室、医政科、防保科、农合办、财务审计科、人事劳资科各职能科室(单位)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进行实地考核评分。其中:

1、行风建设工作(15分);

2、医政管理工作(30分);

3、防疫、妇幼工作(20分);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15分)。

5、人事劳资管理工作(10分);

6、财务管理工作(10分);

后备干部推荐

为了加强卫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储备一批思想品德好、管理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后备人才,并逐步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组织这次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场镇卫生院推荐院长后备人选1-2名,一般从副院长或中层干部中推荐。推荐副院长后备人选2-3名,一般从中层管理人员或中青年业务骨干中推荐。

加分和一票否决标准

1、加分标准

年度内被考核单位整体或单项工作获得县以上表彰奖励,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其中获得县级表彰和奖励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奖励加5分,部级奖励加10分。

在科技创新方面,以单位或科室、个人名义完成的科研课题(项目)获得市政府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予以加分。其中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部级加20分。

2、一票否决标准

被考核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

1、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班子或干部职工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发生重大伤亡、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或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严重责任事故的;

3、发生干部职工违反《条例》集体上访或进京、赴省个人访事件的;

4、发生新农合违规违纪行为的;

5、发生负完全责任的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的;

6、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到其他县级以上责任追究行为的;

奖惩

目标考核方案篇10

考核的基本框架为“两线”考核,即领导责任线、基础工作线分别考核。考核数据包括领导责任线中工作效果数据,基础工作线的各类数据及综合治理线的相关数据;实行百分制考核记分,综合得分由领导责任线、基础工作线按6:4的比例组成;平时调查、年终调查和迎省、市、县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估。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领导责任线:(100分)

1、符合政策生育(30分)

全年无政策外生育计满分,出现一例政策外生育扣5分;出现一例政策外多孩生育扣10分。

2、手术落实(30分)

①结扎手术(20分)

期内应扎对象全部落实结扎手术计满分,凡出现一例未扎对象扣5分。

②人流引产(10分)

期内无人流引产对象或人流引产手术全部落实计满分,凡出现一例人流引产对象应落实未落实扣5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三年内无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或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面达到100%且征收到位率达到80%(年个案征收达到2万元以上)计满分;征收面未达到100%或征收到位率未达到80%按比例扣分。

4、妇检(10分)

全年三次妇检每次参检人数未达到70%每次扣2分。

5、(10分)

全年无的计满分,因村(场)、居委会工作失职等原因导致越级的每人每次扣5分。

(二)基础工作线:(100分)

1、统计质量(30分)

全年无统计错误计满分,凡出现一例人口出生错、漏、瞒报扣10分,凡出现一例人口出生跨月补报扣3分。

2、资料建设(20分)

考核两年月报单、村计生专干手册、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药具发放花名册等资料,无缺项、漏项、错项计满分,凡查到以上资料中有错项、缺项、漏项一处扣2分。

3、流动人口管理(20分)

以全员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村计生专干手册》、孕检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凡查到一例已婚育妇漏报扣2分,流动人口办证率未达到80%扣2分。

4、宣传及阵地建设(10分)

要求宣传资料完整无缺,宣传阵地外移到位;要求村务公开栏将“九大内容”及时公开。凡一项内容未公开或公开错误扣3分,有一处与资料内容不一致扣1分,阵地建设不整洁扣1分,缺项扣1分。

5、协会工作(10分)

要求协会组织健全,有帮扶规划、合同考核目标、实体帐目等,其中缺一项扣2分;要求协会开展活动经常有效,计生系列保险按要求落实,否则视情节予以扣分。

6、平时工作(10分)

以每月例会到会情况及平时计生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每月工作安排不落实到位每次扣4分,月例会请假1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1次扣1分。

三、评先“门槛”指标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1、本年度不符合政策生育达2例以上的;2、省、市、县、镇四级检查有严重出生错、漏报的;3、手术欠账达60%以上的;4、社会抚养费征收面未达到80%的;5、越级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一票否决”门槛指标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省、市、县检查出现统计质量等重大问题;

2、连续五年出现违法生育且年出现违法生育全镇最多;

3、集中活动组织不力,工作效果不好,四大手术欠帐较多,排名全镇最后一名;

4、社会抚养费征收面未达到60%,征收到位率未达到50%,排名全镇最后一名;

5、出现涉及计划生育重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

五、综合评估

奖励分:凡省、市、县检查没有问题的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凡创建县以上现场会奖励3分。

目标考核方案篇11

二、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工业现价总产值266亿元,比上年增48%;

2、工业产品销售收入260亿元,比上年增48%,

其中:开票销售收入230亿元,比上年增53%;

3、利税总额22亿元(其中利润总额17亿元),比上年增45%;

4、工业增加值50亿元,比上年增38%;

5、工业性投入38亿元,比上年净增8亿元;

6、合同利用外资8000万美元,

其中:实际到帐外资5000万美元;

7、自营出口11000万美元;

8、村级净收益5000万元;

9、新增就业3000人;

10、开发新品20只。

三、村主要领导干部报酬结算办法

村主要领导干部的报酬由年薪、奖励和嘉奖三部分组成,年薪报酬、奖励报酬的结算与工作目标百分考核挂钩,采用“按实结算、百分考核”的办法进行,嘉奖报酬按实结算。

(一)年薪报酬

年薪报酬根据区域人口、固定资产、销售收入、企业帐面利润、实缴税费、村级净收益等六项内容结算。

1、按区域人口结算:按年末在册人口数每人2元结算。

2、按固定资产结算:按各村区域内企业年末固定资产总额分档:5000万元以下的得5000元,5000万元-1亿元的得8000元,1亿元—5亿元的得1万元,5亿元以上的得2万元。

3、按销售收入结算:按各村当年上报财务销售总额分档得销售年薪: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的得8000元,1亿—5亿元的得10000元,5亿元—10亿元的得12000元,10亿元—20亿元得15000元,20亿元以上的得20000元。

4、按企业帐面利润结算:按各村区域内企业全年实现帐面利润总额分档:1000万元以下的得5000元;1000—5000万元的得1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得2万元;1亿以上的得5万元。

5、按实缴税费结算:(1)按各村区域内企业上缴镇财政税费额(含农业税)每万元100元结算报酬;(2)按各村区域内企业国税、地税入库税金总额每万元50元结算报酬。

6、按村级净收益结算:按当年实现净收益额,每万元结算报酬200元。

(二)奖励报酬

1、产品销售收入奖:(1)完成目标奖。销售收入完成年初镇下达任务的每万元奖励0.5元,超任务部分每万元奖励2元;未完成任务的根据未完成部分每万元扣2元。(2)增幅奖。销售增幅超过全镇平均增幅的,每超一个百分点,销售总额1亿元以下的奖励500元,最高奖励金额为10000元;1亿—2亿元的奖励1000元,最高奖励额为20000元;2亿—5亿元的奖励2000元,最高奖励额为30000元;5亿元以上的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额为50000元。

2、开票率奖:(1)用电开票率奖:各村工业用电开票销售率与全镇行业分类平均水平对比,每超一个百分点奖3000元,最高奖励额为30000元,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0元。(2)销售开票率奖:各村工业开票销售与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与全镇平均水平对比每超一个百分点奖2000元,最高奖励额为20000元;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0元。

3、新增投入奖:按当年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4、工业用电奖:工业用电与同期对比,增幅超全镇平均

增幅的,每超一个百分点,用电量500万度以下的奖500元,最高奖励额1万元;500-1000万度的奖800元,最高奖励额2万元;1000万度以上的奖1000元,最高奖励额3万元。

5、发展外向型经济奖:(1)合同外资:完成年度任务的奖励1万元。(2)到帐外资:按各村全年实际引进到帐外资的3‰给予奖励。(3)自营出口:按各村全年实现自营出口总额,每万美元奖励30元。

6、产业结构调整奖:完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任务的奖励5000元。

7、第三产业发展奖:按各村当年完成的三产增加值每万元奖励5元,完成的流通经营额每万元奖励1元。

8、科技进步奖:年内开发新品获部级确认,每只奖励2万元;获省级确认,每只奖励1万元。获部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每家奖励5000元。

9、环境保护奖:年内有通过ISO14000认证的,奖励1万元。

10、安置就业奖:完成镇下达安置本镇劳动力就业任务的,按每安置1人奖励500元计奖;安置就业人数达不到下达任务的80%的不得奖,超80%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奖。安置就业人数的核定以社保所当年新增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嘉奖报酬

1、税费上缴奖:按上缴国、地税的税金额超上年部分每万元嘉奖100元,上交镇财政的综合规费额超上年部分每万元嘉奖500元。

2、安置就业奖:超额完成镇下达安置本镇劳动力就业任务的,每多安置本镇劳动力一人嘉奖1000元。

3、新投项目奖:新增投入单个项目3000-5000万元的嘉奖1万元,5000-10000万元的嘉奖2万元,超1亿元的嘉奖5万元。

4、引进外资奖:单个项目引进外资达100万美元的嘉奖1万元,以后每增100万美元嘉奖5000元。

(四)村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百分考核标准

1、考核评分标准

(1)安全生产15分;(6)农业结构调整5分;

(2)环境保护7分;(7)计划生育5分;

(3)社会保障10分;(8)土地管理5分;

(4)环卫绿化8分;(9)征兵工作5分;

(5)社会稳定20分;(10)党群工作20分。

2、村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评分实行“一票否决”,即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本项次得分:

⑴安全生产:行政辖区内有重伤3人或死亡1人或火灾损失超50000元以上的;

⑵环境保护:发生重大环保事故的,限期治理目标不到位的,有停产限期治理企业的;

⑶计划生育:有超生1人的;

⑷社会稳定:由于工作不力、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

3、村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百分考核由镇有关部门制订考核实施细则,评分考核结果与年薪报酬、奖励报酬挂钩,年终由镇党政办扎口汇总后交农经中心结算。

(五)其他事项

1、村书记报酬由镇考核结算后审批,村主任、村会计报酬由镇与村双层考核后,由镇审批,其他副职干部由村实行定岗、定职,确定报酬结算系数,年终按职责轻重、贡献大小、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考核,考核后的分配方案报镇农经中心备案。

目标考核方案篇12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变人口结构这一主要任务,全面提升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考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鼓励创新和进步的原则。考核实行1000分制。从上年度全镇社会抚养费总额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奖励资金,每分值为6元。考核总分低于600分,其分值为零。

四、考核内容

1、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情况。

2、计划生育率。

3、出生性别比治理情况。

4、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5、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检情况。

6、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7、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

8、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录入情况。

9、平常工作配合情况。

10、孕情跟踪情况。

11、9月份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

五、评分标准(1000分)

㈠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情况。(100分)

该项评分以村会议记录及相关调查为依据进行考核。

㈡村自转(700分)

1、计划生育率、出生统计信息误差率200分

⑴计划生育率按完成目标值情况计分。计划生育率未达70%的得3分(80分)

⑵新婚、出生统计信息误差率(100分)

根据平常工作或省、市、县检查及相关部门资料反映小孩出生时间与上报时间相隔30天以上(不含30天)以漏报计算,每例扣20分,出生时间与上报时间相隔90天以上(不含90天)以瞒报计算,每瞒报一例扣50分,并实行倒扣分,扣分不封顶。

新婚对象当月必须上报,一例未上报扣10分。

⑶当年度出生二孩纯女户生育数占年度出生总数的10%。低于10%不得分。

2、出生性别比治理50分

⑴建立怀孕对象孕情跟踪登记制度,并落实到人。凡怀孕4个月以上的孕妇名单实行一月一报制,以便计生办及时录入微机(以村孕情跟踪原始记录及平常工作计分),每漏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⑵提供一例有效两非案件线(须经计生办或县计生委认可的)(在考核时提供亦可)(20分)

3、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50分

⑴不能出现有一例资金发放不到位或有一例发放不符合规定的。

⑵积极宣传并落实农村一男孩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村干部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20分)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检200分

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100分)

⑵环孕检率90%(80分)

长效节育措施以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象是否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进行考核,低于85%不得分,高于85%按比例计分,高于95%(含95%)得满分。

应落实环孕检人数为年10月至9月,环孕检人数分季度汇总,年终按平均到位率计分。不到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扣分最多为90分(每季度对环孕检到位情况进行通报)。

⑶药具使用率达3.5%,发放到位率100%,村设有药具发放点,并配有药具包;避孕节育随访率达85%以上。以村登记资料与上户调查为准。(20分)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50分

⑴本单位流出已婚育妇女办证率达95%,育龄夫妇流出前必须到村委会签订流动人口合同,特流动人口合同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未婚),如果省、市、县检查及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该对象流出,但没有办理手续,每发现一例扣5分。(30分)

⑵环孕检报告单寄回率达95%,必须是县级以上有效环孕检证明(必须是要有照片、身份证号、照片上盖钢印,要有检查单位联系电话)。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0分)

6、宣教工作(宣传品发放)。不论县、镇下发的宣传资料,必须如数下发到育龄妇女手中,如发现一例有发放不到位扣5分,扣完为止。50分

7、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提供(含村上报及计生办下发须核实名单)50分

8、发证、换证、验证率50分

㈢村配合计生工作情况(含社会抚养费征收)100分

如果出现有不配合计生办开展工作的情况,此项得0分,并追究相关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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