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合集12篇

时间:2022-05-31 05:02:09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篇1

传统公共行政学获得了极大成功,为世界各国政府广泛采用。20世纪60、70年代,以美国行政学家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对官僚制行政理论的效率至上原则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传统公共行政学只重视效率,将公民当作实现政府目标的工具。他们提出的改革主张是建立政府与公民对话、沟通、互动的机制,使政府能对公民的需求积极地做出响应,从而实现公共行政的社会性效率。

20世纪70年代全球石油危机以后,伴随着信息化及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以及公民社会的兴起,公众对政府官员和公共机构管理人员的服务品质要求更高,于是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持久不衰的政府机构改革潮流,出现了以市场机制逐渐取代政府干预;减少政府开支、鼓励私人投资;缩小文官队伍的规模;鼓励公司竞争及公共事务向私营部门转移为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行政管理进行了反思,强调调整政府和社会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之间的关系,重塑政府管理自身和社会事务的手段、过程和模式。基本的做法是为了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将政府的“掌舵”职能和“划桨”职能相对分离,将后者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实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民营化。[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西方政府改革的研究报告总结了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关心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方面的结果;高度集权、等级制的组织结构为分权的管理环境所取代。在分权的环境中,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的决策更加接近第一线,并为顾客和其他利益集团的反馈提供更多的余地;灵活地选择成本效益比更好的方法,如市场的方法,来替代政府直接提供和管制;更加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包括生产力目标的设定,在公共部门组织之间建立竞争性的环境;强化国家核心战略能力,引导国家变得能够自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要做出反应。

2西方公共事业管理学科的产生与发展

科学意义上的公共事业管理起源于20世纪早期的美国,美国前总统威尔逊把科学管理的方法运用到政府的公共部门,形成了公共管理,它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泰勒的科学管理和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公共管理的发展是迅速和曲折的,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发表了《行政学之研究》的论文,是美国公共管理教育开始的标志。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美国公共管理教育正式启动。1924年,“公共服务培训学校”迁到了锡拉丘兹大学,并与新成立的“马克斯维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创办了综合性的教育与培训课程。大学开设公共管理教育的目的是为公民社会的管理培养专职的优秀管理和研究人才,以便他们能够智慧地与公众打交道和在现代公共组织中有效工作—不论是在地方、州、还是中央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普遍掀起了对公共事务研究的热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已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这可以从国外许多知名高校设置公共事务专业得到证明,如哈佛大学的公共事务专业;纽约大学的公共、非营利事业管理专业;康奈尔大学的公共事务专业等等。

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对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的推崇。美国的许多大的公共管理院系都鼓励教师和学生通过做项目参与社会实践,或到政府挂职,或鼓励边工作边学习的学生结合工作实际写策论,还聘请在管理岗位上的市政经理和部门领导为学生开课。美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培养目标通常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政府机关和非赢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面向公共领域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目前,美国开设公共事业管理课程的学校有220多所,在读学员达3万多人。到目前为止,根据彼德森大学指南,美国有312个公共管理院系,其中244个重公共管理方向,81个有公共政策方向。美国公共管理的学科原则和传统有三大重要理念:培养专业化管理人才(Professionalism),注重公共服务精神(publicservice),强调实践和操作(practice)。例如,作为美国最早的公共管理专业化教育课程体系,美国锡拉丘兹大学马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的公共管理课程,注意培养学员的四方面技能:量化统计方面的技能、经济分析方面的技能、预算和公共财政方面的技能以及公共管理知识技能。为此,该学院为学员开设了五类核心课程,分别是公共行政与民主类、统计分析类、经济分析类、预算和公共财政类、公共管理类。美国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办学目标是培养高层次的公共管理人才和从事高质量的公共政策分析人员。在其研究生教育中,要求学生掌握三方面的基本知识:即政策和制度分析、公共组织的战略管理、政治主张和领导艺术。

3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基本情况

1996年,东北大学娄成武教授和云南大学崔运武教授,到国外考察公共事业管理发展情况后开始酝酿在我国高校建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997年东北大学、云南大学分别向教育部报告,申请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入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原国家教委(现为教育部)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设立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1999年在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首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来,该专业发展迅速。到2000年,全国有57所高校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大学生。2001年全国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大学生的高校发展到132所,2002年迅速增加到180多所,2007年已有322所。对这个专业的招生,教育部原本是想由东北大学、云南大学两校通过四年的专业建设,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推广,但由于各高校自主办学,特别是教育部对各省属高校难以控制。如此增长速度,可称得上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奇观”。

虽然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较大成就,但公共事业管理在我国仅有十年的发展过程,作为一个有发展前途的新兴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应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发展空间,可现实的遭遇和形势却使该专业陷入了尴尬的局面。主要表现有:专业的社会认可度差、专业方向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学生就业难等不少问题。其原因是各高校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认识不足,造成专业课程设置散乱甚至混乱;教学内容死板,教学方式单一,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专业教材建设滞后、师资力量相对缺乏等。该专业目前的办学规模和发展速度已超出了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的速度和公共管理体制、公共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专业缺乏明显特色,就业方向不明确,所培养的学生缺乏不可替代性,社会对该专业的认识和了解也比较少。因此,作为一个新兴专业,如何构建更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推进专业建设,进而提升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竞争力,成为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面临的棘手问题。

4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建设的改革途径

4.1变革专业意识,塑造服务意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善治理论指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这一核心之外,还应包括非政府组织。公共管理的职能除了政治统治、社会管理之外,还需强调社会服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服务除了面向于政府和事业单位,还应包括企业和相关社会团体。因此,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要强调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非政府性和职能的服务性。

4.2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确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公共事业管理是社会组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部分成员的共同需要和协调发展,采取各种形式,对社会的公共事务进行生产、调节和控制的过程。针对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多样化和模糊化的问题,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面向公共领域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培养目标要强调注重公共服务精神,强调实践和操作,使之与当前经济社会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也保障了本专业学生更好的就业前景。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灵活制定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人才需求的调研,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灵活的确定培养方案。另外,人才培养方案是动态变化的,在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要进行全程就业信息管理工作。要依据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评价结果,检验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对不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时修改完善。

4.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各项技能。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面,具备较高的办事效能、实际策划、运用理论及操作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思维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必须具有动手操作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技能培养:一是社会调查技能。公共事业管理作为实践性应用性学科,其理论来源于社会实践,其理论也必须适合于并应用于社会实践。能熟练应用社会调查的方法步骤,使学生了解社会、熟悉公共管理的实际,市场运作技能熟练。二是社会适应技能。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公共管理专业人才能够应付各种社会变化,具有应对各种困难和挫折的心理素质。三是熟练的表达技能。包括语言讲述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这也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作为社会管理的决策人员和主要参与者,其设想、方案等要通过语言和文字准确、顺畅表达出来,否则就会限制能力的发挥,无法履行管理职责。公共管理工作是对人的工作,只有通过有效地表达才能与人沟通,否则不会得到他人的配合,工作也将无法开展。

公共事业管理篇2

1.1绩效评价的目的因素想要建立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首先要做到确定其建立依据,而这个依据就是绩效评价的自身目的。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由绩效评价的目的来决定的,不同地区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价的根本指标不同。政府想要改进公共事业的绩效,那么所构建的指标体系要比单纯的绩效评价更加着重注意分析潜在影响绩效评价的因素,并对如何改进进行深入讨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用于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种类繁多,数量不可忽视,在进行评价时不能做到全面具体,以此只能根据评价目的来进行政府管理绩效的评价。不然,不只绩效评价没有意义,而且操作性也不强,失去了评价应有的价值。

1.2地方政府的职能因素绩效的本质就是政府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履行质量和程度,在政府管理职能之上建立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的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的内容根据管理职能不同进行细致标注,全面准确了解地方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宏观角度来说,地方政府主要职能包括:教育领域、科技发展、文化传播、卫生监督、体育培养、建设基础设施、保护环境等。评价这些职能的指标就要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教育领域绩效评价体系、科技发展绩效评价体系、文化传播绩效评价体系、卫生监督绩效评价体系、体育培养绩效评价体系、设备建设绩效评价体系、保障社会绩效评价体系、保护环境绩效评价体系等。根据不同的职能来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我国土地资源丰富,不同的地区,历史影响因素和自然条件都不相同。因此,建立指标时,要充分考虑职能的不同影响着指标的制定。既要制定特殊的指标体系,也要制定通用的指标体系,利用数量进行分析制定,尽可能地减小不同地区的职能差异,完善差异带来的误差和负面影响。

1.3地方政府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因素因地域的差异,主观条件、客观条件都会影响到绩效评价体系。这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上级领导的要求,根据上级领导提出的总目标,传达完成任务分配、指示、计划相关规定、法规、条例等;二是地方领域的人员素质、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目标完成的质量及实现程度、政府管理制度等;三是外界环境直接影响,即相关企业、区域特点、部门的发展质量、发展速度等方面。以其作为建立制度的基础,建立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的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只有真实全面地深入、掌握、研究分析、利用这些条件,才能合理地制定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的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4评价所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因素利用信息管理可以直接预测地方政府对事业的管理,但是不能直接深入了解管理内容。因此,可以用来间接探究政府管理绩效。政府管理绩效就是搜索、处理信息的过程,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明确有效性、全面概况性影响着绩效评价指标能否实现预测的可能性。针对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的充分考虑,保证有效建立政府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可以分析政府管理绩效信息评价的来源、政府管理绩效信息源与评价对象和评价目的相互联系,评价的对象不同、目的不同,所得到的信息就不同。通常信息主要表现于群众的评价、领导的评价、政府自我评价、同等岗位相互评价、社会评价等相关数据资源。二是,合理利用采取到的信息科学绩效评价,将生活实际和采取到的信息互相对比,选择符合标准的评价。三是,依照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对建立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调整。

2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2.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指出政府实际管理的有效成绩是绩效评价的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必须按照事业具体部门和管理职能建立体系。所以,教育领域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科技发展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文化传播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卫生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育培养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设备建设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保障社会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保护环境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等,这类别构成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指标。(1)教育领域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教育领域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教育领域费用所占GDP的比重、在校学生与教师的比例、大学生的实际入学率。地方政府在教育事业中的资金投入越多,GDP的比重就越大,充分体现此地方政府教育领域管理绩效不断增加。教育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具有严格的序级。根据各个序级和教育业绩发展的总体反映,做出教育领域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目前来看,我国不同级别的地方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财力支持、人力资源、物力材料,改善不同级别的教育设备和资源。大学生的实际入学率这一指标可以对平衡层次不同的教育领域水平进行评价,增加绩效评价的整体性;此外,该指标具有国际通用性。(2)科技发展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科技发展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R&D政府公共事业支出所占GDP的比重;专利申请的数量或件数。一个地区或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可以根据一个地区或国家科技发展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来衡量,当R&D政府公共事业支出占GDP的1.0%以下时,该地区或国家处于开发应用技术时期;当R&D政府公共事业支出占GDP的1.0%到2.0%时,该地区或国家处于应用创新技术时期;当R&D政府公共事业支出占GDP的2.0%以下时,该地区或国家处于完全创新技术时期。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比重普遍大于2.2%。申请专利可以具体反映出地方政府科技发展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科技创新推广、奖励、鉴定等科技成果的水平。(3)文化传播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文化传播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电视人口的覆盖率、广播人口的覆盖率、平均公共图书馆的藏书量。电视人口的覆盖率和广播人口的覆盖率是衡量人民娱乐生活和文化设备的绩效标准,平均公共图书馆的藏书量能够推进图书管理技术的发展和利用。(4)卫生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卫生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支出所占GDP的比重;以万人为计量单位对比病床数量;以万人为计量单位对比医生数量。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发展长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支出所占GDP的比重不断增加,医疗设备越来越高科技。以万人为计量单位对比病床数量和医生数量衡量卫生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的指标不断增长。(5)体育培养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育培养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县级以上级别举办的运动会次数。根据政府对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动会的举办,综合获取体育培养管理绩效的提升指标,以运动会举办的次数来评价体育培养管理绩效。(6)设备建设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设备建设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人均园林的绿化面积、人均路面的面积、人均下水道的管道长度。这里的设备建设指的是狭义上的地方政府公用事业,衡量设备建设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有很多,但是指标值是具有通用性的。因此,我们以人均园林的绿化面积、人均路面的面积和人均下水道的管道长度这三项作为代表指标。(7)保障社会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保障社会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保障社会管理的支出所占GDP的比重、收容性质的社会福利单位数量、社会福利救济的人数。保障社会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平,贯彻执行保障服务,建立完善的福利体系。(8)保护环境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保护环境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保护环境管理维护费用所占GDP的比重、工业废水的排放达标率、固体废物的利用率。保护环境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衡量地方政府环境质量维护能力,是改善社会环境工作的绩效指标。

2.2管理的成本指标体系的构成管理的成本指的是:地方政府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管理公共事业中所消耗的费用,它包括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成本。内部成本指标是指:工作在机关单位人员的工资总额占该地财政支出的比率、机关单位人员年工资总额用于工作人员的劳保、工资和补贴;外部成本指标指:对公共工程的投资、支付公共事业的管理费用。

2.3内部的管理指标体系的构成公共事业管理绩效十分关注内部的学习和经营过程,内部评价事业管理和外部评价事业管理相结合,主要包括人力的资源状况、行政办事的效率、政府是否廉洁政务。

公共事业管理篇3

义务教育,是指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国家制订《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强调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合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任务,强调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受教育需求的公平性是义务教育的出发点。为了从理论上阐明义务教育必须以教育公平为目标,笔者引入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并通过分析我国目标义务教育存在的非公平现状,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公平推进的对策。

一、理论: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共事业,教育管理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教育产品来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优质足量涉及效率,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平。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效率是一个完全的经济概念,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公平强调教育管理的效果与教育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企业基于其生存和追求利润的目标,效率成了其当然的首要指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它与私营企业的区别就在于效益在私营企业看来是一种目标,而就公共事业而言,只能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公平的手段,最终必须服务于公平的需要,教育不能本末倒置,这是公共教育事业管理的特性所决定的:

从本质上讲,教育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从理论上分析,公共教育事业管理,涉及到两个理论:一个公共事务理论,一个是公共产品理论。当然由于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也说明教育既有公共性又有私人性,教育的不同部分,其纯与私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非义务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受益,很大程度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个人,私人产品性也很突出,产品提供的方式以混合提供为主要,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强制义务教育,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为主要目标,社会受益面最大,教育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外部性最高,因此决定了这类教育产品公共性程度非常高,已是倾向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甚至某种意义上就是纯公共产品。产品的提供方式以政府的公共提供为主要形式,即由政府无偿地向消费者提供,实行免费教育,满足社会的公共消费需要。

二、问题:目前义务教育的非公平问题

目前教育最受诟病的就是教育公平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牵涉到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社会大众对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敦育。但是基础教育阶段存在背离公平原则的倾向,主要体现在校际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教育政策制定上的不合理。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基础教育来说,由于政府实行义务教育的政策,基础教育是公共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既然是公共产品,每个人的享用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不应该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由于提倡提高办学效益,教育提出重点发展个别高质量的小学、中学的主张,政府在教育投入、教师资源配置、学生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这样的结果是优质教育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学校手中。重点学校制度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来说,资源的非均衡分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公众享受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重点学校制度以精英教育培养尖子生为目标,与义务教育使人人享用平等教育的宗旨是背离的。就近入学制度是保证义务教育的主要手段,但是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的不合理,学校间明显差距的存在使这一政策无法体现它的公平原则。就近入学意味着你没有选择好学校的余地,碰巧跟好学校做邻居,那么你就可以上好学校,碰不巧就只能上差学校,这本身就是带有偶然性的,有人称之为是“家庭居所决定是否享有优质资源”。

择校意愿的产生和择校制度,就是因为伴随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化而派生出来的。从理论上看,择校是“家长们放弃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是个人选择性的行为,并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而且从理论上讲,择校给予受教育者选择自己心仪学校的权利,择校有助于构筑学校间的竞争机制,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从现实上看,择校与高收费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许多名校通过留出一定比例的择校名额而获得额外的经费,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教育优质资源的稀缺,为了能得到较好的教育,老百姓不得不在义务教育阶段就为孩子的受教育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对家境富裕的家庭来说,择校制度能使他们通过交纳高额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好的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但是当它一旦与高收费联系在一起时,就意味着部分的人占有了本应是大家共有的资源,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如果说民办学校因为其民办性质,是有满足个体(下转第151页)(上接第147页)受教需要,提高办学质量、效率的话,无须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采取择校高收费无可厚非,那么,通过将公办学校的优质初中部转化为民办途径而使择校高收费合法化,这就是说把本来属于公共的物品变成了部门和教育实体的私人物品,而使公众失去平等享受优质公共资源,这就是从理论上和道德上完全说不过去的。尽管从理论上说择校可以帮助你通过交费或考试的方式,重新选择,但这是不是又是对交不起高学费的人来说是不公平呢?而实际上对负得起高额学费的家庭来说,也并不意味着公平,因为教育的公平除了基本的要求是上学的人人机会平等外,还包含“人人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是高质量的教育却必须花费高额的费用。目前各项制度推出的结果并不能实现对公平的维护,而恰恰相反是对公平的损害,以“精英教育”为导向,以分数为取向的重点学校制度成为了推广普及素质教育的障碍,损害的正是大多数人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高质量教育的利益,这是对义务教育普及素质教育的宗旨的背离。对此杨东平教授深刻地指出:一般认为,就事实而言,世界各国在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比教育机会不公平严重得多。“人人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仍然是20世纪末的重大挑战之一”。

三、对策: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策

为了切实转变应试教育,实现素质教育的良性运作,有必要在基础教育阶段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维护公平原则和公平目标的手段和重要保障。目前应试教育之所以仍然是基础教育的主要内容,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优质教育不均衡。由于重点学校制度和选拔精英的教育主导,就必然会有应试教育和择校高收费,就必然会有学校与学校间进一步的差距。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需要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取消重点小学、重点初级中学;将原来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的师资进行重组,调配到原薄弱中小学去,加强薄弱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以强带弱,实现义务教育水平均衡发展。在各校资源均衡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就近免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才能够真正实现,水平相当的基础上的竞争才是有效和合理的。没有了重点小学、重点初中,各校均衡水平发展,老百姓也就不需要为子女避免进入差学校而四处择校,学生也不需要在基础教育阶段为考上一所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奔忙于各种辅导班而失去了本应快乐轻松的童年。只有这样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取代应试教育,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如此中国的教育才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真正地解放我们的孩子。为保证义务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就有必要加强政府对教育经费的均衡投入和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宏观调控上。因为教育的相当部分,提供的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特别是义务教育,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政府为保证社会的大部分成员合理享用到公共教育资源,需要承担经费投入和监管调控的职责,以此保证教育公益性。

【参考文献】

[1]崔运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

公共事业管理篇4

1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分析

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可以分为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和制度变迁的历史分析。由于公共事业经营主体的制度变迁受各参与者行为的影响,因此对公共事业经营主体的分析本文采用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进行阐述。

博弈是社会主体从各自的动机出发相互作用的一种状态,制度与博弈之间的关系是多方面的:第一,制度是博弈的均衡,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博弈会形成制度或制度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规范、约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行为选择;第二,制度是多样化的,通常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博弈或相互作用是在先前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下进行的,也就是说,人的行为会或多或少的受到制度的约束。而随着人与人之间的博弈或相互作用的进行,制度会随着时间、偏好、技术等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就是制度变迁。所以制度变迁的过程也就是一个社会主体间的博弈过程。

如果博弈参与者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在潜在制度安排或制度结构下获得的净收益大于他们在现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下获得净收益,新制度就会产生。此时的新制度是对应于这些变化条件下的新的制度均衡状态,但是,新的制度也不是永恒的。一旦这些因素又发生变化,改变新的制度下的利益总量或者利益分配方式,原来的“新”均衡又会被打破,经济体系又会处于制度非均衡状态。人类社会就是在制度均衡与非均衡的交替变换过程中曲折地进步和发展。

2十堰公交民营化的制度变迁分析

2.1十堰公交经营制度变迁的原因分析

2.1.1政府角度

从政府角度来说,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交通整体运送乘客的能力,方便市民出行,是改革的根本目的。但政府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来建设日益扩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需要私人资本的介入。在改革前,尽管十堰市公交公司每年都有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但仍然存在亏损。城市公交无疑是政府的一个大“包袱”,公交的运营成本不低,而票价却不能太高,通过市场化、民营化,十堰政府不仅可以每年得到民营公交公司线路营运资源费用800万元,纳税200万元,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政府不用提供财政补贴了。

2.1.2公司角度

从公司角度来说,通过引入私人资本,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使原来亏损的公交公司焕发活力;且公用事业具有风险低、现金流回报稳定的特性,民营公司通过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引入真正的市场机制,经营者也能从中获取收益。

2.1.3人的角度

从人的角度来说,一方面,公交公司原有的员工通过新公司的组建,告别了以往吃“大锅饭”的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会提高;另一方面,居民则可以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公交服务和更加广泛的公交线路。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公交民营化是一项比原有制度存在更多净收益的制度,并且制度变迁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可以减少制度变迁的成本和阻力,因而是一种效率改进。而实际上,十堰公交公司民营化后,陆续购买了110辆公交空调车投入运营,线路也有所增加,老百姓也认为公交的硬件有所改善;而公交公司在2003年和2004年分别实现利润106万元和119万元;政府也不用向公交公司提供补贴,并且可以得到线路营运资源费用和企业的上缴税金。

2.2十堰公交民营化失败的原因分析

2.2.1直接原因——公交停运事件

十堰公交民营化失败的直接导火索是民营化五年内的四次停运,其中2008年就发生两次,分别发生在1月12日和4月15日,而停运的原因是因为员工的不满其工资待遇导致的集体行动。

2.2.2根本原因——政府对公交民营公司的监管保障不力

(1)十堰公交民营化在最初两年能够保持盈利的情况下,后几年连续亏损,与其自身的营运成本上升有关。

油价暴涨是其营运成本上升的原因之一,2003年油价每升2.6元,而到2008年已涨到5元多。十堰公交公司营运线路22条,营运车辆386辆。每天的油耗就是21吨,营运成本太高。而中央财政仅在2006、2007两年共提供了619万元的油补,但这还不到油价增长所造成的额外成本的10%。

公交公司成本上升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政府并未对公交公司承担的社会福利带来的减收给予补贴。这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成人持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而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政府应付应当对此给予公交公司一定补贴。政府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民营公司却没有任何补偿,公交公司的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只能导致公司经营情况恶化。

(2)从公共交通的性质来说,公共交通是一种保障性的公共服务,而民营企业则是为了赚取利润,是一种市场化的服务,两者之间存在矛盾。

公交公司虽然具有特许经营权,但政府对公交票价是实行政府管制的。票价管制的情况下,企业的真实成本无法通过供求关系来得以说明,在高成本的影响下,企业必将受到损失,在从消费者和政府追求不到的情况下,只好将成本转移给职工,最终酿成了停运事件。

3公交民营化的制度是否可行

十堰的公交民营化随着政府收回经营权而宣告失败了,其他城市如合肥、重庆、南京等地原来已经民营化的公交事业也重回国有国用事业,不仅如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公共事业都是政府直接投资、垄断经营的。这是否说明公交民营化真的不可行呢?

一项制度之所以可行,是因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在新的制度下所获得净收益要大于其在现有制度下的净收益。而公交民营化是否可行,主要是分析其在现有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能否提高社会的收益。公交民营化之所以存在问题,主要是因为公共交通的公共服务性质与私人企业追求利润之间的矛盾,如果这个矛盾是可以调和的,且在这种制度下的收益大于在以前制度下的收益,那么这项制度就是可行的。那么公共交通的矛盾是否可以调节呢?笔者认为是可以的。

由十堰公交公司民营化的进程可以看出,在民营化初期,取得了政府,公司,民众的“三赢”,政府甩掉了包袱,公司获得了利润,民众获得了更好的服务。但这种制度本身是不稳定的,它时刻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由于汽油价格,社会福利等因素造成的成本上升于管制票价的之间的矛盾在油价上涨和居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的条件下愈演愈烈,制度因此就存在不稳定的因素。

此时,如果制度回到以前将不仅承受巨大的转化成本,且将彻底抛弃现行制度的种种收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分担其责任就成为稳定现行公交制度的一个最优解。既然公交公司存在公共服务的性质,那么政府就不应该抽身而出;既然民营企业有比国有企业更好的效率和收益,那么民营企业就应当存在。因此,公交民营化作为一种效率改进的制度,其本身是可行的,只要利益双方各尽其责,政府对公共交通的公共服务部分进行适当补贴,公交公司也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这样一个效率改进的制度才能真正的保存下来。

4对公共事业民营化的建议

4.1公交民营化乃至公共事业市场化并不意味这政府责任的免除,政府对于城市公共服务应尽其责

公交民营化不是简单的将公共服务划拨给私人企业,而政府对此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公共交通的性质决定政府在公共事业民营化中仍需“有所为”。对于城市公共事业的公共服务部分,由于与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政府应尽到自己的义务,同时也应该做好自己的监督职责。权责统一的前提下,制度的效用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

因此,笔者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公共交通的社会福利部分向民营公司进行支付,以履行政府职责,具体表现为及时履行其补贴,保障民营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要对民营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保证居民获得良好的公交服务。

4.2公共交通的定价长期被扭曲,政府应当在定价和补贴中有所权衡

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交通费用在日常生活支出所占的比例不断降低,其中公交票价在政府管制下多年保持不变,这与公交的公共性质导致的政府巨额补贴有关。但与此同时,应注意到政府补贴市场扭曲价格的程度和政府本身财政的支持能力。中国的大城市有能力对公共交通进行补贴,北京每年将投入数百亿资金补贴公交部门的巨额亏损,但对于一些中小城市,如本文中所提到的十堰,政府本身的财力有限,无法进行巨额补贴,这样形成一个悖论,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高的城市公交补贴反而多,而在居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城市公交补贴反而少的现象。

因此,笔者建议,可以根据公交运输的成本适当提高票价,特别是在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城市,以减少价格扭曲,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保障。但公共交同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提高价格有可能会造成一些社会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应当在定价和补贴中有所权衡。而如果不能提高票价,则应加大对收入水平较低城市的公共事业的补贴扶持力度。这样,公交民营化乃至公共事业市场化才能作为一个效率改进的制度长久的持续下来。

公共事业管理篇5

课程设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途径,直接关系到大学和专业在人才质量、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各学科知识不断扩张,教学内容重复交叉越来越多,课程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联系,给学生的学习带来沉重的负担,“为此全国许多院校开展了课程整合式教学改革,使相关课程能够交叉融合,形成整体协调的新型课程体系”。根据其他院校改革经验,笔者所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了改革探索,并进行了课程整合的初步尝试,目的是使该专业的课程体系整体化和科学化,以适应社会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需求,推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顺利发展。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规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科技、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管理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根据教育部要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毕业生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并列出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经济学、公共关系、公共财务、管理定量分析、应用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文秘等主要课程。笔者所在学校属于医学院校,举办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偏向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因此,在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上以围绕卫生事业管理方向而定。经过我们的调研,认为过去的课程设置存在以下问题:

(一)医学课程设置所占比重过大

作为医学院校开办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过去,我们在课程设置指导思想上一直是要充分发挥医学院校自身的学科优势,突出医学特色。因此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认为医学课程设置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突出医学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区别于其他类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色,长期形成了“医+管”的课程设置模式,导致医学教育课程多,课时总量大的问题(2007年培养方案调整前共开设了13门医学课程,共计878学时,占总学时的31.90 %。2007年培养方案将医学课程调整为12门,共710学时,占必修学时的28.35%)。加之过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收的是文科学生,学生学习医学课程的难度大,学习负担沉重。

(二)专业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由于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发展时间较短,至今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培养模式,尤其是在专业课程设置上,每个学校都有不同的特点。笔者所在学校采取“医+管”的模式,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表现在忽视各学科的内在联系和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存在着(1)知识体系庞杂、层次混乱:即有行政管理的内容,经济、工商管理内容,也有卫生事业管理的内容;(2)课程分类不准确、课程功能不明朗: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之间界限化分不明确,如《公共关系学》这么课程究竟归入基础课程还是专业课程,一直没有定论,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把握不住重点,教师在讲授中也不知所措。(3)课程内容陈旧或交叉重复以及相对脱离实际等问题,如《初级卫生保健》课程的内容已经非常陈旧和脱离我国现阶段卫生保健的实际需要。(4)管理专业课程学时所占比重较低,占总学时数的22.08%。

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整合的设计思路与实践

以前的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上,只是简单的将医学课程与管理类课程牵强的捆绑在一起,可谓泾渭分明,缺乏逻辑关联,形成管理与医学的教学各唱一台戏,课程设置不完全合理,出现教师对专业培养目的不明确,学生对本专业缺乏整体认识,造成了教的不自信与学的不明确现象。因此如何解决医学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整合成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学校针对这一专题进行了调研和探讨,对相应课程进行优化和整合,其目标是立足学生能力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探索并构建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具备必要医学知识的特色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此对管理专业的专业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进行确切的定位,从专业建设角度对医学课程和管理课程分别进行整合,以管理专业建设规划指导医学课程内容,同时,鼓励专业课程教师在教学中加入医学理论知识。

(一)医学课程的整合

笔者所在学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服务于医疗、预防、保健等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卫生管理、卫生监督、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疾病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因此,要求学生具有本管理专业的知识和才能,同时也必须掌握相关的医学知识。我们以往的医学课程内容包括了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十余门课程。由于科目多,内容多,课程之间的衔接较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难把握深浅度,导致学生在学习中有畏难情绪,重视不够,兴趣不高,教学效果较差。因此如何利用有限的课时让学生对医学知识有相当程度的了解,让其后在学习工作中能够用得上。为此,在不违背医学教育认知规律的基础上,依据专业培养目标,我们对医学课程进行了整合,采取与临床医学专业教学分离,设置独立的适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医学课程,即把医学课程整合为基础医学概论和临床医学概论两门医学课程,学时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见表1)

基础医学概论是把具有内在联系的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等课程有机的融合一体。临床医学概论是把内科学、外科学等课程有机地融合一体。这对任课教师的课堂讲授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要求教师对一些疾病的讲解应“着重从管理角度应抓住些什么问题才能提高诊断、治疗、护理质量;如何判定该病的病案书写、诊疗计划的质量,用药是否合理规范,卫生服务者通过何种努力才能缩短病程,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损失与痛苦,提高患者的满意度等”。

“医学课程的整合不是几门医学课程的简单压缩,而是医学知识的有机整合。其优势在于给予学生比较明确的重点,增加了知识的广度,降低了知识的深度,使学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有目的地、比较系统地掌握基本的医学理论知识,完善知识体系”。当然这种整合也有一定难度,整合后的知识体系可能涉及几个学科和几个教研室的教学内容,对教师的要求更高,而专业教师匮乏可能是制约课程教学效果的瓶颈。

表1 医学课程整合统计表

原课程名称及学时数 整合后课程名称及学时数

基础医学课程:系统解剖学44

生理学60

免疫学20

微生物学24

病理学58

药理学60

病理生理学54 基础医学概论120

临床医学课程:诊断学84

内科学102

外科学102 临床医学概论120

(二)管理专业课程的合理调整和整合

作为医学院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应是能力强、素质高的卫生管理专业人才,应具备卫生事业管理和研究的初步能力,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经济分析和预测。因此必须具有扎实、广泛的人文基础和管理学知识,必须掌握和了解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因此,需要制定符合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课程体系。对此,我们明确了管理为主,医学为基础的课程建设思想。对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管理专业课程门数及学时数,增设了符合市场需求的相关课程,如卫生政策研究、健康教育学、卫生管理统计等课程。对一些内容陈旧的课程则直接砍掉,如初级卫生保健。这样在总学时相对不变的基础上,精减了近 268 学时的空间来发展管理专业课程及基础课程教育。(见表2)

同时对一些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内容进行合理的整合:(1)法学课程的整合。依法管理是管理方法中的一种最基本要求。作为卫生管理专业人才必须具有系统的法学基础知识,这些知识包括《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学知识。但是由于课时有限,作为管理专业不可能开设系统的法学课程,因此在实践中将上述相关法学理论的一些基础知识整合在专业课程《卫生法学》中。既节省了课时,又普及了学生相关法学基础知识。(2)增加预防医学课程设置比例及其工具课程比例,对内容进行合理整合。作为未来将分布在卫生管理岗位上的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培养其预防意识和技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预防医学课程的设置显得尤为重要。以前管理专业预防医学课程设置门类开设少,课时也偏少,无法培养学生预防意识。通过课程改革,预防医学的知识在广度和深度上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增加了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学时,并将统计软件应用整合在卫生统计学中。(3)对一些课程中重复的内容,采取确定为某门课程重点讲授,其它课程简单介绍或不讲授的原则,这样既节省了学时,又避免学生重复学习中的厌学情绪和轻视态度。

表2 整合前后医学课程与管理专业课程对比

整合前 整合后

医学课程总学时 608 240

管理专业课程总学时 846 1062

医学课程学时占必修学时比例(%) 24.28 9.58

管理专业课程学时占必修学时比例(%) 22.08 42.41

医学课程门数(门) 10 2

管理专业课程门数(门) 20 20

三、课程整合的实施保障

课程整合不是简单的将几门课程糅合在一起,在整合过程中应该有科学调查与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有相应的机构、师资等作保障。具体说需要以下保障:(1)需要有组织保障。学校应设置基础医学概论教研室、临床医学概论教研室等相关机构。(2)要有专职教师。要对教师进行统一培训,在教学中有统一的、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要对教学内容全盘把握,使相关学科的教学恰当的联系和衔接,避免重复、脱节,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3)积极听取专家、教师、学生意见,了解课程整合反馈情况,以便及时调整课程内容,使之更好的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4)多渠道培养高素质的师资力量,如学历教育、外出进修等。课程整合对师资的要求高,这需要教师能提高自身素质,增加对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整合的研究。(5)优化教材。教材的选择对学生学习至关重要,应优先选择具有实践案例较多的优秀教材。同时教师在教学中要及时补充有关卫生改革的新思路、新理论、新做法,提出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前沿讨论课题,弥补教材滞后的不足。

参考文献

[1] 金昌沫.袁文丹等.在医学院校非临床专业中实施基础医学课程整合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1(1).

[2] 景浩,梁旭.医学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学课程设置探析[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9(1).

公共事业管理篇6

【关键词】

公共政策;价值;利益;分配;公共问题

【作者简介】

黄仁宗,男,山东菏泽人,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分析。E-mail:hrz2001@Tel:010-62762849。地址: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47#2102室(100871)。著作权所有,转载请联系作者。

一、导言

自哈罗德·拉斯维尔(HaroldD.Lasswell)和丹尼尔·勒纳(DanielLerner)于1951年发表《政策科学:范围与方法的新发展》以来,公共政策分析作为一种新兴研究领域正逐步成为学界和实务界的主流话语之一,甚至被誉为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一次“科学革命”(德罗尔语)、当代西方政治学的“最重大的突破”(冯贝米语)以及“当代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发展”(罗迪语)。正如杜克大学乔尔·弗莱什曼教授198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作报告时指出的:“目前已经发展起来的公共政策分析和管理专业,首次成为正式的教育科目,仅仅是在短短的的20年里,这是令人震惊的。在回顾20年的发展时,人们既对这一学术的新发展表示赞叹,又对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感到吃惊。”[1](p166)

然而,必须指出,公共政策分析至今尚未在学理研究和实证研究、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以及学术界和实务界之间构架起哪怕是一座真正稳固、一致的桥梁。换句话讲,公共政策分析的科际整合任务并未完成,人们迄今尚未就公共政策的本质内涵达成真正共识。

二、传统观点的述评

学界关于公共政策本质内涵的代表性观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现代行政学之父”伍德罗·威尔逊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即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2](p4)这个定义带有明显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特征,且缩小了公共政策的范围和制定主体。首先,公共政策不仅包括法律法规,还包括政府的计划、指示、决议,甚至政府领袖的某些特定意图和表征符号也会起到公共政策的功能。其次,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人员不仅仅有政治家,还包括人民代表、专家学者,尤其是在当今“行政国家”时代,随着政府职能的急剧扩张和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应用,行政当局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主动性日益增强。基于此,亚伯雷比(PaulAppleby)指出:“决策不仅仅属于政治”,换言之,“公共行政就是制订政策”。[3](p27、170)

(2)政策科学的创立者哈罗德·拉斯维尔和亚伯拉罕·卡普兰(A.Kaplan)认为:公共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4](p8)这个定义既包含了公共政策的工具理性(策略),又注意到了公共政策的价值理性(目标和价值),应该说极有见地。但宽泛地把公共政策等同于计划则是不可取的。计划可以是政策,但政策并不天然就是计划,它还包括指示、决议、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发出的其他符号系统。

(3)托马斯·戴伊(TomasR.Dye)认为:“凡是政府决定做或者不做某件事的行为就是公共政策。”[5](p1)这一定义不仅看到了政府的“为”,又注意到了政府的“不为”,因而具有明显的行为主义色彩,体现了公共政策分析实践性的学科特征。所谓“为”,就是政府为解决一定的公共问题而公然采取行动或者公然做出一定的符号表示;所谓“不为”,就是政府遵循一种放任主义的不干涉原则,不采取任何行动,不做出任何积极性的符号表示。“不为”和“为”都是公共问题的重要解决之道。比如中国一直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在执行“为”的政策;同时,朱镕基总理指出:“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绝对不会抄袭西方的模式,也就是说不实行政党的轮流坐庄或者是两院制。”[6]这实际上是在执行一种“不为”的政策。但是,下定义必须遵循民间话语和学术话语两种规范。日常生活中人们讲的“遵循公共政策”,显然不是遵循政府的行为,而是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符号表示。因此,把政府执行政策的行为等同于公共政策本身是不妥的。

(4)罗伯特·艾思顿(RobertEyestone)的定义则最为宽泛。他认为:“从广义上讲,公共政策就是政府机构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7](p18)这个观点显然受到了生态行政学的影响。事实上,公共政策本身就是政府系统与其生存环境之间交相策动的函数,即P=f(G,E),这里P指公共政策,G指政府系统,E指生存环境。政府做出一定的公共政策,本质上必须考虑对公共问题的因应。但这种因应必然会渗有政府自身的偏好和利益。无论从哪种角度看,公共政策都体现了政府及其环境的双重诉求。因此,艾思顿的观点是比较深刻的。但是,政府环境究竟是什么?难道仅仅是其周围环境吗?对此,他并未做出令人信服的回答。

我们认为,政府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系统而非封闭系统。封闭系统之间的界线是固定的、不可渗透的,而开放系统在与其更广泛的超系统之间的界线则是可渗透的。同时,环境既有一般(社会)环境,又有具体(工作)环境。“一般环境与具体环境之间的界线并不总是很清楚的,而这种界线又在不断变化着。一般环境中的力量不断地‘突破’到一个具体组织的具体环境中去。甚至在工作环境之外,还有可能影响组织(或被它影响)的因素与现象。很清楚,环境是个连续统一体,其中相关性只是个程度问题。’”[8](p156)甚至,迈意尔·R·路易斯把组织本身就看作是“产生文化的环境”。[9](p274)可见,作为一种开放系统的社会组织,政府与环境的界线是极其模糊、可以相互渗透的。因而,仅仅从政府与环境互动的层面来界定公共政策显然是不够的。

(5)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Easton)从其政治系统分析理论出发,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有权威的分配。”[10](p4-5)换言之,“一项政策的实质在于通过那项政策不让一部分人享有某些东西而允许另一部分人占有它们。”[11](p123)这个观点指出了公共政策的价值分配功能,因而颇受学界的青睐。但是,这一定义本身存在四个问题:

首先,究竟什么是价值?根据戴维·伊斯顿的理解,这里的价值不仅包括实物、资金,还包括权力、荣誉和服务等有价值的东西。然而,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一种哲学话语,价值就是在主客体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客体之于主体的意义和效用;而另一方面,价值又可以被理解为对主体有意义或有效用的一切客体。学术话语应该与大众话语相吻合或者说至少不能造成大众误读。而戴维·伊斯顿以含糊的价值界定公共政策,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

其次,公共政策仅止于分配吗?公共政策的确具有价值分配功能,但人们会沿着这一话语逻辑发问:公共政策仅止于分配吗?与分配同系列的生产、交换和消费,是否也是公共政策的功能所在?我们认为,公共政策除了分配社会价值的功能外,还具有生产、交换和消费社会价值的功能,表现在:1)政府通过执行直接投资、国家控股等政策,直接创制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尽管各国的国有化程度不同)。这种公共政策的生产功能在政府主导型的后发展国家尤为突出。2)通过签订和执行政府间外贸协议,遵循比较优势原则,互相交换社会价值。如今我国积极推行的“入世”政策,本质上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内外社会价值的交换和互惠;3)通过制定扩大内需等政策,鼓励民众消费社会价值。如果没有公共政策的消费功能,公共政策对社会价值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功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再次,全社会的价值都能够分配吗?在戴维·伊斯顿的视野中,价值就是对人们有价值的东西。然而,对人们有效用的东西太多了:阳光、雨露、地热、臭氧层等是价值;财产、权力、地位、荣誉等也是价值。前者显然是公共政策所不能分配的,后者则可以经由公共政策被分配给不同的群体。我们不妨把前者称为自然价值,把后者称为人化价值。一般地说,公共政策能够分配人为价值,但却不能分配自然价值。但这只是就极端状况而言。事实上,随着人与自然分离鸿沟的日益弥合,许多社会价值有二极融合的趋势,换言之,既有人为性又有自然性的社会价值越来越多。譬如在传统社会中,阳光是纯粹的自然价值,政府的政策无法实现对阳光的分配。但在法制完备的现代社会中,政府可以通过保护公民的住宅采光权,实现对阳光的分配调节。然而,这种分配又是不完全的,任何公共政策都无法给阳光清晰地划定产权,使得一部分人拥有阳光,而另一部分人却付之阙如。因此,并非全社会的所有价值都能通过公共政策加以分配。

最后,价值的分配对象一定是或选吗?在戴维·伊斯顿看来,公共政策的实质在于不让一部分人享有某种价值,而允许另一部分人占有它们。这里面暗含着一个假设:公共政策的对象既有受益者又有非受益者。这是不符合实际的。现实中,公共政策在分配价值时可能有三种情形:一是既有受益者又有非受益者,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二是只有受益者,没有非受益者,比如政府加强国防的公共政策,能够为全社会带来价值;三是只有非受益者,没有受益者,比如前苏联政府的对外扩张政策,并未给苏联人民带来任何福祉,反而造成国力衰微和民生凋敝,这是一种完全失败的公共政策。因此,公共政策的实质并非分配的或选性。

综上可见,公共政策分析在其基本分析单位——公共政策——的认知上亦存在着巨大的歧异,这阻碍了学术对话通道的建立。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共政策分析尚未成长为系统的理论范式和完善的学科建制,它只是关涉诸类领域、杂糅多种学科的研究途径。借用科学史家托马斯·库恩(ThomasKuhn)的话说,公共政策分析的“各个途径正处于‘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的交战状态。”[12](p14)所以,公共政策分析如果欲在科学界和实务界寻求认同、实现突破,就必须在方法论、分析单位和理论基础上能有所共识,同时建立完整的学术对话机制。其中,最为紧迫的就是在其基本分析单位——公共政策——上率先取得突破。

三、公共政策的本质内涵

公共政策与私人政策(包括公司政策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公共性。卢梭曾经指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13](p51)同样,公共政策也应该是体现公意的行为。在当今世界上,人类开发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力空前提高,但各种各样的公共问题又随之而来,如环境恶化、人炸、气候变暖、网络诈骗、垃圾处理、地下水位下降、恐怖主义猖獗。在中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宏观建制有了相当发展,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持续改善。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公共问题,比如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黄河断流、地下水位下降、渔业资源退化、草原退化、森林面积缩小、水土流失、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基础设施缺乏长期的保养机制等。面对这些公共问题,显然是任何私人组织所不能解决。因此,只能诉诸于政府采取灵活高效的公共政策,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培养解决公共问题的适当机制,激励公民社会在政府引导下与政府努力协作,共同解决公共问题。

综合人类文明史尤其是现实情境,我们认为,作为政治系统的一种输出,公共政策的所有涵义和功用就在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问题”构成了公共政策的存在根由和逻辑起点。美国学者J.S.利文斯顿指出:“问题的挖掘和确认比问题的解决更为重要,对一个决策者来说,用一个完整而优雅的方案去解决一个错误的问题对其机构产生的不良影响比用较不完整的方案去解决一个正确的问题大的多。”[13](p133)所谓问题,就是指“应有现象与实际现象的偏差,或者是系统的现有状态与期望状态的差距。”[14](p78)简言之,问题即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差距。根据不同的影响阈值,问题可分为私人问题和公共问题(或者说社会问题)。

所谓私人问题,是指成本和收益只对一个人或几个人有影响的问题,其利害关系人是特定的个人或较小的社群。一般地,私人问题依靠私人的力量即能解决。在解决私人问题的私人事务中,由于其收益与成本的线性对称,它无需任何外在的规制、监督和调节,就可以有充分的激励动力实现私人利益的最大化。相反地,如果私人事务经常受到外在力量的哪怕是善意的调整和干涉,私人事务的收益成本对称性就会遭到扭曲。“一个繁荣的社会,总是尽可能保证私的隐性,充分尊重个人在处理私事方面的理性选择,绝不强制化私为公,充分保证个人全权处理私人事务的自由权利;而一个贫穷的社会,却往往对私人事务横加干涉,以私人理性不足为名,强制性地化私为公,清私灭私,限制甚至剥夺个人处理私人事务

之自由权利。”[15]因此,一般地讲,公共政策不应干涉私人问题。

但是,一旦某一问题的成本和收益关涉到了整个社会,同时社会中每个成员都感受到这种利害相关性并因而产生了被剥夺感时,这种问题就由私人问题转化成了公共问题。显然,公共问题是指以整个社会作为利害关系人的问题,它波及的阈限是全社会,因此又称为社会问题。必须指出,本文是在宽泛语境中探讨公共问题或社会问题的。公共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些学者所认为的所谓的“社会病态”、“社会解构”或“社会失调”。比如艾森斯塔德就认为:公共问题“通常系指相当数量的人在社会行为方面的崩溃或离轨,而许多身处产生离轨现象社会的成员对此又极为关切。”[16](p26)

社会公众一经体认到公共问题的存在,就必然怀有诉诸于作为公共法权主体的政府的意图。但是,意图不等于现实。公众既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政府把公共问题纳入政策议程;也可能不采取任何要求政府纳入政策议程的实质性行动,而只是心存不满。在前一情形中,可能是由于:1)公民社会的发达,使得公众敢于和能够组织起来,向政府提出诉求;2)开明、民主的政府,愿意倾听民众的呼声;3)即使是非民主的政府,由于担心公共问题不解决会触发社会的动荡,进而危及自身的合法性,因而明智地把公共问题纳入政策议程。

在后一情形中,原因则可能是:1)公民社会的软弱,使得公民缺乏向政府提出纳入政策议程要求所需的足够资源和勇气;2)专制独裁政府可能毫不顾及社会的需求,视民众为草芥;3)即使是所谓的民主政府,也有其自身的利益追求,也“更多地是作为特种利益的经纪人”[17](p56)一旦公共问题的解决不能给其带来好处甚至会危及其自身利益时,政府会作壁上观。至于政府如何将公共问题纳入政策议程,使之成为公共政策问题,鉴于学界多有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前已述及,问题本身是一种差距。同时,无论是私人问题还是公共问题,其发生源都有两个:一是主观希求;一是客观情势。相应地,公共政策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寻求公共问题的解决:

(1)减少公众的主观差距,降低或转移公众的期望值,缓和公众的不满情绪。换言之,即政府不是直接采取针对该公共问题的行动,从根本上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而是开动宣传机器,推行政治社会化,以政府的价值判断影响公众,企图使公众感到:问题原来没自己想的那么严重;或者问题终究会得到解决!这是一种比较适用于对危机的暂时性处理的政策做法。它给人以安慰,能够暂时慰藉公众的紧张状态。例如,俄罗斯总统普京之所以能够在前总统叶利钦众多的接班人如切尔诺梅尔金、涅姆佐夫、基里延科、斯捷帕申等中间脱颖而出,创造世界政坛一大奇迹,根本上是因为他严格奉行了彻底消灭车臣叛乱势力,不参与国内政治斗争的公共政策。结果,通过车臣战争,俄国人民的视线由国内一直不景气的经济问题转移到了维护俄罗斯领土完整的车臣战争问题上,普京不仅消灭了车臣匪帮,而且也打掉了所有的政治竞争对手,通往克里姆林宫的大门从此为普京敞开了。

诚然,减少主观差距的政策做法颇具明显的马基雅维里主义的色彩,往往给人以玩弄权术、麻痹公众之感。政府“必须有足够的明智远见,知道怎样避免那些使自己亡国的恶行(vizii)”,甚至如果必要的话,“还要保留那些不会使自己亡国的恶行。”[18](p74)因此,这种公共政策的做法在特定情境下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是,任何公共问题都是基于利益而产生的。恩格斯深刻指出:“革命的开始和进行将是为了利益,而不是为了原则,只有利益能够发展为原则。”[19](p551)同时,任何公共问题的产生都必然有一个从萌芽到发展以至事态扩大的自然过程。公共问题的利益本性再加上其产生的过程特性,使得政府企图通过减少人民的主观差距来回避公共问题的做法很可能得不偿失,最后矛盾越积越大,直至引发大的社会动荡甚至革命。因此,公共政策在减少了人民的主观差距进而暂时减缓了问题的表层严重性后,应该毫不犹豫地转向公共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减少客观差距。

(2)减少客观差距,即公共政策着眼于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直接接受公共问题的挑战。具体说来,它包括生产社会利益;分配社会利益;交换社会利益以及消费社会利益。在前述对戴维·伊斯顿观点的批判中,笔者已经指明,他所谓的“价值”是比较含糊的,因此“为免于对‘价值’一词有宽泛的理解,同时又能突出公共政策的本质,不如把‘价值’改为‘利益’。”[20](p5)所谓利益,就是指人们认为对其生存与发展、自由与幸福具有现实必要性的一切资源和条件。同时,公共政策的实际功能决不仅仅止于利益的分配,还包括利益的生产或创制,利益的交换,利益的消费。详细的阐释可见上文对戴维·伊斯顿观点的批判,此处不再赘述。通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公共政策能够减少客观差距,实现公共问题的根本解决。

综合上述分析,公共政策无论是从减少主观差距还是从减少客观差距,其着眼点都是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因此,我们认为,公共政策的本质在于:政府通过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考量,在减少主观差距和减少客观差距之间做出选择,进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公共政策既可能直接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减少客观差距,包括对公共利益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也可能置公共利益于不顾,仅仅通过降低或转移公众的期望值来减少其主观差距,缓和其不满情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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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omasR.Dye.UnderstandingPublicPolicy,NewJersey,1975,Seconded.

[6]朱镕基总理在2001年3月15日新闻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see

[7]RobertEyestone.TheThreadsofPublicPolicy:AstudyinPolicyLeadership,Indianapo-lis,1971.

[8][美]弗里蒙特·E·卡斯特、詹姆斯·E·罗森茨韦克.组织与管理——系统方法与权变方法[M].李柱流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9]竹立家等.国外组织理论精选[C].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11][美]戴维·伊斯顿.政治体系—政治学状况研究[M].马清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12]谢俊义.新制度主义的发展与展望[J].[台]中国行政,“中华民国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总第六十八期.

[13][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4][美]J.S.利文斯顿.受良好教训管理者的神话[J].哈佛商业纵览1971(1).转引自张金马.政策科学导论[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15]姜圣阶等.决策学基础[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16]毛寿龙.公共事务与制度选择.see/000408/1.htm

[17][以]S.N.艾森斯塔德.现代化:抗拒与变迁[M].张旅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18][美]詹姆斯·安德森.公共决策[M].唐亮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

[19][意]尼科洛·马基雅维里.君主论[M].潘汉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0][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一)[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1]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

公共事业管理篇7

【关键词】

公共政策;价值;利益;分配;公共问题

【作者简介】

黄仁宗,男,山东菏泽人,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分析。E-mail:hrz2001@Tel:010-62762849。地址: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47#2102室(100871)。著作权所有,转载请联系作者。

一、导言

自哈罗德·拉斯维尔(HaroldD.Lasswell)和丹尼尔·勒纳(DanielLerner)于1951年发表《政策科学:范围与方法的新发展》以来,公共政策分析作为一种新兴研究领域正逐步成为学界和实务界的主流话语之一,甚至被誉为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一次“科学革命”(德罗尔语)、当代西方政治学的“最重大的突破”(冯贝米语)以及“当代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发展”(罗迪语)。正如杜克大学乔尔·弗莱什曼教授198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作报告时指出的:“目前已经发展起来的公共政策分析和管理专业,首次成为正式的教育科目,仅仅是在短短的的20年里,这是令人震惊的。在回顾20年的发展时,人们既对这一学术的新发展表示赞叹,又对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感到吃惊。”[1](p166)

然而,必须指出,公共政策分析至今尚未在学理研究和实证研究、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以及学术界和实务界之间构架起哪怕是一座真正稳固、一致的桥梁。换句话讲,公共政策分析的科际整合任务并未完成,人们迄今尚未就公共政策的本质内涵达成真正共识。

二、传统观点的述评

学界关于公共政策本质内涵的代表性观点,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现代行政学之父”伍德罗·威尔逊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即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2](p4)这个定义带有明显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特征,且缩小了公共政策的范围和制定主体。首先,公共政策不仅包括法律法规,还包括政府的计划、指示、决议,甚至政府领袖的某些特定意图和表征符号也会起到公共政策的功能。其次,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人员不仅仅有政治家,还包括人民代表、专家学者,尤其是在当今“行政国家”时代,随着政府职能的急剧扩张和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应用,行政当局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主动性日益增强。基于此,亚伯雷比(PaulAppleby)指出:“决策不仅仅属于政治”,换言之,“公共行政就是制订政策”。[3](p27、170)

(2)政策科学的创立者哈罗德·拉斯维尔和亚伯拉罕·卡普兰(A.Kaplan)认为:公共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4](p8)这个定义既包含了公共政策的工具理性(策略),又注意到了公共政策的价值理性(目标和价值),应该说极有见地。但宽泛地把公共政策等同于计划则是不可取的。计划可以是政策,但政策并不天然就是计划,它还包括指示、决议、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发出的其他符号系统。

(3)托马斯·戴伊(TomasR.Dye)认为:“凡是政府决定做或者不做某件事的行为就是公共政策。”[5](p1)这一定义不仅看到了政府的“为”,又注意到了政府的“不为”,因而具有明显的行为主义色彩,体现了公共政策分析实践性的学科特征。所谓“为”,就是政府为解决一定的公共问题而公然采取行动或者公然做出一定的符号表示;所谓“不为”,就是政府遵循一种放任主义的不干涉原则,不采取任何行动,不做出任何积极性的符号表示。“不为”和“为”都是公共问题的重要解决之道。比如中国一直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在执行“为”的政策;同时,朱镕基总理指出:“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绝对不会抄袭西方的模式,也就是说不实行政党的轮流坐庄或者是两院制。”[6]这实际上是在执行一种“不为”的政策。但是,下定义必须遵循民间话语和学术话语两种规范。日常生活中人们讲的“遵循公共政策”,显然不是遵循政府的行为,而是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符号表示。因此,把政府执行政策的行为等同于公共政策本身是不妥的。

(4)罗伯特·艾思顿(RobertEyestone)的定义则最为宽泛。他认为:“从广义上讲,公共政策就是政府机构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7](p18)这个观点显然受到了生态行政学的影响。事实上,公共政策本身就是政府系统与其生存环境之间交相策动的函数,即P=f(G,E),这里P指公共政策,G指政府系统,E指生存环境。政府做出一定的公共政策,本质上必须考虑对公共问题的因应。但这种因应必然会渗有政府自身的偏好和利益。无论从哪种角度看,公共政策都体现了政府及其环境的双重诉求。因此,艾思顿的观点是比较深刻的。但是,政府环境究竟是什么?难道仅仅是其周围环境吗?对此,他并未做出令人信服的回答。

我们认为,政府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系统而非封闭系统。封闭系统之间的界线是固定的、不可渗透的,而开放系统在与其更广泛的超系统之间的界线则是可渗透的。同时,环境既有一般(社会)环境,又有具体(工作)环境。“一般环境与具体环境之间的界线并不总是很清楚的,而这种界线又在不断变化着。一般环境中的力量不断地‘突破’到一个具体组织的具体环境中去。甚至在工作环境之外,还有可能影响组织(或被它影响)的因素与现象。很清楚,环境是个连续统一体,其中相关性只是个程度问题。’”[8](p156)甚至,迈意尔·R·路易斯把组织本身就看作是“产生文化的环境”。[9](p274)可见,作为一种开放系统的社会组织,政府与环境的界线是极其模糊、可以相互渗透的。因而,仅仅从政府与环境互动的层面来界定公共政策显然是不够的。

(5)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Easton)从其政治系统分析理论出发,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有权威的分配。”[10](p4-5)换言之,“一项政策的实质在于通过那项政策不让一部分人享有某些东西而允许另一部分人占有它们。”[11](p123)这个观点指出了公共政策的价值分配功能,因而颇受学界的青睐。但是,这一定义本身存在四个问题:

首先,究竟什么是价值?根据戴维·伊斯顿的理解,这里的价值不仅包括实物、资金,还包括权力、荣誉和服务等有价值的东西。然而,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一种哲学话语,价值就是在主客体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客体之于主体的意义和效用;而另一方面,价值又可以被理解为对主体有意义或有效用的一切客体。学术话语应该与大众话语相吻合或者说至少不能造成大众误读。而戴维·伊斯顿以含糊的价值界定公共政策,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

其次,公共政策仅止于分配吗?公共政策的确具有价值分配功能,但人们会沿着这一话语逻辑发问:公共政策仅止于分配吗?与分配同系列的生产、交换和消费,是否也是公共政策的功能所在?我们认为,公共政策除了分配社会价值的功能外,还具有生产、交换和消费社会价值的功能,表现在:1)政府通过执行直接投资、国家控股等政策,直接创制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尽管各国的国有化程度不同)。这种公共政策的生产功能在政府主导型的后发展国家尤为突出。2)通过签订和执行政府间外贸协议,遵循比较优势原则,互相交换社会价值。如今我国积极推行的“入世”政策,本质上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内外社会价值的交换和互惠;3)通过制定扩大内需等政策,鼓励民众消费社会价值。如果没有公共政策的消费功能,公共政策对社会价值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功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再次,全社会的价值都能够分配吗?在戴维·伊斯顿的视野中,价值就是对人们有价值的东西。然而,对人们有效用的东西太多了:阳光、雨露、地热、臭氧层等是价值;财产、权力、地位、荣誉等也是价值。前者显然是公共政策所不能分配的,后者则可以经由公共政策被分配给不同的群体。我们不妨把前者称为自然价值,把后者称为人化价值。一般地说,公共政策能够分配人为价值,但却不能分配自然价值。但这只是就极端状况而言。事实上,随着人与自然分离鸿沟的日益弥合,许多社会价值有二极融合的趋势,换言之,既有人为性又有自然性的社会价值越来越多。譬如在传统社会中,阳光是纯粹的自然价值,政府的政策无法实现对阳光的分配。但在法制完备的现代社会中,政府可以通过保护公民的住宅采光权,实现对阳光的分配调节。然而,这种分配又是不完全的,任何公共政策都无法给阳光清晰地划定产权,使得一部分人拥有阳光,而另一部分人却付之阙如。因此,并非全社会的所有价值都能通过公共政策加以分配。

最后,价值的分配对象一定是或选吗?在戴维·伊斯顿看来,公共政策的实质在于不让一部分人享有某种价值,而允许另一部分人占有它们。这里面暗含着一个假设:公共政策的对象既有受益者又有非受益者。这是不符合实际的。现实中,公共政策在分配价值时可能有三种情形:一是既有受益者又有非受益者,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二是只有受益者,没有非受益者,比如政府加强国防的公共政策,能够为全社会带来价值;三是只有非受益者,没有受益者,比如前苏联政府的对外扩张政策,并未给苏联人民带来任何福祉,反而造成国力衰微和民生凋敝,这是一种完全失败的公共政策。因此,公共政策的实质并非分配的或选性。

综上可见,公共政策分析在其基本分析单位——公共政策——的认知上亦存在着巨大的歧异,这阻碍了学术对话通道的建立。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共政策分析尚未成长为系统的理论范式和完善的学科建制,它只是关涉诸类领域、杂糅多种学科的研究途径。借用科学史家托马斯·库恩(ThomasKuhn)的话说,公共政策分析的“各个途径正处于‘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的交战状态。”[12](p14)所以,公共政策分析如果欲在科学界和实务界寻求认同、实现突破,就必须在方法论、分析单位和理论基础上能有所共识,同时建立完整的学术对话机制。其中,最为紧迫的就是在其基本分析单位——公共政策——上率先取得突破。

三、公共政策的本质内涵

公共政策与私人政策(包括公司政策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公共性。卢梭曾经指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13](p51)同样,公共政策也应该是体现公意的行为。在当今世界上,人类开发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力空前提高,但各种各样的公共问题又随之而来,如环境恶化、人炸、气候变暖、网络诈骗、垃圾处理、地下水位下降、恐怖主义猖獗。在中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宏观建制有了相当发展,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持续改善。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公共问题,比如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黄河断流、地下水位下降、渔业资源退化、草原退化、森林面积缩小、水土流失、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基础设施缺乏长期的保养机制等。面对这些公共问题,显然是任何私人组织所不能解决。因此,只能诉诸于政府采取灵活高效的公共政策,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培养解决公共问题的适当机制,激励公民社会在政府引导下与政府努力协作,共同解决公共问题。

综合人类文明史尤其是现实情境,我们认为,作为政治系统的一种输出,公共政策的所有涵义和功用就在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问题”构成了公共政策的存在根由和逻辑起点。美国学者J.S.利文斯顿指出:“问题的挖掘和确认比问题的解决更为重要,对一个决策者来说,用一个完整而优雅的方案去解决一个错误的问题对其机构产生的不良影响比用较不完整的方案去解决一个正确的问题大的多。”[13](p133)所谓问题,就是指“应有现象与实际现象的偏差,或者是系统的现有状态与期望状态的差距。”[14](p78)简言之,问题即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差距。根据不同的影响阈值,问题可分为私人问题和公共问题(或者说社会问题)。

所谓私人问题,是指成本和收益只对一个人或几个人有影响的问题,其利害关系人是特定的个人或较小的社群。一般地,私人问题依靠私人的力量即能解决。在解决私人问题的私人事务中,由于其收益与成本的线性对称,它无需任何外在的规制、监督和调节,就可以有充分的激励动力实现私人利益的最大化。相反地,如果私人事务经常受到外在力量的哪怕是善意的调整和干涉,私人事务的收益成本对称性就会遭到扭曲。“一个繁荣的社会,总是尽可能保证私的隐性,充分尊重个人在处理私事方面的理性选择,绝不强制化私为公,充分保证个人全权处理私人事务的自由权利;而一个贫穷的社会,却往往对私人事务横加干涉,以私人理性不足为名,强制性地化私为公,清私灭私,限制甚至剥夺个人处理私人事务

之自由权利。”[15]因此,一般地讲,公共政策不应干涉私人问题。

但是,一旦某一问题的成本和收益关涉到了整个社会,同时社会中每个成员都感受到这种利害相关性并因而产生了被剥夺感时,这种问题就由私人问题转化成了公共问题。显然,公共问题是指以整个社会作为利害关系人的问题,它波及的阈限是全社会,因此又称为社会问题。必须指出,本文是在宽泛语境中探讨公共问题或社会问题的。公共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些学者所认为的所谓的“社会病态”、“社会解构”或“社会失调”。比如艾森斯塔德就认为:公共问题“通常系指相当数量的人在社会行为方面的崩溃或离轨,而许多身处产生离轨现象社会的成员对此又极为关切。”[16](p26)

社会公众一经体认到公共问题的存在,就必然怀有诉诸于作为公共法权主体的政府的意图。但是,意图不等于现实。公众既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政府把公共问题纳入政策议程;也可能不采取任何要求政府纳入政策议程的实质性行动,而只是心存不满。在前一情形中,可能是由于:1)公民社会的发达,使得公众敢于和能够组织起来,向政府提出诉求;2)开明、民主的政府,愿意倾听民众的呼声;3)即使是非民主的政府,由于担心公共问题不解决会触发社会的动荡,进而危及自身的合法性,因而明智地把公共问题纳入政策议程。

在后一情形中,原因则可能是:1)公民社会的软弱,使得公民缺乏向政府提出纳入政策议程要求所需的足够资源和勇气;2)专制独裁政府可能毫不顾及社会的需求,视民众为草芥;3)即使是所谓的民主政府,也有其自身的利益追求,也“更多地是作为特种利益的经纪人”[17](p56)一旦公共问题的解决不能给其带来好处甚至会危及其自身利益时,政府会作壁上观。至于政府如何将公共问题纳入政策议程,使之成为公共政策问题,鉴于学界多有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前已述及,问题本身是一种差距。同时,无论是私人问题还是公共问题,其发生源都有两个:一是主观希求;一是客观情势。相应地,公共政策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寻求公共问题的解决:

(1)减少公众的主观差距,降低或转移公众的期望值,缓和公众的不满情绪。换言之,即政府不是直接采取针对该公共问题的行动,从根本上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而是开动宣传机器,推行政治社会化,以政府的价值判断影响公众,企图使公众感到:问题原来没自己想的那么严重;或者问题终究会得到解决!这是一种比较适用于对危机的暂时性处理的政策做法。它给人以安慰,能够暂时慰藉公众的紧张状态。例如,俄罗斯总统普京之所以能够在前总统叶利钦众多的接班人如切尔诺梅尔金、涅姆佐夫、基里延科、斯捷帕申等中间脱颖而出,创造世界政坛一大奇迹,根本上是因为他严格奉行了彻底消灭车臣叛乱势力,不参与国内政治斗争的公共政策。结果,通过车臣战争,俄国人民的视线由国内一直不景气的经济问题转移到了维护俄罗斯领土完整的车臣战争问题上,普京不仅消灭了车臣匪帮,而且也打掉了所有的政治竞争对手,通往克里姆林宫的大门从此为普京敞开了。

诚然,减少主观差距的政策做法颇具明显的马基雅维里主义的色彩,往往给人以玩弄权术、麻痹公众之感。政府“必须有足够的明智远见,知道怎样避免那些使自己亡国的恶行(vizii)”,甚至如果必要的话,“还要保留那些不会使自己亡国的恶行。”[18](p74)因此,这种公共政策的做法在特定情境下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是,任何公共问题都是基于利益而产生的。恩格斯深刻指出:“革命的开始和进行将是为了利益,而不是为了原则,只有利益能够发展为原则。”[19](p551)同时,任何公共问题的产生都必然有一个从萌芽到发展以至事态扩大的自然过程。公共问题的利益本性再加上其产生的过程特性,使得政府企图通过减少人民的主观差距来回避公共问题的做法很可能得不偿失,最后矛盾越积越大,直至引发大的社会动荡甚至革命。因此,公共政策在减少了人民的主观差距进而暂时减缓了问题的表层严重性后,应该毫不犹豫地转向公共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减少客观差距。

(2)减少客观差距,即公共政策着眼于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直接接受公共问题的挑战。具体说来,它包括生产社会利益;分配社会利益;交换社会利益以及消费社会利益。在前述对戴维·伊斯顿观点的批判中,笔者已经指明,他所谓的“价值”是比较含糊的,因此“为免于对‘价值’一词有宽泛的理解,同时又能突出公共政策的本质,不如把‘价值’改为‘利益’。”[20](p5)所谓利益,就是指人们认为对其生存与发展、自由与幸福具有现实必要性的一切资源和条件。同时,公共政策的实际功能决不仅仅止于利益的分配,还包括利益的生产或创制,利益的交换,利益的消费。详细的阐释可见上文对戴维·伊斯顿观点的批判,此处不再赘述。通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公共政策能够减少客观差距,实现公共问题的根本解决。

综合上述分析,公共政策无论是从减少主观差距还是从减少客观差距,其着眼点都是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因此,我们认为,公共政策的本质在于:政府通过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考量,在减少主观差距和减少客观差距之间做出选择,进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公共政策既可能直接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减少客观差距,包括对公共利益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也可能置公共利益于不顾,仅仅通过降低或转移公众的期望值来减少其主观差距,缓和其不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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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美]J.S.利文斯顿.受良好教训管理者的神话[J].哈佛商业纵览1971(1).转引自张金马.政策科学导论[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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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

公共事业管理篇8

在我国,一般将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念定义为后期发展理念。新公共管理理念是当今社会人才管理方向的一个潮流,只有运用好新公共管理理念下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才能不断地优化人才管理结构,让其更好的为社会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是普遍存在于当今社会的一种理念模式,在我国各种事业单位中,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是对内部资源的一种调整,为单位内部人才配置工作,使其更好地增强事业单位抵抗外域风险的能力,让单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根据当前我国的社会及市场分析,当今我国企事业单位应该在不断地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同时,更应该不断地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养,确保能够真正的加强对人才的管理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真正认识。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管理机制不完善

事业单位的人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我国的事业单位人才不断地为我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当然,我国的一些事业单位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建立了完善的岗位分配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但是,就总体而言,其制度仍旧存在不足,其中一些制度的规定无法得到实质性的实施,比如奖励制度或者约束制度等,这些制度一般会由于体制的不健全以及过程的繁琐而无法实施,其制度如同一纸空文。

(二)管理理念保守

我国现今的事业单位深受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人才的毒害,长期以往的只注重协同配合各个部分,只顾工作结果,不顾工作效率。导致了我国的事业单位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陈旧以及分配不合理,严重导致了我国事业单位对人才的培养和开发,不利于事业单位人才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事业单位的长久发展和稳步前行。

三、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策略研究

(一)建立健全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一个事业单位只有不断地更新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模式,优化管理制度,这个事业单位也才能有效的运行。制度是让人才遵循轨迹和不断激发自我的一种有力保障,只有将制度不断地健全,才能让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切实的实施,因此,不断地健全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根据现今社会发展规律及趋势分析,当前的一些事业单位只有不断地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奖励机制,才能有效的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1.规范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人才的管理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展开研究,通过薪酬分配制度不断地调整内部资源,使其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要打破平均分配,统一打款的格局,要实现按劳分配以及按贡献分配相结合,不断地实现薪酬分配的合理化,不断地调整内部资源,从而有效实现内部制度的合理性。2.加强内部评估制度。加强一个事业单位的内部评估有利于不断地优化事业单位内部的制度,并因时因势做出调整。事业单位内部的评估制度的制定要比较严格,这样才能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监督,并通过权责分明的制度和有机奖惩制度来增强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增强员工竞争意识。在事业单位中,只有员工有了竞争意识,事业单位也才能不断地进步。在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大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力度,让员工居安思危,在各个部门互相帮助的同时,也应该相互竞争,不断地增强业绩之间的对比,同时相关的管理者也应该定期对各个部门的绩效展开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下发各个部门负责人,使其能够产生竞争性和危机感。

(二)强化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

我国传统的管理理念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需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不断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不断地更新管理理念,与时代接轨,紧跟时展的潮流,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的工作效率,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关爱单位人员,让单位人员在为单位创造财富和绩效的同时,也能够真正的实现自我价值,从而激发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结语

我国的事业单位人才管理模式虽然在逐步完善,但是对于当前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人才管理的分析,我国要真正的实现对人才资源管理的实效性管理,依旧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也只能根据当前事业单位在对人才的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而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不断地推动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以及助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笔者同社会广界人士也一同坚信,我国的事业单位对人才资源的管理也能够上升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公共事业管理篇9

在我国,一般将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念定义为后期发展理念。新公共管理理念是当今社会人才管理方向的一个潮流,只有运用好新公共管理理念下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才能不断地优化人才管理结构,让其更好的为社会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是普遍存在于当今社会的一种理念模式,在我国各种事业单位中,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是对内部资源的一种调整,为单位内部人才配置工作,使其更好地增强事业单位抵抗外域风险的能力,让单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根据当前我国的社会及市场分析,当今我国企事业单位应该在不断地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同时,更应该不断地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养,确保能够真正的加强对人才的管理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真正认识。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管理机制不完善

事业单位的人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我国的事业单位人才不断地为我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当然,我国的一些事业单位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建立了完善的岗位分配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但是,就总体而言,其制度仍旧存在不足,其中一些制度的规定无法得到实质性的实施,比如奖励制度或者约束制度等,这些制度一般会由于体制的不健全以及过程的繁琐而无法实施,其制度如同一纸空文。

(二)管理理念保守

我国现今的事业单位深受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人才的毒害,长期以往的只注重协同配合各个部分,只顾工作结果,不顾工作效率。导致了我国的事业单位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陈旧以及分配不合理,严重导致了我国事业单位对人才的培养和开发,不利于事业单位人才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事业单位的长久发展和稳步前行。

三、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策略研究

(一)建立健全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一个事业单位只有不断地更新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模式,优化管理制度,这个事业单位也才能有效的运行。制度是让人才遵循轨迹和不断激发自我的一种有力保障,只有将制度不断地健全,才能让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切实的实施,因此,不断地健全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根据现今社会发展规律及趋势分析,当前的一些事业单位只有不断地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奖励机制,才能有效的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1.规范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人才的管理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展开研究,通过薪酬分配制度不断地调整内部资源,使其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要打破平均分配,统一打款的格局,要实现按劳分配以及按贡献分配相结合,不断地实现薪酬分配的合理化,不断地调整内部资源,从而有效实现内部制度的合理性。2.加强内部评估制度。加强一个事业单位的内部评估有利于不断地优化事业单位内部的制度,并因时因势做出调整。事业单位内部的评估制度的制定要比较严格,这样才能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监督,并通过权责分明的制度和有机奖惩制度来增强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增强员工竞争意识。在事业单位中,只有员工有了竞争意识,事业单位也才能不断地进步。在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大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力度,让员工居安思危,在各个部门互相帮助的同时,也应该相互竞争,不断地增强业绩之间的对比,同时相关的管理者也应该定期对各个部门的绩效展开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下发各个部门负责人,使其能够产生竞争性和危机感。

(二)强化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

公共事业管理篇10

分析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困境之成因,有必要从专业设置背景及专业教育存在问题入手:

(一)专业教育与非营利组织发展不平衡

自1999年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首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来,全国各高校亦纷纷开设该专业。目前专业办学规模、发展速度超越公共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和公共事业发展速度是毕业生遭遇就业困境的根本原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受社会欢迎甚至成为“抢手货”,而在我国却“无人问津”,究其原因是西方国家的非营利组织较为完善,而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尚未充分发展。

1.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缓慢非营利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在我国社会结构由二元格局向三元格局转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载体,起到承接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具体的执行性和事务性职能的作用,而且能够为市场经济提供有效的、不可或缺的社会服务。也就是说,非营利组织凭借其独特的职能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和市场失灵,并且在沟通政府与社会之间起到中介桥梁作用。[1]然而,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步伐缓慢,严重影响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和人才的就业。首先,政府角色“越位”、“错位”。政府包办了本应交给社会管理、以市场模式运作的公共事业管理,制约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客观上造成专业人才无“用武之地”。其次,我国正处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时期,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处于机构精简阶段,甚至不少单位实行“只出不进”政策。即使有用人需求,单位也实行“凡进必考”的原则,高门槛的准入限制以及较少的需求量,使得供大于求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与人才实际需求脱节造成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再次,从我国民间组织的情况来看,由于目前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关系定位尚未明确,我国的民间组织大都官方色彩浓厚,缺乏自身应有的独立性、自主性。在人员构成方面,在绝大多数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中,基本工作人员几乎都来自政府部门,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来自政府部门的离退休人员;在相当多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中,定员和编制极为有限,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主要依靠志愿者开展活动。[2]上述三种情形,是阻碍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瓶颈。

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发展迅速1999年秋季东北大学、云南大学两所高校在全国率先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大学生。随之,2000年,全国有57所高校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大学生,2001年招院校是132所,2002年是180所院校,2003年是220所,2004年发展到300多所院校1,[3]它们广泛分布于农林、医学、科技、师范、财经、综合等各类院校。对于这一新专业的招生,教育部原本打算由东北大学、云南大学两校通过四年的专业建设,取得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但由于各高校自主办学,特别是教育部对各省属高校难以控制,因而出现各高校争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势头,并一发不可收拾。[4]虽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在教育“产品”的“销售”问题未能妥善解决的情况下过快过多地培养专业人才,无疑造成了人才的巨大浪费。由此可见,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导致未能出现预期的、繁荣的公共事业管理人才需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供给”大批专业人才与公共事业管理领域人才“需求”不足的现实形成矛盾,而目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的过快发展则加剧了这一矛盾。

(二)专业教育就业定位模糊

目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就业定位不清晰、专业特色不明显,导致人才专业显示度低、缺乏不可替代性,严重影响了专业社会认可度。在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目录中对其专业培养目标作了明确的要求:“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由于公共事业涉及领域广泛,导致许多高校专业目标不明确,对学科内涵和学科属性存在模糊认识。有些高校开设专业课程喜欢全面开花,尽可能涵盖所有专业领域课程;有些高校则比较注重专业平台课程,忽视方向性、特色课程的建设;而有些高校则反之。专业教育导向决定了人才素质的培养,前者训练出来的学生似乎什么都学,什么都懂,仿佛任何地方都能就业,所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才会被社会普遍认为是“万金油”专业,因此,在现实就业中必然时常碰壁。专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低影响了人才“供给”的质量,无法满足社会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促使大量专业人员未能实现专业初创时的预期目标,无法顺利地进入公共事业管理领域就业。从就业市场对公共事业管理毕业生的要求上看,用人单位需要的是既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熟悉公共部门的组织机构和运作程序,能够对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应用型人才。然而,目前专业毕业生实践能力普遍薄弱。

(三)毕业生实践能力薄弱

高校在专业人才培养中普通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是毕业生实践能力薄弱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由于对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不明确造成实践教学目标模糊不清,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深入开展和有效运作;实践教学内容设置狭窄,主要集中在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落后,专业实验室落后,实习基地利用率不高;专业教师普遍没有参加过基层的专业实践锻炼,缺乏实践经验,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质量;缺乏科学的实践教学评价机制等。目前多数高校尚未制定专门的实践教学考核办法和标准,且多采用以理论考试成绩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加上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严重抑制了师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为适应我国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由国外引入并正在蓬勃发展的新兴专业。尽管目前陷入了人才就业困境,但我们并不能就此否定它的价值与存在的必要性,而应以发展促进矛盾的解决。

二、解决公共事业管理毕业生就业困境的路径分析

解决公共事业管理毕业生就业困境,实现理论与实际需求的平衡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公共管理体制改革,此外还要提升专业社会认可度以及加强实践促进就业等。

(一)推进公共管理体制改革

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来说,其良好的就业环境需要有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

1.促进公民社会成熟,推动公共事业社会化强大的公民社会是非营利组织生存的土壤。促进公民社会的成熟,实现政府、社会与市场有效的分工合作,可以为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5]因此,应当大力推动我国公共事业社会化。公共事业管理的社会化,即所谓的“社会事业社会办”,也就是打破国家包办公共事业的单一体制,鼓励多方投资、融资,推动全社会兴办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实现公共事业多元化。在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事业机构,往往倾向于建立多元化的事业投资与经营补偿制度。这不仅能够实现事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投资方式的多样化,进一步增强事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自我补偿能力,而且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一旦形成这样的局面,不仅能够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扭转专业人才供大于求的局面,而且能够让其学以致用,不断地推动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的发展。

2.预测专业人才需求,规范指导专业建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属于新办专业,在当前我国专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办学规模过大、发展速度过快既不利于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又可能会带来人才的浪费。为此,教育部有必要展开专业人才需求预测,进而确定专业培养规模和布点,并对现有专业布点进行调整,同时为各高校招生提供决策参考,有必要针对各高校的专业建设开展切实有效的规范与指导,推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健康发展。

(二)提升专业社会认可度

公共事业管理篇11

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就业前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该专业是培养公务员与管理干部及研究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管理的专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政府和其他公共管理部门的职能及管理手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主要是为国家培养现代公共管理人才,加强公共政策与管理的深入研究,以促进国家的改革与发展。

2、本专业的就业范围相当广泛,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服务系统等的办公和管理工作。

(来源:文章屋网 )

公共事业管理篇12

一、当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概况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一个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新兴专业。教育部在将公共事业管理这一专业列入本科专业时就指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就是使得学生在具备基本的现代管理知识、技术、方法的基础上,将这些知识运用在文教、卫生、体育等事业之上。公共事业管理属于管理学类的一个分支,主要是为了培养出一批新的公共事业复合型专业管理人才,为我国社会改革和经济发展做足准备,更是为了满足我国公共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国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在学习之后要掌握以下知识和技能:第一,熟悉掌握管理学知识和经济学、社会学知识;第二,能够适应自动化办公,掌握所需的计算机技术和定量分析技术;第三,可以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收集有关数据;第四,熟悉掌握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各种与管理有关的制度;第五,需要具有写作能力,积极参与社会调查工作,具备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六,了解如何搜索文献,会查询基本的资料,自觉参与科学研究。

近年来,我国政府的职能一直在转变,许多以往有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现在都是由非政府人员管理,这样就有助于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就会。但是实际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就业较为困难,这就需要加强公共事业管理工作。

二、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社会需求

就我国现在社会的发展而言,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社会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事业单位

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要单位,最初设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目的就是为政府培养出更多的公共事业管理人才。但是,实际数据表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只有极少数报考了公务员,有些省份甚至都没有设置符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公务员岗位。虽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开始报考公务员,但是总体的录取比例却在下降,这些数据表明,虽然该专业的毕业生比较倾向于考公务员,但是实际录取的人数却并不让人乐观。这就表明公务员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需求解决不了该专业就业难的问题。

2.企业

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需求第二旺盛的就是企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设置的一个目的就是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管理型人才,所以这也就说明了其毕业生在以后就业可能会集中在企业。公共事业管理的学生应该进入具有公共事业的性质的企业才算实现专业对口,但是我国的民间组织和一些非营利性的机构还不完善,导致该专业学生就业选择的余地较少。不少企业招聘的主要方向是销售和企业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很少招收公共事业管理的学生。不少毕业生在择业方面都从事了销售工作、财务工作,这就出现了严重的专业不对口的状况。

3.高校研究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报考研究生,我国的研究生人数近年来达到了历史新高。此外,研究生人数的录取比例要远远高于公务员的录取人数,所以更多的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开始选择报考研究生。但是,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研究生人数却不多,更多的毕业生为了以后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往往会选择跨专业考研,但是却缺乏了其在专业课上的优势,导致录取率有所下降。

4.自主创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还有一个选择就是自主创业,国家也大力提倡自主创业且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自主创业是具有一定优势的,因为其所学的专业知识不仅涉及到管理知识还涉及到财务知识等创业所必须的知识。自主创业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刚刚走出学校的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往往具有一定的风险,虽然国家对自主创业所要求的门槛较低,对其没有严格的限制。

三、为公共事业管理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建议

1.国家要推动公共事业实现社会化

国家推动公共管理事业实现社会化是为公共事业管理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为此,国家应该积极促使公共事业实现多元化,让公共事业管理实现社会化,即通过多方融资来让全社会办一些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的机构都比较倾向于多元化的管理,这样有助于实现事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投资方式的多样化,从而不断增强公共事业的自我补偿能力,积极调动社会更方面投身于公共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同时,就业岗位也会有所增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就有机会参与到公共事业管理当中。

2.高校应该加强对毕业生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