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建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06-25 12:36:46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1

第一、配合财务部领导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财务制度是财务工作的基础,必须用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规范,这样才能保证日后各项财务工作顺利进行。我部门已经初步拟定的制度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规定、费用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办理税务登记。公司营业执照办理后,我部门于2018年12月上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于同月参加了李沧税务局举办的新设企业税务知识培训。

第三、开立银行账户。公司于2018年12月在中国银行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办理了基本户开户,2019年2月在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办理了人民币资本金开户。

第四、建立会计账套。参考中资中程及中国交建的会计核算科目,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设置了我公司的会计科目,并根据核算需要对部分科目进行了辅助核算设置。

第五、编制各类财务表格,主要有原始单据粘贴单、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专用章使用登记表、人名章使用登记表等。

第六、对筹备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了收集整理,完善了费用报销手续。

第七、就“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税务知识向同事进行了宣讲,并引导部分同事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了填报。

第八、编制了“费用报销注意事项”,对各位同事日常报销中容易出现的一些小问题进行了宣讲,以便减少日常工作中的麻烦,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对公司前期的各项其他类合同进行了整理了,登记了合同台账,主要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装修合同、办公设备采购合同、办公家具购买合同等。

第十、对各项合同类支付,整理完善了手续流程,并根据资金情况进行了部分支付,登记了支付台账。

第十一、完善了固定资产报销流程,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了验收登记,并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工作,方便以后盘点。

第十二、在各部门的配合下,结合公司的现有情况及经营目标,编制了2019年度管理费用预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2

关键词:纳税筹划;建筑;企业

Key words: tax plann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3-0016-02

0引言

所谓纳税筹划就是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政策的原则下,综合应用会计、税法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优秀的纳税筹划方案往往能直接为企业创造利润。结合我国法律法规和牡丹江建筑企业的现状,归纳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如下:

1积极利用承包、分包合同进行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各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负责各个环节的协调与组织。如工程承包公司自身没有施工力量,或者自身虽有施工力量,但不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将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项业务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自身只从事协调或组织工作;有的自身有一定的施工力量且参与了该项目的施工,但仍将其中大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总承包金额与分包金额之间的差额。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不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第二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中的“服务”项目征收营业税。

以上两种形式之间,适用的营业税税目和税率不一样,营业税税负也不一样。获取中介费收入的营业税税负重于获取承包收入的总承包单位的税负。然而,这两者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应该说,建筑企业以其资力和实力获取工程承包资格,再部分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具有中介性质,如果中介方也具有施工能力和施工资格,就应该尽力避免中介收入,或者将中介收入转化为承包收入。

如某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1亿元的建筑安装工程(其中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金额为4000万元),工程承包总公司又将该工程以5000万元(不含设备价值4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甲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承包总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同时又与甲工程公司签订了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上述两份合同时,涉税事项如下:

①由于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投标时就明确为4000万元。因而总承包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电梯等设备价值不包括在该合同内。这样总承包公司可节税:

营业税4000万元×3%=120万元(其它税金不计,下同)这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不作为安装产值的,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款。

②总承包公司与甲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总承包公司涉税处理有两种选择:

A按建筑业征税:1000万元×3%=30万元

B按服务业征税:1000万元×5%=50万元

按A方案可节税20万元。这是由于:工程承包总公司与甲工程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就应按建筑业征税。税法规定:建筑安装工程实行转分包形式的,总承包人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本企业的计税营业额。

从上述可以看出,总承包公司通过筹划可节税140万元(120万+20万)。同理,甲工程公司如果将部分项目(如安装作业、装饰等)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也有筹划空间。

2科学利用营业额项目进行筹划

由于营业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缴营业税=应税营业额×税率,各个行业(包括建筑企业)利用税率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相对较小,所以,营业额的确定是决定营业税税负大小的关键因素,要降低营业税的税负,最直观的方法就是降低应税营业额。利用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也能起到比较好的效果。

2.1 降低材料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建筑企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中均包含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也就是说,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动力的价款。所谓包工包料,是指建设单位不负责供应材料,而由建筑企业自行采购并进行施工的工程,这种承包方式取得的收入包括料、工、费的收入;包工不包料,是指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建筑企业只负责施工的工程,这种承包方式取得的收入,没有材料部分,只有人工费收入。包工包料工程和包工不包料工程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将材料的供应纳入建筑企业的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使用同样的原材料,由于材料的供应渠道不同,建设单位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价格较高,这必然会使建筑企业的计税依据较高,而建筑企业则可以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利益上的原因,供应商往往可以给予比较优惠的价格,这样就可以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原材料的价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建筑企业作业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所消耗的原材料也具有一定的重复使用的可能,如果企业通过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预算开支,提高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效率,做到一物多用或者在多项工程中重复使用,也可以降低工程材料、物资等价款,从而减少应计税营业额,达到营业税的节税目的。

2.2 降低安装工程的产值

根据税法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中应该包括设备的价款。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其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筹划

同一笔税款,尽量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些资金暂时留在企业里,可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或者可以减少企业在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减少财务费用。所以,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也是一种重要的纳税筹划方法。另外,由于建筑企业作业周期长、耗费资金大,所以很多建筑企业都采用预付工程款、分期结算等方式,纳税时间的选择对建筑企业则显得尤为重要。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建筑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为:①一次性结算价款的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②平时预支、月终结算或竣工后结算款项的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或竣工后结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③分阶段结算价款的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④其他方式结算价款的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

根据以上规定,建筑企业收到预付备料款和预收工程款时不是建筑企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就为建筑企业进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打开了方便之门。建筑企业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在保证款项按期到账的前提下,应尽量不将预收款的时间作为结算时间,而将结算时间往后推迟,从而达到使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推迟的目的。

4利用合作建房进行纳税筹划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即纯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营企业”方式,两种方式中又因具体情况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要认真筹划,就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如甲、乙两建筑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提供资金。甲、乙两企业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完工后,经有关部门评估,该建筑物价值1000万元,于是,甲、乙各分得价值500万元的房屋。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甲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的义务。此时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额为900万元,因此,甲应纳的营业税为500×5%=25(万元)。若甲企业事先进行纳税筹划,则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甲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乙企业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现行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由于甲向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因此,无需缴纳营业税。仅此一项,甲企业就少缴了25万元的税款,从而取得了很好的筹划效果。

5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建筑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确定,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建筑企业营业利润包括工程结算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劳务作业利润、材料销售利润、多种经营利润和其它业务利润(包括技术转让利润、提前竣工投产利润分成收入等)。

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筹划重点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而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在于正确计算企业的收入、费用、资产的价值和亏损的弥补。合法扩大费用支付,减少收入费用差额,主要筹划策略有:

①在收入额的确定上遵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产品或商品已经发出,工程已经交付,服务或劳务已经提供,价款已经收讫或者已经取得价款的权利为原则,确定收入的实现。但是,当企业所承担的施工工程和提供的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这样,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可确定合适的收入实现时间,实现节税的目的。

②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固定资产的价值是随着实体的磨损而逐渐转移的,因此,只能以折旧形式分期列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另一种是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企业采用不同的方法,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也不一样。由于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一般会转移到产品的成本中去,或作为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直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如何对折旧费用进行筹划与安排,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计提的折旧额相同,比较均衡;而使用加速折旧法则前期计提的折旧相对较多,后期相对较小,由于在前期将大部分的折旧已经列支或转移到产品的成本中了,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③选择不同销售方式的筹划。产品销售方式有现金销售、预收货款销售、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分期收款等,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应不同的收入确认时间。由于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企业对销售方式有自由选择权,销售方式不同,往往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这就为利用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而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取决于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延迟纳税)提供了筹划机会。

④利用企业坏账损失处理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税法及现行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均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备抵法(即计提坏账准备金法)或直接冲销法(即不计提坏账准备金法)处理企业的坏账损失。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方法对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的影响不同。一般情况下,选择备抵法比直接冲销法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因此,企业选择备抵法处理坏账损失,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企业的一部分后移,使企业获得延迟纳税和增加企业营运资金的好处。

纳税筹划是企业的权利,市场经济不断推进建筑行业的多元化发展使得建筑企业的施工项目逐渐增加,合理地纳税筹划,对于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企业来说,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同时不需要缴纳比税法规定的更多税收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3.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3

2.统筹基金按上月的实际发生数,次月进行结算的办法按月进行收缴和拨付。各企业要如实填报《北京市城集体企业职工统筹退休养老基金收支情况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报表》报送所属的区、县、局、总公司统筹管理机构。各区、县、局、总公司对所属企业《月报表》审核汇总后,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本区、县、局、总公司《月报表》报送市统筹办。

3.根据市劳动局和市人民银行联合的《关于退休统筹基金、职工待业保险基金银行结算方式的通知》(京劳筹发字〔1989〕394号、(89)京银发字第271号)规定精神,统筹基金的收缴和拨付,委托银行分别采取“委托银行收款”和转帐支票的结算方法。各区、县、局、总公司与城镇集体企业要签订《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缴纳统筹退休养老基金协议书》。

统筹基金收缴时,由各区、县、局、总公司以《月报表》为依据,于每月10日前填写“委托银行收款凭证”委托其开户银行,从企业帐户将上月应缴款划缴到区、县、局、总公司的帐户;市统筹办于每月15日前用同样方式将区、县、局、总公司上月应缴款划缴到市统筹办的帐户。

统筹基金拨付时,由市统筹办于每月20日前填写转帐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将上月的应拨款从市统筹办帐户划拨到区、县、局、总公司的帐户;区、县、局、总公司亦按相同办法,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应拨款划拨到企业的帐户。

4.城镇集体企业缴纳、拨付统筹基金年终时必须分级进行年度决算(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市统筹办对决算审定后,将通过区、县、局、总公司对各企业本年度应缴或应拨统筹基金进行多退少补。

5.提取统筹基金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和市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1992年7月底前企业按有关规定提取的青年职工养老储备金,除已按市里规定支付使用的外,其剩余部分要如实填报《青年职工养老储备金缴纳表》(以下简称《缴纳表》),于1992年11月15日前将《缴纳表》报送区、县、局、总公司统筹机构审核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上缴市统筹办。如企业一次上缴确有困难,应向区、县、局、总公司统筹机构报告,并作出分期上缴计划,经区、县、局、总公司统筹机构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市统筹办审批,经市统筹办审定批准后实施。

7.为保证城镇集体企业统筹基金的按时收缴,各企业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月报表》、《缴纳表》,凡逾期不报者,区、县、局、总公司将按迟报日期每日增缴应缴额1‰的滞纳金。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4

2.统筹基金按上月的实际发生数,次月进行结算的办法按月进行收缴和拨付。各企业要如实填报《北京市城集体企业职工统筹退休养老基金收支情况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报表》报送所属的区、县、局、总公司统筹管理机构。各区、县、局、总公司对所属企业《月报表》审核汇总后,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本区、县、局、总公司《月报表》报送市统筹办。

3.根据市劳动局和市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退休统筹基金、职工待业保险基金银行结算方式的通知》(京劳筹发字〔1989〕394号、(89)京银发字第271号)规定精神,统筹基金的收缴和拨付,委托银行分别采取“委托银行收款”和转帐支票的结算方法。各区、县、局、总公司与城镇集体企业要签订《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缴纳统筹退休养老基金协议书》。

统筹基金收缴时,由各区、县、局、总公司以《月报表》为依据,于每月10日前填写“委托银行收款凭证”委托其开户银行,从企业帐户将上月应缴款划缴到区、县、局、总公司的帐户;市统筹办于每月15日前用同样方式将区、县、局、总公司上月应缴款划缴到市统筹办的帐户。

统筹基金拨付时,由市统筹办于每月20日前填写转帐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将上月的应拨款从市统筹办帐户划拨到区、县、局、总公司的帐户;区、县、局、总公司亦按相同办法,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应拨款划拨到企业的帐户。

4.城镇集体企业缴纳、拨付统筹基金年终时必须分级进行年度决算(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市统筹办对决算审定后,将通过区、县、局、总公司对各企业本年度应缴或应拨统筹基金进行多退少补。

5.提取统筹基金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和市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1992年7月底前企业按有关规定提取的青年职工养老储备金,除已按市里规定支付使用的外,其剩余部分要如实填报《青年职工养老储备金缴纳表》(以下简称《缴纳表》),于1992年11月15日前将《缴纳表》报送区、县、局、总公司统筹机构审核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上缴市统筹办。如企业一次上缴确有困难,应向区、县、局、总公司统筹机构报告,并作出分期上缴计划,经区、县、局、总公司统筹机构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市统筹办审批,经市统筹办审定批准后实施。

7.为保证城镇集体企业统筹基金的按时收缴,各企业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月报表》、《缴纳表》,凡逾期不报者,区、县、局、总公司将按迟报日期每日增缴应缴额1‰的滞纳金。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5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本文从如何进行税务筹划谈一下自己对税务筹划的认识。

一、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具体来说,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一)全局性是税务筹划的显著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不断拥现,税务筹划的全局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筹划缩小税基、适用较低税率,合理归属企业所得的纳税年度,延缓纳税期限,实行税负转嫁,进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税负水平。一般可以考虑的操作方法有:

1.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包括企业组建过程中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以及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公司制企业既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又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企业仅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设立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则设立子公司,如果经常亏损有负债经营的好处则设立分公司。

2.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投资涉及选择投资地区、投资行业、投资类型。比如,在中、西部与东部投资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选择服务行业和生产行业会适用不同的税种;而选择了生产行业,生产不同的产品又有不同的税收规定。

3.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筹资无外乎有两个途径,一是自有资金,一是借入资金。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所产生利润应承担税务额度是不同的。

4.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经营已结束,本会计期间的净利润已结出,现金流量数额已确定。面临的工作就是是否进行股利分配,怎样行股利分配?如何为投资者节税?采用何种方法分配股利才能为投资者谋得最大利益?这些都是在股利分配中需要考虑的税务筹划问题。

(二)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目标对税务筹划提出的要求

企业管理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要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必须降低成本、扩大收入、提高市场占有率。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是其根本目标。要想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必须降低税务筹划成本。

二、税务筹划实际案例分析

结合我公司税务筹划的实际工作情况,特以项目投资模式的税务分析方案为例说明如下:

A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通行的投资模式为A公司投资建造,项目完工后划转给分公司或子公司生产运营。A公司投资建造并完工的某项目进行资产划拨时,实物投资导致了投资总额的增加,同时新税法的实施与下发也可能造成公司加大税负。诸多问题在项目后期逐渐浮出水面,这一局面的出现源于项目初期没有审时度势地制定针对投资项目的整体税收筹划工作。

针对该项目中暴露出的问题,借此引发了对A公司现行投资项目的运行模式的探讨,也上升了问题切入研究的范围和深度。我们财务人员及时地认真分析了现有公司内部项目的整体情况,以项目投资建造至生产运营作为全生命周期进行了详尽的税务分析,在充分考虑税负和可操性等几方面因素后,最终得出了结论:A公司的工程项目由子公司建造,A公司负责拨付投资资本金,这是目前最适合A公司的投资模式。具体的税收筹划内容如下:

(一)列举了投资项目全部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收政策法规。

A公司的投资环节中所涉及的税负并不复杂,相对比较单一。主要体现在实物交割环节的增值税与契税、投资建筑途中的因购进材料和设备而产生的增值税、进口设备的关税与增值税、项目前期科技研究费而产生的所得税加计扣除等。其中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多个税种的相关规定。

(二)现行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实物投资视同于销售,投资环节需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514号),土地、房屋等产权转移、划拨需缴纳契税。

(四)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注册资本中实物投资不得高于70%,现金比例不得少于30%。

(五)分别分析了两种不同投资模式的税务方案并做出分析。

A公司直接投资建造和子公司投资建造从表面上来看,只是建造主体的差异,从税务实质上来分析,两种方案因此会承担完全不同的税务负担和税务风险,深层次来讲,由此给公司的总体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以及对公司未来长远战略安排产生的指导性建议都是意义深远的。同时也给我公司将来投资项目采取何种模式提示了新的思路和想法。

两种具体的投资模式为:

1.A公司直接投资建造并组建项目组,项目组负责所有投资期间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完工后A公司将资产投入承接运营的子公司,由子公司经营,经营期间的成本收益在子公司核算;

2.A公司投资并组建项目组,子公司实施建造,工程项目管理纳入A公司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的立项与报批均以子公司名义进行申报,子公司的主体身份贯穿于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时间上为项目的建造全过程,并延续至项目完工投入后的生产运营阶段;

两种方案的利弊比较分析如下:

1.由于A公司承建项目竣工后不能直接投入运营,这个缺陷产生了划拨环节的税务风险和税收成本;由子公司承建项目竣工后直接投入运营,缺少了划拨的环节,也就降低了税务风险和税收成本;

2.划拨环节需要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书立相关的法律书据,同时增加了税务风险和税收成本;

3.相关法律书据,在资产运营后对享受优惠政策,增加了识别的复杂性,增长了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的不确定因素;

4.对新建项目A公司完善内部核算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等是减少两种投资模式差异产生不良影响的有效措施。

5.A公司对新建项目划拨过程中每项涉税事项,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这是减少税务风险和税收成本最有效的方法。

综上所述,以子公司作为投资建造主体,存在的税务风险和税收成本有可能更低。以上案例只是我们从日常的实际工作中筛选的一个特殊案例,案例的税务分析只能解决实际问题,这绝不是税务筹划的最终目的。我们在认真分析研究本案例的基础上,拓宽思维,举一反三,加深问题分析的角度与层次,我们延伸了策划领域的纵深度,并总结出公司投资的税务策划思路如下:投资筹划策略税负的轻重,对投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纳税人(投资者)在为进行新的投资进行税收筹划时,基于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应从投资行业、投资方式、企业的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优化选择。

1.投资行业的选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不应忽视投资国的有关行业性税收优惠及不同行业的税制差别。世界各国都普遍实行行业性税收倾斜政策,只是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其税收优惠的行业有所差别。

2.投资方式的选择。

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一般指对经营资产的投资。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一般来讲,进行直接投资应考虑的税制因素比间接投资要多。由于直接投资者通常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的管理和控制,这就涉及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而间接投资一般仅涉及所收取股息或利息的所得税及股票、债券资本增益而产生的资本利得税等。投资者需要依照税法的有关具体规定,结合自身状况进行综合决策。

3.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企业包括公司和合伙企业(包括个体经营企业)。公司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些大型集团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其内部组织结构极其复杂。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不同,其总体税负水平也会产生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待遇不—致。从税法角度看,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实际上,设立子公司与设立分公司的节税利益孰高孰低并不是绝对的,它受到国家税制、纳税人经营状况及企业内部利润分配政策等多重因素的,这是投资者在进行企业内部组织结构选择时必须加以考虑的。

参考文献:

[1]杨崇才,彭礼堂.企业税务筹划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5).

[2]张彩英.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及思考[J].上海会计,2001(3).

[3]王兆高.浅论税收筹划的性质[J].经济师,2005(2).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6

一、施工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一)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企业可以通过改变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体制,企业有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决定着是否构成纳税法人。公司在异地设立的分公司的组织形式会对企业所得税税负产生影响。税法规定,凡是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和能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必须要在设立地点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设立分公司时应将核算模式改为不能独立核算(即不能独立核算收入、成本、费用),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来预缴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在年度决算时,可以将分公司、母公司利润合并汇总后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且分公司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母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中抵扣,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效果。

(二)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1.负债性资本筹资

施工企业无论通过债务筹资还是通过权益筹资,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既要求筹资足额又要求资金成本最低。按照税法规定,负债性资本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而权益性资本只能作为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因此施工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尽量考虑债务筹资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息前税前盈余大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息前税前盈余时,运用负债筹资可获得较高的每股收益;反之,当销售额低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销售时,运用权益筹资可获得较高的每股收益。

2.租赁性筹资

租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融资租赁,二是经营租赁。企业可以通过平稳支付租金来降低税负,增加企业收益。其中,融资租赁这种筹资的方式比较特殊,它可以获得使用资产的权利,并且能够规避使用权带来的风险。在所有的融资租赁费用中,承租方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以及支付的手续费都可以直接从纳税所得额中来扣除。

总的来说,企业在筹资过程中进行税务筹划时,应该综合的考虑企业资金成本,分析根据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来选择怎样的筹资方式,以及思考因利润的提高带来的风险,企业承受风险的能力,如何平衡风险和利润之间的关系。债务比率不能一味的强调税率的最低,要把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作为税务筹划的目标。并且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和企业自身的情况来安排。

二、施工企业营业税的筹划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对于营业税的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用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筹划

工程承包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施工方和建设方签订工程合同,承包公司的任务是设计,要对建设单位负责,而且要根据工程总额的比例来向施工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另一种是签订承包合同,由承包方和建设方来签订。然后再把采购、设计这些工作外包给别的单位,承包公司只需负责协调和组织各项工作。从第一种形式上看,承包人实质上是建设方和施工方的中介人,它作为总承包人并不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在营业税的缴纳中,不管承包公司有没有施工能力,都要按照服务业税率的5%征收。在第二种形式中,承包合同的签订是由承包公司合格建设单位来完成,无论承包公司是否具有施工能力,是否参与到施工中来,其营业税都是按照建筑税额的3%来征收。这两种形式所适用的营业税税负不一样,营业税税目和税率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在承包工程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承包合同的签订形式,做好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二)利用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性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劳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施工企业来说。

不管是建设单位的包公包料工程还是供料工程, 其营业额不仅包含了工程的原材料,还包括了工程其他的物资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所提供的设备款项。假设是包工不包料,建设单位直接从市场购料,采购的成本相对较高,从而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也会相应较高;而若是施工企业购料,因为建筑施工企业长期的材料需求,一般来说会选择与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材料供应商,购买的材料相对会较低,这样就相应降低了营业税计税依据,达到了节税的目的。在设备款项上面,施工企业在投入到安装工程中时,不应该将设备的价值和安装工程的产值混为一谈,它们之间是独立的。只是负责安装工作,由建设单位提供设备,这样施工企业取得的收入只是安装收入,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根据税法有关纳税时间的规定,施工企业应该正确的选择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的延缓纳税的时间,推迟交付营业税的时间能够延长企业占用资金的时间, 利用这些资金为企业创造出更高的利润,使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流动资金来进行运转,也从另一方面减少企业的贷款数额,减少在财务方面的费用。同时,由于施工工程具有耗费资金大、周期长的特点,所以许多的施工企业提前交工程款,分期结算。合理的选择纳税时间也可以为企业利益的增加发挥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收到预付备料款和预收工程款的时间并非缴纳营业税的时间,这为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赢得了更多的时间。施工企业在进行结算时,只要能够按期将款项支付,应尽量避免将在收款的同时进行结算。应该尽量的将结算的时间往后面推迟。从而达到推迟营业税纳税时间的目的。

三、结束语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7

中小企业筹资指的是中小企业作为资金的需求者所进行的资金融通的活动。一般来说,筹资指的是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所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者为了取得资产而进行集资所取得的货币手段。本文以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为例对中小企业筹资问题进行分析。

一、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筹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筹资现状分析

作者在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内部进行了简单调查,此次调研从2014年7月4日开始到7月10日结束。此次调查研究一共向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发放调查问卷12份,为例保证调查结果的可靠性,调查问卷的发放对象几乎涵盖了公司的领导阶层、技术开发阶层、销售阶层等公司的各个部门,最后回收问卷12份,答卷回收率为100个百分点。通过对收回问卷的每一道题答案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如图1。

从统计图的总体状况看,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经常存在资金匮乏的难题,最受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欢迎的的解决办法是担保机构贷款(占36%)和申请政府资助(占23%),而银行贷款、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则作为预备方案;从调研反映出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所在市区政府在资金方面对于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比较大,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进程受到政府直接或间接的无偿经费资助;企业很少选择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方式,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目前尚且处于创业初级阶段,投资筹资战略模式还存在问题,吸引社会风险投资难度比较大,而且即使成功,在价值评估上也很吃亏;同时,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表示近期需要引入二次投资,但企业更愿意把吸引风险投资排在发展的远期计划中;被调查的企业员工只有40%的员工表示将来有进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的意愿;有60%的企业员工表示在年内会有成熟的项目需要进行筹资;有高达90%的企业员工希望政府搭建投资筹资的服务平台;还有很多员工对政府牵头完善投筹资提出了具体建议,对政府的信用担保和科技优惠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反映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需要当地政府进一步提升完善面向科技企业的投筹资服务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筹资需求得不到满足

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筹资需求迫切。通过我们的员工调查,员工25%的人认为公司的钱有很大的差距,员工40%略说资金缺口,只有30%的公司的钱的问题员工的乐观态度,认为该公司可以通过其自己的能力来解决钱的问题。

2.内源筹资结构单一

国内特殊环境的限制,使得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筹资渠道狭窄,筹资结构、渠道单一,目前来看,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的主要筹资渠道只有两个,一个是贷款担保公司,二是申请政府资助。其他筹资方式,如发行股票和债券都在该公司的资本结构中,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的直接筹资非常薄弱。通过走访调查可以发现,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筹资金额中超过三分之二的都来自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筹资渠道单一。

3.外源筹资以银行贷款为主

通过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可以看出,贷款担保公司在公司总调查债务比例高达60%,同时,贷款风险较大。当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也可以选择申请从银行贷款,但是,申请从银行贷款,但真正能得到贷款只有6%,这表明TG贷款担保公司贷款首选目标是银,但银行拒绝率也很高。此外,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除内部筹资外,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同时向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获得短期贷款,这不能满足对各类资金的需求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的长远发展,不能满足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

二、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筹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公司自身原因

1.公司有许多弱点,增加了筹资难度

如同其他中小企业样,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不稳定,发不了债券等方面都影响筹资的情况。受中小企业高失败率导致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中小企业时更加谨慎,甚至出现了中小企业无法得到贷款情况的影响,使得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筹资困难,严重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

2.主观上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

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相应信用体系,从而使宁波海运有限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不统一、也不完善,正是因为没有统一政策的约束从而使一些企业根本不讲信用,这些事情的发生使很多的银行、相关的贷款机构以及担保机构都认为浙江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将会带来更多的坏帐,结果这些钱都回不来。

(二)政府及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相关的政策是确保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关键,也是解决中小企业筹资困难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政府没有意识到重要性。虽然我们的政府已经建立了一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但执行力度不够,使其流于形式,例如我国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税收优惠、政府采购、技术水平不到位。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8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为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建部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导建筑企业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方式和建筑科技的探索和应用,提升智能建造水平,将全方位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的发展与智能制造相结合。这一新政策的实施给建筑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帮助。尤其是在肺炎疫情突发的特殊背景下,传统建筑业受到极大冲击,亟须走出一条集约式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来改变建筑业粗放型发展方式,加快推动建筑工业与智能建造相结合,以人工智能新技术为载体,形成涵盖科研与施工装配等多产业链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国家为改善宏观环境和企业发展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来增强地方政府投资能力,为行业提供了充裕的低息流动性。但是建筑企业仍然存在融资困难、资金紧张和盈利空间薄弱等问题。因此,建筑企业应当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并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政策的扶持与资金资助。企业通过对我国现行的税务制度进行分析,合法合规严格管理税收,认真履行税务责任。而本文以安徽鸿路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通过对优惠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运用来实施企业税务筹划,从而实现纳税风险规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供给侧结构改革以期为建筑企业开展的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参考性意见。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在当前经济发展态势下,尽管建筑企业的重要地位较之前有明显提高,但在纳税筹划、规避风险方面仍然难以像国有企业那样得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加上对纳税筹划缺乏应有的持续改进理念,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因此,本文从新时期下建筑企业的微观筹划角度具体分析企业的税收筹划情况,一方面可以给予与鸿路钢构类似经营规模的企业一个参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改善企业现有经济状况,为企业创新发展奠定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具体运用,使企业正确理解国家调整后的税收政策,同时也促进企业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2.现实意义。鸿路钢构作为我国典型的钢结构龙头企业,行业地位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企业规模、业务范围都较为复杂。本文以安徽鸿路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进行税务筹划分析,可以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强其对税收法规和优惠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力。此外,还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多可利用的资金,从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升智能建造水平,给企业赋予新的活力,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三)新时期下建筑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国家为恢复建筑企业经济发展,新一轮的基础建设投资将直接改善企业的订单数量和业绩水平,强化行业发展优势,同时导致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因此,基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完善纳税筹划工作、减缓企业税收负担,是建筑企业助力供给侧结构改革重要环节。第一,重视纳税筹划工作是降低企业成本费用的有利手段。当前建筑企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就是资金短缺、税收负担过重,而流动资金链的断裂会使企业举步维艰。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成本,使企业更好地利用节税后的资金不断发展,加快资金周转效率,发展装配式建筑,将建筑业与信息业深度融合,赋予企业新的意义。第二,树立纳税筹划理念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科学举措。以较小的成本支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润,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的智能建造水平,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提升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此外,税收筹划能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企业战略布局,使企业更加科学合理稳步发展。第三,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是规避税收风险的有效途径。面对市场环境的不断复杂化,企业通过加强税收筹划的方式科学合理地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布局,以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另外,面对增值税政策改革实施,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和属性选择合适的财税政策来提高企业生存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企业税收筹划方法

(一)利用行业政策进行所得税节税筹划

国家对不同行业的政策还是有倾斜性的,而倾斜性主要集中体现在税收政策方面。由于所得税政策不能转嫁的特殊性,国家减免所得税,减免的经济利益归企业所有。如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所得税率,小微企业实行20%所得税率。

(二)选择合理组织形式进行避税

企业根据分支机构的盈亏综合考虑选择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这两种组织形式进行合理避税。当分支机构亏损时采取总分公司的策略,利用亏损可相互抵消的方式将企业的总体税负降低;当分支机构盈利时采取母子公司的策略,利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的总体税负进行分摊。企业还应招聘专业的税务人员对企业各个环节的纳税义务以及各个税种当期的税额进行严格测算,以实现企业的合理避税,给企业带来长足的利益。

(三)利用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收优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内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准予在三年内结转。企业为公益目的从特定机构进行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要件,同时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为企业赢得美誉。

(四)利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企业自主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150%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可按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安置残疾员工,除支付员工工资扣除外,还享受100%加计扣除。同时,按照各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4倍金额,按照纳税人安置残疾人人数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五)巧妙选择供应商类型来降低税收负担

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存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采购商品时不一定能够获得合规的进项税发票,这就导致企业的进项税无法抵扣,增加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若供货商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的商品则可以通过开具的正规进项税额发票进行抵扣。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存在一个本质上的区别:小规模纳税人的供货价格通常会比一般纳税人的供货价格略低。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测算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价差与可抵进项税的价差之间的关系,找到价差的临界点,根据临界点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三、鸿路钢构企业税收筹划分析

(一)公司基本概况

鸿路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多个大型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及智能停车设备研发制造基地,是目前中国钢结构龙头企业。公司2012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项目资质,2015年公司成为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16年公司获批全国第一家“钢结构制造企业检测等级能力”资质。鸿路钢构集团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动产品结构的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创新驱动和转型,注重研发投入,“一体化装配式高层钢结构住宅成套技术”“高端智能车库存取技术”“装配式低层住宅集成技术”等三大技术体系,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一直以来,鸿路钢构就以钢产品结构为公司的主营业务,钢结构的制造和品牌形象一直处于金属制造行业的领先地位,主要开发的产品有钢结构及其配套产品加工、钢结构工业建筑、装配式高层钢结构住宅等,产品销往全球37个国家和地区。企业2019年的综合收益较上一年有稳定的增长。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6.5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6.3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53%,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4.39%。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依靠2019年生产基地产能逐步释放,而所得税费用的降低与企业良好的税收筹划密不可分。

(二)税收筹划具体应用

鸿路钢构经营钢结构涉及的税收种类较多。从钢结构项目的前期到销售的后期,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但是鸿路钢构从开发项目开始,分析项目建设相关的税收类型,不断降低税收成本并提高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利润率,合理合法合规地在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1.2018年鸿路钢构旗下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享受优惠政策。而鸿路钢构则于201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还有部分子公司享受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获得地方性政府补助。2.鸿路钢构有计划地招聘研究型人才用于新产品开发和产业结构升级,且不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引进专业设备和相关技术工艺,并成功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制造设备,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2019年共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高达12881377.36元。企业还通过录用残疾人员给予其合理的岗位,享受税收优惠。3.鸿路钢构作为钢架构的龙头企业,每年存在大量的钢材采购业务,而合理选择供应商可以巧妙避税。该企业通过科学化的市场预测、信息化管理、规模化采购分析原材料的组成及规律,扩大供应商的选择范围,提高公司议价能力,大大降低采购成本。此外,该企业还将原材料配件专门成立子公司,如安徽鸿路油漆有限公司等18家全资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4.鸿路钢构不仅在第一时间支援抗疫前线,紧急赶工制作构件,还参与火神山医院等临时应急医疗设施建设,向疫情一线捐献300万元以及口罩等防控物资。这些行动使企业不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还降低了企业税负,同时也树立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形象,为企业赢得了美誉。

(三)实施纳税筹划保障性措施

鸿路钢构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纳税筹划的技能,以此来达到节约税款的目的,进行纳税风险识别与管控。1.加强财会人员专业能力。国家为恢复经济增长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财务人员应该培养自身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的自主学习能力来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首先应该加强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可以快速吸收新政策的要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调整未来规划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导企业更好更快向上发展;其次提高财会人员税收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也是重要举措之一。财会人员往往通过造假作假的方式进行少缴税以此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针对此种现象,则需要从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的角度出发,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法律底线。财务人员应当在培养综合素质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同时做好自己的事情,权责分明,在问题发生的时候可以及时准确处理。2.组织财会人员参与企业培训。对于公司的培训学习,财会人员应积极参加,及时关注行业政策的最新方向和动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来提升对整体财税的核算水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最新的政策来指导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此外,企业财会人员还需要经常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保持良好的关系,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安排,规避企业税务风险。3.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必须要遵从纳税法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一是企业可以制订科学的宣传计划号召全体员工积极参与,通过在企业内部宣传的方式来提高员工对税款缴纳遵从的意识,纠正企业财会人员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纳税意识;二是加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协同合作,将税务责任落到实处,使各部门各司其职,让整个企业全体员工都具有税务风险的防范意识。通过完善税收管理的内部工作流程和标准来规范财会人员的实际操作,进而维护企业的纳税信用,科学防范建筑企业的税收风险。同时,公司高层和管理者应该更新观念,充分重视税收风险,积极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加快各资本的重新组合和企业长远发展。4.制定相匹配的税收筹划方案。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实际上就是为了降低在日常经营中耗费的生产成本,将多余的资金用到企业发展的其他方面,提高税收筹划效率。如果企业税收效率降低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下滑,甚至税收成本不减反升。而作为公司内部的财会人员除了定期主动学习相关专业知识,还需要在日常处理税收问题时学以致用,对于重点内容及时分析解决,不给企业工作留有隐患,提高工作质量。建筑企业为适应现阶段的发展需求,还需成立内部审核小组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同时,还可以对执行优秀纳税筹划方案的企业进行分析,学习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可借鉴经验并加以运用。还可以通过项目转移的方式实现合理的避税,提高企业的利润。

四、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税收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利润有着重要的影响,采用合理恰当的方法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管理,能够提升企业整体水平,促进企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本文通过对鸿路钢构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得知,企业要想在建筑行业激烈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应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树立正确纳税意识,通过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现金流量,使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因此,对鸿路钢构的税务筹划研究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启示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首先应该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积极规避税收风险,在我国相关税收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合规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避免企业出现多缴纳税费造成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从而使企业发生巨大损失,同时企业还可以减轻税收压力利用节税资金去为企业创造利润。其次提高财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加强企业内部税务制度管控和税收风险规避,做好税务风险体系预警,最大限度实现纳税筹划科学合规化,给企业发展带来长远经济利益。最后,企业的高层领导和管理者还应该重视涉税风险,通过内部税务管理防范风险,并且从上到下贯彻执行纳税筹划方案。总之,只有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才能够保持企业未来良好的发展势头,企业才有机会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站稳脚跟稳步向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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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9

充分认识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意义。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为主线,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直辖市,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中央着眼于把改革开放向内陆和纵深推进和促进城乡统筹、工农协调,批准重庆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重庆宏伟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动力和平台,也对赋予了重庆改革发展的新的重大使命。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把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任务,使法院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心、同力、合拍、同步。

切实增强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责任感。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核心是改革。只有通过改革,彻底破除不适应城乡统筹的传统观念、体制机制以及做法和政策,才能从根本上建立统筹城乡的制度体系。改革试验必将带来观念大更新、社会大变革、发展大提速、利益大调整,必将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新挑战、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市法院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紧围绕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找准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增强工作实效,努力为城乡统筹改革试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强化服务保障作用

要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条件。全市法院要紧密结合城乡统筹改革试验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形势,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努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以案讲法、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各种形式,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要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城乡统筹改革试验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发展。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确保城乡统筹改革试验政策的全面落实。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的审判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利用。要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破产、改制、重组和公司股权等纠纷,促进产权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依法保护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要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和外商、港澳台商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要在保障民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作为服务城乡统筹、促进社会和谐的着力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严格依法审理劳动争议纠纷,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劳动报酬的案件要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有力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执行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千方百计提高执行兑现率,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使逃避债务的当事人受到应有制裁。要高度关注群众诉求,认真落实“四定一包”,深入开展“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切实解决群众中反映的问题,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处置措施不力,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要在服务中心工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全市法院妥善处理主动服务与被动司法的关系。要主动思考城乡统筹改革试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主动参与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的政策研究制定,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要深入研究城乡统筹改革发展政策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和纠纷,积极寻找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增强司法审判工作服务城乡统筹改革试验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大力强化五种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强化政治意识,做理想信念的坚持者。在服务和保障城乡统筹发展重大使命的过程中,全市法院必须牢固树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要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党委汇报涉及社会稳定和事关“试验区”改革成败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认真思考城乡统筹改革对法院工作的希望和要求,努力为实现“加快”和“率先”做出更大的贡献。

强化大局意识,做科学发展的保障者。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服务城乡统筹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全市法院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统筹考虑具体公平正义与社会公平正义,统筹考虑执法活动的社会评价和导向作用,积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合拍同步。

强化责任意识,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民

法院既是建设者,也是保障者。全市法院要始终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使法院内部各部门、各工作环节、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保持诉讼活动和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促进司法功能的充分有效发挥。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根乡镇、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功能,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沿阵地。要更加注重诉讼调解、执行和解以及行政案件协调等工作,努力实现“定分止争、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目标,使更多的人民内部矛盾以和谐方式得以解决。强化质量意识,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全市法院要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健全审判运行机制、完善质量评查制度、严格案件质量责任等方式,切实加强审判管理。要通过改革案件质量考核机制,引导法官积极通过充分行使释明权、开展诉讼调解、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要切实加强对城乡统筹改革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力度,确保因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引发的热点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确保全市法院司法尺度统一。

强化宗旨意识,做群众利益的捍卫者。“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在服务城乡统筹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全市法院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进一步完善立案告诉立案“一站式”式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网上立案、远程立案和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等做法,为群众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要通过加强诉讼指导、推行繁简分流、开展巡回审判、落实审判公开等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智行使诉权,提高诉讼效率,降低群众讼累,增强司法审判的透明度。要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弱势群体、特困企业,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无法执行兑现、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不断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优化法院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先进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司法实践。要通过健全完善法院工作人员统一招录制度、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和加强法官教育培训等措施,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努力提高广大法官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的长效机制,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囿。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10

随着重庆市构建“一圈两翼”统筹城乡发展新格局的提出,重庆市电力公司于2007年4月按照国家“城乡统筹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继续坚持“构建和谐渝电、服务重庆发展”的主题,全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笔者认为,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更要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实际,围绕重庆市电力公司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为重庆市电力公司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国有电力企业围绕“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中心工作。

众所周知,重庆是一个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特殊直辖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唯一以省为单位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发展作出了“314”总体部署,重庆市决定构建“一圈两翼”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格局,确定了在西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国家的这一总体部署,是对缩小城市农村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落实。毫无疑问,要实现重庆市社会经济“加快”和“率先”发展,可靠的电力支撑必不可少。作为关系民生、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电力企业,除了担负着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的同时,更承担着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社会职能。因此,国家系列战略目标提出后,如何建设一个与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相适应的坚强电网就摆在重庆市电力公司面前。

基于此,张春城总经理在学习十七大精神时提出:我们必须立足重庆特殊市情,始终坚持电网发展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走出一条既符合国家电网科学发展要求、又体现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特点的发展之路。重庆公司在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和谐重庆中,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抓住城乡总体规划实施和“试验区”建设的机遇,以“一圈两翼”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为主线,确立了“加快建设一个与重庆城乡统筹发展定位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坚强电网,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直辖市提供电网配套和电力保障”的“三步走”战略思路:第一步,到2007底提前三年建成500千伏“日”字型环网;第二步,到2008年建成500千伏“日”字型双环网;第三步,2017年建成特高压电网“三条通道、两个落点”和500千伏“目”字型环网。

与此同时,针对重庆40个区市县中有农村电网占39个,全市农业人口2550万占全市总人口80%的现状,重庆市电力公司提出了大力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加快农村电网发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电网,城乡用电实现同网同价,全力推进“户户通电”工程。“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电力公司将建成10个电气化县、100个电气化乡镇、1000个电气化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纪检监察工作与电力企业统筹城乡电网建设之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对管理施行再管理”的工作,与企业的中心工作是紧密联系的:纪检监察工作既要以企业的中心工作为主线,为企业的中心工作服务;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又以独立的监察者身份对企业各个环节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情况实行监督。因此,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的中心工作是辨证的服务与监督关系。

首先,城乡统筹电网建设是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与目标。

从一定意义上说,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的本质就是创新,是在现有发展基础上的新突破、新跨越,这需要公司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全面完成重庆市电力公司的各项工作目标。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公司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更应围绕企业的主要任务开展工作,通过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作用,在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面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使企业各个环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全面有效地完成企业的各项工作。因此,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工作思路为主线,以此为目标,惟有如此,才能使工作不偏离主线,才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真正价值。

其次,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城乡统筹电网建设的保障。

诚然,“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的确需要大量的优秀人才,需要强化经营管理,提升经济效益,需要增强服务观念、学习观念,需要以人为本,但是这一切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以纪检监察作为各项工作的保障。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纪检监察最根本的作用不在于查处了多少违法违纪行为,而在于通过对企业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企业的各项工作能够卓有成效地完成。例如,重庆市电力公司在“十一五”期间将投资321亿元建设电网,投资总额比公司前十年投资总额的总和还多,资金的正确有效使用直接关系到电网建设的质量与数量,进而会影响整个电网的安全、效益和电网的坚强。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在监察工作中通过有效实施监察职能,促使资金流向正常的使用范围,保障坚强电网的形成,防隐患于未然,从而为企业的中心工作提供保障。

三、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如何服务于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思考

如前所述,纪检监察工作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的中心工作是辨证的服务与监督关系。那么,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更好地为重庆市电力公司服务于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保驾护航?笔者认为:纪检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企业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发挥监察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在重庆市电力公司服务于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中着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电力企业城乡统筹电网建设提供廉洁的工作环境。

如前所述,重庆市电力公司为围绕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中心工作投资了大量资金,随着电网建设与改造资金的密集投入,发生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风险也可能会同时出现。因此,为防微杜渐,在新时期,我们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巩固发展“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则、纪委组织协调、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建立以思想、道德、纪律、法制为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以典型示范与案例警示、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常规培训与文化渗透为主要形式的反腐倡廉机制,实现反腐倡廉关口前移。以此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重庆市电力公司围绕服务城乡统筹的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确保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电力企业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发挥纪检监察的预防作用

重庆市电力公司明确了“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初步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目标虽已明确,但能否实现,关键在于执行。纪检监察作为企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公司决策部署得到落实的关键。因此,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紧扣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作中心,积极发挥组织作用,整合各类监督资源,继续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使之与纪检监察监督相互补充,构建大监督格局。一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对重庆市电力公司中心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决策落实到位;二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经济合同管理,强化对大额资金、重点单位(部门)重点工程、招投标、废旧物资回收和城农网改造项目组织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从而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确保“三新”农电建设、城乡坚强电网等工作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同时,监察部门要在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监督作用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纪检监察在监督过程中的预防作用。如监察部门通过对关键部门、岗位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力争既要找出其在企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又要解决其在指导思想和工作责任心上存在的问题;既要注意从思想上、制度上解决问题,又要注意从组织上、体制上解决问题。在对重点工作、资金进行监督的同时,运用监察法规和监察手段,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防范性措施,特别是通过效能监察活动加强对重点工程、关键过程的控制,使企业避免或减少工作失误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从而防患于未然,使纪检监察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和谐渝电”构建。

“构建和谐渝电,服务重庆发展”是重庆市电力公司的发展主题,重庆市电力公司围绕这一主题,一直重视行风建设。在公司的高度重视下,公司的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呈稳步提升状态。但在某些方面,行业作风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如电力企业的服务还面临诸如滥收费用、指定交易等方面的诸多投诉,这与重庆市电力公司服务统筹城乡改革实验区以及“构建和谐渝电,服务重庆发展”的主题是格格不入的。因此,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紧密结合重庆市电力公司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在企业实施“三新”农电工程,建设坚强电网过程中,严格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相关规定,践行“三个十条”、“八项服务承诺”,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在统筹城乡电网建设中,防止出现坑害人民、增加人民负担的现象。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促使城乡统筹电网建设顺利实施。

虽然纪检监察最大的价值在于工作中的监督与预防作用,但作为“事后补救”地对案件进行查处却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从公司现阶段的情况来看,一些管理和监督的薄弱环节仍然是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和多发的领域,尤其是统筹城乡电网建设的快速发展,腐败现象更易滋生。因此,纪检检察部门一定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厉查办在城乡统筹电网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一要严肃查办监守自盗、内外姑息、贪污贿赂、权钱交易案件,坚决查处失职渎职、妨碍和谐企业建设、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违反领导干部“十条禁令”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要正确把握政策,保护好干部创业干事的积极性。对腐败分子和严重阻碍公司发展的行为要严肃惩处;对勇于改革锐意创新,严格管理的各级人员要敢于支持和保护;对由于观念滞后或不知情造成的不实信访,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对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三要运用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加强典型案件查办工作,以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保证员工政治安全,保证城乡统筹电网建设工作顺利实施,保证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11

一、检测室场地建设:

1.根据公司已有的检测室平面图跟施工方沟通场地建设;

2.检测室具体科室位置的分配;

3.检测室仪器设备的摆放位置的规划;

4.与厂家联系设备的采购工作;

5.根据协会要求联系监控厂家对我公司的检测活动场所进行探头安装等。

二、人员培训:

1.经公司领导同意,将公司检测人员带至我熟悉的其他公司进行水泥、骨料、外掺料等检测项目实训;

2.由于我公司基础员工对检测工作认识不太全面,故公司领导与上海建科院相关领导进行沟通,由我与方工带队为期三天系统实训钢筋、混凝土、土工、墙体材料等检测项目;

3.与公司领导协商制定公司20**年上半年相关检测人员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的专业检测工作培训报名计划;

4.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证书进行20**年的延期工作;

5.提交20**年第一批继续教育报名工作。

三.人员定位:

1.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与磨合,我对公司的检测人员有一定的了解,与公司领导商量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定,如祁桂英今后主要负责水泥、外掺料等检测工作,杨振刚主要负责混凝土、骨料等检测工作,等等,

2.由于公司部分员工对检测工作不是很熟悉,分配公司熟练掌握检测工作的人员对不熟悉检测工作的人员进行传帮带。

四.配合质量负责人完善公司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检测方案检测报告等文件性工作,进行分类归档

在公司领导以及同事共同努力下,公司的筹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期间不管出现了什么问题,我都需要虚心诚恳的请教领导,随时总结随时反省,绝对不自欺欺人擅自决定工作方向。工作在不同的时间段要有不同的侧重点,这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我应积极的配合领导安排20**年接下来的工作,迎接计量认证的到来。公司需要有干劲的人,但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是不够的。我不但要发挥自己的特长,还要知道别人的特长,用行动证明自己,用成绩说服大家。

年关将至,我公司的初期筹备工作还在紧张的筹备中,20**年的工作我作了如下安排计划:

1.负责带领检测人员,设备管理员对新进入公司的设备进行位置摆放确认以及安装调试,

2.展开练兵,模拟试运行,比对,不确定度等工作;

3.编写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公司筹建工作总结篇12

二、紧紧抓住“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发展意识。

公司从筹建伊始就将发展的观念深入到每位热爱保险加盟公司的员工心中。对于新进入我市保险市场的新公司,如何在激烈、甚至无情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实现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一位员工面前的当务之急,公司领导班子统一思想,以省公司提出的2005年业务发展思路作为我们切入市场的指导思想,多次召开员工会议,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大家群策群力,出点子想办法,细分、研究市场,一旦找准突破口后便制定详细周密攻关计划,领导班子靠前指挥,打好每一个攻坚战。在发展直销业务和个人代理业务的同时,中支公司总经理室还十分重视业务发展渠道的建设,努力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保险产品的销售网络,通过积极努力,我司在较短的时间内就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定了兼业代理合作协议,为今后的银行代理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使公司管理与发展齐头并进。

四、在竞争中求生存,在服务中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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