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3-02-27 11:12:10

创业方案

创业方案篇1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树立“政府搭台、全民创业”理念,大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自主创业的浓厚氛围,鼓励更多的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建立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服务,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谋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镇(街道)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现状,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军队退役人员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从2013年9月开始,计划每年完成创业培训1500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立创业型镇(街道)3个;通过各项创业政策扶持,每年实现2000人以上成功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每年达1000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5,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我市创业型镇(街道)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具体步骤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底前)。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召开创建创业型镇(街道)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创建工作重要性及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在全市掀起创建创业型镇(街道)热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9月)。各部门及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逐项落实并组织实施。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依托当地优势产业、行业,建设专门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街和农村创业项目孵化基地,为各类创业者提供载体,为进入载体的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三)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2月)。依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创业型镇(街道)创建标准,找出不足,积极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创建目标实现。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自查,并做好市局对我市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四、创建措施

(一)依托镇(街道)特色产业创业。依托我市现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生产格局,突出特色镇(街道)优势产业创业,在镇(街道)建设专门的特色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街和农村创业项目孵化基地,扶持和引导龙头企业从原来的分散经营向园区化发展转变,同时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做好配套产业创业。

(二)放宽创业门槛条件。大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积极引进创业人才,重点支持初始创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或创办科技企业。鼓励大中专(技)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军队退役人员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积极引导、帮助创业成功人士和创业失败者"二次创业"。进一步拓宽创业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外均可以创业。在政策范围内不断降低准入门槛,在经营场地、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等方面降低准入条件。

(三)拓展创业培训范围。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项目咨询、创业方案策划和跟踪指导等辅导服务。不断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逐步形成以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主,市职业教育中心、省现代农业技工学校等21家培训学校为辅的培训格局,确保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参加一次以上免费创业培训。

(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扩大融资贷款规模,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和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力度,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最大限度满足创业者的贷款需求。

五、工作要求

创业方案篇2

按照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拓宽创业渠道,努力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通过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使全市创业者及社会各界对企业平均创业成本、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创业服务满意度、创业带动就业率,以及创业政策的完善程度和落实程度等各项指标基本满意。在为期两年的创建活动中,全市参与创业活动的人数占同时期全部劳动者的比例年均增长10%;全市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同时期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年均增长10%;全市创业者新创办企业数量占同时期全部新增企业数量的比例年均增长10%,且1年以上的创业企业占同时期全部创业企业的比例达80%以上。市县(区)各建一处标准化孵化基地,并能为创业者提供场地和创业孵化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鼓励各类劳动者成为创业主体

1.鼓励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积极创业。有效发挥高校毕业生的优势,引导和鼓励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在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

2.鼓励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积极引导登记失业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技能特长、资金技术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创业实现就业。

3.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适用、廉价的创业场所,并提供信息、项目、技术、资金等支持和服务。

4.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利用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地域特点等创办种养殖经济体,采取联包联租的形式搞集约化经营,实现离土不离乡创办经济实体。

5.鼓励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创业。大力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引导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转变就业观,由“找工作”向“找市场创业”转变,对自主创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给予登记失业人员同等创业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放宽各类劳动者创业限制

1.放宽创业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鼓励和支持各类劳动者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等方式进行创业。

2.进一步放宽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登记限制。对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登记的经营项目,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明确作出前置审批规定的,各有关部门不得增加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对无须前置审批的一般性经营项目,做到2日内发照。

3.放宽注册资本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1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并推行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只要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和法定注册资本3万元,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分期到位(不含1人公司)。

4.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创业者以自有产权房地产作为经营场所的,如暂未取得房地产部门核发的产权证书,可以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售许可证。只要提交规定手续材料的,允许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场所。

5.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行政事业性单位和垄断行业的经营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自行设定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服务对象购买指定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将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与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挂钩;提供选择性收费服务项目时,要明确告知,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创业载体和服务体系建设

1.提供创业项目推介服务。定期创业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国家急需和鼓励的行业、产业,投入地方优势资源的开发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实行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制度,经评估确认后,向创业者推荐。搭建“产、学、研”平台,为个体私营企业初次创业和二次创业提供创业项目。

2.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市建立的孵化创业园以生产加工型企业为主;区建立的创业孵化一条街以商贸、饮服为主;县建立的孵化产业园以种养殖为主。

3.加快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型企业、各类创业园区建设创业见习基地,安排初次创业者进入见习基地开展创业见习活动,学习和提高创办企业、管理企业、发展企业的能力。市、县(区)创业指导中心和工、青、妇等社团组织,围绕创业见习活动,开展创业服务。

4.加强创业培训。为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积极促进市、县(区)劳动部门进一步开展创业辅导培训,充分发挥工商联、个体协会等机构自身优势,开办创业论坛,与创业者进行经验交流,推动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5.建立创业项目库。健全并完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项目。规范项目征集流程,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征集“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易操作”的小型创业项目。

(四)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三年内免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给予税收减免。

2.创业主体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卫生部门在三年内免收卫生监督防疫监测费、卫生质量检测费和健康证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门按减免额度给予卫生部门补贴。

3.创业主体每吸纳一名低保户家庭人员就业并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低保户退保后给予创业主体一次性奖励2000元。

4.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一年以上的,退出后可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原有政策延续一年)。

5.创业主体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创业,正常纳税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一次性的创业补贴。此项资金从创业资金中列支。

6.创业主体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的,可给予养老、失业、医疗社保统筹部分补贴,期限为二年。

7.创业主体首次实现自主创业,依法经营1年以上者,可凭创业人员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证明、返乡农民工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证明、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享受3000元创业补贴。

8.对项目推荐机构给予补贴,通过社会招标、政府购买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征集创业项目。相关部门推荐的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并付诸实施,当年财政部门按每吸纳一名下岗失业人员200元的标准,对项目推荐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

9.创业者创办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乡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对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当年同级财政按实际缴纳数额给予二年的全额补贴。

10.鼓励创业主体创办科技开发企业。研究开发科技项目经申报、评估后,政府优先提供科技三项费用。

11.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将创业培训纳入到普惠制就业培训体系,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对培训机构开展的创业培训按高限给予培训补贴。

12.现行的积极就业和创业扶持政策继续执行,如有与此方案不同条款内容,以此方案为准。

13.以上创业主体享受政策时限,从年1月1日以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14.上述资金支出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和协调日常工作。建立起宣传、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民政、统计、公安、消防、规划办、中小企业局、司法、文化、残联、城市执法、经委、教育、农村经济委员会、建委、城建、国土资源、财政、卫生、科技、人事、税务、工商、人民银行、工会、共青团、工商联、妇联等共同参与、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的促进创业机制。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建立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创业见习基地开展活动、补贴孵化基地服务经费、补助创业指导中心工作经费、奖励创业带头人、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创业专项资金。

(三)健全责任体系。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和协调日常工作,做好创城的组织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创业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国税、地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再就业税收政策,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创业主体;工商部门大力扶持创业主体创办企业和个体经营,做好相关费用的减免工作;教育部门做好劳动预备制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和种养植培训,并为其他部门培训提供师资力量;银行部门加大资金提供,确保融资渠道畅通;科技部门发挥科技优势,对创业主体提供科技服务;发展改革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项目审批工作和土地使用权审批工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应批尽批;统计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民政部门做好低保户的审核和退保工作;城建及综合执法部门对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的经营场所提供宽松服务;工、青、妇等部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做好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创城工作的政策和创城工作中的典型大张旗鼓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四)健全考核体系。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纳入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考核办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常设机构要积极促进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定期通报情况。

(五)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在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创业指导中心,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和部门职能,协调指导和解决全民创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成果展示、创业者经验交流活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加强软环境建设,打造创业“绿色通道”,为创业者提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文环境。为支持创业、服务创业、鼓励创业,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业典型和创业带动就业的好经验。创办“盘锦创业网站”和“盘锦创业专栏”,突出创业项目推介、创业金点子征集、创业指导服务等相关内容。组织开展创业论坛、创业典型报告会,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业、竟相创业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创业方案篇3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营造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创业活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服务意识,明确机关服务职责,规范机关服务行为,提高机关服务能力。以“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林业系统“学业务、精业务”活动,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水平,更好地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服务,以实施项目推进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创业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审批办证零障碍、创业服务零收费、项目对接零距离、政策落实零折扣”。努力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在项目包装储备、争资引资、开发建设、企业帮扶和协调服务方面有新的进展。

三、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林业局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创业服务对象为:涉林的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个体自主创业和合作创业。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林业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完善林业项目推介、项目申报、项目服务、项目建设督办、项目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效能。建立林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实行“一对一”全程服务。大力发展油茶、井冈蜜柚特色产业,工业原料林产业,木材精深加工产业,扶持林业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合理布局。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下属站所

(二)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林业改革发展和创业扶持政策,确保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激发调动和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宣传一批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和活力,全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和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

(三)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依托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政策咨询、政策扶持、技术指导等服务。完善林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用足林业创业主体享受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林业产权交易制度,推动资源变资本,激活林业生产要素。提供更多更好林业产品信息和林业技术信息服务。及时林业投资创业信息,指导企业、大户和林农投资林业,为林业投资者和广大林农降低投资创业风险。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下属站所

(四)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和创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继续完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网上审批办证系统,不断改进林地征占用网上审批软件系统,最大限度节约创业者和广大林农办事时间,降低投资创业成本。严肃查处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下属站所

(五)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围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和林业创业经营者的需要,一要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大力开展“学业务、精业务”活动,为服务创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林业业务知识,使广大林业干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在头脑中树立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林业事业大局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基层林业站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突出考评,细化和量化考核标准和细则,实行分类分级考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贴近实际,环环相扣,形成“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下属站所

(六)要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加强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监督。三要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切实解决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涉及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四要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纪检组、林政科、营林科

(七)完善并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形成创业激励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林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我局创业扶持政策和法规体系,精简审批程序,将实用、可操作的创业扶持政策和法规目录编制成册。切实落实促进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行为,给予优惠政策扶持,激发争先创优的热情,为林业创业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下属站所

(八)受理涉林投诉和举报,严查破坏创业发展环境的行为。

继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创业政务环境,总结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评议方法,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奖优罚劣,促使各科室、下属单位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完善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督促工作人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政务、事务网上公开。重点抓好收费依据和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公开。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

(九)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

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外,主动聘请社会各届人士作为林业局行风形象监督员,将林业各项政务工作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对各基层单位采取定期与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林业执政执法等大检查活动,考核办案是否依法公正、案卷制作是否规范、首问责任制是否落实以及木材采伐指标是否公平、公正落实到位等政务公开、阳光服务情况;同时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考核、考试,凭资格证上岗制,以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了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要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以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平台,将林木采伐许可证、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等林业行政许可等事项统一集中办理。着力软硬件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

五、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2年1月16日-2月28日)

各科、办、下属站所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区“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并报区效能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日-10月31日)

结合林业局实际,制定出台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上报区效能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创业服务活动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断推动创业服务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2年11月1日-12月30日)

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要以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报区效能办。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六、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创业方案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系列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年市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广播电视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日报社各一名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副局长、市经信局副局长兼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相关活动开展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专门联络员并上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活动主题

弘扬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民积极创业。

四、活动内容

本次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包括三大活动,具体如下:

(一)创业先进表彰大会。邀请省人社厅、省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系列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以及部分创业者代表参加,表彰近年来我市涌现出来的自主创业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先进个人55名,其中:大学生、失业人员、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各10名;妇女、残疾人、农村党员各5名。

(二)创业带动就业论坛。邀请省人社厅、省经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及仁化、浈江两地人社部门负责人,围绕创业带动就业主题开展演讲、企业家经验分享与交流,现场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指导、解疑释惑。

(三)创业成果巡展。一是在市属三家主流媒体设置专栏(专版)跟踪报道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个人事迹。二是到社区和学校向广大市民及青年学生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及创业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市民及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培养良好的创业意识,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

五、责任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农村党员创业先进个人参加系列活动,并收集整理党员创业的事迹材料。

市委宣传部、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系列活动的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工作。

市人社局:与市经信局一起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系列活动的开展。负责组织失业人员创业先进个人参加系列活动,并收集整理失业人员成功创业的事迹材料;具体审核创业先进企业带动就业人数和缴交社会保险情况。

市经信局:与市人社局一起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系列活动的开展,提供系列活动涉及本部门有关创业扶持政策的解疑释惑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开展系列活动的经费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先进个人参加系列活动,并收集整理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事迹材料。

市计生局:负责审核各上报的创业先进个人依法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提供系列活动涉及本部门有关创业扶持政策的解疑释惑工作。

市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创业先进个人参加系列活动,并收集整理妇女创业人员的事迹材料。

团市委:负责组织协调各高校毕业生创业先进个人参加系列活动,并收集整理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事迹材料。

市残联:负责组织残疾人创业先进个人参加系列活动,并收集整理残疾人创业的事迹材料。

莞韶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组织园区内创业先进个人参加系列活动,并收集整理创业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做好在创业带动就业论坛上作主题发言的准备工作。

创业方案篇5

二、主要活动内容

县属各单位以组建各类服务团队的方式,面向创业创新主体,为创业创新提供服务,为改善民生提供服务,针对性地开展政策、科技、文化、医疗、信息、项目、资金、人才等下基层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受欢迎、覆盖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示范效应强的送服务活动。

(一)开展医疗卫生进海岛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医疗专家下偏远小岛为群众诊治活动,免费向群众赠送药品,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渔农民免费体检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下基层活动,开展“生殖健康环岛行”和“生育关怀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口和计生局)

3、开展“关爱行动送康复”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4、开展农贸市场肉类、贩运蔬菜经营户免费体检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5、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责任单位:县药监局)

(二)开展文化艺术进社区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送戏、送图书、送电影)(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送体育健身器材进社区,开展社会体育骨干培训活动,开展渔农村社区国民体质监测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3、组织送文化下工地活动(送图书、送劳动合同法、送职工艺术展出)(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4、义工艺术团下乡慰问演出。(责任单位:团县委)

(三)开展送温暖到群众活动。主要内容为:

1、开展“情系渔农村”关爱活动,看望慰问困难群体。(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启动“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开展重点优扶对象“关爱功臣”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开展特困残疾人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四)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开展“科技专家联村帮户”结对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协)

2、开展技能培训进社区(企业)活动,举办各类专场就业招聘会。(责任单位:县人劳局)

3、组织开展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培训指导。(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4、开展船舶行业的初中级技工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5、开展渔农村旅游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6、开展“科技下田头”及举办“阳光培训班”活动。(责任单位:县供销社)

7、组织开展“就业保障进企业”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劳局、县经济开发区)

8、设立“巾帼创业贷款”助推妇女创业。(责任单位:县妇联)

(五)开展政策法规帮群众活动。主要内容为:

1、开展劳动合同法、海洋渔业法、税法、国土资源法、专利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政策咨询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协助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劳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安监局)

2、开展“安全生产日”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开展送法制电影下乡、送法制读本进军营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县法院)

5、开展专利申报和专利知识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6、开展碘盐“三率”宣传。(责任单位:县盐业局)

(六)开展资金项目扶村企活动。主要内容为:

1、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工作,推进重点项目立项、审批等服务工作,帮助做好结对企业有关问题的解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开展产业发展、区域布局、境外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为企业安装内部安全保卫视屏系统,加强对企业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指导企业提高技防能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开展渔农村通村联网公路建设,做好江南岛公交车开行调研。(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做好重点用海项目企业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6、开展“本地拟建、在建的船配企业与外地企业合作”活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7、帮助指导企业申报商标注册,规范渔、农产品订单合同。(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8、帮助企业进行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9、开展渔农家乐旅游项目策划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县渔农办、县旅游局)

10、做好船舶工业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11、组织开展“协调服务进重大工程项目”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筹建、生产过程中的困难。(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经济开发区)

12、帮助指导涉外修造船厂根据查验机构要求,落实相关监管设施工作。(责任单位:县港口办)

13、帮助长涂镇等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6月初到6月上旬)

由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召集各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送服务活动协调会和部署会,安排工作任务。各参与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加强沟通,整合力量,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填写报送《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

2、实施阶段(6月上中旬)

为营造浓厚的送服务活动氛围,形成联动效应,原则上要求各项活动集中安排在6月上中旬开展。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未列入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整体方案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早组织真情送服务活动。

3、总结阶段(6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送服务活动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填写《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具体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真正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切实落实责任。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由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抓总,各单位共同组织参与,各部门的送服务活动,均要由领导干部带队。已确定的送服务活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参与,多方协调,认真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围绕送服务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广泛开展真情送服务活动。

创业方案篇6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条主线,强化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行业、平安单位、平安车间和平安家庭活动,不断积小安为大安,努力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创建相关单位

牵头单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单位: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工商局、县司法局。

;三、创建标准

(一)政治大局持续稳定。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明显提高,对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范严密、打击及时,不出现重大政治事件。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健全,落实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责任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和能采取得力的防控措施迅速妥善处理。3、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建立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4、同“**功”组织的斗争扎实有效,始终保持“三零”(即零上京滋事、零聚集闹事、零插播事件)的良好局面。“**功”痴迷者的转化率达95%以上。

(二)社会治安秩序良好。1、加强综合治理,单位(含出租房屋)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生。2、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及职工犯罪率均在0.2%以下。3、群众对本单位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4、民调率达100%,调成率达95%以上,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0.3%以下。5、重点要害部位(财务室、微机室、档案室、仓库等)落实三铁一柜一报警设备。6、厂区及家属院有专人值班巡逻,停车厂、自行车棚有专人看管。7、各种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打架斗殴、偷盗抢劫、赌博、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现象。8、无家庭暴力、无虐待老人现象。

(三)营造安全文明社会环境。1、环境优美,达到地上绿化、路面硬化、室内外净化、夜晚亮化,无脏、乱、差现象。2、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产品货真价实,无价格欺诈现象和假冒伪劣产品。3、消防、安全生产标示、警示等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4、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管理措施得力,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5、消防、安全生产设施完备,各种奖惩制度齐全,无火灾隐患,无安全隐患,消防通道畅通。6、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15日—8月31日)。召开市属企业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置“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企业中形成“争做平安使者,创建平安*”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8月31日—2007年2月28日)。各单位要按照《*县创建“平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明确方向,狠抓整改,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3、总结推广阶段(2007年3月1日-2007年9月30日)。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平安企业”先进典型,并利用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努力在本行业形成“学先进、保平安、促发展”的良好风气。

4、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1日-12月31日)。县综治委、县国资委综治办组成考核组,根据考核标准,深入各单位对照检查验收。

五、方法措施

创业方案篇7

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通过学习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尊重和保障职工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努力维护全区治安大局和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实现“案件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通过学习宣传税法、产品质量法,促进企业依法纳税,争当诚信企业。通过学习宣传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促进解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问题。大力实施依法治企,规模以上企业法治化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内容

重点加强《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税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环保法》、《节能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大力实施依法治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帮助企业修订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企业“小立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诚信道德规范》、《工作岗位管理标准》、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制度等各种制度,促进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设“法治企业”。

三、工作措施

“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从2009年3月份开始,到12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性“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使“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宣传活动深入人心。要利用“3.15”国际消费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月进行工商法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周讯、、*电视台、互联网等,展开对“法治企业”创建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为推进“法治企业”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及企业员工的综合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举行1-2次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培训班与座谈会,主要培训《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让经营者了解与企业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要积极培育、树立一批“法治企业”典型,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法治企业”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2月)

区经贸委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归纳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年末根据“法治企业”考评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并召开专门会议,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工作要求

创业方案篇8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营造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增强残联系统服务创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选好着力点,找准切入点,想方设法促进创业,干方百计共谋发展,主动服务好全区工作大局,以更好的作风,更高的效率,更优的环境,更完善的服务,为推动全民创业和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赶超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

二、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全区各级残联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及其工作人员。

创业服务对象为: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民创业;有自主创业能力和创业意向的残疾人。

三、活动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2年1月16日-2月28日)

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区“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明确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残联上下营造全民创业服务,全面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日-10月31日)

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四型机关;争做四型干部。

2、加大干部的培训力度,拓展思路,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自身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3、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创业信息、政策咨询和残疾人劳动技能的培训,增强残疾人自主创业能力。

4、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率。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2年11月1日-12月30日)

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注重发现和推荐残疾人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创业方案篇9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创业型城市创建,在全街道形成服务创业、尊重创业的良好氛围,最大程度激发全民活力,全力推进我街道创业型城市建设。

二、活动主题

创业,服务,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日-4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引导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念。充分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举办创业广场文艺活动,进行创业典型事迹巡回展,通过大学生创业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创业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培育创业精神,宣传、普及有利于激发人们创业热情的事业观、财富观、信用观和成败观,形成人人想创业、敢创业的社会氛围。

2、加强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建立“万人创业普训”长效机制,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创业热情;各社区要组织有创业意愿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服务月期间分别举办SYB创业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1期;对创业培训合格人员开展以淘宝网网店等项目为主的创业实用技能培训。

3、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主动和结对的市城管局及区级机关部门联系,对有创业意愿人员进行跟踪走访,提供创业贷款政策、创业优惠政策、创业补贴政策、创业奖励政策等创业帮扶服务,并紧紧依靠市下派的创业指导员的指导和协调,进行相互对接协同推进。

4、举办街道大学生优秀创业者创业竞赛。在街道社区范围内举办“大学生优秀创业者”创业竞赛,提高创业者创业技能,进一步激发创业人员的创业热情。

5、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创业服务网络,健全创业服务公共平台功能,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创业服务内容和形式,在社区建立“创业服务小分队”,为城乡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已建成的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集中申报认定。

6、举办人才引进专场招聘会。4月中旬,配合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一场全市联动专场招聘会,为创业型城市建设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7、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做好“创业贷款进社区”活动。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要为辖区内已创业各类人员做好初始创业补贴、创业实物补贴、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创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升级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开办补贴、创业实验基地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个”。

创业方案篇10

总体要求

(一)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达到较高的比例,城镇新增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零就业家庭”得以消除。

(二)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目标任务得到全面完成,就业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环境宽松,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三)要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

(四)全街“充分就业社区”达到百分之百。

主要标准

(一)、充分就业街道

1、年度有活动开展方案,年中要开展目查、互查活动,创建活动有总结。

2、全面完成区下达的各项就业创业年度目标,活动开展方案切实可行,活动开展卓有成效。

3、所属社区100%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4、所属行政村要设立专职或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延伸到村。

5、加强对所属劳务型服务公司管理,全年实现零投诉。

(二)充分就业社区

1、年度有活动开展方案,创建活动材料齐全,有创建活动总结。

2、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

3、城镇登记失业率≦3.5%。

4、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

5、“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穗定一户。

6、街道(乡镇)下达的各项就业创业年度目标均能100%完成。

7、按《充分就业社区考核细则》打分,分值在80分以上。

充分就业社区考核细则和具体打分办法见附件。

评审办法

(一)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社区,按充分就业社区主要标准考核自查,达到标准的,可自愿申报,街道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初审,区劳动保障局评估审定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验收。

(二)已创建成功的充分就业社区,区劳动保障局组织考核,按全区充分就业社区数5%的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同时区劳动保障局对创建成功的充分就业社区进行抽查考评,对考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撤消“充分就业社区”称号。

1、充分就业社区主要标准里,1-7项指标,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

2、因工作失误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是创建部级创业型城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的有效载体。各社区要积极争取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科学的大力支持,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研究部署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社区同时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故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有序开展。

三是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年初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各社区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创建,全面达标。

创业方案篇11

现在在市面上的军品交易逐渐火爆,无论是收藏品还是仿品,模型等等,成交金额一般都是几百几千,甚至更高;而与户外用品销售结合到一起的各类商用军品,更是深受大量户外活动者的追捧。当前,军品流通与交易已经界上形成非常庞大的市场与利润链条。

随着近年我国国防科工委鼓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军事制造业,大量的优质军品流入国内与国际市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日常生活与户外活动的大量服饰与用品,都会带上“军品”的色彩;事实上,军品在国目中的消耗认同度非常高。据调查,96%以上的国人认同军品是个性与,耐用,性能优良等品质的代名词,在同样的使用条件下,大部分人会选择使用军品代替其他的商业产品。而众多军事迷们对各种紧俏军品的狂热情绪,也是绝不容小觑的巨大市场。据有关机构预测,在未来的十年中,我品市场将迅速增长,成为现代人服饰与旅游消耗品中一个重要的消费因素,预计市场份额将在2000亿左右,而这还不包括马上研发出的最新数码军事模型市场。

目前国内已有少数城市拥有有限数目的军品专卖店,生意均异常火爆! 两年时间内,有些军品专卖店的分店已经超过十多家,每家店每天营业额至少在两千元以上,收入相当可观。阳光巴士经过细致市场考察之后认为,只要有效操纵可靠的一手货源渠道,加上专业的经营技巧,就能轻松开一家炫酷,个性突出,利润丰厚,市场广阔的军品店。现在国内军品的利润大部分超过90%,由于市场的独特性,货源渠道的不畅通性,销售的新颖性,致使众多的创业者望而却步,而有限的人却在其中大块朵颐。

随着大量军事题材的电影和电视剧的热播,一场军品风暴迅速袭击了国内各大城市。开家“军品店”,卖各种作战套服,军服军靴,军事模型,各种户外军品等已经成文一个新的商业卖点。小张是07年的,现在他在川大附近开了家军品店,生意不错。小张笑着说:“做这个能让我净赚80%”

小张本来就是一个军品迷,从小就喜欢各种各样的军品,在部队上的时候更是把自己的热情发挥到了极致,闲时总是在看各种各样的军事资料,退伍回家以后更是决定自己开家“军品店”,但是在怎么选址,经营,装修和货源方面就不清楚了,最终他选择了购买阳光巴士的专门针对开军品店的一套方案《军品店创业方案》,这套方案帮他省去很多心思。如:怎样选址、怎样配货、怎样装修、怎样经营和一手的货源渠道等。所以他的店很快的就能开起来了。

小吴的这家店铺面积只有就二三十平方米,但店内布局却很新颖别致。小吴说根据方案指导,店铺投入不需要太大,租一个20左右平方米的门面,加上水电等费用,一般花费在每月2500-3000元左右。干这个投资不大、门槛不高。

“军品”面向的主要是年轻人和大量的军迷。小吴根据方案的指导把地址选在了高校附近,自然不愁顾客。据透露,军品相关产品销售的净利大约为80%以上。按正常的平均水平,军品店一个月的产品销售收入约为2万至3万元。每月的毛利大约2万元左右,再扣去各项支出,便是每月净利润。

军迷用品现在在市面上的军品交易逐渐火爆,无论是收藏品还是仿品,模型等等,成交金额一般都是几百几千,甚至更高;而与户外用品销售结合到一起的各类商用军品,更是深受大量户外活动者、军迷们的追捧。当前,军品流通与交易已经界上形成非常庞大的市场与利润链条。

创业方案篇12

本次大赛面向大连市各界人士,凡能提供可行性创业计划方案的人士均可参加。参赛选手策划的创业计划可行性方案,包括创业市场分析、可行性操作计划、财务分析、营销策略、团队组合等几个方面。参赛选手可以通过来信、或登录网站、发送E-mail报名参加,同时@@频道将开通热线咨询电话45400。征集的全部稿件由大连电台@@频道负责整理和评选,邀请资深专家、学者、成功人士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评出优秀计划,参加颁奖典礼上的最终角逐。大赛全过程大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并提供相应支持。经过整理和评选出的优秀计划,大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创业就业展”的主办方,在展会中央大堂要提供相应数量的展位进行展示数量待定。二、成功创业论坛:

在展会期间开设《成功创业论坛》,请政府相关领导、成功人士、创业者共谈成功的方法和经验。《成功创业论坛》将搭建一个平台为资金寻找项目,为项目寻找资金,使创业者创业之路更加平坦。三、颁奖典礼

本次创业冲浪大赛将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会邀请政府主要领导、创业成功人士、资金提供人士、参赛选手、创业弱势群体等参加,将是一次规模空前的盛大集会。大连电台@@频道负责组织和主持本次大赛的颁奖典礼,大连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邀请我市重要领导出席颁奖典礼并致辞,同时负责会场选址、会场布置、相关设备等工作。另外,创业俱乐部、创富新人评选均在筹划中。二、“大赛”运作及推介:

“2009创业冲浪大赛”由大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大连电台@@

共同主办提升了大赛的档次和水平,为此大连电台@@频道将总结以往经验全力使本次大赛办的更加完善、更加成功。

“2009创业冲浪大赛”采取商业运作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商,以保证创业者基金的建立、获奖者奖金的支付及相关费用的支出。同时本次大赛的宣传推广活动全程贯穿于“创业就业展”的宣传和推广之中,除@@频道之外的所有媒体宣传由大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三、活动设想:

1、成立创业者基金,支持所有创业者,为创业者融资。

2、举办投资家、成功人士与创业者之间的见面会。

3、以此为契机,积累经验,把创业冲浪大赛作出品牌,按届举行,逐步发展为全国范围的一项赛事。四、企业赞助与回报:

1、独家冠名赞助本次创业冲浪大赛颁奖晚会,冠名费20万元。

2、分别为获将选手提供创业启动资金,额数3—5万元。

3、企业回报:

⑴赞助企业将与“大赛”宣传一起在报纸、电视台、电台作宣传以上宣传与展会宣传同步进行,由大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⑵赠送同等价值的电台广告或其它抵值合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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