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2-02-15 07:48:02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1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特点,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依规打击行业内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活动,下大力气震慑、遏制水务行业涉黑涉恶现象,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水务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打击重点。 认真贯彻 “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 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 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 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 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 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 强化宣传发动。 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 充分利用 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 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 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 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我局2019年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发布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2018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各项规定,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当事人少上审判庭,多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5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全面掌握我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派员旁听,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3、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发现违规执业律师,要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报市律协给予行业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2

一、始终保持思想政治最高站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思想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讨论、再对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斗争精神不断提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力推动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始终坚持长效常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接收处理线索。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缺失,没有履行好扫黑除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问责。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相互交流经验,集中破解难题,深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同频共振、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城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后,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及时汇报、移交。城管部门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线索,要积极配合整改。

(三)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根据专项斗争工作需要,适时更换扫黑除恶标语,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活动情况;每月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以“零线索”上报。全面收集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包括市民举报、媒体曝光、行业摸排等;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由局扫黑办具体负责线索移交和对接工作。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实施敲诈勒索或接受当事人宴请、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深挖线索,坚持破难攻坚城市管理领域

(一)加大排查力度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在涉嫌正常执法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遭早夜市管理、便民市场、临时摊点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执法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搭建、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对外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对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依法严惩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黑恶现象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加强和工商、食药、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形成联动合力,强化工作效果。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四、落实责任倒查,坚决深挖幕后“关系网”“保护伞”

(一)完善法纪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坚持“六同步”,做到线索移送、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查否线索联动告知、措施运用、成果运用同步进行,确保“扫黑”与“打伞”“拍蝇”、追责问责同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该查不查、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实现真正“保护伞”查处的“零突破”。

(三)强化队伍管理监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职工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加大对队、所、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力度,实行定期轮换任职,严防因时间长滋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五、 打好扫黑除恶整体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熊国军局长任组长,宋庆平主任、张长虹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队、所、股、室负责人要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真重视、真认真、真实干,坚持抓点促线、抓点促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局扫黑办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局扫黑办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实地整改,巩固成效,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迎接上级各级督导。 

二、整改问题及责任分工 

对照县督查组对我镇的专项督导时指出的问题,我镇的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死角,宣传效果不足。相关群众关注度还不够高,对市场和人聚集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和改变宣传的方式方法。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宣传。各村继续完善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区域、重点部位、人流密集地、市场等户外宣传广告牌的设置工作,动员辖区内所有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面宣传。二是进一步推动宣传“六进”。镇扫黑办将围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进网络、进企业、进村落、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同合作,有计划地开展志愿入户宣传、典型案例宣传、智网工程宣传、有奖问答宣传等活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称“各成员单位”)继续在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开展广泛到位的扫黑除恶宣传,强化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将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个角落,渗透到各个重点场所主要部位,深入到各行各业和每一名群众中去。三是进一步做好专题宣传。结合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推动全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知识竞答活动。同时,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资料的系统派发、组织学习工作,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不断增强各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 

整改期限:2月28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各成员单位、各村。 

(二)依法严惩方面,线索摸排不到位。一是黑恶犯罪线索摸排深度、广度上不够,党员干部、绝大部分村级、相关成员单位均无涉黑涉恶线索上报。二是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商贸集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非法采砂、打击两违、环保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业队进村逐户走访,领域访民声、听民恕,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成立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石场、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环保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三是加强线索对接。由镇派出所负责做好对县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核查工作,并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上报查办进度。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三)综合打击方面,工作成效不显著。一是镇扫黑办、派出所和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单一,各自职能优势发挥的不够,沟通协作上缺乏大局意识与统筹协作。二是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滚动式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三是进展程度不高,而黑恶势力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如小型聚众赌博、非法采砂等违法现象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在重重打击下仍屡禁不止,这就更需要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完善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班的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抓落实,组织召开专项督导问题整改的部署会议,及时与镇扫黑办做好工作对接,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国安、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组建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矿山、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征地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镇纪委、综治办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落实督导长效机制。镇扫黑办制定落实我镇督导的长效机制性文件,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追究力度,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 

    由镇扫黑办结合县督查组反馈的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形成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通过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进行集中整顿 

各成员单位严格对照《古城镇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附件),逐项对照检查,逐条分解任务,逐项抓好整改,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由责任单位于每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古城镇扫黑办公室邮箱”,涉密材料由专人报送纸质版至镇扫黑办公室。 

(三)总结巩固成效 

镇扫黑办及时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作归纳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领导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研究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四、落实责任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机制。镇各领导班子是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亲自抓好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认真开展好专项督导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台账整理方面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强化家长联动,宣传正面典型,切实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杨晓云

副组长:文晓琴、黄闯、王少静

成员:庄平、樊王晔、朱文章及各班班主任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手,摧毁其经济基础,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打黑除恶专项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开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洽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四、方法步骤

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六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段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发动,我校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9月21曰至12月31日扎实摸排。一、我校将深入摸排学校周边环境;二、快侦快办;三、完善防范机制。

第三阶段:2019年元月1日-31日我校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报总结资料。

五、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我县住建领域扫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工作水平,按照上级扫黑工作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决定行业内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扫黑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排查处理情况,组织并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

长:xx

副组长:xx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戴文彪同志兼任,负责扫黑办日常工作。

二、行动范围

对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行为进行全覆盖整治。

三、任务分工

(一)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行为。

责任单位:建工办、质监站、市政办、园林中心、环卫中心

(二)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等黑恶势力行为。

责任单位:建工办、市政办、园林中心、环卫中心

(三)黑恶势力插手建筑废弃物承运和受纳、燃气经营等行为。

责任单位:渣土办、燃气办、环卫中心、城管大队

(四)在建筑材料供应、运输等环节,以恐吓、威胁、暴力等黑恶势力行为强揽工程。

责任单位:建工办、墙改办、环卫中心、法规股

(五)以各种名义在小城镇建设、政府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众上访的黑恶势力。

责任单位:村建办、市政办

(六)“村霸”“乡霸”强行承揽和非法阻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土坯房改造工程的行为。

责任单位:村建办

(七)对混凝土行业进行区域垄断和价格垄断,出现恶性竞争的行为。

责任单位:质监站、墙改办

(八)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责任单位:各股室及二级机构

四、行动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扫黑氛围

1.专题学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传达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各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要求落实每项工作。

2.广泛宣传。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认真编辑制作宣传专刊等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通过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张贴标语、微信工作群、短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住建领域良好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二)强化线索排查,全面摸清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住建领域各类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通过门户网站或张贴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局扫黑办。信息收集人员和案件处理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隐私要严格保密。

2.开展专项排查。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深入服务对象开展专项排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深挖涉黑线索。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各信访举报案件,认真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整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明确打击重点。聚焦住建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上述四大类涉黑涉恶行为。

2.落实责任单位。局扫黑办要将收集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根据线索内容及时将查处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办案时间和办案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

3.强化合力打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五、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危害学生、引诱教唆残疾学生参与盗抢团伙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让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根本改善,让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组 长: 康宏志 校长  法人   张春凤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宋德成 后勤副校长

蔡玉华 工会主席

组  员:朱晓晶 教导处主任  孙晓玉 教导处副主任

        鲁万地 大队部辅导员  尹文明 总务主任

五、各级职责

组长康宏志  张春凤  负责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工作,主持领导小组会议。

副组长宋德成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落实。

组员朱晓晶负责做好家校沟通,负责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组员孙晓玉负责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信息、问题排查线索处置。

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

六、工作重点

根据局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按照局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一是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一堂以“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有图片及讲稿);二是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三是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固定法制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四是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在明显位置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要综合发力,多措并举,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确保依法处理。学校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过程性材料(纸质及照片)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学校要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要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7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zd工作会议以及省zd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为我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张兴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建华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朱亭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党委委员颜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志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为期三年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乡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镇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拆迁、土地承包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5、在乡村、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的违法行为。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8、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刑事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派出所和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挖根、起底工作,制定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信访办和各村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查清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派出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彻底打击、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三)建立联动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实行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镇党委政府,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综合运用广播、宣传栏等,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镇营造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主动引导舆情,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要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8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发布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2018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各项规定,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当事人少上审判庭,多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5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全面掌握我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派员旁听,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3、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发现违规执业律师,要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报市律协给予行业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范文二为切实做好我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副主任、街道党委书记周庚明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委副书记黄长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全体干部、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主任及各街道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街道综治办,由周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街道综治办牵头)、宣传组(街道党政办牵头)、侦查打击组(康乐派出所牵头)、执纪监察组(街道纪委牵头)、基层组织建设组(街道党建办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项工作组,要有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服从调度,要及时分析形势、通报情况、共享信息、工作联动,协调解决难题。

二、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结合我街道实际,突出重点,以扫开路,分类打击,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有伞打伞、无伞固基的总体责任,为建设“ 宜居宜商宜游新康乐”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表彰奖励先进。

(三)目标任务

要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2018年1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尽快立案一批、抓捕一批、起诉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在第一季度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街道形成对黑恶势力震慑之势。

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工作重点和整治方向

(一)深入调查,精准摸排。要充分发挥平安创建联络员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实加强对重点部位。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串并,加强对刑事矫正、刑解释放、监所关押人员等特殊对象检举揭发线索深挖工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条块结合,街道各单位均要认真开展排查行动。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确定以下十类18种情形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焦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三)依法严惩、消除后患。在排查、起诉各阶段,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一律顶格处理,原则上不予取保候审,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处罚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采取异地用警异地办案、异地羁押等侦查措施,排除干扰阻力。

四、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排查线索、摸清底数是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各村(居)委会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要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发动群众举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强化保密和人身保护,积极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二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缉枪治爆、缉毒禁毒扫黄打非、整治赌博、网上追逃等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四是街道司法所要在刑释矫正、刑满释放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刑解释放检举揭发。五是各相关单位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六是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管理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深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规范线索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坚持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实践中,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具体触犯什么罪名就依法按照什么罪名办理,切实做到罪刑相应刑罚相当,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 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街道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扫黑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换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居)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本村(居)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从上级机关选派;

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对村(居)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居)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居)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驻村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坚决阻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街道组织部门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要会同纪检、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五)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村(居)委会、街道直办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街道派出所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居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4.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以“雪亮工程”为重点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派出所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9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现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攻坚时期。为进一步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有效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立医院党建、平安建设、行业监管、行风整治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优化群众看病、就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关系网”和“保护伞”得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打击对象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深挖其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确定以下打击重点对象:

(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卫生健康系统基建工程项目的;

(三)干涉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

(四)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受雇于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

(五)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

(六)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

(七)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车”、“黑灵车”,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八)组织、参与非法行医或非法“医托”,侵害患者健康权益的。

四、职责分工

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与市扫黑办联系,完成综合材料的撰写上报。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委综合治理工作范畴,负责信访过程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整治。

医政医管科:负责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政工科: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委机关、直卫生计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

行政审批科: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法治考核内容,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整治,配合宣传科做好扫黑除恶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医托、“号贩子”、“血头血霸”、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黑救护车”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中医科: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事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疾控科:负责疾控系统涉黑涉恶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基层卫生科: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妇幼健康科:负责妇幼系统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宣传科:负责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

党办:负责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党建考核内容,负责党支部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学习及系统内失职渎职人员的调查处理。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负责计划生育方面涉黑涉恶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集中攻坚,对已查处的案件循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扫黑除恶专题研究,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本单位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责任,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沟通。要根据工作重心的转变,及时调整和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注重行业监督监管。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清零攻坚”行动,确保“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对发现的线索要深入排查,仔细辨析,减少错判误判,提高处置效率。要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严肃查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部署开展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等行为,弥补医疗监管漏洞。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全力打好全国部署开展的“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助推平安X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开展“七查七摆”行动,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整改突出问题,弥补短板弱项,推动全市X系统准确把握专项斗争前进方向,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履职担当,达到扫黑、打伞、治庸、治乱、强基、建制一体推进,夺取X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全面胜利。

三、工作任务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开展“七查七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梳理总结X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查各区县X局及局属各单位履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摆各单位主要领导谋划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行动。

重点查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政治责任,亲自部署推动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突出情况;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抓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检查考评、简报编发、宣传推广、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谋划部署和推动落实能力。

(二)查“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度落实情况,摆承诺以后接受监督情况。

严格落实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与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签订的“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工作,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各业务领域责任,按照“清仓见底”的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解决线索摸排不细致、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彻底的现象;核查签订“落实领导责任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后接受各方面关于“无涉黑涉恶问题”检查监督情况。

(三)查对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摆落实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督导我省第一次对接反馈的涉及X系统X个方面X个问题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及市X局《印发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逐项查摆落实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账,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查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领导同志批示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摆“一案一整治”等要求的落实情况。

对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领导同志批示案件进行逐条梳理分析,落实案件跟踪督办,对移交线索实行限时查处销号,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深挖彻查案件中涉及X领域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对查不属实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实行提级复核,进一步做好后续家属答复及情绪安抚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五)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及问题线索反映的行业监管问题,摆乱点乱象整治、长效机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失责问责情况。

1.在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严力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活动异常社会组织,整改超范围开展活动社会组织。坚持集中执法和日常执法相结合,市、区(县)纵向联合执法,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横向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对非法活动的社会组织坚决予以查处,特别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的社会组织会同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2.不断强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及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切实深化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及“错保、漏保”问题发生。

3.持续整治殡葬行业乱象。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运尸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涉案车辆、嫌疑车辆及相关人员的打击力度;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厉查处医疗太平间从业人员违规超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等行为;配合城管部门,推行指定区域祭奠,加大对主城区市民每逢祭祀节日在城区大街小巷烧纸行为的治理。

4.深化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继续配合市委组织部,深入排查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问题,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对2019年集中“联审”清理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把受到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居)委会成员纳入台账管理,及时予以清理并依法补齐配强。按照市政府《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拓展“四抓两整治”全面加强和领域基层党组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持续整治“村霸”问题,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全面纯洁村干部队伍;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化解村级各类矛盾纠纷,做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防范黑恶势力和“村霸”问题滋生蔓延土壤。

(六)查线索核查新突破新进展,摆查摆后的斗争成果、工作成效。

在“七查七摆”行动期间,持续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核查攻坚行动,6月底前,所有上级交办、主动排查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在时限内全部核查完结,实名举报的全部做出答复,实现全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清仓见底”的目标,并持续抓好巩固。

(七)查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摆具体问责追责情况。

通过案例剖析、政策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自身做起,以落实为标准,对部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从政治上审视,按照《X市X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失职失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依法依规对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四、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七个方面工作要求,开展问题集中查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整改。

2.集中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对在“七查七摆”期间集中查摆出的问题和涉黑涉恶线索,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于每月21日前报局扫黑办。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进行整改,6月23日前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报市X局扫黑办。

3.巩固提升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梳理提炼“七查七摆”行动中成熟的经验,转化为本行业、本部门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各区县X局及局属各单位认真总结“七查七摆”行动,形成工作总结,X月X日前报市X局扫黑办。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行动。

开展

“七查七摆”行动,是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安排部署、提升X领域专项斗争水平的有力举措,是全面检阅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漏洞和薄弱环节的有效途径。全市X系统要全面把握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要求,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对本区县、本单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实事求是查找问题,集中精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坚持深挖细查,落实整改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方案列出的主要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对照查摆。对查摆出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拿出具体措施开展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解决的,要拿出系统性的专项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推进整改,并全程跟踪,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翻过、漏洞不堵住不放过、短板不补齐不放过”。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信息化管理,确保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11

   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县政府部署落地落实。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严重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园区(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的重大意义,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志,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州委、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县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立足当前,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又要着眼长远,从源头上清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涉及校园安全和扰乱校园正常秩序以及全社会关注的校园周边继续解决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治理行业乱象相结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扫黑除恶“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区委扫黑办2020年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到2020年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行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让广大师生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校外培训机构在校门口乱发传单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6月集中整治,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在校门口乱发传单的培训机构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局、执法局进行打击,对不符合实际条件的虚假宣传,协调市场监管局按照广告法进行处罚,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公开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校园外边隔墙送外卖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5月底,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

一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让学生明确外卖食品的安全性无法掌握,一旦发生外卖食品引发的食品卫生问题,责任很难理清。

二是联合执法局和市场监管局对在校园门口对隔墙送外卖和流动小摊贩现象进行打击。

三是提升校内食堂管理水平,从严格食材卫生,到丰富食堂菜品,再到不断推出风味窗口,以个性化服务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引导学生在校内食堂正常就餐。

(三)教师“三乱”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12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强教师对《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提高教师依法职教的能力,自觉抵制“三乱”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在校内公示项目,明确收费的金额,教师不得搭车乱收费。全面落实学校责任,逐级签订教师“三乱”责任状,对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三乱现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校园欺凌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12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大校园欺凌宣传力度。利用校园广播、板报、黑板报、手抄报、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团队会、征文比赛、演讲会、法制微电影系列漫画、短剧、故事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及校园网络广泛宣传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要充分的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园给师生讲法制课,以案说法,来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有效地学生反映校园欺凌行为的投诉渠道,要专人负责,要把投诉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在校园醒目处张贴,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家喻户晓。

(五)校门口交通安全乱停乱放乱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5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

把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乱象整治纳入学校综合治理和文明学校评比的一项指标,防止交通秩序乱象丛生的局面。

二是加强管理力度。

在校园门口一定区域内放置醒目的禁停标志牌禁止停车。在学校周边划出临时停车位供接送孩子的家长临时停车,并在现场设置醒目的提示牌。在上学放学高峰期,派民警或学校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三是加强学校教育。

教育学生根据年龄特点上下学尽可能步行或骑自行车。定期召开家长会,签定道路交通安全协议,严禁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共同维护学校门口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集中整治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之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学校行业乱象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稳步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多种优势,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橱窗、各类竞赛、家长群广泛开展校园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宣传,牢牢把握舆情主动权,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的好习惯。

(三)强化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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